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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8 栏目:写作范文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1

上市股权投资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明确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运作安全有效,根据《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前期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前期立项及可研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所指上市股权投资主要包括:

(1)以获取控制权为目的的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2)以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的上市股权战略性投资;

(3)以获取良好投资收益为目的的上市股权财务性投资(包含投资底层资产为IPO 新股认购、增发和配股、二级市场股票的资管计划等通道类产品)。

1、3公司上市股权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产业引导原则:以战略新兴产业、新基建、清洁能源领域等国家重点培育产业以及集团相关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

(2)全面风险控制原则: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将全面风险控制贯穿上市股权投资业务全过程;

(3)研究先行原则:基于集团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好行业分析研究,并据以筛选、把握投资标的。

2、组织与职责

公司投资论证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上市股权投资的论证审查机构,党委会是上市股权投资的前置研究机构(如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是公司上市股权投资的决策机构。

2、1 投资业务部是公司上市股权投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拟订上市股权投资的投资策略、年度投资计划;

(2)上市股权投资标的的筛选及可行性研究;

(3)上市股权投资的实施;

2、2 投资管理部负责上市股权的投后管理,证券账户的开立与日常管理;

2、3 财务部负责上市股权投资项目的财务评审、资金安排和会计核算工作。

2、4 风控合规部负责上市股权投资相关法律事务,对投资活动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上市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

2、5 纪检监察部负责上市股权投资过程中廉洁风险防控的监督工作。

3、投资管理程序

3、1项目立项

(1)投资业务部按行业进行研究分组,根据公司上市股权年度投资策略、投资计划及投资标准,在跟踪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市场、捕捉投资机会并选择投资标的。

(2)投资标的经投资业务部内部研究通过后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编写立项材料。

(3)立项材料按照公司《前期立项及可研管理办法》要求准备。材料主要包括立项请示和投资项目立项建议书,具体内容以公司《前期立项及可研管理办法》要求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立项请示应由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签字,需发生前期费用的应在立项请示中明确具体的费用预算。

(4)立项材料编制完成后,根据项目投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立项程序。属于公司决策范围内的立项项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立项决策程序。若投资项目前期费用预算超过200万,还应报集团投资管理部履行立项审批程序。

3、2项目可研[CW1]

(1)取得控股权的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应聘请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标的估值,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和估值报告。对于上市公司定增项目[CW2]不强制要求执行本款前述操作,但项目团队应从市场、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若投资标的信息披露较为充分、投资价值被广泛认可,可基于公开信息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尽调情况、调研情况(如需)及公开信息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框架内容以公司《前期立项及可研管理办法》要求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公司决策立项的投资项目,在立项后、决策前发生终(中)止的,投资业务部应向投资管理部提交书面终(中)止说明,由投资管理部向原决策机构报告。

3、3 项目决策

(1)项目决策前需先经过公司投委会审查论证、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如需),研究论证通过后方可进入投资决策程序。

(2)项目决策材料编制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交议案审批表,综合管理部履行签批手续后,将决策材料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提报的决策材料如下:

① 投资决策请示

② 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项目立项总经办会议纪要

④ 尽职调查报告或调研报告

⑤项目风控报告

⑥项目财务评审意见

⑦投资协议或意向合作协议

3、4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修改和完善项目投资决策资料,提报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董事会决策。超出集团对公司授权决策范围的项目,项目的投资决策还需报集团审批,按照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3、5 经公司决策通过后发生终(中)止的项目,投资业务部应向投资管理部提交书面终(中)止说明,由投资管理部向原决策机构报告。

4、 投资项目投后管理

4、1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投后管理,及时收集投资项目信息,跟踪、分析所投项目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并定期报告。

(1)逐日跟踪。投资管理部应每日跟踪上市股权投资品种的公告及舆情,项目基本面出现重大不利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提出应对建议。对日涨跌幅超过5%的股票,投资管理部应分析其涨跌幅原因,并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汇报。

(2)周度跟踪。每周应对所持标的数量、市值变动、盈亏变动,以及宏观、行业、政策信息、部门周调研事项等内容编制周报。

(3)月度及季度跟踪。每月及每季度应对投资决策意见执行情况、项目进展和投资控制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等进行跟踪落实,拟订公司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4)投资管理部根据需要不定期对项目开展现场调研,及时了解掌握被投项目情况,形成投后管理报告;发生重大异常情况时,应拟定情况报告及应对方案,经风控合规部审签后,报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必要时,还应报原决策机构审批。若个股因基本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系统性风险导致股价大幅下跌,且预期未来股价将进一步下跌或较难涨回,投资管理部应提出处置方案并按照投资项目退出程序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5、 档案管理

5、1项目档案包括从前期立项开始到项目退出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文件、协议、投后跟踪报告、交易流水、项目大事记等;

5、2以上所有档案资料均需有PDF 电子版和纸质版,PDF 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应保持一致;

5、3项目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按年度整理齐全并由投资业务部负责人审核后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6、 投资项目退出

6、1投资项目退出程序参照《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2浮盈的投资应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获利退出,原则上年化投资收益率不低于集团规定的投资收益率评价指标。

