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9 栏目:写作范文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1

[关键词]工程档案 项目管理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G2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321-01

一、 挖掘地铁工程档案的价值

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现代项目管理的标志。一个项目从它最初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就必须有全局的观念、综合考虑。一方面,在规划每一阶段计划的过程中,必须留有相应的灵活性,以便在该阶段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进一步获得的信息做出更细更有效的决策;另一方面,在本阶段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对下一个阶段实施的影响,以达到综合收益为最佳的境地。 在这两个重要的工作方面,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要“抓住机遇” ,变被动为主动,这也是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出路,其关键在于通过变革自己的思想观念、服务方式和内容来适应时代的发展。也就是说, “当时代改变,我们必须通过变革来谋求生存”;否则“如果档案事业仍然沉浸于昨日的世界里,那 么企业档案人员的职业将烟消云散”。因此,地铁工程文件、档案人员必须积极挖掘工程档案信息,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从档案实体控制更多地向智能控制、知识挖掘转变,如整理以前与该地铁工程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等,甚至要为领导提供具有决策性的可行性方案,争取像古埃及的档案司神一样,重新做回上帝的身旁,而不是守在清冷的文件办公室或寂寞的档案柜架前。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进程进行跟踪服务,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程档案管理和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会议,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导及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在认真听取各种意见的同时,向领导宣传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对地铁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向其灌输档案意识。会后,认真做好会议总结,制定工程文件、档案管理方法,指出在工程文件、档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发挥和能发挥的作用,呈交领导,并抄送各有关部门,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益。

二、 建立与完善组织内部,树立“人人都是工程档案管理员”的理念

地铁项目建筑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不同系统、不同部门间的沟通渠道,进一步开拓交流平台,如建立工作日志、电子邮箱、召开各种会议等等,无论哪种渠道和平台,都必须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交流畅通。地铁工程文件、档案人员要与档案形成部门、形成者保持良好的协作,在档案形成前,要与形成部门、形成者进行沟通,确定形成档案的种类、数量、整理的标准和规范,并写入合同。在地铁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工程档案人员要时刻与形成者保持联系,在宏观上做到集中统一的管理,了解所形成的所有地铁工程文件、档案,并为形成者提供业务支持。树立“人人都是兼职工程档案管理员” ,全员参与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是提高工程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由于工程文件、档案的形成者、保管者缺乏工程文件、档案管理意识和管理知识,仅以会议形式还不能完全保证每个相关人员提高工程档案的重视。因此,必须根据地铁企业的实际情况,工程文件、档案人员身先士卒地把档案意识贯彻下去,加大宣传,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面的认识过程,经过多次循环,深入具体地进行下去,才能深入人心,从而,实现全员参与,人人都是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员。

三、完善监督、反馈体系

监督、反馈体系的建立对于建设高效的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团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良好的监督、反馈机制应该是多角度、双向的、多级别的。应该在地铁项目文件、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内部建立全方位的沟通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包括反馈流程、反馈登记表的设计。信息反馈目的是检验我们输出的信息是否符合需要和准确无误,对于深入开发工程文件、档案信息资源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用户实行跟踪服务。地铁工程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后,各类用户的意见通过借阅制度登记、信息反馈调查等形式收集、汇总、统计,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定量、定性分析,及时调整开发利用计划和方向,使工程信息服务减少盲目性,增强信息输出准确度,取得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最佳效果。地铁工程档案工作者还要进一步研究用户需求与利用状况,及时处理反馈意见,关注社会,提供更有效的满足个性需求的信息。具体来讲,工程档案借阅登记就是一项非常好的反馈方式,这就要求科学制作反馈登记表,详细记录用户利用某份档案的原因、利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难题以及解决方案、用户的满意度、要求等等。

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任务是设计、维持一种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而人是管理的第一要素。前面提到的业务流程重组原理在实践中遭遇失败,原因关键在于“过分地强调革命性变化,忘记了将‘人’的因素考虑在内”。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属于核心资源,很多地铁工程文件、档案管理部门设置的临时性就是因为缺少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基层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的频繁调动,导致工程文件、档案管理缺乏持续性、质量不高。因此,必须加强地铁项目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建设:定期对在职的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仅包括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而且包括地铁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专业培训;引进高校工程文件、档案专业人员,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高校有责任培养高素质的档案方面人才,因此,高校应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实习基地;努力实施“工程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年轻化、现代化工程” ,培养符合工程文件、档案管理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结论

