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6篇)

时间: 2024-01-02 栏目:公文范文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1

城乡一体化可以理解为一个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市区和郊区、城市和农村达到协同发展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城乡协同作用日益加强的空间经济过程。城乡一体化目的是为了消除城乡之间的分离和对立,使两者协调发展。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城市与农村从一体到分离,再从分离到一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被当代许多国家城乡关系的发展而证明的普遍规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公式:原野集聚乡村定居孕育城市城乡分化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城乡融合就是城乡一体化。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1980年代末期,城乡一体化思想逐渐受到重视。目前,对于城乡一体化主要形成以下几点认识:首先,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和“平均化”;其次,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是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再次,城乡统一市场的建立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最后,城乡一体化要从人的需要出发,即“以人为本”。

二、村镇与村镇空间结构演变理论

(一)村镇、村镇空间、村镇空间结构含义

本文所研究的村镇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主要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主要由农业人口构成的位于乡村腹地且具有特定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景观特点的地域综合体。它主要包括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集镇、中心镇及其所辖的周围空间。从世界范围看,村镇这个特定的社会经济区域一般可分为原始型村镇、古代型村镇、近代型村镇和现代型村镇四个历史阶段。中国大多数村镇目前正处于近代型向现代型过渡的阶段。

村镇空间主要指在村镇范围内,由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化、水体、标志物等共同界定、合围而成的空间。村镇空间是村镇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以及各种活动的物质载体。

村镇空间结构即村镇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形态及其关系。根据上述定义,曾菊新在《空间经济:系统与结构》一书中定义的农村空间结构基本模式可以理解为村镇空间结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离散型。这种空间结构的中心是在一定规模的服务设施所在地,周围则是纯农业地区,大多数农村居民住宅分散在便利生活和生产的临水近路的农田附近。

条状型。这种空间结构的特点是乡村居民各家各户沿公路和沿江、河、湖岸居住,排成一线,农田呈细长条向两侧延伸。

集聚型。具有服务功能的中心集镇与乡村聚落较集中地分布,周围则是大片的农业用地。

(二)村镇空间结构演变理论

从绝对意义上说,国内外专门研究村镇空间结构演变的理论较少,一般都是以乡村空间演变为主题进行研究。

1、国外研究乡村空间结构演变理论

(1)有关乡村空间结构演变过程的研究

普朗特与罗吉斯对乡村空间结构演变过程的研究具有较大影响。20世纪70年代,普朗特把乡村聚落空间结构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未中心化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许多社区(村落或亲族群)之间出现互惠的交换活动,由于生产率水平极其低下,因此村民之间交换的范围有限,并没有形成定期的集市。

第二,没有乡村市集的中心化阶段。乡村中节点类型有从事农业的村落和集镇两种,集镇是满足乡村居民对制造业产品需求的供给地,但由于农民的收入太低,乡村需求密度低,交易费用高,市场交换没有形成固定的位置,可以在村庄,也可能在集镇,这一阶段大多发生于不够发达的乡土社会。

第三,乡村市集中心化阶段。这是交易中心固定化以后形成的,其基本特征是高一级的交易中心(城镇)的固定和发展,形成多层次的结构,乡村已走出了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商品农业和城镇化的特色。

罗吉斯在《乡村社会变迁》一书中通过考察世界各国农村聚落发展将典型的农村到典型的城市排列成一个连续谱,划分出了一条完整的城乡空间结构演变轨迹。

(2)有关乡村空间结构演变特征的研究

加拿大学者麦吉(T・C・McGee)通过对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比较研究后认为,中国走的是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的道路,也与一些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差异,显示出特殊的发展形式。具体表现为,中国在实行工业化的同时,未发生人口大量迁入大城市的现象,而是通过发展乡镇工业促使城市地带高速增长,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界限日渐模糊,农业活动与非农业活动紧密联系,城市用地与乡村用地相互混杂的结构。麦吉以Desakota(desa即乡村,kota即城镇,都是印尼语)概念做理论框架,概括了这种空间经济转变模式。

