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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7 栏目:写作范文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1

游戏理论大致分为传统游戏理论和近现代游戏理论。传统游戏理论主要包括剩余精力理论、松弛理论、生活预备理论、生长理论、成熟理论;近现论主要有精神分析派的游戏理论、认知发展的游戏理论、学习理论、原苏联游戏理论。这些基于不同的出发点提出的游戏理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的幼儿游戏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幼儿游戏的意义与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提高,我国对于幼儿游戏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新时期我国的幼儿教育游戏理论,已经发展为“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现代幼儿教育理念。现代幼儿教育理念,将幼儿教育的目标定位于贴近生活,充分考虑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实现“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促进幼儿生动、活泼的发展,为幼儿终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游戏理论指导下的幼儿教育实践现状

1、在幼儿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认为游戏是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提出一系列认可游戏的积极作用的主张。但是在实践中,以知识传递为中心的学本位主义教学观,长期以来占据我国幼儿教育领域的统治地位。在这种教学观念指导下,幼儿仅仅是被动接收教师传递的知识信息的客体。教学方法是幼儿教师向幼儿的单向灌输。长此以往,幼儿园就演变为应试教育的“预演”。游戏的设计与内容不仅是完全服务于课堂教学的需要,而且游戏的实施与情节往往按照教师预先的设计与安排发展,这样的僵硬化、机械化的游戏设计难以发挥游戏对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促进作用,违背了将游戏理论引应用到幼儿教育领域的初衷。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达到使幼儿提前接受小学所学知识的效果,但是以扼杀和牺牲儿童的天性和长远发展为代价的,必须改变这种不足。

2、幼儿教育实践的有益探索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2

论文关键词 商事通则 商法典 民法典 体系 基本法

我国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是实践证明,仅仅具有个别领域特征的单行法并不能够很好的实现对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近年来,关于商事通则的制定的争论日益激烈,它实际上是作为一种立法模式引起关注的。目前各单行法处于一种群龙无首的状态,一般性的商事基本法是我国立法的一个重大空白,因此,关于商事通则的制定在学界中引起广泛的探讨,一些民法学者主张通过一种“超级民法”来实现对民法和商法的统一调整,按照这种观点,商法通则自然无制定的必要i;另一些学者主张实质的民商分离(区别于形式上的),不赞成制定商法典,但支持制定一个商法通则,对商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加以规范。ii笔者赞成制定商事通则,并在下文对商事通则的制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分析。

一、商事通则的任务

所谓“商事通则”是指学界探讨制定一部商事法律的普通法,它将对目前已经有的各个商事单行法中尚未规定的,基础性的原则,制度进行规定。关于哪些是基础性的原则制度,见仁见智。不过一个共识是,商事法律规范不能够光有单行法而没有共性的东西iii,江平教授在他的《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几点意见》一文中提到“认识民法与商法必须坚持两点论:一是民商融合是趋势,二是民商仍有必要划分。就立法体系而言,形式上将已经颁布的诸如《公司法》《票据法》等在统一到一步商法典中并无必要,因此让它们依然按照商事单行法的模式继续存在自然是顺理成章。就商法总论而言,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民法典中规定,另一种是制定一部商事通则,我个人的意见是后者,如果把它们放在民法典中显得累赘,不能突出商法的特征。”尽管在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严重分歧下,大多数学者对于商事法律规范存在一般性的制度设计还是认同的。

关于商事通则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商法学者受到民法通则的启发所提出的,它的背景来自于我们多年的商事立法实践,也和旷日持久的民商分离与民商合一的争论有关,到底要不要制定商法典这个问题并不是像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离的阵营那么分明,目前看来比较能够为双方接受的一个观点是制定商事通则,在商事通则里面规定属于商法的一些基础性的,尚未在商法特别法中规定的制度和原则。许多学者赞成民商合一的,同样赞同商事通则的制定iv,如果商事通则制定,那么它并不会与我们的民法典形成并驾齐驱的局面,商事通则将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在商事案件中作为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而适用。商主体,商行为等概念,已经学者们在探讨的商事法律原则,目前并未在各个商事特别法中规定,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好比,商事特别法的制定如同人的躯干,目前还差一个大脑把整个身体协调起来。

二、商事通则vs民法通则

商事通则的说法来自于我国民法通则的实践,在民法通则制定之前我们并无民事基本法律可以适用,同时民法典制定的基础远未成熟,因此制定了一个民法通则这样的小而全的民事基本法律。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民法通则的规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很多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性的规定,本应当由民法通则规定的,最后是由合同法来承担其职责;不过民法通则的制定,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那个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如今我们提出制定商事通则的说法,商事通则比起民法通则制定的优势在于,民法通则制定的时候可以说是“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在立法技术经验缺失的情况下,民法通则制定存在很多技术上和经验上的不足;而商法通则的制定要从容的多。另外一个区分民法通则制定的关键在于,二者承载的使命不一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民法通则承载着民法典的功能,而商事通则的制定,更多的是基于统帅已经制定完备的各商事特别法,总结出各商事特别法的公约数,并将这些公约数提取出来,打通商事法律的内部体系。

三、商事通则vs传统商法典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商事通则与商法典的区别,毋庸置疑的是商事通则篇幅,规定内容一定不如传统商法典广泛,更重要的区别在于二者所承载的使命是不同的,商事通则立足于从已经制定完的商事特别法中,抽象出共同的要素,加以统一规范,旨在构建商法内部的体系化,一定程度上消除现在法律适用,概念的矛盾与冲突。而商法典则是一个大而全的东西,除了包含商事通则构建体系化的一般规定外,还包括具体的商事单行法律法规。根据苗延波先生的观点,商法典至少包含以下内容vi:商法对于民法的适用;各类商事组织的基本规范;不能为合同法所包含或者不同于合同法之规定的各种合同的规定;商事登记的机关、范围和基本程序;各类商行为的基本规定;甚至一些已经颁布的商事单行法律、法规,如有关运输、仓储的法规等等。因此,考察商事通则与商法典的不同,可以更加明晰商事通则所承载的任务,换言之,商事通则应当是一部价值中立的,旨在追求体系化的,普通的普通法。对于实体权利义务的调整,应当交给商事特别法,而不是在商法通则里面做出详细规定,否则商事通则的制定就会变成制定商法典了。

四、商法通则vs松散式,邦联式的商法典

笔者认为商事通则的制定比商法典更加符合时展的要求,一个比较有趣的想法来自于民法典制定思路的争议启发。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有三种立法思路。其中有一种是由江平教授提出的,所谓的松散的,邦联式的民法典。即由现有的民法通则以及各民法部门法组合在一起,形成开放式的民法典。vii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大可以适用于商法学界对于商事通则以及商法典的讨论之中。民法更加的追求形式理性,高度体系化是民法引以为豪的骄傲;而对比商法,商法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实践以及经验,商法的发展是随着商事活动高速发展变化而日新月异的,考察以往民商分离国家制定商法典的历史,可以清晰的看出商法典制定的历史就是商法典内容衰败的历史,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商法典把直接调整商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写入商法典中,必然会随着具体商事法律规范的变动而变得无所适从,这种变动范围之广,速度之快,是商法典衰败的根本原因。如果我们引入松散式,邦联式商法典的概念,那么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商事通则的方法,在各商事特别法之间构建有限的体系化,而把应对时代变化做出规范调整的任务交给商事特别法来承担,而所有的商事法律规范加上商事通则,可否认为业已形成松散的,邦联式的商法典?

这里说的有限的体系化,在于商法的体系化并不像民法那么明显,这是由商事活动高度发展,导致商事法律关系也随之快速发展变化的性质所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够在有限的空间追求商事法律的体系化,商事通则的制定,就是追求商事法律关系体系化的努力。目前学者已经大体总结了一些从各商事特别法中抽象出来的,以及各商事特别法尚未规定而又必须的制度。总体而言,深入研究商事通则的制定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制度上都是大有裨益的。

五、商事通则研究的制度意义

(一)统一协调现行单行商事法律

有利于统一协调中国现行的单行商事法律。在民商合一的大背景下,我国立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事单行法规,这些商事单行法规在制定时是回应了当时的要求,即当条件成熟了,通过颁布某一商事单行法规,实现对商事活动某领域的调整。这种立法方式,因为它更多的是出于实用的角度,而牺牲体系化,这样的立法技术要求不会太高,成本也低,但是随着各商事单行法规的陆续出台,这种立法成本就会不断加大,因为牺牲体系化的结果,会导致商法的各个概念出现混乱,进而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各单行商事法律规范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通过制定《商法通则》,能够有利于实现对商事关系的基本调整。

(二)补充现行商事法律规范的“公共领域缺口”

商事通则将是一部统摄各商事单行法规的基本法,它将对其他已有的商事单行法未曾规定而又非常必要的商事领域的一般原则和制度进行规定,但又不是各个商事单行法(如《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的“总汇编”;而且它将对目前商法领域已有法律规定不足的一些制度进行补充规定。学者总结了一些商事法律规范的公约数,在此引述苗延波先生的商事通则立法设想以资参考。viii第一章总则,规定商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适用规则;第二章商主体,规定商主体的基本形式和种类;第三章商行为与商业,包括商事行为与商事的构成、一般商事行为和特殊商事行为等;第四章商业登记,包括商事登记机关、登记范围和登记程序等;第五章商业名称,包括商业名称的取得、种类、商号权等;第六章商业账簿,包括商事账簿的种类、内容和置备等;第七章商事诉讼时效,包括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期问的起算、中断、终止和延长以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等;第八章商事责任,包括商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等;第九章附则,包括商事部门法的范围及其制定、有关术语的含义、生效时间和解释机关等。

(三)与民法典的分工配合

我国目前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可以发现并没有对商法的一般规定,这个正好回应了文章开头江平教授的观点。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说,把商法的一般规定从民法典中分离出来,规定于商事通则里面,更有利于民法典轻装上阵,同时也突出了商法的特征。同时商法通则也可以对民法典没有做出的规定进行补充,比如说关于合伙的规定,合伙在民法通则中并没有被当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合伙作为商主体明确规定却是毫无疑义的。ix商事通则的制定,也不会与民法典分庭抗礼,换言之,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依然没有改变。商法通则立足于统摄各个商事单行法律,致力于商法体系化的工作,与民法典相得益彰。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3

