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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普法宣传(精选8篇)

时间: 2023-06-30 栏目:写作范文

单位普法宣传篇1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贯彻工作要点为重点,做好验收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县(区)至少各确定3个拿得出、叫得响的点。--以开展法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并推荐全区法治县(区)先进单位;的表彰。打造特色亮点工程,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以全面落实规划为重点,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和区、市《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动员部署,拾遗补缺,攻坚克难,充分弘扬六盘山精神,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确立目标责任制体系,采取分片包干措施,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通过全区、全市验收。--以六五;研究制定为重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以创新宣传形式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抓手,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传媒作用。在主流媒体积极创办法制宣传专刊、专栏、专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各级党校、学校、培训中心(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开展法制宣传。借助已有的各类手机宣传平台、公交车载移动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新的宣传渠道和信息平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组织保障机制为重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各级人大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五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经费保障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及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单位普法宣传篇2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单位普法宣传篇3

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街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自觉配合经济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工作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使其不仅能够深入到社区每家每户,而且能深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度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普查中容易产生疑惑的地方、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橱窗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术难题。

二、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通过宣传搞全、搞准普查数据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对开展经济普要意义的认识,从而促进本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

(二)通过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增强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从而做到热爱普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普查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普查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使广大普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普查的口径、范围、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掌握调查技巧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目的。

(三)通过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能够了解和认识到,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同时,通过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基层数据保密的承诺,从而打消顾虑,如实提供准确、客观的普查数据。

三、组织实施

我街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街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宣传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橱窗,张贴《一封信》、普查通告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分为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与成果三个主要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应与各阶段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阶段(**年12月31日之前):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线,通过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时间要求、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使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在前一段开展普查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追踪报道普查业务培训、物资准备以及普查区域划分与调查底册建立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国家经普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普查对象宣传建立统计台账和能源消费台账的必要性,使其自觉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以提高普查源头数据质量;8月底至11月份,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工作方式、调查内容,普查对象的责任、义务与要求等,营造社会氛围,提高普查对象配合

程度,确保单位不重不漏;12月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经济普查的新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二)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阶段(**年1月—6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的要求和资料上报的方式。重点追踪报道各科室和社区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单位普法宣传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把服务大局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把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把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作为有力支撑;把“智慧普法”和精准普法作为创新举措,夯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为文明城市创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照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大力施施精准普法,将科学、精准的工作理念有机导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体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精准和服务精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发展,从而有效提高各行业,各领域、各阶层从业人员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和各司其职相结合。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根据不同人群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和需求,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立足实际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8日-4月30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开展精准普法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举措和时限。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一6月1日)。组建普法者队伍,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责创新宣传方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精准普法专项行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日一7月31日)。对集中宣传阶段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和强项短板进行全面总结,召开专门会议,加强沟通协调,精准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举措并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为后续深化普法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五、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会前学法,召开党委(党组)会、行政工作会前要结合会议内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做到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把决策前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前置程序。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讲法治课。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其他法律专家、学者进行集中学习辅导。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勤、学法记录档案、学法情况公示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2、严格落实日常学法刺度。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增强学法用法实效。深入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采取开展法律知识竟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讲座、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文艺等多种形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网站,远程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系统等网络资源,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定期推送学法内容。在机关单位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场所开辟学法园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有等学法活动,拓宽学法用法渠道,增强学法可视化和冲击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3、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镇村组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针对本单位执法人员和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强化法治培训专职骨干教师队伍和培训师资库建设,选聘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律师组建普法讲师团,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促进各村组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4、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考评机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考试,将试结果作为评进先进,年度考核的依据,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二)着力培养青少年法律信仰

1、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费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牵头单位:教育工作站。责任单位:各学校)

2、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教育引导作用,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兼职法治副校长要充分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管理动向,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每月认真开展1次法治教育辅导活动,同时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牵头单位:教育工作站。责任单位:各学校)

3、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每个中小学校要至少建成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法治数育主题活动。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日,举办青少年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氖化围。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教育工作站。责任单位:各学校)