2、国内研究乡村空间结构演变理论

(1)有关乡村空间结构演变过程的研究

在我国,学者曾菊新在《中国乡村空间发展研究》(1995)一文中指出了中国乡村空间发展的新趋势:空间过程上,小城镇大发展是城市化的新形式;空间行为上,经济因素对乡村经济活动的空间选择影响很大;空间关系上,区域城乡关系发生了改变;空间结构上,部分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开始走向联合和适度规模;空间差异上,乡村非农产业的差距趋于扩大。十余年来,乡村空间的发展验证了该趋势预测的正确性。

学者张小林的专著《乡村空间系统及其演变研究》(1999)系统研究了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村镇空间系统从封建时代到现代的演变过程,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乡村社会经济变迁的趋向就是乡村性逐渐减弱,城市性逐步增强;

第二,乡村社会经济变迁伴随着空间结构的变动,乡村空间系统的演变则表现为城乡空间之间的矛盾运动;

第三,在城乡空间关系演变大趋势下,不同地域的乡村空间系统的演变则各有其独特性。

(2)有关村镇空间结构演变特征的研究

在研究村镇空间演变特征方面,王跃在《苏州城郊村镇分布特征》(2005)中用遥感和GIS技术对苏州城郊村镇布局进行参数分析,概括出苏州城郊村镇分布具有明显的水乡特征。

(3)有关村镇空间结构演变动力机制的研究

在研究村镇空间结构演变的影响因素与动力机制方面,赵立德在《中国村镇空间演进过程浅析》(2004)一文中通过对传统空间演进过程的分析,指出中国传统村镇空间形成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自然环境因素、民俗文化因素与社会经济因素。

冯文勇(2002)通过实地考察晋中平原农村聚落扩展,指出聚落扩展主要动力是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2

论文摘要: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城镇发展的选择。经济发展方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城镇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包括城镇的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以及空间结构和布局等,因而也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简单论述了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口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1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1.1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1.1.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1.1.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丛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性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1.2科学整合

空间的整合。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1.3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2.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供产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结构占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作为城镇集聚所需求的二、三产业仍处在次要地位,产业结构还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阶段。城镇的市场发育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与上一级和下级的市场之间的交换,而未在更大的环境中寻求发展机遇与空间,没有形成跳跃式的发展。对市场动向与体系外部的机遇把握上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市场结构单一,彼此不能协同发展,反而进人恶性循环之中,导致风险加剧。加上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靠山吃山,靠地种地”的小富即安的价值观在潜意识中断绝了穷则思变的创新思想,安于现状的行为准则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2.2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出现,对城市和区域的空间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城市体系结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城镇(市)体系结构被打破,世界城市体系的不断形成和发育,促使国家和地区的城镇体系变得更加开放。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没有重视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影响,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另外,从全国情况看,不论是独立的省域规划,还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作的市域和县域的规划,真正能指导城镇发展,发挥作用的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规划指导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方式需要转变和调整。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城市快速发展以及地方自主权扩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是当前城镇体系规划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对区域规划重视不够,规划的宏观和长远效益未被充分认识,也严重制约了规划发挥作用。

2.3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镇规划研究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因为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人,流动性增强,有的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要超过本地人口数量,甚至出现了移民城镇,城镇人口预测难度增大。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3.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3.1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针对实施机制、政策、措施研究与制定普遍不被重视,缺乏规划实施必须的后续手段,对新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的问题上应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城市联盟协调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协商解决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城镇体系规划付诸实施。

3.2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并把它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处理区域中各城镇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的手段和行动依据,对乡村地区发展起引导作用。城镇体系规划不应只考虑“点”,即城镇的发展问题,而应点、线、面结合,即不但要对单个城镇、城镇网络进行研究,更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纳人城镇发展过程统一研究。从一个大的区域范围来分析研究,根据资源的合理配置来确定符合区内大多数城镇发展的方针,尽可能达到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状态,这是城镇体系规划在区域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角色。

