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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案例(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6 栏目:写作范文

经济安全案例篇1

一、增强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意识,在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上下功夫

增强全社会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意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让社会了解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事业,从法制的角度来对待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首先,要广泛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比如,在街头设立宣传站,张贴标语(挂过街横幅),散发传单,召开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座谈会;开辟宣传栏,请领导撰写文章,发表广播电视讲话;与电视合录制专题片,举办档案知识竞赛和演讲会等。通过上述活动,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宣传档案工作,并把“一法一条例”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之中,有效提高档案工作认知度和社会地位,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执法意识,切实推进全民依法治档进程。其次,要不断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档案工作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健全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保证“一法一条例”的有效实施,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档。为实现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我们要根据“一法一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工作法规体系。具体分为:A、由省级制定的条例、规范、规章制度,比如《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机关文书立卷归档操作规范》;B、由地(市)、县级政府和档案部门制定的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比如《牡丹江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宁安市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C、由档案部门与其它机关联合制发的业务规范;D、由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定的档案工作制度、细则。由此从上到下构成一个比较具体实用、操作性强,又与《档案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在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方面,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着眼于长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使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执法机构和队伍,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为了保证“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强化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行政部门执法主体意识,尽快建立健全档案法制机构,配备专兼职执法人员,形成档案执法网络,这是档案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一是设置档案法制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机构和队伍,为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提供组织保证。县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机构应着重在执法和监督方面加强力量,要选拔那些思想作风好、政策业务水平高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干部做执法人员,形成一支高效、务实、奉公守法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监督队伍。随着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主体资格的确定,以县(市)档案局为主体,抽调业务骨干及重要部门档案人员组成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执法监督委员会。有条件的县(市)最好能增加档案局(馆)的人员编制,以加强专职人员对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的执法力量,避免由于兼职人员过多而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弊端。同时,对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经考核由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发执法证书,建立档案,持证上岗,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二是以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素质。1、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对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三个代表”重要 、爱岗敬业精神等一系列思想教育,使之具有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修养,有正确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有高尚的情操志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国家、民族、社会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档案法》,掌握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还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以《档案法》为主体,其它法律法规为辅助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理论依据,以便有的放矢地处理实践中发现的违法问题。3、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素质的高低对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来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

三、开展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档案执法检查,在不断强化监督职能上下功夫

经济安全案例篇2

关键词:电力安全 安全教育 案例培训

在电力安全教育中,对电力企业职工的培训是安全教育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努力提高电力安全的培训效率是加强电力安全教育培训的可靠保障。然而,当前多数电力企业的安全培训效果并不理想,当然这其中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原因,下面浅析目前安全培训的弊端,结合实际工作,谈谈电力安全事故教育在安全培训中的作用。

一、电力安全培训的弊端

1、思想重视程度不足。由于安全培训相对一线生产经济效益比较缓慢,不能立竿见影,造成人们长期以来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因而一些企业领导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走过场,同时,这种消极态度也会影响到下属职工,受训人员常常也不能对电力安全培训重视起来,并不能真正意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2、培训方式简单陈旧。照本宣科是目前教育领域的通病,即便是多媒体教学已普及,只是模式上的变更,教学形式并未出现新的效果,而安全培训应该具有更为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仅仅依靠传统的知识传输,不利于提高电力安全培训的效果。

3、管理人员培训缺失。当前,大多数企业把安全培训的重心放在一线职工身上,而管理人员及领导者通常不在培训之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培训人员安排,同时也导致了部分管理人员和领导者行动上、意识上的培训缺失。电力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他们的安全责任更大,他们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程度将影响着整个电力生产状况的安危,因而对管理人员进行电力安全培训将更为重要。

二、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培训的作用

目前,电力安全事故培训模式化,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得出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经济损失,形成事故文件下发各部门组织学习,效果无从反馈,下面我从一起安全事故,浅析一下安全事故案例培训对各级各岗位人员的作用。

案例:某供电局在修复农村低压线路故障过程中发生倒杆,造成一名员工死亡的一般人身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1)电杆损坏严重,抗弯强度大幅下降,已不能满足登杆作业的强度要求。(2)防倒、断杆措施不足。(3)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采取的措施不足以保证作业的安全。

事故间接原因:线路组成构件强度配合不符合要求,当线路遇外力冲击时扩大了受损范围。

暴露的问题:(1)故障抢修管理方面,作业班组执行故障抢修管理制度刚性不够;(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图纸设计流于形式,没能结合现场山地的实际设计,以至工程无法按图施工;二是盲目施工,施工单位在无法按图纸施工的情况下,未办理设计变更,更换导线,并加大线路档距;三是现场监理不到位,监理失职,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办理变更;四是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严重的“以包代管”,没有项目设计进行审查,在材料发生变更、竣工图与原设计方案出入较大的情况下均未能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验收流于形式把关不严;(3)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不到位。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案例培训在安全培训中具有以下作用。

1、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有管理人员认为,我抓好生产,完成生产指标已经很不错了,安全与我何关?上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到位、管理到位,这样的安全事故本可以杜绝的。在管理人员中开展案例培训,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原因,教育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线职工的事情,管理作用也很重要。

2、事故案例培训的普遍适用性。安全事故案例,从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各环节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的工作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上述案例教育设计人员,因为设计没变更、现场设计不到位,造成施工无法按图施工,验收人员把关不严等均为事故发生留下隐患。

3、事故案例培训效果明显。安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极其严重的后果,深深震撼每一位学习人员,培训的过程同时也是警钟敲响的过程,这种无形的影响势必使电力安全培训效果更加明显。

4、事故案例培训意义深刻。案例培训是完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环节,创新安全培训模式,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宣传效果明显,教育意义深刻。

三、结束语

通过上述文字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培训的重要作用,在培训中使用典型案例,可以使培训更加科学化,培训效果更加明显。当然,最终的目的仍然是要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技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1][2]

经济安全案例篇3

[关键词]案例教学 农业经济学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2-0252-02

案例教学是一种参与式教学模式,是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和管理学类课程的重要教学形式。近年来,它在我国经济和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案例教学以案例为教学媒介,在教师的指导下,把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入角色,运用多种方式启发学生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进行独立思考,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农业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农业生产活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因此,在其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十分必要。

