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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6篇)

时间: 2024-03-07 栏目:公文范文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稳步发展我县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重点发展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田园管理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机具的推广应用。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装备质量和水平。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强化监督,以制促廉,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夯实“三农”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协调区域平衡发展。

(三)购机补贴遵循自愿、公正、公开、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四)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五)全面应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购机补贴政策操作和管理,操作程序科学、规范、阳光、高效。

三、主要目标

(一)提高我县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玉米收获机械、田园管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畜产养殖机械的突破。

(三)创新农机化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能力,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四)培育和壮大农机化服务主体,重点扶持发展农机大户、畜产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生鲜乳收购站。

(五)突出补贴重点,建立果园机械重点村、畜产机械重点乡、烟草机械重点区、现代化农业机械重点户,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补贴规模、实施区域

今年,中央财政我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为400万元。

计划在我县15个乡镇实施,优先补贴畜产、果业、设施农业等机械,重点区域重点扶持,重点机具重点补贴。

五、补贴机具种类、数量、标准及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机具种类进一步增加,增加了玉米联合收割机、食用菌加工、烟草种植、移栽机械、清核桃去皮机、山茱萸脱壳机等,由去年的12大类39个小类121个品目,增加到今年的12大类42个小类143个品目近6000个品种。(详见《省度农机购置产品目录》)。主要包括动力机械、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田园管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和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

(二)补贴对象及其确定。补贴对象为我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我县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独资的不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顺序是: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或成员)、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列入部、省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取得工商注册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补贴数量。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一套(1台主机,3台配套机具);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农机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10台套(10台主机,20台配套农具)。申报数量超过规定限制的,必须办理专项审批手续,由省市农机部门进行核准。没有拖拉机行驶证的,购置拖拉机悬挂机具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价格。补贴率总体控制在30%,同品种、同配置的机具,实行统一定额补贴。具体参照《省度农机购置产品目录》执行。

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继续由农民自主与供货商商定,县农机管理站实行后台价格监控。供货企业补贴机具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承诺限价。

六、运作方式

(一)项目实施程序。

1.宣传解答,政务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实施部门要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纪律、补贴目录、办事人员和监督渠道等信息全部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

2.申请购机,审查审核。购机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服务组织持工商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到县农机管理站报名登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公室对补贴对象资格、申请机型和数量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影像及实物资料输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办理补贴必须由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3.申请通过,领取申请。申请受理后,经公示审核,由县农机管理站将申请表和协议表打印一并交给申请人。

4.携带申请,购买机具。购机者必须在有效期内凭申请表和身份证到规定供货点购买补贴的农机具,购机时只需交纳购机差价款。提机后要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将申请表交经销商。

5.机具验货,核实机具。购机者提取机具后,积极配合县农机管理站进行补贴机具的核实和验货工作。

6.机具登记、核发牌证。购机者必须依法及时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入户、核发牌证等手续。

7.总结监督,档案整理。县农机管理站及时编写总结材料,整理项目档案材料。做好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投诉工作。

(二)实施期限及进度

项目实施期为8个月。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健全机构,成立组织,完善制度,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完成购机补贴咨询解答、申请购机、资格审查、网上录入、上报复审、打印协议及提货、验货等相关补贴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归档阶段。编写总结材料,整理项目档案材料,导出、保存电子档案数据。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全组织。为了切实把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彭世忠任组长,农业局局长闫银绪任副组长,财政、畜产、果业、烟草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县农业局副局长冯周虎任办公室主任,县农机管理站站长张立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新型机具演示、推广,补贴申请的审核、协议的发放,基础资料的汇总,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制定方案。根据已经实施的补贴制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管理制度,因岗设人,因岗设事,因岗定责,不断强化各工作岗位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岗位间的制约与监督作用,真正把补贴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之中,靠制度管人,靠规范立信,靠服务塑形。通过积极调研,结合我县县域经济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进。为了加快改善我县农业装备结构,着力推进一城三县建设,实现特色农业的重大突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结合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发展趋势及布局,建立重点村(户),达到整村推进,及时做好重点村组、产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的选点圈定和适合本产业适用机具的选型工作。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及时联系供货企业,召开演示会、推介会,突出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化发展重点村、重点户,引进推广一批新型机具。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从3月下旬开始,购置补贴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将采取各种形式对补贴政策、程序进行宣传。一是尽快安排部署项目补贴工作,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认知程度,加强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衔接。二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运用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广告、电视公告、宣传车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推动宣传工作的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参与实施的工作人员开展多层次、有重点地培训,使广大干部熟练掌握政策要点。四是编印农机购置补贴知识问答,深入农村,广泛发放,面对面的解答农民关心的问题。五是召开机具演示会,通过演示会的形式让农民对补贴机具有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六是开通机具购置补贴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做好购机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五)加强纪律,阳光操作。一是将补贴制度、补贴程序、补贴目录、办事人员和监督渠道进行公开,所有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既做到公开透明又加强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省农机局要求,全面应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和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识别系统,实行信息化办公,明确专人、专机负责管理,熟练应用,及时做好申请输入、审查、上报、打印、数据储存、备份等各项工作。三是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下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验收制度》等已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认真落实“七项制度”,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四是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双满意”活动,严格执行省农机局制定的“八不准、四严禁”的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操作程序,有效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五是开通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电话,专人负责做好购机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2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坚决重返‘十强县’,奋力再造新绵竹”的奋斗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城管为理念,以精益求精为标准,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着力点,对城市实施了精心的日常管护。

