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上安乡”建设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水利工程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对全乡水库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编制好防洪应急预案。二是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责任制。防洪应急预案由乡应急办负责管理,各村(居)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的村(居)负责制定,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及时排查消除水利设施隐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原则,认真开展水利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汛期防洪调度方案,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四是提前做好水利应急工作。确保在乡域范围内发生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依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和做好遇险群众转移工作,抢险队伍迅速进入抢险现场进行抢险,确保水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农业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农业预防预警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检疫监督力度,预防疫情扩散,防堵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有害生物专项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动植物防疫长效机制和疫情监测预警网络,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新理念,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控措施,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工作,与各村、学校、企业、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层级责任落实,有效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和平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对乡辖区的企业、商店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彻底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勒令有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整改。并落实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全年里不出现较大的事故和安全隐患,保证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及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及时召开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二是狠抓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按要求对现有的森防基础设备、设施进行更新、补充、完善,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林火监测水平。三是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巡逻值班,组织人员到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僻边远林区巡查。四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并落实扑火预案,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乡森林扑火队保持30人以上。五是加强森防信息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各种森林火险信息。
5、切实加强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一是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制定卫生专项预案,为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提供保障。二是组织规模适度的综合演练。不断强化卫生部门的应急意识,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三是大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通过拉横标、出墙报发放小册子等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及时向群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监测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切实提高疫情监测和报告的敏感度。
6、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上安乡司派出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任务,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和各级重大会议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行动预案。二是抓好应急演练。按要求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举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应急演练。
7、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牲畜口蹄疫免疫工作。对全乡生猪、牛、羊等家畜实行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春、秋两季对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家畜要及时补针。二是加强禽类、生猪免疫工作。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程序;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合格率达到90%以上。
8、进一步做好全乡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编制上安乡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图、重大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便于应急操作实施。二是加强模拟训练。充分利用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以火灾、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灾害为内容的模拟训练,加强协同演习。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上安乡应急管理预案》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应急办的工作人员,确保指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网络。
2、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乡应急管理预案,引导和指导单位特别是学校、供电、卫生院、各村(居)委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好应急管理预案;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落实好人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突击队力量,确保应急突击队成为一支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力军,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合成演练,确保在处置应急事件行动中能互相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开展处置行动。
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我街道现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预案体系
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一)x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街道办总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xxx街道制定,经办事处研究批准后实施。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xxx街道及街道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而制定的处置本辖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单项活动应急预案
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演出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街道应急办审定。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街道应急指挥部由街道应急办和街道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及成员单位,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xx、xxx、xx、
成员单位:街道办公室、党建办、纪工委办、财政所、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办、社区管理办、社会事务办、乡村振兴办、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南城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两委等部门及中小学校。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8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街道综合办负责,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落实上级领导关于突发事件中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灾害救援组: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配合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和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财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街道应急办、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专业技术组:由街道应急办负责,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在的村(居)两委应在最快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及其所在的村(居)两委应立即报告街道应急办公室,周末报告街道值班室。
