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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论文(6篇)

时间: 2024-01-16 栏目:公文范文

国土资源论文篇1

1.1业务数据库设计

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数据库是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的核心数据库,数据来源于土地信息采集与动态监测系统获取的下级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信息,以及从本级土地业务数据库中经过抽取、清洗、转换、加载等处理的信息,包括指标统一、统计口径一致、相互关联、可综合分析的一系列专题数据集或数据实体,数据内容包括本行政辖区每一宗批准的建设用地和土地供应,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土地违法案件和执法、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1.2数据管理功能设计

1.2.1数据检查处理工具

数据检查处理工具包括数据检查和数据处理两部分。数据检查用来检查数据源的正确性,控制入库前数据的质量。而数据处理模块则用来对检查出来的错误进行处理或者对整个要素类进行操作以使之满足入库的条件。

1.2.2数据入库子系统

根据数据提交部门提交成果转换成GeoDatabase临时图形库,并通过数据编辑处理消除错误后,系统数据入库功能模块将GeoDatabase临时图形库中的内容装载到对应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中。

1.2.3数据更新子系统

在完成数据更新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如下功能:系统配置的功能(用来管理数据更新的一些系统信息,比如数据更新的案件信息,更新对象的一些特殊要求的设置和存储)、数据的提取功能(将SDE中的数据提取到外部数据格式)、外部数据入库与检查功能(把更新测量来的数据导入SDE库中,并检查其正确性,这个过程包括数据转换、库外数据检查等辅助功能)、数据的更新的功能以及对历史数据察看等功能。

1.2.4数据提取及分发子系统

(1)数据交接模块功能包含数据转入转出,支持shp、Pdb、VCT等常用数据格式的转入转出。(2)数据提取分发模块包括:提取规则配置模块(对不同数据提取方式灵活组合形成的提取配置方案)、提取规则管理模块(提供提取规则的导入、导出、删除等功能)、数据提取模块(根据用户选择定的数据提取规则将基础空间数据库中的满足要求的数据提取到个人数据库中)和元数据提取模块(根据用户选择定的元数据数据提取规则将元数据库中满足要求的元数据提取到指定文件夹中)

1.3系统功能设计

1.3.1综合分析

对土地资源“批、供、用、补、查”等信息进行总量、结构、时序、布局的分析,对用地规模、计划指标使用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地类,行业用地变化趋势,违法用地等情况及时做出判断,为控制用地审批节奏、掌握土地使用方向、服务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我局电子政务平台已经具有部分综合分析功能如:土地登记资料分析、电子土地归户卡分析、宗地面积汇总、查封宗地分析、宗地发证情况面积分析,这些分析能满足简单的分析要求,离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要求的总量、结构、时序、布局的分析还有一定的差距,本期建设将参考、借鉴、补充和完善分析模型来满足监管平台的建设要求。

1.3.2批后跟踪

梳理并建立国土资源业务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设业务关系模型,制定数据标准和规范,通过各种统计分析模型,实现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体系,方便各级领导与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的掌握全市国土资源数据及其动态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对业务前后逻辑关系查询,根据土地“批、供、用、补、查”各业务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查询和比对分析,监控土地的批准情况、批后的供应情况、供后的利用情况、闲置情况、占补平衡等,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服务。

1.3.3比对核查

通过土地的“批、供、用、补、查”等信息以及土地利用现状、规划、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等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叠加分析,发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未批先用、超规划范围用地等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为执法监察提供线索,为规范土地利用提供服务。如通过批准建设用地与规划数据比对规划范围外批地的情况,批准建设用地与供地的信息比对核查发现未批先供、批而未供等违法情况。我局现有的电子政务平台中的业务系统已经实现了项目落地化管理,形成了预审成果图、报批成果图和供地成果图,实现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批后跟踪功能还需要补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通过建立图形之间的叠加分析方案,发现违法用地情况。有纸质档案无电子数据部分由业务所在部门收集整理资料提交承建单位进行补录。

1.3.4通用查询

为了实现查询统计的灵活性,系统提供通用查询功能,用户可以对各项目的数据项进行任意选择并设置查询条件,系统会根据用户定制的数据项输出对应的表单。用户也可以对各指标项进行任意组合,以时间和地域为条件进行综合统计,输出对应的表单。

1.3.5辅助审核

实现对土地审批业务中的上报空间范围进行落图分析,通过地块空间范围与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基本农田数据以及违法用地图斑等图层进行叠加分析,实现坐标画图、地类审核、压占分析、规划审查、比对分析等辅助审批功能。

1.3.6监测和预警

在土地综合监管信息分析系统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批后跟踪、比对核查、分析结果处置的基础上,建立土地监管预警与处置系统,通过研究制定土地监管指标体系,及时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异常状况进行预警和分类处置,为管理和决策服务。

2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与其他信息系统关系的初步探讨

未来两年内,数字东台将提上东台政府工作议程,如何将国土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和数字东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相挂接,充分发挥已有系统的效能,需要建设单位和生产单位深入探讨和研究。

2.1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在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应用服务接口,将地理信息服务、属性数据查询与浏览、统计与分析、专题图制作等功能封装,开发对数据共享服务平台调用和操作的应用接口,为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应用与服务。

2.2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与电子政务平台

在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对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调用和操作的应用接口,为以电子政务平台为基础的用地预审、建设用地等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数据支撑、应用与服务。同时电子政务平台形成的成果数据沉淀到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中。

2.3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

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各种应用服务为电子政务平台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应用与服务,同时电子政务平台形成的成果数据沉淀到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这些成果数据再通过服务加载的方式形成综合监管库。

3结束语

国土资源论文篇2

关键词:土地资源;社会经济因素;区位条件;土地资源利用

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人口密度的不断加大,土地资源的消耗随之增加。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资源的形成、演化具有十分强烈的影响。当我们评价区域土地资源或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全面考虑土地资源的自然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技术因素,把潜在的土地资源生产力合理地组合在最佳的土地利用模式中。影响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属性的十分广泛,各种因素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有必要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下面将就土地资源的区位条件这个主要特性做重点分析。

1.土地资源的区位特性

土地区位是自然要素区位、经济区位和交通区位在空间地域上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的具体表现。不仅指陆地上某一地块的空间位置,还包括多种土地自然要素与社会经济要素相互影响所形成的整体组合效应在空间位置上的客观反映。

1.1.自然区位

土地的自然区位主要是指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包括土地位置上地形、地貌等自然要素的组合特征,以及与自然环境的空间位置关系。自然区位直接影响交通区位和经济区位的形成,是土地形成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1.2.经济区位

土地的经济区位指土地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表现的人地关系和社会物化劳动投入。主要指不同区域土地在经营、社交、工作、娱乐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土地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影响因素,主要是由其自然特性及所处的经济区位决定的。