7、 附则

7、1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7、2本细则为公司三级管理制度,由投资业务部负责起草和修订,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

7、3本细则由投资业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2

[关键词]高速公路, 前期工作, 土地预审, 环评报告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0-0211-0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前提和依据,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前期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工程的投资、工期和效益,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成败。做好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既是实现交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

随着(国发I2004U2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与此同时,国家及相关部门对交通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更为严格,明确了一些必需环节,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客观上增加了很多前期工作内容及其深度,由于深度的不统一,导致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其相关报告之间衔接协调困难、可操作性降低。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亟待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加以解决。目前,前期工作仍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难点与薄弱环节,从事交通工程项目前期的工作者,大多经历过其中的艰辛与困惑。笔者结合自身前期工作经验,以高速公路为例,浅谈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难点及其对策建议。

1公路工程前期工作难点及存在的问题

1、1 技术标准和规模的确定

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主要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预测交通量。由于沿海发达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般道路网络已较发达,现有道路上的交通量与日俱增,一、二级公路的交通量能够达到1、5~3万辆/日(绝对数),这些给旨在掌握现有道路交通量及其分布规律的交通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调查规模不断扩大,调查费用不断提高,甚至会造成不良的交通和社会影响。近年来,沿海经济呈现跳跃式发展,新的工业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港口等不断涌现。这些给交通预测工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因素,预测可靠性下降,特别是绕城高速公路,其交通量预测工作难度尤大。从1995年以来,我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交通拥挤的状况人们在不断思索和尝试解决的办法,但拥挤状况仍在与日俱增,严重的城市已经造成百万以上人口的交通出行问题,造成大量的时间浪费和环境污染,整个城市的运转效率下降。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寸土寸金,土地资源十分宝贵,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和标准一旦确定,改扩建的难度不言而喻。而城市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解决城市拥挤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未来城市形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人口布局,引导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方向,因此预测该地区交通量、论证合理的建设标准和规模、提出可行的工程方案,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难点,也是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目前,对这方面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还需要进一步地加强。

1、2 公路线位与城市规划及其他设施衔接困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的推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沿海发达地区,各类规划星罗棋布,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空间十分拥挤,已经呈现出城乡一体化的雏形。因此,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各类专业规划、局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相协调的现象。公路是典型的线性工程,平纵线形标准要求较高,牵涉面广,特别是在沿发达地区,很多公路实际上位于市区,处于各种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包括已有的和规划的)之间,已建及拟建的空中各种电线电缆、地面道路河流水系、地下油汽管道等密集分布、交织成网,在技术上给公路路线选择带来了实际的困难。由于城镇规划、河道管理、防洪、高压电线、地下管线、铁路、航空、通信以及军事设施等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个部门均从自身的角度提出要求。例如有关部门从防洪角度希望桥梁跨径越大越好,避免出现水中墩台,影响原有水流流态和减小泄洪面积,从通航角度不希望桥梁跨径大,而且希望桥梁越高越好,避免影响可能到来的高大船只的通行,而高压电网管理部门希望尽量压低公路路基高度,避免安全及N升塔H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往往十分困难,调查研究工作量和协调会议不断臃肿,前期工作的成本急剧增加,工程建设造价也不断攀升。

1、3 社会问题愈加突出

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曾经深入人心,但随着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交通状况的持续改善,修路的迫切性有所降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意识不断加强,对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要求大幅度上升,加上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虽然具有整体全局的利益,但也存在会给作为个体的老百姓带来局部利益损害、给生活造成不便或影响的事实。因此沿线地方政府及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有时在具体建设项目上呈现下降现象,甚至反对。地方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较多时候仅停留在口头支持,并要求建设工程最好能绕镇村)而过,绕不过时则借机提出N搭车H项目等种种附加要求,个别老百姓则想借机获得一些不法利益,有时公路放样测量开始,线位上的建房、苗圃等工作也立即开始。这一问题若稍有疏漏,甚至会酿成复杂的社会问题,引起群起性抗争。上述现象导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错综复杂,推进缓慢,甚至工程方案不尽合理,工程造价居高不下。

1、4 前期工作的研究深度与用地、环保等报告要求深度不相协调

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精简、调整审批项目的程序,但保留的程序控制更为严格,要求更高。建设用地预审、环境评估、城市规划部门确认意见、项目资本金出资方案及银行贷款承诺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核准)的前置条件。除此之外,根据项目性质特点,还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矿产资源压覆、通航净空认证、气象观测等评估及专题研究。

土地、环保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国家加大了上述问题的控制力度,这是非常重要和及时的举措。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预审是项目报批新增的必要环节,但其政策性、专业性强,程序复杂,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仅限浙江省)调整补划问题,加上土地预审程序刚刚实行不久,对用地预审工作很多部门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甚至行业主管部门也不知从何下手。目前,土地预审材料的要求对于尚开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项目,过于强调细节,而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以及控制投资,至于具体路线方案、工程方案尚处于比较阶段,因此可行性研究难以提供土地预审报告要求的详细细节数据。也就是说,存在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土地预审材料深度不一的问题。而在以前,是由初步设计阶段提供土地占用、分类及拆迁赔偿的基本数据和相关图纸。由于加强土地控制等原因,将其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在技术上存在着较大的操作困难。