(应急办公室电话:2339066,值班室电话:2339000)
(三)街道应急管理办及值班室按照街道指挥部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街道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街道总指挥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立即到岗到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街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三)现场应急处置
1.街道应急指挥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办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
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
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整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六、应急保障
街道办各部门、各村(社区)两委、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一)应急队伍
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社干部,退伍军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社会力量成立应急队伍。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建立应急机制,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
(二)经费保障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保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专项经费,经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管,根据耗损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七、责任与奖惩
街道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八、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街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四)应急救援电话:
街道综合办公室:2339066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交通肇事电话:122
xxx派出所:2792110
xx派出所:2255110
xx县天然气有限公司:2652789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突破创新跨越科学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省政府印发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依照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县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县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报县政府备案。
(5)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要及时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卫生、公安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县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和在县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是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自然灾害类由县民政局牵头;事故灾难类由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依据其职责牵头;公共卫生事件类由县卫生局牵头;社会安全事件类由县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办)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地方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突发事件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运行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预测与预警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县应急办会同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及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2)预警信息的。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县政府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通告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预警信息的渠道。建立防灾警报体系,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报、气象等各类灾害预警体系灾情警报。建立应急机构、灾情预测预报单位与县人防、气象等部门的联系,明确灾情警报的权限和程序。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并提供优先权限。
(5)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的准备。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及时上报市政府,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县领导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街道办)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地区或国家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按规定程序逐级向市、省政府提出请求。
对于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或者应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或县有关部门的建议,县应急办提出处置建议向县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必要时提请县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县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省、市驻庆单位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5)及时、准确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县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5应急联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药品监管、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县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县商务、住建、交通运输、人防、民政、公安、气象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县应急办负责和牵头,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负责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
(7)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由县发改、经信、商务、交通运输、财政、民政、物价、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应急通信、气象组:由县经信、人防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由县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台,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9)综合信息、新闻组: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由新闻报道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10)涉外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台办、商务、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
(11)特种应急组:由县环保、卫生、科技、金融、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等突发事件。
(12)综合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办公室。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庆有关单位,武警中队,企事业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
3.2.6区域合作
县政府指导、鼓励各乡镇(街道办)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联动,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3.2.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政府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保险责任内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县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3.3.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与评估
(1)县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
3.3.4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分别由省、市政府统筹安排。省、市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县政府组织实施;需要省政府支持的,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提出请求。一般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负责。
3.4信息