一、环境卫生管理

一方面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马尾河两岸和城东新区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以及监督检查和考评,另一方面增加对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次数,做到日产日清、无集存、无卫生死角。为确保城市干净整洁,清运股还对无业主的丢弃的建渣和各种废弃物以及全市所有板房区拆除后各种废弃物的清理工作。截止6月中旬,共出动运渣车200余次,电瓶三轮车600余次,清运各种建渣和废弃物达4000余吨,清运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近4万吨,使城区的环境卫生质量较去年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搞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今年,一如既往的对全市40余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共无害化处置医疗废弃物80余吨,无因医疗废弃物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当好裁判员和监督员,每月对全市镇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严肃、不讲情面,使镇乡的环境卫生工作稳固提升。

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

做好城市道路的安全维护工作,对形成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解决,集中全所人力、物力,对长期存在的损坏道路进行了大面积维修。4月维修景观大道2号立交桥下休闲广场约150㎡,并修建了隔离花台5处;5月维修福音堂路人行道约150㎡,维修仿古街花岗石路面约200㎡;6月维修弘扬广场花岗石路面约200㎡;完成人行道修补27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浇筑30平方米,沥青路面维修40平方米,花岗石路面维修80平方米。

按照全市防洪排涝工作安排,从5月起对全城雨水滤闸、污水井,进行有计划的全面清掏,截止6月底已清掏完老城区80%、城东新区20%的雨水滤闸、污水井,共清掏淤泥约400m³,转运建渣约500m³;6月开始使用下水道联合疏通车对全城排水系统进行疏通,现已疏通30%,对堵塞严重的地段进行开挖疏通近10处,争取该项工作在7月底雨季来临前全面完成。城市管网检查井巡查养护工作开展顺利,各检查井状况良好,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上半年共更换损坏的检查井圈盖101套。

路灯所一手抓照明设施的维护保养,一手抓重大光彩照明工程的维护管理,半年来,共维修路灯约1150余盏,处理地下线路故障约200余处。协助年画节组委会铺设滨河路光彩工程电缆7200余米,铺设河内专用电缆5000米,改装年画节配电30台。协助江苏援建方完成城东新区加固电缆6300余米。按照节能减排要求,在春溢路试安装风光互补led路灯30柱。配合建设局旧城改造工程,在安顺路、春熙路、通汇路分别安装路灯44柱、16柱和60柱。协助市建设局新装红绿灯道口16处,维修全城红绿灯30余次。

三、城市绿化管理

20xx年上半年,完成了为迎接绵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召开,对大会主会场、小会议室及会场外的鲜花布置任务。租摆绿色植物40余盆,摆放鲜花450余盆,时令草花2500余盆;“4.17”重大接待活动,对南京大道中段、常州路等区域绿化带进行了补苗工作,共补植红叶石楠2万余株,红花继木1万余株,金叶女贞1.5万余株及杜鹃、海桐、香樟等植物;为迎接“5.12”地震三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城乡结合边角美化亮化行动,将东汽竹苑围墙铺植草坪2300平方米,种植银杏28株,灌木球25个;政务中心大门口摆放时令鲜花3千余盆;扬州路行道树窝回填种植土并铺植草坪。为确保“5.8”重大接待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市领导指示,承担了对南广场转盘及周边的绿化改造工作,种植海桐球,红花继木球1130个,铺植成品草坪1800平方米,种植灌木红叶石楠、金叶女贞1300平方米,鲜花摆放3万盆。“6.19”重大接待活动,在成青路二环路口及绵富路、什地路口摆放时令鲜花共计4.5万余盆。

