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潜在隐性资源利用
一、现有的显性资源的有限性
油井新技术公司现有的显性资源包括已有的局内政策(包括新出台的多种经营企业信贷政策)、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的资源与目前公司发展的步伐已经显得相当有限。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油井新技术公司成立较晚,发展基金积累较少,周转资金有限。二是现有的资产装备相对落后,资产结构不合理,不良资产占有率较高,还存在闲置资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人力资源受体制制约,引进人才渠道狭窄,成为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瓶颈”因素。受人力资源的制约,油田化工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技术储备更少,严重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信息资源利用少,信息资源利用还没有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程度。
二、潜在资源的可开发性
1.潜在资源的含义
隐性资源就是隐藏在企业现有资源内,还没有被充分利用的资源,从企业管理上说,属于容易被忽略的、被浪费的资源,从资源管理或信息利用上说,属于引深资源或派生资源。
以油井新技术公司为例,2003年开发了原油破乳剂,在当时,与辽宁奥克化学集团公司联合开发油井新技术公司采取技术攻关,市场开发成功运作,在特油市场将原有的两家局内化工生产企业排挤除外,形成乳化经营,在冷家油田也赢得了较好的市场信誉,在当时条件下,为企业储备了很好的技术资源,在此技术资源的背后,还存在等待开发的资源。因为,当时开发了原油破乳剂属于油基的原油破乳剂还应该深度开发,应开发出成本更低廉的原油破乳剂,原油吞水性能不低于油基的水基破乳剂。
2.油井新技术公司,潜在资源的范围
从潜在资源的含义来说,潜在资源只不过是现有资源的再开发资源,既没有被利用的资源,以下表为例,列举潜在资源的范围。对于油井新技术公司来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重点在于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开发储备,信息系统化管理等。
三、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既如何开发利用潜在资源
1.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1.1对企业现有人员的培训
对企业现有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或深造,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的技术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为技术开发做好准备,对操作人进行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学习方式,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
1.2对潜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发可以培养出更多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003~2009年,油井新技术公司录用的11名新机制中工人中,90%在27岁以下,学历较高的有大专毕业学法律专业的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进行潜在能力开发,潜质较大。
1.3企业外部人才的聘用
对企业外部人才可实行长期合同(2年至5年)和短期合同(3个月至一年)的聘用制,也可采用项目聘用制,即对某一项目招聘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项目结束后,聘期结束。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防止现有的专业流失
2.油田化工技术资源的开发利用
2.1对油田化工专业技术的发展,做出合理的可行的趋势预测。
油田化工专业技术的发展基本有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是高技术含量的油田化工助剂开发技术,只要以油田增产措施助剂以及提高油田生产效率为主的化工助剂为主。
2.2对现有的油田化工专业技术向精深方向开发,形成技术储备,提高油田化工产品的未来竞争力。仅仅着眼于眼前的油田化工产品在油田市场的适用,必然导致企业未来竞争的被动局面,2005年的化工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将重导覆辙,同时,由于油田化工专业市场竞争的激烈性,给潜在的竞争对手提供更多的市场侵入机会,因此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与人力,严制现有化工产品的前卫技术形成技术储备,真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2.3油田化工专业技术向品牌经营转化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技术是人才的竞争,同时也是品牌的竞争油田化工专业技术高效的转化为市场产品。进而打造市场品牌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专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的化工生产能力,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发展,没有品牌躯体的载体,油田化工专业技术的发展便没有生命力。
2.4注意化工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
3.油田化工企业信息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3.1界定好油田化企业的信息范围。
以油井新技术公司为例,对其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包括:
A技术信息
如油田内部同行企业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技术来源等信息,油田外部企业技术发展水平,化工技术研发方向,对油田化工企业竞争影响等因素。
B产品供求信息
包括原材料供求价格信息,原材料供求价格趋势预测,新的原材料替代品,原材料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还包括产品销售信息,市场需求预测,市场销售质量反馈信息,产品价格预测,同行企业产品性价比。产品自向功能价格比等。
C综合信息
如行业政策、总公司、油公司、勘探局、主体单位的有关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社会企业信息,社会经济领域相关信息,还包括资金、人才、市场、生产设备等有关信息。
3.2对已收集的企业信息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处理,对处理后的信息资源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技术发展趋势,原材料价格供求趋势预测,产品市场质量反馈信息要做出及时的、妥当的、应对方案尤为重要。
3.3信息处理后的检验及反馈
对油田化工企业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后的信息,属于理论化及预测性的,必须对其校验,对于企业发展重要的信息预测要反复验证,再收集信息再处理,再验证,以便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数据。
油井新技术公司原材料价格预测为例,按下列流程图处理最后才形成有效的信息数据。
四、开发利用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1.隐性资源开发的周期受企业发展速度,产生命周期,产品生产工艺水平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控制
企业开发利用隐形资源的周期,必须考虑企业现有的实际情况,如果开发隐性资源的周期滞后企业的发展速度,大于产品生命周期(油田化工产品生命周期较长,只有少数的没有产品行业材料的化工产品,属于临时生产化工用料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或不符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工艺等,则没有开发利用价值。
一、资源型城市和循环经济理论概述
1.资源型城市理论概述。
1.1资源型城市概念。资源型城市是一个人们广为热议的名词,资源型城市也被人们称之为资源城市或者资源性城市。在学术界来讲对于资源型城市的具体衡量标准并不完全统一,在各种不同的衡量标准或者原则中,发生学原则和功能学原则是我们通常用来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属于资源型城市的主要评定原则。发生学原则要求考察一个城市是否属于资源型城市,不仅仅要看这个城市的现在,同样要考虑这个城市的过去,从发生学原则的角度来看,资源型城市一定是因为自然资源被广泛开采而获得发展的城市。而功能学原则关注于城市所承担的资源输出功能,即资源性产业要在城市经济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为城市经济增长提供最为根本的驱动力。简单来讲资源型城市之所以具备资源性,根本性原因在于资源开采或者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在该城市产业中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该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依托于资源产业。除了发生学原则和功能学原则以外,一些学术研究中根据资源型城市最初形成时有无城市将其划分为无依托资源型城市和有依托资源型城市,如大庆、东营等城市就属于无依托资源型城市,这类资源型城市是先期开展了资源开发利用后期才逐步建立了城市。而淄博、阜新等则属于有依托资源型城市,这类资源型城市属于先期已经有了城市,后期因为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使城市具备了资源型城市的功能、具有了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因此被定位为资源型城市。目前来看,在我国的城市当中,资源型城市已经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比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1.2资源型城市基本分类原则和具体分布。