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应急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分别是: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武警中队、预备役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部门组建的配备专业装备器材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级政府及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财力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县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县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县发改、经信、商务、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民政、水务、公安、消防、电业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组织提供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保障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供给。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储备处置突发事件专业应急物资。
建立县乡两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鼓励和引导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县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财产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平均价格给予补偿。
4.4基本生活保障
县卫生、民政、水务、电业等单位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县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县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医疗卫生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县政府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免交路桥通行费。事后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县公安、武警中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4.8人员防护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市、农村人口密度,利用人防工程、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县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县经信、人防、文广新等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
4.11科技支撑
县科技部门要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将应急科学研究工作纳入全县科技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县司法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13气象水文信息服务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县水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河道、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县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指导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要报县应急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应急预案应当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
5.2宣教培训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教育内容、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3考核奖惩
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县政府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2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7附件
7.1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7.2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3分级响应级别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I级响应。逐级报告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实施。利用全省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2)Ⅱ级响应。逐级报告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由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作出应急指令,启动省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利用省政府多个有关部门及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
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1.1架构安全
合理的架构是图书馆业务服务网络安全的前提,网络在总体结构上要减少相互间的依赖和影响。任何一个模块出现故障后,对上/下工序流程不产生严重影响。各子系统可独立运作,各子系统单一升级而不影响到其他子系统的功能。
1.2设备安全
主干网采用光纤双路备份,采用双机冗余式主干交换机,网络核心设备(交换机、服务器等)需采用模块化、支持热插拔设计。主业务应用服务器要双机热备,并采用双网卡接入、服务器集群、RAID等措施。主存储系统需要极高的安全稳定性,具有合理的存储构架和数据重新快速分配能力。在设备的分配上,避免在同一台服务器上部署多种应用。在各楼层设立交换机柜,对重要接入层设备,应考虑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接入端口的备份手段。中心机房配有24小时双路电源,并配备大功率的UPS电源。另外,为防止外部的攻击和病毒的侵袭,解决业务网与办公网的信息交互问题,要设置高安全区网段,须将业务内部网络与外网分开,在物理上隔离网络,业务终端用户计算机屏蔽USB接口,不配置光驱,并安装网络版的防病毒软件。
1.3软件安全
主要有:①操作系统安全。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主要服务器尽可能采用企业版Linux操作系统。②数据安全。为保障关键运行数据的存储、管理和备份,要求采用集中与分布方式相结合的数据库系统设计。③应用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应具有完善的备份措施,系统故障后,要求及时恢复,确保图书分编数据不丢失,图书借还信息不丢失。④数据库系统安全。主要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库均采用双机热备共享RAID盘阵的方式,实现双主机同时对外提供服务,盘阵采用了最高等级的RAID5技术,任何一个硬盘故障也不会影响系统,对于核心数据库要求采用本地备份和远程备份相结合的方式。
1.4运维安全
在提高技术系统安全性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良好的运行维护,防范由于操作不当、网络管理漏洞、运维措施不完备所造成的网络信息系统异常。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中,应对设备、服务、业务等方面的监控和故障报警。通常情况下,设备运用指示灯变成黄色,表示出现故障,应尽快进行检查。
1.5外网文件交互安全
为隔离来自办公外网等的安全风险,图书馆自动化主业务系统专门设置高安全区网段,高安全区网段的文件拷贝通过私有协议或网闸实现,主要用于与办公网络以及其他网络的数据交互的病毒防御。
2制定出一套操作性强、目的明确的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应对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和事件,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立策略上,在技术上应做好各种预防措施的同时,制定出一套操作性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快速处理,积极恢复图书馆网络业务系统等全方位的应急体系,即网络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著名的墨菲定律指出: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错,那就一定会出错。因此对图书馆主信息应用系统,对其部署的机房环境、人员、网络、数据存储、应用系统的主机及数据库情况以及所使用的中间件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预测网络信息故障风险点和故障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预案,选择处理故障的有效手段。
3.1预案适用情形
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涉及管理与信息技术等方面,图书馆平时要从网络、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业务系统等安全管理规范以及计算机使用人员安全意识等几个方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制定系统规章。②制订培训计划。③加强人员管理。④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针对图书馆网络故障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时,事故处理小组确认已达到预案应急情况,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①网络遭受灾害或病毒大面积攻击而造成图书馆整个业务系统的瘫痪。②网络服务器不明原因宕机,对图书馆业务造成影响范围大,且持续时间长。③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④供电系统故障。⑤机房火灾。⑥空调系统及供水系统故障。
2.2预案制定及启动
预案是由图书馆信息安全管理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制定及审核。小组职责是对图书馆信息网络安全的整体规划、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及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小组组长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上述情形,在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技术人员应立即启动以下应急预案。
2.2.1遇到网络遭受病毒大面积攻击而造成图书馆整个业务系统的瘫痪,立即启动以下应急预案。查找受病毒攻击的计算机,并及时从网络上隔离出来,判断病毒的性质,关闭相应的端口;对该机进行数据备份;启用防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检测软件扫描和清除工作;对被病毒感染的终端电脑进行全面杀毒之后再恢复使用;及时最新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2.2遇到网络服务器不明原因宕机,对图书馆业务造成影响范围大,且持续时间长的情况,立即启动以下应急预案:①服务器宕机应急处置措施。图书馆关键应用系统所用的服务器宕机,应立即将网络线路切换到备用服务器上,并立即恢复应用系统正常使用;对宕机服务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是硬件还是软件故障;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在确实解决问题之后,切换回主服务器,给主机加电;系统启动完毕,检查系统及双机状态;启动数据库;启动应用程序可以正常启动和运行。②网络不明原因中断。属局域网出故障断网后,网络维护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及时向信息部负责人报告,查明故障原因,立即恢复。如遇无法恢复,立即进行备件更换或向有关厂商请求支援。属光纤主干出故障,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维护公司对光纤进行融接,尽快恢复网络功能;属与楼层的上联网线故障,应使用备用或更换新的双绞线连接至故障设备。属网络设备(光模块)故障如路由器、交换机等,应立即用相关备件替换,或与设备提供商联系更换设备,并调试畅通。属网络设备配置文件破坏如路由器、交换机,应迅速用备份配置文件重新复制配置,并调试畅通;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支援。属运营商管辖范围,立即与运营商维护部门申报故障,请求修复。
