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咨询论证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第十二条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其中总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第十四条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组织进行咨询评估,并征询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当采取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第十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规划建设部门应当提出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提出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应当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第十六条项目业主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范,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进行限额设计。第十七条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征询财政、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第十八条项目概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一)超过投资估算10%以上的;(二)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其他超过投资估算应当予以报告的。第十九条项目业主应当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应当依法实行招标。工程设计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不得批准初步设计。第二十一条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的项目,各方资金应当同步到位。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资金制度。项目业主凭批准文件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以及项目业主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财政部门经审核后直接向设计、施工、监理或设备供应等单位拨付建设资金。政府以资本金注入的,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项目业主。
第三章投资计划管理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项目业主的申请,并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将汇总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功能、投资总额分类,并组织评估、论证后,会同财政部门衔接部门预算,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二十四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二)具体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以及资金来源;(三)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四)待安排的预备项目;(五)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未落实或未明确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当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在执行中有追加时,应当优先安排待安排的预备项目。第二十六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批准后,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各项目业主下达投资计划,并通知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政府投资总额或者增减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八条因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已批准的年度投资进行调整的,由项目业主提出,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征求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审批,但累计安排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明确的该项目政府出资额。第二十九条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资信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和产业指导目录等信息,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第四章建设管理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一条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推行建设制度(以下简称代建制)。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对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予以明确,代建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确定。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选定程序等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一定金额的履约担保函。第三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一)超过项目概算10%以上的;(二)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其他超过投资概算应当予以报告的。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业主应当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未经审核、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第三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消防、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的,应当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的核定、竣工决算完成后,应当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第三十六条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项目稽察机构应当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其实行稽察,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第三十七条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交付试用期满后,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有选择地进行项目后评价,后评价包括前期工作、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后评价结论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条项目业主应当于竣工验收后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关键词:综合收益传统会计收益决策有用性列报