环境评估也是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非常突出的问题之一。环境评估分环评大纲和环评报告书二个环节,分别要求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分别通过行业预审及环保部门组织审查,要得到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还需先后经过县、市、省三级环保局出具初审意见。

在环评报告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和土地预审报告相似,同样明显存在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报告要求深度不一问题,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保工程措施显然难以执行。因为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据编制办法采用的是1/10000的地形图方案还不十分具体大的方案尚处于比较之中工程离环境敏感点的距离尚难准确确定。因此可行性研究阶段拟定的环保工程措施应允许存在一定的估算有时十分注重细节的措施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失去其意义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内容十分复杂涉及部门规章也很多。有些部门规章设置条件过高未考虑公路线性工程的特殊性且相关部门规章之间也存在矛盾时间要求上不能成为一个合理的技术操作链条致使具体工作的开展相当困难。如要求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拿出公路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规划选址意见(公路工程线位只有到初步设计阶段才能相对固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过细,个别要求只有到施工图阶段才能明确;另外往往在一件事情的办理过程中部门流转程序复杂、费时太长因此相关专题完成困难。总之,由于可行性研究及其相关的研究报告政出多门特别是土地预审及环境评估本是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的工作却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致使报告之间深度不一难以成为因果关系往往造成土地征迁计划和环保措施不切实际难以落实也给可行性研究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l、5前期工作目标的确定不切合实际

经济快速发展要求交通适度超前很多地方由于原来前期工作重视的力度不够致使公路工程前期工作起步晚但要求高前期工作时间压缩得很紧而相关建设程序不能省只能压缩前期工作研究时间(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和专题研究时间)。因此工作难度明显加大有可能导致因工作深度不够而引起返工造成前期工作进展的倒退。

l、6工程投资难以控制项目融资难度加大

一般来说公路工程投资主要取决于公路的建设标准与规模而建设标准和规模的确定主要依靠交通量预测。在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特别是当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时期交通量的产生和变化均很快而且目前各种交通方式选择范围很大加上规划调整因素,因而给建设标准和规模的确定提出了难题工程投资难以适当把握。

在确定标准和规模的前期下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仍然很多,除上述因素之外,有些部门或地方出于本位主义考虑,各种要求五花八门,如增设高速公路互通的要求为避开各种控制因素而进行绕道这都直接导致工程规模的增加;征迁规模与标准、建材单价的变化也会造成投资规模的增减。总体来说目前前期工作中工程投资控制困难是一突出的难点问题。由于工程投资难以控制带来项目效益下降、风险增加,导致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下降银行贷款承诺函难以争取民间资本望而却步。这样也进一步影响到项目的审批和推进。

2 对策建议

2、l 深化综合规划研究工作严格规划变更程序

应该说国内规划尚处于初级阶段,总体规划深度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规划前瞻性不够表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变动频繁、滞后于城市发展;与专题规划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衔接不够。建议在规划制订及修编过程中除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外还应积极开展相关规划研究论证,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区块充分论证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确保规划质量尽量避免产生规划矛盾;规划制订后应尽快向公众公布做到信息透明以便共同遵守维护规划权威。另外从客观上讲,规划是动态变化的,而规划变动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保证规划的协调和统一,必须严格规划变更程序,形成规划修改联动机制,充分评估局部规划变更,对全局及其他专项规划实施的影响和相关补救措施,相关规划变动,也应及时公布。

2、2 未雨绸缪加大投入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目前仍相对薄弱,必须加强前期工作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当前,我国仍处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应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建议在做好现有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的同时,根据城市体规划、公路网规划、城市现状及发展要求尽快研究建立起一批新的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储备项目研究确定建设序列。同时建议加强前期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前期投入力度适当提前启动前期工作确保每个项目有2~3年的前期工作时间,保证前期工作深度。另外根据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应积极引进略投资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避免因资本金筹措方案或银行贷款承诺函的不落实而影响项目前期进程,贻误交通发展机遇。

2、3 依托规范扎实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交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化前期工作深度。在编制预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根据规划针对每个项目认真开展调查,结合当地宏观及微观环境,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标准与规模。报告的编制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充分研究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加强方案比选细化方案利弊为决策提供依据,在确保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在前期工作进程中应广泛征求地方及相关部门意见引导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力求达成广泛共识,拿到书面确认意见,避免因办人员更迭而造成意见的变化,各项专题的编制应紧紧贴合最新的可行性研究( 预可)

报告。专题方案的提出既要符合各项规范的要求,也要充分考虑今后工程实施的可行性。

2、4 科学管理 严格控制 确保前期工作进度

贯彻项目管理理念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与手段,科学编排项目进度计划,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置专题为重点编排网络计划图。紧抓关键线路,加强进度控制与管理,及时纠正进度偏差,确保前期工作总体进度建议对建设项目耗时较长的用地预审及环境评估工作应尽快开始。