地铁工程档案是记载地铁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优良的建筑产品,不仅要求其使用功能安全可靠,而且要求与之相关的工程文件、档案真实完整。地铁项目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就像一根纽带贯穿整个施工过程,这项工作做得好,直接反映了一个地铁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所以说加强工程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文辉、高速公路工程资料过程控制及工程档案管理信息化研究[J]、城建档案:2010 123-128、

[2] 李培建、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控制[J]、城建档案、2009(3):22-23、

[3] 侯建亚、加强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之我见[J]、档案学通讯、2009(6):58-60、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2

7月28日上午,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是由国家档案局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会议由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和平主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国资委、国家档案局以及各中央企业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人共2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传达了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对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做的批示,批示指出“中央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历程、准确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珍贵资料。10年来,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国家档案局和国资委联合召开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希望国家档案局和中央企业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体制,强化管理、充实力量,切实把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87家中央企业共有专兼职档案人员65520人,档案室9963个,档案馆201个,库房总面积达207万余平方米。保管的纸质档案1亿多卷,排架长度438万延长米,照片1235万张,光盘82万张,还有大量的录音、录像和实物档案资料。为做好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从1999年中央企业组建起,国家档案局就建立了对中央企业的档案业务指导关系和发文渠道,监督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组建了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组织中央企业档案人员参加国家档案局召开的工作会议和有关业务培训。1999年国家档案局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研讨会,对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召开了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总结和宣传了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在近年来的《档案法》执法检查和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中,国家档案局专门将中央企业作为检查和表彰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会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及重庆钢铁集团公司的档案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在档案征集、保管利用、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听取了以上单位的发言后,归纳指出了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学习,分别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新团队、加大技术投入、强化开发利用以及创新服务方式等。档案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好的经验习惯要继承,同时也要改革。档案工作在新时期要做一些改变、做一些创新。同时他还提出了对中央企业的三点认识:一是中央企业档案资产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必须完整保存好、充分利用好;二是中央企业要想成为“百年老店”,就要建好“百年档案”,传承好百年历史;三是做好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既能产生社会效益,也能创造经济效益。

黄淑和指出,在2007年国家档案局表彰名单中,有49家中央企业被评为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3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档案工作者,这是国家档案局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从20lO年开始,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将由国资委为主进行指导,国资委将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并且记载着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历程的重要史料,不仅如此,中央企业档案工作还是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从任何角度来看,都需要管理好、利用好中央企业档案。

会上,黄淑和还与大家探讨了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思路,即在积极配合国家档案局完成指导职能的交接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并加强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以及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他要求中央企业的档案部门要不断加强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还要在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在会上做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的讲话。杨冬权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科学发展全局起着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中央企业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在中央企业发展中和全国档案事业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央企业档案不仅记录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的建设史、成长史、改革史、发展史,见证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过程和重大历史事件,是我们国家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而且记录了企业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真实情况,是企业扩大生产和销售、加强经营和管理、维护权利和利益、保持发展和稳定的可靠凭证与有力依据,是中央企业资产和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如何做好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杨冬权指出,在各方面的重视支持下,在中央企业档案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逐步规范,档案归档质量明显提高;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档案处置工作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管理起点高发展快,与企业信息化建设保持同步;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得到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档案利用价值得到体现,档案为企业创造效益明显。杨冬权着重强调了档案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贡献。

关于下一步中央企业的档案工作,杨冬权指出,目前中央企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央企业的档案工作不仅在当前,而且在今后,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首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清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思路。其次,要深入研究中央企业档案工作规律,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第三,要加快提高中央企业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管理水平。第四,要进一步完善档案安全保管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档案安全。在档案安全保管方面,杨冬权强调不仅要加强企业内部档案管理,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还要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包括异地备份保存和异质备份保存。并且要加强在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清算时期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档案工作监管。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3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4

关键词: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研究

1 引言

我们在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比如利用网络技术、图文技术等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安排、管理与配置后,最终实现了资源共享的过程称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它能将原本的纸质档案转化成电子数据予以保存,不但能够更好地保存资料,而且也能够实现信息资料的自动化查取。

海洋监测档案是指在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目前在本中心站保存了海洋调查、监测、观测、预报过程中取得的各类记录报表及数据资料。