1.2.1资源型城市基本分类原则。其一是根据资源种类进行分类,城市中不同的资源种类,使城市被称为石油城市、煤炭城市、森林城市、有色矿产城市,而这些城市都属于资源型城市,在我国的资源型城市当中,煤炭资源型城市所占比重最高,占到了资源型城市总量的一半,为63座。其二是根据城市的行政级别进行分类,目前主要划分为地级市资源型城市和县级市资源型城市。其三是根据城市规模进行分类,具体划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1.2.2我国资源型城市具体分布。我国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资源型城市众多、其分布也较为广泛,在我国的所有城市当中,资源型城市已经能够占到城市总量的近两成,资源型城市数量已经达到了118个,具体分布如表1所示,随着资源型城市衡量标准的放宽,未来被定位为资源型城市的城市将有可能达到200余个。
2.循环经济理论概述。
2.1循环经济概念。循环经济是指在物质再生使用、循环利用的基础上来发展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建立在资源有效使用、资源合理回收、资源循环再利用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生产的基本特征在于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人们以生态学规律为指导,合理运用新科学、新技术去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经济发展对于环境的影响,降低单位生产排放量,达到低排放、零排放标准,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侧重点和具体标准,最终实现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融合、可持续发展。
2.2发展循环经济的三原则。
2.2.1减量化原则。减量化原则是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减少原料和能源的投入,并能够切实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减量化原则体现在具体经济活动中就是要提倡减少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经济活动中资源的投入。
2.2.2再利用原则。再利用原则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提升资源的再利用效率,避免使用过多的一次性产品,使资源的价值被一次以上开发利用,尽可能使资源价值最大化。
2.2.3再循环原则。再循环原则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被初次利用后,能够重新被变为可以有效利用的资源,进而使资源的可利用性被明显提高。
二、资源型城市发展现状分析
资源枯竭是我国资源型城市当前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先后于2008年、2009年、2012年分3批确定了69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确定标准为经测算剩余资源可利用量少于30%,可开采的年限低于15年的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因其固有资源被大量开采,城市发展逐渐失去资源这一基础,尤其在一些城市当中,破坏性开采、违规开采等行为屡禁不止,在降低了资源开采的效率和质量的同时,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这些城市失去了发展活力,逐渐从资源输出型城市转变为资源输入型城市。现有研究表明,一些被探明能够开采30年的煤矿,往往只需要10余年就被开采一空,不科学、不严谨的作业方式势必将严重影响城市的未来。从现状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城市发展源于资源的开发利用,城市的衰落同样源于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经济、轻环境,过分重视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轻视地方经济发展质量的思路,从根本上是造成资源枯竭的重要因素之一。
1.各类资源出现枯竭现象。
虽然我国经济进入21世纪以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我国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发展方式相对落后,高能耗重污染的问题依然突出,在一些地方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较为常见。随着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储备呈现逐渐减少的态势,一部分靠资源带动城市发展的城市,因为资源的减少而陷入发展困境,城市地位下降,地区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如云南省个旧是著名的锡产地,但因持续的开采,其有色金属储量已经出现大幅的下降,地表的砂矿及浅部易采资源出现枯竭现象。个旧本地的冶炼企业已经难以获得来自本地的资源,需要外来资源保障日常生产,目前个旧冶炼企业消耗资源的85%以上来自其他地区.缺乏本地资源,使个旧企业赢利能力下降,发展空间被限制,进而直接导致个旧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影响。2008年个旧已经被国务院确定为资源枯竭转型城市之一。同样我国东北地区的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也面临着资源枯竭的严重问题。目前辽宁大部分煤炭矿区都属于萎缩矿区,煤炭产能持续逐年下降,同样,黑龙江大庆油田虽然探明石油储量居于全国第一,但随着大量开采,大庆油田的可开采量逐渐下降,其开采成本却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从现实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煤炭、石油等资源的需要量与日俱增,2007年全年煤产量为25亿吨,到2012年六年时间煤产量达到近37亿吨,总产量增长了50%,由此可以看出资源的过度消耗,尤其是煤炭和石油这类不可再生资源使用和开发数量的持续增加,使有限资源被快速消耗,不可否认,由资源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急待调整和转变。
2.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不合理城市化程度较低。
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当中资源型产业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资源的开发利用使一些资源型城市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较突出的发展成绩,但因资源型城市产业过于单一,难以全面带动城市发展,靠山吃山、有矿吃矿的产业模式使得资源型城市实现产业模式创新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城市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在我国的资源型城市中城市化程度偏低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一些资源枯竭的资源型城市因无法持续对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投入资金,使得城市建设质量较低,公共服务难以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目前来看一部分资源型城市在城市金属过程中并没有真正从城市长远发展的入手,去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建立并完善城市综合体系,在资源型城市中重一二产业、轻第三产业的现象较为普遍,城市内部结构不合理就直接导致城市化发展受影响,城市化程度低是无法避免的问题。
三、对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建议
1.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
