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性毁损肺是一侧肺内结核病变广泛、单发或多发结核空洞、大量纤维干酪病灶、同时合并支气管扩张和支气管狭窄、混合感染及排菌、肺萎陷、肺纤维化、肺组织破坏严重、胸膜肥厚、不可逆性病理改变、肺功能丧失的严重肺结核并发症[1]。近年来,结核的发病率在全球呈上升的趋势[2],长期、反复的不规律化疗,导致耐药性的产生。因此,也导致结核性毁损肺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胸外科多采用全肺切除手术治疗,手术创伤大,心、肺功能要求较严格,术后恢复慢,因此,优质的术后护理对患者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2007~2011年采用全肺切除治疗结核性毁损肺患者11例,所有病例均顺利康复出院。在术后进行了完善的护理,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
2007~2011年采用全肺切除治疗结核性毁损肺患者11例,其中女9例,男2例,左侧9例,右侧2例,反复咳嗽、咳痰11例,平均年龄47.3岁,均有18个月以上的反复不规律抗结核治疗史。
术前护理
心理护理:全肺切除手术较为复杂,创伤大,患者心理压力大,应向患者详细介绍手术的重要性,手术方式及治疗、护理的意义,讲解术后可能出现的不适、并发症及应对方法,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术前常规护理:协助医生完成常规实验室检查,因结核性毁损肺肺组织破坏严重多合并混合感染,术前指导患者正确留取痰样,进行痰结核菌培养及化脓菌培养,据药敏情况,为术前术后抗生素及抗结核药物的应用提供依据,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护理评估,向患者讲解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进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易消化食物,提高患者营养状态,有贫血者或低蛋白血症适当给予输血、血浆或人血白蛋白,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上呼吸道有感染者,应预防并给予治疗。术前禁烟至少2周以减少呼吸道分泌物,练习有效咳嗽及排痰。指导患者进行腹式呼吸训练,必要时使用呼吸功能锻炼器。指导患者进行床上排便训练。术前如患者睡眠差,可适当给予镇静治疗,充足的睡眠可提高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
术后护理
术后护理:术后搬动患者时应轻移轻放,以免引起纵隔移位,引起严重的心律失常。麻醉未清醒时采取去枕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清醒后,生命体征平稳可取半卧位或不全侧卧位,每1~2小时变换,翻身叩背,预防肺不张的发生。
生命体征的护理:术后应专人护理,呼吸、脉搏、血压,每15~30分钟监测1次,麻醉清醒后,每30分钟监测1次,平稳后可逐渐延长,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生。
饮食及补液的护理:术后6小时可进少量流食,不宜过多,防止呕吐后造成吸入性肺炎。术后补液速度不宜过快20~40滴/分,以免发生急性肺水肿,如患者出现端坐呼吸,呼吸困难,发绀,心动过速,咳大量粉红色泡沫样痰,双肺湿啰音等肺水肿表现应立即通知医生。
呼吸道护理:术后1~2天内给予面罩雾化加压吸氧,氧流量4~6L/分,2天后改为鼻导管吸氧。术后给予化痰药雾化吸入3~5次/日,每次15~20分钟,可稀释痰液。同时,协助患者咳嗽,排痰,预防呼吸道感染。
胸腔引流管的护理:术后常规钳闭,如医生间断开放引流管时注意记录胸液的颜色及量。同时,观察气管是否居中,胸部是否有皮下气肿,及时通知医生。
心律失常的护理:心律失常是全肺切除术后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表现为突发胸闷,心悸,脉搏紊乱等,术后持续心电监护,仔细观察心律,心率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
肺栓塞的预防和护理:肺栓塞是胸外科术后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多为下肢血栓脱落栓塞肺动脉引起,临床表现为活动时突发的呼吸困难、胸痛、胸闷、气短、心悸、咳嗽、咳血痰、大汗、意识不清等表现,20%~30%患者因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并治疗而死亡[3]。因此,围手术期指导患者在床上进行肢体活动或按摩下肢,可有效预防下肢血栓形成。严密观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可提高抢救成功率。
健康教育:指导患者治疗期间以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为主,进行患侧上肢及肺功能锻炼,遵从医嘱坚持抗结核治疗,定期复查。
讨论
结核性毁损肺属于重症肺结核,由于病程长,慢性消耗重,耐药发生率高。同时,肺组织破坏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混合感染。单靠抗结核治疗往往不能获得痊愈,为了缩短病程和获得治愈往往需要手术治疗[4]。全肺切除手术对患者的营养状态,心、肺功能要求较高。由于患者长期患病,一般状态差,对手术的耐受性差,术前具有严重的心理负担,手术治疗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护理质量。术前做好心理护理,适时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进行充分术前准备及生活护理,取得患者的积极配合,做好围手术期护理及出院指导,这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保证手术成功,术后康复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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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尘肺结核;健康教育;评估