一、引言
如何衡量企业的财务业绩,一直都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准则制定机构所关注的中心议题。近年来,由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迅猛发展,市场中出现了大量产生利得和损失的交易或事项。传统的会计收益过多地强调历史成本、谨慎性和实现-配比原则,而没有考虑通货膨胀、持有利得、商誉以及它们价值变动对企业收益产生的影响。如何更好地列报和披露这些利得和损失,人们便提出了综合收益的概念。综合收益又叫全面收益,是指“一个主体在一个期间内非业主交易的权益(净资产)的全部变动”(SFAC3,1980),其不仅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还包括非经营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比净利润提供了更全面的财务信息。
1992年10月,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颁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FRS3),率先引进“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报告综合收益信息。1997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题为“报告全面收益”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30号(SFAS130),并提供报告综合收益的三种选择方式:扩展的损益表式、第二业绩表式和权益变动表式。同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题为“财务报表的表述”的IAS1,提出采用第二业绩表式或权益变动表式来突出显示企业的全部利得和损失。随后,IASB于2007年的新修订的IAS1和FASB于2011年的《2011年第5号会计准则更新――综合收益(主题220):综合收益列报》均取消了综合收益的权益变动表披露方式。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也在积极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我国财政部也于2009年6月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3号》),其中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其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则在附注中详细披露。
二、综合收益理论分析
综合收益作为一种新的收益衡量指标,具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因而其日益受到准则制定者和报表使用者的重视。从综合收益的定义可知,综合收益采用资产负债观,特别重视净资产的计价。在计量属性上,不限于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而允许采用现值、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因此综合收益符合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发展的要求。综合收益把当期确认的所有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都包括在收益当中,全面地反映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也符合总括收益观的要求。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其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传统收益只是对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的经营成果进行报告而不报告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导致其内容不全面,报告不及时,并存在收益操纵的可能性,继而会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和潜在风险的判断。而综合收益不仅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还包括受物价、汇率等影响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提供了更全面的财务信息,更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报告综合收益还能促使管理者去关注影响企业价值的所有因素,最大可能地提高企业价值。
三、综合收益相关研究
尽管综合收益在理论上优于传统收益,然而关于综合收益的决策有用性和列报位置,国内外研究并未达成一致的观点。
(一)综合收益决策有用性研究
Chengetal(1993)对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综合收益在解释证券回报上的有用性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在相对价值相关性方面,营业利润最强,其次是净利润,综合收益最低;在增量价值相关性方面,其他综合收益无增量价值相关性。然而文章只是简单比较每个模型R2的大小,并不能在统计上可靠地说明一个模型的解释力优于另一个模型。
Dhaliwaletal(1999)比较了广义的综合收益CIbroad(扣除普通股分红影响后的股东权益变动值)、SFAS130要求列报的综合收益CI130和净利润在股票回报、股票价格的相关性和对未来现金流和利润的预测能力,得出的结论是净利润比两种类型的综合收益都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和预测能力,而受金融公司的影响,可供出售证券利得或损失是唯一可以增强综合收益与市场回报相关性的项目。然而分析其回归结果不难发现,在报酬模型下,CI130比净利润的价值相关性高,此外,在金融行业CI130的价值相关性也显著高于净利润,与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
Chambersetal(2007)认为在SFAS130实施之前,其他综合收益及其组成部分没有在报表中列示,研究者需要估计这些项目的数据,这就会存在较大的计量误差,这些计量误差也是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及其构成项目没有被市场定价原因之一。然而在SFAS130实施后,其他综合收益及其构成项目在报表内直接列示,却受到市场的积极关注;尽管净利润在预测未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优于综合收益,但综合收益及其构成项目具有价值相关性,且比净利润能够提供增量价值相关性信息。然而其选取的只是纳入到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公司,并不代表所有上市公司,而且其研究期间经历了经济的繁荣和衰退,但净利润的回归系数在这两个具有不同经济形势的期间却没有变化,让人不可思议。