2.2.3遇到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应参照以下应急预案。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从备份数据中恢复正确的数据;检查网站源码漏洞,安装网站源码的最新补丁;安装最新的系统补丁并重新配置防火墙,修改管理员密码;查看网络访问日志,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源IP地址和操作时间,并做好记录;重新恢复服务器网络连接;向保卫科备案,如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通知司法机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2.4遇到供电系统故障,应参照以下应急预案。当供电系统出现故障,中心机房UPS在尚能维持供电一段时间时,应通知各业务相关部门,迅速将所有运行中的服务器、存储及网络设备等安全关机,防止数据损失。关闭所有服务器时,应遵循如下步骤:先关闭所有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再关闭存储设备。启动所有服务器时,应先打开存储设备,再打开数据库服务器,最后打开应用服务器;确认机房中所有设备安全关机之后,将UPS电源关闭;恢复供电后,重新启动所有设备运行,并把UPS电源打开。
3.2.5遇到机房火灾,应参照以下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保护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保护一般设备;机房工作人员立即按响火警警报,不参与灭火的人员迅速从机房离开;人员灭火时要切断所有电源,从消防工具箱中取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2.2.6遇到空调系统及供水系统故障,应参照以下应急预案。空调系统及供水系统如有报警信息,应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对于不能自行排除的问题,应及时与设备提供商进行联系。如发现有漏水现象应马上关闭进水阀,并对漏水进行处理。当中心机房主空调因故障无法制冷,致使机房内环境温度超过摄氏40度时,打开机房房门,及时报告信息部相关领导请示,获得授权后应按顺序关闭所有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2.3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发生重大事件导致图书馆网络瘫痪,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相关服务部门应立即启动以下应急预案:①各部门对读者服务窗口,立即恢复手工操作模式。②网络部门负责立即启动应急服务器系统。③应急系统使用期间,办证处不可对读者进行办理或办退读者借阅证。待系统正常恢复后才可办证或退证。④应急系统使用期间,各图书阅览室对读者只提供图书阅览、还书服务,并采用手工登记服务信息;暂停图书借书服务,待系统正常恢复后才可进行各项业务服务。⑤系统恢复后,网络部门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读者还书期限信息进行延期处理。
3预案培训、演练及改进
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确定后,应对与预案处置相关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安全故障或事件风险点和危害程度,掌握预案应急处置办法,明确预案处理流程预警。图书馆每年要拟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预案演练,明确应急响应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模拟完成安全故障发现、判断、通报、处置、解除等各重要环节应急措施的演练,总结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每年至少应进行1次应急预案文档的分析、评审,根据演练总结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4结语
1.总则
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2.1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3.3.2.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
4.1.2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4.1.2.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4.1.2.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附则
关键词: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流程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2012)11-0000-02
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简称HIS)对现代大型医院管理意义重大。可以说早已成为医院正常运行的基础,在提高办公效率、改进服务、保存医疗信息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重大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强,医院对于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也在逐渐加强。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单位,对设备和数据存储要求比较高,医院7×24小时不允许关机,因此医院数据安全防范的难度较大。一旦网络故障发生,如果医院没有做好充分准备,数据就很难在第一时间恢复,信息系统一旦瘫痪就会给医院信息中心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应急方案的制定可以确保医院在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加以反应和果断处置。
一、建立应急预案依据、原则和必要性
(一)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
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是建立在对整个医院系统全方面的审视的基础上。在预案制定之前,要辨识和了解医院信息系统的关键环节,进而分析潜在的故障和可能导致的故障后果,最后有针对性地编制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分析潜在故障、分析故障后果的过程其实就是系统化评估整个系统的过程,要清楚地预测到整个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故障,以及可能造成对系统的哪些伤害,危害程度是怎样的等等。故障分析要系统化全面化,既要分析易发生的故障,也要考虑不易发生的故障。故障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主要分析故障类型、故障发生的诱因、故障发生过程、恢复时间、对系统的伤害程度等。
(二)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1.应急预案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针对可能造成网络瘫痪、核心设备严重损毁的故障类型;
2.应急预案建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保证数据安全,尽可能地减少故障影响;
3.应急预案要包括对突发故障的处理过程和解决对策;
4.应急预案要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要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的必要性
医院信息系统由于工作站点和网络设备比较多,而且要求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运行,加上工作环境比较恶劣,许多设备都暴露在外,所以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很大。工作站点和网络设备数量较多,无法一一配备UPS,因此突发性的断电或者人为的错误的操作都可能对网络正常运营带来重大伤害。除了环境的因素和设备数量过多的因素,无孔不入的计算机病毒也是造成数据丢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分析了易发生故障点和故障可能造成的伤害后,就可以着手编制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情况的标准,应急情况的标准制定要考虑故障的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恢复时间。
(二)考虑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控制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涉及信息中心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院办等部门的领导,这样有助于紧急情况的顺利解决。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一般应设在信息中心,需有信息系统布线施工图,关键设备和备用设备的驱动程序、说明书、故障记录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软硬件公司技术咨询电话相关技术人员和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三)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首先应根据数据中心和网管中心可能面临的故障、威胁,来确定采取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故障现场人员应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特别是在突发故障发生初期能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不同情况下设备的关闭程序等。在突发故障发生初期采取正确的措施,能及时挽救数据,避免故障扩大;反之,不适当的措施则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其二,制作受损主机数据副本的预案。制作数据副本是保护主机数据的重要方法。即使数据已损坏,也要尽可能地制作副本,以便进行数据修复等。数据受到破坏的情况不一样,要避免在制作数据副本的时候对数据造成更大的破坏。其三,定位故障的性质和规模及影响范围、恢复时间的具体标准和措施。其四,恢复关键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以及在计算机系统故障的情况下开展关键业务的应急预案。其五,现场易失数据收集预案。其六,针对人为入侵和破坏的应急预案,要及时收集分析证据要有与社会安全服务部门和司法部门联系的具体方式。其七,零级恢复系统运行的具体措施。其八,针对数据中心和网管中心可能面临的故障威胁的应急预案。其九,针对恶性计算机病毒爆发的应急预案。
三、制定相关部门的业务应急流程
医院内部应设立应急指挥小组、技术保障组,还应制定相应的业务实施细则和部门操作规程,以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在接到指令后能迅速展开应急措施。
(一)确定故障的分类