一、案例教学在“农业经济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农业经济学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主要研究和探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的授课多采用“教师―教材―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这种缺乏师生互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传统教学方法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了实际教学效果。作为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能够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传统教学法所造成相关理论的枯燥乏味,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一)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案例分析通过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方法,揭示蕴含在案例中的学科思想,探寻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内在规律,使之上升到理论高度。通过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容易和更深刻地理解相关理论,从而更具有思辨性和启发性。例如,通过谷贱伤农的案例,让学生理解需求弹性理论,明确农产品是需求缺乏弹性的产品。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以实际发生的真实的事实为研究对象,其问题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的是外露的,有的是隐含的;有的给予较多的信息,有的则信息不全。这就迫使学生以角色置身于“现场”,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例如,在现代农业的微观组织部分介绍农业专业协会时,通过浙江省开化县食用菌协会和浙江省竹产业协会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有关原理分析两种协会的类型,每种类型的特点、运作模式及优缺点等,这样可以使他们既掌握了理论又锻炼了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和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适应未来复杂多变环境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基本采取“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基本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学生往往因为缺乏参与机会而失去学习的主动性。案例教学采取以例说理的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和研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例如,在农村区域发展部分给出不同地区的农村发展案例,要求学生分析影响农村发展的因素,学生围绕案例查找了大量参考资料,做了许多读书笔记,学习积极性很高。从学生的教学反馈意见中可以看出,这种参与式的教学形式是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效果十分明显。

二、“农业经济学”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离开案例,案例教学无从谈起。因此,运用案例进行教学,首先应精心选择好案例。教学案例是经过选择和加工的,对于社会实践定事件的真实情景的描述。在“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知识基础、思维特点等选择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典型性原则

典型性是案例教学的生命线,也是它作为一种独特教学手段与其他教学方式的根本区别所在。我们发现,案例的典型性,一方面体现在案例设立的情景势必与所要阐述的理论是紧密相连的,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所设立的事件势必是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具备代表性的。通过对典型性案例的讨论、交流、分析,学生有机会与现实的价值体验产生间接的联系,能够更直观、形象地学习相关理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科学性原则

案例的来源很多,报刊、网络、辅导书、科研成果乃至日常生活中的见闻都可以成为教学案例的来源。在选择案例时,不能道听途说,似是而非,要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求选择的案例要结构完整、简明扼要、清楚明白。

(三)适用性原则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前提。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没有绝对标准,适用的才是最好的。从学生的角度看,案例所描述的情景应该是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知识背景、经验乃至想象力而置身其中的,即案例必须与学生有较高的相关性。从教师的角度看,教师选择案例时必须要考虑到选择的案例是否能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选择的案例难度是否能控制在教学能力所及范围内,选择的案例是否能与案例讨论的时间安排以及物质方面的设施相适应。

(四)信息适量性原则

一方面,要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使学生做出高质量的分析和推理,案例必须具有充足的赖以进行深入分析的信息。信息不充分的后果可能是学生不需要通过对案例的反复琢磨就可以肤浅地提出一种解决方案,或者是学生根据案例提供的信息根本就无法得出结论。另一方面,案例的信息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拥有过量信息的案例会打击学生的参与热情,大大降低案例的可讨论性。因此,为了提高案例的可讨论性,教师应对已知信息作适当的技术性保留。

三、“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教学的成功取决于师生的共同努力,需要教师和学生双方积极地参与和配合。成功的案例教学要经历预读案例、课堂讨论和总结评析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精心设计、认真准备。

(一)预读案例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模块,农业经济学可以设置现代农业的微观组织、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农业市场化、农业的国际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自然资源、农业劳动力资源、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供求、农产品市场体系与农产品物流、农村区域发展模块等。在每个模块下,教师首先讲授理论知识,同时提供相关案例及资料,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例内容,了解案例中心思想,充分理解案例所描述的事实和细节,积极思考案例要研究的问题,在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辩论提纲。在采取案例教学的初期,可以让学生按学习小组集体准备,各组负责人组织本组同学讨论,提出本组的代表性问题及解决方案。这一环节如果准备不充分,组织不好,就难以收到相应的效果。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不是一个机械的非思辨过程,而是教师如何“导”,学生如何“演”的互动过程。在“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可根据班级大小,采取个人发言与小组讨论等方式。教师首先要善于营造良好的自由讨论气氛,启发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表看法,成为讨论的主角。在讨论中,教师应进行必要的引导,不仅要使讨论紧紧围绕主题展开,而且要善于拓展、深化主题。但教师在讨论中一般不要发表个人的见解,以免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影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当教师发现存在分歧观点时,可促使学生展开讨论。如果学生的分析判断有错误,教师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使学生意识到问题所在,自觉加以修正。当争论激烈时,教师要注意使学生互相沟通和理解;当出现冷场时,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敢于标新立异、发表独立见解。

(三)总结评价

为案例讨论作最后的总结是一门艺术。总结并不是下结论,而是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重点、难点及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并指出本次讨论的不足之处与成功之处。一方面,教师可以运用时间安排表、组织结构图等工具,总结案例讨论的基本观点,凝练有价值的观点并给予肯定和赞赏;另一方面,对讨论不够深入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讲解,提示思维盲区,提出进一步探讨的方向,鼓励继续探讨。同时教师要准确、恰当评价学生的参与精神、思维方式和知识技能等,对学生积极的表现要适时给予表扬和鼓励,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得体的总结评价会促使学生对相关问题保持长期的关注和不断的思考。

四、“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通过教学实践,笔者认为成功的案例教学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从教师方面看,在传统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知识的灌输者,只要熟悉教材,表述清楚,就尽到了教师的职责。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者和协调者。案例教学的实施既要防止教师的缺位又要防止教师的越位。课前教师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课堂上教师要善于听取学生发言,适时诱导学生、给学生提示,使案例讨论始终围绕主题顺利进行,不发生偏题和跑题现象。课堂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总结。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打破包办代替现象,克服学生学习上的依赖心理。

(二)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

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案例教学具有其他教育手段不具备的优势,从实际教学看出来,学生对于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手段往往充满了热情,但是我们不能忽略案例教学的不完全性,因为案例教学是教师运用教学手段将环境设置为高仿真的环境,使得环境更加逼真,但是其毕竟是在具体和孤立的环境下实施的,所以它虽然可以有效地锻炼学生信息的加工整理和收集的能力,但是却无法替代“理论学习和讲授”,要知道,“农业经济学”不是割裂的学科,而是有一整套的理论系统,有难点,也有重点,这些就不是案例教学所能完全替代教学的了,所以我们必须把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少林、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创新运用[J]、西安欧亚学院学报,2011(3):52-56、

[2]熊程、案例教学探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1):176-177、

[3]陈福松、案例教学与创新型人才培养[J]、扬州大学学报,2009(5):81-83、

[4]李玉霞、案例教学应用研究[J]、西安欧亚学院学报,2009(1):55-57、

[5]田波,张红云、《农业经济学》教学的困惑与对策[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3):79-80、

