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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1 栏目:写作范文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1

论文摘要:根据市场营销理论和公司经营战略,研究了高新技术公司营销的特点。通过对中国光谷高科技公司营销战略的实证分析,阐明了高科技公司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只有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才能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和保持竞争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高科技产业从20世纪90年代起,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以激光加工产业为例,其规模从1990年的1200万元发展到2008年的59亿元,10年增长了500多倍。但自2000年以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尽管高科技产业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但一些企业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留一席之地,不得不采取控制生产成本和降低利润的方针,而另外有许多公司开始注重制定合理的经营战略和营销措施。

1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是研究买方的需求,组织自己的经营活动,达到既定的经营目标。美国著名市场营销专家kotler认为,市场是由特定的需求和欲望组成的,通过交换,这种需求完全可以得到满足,欲望可以得以实现。

但是市场消费者的需求表现为异质化,任何规模的企业都无法生产出满足所有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因此,要根据需求的差异性进行市场细分。通过细分,了解市场的竞争情况,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

因此,每家公司都应该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生产的产品和客户群体制定一条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营销战略。

2高新技术公司营销的特点

高新技术产品的营销是高科技公司通过对顾客需求的研究和对市场竞争情况的了解,确定其经营的目标,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营销方案困。

高科技公司的产品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特点,投资的比重逐年上升。因此,一方面,产品研发的投人费用大;另一方面,产品利润高。高科技产品的后一个特点使得产品市场呈现巨大的潜力。经济人的行为是具有趋利性的,因此,会有许多商家投人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制造,产业规模大,发展速度趋缓,从而很快形成竞争市场;市场的迅速成熟,使得产品的周期变短,对产品技术创新的要求高。

另外,从市场分层而言,高科技产品瞄准的除个人用户群体外,公共采购市场也占有很大的比例,如芯片生产商主要客户群是政府机关、公共交通、学校、银行和国有企业;光纤电缆主要是中国电信等。公共采购市场并不是封闭式的,而是开放的,也存在着竞争。

因此高科技产品市场具有较强竞争性,市场的运转取决于供求关系比和性价比。

也正是由于剧烈的竞争,使得许多高新技术公司不得不面临来自同质产品在技术和价格方面的挑战。因此,除了垄断部门以外,所有的高新技术公司都必须制定灵活有效的经营战略,以便在竞争市场中保持产品的优势。为此,有些公司通过控制成本,降低售价,保持竞争优势;有些扩大生产,通过规模效应保持产品优势;有些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向市场推出新产品,保持品牌优势。

高新技术公司营销实际上是在价格、市场规模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做文章,不同的公司根据公司的规模、产品和经验策略,采取不同的经营战略和营销方法。

武汉迈立特光通信有限公司、武汉爱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安凯电缆有限公司都是高新科技企业,3家公司所采用的不同营销谋略值得思考。

3中国光谷高新科技公司营销战略

3、1公司简介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有500多家高新技术公司,每年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战略失误而退出市场。有些公司采取了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经营战略和营销手段,在竞争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武汉迈立特光通信有限公司,武汉爱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安凯电缆有限公司就是这样的企业。

武汉爱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民营企业,创办于1990年,经营用于公共建筑的防雷电产品。主要客户是油库、水库、大坝工程和通信公司。

武汉迈立特光通信有限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722所下属的科技开发公司,成立于2001年,依托722所技术创新能力,生产、经营铁路和公路网络的通信系统,用于地铁、轻轨、公路和桥梁等公共工程。

武汉安凯电缆有限公司是荷兰draka集团与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等于1999年联合创办、生产、经营光纤电缆的中外合资公司。

3、2爱劳的技术创新

爱劳1990年创办时,瞄准公共采购这块蛋糕,因为许多公共工程都需要防雷电装置。但在当时,一方面,防雷电产品市场基本由国有企业垄断,另一方面,爱劳作为一家小型的民营企业,还没有赢得市场的信任,因此它的订单相对较少。由于公司是第一家用半导体材料生产sb一iii型半导体消雷器的,因此获得的利润较大。当时避雷针的单位生产成本为3万元/件,而市场的销售价格是20万元/件。