想要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的循环发展,那么就要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思想转变了,那么地区的经济发展思路就能有保障。从政府的角度要全面建立并健全推进可持续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强化政府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力度,通过资金补贴、补助、贴息贷款等形式予以财政支持,使政府对投资的引导作用直接体现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层面上。在城市建设方面,政府要将财政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城市环境建设中,促进一批节能环保项目的发展,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引导金融机构为达到节能减排条件的项目提供更为优惠的金融服务,促进这类项目的开工建设。政府要通过调研、调查,掌握城市发展现状,进而拿出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配套措施,实现资源性产业的升级改造,对能够实现节能环保改造的企业实施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对于暂时无法实现产业升级且对生态破坏较大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强制企业予以改造升级,对确实无法实现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企业,采取合并、清退的方式,实现企业退出。为了实现城市的协调发展,循环发展,加快城市的城市化进程,政府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第三产业当中,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在第一、二产业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推动城市第三产业升级发展,使城市增加新的发展活力,改变单一产业结构,实现多产业协调发展。
2.实现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
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工业企业之间能够相互联系,形成一个产业链,使工业原料与工业生产废弃物之间可以实现不断消耗和再生,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要想实现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遵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模式是根本之道。以贵州开阳为例,该市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了磷矿产业升级,该市在磷矿区实现了企业内部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源循环利用,最终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同样减排的目的也得以实现,万元产值水消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0%,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万元产值能耗得到明显下降。同样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安徽省铜陵市建立了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实现了资源的重复利用,变废为宝的效果在这里得到实现,从饲养场的鸡鸭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到沼气工程生物发酵,实现了对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即生产出无害有机肥料,同样生产出的沼气还可以用于饲养场孵化室等场地的加热,这一套生态循环生产模式降低了能源消耗,实现了高效生产。同样在铜陵市还实现了产业间的资源循环利用,2007年起,铜陵市就开始了工业冷凝水循环使用的尝试,通过政府的统一调配,工业企业生产产生的热水被有偿提供给服务业中的宾馆、浴室,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同时也将一部分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淘汰,促进了城市环保事业发展。实践表明,传统资源型城市要想沿着循环经济的道路发展,需要提升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量,实现城市产业转型,真正达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有机协调。
3.加快资源型城市的技术创新。
[关键词]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思考
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对人和事的管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事的配合,充分发挥人的最大潜力,并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指挥与控制。同时强调对人的关心、爱护,把人真正作为资源加以保护、利用和开发。也就是用科学的方法使企业的人和事作适当的配合,发挥最有效的人力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
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科学性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的核心,是企事业单位完成日常工作,创新工作管理体制,科学实施人力管理目标的重要部分,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科学规划、科学分配、科学管理,并将科学性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的钱过程。
2.合理性原则。不论哪个企事业单位,都面临人才其用,分配合理这个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上述这一点,资源管理必须贯彻合理性,一要针对工作目标设置岗位;二是针对岗位确定需求人数;三是从需求出发,合理招聘人才。真正做到岗位、人数、人才三统一,将合理性贯彻始终。
3.激励机制原则。企事业单位要想发挥人才的积极作用,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就必须制定激励人力资源发展、壮大、创新、奖励、批评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通过政策的导向与制约,引导人力资源向科学性、合理性方向发展,做到用人优化,发挥人的特有效能,促进企事业工作的全面开展与创新。例如,人才市场单位激励机制不健全,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缺乏科学系统的晋升机制和淘汰机制,“大锅饭”问题的表现突出,人才市场就不能优化壮大和发展,其用工单位就不能与其合作,非劳动力人员就不可能参与本单位的招聘工作,其业务范围就不可能进一步壮大。
4.系统性原则。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有一整套的培养、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以保障人力资源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单位人才不流失,建立一支长期的、精干的人力资源保障队伍。例如,如果某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人才不进行定期培训,或者说对培训认识不到位,没有系统科学的培训制度。那么这个单位的人力资源就得不到提炼与发展,会使得整个人力资源队伍思想僵化、知识守旧、工作效率下降,甚至严重破坏了自身人力资源的发展。
5.前瞻性原则。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除加强科学性外,在系统性原则的指导下,要有前瞻性,即做到对本单位人力资源的壮大、发展,做出预测、规划或设想,并逐渐纳入企事业人力综合管理范畴,要从事业发展、经济需求、管理科学化、人才智能化、学历提高化、思想进步化、创新化等诸多方面考虑,全面面向市场、面向时代、面向科学、面向创新发展与建设进行人才培养、建设规划,为企事业单位做好后续人力资源保障。
6.创新性原则。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集科技、人才、知识、能力和思维于一体,需要全方位的智力、思想、业务和职业素养支持,如果离开了系统性这个原则是根本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的。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要突破陈旧的思想,僵化的行为举止,已有的管理模式,形成的制度和政策,大胆创新管理体制,通过对人的人性化、个体性、和谐等方面管理,达到创新与发展的目的。
二、对人力资源管理科学性的思考与启迪
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要全面注重人的素质,发挥人的积极性一,倡导和谐管理这个主题,事事处处体现工作这个中心,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自身的作用。
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竞争。因此,企事业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就是要以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把人看作是本企业最具活力、最具能动和创造性的第一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企事业单位要认识到,人力是能够创造更多价值的资源而不是机器,因此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开发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有效管理人才的工作上,不断挖掘人的潜能,使人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时,要注重员工的利益需求,变控制为尊重,变管理为服务,从而留住和吸收更多优秀人才的加盟,使人才优势成为竞争优势。