传统海洋监测档案的管理主要还是针对纸质档案保管,模式老化、查找不便且易损坏。目前我国的海洋监测档案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尤其在基层海洋环境监测单位,管理模式落后、软硬件配套措施不足、信息数据库建设滞后、档案信息安全建设不完善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档案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后,完全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实现便捷、高效、规范的管理模式,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便利。所以,海洋监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是今后档案管理的大趋。本研究阐明了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海洋环境监测档案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目前海洋监测档案管理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们今后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我们基层单位的海洋监测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 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及发展

关于信息化的表述我国学术界和政府内部做过较长时间的研讨,就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来生产、获取、处理、存储和利用信息。信息化就是计算机化、通信化、知识化。信息化就是要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广泛而普遍地采用信息技术。

档案信息化就是人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的社会信息资源,实现档案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以提高社会经济增长的质量,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档案信息化管理就是把档案管理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起来,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传统的档案信息都是通过纸质的方式进行存储,我们通常都会对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分类、装订、组卷,这种工作方式无论在人力还是物力上都很麻烦,并且工作效率低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环保和节约意识的增强,无纸化办公已经盛行,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也逐渐受到青睐。其具有以下几大优势,1)有利于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率;2)有利于提高档案存档的工作效率;3)有利于将档案材料进行远程传输。所以发展迅速,并且推广到各行各业,在我国人事档案的管理、粮油运输业档案的管理、图书馆档案的管理等都开始逐步走上了信息化道路。最近几年,随着海洋监测档案管理要求的提高,信息化管理也逐渐应用到了海洋环境监测档案管理领域。从管理需求上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在海洋监测领域势在必行,我们必须从根本上重视起来,努力实现我们基层监测单位的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管理。

3 海洋监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海洋监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但由于其在国内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3、1 管理模式老化

目前在基层单位中海洋监测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档案操作都是由人工完成,效率比较低;二是海洋环境监测档案现行管理要求较为繁琐,借阅、查阅等比较麻烦;三是对海洋环境监测档案更新起来比较慢。

3、2 软硬件配置不到位

在基层单位的海洋监测档案管理中,一方面大都还是使用一些比较落后的硬件设备,跟不上现代化的要求;另一方面,配套的软件也跟不上档案管理的要求,软硬件配置急需升级改进。比如:目前档案管理使用的计算机与普通工作使用计算机无异,在储存空间和工作稳定性上并不能完全符合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在配套软件方面也没有一套完善、适合基层单位使用的档案信息化管理软件使用,只是单纯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3 信息数据库建设滞后

在海洋监测档案录入上,有时为了赶进度只是录入了最基本的信息,导致档案信息数据库不完整,这就造成了日后对监测档案的筛选和管理的不便。信息数据库更新的不及时也会导致档案的一系列问题。目前在基层海洋单位中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尚未正式开展,尚未形成统一、方便且实用的信息数据库管理模式。

3、4 档案信息安全建设不足

信息安全建设不足主要体现在数据备份不及时,系统安全漏洞等方面。档案系统一旦遭受到黑客的攻击导致档案泄露,其造成的影响将难以估计。目前基层单位海洋监测档案的备份工作均相对滞后,受条件和人员限制,不能及时完成。另外,在日常工作中取得的部分初始数据资料相对分散,为方便使用留存分散在个人手中,对此类数据没有形成相对统一、有效的保管,容易产生数据资料安全隐患。

4 国外档案信息化对我国档案管理的启示

在国外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迅速,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档案管理是集中管理模式,所有的档案都是由对应的部门统一保管。美国为档案管理专门设置了“档案总署”来统领各个机构。就联邦政府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为例,其档案管理已经实现了自动化,档案中包括联邦政府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的各种信息,例如:调动信息、雇佣信息、死亡信息、辞职信息等。当人员信息发生变动后,工作人员只需输入相应的编号就能实现对档案信息的录入和删除,并在后台实现时时的更新。此外,美国档案的开放性上也值得我国学习,只要是档案本人或档案相关人员向档案部门提出合理的申请,档案部门就有义务为其提供档案的复印件,如果档案本人对其档案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档案管理部门会把相关的修改信息同步到官网,并且把处理结果通知给申请人。

5 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5、1 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标准

海洋监测档案部门首先要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保障具体工作的充分落实;其次要建立档案信息化标准,例如:在档案的信息化录入时规定包含哪些方面的信息、信息多久更新一次、信息的实时维护操作等。在制度与标准的制定时建议从两方面进行调研论证,一方面要邀请相关专家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另一方面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见,以此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规范的信息化档案运行机制。