2、5 加强沟通提高认识,营造重视前期工作的良好氛围

前期工作牵涉面广,关系到各部门、各地方的很多利益问题。 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高度认识深化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重视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氛围。特别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协调沟通,努力寻求多方共赢点,形成良性互动运行机制。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3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土地经营收益),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包括政府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的项目(占总投资的20%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第三条[基本原则和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体现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扩大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

第四条[投资方式] 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

符合政府投资使用规定的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府投资资金。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进行审核与拨付,实施财政管理监督。市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并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中的违纪行为。市住建部门负责城建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投资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资金使用方式,分别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

第二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项目储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各部门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设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储备库的投资项目,决策时应当优先考虑。

第八条[审批环节]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投资项目,应当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预算。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应当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条[公示]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作用显著的,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大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当公开的项目除外,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应进行公示。

发展改革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并送交项目申请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主要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说明采纳情况或者未予采纳的理由。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

项目建议书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项目建议书文本、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表,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工程建设招标内容核准意见、建设资金来源落实证明及财政部门出资承诺,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第十二条[评估论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制度。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承担项目咨询和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逐步引入竞争方式来确定。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应明确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概算、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和设计图册等,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

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文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评估)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概算评审和重大变更]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应当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后核定。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或者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预算安排]财政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以及自筹资金的可靠性进行审核,确认项目投资中财政资金的安排金额,并按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年度预算。市城建重点工程预算由市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财政局批复。

第十六条[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有关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资金申请报告应根据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不同,分别附上相应的项目审核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文件等。

第十七条[审批条件的一般规定]申请政府投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技术法规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简化审批环节]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下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用统一下达投资计划的方式代替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重点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财政部门直接审批预算;

(二)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可合并进行;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

对于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安排具体项目。

第三章年度计划

第十九条[计划的编制、批准、管理]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各自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平衡政府投资供需矛盾,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由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制定专项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列入计划项目的条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准;

(二)采用投资补助或者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符合投资补助或贴息条件,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

(三)采用转贷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已纳入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和签约计划;

(四)其他另有规定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以安排前期工作费。

第二十一条[计划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及资金安排方向;

(二)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和建设内容、资金来源;

(三)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四)规划、专家论证、项目后评价等工作经费;

(五)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预算与计划的衔接]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预算应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

第二十三条[计划和预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一经确定下达,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批准程序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制定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单个项目追加投资超计划投资或停缓建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视调整幅度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调整计划,由建设单位在实施前上报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上报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定。

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年度投资额的,累计政府性建设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该项目政府性资金概算投资总额。政府投资项目需动用预备费用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建设实施

第二十四条[代建制和项目法人]采用直接投资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部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法人,已有法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单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所需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按照核准的招标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方案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第二十六条[项目开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应当在投资计划下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不具备国家规定开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概算调整]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上涨、国家政策调整、地质等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项目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概算调整超过原批复概算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的,发展改革部门先行对其进行稽察,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调整概算进行评估,待稽察或评估结束后,经与有关部门会商,提出概算调整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的重大变更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 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后提请财政或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向财政部门提交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申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的概算、预算、造价咨询和竣工决算的审核,否则发生的审核费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不得作为竣工决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稽察]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稽察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改革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项目整改,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久拖不改、敷衍了事的部门和单位,发展改革部门暂停该部门所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转报和投资计划下达,财政部门暂停财政资金拨付。

第三十条[竣工验收] 项目全部工程完工且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产权登记移交]项目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与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资金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产权登记后的一个月内将结余资金上交财政部门。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明确国有产权归属。

第三十二条[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在建成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后评价,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制度。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责任]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三)未按招投标法规定依法组织招标;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

(五)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责任]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文件;

(二)违法批准施工许可;

(三)违法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四)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咨询评估机构责任]有关咨询评估机构在咨询评估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发展改革部门或提请上级有权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或者撤销资质等处罚;被依法撤销资质的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禁止其从事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质量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工作经费]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审核(概算、决算)、审计、稽察、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时发生的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4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控平台;路径

1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现状

1、1基本现状

科研作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并将其放在首要战略地位,不仅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还持续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2014-2019年我国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增长170、13%。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其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大量科研经费投入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较好的调动了科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19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当年中国国内论文数量为44、8万篇,其中66、3%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国的SCI论文占到世界总量的21、5%。如何管控好海量的科研项目和配套经费,这不仅关乎科研项目的成效,更是防止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甚至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管理者必须解决好的实际问题。

1、2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际运行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一是对科研预算编制不够重视。二是科研预算编制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三是科研预算编制和实施未形成合力。四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五是科研经费的适用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重立项,轻管理”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二是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缺乏专业指导。三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过于笼统。四是相关部门本位思想严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五是科研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不够。

2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路径

以“做好两个优化,搭建一个平台”为纲,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2、1做好制度优化

制度就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好的制度,有利于推进工作,不好的制度,不仅影响甚至阻碍正常科研工作的开展。目前高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散见于各处,且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僵化、老化,与实际有一定脱节,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执行者遵守,也不便于监督者执行,所以优化整合现有制度,夯实科研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基础,是提升加强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之基。