3.3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绿化和住宅小区的建设。建设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点是“质”的突破。城市水、路、热、气、讯、绿化是城市的基础设施,要加大建设力度。同时,要注意城镇基础设施的质量,城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园林工程设施建设要纳入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序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和认证,未经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还要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加快住宅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城镇住宅建设关键在于变革现有城镇住房分配体制,培育个人直接支付的住房消费市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目前全市的住房现状,合理确定“搬迁安置、经济适用、舒适豪华”三种类型住宅的比例,以此满足各阶层的需要。工作的重点是老百姓愿意买房,买得起房,买得到房。而以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有赖于城市建设资金投人问题的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人,在现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要足额收缴,全部用于城市建设,此外,要引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方式,从福利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改革的着眼点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价格关系和有偿使用三个环节上,寻求城市建设资金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3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对两者有效的协调与衔接。本文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差异的对比,提出了两者衔接的方式。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如果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布局不能做到充分的衔接,则规划实施中必然要对两个规划进行频繁调整。可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有着很高的关联度,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对两者有效的协调与衔接,为两个规划各自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规划时间、层次及人口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规划有一个重要原则,即“一保吃饭、二保建设、三保环境”,而事实上很多城镇却是先有城市规划后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种现象导致总体规划反而服从城镇规划的结果。城镇人口的统计途径和统计范围方面也存在着差异,有些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有些则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人口规模。这种“以地定人”的城镇规划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导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转贴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

[3]於忠祥.世纪初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回顾与展望[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06).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城市化模式创新大镇设市

“大镇设市”:由城镇化转向城市化

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农民通过发展乡镇企业自己转移自己,相应地城市化主要不是农民转向现有的城市,而是农民在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就地发展乡镇小城镇,于是城市化被改为城镇化,并进一步被发展为小城镇化”(洪银兴等,2000)。应该看到城镇只是一个地域概念,城镇化也只是农业人口进入城镇,由原来从事农业转向从事工业、建筑、服务等非农行业,是农村人口向农村区域内的小城镇转移和积聚的“镇化”过程。而城市化的内涵决不是简单的农村人口“洗脚上田”进入城镇。根据近代西方国家城市化理论,城市化的内涵既有农村人口“洗脚上田”进入城镇,由从事农业转向从事非农行业,农村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这样的城镇人口数量增加和城镇数量增加的数量城市化过程,更有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质量的发展城市本身现代化的和把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等城市文明向农村地域推广和延伸的质量城市化过程,最终消除城乡差别,达到城乡一体化。也就是说,城市化不只是人和物的数量的城市化,更是人和物的质量的城市化,要让进城人员真正融入城市,接受城市生活,享受城市文明。由此来看,城镇化只是城市化的初期阶段,是整个城市化体系中的一个底层部分,它不仅涵盖不了城市化的全部内涵,也体现不了城市化的最重要内容。因此,城市化的发展也必然由以发展小城镇为特征的城镇化走向以强化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质量为内容的城市化。

在我国,城市往往是与“市”的行政建制相联系的,有“市”的行政建制的称为城市,没有“市”的行政建制的则称为城镇,通常指县城及中心城镇。根据我国现行城乡行政管理体制,只有行政建制的“市”才有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等城市行政管理权,没有“市”的行政建制的镇则没有城市行政管理权。因此,“大镇设市”,并不是指镇的行政级别的提高,而是把小城镇建设上升到城市高度,赋予其城市定位和相应职权,以使小城镇由城镇化转向城市化。其实质是一种强镇扩权的镇的城市化运动。“大镇设市”打破了我国现行城乡区划对镇的限制,改“镇”设“市”的乡镇,有望改变以往在土地、财政等各种要素资源配置上缺乏的窘境以及镇级行政机构在城市行政管理权限上的限制,从而发展与完善镇的城市功能,增强镇对周边农村地区的福射能力,带动周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大镇设市”与推进城市化