(三)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制度。指导镇域范围内各类企业制定学法计划,通过班前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职工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以及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2、指导企业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在企业自办广播、网站开办法治专题栏目和厂区设置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企业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增法治观念。(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3、深入开展“法治体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法律服务先锋队,定期深入镇域范国内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体检,宣讲法律知识,了解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荐企业法律顺问,全力保障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责任单位:镇安监站)

(四)着力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精准供给法律知识。定期深入镇域范围内宗场所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学法阵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综治办)

(五)着力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1、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以点带面普法格局。组织镇、村妇联干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妇联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吸收有经验、讲率献、懂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不同家庭的需求,为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镇妇联)

2、扎实组织实施2万名“法律明自人”培养工程。重点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老党员、老教师当中培养“注律明白人”,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水平,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基层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3、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法律图书室(角)和1个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在各村文化广场增设法治宣传展板。丰富农村普法形式,结合民俗文化、乡村大舞台建设等,运用歌曲、戏剧、书画等艺术形式,组织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民间艺人和村自乐班子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利用乡村广播,每天播放法治宣传内容,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农民群众耳朵里、将法治观念根植到农民群众脑海里、意识里。(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4、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义务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调处典型案件,扩大以案释法效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各村委会(社区),责任单位:司法所)

(六)着力促进城镇居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

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数育。组织开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竟赛、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案倒评析、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国绕土地、资产、财产、拆迁安置补偿、就业、环保、消防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社区矫正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牵头单位:各村委会(社区),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

2、加强村(社区)“六个ー”建设。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村(居)民学法制度、开展一次义务法治宣传活动、为村(居)民上一堂法治课。有条件的村(居)要积极推进村(居)普法学校(诗堂)、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电子屏幕建设,推进村(居)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各村委会(社区),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

3、坚持以案释法制度。汇编一批典型真实案例,通过本单位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

4、突出交通安全法治宣传。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公安交警部门选取全县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宣传册,在交警中队、驾考中心、路面执勤岗等窗口开展日常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派出所)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职能,将法治传教育贯穿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中,坚持“科学、精准、高效、集约”的工作理念,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控,形成层级式、链条式整体运行体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流程规范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产品多元化,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的有力提升。

单位普法宣传篇5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枝江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枝江”的有关部署,大力宣传《法治枝江建设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2﹞6号)精神,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内容,并集中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干部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单位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宣传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进一步调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通过会议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大会,对获得各级表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进行一次重点宣传,同时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

(二)通过培训座谈分别宣传。各单位要认真举办“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召开“六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座谈会,推动“六五”规划深入学习和“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三)通过法定纪念日分类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个法定纪念日,与法律咨询相结合,在干部、职工和群众集中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力求不留死角。年底要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大型宣传活动。

(四)通过“宣传月”专项宣传。组织开展服务中心工作重要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项宣传月活动,掀起全系统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以此来推动“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要认真做好开展“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阶段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六)通过展板橱窗灵活宣传。制作图文并茂的“六五”普法规划宣传展板、标语、横幅,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六五”普法规划。

(七)通过各类比赛推动宣传。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摄影、书法、绘画、演讲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比赛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趣味性。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系列宣传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保障宣传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单位普法宣传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镇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

(四)坚持立足本职和协调配合相结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互助,形成普法合力。

(五)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台账管理机制。镇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并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镇普法办。

(二)督导推进机制。镇纪检、普法办要制定督导工作办法,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对镇直各单位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公益普法机制。推动各新闻媒体单位在报纸、杂志、广播开设普法专版、专栏、专题等,配合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报等传统和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考核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单位普法宣传篇7

作为履行普法宣传职能牵头单位,司法局每年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当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新形式和新机制。

1、 法制宣传教育重视程度有所松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认为抓经济发展功绩明显、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功绩难见。有些乡镇、部门的普法工作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量轻,甚至没有。

2、 法制宣传在某些地区部门已成为形式,普法考试存在走过场。特别是广大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还要加强,每年进行机关干部普法考试,很多领导干部代考现象严重,考试纪律观念淡化。