1.3.交通区位

土地的交通区位是指区域土地或某地段与交通线路及设施的相互关系。经济区位产生的影响能否转化为实质性的效益受到交通区位的制约,此外,它的优劣还影响到土地聚集效益、市场演变、结节点产生及扩大等。知识经济时代交通运输对区位选择产生重要影响,包括核心生产要素发生变化,以及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使全球范围的经济活动成为可能。

自然区位、经济区位与交通区位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地域空间,从而决定了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和空间布局。

2.区位论与土地分区利用

区位论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学说。屠能的农业区位论研究的是农业土地资源的利用、农业生产的区位选择——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及配置问题。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研究的是工业企业的选址问题,亦即一定区域土地上的工业企业布点问题。克里斯塔勒的城市区位论更是着眼于一定区域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研究一定区域下城市的分布及城市间的相互关系。寥什的市场区位论把生产区位和市场结合起来,从市场区位的概念入手,把它作为解决问题的—个起点。近年来,区位论的发展十分迅速,在解决生产布局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事实上,我们不仅要学习国外区位理论的先进经验,同时也要学习区位论的技术要求、技术程序以及整套的科学工作方法,力求减少失误,因为生产布局工作的失误,会造成巨大浪费。

土地区位利用理论是从区域整体出发,考虑区域内动态利用问题,以确定城市体系及各部门、行业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关系,是融合全部社会经济细胞的综合理论。土地所处的经济区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土地利用的空间竞争显得格外显著。土地区位利用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是土地资源区位利用不断深化的理论体现。

3.土地利用的区位过程

人们的的生产活动与土地的利用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土地利用程度也不断加深。这一变化使其在不同方向上的利用表现出不同的区位过程。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就是城市土地利用的区位分化过程。城市各业用地区位过程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商业用地的区位特点

为满足方便人们生活的要求,商业用地多聚集于市中心、繁华街道两侧、交通路口以及大型公共设施的周围。商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最初是推进城市形成的一个重要动力,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又进一步推动商业繁荣。

(2)工业用地的区位特点

工业是城市进步的直接动力。就世界范围由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的现实来看,工业发展能够推动城市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商业的繁荣,从而推进整个城市的发展。因此,工业用地具有不断向市区边缘迁移和自动集结成团倾向的区位特点。

4.土地资源的区位效益

土地区位效益的实质是位置级差地租。土地位置级差地租是指由于距离产品消费中心位置不同而产生的大小不同的土地纯收益。区位效益理论在支配着城市中各项用地的空间安排。由于集聚效益的影响,人口和工业会向大城市及其中心区集聚。但是,有目的地利用区位效益理论可以改变这种趋势。合理的级差地价政策,还可以促进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

总结

土地区位的差异与各项用地特定的区位要求是土地资源的自然空间结构和人类社会经济利用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我们知道土地面积是有限的、稀缺的,区位效益高的土地的面积就更有限,因此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是我国所有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要求我们在进行土地资源配置时,自觉利用区位理论,确定各种区位土地的最佳利用途径及方式,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提高土地利用的总体经济效益。(作者单位: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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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论文篇3

作者简介:曾伟(1978-),男,湖南湘潭人,西南财经大学博士,昆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增长经济学。

摘要:运用动态最优化方法以及联立方程系统,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探析土地资源对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影响效应。理论研究发现,在土地资源有限性约束下,技术进步与城市土地资源以及资本投入之间存在内在相互增长制约关系,并且此关系受到利率、土地-资本比、要素替代弹性等条件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使用数量的多少与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量”的大小之间存在一种正相关的决定关系;土地资源作为一种发展要素,其使用数量的多少与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质”的高低之间存在一种负相关的表现关系。

关键词:土地资源;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CES生产函数;联立方程系统

文章编号:2095-5960(2013)05-0089-09

;中图分类号:F061.3,F29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现代增长经济学中一直面临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在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下,如何实现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国外相关研究更多地是将土地资源作为固定变量,分析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决定关系(Nichols,1970;J.Wiley,1975;Romer,2001;Gillham,2002;Zhang,2004)及其在经济增长模型中的动态效率等问题(Ara,1961;Nichols,1970;MeCain,1970;Homburg&Phee1991)。国内已有研究大多基于静态模型考察土地资源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丰雷、魏丽、蒋妍2008;杨志荣、靳相木、杜雪君、黄忠华等2009;李名峰2010)。此外,很多文献关注在有限耕地资源条件下,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问题,但涉及土地资源对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影响却研究甚少。

本文首先考察土地资源对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态影响效应,重点剖析将土地资源纳入生产函数后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条件,以及在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条件下,土地与资本、技术等要素间的内在影响制约关系。其次,本文通过构建联立方程系统进一步探究土地资源对我国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影响。

二、理论模型的构建

假设土地资源是经济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并且其与资本、劳动力等要素之间存在有限的可替代性。本文以CES函数为基础考察土地资源对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态影响效应。

(一)关于生产

假设城市经济系统内包含着n个企业,并且第i个企业的生产函数为CES生产函数形式,即:

(四)理论研究模型

根据上述假设,城市经济管理者将面临下述问题,即在城市土地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下,选择社会消费C和土地使用量T,使整个城市经济系统的总的跨时效用达到最大化。具体可表述为:

(二)对技术进步的进一步讨论

(23)式表明要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技术进步增长率应大于城市经济生产活动中土地资源投入的减少率,且“大于”的程度受到城市经济中土地与资本间替代弹性、“土地-资本比”以及资本与土地在城市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程度即α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如果资本对土地的替代弹性越大,所需技术进步的增长率就越小;如果城市经济活动中资本对土地的替代性是有限的,那么保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需要以较快的技术进步为前提。这从理论上证明了为什么那些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的城市,其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中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通常要大于那些土地资源相对丰裕的城市。同时,(23)式还表明如果土地在城市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程度越高,那么保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所需要的最低技术进步水平就越高;而资本在城市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程度越高,则保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所需要的最低技术进步水平就越低。此外,单位土地的资本投入越多,那么保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所需的最低技术进步水平就越高;反之则保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所需的最低技术进步水平就低。

四、基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框架下的讨论

根据(25)~(31)式的推导不难发现:若将土地资源作为内生变量放入模型中,城市经济生产活动中的投入要素:资本、土地和技术,在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条件下存在内在的相互增长制约关系,并且这一关系受到利率、单位土地的资本投入量、资本和土地之间的替代弹性以及两种生产要素在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资本的增长率是由技术进步的增长率和土地使用的增长率所决定的。技术进步越快,资本就能获得更多节约;而土地使用的增长将引致资本投入的同比例增长。因此,在可持续经济增长条件下,技术进步不仅能够实现土地使用的集约化,同时也能实现资本使用的集约化。利率的上升、资本对土地替代弹性的增加、土地相对于资本的重要程度上升,以及单位土地资本投入量的提高都会引致所需资本投入的增长。