“大镇设市”将成为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推进方式。

“大镇设市”有助于缓解大中城市压力,发展城市本身现代化。城市化发展是与工业化进程紧密相关的,城市化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与深化而不断发展与前进的。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与工业化进程并不同步,在城市建设中强调“先生产,后生活”的思想,导致城市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这也表明我国还会有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人口、规模还会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的增多并不是一个自然吸收农村人口的过程,我国城市的发展与扩张,是靠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而得以实现的,其中就包括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李浩等,2011)。这种状况使得我国城市人口结构不合理,外来人口大于城市户籍人口,而且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城市人口数量的增长跟城市实际功能的增强并不同步,最终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口拥挤、上学就医难等我们称之为“大城市病”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城市本身的建康发展。“大镇设市”,赋予了乡镇城市定位,消除了乡镇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能限制,必将极大的促进乡镇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而随着乡镇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改善,乡镇与大中城市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优化了投资生活环境的美丽乡镇必然会增加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人才的吸引力,使农村人口在向城市人口转变的过程中得到合理、有序地分流,有助于缓解大中城市的压力,发展城市本身现代化。

“大镇设市”有助于消除小城镇“乡”的形象与心理,促进城镇城市化。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涌现出一大批超级大镇,这些超级大镇无论是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还是城区面积、城市建设等方面,都几乎与城市无异。然而,由于我国行政执法权以县一级政府为主体,乡镇行政执法权的缺乏导致其在行政管理上缺乏成效,对很多社会事务管理力不从心,使其对众多的违法、违章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以致这些乡镇尽管有现代城市的雏形,却呈现出“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市;过了一城又一城,城城似农村”的景象,无法摆脱“乡”的形象与心理。“大镇设市”,将使这些乡镇获得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有了行政执法权,能使这些乡镇合法、有效地解决违法、违章行为;土地使用权的扩大,将使这些乡镇城市建设得以合理、科学规划;扩大财政支配权,将会使这些乡镇在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其他公共服务的建设与投入上得到更多资金支持与保障。“大镇设市”,让农村居民在城镇享受到城市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必能极大地消除小城镇“乡”的形象与心理,使农村地区的群众改变旧的农村生活方式,接受新的城市生活方式,享受城市文明,促进城镇城市化。

“大镇设市”有助于推动镇域经济进一步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江浙等经济强省的发展表明,省域经济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而县域经济的强弱又取决于镇域经济。而现实是:一方面,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其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社会事务更加复杂,城镇功能多样,需要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现行城乡行政区划的约束,乡镇管理部门又无相应的财权、公共服务能力、管理机构,导致乡镇管理部门在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上又心有余而力不足。乡镇“小马拉大车”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乡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大镇设市”一方面使乡镇获得了更多、更为直接的社会事务行政管理权,增强了乡镇对其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等各方面的综合治理,从而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同时,有了一定行政审批权的乡镇,就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间,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再加有了相应的财权,乡镇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产品将得以不断建设和完善,乡镇的投资环境将会极大提升。环境的改善,行政效率的提高,再加上乡镇的独特魅力和现实发展前景,必将带来镇域经济新一轮的发展高潮。而乡镇经济的繁荣又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

“大镇设市”:破局体制的“顶层设计”

“镇级市”的试点改革使“大镇设市”由理论构想走向了实践操作。然而,要使“大镇设市”由试点走向全面推行,还需要解决好其在实行过程中所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大镇设市”所存在的诸多政策体制方面的障碍,需要在最高层次和全局立场上进行破局体制的“顶层设计”:

在统领城市和城镇共同城市化的最高层次上考虑“大镇设市”在制度方面的“顶层设计”,就要涉及到调整城市化发展思路和城乡规划修订的问题。“尽管我国城市化道路方针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在不断调整,但总体上遵循了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提出的‘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只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2006年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2008年1月新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取消了‘控制大城市规模’规定”(王佃利,2011)。因此,我国现行城市化发展思路,概括起来讲就是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即实行城市城市化和乡镇城镇化。由于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城市和城镇发展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因此,推行“大镇设市”就必须要调整城市化发展思路,修订城乡规划,为“大镇设市”取得在城乡规划上的指导与政策支持。调整我国城市化发展思路,修订城乡规划,就是要把小城镇建设上升到城市建设高度,以现代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发展乡镇,在城乡规划中明确提出由发展小城镇(城镇化)到推进城镇城市化。