Kanagaretnametal(2009)用同时在美国和加拿大上市的加拿大公司的实际披露数据,发现总额的综合收益比净利润价值相关性高,能更好地预测未来现金流,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现金流量套期两个项目与股票价格、市场回报显著相关,净利润仅仅在预测未来净利润方面优于综合收益。然而其研究的是大型跨国公司,很可能存在样本选择问题。
在我国,谢获宝等(2010)基于2007-200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得出的研究结论是,相对于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信息不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但是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两种列报形式对股价或回报的解释力度更高,其中分项列报的解释力最高。而唐国平等(2011)基于2009年沪市A股数据,没有发现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大于净利润,综合收益中包含的其他综合收益基本不具备价值相关性。由于我国提出综合收益概念较晚,大部分研究只能利用《解释第3号》实施之前或当年的少量数据,无法进行大样本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可推广性必然受到影响。
除了研究结论存在不一致以外,文献中都会发现其他综合收益组成项目的一些奇异的系数,文章却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在BiddleandChoi(2006)的回归结果中,净利润的系数(前后两年分别为0.24,0.01)均小于未实现的证券利得和损失(前后两年分别为1.17,-0.17),且其持续性系数(-0.04)也不如未实现的证券利得和损失(0.17)。Chambersetal(2007)也发现未实现的证券利得和损失项目的系数显著大于净利润的系数。作者做了一些补充回归试图去解释这一现象,然而未能找出真正的原因。同样的,在Kanagaretnametal(2009)的回归结果中,在SFAS130实施之前期间,净利润的盈余反应系数(0.097)也远远小于未实现的证券利得和损失的盈余反应系数(0.47)。所以这些奇异的系数影响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同时还说明了其他综合收益组成项目不同于一般的收益性质,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二)综合收益列报的研究
HirstandHopkins(1998)通过比较综合收益两种报告方式(权益变动表式和损益表式)对分析师估计盈余管理公司股价的影响程度,发现通过权益变动表报告综合收益及其组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分析师对该公司股价的估价,然而影响程度不及通过损益表报告。从而得出在损益表中报告综合收益更具有透明度,对使用者决策更有用。Maines和McDaniel(2000)则发现,无论使用何种列报格式,非专业投资者都能获取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的信息,然而非专业投资者对不同列报形式的综合收益信息赋予不同的权重,当使用综合收益表形式时,非专业投资者能觉察出综合收益的波动性。然而两篇文章都是在SFAS130实施之前进行的调查研究,综合收益的列报还没有实施,人们对综合收益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势必会影响到调查结果。而且实验研究具有固有局限性:研究的只是个人的反应,无法真实描绘复杂的资本市场对综合收益的反应。
Chambersetal(2007)则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其他综合收益(合计数)的系数仅在权益变动表披露方式中显著,从而认为投资者对在权益变动表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比在损益表披露的给予更多的关注。然而在其样本中,损益表披露方式的只有535公司-年(相比权益变动表披露方式的2272个公司-年),样本量较小也可能导致其回归系数不显著。而且,在分项回归模型中,其中最小养老金负债调整项目和未实现证券利得和损失项目在损益表披露方式中系数是显著的。
LindaSmith.Betal(2010)从基于权益的激励和工作安全感两个方面来考察为什么大多数公司选择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披露综合收益,而没有采用SFAS130所推荐的损益表披露方式。其研究发现,在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更容易让投资者感知收益的波动性,而较高的波动性会损害公司的股价和对管理绩效的评估,因此具有较高权益激励和缺少工作安全感的管理层倾向于选择权益变动表式报告综合收益。
(三)其他相关研究
JonesandSmith(2011)比较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特殊项目(SpecialItems)的价值相关性和持续性,发现两者都具有价值相关性,然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具有负的持续性(随时会部分地反转),对未来盈余和未来现金流预测能力较低。ShahwaliKhan(2011)研究了综合收益的波动性和风险相关性。其认为,相对于净利润,综合收益更具波动性,然而其增量波动性并没有更多地解释市场风险,也没有被市场定价。由此得出市场并没有被其他综合收益的波动性误导,而且在单独的一张报表中披露综合收益可以降低分项师的信息解析成本。IgorGoncharovetal(2008)采用Basu(1997)的模型,发现综合收益由于更及时地确认好消息,改变了传统收益所倡导的谨慎性。
四、我们的思考
长久以来,净利润一直作为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为人们理解和运用。而综合收益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新收益指标,涉及到许多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成长和规范的过程,也需要人们更多的关注和探讨。尽管目前报告综合收益还存在争议,然而,真实全面及时地报告企业的财务业绩,满足广大投资者和其他外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是财务业绩报告改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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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获宝,尹欣,刘波罗.综合收益及其构成的价值相关性研究[J].珞珈管理评论,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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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mbers,D.,T.J.Linsmeier,C.Shakespeare,andT.Sougiannis,2007,AnevaluationofSFASNo.130comprehensiveincomedisclosures,ReviewofAccountingStudies12(December):557-593