五、土地资源对我国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的构建

为了研究的需要,首先从现实基础、经济表现、推动力量等方面将“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细分为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经济产出增长以及产业结构等四项内容。在构建联立方程系统的基础上,通过系统估计,考察土地资源与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分析土地资源对我国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影响效应。

对于城市土地资源使用方程:所有解释变量均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表明方程中各解释变量对城市土地资源使用均存在着显著的影响。城市化率、工业化率以及城市人口规模对于土地资源使用的弹性系数均为大于1的正值,说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导致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产业结构调整、城市交通条件的改善则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进而减缓城市建设土地面积的增长。

对于经济产出增长方程:解释变量“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第二、三产业劳动力”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并且它们的弹性系数均为正值,说明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要素对我国经济产出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意义。劳动力的产出弹性系数大于1,表明劳动力投入增加将带来经济产出的显著增长,这与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的经济生产结构相符。同时,土地资源对于经济产出的弹性系数在0和1之间,这一方面表明经济产出增长速度的大小并不依赖于土地资源供给的多少,过多地依赖于土地要素投入的“粗放式”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模式,并不能保证长期的城市经济产出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弹性系数显著不为零,表明土地供给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对城市经济产出增长仍是不可或缺的。此外二、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产出弹性出现负值,这与一般经济理论不符。这其中是否隐含了我国城市存在着严重的“投资过度”问题?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投资饥渴”是否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一个制约性因素,这值得我们深思。

对于城市化水平方程:“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弹性系数大于1,说明城市用地面积增加是决定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重要因素。然而,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对城市化率的弹性系数为负,这与我们的一般认知不符。本文认为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的提高对于“城市人口”同时存在两个方面的效应。“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市,这对于“城市人口”是一种正效应。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的“城市倾向化”政策,使我国“城市居民”相对于“农村居民”①①根据王永钦、张晏、陈钊、陆铭撰写的《十字路口的中国——基于经济学文献的分析》一文,可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理解为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存在的两个利益集团,即“城市利益集团”和“乡村利益群体”。具有更多谈判地位和影响力,“城市居民”为保持并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通过对作为“局内人”的地方政府施加影响,形成农村居民进入城市以及转变为城市居民的经济和制度障碍,限制了“农村居民”向城市的流动,这对“城市人口”是一种负效应。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的提高对于“城市人口”的负效应是大于正效应的。

此外,工业化率和产业结构对城市化水平的弹性系数均为负值,表明城市高工业化率以及第二、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不仅不能使城市化水平提高,反而会带来城市化水平的降低。我们给出的解释是:城市工业化以及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城市化发展出现城市人口的“郊区化”倾向。相对低廉的城郊土地开发与利用成本,使新兴发展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不断向城郊边缘扩展,进而延伸至乡村,这使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与城市人口规模增长间的关系变得不再密切。同时,最近几年农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以及由经济、制度障碍带来的“入城难”,进一步促使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城市化发展之间表现出一种负相关的关系。

对于工业化水平方程:估计结果中,固定资产投资对工业化水平的弹性系数为正值,这与一般经济理论相符。然而土地资源、劳动力投入以及技术进步水平对工业化水平的弹性系数则均为负值,这需要做出必要的经济解释。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的工业用地成本、劳动力成本以及工业企业技术引进与消化的支出日益上升,且上升的速度快于工业本身的价值增长幅度,因此导致了土地资源使用、劳动力投入以及技术进步水平的增长与工业化水平的增长之间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这表明,我国工业生产的价值创造能力相对于其生产成本而言是较低的,这与我国在世界经济产业链中处于“微笑曲线”低端的现实相符。

对于产业结构方程:在估计结果中,城市建设用地与劳动力投入对产业结构的弹性系数为负值。其原因可解释为:在经济生产中如果增加土地与劳动力的投入势必会对资本与技术的投入产生“挤出效应”,而产业结构调整则更多地依赖于资本和技术。因此,在土地和劳动力使用成本日益增长的条件下,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投入的增加不仅不能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积极影响,反而会对其带来抑制性作用。

六、主要研究结论

通过基于CES生产函数模型的理论研究,本文认为: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刚性约束下,没有技术进步的城市经济增长将是不可持续的;技术进步支持城市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实现条件是技术进步的增长率大于经济生产过程中土地投入的减少率;若将城市土地作为内生变量放入模型中,可看到在实现稳态的条件下,资本、土地和技术存在内在的相互增长制约关系,即资本的增长率是由技术进步的增长率和土地利用的增长率所决定的。同时,资本、土地和技术内在的相互增长制约关系受到了利率、单位土地的资本投入量、资本和土地之间的替代弹性以及两种生产要素在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性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通过基于联立方程模型的经验实证分析,本文形成的主要研究结论是:一方面,土地资源对于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所涉及的经济产出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产业结构等四个方面均存在显著的影响效应,并且土地资源的使用数量对于城市化和经济产出增长的影响为正向效应,而对于工业化和产业结构的影响为负向效应。据此本文认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其使用数量的多少与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量”的大小之间存在一种正相关的决定关系;而作为发展要素的土地,其使用数量的多少与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质”的高低之间存在着一种负相关的表现关系。

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涉及的城市化、工业化、经济产出增长以及产业结构也会对我国土地资源使用带来显著的影响,并且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将导致城市建设用地数量的迅速增长,表明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进程仍处在加速发展期,尚未形成较为稳定的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而经济产出增长和产业结构提升则对城市建设用地数量存在负的影响效应,表明长期稳定的城市经济发展将有利于城市土地资源从“粗放型的规模化利用”向“集约型的效率化利用”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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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论文篇4

关键词:垄断土地制度;土地结构;福利损失

文章编号:2095-5960(2016)06-0007-10;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简称“71号令”)要求各地必须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并在此后全面实施城市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业界称之为“831土地大限”。自此,市县政府成立垄断收储机构直接掌握城市土地,然后以“招拍挂”的方式协议出售成为最常见的供地模式,标志着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正式建立。那么垄断性土地供给制度对土地结构会产生什么影响?社会福利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目前国内学者针对垄断性土地供给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讨论上。平新乔和陈敏彦(2004)认为政府管制土地供应导致房价上涨。[1]周彬(2010)通过构造一般均衡模型发现:“土地财政”必然推动房价上涨,政府具有推高房价的内在激励。[2]任超群、张娟锋和贾生华(2011)基于35个大中城市数据的实证研究得到一个符合直觉的结论:土地供应量对住房供应量和房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限制土地供应导致住房供应量减少,房价上涨。[3]邵新建等(2012)提出,“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使得原来多头、分散供给的城市土地市场逐渐转变为地方政府控制下的垄断性土地市场,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土地供给量来最大化土地出让收益,导致土地及房产价格大幅上涨。[4]