2、2做好流程优化

流程是事物进行过程中的次序或顺序的布置和安排,是向既定目标有序前进的保障。简洁、明了的流程是避免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针对该校目前科研预算管控流程不清晰,链条冗长的实际,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流程,删除多余环节,减少不必要环节,组合重复环节,保留必要环节,让流程中的管理层掌控目标,各部门明确在各环节中的职责,经办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大家按部就班,高效推进科研预算管控工作。

2、3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

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即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全校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发设计集科研项目和经费预算两大板块为一体,功能涵盖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结项审核,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经费审计等流程,管理层、各部门、各经办人多层级参与的信息网络互通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提高该校科研经费费管理工作的效率,让项目信息在该平台实现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变科研经费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管理。

3搭建信息平台的构想

3、1项目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旨在通过系统手段,科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全流程中的各种行为。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调整、预算监测四个模块。3、1、1预算编制模块为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项目预算编制。对于项目审核通过已经立项的项目,用户(项目责任人)可以在系统进行预算编制,用户页面展示个人所有立项项目的预算编制状态,分为“未编制”、“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并可以查看预算编制当前状态的全部内容,“待审核”、“审核通过”状态的预算不可进行修改。(2)支出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支出类别页面,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管理费、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支出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支出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3)来源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来源类别页面,包括企业经费、捐助经费、单位划拨经费、自筹经费、政府专项经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收入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收入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4)预算提交。用户完成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填报,形成完整的预算方案后,将所有预算内容汇总后提交到项目所在部门处,项目所在部门初审后,将项目预算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3、1、2预算审核模块实现预算编制的线上审批决策,同时保证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及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预算审核人员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根据接受的信息,维护管理预算审核委员会的人员信息,确保预算审核人员确定后能够及时获取审核权限,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目标相关性审核。该模块中,预算审核人员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项目任务目标,各项支出是否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3)政策相符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项目预算涉及的政策及制度,预算审核人员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及财会制度,符合经费管理规定,预算的开支范围、额度、标准是否符合具体规定。(4)经济合理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同类科研各子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审核人员可以参考同类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核支出的经济合理性。(5)预算审核意见汇总。预算的分类审核完成后,在预算审核组负责人处汇总意见,预算审核组负责人依据上述意见,对预算编制提出整体意见,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反馈给系统。(6)审核意见反馈。系统根据审核人员的结论意见,将审核通过的预算编制存档,并将预算编制状态调整为“审核通过”,展示给项目组;审核不通过的预算编制则直接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3、1、3预算调整模块考虑到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主、客观条件变化,保证预算的严肃、合理性,为项目开支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防止预算的经常性更改,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调整申请。项目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调整页面进行申请,填报预算调整的子科目、原因、金额等格式化文本,向预算审核委员会进行提交,状态标记为“已提交”。(2)预算调整审核。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后,系统向预算审核委员会推送相关申报情况,预算审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状态标记为“已审核”,并反馈至系统管理员处。(3)预算调整执行。系统接收到审核组的意见后,对于“审核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根据预算调整的审核意见,记录预算调整审核全过程,根据预算调整申请的内容,调整系统内预算指标,向用户反馈审核通过的意见,并更新项目预算编制,用户界面显示预算调整审批的过程及结果,展示更新后的预算编制内容;对于“审核不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将申请反馈至用户处修改,用户可以撤销或者重新申请。3、1、4预算监测模块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执行信息查询。预算执行模块与财务系统对接,通过请求调用财务系统数据,展示项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供项目组及管理人员查看。(2)预算监控。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将项目进度与预算进度进行匹配,在系统内设置项目预算执行的临界值。当项目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情况达到临界值,系统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财务系统,并由财务人员操作财务系统,暂停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报销。同时,系统向用户发送通知告知冻结情况,提醒用户及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用户发起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获得批准后,系统根据新的预算编制情况,为用户调整预算执行指标,并向财务系统发送信息,解除相关费用报销限制。(3)预算执行报告。系统定期对全部项目进行预算执行数据收集,从收入、支出、效率等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生成预算执行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供其进行决策参考。(4)项目资产入库。项目组购买设备、材料或研发出实物成果,交由运营管理部门进行采购、运输、入库、保管,当项目组需要使用时,应通过系统向运营部门申请使用。(5)预算评估考核。项目过程中,考核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评审,审核评估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与考评系统对接,将预算执行情况与个人考核考评相挂钩,作为评估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6)预算审计监督。项目过程中,审计及监督部门能够随时介入项目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时,监督部门通过系统向项目组发出通知,要求整改或中断项目。