凭借先进半导体技术和材料的成本优势,加上灵活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很快赶上和超过技术发展滞后的国有企业,逐渐占领市场,并成为最大的销售厂家。它在1991一1995年间,占领3/4的市场份额,年产值平均为3千万元。新技术使爱劳不仅打破市场的垄断,而且成为市场领头军。

1994年,浙江沿海的民营企业也开始争夺防雷产品市场,其中许多公司和爱劳一样,使用半导体技术材料生产防雷产品。另外它们的生产规模和组织结构都与爱劳相似,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几年前曾占有70%市场份额的爱劳公司只剩下30%的市场份额。

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对手的打压,爱劳公司很快调整了战略,决定使用在当时被认为相当超前的技术,即采用半导体少长针消雷技术生产新的防雷装置。首先这项技术能够将高大建筑物的雷击次数减少75%,并可降低雷击产生的二次效应;其次爱劳产品开始注重整体防雷的作用。

新产品投人市场,立刻受到水力发电站等公共工程客户的欢迎,因为长期以来大型公共工程还没有使用过整体的雷电防护技术。新产品的畅销,使爱劳的市场占有率在1995年迅速恢复,并且达到80%,年产值近5千万元。从1995到1998年,连续3年平均年产值为4千万元。

从1999年起,爱劳在半导体少长针消雷技术产品上又遇到许多竞争对手,它们将爱劳的市场份额挤压到只剩下20%。于是,爱劳于2000年开始调整经营战略,一方面实行多元化战略,将经营扩展到医疗器械和生物化学制品等领域,另一方面保持在雷电防护产品方面的优势,将过去单一的生产和经营拓展到研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并且开始进人通信市场的防雷电技术,目标市场是移动和联通公司的移动通信网络的基站防雷。

3、3迈立特的差异化营销

迈立特是722研究所一家下属的、具有较强军品研发能力的科技开发公司,生产和经营非军用科技产品,主要从事通信传输及接人设备、开关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它所研究出的melit光纤综合业务传输网和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等通信产品,成功地将先进的舰船通信军用技术转化并应用于民用领域,产品以其独特的性能,填补了专网通信领域的空白。

在电信市场中,有公共网和专网两种网络。公共网指具有大量手机用户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电信网络;专网是机场、码头、轻轨、地铁、公路桥梁和居民小区需要的通信网络。

作为2001年才起步的一家高科技开发公司,迈立特在成立伊始就确定了自己的营销战略:实施差异化经营方针,用自己研究的通信传输和无线视频监控技术开发专网市场。这种差异化的战略使得公司当年实现产值8千万元。

迈立特通过对自己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进行理性的分析,最后选择专网作为经营的目标,主要有3个原因:①它于2001年创办,起步时间较晚,而公共网已经运营数10年,它不可能与有50多年经营历史的中国电信比较,不可能很快获得一定的知名度而被市场认可。②它的规模较小。它是722研究所下属的小公司,只有100多名员工,无法与拥有10万职工的中国联通相提并论。③迈立特在充分认识到自己软肋的同时,也了解到自己在专网方面所具有的技术完全可以与华为及烽火集团这样的大型企业媲美,而在方案选择、技术管理和服务保障方面,迈立特作为军工出生的企业,更具有优势。

在2001年大连轻轨招标中,迈立特面对的是包括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华为和烽火集团等6个竞争对手。第一轮竞标之后,迈立特技术得分排名第一。在第二轮竞标中,它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中国光纤技术的龙头老大烽火集团。尽管迈立特的报价高于所有的竞争对手,但最后还是人选。