政府土地出让行为的经济学分析是与本文相关的另一类文献。对于政府土地出让行为,现有文献主要从“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两个视角来进行分析。

“土地财政”假说主要是指政府通过高地价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周飞舟(2006)认为地方政府在住宅及商业用地市场上采取“招拍挂”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从分税制改革前的“经营企业”转变到改革后的“经营土地”。[5]陶然等(2009)认为土地出让可以给政府带来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由于制造业企业流动性比较高,所以采用成本地价留住企业以期获得后续稳定的税收收入,而服务业企业流动性低可以采用“招拍挂”形式高价出让土地。[6]李学文,卢新海(2012)分析发现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土地出让,并在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出让上采取差别化策略,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追求。[7]周飞周(2013)利用省级年度数据验证了分税制和土地财政之间的关系。[8]

“土地引资”假说认为政府不仅面临财政激励,同时也面临政治激励,“土地财政”不是理解政府出让行为的唯一视角。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与其辖区内的经济增长水平显著相关(张军,2005)[9],所以地区之间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自然转化为招商引资的竞争(周黎安,2007)[10]。张莉等(20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热衷于土地出让的主要动因是“土地引资”而非“土地财政”。[11]

这些研究基本上都忽视了中国现行的特殊土地供给结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2月22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1)上海市要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稳中有降、逐年递减的办法;(2)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有效控制新增工业用地;(3)有序推进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利用。“控增量调存量”成为今后建设用地使用的指导思想,在新增建设用地少增加或者不增加的情况下,要缓解大城市的土地供需矛盾,保障民生需求,只能从盘活现有的低效利用土地方面入手,调整土地结构是唯一的出路。

与上述两类文献不同,本文专注于研究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对我国土地结构及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有以下两点:(1)本文以土地结构为切入点,讨论了垄断性土地制度的影响,对现有土地结构的合理性做出了分析。大多数已有文献主要关注垄断性土地制度对于土地价格及房产价格的影响或强调开发商市场垄断对房价的影响;(2)本文系统地讨论了垄断的土地制度对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我们发现垄断程度越高,社会福利水平损失也越大。这一结论为我国土地市场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变化分析及国际比较

(一)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变化分析

城市建设用地类型主要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等,本文主要集中讨论居住用地与工业供地的相对结构与住宅地价,所以主要列出2002―2012①①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指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02年是土地资源由政府垄断供应的时间节点。年居住用地比例与工业用地比例的变化趋势。从图1我们可以观察到,2002―2012年居住用地比例总体保持在30%左右,其中只有两个年份低于30%,而工业用地比例总体保持在20%以上。为了能更清楚地看到我国居住用地比例与工业用地比例的相对变化,我们将居住用地比例与工业用地比例的比值作为一个指标来观察。从图2可以看到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比值在2002―2009年呈现下降趋势,说明:(1)从绝对量来说,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比值过低(参阅后文香港、东京等城市数据),居住用地仅为工业用地的14―15倍;(2)从变化趋势上来说,居住用地相对比例先降后升且仍处于较低水平。工业用地比例相对过高,会对经济产生一些负面影响:(1)在城市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必然挤占居住用地,造成住房供应紧张和房价上涨;(2)低成本的工业用地导致工业企业对土地的粗放使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3)低成本的工业用地使得一些低效率的企业得以存活,加剧一些行业的产能过剩。

(二)我国特大型城市建设用地属性国际比较

本文选取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来进行国际对比,因为这三个城市与我们所选取的对比样本性质上更为相近,具有较高的可比性。与国际大都市相比,我国城市的用地结构表现出明显的结构失衡。一方面,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国际大都市的工业用地比例一般保持在5%以下,而我国北京、上海和广州三个城市的工业用地比例均超过20%,是国际同类水平城市的4倍以上。另一方面,生活用地水平偏低。与纽约、东京等地相比,我国城市的生活用地水平仅占建设用地50%左右。城市不仅仅是进行工业生产的地方,更是人们居住生活休闲的场所,生活用地水平过低造成了城市生活质量降低,在居住、绿地、交通等生活用地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城市如何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工业用地比例要高于全国平均工业用地水平,但是这些城市同时又存在着较一般城市来说更高的住房需求,特大型城市住房市场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通过上文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的统计分析及国际比较,发现我国的土地供给结构存在一些不合理。我们提出下面的理论模型来分析这种土地供给结构内在原因。

三、理论模型

本文效用函数与生产函数的设定以Antras和Caballero(2007)[13]为基础,本文的修正包括:第一,增加了政府对两个部门采取差异化土地价格政策这一假定;第二,放松了两部门生产技术相同这一假定。

(一)没有政府参与的市场均衡

假设经济中存在两个生产部门及两种生产要素(资本K和土地L),其中两个生产部门分别是:房地产部门和工业企业部门。我们假设部门1为房地产生产部门,部门2为工业企业部门。资本K和土地L在两个部门之间都可以自由流动。

(二)政府垄断供应下的市场均衡

随着土地收储制度以及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正式确立,政府已经成为土地市场中的唯一供给者。地方政府在土地供应上不仅面临财政激励而且还面临政治激励(比如地方的GDP总量及增速都是考核官员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官员会对激励做出理性反应,在不同的土地市场上采取不同的供地策略。政府的供地动机包含两个:土地财政和土地引资,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土地供给动机为土地财政(周飞舟,2006[7],2013[8];陶然,2009;[6]吕炜,2012[14]),而在工业用地市场上的供地动机为土地引资(周黎安,2007[10];张莉,2011[11])。

假设政府的土地成本为C,主要包括征收土地费用及对土地进行的基建投资。房地产市场及工业用地市场的土地价格分别用R和δ来表示。由于政府在不同土地市场上的土地政策,均衡条件下的土地价格分别为:R=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C和δ=C(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引资竞争)。其中1ρ(0

(7)式和(8)式说明在均衡条件下,土地垄断供应造成了两个市场产品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较多土地资源分配给部门2,造成部门2(工业企业部门)的产品产量过多,价格下降,而部门1(房地产部门)产品产量不足,价格上升。

根据公式(7)可以直接得到:

命题1:垄断的土地制度建立后,土地资源的配置发生了变化:部门1(房地产部门)土地要素投入减少,部门2(工业企业部门)土地要素投入增加。

命题1解释了我国现有土地结构的成因。政府对房地产部门和工业企业部门采取差异化的价格政策以及政府在一级土地供应市场上的绝对垄断地位是我国现行土地结构的根本原因。

根据公式(8)可以直接得到:

命题2:在垄断性的土地供应制度下,城市的房价与地价将保持正相关关系,房价会出现显著提高。

命题2背后的经济学含义较为直观。土地供给制度是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与以前文献中所得出的结论一致(平新乔,2004[1];邵新建,2012[4])。以往政府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所采取的政策往往都集中在需求方面,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在进行房产调控的时候更多的关注土地供给制度呢?

