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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培训总结(6篇)

时间: 2024-01-15 栏目:公文范文

母婴培训总结篇1

天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天津市人口计生培训中心《家庭&育儿》杂志

活动支持: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媒体支持:《今晚报》《渤海早报》今晚网渤海网

活动承办:贝因美集团天津市瑞德国际早教中心

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现场测评

调查问卷由业内专家和专业机构共同设计完成

现场测评将重点着眼于婴幼儿运动能力的多个维度。

专家团队:

此次抽样调查测评活动专家团队实力强大,是

确保最终结果科学、权威、实用、有效的有力支持。

为更好地了解天津市0~3岁婴幼儿心、智、体、能等各个方面的成长状况及早期教育现状,由天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天津市人口计生培训中心和今晚传媒集团《家庭&育儿》杂志共同发起。在全天津市范围内开展O-3岁婴幼儿成长状况抽样调查测评活动。10月20日,该活动全面启动。

此次抽样调查测评活动,将获取可供研究的有关0~3岁婴幼儿成长状况及早期教育现状的大量数据,为进一步科学分析并制定婴幼儿成长指导方案提供可靠依据,并将惠及广大年轻父母,解决父母们的育儿困惑,给出科学、专业、实用、有效的育儿建议。同时逐步培养年轻父母们现代、自然、乖乖学、理性的育儿理念。

韩映虹

天津市政府督学

天津市学前儿童健康教育专业委员套顾问

天津市学前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郭亦勤

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天津市学前教育学会副理事长

天津市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

区慕洁

中国著名早教专家

“万婴跟踪”节目首席专家

撰写《中国儿童智力方程》等多部著作

瑞德(中国)集团特聘专家

张巨河

资深教育顾问

多元智能专家

香港蒙特梭利教育协会顾问

ElaineYang

儿童心理教育专家

儿童音乐教育专家

KindyROO(瑞德)大中华高级培训师

郭建国

中国儿童基金会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

劳动部“育婴师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

育婴师职业培训首席教授

全国妇联心系新生命“种子I程”专家委员会专家

中国管理科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FranceGlascoe

儿童发展评估专家

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儿科部教授

国际儿童发展评估专家

世界多种筛选测试的创始人

SallyGoddard博士

脑神经发育与学习教育专家

英国IMPP总监

将脑神经教育与学习能力相联系的创始人

JaneWilliams

母婴培训总结篇2

一)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精神,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产科质量

提高产科工作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途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加强产科各类手术操作规程,每周组织业务学习两次,每月医护人员写业务学习文摘卡不少于4篇交院质控办考评。

三)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学习《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100%。并在产科门诊和爱婴区设置母婴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专栏。

四)积极开展妇幼两个系统管理

1)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今年前来我院分娩的产妇共460人、系统管理460人、系统管理率100%、产后访视460人、访视率100%。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今年共有高危孕产妇62人,全部进行了管理,监测和追踪,并实行产前产后一次性收费制度。为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的合格率,把保健手册的填写纳入质量检查,严格控制错漏和不规范现象。

2)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患者的理解和支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并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一年来在我院分娩的活婴有463人,访视463人,访视率100%。

3)积极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孕产妇进行耐心宣教,讲授孕期,产褥期保健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并对孕产妇进行测试。共宣教460人,宣教率100%、测试合格率100%。

4)对来我院产检的孕产妇发放孕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手册,在门诊候诊区和病房设有健康宣传专栏,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每季度换一次,今年共开办四期。在院内设有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在门诊设有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正确解答母乳喂养知识的咨询。

5)建立健全的妇幼各项原始登记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国家,省级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6)不断完善爱婴医院工作。全院医务人员经常为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和指导,成功实施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十点措施。具体做法如下:对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每年3小时复训,重点科室人员每年实行两次3小时强化复训,新上岗人员实行岗前培训18小时,并定期组织考核,使爱婴医院成果不断完善和巩固。

母婴培训总结篇3

doi:10.14033/j.cnki.cfmr.2017.15.04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6805(2017)15-0083-03