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地的城市、地区和国家都面临着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社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影响,也同时受到这种经济、文化和社会幻想交织的画面所带来的挑战。以上变化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地区与地区之间竞争的加剧。这种竞争是资源的竞争,是商业重新布局的竞争,是国外投资的竞争,是游客的竞争,甚至是吸引居民的竞争(Kotler et al 1999)。在一个相对自由的今天,区域或是城市发展建设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在各个方面提供给它的居民、游客、公司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环境。在一种回应这种竞争要求和吸引理想目标群体的努力中,区域或是城市的管理者都把营销理论和实践看作应对以上变化的重要手段,区域因此开始遵循营销的理念和实践,把相关的知识应用到自己独特的环境中,同时把相关的理念和概念应用到它们的需求中(Rainisto 2003;Barke 1999)。中国在发展过程中也越来越意识到“对外传播”和“对外推销”的重要性,同时,随着一些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推出,例如中原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首都经济圈等,如何从一个传播学的角度来思考区域的品牌规划和传播,是区域经济研究和实践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一个纯理论角度来梳理区域品牌传播研究中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区域品牌的内涵、研究视角及传播模式等,以期为后续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

二、区域品牌的发展脉络

自从1850年开始,地区、城镇、城市以及区域开始卷入到自我推销这一过程中,进而导致现代区域营销的产生(Gold and Ward 1994)。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区域品牌的研究吸引了当地政府权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Ashworth and Voogd 1990;Kotler et al 1993;Ward 1998)。这一发展趋势与以下背景有关:世界制造业的整体衰退及以信息和沟通为基础的科技的兴起,以及人们对在北美和西欧居住的一种偏好。由于激烈的竞争以及对产品的细分,有形和无形的品牌策略都被应用到各种产品的推销过程中,其中也包括对某一个地区的品牌传播。近年来,区域品牌与区域品牌传播已经变成了某一地区、城市或是国家对外传播和推销的重要组成部分。Raaf(2000)曾经指出,品牌可以增加某些国家、地区、城市和利益相关者的资产,品牌简化了人们做出决定的过程,进而创造了一种熟悉性、安全性和一致性。

区域品牌已不再是纯粹的标识,而是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就必须把品牌塑造作为一种战略加以实施。在这一理念的支撑下,国外区域品牌研究和实践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2005年欧洲城市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城市的城市营销预算是平均每个城市40万欧元,年开支从13万英镑到1000万欧元不等(Seisdedos 2006)。城市品牌研究和实践的投入不单单使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进来,城市品牌的推广方式也发生了很多变化。根据2008年Kamman的研究,欧洲的旅游局和旅游机构的主要工作是推广旅游目的地。根据大英图书馆网上文献目录检索,关于地区开发和区域品牌研究的西语文献约有1100多种,其中书籍约有210多种,其余为学位论文、各种期刊文章和影音资料。从书籍出版年代可以看出,品牌研究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11种),成熟于90年代(102种),本世纪以来仍然处于兴盛之中(83种)。这些研究从政治经济学、文化地理学、市场营销学、传播学、社会学、跨文化研究等多种学科和理论视角,探讨区域和城市品牌的规划和传播,包括对国家、地区、城市整体的品牌规划研究(Rainisto 2003;Moilanen and Rainisto 2009),城市主要行业和产品的品牌研究(Morgan,Pritchard & Pride 2002),其具体区域研究涉及欧洲、美洲、大洋洲、亚洲和非洲的许多城市和地区。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而国内学者对这些理论的挖掘和运用还有很大空缺。要吸取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避免其区域化开发过程中所造成的问题,就必须对国外现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和借鉴。国内学术界从20世纪末才展开对区域品牌的研究:张来友(1998)撰文论述了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陆国庆(2002)最早提出了在农产品经营中建立区域品牌的观点,夏曾玉(2003)以温州为例探讨了区域品牌建设的有关问题。2005年以后,学术界开始从区域品牌的内涵、性质与特征、形成机理与影响因素、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的关系、区域品牌的效应、区域品牌资产及其评估、区域品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这一研究取向与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纷纷将创建区域品牌作为政府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相互配合,形成了学界与政府相得益彰的局面。

三、区域品牌的内涵研究

区域品牌研究从本质上说是品牌研究的一个分支,品牌研究的视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适用于区域品牌研究,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品牌研究进行了述评。王长征、寿志钢(2007)认为,有许多学者对品牌形象下了明确的定义,作者根据这些定义所强调的不同重点将它们区分为强调心理要素、强调意义、强调自我意义和强调个性四种类型。就品牌形象的构成,以上作者认为,对品牌形象构成的认识和理解直接关系到如何将品牌形象的概念转换成具体的营销实践。然而,在品牌形象的构成要素上,同样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就主流研究而言,学者们一般认为,品牌形象由多重不同性质的复杂要素构成,目前主要的分歧并不在于品牌形象到底是仅由与产品相关的物质和功能要素构成,还是仅由与产品无关的社会和心理要素构成,而在于不同的理论模型所包含的具体要素之间的差异。

(一)作为一种传播主体的品牌研究

Hankinson(2004)认为品牌通常代表了一种差异,这种差异通过这一品牌的标识、标志、名称显示出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品牌是附属于某一产品的。据此,美国营销学会把“品牌”定义为:“一个名称、术语、象征或是一个设计,或是以上元素的结合体用以表明某一群组的产品或是服务,进而用以区别其他群组的产品或是服务。”在以上对品牌的界定中,“符号”应该是一个关键性的术语,作为一种符号存在的品牌,其符号意义的来源在于与其他符号的差异,进而构成了品牌研究的第二个关键词,即品牌是具有区别性特征的一个符号。传播学视角下的品牌研究往往把品牌看作是一种身份的建构。总体来讲,品牌研究的身份建构视角采取的是一种以输入为导向的观点(de Chernatony & Riley 1998;Louro & Cunha 2001)。

(二)作为一种认知个体的品牌

从品牌塑造者的角度考察,品牌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个体身份的建构,如果从市场受众的角度来研究,品牌往往被界定为一种被感知的个体。这一研究传统与消费行为学密切相关。在20世纪50年代,品牌被看作是其所具有的公共形象,这一形象与消费者所能联想到的认知有关。这一研究传统进而导致品牌研究的分解法研究思路(depositional approach),即作为一种感知个体的品牌,其往往涉及品牌对消费者感官、理性和情感的吸引。对消费者而言,品牌形象(brand image)是由一组由消费者附加在品牌上面的联想或是特征组成。这些特征往往被归纳在两到三个维度下:两维模式通常把品牌的特征看作是功能的或是象征性的(functional and symbol),或是功能的和重现的(functional and presentational),进而吸引受众的情感和理性。三维模式在两维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经验模式(experiential model),用来吸引消费者的感官。从总体上来说,品牌研究的以上视角被看作是一种输出型导向的研究方法。有些西方学者也把这一研究传统看作是一种输入型的研究导向。然而,在Hankinson(2004)看来,身份是公司或是企业试图传播的一个外在概念,而形象则是消费者对品牌的感知。

(三)作为一种价值增加器的品牌

在20世纪80年代一系列公司的兼并过程中,品牌被看成是需要维护和投资的一种企业资产(Aaker 1991),随后,在此基础上,品牌被看作是一种品牌资产。对会计人员来说,品牌资产是关于品牌的金融价值。对市场人员来说,品牌资产是有关企业未来收入的一个参数,例如,相关的价格、对品牌的忠诚、分布和意识的水平。对品牌的这一表述构成了品牌管理的策略方法。这一视角下的品牌管理是为了定义和管理一个品牌身份,这一品牌身份的目的是能够获取一种竞争性的优势。作为一种沟通者的品牌,其与这一视角的联系是明显的,品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价值的增加器。品牌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和寻找时间。增加的价值也表现在消费者对品牌质量的感知中。对某些人来说,品牌资产是一个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概念,因此,从本质上讲品牌资产是外向的而非内向的。

(四)品牌是一种关系的总和

品牌往往被看作是一种关系。品牌具有一种性格特征,进而与消费者建构起某种关系。这种建构的关系可以是与消费者对品牌的感知形象相一致的,也可以是消费者身体与心理需求中品牌与消费者的平衡,或是这一品牌的特征和象征价值中的品牌与消费者的平衡。品牌研究的这一视角与服务品牌密切相关。服务品牌的关键问题是消费者和服务人员之间的互动,因此消费者变成了这一服务品牌共同的生产者。公司的服务就像是一个舞台,产品则是舞台的道具,而消费者则会留下值得留恋的回忆。区域品牌研究的关系视角也不仅仅是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股东、雇员、供应商、政府机构等也是品牌所建构的关系网络中的重要环节。表1详细列出了有关区域品牌研究的主要分支。

表1:区域品牌研究的主要分支

四、区域品牌研究的视角

(一)区域品牌研究的原产地视角

这一研究视角的主要文献包括Kotler and Gertner(2002)以及Papadopoulos & Heslop(2002)。区域品牌的原产地视角关注的是如何运用“原产地”这一特征来实现产品的传播和营销。从这一观点来说,使用消费者头脑中所形成的有关这一产品原产地的固化的形象或是产品的质量来传播这一产品构成了该产品传播的重要策略。但是从其本质来看,这一产品的营销和推广与区域品牌没有多少关系,然而对于该地区产品的推广和传播又从另外一个角度传播这一产品的原产地,即区域品牌的传播。据此,Kotler & Gertner (2002)指出,一种普遍存在的对某一地区的形象感知会影响消费者对这一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态度,进而影响这一地区的投资、商业和旅游的发展。如上所述,原产地理论(Country-of-Origin Theory)往往是一种区域品牌实践的重要策略。Papadopoulos & Heslop(2002)认为,由于不了解原产地传播的真正含义,以原产地为基础的营销经常没有被充分利用或是误入歧途。

(二)区域品牌研究的国家视角

我们正处在一个无形事物变为有形事物的世界。我们每天所面临的问题——全球变暖、经济衰退、极端主义行为让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但是有一点却是相通的,即解决以上问题不能再使用常规的方法。美国前总统布什先生鼓吹的“恐怖主义”战争之所以不能通过常规武器取得胜利,就在于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常规战争,这是一场有关价值和身份的战争,其战场是媒体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战场。当今世界真正的战场是观点、价值、信仰、行为和个体头脑中的感知。据此,一个国家的进步和繁荣不再是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其经济、军事或是政治力量,而是对许多国家来讲,其命运控制在世界的公共舆论中。因此,那些在国际上具有良好声誉的国家、地区或是城市往往发现自己更容易成功;而与之相反的地区则步履维艰,事事难成。Anholt(2007)认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形象与国家声誉在现代世界中的价值越来越凸显。但是国家在对外传播自己的时候往往是支离破碎的,是根本不协调的行为。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许多有关国家宣传的机构,这些机构从一个方面来说是多余的,另一方面它们有关国家宣传的话语也是相互冲突和矛盾的。例如,某个国家的旅游公告、招商引资机构、文化机构、出口组织、外交部以及许多非政府组织所的信息往往是不协调的。因此,在塑造国家形象方面没有形成一种合力。为了应对以上挑战,Anholt提出了“竞争性身份”这一术语,即包括商业、政府和社会三方力量的一个概念。Anholt所倡导的竞争性的身份包括以下六个部分:旅游促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政府的政策、投资、文化交流和居民。这种竞争性的身份实际是一种国家品牌,而只有当一个国家有一个非常清楚的且可信赖的地区或是国家理念,同时这个国家能够联合其政策、策略、投资、行为行动以及以上六个要素的传播时,这个国家才能建构和保持一个有力的国际和国内形象。Anholt认为,新形式的公共外交以及一个比较复杂的国家品牌传播方式——竞争性身份(petitive identity),若可将两者组合起来便能够创建一个国家或是地区的繁荣,提高这一地区或是国家的国际关系水准,进而能应对时代的伟大挑战。