3、2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是管理项目研发进度,实时追踪项目进展情况,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研发计划、研发实施进展、阶段评审三个模块。3、2、1研发计划模块在管理研发计划文本档案,通过研发计划生成各项进度指标,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计划申报。项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发计划申报界面,填报格式化研发计划文本,明确研发任务、研发周期、研发用途,细化计划任务及时间节点,项目研发计划被提交至项目管理人员处,进行研发计划审批。(2)研发计划审核。用户上传研发计划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操作,审核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将意见反馈至用户,由用户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用户可以查阅研发计划书。审核不通过的,用户需要重新修改提交。(3)研发计划任务分解。研发计划审批后,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研发计划,为研发人员提供量化可视的研发进度指标,分配工作任务,研发人员完成指标内的工作后,相应的进度将提高。3、2、2研发实施进展跟踪监测进度完成情况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工作上报。项目组成员定期上传个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格式化文本,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汇总,形成项目组定期工作计划、总结后上传至主管部门。(2)研发进度量化。系统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与研发进度计划相匹配,量化评估研发进度后,将工作内容及工作完成度更新至工作任务界面,供有权限查看的用户了解项目实时进展。3、2、3阶段评审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阶段报告申报。系统根据项目计划书,设置关键时点提醒功能,用户将接收到系统发送的阶段报告上报信息,用户需在研发计划所列示的重大时间节点前,整理阶段工作成果,填报阶段成果格式化文本,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阶段报告评审。用户上传阶段报告后,系统管理员将报告发送至评审人员处,评审人员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长处汇总后,系统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评审意见作出后,如评审通过,则阶段报告任务完成,相关报告归档并不可修改,供相关人员查阅调取;如评审未通过,用户可以进行一次申诉,提交补充材料后由评审人员审核;如申诉未成功,则相关阶段报告作废,状态显示为“审核未通过”。

3、3项目结题管理

项目结题管理旨在规范项目结题流程,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成果转化,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项目结题管理模块有以下功能:3、3、1结题申报(1)项目结题报告上报。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组全部工作研究资料,撰写格式化的结题报告,提交项目工作总结、研究结论及成果运用方式方法,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2)报销终止模块。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组成员在结题截止日前报销所有财务费用,所有报销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向财务部门发出账户冻结指令,终止项目相关的一切报销行为。(3)资产清查系统。财务系统受到项目终止指令后,会同运营部门清点核对项目资产,将系统中的资产全部列入封存状态,关闭资产申请使用功能,编制项目资产负债表及预算执行表后由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财务报表发送给项目负责人。3、3、2项目结题评审一般由财务、科研、运营、专家等多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评审:(1)部门评审。项目组所在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审查提交材料,归档项目材料,科研技术申报及管理,将所有资料汇总提交至科研主管部门。(2)科研主管部门初审。科研主管部门接受所有部门的项目结题报告,统一进行归口管理,同时对材料完整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后将对应资料权限开放给相关评审部门。(3)运营管理部门评审。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的实物成果,对项目组提交的实物成果完成入库封存操作,对实物物资出具保管及处理意见,同时出具会签的评审意见。(4)财务管理部门评审。财务部门收到项目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财产作出清算工作,完成项目结题财务处理,在系统中录入项目结题时间节点的资产负债情况,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出具评审意见。(5)专家组评审。专家受到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任务完成进度、成果结论、运用转化等作出专业评价,出具科研报告验收意见。(6)科研主管部门终审。科研主管部门汇总各评审成员单位的评审意见,形成总的评审意见书,向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分发,再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反馈至项目组处。3、3、3项目结题对于项目结题终审状态为“已结题”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配合项目结题。项目结题后,项目组用户显示项目为“结题”状态,同时关闭项目的所有修改操作功能,归入历史档案作查询调阅使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在完善科研经费申报流程和审批流程的同时,提高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的科学性,以实现科研项目全过程管控。项目在实施工程中,通过系统及时汇报进展,让决策部门了解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目标及任务。监督人员能够动态调阅项目经费的申报审批文件,将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的情况形成指标,录入项目考评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阶段性评估,杜绝考核和拨款两张皮的问题。同时,通过平台高效的档案管理功能和用户行为记录功能,防止角色缺位错位,甚至违规操作。最终实现一个平台既要管科研项目的“出生”,又要管科研项目的“成长”,还要管科研项目“消亡”,更要管科研项目全程可复盘追溯。

[参考文献]

[1]邵亚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以S大学为例[D]、苏州:苏州大学,2016、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五)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国家补贴资金”)均为无偿投入。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提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二)研究确定国家高技术项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三)组织评审国家高技术项目,批复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四)编制和下达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五)协调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或委托项目评估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承担主管责任。具体要求由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规定。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可由相关地区或部门协商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或由组织部门指定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高技术项目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相关工作,对项目的建设条件、招标内容等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负 责;(二)负责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四)每年定期将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国家高技术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单位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和项目公告的要求,编制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按照项目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三)按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四)对国家补贴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五)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上述部门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稽察、审计和检查;(六)项目总体目标达到后,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第三章 申报及审核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明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方式和标准。第九条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第十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五)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九条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第十一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二)研制开发项目的研制开发方案先进、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应结合依托工程。(三)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工程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并完成相关组建工作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和任务,建设方案合理。(四)技术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且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以上;项目应能够支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五)升级调整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开展相关产品生产的资格,项目必须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标准。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 金申请报告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公告或通知具体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等;(三)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五)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二)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申请贴息的项目还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八)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审查项目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对于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项目,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并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商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组应由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且与项目无重大相关利益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一)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二)项目对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三)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五)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六)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咨询机构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将项目的评审评估意见和审批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告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据,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国家补贴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方向;(二)符合项目公告或通知的有关要求;(三)符合国家补贴资金的安排原则;(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五)项目的主要建设(研发)条件基本落实;(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企业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的,对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 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或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七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数额。第十八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的自有资金、国家补贴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项目单位筹集的其它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国家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或研发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新增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可用于项目的现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新老股东增资扩股资金、资产变现的资金等。第二十一条 国家补贴资金分为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类。国家投资补助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程度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要求,分档给予补助支持。贷款贴息补助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第二十二条 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购置研究开发及工程化所需的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建设产业化或工程化验证成套装置和试验装置、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技术、软件等。第二十三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可一次或分次下达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后,要按有关规定尽快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对于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同时下达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经济(贸易)委员会,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达到项目单位。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对国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国家补贴资金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使用国家补贴资金。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应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对国家补贴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第二十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第二十八条 所有国家高技术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其中,对于使用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第二十九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和8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包括项目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第三十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其他不影响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调整,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 施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验收国家高技术项目时,应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项目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验收材料。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视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四条 研制开发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财务处理按照科研项目相应的财政拨款有关规定管理。其他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资本公积管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配合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 项目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进行。第三十七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适宜公开的外,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受理单位、个人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三十八条 对于按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内容按期或提前完成、通过验收,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单位,以及在项目组织和管理中工作表现出色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表彰,并在今后的国家高技术项目评选中,对受表彰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三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国家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四)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 项目组织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审批、管理、评估、咨询、稽察、检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总体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6