迈立特成功夺标的因素有许多,最主要的是市场定位准确。在6家投标公司中,除迈立特外,其他5家都在公共网经营多年,而专网并不是其主攻产品。迈立特抓准这一点,制定了详细和完整的标书,并非常专业地介绍了各个标段的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和工艺技术。这种源于军工的专业管理技术是迈立特公司具有的绝对竞争优势,也是制胜的法宝。

另外,在投标前,公司曾经多次参加大连轻轨项目召开的研讨会,并在会上就有关技术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构思和设想,引起了项目的监理单位北京地铁和北京城市设计院的注意。之后,公司就技术问题,也与监理单位多次交换意见和沟通。这也是公司能够战胜对手的原因。

3、4安凯的提高销t和降低价格

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安凯在光纤电缆产生上有着技术优势。它凭借szhmax⑧生产工艺,几乎垄断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个市场。

技术领先是安凯公司迅速占领并垄断市场的主要原因,公司在成立一年后,即2000年销售了1600km的光缆,实现产值9、8千万元。到2001年,实现销售2358km的光缆,产值1、1亿元。

从2001年到2004年间,公司分别销售了2358,2936,3854和6230km的光缆。尽管公司的销量在持续增加,但是公司的产量和产值并不成正比。其原因是从2002起,公司遇到来自江苏恒通电缆集团和珠海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的竞争。2000年成立的两家企业生产和经营与安凯同类型的产品,并于2001年开始小批量地投放市场。因此,尽管安凯感到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但是其销售价格保持原有的水平,销量和产值与200()年相比仍有一定增加。

到了2002年,安凯电缆销售3000km,而产值却与2000年持平,仅为9800万元,与前两年相比,产值和销量不能成正比。这是因为竞争对手恒通和汉胜以更低价格向同质市场投放了大批量的产品,从而打破了安凯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迫使它采取跟随政策,降低产品售价。

其实,安凯在2001年就进行了市场调查,预计到两家竞争对手一定会加大投放量和降低价格与安凯竞争。于是它采取了将销量提高100%和销售价格降低一半的战略,以便保持竞争优势和保住市场份额。应该说,尽管与前两年相比,安凯受到竞争的威胁,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

安凯2003和2004年电缆的销量为4000km和6000km,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50%,但是两年的产值分别为1、04亿元和1、1亿元,增长幅度几乎为零。应该说,两家竞争对手在继续扩大销量和降低价格,迫使安凯采取提高产量和降低售价的策略,以保持住市场份额和边际。

武汉安凯电缆有限公司2000一2004年销量和产值比如图1所示。2000年与2002年和2002年与2004年的两个年度销量和产值的比较,更能够说明安凯公司增加产量和降低价格保市场份额的战略。

尽管产值逐年下降,边际递减,但是安凯面对竞争对手所采取的增加销量和降低价格的战略还是让它在市场中保持住一定的地位,而不像一些同类企业被市场淘汰。

4结论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2

当今世界的竞争主要是高科技的竞争,只有加快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才能使我国经济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本文试就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确立高新技术“一人公司”制度

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中,外商投资企业已占相当份额,外商出于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的考虑,又不愿承担无限责任,大都倾向于设立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我国内资高新技术企业与外资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有必要在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中确立高新技术“一人公司”制度。

“一人公司”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已突破了这一界限,“一人公司”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纷纷出现。“一人公司”是指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一人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投资者对公司享有股权,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一人公司”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私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目前的“一人公司”主要包括“一人”外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法人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在存续期间由非“一人公司”转变为“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两种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确认。后三种形态在我国是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但未禁止全资子公司,事实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国有独资公司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全资子公司;而且,《公司法》虽禁止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之外的“一人公司”,但却未禁止“一人公司”的存续,由于股东内部有转让股份的自由,这难免会导致“一人公司”的存在,《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另外,“两个以上股东”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软化”,例如,两个股东中的一人拥有99%的股份,另一人仅占1%的股份,这样就会使持有1%股份的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毫无意义,其分得的利润、承担的风险也极少,这无异于变相的“一人公司”。