5、2 加大海洋监测档案信息化软硬件设施的投入

在硬件方面,计算机相比传统海洋监测档案的纸质录入有着效率高、保存时间长、成本低、更新快等优点。由于海洋监测档案的特殊性,对计算机的性能和稳定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应加大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并注意定期更新;在软件方面,由于海洋监测档案的机密性以及安全性要求比较高,如何保障安全稳定的实现海洋监测档案信息的管理是档案部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此外,应确保每年有专项资金用于档案管理硬件和软件的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5、3 建设海洋监测档案信息数据库

由于海洋监测档案的数据都是百万量级的,因此建立档案数据库显得非常必要。档案数据库的建立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实现的信息的准确录入和删除操作;二是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三是实现海洋监测档案更新的及时性;四是实现海洋监测档案数据的长期保存;五是保证档案数据在数据库中的安全性。海洋监测档案数据库的建立不仅可以极大的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可以实现档案数据及时更新,使数据管理起来更加方便,使用更加便捷。

5、4 建立档案资源共享机制

档案资源共享机制是指在政府档案管理部门与企业档案部门建立起档案的共享机制,包含三个层次的共享: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内部的共享、企业档案部门内部的共享、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的共享。在具体的实现方式上,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内部资源共享主要是通过局域网来实现的,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的主要是通过软件的对接来实现的。此外还可以建立海洋监测档案信息查询系统网站,为外部人员提供查询平台,这方面可以学习美国的经验,为申请者提供档案查看和修改服务。

5、5 提升网站建设水平,构建信息交流平台

在内部局域网、互联网和对接软件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的档案服务网站。把过去静态的档案管理转变为动态的档案管理,利用该网站的建设实现对海洋环境监测决策、档案管理、对外服务等方面的帮助。网站的开发工作既可以自己招聘组建专门的开发团队,也可以把开发建设工作整体外包给第三方软件开发企业,在外包过程中要对第三方软件开发企业进行相关资质认定,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行稳定,最终形成一个完善的信息化档案管理综合服务网站。

5、6 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传统的海洋监测档案管理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一方面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可以招聘那些信息化管理素质较高的人员。此外,政府还可以与高校进行合作,针对岗位的特点培养专门的高校人才,毕业以后政府为其提供实习机会或就业岗位。此外,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人员的道德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注意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这方面的培养,避免档案资料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高丽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思考、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2] 张凤霞、我国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问题探讨、集团经济研究,2006、

[3] 李洪兰、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当议「J}、档案,2010, 2: 45-46、

[4] 黄宵羽、国外人事档案管理的特点及启示「J}、北京档案,2006, 1, 20、

[5] 崔晶、美国的人事档案管理浅说「J}、海南档案,2006, Ol: 48、

[6] 王红敏、美国的人事档案管理「J}、中国档案,2003, 4: 16、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5

一、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主体不明确

在我国的各级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主体缺位的情况。笔者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中根本就没有设置专门的行政执法部门,更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有些地方虽然有执法人员,但却身兼数职,或是临时拼凑。

2、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低,考核流于形式

有些档案行政机构虽然有执法人员,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档案行政执法中“法”的掌握和理解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以致在考核过程中不准确、不认真。特别是在内部评议时,因考评主客体之间都比较熟悉,碍于面子,都给评高分。至于外部评议,也只是象征性的请少数行政管理相对人随意填填考评表,走走过场而已。其结果是,评议考核流于形式,大大降低了考评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3、评议考核工作不规范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都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时下我国的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总的来看,一些单位的评议考核指标设计不够量化、细化,同一系统、同一部门的上下级评议考核依据不统一,再加之档案行政责任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不明确,致使档案评议考核难以操作,无法对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做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判。

4、评议考核的结果执行力不够

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虽然早在2005年就开始推行,但一些地方政府的档案行政执法部门却没有真正地把评议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的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经济利益挂钩,评议考核的结果没有成为行政奖惩的依据。这就导致评好评差一个样,无法实现评议考核制建立的预期目标。

5、评议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我国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方法还比较简单,不仅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日常考评、年度考评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而且也鲜有采用电子政务平台进行考评;其次,现行的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法还依然是自上而下的“官方评议”,由于这种考评方法封闭和缺乏监督,其考核结果自然可信度较低。