为了配合市抓好“五项工程、五个目标”专题调研活动,找准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加快发展的硬措施,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市政府决定从月初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进一步突出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确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全市深入开展“五项工程、五个项目”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过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拟实施的五项工程:

(一)拟达到的五个经济目标:今后5年全市GDP、财政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节能减排等五项考核指标的预期目标,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和办法,与要实施的五项工程进行衔接。

(二)财源建设工程:我市当前的财源状况;财源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今后5年我市财源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思路;培植壮大财源的主攻方向、关键增长点和具体措施。

(三)民生工程:当前全市“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推进“民生工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5年全市民生工程建设的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编制全市“民生工程”五年规划。

(四)城市建设工程: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目标、特色定位、功能布局以及发展规模;城市建设在规划、资金、土地、环保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商业网点在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和魅力上的新举措。

(五)农民增收工程:全市农业发展概况;我市农民收入基本构成情况和收入水平;当前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三万工程和三五工程)存在的制约因素;今后5年全市农民均纯收入的预期目标;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思路、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

(六)工业提升工程:我市工业的发展现状;制约我市工业经济“333”工程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今后5年我市工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扩张工业总量、提升工业经济质量的具体举措和实现途径。

二、任务分解

这次调研活动由负总责,按照上述6个专题,分别成立6个调研小组,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五个经济目标:由同志负责,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二)财源建设工程: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财政局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三)民生工程: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发展计划局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四)农民增收工程: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农林局、畜牧中心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五)城市建设工程: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城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商务办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六)工业提升工程: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市经济发展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具体承担调研课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调研活动从月25日开始。各调研组务于月20日前拿出调研报告初稿,月底召开汇报会,交流调研成果。调研成果由调研报告和实施意见两部分组成,调研报告不超过5000字,要有数据、有对比、有分析、有举措。与调研报告相配套,提出具体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稿不超过3000字,语言规范,简明扼要,易于发文实施。

四、具体要求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7

关键词: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构建;流程规范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信息化项目是一系列相互关联、复杂、独特的活动,其内容包括电力信息化的开发应用、推广以及升级改造,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以及改造,信息基础设施以及软硬件设备的建设与升级改造,标准规范以及专题研究的编制和修订。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包括电力信息化项目的可研编制、实施流程等,对电力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必要性

首先,电力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相关业务十分复杂,在整个项目建设中涉及的作业项目以及施工单位众多,因此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与写协作,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电力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在项目开始前必须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调研与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以指导设计和施工。

其次,项目在实施中需要对复杂的文档进行管理与统计,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需要对不明确的问题进行细化和流程明确,所以在实施中电力信息化需要对复杂的业务文档进行规范管理,因此文档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巨大,需要进行规范与协调。

最后,在电力信息化项目实施中需要进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在实际施工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将影响项目的开展与进行,所以必须在信息化建设时借助外部的技术量加以持续,才能在实施中获得成功,所以必须对项目的复杂性进行提前的预判。

上述问题在电力信息化项目开展中将成为必须面对的难题,所以在实施项目前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流程,帮助对项目进行分析与研究,从而使得项目设计和开展满足实际的网络建设需求,从而适应日后的电力发展,这就是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必要性。

二、电力信息化可行性研究的管理模式构建

任何项目可行性研究都必须有固定的流程以及文件编制、可行性报告审核,因此在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管理模式中必须突出这三个要点,以此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模式,从而帮助可行性研究实现规范化。

1流程构建。可行性研究的流程的关键是调研和审核,此时就要由电力集团公司的相关部门先对项目进行申报,并对项目需求进行细化,然后进行项目初审,进行可行性报告编制,然后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这就完成了对可行研究报告的审批乃至项目审核。其中应当注意的是,项目需求和分析必须适应当地电力的发展要求,配合宏观电力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项目初审的通过。