3、 普法对象被打折扣。一些乡镇地区部门重视公职人员、执法人员,而忽视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医务工作者等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更为脱节,导致这部分青少年犯罪突出。近几年县人民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案中,90%罪犯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待业青年。主要原因就是法制教育没到位。 4、 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陈旧。我县普法教育的方式还主要采用传统的媒介,如板报、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在普法读物上,主要使用省市普法办编印一些普法读本,在内容形式上多为法制理论知识,条条框框、比较空洞单调无味,不便理解。从学法方式上感到是老一套,学法没有积极性。

5、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无法保障整个工作正常运转。法制阵地建设的打造还有待加强。目前我县普法宣传工作单兵作战情况依然存在,如各地新农村建设点的打造,基本上以惠农惠民政策宣传为主。

6、 法制宣传队伍不够壮大,宣传网络不够完善。

(一)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提质提升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层次。进入“六五”普法阶段,我们唯有更新理念,才能提升法制宣传的层次,凸显法制宣传的实效。一是从“普及法律条文”向“培育法治精神”转变。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作为一项重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因此,下一阶段,应将法律传播与城镇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注重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渐地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的心灵,使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的主流文化,改善社会的法治氛围。二是从“单项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要破除就普法而普法的观点,树立观念和行为相统一的理念,既强调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调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树立双向规范理念,既强调公民遵纪守法,规范民众行为,更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赢得广大公民的主动参与,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三是从“单兵作战”向“联合行动”转变。确立大普法思路,构建大普法格局,编织大普法网络,实现大普法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县虽初步形成大普法的构架,但资源整合利用的水平尚须进一步提升,应在巩固现有组织领导体制的同时,特别注重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责任部门抓好落实的推进机制,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呈现网络化覆盖、立体化推进、社会化分工、个性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重点,丰富形式,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实践实效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因此,具体工作中必须突出重点,讲究方法,统筹兼顾。从普法的内容来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宣传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使命。应根据工作重心,调整工作重点,落实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利益工作的紧密结合。从普法的形式来说,宣传、文化和司法、执法部门要不断在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创特色。今后应特别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载体”建设,将“阵地”和“载体”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

单位普法宣传篇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东川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建设“三美东川·创业铜都”。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民生化以及发展需求,服务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工作内容

(一)普法重点内容

1、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重点学习宣传《谈治国理政》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2、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誓等制度。二是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四是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大力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提高“七五”普法规划执行力。一是要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构架,确保各单位普法机构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社会普法教育实施的职能作用。二是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对本系统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三是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事、教育、农业、工科信、工青妇等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精准研判。借助诉讼、调解、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二是精准供给。要分类确定学法内容,明确内容、形式,分类施教专门法律知识。依托云南省国家公务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在政府和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有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提供服务。三是精准评估。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为评估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

3、以特色品牌为引领,提高“法律六进”的生机与活力。一是启动实施法治宣传品牌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面的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的深刻内涵,强化“法律六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量化工作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四是主动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村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把社会普法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形成群众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生动局面。

4、健机制求实效,推动四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新常态。一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党委(党组)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推广应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个人学法档案。二是寓教于乐,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培育法治信仰。三是培育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工科信、工商联和商会、协会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入商会、协会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律师等法律专家,就本地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以案释法;组织律师与当地商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对接活动,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四是运用法治方式,构建民族和睦、宗教和谐。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拓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涵,在开展传统“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5、打造法治文化平台,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一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等法治文化设施,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通过诠释法治精神、讲述法治渊源,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量。二是借助普法微博、微信、博客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3、8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月)为契机,深入社区、街头、农村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四是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各自职能资源,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可以通过车站、广场、公园等场地广告栏、小区长廊、街道灯箱等设施进行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6、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宗教场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司法、执法部门要编辑民商事、刑事等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

7、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加大“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示范作用强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单位,以点带面,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掀起法治建设的新高潮。二是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申报创建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近年来已经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

8、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党委、政府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普法办将制定东川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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