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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学的认识(6篇)

时间: 2024-03-15 栏目:公文范文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1

1.信息是哲学层次上的抽象

信息论的主要创始人,美国数学家克芬特・仙农在研究信号、消息和信息的相互关系时指出:信号是信息的物理表达层;消息是信息的数学表达层;信息则是更高层次哲学上的抽象,是信号与消息的更高表达层次。这是一个非常精辟的论述。可惜,现在我们很多人在很多情况下都把消息和信息混淆在一起。包括仙农先生本人给信息一词下的定义:“信息就是不确定性的消除量”,也并不是从哲学层次上提出来的。混淆信息和消息的背后是我们对哲学和数学的认知出现了差错。我们要找出这些差错,还要对整个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详加分析。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伦这三个密切相关又自成体系的理论为什么会在短短的三、五年内同时出现?它们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恐怕还得从一百年前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出现开始谈起。

A.哲学百年沧桑

我在上一章“时间和空间”中讲到:现代哲学一直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上没有多大的进展,表现出了明显的衰落。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自从20世纪初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先后问世,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进入到一个新的层次,而哲学家的步伐却一直跟不上来。辩证法只能解读“牛顿三定律”层次的东西,而科学家们急需要有一种新的思想方法来解读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些科学家在从事自己所在专业的研究过程中,逐渐触及到一个新的哲学体系――系统观察法。这是一个超出辩证法而又不脱离辩证法的思想体系,就像相对论既超出又不脱离牛顿三定律一样。由于大家所处的具体专业不同,每一个人都仅仅接触到这个思想体系的一部份,于是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纷纷出笼。这三个科学理论实际上就是不同专业的科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哲学思想体系的表述。可惜的是已经半个世纪过去了一直没有人能把三者融会贯通地结合起来,提炼出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宇宙观。

为什么会这样呢?经过了二、三百年的发展,现代科学已经在西方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在思维方式上它以微观分析思维为主导思维方式,拒绝承认宏观综合思维的主导作用;在思想方法上它仅仅认识到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对矛盾双方生存的共同基础认识不足,对多头矛盾共同作用缺乏认识;在宇宙观上它固守“牛顿三定律――广义相对论”的宇宙观,对量子力学的宇宙观视而不见。只把量子力学当作奴隶来使用,而拒绝承认它的宇宙观,真可谓是天大的冤枉。在这样一个具有明显缺陷的思想体系主导下,我们的科学家即便是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已经认识到了更高层次的思想方法,也是仅仅局限于一般性应用,不能从宇宙观的高度把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建立起来。

如此说来,目前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都还是一种处在原生状态的哲学。它们刚刚从社会实践中走出来,还需要有一个锤炼和升华的过程,最后才能形成一个更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体系。一个全新的思想方法背后必然有一个全新的宇宙观。尽管目前人们在强大的思维惯性作用下仅仅把新的思想方法当作工具在广泛使用,而拒绝承认它的宇宙观,但是它入主哲学殿堂的步伐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当唯物辩证法升级为系统观察法的时候,唯物主义宇宙观也自然会提升为一个系统性的宇宙观。总之,哲学在20世纪发生了一场跨越式的发展,很多哲学家被抛弃在了19世纪,这是不容否认的历史事实。

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它们究竟属于哪一个学科?为什么我们不能讲“信息学、控制学和系统学”?我们为什么仍然称克芬特・仙农和诺伯特・维纳是数学家,难道他们在信息论和控制论方面的贡献比不上在数学方面的贡献吗?我心头多年的疑惑总算是有了一个说法。“名不正则言不顺”,现在到了给信息论正名的时候了。信息论就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论著;它的作者就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我们不这样给他们定位,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什么是“信息”;也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哲学。

我在前面“第三章时间和空间”中曾经说:“20世纪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家”,现在看来也需要稍作修正。应该说: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的几位创始人真真正正是20世纪的哲学家。虽然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们触及到的是一个高层次的哲学体系,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新的哲学体系的发现者和实践者。这也正显示出哲学的奥妙所在。从历史上看,真真正正坐在那里大篇大篇地写哲学专著的人,往往并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

联想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在当今社会中的显赫地位,岂不正好是哲学理应所处的位置吗?20世纪衰落的并不是哲学,而是我们这些职业的哲学人。历史给我们哲学家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恍然大悟之后还真有点让人羞愧难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尊敬的哲学家们,让我们把19世纪的一些哲学命题权当是宝贵的文物暂且搁置起来吧,什么物质和精神呀,唯物和唯心呀,都暂且不要考虑,赶快投身到建设新的哲学体系的宏伟工程中来吧!现在,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已经渗透到了全社会的各行各业和所有的科学领域,我们再将它们贯通起来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那还不把整个人类社会都折腾到天堂上去?

B.哲学源于实践

我们从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的产生到它们向全社会各个研究领域全面渗透的过程中看到了什么?看到的是:一个新的哲学体系从实践中产生又返过来指导实践的过程。

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把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带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在这个新的层次里面产生了新的认识方法;新的认识方法背后隐藏一个新的宇宙观。所以,要想在新的世纪里面当一位新的哲学家,首先必须认真理解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特别是要学会系统地理解它们的时空观,然后再学习在这两个基础理论之上已经形成的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最后才有资格展开你的哲学思维。哲学源于实践,你不进入到这样的物质层次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哲学思考。

当我们学习了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再去学习中国哲学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它们两者之间竟然能非常容易地沟通起来。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把上面的道理返过来想一想就会明白,原来它们的思维都深入到了同一个物质层次。现代人是由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把思维引入到这个物质层次里面来的,那么中国古代哲人是如何把自己的思维深入到这个层次里面来的呢?没有别的方法,只有练功“入静”,让大脑进入“庄子”所说的那种“坐忘”状态,从而感触到一个更深入的物质世界。练功就是中国古代哲人非常重要的一种实践活动。

研究哲学需要有很深入的社会实践体验。一个现代的哲学家,你如果想研究中国哲学就必须要学会“入静”。你感触不到意境中的那个物质世界,你就不能理解中国哲学的精髓所在。同样,你要是想当一个21世纪的哲学家,就必须跟随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进入到一个更深入的物质世界,特别是要弄清楚它们的时空观。这是最基本的入门条件,你如果作不到这一点就只能停留在19世纪,做一个19世纪西方哲学的守护神。因为19世纪以前的西方哲学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只局限在四维时空的显物质世界。

C.信息和意识

“信息”实际上就是哲学家通常所说的“意识”,是更高理论层次上的意识。信息较意识有着更广泛、更深入、更充实、更具体、更实用的内涵。从意识到信息,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深入到一个新的物质层次,也是哲学在20世纪发生的一次跳跃式的发展。

20世纪初,广义相对论把一个由时空张力广泛联系的宇宙介绍给我们;量子力学把一个不确定的混沌宇宙介绍给我们;而在此之前,人们只有一个由万有引力广泛联系的宇宙。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此深入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人与外界的交换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复杂。人与人之间的意识交流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转换形式。原来人与人之间是通过语言来直接进行意识交流的,语言是意识的表现形式;语言是现实的意识。电话的出现,使电信号也成了意识的表现形式和现实的意识。到了信息论我们就把电信号改称为信息的表现形式和现实的信息,意识就是这样很简单地转称为信息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哲学体系。现在人们往往不能十分清晰地界定信号、消息和信息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要把这三者的关系稍微理顺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信息就是原来的哲学体系中的意识。原来我们把语言看作是现实的意识、把一本书看作是固化的意识;现在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信息在物理层次上的表达、把一本书看作是储存起来的信息。

信息一点也不否定原来的意识,只是在原来意识一词的含义上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新的内容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加入的。一个方面就是上面刚讲过的,原来的哲学仅仅把语言看成是意识的表现形式和现实的意识,而信息论则把信号看成是“意识”的物理表现形式,把消息看成是“意识”的数学表现形式。很明显是根据时展的需要把意识的表达形式更进一步细化了。

另一方面加入的内容就不太容易理解了。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入,“物质”一词的内涵不断向“意识”方向扩展,到了暗物质、暗能量,物质和意识实际上已经完全合二为一了。按说依照辩证法并不应该难以理解,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呀!可是我们的哲学家就是拒绝承认。历史要发展,科学要前进,“信息”一词也就应运而生了。它不仅保留了“意识”一词原来的内涵:“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它更告诉我们:“在物质世界的一定深度,意识就是物质”。也就是说,信息一词不仅包涵了主观的意识还增加了客观的意识。信息论要讨论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的问题,这在原来的哲学体系中是拒绝讨论这个问题的。

总之,信息就是系统化、层次化、客观化的意识。在这里一下子还讲不明白,到下面“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一节再作详谈。

D.信息和消息

信息和消息的关系非常复杂,因为它涉及到哲学和数学的关系。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使我想起了中国哲学一句名言:“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用语言可以表达清楚的道理,都不是自然界最根本的、永恒不变的道理。我们给“信息”一词下了几十上百个定义,没有一个十分妥贴让人满意的。就是因为“信息”与中国哲学的“道”进入了大致相同的哲学层次。用语言(包括数学语言)都不可能完全表达清楚它的内涵。

能够用语言表达清楚的“道理”比“道”低一个层次,但是当我们所要认识的客观事物本身就处在物质世界比较浅显的层次的时候,“道理”和“道”就完全一致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把道理看作是“道”。同样,信息和消息的也是这样。信息一词具有较深层次的哲学内涵,是不可能用语言(包括数学语言)完全表达清楚的。用语言(包括数学语言)能够完全解释清楚的应该是消息。但是,当信息所在的系统处在客观世界比较浅显的层次时,信息和消息是完全等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把信息和消息混淆在一起也不为错。只是我们必须清楚二者在什么情况下是相同的,可以相互通称;在什么情况下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不能相互通称。