根据WHO的试验研究结果可知,世界范围内产后6个月的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仅为37%,且近年来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国外有学者经研究显示,当产妇面对较高压力和应激反应时,催乳素水平有明显下降,影响到产妇的母乳喂养自信心[1],进而对产妇的泌乳量和哺乳情况产生影响。本研究通过随机对比试验,分析系统化护理对于产妇和婴儿喂养方式的影响,以便为产科临床护理工作提供更可靠参考,具体内容整理后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7月-2015年9月于笔者所在医院产科的产妇150例予以随机分组,分别予以常规护理(对照组)和系统化护理(研究组),每组75例。所有入选者均为单胎妊娠,排除合并有肺结核、乙肝等明显哺乳禁忌证患者[2]。对照组产妇年龄21~37岁,平均(28.57±3.19)岁;孕周37~40周,平(38.34±1.32)周,剖宫产23例,顺产52例,新生儿平均体重(2678.85±120.57)g,阿氏评分10分。研究组产妇年龄23~38岁,平均(29.16±2.78)岁;孕周38~41周,平均(39.67±1.04)周,剖宫产24例,顺产51例,新生儿平均体重(2732.85±117.53)g,阿氏评分10分。两组的年龄、产程及分娩方式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内容均被所有入选人员知晓,且入选者自愿参与,符合相关伦理学要求。

1.2方法

对照组产妇予以常规护理,即当班护士在产妇住院期间采用口头的教育方式对产妇哺乳予以指导,指导内容包括母乳喂养所带来的益处、母乳喂养时的正确姿势等;并在产后6周、产后3个月返院予以复诊,包括子宫恢复情况和婴儿喂养情况等。

研究组则予以系统化护理,开展系统化护理前需要护理人员首先根据临床经验编撰母乳喂养手册,包括母乳喂养的概念、哺乳技巧、母乳喂养的益处、母乳喂养常见问题等内容,并以这一手册作为规范化指引对护理人员予以培训。系统化护理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第一,产妇入院时免费发放母乳喂养手册,并在产后立即开始健康教育,做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由接受培训的当班护士对产妇予以床旁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母乳喂养的益处、母乳喂养的有效促进措施,哺乳后乳房排空的方法等。第二,在对产妇予以半小时指导、确保产妇基本掌握哺乳技巧后,也应注意传授婴儿的哺乳体位、哺乳后婴儿排气技巧以及对婴儿粪便予以评估的方法。第三,出院后做好随访工作,通过电话方式予以随访,随访内容包括最近1周的喂养方式、哺乳方面遇到的困难、更改喂养方式的原因等。第四,产后5周时的指导重点为哺乳体位、哺乳技巧、母乳喂养促进措施等;并注意嘱咐母乳喂养时的常见对策,包括乳头凹陷、乳房胀痛等;产后11周则以母乳喂养常见问题和对策、坚持母乳喂养的措施、母乳喂养时间等内容为主,同时向产妇说明母婴分离,母亲上班后如何保持泌乳,如何储奶喂养等。第五,向产妇说明母乳喂养的必要性,并在产前加强交流,了解其认知误区并及时作出纠正,使产妇意识到母乳喂养的必要性,消除恐惧心理。第六,与产妇配偶加强交流,督促其多增加与产妇的陪同时间,并加强与产妇的沟通和抚慰,避免其由于担心母乳喂养后的乳房美观度而产生心理压力。

1.3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统计两组产妇的母乳喂养成功率,6个月内单纯母乳喂养视为母乳喂养成功。对两组产妇予以知觉压力量表(CPSS,分数范围14~70分)和产妇母乳喂养自信心量表(BELE,满分160分)评估,分数越高表示产妇的母乳喂养信心较高,产妇感受到的压力较高。同时对两组产妇的泌乳通畅率和乳房胀痛情况进行统计和对比[3-4]。

1.4统计学处理

将SPSS17.0作为本次研究中的数据统计学分析软件,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用字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产妇泌乳情况和母乳喂养成功率对比

两组产妇在接受对应的护理干预后,研究组的泌乳通畅率及母乳喂养成功率相对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CPSS和BELE评分对比