只有先确定故障的类别,计算机中心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故障层级,然后按照既定方案转入各项应急工作流程。根据故障的危害程度,一般可以分为四类故障。主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光纤损坏为一级故障;软件数据库出现问题为二级故障;硬件出现问题为三级故障;人为操作失当引起的故障为四级故障。
(二)处理故障的具体实施方法
根据故障的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应急方案,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主服务器的故障由计算机中心及信息部门负责;软件及数据库的故障由计算机信息中心联系软件供应商协调解决;硬件故障和操作故障有计算机室统一协调,各部门负责配合,对故障做到及时排除,及时解决。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准确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适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
1.3.2本预案指导范围包括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1.3.3本预案适用于Ⅲ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伤害、或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负责安全工作副市长、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组长为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副组长包括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主管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军分区首长、市质监局局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军分区、市武警支队、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网络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2.2主要职责
2.2.1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优化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险时主要承担协调、技术支持、跟踪应急处置进展、应急值守、信息传达等工作。
2.2.2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Ⅲ级及Ⅲ级以上事故: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派出或指定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行使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
现场指挥长一般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也可以由市应急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副指挥长一般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现场指挥长根据需要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2.3现场抢险指挥组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负责,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供电公司及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专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事故范围,决定是否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参照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现场抢险方案;调集、组织、指挥有关抢险队伍实施排险抢救;指挥各工作组做好现场防火防爆及灭火、防人员伤害、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根据事故情况,作出疏散周边人员的决定;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向市应急领导小级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工作。
2.2.4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卫生局、市气象局、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现场抢险指挥组;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坚守岗位,随时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发现超标立即报告现场指挥组;事故抢救结束后,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现场抢险指挥组。
2.2.5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民政局、事故所在地政府及部门参加。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决定,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
2.2.6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负责,当地政府及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对伤亡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2.2.7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2.2.8善后处理组
由市民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安置;安排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2.2.9通信联络组
由通信部门负责,有关通信公司参加。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理期间专项指挥部与事故现场通信联络畅通;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危险状态警示的群呼功能;根据事故情况,实施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紧急接入功能;通信公司提供在特定条件下所需的通讯设备及人员明细,提出保证通讯畅通的技术方案。
2.2.10供电保障组
由供电公司负责,必要时市消防局给予协助。负责解决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定,实施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在特定条件下提供所需供电设备及人员明细及保障电力供应的技术方案。
2.2.11专家组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负责,在应急状态下调动相关专家组成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2.2.12事故调查组
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参加(按规定属国家、省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家、省调查组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负责在事故应急抢救处理的同时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准确核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影响情况;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确认事故原因及责任;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三、风险分析
3.1危险性分析
市地处辽河入海口区域,洪涝、地震、强对流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多发;辖区内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建筑等企业较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多类型风险。
3.2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相关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措施有: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逻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警与响应
4.1预防与预警
针对获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开展风险分析,危险源监控,完善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预报和预测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灾难事故;
(2)各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各安全生产机构上报的信息;
(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有部门和专家,根据预报信息分析、判断突发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势态的发生、发展,及时上报。
4.1.2预警
有关人员将信息汇总、分析后,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故的发生态势,发出预警预报,并通知有关应急组织机构和公众采取相应预防行动。
市应急领导小组对预警的突发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向各单位和传递预警信息;
(3)相关单位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5)达到Ⅲ级以上事故标准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启动政府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准备
接到事发单位报告发生Ⅲ级以上突发事故信息,依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通知相关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动态。
五、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生产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发生Ⅰ、Ⅱ、Ⅲ级突发事故;
(2)发生Ⅳ级突发事故,相关单位和企业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或帮助;
(3)受省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5.2应急响应过程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状态解除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5.3应急响应结束
现场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经相关部门监测符合安全条件,现场指挥部应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告总指挥发出结束本预案的指令。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市消防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华锦集团)以及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