信息是哲学层次上的抽象。如何抽象才是哲学层次上的抽象呢?我对克芬特・仙农先生的论述是这样理解的:对客观事物的物理特征进行抽象,包括三维大小尺度、颜色、温度、频率、速度、强度等等,可以获得信息的最低级表达层次---信号;对信号进行数字化处理,运用数学语言进行逻辑推理、综合、分析,可以获得信息的较低级表达层次―-消息;哲学层次上的抽象在以前的哲学中主要是指运用辩证法对客观事物进行多方位的抽象,而到了信息论这里已经上升为运用系统观察法对客观事物进行多时空的系统的抽象了。学习过系统论的人都知道,系统可以赋予我们一种洞察力,让我们能认识到其他方法观察不到的一些客观现象,而信息一词的内涵恰恰就包括了这样一些新的内容。

消息是信息的数学表达层,或者说是语言表达层。由于四维时空的“数理屏障”作用,消息只能存在于四维时空之内,而信息一词是不受时空屏障制约的。在四维时空之外只有客观信息存在,没有消息和信号存在;在四维时空之内既有客观信息存在还有主观信息存在。消息与主观信息是完全相通的,可以通称;消息与四维时空内的客观信息就不在同一个层次,是不可以通称的。详细解释还是放到下面“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一节来讲。

2.信息是我们与外界交换内容的名称

信息论与控制论的创始人之一,美国著名数学家诺伯特・维纳认为:“信息就是我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和控制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这一句话讲的很有内涵,值得我们仔细探究。首先它告诉我们:信息存在于我们同外界进行交换的过程中,我们不与外界进行交换的时候信息就不存在。在没有我们存在的客观世界中本来是没有信息存在的,“信息”的主观属性赫然若揭。

“交换内容的名称”这7个字也值得我们细心玩昧,信息不就是我们对交换内容的一个称呼嘛?这使我想起中国古人的一句名言:“名可名,非常名”。说的是我们对周围事物的任何称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我们对周围事物的称呼一直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给相对稳定的事物起一个名字,对于变化快的、比较复杂的事物我们没有必要给它起名字,或者不方便起名字,这时候就需要有一个统称,信息就是我们在这个时候使用的一个统称。所以,不管是已经有名称的客观事物,还是没有名称的客观事物我们都可以把它们的基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看作是一个信息。当然这样的信息在未被我们的大脑意识到之前只能算是一个消息或一个信号。

我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和控制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在不断地进行着物资和能量的交换。对于交换的内容有时我们有具体的名称,我们既可以直呼其名,也可以称之为“信息”;如果没有具体的名称,我们就直接称之为“信息”。在此,我想模仿我的祖人“庄子”说一句粗话,还望大家见谅。“什么都是信息,信息也什么都不是。信息是个‘屁’”。消化道中的脏气从排出,它的响声和气味开始扩散、稀释,一直到人的感觉器官不能感觉到为止,我们把这一时间段的脏气称之为:屁。通常我们说:甲某放了一个屁把乙某给呛跑了。如果我们用信息化的思维方式来说这句话,就是:甲某释放出一个信息,乙某接受到这一信息后迅速离开了。这个简单的例子告诉我们:信息论就是一个方法论,它告诉我们如何用信息化的思维方式去认识复杂的客观世界。

一个外科医生可以从患者的放屁声中获得手术成功的信息。因为“屁”是患者消化道的产物,它携带着患者消化系统的信息,它携带的信息量与它所在系统的复杂度密切相关。屁声在没有转输到医生的大脑之前只是一个客观信号,被医生的意识系统接受之后才成为信息,这时它的信息量与医生大脑意识系统的复杂程度密切相关,一个经验丰富的医生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从这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信息都是系统中的信息,脱离开系统无所谓信息。所以要认识一个信息,首先要了解它所在的系统。

总之,信息论是一种方法论,是我们认识复杂问题的一种思想方法.当我们不使用这一种思维方法的时候,信息是不存在的.客观世界中只存在着物质,不存在信息.当我们开始运用这一种思想方法的时候,我们可以把任何物质称之为信息,包括我们已经认识到的物质和我们还没有认识到的物质;信息就是我们的大脑对物质的一种意识方法.信息化的认识方法和信息化的思维方式是系统思维的主要内容之一,任何信息都是一定系统中的信息,脱离开系统就没有信息。我们必须把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结合起来一块研究,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观察法。

3.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

作为一个唯物论者,我不认为信息[意识]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我是一个中国式的唯物论者,承认有客观信息[意识]存在。走出四维时空物质就是意识,意识也就是物质。对于中国哲学,言重一点的人称它为:“客观唯心”,平和一点的人称它是“朴素的唯物主义”。以前我知道他们说的都不对,可是不知道如何来反驳,现在当我学习了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以后,我明白了,原来中国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应该叫做:“系统辩证唯物主义”。中国哲学的“天人合一”思想就是透过人体这个小系统去认识宇宙这个大系统。系统辩证唯物主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辩证唯物主义更深入一个层次,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升级版。辩证唯物主义仅仅是系统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崇拜者,我崇尚马克思充满睿智的头脑;我佩服恩格斯思路的敏捷,我对他们的辩证唯物主义从未有过怀疑。但是,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更信奉中国哲学;我还是一个现代人,我更喜欢学习现代科学理论。我曾经在它们三者之间徘徊,不知所措。现在好了系统辩证唯物主义把它们非常科学地协调起来了。中国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原本都是一体的,出现矛盾是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还不够深入。

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三论归一是现代科学理论研究的一大趋势,系统论是前两论的基础也已经基本明确,只是这三归一该如何一个归法?多年来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的方法就是首先给它们区分主观、客观属性,就是把主观系统和客观系统,主观控制和客观控制,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一一区分开来。

A.主观系统和客观系统

系统就是一种整体观念。当我们用整体的观念去认识宇宙的时候,我们就把宇宙在主观上设定为一个系统;当我们把一个国家在主观上设定为一个系统的时候,也就是在用整体的观念研究这个国家。系统论就是一个整体方法论。可是不知大家是否想过,你只要用整体的观念去认识客观事物就必然会落入中国哲学的套路,因为在运用整体观念上目前还没有谁能比得上中国哲学。

我们说:“系统论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并常常以它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来证明它的科学性。其实我们错了,正是逻辑和数学的局限性制约了系统论的整体性,致使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另一大类系统不能被纳入系统论研究。这另一大类系统就是德国科学家艾根在他的超循环理论中描述的“循环生成和循环制约系统”;也就是中国哲学中的“五行生克系统”。现代的超循环理论和古代的五行生克循环,他们研究的是同一类自然现象。

这两大类系统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维护着客观事物的平衡发展。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都是这两类系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过程,像物质世界的膨胀运动和旋转运动、生物界的遗传和变异、人类社会中的民主和集中等等。可惜的是这两类系统中有一类系统是不能用逻辑和数学来表达的,现在的系统论只研究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系统也是出于无奈。

对系统论的深入研究,让我们认识到:系统起源于混沌,而最终也结束于混沌,系统的边缘地带也都是混沌的,系统处在混沌的包围之中。那么系统究竟是如何起源于混沌的呢?

我们知道混沌是物质的彻底的自由运动状态。自由运动导致部分物质和能量聚积起来,大聚积引发大爆炸、大膨胀。就是这种膨胀运动势力在自由运动的混沌之中支撑起了系统;反过来说,系统是膨胀运动势力把物质组织起来形成的。所以系统都具有方向性[时间性]和扩张性。但是,在膨胀运动势力支撑起来的系统之中自由运动势力并没有被消灭,原来表现为混沌状态的自由运动的物质在膨胀运动势力的冲压下转变成了旋转运动,旋转运动进一步演化出循环运动。循环运动让物质在自由运动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形成另外一种系统。这样在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内部就出现了两种组织形式的系统,按照膨胀运动组织原则形成的系统我们称之为“主观系统”;按照自由运动组织原则形成的系统我们称之为“客观系统”。所有自然形成的系统都是主观和客观两种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的。

很明显,现在的系统论研究的主要是主观系统。虽然德国科学家艾根在研究生物系统进化过程时发现了循环系统,也认识到了循环系统在自然界中存在的广泛性,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人们一直没有把这两类系统并列到一起来研究。造成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大概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人们的基本观念问题。现代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以分析思维占主导地位的西方文化。人们刚刚开始运用像信息论、系统论这样的整体思想方法去认识客观事物,还不能完全摆脱分析思维惯性的制约。客观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超出了辩证逻辑的认识范围,数学语言也无能为力,导致科学在客观系统面前驻足不前。科研对象的局限性也制约了系统整体思维的全面发展。现在科学家们研究的系统大多还是以人工系统为主,而人工系统工程都是主观系统。在大自然中客观控制系统主要表现为旋转运动,如原子的旋转、太阳系的旋转,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要旋转;在四维时空之外它表现为暗物质和暗能量,而我们对暗物质也还知之甚少。

在生物界和社会组织中,客观系统虽然容易被我们认识到,由于物理学家认识不到,数学家又解读不了,这种客观系统也只能被排斥在主流文化之外。如果再没有哲学来揭开其中的奥妙,长此以往后果很严重,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通过对系统论的研究,我们认识到:系统来源于混沌。由于系统论研究的主要是主观系统,而混沌本身就是一种客观控制系统,所以应该说:主观系统产生于客观系统之中。而随着系统的发展,主观系统中又出现客观系统;客观系统中又产生主观系统。从宇宙大爆炸到生命的产生,再到人类社会的出现,再到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完善,系统就是这样由客观中产生主观,再由主观中出现客观,主观系统与客观系统交替促进,协调发展。

