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前兆:
地震之前自然界经常会出现一些与地震孕育有关的异常现象称为地震前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动物异常:大震前,飞禽走兽、爬行动物、穴居动物和水生动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异常反应。如1976年唐山地震前,出现老鼠出洞,惊慌逃窜;狗乱叫,咬主任的裤腿;鸡不回窝,有的飞到树上;骡马等大牲畜挣脱缰绳,惊恐外逃等现象。
2、地下水异常:主要表现为水位升降,另外还有水温变化、翻花、冒泡、打旋、发浑、变色和变味等。一般多集中在临震前的几天之内出现,尤以震前一至二天更为集中,但是一个7级以上大地震之前一、二个月,甚至几个月、一年左右,地下水就出现异常,往往还会出现几起几落的现象。
3、大气异常:尤其是大震前,往往会出现如怪风、暴雨、大雪、大旱、大涝、骤然增温或酷热蒸腾等,以及与此相应的温度、气压、湿度的变化,会使人体感到不适。
4、地球物理场异常:如地球电磁场异常、地形变、小震活动(有的大地震发生前几天或几小时,会有几十或几百次小震发生)等。
5、地光:大地震发生前,在未来震中区或附近地区,常常出现形态各异的地光,有光带、光柱、火球、光团等。地光色彩繁多,白、蓝、红、黄色的较为常见。在时间上,一般以临震前数秒、数分钟至几小时为多。
6、地声:地声多数像打雷,也有的像狂风、狮吼、机器轰鸣等。地声一般出现在震前几分钟、几小时、几天或几十天,震前数分钟出现者居多。目前一般认为地声是由于地下岩石破裂产生的。
虽然地震前有很多异常现象,但是自然界的变化很复杂,种种反常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并非都是地震前兆。因此,观察到宏观地震前兆时,一定要注意识别真伪,并及时向地震部门报告。
什么是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监管的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标准和原则。其核心内容,是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必须采用的一定风险水准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建设工程为什么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这是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国家以及地方政府之所以要求有关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因为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简单地套用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计,很难符合工程场址的具体条件和工程允许的风险水平。这种抗震设防,显然缺乏科学依据。如果设防偏低,将会给工程带来隐患;如果设防偏高,则会增加建设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