由此观之,我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显示出很多矛盾之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条件是主体平等,而我国《公司法》只是确立外商“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地位,对其他类型的“一人公司”基本上是禁止的,如坚决禁止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这显然人为地制造了不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和交易条件,其交易结果很难说是公平的。考虑到我国的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在我国完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也是不明智的,但在高新技术领域,法律应当网开一面,因为发展高新技术是世界的潮流,也是我国的政策导向,我国已经给予高新技术许多政策优惠,《公司法》也应当与之适应。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可以设立“一人公司”,这符合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的基本要求。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不需要过多的物质设备和人员,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条件下,个人投资和创业往往更能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而投资者又怕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这样“一人公司”往往成为投资者的最佳选择。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一人公司”制度的施行,对扩大“一人公司”的适用领域也能产生很好的示范效应。不过,在修改《公司法》时除了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进行完善外,还应当禁止滥设“一人公司”,严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一人公司”财务的监督,加大股东个人责任以及实行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健全和完善对“一人公司”的法律监督制度。

二、确定高新技术公司的认定标准和资本标准

(一)高新技术公司的认定标准

目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通过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这样的权威部门来进行的,但具体的认定标准都存在着问题。在标准上,高新技术应该是行业,而不是具体的产品,如果是具体的产品,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产品升级换代的可能,都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只有是行业,才能体现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才能与建立二板市场-高新技术板市场相符合。但目前的做法恰恰是将其认定为产品而不是行业。此外,两个权威部门公布高新技术行业,还应是个动态概念,比如计算机硬件在我国还算是高科技,但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是成熟的制造业了,在不久的将来,在我国也只能算是制造业。

1991年,国家科委颁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办法》),该认定条件的标准基本符合国家标准,适合我国国情,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科技竞争的日趋激烈,《认定条件和办法》的某些具体量化标准已不适合时展的需要,而且在当时,我国尚未颁布《公司法》,根据《认定条件和办法》我们无法确定高新技术公司的准确含义。目前,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吸收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高新技术公司的认定标准。

1、规定一个较为概括的高新技术公司的定义,再由科技部、国家计委每3年联合颁布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目录,作为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的前提条件。《认定条件和办法》虽已列举了11项高新技术,但高新技术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概念,以稳定的法律概念加上灵活的行政规章,便于对高新技术公司加以认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将高新技术公司定义为以高新技术出资,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公司。

2、在公司成立时,高新技术公司不仅应具备普通公司的注册资本、章程、组织机构等条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股份比例、相关的科技人员比例等条件。我国《公司法》第24条、第80条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修改后的《公司法》在第229条增加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一规定说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比例可能超过20%的限制,但这一规定仍有缺陷。首先,该规定仅适用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包括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其适用范围显然过窄;其次,针对高新技术公司自身的高技术含量特点,该规定并未明确技术股份(不包括商标权)的最低比例限制。

3、明确高新技术公司每年的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最低比例。发达国家研究与开发费用(R/D)多占销售收人的3~596,一些著名企业R/D所占比例更高,如西门子公司为 14%,日立公司为10%,而我国却平均不足1%。高新技术企业更应把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加大R/D投入力度。《认定条件和办法》规定:“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将R/D提高至销售收入的5%,但这一比例仍低于世界经合组织(OECD)规定的8—10%的标准。为适应世界竞争,我国《公司法》应将高新技术公司R/D最低比例规定为销售收人的8%。

4、技术性收入的比例标准。《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7条规定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条件,其中包括“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额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中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这虽是一个地方法规,但对我们确立高新技术公司技术标准参数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降低资本的法定门槛