2.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创新性观念,即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树立不唯资力看能力的观念;破求全责备的观念,树立看主流、看发展、看潜力的观念;破平衡照顾的观念,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观念。全面引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通过公布职位编制、岗位申报、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等方式竞争上岗。实行人岗相宜的优化配置。从实际出发,本着因事设岗、按岗选人、人岗相适的思路,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组合、科学配置。既盘活资源,又突出特色,使人尽其才、岗适其人。
3.建立有效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机制。企事业单位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观念,大胆选拔和启用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人才,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出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各级组织要真正看到人才的作用、成绩,并给予充分肯定、表扬和奖励,使人才感到自己的知识和人格受到尊重,从而使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4.构建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事业单位文化氛围。创新精神是人的可贵品质,也是一个企事业单位保持长久不衰的重要因素。人才都有创新意识,尤其是在今天这个充满激烈竞争的社会里,墨守陈规者很难称其为人才,因循守旧的企业必然被淘汰。创新让人才感觉到工作是美丽的。因为创新能够为人才带来真正的成就感,对壮大和发展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5.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提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人力资源只管理不开发,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只取不施,就会枯竭。对人力资源进行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培训,建立职称、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前的必训制度,才能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要切实转变观念,不应将其简单视为人工成本的支出,而应看作获取单位竞争优势的一项人力资本战略投资,应积极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进修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包括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共进修等,并给予可靠的经费保障。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企事业单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在一个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被推动与执行,人力资源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一套完备、切实可行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能源开发;法制建设
Abstract:China’senergyandenergylegalconstructionareadvancingalongtheroadofsustainabledevelopment.TherealityofChina’senergydevelopmentrequirestheoptimizationofenergystructure,exploitationandutilizationofenergy,especiallythenewandrenewableenergy.However,both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existintheexploitationandutilization.Toreasonablyexploitandutilizetheenergy,Chinamustpersistinsustainabledevelopmentprincipleandestablishrelevantlymaturelegalsystemthatfocusesonreasonableenergystructure,protectionandinnovationofenergytechnology,riskresolutionofenergysafety,andproperadjustmentandinterventionofenergymarket.
Keywords:sustainabledevelopment;energydevelopment;legalsystemconstruction
一、可持续发展:中国能源发展及能源法制之路
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183个国家的政府首脑签署了五个实现和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文件,其中《21世纪议程》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但是,《21世纪议程》并未直接对能源的使用提出明确的义务要求,而只是在交通通信部分的文本中提及需要更有效更环保地使用能源(注:《21世纪议程》第7.5段建议在人类居住的地方促进可持续性能源和交通系统”。)。为了弥补这种缺憾,在事隔十年后的2002年9月4日,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通过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实施计划》(又称《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该实施计划规定了《21世纪议程》遗漏的能源建议,将能源政策作为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核心部分,各国同意采取联合行动以充分增进人们获得可靠廉价能源服务的机会以及实现在2015年前使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为此,各国一致赞同以下六项优先性建议:①加强使用可靠、廉价、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且无害环境的能源服务和资源”。这就要求加速研究氢燃料电池技术,广泛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或在山区建设适宜的小水电设施。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各国必须加强地区和国家合作,包括通过能力建设、财政和技术援助支持各国的努力”。②进一步使用现代生物技术”。此项目承认将现存的农业或林业废料用做能源财富的机会,使生物质利用商业化,并在农村地区加以使用。③支持转向使用较洁净的液态和气态燃料,这种使用被视为更加无害环境,社会上可接受且成本效率较高”。④为了实现第一个建议目标,制定国家能源政策和管理框架,以帮助创造能源部门所需的经济、社会和体制条件”。⑤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以便实现上述目标并再次特别注意农村和偏远地区”。⑥加紧协助和促使贫穷人口获得上文所述的能源系统”(注:《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第8(a)(b)(c)(d)(e)(f)段,参见[澳]艾德里安·J·布拉德布鲁克、[美]理查德·L·奥汀格主编的《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原著序言Ι”第10-11页。)。《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及《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为世界各国的能源发展及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避免功利性的短期经济目标;应该实行能源与环境、生态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应该利用经济和技术资源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氢能等)。