6.2应急资金保障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对应急工作年度专项资金做出预算。
6.3物资和装备保障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依据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库。
6.4技术保障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应急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技术保障。
6.5宣传及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等通信单位负责宣传及通信保障。
6.6医疗救护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救护保障。
七、预案管理
7.1预案培训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7.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7.3预案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修订;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
7.4责任与奖励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相关的法规对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省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安监局备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对下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负责备案、存档。
7.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八、附则
(一)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会议要求,紧密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深入研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软、硬件建设,为依法、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1.今年1月31日下午,南屏水库边的将军山山顶突然着火,山火借风力迅速蔓延,形势十分严峻。当晚,我局接到市政府的指示,迅速启动交通应急预案,派出由市公汽公司组成的交通应急分队,调集20台公交车,于2月1日凌晨到达将军山,承担转移附近村民的任务。从接到指令到集结应急队伍,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救援任务,安全转移群众131人,以“实战”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也煅练了应急队伍。
2.年初,由于“蓝牌车”非法营运,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强烈不满,小部分出租车司机聚集在一起,向交通局表达要整治“蓝牌车”非法营运的诉求,当时事态一度有扩大的趋势。交通局党组针对这一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给出租车司机做好疏导工作,平息事态;另一方面结合群众举报,经过执法人员摸底、调查、取证,确认事实清楚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并与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营运“蓝牌车”,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
(三)做好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1.做好水上交通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我局联合海事、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2010年水路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船舶超范围和非法运营行为,及时将有关船舶超载的情况通报海事部门予以处理;督促指导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大对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加强值班和瞭望,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并针对不同时期季节性气候的变化加大对船员安全救生演练,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我市从事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控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及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定期召开出租车持牌人、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代表座谈会,及时掌握出租车市场稳定状况,同时了解驾驶员的想法与诉求,对出租车承包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严厉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维护了出租车市场稳定。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根据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采取以岗代训的办法,通过执行应急任务煅练保障队伍,应急保障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二、下半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打算和措施
认真吸取“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开展对全市所有从事旅客运输营运车辆、船舶和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6.5”事件为鉴,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进行演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一)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
各旅客运输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旅客的安全防患意识。
(二)加强预案的完善及推演
“6.5”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给交通运输行业敲响了警钟,同时对应急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有针对性,对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要进行推演,尽可能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是各级铁路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__*作为设备部门,首要任务就是为铁路运输提供精良可靠的设备,减少设备故障对运输的影响。但设备运用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发生故障在所难免,随着列车密度的加大和旅客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如何将故障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越来越成为设备部门抓安全生产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我们____地处__*,管内设备的特点是点多线长,交通路况复杂,设备制式多样,设备维护难度相对较大。为努力减少设备故障对运输的干扰,20__年,我们结合本车间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减故障、压延时”这一目标,强化落实应急预案机制,使设备故障及延时得到了较好控制。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各类预案,规范应急抢险制度
一是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特点制定相应的预案。我车间针对应
急抢险、抢修过程中的不同难度及不可预见性,年初重新建立和完善了一年当中不同阶段、不同设备的应急预案,主要有“确保__电缆安全的强化措施”及“特殊地段电缆应急抢修预案”、“防洪抢险预案”、“施工应急预案”、“冬季作业人身安全应急预案”、“设备砸挂应急预案”、“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及各个节假日时期的应急预案等,适应不同时期及关键环节的应急抢险需要。二是严格故障汇报制度。车间要求发生故障后,值班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汇报至车间及调度,否则,依据车间故障受理管理办法,一律处罚。三是明确单项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及人员。在故障处理预案当中,我们针对不同的设备类型,根据车间人员的具体情况,细化了每一项设备的故障处理程序,同时按照干部职工技术特长明确了各项设备故障处理应急人员、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一旦发生故障,根据故障处所、设备类型等就近组织应急人员快速出动,缩短故障延时。
二、抓好应急队伍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组织
由于我车间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并且管内点多线长,山洞
隧道多,设备类型复杂,这无形中给我们的维护和故障处理造成了诸多困难,面对种种不利条件,要想压缩故障延时,必须加强发生故障时的组织指挥,充分发挥好应急队伍的作用,快速反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此,我们一是细化了应急队伍的设置。由主任、书记担任车间应急抢险队组长,下设三个故障处理小组,由副主任及质检员、安全员、工长以及技术业务素质相对较高的职工组成,分别在__、__*、__设点,每天都保证有3名以上的应急故障处理小组成员在3个关键点值班,随时做好故障应急处理准备。二是强化了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车间要求各点的值班人员在每天值班时,特别是夜间值班时,必须对应急故障处理的工具、仪表、电台、照明工具等全面检查一遍,并定置存放,一旦有故障,能够立即携带出动。三是牢固树立“抢险”意识,日常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教育,举全车间之力,最大限度减少故障影响。如今年*月*日15:45分,____次通过__站,外勤发现有异音,并通知__、__*人员进行检查。值班人员__*立即向车间及调度进行了汇报,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理,车间在接到现场人员发现____*被挂坏的故障信息后,立即启动“设备砸挂应急预案”,在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帮助抢修,将管内所有故障处理抢修人员在30分钟内召集到各*进行抢修,同时所有车间干部分布到各*进行组织,在30分钟时间内对所有故障器材进行了更换,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运输的干扰。
三、优化管内交通线路,减少应急交通用时