总之,系统就是一种整体观念。任何一个完整的系统或者说自然形成的系统都是主观和客观两类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的。主观系统是按照膨胀运动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因而它具有方向性和扩张性;客观系统是按照自由运动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因而它具有不确定性。主观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有级差关系,这是由系统的方向性所决定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客观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平等的,这是物质的自由运动原则所决定的相互制约,相互协同关系。现代系统论研究的仅仅是主观系统,这是因为数学语言解读不了客观系统。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理论就必须站在哲学的高度把主观系统和客观系统结合起来一块研究。

B.主观控制和客观控制

在现宇宙中,任何客观事物都是在膨胀运动和自由运动两种势力的相互抗衡中发展起来的。当我们把某一相对独立、完整的客观事物看作是一个系统来进行研究的时候,就把膨胀运动势力对系统的影响作用称之为:“主观控制”;自由运动势力对系统的影响作用称之为:“客观控制”。实际上,主观控制和客观控制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任何一个独立、完整的系统内部都同时存在着主观和客观两种控制形式。比如:议会对国家的控制就是一种客观控制,而政府对国家的控制就是一种主观控制;董事会对企业的控制属于客观控制,而总经理对企业的控制就属于主观控制。

主观控制是膨胀运动势力对客观事物的影响过程。它具有种种膨胀运动的基本特性,如:扩张性、时序性和方向性等。指令和反馈是主观控制的最基本形式,而促进客观事物不断向前发展是主观控制的目的。

客观控制是自由运动势力对客观事物的影响过程。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自由平等、有序竞争是其基本特性。在这里,“有序”是围绕主观控制的方向和目的形成的有序,是主观控制的结果。循环相生、循环相克是客观控制的基本形式,而维持系统平衡是客观控制的目的。

现代系统论主要是研究主观系统;同样,现代控制论研究的也主要是主观控制。这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阶段性造成的,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入,将逐渐认识客观控制,这是一种不容易用逻辑思维和数学语言解读的控制形式。

C.主观载体信息和客观本体信息

任何信息都是系统中的信息,没有系统无所谓信息。在主观系统中运行的是主观信息;在客观系统中运行的是客观信息。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在结构形式上是截然不同的。主观信息只能依附于相应的载体而存在,故称之为:主观载体信息;客观信息就是一种客观自在的物质,故称之为:客观本体信息。

现代信息论主要讲的是主观信息,客观信息这一概念缺失,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混淆不清,导致“信息”一词的概念一直不能确定。比如:现代科学家经常说:“信息被吸入黑洞、黑洞释放出信息”等等,在这里信息就是物质,物质就是信息,这就是客观本体信息。由于不明白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之间的关系,一些人在论坛上大声疾呼:“某某科学家在宣扬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必败”等过激言辞。实际上科学家没有错,错误的是我们,我们对系统科学理论的认识不够深刻;我们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肤浅的一个层次。研究21世纪的哲学必须在深入理解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之后。

我们的大脑就是客观世界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信息处理器。主观信息就是大脑把物质的存在状态和基本属性抽象出来,以一定的物理符号[信号]、记录、储存起来。大脑抽象的过程既是主观信息形成的过程,也是主观意识形成的过程,在这里主观信息等于主观意识。当我们非常客观地把大脑当作一个信息处理器来认识思维过程时,我们的思路似乎突然开阔起来,原来意识的实质就是物质的存在状态和基本属性。原本物质和物质的存在状态、物质的属性是不可分离的,是大脑把物质的存在状态和属性抽象出来与本体相分离。

在四维时空之外,宇宙大爆炸之前,物质处于自由运动的混沌状态,物质就是信息――客观信息;物质就是意识――客观意识。物质处于混沌状态,物质和物质的基本属性无可分离,就不存在主观信息和主观意识。

物质进入四维时空,进入了多层次的旋转运动状态,有了相对稳定的形体,可以被大脑所意识。物质的存在特征和基本属性被大脑抽象出来就形成了主观信息和主观意识。

进入四维时空的物质,在膨胀运动势力和自由运动势力的双重作用下,运动形式不断提高。生命运动的产生,社会运动的出现,主观控制和客观控制的表现形式也不断提高,客观信息的表现形式相应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比如:在人类社会中,议会对国家的控制属于客观控制,议会选举过程中每一张选票都是一个客观信息,都代表一定的社会势力。选票作为一个载体与社会势力之间是一个代表关系,是一个设定关系。选票不是抽象出来的,是设定出来的。所以说,在比较高级的客观控制系统中,客观信息可以和客观事物本身相分离,但是,这种分离不是抽象出来的和主观载体信息有着明显的区别。

举例说明一下:前几年长虹集团在电视机市场上掀起一场降价风波。长虹集团老总的一纸电文,长虹彩电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降价。这一纸电文就是一个主观载体信息。这一降价行为作用于电视机市场引起各个品牌的电视机纷纷降价。这一降价行为就是一个客观本体信息。

4.小结

20世纪初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先后问世,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进入到一个新的物理层次。更开阔的视野,引发人们更深入的思考。到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新的思想方法开始不断涌现,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几乎是同时出现。这些新的思想方法背后是一个新的宇宙观、一个新的哲学思想体系。新、旧思想体系之间不是相互否定、不是相互对立,而是一种新的拓展。这也决定了新、老宇宙观之间不是直接的对抗,就像相对论与牛顿三定律之间的关系一样,是一种承接、发展关系。辩证唯物主义就是这样发展成为系统的辩证唯物主义。

我们现在都没有把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当作一个新的哲学体系来看待,这是因为客观世界中同时存在着两大类系统,而现代系统论只研究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类系统,对另一类系统视而不见。巨大的认识缺陷,不认真仔细地潜心思辨,还真的不容易发现。我们把客观系统、客观信息和客观控制提出来,把主、客观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辨析清楚,一个崭新的哲学体系就显现在我们的面前。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2

【关键词】新课程;信息技术;高中物理;学习兴趣

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已成为基础教育的突破口,高中物理新课程明确提出“将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既有利于学生学习物理知识和技能,又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信息的能力。”在新课程环境下,探讨实现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有效提高教学的效果,从而达到预定的教学目的。

一、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整合

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整合,就是通过在高中物理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把信息技术教育与物理课程的学习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使之与教学中的各要素实现优化组合,在通过物理教师及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及师生教学的互动方式等的转变,建构以学生为中心的物理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整合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技术教学切忌本末倒置

有些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时把课件做得非常花哨,文字、声音、图片、影像、动画一应俱全,把大量的时间花在技术细节和美化上,播放起来,教室里显得非常热闹,认为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对在课堂上怎样与学生互动,怎样启发学生思维,怎样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却不太重视,过于追求表面的浮华,教学效果并不好。

2、信息技术教学要认清其功能

信息技术教学是一种手段,而我们有些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时多采用教师主讲,同时在大屏幕上播放课件的教学方式。由于课件是老师事先设计好的,不能在课堂上随意改动,这样就不便于老师根据课堂上的实际情况来更改教学设计,不能随机应变,不能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随时变化和调整,反而影响了教学效果。

3、信息技术的使用何评价是否切合实际

对学生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忽略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如兴趣、动机的发展,同时还要注意信息技术运用的时间和运用的内容是否合理。

三、新课程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的整合策略

1、扩大学生的信息量

信息技术为教学提供了机遇,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是教学的手段和方法,在有关物理的网站上学生可以查阅古今中外的物理学家的生平简介、他们的故事和趣事、中国和世界物理的发展史、课堂自学题和趣味题、以及学习中的有关问题等,在网上可以自由的涉猎、开阔眼界、丰富知识、掌握许多终身受益的方法。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教学观认为教学是教师的工作、教师的职业,突出教师的作用和地位,强调教师的“教”,是以教师为“中心”展开教学活动的。现代教学观认为教学是“教”与“学”组成的对立统一体,“学”是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是为了学,“教学”即“教师教学生学”,把学生的“学”放在首位。信息技术的融合,使学生能够从多方面来了解物理这一门学科,联系实际生活,打破了传统课堂上老师为主导的模式,使学生真正作为学习的主体,主动参与到物理的研究探索中来。使课堂的教学不再沉闷。信息技术的加入,让学生产生了主动学习物理的兴趣与动力。

3、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

教育无法孤立的存在于社会之中,社会的进步促进这教育的发展。信息技术的使用,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及时了解到当前世界顶级物理学者的信息,也可以了解我国物理研究发展的趋势,更可以了解到物理教育领域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再只依靠课本来了解物理,他们所接触到的物理不再是单纯课本中若干年之前的论点,而是紧跟时展脚步的新观点和理论依据,这也可以将实际与理论相结合,让学生感到,在实际生活中,物理知识也是必不可少了,将物理从单纯书本学科这个狭小空间里脱离出来。

4、教学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的整合,首先要转变观念,物理学科是一门比较抽象而又比较多的联系实际生活问题的学科,多媒体教学的引入使以前讲授死板、抽象的问题显示形象化,形成可感知的知识。根据思维科学关于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交叉进行和谐发展的原理,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组织与主导教学的作用,又要启发学生通过对各类形象化教学媒体的观察思维去积极主动地、生动活泼地感知教材,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物理教学的整体优化。

5、丰富课堂的教学内容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更加显示出多媒体技术的优势。利用多媒体技术不仅能增强学生的投入意识,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节省大量的板书和画图时间,保持学生在学习中思维的连贯性,把节省的时间用于学生学习新知识、巩固新知识、理解新知识上,能使学生在一节课的时间里真正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认识问题的科学方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优化课堂的教学过程

多媒体技术走入课堂教学可以增强学生的投入意识,在老师的主导作用下,使学生以最简捷有效的方法获得科学知识。学生跟着多媒体动画课件,由浅入深、层层深入地掌握课堂的教学内容。使学生在学好知识的同时,在认识、情感、意志等方面受到良好的心理素质教育,培养了学生严谨求学、探索物理规律的基本素质。

7、学习、研究和实践的过程

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的整合,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学习、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信息技术与高中物理的整合,要以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从观察、实践到思考、结论,生动活泼地学习;要以注重在教学过程中的观察、体会和理解,注重观察、动手、思考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注重形象思维的培养与提高;要以达到不但会吃鱼更会钓鱼的灵活思考,为主动学习和为发散型思维的学习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更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才使信息技术的形象工具作用发挥的更好,才能达到一个好的教学效果。

8、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

多媒体教学模式富含教学信息,传播知识量大,有利于良好学习情境的创设。课本不再是唯一的信息源,多媒体运用能够改变传统物理教学信息传输渠道口径狭窄、教学信息缺乏的状况,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多种感观,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物理学习情境。这样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同时也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3

【关键词】物理科学方法信息技术

【Abstract】Underthenewcurriculumstandard,physicsteachingshouldadoptascientificmethodologytomakethestudentcultivateasciencespirit、practiceabilityandinnovationconsciousnessinthejuniormiddleschool.Throughdiscussingthephysicsteachingofthejuniormiddleschool,awaywhichcantrainstudenttoproposeproblems、analyzeproblemsandsolveproblemsisfoundinthispaper.Thisresearchhasaguidingsignificanceforphysicsteachingofjuniorhighschool.