对全城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密切关注各类植物上的病虫发生动态,切实做好预防工作。特别对樱花、柳树等植物往年高发介壳虫病虫害的关注,抓住有利时机进行防治。加强园林植物的肥水管理,抓住春季施肥的大好时机,组织对全城的乔灌木及草坪进行春季的全面施肥工作。此次施肥以尿素和复合肥为主,施肥量达6000公斤,最终达到切实增强树势的目的。针对夏季气温升高,为了确保植物生长所需水分,加大了浇水管护力度,同时安排三辆洒水车对老城区、城东新区绿化区域不间断浇水,以缓解高温干旱。上半年新植232株,补植树木293株,移植树木204株,移栽灌木约1500平方米,铺设草坪4500平方米。

四、行政审批及城市广告管理

按照“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城管办行政审批服务细则及办事流程等规章制度,行政审批服务科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热情服务,认真审批,限时办结。截止目前,共审批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04件。其中,户外广告临时许可78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23件,临时占道许可403件。服务态度深受群众好评,上半年实现零投诉。

为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拆除了市区回澜大道、玉妃路、苏绵大道等主要干道的灯杆广告,按照《绵竹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了led灯箱广告,分批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拍卖。加强对市区新设置的门市招牌的管理,发放通告500余份,先期介入仟坤国际步行街和南轩雅居的店招设置工作,确保新设置的店招风貌美观,切实的提升城市形象。

五、城市秩序管理

按照“建好一条街、规范好一条街、管理好一条街”的工作原则,规范主要街道座商占道经营问题。春节期间各片区坚持每天的日常工作,对片区内的“五乱”现象予以制止和规范,特别是中心广场,加大对促销占道的商家进行查证、规范管理,为保障春节期间的交通通畅,主要对“一级管理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月份,对仿古街、河坝街占道经营限制线重新补画,提醒商家不得越线占道;4月就大南路街水果摊贩占道严重的问题,大队进行了专题讨论,由小队长带队员前去进行宣传、劝解工作,再按“疏堵结合”的原则寻找合适地方动员搬离,同时针对迎祥广场周边水果商贩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对水果摊贩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屡次不听规劝执意要违规占道的经营者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5月大队围绕“5.12”三周年纪念活动,做好各项接待准备工作;6月份加大对制止城区内高音叫卖以及占用机动车道等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夜啤酒、夜烧烤的规范管理,重点加强城管示范街的管理,宣传“和谐城管”理念,规劝他们文明经商。上半年共规范座商占道3500余起,流动摊贩4100余起,清除“牛皮癣”及软广告1880余处,清除破旧布幅广告120余条。

加强城管“110”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好文明接待、详细记录,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上半年处理来电800余起,涉及城管的120余起。

三轮车管理站联合监察大队、联合执法中队清查无牌无号的“黑三轮”、当日不该进城违反间日营运车辆和三轮车亮牌、亮号营运情况,教育纠正乱停、乱放及闯红灯的车辆。今年上半年,教育纠正闯红灯的三轮车124辆,处罚间日营运三轮车67辆,调解因三轮车引发的各种纠纷事故26起,协助公安、交警大队调解纠纷14余起。重点整顿电动三轮在城区巡回拉客现象,较好地维护了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

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年初治理办制定《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分三步实施,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开展了城郊结合部专项治理和“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城镇、村庄、道路交通沿线、水环境及各类集贸市场进行了深入彻底的治理,全市城乡面貌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树立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的先进典型镇村,先后数次组织全市镇乡参观学习,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环境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在推进全市环境治理工作中,注重多措并举,一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在城区主要道口和商业繁华地段增设了10个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各类标语和法律法规150余条。印制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单5000余份,分发到全市21个镇乡,指导镇乡制作宣传展板60余个,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群众的知晓度。市报社、电视台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群众的参与度也在不断增加。二是加强日常督查,严格月检考核。治理办督查组非常注重日常督查,督促各镇乡、各部门建立并完善常态机制,做到“有人管、有机构、能管好”。在督查中,注重查表及里,不留死角,并及时回访,配合市纪委督查问责组、目督办、督办室共同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五月底,共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55份,检查出的环境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环境问题7件,治理办督查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办结率达到100%。