在兼顾基层政区设置改革的全局立场上考虑“大镇设市”在制度方面的“顶层设计”,就要涉及到市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县辖市”的问题。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我国《宪法》中规定地方行政区划体系分为省、县、乡三级,但在实际中,省县之间却存在着一级建制―地区或地级市,并逐渐形成了市管县的行政管理格局。“撤县建市、市管县”的办法,在城市化的初期,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现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再靠“撤县建市、市管县”的办法来推进城市化发展,已是弊大于利。因此,改革市县管理体制己是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法国等国家设置了“县辖市”,日本也实行“县辖市”,我国台湾地区也有“县辖市”。由此,“可把中央、省、县、乡这四级作为行政管理的机构不变,增加‘县辖市’(即‘镇级市’)这一全新(但与国际接轨)的城市建制”(连晓鸣,1999)。推行“县辖市”是对我国长期实行的省级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三级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对照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层级管理做法,再加上我国小城镇发展到今天所面临的改革需求及小城镇长期发展建设所奠定的物质基础,都为推行“县辖市”,变现有的三级城市管理体制为四级城市管理体制提供了良好的实行条件和基础。“县辖市”将消除“大镇设市”在行政管理体制上的障碍,使“大镇设市”有了体制上的保证。

从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角度来说,“大镇设市”制度方面的“顶层设计”,还需要改变城市观念,修改设市条件。城市,从其发展演变过程来看,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多了,经济活动的场所固定了,自然就形成了城市。因此,要尽量淡化城市“市”的行政概念,破除“城市”神秘观点。“城市只是某一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谓‘中心’即是‘点’,或者称之谓‘结点’”(连晓鸣,1999),城市既然只是大大小小的结集点,能大则大,该小即小,不要过多去考证它的行政级别和设立条件。根据国外经验,如法国,只要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居民点就可以划定为城市,所以国土面积仅为55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只有5000多万的法国就有3万多个城市;再如美国,以2500人口为划定城市的最低标准,只要人口数达到2500人以上的乡镇,都可以设为城市。而我国现行的设市标准是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一个复合标准,不仅有较高的人口状况、经济情况和基础设施要求,而且设有不同的行政层级,最低行政层次为县级市,乡镇被排除在市以外。如果我们能破除对城市的“迷信”,取消城市的行政层级限制,不设置过高的城市设立条件,或是参照国外设市作法,只把人口数量作为设市主要条件,那么这既与城市化发达的国家的成功经验相一致,也使“大镇设市”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洪银兴,陈雯.城市化模式的新发展[J].经济研究,2000(12)

2.李浩,朱文武.镇级市:城市化进程中的新选择[J].人民论坛,2011(24)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农村城镇化农村社区建设

论文摘要:农村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综合性问题。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大问题。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能否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对我国社会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农村城镇化侧重于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来思考城镇化问题。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因城镇化而采取城市社区模式治理农村的过程。而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去分析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研究城镇化的可能路径及其面临的困难和障碍,探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突破口,既是理论研究的热点,也是现实发展的需求。

一、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农村城镇化的基本内涵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村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聚集;二是城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城镇反哺农村;四是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就是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高度融合,通过城乡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融合,实现城乡资源的共享。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社区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尤其在城镇化背景下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将城镇化建设等同于城镇建设,贪大求洋。

城镇化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有的人在追求政绩的心理驱使下,大搞奢华的形象工程,只抓硬件设施,忽视了产业支撑力的提高,使巨额的投入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反而带来了沉重的债务。

(二)将城镇化简单的化为农转非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身份从农业变为非农业,不仅仅是身份的转变,还包括就业、养老、医疗的各项基本福利条件的改变和提高。

(三)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严格控制土地使用管理,很多建设规划难以落实,影响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在农村,村干部普遍缺乏现代社区建设理念和管理知识。而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偏低、成长环境较差,要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村官”队伍也比较困难。

(四)农民主动参与意识与农村社区建设不相适应

虽然农民主观上都渴望过上高质量的生活,但真正能主动参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却普遍不高。大部分农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建设农村新社区是政府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但当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时,又会过分地苛求政府。

三、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要想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要处理好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地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村民自治侧重点在管理,而农村社区侧重于服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服务村民的宗旨。通过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完善社区职能,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为广大村民提供便捷服务,让村民真正得到实惠。转贴于(二)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的关系