【Keywords】physics;scientificmethodology;information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G63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146-02

1.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素质教育在教学中的推行已经逐渐深入。物理是初中课程中一门非常重要的以实验为基础,以数学推导为支撑的基础课。信息技术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不仅丰富了教学的内容,同时也可以使得初中生对于许多的物理想象通过信息技术在课堂上的有效运用产生一个至关的认识。信息技术在物理课堂上的广泛应用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充分调动初中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进行细致的观察能力和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初中物理知识是学习高中物理和大学物理以及与物理相关的理论的基础,初中物理的知识更多的来源于我们的生活,是对我们生活中某种现象的一个科学的解释。同时,物理与数学不同,物理是以实验为基础的,物理的发展来源是实际生活的需要,同时学生对于事物感性经验对于初中物理教学也必然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许多的学校在物理课堂上不可能充分的将物理现象展现给学生,使得学生在学习上感觉非常的抽象,但是信息技术的采用,可以使得对于某些现象的观察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信息技术的采用,学生可以很至关的观察物理现象,将抽象的实物具体化,培养学习兴趣,加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

2.学习兴趣的培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学生对于学习充满兴趣,才可以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才能达到教学的目的。由于初中物理的教学内容更多的来源于实际生活,而同学们对于实际的实物往往具有刨根问底的劲头,因此,在初中物理的教学当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来提高学生对于物理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感到新奇,上课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积极投入到教师的教学当中来。

如何有效的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呢?由于物理是一门比较抽象的科学,因此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但是信息技术在物理课堂上的应用,将会大大的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通过信息技术,可以将微观的物理现象变为宏观的物理现象,便于初中生进行观察。物理来源于生活,是生活现象的规律的总结。在初中物理的教学中,可以采用信息技术将实际生活中的物理现象进行重现或者扩大化使学生可以更加仔细的关系。信息技术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提高了初中生的观察兴趣和观察能力,它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使得在物理课堂的教学中图、文、声、动画、影像并茂,加强了表现的效果,充分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

物理是一门是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通过实验使学生加深对某个现象的认识,而许多的初中生由于对实现充满好奇,对实验充满浓厚的兴趣,因此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初中物理的教学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由于中学物理实验条件有限,某些物理现象,如运动和静止、惯性、压强、电荷流动、扩散、分子无规则运动、磁场分布等物理知识,学生如果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那么就很容易造成感知上的障碍而影响物理学习。信息技术在物理教学中应用以后,教师可以采用电脑教学软件,通过计算机多媒体来再现或模拟各类物理现象,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使复杂的问题简捷化,将漫长或瞬间的物理演变过程变成可控、有序的演化过程,使学生在课堂上完整、清晰、形象地感知于物理现象,给学生提供思维过程中必须的感受性材料,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教学难度。这对于培养初中生学习物理的兴趣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初中物理的学习是学生进入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属于一个新的事物,因此对于大部分的初中生来说刚开始学习物理难免感到比较困难。对于经不起困难的初中生来说可能就会对物理的学习感到厌烦,在物理课堂上不认真听讲。对于物理来说,几乎每一个物理规律的发现都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教师在讲解物理知识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加入一些物理故事,使得课堂气氛更加的活跃,这对于调节学生心理,培养学习物理的兴趣均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信息技术使得这一想法成为现实,例如教师可以制作一些动画来通过比较搞笑的方式讲解一些物理学家的有趣的故事,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学习气氛。例如,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来源于一个苹果。当年牛顿看到了一个苹果落地,他就在想苹果为什么着地而不往天上飞呢?通过这个问题的提出,牛顿经过大量的研究最终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对于宇航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针对这个问题,教师就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可以将一个苹果打在一个卡通动画人的头上,然后这个卡通动画人就会说,为啥就砸我头上了呢,为啥不飞起来呢?同时还可以借助一些特有的音响效果,将动画做的活灵活现,这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同时也使得学生对于万有引力定律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3.信息技术对初中物理教学的目标

初中物理的教学是一个基础性的教学,也是初中生走向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初中物理的教学应该是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对于不同的学习阶段和不同的教学内容应该具有不同的教学目标。例如对于牛顿运动定律的学习,初中生的学习目标仅仅是一个至关的认识,教学内容要求较浅显,而对于高中学习牛顿运动定律时要求就会加深,因此必须订立科学方法的教学目标。科学方法的内容本身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但要认识、掌握、运用科学方法,必须通过适度的训练,才能内化为学生头脑中的知识,所以科学方法的认识和运用是一种心智技能。物理教学应该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深刻理解,最后达到灵活运用的过程。

3.1感性认识

对科学知识形成过程所运用的科学方法有一定的体验和印象,并且形成感性认识。一般是对较难、非重点或教学初级阶段涉及的科学方法的要求。例如对于牛顿运动定律的认识,初中生由于数学知识的欠缺以及对于实物的认知程度的能力,对于这部分内容的讲解仅仅需要停留在一个感性认识的层面上即可。对于电磁感应定律的学习也是如此,仅仅需要电可以转化为磁,磁也可以转化为电即可。那么采用信息技术以后将这些问题形象化,使得初中生对于这些问题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3.2深刻理解

对于初中物理中的某些概念需要深刻的理解。通过深刻的理解,逐步认识科学方法的特征和作用,并由此认识和理解科学过程。例如初中物理中对于密度、电阻等概念的深刻理解,掌握采用比值定义法。信息技术在物理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应该使得初中生对某些问题产生一个深刻的认识,通过动画来向学生展示一个更加本质的现象。例如对于两个铁球同时落地这一现象就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采用向初中生很好的展示,使得他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些本质的现象。

3.3灵活运用

初中物理中某些知识不仅需要深刻的理解,更需要灵活的运用,去解决实际的问题。例如对于理想化的运动模型,掌握其运动规律,并且可以求解实际的问题。对于电学部分,需要灵活的根据电压、电流以及电阻之间的关系,已经其中两个量求解第三个量。

4.结论

本文重点研究了信息技术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同时给出了初中物理教学的3个层次的目标。信息技术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得教学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对于指导信息技术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覃继勇.初中物理教学中常用科学方法分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S1)pp:174-175.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4

摘要:文章通过其研究论文的文本解读,对信息循环理论进行综述性梳理研究,可以发现信息循环理论围绕信息、情报、知识形成了一个公理化概念体系,并高度概括于“信息基本循环图式”,有着坚实的哲学基础,在情报学、信息计量学、图书馆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2)02-0010-03

1引言

信息循环理论是王宏鑫先生在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计量学研究活动中提出来的。经过20余年的研究与发展,已经成为王宏鑫先生学术研究的思想基础,并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对图书情报学理论研究具有开拓性、基础性的意义。但还缺乏系统的梳理与研究,笔者试图循着王宏鑫先生的研究思路,通过其研究论文的文本解读,对信息循环理论进行综述性梳理研究。

2信息循环理论的提出

2.1信息循环理论概述

2.1.1信息循环理论的基本概念基础

信息循环理论来源于对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计量学的研究,起始于对“信息”、“情报”、“知识”这三个图书情报学中最基本概念的研究\[1-3\]。它认为:信息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情报是以信息为对象的劳动,知识是以信息为对象的劳动的价值。并在文献“关于情报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4\]中给出了一个公理化概念体系:

定义1信息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以及关于这些的陈述,是物质的一种普遍属性信息是事物之间的联系。

性质1信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自然层次的信息(NI),二是认识层次的信息(KI),三是社会层次的信息(SI)。

定理1世界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物质层次,即物质世界;一是信息层次,即信息世界。相应地劳动也应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以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劳动,即物质劳动;一是以信息世界为对象的劳动,即信息劳动。

定义2情报社会化的信息劳动。

定义3情报过程社会化的信息劳动过程。

性质2情报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可以用信息基本循环图式来描述。

性质3情报过程可以分为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

性质4情报过程中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定义4知识是信息劳动价值,即情报价值。

定义5知识结构是人类对世界及其发展的结构的反映。

性质5知识的积累过程是使知识结构逐渐与世界及其发展同构的过程情报过程。

定理2如果将同一的物质世界发展的不同层次划分为波普尔“三个世界”,那么客观知识世界的结构是人类认识活动对物质世界及其发展结构的反映。

推论1客观知识世界进化与发展使其结构逐渐与世界及其发展同构。

推论2客观知识世界是知识结构的客观化形式。

推论3诸如文献等认识活动的产品是知识(情报价值)积累的客观化形式,是信息劳动的产品,或称信息产品。

这一概念体系成为信息循环理论的基点。

2.1.2信息基本循环图式的概括

信息循环理论是基于对人类信息交流活动的考察。认为人类信息交流活动与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劳动实践活动一样久远、密切相关。早期,王宏鑫先生用两个循环图示描述信息交流活动(见图1)。