经护理干预后,研究组的CPSS和BELE评分依次为(35.49±6.10)、(137.59±9.03)分,对照组产妇的CPSS和BELE评分依次为(46.58±7.46)、(113.57±10.57)分。研究组的CPSS更低,且研究组的BELE评分较对照组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57、14.69,P

3讨论

母婴培训总结篇4

2019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实施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契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保障有力

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区政府相关各部门根据协调工作机制,履行各自部门工作职责。全区继续实施《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项目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区卫计委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设立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构设置及医疗保健设备配备情况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够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完善健全围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相关科室,配备专业医务人员、规范各项服务操作流程,按照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专人专职,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明确。

2.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产科建设

市第二人民医院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医护人员操作技术熟练。

(三)妇幼保健管理情况

1.助产服务机构及人员准入制

各医疗保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所有助产人员均要求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我区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白碱滩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白碱滩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全年共计区疾控中心进行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2张,医疗机构内补发12张。

3.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情况

区卫计委制定了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对辖区内2019年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进行了2次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

4.建立基层健全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及业务指导机制

我区建立了由卫计委牵头,市疾控中心及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组成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专家组,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孕产妇死亡评审、产前筛查、妇女病普查普治、新生儿死亡评审、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产前诊断等业务指导职责。制定并白碱滩区疾控中心对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度,2019年区疾控中心结合各类考核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共2次,举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暨妇幼保健技术管理培训班2期。

区疾控中心对全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规范,完成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知识培训1期。

5.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快

建立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机制,区疾控中心对收集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数据逻辑错误,保障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原始登记、漏报调查。区疾控中心全年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各类报表约20种90余次。

7.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健全

组织辖区各医疗机构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举办“母乳喂养”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利用围产保健、儿童保健、产后访视等方式向孕期、哺乳期的妈妈们开展了集体宣传和一对一的宣传,共举办专题知识讲座3场,54名孕妇参加,一对一宣传100余人,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情况

2019年度白碱滩区疆内户籍活产数310人(其中男143人,女167人),产妇数308人,产妇早检率90%,产检率99.0%,产后访视率99%,系统管理率89%,高危孕产妇占46.8%,无孕产妇死亡。

全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47.5%,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1.3%,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0‰。

(五)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版)》规定,独立完成向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检测后咨询、转介干预、随访管理服务等预防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全年新增梅毒感染孕妇2人(活产1人),HIV感染孕妇2人(终止妊娠2人),开展检测后咨询4人,转介干预治疗4人,随访管理服务70余人次。

二、2019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要切实提高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将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区政府考核指标。

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以实施国务院《2011-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及自治区《“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契机,要将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重心,加强区级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基本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质量。规范产科建设,积极开展产科质量评估和产前筛查工作,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干预。

三是要切实加强各类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受益。组织实施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技能,做好筛查阳性孕产妇和婴儿的追踪随访管理。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抓好托幼机构管理、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知识水平。

五是组织医疗机构在“母乳喂养周”“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日,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母婴培训总结篇5

根据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围绕以母乳喂养、致胜一球、受益一生”的主题,8月1日-7日我们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支持母乳喂养,促进儿童健康的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2014年7月30日下午,医院组织召开了爱婴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本次宣传、培训、审稿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主管院长费晋秀强调了宣传活动时间及范围、要求妇产科、儿科对母乳喂养相关知识组织培训,并在门诊开展孕产妇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大讲堂,同时在院周会上传达了母乳喂养宣传周的活动安排。会后各组紧锣密鼓的开始工作,除对全员下发母乳喂养的优点,重要性,早吸吮的好处等相关知识外,重点对参加宣传活动的人员进行的强化培训,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2014年8月1日,在医院医务部和品牌运营中心组织和筹划下,制作宣传大板面3个,内容包括:《国际母乳代乳品销售规则》、《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医院母乳喂养十条规定》等。分别挂在医院大厅、妇产科门诊和产科大厅。在急诊、儿科对门诊悬挂支持母乳喂养、促进儿童健康”的横幅,在产科病房、诊门张贴了宣传板面和宣传画,次此活动在院内营造了浓厚气氛,也留下我们照片。