《公司法》第23条规定,注册以生产经营和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要50万元,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要30万元,服务性公司要10万元。从我国科技人员尤其是下岗的科技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及对私有资产的占有和支出现状看,该条款大大限制了民间公司的兴办,当然包括高新技术公司在内。另一方面,按照我国《公司法》,注册资本必须与实缴资本一致。这在公司注册资本很高的情况下,诚实地兴办公司难上加难。而且给债权人和交易对方造成一种错觉:注册资本代表了公司最大部分的信用,注册资本高,就能解决公司的融资信用和担保问题,更严重的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普遍把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资本当作其实力和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标志。这样就避开了以公司的经营能力等作为信用的核心,也为不法分子虚假申请登记注册资本提供了机会。在发达国家,营业执照只解决一个公司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并不表明其拥有的经济实力,有些国家的营业执照甚至不反映注册资本的数额,更鲜有公司在对外交往中宣传其注册资本。面对国际规范和知识经济社会,我们应明确公司是一种法律形态,不能以规模大小来界定。注册资本既不是一个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的信用标志,也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数量界限,一个公司的建立在合法审计基础上的净资产才是一个公司信用和实力的标志。对高新技术公司而言,其科技竞争力(包括公司净资产、知识产权、人才优势等)才是信用的标志。笔者建议,调整《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的注册资本限额。如坚持法定资本制,则应降低注册资本数额,借鉴国外“一元钱公司”模式,使公司注册资本在低成本、短时间内完成,1万元可以是底线。如采用折衷授权资本制,则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数额,其全体出资人首次出资的数额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5%,其余部分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可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为5万元。我国部分省、市对高新技术公司的法定资本的规定已经有所松动,注册资本不要求一次足额缴纳。如1999年6月修订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持有者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可以分步到位,免收组建公司时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国家有规定的除外)。”笔者认为还是折衷授权资本制比较好,也与我国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相一致。《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万元,此限额对从事服务业、高新技术开发且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如网络公司、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来说比较困难,可将之定为500万元。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作了较严格的规定,要求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这对规模小又急需资金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显然要求过高,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29条增加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表明高新技术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将有别于普通企业。建议将“公司连续3年盈利”的条件改为“有2年盈利记录”,并增加“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研究与开发费用,可发行新股”的条件限制,以防止其滥发新股。我国《公司法》存在着不利于高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条款,如《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必须满足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连续3年赢利、持有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等上市条件,这就决定了大多数高科技公司不可能在主板市场上市,宜设立二板市场;放宽条件,如规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三、建立二板股票交易市场制度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新兴的高新技术公司很难上市,企业兼并、个别转让的方式又使高新技术公司的股份转让较为困难,有必要设立针对高新技术公司的第二板市场。国外第二板市场的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种:其一,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即第二板市场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二者有共同的交易系统、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差异,如新加坡的第二板市场;其二,独立模式,即第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分别独立运作,有不同的交易系统、上市标准,如美国的NASDAQ(全国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其三,相对独立模式,即第二板市场设立于主板市场之内,但第二板市场具有独立的上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机制,因而具有很高的独立性,如英国的AIM(另项投资市场)。笔者认为,第三种模式较符合我国国情,因为一方面相对独立的第二板市场设立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内,可以利用现有的交易系统,节约设立新市场的成本;另一方面,凭借第二板市场较高的独立性,又可以防止第二板市场的高风险给主板市场带来较大的波动。

为支持更多的发展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第二板市场,同时也为防止第二板市场上市的权利被滥用,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加以规范。鉴于第二板市场不仅涉及到公司法的问题,而且涉及到证券法的问题,这里我们只谈论公司法与证券法相重合的相关制度。

1、低标准上市制度。放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将盈利记录、公众持股比例和持股数额方面的要求删去,放松对股本总额的限制,并简化证监会审批程序,取消上市指标限制。审查范围仅限于申请人是否符合第二板市场上市要求,并不强调公司已有的规模和业绩,也不试图对申请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但上市标准亦不可过低,以免助长市场投机心理、增大市场风险。国际二板市场对上市申请人的审查仅限于基本条件,无论是规模还是业绩,均比主板市场低,如香港创业板不作财务指标限制,仅要求发行人拥有实质业务经营和前景良好的产品和发展计划;NASDAQ(美国)要求发行人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务记录,而且要求至少1年的盈利记录。我国的二板市场可定位于3年内有2年盈利记录,不必要求连续2年盈利。企业的配股集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批准,以便企业跟随市场情况及时作出决策;审批程序简明,只要符合二板市场的法定条件,企业可以直接向发行审核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证监会只负监管责任,更多的责任由诸如保荐人、审计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