[6]许琼华、课堂案例教学及其教学模式探析[J]、鸡西大学学报,2007(5):4-5、

[7]经柏龙,罗岩、论案例教学及其运用[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06(1):38-41、

[8]刘树密、浅谈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J]、天津成人高等学校联合学报,2005(4):61-63、

经济安全案例篇4

关键词:根本安全例外 可仲裁性 可偿性

一、国际投资法根本安全例外条款概述

不同的法律文件对根本安全例外的内涵和外延阐述都不相同。按确定性程度,主要有两种界定。一是阐述根本安全例外的总定义或者具体事项,如GATT1994第21条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能解释为:(1)要求任何缔约方提供为其根据国家根本安全利益认为不能公布的资料、、、、、、阻止任何缔约方为根据《联合国》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采取行动。”二是除了对根本安全例外做界定,又授予国际仲裁庭在个案中的解释权。如2008年《美国――卢旺达双边投资条约》第18条第二款就通过采取“其认为”字样将根本安全利益的解释权留给仲裁庭或东道国,依其主观意志决定。

通过对上面两种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以GATT第21条为首的第一类界定仅涵盖了政治利益这一安全事项。但是,当代国际社会瞬息万变,将政治利益作为国家安全唯一的内容已经是很传统、很过时的说法。根本安全利益的外延应该包括但不局限于政治利益,恐怖主义,经济危机,公众健康危机,自然环境危机等带来的对国家及其国民的威胁和影响。而关于第二类界定,虽然在范围上赋予东道国和仲裁庭以自由裁量权来弥补例举不周的局限性。但过多的自由裁量意味着东道国可能滥用该条款保护该国并非根本的利益。因此,本文认为最好的做法是结合两种立法模式,采取概括定义+例举定义+授权的方式。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指对国家及国民存在真正、重大、严重威胁时,需要国家采取而排除国际投资条约相关条款适用的措施。然后,例举恐怖主义,经济危机,公共健康危机、自然环境危机。最后再明文规定,仲裁庭可在对东道国抗辩理由的考量上,公平、公正、善意地做出解释。

二、国际投资自由与国家根本安全的失衡及原因

1、国际投资自由与国家根本安全的失衡

国际投资自由拷问国家根本安全利益,最举世瞩目的莫过于20世纪以来阿根廷两场经济危机引发的思考。20世纪80年代末,阿根廷陷于经济危机的烂泥而无法自拔。为了走出这个泥潭,阿根廷政府开展了激进的经济法律自由化运动,降低外资准入的门槛以便大量吸引外资。事实上,外资确实大量进入地阿根廷公用事业领域,控制了阿根廷大量的公用事业企业。但这项轰轰烈烈的改革只为阿根廷带来短暂的繁荣,但为新一轮更严峻的经济危机埋下伏笔。21世纪初,阿根廷爆发了严重的债务危机。政府实行货币比索化,勒令公用事业领域的外资不以美元计价,同时还冻结了公用领域使用费的价格。所以,30多家投资于公用事业领域的投资者对阿根廷提起仲裁。困扰阿根廷的不仅是被诉,而是因被诉而要支付的巨额赔偿金。

2、国际投资自由与国家根本安全失衡的原因

由该例子可见,国际投资条约的自由化是导致国家忽视根本安全的根本原因。促进跨国投资可视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结合点和共同目标。发达国家希望扩大本国私人资本海外输出获取高额利润和国际竞争力,而发展中国家热切地希望吸收和利用外资来解决本国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经验。但是在具体的条约构建上,发达国家凭借压倒性的谈判实力,迫使发展中国家不断地妥协,放弃本国利益。

三、适用国际投资法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相关问题

利益平衡是法的基本价值--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换言之,法的最高任务就是平衡利益。本文认为确定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可仲裁性、可偿性才能解决国际投资自由和国家根本安全失衡的问题。

1、可仲裁性问题

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可仲裁性,是指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对于援引双边投资条约中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争端是否具有管辖权。国家一旦加入国际投资条约,条约就对国家产生约束力。而允许缔约国在全面接受条约的前提下,采用一些例外条款来应对不测,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安排。到目前为止,围绕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进入国际仲裁庭的视野,而他们的一系列的实践证明了该条款具有可仲裁性。

在ICSID实践中,主要以美国投资者阿根廷政府。在CMS公司诉阿根廷案中,仲裁庭认为阿根廷的经济危机并不严重到全面经济和社会崩溃,所以并非属于根本安全利益。而在LG&E和Continental阿根廷的案件中,仲裁庭认为阿根廷的根本利益受到威胁,其措施是必要的。我们不谈论仲裁庭对相同事实相同条款做出不同的裁决。但是仲裁庭对阿根廷经济危机的程度做出判断,也考量了阿根廷适用根本安全例外的必要性,说明仲裁庭对该案件行使了管辖权。

从上述案件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一下三种结论。首先,国家间产生的经济纠纷,比如对国际投资条约的解释或对违反投资条约产生的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时,可提交到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解决,而此类国际司法机构可根据特定的适用法律、规则进行裁判。其次,若因东道国和其他国民因东道国的管理管制行为产生纠纷,可提交到东道国司法机构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解决国家与国民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解决。将案件交由东道国司法机构解决为阿根廷著名法学家卡尔沃所推崇,也就是著名的“卡尔沃主义”。但是,有些国家也把用尽当地救济作为提起国际仲裁的前提。而至于提交到中心的救济方式,由于该中心只解决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的投资争端,并且拥有相对独立的争议解决机构和场所,相较于东道国国内行政诉讼解决方法,中心能更好地平衡东道国和私人投资者地利益。最后,除了上述两种关系外,东道国和海外私人投资者还可能因契约产生的跨国财产流转纠纷。此类纠纷中,东道国作为私法的主体,和私人投资者处于平等的地位。投资者可以通过国内法院提起民商事诉讼,也可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总而言之,不论是国际法院、国际仲裁庭还是国内法院在相应的情形下可就国际投资争端中的根本安全例外条款行使管辖权。