[5]Dhaliwal,D.,K.R.Subramanyam,andR.Trezevant,1999,Iscomprehensiveincomesuperiortonetincomeasameasureoffirmperformance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26(January):43-67
[6]DeniseA.JonesandKimberlyJ.Smith,2011,ComparingtheValueRelevance,PredictiveValue,andPersistenceofOtherComprehensiveIncomeandSpecialItems,TheAccountingReview,86,2047-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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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gorGoncharovandAllanHodgson,2008,ComprehensiveIncomeInEurope:Valuation,PredictionandConservativeIssues,AnnalesUniversitatisApulensisSeriesOeconomica,1(10):1-33
[10]Kanagaretnam,K.,R.MathieuandM.Shehata,2009,UsefulnessofcomprehensiveincomereportinginCanada,JournalofAccountingandPublicPolicy,28(4):349-365
[11]LindaSmithBamber,John(Xuefeng)Jiang,KathyR.PetroniandIsabelYanyanWang,2010,ComprehensiveIncome:Who'sAfraidofPerformanceReportingTheAccountingReview,85,97-12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要求,加强我区人才工作调查研究,摸清我区人才队伍现状及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打造全市首善之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我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经验做法,分析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形成全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蓝图。
三、调研课题及牵头单位
1、经济开发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党政办参加单位:各社区中心、街道)
2、经济开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财经局参加单位:各社区中心、街道,经司、招商中心)
3、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党政办参加单位:财经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容局、社区中心、街道,经司、招商中心、建设服务中心、航空服务中心)
4、经济开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湖滨社区中心参加单位:淮河社区中心)
5、经济开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参加单位:各社区中心、街道)
6、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党政办参加单位:各社区中心、街道)
各单位也可以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自选角度,组织力量对相关领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摸底调研。
四、调研方式和工作进度安排
(一)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综合调研与典型调研相结合,运用发放表格摸底统
计、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从8月中旬开始,集中利用约1个半月时间完成。
1、摸清基本情况。通过普查、抽样调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摸清全区各类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结构、特点、分布和总体评价等。
2、总结先进经验。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总结我区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和典型案例。
3、分析存在问题。通过认真开展调查,了解和掌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如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等。
4、进行趋势预测。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分析"十一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趋势,及对各类人才数量、结构、专业等方面的需求。
5、提出对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我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目标任务、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等。
(二)工作进度安排
1、召开动员会议。8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2、开展摸底调研。8月中旬-9月上旬,各责任单位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综合调研。
3、统计分析汇总。9月上旬-9月中旬,各类摸底表统计分析汇总。
4、形成调研报告。9月中旬-9月下旬,在综合调研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上报区人才办。
五、组织领导
全区人才工作综合调研需要各相关单位紧密联系、相互合作、统筹推进。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才调研工作的综合协调,徐国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各课题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调研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衔接和合作,切实把本次调研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键词:综合报告;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企业是社会公民,拥有众多资源及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除了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外,还折射出社会价值取向与生活方式的改变,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等相关利益者渴望知道企业的真实状况和信仰主张,期待着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与义务,是合理且必然的趋势。传统财务报告是史料性的,关注过去交易形成的结果,报告内容主要是财务信息,仅依靠有限的财务信息无法对企业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评价。虽然目前社会责任报告越来越普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分离,缺乏对企业整体形势的把握。在各方压力的压迫下,企业不得不更好地报告公司的健康状况和行为举动,新的报告形式呼之欲出。