其中W是人们认识改造的对象;K′\[S\]是社会的或(和)他人的主观的或(和)客观的知识结构;K\[S\]是人(个人或团体)的知识结构;ΔI是人从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的信息;K\[S+ΔS\]是K\[S\]吸收ΔI后形成的新的知识结构;“+”表示作用与联系。(a)很好地表示了人的认识活动,但没有表示出这种认识活动的社会性;(b)很好地表示了人的社会化认识活动与信息交流活动\[2\]。可以将(a)看成是(b)的一种特例,所以在之后的研究与叙述中都只是用(b),被称为信息基本循环图式,并且成为信息循环理论的高度概括,标志着信息循环理论的提出。按照信息循环理论,图书情报学的所有基本理论问题都能在信息基本循环图式理解的基础上得以解决。它有着广泛的思想理论基础。

2.2信息循环理论的思想基础

2.2.1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灰色系统理论

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灰色系统理论关于“世界是物质的也是信息的”论断进行分析,这就是说世界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物质层次;一是信息层次。所谓物质是标志事物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所谓信息是标志事物客观联系的哲学范畴。于是得出从本质上讲,信息是事物之间的联系的结论。

其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念结合上述结论,将人类劳动分为两个层次:以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劳动;以信息世界为对象的劳动。信息基本循环图是很好地描述了第二层次的劳动,即以信息为对象的劳动。将情报定义为:以信息为对象的劳动。进而将知识定义为:以信息为对象的劳动的价值积累\[3\]。

2.2.2卡尔・波普尔的客观知识理论与布鲁克斯情报学思想

首先,对于卡尔・波普尔(PopperKR)的“世界3”理论不做多元论的理解,而是对同一个世界的不同层次的划分。因此信息循环理论能吸收借鉴“世界3”理论的合理内核,对信息进行分层研究\[3\]。

其次,信息基本循环图式直接来源于对布鲁克斯基(BrooksBC)本方程:K\[S\]+ΔI=K\[S+ΔS\],是对布鲁克斯基本方程的扩展\[5\]。后来的研究中K\[S\]+ΔIK\[S+ΔS\]统统改用K\[S\]+ΔI=K\[S+ΔS\]。更明确表达了其思想来源。

3信息循环理论的应用

信息循环理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其应用过程中。由于信息循环理论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回答情报学、信息计量学、图书馆学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其主要被应用于情报学、信息计量学、图书馆学领域相关研究之中。

3.1在情报学研究中的应用

信息循环理论关于“信息”、“情报”、“知识”概念的认识,直接为情报学提供了概念基础。在信息基本循环图式的启示下形成了情报的劳动观。

“情报学的哲学概括”一文\[7\]基于信息循环理论考察了情报学的知识交流学派、知识吸收学派、情报技术应用派、语言符号派、系统学派,认为这些学派和学说没有一个能够提供对情报学本质的完全令人满意的分析,但都揭示了同一情报学现实的各个侧面,而信息循环理论可以把各侧面联系起来。指出情报学起源于人类各种各样信息交流活动,并且为情报学提供了实践基础。提出劳动的两个层次的划分,确立了情报的劳动观,为情报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于情报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4\]一文基于信息循环理论,对情报学学科建设的理论、方法动力及“双律性”发生结构模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尝试性地建立了情报学的公理化概念体系。得出信息基本循环图式是情报学实践基础与理论基础的高度抽象化描述,是情报学建设的基石,是情报学内容与形式的高度概括的结论。在研究情报学学科建设的同时较为完整地形成了信息循环理论基本内容的简单概括。

3.2在信息计量学中的应用

“最大引文年限与科学交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文\[8\]基于信息基本循环图式,对最大引文年限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最大引文年限”是“科学交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通过广泛的统计数据证明了用“最大引文年限”测度“科学交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合理性及重要意义,从而建立了科学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的可比性测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评价意义。

“知识论情报测度基础”一文\[9\]运用信息循环理论对基于情报(信息)的知识属性的情报(信息)测度基础进行了讨论,使布鲁克斯情报(信息)测度与知识结晶学理论、“思想基因”理论形成了有机的联系。相关结论也充分体现于论文“关于布鲁克斯基本方程的研究与扩展”\[5\]与“关于文献计量学计量方法发展阶段研究”\[10\]中。尤其是从知识结晶学得出的f=lnW(t+t)-lnW(t)与布鲁克斯基本方程等价的结论,为信息计量学的测渡论奠定了基础。

论文“信息计量学的基础与发展研究”\[11\]和“信息计量学理论基础研究”\[12\]基于信息循环理论认为:信息计量学就起源于信息基本循环图式所描述的劳动过程的实践。是对这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层次、层面的信息现象进行的计量研究,揭示其规律所形成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形态。其逻辑起点包括:第一层次是信息基本循环本身;第二层次是W+K′\[S\]、K\[S\]+ΔI=K\[S+ΔS\];第三层次是W、K′\[S\]、K\[S\]、ΔI、K\[S+ΔS\]。不仅探讨以广义信息论为基础的广义信息的计量问题,也探讨整个信息循环过程要素的计量问题,不仅包括技术方面的问题,而且包括社会、经济各个层面的信息计量问题。在此基础上论文“信息的基本循环过程及其测度研究”\[13\]进一步研究了信息计量学的测度理论。

3.3在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应用

首先,从发生学意义上回答了图书馆与图书馆学的起源问题,图书馆的社会定位问题。信息循环理论认为:图书馆的发生与发展有着漫长的历史过程。图书馆起源于信息基本循环图式所描述的劳动过程的社会实践。图书馆的发生发展受与其相关的社会经济基础以及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影响与制约,同时也有其自身发生发展规律\[6\]。论文“图书馆观念在图书馆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与实现”\[14\]进一步指出:图书馆的发展过程包括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活动开展、观念更新4个基本环节,其中图书馆观念是发展的革命性因素。“观念的变革”推动着图书馆体制的改革、机制的创新、活动的开展。纵观图书馆发展历史,图书馆观念的发展有文化建设观和社会建设观两条主线。图书馆是社会文化的推进器、社会化组织环节以及社会制度安排。图书馆的功能价值定位于信息交流的中心、自主学习的乐园、文化进步的阶梯。服务艺术是实现图书馆观念的方式、方法、策略和技巧,是用户正确利用图书馆的保障。

其次,由于“信息基本循环图式”与“解释学循环”的天然联系,信息循环理论也为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奠定了基础。它是把人类的信息交流活动,社会化的信息循环过程,看做是人类社会化的解释活动,并且把图书馆看作这一社会化解释过程的重要环节来研究的。并认为:图书馆学是以社会系统中图书馆事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对图书馆现象的本质、内在联系、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方面认识成果的系统化和理论化;这种系统化和理论化过程就是对研究对象的理解与解释过程;理解与解释的关系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关系;解释学的基本理论、方法的引入为图书馆学研究带来新的活力;“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和辨证统一,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也是图书馆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和原则。这三个层次构成图书馆学解释的宏观结构\[15\]。

4结语

信息循环理论的思想贯穿于是王宏鑫先生学术研究研究活动的始终。经过20余年的研究与发展,初步形成了理论体系,并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比如赵丹群的论文“新世纪信息计量学研究进展评述”\[16\]着重评述了信息循环理论对信息计量学的贡献,再如邱均平先生的《信息计量学》\[17\]高等学校核心教材也将信息循环理论的相关内容收入其中。信息循环理论对图书情报学理论研究具有开拓性、基础性的意义。本文仅对王宏鑫先生大量研究论文中直接相关的成果进行了综述性梳理研究,以期对信息循环理论有一个全面概括的认识。

参考文献:

\[1\]王宏鑫.情报概念新探\[J\].情报学刊,1990(2):100-102.

\[2\]王宏鑫,夏传炳.情报概念的灰色模糊性及情报定义新探\[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0(3):97-102.

\[3\]王宏鑫.信息、情报、知识的本质与联系\[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4(2):24-28.

\[4\]王宏鑫,冯新霞,张宽福,王静.关于情报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4):121-124.

\[5\]王宏鑫,吴宏生.关于布鲁克斯基本方程的研究与扩展\[J\].情报杂志,1996(4):14-16.

\[7\]王宏鑫.情报学的哲学概括\[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1(4):105-110.

\[8\]王宏鑫,张在昭,吴朝暾.最大引文年限与科学交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科),1992(3):327-332.

\[9\]王宏鑫.知识论情报测度基础\[J\].情报科学,1994(4):38-41,74.

\[10\]汪苏明,王宏鑫.关于文献计量学计量方法发展阶段研究\[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科),1997(4):93-65.

\[11\]王宏鑫.信息计量学的基础与发展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3(2):7-12.

\[12\]王宏鑫.信息计量学理论基础研究\[J\].情报科学,2003(7):678-684.

\[13\]王宏鑫.信息的基本循环过程及其测度研究\[J\].情报科学,2005(10):1446-1451.

\[14\]王宏鑫,陶书志.图书馆观念在图书馆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与实现\[J\].图书馆建设,2011(2):6-9.

\[15\]王宏鑫.关于图书馆学的解释学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7(4):91-95.

\[16\]赵丹群.新世纪信息计量学研究进展评述\[J\].图书情报工作,2009(2):14-18,82.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5

论文摘要:在信息亿社会中,人类的传统认识问题得到了扩展,信息化带来了人类认识模式的改变。这主要表现为:认识主体由单一的人发展到“人——机联合体”;主体间关系复杂化、抽象化,构成了一种以平等合作为基础的共生关系;认识客体符号化,实践活动虚拟化。在信息化社会视野下,反思信息化给人类认识方式带来的改变,重新审视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突破主客二元对立的研究方法,已经构成哲学认识论的当展路向。