肺结核是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当前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肺结核患者约占世界肺结核的1/4,并呈上升趋势。我国矿区尘肺病人众多,而尘肺病人又是肺结核的高发人群,如何控制传染源、提高治愈率,是控制结核病的关键。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我院对92例尘肺结核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并进行分析与评估,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健康教育对象为2007年11月—2008年11月在院治疗的92例尘肺结核病人,均为男性;文化程度:文盲79例,初小13例;年龄:62~82岁(平均74.1岁);Ⅰ期尘肺结核33例、Ⅱ期尘肺结核40例、Ⅲ期尘肺结核19例;全部病例均经当地尘肺诊断组确诊,其中II型血型播散肺结核3例(3.3%),Ⅲ型继发性肺结核72例(78.26%),Ⅳ型结核渗出性胸膜炎17例(18.5%);痰菌阳性69例(75.0%),痰菌阴性23例(25.0%);合并糖尿病38例(41.3%),合并肺部感染27例(29.3%)。
2方法与内容
2.1资料收集与评估(1)评估患者的情况,包括住房条件通风、经济状况、心理素质、文化程度、职业、社会背景及家人关爱程度,然后根据其文化程度,个人综合素质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2)评估患者入院时对尘肺结核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接受肺结核相关知识健康教育效果评估[1]。
2.2健康教育方式采用一对一的个案健康教育方法,口头讲解与图文结合,该组病人均为老年患者,文化程度较低,我们采用讲授法、示教法,患者出院后进行门诊督导治疗和定期跟踪随访。
2.3健康教育内容(1)何谓肺结核?主要症状有哪些?(2)尘肺与结核的关联性,患了尘肺易感染结核,二者互为因果。(3)结核病是如何传播的?(4)如何预防?(5)怀疑得肺结核怎么办?(6)结核患者的治疗,治疗成败的关键是患者应坚持规律、全程用药。(7)督导管理:不规律或不全程的治疗均会导致治疗失败;其次是联合多种用药,必须及时观察肝脏损害情况等不良反应,以便准确治疗。(8)病情好转后还要接受治疗吗?经过强化期或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结核中毒症状消失,病情明显好转,少数病人就过早的自动停药导致治疗不彻底,今后复发的机会很高。因此,要坚持用药,完成全疗程。(9)要坚持正规治疗,结核是可以治愈的,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又称为化疗,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最有效的治疗方法。
3结果
与分析92例尘肺结核患者实施健康教育前相关知识知晓率测评情况见表1,健康教育后相关知识知晓率为100%,对治疗的依从性100%;结核治愈83例,治愈率90.2%。本组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患者接受了健康教育,周围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或玩伴,主动到医院检查287例,发现并确诊肺结核5例。表192例尘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前相关知识知晓情况结核病的健康教育是一项社会性强,具有特定的专业性的科学教育活动,它对于尘肺病人结核的预防以及结核病的传染、发病、诊疗、管理、预防等都有积极的意义[2]。医护人员既是健康教育的主导者,又是治疗的指导和参与者。尘肺病人的健康教育有利于提高病人对尘肺和结核的正确认识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本组资料提示,通过健康教育后相关知识的知晓率由表1、2分别提高到100%,大大提高患者对本身疾病的认识,为进一步诊断与治疗奠定基础。有效的健康教育,能使患者主动的配合医生治疗,本组病例100%全程规律治疗,延缓了尘肺的晋级,提高了结核的治愈率。患者周围人群密切接触者,共有287人主动到医院体检,并发现结核病5例,其中2例痰涂片阳性,及时发现了与患者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中的患者,有利发现新的传染源和对尘肺结核病人的集中管理与治疗,对控制肺结核的传播和治疗,提高肺结核病人的生活质量,延长其寿命均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自行设计问卷,经健康教育和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共同确认的结核病核心调查信息后修改完善。调查员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科室的青年业务医师人员组成,经统一培训后,开展面对面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肺结核病在我国的流行状况,结核病最常见的类型,肺结核病的典型症状、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时间,肺结核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政府对结核病可疑症状提供的免费检查项目、正规治疗肺结核病需要的时间等10道题构成。
统计分析运用知晓率来统计计算,经过对所有问卷进行质量控制,获得有效问卷299份,对城乡中小学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问卷干预前、后进行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学生对肺结核及结核病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在进行教育、学习、宣传等干预手段后,知晓率有了明显的上升,从干预前的86.25%,上升到干预后的92.74%,说明干预工作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从整体答卷卷面分析,学生对肺结核病的认知程度和认识态度、关注度的不同,造成知晓率的不同,本次调查还显示,中小学生对肺结核病知晓率总体水平较高,但还存在城乡、年龄、人群和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本次调查和《石河子地区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状况调查》调查结果[1]基本一致。