1994年我国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确定了总的指导思想、发展模式和具体行动纲领。但是,《中国21世纪议程》只是规定对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在税收、信贷和价格方面给予优惠(注:《中国21世纪议程》在2.16段(d)项规定:对环境污染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废物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在税收、信贷和价格等方面给以必要的优惠。),这种规定未能全面和明确地确立能源发展的战略地位。然而,这种不明晰的状态很快就得到了矫正,中国的能源发展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主要基于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背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义:一是中国经济自2003年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周期以来,再次遭遇了能源瓶颈的限制。2005年,在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下,能源紧张的局面稍微得以缓解,但能源缺口依然存在。二是按照中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中国石油需求量预计将达到3.5亿吨,其中50%左右需要进口。到2022年,中国石油需求量预计将为5亿吨,其中60%需要进口。未来中国石油对海外资源的过度依赖和国际市场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将给中国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威胁。三是可持续发展对能源的要求。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都要以一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条件。如果其发展是以消耗浪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实际上是以牺牲他人利益和后代人的利益而求得部分人的发展,这种发展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可持续发展既不是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也不是单指生态继续,而是指以经济—社会—自然为中心的复合系统,是使人类在不超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促进经济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提高生活质量”[1]。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如果能源的利用方式不合理,就会破坏环境和生态甚至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因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可持续的能源支持系统和对环境友好的能源利用方式。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了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方向,着力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强化能源储备,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以达到为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服务的目的。能源战略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支持和保证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支持年均7.5%左右的经济增长速度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二是能源的生产、消费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三是提高能源供给的安全性。”[2]基于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4月《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规定:十一五期间应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见,十一五”期间能源将依循可持续发展理念而发展,并且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在能源建设方面,其总体安排是: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此种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必须要有法制的支撑和法律的规制。因此,与之相适应的能源法制亦应与时俱进”。
但是,与能源相关的法律如《节能法》、《煤炭法》、《电力法》等皆是在九五”期间制定并实施的,由于当时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体制和机制条件尚不完备,因而,在法的规范和制度上未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丰富内涵。现阶段,能源法制建设应符合能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尽管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制定的,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但是由于过于原则而不具有操作性和具体适用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快《能源法》的研究和起草,同时在抓紧《石油天然气法》、《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研究起草的前期准备,正在修订《煤炭法》、《电力法》、《节能法》和《节能用电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立法工作将有助于全面推进我国能源领域的法制建设。
二、利弊共存:能源开发利用的客观现实
能源可按相对比较的方法来分类:①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②可再生能源与非可再生能源;③常规能源与新能源;④燃料能源与非燃料能源;⑤清洁能源与非清洁能源[3]2-3。人们常常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并称,这是因为它是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新的和可再生的”是一个完整的含义,在英文中缩写为NRSE(即newandrenewablesourcesofenergy)[3]25。一般而言,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而,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被看作常规能源,而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核能、氢能等则为新能源,其中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为可再生能源,氢能是一种二次能源,其他则为一次能源[4]。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人类文明的进步实则都和能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现代社会,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得不重视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新能源的探寻。在今天,失去了能源的支持,社会将是无法想像的。然而,能源的开发利用尽管可以为人们带来诸多好处,但是也会造成诸多弊端尤其是对环境的损害。事实上,任何一种能源包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恶化等。
对化石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燃烧、耗用等,都会给环境带来损害。煤的开采会污染水质,其燃烧会排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在石油的开发利用方面,采油尤其是注水采油会导致地面沉降;采炼中放天灯”燃烧的废气会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在储运中的燃爆与泄漏可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燃烧中的二氧化碳比煤略少,氮氧化物与煤相似,主要排放物是二氧化硫。天然气是一种清洁能源,但也排放一定的氮氧化物(NOx)(注:大气中的NOx几乎有一半以上是由人为污染源所产生的。NOx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使用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燃烧,是电力、化学、国防等工业以及锅炉和内燃机等设备所排放气体中的有毒物质之一。),还有使用与传输中甲烷的损失与泄漏,其中还有一些氡随之进入室内。水力发电尽管属于一种可再生能源,但也可能引发自然(包括地表、水文、气候等)、生物(野生动植物)、水体的物理化学性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生物质燃料在较差的炉灶中燃烧容易生成一氧化碳、烟及有机化合物;风力发电是发展最快的能源来源之一,但风力发电中使用旋转的涡轮会杀死候鸟和本地鸟类;太阳能是一种很有效的能源手段,但太阳能电池在制造中会产生一些有害物质;在地热利用中,温泉水中会溶有石头中的有害物质,地热发电目前效率不高而且仅限于一些特殊地点,其使用也会带出地下有害物质;而核能虽然具有比较清洁、产生温室气体数量少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比较小等优点,但却存在核辐射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核废料处理的担忧。高技术能源的研究及生产会有助于气候环境的改良,但由于技术上的局限,尚不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20亿左右至今仍无法获得可以负担得起现代能源的人们帮助甚微,相反,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式会要求一种经济上可行、满足需要、自力更生和无害环境的能源(注:有关能源的利弊两面,可以参见王革华等编著的《能源与可持续发展》,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137页;[澳]艾德里安·J·布拉德布鲁克、[美]理查德·L·奥汀格主编的《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4-51页。)。