一、综合报告的起源及定义
2009年9月11日,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哈佛大学、联合国绿色经济倡议组织、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均富集团、毕马威、普华永道等组织在伦敦圣詹姆斯宫举行了一次会议,这些包括标准制定者、联合国、审计机构、公司甚至投资人的团体聚集在一起,探讨如何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进行融合,最后与会者达成了共识,即“应当由一个国际机构来推动那些在公司透明度、会计及报告领域有所专长并享有国际声誉的组织,来共同考虑开发一个整合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系和财务报告体系的框架,作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
在综合报告的研究上,南非正在全速前进。国际公司治理大师莫文·金(MervynKing)是南美综合报告委员会(简称IRCSA)的主席,一直致力于推动综合报告的应用。2009年9月,该机构了《南非公司治理金规则》(KingCodeofGovernanceforSouthAfrica,简称KingIII)和《南非公司治理金报告》(KingReportonGovernanceforSouthAfrica),其中规定,“董事会不仅仅对公司的财务底线负责,而且对公司运营所遵守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原则负责,由此得出结论,董事会应该经济、社会和环境业绩的整合报告。”
2010年8月在威尔士亲王可持续性会计项目(ThePrince’sAccountingforSustainabilityProject)、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简称GRI)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Accountants)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简称IIRC)。IIRC发出倡议,呼吁改革国际企业报告制度,它不仅针对财务事项,还涉及治理、管理层评述、薪酬、社会和环境等问题,该项倡议的参与者包括英国100名顶级财务总监、哈佛商学院、GRI、可持续会计组织(ASI)、众多全球知名企业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对此表示支持。2011年9月,IIRC了题为“迈向综合报告:在21世纪传播价值”的讨论稿,对综合报告的指导性原则和报告要素进行了一定的阐述。2012年6月,IIRC了2011年意见讨论稿的回复摘要,并决定于2013年年底世界上第一个综合报告框架。
在上述机构和其他一些国际性机构的推动下,综合报告(IntegratedReport)的概念应运而生,但是对“综合报告”一词仍无法给出统一的解释和定义,IRCSA和IIRC分别给出了代表性的解释。
IRCSA认为,“综合报告是对组织全面的阐述,是向股东提供关于组织战略、业绩和活动信息的报告,股东基于这份报告能够评估组织创造,以及在短中长期内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一份有效的综合报告反映了组织基于财务、社会、经济和环境、与股东关系质量等因素,创造和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综合报告应该用清楚的、可理解的语言进行描述,以成为对股东有用的资源。”
IIRC认为“综合报告将组织战略、治理、业绩和前景等重要信息整合在一起,以反映组织运行的商业、社会和环境。它清楚而准确地描述了组织目前及未来如何管理,如何创造价值。综合报告将目前分散在不同报告形式(财务、管理评论、管理和酬劳、持续性)中的大多数重要信息融合为一个整体。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显示这些信息之间的连通性,一是解释它们如何影响组织在短中长期内创造及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
通过以上两个机构给出的定义看出,综合报告是指将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及重要叙述性信息与该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非财务及重要叙述性信息(战略、治理、财务、社会、环境等)整合起来的一份统一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统一报告并非意味着只有一份报告,而是指“以一种可显示信息内在关系的方式来报告财务及非财务信息”。
二、综合报告的编制
综合报告的研究刚刚起步,目前尚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结构,为了帮助引发对如何指导国际综合报告框架发展的讨论,为综合报告的编制做好准备,IIRC在其讨论稿中了一系列准则和要素。
表1综合报告要素
注:资料来源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2011讨论稿《迈向综合报告——在21世纪传播价值》
在判断六大要素时可能会使用六种资源,分别为财务、制造、人力、智力、自然和社会。除了六大要素,IIRC还提出了五项指导原则。
1.战略关注。使我们更能洞察组织的战略目标、这些目标与组织随着时间创造和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以及组织依赖的资源和关系。
2.信息关联度。显示组织商业模型的不同组成部分、影响组织的外部因素、组织及其业绩依赖的不同资源与方法等信息之间的联系。
3.未来方向。包括管理层对未来的期望,以及其他能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明白及评价组织愿景和面临的不确定性的信息。
4.反应能力和利益相关者态度。提供一些观察组织与关键股东的关系、企业如何并在多大程度上明白考虑和回应关键股东需求的角度。
5.简洁性、可能性和重要性。提供简洁、可靠的信息,这些信息对评估组织在短中长期内创造和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
不得不承认,简洁性可能是综合报告编制中最大的挑战之一。
除此以外,由GRI制定的G3是目前全球广泛被采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但完全是自愿性的,缺乏任何强制性的指令,2010年在GRI的网页上有约2000份报告明确声明采用了2010年出台的G3。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框架、准则、法典和管理体系已经激增,包括适用于管理和报告可持续发展业绩的AA1000准则、ConnectedReportingFramework;适用于管理劳动力的SAI的SA8000;关于可持续发展管理的ISO26000;theGreenhouseGasProtocol等等。在管理领域里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MD&A披露条例;英国的EnhancedBusinessReview规定;关于在年报中纳入非财务关键业绩指标的欧盟ModernizationDirective2003(现在被所有成员国采用);澳大利亚的NationalGreenhouseandEnergyReporting条例。