要坚持政府依法行政,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实际需求,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把干部群众的良好愿望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正确地处理好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而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农村社区建设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四)正确地处理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目的是通过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自己的事情管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社区建设是村民自治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和发展。

(五)农村社区建设要以县域经济为依托

实施农村城镇化的战略重点在县域,县域是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平台和载体,县域经济发展与农村城镇化之间存在着互促共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农村的社区建设才会有更大空间。

(六)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从农村发展特别是社区发展的趋势来看,目前农村普遍存在因缺少专业人才而使社区发展难以获得突破。因此,迫切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发展队伍来推进农村社区发展。优秀年轻干部要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并通过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陈爱民.中国城市化:田野研究与省例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吴学明,王荣启.构建和谐农村需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J].中国社会发展战略.2008(1).

[3]陈鸿彬.农村城镇化研究、建设和管理[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74-75.

城镇经济与管理论文篇6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小城镇

1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关于农村城市化的理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最早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揭示了人口流动的原因。在其著作《政治算数》中,比较利益差异被看成是人口流动的直接原因。在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等人提出了人口流动的“推力——拉力”理论,认为人口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舒尔茨等人的投资与收益理论则把人口流动看作是一种投资行为,从而用投入与收益的比较来做出判断。刘易斯、拉费侨根森和托达罗先后分别建立了乡城人口流动模型。法国发展经济学家佩鲁于1995年提出了“增长极理论”,指出通过能对临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增长极”的优先增长,可以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而后缪尔达尔针对“增长极”对其他地区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利用“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的概念,说明了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发展对其他落后地区的促进作用和不利影响,提出了如何既充分发挥地区的带动作用,又采取适应的对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差异。

国内关于城市化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研究,一部分致力于找出影响我国人口流动、迁移的因素。如张培刚教授在20世纪40年代,指出扩张的经济中,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弹性,总的说来要大于农业,这种差异使经济重心由农业转向非农产业。而后,辜胜祖教授系统总结了国内外各流派的劳动力非农化、人口城市化的思想,考察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的城市化战略。另一部分则对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做出分析。90年代以来,传统小城镇研究多是集中在小城镇发展研究、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研究、小城镇经济研究、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等相关领域上。近年来,又掀起从产业聚集理论、区位理论、空间结构理论、路径依赖理论等角度对城镇发展进行阐述的研究热潮。但综而观之,大多数论述都是从各个侧面、各个角度进行论述,缺乏对我国小城镇系统体系的建构。

2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化应当选择什么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提法,但其基本精神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确认这一方针的基本出发点是防止大城市过分膨胀,生态环境恶化,出现类似某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病”。但是,在实际执行这一基本方针时,不仅大城市的规模没有被控制住,同时也不利于各类城市因地制宜地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对城镇化发展方针,作了新的表述:“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这个新的表述,对大城市的政策,从控制大城市规模改为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对中小城市的政策,从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改为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对小城镇的政策,从积极发展小城镇改为有重点发展小城镇。随着八、九十年代我国小城镇大规模的低水平的数量扩张,建制镇的数量从1982年的2664个增加到2000年的19692个,农村集镇达到3万多个。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些兴起的小城镇,更多的是依据从农村地区自身的角度规划、忽视了与大中小城市之间的依存关系,所以在一些地方虽然也兴建了一些小城镇,但发展规模都比较小,也没有起到带动周围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这就引发了学界关于“小城镇战略是否是农村城市化应坚持的路线”的大讨论。

许多学者反对小城镇发展战略,认为小城镇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城市功能不健全,经济效益低下,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他们主张发展大城市甚至超大城市。支持者则认为片面强调城市的优先发展不仅会导致“二元结构”更为加剧,区域内城市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甚至相差悬殊,城乡差别拉大,大城市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无法弥补省际和城乡差异带来的损失,而且大城市作用的发挥极可能会因空间的不易衔接而难以体现。

3小城镇的城市化路径分析

从小城镇入手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总体的战略选择,称为“小城镇驱动战略”。八十年代初期,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主张即是这一战略的蓝图。