可见,能源的开发利用,总会存在正面和负面两个向度的影响。如何才能使能源的开发利用趋利避害,无疑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一方面需要在技术层面上进行技术升级,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能源,并同时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发生;另一方面需要在管理层面上强化管理质量,提高开发利用质量,并防止因能源管理不当而可能产生的危害。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使能源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环境、服务于可持续发展,同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有效地防止因能源开发利用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和损害。因此,兴利除弊、趋利避害,必须要有因势利导、健全完善的能源法制。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确立与兴利除弊:能源法制及其完善
为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能源瓶颈,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切合我国现实的能源法制系统。换言之,我们只有建立了先进、完备的能源法制系统,才可能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能源发展的现实问题,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能源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走向的考量,我们应将能源法制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而不能仅从立法层面来寻求问题的解决。因此,我国当前的能源法制建设,除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创制与修订外,还应综合考虑整个能源法律系统的完善以及与相关法律或政策的配套和衔接,并应考虑能源法的贯彻实施、人们的能源法制观念以及能源法制价值导向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专就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一致的能源法制原则确立、促进能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制保障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1.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确立
能源的发展必须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人们一般认为,可持续发展可作为能源发展的一项伦理原则或国际法上的原则。在笔者看来,可持续发展不应仅仅作为能源发展的一项伦理原则,也不应只作为能源国际合作的一项原则,而应该作为一国国内能源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得到确立。这是因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解释法律、运用法律和发展法律的基调,是所有国家的关键性标准[5]。这一基准对于能源法制亦同样适用,因而,有关能源的法制亦应贯彻这一基本理念,在能源法中确立其为一项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是作为一项伦理原则或国际法原则而不能作为国内能源法的一项法律原则得到确立的话,那么,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种软约束”,缺乏法律的强制力。失去了法律原则和法律观念的支撑,可持续发展就会呈现出一种脆弱的可持续性”,最终就会演变为不可持续发展。为保障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让政府和相关企业一起遵循,就必须将可持续发展从伦理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
可持续能源的伦理原则有三个:一是生态可持续性原则(或称种际正义原则)。人类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地球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二是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或称代内正义原则)。个人可以在平等基础上按适当的标准获取能源,并应允许其满足能源需要。三是对后代负责的原则(或称代际正义原则)。人们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能源需求能力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5]。为避免这三项原则仅局限于一种道义或停留在纸面,就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通过法律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从而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通过这些具体化的规定,诸如:能源的开发利用应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能源的使用应友好于环境;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使用能源,减少浪费;应积极提倡、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建立若干激励机制;应提高公众对能源问题的认识和参与程度;应设置能源安全和风险防范机制;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责任机制,等等,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伦理原则向法制原则的嬗变。
2.能源法制保障架构
为保障能源的稳定安全、有序健康、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系统而健全的能源法制必不可少。为实现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制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建立有效的趋利避害机制:
①在能源结构方面,应实行能源多元化机制。基于中国能源储备状况和资源禀赋、现有产业与技术基础,中国能源应建立能源结构调整法制,在法制的层面上落实结构调整的方向、步骤和时段,明确各种能源开采使用的数量与程度,特别是应明确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助推措施,等等,从而促成能源多元格局的形成。
②在能源技术方面,应建立技术创新和保护机制。能源的发展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是关键。因而,在技术法制方面,应充分支持先进技术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在这方面,我国技术法制的完善还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诸如技术研发优先领域的确定、技术强制标准的制定、技术研发的资助与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与采购、技术成果的保护、技术开发的合作与商业化等等。
