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问题存有模糊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和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政、财务收支角度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但并不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这是非常明确的。但在有的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问题还存在着模糊认识,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过于强调审计结果的局限性,对审计内容不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对一些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审计风险很大。另一种是对审计结果的局限性认识不充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面面俱到地去评价,对一些没有查深、查实的问题盲目定论。
2、离任审计的突击性、无计划性和时间上的滞后性。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转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从实际操作情况看,黄河系统进行的绝大多数离任审计项目几乎都是先离任,后审计。交办时间紧,“先离后审”、“边离边审”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审计对象不在场,一些与其相关的审计事实较难确认。二是审计对象的不配合,审计对象属提升或平调职务的,对离任审计工作比较重视,能积极配合,而且态度较好;但审计对象属作为非领导职务安排或调出的,对离任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态度不积极或消极,有的不提供“述职报告”,或给审计组设置障碍。三是审计结论难以落实。离任审计是对原任领导经济责任的鉴定、评价,其审计结论也有利于新任领导掌握单位的情况。但目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大多在完成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审计结论流于落实,没有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四是不利于被审计对象吸取经验教训,因为是先离任后审计,一些被审计对象未经审计另就他任,无法听取对其任期中经济责任经验与教训的评价,就更谈不上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审计力量与离任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领导干部的任免尤其是换届调整,面广量大,时间集中。离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内容广、工作量大。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人员准备不充分仓促进点,很难在审前对审计对象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只能在审计过程中边了解边审计,影响了工作效率;审计取证只能查阅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一些重要事项不能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影响了审计广度、深度和审计质量;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存有畏难情绪,消极等待,缺乏主观能动性,达不到审计的目的和要求。
4、会计资料失真,影响审计质量。一些单位领导、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和为了本单位利益等原因,会计信息质量仍存在许多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编造假账屡有发生。如果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虚假会计资料基础上进行审计,其审计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加之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已由账面转移到账外,违法违纪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单靠一般的审计方法很难发现问题,使得不少违法违纪问题在检查中漏网。
5.审计潜在风险大。离任审计是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影响到离任者个人前途,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证质量。但从审计实践看,受多种因素影响,审计质量难以全面保证,审计潜在风险比较大。由于时间紧,审计组只能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账表资料,无法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盘点;在审计范围上,只能就单位本身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查,不能延伸到相关单位。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决定了这项以人为监督对象的审计,在实施过程中,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审计实践也证明,在各种审计中,离任审计风险的出现机率最大。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联度高的工作,各级审计部门既要看到这项审计在特定的时期,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同时也应充分估计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高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改进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首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实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
其次,离任审计应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领导干部在任免、调离之前,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的不得解除其经济责任,不得新任职务,防止离任审计工作走过场。
第三,解决好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审计部门在年初安排年度计划时,全年总体审计项目已基本排满,而又无法预计离任审计项目的数量,因此对突然安排的离任审计工作,在人员配备上有一定困难。所以审计部门应与干部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安排力量。建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事项,审计部门还应在审计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离任审计的新方法,大力推行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第四,建立双向承诺制度,确保离任审计在真实可信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组长向被审计单位承诺:认真执行《审计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廉政从审。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财务科长、主管会计,被调查单位有关责任人向审计组承诺:保证其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无账外资金和账外资产,否则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从而使审计和被审计双方能够在平等的地位上就各自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出相互承诺,达到相互监督,互相促进的目的。
1.突破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为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服务的思想认识,在审计指导思想上,实行由仅仅为监督管理干部服务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转变。突破原有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为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服务的思想认识,确立经济责任审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新观念,实行指导思想上的转变牢固树立经济责任审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一是审计机关不仅可以通过向县委组织部门反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其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任用和权力监督提供依据,以间接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而且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为其正确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直接为县城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服务。2010年,我县针对16名科级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部分单位存在公务费用偏高、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欠缴个人所得税等主要问题以及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投资效益低等苗头性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并且剖析了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财经政策和法规教育,提高其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意见,为县领导制定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教育、扩展和深化县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在实际中要将经济责任审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贯穿于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的确定、审计方法选择、审计评价、审计成果运用等审计工作的始终。
2.突破效益审计难开展,满足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思想认识,在审计目标上,实行由注重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注重效益性审计转变。审计机关要组织审计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发展就要讲效益的精神,突破效益性审计难搞,满足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思想认识,确立注重效益性审计新观念,使其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确定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来展开,不仅查清被审对象及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弄清领导干部是否廉政勤政,而且要查清效益性,查清领导工作效能。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被审计对象廉洁勤政并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才能为党委管理干部提供更有价值的审计信息。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确定和实施上,应集中力量,突出四个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县政府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二是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包括决策形成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集体讨论,项目的投入产出比等;三是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四是执行财经法规、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做到查清有无做假账的现象,有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有无搞“形象工程”造成严重负债,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无管理上的漏洞以及财政收入、税收、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超额完成,成效是否突出。