南非于2010年成为第一个正式综合报告制度的国家,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除经审计的财务和可持续性报告外,需要按照KingIII编制综合报告(如果没有提供,要解释原因)。德勤南非在对上市公司报告情况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在编制综合报告的道路上,一般公司才走了一半不到的路程。但是,这些已经接受综合报告概念的公司正在稳步前进,并且符合德勤南非标准的60%到75%。
而统一报告的先行者毫无疑问是丹麦,它要求大型公司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整合到一起。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前文提及过的诺和诺德公司(NovoNordisk),该公司从1995年开始尝试披露非财务信息,命名为“环境报告”,此后十多年经历过“环境与生物伦理学报告”、“环境与社会报告”、“三重底线报告”、“可持续报告”等名称和内容的变更,2004年改名为“年度报告”,该报告即融合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综合报告。
这些走在前列的企业开始关注综合报告的某些内容,都属于自愿行为,因此在格式和范围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从而限制了可比性和有用性。
三、综合报告面临的挑战
综合报告的研究和应用刚拉开序幕,诸多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较好的解决方案。主要挑战有:
1.非财务信息的筛选和计量
综合报告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整合报告,前者是传统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发展至今有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对其进行规范。后者包括公司管理层评述、公司治理和薪酬报告、可持续发展信息等大量信息,涉及面广,不仅重要性概念尚未明确,而且不同相关利益者群体的需求各异,具体范畴的确定实属不易。此外,由于非财务信息形式的多样化,如何将“无形”变“有形”,成为令人望而生畏的主要因素。
2.编制成本高
不同于传统财务报告主要由财务人员一手包办,编制综合报告还需要管理层、市场、人力、公关等各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对这些部门而言,搜集相关信息不仅是陌生的任务,由于筛选和计量难题的存在,更是困难的任务,这无疑会导致报告编制成本大幅增加。
3.信息披露监管难度大
综合报告中非财务信息主观性大,其真实性的评判难度很大,在综合报告发展的同时也需要逐步形成有效的监管和评价机制,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同时,信息多样性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底是由多个部门分别对报告的不同内容进行监管还是统一交由某综合性监管机构,也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4.与现有准则框架的适应困难
综合报告一旦普遍推出,必然对目前较完善的国际准则冲击较大,这就需要IIRC与其他机构(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证监会,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进行有力的沟通和磋商。
总体而言,综合报告的推行遇到最大的困难是技术,即如何将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报告理念转化成具体的、易实施的具体编制原则,并对内容、关键指标、监管和外部审计等给出明确的指引。
四、综合报告的前景
2011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现状及最新趋势进行了全球性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全球250强(下简称G250)和不同地区34个国家的100强(下简称N100)企业,结果表明:在数量上,G250中报告的比例高达95%,N100中的比例也达到了66%,其中英国、日本、南非等国家的N100接近或已达到百分之百;在驱动力上,67%的企业驱动力来自声誉,44%提到创新,47%表示可以从可持续发展活动中获得经济上的回报;在标准和内容上,66%的企业均采用了GRI报告编制标准,其中G250企业中已经有25%在年报中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但是融合度不高。2012年,另一家名为CorporateRegister的国际机构调查后发现,2011年度综合报告的数量已占CSR报告的6%,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通过两家机构的调查结果可见,大多数有影响力的企业都已经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综合报告数量也在增加。IIRC委员会讨论稿后,截止2012年10月,共有200多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组织机构提交了反馈意见,大部分机构都对综合报告的制定以及报告框架的创建持支持态度。
将传统报告转化成综合报告不可避免地会增加企业短期成本压力,并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如此,公司透明度的增加可能会伴随披露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短期业绩。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有形资产甚至传统财务报告中的要素占市场价值的比例越来越小,企业商业模型的改变没有完全反映到传统财务报告中去。
此时综合报告出现,精髓在于描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联关系,梳理清楚这种关联关系,有利于管理层评估风险和机遇,从而做出更好的决策,也促使各职能部门之间更好地合作。在更高水平的内部协调中获利后,综合报告同样通过披露更多信息,向利益相关者充分展现进步、创新以及运用所有资源持续创造价值的潜力,良好的预期会对企业长期价值产生正面积极地影响,并提升企业形象,企业对全体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也更加了解,从而从外部协调中收益。
正如全球稳步采用财务报告准则一样,向单一、全球、共同的综合报告框架发展似乎是唯一的可能性并且不可避免,不确定的只是采用的时间,但综合报告必将逐渐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
参考文献:
[1]RobertG.Eccles,MichaelP.Krzus.2010.OneReport:IntegratedReportingforaSustainableStrategy,P.8
[2]InstituteofDirectorsinSouthernAfrica.KingReportonGovernanceforSouthAfrica2009.September2009,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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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US_deloittereview_Integrated_Reporting_The_New_Big_Picture_Jan12,P.128.