2、可偿性问题

在确定根本安全例外条款具有可仲裁性后,我们就得确定是否具有可偿性,这样才能使争议尘埃落定。从在CMS案、Eron案、在LG &E案的裁决来看,可偿性的争议并不比可仲裁性小,没有统一的定论可以判断赔还是不赔。虽然不同的仲裁庭对可偿性问题得到各异的结论,但是东道国的行为是否为维护一国根本安全利益是考量的重要因素。首先,若东道国的措施是必需的,原则上,东道国不需要承担责任。至于投资者的损失可从其投保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得到赔偿。必要时,东道国政府依公平原则给予补偿。现在主流观点认为国家是强者,投资者是弱者,所以即使国家的措施是必须的,东道国仍得履行赔偿责任。如果这样的话,国家耗时耗力地抗辩还有什么意义?而且有些跨国公司的经济实力甚至高于一国的实力,更别提当一国处于安全利益威胁的情形下。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东道国原则上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国家资源给予补偿的除外。其次,若是东道国的行为违反根本安全例外,投资者根本没有过错,那么东道国必须承担完全赔偿责任。最后,仲裁庭拒绝对可偿性问题做出裁决,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这样就把赔偿问题留给东道国和投资者协商,而投资者无法与一个国家平等对话,必须寻求母国的帮助。而此时原本私人投资者与东道国的私法关系可能就会上升为国家与国家间以权利和利益为后盾的外交谈判。暂且不说这种谈判的漫长,国家也可能因为某种全局政治、经济利益而放弃私人的利益。所以私人投资者并不能得到救济。总而言之,在今后的实践和法理研究中,对可偿性问题不仅要确定赔偿标准,而且还要确定赔偿责任的分配问题。

四、对我国双边投资条约设置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思考

在国际投资条约中设立根本安全例外是一种新的趋势,我国也需要注意采用。如今,我国的一些公共事业,尤其是战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已经被外资所渗透。我国与外国投资者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劳工权益的纠纷已初露端倪。若不及时防御,将重蹈阿根廷的覆辙。现在我国是兼具资本输入大国和资本输出大国双重身份。因此,在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应从这两种身份展开。

1、作为资本输入大国

作为资本输入大国,我国的首要选择就是在双边投资条约中设置根本安全例外条款。在国际投资自由化和特定的国内公共政策的天平上,根本安全例外条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双边投资协定中不仅规定了根本安全例外条款,并且为了强调维护权利,还规定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是自裁事项。2007年与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和加拿大2004年都采取了相似的措辞。上述国家都有着非常成熟的法律体系或者立法思想,他们无一例外地规定了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本身就十分有力地说明了该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所以,我国应该在附录或者议定书里借鉴2004年美国BIT范本第18条规定,不仅纳入根本安全例外条款,而且规定我国有一定程度的自裁权,给我国政府在紧急状态下行使管制权留足空间。

其次,明确该条款的可偿性。这是一个利益选择的问题,根据国家的利益和对外资的态度作出选择,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选择,条约中必须明确该问题,如赔偿标准,范围以及责任分配等。若经国际法院或者仲裁庭裁定该措施是为维护根本安全利益而采取的,为平衡投资者和国家的利益,应依公平原则给予适当补偿,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外国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国内法律和实践上,我国都有关于适当补偿的运用。例如,我国《外资企业法》第5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规定的“相应补偿”,应该理解为根据个案而做出的适当补偿。

2、作为资本输出大国

作为资本输出大国,我国应注意其他资本输入国援引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的条件,因为该条款很容易以保护主义之名被滥用。再加上我国资本输出目的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制状态都不发达,并没有兼顾投资者利益。所以在同此类发展中国家签订条约时要注意,在条约中规定只有达到特定条件后,才能被援引抗辩。首先,在客观上,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必须合法,即符合协定要求的安全例外的情形。其次,主观上必须善意。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相关措施必须符合比例原则。

在可偿性问题上,为避免东道国将危机状态下本国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我国投资者,我国立法者可效仿《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7条的相关规定,明确一国虽可以排除其行为的不法性,但并不免除赔偿或者补偿责任。而且在实践中,Gabcikpvo Nagymaros案的仲裁庭也明确规定危机情况的存在并不免除对缔约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但是,我国不能模仿发达国家盲目自私地否定资本输入国的外资管辖权,而要求全部赔偿。其一,中国现在拥有资本输入大国和资本输出大国双重身份。过分强调自己作为资本输出国对外资的保护,而蔑视其他资本输入国的权力,极易招致国际舆论谴责,也与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贯在国际社会上良好的形象不符。其二,我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更应该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维护东道国经济、平衡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权益方面形成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原则和标准,逐渐形成新型BITs的普遍实践,进而影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BITs实践以及BITs的总体发展趋势。所以,在有关赔偿的问题上,我国也要考虑到其他发展中东道国的现状,这也是对我国长足的国际投资保护的考虑。

参考文献:

[1]陈安、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中四大安全阀不宜贸然拆除、国际经济法学刊、2006年第13卷第1期

[2]曾华群、论双边投资条约实践的“失衡”与革新、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6月

[3]张文显、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刘京莲、阿根廷经济危机后的“国际投资法律危机研究”――兼及对中国的借鉴、太平洋学报、2006年第6期

[5]江时学、阿根廷危机反思、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经济安全案例篇5

关键词: 文科背景; 计量经济学; 案例教学

计量经济学是经济理论、数学和统计学三者的综合。计量经济学本身并不涉及经济现象及其演变的内部机理,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和计量分析结果的解释都依赖于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从其性质来说,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经济学科,或者说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的一门文理渗透的交叉学科,而不是应用数学或应用统计学。

计量经济学从20 世纪20 年代末30 年代初诞生以来, 经过70 余年的发展, 其理论日臻完善,应用也十分广泛,已经在经济学科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计量经济学研究的是现实经济问题,它必须以对经济现象的透彻认识为基础。此外,理论模型的设计和统计数据的搜集,必须在经济理论指导下进行,模型参数估计和检验等也需要运用经济理论,不是单靠数学知识所能完成的。在经济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化的过程中,计量经济学的重要性已日益凸现,其应用已广泛渗透于经济学、金融学、财务学等学科。1998 年,教育部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计量经济学定为高等学校经济学门类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目前,大部分学校已将计量经济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

计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课程特点和日益显现的重要性,对当前普通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教学,特别是对文科背景的本科生,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一、文科背景下计量经济学教学面临的问题

1、 知识基础和课时设置与教学目标不相适应

本科阶段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 通过理论学习和各类实践, 能够了解经济数量分析课程在经济学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掌握经典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能够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灵活运用这种工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动态计量经济学、时间计量经济学等更高级的计量经济学技术打下坚实基础。

笔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学生数学基础参差不齐,部分学生缺乏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对于较深的数学推导更是觉得晦涩难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计量经济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部分学生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处理经济中的问题,也不懂得如何操作相关软件来完成计量经济学的运算。

计量经济学之所以使许多学生感到难学,除了一部分学生的数学和数理统计学知识掌握较差这个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课时少,没有为学生深入学习提供足够的时间保证。计量经济学是数学、经济理论和统计学三者的统一,其中经济理论的学习相对要容易点,数学和数理统计学要难