小城镇在整个城镇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区位决定了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中的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所起到的驱动作用。

(1)联结城市与农村的纽带。城市是现代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聚集地。城市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城市文明的发展及其向农村扩散和传播的过程。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无论在空间距离还是在发展水平上都相差较远,因而城市先进的经济和文化难以直接传播到农村。而小城镇作为城乡系统中一种中间层次聚落,在经济性质、人口构成、文化特征和景观面貌等方面都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过渡状态。这种过渡的性质性质决定了小城镇在城乡交流中的纽带地位和桥梁作用。

(2)聚集生产要素。小城镇的特点是“小”,性质是“城”,形式是“镇”。要素聚集是城镇的首要功能,作为城镇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小城镇也不例外。小城镇一方面聚集城市扩散的产业、物资、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一方面聚集农村的非农产业、劳动力、自然资源和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小城镇的这种聚集不仅仅是为城乡生产要素的交流发挥中介作用,更重要的是发挥城乡生产要素的合成作用,小城镇自身正是在聚集合成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实践证明,小城镇发展的快慢取决于自身聚集功能的大小,而聚集功能的大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吸纳生产要素的多少,特别是吸纳大中城市生产要素的多少。

(3)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城市所不可替代的直接辐射和带动作用。作为农村区域经济中心,小城镇的辐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一定的工业力量、商业规模、金融和服务等去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作为农村区域文化中心,小城镇通过各种科技交流推广、中小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体育、图书馆等设施及社区活动传播城市文明,开阔农民视野,改变农民传统观念,帮助农民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上的根本转变。对于促进农村工业集中、集约经营,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从经营理念到操作方式的变革,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人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4)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虽然城市也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许多服务,但这些服务一般是在较高层次上进行的。由于农户经营和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大量直接与农业、农民打交道的服务内容还得依托更贴近乡村的小城镇来提供。

(5)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小城镇的区位特征决定了小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是上连城市下带农村。小城镇把城市的思想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传播到广大农村,成为广大农民接触城市文明的媒介,又通过自身的聚集辐射功能带动周围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既有利于加强城乡联系和缩小城乡差距,又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如何推动小城镇的城市化进程

如何以农村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改变农村面貌的“前进基地”,影响着我国整个现代化进程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重要驱动作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立足长远,制定建设与发展小城镇的科学规划。制定规划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个总的指导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规划要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现实需要与实际可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通盘安排通讯、交通、水电、环保等“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统筹规划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软件”的配套。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做好几个科学合理的定位:①要进行小城镇布局定位。②要进行小城镇的规模定位。③要进行小城镇类型和产业结构定位。规划要从地域区情出发,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发展确定小城镇的不同类型的产业构成,并突出其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2)推进城镇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有相关体制改革和一系列政策支撑。①继续改革有碍实行城乡一体化和贯彻国民待遇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户籍管理制度创新,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取得永久性的居住权,在居住权上享有国民待遇。②要制定宽松灵活的小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政策。国务院体改办产业与市场司俞燕山提出“着力于建立用地置换和存量调整机制”,应当作为制定城镇建设用地政策的借鉴。③完善资本投入政策,拓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筹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投融资政策。除政府在财政实力增强基础上增加对小城镇的投入,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④制定产业集聚政策。其立脚点在于建立起一整套的诱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通过产业集聚政策以及规范乡镇企业布局到小城镇的政策法规。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引导原有分散的乡企向有条件的小城镇搬迁。

(3)必须研究提升小城镇功能和水平问题。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功能的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经营聚集度的提高和对整个区域辐射力的增大。我们主张,在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城市化,要特别搞好县城的建设,使它们真正赋有城市的各种功能,成为综合产业极点。简而言之,“城镇城市化”要求突出城镇的多种功能,按照现代城市功能和城市理念来建设城镇,促使其逐步成长为新型的小城镇。这应当被视为当今正在建设的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历史趋势。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著,陈冬野译.政治算术[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德]克里斯塔勒,常正文等译.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经济一体化论文范例(3篇)
  • 下一篇:告别童年作文(8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