2、加大信息披露监管。第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多处于发展初期,经营状况不稳定,须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风险警示程度,以防止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损害大多数投资者利益。二板市场的最根本的运行基础是信息披露。如美国NASDAQ除了要求披露内容外,还要求发行人披露活跃业务及业务目标陈述,更详尽地列出集资所得款项的用途,尽快披露重大消息及股价敏感资料以及维持其上市地位的数值标准。监管当局对发行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不仅要求年报、中报,而且要求编制季报披露和刊登明显的风险警告,并严格持续披露责任,同时,要求公告业务目标及其进展情况,而且必须对实际进展情况与预定进度的差异作出说明。第二板市场以信息披露为本决定其制度安排的重点在于通过立法和强化监管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分布,以规范市场行为,这是促使市场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环境下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

3、保荐人制度。由于二板市场的服务对象是中小型高新技术公司,它们起点较低、规模较小、基础较为薄弱,而且二板市场只强调信息披露,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市场前景和投资风险不作审查和评估,市场的高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有必要借鉴外国和我国香港特区的保荐人制度。在主板市场,保荐人通常在公司上市后即告结束,而在二板市场,发行人在上市后2年内还须保留一名保荐人。保荐人的职责主要在于向发行人提供公司的意见,判断公司是否适合上市,确保发行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辅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遵守上市规则。同时,保荐人负有对发行人上市的审查责任,防止恶意包装,欺诈上市,一旦出现上市公司虚假欺骗行为,保荐人与上市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4、建立创业板股票期权制度。创业板主体定位决定了股票期权制的独特价值。我国主板市场目前实施股票期权制度尚存在着较大的政策和技术障碍,问题主要来自于主板上市企业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结构单一而高度集中,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主板上市的企业多属于传统产业,且属于成熟阶段的企业居多,不具备高成长性;从主板市场的制度设计方面来看,现行主板市场是个非全流通性的市场,并且市场效率极低,这将对股票期权形成制约。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是,我国即将建立的创业板市场主体的定位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并且民营性质的企业将占据相当比例,这种市场主体定位决定了股票期权制度对其市场主体的独特价值。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有利于形成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为期权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微观基础;另一方面,创业板市场的制度设计包括全流通性和强调信息披露的监管构架等对于推行股票期权制度将是十分有利的。如何建立二板市场股票期权制度,笔者建议:(1)关于股票期权计划的组织机构,我国上市公司在其治理结构中没有建立一个独立董事制度,企业的薪酬计划也通常由内部人所操纵,因此其公平与公正很难保证,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建立一个主要由外部人而非内部人所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来制定股票期权计划,或者主要由公司独立董事来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2)关于窗口期。我国法律应当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规定更加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对企业公开上市前规定一个较长的时期(比如1年的辅导期)不得授予期权。(3)关于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价的确定需要保证期权计划参与人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的公平性。为保证行权价格的公平性,拟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前推出的股票期权计划在公开上市前不宜行权,可在首次发行时以公司按照确定的新股发行方式下的新股认购价格或配售价格作为行权价。(4)关于股票期权计划的规模控制。就我国的情况而言,需要对此进行谨慎设计,因为期权的规模太小不利于取得较好的激励效果,规模太大则可能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建议控制在总股本的5—10%为宜。(5)关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对象。鉴于我国创业板的上市企业中非国有企业数量较少,其股权结构设置中管理层持股的比例较高,因此对于管理层而言已经存在强烈的股权激励,而公司一般雇员由于内部职工股的取消则相对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因此笔者认为,对我国创业板设计的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对象不宜强加限制。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3