二、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是保证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准确可信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所谓客观公正原则,就是指有关部门在制订档案行政执法考评方案、建立考评标准体系及开展考评活动过程中,必须符合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际及其客观规律,从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出发,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考评绩效。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首先应根据考评对象和考评内容本身的特点,制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目标体系;其次,要在认真听取行政权利享有人或其外部监督主体的意见和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部表现后,严格按照考评标准确定考评结果;再次,要对获取的信息尽可能地予以量化,使考评的结果更客观、准确、公正,防止主观随意性。

2、民主公开原则

民主公开原则是指在档案行政执法考评主体确定考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等环节上,必须采取开放透明的方式,广泛认真听取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司法审判机关的意见,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考评和监督考评,以保证考评结果的全面、准确、合理。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是确保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客观公正的重要手段与基础。

3、“三结合”原则

第一,坚持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包括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内部考核是指由评议考核主体组织的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考核,其方式主要有听取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档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场调查等。但由于内部评议难免存在“官官相护”、“走过场”等现象,因此在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引入外部评议是非常必要的,应坚持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外部评议是指由评议考核主体组织的由行政组织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档案执法主体的评议。外部评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档案行政执法测评卡、设立公众意见箱、聘请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档案行政执法测评点以及其他民意测验、开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网”进行网上评价等方式进行。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原则上实行百分制,分值由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外部评议的分值一般不得少于总分值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事事考,随时考”的理念,并在考评前营造浓厚的气氛,切不可“平时松,年终紧”、“平时放纵,年终狠抓”,应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要将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平时的每一次执法过程记录下来,做到“有案可查”,并在考核运做程序上坚持一般工作灵活考、重要工作随时考、特色作重点考的原则。

第三,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在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过程中,单一的依据定性考核,其结果易导致凭印象、想当然的主观臆断,而仅凭定量考核又容易致考核结果简单化、绝对化,难以作出总体的客观评判。笔者认为,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即将定性考核的结果建立在科学的定量考核数据基础之上,尽量减少主观因素产生的误差,才能准确评定档案行政执法的优劣。定量考评是定性考评的基础,定性考评则是定量考评的归宿和结果。对于定量考评,要尽量减小其刚性,适当增加弹性,并作出定性的解释。对有些量化指标确有困难的,则应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筛选、整理,使评判的结果尽可能接近客观事实。对于定性考评,要通过定性分析为定量考评提供方向、范围、方法和途径,以保证定量考评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的技术路线

1、设置专门机构,提高评议考核效率

为确保评议考核的高质高效,作为考核主导主体的县级以上档案行政执法机构应选拔一些即精通业务,又熟悉相关档案法律法规,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人员成立专门的评议考核小组。并可吸纳学历高、思想正、党性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学者、派人士进入小组,以优化小组的成员结构。此外,在考核前,还应对小组成员进行严格培训,以熟练掌握考核标准,严明考核纪律,保证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展开。

2、规范评议内容,落实评议考核结果

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两部分。内部考核主要包括档案行政执法主体、档案行政执法内容、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档案行政执法形式、档案执法制度建设、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档案行政执法组织领导等情况。外部评议是指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档案执法主体的执法效果、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风纪等进行的评议。

评议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由市(县)政府在报纸、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上公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考评为优秀、良好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激励他们以后更好地履行职责。否则,就会挫伤他们在执法工作中的积极性。而对评议为不称职的单位则要进行经济上和行政上惩罚,并限期整改。对于不称职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可根据考评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取消执法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总之,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能只奖不罚,也不能只罚不奖,更不能没奖没罚。只有奖罚相当,激励与惩罚并重,才能达到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创设的目的。

3、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行评议考核信息化建设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6

一、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构建多方合力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

2014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土地确权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和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又一重大部署,是一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确权登记档案将是中国未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凭证和依据作用。管好确权登记档案是一项庞大的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按照全市确权工作部署,我县分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委农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部门等多方配合的工作体系,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县委农工委协调县国土资源局收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大地控制点、地形图、地貌图、正摄影图等基础测绘资料。各乡镇村负责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指导工作,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摸底调研,加大宣传,加强培训,增强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软实力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县站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新农村的高度认识确权档案工作,管理确权档案。针对地形复杂、地块零散、二轮延包时以地定产、以产分地等客观因素给确权工作带来的实际困难,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下乡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二轮土地承包现状,以及二轮延包时的承包合同、土地面积台账等档案保管情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及发放明白纸、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乡镇、村骨干人员培训班,培训确权颁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登记程序、工作流程、系统操作方法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业务知识,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依法办事、规范行事,保障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三、以点带面,协调联动,及时跟进,解决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参与单位多,涉及层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我县切实加强部门之间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尽其职。2014年,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指导隔河头镇、龙王庙乡试点村完成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随着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的全面推开,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由于乡镇、村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大量遗失、损毁,不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提供利用,“一个行政村至少上百户,一户至少复印四页”的工作量无疑落在了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的肩上。为切实解决难题,2015年,县档案馆专门增加了查档人员,配备了专用打印复印一体机,同时,优先对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进行数字化,一路开绿灯,对试点乡镇、村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热情、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重要佐证,避免了“无证可依”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了档案在整个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使档案工作与确权工作同步、有序、协调发展。