我们车间地处山区,交通路况复杂,设备故障发生后,车间值班干部、邻站联防人员、应急队伍如何能够迅速赶到现场,减少路途耽误时间,是缩短故障延时的一个重要环节。车间一是下力量绘制管内交通路线图。专门指派主管安全副主任亲自负责,会同司机一起,利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走遍了管内的交通路线,特别是区间信号点的交通路线,详细绘制了到各点距离最近、用时最短的交通线路图,标明公路、岔口和明显的参照物,并将交通图印发到各个站点,使每个值班人员都熟悉管内交通线路,使车间干部、应急处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故障。此作法得到了安全科的充分肯定,并于下半年在管内车间进行了推广,收到了较好效果。二是建立外部联防机制。为保证故障处理人员能及早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各应急故障处理小组及工区与当地出租车司机建立了定人、定车的联系办法,备案联系电话,24小时随叫随到,有效减少了发生故障后联系交通工具所耗费的时间。
四、加强备用器材管理,做好应急物资保障
一是配足备用设备及器材,按照*要求,管内各站按量配足了室内外各类设备及器材,并实行定置管理。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在管内各站建立应急备用器材分存表,明确存放类型、数量、地点,明确__*做为备用器材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按时对备用器材进行检查,同时要求车间安全员每季对车间管内所有的备用器材检查一遍,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班组季度考核中,保证了备用器材状态良好,随时能用,使用后及时补齐。三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调用,减少故障影响。
五、定期组织故障演练,提高职工应急技能
处理故障人员技术业务素质高低,对减少设备故障延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车间加大应急抢险演练力度,下力量提高职工应急处理故障技能。一是针对职工倾向性技术弱项,开展日常短平快培训及演练活动。二是车间每季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技术演练赛,重点检查职工出动是否及时,工具仪表是否带全,故障判断是否准确,针对在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修改。通过检查和演练,一方面提高广大职工提素练兵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断培养锻炼应急技术骨干。如今年三季度,我们针对今年以来段管内电缆故障问题,重点加强了电缆接续演练,为每个工区培训2-3名电缆故障处理骨干,确保发生电缆问题判断得准,处理得快。三是以身边故障案例为题材组织典型故障培训演练,通过组织专题分析讲解、培训,教会大家遇到此类故障后的快速处理方法,提高了职
【关键词】抗台风;应急管理;变电站
1.台风对电网及变电站造成的影响
台风登陆过程中带来的强风暴雨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很大威胁。回顾历史,每次登陆或影响广东的台风,对广东电网及输变电设备均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台风期间是连锁故障的危险期,多次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近年来影响广东电网,对变电站设备造成最大破坏的一个台风时0814号台风“黑格比”。2008年9月24号,15级强台风“黑格比”袭击广东,广东供电局启动Ⅰ级红色防风防汛预警,对整个广东电网造成了严重影响,电网负荷降至年度最低,台风造成造成变电站电力设备故障或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全市10kV以上线路大部分跳闸。
此外,“先风后雨”是台风显著的特点之一,台风所带来的强降雨也对电网变电站的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威胁,对电力设施造成较大损害[2]。
2.变电站抗台风应急管理现状
2.1思想上高度重视
广东沿海地区地势平缓,台风登陆后造成的危害较大,曾多次遭受台风严重破坏,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重创,变电站员工对抗台风应急管理在思想上形成了高度统一。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信息,实时了解台风的预走向,进入48h警戒线后时刻动态掌握台风、汛情情况。将防风防汛抗台风当做头等大事来对待,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障变电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以精湛的技术,顽强的作风展现新时期电力铁军“特别负责任、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时代精神。
2.2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台风对电力供应的危害非常大,应全方位研究台风对电力供应的影响,以及经验的不断积累,在现有台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变电部编制了相应了的《防风防汛应急预案》是的防台抗台工作逐步细化,针对性加强,极大的提高了抗台风应急管理能力。为贯彻“预防为主、常各不懈、应急救灾”的防灾精神,以预防为主,着重于提高防抗台风暴雨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有序、高效地开展抗灾自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制定应急预案
2.3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习
部门、班组每年都会组织实施抗台风、防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演习。通过反复的实战演习,保证抗台风期间应急工作能够可靠、高效、有序的进行。全站人员到岗参加演习,充分营造演习的真实性,力求达到良好的效果。
3.抗台风尚存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3.1人本观念应转变
如今,抗击台风应从以往迎着狂风暴雨的硬“抗”,转变为以“台风来临前防、台风登陆时避、台风登陆后抢”为主要方式。这样将技术创新应用于防御台风工作,跟踪台风的进程,由面及点地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由“事故处理”向“安全防御”转变,大大提高防台抗台水平。
3.2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够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变电站电网抗击台风应急管理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应急处置能力较低,某些方面与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还不是最科学的应急管理[4]。
虽然各部门各班组都制定了抗台风应急预案,但从具体操作来说,故障预案具体的细节流程不够明确,如出动多少人是合理的,哪些人员组成进行现场故障情况分析,当值正、副班员做什么,怎么做才能体现快速性,准确性,协调性[3]。
3.3应急预案的细节应完善
应急预案的关键是可操作性。在大原则正确的前提下,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应针对现有应急预案中对一些细节不够明确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故障大小制定相应(大、中、小)应急预案,确定“3W+2H”原则,及由由哪一级领导指挥(Who),人员在哪里集中(Where),各级人员做什么(What),由多少人参加(HowMuch),怎么做(HowDo),都应具体明确,所有应急处理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就知道自己的岗位在哪里,该如何做,按照事先设定的方案进行各类应急故障的处理。在编制预案时应考虑多种可能性,即要编制8~12级台风应对预案,也要编制超过12级的台风预案,特别是16级以上超强台风。预案内容要考虑台风破坏时的应对措施,也要考虑台风过后的恢复措施,特别是在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对重要客户的恢复方案。
同时,还应制定对台风破坏的有序用电方案,真正做到应对台风工作镇定自如,有条不紊[4]。
4.变电运行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抗台风应急管理过程中,无论是预防性检查、危险源监控、信息反馈还是事故处理、评估改进等工作最终都是由一线变电运行人员实施,所以我们变电运行人员是抗台风应急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主体[5]。广东供电局变电部通过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提出了在抗击台风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4.1台风前的准备工作
4.1.1加强变电站特殊设备的夜巡特巡,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及缺陷。及早部署,完善防汛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气象信息,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及时上报汛情信息,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4.1.2无人值班变电站提前恢复有人值班,在台风到来前检查变电站的保护投退是否正确、录波装置是否完好、保护打印机设置是否正确、自动化画面与现场是否~致等。低洼、防汛重点的llOkV无人值班变电站最少派2人到站值班,巡维中心统一提供变电值班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给电网调度备案,确保调度指令畅通。
4.1.3终止一切计划性检修作业(故障抢修除外),全面检查直流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应急灯等应急装置以及各种备品(特别是熔断器),确保其状态良好。
4.1.4清理站内场地杂物;确保所有场地端子箱、机构箱的箱体、箱门关好、锁好,场地排水系统畅通。
4.2台风期间的处理工作
4.2.1220kV、110kV线路跳闸重合不成功,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可强送一次;35kV、10kV线路跳闸重合不成功,在未查线前,不能强送,避免线路跌落伤人。
4.2.2涉及户外倒闸操作时,台风期间一律不能强求,要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2.3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台风事故抢修(指由于时间紧迫,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方面不容拖延的工作,或一时找不到工作签发人又要立即进行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获得当值调度员许可,且工作前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进行,当事故抢修转入超过8小时的检修,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4.3台风后的配合抢修工作
4.3.1电网受损设备如有外单位协助抢修,该抢修工作必须由变电运行部门的专门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外单位不能直接对调度负责。
4.3.2故障设备已进行了一次抢修工作并已带电运行后,如又要停电抢修,应办理工作票。
5.结语
台风虽然是一种超强的自然力量,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它,但随着我们对台风危害的认识,我们相信,只要各方努力,群策群力,把防风措施考虑周全、仔细,做好预防工作,一定能够把台风的危害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张玲,李运斌,等.台风风速的长期极值预测[J].热带海洋学报,2008(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总体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机构
(二)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与报告