公司主营业务为RTU(远程终端控制系统)的研发和生产。我们发现公司以软件开发为主,但其核心软件多是向关联方采购而来,且公司只有极少机器设备依靠自身制造,是一家典型的皮包公司。其此次拟募资扩大机器设备的生产,由此变身组装厂。同时其上市圈钱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化解长期垫资导致的资金链紧张的危机。

皮包公司拟变身组装厂

安控科技以研发和生产RTU为主。RTU是SCADA (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单元,主要用于室外、恶劣环境中,特别是像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露天环境中。

由于应用环境恶劣,RTU对硬件的要求很高,对软件以及编程的设计也有一定要求。但安控科技几乎没有机器设备制造能力,芯片等关键元件也大部分从外界采购。公司RTU的生产也大部分通过外协加工来解决。

公司声称依靠软件盈利,但我们发现,其核心软件却需向关联方购买。招股书显示,2004年,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张磊、李春福设立了北京华之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星”)。华之星成立后迅速开发出了4款油气田自动化应用软件,并开始向安控科技销售。安控科技在2008年之前生产的RTU使用的就是华之星的远程测控终端控制软件V1、0。

2010年后安控科技为上市做准备,华之星被注销,随后其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给安控科技。安控科技既无法生产RTU的硬件,又曾向关联方采购软件,是一家典型的皮包公司。

为了实现“华丽转身”,安控科技此次拟募投扩大机器设备的产能。公司拟募资1、1亿元投入RTU产品产业化项目、3000万元投入RTU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有一项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按公司的计划,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一体化RTU和模块化RTU产能将扩大一倍以上。对此,公司解释称,产能不足成为公司发展瓶颈,外协加工制约了公司的发展。但我们发现,2011年公司一体化RTU和模块化RTU的产销率[(销售+自用)/产量]分别只有81、1%和57、7%,公司的产量消化并不充分,公司产能扩张的要求并不迫切。

长期垫资急需圈钱

我们仔细研究招股书发现,补充营运资金才是安控科技募资的主要目的。

安控科技终端客户是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分公司,这些公司在产业链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安控科技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需要做出让步,签订的合同几乎没有明确约定信用期限。安控科技开展业务需要先行垫资生产、开工建设,最后等客户验收付款,整个周期十分漫长,通常需要一年半以上。

这导致公司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快速攀升。公司库存商品由2009年的151万元迅速增加到2011年的1340万元,占存货的比重也由5、46%上升至21、25%。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额仅3484万元,远小于9819万元的净利润。

安控科技的供应商爆料称,安控科技拖欠货款,称其“几乎从来都不按合同规定的回款期给供应商付款,现在很多应付款依然在拖欠之中”。

由于公司固定资产较少,难以取得银行借款。不断垫资导致安控科技资金链紧张,公司只好把补充企业营运资金单独作为募投项目。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4

【Keywords】new three board; technology-based SME; financing mode

【中图分类号】F276、 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01-02

1 引言

随着“新三板”的不断扩容和发展,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陆“新三板”市场,提高了企业的业内知名度,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近几年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政府性质的科技创业基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拟挂牌“新三板”和已挂牌进行了大量的股权投资及贷款融资的支持,进一步拓展了企业的融资途径。因此,论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课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2 科技型中小企融资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大力支持自主创业以来,社会中中小型科技公司出现的数量越来越多。由于这些创业型公司自身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经常出现发展资金不足的现象,这就需要中小型企业开展融资的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稳定运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论述。

2、1 间接融资方式很难顺利开展

很多国内中小型科技公司在成立时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为金融机构提供借贷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对等的现象。这样的发展状况使得中小型企业在银行的信誉度较低,银行为了杜绝恶意拖欠银行欠款的不良事件发生,要求中小型科技公司在贷款的过程中出示一些资产抵押物,这样的融资方式加大了中小型科技公司贷款的难度。另外,国内没有出台较为完善的扶持中小型科技公司融资的法律法规,银行出于对自身经济收益和长远发展方面的考虑,会对大规模发展类型的企业放贷,这样的发展状况形成了大规模发展公司锦上添花,而中小型科技公司存在雪中送炭不足不良现象的出现[1]。