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内,认识论研究基于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展开[f}l。这种把认识的主客关系作为重点的研究模式强调人作为认识主体是如何在实践中获得、检验认识以及认识之于实践的意义。换言之,该模式只是抽象地建构认识论体系,却忽视了认识论与现代科学的系统结合。随着信息技术不断深人社会生活诸领域,社会实践的发展必然冲击并改变这种模式。对传统认识论的丰富和发展表明,当代认识论发展的新路向渐成雏形。

一、信息化社会的创生

申农1948年在贝尔系统技术杂志上的《通讯的数学理论》奠定了信息论的基础,它与当时的系统论、控制论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信息化的基石。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催生信息社会化和社会信息化,信息化社会是什么?w.jmartin认为:信息化社会是一个生活质量、社会变化和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信息及其开发利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类生活的标准、工作或休闲的方式,教育系统和市场都明显地被信息和知识进步所影响r}0

信息化社会是工业化社会之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独特形态。在这个以信息技术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社会生活各领域都信息化、符号化,信息将起主要作用的社会。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物质和能源是主要资源,所从事的是大规模的物质生产。而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成为比物质和能源更为重要的资源,基于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信息经济活动蓬勃发展,逐渐取代工业生产活动而成为国民经济活动的主导。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信息经济同时构成社会信息化的物质基础,以计算机、微电子和通信技术为主的信息技术革命成为社会信息化的动力源泉。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广泛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广深影响,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概言之,在信息化社会,信息是重要的资源,信息和知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它们以“加速度”方式积累,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提供多感官、多通道的信息。

二、信息化杜会对传统认识论的挑战

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是人脑在实践基础上对外部现实的能动反映。在这里,认识内含三要素:作为主体的人脑、作为客体的外部现实和充当中介的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研究中,实践中介论虽然频遭实践基础论和实践物质论的反对,但它一直以来还是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勿庸讳言,实践中介论的表述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是合理的。但是,科技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传统意义上的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实践活动都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巨大变化,变化的原因就是信息化社会的挑战。

人类的大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如此繁多的信息包围着。信息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信息化相伴而生,人脑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已经超出了单一的时空,扩展到全球历史的范围。各认识主体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蝴蝶效应日益显著。具体而言,信息化社会对传统认识论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主体的改变

在信息化社会,认识主体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经从单一的个体变成了由人和计算机构成的系统。人工智能的出现实现了人的部分智能的外化和虚拟化,扩展和增强了人的认识能力。众所周知,人类曾不断运用物质性工具来延伸和提高自己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如望远镜、显微镜等。但计算机的问世是对人的智能的扩展。这种扩展在有的部分已经超出了人脑,有些人工智能同人一样也充当着认识主体的角色。

当今时代只是信息爆炸的开端,人们却无时不在感受着信息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认识主体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多的挑战与机遇。信息化社会带来了自动化的工作和数字化的生活娱乐。人类不再需要像工业时代那样事必躬亲,而只要准备好大脑接受信息,信息爆炸产生的碎片俯拾皆是。有时候人们不得不被迫接受信息。人们在惊叹万维网信息海洋的绚烂多彩时,却又在迷失中乐此不疲。在信息化社会的迅猛发展中,人类主体与人工智能的互动性关联已经造成了传统认识论认识主体的迅速改变。

2_主体间关系的改变

认识主体向人一机系统的拓展使主体认识能力增强,同时促使主体间关系发生擅变。主体间的交往最大限度地以信息交换的形式显现。在人一机一人的模式下,主体间关系进一步符号化、模式化与单一化,一种平等合作、共生共荣的关系是交往的现实注脚和诊释。个性在系统里被模糊处理,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之间的差异都被抹去。在0和1的交相映辉中,人们凭借信息能力攻城掠地。家庭、朋友、师长等传统人伦关系遭遇空前挑战。纷繁复杂的信息世界,丰富多变的交往主体,但交往都是在相同的信息规则下完成。个体的违规将会给自身和以自己相关主体带来连带影响。主体间关系的符号化无异于复杂现象中的分形,看似混沌无序,实则每一步都是同样规则的延伸和复制。相较于传统的主体间关系,信息化社会中的主体间关系更具广泛性,任何两个主体都能依信息技术手段发生联系。

3.认识客体的改变

传统认识论的认识客体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具体客体,信息化社会中的认识客体还包括信息世界。科技的发展和人类认识能力的增强深化了人们对这三个世界的认识。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客体被不断符号化,转化成信息化的客体。这种符号化的客体既非物质亦非精神,是超越于传统二元哲学思维之外的。换言之,这种符号化了的客体是信息化(数字化)了的虚拟客体,它是对真实客体的抽象与模拟,能较全面地反映真实客体的各类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认识主体与客体不再是一对一的间断性反映,而变成了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连续性反映。客体的信息化使对客体的连续认识和认识成果的长久保存成为可能,但信息化的客体在人机系统中不断被创生、修改、变换、传输和删除,使得它的生成、运化和发展已非模型能精测实握,个体的认知难度由此增大。这种矛盾只能通过技术进步和主体间合作的加强来逐渐缓解。

信息化社会认识客体的能动性增强了,认识客体不再像过去那样羞答答地等待被主体认识,而是主动地大量涌现到主体面前。这导致主体信息量剧增、认识难度加大,同时促使客体社会化。客体的涌现倘若利于主体的认识,就能很快被主体发现并认识,反之便会阻碍主体的认识活动。虚拟客体的能动性是以主体的能动性为前提的,主体对物质和精神客体的信息化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能动的改造过程,这一过程直接影响着虚拟客体的能动性。因此,在信息化社会中,客体的能动性归结于主体的能动性,并影响主体的认识。

4.人类实践方式的改变

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在传统意义上,认识是观念性的活动,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在信息化社会中,认识主体和客体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必然带来实践活动的巨大变革。实践渐渐远离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物质生产活动,而代之以复杂信息的处理过程。信息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对象。

信息化社会中的实践作为认识的来源,内涵和外延都已扩大。有人提出“虚拟实践”的概念,首先,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实践的客观性问题。传统的实践是主体有目的地改造外部世界的感性活动,外部世界是客观地呈现在主体面前等待改造的。信息化社会中的外部世界大部分被信息化处理,变成了高度符号化的信息,因此这种实践的客观性取决于对外部世界进行信息化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其次,实践的客观性取决于主体的囚素,诸如主体的道德因素和技术熟练程度等。虚拟空间的主体一切都符号化,个体实践是跨时空的。相较于现实世界更广阔的虚拟世界并不是虚假的,实践的客观性取决于认识主体的道德因素。幻化的主体缺少了他人的道德注视,容易为所欲为。道德的外在约束似乎鞭长莫及,主体自身的道德内在约束尤显重要。最后,虚拟实践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实践。

三、哲学认识论研究的新路向

生物信息学的认识篇6

一、“知识”在哲学和知识产权法学上的意义辨析

(一)哲学上关于“知识”的争论

关于知识,有许多理解和分类。荀子提出:“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他认为人有认识客观事物之理的能力。后期墨家认为知识在于人能正确反映所见的客观之物,并对知识作了分类:“知:闻、说、亲”(《墨经。经说上》),这就是指权威的传闻、逻辑的推理和亲身观察得来的三类知识。墨家还按认识对象将知识分为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和行为的知识。借用西方逻辑学术语,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相合是名实相符,行为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具体事的知识,相当英语的“knowhow”。②北宋张载将知识分为“见闻之知”和“德行之知”,承认一般的感性知识来源于“物交”,但否认“见闻”为“理性”(德行)知识的基础。南宋朱熹把知识作为对事物“所当然”的道理或规律的认识:“知,谓说其事之所当然”(《四书章句集注》)。明王守仁认为是主观自生的东西,“心之灵明是知”(《传习录上》)。近代魏源则提出“及之而后知”,对知识的性质和来源作了唯物主义的理解。③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知识是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它通常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预见等思维形式和范畴体系表现自身的存在。他们批评唯心主义者主张知识是先天存在或头脑主观自生的观念,认为社会实践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和检验知识的标准。知识(精神性的东西)借助于一定的语言形式,或物化为某种劳动产品的形式,可以交流和传递给下一代,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一般分为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知识。④可见,从中外哲学史来看,对知识的本质含义历来充满争议。

现代著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金岳霖先生的名著《知识论》以实在主义立场的姿势,力图证明客观事物的独立存在和知识的客观性,认为“被知的不随知识的存在而存在”,⑤“正觉(正常官能所能得到的外物)的呈现是客观的”,⑥正觉可以沟通主客观的桥梁。该书又提出“摹状与规律”一说,认为抽象概念具有摹状(摹写)和规律(规范)双重功能,两者不可分离,⑦但作者一开始并不急于回答什么是知识,此后也似无明确的定义。其在导言中说:“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是知识究竟是什么,可是对这一问题现在我们无从答复。”而只是提及,“知识底对象大致说来有两种,一是普遍的,一是特殊的;前者是普通所谓理,后者是普通所谓‘事实’”。“知识底内容也有两种,一是普遍的理,一是特殊的事实;但是因为对象与内容不同,也许我们要称普遍的理为理念或念理,特殊的为意事或事意……在普遍的方面有得实即普通所谓明理,在特殊方面有得实即普通所谓知事。”同时举例说某人研究中国建筑学,达而所得的建筑学原理是理,假如仅知道某地存在有某特殊的建筑物则是知事。⑧综观其全文要旨,他认为“理”是静止的、超越时空的抽象物,似乎理仅仅指通常人们所理解的自然科学上的原理或理论。他强调事中求理,也可以理中求事,前者是归纳,后者是分析。但是,他又说“意念和意念的图案或结构都是思想者在思想活动中的内容。就对象说,它们所表示的是理。”⑨这也就为我们开拓了关于知识外延的另一种视野:既然非科学的宗教、文化、艺术等人们思想感情活动中意念和意念的图案或结构,它们都是知识的对象,则这些对象在人们的思想活动中的图案或结构被外显地描述出来之后均可构成知识。