2可行性报告编制。这个过程是适应调研和分析的过程,在此应规范报告的固定模式和具体问题,需要做到:对报告进行模块划分,使之形成固定的模式,这样就可在审核中明确关键问题,提高调研的针对性以及编写的高效率,如规范名称和单位名称填写、固定项目实施内容等,以此方便进行信息输入。同时规范报告的范围,对投资规模进行限定,对相应规模的项目进行编制模块设定,并对其细致性进行限定;同时对项目的类别进行细化,如业务系统、基础设施、服务项目等,并对建设属性进行细化,包括改建、扩建、新建,以此规范报告的内容。同时对项目之间的系统关联性进行描述,要求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性质进行细化,尤其是在已有系统的情况下,如何对新建、改建、扩建系统的功能进行划分,并保证其项目范围和内容的明确性,以此可以判定项目的重复性,保证审核的顺利开展。

编制中应要求对方案进行细化,以此可以帮助找到项目实施的细节问题,如架构图等,并从物理层和应用层上对整个架构进行分析与描述,从而对基础设施以及拓扑图等形成一个宏观的布局和概念,突出项目建设后的应用效果以及作用。在编制中还应参考电力非功能性需求进行分析,从可行性、可靠性、安全性、应用性能等方面对项目的非功能性进行细化分析,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运营的要求,对非功能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与分析,在可研阶段对项目涉及的范围进行分析,并对业务范围和用量等进行初步分析,从而保证可研报告编制的针对性。最后就是对投资和投资估算的确定,一方面应细化投资估算的内容,对项目的费用进行科学细化和估算,一方面应对费用的标准进行细化,确定编制估算的累计计费方式,保证项目估算的过程按照实际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进行累计,保证计价的准确性。

3对可研报告的审核管理。在审核中应明确重点内容与方法,其审核的要点如下:首先,按照相关报告的手册进行要点圈定,即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对项目的技术性进行审核,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评价是否满足电力信息化的发展需求。其次,对上交审核的文件必须进行规范,因为按照编制的流程其形成的报告也应是统一规范的,因此在审核中必须对报告的规范性进行检查,以此保证可研报告中的内容是突出重点的,方便专家进行高效率的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应重点对参与人员的资质进行限定,即针对性的选择专家来参与对报告的审核,优先对部级人才和人才的资质进行考察,选择技术骨干以及专业的公司技术人员参与对可研报告的审核,并在审核中进行合理的技术分组,按照专业特征对专家进行分组,针对性的审核报告相关内容。在专家评议的过程中也应进行规范化的要求,编制针对不同技术内容的意见表格,专家可以按照技术部分、经济性部分进行分组,进行不同项目的审核,并形成意见。此时应规定相对应的打分原则,制定细化的评分标准,以此提高专家评定标准的统一性。

报告格式的规范修订。在报告完成后应利用统一的格式进行保存。对最终的报告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应附有对口单位的审核意见,然后经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签,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对其进行统一的归档和保存,审核通过的报告应纳入到电力信息化项目规划以备调用并实施。

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电力信息化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需要严格的按照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的管理过程、编制流程以及审批流程,建立相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并注意各个阶段的注意事项,进而提高电力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模式的质量。

工程项目的调研报告篇8

市场部市场研究方向工作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例行性工作、临时性工作及专题性工作。例行性工作主要包括在售项目定期销售分析报告(周报、月报)、四城市房地产销售市场月度宏观报告、北京市房地产市场月度宏观分析报告、市场动态监控等;临时性工作主要包括竞品项目调研、竞品项目调研报告、竞品项目卖点分析等;专题性工作主要包括撰写专题性研究报告、课题性研究报告等。

市场部作为营销管理中心结构调整及专业分工细化的新生部门,市场研究工作是新制定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主要为公司整体营销策略及在售项目销售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及决策支持。之前工作范围仅局限于项目调研及市调报告,后经本人建议领导认可改进并丰富了各种专业报告的表现形式及结构,丰富了内容涵盖面并相应提升了专业性及可读性,增加深化了报告种类。和领导及同事一起重新搭建了市场部工作架构,理顺了工作流程,并不断对报告模板进行改进提高,使之实现流程化、专业化,也使市场部市场研究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在履行例行工作及临时工作期间,也为领导及时提供了最新市场及竞品项目动态和决策参考内容。如在制定“首付分期”营销策略期间与项目部共同对率先实行首付分期的美利山项目进行专项调研,在全面详细了解美利山“首付分期”具体操作手法的基础上为领导提供了相关参考意见,最终促成了“首付分期”策略应用于在售项目,对拉动销售起到了明显提振作用。

在售项目竞品监控是市场部重要例行工作之一。根据对在售项目周边区域竞品项目的长期市场跟踪及调研,市场部依据同区域、同期入市、产品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样本筛选原则,不断更新具有代表性的竞争楼盘样本进行卖点的客观分析对照。目的在于通过各个项目的优劣势对比分析,学习及借鉴竞争对手成功的卖点及营销策略并为我所用,并将优劣势卖点应用于销售说辞及推广策略改进工作中,对在售项目的销售起到实际促进作用。不但完成了本部门的研究工作职责,也对营销管理中心其他部门及销售部工作起到了配合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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