七、项目推进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垃圾清运和环卫设施工程)项目于今年4月13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一阶段新建停车场工程,该工程预计今年年底竣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卫站、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一期二阶段预计9月份开工,20xx年2月完工。

人民公园改扩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对园内游乐场的招投标工作,公园门球场、水冬瓜林已正式启用。已竣工验收的办公楼、公厕1、茶楼c进行了竣工测绘。下一步将做好人民公园灾后恢复重建的二期工程的调概工作和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涉及经营管理的招标工作。争取早日还市民一个优美的休闲场所。

八、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卫停车场、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2、切实做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力争全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均达到98%。建立全城道路照明设施地理信息管理和自动化监控系统。

3、建立全市园林绿化管护档案。继续做好对树木的日常管护工作,秋季进行一次全面的施肥。初冬对全城树木涂白,达到抗冻防病虫害的效果。

4、做好防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3

(一)市场建设规模

1.农贸零售市场建设规模,应当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中主城区应按城市农贸市场整体规划合理布点,中心农贸零售市场的营业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一般农贸零售市场营业面积2000㎡以上,建筑类型一般应符合室内楼层框架式要求。

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市域产业特点、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大型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应达到10000平方米。

(二)市场经营布局

1.农贸零售市场应按蔬菜、肉类、豆制品、水产、熟食、活禽等商品分类,合理布局交易区域,设置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区,并在醒目位置标注明显标志、标明商品名称、产地等内容;设置专门的农民自产自销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鲜活畜禽、水产经营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设置,相互之间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设置;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设置;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必须严格执行宰、售、购“三分离”原则确保达到防疫要求。

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当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分类设置交易区域。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道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三)配套基础设施

1.市场正门应当标有醒目的市场名称,入口处有信息栏、宣传栏、公示栏等。场内应有商品区域标志、商位号牌及导购图示,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标识。城镇以上市场应当设置公用电话、电子显示屏及其他市场行情设施,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

2.市场应建有两个以上进出通道,每个通道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场内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无占道搭建、摆放商品等现象,通道保持通畅。所有通道均须有效设置固定栅栏或台阶,用于正常营业期间阻拦车辆任意进出。

3.市场应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必须与经营区相对隔离。农贸零售市场停车场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15~20%;商业用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停车场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25~30%。

4.农贸零售市场应当坚持整洁、美观、方便、实用的原则,按照超市功能或开放型要求设置摊点、商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依照大开间设置商位。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必须设置证照悬挂设施,并配有保证良好充足照明的设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独立商铺应当预设电话、宽带网接入设施。所有农贸市场一般不得设立朝市场外向经营的商铺,特殊情况确有必要设立朝市场外向经营的商铺,其产权不得对市场主办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并一律禁止其经营农副产品。

5.农贸零售市场内摊点、商位固定式柜台应以瓷砖贴面或为金属、玻璃台面,并根据商品陈列及其防水要求配置相应货架(柜台)和专用水产、肉类柜台,经营用台面宽度0.8~1.0米。

活禽宰杀区墙面、地面、工作台面应为瓷砖贴面,并有封闭式煺毛炉、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熟食经营间室内墙壁、地面应全部瓷砖贴面,并设置更衣室、配备紫外线消毒灯、空调、冰箱、电子灭蝇灯、洗涤水池、消毒水池、保洁容器、纱门纱窗及防鼠设施,有防蝇售货窗口。

水产区、鲜肉区、光禽区、熟食区应有自来水龙头,服务半径不小于20米,配有洗槽和下水道。经销活禽的应有固定的不锈钢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污水排放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标准。

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户计量器具必须使用电子计价秤(自产自销户除外)。

市场应当设置检测室或相对独立的检测间,必须配备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成份的检测设备。

6.市场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超市化市场应设置中央空调、自动扶梯、客货电梯等配套设施。自动扶梯、客货电梯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应设置防盗监控系统。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市场应设置日常管理、工商、税务、治安等管理办公室、公众咨询服务台,配有广播和通讯设备。除超市化的零售市场外,应当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