③在能源安全方面,应建立能源安全与风险防范机制。能源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源供给安全;二是能源使用安全。在能源供给安全方面,尽管是在国家战略高度加以考虑,但尚停留在政策层面,而法制方面的建设几乎处于空白。只有建立一种稳定的法律机制,方能克服能源供给面临的不稳定性和消除不可预期的风险。为保障能源的安全供给,法制应倡行:第一,节能,大力发展节能产品,降低能耗;第二,储能,实行能源储备制度;第三,开能,即开发替代能源,加强新能源技术开发,以替代传统化石燃料能源等。在能源使用方面,则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立各类主体的安全义务,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等多种途径,防范风险的发生或使风险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④在政府干预方面,应建立政府适当作为机制。由于能源不仅仅是一个使个人获益的私物,它还同时涉及公众事务,而且还与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问题密切相关,因而,如果采取完全放任的自由主义(或称非干预主义),就可能产生公共地悲剧”,能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将外部化。但是,如果政府进行过多干预,则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发展就会失去动力,就会扭曲能源市场,同样也是行不通的。因而,必须建立一种适当干预的机制,政府应在适当的领域以适当的方式干预能源产业和市场,诸如采取行政计划、行政许可、行政指导、政府补贴、税收激励、优先采购等措施。
⑤在市场调节方面,应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机制。能源开发利用不可能完全和永久地依靠政府和行政干预,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并最终应依靠市场。在有序竞争的作用下,市场比政府能更好地配置资源。在市场机制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制,明晰能源产品的产权、确立公平的交易机制等等。但是,由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开发推广的前期,其成本高昂,往往无法与常规能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因而为了鼓励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就可以在立法上采取一些促其走向市场的举措,如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限制交易许可制等。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4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349.
[2]阙光辉.全景中国——中国能源:可持续战略[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7:16.
[3]王革华.能源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一、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内部竞争问题探析
(一)旅游产品差异化特征不明显
旅游产品差异化特征不明显表现为旅游开发重复建设、旅游项目雷同、旅游内容相似,并由此产生草原民俗旅游产品的替代性竞争。
首先,内蒙古的自然景观以草原景观为主,辽阔的草原成为自然旅游资源的主导形象。内蒙古草原东起大兴安岭,西至居延海,绵亘3000余公里,草原面积占自治区总面积的2/3,居全国五大草原之首,分为呼伦贝尔、科尔沁、锡林郭勒、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乌拉特六大草原,草原类型从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过渡到荒漠草原,虽各有特点,但均以草原风光为共同点,草原景观特征突出,在很多区域内景观相似性很强。民俗旅游资源以特色浓郁的蒙古族与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民族民俗文化为主,其中蒙古族民俗文化为人文旅游资源的主导形象。因此,草原民俗旅游开发的原材料存在着很强的共性,导致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差异化特征不明显。
其次,落后的旅游开发观念是旅游产品差异化特征不明显的另一个原因。贾铁飞先生认为:长期以来,内蒙古一直沿袭着关于旅游发展的一些陈旧观念和认识,如:旅游发展的资源主导观念,旅游业是一个低投入、高产出的观念,旅游业只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观念,等等。这些观念和认识与现代世界旅游发展的形势很不相符,造成内蒙古旅游业发展投资规模小、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多、科技含量低的状况,阻碍了内蒙古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而显现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陈旧观念和认识也正是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规模小、内容相似、项目雷同的原因之一。
再次,成功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的榜样负效应导致旅游产品特色不明显。由于成功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的榜样负效应,使旅游开发者盲目效仿,不但影响了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差异化特征的形成,而且导致相似的产品在旅游市场上产生竞争。如希拉穆仁、格根塔拉是内蒙古自治区较早开发的两个草原旅游点,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项目的设置已初步定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成为内蒙古草原旅游的典型模式,因而被其它开发草原旅游项目的地区与企业竞相效仿、生搬硬套、低水平重复和模仿,致使全区的草原旅游点出现雷同现象,各地草原民俗旅游点大同小异、缺乏特点,旅游产品特色不明显,旅游业发展受阻。
最后,人文旅游资源开发载体的模式化倾向导致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形式单一,差异化特征不明显。目前国内流行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成产品的依托载体多为博物馆、展览馆、民族风情园等,并有发展成为固定模式的倾向,内蒙古各地的规划中也大量采用了此类手段。其中的博物馆、展览馆形式呆板,游客的参与有限,与旅游需求参与性强的趋势相悖;而民族风情园能够满足游客的参与和娱乐需求,但数量过多,会呈现形式单一、项目雷同、重复建设的问题。因此,在建设时就要注意数量,否则从形式上就难于体现旅游产品的差异化,再叠加上内蒙古民俗类旅游资源的差异性认同率低的问题,所开发的旅游产品独特性弱,难于对旅游者产生巨大的旅游吸引力。
草原蒙古族民俗旅游产品是内蒙古的主导旅游产品,面对有限的客源市场,独特性小的草原民俗旅游景点之间必然出现恶性竞争,竞争的结果是市场上游客分流,最终导致旅游点之间形成了替代性竞争。与此同时,差异化特征不明显的旅游产品会使客源市场难以拓展,旅游点经济效益增长困难,进而导致经营粗放,难于出现精品,更难于创建旅游品牌。
(二)草原民俗旅游形象体系不完善
旅游形象是21世纪旅游业竞争的法宝。目前,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形象还未成体系,主题旅游形象也不完整,在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21世纪,该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关系到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
区域旅游形象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系统,它可划分为总指标层、次指标层、子指标层、组类指标层、基础指标层和原始指标层。作为总指标层的区域主题旅游形象又由次指标层的历史形象、现实形象和发展形象构成。内蒙古的草原、蒙古族民俗旅游的旅游形象是内蒙古在旅游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也是多年来内蒙古着力促销传播的主题旅游形象,几乎成为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的原生旅游形象。这一形象为自治区开拓客源市场,为自治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其主要表征为历史形象,体现现实形象和发展形象因素的含量仍然较低,即内蒙古的主题旅游形象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于该问题,旅游学界颇有同感,如贾铁飞先生认为:目前,内蒙古并未在全国旅游竞争中形成完整、丰满、鲜明的旅游形象,往往是“讲资源,盲目乐观,论形象,残缺不全。”内蒙古一直将“草原”作为内蒙古旅游的核心形象,这本无错误。但内蒙古旅游无论在对草原概念内涵、外延的探索上,还是在对区域草原资源的配置上,还都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水平上,致使旅游规划与旅游业发展实践严重脱节,远不能担当起草原所应有的深远含义。因此,对于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的核心形象和主题形象亟待作深开发,使之丰满、富有内涵,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形象系统。
草原民俗旅游形象体系的不完善、旅游形象的单一以及游客对人文旅游资源的差异性认同率低等问题已经直接影响了旅游者的旅游决策行为。自然旅游资源的差异性由于在外观上显现得较为明显,如山岳旅游资源与草原旅游资源外观差异显著,故游客的认同率较高。但游客对内蒙古的人文旅游资源差异性认同率较低,且主要体现在民族风情与民俗旅游资源上。旅游者的这种心理因素导致了旅游决策行为出现择一草原旅游地即可的决策模式,直接制约了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整体形象的形成和草原民俗旅游的深入开发,并使旅游地之间产生了替代性竞争。因此,在内蒙古的主题旅游形象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开发应首先研究差异化旅游形象的定位与设计,并在旅游促销时突出差异化的旅游形象,形成完整的区域旅游形象体系,从而去拓宽旅游市场、促使旅游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解决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内部竞争问题的对策