(三)旅游目的地视角

在区域品牌研究中,有关旅游目的地的区域品牌研究可能是发展最为完善的研究(Morgan et al 2002; Brent-Ritchie and Ritchie 1998)。Hankinson(2004)认为,鉴于目前除古典的有关产品品牌的理论以外,没有一个有关区域品牌的理论,于是他便发展了一个有关区域品牌的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主要是有关旅游目的地品牌的建构和分析。Brent-Ritchie and Ritchie(1998)认为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具有为一个地区的发展提供动力的潜力。

(四)品牌、地区、机构之间的关系

首先,品牌对其内在和外在的受众都会有影响。营销学意义上的品牌关注的是其外在的受众对其的认可。随着知识密集型和以服务为基础的产业的兴起,品牌的内部形塑功能越来越得到凸显,其作为一种联系区域、连接机构内部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兴起,品牌在管理城市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熔炉”功能的实现——消解差异和制造认同,离不开一个品牌的功能发挥。品牌在管理城市的过程中充当了一种媒介,控制着意义的生产和流通。当区域变成商业资源的时候,品牌则是包装这些资源的方式,进而提供给全球受众。其次,品牌是社会建构的意义体系。品牌的存在往往以符号为载体,符号只有在社会互动中才被人们赋予意义。品牌传播就其内涵来说应该是政治性的:一方面,城市品牌总是单方面试图完成对一种意义解读的统一并制造一种认同;另一方面,人们对这一地区品牌却存在不同的意义解读。意义的流动性和意义之间的磋商决定了作为一种意义栖息地的品牌的竞争本质。品牌也是在不同消费群体的互动和磋商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品牌竞争本质来源于这一地区不同的市民、政府、游客对其的不同解读。以上构成了品牌、地区和机构之间的第三个关系。

五、区域品牌传播管理模式

在有关文献中,品牌传播的有效性依赖于一种整合模式,即在平衡利益相关者、推进有效品牌传播的策略以及让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最大化这一过程中的努力(Borg 2008;Braun 2008)。然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利益相关者在受制于地区限制的同时,也享受到了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区域品牌的决策者越来越认识到在一个网络中关系重要性。

Kavaratzis(2005)认为,区域品牌的传播主要涉及以下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传播主要包括某个地区或是城市的地形地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和管理结构,以及这个城市的行为。城市行为主要是指城市或是地区的领导者对这一城市的愿望,以及为此所提供的财政支持。第二个层次相对第一个层次更为正式且意图性更强。这一层次的传播主要是利用广告、公共关系、图形设计以及一些标志来完成。

在Hankinson(2004)的品牌传播模式中,处在中心的是品牌的特性,其中包括功能特征、象征性特征以及体验特征。区域品牌的中心成分还包括“定位(positioning)”这一特征,具体是指这一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特征,例如某一地区的历史建筑或是某地的特产等。区域品牌中心部分的另外一个特征则是“现实”,因为只有某一地区的特征或是定位落实到现实的时候,其区域品牌的效能才能显现出来。某一区域品牌的建立离不开品牌核心成分的有效传播。以上模式清楚地勾画了品牌的核心成分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其中包括基本的服务、品牌的基础设施、媒体以及与消费者的关系。基本服务包括处在品牌核心地位所提供的服务,如果不能与这些服务的供应商建立起积极的联系,其核心品牌将很难建立。这些关系包括与销售商、销售协会、宾馆以及宾馆协会之间的关系。品牌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设施的便利程度以及医疗卫生保健设施。除此之外,这一部分还包括品牌的氛围。第三个因素是媒体和传播。某一地区核心品牌的成功建立,离不开成功的传播,这包括广告、公共关系等。这一模式中的最后一个关系范畴是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包括当地的居民、组织以及目标游客。Gnoth(2002)也把这种互动的服务提供者看作是一种网络,而不是一种分布的渠道。例如,某一地区区域品牌的管理可以通过旅游品牌特征的扩展来实现,德国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包括其地表风貌、文化古迹(城堡、葡萄栽培文化、艺术)等可以推广到对汽车品牌的推广,例如梅赛德斯、宝马以及大众等。同时,由于信息与传播科技的发展,品牌传播的成功涉及四个不同的层次划分:一是有关品牌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一个区域中某些城市应该具有全球化城市的特点,这些城市由于其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存在而充当了这一区域中的枢纽功能;三是信息的流动,包括其网络传播;四是智力支持,他们是管理方面的精英,在幕后控制着区域营销的渠道和传播过程。

在一个创新的时代,品牌传播离不开互动、分配、组织以及监管过程。首先,互动频率和速度的加快要求数据处理速度的提升。其次,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清楚哪些是可供分配的有利于区域品牌传播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能起影响作用的无形资产,特别是不言而喻的知识。再次,理论性的思考有利于在决策中更好地操作这一复杂的传播过程。最后,区域品牌领域的一些概念,例如区域品牌的身份、形象、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历和消费者感知的形象都可以成为区域品牌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区域品牌传播研究的趋势与问题

(一)区域品牌传播的发展趋势

由于品牌传播这一概念的混杂性,该领域的发展仍然处于开始阶段。从策略的视角(strategic perspective)Balmer and Gray(2003)认为,企业品牌的理论也可以应用到对国家、地区和城市的研究中,据此,Hankinson(2004)提出了根据最近的企业品牌理论的五个指导性原则。Kotler等人(1993)以及后来的Rainisto(2003)列出了区域品牌实践成功的因素。然而,区域品牌研究缺乏一个传统的理论来包容对各个特定地区的研究,例如Olins(2002)认为,国家品牌传播可能面临一个困境,因为很多人厌恶“品牌”这一词汇,对他们来说,品牌所包含的轻浮浅显的意义不值得上升到一种国家或是民族的观点。Hankinson(2010)以图1详细说明了区域品牌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对区域品牌研究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Hankinson(2010)认为,区域品牌的发展大体分成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起源阶段,二是90年代的加深阶段,三是近十几年的拓展阶段。首先,Hankinson讨论了主流品牌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向区域品牌拓展的可能性。这些概念主要包括:品牌定位、品牌身份、品牌资产、品牌结构(brand architecture)、企业品牌、服务品牌、非营利性组织品牌以及内部品牌。虽然品牌理论可以应用到地区的推广中,但是根据具体的实践者的视角,这种转移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差别在区域品牌的研究中也同样存在。目前,有关区域品牌的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在区域形象上,从旅游的角度,区域品牌研究和实践同样关注的是旅游目的地形象和区域形象的一致性(Sirgy and Su 2000)。城市规划视角下区域品牌研究与实践也是关注城市的形象和广告的作用。那么在未来有关区域品牌的研究中,侧重形象定位研究的同时,也应关注品牌身份在构成品牌传播基础中的角色与发展。这一研究和实践趋势实际上是侧重了品牌这一身份或是形象在建构社会和形塑社会群体时的作用,即区域品牌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不但能向该地区注入一个理想的、适合自己和大众的身份,同时应该注意到这种已经完成或是正在形成的身份或形象对本地区或是其他地区的影响和作用。在区域品牌的研究视野中,应该积极拓展区域品牌的研究领域,这些领域已经不再局限于有关地区产品的研究,它还包括服务品牌、非营利性组织品牌、内部品牌以及企业品牌。以上研究领域为区域品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之相关的研究则应包括利益相关者的管理、区域品牌体验管理等。虽然从主流品牌理论到区域品牌理论与实践的转化有很大的空间,但是评价主流品牌理论的一个标准则是它在解决区域品牌实践过程中的有用性。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国外学术界在地区品牌领域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已有的关于地区品牌的研究文献,大部分集中于旅游营销和推广以及地区规划和地区管理领域,地区品牌理论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框架,更多的是借鉴传统营销理论中品牌研究的相关成果,来开展地区品牌方面的探索性研究。具体来说,当前国外地区品牌理论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评论:首先,如果我们把区域品牌涉及的因素细分,就可以有三个视角,即区域品牌的提供者、区域品牌的目标受众和区域品牌本身。从研究的视角来看,学者们似乎更愿意站在第一个角度——地区的角度来开展对地区品牌的讨论。这样的研究视角,使得现有文献对于地区品牌的理解、对于地区品牌化的认识,以及关于地区品牌与地区品牌化的模型等,都带有地区产品供应者导向的特点。这虽然可以使得理论研究与地区品牌管理实践更加容易对接,但仅仅从供应者的视角来研究地区品牌却并不全面,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对地区产品、地区管理效率等的过分关注而忽视对地区顾客需求的真正理解。正如王长征、寿志钢(2007)指出的那样,如何整合企业和消费者两种研究视角,特别是品牌概念、形象管理研究,如何更好地吸收和整合消费者研究(包括象征消费和体验消费研究)成果,也是未来研究应该考虑的重要方向。市场营销理论强调市场导向,强调对顾客需求的认识和满足。地区营销是传统市场营销理论在地区管理领域的延伸和应用,而地区品牌则是地区营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学者建议用地区品牌来指导所有的地区营销活动,而不是仅仅将品牌视作一个促销工具(Vermeulen 2002)。因此,在地区品牌理论研究过程中,除了从地区品牌的主体角度展开研究外,为了对地区品牌获得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还需要从地区品牌的客体角度来探讨地区品牌的相关问题。也就是说,未来的研究可以从地区品牌的目标市场、地区顾客等的视角来解读地区品牌和地区品牌化,推动地区品牌理论的发展。

其次,从研究的方法来看,绝大多数学者采用的是文献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现实操作和经验的总结和分析,来发展理论的概念框架。其中,又以对单个地区品牌案例的解剖与分析居多,如Pant(2005),Gilmore(2002),Hall(2002),Ryan(2002)等的研究。当然,也有部分学者开展了多个地区品牌案例的比较研究,如Ranisto(2003)等的研究。而采用定量研究方法,来对理论假设提供数据支持的研究,目前在地区品牌领域还不多见,除了Cai(2002),Supphellen & Nygaardsvik(2002)等学者的研究。虽然案例研究方法目前已发展得相对比较成熟,并且就地区品牌这一研究对象的特点来看,也比较容易开展案例研究,但对于建立严谨的理论框架和体系而言,仅仅采用案例研究还是不够的。今后在地区品牌的理论研究中,还需要更多的学者采用论证过程相对比较规范的定量研究方法来对理论命题进行求证。另外,就定量研究方法的范畴而言,在传统的品牌研究领域,对不同品牌进行定量指数化的研究和比较,以获得对一定范围内各品牌总体发展状况的认识,并确定这一范围内的品牌比较标杆,对实际的品牌化操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也是比较常见的研究方法。而目前在地区品牌研究领域,除了个别学者,如Anholt(2006)与咨询公司开展合作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外,采用这类研究方法所取得的成果还十分有限。