8.市场内应设置顾客休息处,其总面积不小于商业用房面积的0.5~1%。

9.市场内地面应为水泥粉刷或防滑地砖铺砌,墙面应整洁无污损。下水通道设置科学合理,并符合环保要求。

10.市场内应配备密闭式果壳箱、垃圾箱等卫生设施,果壳箱每个经营区不少于1只。除“四害”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1.市场应当设置储存场所和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应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农贸零售市场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冷藏保鲜设备。

12.各类市场应当根据经营规模和顾客流量,建设与之相匹配的公厕,公厕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二类公厕要求,各类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

二、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规范

(一)市场服务管理规范

1.市场举办者是市场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办理企业登记,并对市场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经营安全和消费者投诉等承担第一责任。

2.市场举办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划标准建设使用市场,不得擅自改变市场用地性质,不得将市场的场地和设施改作他用。

3.市场举办者应当设立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

4.市场举办者应当与场内经营户签订《市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租赁(管理服务)合同》,并通过合同确立市场内部各类事务的管理关系,明确场内经营户的产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5.市场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建立场内经营户管理档案,组织经营户实行自律管理。

6.市场举办者应在市场内设立投诉点,负责接受投诉、调解纠纷,并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消费争议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7.市场举办者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备案、清退等实施监督管理;对上市交易的商品实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对主要交易商品建立交易档案;对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票、证与实物不相符的商品,市场主办单位应当拒绝、禁止其上市销售。

8.市场举办者应当依照《市消费争议先行赔偿管理办法》与场内经营户协议设立消费争议先行赔偿保证金,并就消费争议先行赔偿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9.市场举办者应当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并依照分类监管规定,建立经营户信用管理台帐,建立市场各类信用公示制度,公示市场交易规则、服务公约、经营户信用记录、当日市场商品质量检测情况等内容。

10.市场举办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统计市场交易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统计、工商部门报送。

11.市场举办者必须按照市场规模配齐、配足场内管理服务人员。农贸零售和批发市场每20~30个摊(商)位配备1名卫生保洁员,每30~40个摊(商)位配备1名日常事务管理员;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管理的市场,可根据需要配备日常事务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佩带统一的管理标志。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分类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12.市场内应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场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电器,禁止使用明火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户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紧急疏散方案。

13.市场举办者应当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及时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14.市场内应实行全天候保洁制度,农贸零售市场每天早、中、晚开市前和落市后要全面清扫或冲洗。地面和柜台保持整洁,台面无铺垫物,店面房内、柜台、摊位上下无上市商品以外的杂物。市场每周大扫除不少于1次。

15.市场内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固定摊位垃圾实行桶装化,自产自销摊位垃圾实行袋装化,垃圾桶装、袋装率达100%。场内待运垃圾密闭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清运不少于2次。

16、建立厕所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厕所内无蜘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粪便及时清运。

(二)场内经营管理规范

1.商品陈列规范、摆放整齐、分类明晰,实行净菜销售。

2.经营户必须守法诚信经营,遵守与市场举办者约定的经营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3.经营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计量准确、按章纳税、公平交易。严禁欺行霸市、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

4.经营户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查验产品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产品合格证、商标、专利等证明,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建立商品购销台帐。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三无”商品、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它禁止上市销售的商品。

5.经营户应当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提供销货发票或其它供货凭证。消费者索要法定票据的,经营者必须提供。

6.经营户对法定或承诺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法定或承诺的“三包”期限内,必须实行“三包”。

7.经营户应当遵守有关商品质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8.经营户在经营中不得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

9.全部行业统一营业服装或佩带统一的经营服务证。熟食经营户须统一着工作服,配戴手套、口罩和工作帽;

(三)行政监督管理规范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公安部门负责市场治安、消防管理;税务部门负责税收征管;规划、国土、建设、城管、交通、经贸(商贸)、物价、卫生、农业、林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市场建设、经营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2.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建设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新建、改建、扩建市场达不到市场建设标准的,不得批准开业;违法占用市场场地和设施的,不得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予核发相关证照;擅自改变市场用途的,必须依法予以清理,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经营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4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现代农业“6+3”产业体系和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以信息化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农产品网络销售四大体系建设,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坚持服务农民,建立完善“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发展红利。坚持市场导向,探索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坚持重心下沉,以镇村为落脚点,把资金、政策和工作力量下沉到基层,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服务前移到乡村。坚持汇聚众力,鼓励供销、邮政、电信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加强农村站点以及基础设施、物流体系、网络平台等软硬件建设。