3.突破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到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查账的思想认识,在审计途径和方法上,实行由到被审计对象单位单一查账向多途径多方法综合运用转变。具体做法就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查账与座谈、调查相结合。除采取审阅、核对、盘点等查看被审计单位账、款、物是否相符,债权是否真实,搞清被审计单位家底外,还通过与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在财政财务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情况,以利于在审计中发现疑点,查证核实,弄清真伪。二是审查所在单位与延伸审查所属下级单位相结合。由于主管单位和所属下级单位的经济活动有着内在的联系,主管单位的有些问题只有通过审查所属下级单位才能查明真相,弄清事项的来龙去脉。三是查看被审计单位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资料与查看县经济管理部门统计资料相结合。就是既到被审单位审阅有关财务账册、报表、年度工作总结,看其税收、财政收入和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确实完成,又到县经济管理部门看其上报的经济指标完成数与实际是否相符。四是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在保持腿勤、眼勤、脑勤、手勤“四勤”,做好手工审计的同时,可根据审计工作需求,直接从财政局核算中心下载资料,大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1.1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责任审计,其主要是受到委托人的委托而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它包括按委托人的规定要求经营管理经济资源的责任和按特定要求向委托人报告其资源财产经营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两方面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对特定职务的人员在运用财政资金和受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所从事的各种经济事项的一种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了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国家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从审计范围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审计责任工作。它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公共预算管理都有者积极的作用。
1.2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政府公权力的作用,通过审计来调节和规范各权力主体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当国家机器的调节和制衡的作用,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制约经济权力。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它通过审计规范来达到对受托者资财管理权进行有效控制,进而提高其规范使用的作用。二是优化政权职能。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责任内容的计量者、通过审计,帮助委托者与特定受托者之间建立互信关系,促使政权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能得到优化,资源利用优化也成为可能。三是教育警示作用。这是审计主体对特定受托者审计结论所起的作用,通过对党内和政府官员的升迁和奖惩,来达到优化领导干部价值和职能的作用,进而成为打造百官廉政、勤政、高效氛围的催化剂。
2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基于人于事的双重审计工作,不但需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而且需要对单位的人进行监督评价,其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高于其他的一般审计工作,责任和任务也更为重大,但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上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顾虑重重,特别是对涉及一些领导干部升迁和考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于存在和领导利益挂钩,因此审计人员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二是部分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日常工作过问的少,对审计人员关心不够,导致责任审计开展的保障不足,审计人员的动力不足,影响到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进而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在一些地区或部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牵涉到领导个人的利益,在实施中常遇到阻力,或对揭露自己经济问题的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的,部分部门特别是基层的财务部分由于专业财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给经济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2.2审计工作手段相对有限,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增加
一是被审资料可信度较难确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要通过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查证,而这些资料的可信度较难确定,对有些违规行为,审计人员通过常规的审计程序很难发现。二是审计职能和手段有限。审计工作不具有纪检、政法部门的职能和手段,对有些事项无法进一步的核实,如我们在对某个单位的审计过程中,需对一笔银行存款进行核实,在这过程中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等。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可能导致对领导人应承担的责任或取得的成绩评价不恰当,与客观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形成审计风险,有时可能会出现审计时没有发现有经济问题,而日后被审计的领导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导致审计行为被动。三是审计环境欠佳,对确保审计质量有潜在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新的门类,与之适应的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尚未形成,导致审计人员的工作程序有一定的差异性。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片面认为审计是对某人、某单位过不去,造成了对审计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社会关系紧张。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人脉关系的存在,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往往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却不知自己在处理的事项中个别地方存在着不足,于是舆论四起,多方压力造成了对审计人员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压力面前大多数审计人员能正确面对,免受干扰,但极个别人员可能怕得罪人而放松自我约束。
2.3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3.1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国家经济工作的更加健康,因此,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重大。首先,需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要将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之间进行隔离,选择异地交流审计或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防止出现审计人员顶的住站不住、站的住顶不住”的尴尬局面,防止经济责任审计过于形式化,失去其监督的效应。其次,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培育他们服务大局的意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防体系,防止公共权力边界无限扩张,影响和制约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再次,要加强单位和部门的审计人员和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轮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以不断提高单位会计规范化水平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提高单位会计工作的质量。
3.2优化审计环境,确保审计质量
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审计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协调审计和各单位、部门的关系,使社会公众理性的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制定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体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操作指南,把有关政策、法规集合成册,便于广大审计人员学习、运用,使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再次,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人员是审计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审计人员除了具备会计、金融、税务、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外,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我修养,并要主动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精通审计技巧和方法,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守纪律,谨慎操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3.3健全审计承诺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建立多向承诺制度,正确区分会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会计数据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审计领导对任期经济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不论审计是否涉及或者审计是否查处问题;审计部门要保证按照《审计法》和相关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所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多向承诺制度的优点是:一方面可以规范审计程序,另一方面起到了警告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同时,为了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资金量大的事业单位及企业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部门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的功能。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部门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德志.当代中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J].科学出版社,2010(5).
[2]简志伟.经济责任审计怎样划分责任[J].广州审计通讯,2009(3).
[3]孙国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理论与实践,2010(2).
[4]俞传尧.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J].审计理论与实践,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