最后,从研究的主要内容来看,目前对地区品牌领域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地区品牌内涵的理解和界定、对地区品牌化作用和意义的探讨、对地区品牌战略管理过程的描述和分解等方面,并且其中的很多研究还是属于探索性、尝试性或描述性的,比如目前国外学术界对于地区品牌本身还没有统一的术语表达;还有一些学者对地区品牌持怀疑态度,认为讨论地区品牌意义不大(Girard 1999)。当然,这种学术上的意见不一致也是一个新兴学术领域位于初期研究阶段所普遍具有的特点。因此,为了推动地区品牌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在以后的研究中,还需要对地区品牌的研究内容加以拓展和深入,对一些地区品牌领域更加深入的问题,比如地区品牌的结构、地区品牌的目标顾客特征、地区品牌中的主品牌与亚品牌之间的动态关系发展、地区品牌的使用范围和方法、地区品牌绩效的衡量以及地区品牌资产的评估与增值,等等,展开更加清晰、彻底的研究。

七、结语

区域品牌的建构和传播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意义的产生、传播以及消费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复杂不在于其到底包含什么样的因素,而在于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如果从关系的视角(Hankinson 2004)来审视区域品牌的建构和传播,那么这一建构和传播过程将是动态的,是一个各方利益积极互动的过程,而区域品牌的指称意义则存在于这一互动过程所形成的对话性空间内。对于区域品牌的所有者来讲,如何在一个对话性的空间内形塑一个理想的品牌将是区域品牌实践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本研究为河南社科规划项目“中原经济区对外传播与品牌塑造策略研究”(项目号:2011GXW00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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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4

张万生

当前,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全面铺开,从2003年秋季开始,武威市凉州区和部分县重点中小学也全面启用新的教材,新的课程标准也发放到每位教师手中。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全面打好基础,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接受新课程对我们每位的挑战,是当前的主要学习任务。

在基础教育的新课程体系中,“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学习者从生活世界中自主选择主题并对主题进行主动探索的过程。作为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机构成,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成为整个教育改革的灵魂之际,研究性学习以其日益凸显的适应时展的课程价值倍受人们的关注。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根据教育部,各有关师范大学对研究性学习的阐述为参考,谈点自己浅显的认识,请全体老师们指正:

一、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有关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培养的问题引起了教育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逐步成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热点。如何对学生进行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呢?这需要一种很好的媒介,或者手段去实现,而研究性学习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它有可能使我们的课堂教学在落实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此上海市教科所于1998年组成课题组开展研究,并于1999年提出了“研究性学习”的概念,阐述了研究的思路和框架。此后上海市教委着手进行了“研究型活动课程”的研究和教材编写工作,首先为高中学生开展课题研究活动提供了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指导,1999年10月,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中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上,上海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践和认识,得到了肯定。2000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中规定研究性学习于本年度秋季在十个省市的普通高中试行,首先在发达地区逐步展开试点,真正的“课程”还未开设,同时初级中学和小学开展并试点。从2002年秋季开始,全国所有的高中都将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那么在2003年新课程标准实施后,在我们初中和小学也将逐步进行,因此对研究性学习的认识和学习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那么学习这门课程对我们学生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研究性学习是对学科课程的补充。现有的学科课程有着不可取代的优越性,优点是它有很强的逻辑性和系统性,缺点是各科之间缺少联系,脱离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学生通过学科课程的学习,虽然能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但由于各学科之间的分隔,使各学科之间很难建立联系,很难建立各学科和周围世界的联系,而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就是为了弥补这一缺点,把学到知识在实践中掌握和运用,最终服务于实践。

其次,开设研究性课程是适应时代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正应用而生。置身在这样一个数字化,全球化为特征的时代,一切都将变,一切都在变,新的世纪,新时代对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1世纪

人才必须具有的能力有:(六条)

A用新技术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B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主动探究的能力。

D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E 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

F终身学习的能力。

为了适应社会的激烈变化和竞争,必须要具备上述能力。但仅靠现有的学科课程很难形成这些能力,只有通过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才能逐渐形成这些能力。

第三、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为了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在应试教育下,学生已经习惯了单纯的从书本上学习知识。开设这门课后改变了长期以来恪守的接受性学习方式,使学习者处于一种主动探究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状态。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来了解知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并养成一种积极主动的学习习惯。

总之研究性学习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只要我们积极投入其中,充分发挥学习者的合作精神,探索精神,动手能力和创造精神,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二、研究性学习的基本内涵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法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含义: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表明了学习活动中的师生关系。研究性学习是在学校教育和集体教学的环境下进行的,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的是“指导”、“帮助”,而不仅仅是“传授”或“教导”。教师主要职责是创设一种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情境和途径。

“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表明了学习的基本形式。在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学习者将模拟科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如通过专题讨论,课题研究方案设计,模拟实验,实验操作,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探究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现实和问题。中小学生的“研究”从研究过程说,大多并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科学研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一般是对已有科学研究成果的“再发现”,通过这种形式和手段,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表明了学习的基本内容。这包括学习中如何收集,处理和提取信息;如何运用有关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如何在研究过程中与人交流和合作;如何表述或展开研究的结果等等。

在学校教育和教学过程中,需要更多地从教学的角度来考虑相应的课程,教材,教法等问题。由于教育目的,教学目标的整体性和丰富性,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必然是多样而变化的。因此,研究性学习并不是取代已有的学习方式,而是一种学习方式的必要补充。

从一个方面来说: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是指教师不把现成的结论告诉学生,而是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获取结论的过程。研究性学习与“接受性学习”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两者都是必要的,二者相辅相成。强调研究性学习并不是因为“接受性学习”不好,而是因为我们过去过多地强调了“接受性学习”并置于中心地位,而“研究性学习”则被完全忽略。实际上作为一种方式,研究性学习是渗透于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的。

三、研究性学习的一般过程

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课题的选择确定----2、课题的研究实施----3、课题的完成与成果展示。

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步骤:

确定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收集资料----分析加工所收集的资料----提出论点或假说----撰写研究报告----自我评价。

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步骤:

确定研究课题----做出假设----设计实验和验证假设----实验并记录数据的现象----处理和分析数据并得出结论----撰写研究报告----自我评价。

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的流程为:(11个步骤)

1、设置问题情境,引导学生提出问题。

2、个人选择题目,同学自由组成课题。

3、小组选举组长,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题论证。

4、明确课题研究方向,共同设计课题研究方案。

5、专题报告,通过方案课题,研究方案评审。

6、小组独立开展研究,教师负责监控,指导。

7、教师组织课题组之间交流,推动课题研究。

8、撰写研究成果,进行个人和小组总结。

9、班组展示,同学评议。

10、答辩会、年级报告会。

11、教师评定成绩,总结。

其具体的实施中,(见武南铁中《研究性学习》的“目录”部分)有相应的“选题意向表”,“研究活动记录表”,“实验记录”,“访谈表”,“调查情况记录表”,“外出活动申请表”,“课题组成员考勤表”等。是一套比较完整的学习过程。

四、研究性学习中几个方面问题的说明

( 一)研究性学习的特点与目标

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归纳起来有四点:①综合性②开放性③探索性④实践性。它是师生共同探索新知识的学习过程,是师生围绕着要解决的问题,共同完成研究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以及解决问题相互合作和交流的过程。

研究性学习强调对所学知识、技能的实际应用,注重学习的过程和学生的实践与体验,因此具有以下六个主要目标:

⑴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

⑵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⑷学会分享与合作。

⑸养成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

⑹培养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以上六个主要目标中,最能体现出来的一点,也就是通过研究性学习,学生真正体会到了“学会做人”,这也是研究性学习产生的一个重要结果(或目标),因为在研究性学习中,许多课题的实施需要进行外出调查活动,外出调查研究是研究性学习必须经过的过程,从而搜集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而在

“学会做人”中通过外出调查学生有“十个学会”;

1、学会自信

许多学生害怕面对陌生人,在公共场合不能应对自如,这是缺乏自信的表现,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个性的压抑,即所谓“克已”有密切的关系。而调查研究对此提出了挑战。通过调查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实例略)

2、学会坚强

外出调查,学生们会体会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很多人是怀着愉悦的心情出去,却带着满肚子苦水回来,几乎每位学生都会有失败的经历,但在失败中学会了坚强。

3、学会理解

调查中学生会看到别人的冷脸,亲身体验请求别人的艰难,体会到受到热情帮助时的愉悦,因此知道了要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要善待他们。

4、学会坚持

旬子在《劝学》中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驾马十驾,功在不舍”,这说的是坚持的重要性,我们许多学生都是因为缺乏坚持到底的韧性而半途而废,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在研究性学习中只要将课题做完的都是有这份体验。

5、学会协作

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特点是小组研究,因此培养团队精神是它的重要目标,只有主动与他人沟通,学习与他人合作,学会与他人分享才能完成一个课题。

6、学会反思

在调查过程中会遇到种种挫折和失败,因此学生们学会了承受,也学会了反思,体验到“失败是成功之母”,是很重要的。

7、学会谦让

与人相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要学会谦让,学会道歉。让学生明白怎样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人生的一门学问。

8、学会沟通

现在的世界越来越小,一个人再也不可能不与别人发生联系,因此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也就越来越重要。虽然与人沟通不可能一下子学会,但学生们至少得到了锻炼,其中不少人必须向自己的习惯挑战。

9、学会思考

10、学会自制

在研究性学习中,许多活动靠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否则是完成不了课题的,因为外出时会遇到各种情况,有时还会遇到网吧,游戏厅等的诱惑,这都需要自制。

当然,研究性学习也有许多问题,实施起来难度大,如外出的教育,外出的安全等。外出调查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低年级学生的调查要控制,教师要全面掌握。

(二)研究性学习中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研究性学习改变了常规的学习方式,也改变了常规的教学方式,它是学生在比较广泛教育资源的背景下所开展的自主的、开放的、探究式的学习活动。

这种学习方式,教学方式的改变;带来了学生和教师角色的改变,学生不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者,成为学习活动中真正的主体,教师不再是单纯的被动的知识传授者,成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有时甚至是与学生一样的学习者。这种变化,促进了民主、平等、合作,互相帮助的新型的亲密师生关系的建立。在这场变革中,从某种角度说,学生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教师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因此教师的素质包括思想、业务、心理素质都亟待提高,真正成为复合型的教师。

(三)研究性学习中教师的作用如何体现

根据以上师生关系的转变,在研究性学习中,如何体现教师的作用呢?