2015年,县委办、政府办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规定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县政府办转发了河北省档案局、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原则、任务及业务规范,增强了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多种形式,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促进确权登记工作与村级建档工作有机结合

自2011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加大了监督、指导、检查力度,全县41%的行政村完成了规范化建档工作。其中15个村实现了“档案数字化”,达到了“五有一能”省级示范村标准。我县的新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而确权登记工作的前沿在乡镇行政村,“确权登记档案”也将成为村级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县、乡、村三级协同创建的民生档案资源。因此,“确权登记档案”能否达到齐全、完整、规范化,直接影响着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进程。

2015年,县档案局(馆)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下发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明确土地确权档案保管期限和整理归档细则,要求各部门各村严格落实,从制度上保障档案工作有序开展。确权登记档案共分为四大类: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解类、特殊载体类。土地确权登记类档案采取一户一件、一村(组)一卷或多卷的形式整理、编目。后续形成的确权、流转、银行抵押贷款等应归档文件不断补充到对应的农户档案中,实现动态化管理,充分实现档案资政惠民的价值。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7

国家档案局局长毛福民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表明,民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本的积累与扩大,促进工业化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和人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可大量吸收劳动力,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他指出,民营企业档案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它是民营企业真实记录,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档案工作的支撑与保障,也应承担建立档案、保护档案的义务。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处于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争端的第一线,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必须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为依据。目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已经从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管理落后,向着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先进的方向发展。建立和开展档案工作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做好档案工作,就是要促进企业资源的科学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他说,王刚同志1998年对一份关于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报告批示:“非公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我国档案事业的一部分。沈阳市局关于重点扶持和发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是可行的。希望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以积累一些经验。”

为贯彻落实王刚同志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毛福民强调,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积极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和做好档案工作,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基本职责。首先,要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分类指导。其次,要引导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断提高档案意识。第三,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依法管理档案。第四,要积极探索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

毛福民对当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有效服务进行了部署:要明确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原则,即自主管理、高效适用、因企制宜;要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包括营造档案健康发展的政策保障环境、企业对档案工作需求的环境、学习提高的环境;要不断提高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的实效,为民营企业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服务?熏开展档案代存寄存服务、档案技术服务和档案人员培训服务。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孙晓华出席会议,他希望工商联要与档案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并适时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开展。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向会议发来贺信。贺信说,积极探索和开展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政府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必将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引导民营经济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将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维护自身利益、规避市场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向会议代表介绍了重庆的经济社会情况。

档案管理建议与意见篇8

一 、《档案法》总则中相关条款的修改意见

总则共有五条条款(1~5条)。王英玮对第一条提出修改建议,认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毕竟只是档案信息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主张将其修改为:“为加强对档案的实体管理和信息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组织和公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制定本法。”[1]

曲正阳对第二条提出建议,由于受价值概念的限制,档案法定定义并没有包罗广泛意义上的全部档案,仅限于“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因此建议将其修改为:“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记录或固化信息。” [2]王少辉主张应在档案定义中“文字、图表、声像”后加上电子数据,以确立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3]刘东斌、程训方从立法角度审视档案法定定义,认为《档案法》中的档案概念,其一,档案法定定义的概念不明晰;其二,档案概念混乱。[4]陈秀凤从在档案形成时间规定上的不一致、在档案形成主体规定上的不一致、在档案内容规定上的不一致、在档案形式规定上的不一致和在原始记录性上规定的不一致五个方面,对我国已经颁布施行的20部地方性法规与《档案法》中的档案法律定义差异进行比较,提出《档案法》第二条关于档案法律定义上的欠缺。[5]