(三)福利水平变化比较

本文采用消费者效用来表示社会福利水平,根据公式(3)我们可以得到没有政府参与时的社会福利水平W:

这说明,在放松两部门技术相同这一假定下,政府参与下的市场均衡的福利水平低于没有政府参与时的市场均衡。关于福利状况的分析结论与上文相同。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以土地结构为切入点,讨论了垄断性土地制度的影响,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1)垄断土地制度建立后,土地资源的配置向工业部门倾斜。(2)垄断性土地制度是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3)在垄断性的土地供应制度下,社会福利水平下降,且垄断程度越高福利损失越大。

针对以上结论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打破土地垄断格局,建立多头供应机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只有国有性质的土地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而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征用之后转化为国有性质,才能进入城镇建设用地市场。因此地方政府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唯一供给者,并拥有垄断定价权。为了打破当前的一元土地供给模式,必须引入多元土地供给主体。可以考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直接入市,农地入市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对一级市场的垄断程度,缓解当前严重的土地供需矛盾。但是政府应该强化土地产权,税收等方面的立法规范,以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有序、规范入市。

2.加快工业用地市场化进程,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与经营性用地市场相反,工业用地长期以来仍然以划拨和协议供地为主,使得工业用地一直处于低价格水平,2010年全国105个城市工业地价平均水平为629元/平方米,而同期的住宅地价与商业地价则分别为4244元/平方米和5181元/平方米①①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土资源统计年鉴》。价格是市场经济中调节资源的一种重要信号,由于工业用地定价很低,使得工业企业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土地资源粗放使用、土地单位产出过低等问题。因此,应尽快推进工业用地的市场化进程,以提高工业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淘汰一些生产效率低、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这样不仅提高了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释放出一些土地资源,对缓解当前城市土地资源供给紧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及工业产能过剩的特殊阶段,增加城市住宅供应、减少过剩产能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一增一减符合我们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年代形成重生产轻生活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使得政府在土地资源分配上向工业用地严重倾斜,造成住房建设用地以及住房供应的巨大缺口,近些年虽有所调整,但原有工业用地多、住房用地少的比例失调格局仍未根本改观。在下一步的国家经济发展中,需改变现有的土地供给制度,通过市场力量来调整工业与住房用地的比例,以平衡生产与生活消费的比例关系,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文献:

[1]平新乔,陈敏彦.融资、地价与楼盘价格趋势[J].世界经济,2004(7):3-10.

[2]周彬,杜两省.“土地财政”与房地产价格上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J].财贸经济,2010(8):109-116.

[3]任超群,张娟锋,贾生华.土地供应量对新建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基于35个大中城市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11(5):01-10.

[4]邵新建,江萍,等.中国城市房价的“坚硬泡沫”――基于垄断型土地市场的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67-81.

[5]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6(6):100-115.

[6]陶然,苏福兵,陆曦,等.经济增长能够带来晋升吗?――对晋升锦标赛理论的逻辑挑战与省级实证重估[J].管理世界,2010(12):13-26.

[7]李学文,卢新海.经济增长背景下的土地财政与土地出让行为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2(8):42-47.

[8]孙秀林,周飞舟.土地财政与分税制:一个实证解释[J].中国社会科学,2013(4):40-59.

[9]张军.中国经济发展:为增长而竞争[J].世界经济文汇,2005(4):101-105.

[10]周黎安.中国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7(7):36-50.

[11]张莉,王贤彬,徐现祥.财政激励、晋升激励与地方官员的土地出让行为[J].中国工业经济,2011(4):35-43.

[12]石忆邵,彭志宏,陈华杰,等.国际大都市建设用地变化特征、影响因素及对上海的启示[J].城市规划学刊,2008(6):32-39.

国土资源论文篇5

[关键词]本土资源法治西体中用法律过程转化一重反思

无形消耗

一本土资源的内涵和理解

在市场经济及法治思想刚刚萌芽的中国的今天,各种学术理论观点的争鸣,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在中国的希望,但就在法治思想尚还幼稚的现阶段,这种思想的冲突似乎也给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及方式等方面变的更加模糊和进退两难。特别是在涉及法治建构等根本性问题上,存在有关本土资源以及“西化”,“本土化”等理论的激烈交锋。作者力图在这些问题中有所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近年来,以苏力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本土资源论”,为我国大规模移植西方的法律、法制打了一针镇定剂。我们暂且不论“本土资源论”的正确与否,但这一理论的提出确实也使不少学者和立法者冷静下来,对中国法制建设进程及理论进行反思。

无论是主张“本土资源论”的学者,还是反“本土资源论”的学者。似乎他们都未真正,正面,有意识的阐述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似乎在概念方面,双方已达成了共识。而作者认为,明确本土资源概念的真实内涵是创立本土资源论及本土资源的利用等相关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是其理论可能存在的逻辑起点。基于以上原因,作者着重从本土资源质、量两大方面阐述本土资源的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论述相关理论。

一从质的方面分析

“资源”在《辞海》中的解释为“生产原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本土”被解释为“原来生长地”。由此,我们不难得出本土资源的字面意义应“源于原来生长地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而引申开来,便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分析:

第一“本土资源”是指所有的资源,还是仅涉及法的方面的资源,也可统称为法律文化资源。其中包括法律资源、法制资源、法治资源及法律技术资源等。苏力先生在《法治与本土资源》一书中说道“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往往容易从历史中去寻找,特别是从历史典籍规章中去寻找。这种资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可见苏力先生所指的本土资源并不限于法律文化资源,作者也赞成这种观点。

第二“本土资源”可以区分为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具有可消耗性,可再生性或不可再生性。对于物质资源来说,常常具有消耗性和不可再生性。例如,我国的经济形态已从自然经济形态逐步过渡到商品经济形态,从一家一户的家庭农业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体制。传统的经济体制及制度资源已被逐渐消耗殆尽,演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及商品经济形态资源,那么对于传统的经济体制资源来说,是否还对法治建设具有可利用性和价值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而对于法律文化资源等其他非物质资源来说,其是否还具有可消耗性呢?由于其本身的无形性,使得我们感觉到此类非物质资源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具有不可消耗性,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外来文化与本土资源的冲突中,有些本土资源被异化了,一些本土资源在冲突中可能被“创造性地转化”为一种新的资源,还有一些外来文化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及力量的薄弱而被本土化,但不管怎样,本土资源都或多或少地丧失了原有纯粹性,被外来文化侵蚀,甚至吞并。作者把其称为非物质资源的无形消耗。区分有形消耗和无形消耗的意义就在于,有利于从量的方面分析和理解本土资源的内涵。

第三“本土资源”具有专属性、本土性及纯粹性,也即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所专属的,完全产生于本国,本社会的历史及社会的资源。苏力先生的“本土资源论”主张建设法治国家应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立足本国现实情况,提出要对我国法制建设进行反思。作者对其的研究态度并无异议,它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但苏力先生研究的并不彻底,忽视了本土资源,本国传统的真正内涵,哪些是本土资源及其数量多少,缺少这些基础要件,使我们不由产生“本土资源论”带有空中楼阁之感。其实,苏力先生对我国法制进程及其理论的反思只是一重反思,仅指出了它的表象特征,而未深入其根源及本质,为此我们仍须对本土资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也即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以及“本土资源论”的理论基础或是根源何在。从苏力先生的著作中,我们并未清楚看到关于本土资源划分的标准及界限,其中,所谓的本土资源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已经被无形消耗的本土资源,从中我们可以找到西方法律理论的影子,而并非纯粹的本土资源,更何谈本土性,专属性?