用3—5年时间,力争创建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成和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15个,培育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秀产品品牌1个,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社示范社、标杆社、五星社,常年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10%以上,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全市“三带十二园”现代农业空间格局,打造一批特色优质粮油、晚熟柑橘、绿色蔬菜供给基地。培育一批重点网货和产地直播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发展的种养循环基地。支持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并积极融入省数字三农大数据信息平台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各级现代农业园区要将信息监控平台、信息化场景应用、农产品电商销售、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等作为重点建设内容,并将其纳入星级评定指标。完善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应用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把握市场运行趋势和消费需求,生产适销对路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应用区块链技术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溯源体系,将入网销售农产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范围,记录农产品从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实施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督促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互联网+”农产品广告监管,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和互联网广告媒介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加强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行动,培优金华清见、蜀珍柠檬、合众养道、锦天洪橙、振昊农业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依托“鲜”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创建。挖掘农耕文化,讲好品牌故事,推进农产品品牌向互联网品牌延伸。积极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农博会、农交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促互动。鼓励支持在永佳超市、汇星百货等商超和“赶场网”“蜀之味”等电商平台设立品牌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专柜、专区,持续推进在城区设立优质农产品直销中心,努力实现优质优价。强化品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品牌形象。〔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经合局、市文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邮政快递网点、供销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统筹推进市、镇、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建设集商品集散、运输仓储、邮政快递等服务为一体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级公共服务站、村级公共服务点,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强化烘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移动冷藏冷冻保鲜能力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加快消杀、烘干、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一批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乡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积极探索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等多方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服务功能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村电商和农产品流通市场聚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等加强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商或农业合作社合作,通过“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特色产业+邮政快递”“邮政+快递”“快递+快递”等服务模式,畅通农产品“进城通道”。强化城市社区配送终端冷藏条件建设,做好销地与产地冷链衔接,构建覆盖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动菜市场、社区菜店等零售市场建设改造,完善末端销售网络。鼓励生产企业加强冷链物流科技源头创新、技术装备研发和系统功能集成化研究,提供冷链物流体系科技支撑。〔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支行、中国邮政分公司、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建设

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着力培育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多样化多层次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加快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村电商(物流)站点等,统筹建设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服务。着力培育一批电商示范企业、网红品牌和创新创业带头人。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鼓励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各类电商平台,有效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销有机融合。推动优质菜场、生鲜、商超“触网”,运用云计算、人脸识别、移动支付等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方便社区居民线上买菜。鼓励支持线上平台“夜市出清”渠道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定期开展益农服务主题活动,着力提升益农信息员开展服务能力,为农产品出村进城打下坚实的基层队伍保障。发挥网红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田间地头直播,突出地方特色,做好“吃”“拍”“玩”“卖”等环节的有效衔接。鼓励扶持成绩突出的农业网络红人。支持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完善企业、村集体及农民“产值分成”“寄托生产”“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分公司、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要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跟踪评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级相关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eadway13”为你整理了这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认真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四心”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一是深度调研,胸怀“热心”。党委班子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胸怀排忧解难的热心主动深入教学一线、深入学生寝室深度调研。开展了“察实情、办实事”学生代表座谈会,积极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学生代表反映的困难与诉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学校第四届第五次教代会,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共征集保障民生、促进发展方面的提案60个,进一步聚民心、听民意、汇民智;领导班子深入走访分管领域10余次,与师生“零距离”接触,认真听取师生的意愿和呼声,真诚进行沟通和交流,急师生之所急,解师生之所难。

二是服务活动,注重“贴心”。围绕师生实际诉求寻找突破、寻求创新、不断改进,以贴心优质的服务提升师生的幸福感。开展“爱心扶贫”藏区食品展销,与2个扶贫县合作为师生提供新鲜优惠的特色农产品,达到服务师生、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双赢”目的;开展“花香校园”鲜花优惠促销活动,与鲜花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在校内开展鲜花“会员价”促销活动,为师生的生活增添幸福色彩;开展“暖心”优质服务行动、“我的食堂我做主”学生食品监督员进食堂、“成航味道我来做”厨艺大赛等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提升服务水平。