一些,特别是对文科学生更是如此。文科学生在中学阶段的数学知识范围相对理科学生要窄,进入大学后要在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内学完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难度可想而知,学过这三门课的人都知道,它们的思想有很大的差别,学习方法和理解思路也有相当的不同。计量经济学的学习除了认真听课外,课后的习题练习同样重要,不做大量的习题,很难深刻理解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这点跟数学的学习方法特别相似。通过做大量的习题来理解计量经济学的学习方法,其效果已经过教学实践多次得到验证。

2、 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教学,难以实践当前, 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由于各种条件限制,课堂教学方法不灵活, 几乎都以讲授为主,各层次的教学都比较强调理论体系的完整,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和实验教学没有很好展开。由于计量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大量用到数学与统计学知识,较多地偏于理论方法的证明,使部分学生感到有一定困难, 且与经济学课程似乎有一定距离。

有些学校由于教学条件较差或者缺少实验师资力量,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只进行理论教学,而没有实验教学。这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不是很好。学生面对复杂的数学推导与数学运算,难免会对计量经济学产生厌烦和畏惧心理,课后作业也完成不好,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在这种“填鸭式”教学模式下,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理论知识,不能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更谈不上运用所学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深入研究现实经济问题。对于文科学生来说,习惯于死记硬背一些概念和理论,涉及到数学推导过程,以及如何将经济学问题从文字转化为数学语言或统计学语言,更是一个艰难的思维和理念的转换过程。

计量经济学教学中,软件运用的实际操作训练仍然是薄弱的环节。学生学了不少估计和检验的方法,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用,或者对计算的结果还是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实际能力的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计量经济学研究应包括建立模型、估计参数、模型检验及模型的应用, 目前的教学中主要注重参数估计和各种检验的理论和方法,对如何从经济问题出发建立模型、如何应用模型分析实际的经济问题,却讨论得较少,学生在这些方面的练习也很不够。“教学方法单一”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剧了“重理论体系, 轻实际应用;重方法介绍,轻能力培养”。文科学生在软件学习和使用的能力和兴趣上,明显不如理工科背景的学生。

对计量经济学的教学改革,国内不乏许多有益的实践,有“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等,这些改革在相应的教学条件下获得了较好的教与学的效果。例如,“任务驱动”教学法以软件技术为基础,倡导一种“任务驱动”教学模式: 以任务为驱动,重实践过程,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动手能力。但从教学实践看,在教学条件和受教学生变化时,尤其是对于基本功相对差( 数学,软件技术) 的文科背景学生“, 任务驱动,重实践,相对独立完成”是不切实际的要求;而“案例教学法”大多由于侧重于应用、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而导致理论教学重点不突出,教授时间紧张,因而“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好“度”,集中体现在理论知识学习与案例实践应用在时间上的冲突。[ Www、LunWenData、Com]

二、因材施教,积极探索计量经济学教学改革

1、 充分尊重学科地位,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正确认识计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地位和作用,是正确认识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性质和地位的关键。计量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它不同于经济理论,也不同于统计学和数学。尽管计量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学科分支,有一定的学科独立性,但不可否认它的工具性和服务性。根据一般大学生掌握的数学知识水平,要想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建议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安排以两个学期为好,因为一个学期(一般为54 学时) 对老师和学生而言都过于紧张,无论是学习的内容、理论知识还是应用能力都很难得到保证,两个学期的课时安排,将给任课教师充裕的时间安排教学计划,给学生充足的时间保证做习题,教师以将计量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如动态计量经济学、非均衡计量经济学和协整理论、建模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等内容介绍给学生,使学生对计量经济学有比较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计量经济学课程设置而言,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组成部分,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两者的合理衔接至关重要。在教学时间安排上,两者应统筹规划,根据教学内容的进度来合理安排实验教学时间,每章的理论教学完成之后,紧接一次实验教学,由教师结合例题讲授和演示理论方法的软件实现, 安排学生完成布置的作业,由教师进行即时的现场讲解和点评,从而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于16周64 学时的理论教学而言,一般情况下,两周可完成一章的理论教学,因此每两周安排2 学时的实验教学比较合适, 时间安排在该两周最后一次理论课之后,8 周共计16 学时。这样一来,试验教学和理论教学在时间安排上浑然天成,融为一体。

2、 适当减少理论教学,注重计量分析思维的培养

计量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探索真相、理论检验和预测,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建立模型。构造模型的科学,包括一些用来构造和检验真实世界的数学理论和数学工具,它们的发展和使用全都包括在计量经济学的范畴内。数学和统计学的理论知识无疑是科学,科学的学习方法与艺术的学习方法有本质的区别,科学知识的表述是明确的和有严格的逻辑性的,可用文字或定理或公式的形式清楚地阐述,尽管有一定的难度,但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领会是可以掌握的。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艺术,即使是简单的单方程模型,也必须判断哪些变量应该放进方程,选择什么样的函数形式,怎样解释模型的统计拟合度,以及模型的结果对预测或解释目的的有用程度。众所周知,经济数据一般来说是非实验数据(实验经济学所研究的数据除外) ,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点与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截然不同。即便如此,研究者还经常会面对数据短缺或缺失的问题。如何根据已有数据去补全所有数据或者寻找相关的数据来代替缺失的数据,更是一门艺术,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学习和利用,只能按照研究者对计量经济学的理解去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计量经济学的艺术性比其科学性更难理解和掌握,因为艺术性的知识很难用文字性的东西来阐述,更多的是靠研究者在长期的学习和研究中对计量经济学培养的悟性与直觉。

作为文科背景本科学生,计量经济学的学习应当以计量经济学理论方法的由浅入深为线索,将各个单元串接起来。每一单元以实例分析和计算为中心,在分析中引入新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尽量回避数学推导,同步进行某一特定软件的教学,并注意已学过的经济学理论在分析中的应用。在每一单元,通过一个实际问题的分析计算,完成该单元计量经济学理论方法的教学内容和相应的软件计算方法的教学,并配合实际习题练习,步步为营,层层深入,逐步巩固和提高。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学生对计量经济学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学生的兴趣,打破计量经济学教材纯数学推导的局面,使软件教学与理论方法教学一一对应,及时练习和巩固。按照这一方法编写教材和组织教学,即使是文科生源的,数学基础较差的学生也能对该课程产生兴趣,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思想与方法,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3、 充分重视实践教学,注重计量分析能力的培养