二从量的方面来分析

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质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按照严整的本土资源内涵来分析和判断哪些是真正的本土资源及数量如何。从另一侧面,具体,形象地丰富本土资源的概念,以致更完整,更全面的理解,由于本土资源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作者无法一一阐述,另由于该论题的在于讨论法治建设问题,应属于法律的范畴。因此,作者以法律文化资源为对象加以具体分析。

(一)从价值层面——观念资源分析

庞德认为,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即使是最粗糙,最草率或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相互冲突和相互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①纵观我国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过程,首先从社会结构方面来看,传统的中国社会结构的一大特点是家与国同构或者说家国一体化,此种结构导致了国政的原型实际上是家务,国法是家规的放大,国家内乱或国民争讼是家内不和睦的延伸。其二,传统中国文明存在法自然传统观念,老子说:“人地法,地法人,天法道,道法自然。”②因此,人道,天道乃是一道,人地法地法天法然,归根结底是法和谐。法自然的文化不存在选择,只有效法自然,一切才能功成事满,违背自然,必然招致灾难。其三,从传统经济结构及基础来看,传统中国是一个自然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力落后,自给自足,缺乏并未养成交换及商业习惯,商品经济因素,这种经济一方面形成人对自然的依赖,妥协关系,另一方面,也塑造了中国人直观、模糊、对称、整体(和谐)、妥协的思想特征。基于上述三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推出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是追求一种和谐和无讼。因此,真正追求和谐与无讼的法律文化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二)从体制层面——体制资源分析

首先,从法律体制方面来看,以刑为主,诸法合一。其主要法律形式有诰、誓、训、谟,范、刑、律等。从具体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找到两个重要的特点即大部分是刑法规范以及拥有极权的统治者亲自或授命他人颁布的规范。因此,也暴露了其“君权至上”,“专制集权”的精神实质。

其次,从权力体制及分配结构方面来看,虽然各个历史时期的国家机关的设置体制和权力结构并不尽相同。但自秦汉以后,所有的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均臣服于皇权,皇权的至高无上是通过法律来确认和体现的。司法和行政的合一以及司法不具有独立地位更进一步说明了所有大权都被国家政权者——皇帝牢牢控制着。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体制资源体现了君权至上,集权专制的实质,其精神本质即是“人治”。因此,以“人治”为精神核心的体制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三)从经济结构,体制及运行模式层面——经济基础资源分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结构及运行模式也在一定程度决定并影响着观念,传统,价值以及意识形态等非物质资源的取向与选择。为了便于全面理解本土资源量上的内涵,作者主要分析经济基础资源的具体内涵及变化。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社会始终以私有制为基础,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尽管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交换、商业习惯等商品经济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给我国经济,法制,文化等各方面造成了巨大损失。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解决了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问题后,市场经济终于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落脚了。传统的自然经济基础资源已逐渐分化,消耗而为商品经济资源代替,不断退出本土资源的范畴。除以上论述的三种以外,本土资源还包括一些法律技术资源,法律典籍资源以及习惯法资源,这里不在一一阐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诸如经济基础等物质性资源由于客观情况的影响,逐渐消耗,而在量上不断减少。而对于观念资源、体制资源等非物质性资源却由于外来文化的侵入,即所谓“无形消耗”而丧失纯粹性,一些也在退出本地资源的范畴。因此,专属,纯粹的本土资源在西方强势资源的优劣对比中,进行着自觉或不自觉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消耗而走向衰弱。

“本土资源论”产生于法治构建以及法治现代化的领域中,因此,关于本土资源的讨论目的无非是研究分析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何在。也即本土资源的利用问题。在研究该问题之前,有必要弄清法治的内涵及内在要求。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给“法治”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即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③由此,可得出法治的两个基本特征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至上性。后来的西方法学家和一些权威的工具书在对“法治”一词的具体表达上虽然也存在着差异,但所理解的精神大意却是一致或相似的。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1)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2)法治的核心是国家不仅通过法进行统治,而且本身也为其所支配,即“以法律制约权力”。(3)法治的直接目标是取消专制与特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法治要求没有一切权力超越法律之上,即“法律至上”。(5)法治既是一种统治方式和手段,又是一种价值目标。④然而,反观我国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与法治精神实质及内在要求,存在着很的差异,甚至背道而驰。除了部分法律技术资源等一些较少或完全不反映阶级意志的本土资源尚存一定价值外,其余的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进程的可利用的数量及效果如何,显而易见。

二法治建构模式

谈到本土资源其自然会引申到法治及法治建构模式的问题上。目前,我国在法治建构理论中存在三种观点。即“中体西用”,“西体中用”,“先中体西用,在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持“中体西用”的学者主张立足本国国情,注重本国传统资源,强调国家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本国情况的特殊性,以本土资源为本体(理论框架),以吸收、借鉴、转化西方资源为辅,来建构我国的法治理论。持上述观点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他们仍停留在一重反思上,而未对问题追根求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阐明本土资源的内涵及数量。因此,在面对一些诸如“本土资源是什么,有多少,可利用性怎样,能作为“体”吗?”等问题时,常常陷入尴尬境地,由此而建的“中体西用”的理论更无法站稳脚跟。而对于持“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观点学者,则是在西方资源与本土资源的强弱对比中的妥协,体现了他们吸收、借鉴西方资源的渴望,另一方面又担心在此过程中而带来的冲击和动荡。因此,他们便运用一种看似有理的“过程论”来掩盖这种理论基础的虚空。究其原因,其一,他们并没有正确分析本土资源的真正内涵,因而无法在中西法律资源的对比中作出明确的选择。其二,该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建立在中体西用上,试想在“人治”思想框架下,去发展我们所谓的“法治”,那我们的法律规范应体现“人治”还是“法治”呢?其精神实质永远摆脱不了“人治”的束缚。因此,以此建设我国法治也只能在“人治”的陷阱中越陷越深,更何谈转化到“西体中用”以及法治的建立和现代化?然而,对于持“西体中用”者,则是在中西法律资源的比较中,充分分析本土资源与西方资源的内涵,价值取向以及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而提出的反映在法治建构模式的理论。作者在总体框架上同意此种理论,但涉及某些具体问题上,并不完全苟同。希望能提出几点问题引出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的反思。