(二)知识产权法上的“知识”

国际通行的“intellectualproperty”一词,从中文的直译来看,被译为“智慧财产权”确实可能更符合字面的意思。但是,联系各国内国法的规定和国际间诸如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无论是文学艺术作品,还是技术发明,或者是工商业标记,都不是“intellectual”,即“某种能力”或“智力”,而是指各种“知识”。事实上,该法律制度设计的初衷,所涉及的规范对象也非智力、智慧、才智或理智,恰恰是与汉语“知识”一词对应的“knowledge”。故有学者认为,用“知识”一词概括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一种更为恰当的选择,英文当初选择用语使用“intellectual”本来就不恰当,不如用“knowledge”合适。他们认为知识是人类对认识的描述,其普遍的存在方式或本体是形式。⑩

这些所谓知识即是对认识的描述以及其本体是形式的观点,实际上与金岳霖先生的知识论关于知识的观点相基本一致,因为后者也认为作为知识对象的普遍的理是意念和意念的图案或结构,从而知识的内容之一的“明理”也只能是对这些图案或结构的描述了,同时对知识的另一内容即“知事”也是只能通过对图案或结构的描述表达出来。此所谓描述实际上等同于摹状。否则,这些“理”和“事实”永远只是自在自为的客观的知识对象,如不被正觉,不被摹状将无以成为知识。

笔者赞同上述的观点。但是,同时认为:一,强调知识是对认识的描述,但认识不一定就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应该包括主观想象。依此解释,在知识产权领域,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一样都是知识,标示识别商品的商标是知识,应用于工业的技术发明更是知识。同样,诸如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等也是知识。但是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它们不是全部的普通的公共领域的知识,而是一定范围的专有知识,故其内涵应该更丰富而外延应该更小:比如,作品需要独创性;商标需要显著性;专利需要新颖、创造和实用三性等。二、即使暂不论主观想象的描述问题,仅就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方面而言,金岳霖先生所谓的“明理”常指对事实本质或原理、规律的正确把握。在专利法上,这些抽象原理不可能与利用科学原理产生的技术发明相提并论。三、与此有关的是智力成果问题,严格来说,智力成果应该是具有创造性的思想感情活动的结果,比如专利、作品等即是。但是商标等工商业标记虽然或许也有可能由设计者投入智力劳动,其设计活动具有相当的创造性,但就其本质言,其功能主要是识别,故其是以显著性而非创造性为本质内涵,从而其不以智力成果为必然条件,但这并不妨碍其作为知识存在。

(三)关于“知识”的小结

哲学上关于“知识”的概念,是哲学思想的一部分。当我们思知识或谈知识的时候,这个思或谈本身就是知识。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它是“思想思想”,思想思想的思想是反思的思想。冯友兰先生认为哲学是对于人生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之所以谓之反思的,是因为它以人生为对象。对于不同的人,哲学和宗教一样有不同的含义,对其功用也有很大的不同理解,按中国哲学的传统它主要在于提升人类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实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11但是不管怎样,一般来说,它不可能象其他具体的学科实用性强应该是事实。而知识产权法上的“知识”概念,如果以哲学的视角考察有助我们对它本质的认识,哲学观念上的争论也可能提供给法学者批判认识的机会。但是它毕竟是法律取舍的结果,比较而言,它不可能也不必要过于强调其与客观事实之间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建立在实用的观念上,尽管这种实用必须以共同的抽象的原则为依据(本文第三部分将论述),比如,商标纯粹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在符合其法律的构成要素时既可选用甲商标,也可选用乙商标,并不能说甲或乙作为知识就是某认识主体对客观事物认识反映的必然。在作品中既有反映客观事实的,也有纯属主观想象的,如志怪灵异小说等。

二、作为物质属性的信息的特征

信息与知识的关系,在2003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上《知识产权解析》一文对此曾有专门的阐述。但是此文关于信息的概念也引起某些学者的质疑,并举例反驳。12然而笔者发现:论者均以常识为思考的起点,但是结论大异其趣,这恐与某些思路的中间推理环节概念混淆有关。在此,笔者主要仅针对这些质疑就某些观点予以释明。

(一)与物质、能量不可分离的信息

不仅在自然科学界,法学界也已视物质世界是物质、能量和信息三者构成为基本常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实际上不过反映是客观世界的要求而已。在牛顿时代,自然科学主要把物质世界作为质量来研究,认识了物质的质料方面的特征。至十九世纪,科学关于能量方面的研究有很大发展,发现了能量守恒定律,二十世纪初,又研究确定了质能间的守恒关系。但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系统科学则侧重研究了物质的另一属性-信息。法学上,其发展步骤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私法的财产关系最初调整有体物。后来,电热等能量也被归于物权法上物的范畴。最后,信息的问题也被提出来了,并且与知识产权发生了关系。但是问题也似影随形地出现了:信息被想当然地认为是知识产权的对象。

“信息”是信息论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概念,学术界对信息的定义林林总总不下十数种,但信息作为物质世界的属性已是共识。维纳说:“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13这表明三者并列且无法脱离的关系。信息论也认为信息是事物过程变化的显示,并且是系统有序性的显示。比如地震前的鸡飞狗跳和蚂蚁搬家等,是一种前兆信息,但它是有序有组织的。否则,这过程的显示变化如果无序混乱,比如杂乱的噪音,乱码的字堆等则毫无意义。从信息论的角度言,信息的这种有序性组织性与热力学中“熵”的含义正相反,也是基于此,有人认为信息消除不确定性,带有知识的性质。14但是,以哲学观念,既然信息是物质属性,无序混乱的过程显示本身也是一种物质运动状态,如熵增,它无疑也是信息,显示的就是“熵增”自己的状态,又如噪音显示有东西发生噪音这一事实,而乱码字堆也显示有人打出这些字堆等。由此看,信息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按笔者理解,它就是金岳霖先生所谓的知识的对象之一“事实”。物质是无限的、不断变化的,而任何物质无不包含信息,信息因此也自然是无限的、不断变化的。它只是物质质料和能量的天然的描述者,是个抽象的存在。它与知识有关,但绝不等同于知识。

物质是不灭的,能量是守恒的。然而,信息只能是可被认知的,基于这种客观事物的认知产生的却是知识,但已如前述,这并不是知识的全部。除此,还有人们基于对主观的思想感情的意念的图案或结构即“理”产生的知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知识只是基于“信息”(即事实)和“理”的认识而被表达出来的某些知识的其中一部分。人们不可能象对物和能量一样直接在物理上控制利用信息,而只可在认识信息,使之变为认识者的知识后,人们在对其掌握的知识予以利用。这也就是为何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也就是所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之所在。同时也只有正确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才有价值。

所以说,信息既然作为物质属性,与物质质料和能量不可分离,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实在,而认识则是属于主观的精神世界的思想。诚然,认识变为知识后也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但这种第二性的知识之存在显然不能等同与作为第一性的客观事物存在本身。在这种意义上,信息固然可以理解为能被共享,是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阻止另一个人认识某事物,但基于这种认识产生的有创造性的知识在被表达出来后则有可能被知识产权保护。

(二)信息的不可传递性问题

信息可否“传递”?这个问题其实很耐人寻味。物质世界中,能量的传递几乎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势能、动能、电能、热能等均可互为传递转化。然而,说到信息的不可传递性,质疑者斥之为“十分荒谬”,并举例反驳说:客观世界有一株绿色树。这“绿色”作为信息,确实不可能离开树而存在。这“绿色”并非人创造的知识,它若不能传递,你是怎么看到的?它明明“传递”到了你的眼里。笔者对这一“反驳”很疑惑:假如是色盲,这树“传递”到他眼里也许可能是红色,到另一个眼里也许可能是黄色。那么到底是什么“传递”过来了呢?事实上,“绿色”作为自在物的信息并没有传递,只是你对它产生了认识,这种认识即是知识。如果对于一个没有认知能力的人,这“绿色”的传递就丧失了任何意义。如果说“绿色”作为信息传递,则其可能会对一部分人传递,对一部分人错误传递,对另一部分则干脆不传递,所以矛盾不言自明。人有视、听、嗅、味、触等五官感知世界,但是要再加上思维才有认识上的意义。佛家所谓六识就是在“眼、耳、鼻、舌、身”之后还有个“意”,与此对应的对象有六尘“色、声、香、味、触、法”。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感觉还有运动觉、肌体决和平衡觉等,知觉在感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为思维准备条件,其仍属于感性认识阶段,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才有判断、推理等。不过,对外界事物的认识也有非感官所能直接认识的,例如时间。朴素的实在论的《墨经。经说下》中也说,“知而不以五路(五官),说在久(时间)”。上列关于绿树的例子将这种需有主观意识活动参与的认识过程与自为自在的物质运动和能量传递相提并论,得出错误结论在所难免。

认识的过程,也即信息被认知主体符号化的过程,人类之所以能认识客观世界,是因为人类能够将世间万物和自己的思维活动符号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就是符号动物,系统的能被用于人际沟通交流的符号即是知识。自然科学中的导弹精确制导,卫星定位系统技术应用也无不是人们利用这种符号识辨的结果,只不过它们是根据人们事前软件编程由计算机自动识别而已,但最终说到底还是人的符号识辨的工具延伸。人作为客观实在必然同时拥有其天然属性,自身也包含无数信息,如身高、体重、家庭、教育、经历及隐私等,但都是通过符号表达变为知识而被传递。稍有特殊性的是基因信息,它也是被人类认识描述后作为知识传递,至于其在生命科学意义上的遗传与此处所言的物理传递有一定的可比性,但也不完全相同。基因信息遗传与关于基因知识的传递根本是两个不同领域的不同概念,不可不察,本文暂不详论。

所以说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信息认识的符号化的描述和主观精神活动符号化的描述,被传递的是始终是知识-信号或符号,而不是信息,这是一种可堪赞同的观点。