8月1日至7日儿科、妇产科组织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培训4次,内容:母乳喂养的好处、宝宝第一口奶的重要性、正确的喂奶方法等,并给门诊患者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在门诊举办孕产妇母乳喂养大讲堂活动2次,并指导她们在产前做好母乳喂养的充分准备;对处在哺乳期的妇女鼓励她们继续母乳喂养,教会怎样适时的给不同时期的小儿添加适宜的辅食,教会她们怎样喂养患病儿童等相关知识。同时,我们对导诊台人员组织培训,让她们耐心细致的解答每个咨询者的相关问题。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了母乳喂养核心知识,使大家了解母乳喂养的优点,深刻认识母乳喂养的重要性,给母乳喂养的母亲好的建议和意见,帮助母亲成功进行母乳喂养,呼吁全社会重视母乳喂养,重视母乳喂养行为对婴幼儿营养状况,生长发育、健康及生存的影响。同时,利用这个活动积极推进以产妇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高产科质量,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保证母婴安全,为创建爱婴医院奠定了基础。

母婴培训总结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全面推进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二、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最大程度地减少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适合全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

2.规范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到85%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

4.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8%以上。

5.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婚前保健人群免费咨询检测率2009年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孕产妇孕24周前免费咨询检测率2009年达到85%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阳性告知率达98%以上。

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2009年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条件认证率达100%,乡(镇)卫生院达80%,2010年乡(镇)卫生院达90%以上。

7.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2009年达97%以上,2010年达到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妊娠28周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三联用药方案使用达90%以上。

8.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95%以上。

9.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保健管理率2010年达95%以上。

10.对随访管理的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率达到95%以上。

11.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50%。

12.为阳性孕产妇及满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转介率达98%以上

三、策略与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1.提高认识,强化政府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艾滋病综合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规划及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分工与职责,严格考核,协调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共同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1)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①领导小组

*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经费分配与监督使用;协调医疗保健机构解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级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负责审核、上报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

③专家技术指导组

*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为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培训与监督指导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

(2)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①县卫生局相关科(股)室职责

——疾基妇股负责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组织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指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机构为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服务机构的人员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合格证”。

——防艾办负责艾滋病综合防治管理和协调,分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任务,安排工作经费。

——医政股及卫生监督所负责协调或监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工作的开展。

——规划财务股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监督管理经费的使用。

②县妇幼保健院职责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常规妇幼保健工作,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负责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督指导与评估。

——负责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或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

——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随访管理工作(附件4);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随访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716号)要求,督促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cd4+检测;为阳性孕产妇及满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

——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信息资料,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负责制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检测试剂、药品及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的计划并进行管理,协助卫生局进行全县物资的调配及合理使用。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

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指导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检测,承担确证检测工作。

——负责为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免费cd4+检测。

——在卫生局的组织下,完成医疗保健机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的条件认证。

——协助做好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告知及随访工作。

——及时评估和处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④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助产机构(医疗及保健机构)职责

——在生殖保健服务中开展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为孕产妇提供一次(必要时两次)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并将检测日期标注于《孕产期保健手册》上。

——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和婚前保健人群血清标本及时送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不得交由孕产妇或家人送检。

——负责发现的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告知和转介。

——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药品及相关物资使用登记,密切注意其有效期,调剂使用,避免出现浪费。

——按要求向县妇幼保健院报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数据信息。

3.广泛社会动员,营造良好环境

(1)积极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家庭提供关爱和支持。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根据城乡群众文化程度,选用不同的健康教育方法,结合孕产期保健、婚前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妇产科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婚前保健门诊摆放健康教育材料,供群众阅读;也可利用各种传媒、学校课程、讲座及咨询热线等形式,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儿童家长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

(3)在妇女中普及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使广大育龄妇女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不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如何选择正确的避孕措施,防止非意愿妊娠。

(二)在生殖保健服务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在生殖健康医疗保健服务中,要关注妇女艾滋病感染的可能途径和感染状况,将预防育龄妇女艾滋病感染以及减少艾滋病感染妇女非意愿妊娠与生殖健康服务密切结合。