一首先分析“西体中用”理论的可行性。

(一)从经济上看,目前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已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形态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也已渐入正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客观上要求有充分完备的法律及法制来确认、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经济关系和市场秩序。在这一点上,我们是率先引进了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来建构我国的经济体制,模式以及运行方式,并不断减少差距,日趋完备,因而具有更多融通性和共性,从而也为法治领域中的“西体中用”理论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概念质、量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中国传统本土资源在西方文化的冲突与影响下,进行着无形或有形的消耗,无论在本质,还是数量上,本土资源已无法在法治建立及现代化的过程中担任“主体”角色,而只能退到配角的地位中。

(三)从人的法律概念,法律意识以及法律传统去分析,由于国家之间具体情况的特殊性必然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中产生差异。在目前状况下,中西的最大差异可能存在与人们的法律观念,意识以及法律传统方面。因此,也成为那些反“西体中用”理论者攻击的重心。我们冷静思考一下,首先,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中国人与西方人在人的本性方面是否有实质的不同?不管是孟德斯鸠为代表的西方哲学家主张的“人性本恶”论,还是孔孟主张的“人性本善”论,他们都不能否认人们心中对公正、民主、平等、自由、权利的向往,这些并不是西方人的专利,而是世界人民共同的普遍的价值追求。其次,造成我们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的深层原因是传统经济结构和专制集权的体制。最后,在我们人民的传统观念并非完全不存在公平、平等、民主、自由的因子。中国历史上有两次大规模的法律移植活动,第一次是1902年,沈家本受命大力改革旧律,移植大量西方国家的法律。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量移植前苏联的法律,再加上历史上的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民主运动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国家法律的移植,所有这些都在影响着国民的传统法律观念,启蒙法律意识,民主、自由、法治、权利的思想逐渐改变并支配着他们的行为。因此,进一步为“西体中用”理论被公众接受提供了观念基础。

二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提出的几点问题

(一)“西体中用”的时空条件合适性问题。也即在我们引进西法律资源时,应充分考虑到与目前我国国情的适应性问题。特别是与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的适应。而我们当前的“西体中用”理论并没有对这一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是大量地移植西方现行的法律,构建西方的法治模式,从而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和急功近利性。其效果是许多法律无法得到实施。市场经济固然需要法治的保障,但不是法律越多越好,越先进越好。它存在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实良性互动的问题。反之,则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西体中用”理论应注意找到一个合适的接轨点。尽管当前西方的法律较为完善,体制也较为完备,但它并不是我国现在要找的接轨点。因为它所赖以存在的是成熟的商品经济形态,充分发展和积累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完善的政治体制。而这些并不是我国目前所具有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国情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刚刚建立,现代法治思想刚刚萌芽时期的社会背景有很大相似之处。因此,在我们建构当前法治模式时,更要着重考虑西方国家相应时期的法律规范,法治模式,避免盲目与国际接轨。而这才是我们所要找的合适的接轨点。

(二)“西体中用”存在一个法律过程转化问题。所谓“法律过程转化”就是一个具体法律过程完结后,向与它有必然联系的另一具体法律过程逐渐过渡或飞跃。⑤由于这一转化过程具有不间断的连续性,因此,也无法划出一个明确的界限来区分这两个具体法律过程。但为了方便理解和阐述该问题,我们以上述的接轨点为分界线来区分为接轨前,接轨后两个法律过程。我们知道,法律作为社会现象,其生成,发展,变更及消亡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普遍适用的规律。而目前我国在法治理论领域也存在着“自然演变论”和“政府推导论”。前者主张法具有内在的演变规律,在法的发展过程中应顺应这一规律,而减少或排除政府推导等其他外力的干扰。“政府推导论”认为政府具有认识规律的能力及前瞻性,强调人的主动能动性。通过政府的模式设计,发展规划来推动法律的发展。作者认为在接轨之前的法律过程中,即吸收西方法律资源来建构我国法治模式和框架的过程。由于,我国的特殊的经济基础,传统文化以及“人治”精神的毒害,再加入“文化大革命”时期,对我国法制的践踏,使得我国法治的发展偏离可法的内在发展规律,呈现出畸形甚至甚至后退的发展趋势。因此,在这一时期,政府应充分运用其主观能动性,认真比较分析中西方法律发展的历史演变过程,正确认识法的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矫正畸形的发展方向,使其渐入正规。其二,在我国法制建设与市场经济二者诚良性互动趋势以后,由于人主观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及人性的不可信任性,必然要使政府的身份由积极推导者转化为消极裁判者,以免因政府推导的力度,方式不当而阻碍法治正常发展,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国土资源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TheDesignandUsingofNativeHistoryinTeaching

SubjectofModernChinaHistory

NIULinhao

(ModernChinaInstitute,He'nanUniversity,Kaifeng,He'nan475001)

AbstractThedevelopmentoftheChineseuniversity'sschool-basedcurriculumoftheChinesemodernhistoryshoulddependonnativehistoryandculturaltodeepenstudent'sstudyofspecialtyknowledgeandtoshowcharacteristicofnativeandschool.Thispaperwillresearchhowthedesign,usingnativehistoryandcultural,thatsignificanceandvalueofit,andwillshownecessityandfeasibilityofnativehistory'sconstructioninteachingoftheChinesemodernhistory.

KeywordsSchool-basedcurriculum,nativehistoryandcultural

本文所涉及的中国近现代史校本课程的设计是指该课程对乡土历史资源的设计和利用等尝试,是指学校自己设计某种具有自己学校文化特色和地域历史文化特点的社会活动专题。对于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教育工作者们关注的多是基础教育中的乡土课程、历史课程的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探索,对于高校历史学专业课程中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论述稍显薄弱。

1校本课程改革对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利用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方向应该从原来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校本课程的实施赋予了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权力,是从国家课程开发模式中发展而来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也有强有力的政策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指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种课程管理层面。这实质上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国家和地方所设置、规定的课程,学校有一定程度上的自主选择权和决策权,如课时的适当调整、教材的选用等方面,不过这部分的课程最终仍由国家或地方来统一管理;二是国家所颁布的课程计划中,将课时分为三大块,国家和地方各占一部分,学校也占一部分,这部分课时由学校自主安排,学校独自设置课程,课程标准和教材也由学校自主决策,或者学校自己开发,或者选用他校开发的。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校本课程的管理层面而言,历史学专业校本课程的开发应该以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为依托而开发多样化的课程方式。特别是历史专业的校本课程开发则更需要结合学校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色,让学生们感到亲切真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程改革明确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强调发挥地方、学校的资源优势与办学积极性的必要性。