(一)科学规划,实施差异化战略
首先,科学规划。王大悟先生认为:旅游规划的核心,就在于把将要开发的旅游城市或景区设计成一个什么样的旅游产品,制作成怎样的产品。另外,旅游规划的核心是旅游产品的差异化。在旅游规划中必须紧紧围绕旅游产品设计这个核心,进行差异化规划,构筑产品的特色和韵味,形成市场的亮点和热点,这样的规划才是成功的。基于对内蒙古各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分析,各地的旅游资源及其赋存环境、开发环境都存在着很强的差异,解决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问题的最佳途径是旅游产品的开发应进行科学规划,采取差异化策略,这一点也是目前旅游规划编制方和委托方的共识。
其次,积极倡导旅游产品供给者的高度合作。现今的旅游市场是开放的市场,企业生产具有自主性,而企业生产都是出于获取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因此,哪种旅游产品或项目利润大,旅游企业就会生产相应的旅游产品或项目,再加上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的原材料共性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出现内容相似、项目雷同的旅游景点进行替代性竞争。因此,实现旅游产品的差异化除了需要旅游规划的编制者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旅游景点的布局和旅游产品及旅游项目外,更需要倡导旅游产品的供给者高度合作,采用旅游产品差异化战略,生产差异化特征强的旅游产品,杜绝盲目效仿、盲目比附,从而使旅游产品之间的替代性竞争变为互补性合作,实现利益的均增与共享。
再次,建立实施旅游产品差异化战略的强大保障体系。旅游产品的差异化战略实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协调工作,需要得到积极的支持与保障。为保证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必要组建研究机构,聘请研究蒙元文化、内蒙古历史地理、民俗、建筑、艺术及企业发展战略、营销等各方专家,专门研究该问题,并对旅游产品差异化的内容与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及时研究反馈信息并实时调控。理顺相应的管理体制,充分运用政策法律计划等宏观管理手段进行旅游产品差异化的宏观调控与协调,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支撑体系,以达到保证旅游产品差异化战略的顺利进行和实施、解决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内部的竞争问题、促使内蒙古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进行旅游产品的创新,增加科技含量
进行旅游产品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核心目标是要提高旅游产品在旅游供给市场上的竞争力。旅游产品竞争力表现为旅游产品所具有的开拓市场、占据市场并以此获得盈利的能力。
首先,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产品的创新应选择合适的创新类型。目前传统旅游目的地的创新类型主要有:旅游产品类型结构的创新,内涵创新,功能创新,过程创新,主题创新。
关键词:当雄草原;旅游资源;开发对策
为了进一步了解目前当雄草原的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度,我们通过对当雄草原旅游国内客源市场特征做出有针对性的统计与分析,以及对当雄草原旅游资源现状做出调查、整理与分析,通过这两项工作,更有针对性地为当雄草原旅游产品创新设计做好铺垫,从而为当雄草原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更加合理的建议。
一、当雄草原旅游国内客源市场特征
(一)地域特征分析
根据图1当雄草原国内客源分布状况分析显示,当雄草原的国内客源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川渝云贵藏)(27%)和华东地区(沪苏浙皖鲁赣闽台)(26%),其次为东北地区(黑吉辽)(12%)和华中地区(豫鄂湘)(12%),而对于西北地区(陕甘宁青新蒙)(8%)和华南地区(粤桂琼港澳)(6%)而言,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我们将其定位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以及市场为西南地区和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客源市场;二级市场为东北地区和华中地区的客源市场;三级市场为西北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客源市场。对于一级市场,宜采取维持巩固的策略,尽量保持其现有的客源;对于二级市场,宜通过宣传效应带动其营销;对于三级市场,宜通过开发出丰富多彩的创新性旅游产品以吸引客源。
(二)行为特征分析
1、旅游目的
根据表1当雄草原旅游国内游客出游目的构成状况分析显示,大部分游客来当雄草原旅游的目的为观光游览,占总人数的73.2%,其次来拉萨当雄草原旅游的目的为休闲度假,占总人数的11%,其余的旅游目的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大。因此,我们开发的旅游产品应当以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为主,以便满足游客的需求。
2、旅游资源偏好
根据图2当雄草原旅游国内游客旅游资源偏好构成状况分析显示,大部分游客入当雄草原旅游是对当雄生态草原的民俗民情最感兴趣,占总数的32%,其次是节庆活动,占总数的26%,第三是对雪山、湖泊和草原风光感兴趣,占总数的21%,而对当雄草原的藏族餐饮、宗教文化、旅游购物、文物古迹和其他旅游资源的感兴趣程度不大。所以我们要开发的旅游产品应该以节庆活动为主,在节庆活动中应突出民俗民情和雪山、湖泊和草原风光等内容。
二、当雄草原旅游资源现状及分析
(一)当雄草原旅游资源等级评价
当雄草原不仅旅游资源种类繁多,而且旅游资源等级较高,五级的自然旅游资源拥有2处,分别为纳木措自然保护区和羊八井地热田,人文旅游资源拥有2处,分别为藏族歌舞和藏戏。四级的旅游资源有5处,三级的旅游资源有五处,具体分级如下表2所示。
(二)雄草原旅游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
我们将从生态适宜性、游客的高原适应性、资源开发难易度等因素对当雄草原旅游资源的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
海拔因素:当雄草原周边波动不大,呈东低西高南低北高分布。所以在该海拔高度内,当雄县的旅游资源适宜开发大众的旅游产品。
旅游容量因素:由于当雄草原的生态环境脆弱,导致该地区旅游容量小,同时,大量游客的到来,难免会对宗教旅游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了加强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应对当雄草原宗教旅游资源进行低强度开发。
交通因素:当雄草原三级及以上的旅游资源大多数距离交通干线30km范围以内,所以当雄草原三级及以上的旅游资源的可进入性较强,均较适宜开发。
人口因素:在对拉萨地区人口密度的调查中发现,当雄草原的人口密度小于50人/km2的地区,较不适宜开发旅游资源,但已开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旅游资源数量较多,可以直接利用。
水域因素:据《2015年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2015年,拉萨地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纳木措湖泊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所以当雄草原的纳木错均较适合开发。
环境质量因素:拉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良好。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拉萨地区城镇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率分别为:拉萨地区为95.73%,所以当雄草原的旅游资源适宜开发。
游客的高原适应性因素:内地游客刚到高原时,每个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气短、胸闷、呼吸困难等缺氧症状,但这并不说明游客不适应高原,如果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懂得正确地保护自己,那么在休息2~4天后,一般都可使上述症状好转或消失,所以当雄草原较为适宜开发旅游产品。
资源开发难易度因素:由于当雄县三级及以上的冬季旅游资源数量较多,品质较高,所以旅游资源丰富,这为当雄县旅游线路的设计与开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但是要适应当雄县旅游客源市场分析数据所得出的结论进行未来几年拉萨当雄草原旅游主题的确定和具有吸引力的特色线路的设计与开发具有一定的难度。
(三)当雄草原旅游资源总体评价
1、拉萨当雄草原温泉度假旅游资源丰富
当雄县地处地热资源密集带上,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因此,当雄县温泉星罗棋布,十分丰富,这里拥有世界最大的地热资源――羊八井,让游客能够享受到当雄温泉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