1.提供艾滋病预防信息及服务,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在生殖保健服务的过程中,结合婚前保健、妇女病查治、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防治、计划生育等医疗服务,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妇女艾滋病预防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避免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增强防护意识;对有高危行为者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动员其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和进一步的咨询,预防配偶/感染,最大程度地减少育龄妇女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机会。

2.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和预防的信息、相应的避孕咨询及服务、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选择安全的方式,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为意外妊娠的妇女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的非意愿妊娠。

(三)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提供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妇幼保健网络为平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与常规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关爱和支持体系,为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提供高质量保健服务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咨询与检测服务

(1)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可行的咨询检测流程。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意义和预防措施等。在充分咨询、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下,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不再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咨询检测知情同意检测书”;经过反复咨询后仍拒绝检测者,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拒绝检测书”(附件3),如本人拒绝签署,须由咨询者在“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拒绝书”上进行书面说明,并由包括咨询者在内的两名医务人员签名

(2)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年版)要求,为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检测流程见附件1,强调孕期尽早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

(3)重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的检测后咨询,强调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使这部分人群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感染艾滋病病毒;对本人及(或)配偶(性伴)有高危行为者,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支持鼓励配偶(性伴)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本人三个月后复检。

(4)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在充分咨询的前提下,自愿选择妊娠结局,签署《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附件3),为其提供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2.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综合服务

(1)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随访管理服务流程。

(2)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提供终止妊娠服务,进行预防性病、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行避孕指导,预防非意愿性妊娠,鼓励配偶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提供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

(3)为自愿选择继续妊娠的孕产妇提供高质量的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和艾滋病母婴阻断服务。包括:

①孕产期保健,营养支持,铁和叶酸的补充,分娩计划,出生准备,安全的指导,提倡使用并提供安全套,梅毒筛查和性传播疾病的管理。

②艾滋病临床评估。包括临床分期,免疫状态评估(cd4+检测),为有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及时提供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无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在产前、产时和产后各期提供抗逆转录病毒预防用药。

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保健随访管理、喂养方式咨询,提倡和支持人工喂养。

(4)应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密切监测艾滋病相关症状和体征,进行cd4+检测。根据孕产妇的疾病发展程度、免疫状况及抗病毒治疗情况,兼顾孕产妇自身健康和预防母婴传播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抗病毒药物方案(附件2)。对有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及时转介到当地抗病毒治疗点接受治疗,对无抗病毒治疗指征的孕产妇提供预防性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用药前应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药物服用及采取相关措施知情同意书(保密)”(附件3),同意者采取后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措施。

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确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及时、全程、规范用药。在开始应用抗病毒药物之前,应充分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抗病毒药物应用的重要性及相关信息,提高用药依从性;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定期监测孕产妇血常规、肝、肾功能和免疫状况等,密切关注耐药性和药物副作用并及时处理。

(5)提供适宜的安全的助产服务

动员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儿童的感染机率。

3.婴儿喂养与儿童保健

(1)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提供出生后第一年的免费奶粉支持,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对人工喂养的可接受性、可行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并进行婴儿喂养的科学指导与随访,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过喂养导致的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婴儿早期死亡。

(2)开展高质量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

(3)按照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计划免疫要求,给予预防接种。可按正常计划免疫程序接种灭活疫苗,暂缓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在未完成疫苗接种程序时,应注意避免与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等病人接触,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儿童排除艾滋病病毒感染后,应尽快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4)按要求对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附件1)。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筛查出现假阴性结果,建议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筛查。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以便尽早提供相应服务。

4.提供关怀与支持

医疗保健机构组织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及家庭提供精神、心理、服药依从性及安全的饮用水等的综合关爱和支持,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影响,减少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四)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所有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求及服务流程提供服务。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管理、技术及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能力。

(1)人员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和复训内容,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对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技能培训和复训。对象包括卫生局分管妇幼卫生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防艾办工作人员、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规范实验室检测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年版)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598)的要求,完善检测制度,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有效可行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检测流程,尽快通过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的认证验收,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2.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遵守普遍性防护原则及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3.物品分发及管理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机构,要根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物资分发、转运及使用追踪管理要求》(附件5),对药品、试剂等物资进行管理。

四、信息管理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方案(修订)》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或登记本,按时上报信息,深入开展信息分析,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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