(二)应急预案级别的确定
(三)预报预警
(四)预警支撑系统
四、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二)应急预案响应
(三)气象灾害信息处理
五、应急结束
(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
(二)调查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二)信息保障
(三)装备保障
(四)技术保障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八、附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总体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新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等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3、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显示、信息收集与共享、组织协调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四)适用范围
1、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大雪、寒潮、大风、低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等涉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行政管辖区内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
(一)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适时启动实施及终止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具体协调处理预警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组长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经贸委、农办、公安局、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广电局、教育局、旅游局、电业局、烟草专卖局、水文分局、煤管局、无线电管理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万安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通讯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气象局。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二)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建立相应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灾情收集上报。
1、防汛抗旱部门: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协调、指导、调度工作,并及时提供辖区内的水情、雨情和旱情等监测信息。
2、水利局、水文分局、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文、干旱、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3、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办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龙头企业灾害影响信息;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组织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畜牧水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畜牧水产灾害影响信息。
4、广电局、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播发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新闻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5、烟草专卖局:负责提供烟草灾害影响信息,组织烟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6、棉花滩水电公司、万安水电公司: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提供实时监测的水情、雨情信息。
7、其他成员单位,收到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反应,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传递到所属单位、企业及重点区域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做好可能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防灾抗灾应急排险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与报告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各级气象台站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预测预报、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2、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信息审核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级别的确定
气象灾害日常预警级别及按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执行。
**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一级)、重大灾害(二级)、较大灾害(三级)和一般灾害(四级),共四级。预案级别及启动标准详见附表。
(三)预报预警
市、县(市)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监测、趋势分析,及时作出准确判断,适时预报预警。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上报上级气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提出适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四)预警支撑系统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撑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市、县(市)气象主管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四、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按照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区域范围分两级。启动标准按《**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级别及启动标准表》(见附表)执行。
1、县(市、区)级启动。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某县(市、区),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预警标准时,启动该县(市、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2、市级启动。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一般(四级)预警标准以上时,启动市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响应
1、市级响应:指挥长主持召开气象灾害应急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
2、县(市、区)级应急响应:依照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响应程序并组织实施。
3、重大气象灾害在本行政区域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当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向邻近行政区域人民政府请求灾害应急救助。
4、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领导领班值班制度,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和情报收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气象灾害信息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处理;其它相关部门在收到气象灾害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同级气象主管机构。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当地政府应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可能影响的本行政区域周边地区通报。
五、应急结束
(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应急办公室提出建议,报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调查评估。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及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避免或减少的损失情况,总结气象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多渠道、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应急信息通信网,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二)信息保障
气象主管机构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和规范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传播渠道、方式等。
(三)装备保障
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资料、器材、装备等的储备与使用管理。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与储备工作,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技术保障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系统。积极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七、宣传、培训及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强对公众的防灾减灾应急常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技能和组织能力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主管机构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由有权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图案。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应急指挥部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表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