1、启发思路,引导质疑探究。

2、在学生遇到困难,尽可能为学生提供交流和展示的机会,让学生体验成功,激发学生的内动力。

3、指导学生写好日记,研究情况记录及个人体验,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4、为学生的研究提供信息和建设,并在选题、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形成结论等阶段给予重点指导。

5、组织作用。每周的小组组织一次研讨,促使小组活动能经常化、序列化,以保证研究性学习的顺利进行。

五、面对研究性学习教师要做哪些准备?

“研究性学习”课程内容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对教师和学校都提出了挑战。

(1)教师失去了对学生学习内容的权威和垄断。

(2)教师第一次处于被学生选择的地位。

(3)教师从个体走向合作,从分科走向跨学科。

以上是挑战,但也是机遇,在教师被学生选择的同时,教师也在选择学生,从而师生一同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另外教师也从个人孤军奋战,到与其它教师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教师的生存空间也无形中扩大了许多。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应该以一种欣喜、轻松的心态走进研究性学习。

针对挑战,做为我们教师应如何转变自己的角色意识,尽快适应这种变化呢?

(一)要加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

观念指导行动。教师不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就很难担当培养新型人才的重任。当前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有:《现代课程论》、《研究性学习课程标准》,《课程设计与组织》,《素质教育手册》等。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认识。研究性学习是用类似于科学研究的方法进行的一种学习,科学研究要求新求变,所以教师要增强这种意识。我们讲课要比昨天有新的突破,问题要比昨天的思路更新,语言要比昨天更吸引人,表情要比昨天更使人愿意接受,姿态要比昨天更自然,与学生的关系要比昨天更融洽。这种求新求变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对学生会产生很好的影响。

(二)要学习和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

如前所述,研究性学习类似于科学研究,在过去的教学中,教师研究的更多的是教法和学法,这显然还不够,还需研究和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 。例如在研究性学习中,查找研究资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从茫茫书海中找到很多有用的书,并搞取到有用的资料决非易事,所以要了解资料检索的一般程序。(a选择好检索工具书;b确定检索途径;c建立检索方法;d利用检索工具书提供的线索进行查找,并用条目去索取该文献,e阅读文献,得到你所需要的信息)。

另外还有一些科研方法也需要教师了解和掌握:如怎样选择研究课题?怎样写专题报告?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是什么?怎样分析课题研究的信息?怎样设计调查问卷?课题研究的思维方法是什么?怎样撰写课题研究报告等。这些都是在研究性学习中要用到的方法,教师只有了解和掌握了,才能指导到位。

(三)教师要不断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四个方面)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全开放式的学习,所以选题范围没有任何限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天文地理选题范围广,综合性强是研究性学习的一个特点,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1)要学习相关学科的知识

(2)要注意文理交融、相互渗透。(如:文学、历史、政治、数、理、化、的基本原理等,对指导研究性学习会得心应手)

(3)要学习英语和计算机知识,特别是青年教师要加强这两方面知识的学习。

(4)要了解新的科技文化知识,这对指导研究性学习是必要的。

(四)要改革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传统的教学,是以教师讲为中心,存在着严重浪费学生时间的现象。如本来三五分钟就看明白的东西,教师偏要讲上十几分钟,重复、乏味的讲解占去了学生积极思维的时间。所以,改革课堂教学,首先要抛弃教师讲学生听,教师灌,学生装的旧式教法,用诱思探究式等先进的教法取而代之。

课堂上应当以教学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维为主动,并在适当时候互换角色,形成互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巧妙的设疑和适当的点拨下通过学生自己的思维来完成。少留机械重复等难、偏、怪作业,多留精心选择的,对培养学生能力有应用价值的好题,在此基础上向高层次发展,把现在课堂上的学科教学变成研究性课程学习,让学生用研究性学习的方法去学习学科知识,每位教师应当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

研究性课程的开设,对教师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教师提高自己,展示自已才能的极好机会,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就一定能在新的一轮课程改革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的介绍结束,耽误大家时间,谢谢!

注:研究性学习课题选:

1、学校学生明星崇拜的原因探究

2、武威职中校园规划的演变

3、凉州旧城改造与故建设保护的调查

4、现行热水器的缺点与未来热水器的展望

5、电脑与生活

6、公共交通与个人

7、森林的保护

8、报纸是怎样做成的?

9、人为什么要吸烟?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5

一、保税贸易的演进历程

(一)我国加工贸易的特殊性

长期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既是保税政策扶持下的一种实体产业,同时由于实践的惯性使然,客观上也是海关统计中区别于 “一般贸易”、享受保税政策优惠的多种贸易方式的统称。我国保税贸易中的加工贸易虽然与国际通行的加工贸易都有着 “两头在外”的共同之处,但从一开始就凸显出其项下的料件进口后就“全关境享受保税政策、全时空接受保税监管”的个性特色。国外更多只是将加工贸易看作国际贸易的分工合作模式却并不必然享受保税政策,而我国的加工贸易从起步阶段就以保税政策为依托,实行全关境覆盖、实施全时空监管。反之,国内一些虽然也属 “两头在外”式的贸易,但如果其不是凭加工贸易手册登记进口且享受保税政策优惠,实践中海关仍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监管和统计。因此,在我国外贸管理这一特定语境中,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贸易政策的角度综合来看,具有中国特色的加工贸易,其原生态就是享受有别于特定减免税政策的另一种税收优惠的加工生产,其实质就是保税状态下的加工贸易,可以简称为保税加工。

(二)加工贸易向保税贸易的发展沿革

我国的保税加工 (即人们习惯所称的加工贸易)于1978年从珠三角发端,并以星火燎原之势,随着国际产业转移的深入发展而逐步扩展到长三角和环渤海等东部沿海以及中西部内陆地区,其形态也从最初以 “三来一补”为主的加工、装配等制造业领域延伸到物流、服务等新领域;其后不久,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相继出现,大量保税货物存储其中并按生产企业需求流转,标志着保税物流雏形的诞生;90年代中后期起,随着跨国公司大量进入国内,其投资重点由加工制造基地拓展到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乃至地区总部;随着网络订单、按单生产和 “准时生产”、“零库存”等生产模式对物流速度的要求日益提高, “供应商管理库存 (VMI)”和 “分拨配送中心 (DC)”依托新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下称 “特殊区域”)和海关保税监管场所 (下称“保税场所”)应运而生;2005年全国出口加工区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批准7个出口加工区试点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并开展研发、检测、维修等业务。至此,保税物流之外其他保税服务的形态也逐渐浮出水面。目前,越来越多从事保税加工的企业为提高增值率,正通过自营或外包方式逐步向物流、研发、设计、销售和检测、维修等售后服务这些产业价值链两端拓展。在国家保税政策的强势扶持下,我国贯穿产业链各环节的加工制造业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优势,并从单一的保税加工,衍生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种形态共存的产业格局,且因其皆适用保税政策而成为一个有机结合体,从而形成了具有明显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贸易形态,即保税贸易。截止2011年底,我国已有加工贸易企业约12、6万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2个、保税物流中心25个、保税仓库746个、出口监管仓库112个,海关保税税款金额达到每年约5500亿元人民币,涉及账册30多万本。

二、保税贸易的基本内涵及其主要特征

(一)保税贸易的定义

根据我国现行的外贸法,对外贸易分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这种分类以交易标的为标准。但根据形式逻辑的推论方式,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出与之相对应的不同形式 (态),例如,按照支付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货币支付贸易和易货贸易。因此,对外贸易还可以按其享受的进出口政策 (尤其是税收政策)为标准来分类。实行 “先税后放”的贸易方式习惯上称之为一般贸易,相对而言,实行 “暂缓征税”的贸易方式则应称之为保税贸易。从税收政策的视角来看,保税贸易是指经过国家特许对部分特定进口货物实行 “合法缓税”政策、并实施与其享受税收优惠所相应的特殊管制的一种对外贸易形态。这种特殊管制在实践中体现为由海关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经营者及其货物等实行保税监管。保税贸易项下的进出境货物可统称为保税监管货物。保税货物的基本概念在 《海关法》可以找到依据,但在实际中其内容和形态已经大为拓展。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保税监管货物主要包括:依法未办理纳税手续的进口货物,加工贸易成品和深加工结转货物,已享受出口退税而未实际离境的出口货物,以及出口进入到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特殊区域或保税场所的货物等。

(二)保税贸易的基本内涵

从已日臻成熟的海关监管实践来看,保税贸易目前暂时可大致划分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三种形态,分别处于相关经营活动价值链的不同节端。保税加工,是指经营者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对保税货物进行实质性加工、装配和制造以及相关配套业务的生产性经营行为,包括采用全部保税进口的料件和采用部分进口、部分国内采购料件合成产品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保税物流,是指经营者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将保税货物从供应地到需求地实施空间位移过程中的服务性经营行为,包括保税货物在口岸、特殊区域、保税场所、企业之间,特殊区域、保税场所内部的流转。保税服务,是指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对除保税物流之外其他适用保税政策的研发、试制和检测、维修、展示等产品前后端配套活动的生产业;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保税服务又可分为自营服务和外包服务。随着对外经济发展和保税政策适用范围扩大,今后保税服务还可能衍生出诸如保税交易(如期货交割)、融资租赁、离岸结算等其他新的产业形态。按照三次产业的分类标准,保税物流虽然在本质上也属于保税服务的一种,但是考虑到保税物流继保税加工后发展迅猛,已形成相当规模,具有其独特的规律性,且在国务院部委职能分工中,海关对保税物流的管理、尤其是对各种特殊区域和保税场所的管理处于主导的地位,因此在海关理论研究这个特定语境中,可将其单列在保税服务之外进行分类管理和专门研究。

(三)保税贸易的主要特征

一是贸易规模巨大,地位重要。从1996年开始至今,仅保税加工一项的进出口量就长期占据我国外贸总额的一半左右,素有 “半壁江山”之称,养活着我国约4000万的劳动力,并且是我国外贸顺差的主要来源。二是政策独特,优势明显。相较于一般贸易,保税贸易在特定时空范围内对特定经营者及其货物适用保税政策,使之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宽松的贸易管制措施及其他政策优惠和通关便利。三是监管时空跨度大,业务繁杂,监管任务重。保税贸易实行 “全关境保税,全时空监管”,即保税业务可以在全国各地开展,保税监管货物从进境起,可以在不同关区的口岸进出,也可以在同一关区内的口岸、区域、场所和企业之间多次流转,其监管时限一般长达半年以上;随着产业链的延伸,监管链条不断拉长,海关工作量巨大,风险度极高。四是牵涉部门多,管理综合性强。国家管理层面涉及商务、海关、质检、税务、外管、工商、环保等多个部委和银行的职责,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关联度大,政策内容变化频繁,协调管理要求高;在海关系统之内,除保税监管部门外,还涉及政法、监管 (含通关)、关税 (含审单)、稽查 (含风险、企管)、统计、缉私等部门,协同执法要求高。