在教师教学实践中,应当建立适应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的案例库。在建立案例库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案例来源广泛,尽量利用针对性强的经济实证分析材料,素材可以取自国内外,尤其是那些对中国经济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论文或著作,也可以来源于教师承担的相关科学研究项目,以增加对不同兴趣和需求的学生的吸引力。二是案例数据来源的方便性,能够保持案例的动态更新,在案例分析中体现出对经济热点主题的反映和解释,改变教材中实例一成不变的形象,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精神,达到与时俱进的效果。三是案例要能够尽量浓缩计量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尽可能多地蕴涵教材中的重要概念和原理,从而使得学生在探究案例的过程中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的学习。四是案例应包含有复杂、模糊或亟待解决的问题,让学生产生认知上的冲突,从而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机, 因为案例教学法主要不是传递信息,而是让学生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过程中建构知识,做到经济学理论分析、计量经济学方法及其软件应用与具体的经济问题解决三结合。

在实验课程教学中,应编写上机实习指导,并要求学生掌握一个计量分析软件。

上机实际操作也是案例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要求学生动手完成的, 在课堂教学的每一个重要阶段,都要给学生安排一次。这里的所谓案例,是经教师精心设定的一个经济计量问题。学生在建模分析中要达到的目的是,掌握经济计量软件建模的计算机实现过程、读懂输出结果、撰写分析报告。为此,必须编写上机实习指导,具体地列出实习中涉及的理论知识点和计量软件的操作方法以及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掌握了一个计量软件等于掌握了一个有用的工具。目前在经济计量分析中,使用较为广泛的应用软件是Eviews、SPSS、SAS、STA TA。就经济计量建模应用来说, 软件处理的方法原理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精通一个软件会产生触类旁通的效果。当然,各类软件处理计量经济问题的功能强弱还是有差别的。对本科生教学来说,使用Eviews 软件是比较适宜的。

三、结论

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已经不能与计量经济学分离开来,经济学的许多高级课程都是以计量经济学应用为基础的。一个学习经济学的人,如果不学计量经济学,很难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甚至连经济学的学术刊物也难以读懂。因此,无论怎么强调这门学科重要性,都不为过。问题是,由于建国后高校对计量经济学的误解而不够重视,全面引入较迟,教师队伍本身的计量经济学功底参差不齐,加上不少高校经济管理专业招收文科背景学生,这门课程的教学和学习面临很多困难。但是,我相信,在高校教师自身努力和相关管理部门重视下,即便是文科学生,在掌握了计量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思想,并借助于软件的学习和应用,是完全能够满足实际工作中对经济现象和问题的分析,以及阅读经济学学术刊物和进行学术研究。[论-文-网]

参考文献:

[ 1 ]王立平,王健、 计量经济学实验教学改革模式研究[J ] 、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教版) ,2006 (4) :56 - 58、

[ 2 ]杨华、 以案例教学施教《计量经济学》的思考[J ] 、 统计教育,2005 (2) :27 - 28、

经济安全案例篇6

关键词:文科背景;计量经济学;案例教学

计量经济学是经济理论、数学和统计学三者的综合。计量经济学本身并不涉及经济现象及其演变的内部机理,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和计量分析结果的解释都依赖于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从其性质来说,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经济学科,或者说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的一门文理渗透的交叉学科,而不是应用数学或应用统计学。

计量经济学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诞生以来,经过70余年的发展,其理论日臻完善,应用也十分广泛,已经在经济学科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计量经济学研究的是现实经济问题,它必须以对经济现象的透彻认识为基础。此外,理论模型的设计和统计数据的搜集,必须在经济理论指导下进行,模型参数估计和检验等也需要运用经济理论,不是单靠数学知识所能完成的。在经济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化的过程中,计量经济学的重要性已日益凸现,其应用已广泛渗透于经济学、金融学、财务学等学科。1998年,教育部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计量经济学定为高等学校经济学门类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目前,大部分学校已将计量经济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

计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课程特点和日益显现的重要性,对当前普通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教学,特别是对文科背景的本科生,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一、文科背景下计量经济学教学面临的问题

1、知识基础和课时设置与教学目标不相适应

本科阶段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通过理论学习和各类实践,能够了解经济数量分析课程在经济学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经典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能够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灵活运用这种工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动态计量经济学、时间计量经济学等更高级的计量经济学技术打下坚实基础。

笔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学生数学基础参差不齐,部分学生缺乏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对于较深的数学推导更是觉得晦涩难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计量经济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部分学生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处理经济中的问题,也不懂得如何操作相关软件来完成计量经济学的运算。

计量经济学之所以使许多学生感到难学,除了一部分学生的数学和数理统计学知识掌握较差这个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课时少,没有为学生深入学习提供足够的时间保证。计量经济学是数学、经济理论和统计学三者的统一,其中经济理论的学习相对要容易点,数学和数理统计学要难

一些,特别是对文科学生更是如此。文科学生在中学阶段的数学知识范围相对理科学生要窄,进入大学后要在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内学完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难度可想而知,学过这三门课的人都知道,它们的思想有很大的差别,学习方法和理解思路也有相当的不同。计量经济学的学了认真听课外,课后的习题练习同样重要,不做大量的习题,很难深刻理解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这点跟数学的学习方法特别相似。通过做大量的习题来理解计量经济学的学习方法,其效果已经过教学实践多次得到验证。

2、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教学,难以实践当前,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由于各种条件限制,课堂教学方法不灵活,几乎都以讲授为主,各层次的教学都比较强调理论体系的完整,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和实验教学没有很好展开。由于计量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大量用到数学与统计学知识,较多地偏于理论方法的证明,使部分学生感到有一定困难,且与经济学课程似乎有一定距离。

有些学校由于教学条件较差或者缺少实验师资力量,在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只进行理论教学,而没有实验教学。这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不是很好。学生面对复杂的数学推导与数学运算,难免会对计量经济学产生厌烦和畏惧心理,课后作业也完成不好,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在这种“填鸭式”教学模式下,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理论知识,不能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更谈不上运用所学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深入研究现实经济问题。对于文科学生来说,习惯于死记硬背一些概念和理论,涉及到数学推导过程,以及如何将经济学问题从文字转化为数学语言或统计学语言,更是一个艰难的思维和理念的转换过程。

计量经济学教学中,软件运用的实际操作训练仍然是薄弱的环节。学生学了不少估计和检验的方法,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用,或者对计算的结果还是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运用计量模型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实际能力的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计量经济学研究应包括建立模型、估计参数、模型检验及模型的应用,目前的教学中主要注重参数估计和各种检验的理论和方法,对如何从经济问题出发建立模型、如何应用模型分析实际的经济问题,却讨论得较少,学生在这些方面的练习也很不够。“教学方法单一”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剧了“重理论体系,轻实际应用;重方法介绍,轻能力培养”。文科学生在软件学习和使用的能力和兴趣上,明显不如理工科背景的学生。