从对“肺结核传染源的认识”这道题,干预前知晓率为76.25%,干预后为88.29%,说明学生对肺结核传染源的认识不到位,这在如何提高肺结核的治愈率、减少传染源、控制疫情这几大措施方面难度加大;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文化程度之间在接受知识方面有差异;因此,加强对肺结核知识常见的传播方式中核心信息的传播,不管是大众人群还是患者对肺结核知识的传播来源应该更广泛,避免造成学生对重点知识信息缺漏现象;又如肺结核治疗疗程中“正规治疗肺结核病时间”这道题,干预前知晓率在62.20%,干预后是79.26%;说明部分学生在认识治疗疾病的时间上仍存在盲点,对病人而言治疗是强化性的,而对学生这方面的教育少,没有感性认识,说明学生在防治肺结核病知识方面的了解仍不广泛。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当前结核病控制规划要求采取防治结合的综合措施,既要重视抓好治疗,更要搞好预防,只有加强预防工作,才能减少治疗的压力,有效防治结核病[2]。
[关键词]肺结核;登记;转诊;归口管理
[中图分类号]R52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7(a)-146-02
早期发现和规则治疗肺结核患者,是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重要内容。报告和转诊疑似肺结核患者是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的基础。现就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2008~2010年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中转诊等情况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来源于桃源县2008~2010年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各种登记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报告信息及追踪记录资料、转诊卡等有关资料。
1.2方法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1]标准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来源情况探讨肺结核的早期发现与可行防控措施。
2结果
2.1肺结核转诊推荐情况
桃源县结核病门诊2008~2010年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3670例,其中来源于转诊推荐者1740例,占47.41%,且这个比例逐年上升,见表1。
2.2活动性肺结核转诊来源
在转诊推荐的1740例中,涂阳378例,占21.72%;涂阴1362例,占78.28%。涂阳者中,新涂阳362例,占20.80%;复治涂阳16例,占0.92%。属于医疗机构转诊到位的有1162例,占66.78%;属于因症推荐的有445例,占25.57%。见表2。
3讨论
桃源县肺结核转诊率、转诊到位率逐年上升,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来源中转诊推荐所占比例也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36.47%上升到了2010年的56.72%,说明实施结核病项目后,归口管理工作日益受到各医疗单位的重视,各项措施逐渐得到落实。
涂阳患者中,新涂阳数22倍于复治涂阳,说明新患者甚至于社会上很多人对肺结核防治归口管理政策不是很清楚,或者不愿意相信患上了肺结核,出现可疑症状时并不是先到结防定点机构就诊。只有复治患者出现可疑症状时,才直接去结防定点机构就诊,因为他们有“经验”。提示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大力度,对社会各界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增强群众结核病防治意识[2]。
肺结核归口管理工作是患者发现的重要环节[3],其优劣直接影响肺结核的“早诊断、早治疗”。各医疗机构是大多数肺结核患者因症就诊的主要场所,是发现肺结核患者的重要来源[4]。因为患者有症状首先是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这也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职工医保的相关要求。所以各医疗机构要提高对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向服务对象说明肺结核的免费政策及归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5]。尤其是首诊/转诊医生应对转诊的患者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认真填写患者地址和联系电话,促成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到位,杜绝载留患者现象。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由于设备、医疗水平的参差不齐,在对结核病的初步诊断中差异较大,会出现误诊、过诊的现象[6]。提示要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尤其是检验人员痰检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肺结核的诊断标准,提高对查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查痰率、查痰阳性率,避免过诊、误诊,从而减少结防机构追踪患者的工作量,节省有限的人力、物力。
实践证明,归口管理是否落实,是关系到结防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此,通过行政与业务相结合的手段,加强归口管理,完善医生-患者-家庭-全社会参与长期有序的协作机制,可以早期发现患者,及时规范化治疗管理。将肺结核患者转诊作为各医疗机构的责任目标加以考核,完善报告、转诊督查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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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年肺结核诊断治疗