生鲜电商督导工作计划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我市把奶业做为畜牧大市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定规划,出政策,引龙头,建体系,抓服务,全市奶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奶牛存栏16万头,占到全省的1/3,位居全省第一。拥有蒙牛乳业、和氏乳品等14个乳品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奶业已成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优势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提高*乳品竞争力、促进奶业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条例》对健全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涉及生鲜乳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制度,提出了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是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奶业健康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规范乳品市场秩序,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深入贯彻中央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奶业、重塑消费者信心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将《条例》精神传达到基层,抓紧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全市生鲜奶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市场,推动奶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1、加快规模奶牛场和标准化奶牛小区建设步伐。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加快现代牧业(*)有限公司两万头奶牛场、*个千头现代奶牛场和20个标准化奶牛小区,以及千阳县全省标准化奶牛小区示范县建设。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建千头现代奶牛场和标准化奶牛小区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到20*年,全市50%以上的奶牛进入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饲养。市县电力部门要将种畜场、良种中心、规模奶牛场、标准化奶牛小区和机械化挤奶站用电纳入农业用电范围。交通部门要做好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和机械化挤奶站道路规划和建设,改善鲜奶运输交通环境。

2、规范和大力扶持机械化挤奶站建设。市县畜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切实落实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好奶站的规划布局,明确建设主体。鼓励乳品企业建设稳定奶源基地和奶站。对建设主体不符合要求的奶站,要采取拍卖、入股、招商引资、建立奶农专业合作社等办法进行规范,依法开展建设经营。充分利用国家实施挤奶设备等畜牧机械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奶牛专业合作社、规模奶牛场、乳品加工企业建设机械化挤奶站。到20*年,全市产奶牛全部进入机械化挤奶站挤奶,彻底淘汰手工挤奶方式,优质管道奶达到*0%。加强奶站日常管理,建立生鲜奶购销台帐、收售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加强督察检查,建立奶站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将奶站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切实抓好奶农培训和技术推广。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要继续开展“高级奶农”培训,全面提高奶农科技水平。要抓好良繁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国补奶牛良种冻精项目建设,加大奶牛性控技术推广力度,大面积应用高产奶牛细管冻精,提高奶牛良种率。

三、建立健全科学的乳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一)严格监控生鲜乳质量,确保乳品源头质量管理。

1、加大生鲜乳生产质量管理。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要对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逐个登记备案并加强管理,指导奶畜养殖场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做好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加强奶畜饲养管理和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引导奶农科学饲养,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生鲜乳。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对奶畜实施强制免疫,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奶畜所生产的生鲜乳禁止出售。

2、加强生鲜乳运输质量管理。要强化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对生鲜乳运输环节,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营运证明发放和营运单填写等相关规定。生鲜乳运输车辆要取得县区农业(畜牧)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奶交接单。无生鲜乳准运证明的车辆,不得从事生鲜乳运输。生鲜乳运输车辆要具备生鲜乳运输条件,只能用于运送生鲜乳和饮用水,使用前后要及时清洗消毒,确保生鲜乳运输质量安全。

3、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要制订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落实监测经费,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乳品生产企业和挤奶站要按标准配齐检测设备,做好日常检测工作。加快市生鲜牛奶质量监测中心和2个奶牛基地监测站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2009年6月建成并开展生鲜牛奶质量监测工作,建立第三方生鲜牛奶质量监测体系。

(二)加强乳品生产环节监控,扶持乳品企业生产。

1、加强对乳品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市县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好乳品生产企业资格准入关。加强对乳品原辅料进厂、生产流程、产品出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监督企业按照生产许可相关要求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督促企业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防止未经检验的乳制品流入市场,杜绝不合格乳品出厂。监督企业建立并实施乳制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对流通环节的问题乳制品按规定实施召回。

2、积极调整乳品生产结构。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科研攻关,开发高价位、高品质的调制奶粉,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效益。

3、扶持乳品加工企业发展。市、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加大与金融部门协调力度,增加乳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量,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从2009年1月起,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调的房地产使用税实行先征后返。

(三)强化乳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市县工商部门要加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力度,严把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监督乳制品经营者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制度、质量管理员制度、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自律制度,严把乳制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加大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乳制品、无证无牌照生产经营乳制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乳品流通市场秩序。

四、彻底整顿和规范乳品生产经营秩序

按照省上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农业、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实施。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整顿。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整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进出口环节的整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流通环节的整顿。卫生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密切合作,协同行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确保专项整顿取得实效。要结合专项整顿,积极探索并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使全市乳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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