对计量经济学的教学改革,国内不乏许多有益的实践,有“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等,这些改革在相应的教学条件下获得了较好的教与学的效果。例如,“任务驱动”教学法以软件技术为基础,倡导一种“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以任务为驱动,重实践过程,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动手能力。但从教学实践看,在教学条件和受教学生变化时,尤其是对于基本功相对差(数学,软件技术)的文科背景学生“,任务驱动,重实践,相对独立完成”是不切实际的要求;而“案例教学法”大多由于侧重于应用、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而导致理论教学重点不突出,教授时间紧张,因而“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好“度”,集中体现在理论知识学习与案例实践应用在时间上的冲突。

二、因材施教,积极探索计量经济学教学改革

1、充分尊重学科地位,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正确认识计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地位和作用,是正确认识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性质和地位的关键。计量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它不同于经济理论,也不同于统计学和数学。尽管计量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学科分支,有一定的学科独立性,但不可否认它的工具性和服务性。根据一般大学生掌握的数学知识水平,要想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建议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安排以两个学期为好,因为一个学期(一般为54学时)对老师和学生而言都过于紧张,无论是学习的内容、理论知识还是应用能力都很难得到保证,两个学期的课时安排,将给任课教师充裕的时间安排教学计划,给学生充足的时间保证做习题,教师以将计量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如动态计量经济学、非均衡计量经济学和协整理论、建模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等内容介绍给学生,使学生对计量经济学有比较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计量经济学课程设置而言,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组成部分,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两者的合理衔接至关重要。在教学时间安排上,两者应统筹规划,根据教学内容的进度来合理安排实验教学时间,每章的理论教学完成之后,紧接一次实验教学,由教师结合例题讲授和演示理论方法的软件实现,安排学生完成布置的作业,由教师进行即时的现场讲解和点评,从而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于16周64学时的理论教学而言,一般情况下,两周可完成一章的理论教学,因此每两周安排2学时的实验教学比较合适,时间安排在该两周最后一次理论课之后,8周共计16学时。这样一来,试验教学和理论教学在时间安排上浑然天成,融为一体。

2、适当减少理论教学,注重计量分析思维的培养

计量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探索真相、理论检验和预测,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建立模型。构造模型的科学,包括一些用来构造和检验真实世界的数学理论和数学工具,它们的发展和使用全都包括在计量经济学的范畴内。数学和统计学的理论知识无疑是科学,科学的学习方法与艺术的学习方法有本质的区别,科学知识的表述是明确的和有严格的逻辑性的,可用文字或定理或公式的形式清楚地阐述,尽管有一定的难度,但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领会是可以掌握的。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艺术,即使是简单的单方程模型,也必须判断哪些变量应该放进方程,选择什么样的函数形式,怎样解释模型的统计拟合度,以及模型的结果对预测或解释目的的有用程度。众所周知,经济数据一般来说是非实验数据(实验经济学所研究的数据除外),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点与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截然不同。即便如此,研究者还经常会面对数据短缺或缺失的问题。如何根据已有数据去补全所有数据或者寻找相关的数据来代替缺失的数据,更是一门艺术,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学习和利用,只能按照研究者对计量经济学的理解去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计量经济学的艺术性比其科学性更难理解和掌握,因为艺术性的知识很难用文字性的东西来阐述,更多的是靠研究者在长期的学习和研究中对计量经济学培养的悟性与直觉。

作为文科背景本科学生,计量经济学的学习应当以计量经济学理论方法的由浅入深为线索,将各个单元串接起来。每一单元以实例分析和计算为中心,在分析中引入新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尽量回避数学推导,同步进行某一特定软件的教学,并注意已学过的经济学理论在分析中的应用。在每一单元,通过一个实际问题的分析计算,完成该单元计量经济学理论方法的教学内容和相应的软件计算方法的教学,并配合实际习题练习,步步为营,层层深入,逐步巩固和提高。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学生对计量经济学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学生的兴趣,打破计量经济学教材纯数学推导的局面,使软件教学与理论方法教学一一对应,及时练习和巩固。按照这一方法编写教材和组织教学,即使是文科生源的,数学基础较差的学生也能对该课程产生兴趣,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思想与方法,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3、充分重视实践教学,注重计量分析能力的培养

在教师教学实践中,应当建立适应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的案例库。在建立案例库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案例来源广泛,尽量利用针对性强的经济实证分析材料,素材可以取自国内外,尤其是那些对中国经济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论文或著作,也可以来源于教师承担的相关科学研究项目,以增加对不同兴趣和需求的学生的吸引力。二是案例数据来源的方便性,能够保持案例的动态更新,在案例分析中体现出对经济热点主题的反映和解释,改变教材中实例一成不变的形象,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精神,达到与时俱进的效果。三是案例要能够尽量浓缩计量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尽可能多地蕴涵教材中的重要概念和原理,从而使得学生在探究案例的过程中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的学习。四是案例应包含有复杂、模糊或亟待解决的问题,让学生产生认知上的冲突,从而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机,因为案例教学法主要不是传递信息,而是让学生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过程中建构知识,做到经济学理论分析、计量经济学方法及其软件应用与具体的经济问题解决三结合。

在实验课程教学中,应编写上机实习指导,并要求学生掌握一个计量分析软件。

上机实际操作也是案例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要求学生动手完成的,在课堂教学的每一个重要阶段,都要给学生安排一次。这里的所谓案例,是经教师精心设定的一个经济计量问题。学生在建模分析中要达到的目的是,掌握经济计量软件建模的计算机实现过程、读懂输出结果、撰写分析报告。为此,必须编写上机实习指导,具体地列出实习中涉及的理论知识点和计量软件的操作方法以及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掌握了一个计量软件等于掌握了一个有用的工具。目前在经济计量分析中,使用较为广泛的应用软件是Eviews、SPSS、SAS、STATA。就经济计量建模应用来说,软件处理的方法原理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精通一个软件会产生触类旁通的效果。当然,各类软件处理计量经济问题的功能强弱还是有差别的。对本科生教学来说,使用Eviews软件是比较适宜的。

三、结论

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已经不能与计量经济学分离开来,经济学的许多高级课程都是以计量经济学应用为基础的。一个学习经济学的人,如果不学计量经济学,很难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甚至连经济学的学术刊物也难以读懂。因此,无论怎么强调这门学科重要性,都不为过。问题是,由于建国后高校对计量经济学的误解而不够重视,全面引入较迟,教师队伍本身的计量经济学功底参差不齐,加上不少高校经济管理专业招收文科背景学生,这门课程的教学和学习面临很多困难。但是,我相信,在高校教师自身努力和相关管理部门重视下,即便是文科学生,在掌握了计量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思想,并借助于软件的学习和应用,是完全能够满足实际工作中对经济现象和问题的分析,以及阅读经济学学术刊物和进行学术研究。[论-文-网]