三、保税贸易理论对海关发展的现实意义

虽然 “保税贸易”只是近年由海关和业界概括明确出来的新概念,但从税收政策的视角分析,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产业形态并存发展的格局早已客观存在,并朝着突破保税加工长期处于价值链低端的困境,尽可能多地占据整个产业的诸个环节,进而形成完整而均衡的产业链的方向发展。在新形势下加快建立保税贸易理论体系和监管体系,深入研究其动向趋势,对于海关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海关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长期以来,保税项下的进出口贸易一直占我国外贸进出口的半壁江山,保税监管是构成海关首要职能和执法基础的监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在H2000系统现有的92种监管方式或通关模式中,保税贸易就占了51种;2009年保税贸易报关单占全部报关单的51、8%,报关单记录条占全部报关单记录条的58、3%;如果考虑为实施备案、外发、结转、内销、核查、核销等过程管理而在系统上流转的作业单证,其数据量更加庞大。因此,加强保税贸易理论研究,对海关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更好履行监管职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有利于海关更好地参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保税政策介乎于我国关税壁垒和减免税政策之间,具有 “宏观上收放自如、便于调控,微观上见效快、成本低”的显著效果。保税政策工具作为关税政策工具的创新和活用,在目前国内企业总体税负水平偏高而政策性减免税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准予对部分特定进口货物实行 “合法缓税”,将有效减轻因税收负担过重和贸易管制等因素而给进出口企业造成的压力。海关作为国家保税政策的制定参与者和主要执行者,一方面可以利用该政策的功能优势,积极参与国家 “结构性降税”的宏观调控活动,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发挥保税政策工具的灵活调节作用,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特别是发挥特殊区域和保税场所的产业集聚和辐射作用,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 “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更好地发挥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

三是有利于海关更好推动保税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30多年来,海关保税监管实现了从以合同为单元向以企业为单元的转变,从纸质手册向联网监管的转变,并随着特殊区域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的推进,正逐步转向以区域为单元的管理,兼顾区外、区内的保税监管体系,基本顺应了我国以保税加工为主要内容的 “世界工厂”的发展需要。然而也应看到,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外向型经济指导思想从 “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转变,保税贸易发展迅猛,客观上使包括海关在内的管理部门难以跟上形势变化的要求,而保税贸易理论的确立,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海关保税监管理念的更新、执法手段的提升和监管制度的完善。

综上所述,确立保税贸易的概念及其相关理论,将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进行研究并置于国家 “十二五”规划中考量,对于海关用好、用活保税政策工具,以保税政策工具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三种形态协调发展,积极支持扩大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的份额比例,力争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取得新突破,都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6

“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很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这表示,在研究问题时,一方面应具有一种“刨根问底”的探究理念;另一方面应进行一种研究理念的置换,即确立新的思维方式----从旧的语言圈套中解脱出来,进行话语的解放。而这种“话语”解放与其说是外来“压力”的结果,毋宁说是研究对象本身“自然选择”的结果。

以此为基点,笔者认为,既然问题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然,在不同的时期也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新问题要用新的思维方式来解决,才能实现研究的超越与发展。在当前,既然对知识的理解已发生了时代性的变化,并且这一理解成为很多学科进行时展的破解元素,因此,从知识的现时性角度对于教育理论与实践这一教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就是自然的、合理的。

一、破解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知识理路

从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发生的学术语境与教育场域来看,对于这一问题的破解理路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的知识向度进行。

(一)知识分享

知识分享是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知识的分享是知识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它是指知识的双向传递,有别于知识的转移和知识的扩散。知识的转移和知识的扩散是指知识从一个地方运动到另一个地方或从一个使用者运动到另一个使用者,两者侧重的都是知识的单向流动。而知识分享强调的是知识在合作者中的双向流动。知识韵分享包括知识的传递、吸收和应用,如果知识未被吸收和应用,就没有实现真正的共享。仅仅是获得知识,不能成为分享。成功的知识分享应该是通过改变知识获得者的行为方式和心智模式。”也有学者在同一意义上更为清晰地指出,知识分享指知识由知识拥有者到知识接受者的跨时空扩散的过程。在这里,知识是指经过人的思维整理过的信息、数据、形象、意象、价值标准以及社会的其他符号化产物,分享的知识不仅包括可编码的、容易和正式地通过单个个体传输的明晰知识,也包括与个人的经历和背景密不可分的、不便交流和传播的隐性知识。

可见,知识分享是知识发展的基础。当我们将知识分享看做一个过程时,就意味着知识会持续不断地从一个人传播到另一个人。在知识的传播和使用过程中,知识的巨大力量才得以体现。知识交流是整个社会进行知识分享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新知识得以产生的基础。正是在知识的分享和交流过程中,知识得以传递并在传递中不断得到创新。组织中的知识创新有四种基本模式:从隐性知识到隐性知识、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和从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这四种模式也分别与知识的群化(socialization)、外化(externalization)、融合(bination)和内化(internalization)相对应。群化是一个经验分享的过程,从而创造出隐性知识,如共有的思维模式和技术能力。外化是一个把隐性知识有机地结合到明晰知识的概念的过程,是典型的知识创造过程。融合是将概念系统化到一个知识体系的过程。内化是一个将明晰知识纳入隐含知识的过程。在一个组织中,知识转化的顺序是群化----融合----外化一一内化。在知识创新中,重要的是实现从隐性知识到明晰知识的转换,这其实也是隐性知识分享的结果,其实质是传播者的隐性知识与接受者的知识结构相互作用的结果。不过,当知识的外化发生时,分享的范围就扩大了。可清楚地加以表达的知识可以被更多人分享,与分享者的明晰知识融合而成新的知识,并重构其隐性知识系统。

如果知识是静态的、无法传达的,自然就谈不上分享,知识主体间的对话也就无以发生。基于对教育研究的反思,笔者认为,要使教育理论知识活性化,在教育理论研究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确立知识分享的理念是必需的,这也是破解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的一条重要的知识理路。

(二)普遍主义与地方性知识

一种知识陈述,如果它是客观的,那么它同时就是超越各种社会和个体条件限制的,是可以得到普遍证实和接纳的。简而言之,普遍性是指“普遍的可证实性”(universal verifiability)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普遍的可接纳性”(universal acceptability)。我国的教育理论研究仍然停留在这种“现代知识”的境况之中。受其影响,教育理论作为一种知识形态,以对以下问题的“求解”为旨向:对任何一个教育现象(事实)试图作出一种因果解释;在基本理念上认定教育理论研究对象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认定教育现象与事实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可循的,即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教育规律;教育现象存在一个“先天”的本质;客观的教育规律可以通过实证的方法寻求。在这种设定下,教育理论研究者把追求规律、建构法则作为自己学术研究的核心问题和目标,可称其为教育理论研究的“普遍主义”。

毋庸讳言,普遍主义的知识观必将导致一种决定论意义上的理论范式及知识形态的出现。现代知识普遍性的提出有利于形成一个巨大的知识共同体,其成员之问分享着同样的知识标准和信念,采用着同样的认识方法和必然形式,并根据同样的证据对知识进行着同样的合理化辩护。

在教育学探究中,持普遍主义思维方式与方法的研究者常常迫不急待地、挖空心思地寻找普适性的教育规律。然而,它“不仅不能赋予教育学真正的科学化内涵与意义,而且也难以揭示出教育活动内在的目的、价值及依据所在。”

对于教育理论研究中“普遍主义”的消解是被一种叫做“地方性知识”的知识观来完成的。“地方性知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知识观念变革的产物。“地方性知识”,不是指任何特定的、具有地方特征的知识,而是一种新型的知识观念。“地方性知识”的意思是,正是由于知识总是在特定的情境中生成并得到辩护的,因此对知识的考察与其关注普遍的准则,不如着眼于如何形成知识的具体的情境条件。在此,“知识”是随着我们的创造性参与而正在形成中的东西,而不再是什么既成的,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能拥有并有效的东西。知识在本质上不是一系列既成的、被证明为真的命题的集合,而是活动或实践过程的集合。活动不只是在思维中进行,更主要的是在语言交往、实验,乃至日常生活中进行着的。知识是一项公共的事业,而不只是存在于少数知识精英和技术专家头脑中的东西。由此可见,“参与”是表达“地方性知识”的一个关键词,知识的主体必定是共同主体(共同体)。

转贴于 对知识的辩护只能伴随着知识的生成过程来进行,任何独立于生成过程的辩护都是无效的。如果说知识必须根植于科学的研究实践中,而不是被完全抽象化于表象理论中,并且理论只能在其使用中得以理解,而不是在它们与世界的静态相符(或不相符)中得以理解,那么,对这样一种知识的辩护就既不可能用形式的论辩来证明,也不可能用先验的方式来一劳永逸地建立起合法性的基础。“地方性知识”并未给知识的构造与辩护框定界限;相反,它为知识的流通、运用和交叉开启了广阔的空间。在地方性意义上,知识的构造与辩护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它始终是未完成的、有待于完成的或者正在完成中的工作。

既然“知识”具有“地方性”的基质,既然教育理论研究的“普遍主义”受到消解,那么,就有理由追问,教育理论知识于此的“合法性”路向在哪里?在当前的情形下,对教育理论“普遍主义”的“合法化”消解就是教育理论流派的创生。这也正是教育理论通向实践、获得“解放”之路。