在校本课程的建设中,历史学科专业必修、选修课程有着天然的优势。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应该成为师生主要的课程资源之一。历史乡土课程资源是指以学生所在地区的各种课程资源的总和。在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和设计中,高校历史学专业教师的历史学专业课程应该依托乡土历史素材,凸显地方、学校特色,使教育对象对于生硬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自然演变为“历史就在我们身边”的教学模式。本地区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深度挖掘的课程资源,特别是对于具有丰富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河南地区而言更是如此。2009年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全省旅游立省大会上提出了“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的论断,更是说明了河南作为历史文化大省的深厚历史资源。而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应该在历史学校本课程开发中凸显出其对教育的价值。基于校本课程开发的课程改革要求和河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现实,我们在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实行了一些乡土历史资源的课程设计。

2近现代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设计及利用

在课程体系建设环境中如何在校本课程建设中挖掘和运用乡土历史文化的内涵,却仍旧处于探索阶段。在河南各个地区,适合校本课程需要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是很丰富的,我们在教授中国近现代史课程时就根据河南本地的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力图在课程的学习中间发掘出有地方特色又内涵丰富的校本课程资源。一般而言,河南近现代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知识与能力层面。提高阅读、实践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这主要是通过指导学生进行田野考察,到图书馆、方志办公室、档案馆、文物馆、党史办公室、纪念馆、政协文史资料办公室、地方高校等地方史资料保存单位查阅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及论文来实现。二是过程与方法层面。通过预设课堂讨论、辩论、读书、上网查阅资料、参观、访问、考察、调查等课内外的学习活动,促成学生的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和团队调研的能力,学习运用历史学的基本理论来分析、研究近代河南地方历史现象和历史问题。三是情感态度与价值层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感和事物的评判价值观。我们在历史教学和河南地方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的结合上,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资源优势,让学生实际接触活的历史教材――文化遗产,在历史教学中创造条件让学生“触摸”近代历史。由于中国近现代史课程内容、时间断限上的特点,本课程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在各地都是比较丰富的。具体来讲,本课程所利用的校本资源包括:(1)校史资源的利用。学校的历史积淀是校本历史课程的重要资源。河南大学完全是近代的产物,曾经在近代中国产生过很大的历史作用,也即将迎来它一百周年的创建历史。在近现代史的课程开发中历史教师组织成立校史研究小组,参与建设校史陈列室与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2)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主要有:①查阅历史文献,搜集乡土史教学资源时应当熟悉和掌握本省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中所存的近代书籍报刊,找出有关的方志、报刊、私人著述等书目;②参观考察。参观本地区的博物馆、展览馆和纪念馆,对本地区的名胜、古迹进行考察,能对近现代历史大事的遗存有整体的了解,可以掌握一些形象的材料;③访问调查。主要是向本地区一些历史事件的当事人、知情者或目睹者进行调查,搜集材料。(3)利用网络中的乡土历史资源。网络资源成为当下教学和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当前历史教学中的一个新模式和动向。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过程中,更应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教学,建立开放的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网络资源主要以文档、图片、视频、音频、文献资料等形态存在,以古迹导游、访古游踪、历史博物馆、历史名城、历史人物等为近现代史资源的形式存在。这些网络资源必须经过筛选后才能确定,笔者认为让学生筛选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过程。具体来讲,网络乡土历史资源主要包括:当地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以及其它文化事业机构所提供的网站。

在每学年的乡土历史资源课程的开发与设计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我们的实施方案可以分为三个:课题研究、调查报告和档案调查。课题研究可以在日常教学中进行,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拟定研究专题,组织课题小组,分工协作。其次,课题组成员共同拟订课题实施计划和纲要。再次,课题组成员根据课题实施计划制定每学期的计划。第四,挑选学生,组成课题小组,进行训练,为寒、暑假进行田野考察做准备。调查报告主要是针对我院组织学生赴省内外进行考察时进行。首先是根据考察路线,按图索骥,梳理出该处近代历史上的大事,让学生每个小组选择一个调研事件,列出调研计划。其次,在考察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口述史料、碑刻史料、文献史料、实物史料等收集。再次,考察结束后撰写河南近代史调查报告呈交,并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公开评议。档案调查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长时间段内进行。中国近现代史课题组教师在上课的同时,组织学生考察开封市近现代遗迹,如辛亥十一烈士墓、河南省农业改进所遗迹、焦裕禄纪念馆等,并将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活动中,我们通过以上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既可以锻炼学生对历史学习和初步研究的能力,也强化和提高了中国近现代史教学组教师的专业课程能力。

3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教育、学习以及教学单位三方而言,乡土历史资源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作用是比较明显的:(1)有助于学生专业的学习,使学生在掌握有关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比较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2)有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乡土历史资源作为校本课程被开发和设计,可以使历史教师对专业知识不断构建和重组,最终使历史教师也将会从单纯的知识传授者成长为研究型的、专家型的、学者型的教育者。(3)有助于形成本校办学特色。历史校本课程开发是依据学校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而展开的,基于这种为学校“度身订造”的课程,将更能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

我们在乡土历史资源的课程开发实践中,更加认识到,对于教学对象而言,这些多样的中国近现代史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使学生的获益更为明确,具体而言如下:(1)专题讨论,查阅文献,深化专业知识点。中国近现代史教学组选择中国近现代史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指导他们到图书馆、阅览室查找资料,且长期坚持,期中过后让学生根据所查资料撰写学期论文,为专业毕业论文的研究提供锻炼机会,并为写作打下基础。(2)实地考察,搜集文献,强化感性历史的认识。课题组教师组织学生到河南省各地区考察,让学生多角度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的发展脉络和发展规律。历史文化学院每届学生都要组织到省内各地考察,如郑州、焦作、洛阳、南阳、新乡、安阳等地。考察时教学组的教师征得院领导同意,在考察中指导他们观察近现代遗迹,搜集碑刻、口碑等各类史料,撰写考察报告,通过考察,使学生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历史知识。(3)调查报告,档案收集,迈开学术研究第一步。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河南省内考察,由课题组教师进行指导,或采访老红军、老八路及民国时期的见证人,整理口述史资料;或到部分地市查找档案资料;在资料搜集过后,要求同学们根据搜集到史料及平时收集的资料,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汇集成册。初步选择了一些指导的学生回到原籍县市,奔赴县市档案馆通过钞录、复制、拍照等方式,对各县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进行整体摸底,以便从中发现有学术研究价值的课题,也使学生进一步查阅文献能力得到实效性提高。目前已经调查部分县市,效果良好。

参考文献

[1]刘徐东,张宁娟,马丽主编.校本课程与课程资源开发.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

[2]贺建英.历史学科校本课程探究.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3]吴刚平.校本课程开发.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4]张力.乡土知识进入校本课程的三点看法.中国教育学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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