参考文献:

[1]王立平,王健、计量经济学实验教学改革模式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教版),2006(4):56-58、

[2]杨华、以案例教学施教《计量经济学》的思考[J]、统计教育,2005(2):27-28、

[3]胡荣才,王亚雄、本科计量经济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统计教育,2009(6):20-21、

经济安全案例篇7

根据党的*“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的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富民强省的目标要求,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现2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2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236元为基数,确定2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基准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

(二)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2%。

(三)下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7%。

二、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本要求

(一)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确保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

1、基准线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2、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暂不增加工资。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3、企业应依据本企业实现利润、资本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经济指标,综合分析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人工成本状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在行业和地区的位次和水平,统筹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后劲及调动职工积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二)对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分类调控。

1、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当年实发人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236元)的,在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可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

2、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必须在基准线以下安排;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且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下线。

3、工资水平相对偏低的企业,或近几年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但职工工资增幅较小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基准线。

(1)20*年、20*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20*年、20*年实现利润增长且赢利,预计20*年经济效益有一定增长;

(3)人工成本水平处于同行业偏低水平。

4、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企业其他职工工资增长的比例关系。在安排年度工资增长时,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工资亦不能增长;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同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收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一线职工(除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三、全面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职工工资适度正常增长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按照《*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鲁政发〔20*〕52号)的要求,各类企业应当在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实施方案由企业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企业按照经备案、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税务部门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各市在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可按照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0、2-0、5%的比例,确定并本地区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增长的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对当年经济效益有增长但职工工资未达到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向其发出警示信息并严格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对近两年职工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和不按规定执行工资指导线政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列入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范围。

各市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经济安全案例篇8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市的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

第三条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市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监督本市计划的执行,审查和批准计划的调整方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计划及其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厦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负责计划的编制、执行。市人民政府的计划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部门)具体组织计划的编制、执行。

市人民政府应在每个计划年度或五年计划终结前完成下年度或下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 经批准的计划和计划调整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二章 计划草案的初步审查

第六条 市计划部门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应通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参加计划编制的主要会议,并于计划草案主要内容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前,就计划编制的有关情况,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第七条 市计划部门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将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计划的依据及说明;

(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预测目标和完成目标的措施。

市计划部门还应同时提供:

(一)主要投资、建设项目概况;

(二)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或项目总投资额相当于市本级当年可支配财力百分之五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材料;

(三)初步审查所必须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时,应当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情况介绍,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可组织对有关问题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论证。

第九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调查研究情况,向市计划部门通报对计划执行和草案编制的意见或建议。市计划部门应进行认真研究,并于计划草案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之前,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第十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必要时,市人民政府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对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回答询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初审会议应形成审查报告,内容包括:

(一)对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或本五年计划安排的总体评价;

(二)对计划草案的意见和实现计划的建议;

(三)对计划草案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四)其他应予报告的内容。

第十一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应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报送市人大会,由市人大会送发给全体代表。

第三章 计划草案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十日前,五年计划草案应于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提交市人大会,由市人大会送发给全体代表。

第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或本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时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

审议可以采用分组审议、专题审议、代表团审议和大会审议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全面审查计划草案时,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一)计划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宏观经济政策,是否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是否适应本市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

(二)计划草案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物价水平、就业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出口总额等主要预测指标的依据是否充分;

(三)计划草案提出的科教文卫体和其他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是否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四)对计划草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

(五)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六)年度计划安排与五年计划是否相衔接。

第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时,提出的询问、质询案和修正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大会主席团在听取各代表团对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的审查报告后,提出是否批准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本年度或本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经全体代表讨论修改后,提交大会表决。

第十七条 计划年度开始后,计划草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安排方案,并报市人大会备案。预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为续建项目。

预安排方案在年度计划被批准后失效,预安排投资项目的计划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计划的调整

第十八条 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环境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致使原定计划在执行中出现重大偏差时,可以进行计划部分调整。

国内生产总值出现与经批准的计划目标偏差幅度在百分之三以上时,应进行部分调整。

计划需作调整时,市人民政府应提出计划调整方案及说明。

年度计划调整方案的提出不得迟于当年第三季度,五年计划调整方案的提出不得迟于第四年的第一季度。

第十九条 计划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适用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

第二十条 市人大会应听取市人民政府的计划调整方案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经过审议后,作出是否批准调整方案的决定。计划的调整自市人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经批准的计划调整方案及批准决定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第二十一条 市人大会在审查计划调整方案时,提出的询问、质询案和修正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计划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是:

(一)国民经济主要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或投资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三)农业、教育、科技及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情况;

(四)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五)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决议的落实情况;

(六)市人大会认为其他应该监督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市人大会报告年度计划的半年执行情况和对完成全年计划的预测。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月将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应当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关于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可能影响计划执行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或市人大会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专项调查。对计划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可以向市计划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监督意见书同时报送市人大会。

第二十五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时应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市人大会应举行会议听取年度计划的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回答询问。

市人大会可根据需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执法检查、提出质询案、组织专项调查。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关计划的决议、决定和市人大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监督意见,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会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厦门市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监督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市人大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四件法规的决定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四件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四件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和规范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下统称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中的五年计划修改为五年规划。

3、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在每个计划年度或五年规划终结前完成下年度计划和下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

4、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的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本年度或本五年计划草案相应修改为上年度计划或上个五年规划、本年度计划或本五年规划草案。

5、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计划年度开始后,年度计划草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安排方案,并报市人大会备案。预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为续建项目。

6、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市人大会报告年度计划的上一阶段执行情况和对完成全年计划的预测。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会审议。

7、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大会应举行会议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期间听取年度计划的上一阶段执行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回答询问。

8、删除第二十七条。

二、对《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修改

1、第七条第(五)项修改为:市本级预算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支出表及说明。

2、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

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有关科目预算资金需要调减的;

第三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的预算变更草案原则上应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提出。

3、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的二十日修改为一个月。

4、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5、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预备费使用情况;增加四项,表述为:

(六)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七)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八)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九)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6、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的上半年修改为本年度上一阶段。

7、第三十二条中的第三季度修改为六月至九月期间。

8、删除第三十七条。

三、对《厦门市各级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的修改

删除第三条第(十二)项。

四、对《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修改

1、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会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其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第三款修改为:市人大会可以撤销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2、删除第二十八条。

3、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表述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人大会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会提出对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人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会提出对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人大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4、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表述为: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人大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人大会会议。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相关法规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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