二、教育理论与实践主体知识身份的确立及意义

多年来,教育研究者对于教育理论与实践这一关系体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较有影响的是“两张皮”与“断裂”的指称。而不管是“两张皮”也好,“断裂”也好,都表明了我国教育理论研究“独白”状况的存在。这种“独白”,构成了教育理论知识状况的“平面景观”。究其根源,“独白”的教育理论是传统认识论的产物,传统认识论遵循主客体二分法,把被研究者对象化、物化。在“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中,把“我一你”关系凸现为“人一物”的关系。在这种研究中,人被物化。而如果把人对象(物)化,势必人为地造成教育领域的两个世界----教育理论者的“世界”与教育生活世界。在此,“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用对理性思想的研究代替了对现实教育生活世界的研究,注重理论的结构与形式,忽略了现实教育生活世界的实际生活内容。在“独白”的教育理论研究中,生活世界变成了一种符号和一种普遍规律的个别表征。教育理论研究者进行的研究没有考虑到教育实践者的感受、知识背景、需要与动机,没有考虑到教育生活世界的“人性化”特征,一切都服从于研究者的意志。在“独白”的教育研究中,教育理论研究者是“我思故我在”,自以为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教育理论知识的僵化、凝固,而同时出现的景况是教育实践工作者“我行故我在”。而知识的意义是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来确证和实现的,知识作为所知事物在人的意识中的观念存在方式,只有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才能体现出来。人的对象化活动对知识意义的确证和实现,关键在于如何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把观念形态的知识转化为物化的知识力量,这是实现和确证知识意义的一个必要环节。知识具有一种基本的在体性,它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作为“在者”的人与另一更为整全的“在者”建立起一种生存关系。因此,知识的本质是个体或群体参与或分有(Teihaben)整体,无论分有的方式是沉冥式的还是理析式的。对于这一问题的机理,还可以从知识的生产观中找到理据,如有学者认为“知识生产过程的本质,取决于知识生产主体对客体作用的特性,体现了知识生产中主客体关系的性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关系发生的机理在于合理地认定双方主体的知识身份,换句话说,在教育世界中至少存在着两大知识群体----教育理论研究者与教育实践工作者,知识身份是二者发生关系的纽带。而也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支持下,教育知识才能不断地产生并流动着。

三、当前教育研究的知识图景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与教育家提出并使用过各种各样知识和认识的概念,这些概念导致了多种多样的教育重点和教育实践----显然,我们如何思考知识,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如何思考教育。知识的概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育者如何思维和行动。事实的确如此。如何确定知识的性质,如何对知识做出分类,这些知识论的基本命题及其探索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对教育理论基本命题的思考,教育理论也正是遵循知识本质观的演变轨迹而不断发展,而由此也带动了不同的教育实践与教育变革。

教育理论、教育实践与知识论的这一关系历史地、逻辑地发生在我们今天的教育研究中。自2004年以来,在我国教育理论界围绕《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一文发生了一场比较大的教育论争。论争的核心在于对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知识”问题的理解上。在笔者看来,无论论争的双方如何持之有据,有两点是必须要清楚或有清醒的认识的。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知识论)的适用度问题。从知识分类来看,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类是在科学地解决了知识的起源与本性等重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把知识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两大类,这种分类比较准确地提出了知识的类型和特点,而问题在于,主体认识活动过程中的物理、生理、心理活动的具体表现如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缺乏深入的研究,建立在这一认识论基础之上的教育理论自然存在阙如之处。二是教育学者从认知主义心理学的知识观与知识社会学方面的深思。近年来,以认知主义心理学的知识观融合教育理论的研究论著比较多见。在认知心理学知识观的观照下,教育理论研究者形成了以下认识:教育理论应尝试建立以知识分类为基础的新体系;教育理论应研究不同知识的教育设计与教育策略;应以信息加工理论关于知识的分类为基石,探讨不同类型知识掌握的心理机制与教育模式;教育方式应该基于知识类型的不同进行转向。以此构建的教育理论无疑可使教育理论脱离教育实践的“悬置”状况得到有效的缓解。而对知识社会学的省察表明,知识社会学必须以大量的精力处理由对知识性质的看法所引起的认识论问题。

此外,知识社会学的另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当知识成为研究的主题,研究者自身的认识过程也处于审查之列。对教育理论研究的“知识的社会学”之省察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们,教育理论研究是一种社会存在,是一种社会性研究,它拒斥一种“自私”的教育理论研究与“为我”的研究路向,要求教育理论研究路径指向“在”与“他”;教育理论(教育知识)的生成是一种社会性建构活动,它标志着知识生成的地方化与个人化,它本质上拒斥一种普遍主义的、“唯我”的教育知识形态,而这也正是教育理论“知识学”转向的时代要求;教育理论研究应随着其生存的社会基础的变革而发生变化。“在如此普遍发生嬗变的环境下,知识的本质不改变,就无法生存下去,只有将知识转化成批量的资讯信息,才能通过各种新的媒体,使知识成为可操作和运用的资料。甚至可以预言:在知识构成体系内部,任何不能转化输送的事物,都将被淘汰。”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7

关键词:导航;导航理论与方法;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1-0130-02

一、引言

导航是解决人、事件与目标相互位置间动态关系随时间变化的科学、技术和工程实现问题。导航与人类出行、物流交通以及目标救助捕获等息息相关,涉及人类行为认知、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军事及防灾救灾等方方面面的需求。人类导航技术的发展是伴随人类文明发展不断进步的,现代导航已经不仅仅是科学和技术,它已经发展壮大为多个产业。现代导航技术主要包括天文导航、无线电导航、惯性导航以及卫星导航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导航技术已经应用到测绘、智能交通、航空航海、资源调查、精密农业及防震减灾等许多领域[1-2]。

特别是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的建立,实现了人类全球、全天候、高精度的导航定位服务[3]。不仅只有GPS系统,还有俄罗斯的GLONASS系统、欧盟的Galileo系统以及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统称为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2011年,我国导航产业市场规模超过500亿元,并且每年增长率超过30%~40%。预计2020年,中国导航市场产值将远远超过4000亿。因此,导航产业其市场潜力巨大,未来导航产业及其应用服务功能将进入井喷期[4]。

为了普及导航基础知识,介绍不同导航技术的基本原理,萃取现有导航定位技术中蕴含的方法学精髓,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特为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研究生开设《导航理论与方法》这门课程。目前对于本科生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和探讨[5-7],而对于研究生课程的研究相对较少[8]。目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同一专业的研究生通常具有不同的本科专业背景,例如,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的研究生其本科专业有测绘工程、计算机、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等。对于开设研究生专业课而言,往往很难起步一致,给课程设置带来困难。(2)研究生课堂教学方式单一化。目前的许多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中,仍然存在“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活动中缺乏师生互动、学生参与等环节,未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下降,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3)教师和研究生教学应付化。国内许多教师由于科研业务繁忙,经常出差等原因,导致课堂教学准备不足,不能精心备课,导致很多专业课内容乏味,学生收获甚少,导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下降。另外,研究生由于对课程设置不满意,对老师讲授的内容不感兴趣,最后采取随便应付的态度,从而形成了教师不能精心讲授、学生不能感兴趣地学习的不良局面。

二、教学内容

《导航理论与方法》课程设置为36个学时,主要讲授全球卫星系统导航定位技术[3];惯性导航、组合导航与信息融合技术;车载导航、位置服务及室内定位技术三个方面的内容。在有限的学时内,结合研究生的本科专业背景,重点安排以下知识点:坐标系统与参考框架基本理论、卫星导航定位及定轨、惯性导航与组合导航、室内定位与基于位置服务(LBS)相关技术、天文导航与匹配导航、以及卫星导航与地震学应用等。通过以上知识点的学习,使学生对导航技术及相关理论有一个大体的认识,同时掌握与自己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重要关键理论和方法。

为了提高研究生自主科研能力,本课程还通过指导学生自主调研,深入了解和学习某个导航相关专题,自己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完成课程研究报告并作课堂讲解。为了将专业课与研究生科研方向有机结合,课程研究报告的选题可以优先与自己的导师进行沟通,在得到导师认可和支持后确认选题。在导师没有具体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基于个人研究方向和兴趣自由选择。为了让学生能打开思路,授课教师可以建议相关领域的一些研究主题引导学生进行选择和调研。例如:原子陀螺与加速度计原理、生物导航技术原理、人体内的导航定位、人类导航技术发展的历史并对导航手段分类、月球上的导航定位手段、人类导航定位的死角等等。

三、授课模式和考核方式

经过笔者调研发现,目前国内许多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仍然存在教学模式单一化现象,在教学活动中缺乏师生互动、学生参与等环节,未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下降,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本课程力争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学生可以针对没有听懂的问题实时提问。教师也可以在讲课过程中设计一些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鼓励学生课后动手查阅文献资料,自主解决教师在课堂上提出的相关问题。

《导航理论与方法》课程涉及面相当广,需要了解参考框架、大地测量学、卫星导航、惯性导航、天文学、天体力学、地磁学、电子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因此,对授课教师在导航方面的知识的广度要求非常高。为了解决此问题,本课程教学采用的是多位教师共同讲授的模式,针对不同的知识点和专题,邀请相关领域具有多年研究经验、研究成果丰富的教师主讲。这样可以避免单一教师不可能在多个领域都很精通的问题,可以将最新研究成果和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应用到课堂教学中,从而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品质。

由于本课程涉及卫星定位导航、惯性导航以及位置服务等领域,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不可能通过一本现成的专著完成,并且导航技术更新非常快,仅仅通过书本教学,往往不能实时地跟踪前沿的研究动态。因此,主讲教师根据各个专题搜集资料,准备讲义和多媒体课件。在教学手段上,主要采用多媒体教学和板书结合的方式。多媒体教学能充分发挥计算机高效、便捷、直观等特点,易于提高教学效率。除了课堂讲授外,本课程还安排6~7个学时让每位学时做课程研究报告,主题可以是某导航相关的专题调研、经典文献的读书报告或翻译,以及自己已完成的研究成果。课程报告的提交包括口头讲解和书面报告两部分,各占50%;口头报告讲15分钟,提问5分钟(可根据学生人数变化);书面报告没有篇幅要求,架构要求按照科技文献写作形式,力求以最简练直观的形式把科学问题描述清楚。目的是通过课程报告来锻炼一下基本的文献调研、归纳整理和口头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为后续科学研究打下扎实的基本功。

研究生的考核方式应该强调综合素质考核。本课程设定平时成绩20%,课程研究报告80%(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各占一半)。

四、教学实践效果

经过两年的教学实践,该课程获得了学生们的高度评价,普遍反映在导航知识和技术思路、研究方法上都有较大收获。该课程中同学们提交的课程报告也有不少出色表现,很好地锻炼和培养了同学们的文献调研能力和基本科研素养,少量课程报告已经具备了专业期刊论文的水平。针对学生们反映的缺乏预习资料,课堂内容难以消化的问题,本课程专门设置了课程教学网站,将教学课件上载到课程网站上,学生们可以课前预习,提前查阅和掌握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并记下不懂的问题。在课堂上可以游刃有余地听讲,并适时地提问与交流。另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基于同学们的知识基础背景,对关键概念和方法能给以循序渐进、深入浅出的讲解。

由于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研究生其本科专业背景一般是测绘工程、计算机、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等专业,许多学生对于导航技术并不熟悉和了解,通过《导航理论与方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了天文导航、无线电导航、惯性导航以及卫星导航等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导航方法。同时,在课程学习期间,还能锻炼独立的文献调研能力,以及科研文档写作方面的能力,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和科研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结语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使他们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自主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抓好研究生的专业课教学是重要环节。本文通过《导航理论与方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从教学内容定位、授课模式、考核方式以及教学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研究生其他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模式提供一定的参考,并希望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黄声享,郭英起,易庆林、GPS在测量工程中的应用[M]、北京:测绘出版社,2007、