肺结核(TB)是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而当代全球结核流行的一个普遍现象和特征是老年肺结核(PTB)在年龄构成比中逐渐增多,全国在1979年、1999年、2000年三次调查中呈逐渐向高龄组推移的趋势。因此,对老年肺结核的临床分析将有助于开展和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现将2008年1月—2010年8月在麻城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住院的老年肺结核患者资料分析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临床资料104例患者均为我院2008年1月—2010年8月收治的老年肺结核住院病例。其中男性82例,女性22例,年龄60—80岁,平均70岁;其中老年PTB发展缓慢而隐匿者71例。
1.2诊断依据老年肺结核诊断也是主要依靠临床症状、胸部X线表现、痰结核菌检查及其他各种辅助诊断技术等进行综合诊断,其诊断要点为:①与排菌者密切的结核接触史;②咳嗽2周及3周以上,或伴咳痰、胸闷、胸痛、发热、体重减轻等;③既往有淋巴结核、胸膜炎等肺外结核病史者;④既往或近期有结节性红斑、疱疹性角膜炎、结膜炎、结核风湿性关节炎等结核超敏感综合征表现者并可除外其他可能病因者;⑤患有结核病相关性疾病者。
2结果
2.1临床表现19例患者出现发热,体温为37.5—38.5℃,午后发热为主;87例患者有咳嗽、咳痰;16例患者出现咯血;30例患者出现呼吸困难;12例患者出现胸痛。
2.2合并症或伴有其他疾病患者合并肺部感染41例,其中真菌感染8例,合并COPD有21例,并发肺癌6例,并发糖尿病16例,结核性胸膜炎11例,肝炎、肝硬化4例,高血压7例,梅毒1例。
2.3实验室检查
2.3.1细菌学检查痰结核菌涂片有72例患者进行痰检,其中有41例痰涂片阳性。2.3.2免疫学检查(1)血清学检查:血清中结核菌结核抗体(TB-AB)104例均作结核抗体检测,53例结核抗体阳性。(2)结核菌素试验:70例患者进行PPD试验,11例PPD试验阳性。
2.3.3胸片或肺部CT检查胸片或肺部CT检查结果:继发型肺结核患者88例,其中空洞型肺结核39例;胸膜炎15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1例。
2.4治疗及转归对104例老年肺结核患者均积极抗感染、抗结核及综合治疗,其中5例坚决不服抗结核药;20例服错药、漏服药、间断服药或中断服药;35例抗结核疗效不理想;26例患者产生毒副反应需改变服药方法。
3讨论
老年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发展缓慢而隐匿,大多数是老年前期60岁以前所患的肺结核(PTB)未治愈,延续至老年期60岁以后,也有少部分是老年期以后所患的PTB。而随着人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免疫力下降与衰退以及容易合并老年肺结核的非结核性老年病增多等原因,老年肺结核有增多趋势,是当代全球结核病流行的普遍现象与特征。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发现、治疗和化疗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制度。
第六条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省、市(地)、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承担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拟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综合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定国家结核病防治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的推广工作。
第十条其他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
(二)与防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四)负责落实本地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化疗管理工作;
(五)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
(六)对肺结核病高发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普查;
(七)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培训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加强结核病防治技术的研究,提高防治工作的质量。
第十二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基层结核病防治网络的组织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
企业的医疗防治科室和人员,在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下,负责所在地区和单位结核病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化疗管理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结核病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的住院治疗,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都有义务按规定承担所在地区、单位或指定区域的卡介苗接种任务。
第十七条卡介苗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第十八条卡介苗接种必须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卡介苗接种情况应当及时填入统一发放的计划免疫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片。