对于《档案法》第三、四、五条,王英玮认为:第三条最后应增加“和依法利用档案信息的权利”。[6]第四条增加:“国家要根据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按照财政收入增加的情况,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支持力度。国家用于发展档案事业的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7]他还建议将第五条修改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原则。”[8]

由此可见,对档案定义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法定档案是否增加对“社会组织或个人有保存价值”的内容;二是在档案载体上,提出应增加电子档案等新型载体档案。这些建议既具有时代感,又具有操作性。

二、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的修改意见

第二章包括四条条款(6~9条)。对第七条,王少辉主张在其后增加“国家各级档案机构应保护档案所有者和档案利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对于侵犯档案所有者和档案利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王英玮建议将其修改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积极开展档案信息的利用服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10]对于第八条,王英玮认为此条应增加明确的档案信息公开服务方面的职责要求,建议修改为:“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管理具有长远保存价值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向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服务。”[11]王少辉也认为《档案法》应该从档案馆与社会、档案馆与公民个人关系的角度,对档案馆的社会作用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第九条,王英玮认为其内容未体现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服务要求,建议增加“公平服务”或“有效服务”等内容。[13]

三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第三章包括九条条款(10~18条)。学者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第十六条。程训方认为,“一是把对非国家所有档案的代管权交由实际负有监管权力的县级以上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二是对向国家捐赠档案予以奖励的主体,明确界定为受益的档案馆比较合适。”[14]“《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修改,一是把代管视为义务;二是把产生代管的必要条件取消,把代管扩大到《档案法》所规范的所有非国有档案。”[15]“《档案法》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收购非国有档案的做法多有不妥,实际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的收购不仅不具有强制性,而且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进行收购也有可能会造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滥用权力。”[16]“《档案法》中对倒卖行为规定‘严禁牟利’,对购进后再卖出的非原始所有者来说是不合适的,既有违社会公正,也不利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的监管。”[17]“在《档案法》对非国有档案设置了多种监管措施的情况下,还规定非国有档案的出卖需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既违社会公正,也不利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的监管。”[18]马素萍建议第十六条第一款改为:“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由国家档案馆代为保管;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19]

对于此章其他条款的修改,王英玮建议将第十条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人员移交,任何不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内部机构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20]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文件中心或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21]将第十三条中的“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改为“实现档案信息服务和管理的现代化”。[22]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一般性原则、保管期限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23]同时建议增加如下内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督促和协助有关社会组织和单位编制具体的档案保管期限表或建立档案鉴定标准数据库,并作为档案行政部门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追究主要的领导责任。经过鉴定列入销毁范围的、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要在两年之内予以处置。逾期不予以处置,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者的责任。”[24]程训方也对“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谈了看法,认为:(1)“鉴定档案”与《档案法》本身相矛盾;(2)“销毁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相矛盾;(3)在《档案法》制度下,“销毁档案”将陷入尴尬境地。[35]王少辉认为,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档案的广泛应用,使得档案管理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档案法》也应该随之修改,以适应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他建议增加关于文档一体化管理和保护档案信息内容安全的有关规定。?[26]徐春艳对第十四条提出看法,认为应在遵守原有国家《保密法》的同时,对当前档案保密、解密划控等问题进行理性思考,严格区分“密”与“非密”,以确保国家秘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两不误。???

四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的修改建议

第四章包含五条条款(19~23条)。学者主要针对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提出修改建议。

对于第十九条,王英玮建议增加如下内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及其他中间性、过渡性档案机构所管理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提供利用,但列入豁免范围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信息立法的规定控制使用。”[28]陈湘芳认为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这样的规定显然对数字档案馆是不利的,并且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宜。[29]徐春艳认为第十九条关于档案开放时间的规定已经极大地限制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应该适应形势做出修改。?[30]同时她还提倡:应提前进馆时间,对于可以公开的文件,进馆就可以开放,不必非得等到30年才开放,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31]赵际明针对第十九条,认为我国《档案法》在确定30年开放期限基础上,仅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进行期限控制,对涉及个人隐私档案的开放时间并无明确规定。建议在《档案法》中明确补充有关含有隐私档案封闭期的内容或条款,为档案部门确定开放档案的范围、控制使用范围提供法律依据,避免造成开放范围过宽,影响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开放范围过窄,利用者无法获取一些该开放的档案信息,公民的利用权受到侵犯。[32]傅荣校也认为,《档案法》对“开放档案”的规定,还是原则性的,条款的解释不够明确,主要体现在:档案开放期限弹性较大;档案利用者的合法需求得不到满足,利用者缺乏正常的申诉途径。[33]此外,王少辉提倡,《档案法》应增加以下内容:一是关于在档案利用中保护公民隐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关于公民在利用档案时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对于第二十二条,程训方从国有档案公布权的权责不一致及对档案工作的影响,与利用目的、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开放的矛盾,对设置档案馆国有档案公布权的困惑等方面提出建议。[35]同时,还对《档案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档案利用和公布的权利进行了分析,指出这种权力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政务信息档案的公开,也给保存档案的行政机关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滥权提供了可能。[36]陈湘芳认为《档案法》和《著作权法》在档案的开放、公布、利用方面的规定中存在着多处冲突。《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交叉与互不衔接的矛盾,需要研究解决,尤其是在数字档案馆环境下,数字档案的开放与公布很难区别,解决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迫切,并对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37]