[2]宁津生、测绘工程专业与测绘学[J]、测绘工程,2000,9(2):70-74、

[3]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第二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4]刘经南、卫星导航与应用[J]、地理信息世界,2013,20(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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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智敏,阳凡林,独知行、卫星定位原理及应用的学改革与实践J]、测绘工程,2010,19(3):77-80、

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篇8

关键词:教学理论;教学实践;工程思维;和谐;契合

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是教学领域中富有争议的论题。教学界围绕二者谁指导谁、谁脱离了谁,二者应否脱离、能否融合,以及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践的中介、转化、实验验证等问题始终争论不休。正所谓“理论或许在挣扎着‘合理’的存在,实践却表现着存在的合理”。时至今日,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在当下的教学语境与教育环境中表现得更加扑朔迷离。无论是立于教学理论批评教学实践还是立于教学实践批评教学理论,总难免陷入“自是而他非”的窠臼,因而也就难以深入到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两张皮”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研究视角的转换或许能够带来新出路的契机。本文试图通过对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根本任务、操作程序和契合过程的分析,寻求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之真谛。

一、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根本任务分析

教学理论的本真诉求,是为了揭示教学规律,展现教学系统中各要素及其相互关联,亦即对教学的本然状态进行如实揭示,这既是教学理论的根本任务,也是人们研究教学理论的本真目的。

教学实践的根本任务,则在于实现对受教育者知识和文化的传承、技能的掌握、思维能力的培养、以及人格的完善等,这一任务也正是人们积极进行教学实践的目的。

从(教学)理论的视角分析,我们可以推知“指导教学实践”并非教学理论的功能,也非教学理论研究的目的,人们所言的“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是人们应用教学理论的目的,是对教学理论应用所持的主观愿望,在进行教学理论研究时,以应用目的为研究目的很可能会影响到教学理论的逻辑结构、破坏教学理论的完整性。

从教学实践的视角考察,教学实践的根本任务在于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学系统中的存在方式和状态负责,因而,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教学理论绝非是为了“接受教学理论的指导”(而是为了依据教学理论所揭示的教学规律更加科学、合理、具体地进行教学实践)。

而教学目的是通过系统、科学、有目的的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在期望的时间段内达到教育者所预期、同时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和受教育者所希望的一般社会化水平,并为其终身发展打下基础,亦即改造人的自然发展历程,尽快实现社会和教育者所预期、应该达到的发展水平。因此,以教学目的为出发点就可以发现,在具体教学中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以教学目的相维系,就“真实”而言,教学理论隶属于“真际”、而教学实践则是“实际”,二者统一并共同服务于应然性的教学目的。

二、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操作程序分析

教学理论作为特定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闭合系统,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逻辑主线,具备清晰、合理的逻辑结构,系统内相关联结关系间的推理具有逻辑必然性,正是这种逻辑必然性决定了教学理论对于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的约束力。而这同时也决定了教学理论在操作程序上是“理论思维”认知实体属性间的必然联系,并将联系形成判断、将判断联结成推理、将推理“一以贯之”以形成完整体系的思维方式,其特征是力求逻辑自恰、规避自相矛盾。同教学理论相比,教学实践则是开放性系统,需要全面认知教学中的各种实体及其不同属性,并直面教学中的各种矛盾。

就认知维度来说,特定教学理论是“少”、甚至可能是“单”,而教学实践所需的则是“多”、最好是“全”。教学理论的逻辑自恰性和必然性决定了其认知只能是立于特定前提的认知,这种认知所揭示的教学规律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而教学实践作为教学工程的系统实施,它对教学理论的应用并不讲求逻辑性,而关键在于“筹划”——从教学实践的需要出发,精选并优化组合各种所需的教学理论。因此,教学实践的操作程序是“工程思维”——对“理论思维”逻辑地发现的属性间的必然联系进行直观地非逻辑复合,亦即对教学理论进行优化组合式的“筹划”。

教学理论以“理论思维”认知教学规律,必须逻辑地演进;教学实践以“工程思维”筹划教学工程,必须直观地非逻辑复合。“筹划”既取决于教学理论逻辑演进的深度和质量,又依赖于感性直观非逻辑复合的完整。由此决定了以“教学目的”维系“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过程中,“筹划”阶段的必不可少。

三、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契合过程分析

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在具体教学中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教学理论同教学实践反复契合的过程,对这一过程的分析从学理上可以离析出三个层面:

(1)教学理论视域中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

(2)教学实践视域中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

(3)教学实践视域中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在教学理论视阈中的再审视。

教学理论所揭示的教学规律有待于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检验、改造、修正、完善,这种教学规律在理论视阈中检视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这是第一层面;教学实践中教学理论见之于教学实践的实际情形,同理论视阈中二者的契合会有诸多显著或不显著的差异,它是对第一层面的辩证否定,这是第二层面;第二层面教学理论同教学实践契合中所产生的问题会重新回到教学理论视阈中,进行理论视阈的再度审视,它同时也是对第二层面的辩证否定,这是第三层面。由此,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在此循环中,教学理论检验了自身的逻辑系统、其质量不断提高,教学实践加深了对自身的认识、其科学性日渐增长,由此教学的面貌不断革新,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也在持续循环中反复契合。

四、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之基本特征

(一)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状态:恒矛盾中求和谐

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各有不同的根本任务,教学理论的存在目的并非为了指导教学实践,而是如实认知教学规律,教学实践的任务也不在于接受教学理论的指导,相反它要根据教学实际的需要挑选教学理论并对其进行优化组合,形成供依循的、并不仅仅由理论构成的教学方案、计划等。二者在应然性教学目的上相统一,因而二者之间不存在谁指导谁、谁脱离谁的问题,而是共同服务于“教学目的”。就二者统一于“教学目的”的要求而相契合的过程来说,教学理论的“真际”与教学实践的“实际”之间永远存在不可弥合的时空,将二者共同纳入实现应然性教学目的的轨道,则本然、实然、应然的矛盾与冲突就必然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特定教学理论相对于庞大教学系统的不完备性,显然使教学理论所揭示的“真际”总是满足不了教学实践的“实际”需要,甚至我们集现有一切教学理论也不能穷尽对教学系统中任何一个实体的认知,比如教师、学生、课程、教材、文化等。“真际”与“实际”之间的恒久差距,本然与实然在应然性目的驱使下永远不可能“合二为一”,于是在教学领域就上演了一幕历史悠久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关系”论争剧,只是至今为止多数人尚未意识到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合二为一”才是违反教学规律、永不能达到的“乌托邦”,而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恒矛盾性”正是二者和谐关系的真态:和谐孕育了永恒的矛盾、在恒矛盾中求和谐。正是由于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恒矛盾中显和谐”,才有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今天的繁荣,而现在正是我们认识其本真面目的时候了。

(二)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支点:筹划者与实施者的同一

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在以共同的教学目的相维系中,“真际”与“实际”才有了“真实”感,而在二者相互作用的契合过程中,“真际”终归要为“实际”的实施者所理解,否则其对于“实际”就没有意义,而“实际”也必须要为“真际”的研究者所关注,否则“真际”在“实际”面前就失却了旨归。一方面,“真际”离不开“实际”的滋养,尽管它不对“实际”负责;另一方面,更表明了教学实践对各种教学理论的“筹划”必须由实践的实施者(主要是教师)负责完成,而教学理论研究者尽管学有专攻,也只能是作为辅助者参与筹划或是对筹划提出建议,而不能代替实施者充当筹划者,二者契合的支点就是实施者,他们同时还是筹划者。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教学实践中的筹划是长期筹划与日常筹划的统一。教学实践的实施者要理解并精选教学中所需的教学理论,对其进行教学实际所需要的优化组合,筹划教学实施的方案、计划等。这种筹划既有长期性筹划,更有日常性筹划。长期筹划需要基于学生发展的高瞻远瞩,因此仅有理论学习固然行不通,即使是与学生日常相处的教师也未必能够做好长期筹划;而日常筹划即经常性筹划更是需要基于同学生朝夕相处的功力,这当然不是一般教学理论研究者能够亲为的,,而只能由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学实践实施者来完成。

第二,教学实践中的筹划是预先筹划与即时筹划的统一。无论怎样辩驳,其实教学实践中的预设总是在所难免,因而预先筹划自不待言,而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谁都无法完全预设所有环节和问题,教学中的偶然性、突发性和创造性事件更是无法预设,故即时筹划在教学实践中就成为必须,预先筹划与即时筹划的统一正是教学实践实施者的工作性质,其他任何人包括教学理论研究者都无法越俎代庖。

第三,教学实践中的筹划是共性筹划与个性筹划的统一。就教学的最终目的来说,教学筹划是共性的,而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生作为生命个体的完整性却不容任意裁割,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已经越来越成为教育者的共识,并且学生与教师还具有主动发展的特性,为此,仅有共性筹划显然不行,而必须同即时筹划相统一,二者相辅相成,这种筹划当然也只有教学实践的实施者(主要是教师)才能够完成。

另外,教学实践必须以“工程思维”为操作程序,教学实践需要尽可能多的优质教学理论,同时也需要尽可能多的教学理论研究者的参与,这样就可能有效避免在教学实践中以“理论思维”操作教学实践的僭越,免除模仿特定教学理论的教学实践,或将教学实践还原为特定教学理论的演绎。

由此可见,教学实践的实施者成为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契合的支点,而实施者要形成完成这一任务的能力,就必须具备高度的“理论自觉意识”以学习、吸收并批判性运用(多质化的)教学理论,同时还要有博大的“实践情怀”,以全面认知、筹划教学工程,实施者在教学层面对于教学的实施与筹划不能依赖任何人,而必须自立、自强,必须彻底改变“伸手取经”的思维定势。

(三)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契合过程:循环式发展

上文所离析出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契合过程的三个层面,展示了二者循环的契合模式,而教学实践“工程思维”的操作程序决定了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践并非直接由此及彼的线性契合,而必须经由一个“筹划”阶段,从而展开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相互辩证否定、循环发展的契合过程,教学的变革也因此蕴含其中。

教学理论一般或直接或间接地源于教学实践,但教学理论视域中对教学实践的审视尽管以揭示客观教学规律为己任,却总难免带有研究者的主观色彩,而其逻辑推论也必须在实践中检验,所以教学理论必须经过教学实践的扬弃,教学实践的实施者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以高度的理论自觉精神和博大的实践情怀精选教学理论并进行优化组合,制定出教学实施的方案、计划等,这一阶段即是筹划,教学理论经此阶段才进入教学实践。

在教学实践中,教学实践的实施者对筹划中的各教学理论进行检验,并随时调整、修正教学方案、计划等,同时为教学理论研究者对这些教学理论的再研究提供原材料,有可能会形成新的教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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