第二十条卡介苗接种发生差错事故和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如实报告当地县级卫生防疫机构,不得延误或隐瞒不报。
第二十一条卡介苗的订购计划供应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共同制订,由省级防疫机构统一订货。
负责实施卡介苗接种的机构,应将卡介苗接种率及接种质量考核情况,定期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卫生防疫机构以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四章调查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结核病疫情和传染源的调查。
第二十三条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结核病检查,查明传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二十四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个体开业医生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必须按下列规定时间,向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出《结核病报告卡》:
(一)监测区在24小时内报告;
(二)城市非监测区在1周内报告;
(三)农村非监测区在两周内报告。
第二十五条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承担结核病防治职责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接到《结核病报告卡》后应对病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结核病统计报表是国家取得结核病患、发病登记资料的重要来源,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第五章治疗
第二十七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收治的肺结核病人,应当按《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和《肺结核病诊疗规程》实施诊断、治疗和管理。不能按工作手册和诊疗规程实施诊断、治疗和管理的,必须将肺结核病人及时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全国结核病防治手册》和《肺结核病诊疗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遇有疑似结核病的就诊病人,应及时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中心卫生院。
第二十九条已确诊的排菌期肺结核病人,应当按结核病防治要求,主动配合治疗单位的治疗与管理。
第六章控制传染
第三十条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下列从业人员中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单位和当地卫生监督管理机构。
(一)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
(三)教育、托幼单位的从业人员;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十一条下列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
(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的人员;
(二)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从业人员;
(三)接触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厂矿企业职工;
(四)排菌期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二条排菌期肺结核病人应当避免可能传播结核病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结核病病人,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卫生要求对结核菌污染的污水、带有结核病菌的排泄物和痰液进行消毒或卫生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结核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经常接触结核菌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预防保健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专门用语定义如下:
结核病: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感染性疾病。
肺结核病: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肺部慢性感染性疾病。
传染性肺结核病:指痰结核菌检查阳性的肺结核病。
菌阴活动性肺结核病:指痰结核菌检查阴性,X线检查有活动性、或有结核性胸膜炎。
排菌期肺结核病:痰结核菌检查阳性期间的肺结核病。
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及其分中心,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和结核病防治科(防痨科)等结核病专业的防治机构。
化疗管理:主要包括全程督导和全程管理,全程督导化疗指治疗全过程中每次用药均在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进行;全程管理化疗指治疗全过程中通过定期门诊取药,家庭访视,尿液监测,家庭督导及误期追回的管理方法。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