[5]RobertG.Eccles,MichaelP.Krzus.2010.OneReport:IntegratedReportingforaSustainableStrategy,P.10.
[6]钟德明.毕马威全球调查显示:CSR报告呈现新趋势[J].WTO经济导刊,2012(1):82.
一、切实加强监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
1、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培训。一要制订可行的计划,注重学习与培训,逐章逐条学好监督法,深入讨论,吃透精神,熟悉内容。二要加强宣传,以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提高对监督法颁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三要联系实际抓好落实,把握监督法的要领,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监督法的精神上来,把工作部署规范到监督法的规定上来。
2、强化认识,正确把握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一府两院”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目的就是要有效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人民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要结合监督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这个特点,定位不错位,在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严格按照监督法办事,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监督职权。
3、主动作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各级人大组织要以监督法为依据,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积极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组织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利用平台优势,架起“一府两院”与代表之间的桥梁,收集反映民声、呼吁社情民意,当好喉舌,守好阵地,确保党委、人大的决议、决定得以落实,彰显人大的地位,突出人大的作为,树立人大的形象。
二、重点明确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根据监督法第二章至第八章规定(共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3、组织执法检查;
4、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前三项为工作监督,后一项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就是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就是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权力、有责任予以撤销同级政府制定的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法规、规章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者的决定、命令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三、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1、加强三个建设。
监督法的规定是抽象的,具体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落到工作上,见行动,重实效。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工作规范化上下功夫。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大自身的职能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工作。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发展、为人民、为代表做好服务,为群众代言,替群众说话,关心群众的疾苦;要深入实际,开展活动,特别要围绕一些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问题,一些事关科学发展的问题,积极跟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力求每年能促成解决一两个事关全区发展的深层次的问题;要敢于、善于监督,把监督与帮助、支持结合起来,把握好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清政廉洁,勤俭办事。
三要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第一是培训好代表。切实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代表工作等知识,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第二是服务好代表。建立联系制度,细化服务措施。加强与驻地单位、与代表的联系,从组织上、政治上、时间上、物质上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政策,为代表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第三是开展好活动。组织活动时,注意科学性、创新性、针对性、时效性、可行性、规范性,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参与率、有效率、吸引力。第四是发挥好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各个阶层、各种知识层面,人才资源非常丰厚,我们要善于发现、挖掘、整合、利用上述资源,切实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在活动中的参与作用、在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在群众中的联系作用等,为三个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2、精心选好议题。
首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重点从六个途径来拓展选择议题的视野:一要善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二要善于在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中综合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整理),三要善于关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四要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突出问题(由组织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汇总),五要善于从人民来信中发现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六要善于捕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
其次要认真梳理,综合平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各个途径的反映,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议题建议,确保议题建议有内容、有分析、有理由,达到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11月上旬提交研究,以确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议题的建议。
3、讲究监督方式。
依据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来进行。
一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又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还要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使之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在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同时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三是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必要时应当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和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相结合。在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4、提高审议质量。
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关键是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而要做到这一点,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注重调查,掌握情况;会中要认真审议,积极发言;会后要跟踪反馈,抓好落实。并及时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各项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加以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负责对各项报告分别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