学者对“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中相关条款的关注,大多集中在对档案开放期限和范围的讨论,其次,就是关于档案公布权的问题。虽然,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尚未达成共识。

五 、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的相关条款的修改意见

第五章只包含两条(24、25条)。其中第二十四条中子条款内容较多,档案学者们对此提出了许多异议。

姚志成认为,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的限定,不仅有违《档案法》立法宗旨,也有违档案工作基本原理和规律,同时给档案执法带来混乱,应删除。[38]张世林建议,将第二十四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中“责令赔偿损失”表述为“档案所有人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予以赔偿”,使复杂模糊的表述简单清晰化,明确地成为民事法律责任的真实意思表示,实践中也简单明了且容易操作,同时也消除了人们对这一条款长期存在的认识上的不一致和执法上的疑虑。[39]苗斌认为,《档案法》在法律责任部分有几个问题应进一步界定明确:(1)在档案利用方面所设的行政处罚;(2)关于档案的归档与保护的规定。[40]此外,王少辉还建议,比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档案法》第五章中增加一条专门规定侵犯非国家所有档案的法律责任,以使侵犯非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人受到应有处罚。?[41]第二十五条,档案学者们几乎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对《档案法》相关条款的修改,近年来档案学者们已展开了研究,并取得一些成果,但对于具体条款的修改还尚未达成共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总之,及时修改《档案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内容,可以使《档案法》进一步完善,为档案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笮

注释:

[1][6][7][8][10][11][13][20][21][22][23][24][28]王英玮,修改《档案法》的几点建议,《档案与建设》,2004,(5)

[2]曲正阳,《档案法》中档案法律定义之缺陷及其修改,《档案学研究》,2004,(5)

[3][9][12][26][34][41]王少辉,信息时代我国《档案法》的修改设想,《图书情报知识》,2002,(2)

[4]刘东斌、程训方,从立法角度看档案法定定义,《档案管理》,2006,(4)

[5]陈秀凤,从档案法规的比较看档案法定定义的完善,《中国档案》,2006,(7)

[14]程训方,对非国家所有档案监管行政权的思考,《档案管理》,2004,(2)

[15]程训方,对非国家所有档案代管的思考,《档案管理》,2004,(4)

[16]程训方,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收购非国有档案的思考,《档案管理》,2004,(5)

[17]程训方,对非国有档案严禁倒卖牟利的思考,《档案管理》,2005,(1)

[18]程训方,关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国有档案出卖批准权的思考,《档案管理》,2005,(2)

[19]马素萍,关于对非国家所有档案实施管理的有关法律问题,《档案学研究》,2003,(2)

[35]程训方,对“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的思考,《档案管理》,2006,(1)

[27][30][31]徐春艳,社会信息化背景下完善《档案法》的思考,《兰台世界》,2006,(11)

[29][37]陈湘芳,《档案法》在新形势下的完善,《档案时空》,2007,(2)

[32]赵际明,从隐私档案的利用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订,《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s1)

[33]傅荣校,关于《档案法》中几个值得探讨的理论问题,《浙江档案》,1997,(11)

[35]程训方,对档案馆国有档案公布权的思考,《档案管理》2005,(4)

[36]程训方,对行政机关档案室档案利用和公布的思考,《档案管理》,2006,(2)

[38]姚志成,《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之缺陷及其修改,《档案学研究》,2002,(2)

[39]张世林,关于《档案法》中“责令赔偿损失”的法律性质认定探讨,《档案学通讯》,2003,(2)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结算审计的重点(精选8篇)
  • 下一篇: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心得(精选10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