(三)信息的不可伪性问题

信息既然是一种客观实在,它表明的是一种状态的存在与否,属于事实判断的范畴,而不是真假优劣的价值判断的范畴。有人认为“信息无真伪、不能造假”,“假,永远只属于认识范畴”等命题谬误显而易见,客观世界中肯定存在虚假信息,否则人们只能简单接受即可,无须“去伪存真”了。并举例反驳说:人们每天呼吁着要打击市场上的“假货”,难道不是客观地摆在货架上,反倒仅仅是人们“认识”中主观想象中有假货而已?事实上,“文抄公”的“作品”或长篇谬论本身,一旦发表在杂志或书上,这本来属于“认识”领域的“假”,也就转化成客观存在的“假”了。对这样的质疑,笔者看不到逻辑的影子,也看不到学术质疑的从容和大度,但却似乎看到他它们的“熵增”。

众所周知,“真假”本是一对辩证的概念。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二章》)庄子也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庄子。秋水》)某一信息对其所依赖的某一物质而言,其必定是真实的,但对于另一个物质和能量而言,它自然不能反映该另一事物的属性。上述质疑者所举的反驳例子,第一是将“假冒伪劣商品”本身的物质质料和作为他属性的信息混淆在一起,第二则是将作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当作和它相对的被“假冒伪劣”的正品的“假信息”。无疑,这在概念运用和推理及观察等方法论上都有错误,这是一种混淆和移接。由于这种错误,他们既承认信息是物质属性,是客观的和无限的,但又说“人们对其认识有不完全性,可人为地制造虚伪信息并以它迷惑和诱惑其他对象,从而为某种目的提供可能性。”实际上,伪造者制造了一件假货,是相对正品而言的,他可能冒用了正品的品牌,但假货的物质质料所包含的信息是反映了该货物“本身”真实的客观属性的,你不可能造了一个假信息而造了假货,而是因为造了假货而不可避免地使得假货本身蕴藏了真实的关于这假货本身的信息,这正如身不正了影子才歪,而非影子歪了才使身不正。这个冒用的品牌是造假者故意使用符号错误诱导别人认识错误,而不是人为地制造虚伪信息并以它迷惑和诱惑其他对象。我敢说,连上没有办法造出一个抽象的信息来的,更别说假信息了。

由此可见,就信息和它所依附的事物而言确实是不能造假的,将“假,永远只属于认识范畴”和布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主观唯心主义相提并论,错误十分明显。布克莱认为,根本不存在任何独立于感觉观念的事物,而前者却承认事物的客观性和实在性,真假只是这些客观的不同事物之间的比较在人们中的认识问题而已。

三、“名实”问题和知识产权的对象

(一)“名实”问题在法学方法论上的意义

“名”(名称,概念)与“实”(内容,实际)的关系,在我国春秋时代起即有许多争论,孔子针对当时“名”“实”不符的现实提出了“必也正乎名”(《论语。子路》)的主张,但是当时主要还是着眼于一些具体事物的“名实”关系。到战国时期,则进一步发展到对概念的规定和分类、判断和推理等逻辑问题的研究了。其中主要代表是名家惠施和公孙龙,后期墨家也参与了这一辩论。“名实”问题于哲学上固然重要,但于后世其他各学科如法学也不无指导意义。有趣的是,以“辩者”闻名的名家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与当时的法律活动有关。如较早的邓析,他本身就是个讼师,《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就有他重名轻实“苟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的许多记载。后来,公孙龙超乎形象之外的共相论,强调“名”的绝对性,惠施的相对论则强调“实”的不确定性。《韩非子。问辩》中说:“坚白、无厚之词章,而宪令之法息。”“坚白”是公孙龙的学说,“无厚”则是惠施的学说。然而荀子批评惠施“蔽于辞而不知实”(《荀子。解蔽》),同时又指责另外的诸如“山与泽平”之类的观点是“惑于用实而乱名”(《荀子。正名》)。

荀子的观点启示我们在法学的方法论上,既不能在概念上搞诡辩,而不管客观实际情况,也不能根据个别事物而混淆了概念的确定含义。一般认为,“名”在初时是约定俗成的,并没有先验的如绝对精神一样的“名”存在。但是其获得了特定含义后而用以说明另一“实”时,应该是“以名举实”或“制名以指实”,从而“名闻而实喻”,古代名学即逻辑学正是基于这些观念而建立的,法家韩非(实际上法家不是法律家而是政治家,法律不过其治国之道)“循名责实”注重综核名实、推引法论,即与此很有关系。

现代法学注重概念逻辑自足,如名实不符必将致基本概念歧义迭出,从而学科体系难以合理建立,于立法、司法实践也极为不利。物权法上的物、物权,或者人格权法上的人格要素、人格权等概念,虽也可能存在某些不同看法,但基本上没有重大的争议。反观知识产权的“名实”问题,学术界争议迭起似乎不易确定。但是,按照前文对“知识”和“信息”的分析,我们认为,这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将intellectualproperty译为“智慧财产权”,正如将milkway(银河)译为“牛奶路”相似。稍不同的是,前者是法律上的“名实”问题,后者则是物理上的问题.但是,物理上的“实”本身是以物质形态客观存在的,故而是确定的,而在法律上,如知识产权,其“名”几成定论,学界将intellectualproperty称为知识产权,固可无太多争议,但其“实”即其本体或对象确可值得深思。

“一门学科之为独立,最主要的依据在于其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次而存在独立的研究方法。”15所以,物权法的研究对象是物权,物权的对象又无疑是物,私法上物的概念基石在此应该是牢固的。但是,相对而言,知识产权却显得有些诡谲莫测。正如某些学者的疑问所至: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对象又是什么呢?如果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概念都经不起追问,或者都不能明确建树的话,那么建立其上的其他概念与理论不是更值得怀疑了吗?16的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假如连知识产权的对象都不确定,那么,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岂非是无的放矢了?前几年,有人甚至称知识产权法学为“玄学”,“鬼学”,可能与这种迷惘不无关系。但是我们认为,其最重要者,在于把握知识产权对象本质的共性。

(二)“知识”成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依据

现代物权法虽然也将电气、热力等能源视为物的范畴并予以有效规范,表面上也突破了传统有体物的框架,但是,它们仍被归摄在作为物权法的物的概念之下,即因其具有稀缺性、物理上可控制性和蕴涵经济利益等本质特征。作为客观的物质属性的信息是抽象的,人们无法直接控制利用,知识作为主观精神活动的产物更不能被人们在物理上予以控制利用。然而对被表达描述出来的变为客观实在的专有知识,因其在私法领域中蕴涵利益关系和不同于公有知识的稀缺性,人们又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控制利用,实际上获得了法律上意义财产的一切属性。知识产权本身是作为社会规范工具的法律人为界定的产物,尤其随着科技发展,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知识产权的规范对象已日益膨胀,如基因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等不断出现。知识产权的“实”尽管不以物质形态方式存在且又动态地发展着的,但终究脱离不了上述本质特征。在传统的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之外,诸如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等类型权利都可纳入于知识产权的名下。

在作为上位概念的财产统率下,知识与物唯一不同的特征在于它是通过法律措施控制,而物则可在物理上控制。因而专有知识能被当作知识产权的对象。如专利和商标被登记公示确定保护的范围,作品虽不一定登记公示,但也因其作者的署名可获得初步的权属证明,而商业秘密则可由持有者确定密级自我保护。这些对象一旦被表达出来虽由主观精神范围变为客观实在,但显然不同于其本原的信息的客观实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的“未公开的信息”按照上文的理解,实际上指的应该是对信息产生的知识。如果以此证明知识产权对象是信息,正如同以“intellectualproperty”证明“智慧财产权”一样,可谓是“蔽于辞而不知实”。至于知识和物的其他的某些不同特征虽然也大量存在,但都不在作为法律意义上财产基本要求之一的可控制性这一范围内讨论。但是,此处容易引起误解的一个问题是,在物权上也有公示,如动产为占有,不动产为登记。但是这两者的区别也十分明显:物权的公示是侧重为交易安全设计须有公示方有公信力,如不涉及第三人,无公示时于当事人内部也有债上的效力。而知识产权公示则因为其对象的无体性,从权利来源和范围确定开始时即须有法律拟制的公示的措施予以解决,否则此后事宜必成无本之木,故其设计公示制度不仅是为动态的交易安全,更首先在于静态的权属确定。

(三)结论

现在有人已经确定地认定知识产权的对象就是“信息”,或者说,知识产权中的知识等同于信息,这些观点在法学界有逐步流行的趋势。我们认为这是由于未认真分析“知识”、“信息”等基本概念所至的误解。这两者虽有一定关系,但区别至为明显。事实上,识产权对象就是知识,它是一种形式或结构。称知识产权的对象为信息,知识产权是所谓“信息产权”等是难以成立的。昔日鲁阳挥戈,落日为之徘徊,今日作为知识产权法学一个基础命题对知识产权理论大厦具有基石的作用,如不被认真察省就被视为当然的真理,恐怕是令人遗憾的。少数学者据理力争,落日虽不曾为之徘徊,但也似乎有鲁阳挥戈的意味了。

参考文献:

[①]「美M.怀特编著《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05页。

[②]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4—105页。

[③]夏征农主编《辞海。哲学分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186—187页。

[④]夏征农主编《辞海。哲学分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82—83页。

[⑤]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9页。

[⑥]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3页。

[⑦]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54—385页。

[⑧]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页。

[⑨]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8—779页。

[⑩]刘春田《知识产权解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第110页。

[1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页。

[12]郑成思《对一文中有关“信息”概念的意见》,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第79页。

[13]N.维纳《控制论》(第二版),科学出版社,1963年,第133页。

[14]李继宗、戚进勤主编《自然科学基础》,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71—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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