《审议意见》初稿应送各相关分管副主任核阅,由办公室呈请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同意,提请主任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负责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区委。“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要在规定的时限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必要时,根据常委会的委托,有关工作机构可以跟踪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5、注重沟通协调。
监督工作能否做到位、起作用,与各方面的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密切相关。人大的监督必须克服监督与被监督两张皮的情况,在监督的前、中、后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
一是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办公室要与一府两院进行沟通,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并听取“一府两院”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给予充分考虑,尽量予以安排,力求与有关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情况。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前,区人大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执法检查要请各方面参与、配合。
三是跟踪督促了解结果。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办公室及有关工作机构要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四、自觉公开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并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应当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1、根据监督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经常委会批准后执行,并负责协调将计划交《今日蜀山》等媒体公布。
2、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区人大代表通报。通报一般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内容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征得有关工作机构同意后,经常委会批准后发送。
3、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和形式由办公室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向社会公布,可以采取刊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在区人大常委会网页、区政府网站和《今日蜀山》上公开报道等多种形式,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一、精心规划商务战略。
迅速着手明年和未来几年商务工作的全面规划,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确立了商务局代表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和应该完成的任务,同时也给新成立的商务局应该扮演的政府角色进行了定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分别制定了市“十二五”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三大中长期战略规划,详细论证和规划了商务各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具体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制定了冷链物流、长江经济带对接等单方面内容的规划。
二、调查研究。
还开展了专题调查,为配合专项规划。主要是对全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客观科学分析,找出目前制约我市商贸流通大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建议政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一切措施,加快大商务发展步伐,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并参与了全市物流业发展调查,以及开展了社会治安、滨江宜居城市、休闲旅游与农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市委政府布置的调研课题,配合省、宜昌市开展了几次专题调查。
三、上传下达。外树形象
以及商务网站、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各类专项材料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办的商务工作信息》情况综合》商务简报》等内部刊物。介绍新成立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政务动态、主要成绩、经济运行分析、政策解读、商务执法、项目建设、农村市场、对外开放等情况,起到内督工作、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其中,5月份运作以来共发信息18期,简报8期,情况综合6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传各类信息206条,居全市第七位,本局网站也上传了不少信息。所编简报所含信息量大,覆盖范围广,共有不同信息100多条,对上发送单位30多个,既及时上报了情况,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汇报找规律。
查找问题,通过各类汇报、总结报告和典型经验介绍我局工作情况和突出成绩。研究对策。先后撰写了百日攻坚汇报、落实市委、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汇报、对商务厅的情况汇报,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小进限”工程情况汇报、半年总结和半年安排,全年总结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处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等,以及优化环境、行评方面的综合性总结报告,均从不同角度和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反映突出问题、像政府拟定意见和建议,找出商务工作的规律和应对措施。
五、法律法规宣传。
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宣传、局内宣传专栏、调查报告等形式。通过制定12.4宣传日活动方案和“五五”普法工作计划,部署本系统法制教育,通过制定《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自由裁量说明制》等10几项依法行政制度,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此外,还向上提供了局今年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等全局性全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以引起上级的关注。
六、认真开展全市阶段重点基础工作。
具体负责了全市两大阶段性重点活动的日常工作,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是优化环境奖的测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制度的建立,与上级部门的反馈以及自查报告等,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每月要书面上报一次当月工作纪实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还要上报自评分数表格;每季度要报书面总结,整个活动资料的整理,共形成了100多件本次活动的材料,并装订成册。全局优化环境工作也得到上级肯定,每月综合测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奖金已经全额发放到局。二是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了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安排日程、参加会议、上报信息、阶段总结、自查报告、征求意见、整理记录、撰写材料等,整个活动过程里共写了100多份材料,并精装成册。行风热线答复三起咨询与投诉,上报信息被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采用5期,行风热线采用1期;测评中,基础工作获满分,综合测评排名前12强。此外,还积极参与和配合了机关制度的制定、联系手册的编辑,党务纪检等方面阶段性工作的材料撰写等工作,以及业务科室专项工作汇报等的撰写工作。
七、存在问题
有些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二是积极性还不高,一是主动性还不够强。有时存在患得患失的不平衡心理;三是学习还不够,对新事物和知识钻研不及时,倚老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