2、2 直接融资方式很难顺利开展

在现今资本主义市场当中,很多中小型科技公司在制定自身发展战略并开始实施后,通过向银行借贷的方式,很难获得相应数额的贷款发展资金。相对间接融资方式而言,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但是,由于现今很多中小型科技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其经济实力较小,社会影响力也较小,中小型科技公司的数量较多,很多企业在发展中项目经营不顺利,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很多中小型企业未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公司上市的发展目标。该种发展状况严重制约了中小型科技公司的直接融资。

3 “新三板”对现今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影响

3、1 “新三板”对现今科技型企业融资有利的影响

“新三板”的提出和实施,不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一次重要的实践,对于我国小微型企业的成立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中小型科技公司开展的融资业务,其产生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降低中小型科技公司融资风险,与中小板和的创业板其他资本市场而言,“新三板”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在发展中,主要是满足营业满2年、具有持续的进账出账记录、主要经营项目的突出以及自身质量环境优越等条件,便能申请登陆“新三板”,在完成挂牌后,经营阶段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条件,对自身企业经营方式进行规范,不断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和系数,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的公司的信用等级,进而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

二是定向增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能按照相关的规定,在挂牌的同时实现定向增资。?过程具有方面和便捷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融资耗费的时间,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并增加了公司的融资途径[2]。

3、2 “新三板”对现今科技型企业融资不良的影响

一是信息披露带来的压力。中小型科技公司在完成“新三板”挂牌之后,即成为公众型的公司。由于需要对自身财务信息进行披露,需要向公众将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法人结构以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信息予以展示,这些信息为中小型科技公司后期的管理和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是增加了中小型科技公司的支出费用。在对“新三板”挂牌方面的工作进行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对主板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支付相应的持续督导等费用,对于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型科技公司而言,虽然能辅助其拓展融资渠道,使其承受较大的资金压力[3]。

4 “新三板”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转变探究

4、1 “新三板”应不断完善自身体系和制度

通过论述得知,中小型科技公司在开展融资活动时面临着种种难题,“新三板”挂牌虽然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小型科技公司面临的难题,但是由于“新三板”在我国的发展史较短,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样的发展状况未能给中小型科技公司的融资提供更好的帮助。因此,作为辅助市场经济中小型公司发展的主体,应完善自身的体系,增加市场流动性。在实际操作中,应积极引入市商制度,其最大的作用能提升交易市场的活跃性,同时能使上市公司得到较为公平与合理的估值和定价,进而引??市场价格与企业真实价值相接近,为融资风险高的初创型中小型科技公司提供市场估值专业化的指导。另外,由于“新三板”肩负着公司向主板直接转板的重大责任,虽然“新三板”在建立阶段有相应的绿色通道,但是实际上,中小型科技公司按照自身经营和发展的特点,在现实操作中将出现各种问题。因此,要对转板制度予以改善,这样才能更好地辅助中小型科技公司后续上市,简化当中的流程,为科技公司发展大力提供资金支持,从根本上提升“新三板”公司的上市率。

4、2 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应注重自身实力的提升

虽然“新三板”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中小型科技公司开展融资活动,但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小型科技公司自身应强化管理和经营方式。中小型科技公司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升自身的实力。一是规范自身财务费方面的管理。由于通过“新三板”挂牌形式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按照“新三板”中的相应规定,将自身财务信息进行披露,这样才能向公众展示公平性的经营和竞争信息。二是经营收益性高的项目和产品。通过提升自身的经济实力,才能辅助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更多经营和发展资金。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5

关键词:高科技公司;稳健性;不确定性

稳健主义是“最古老、也是最普及的会计计价原则”(Robert Sterling)。但针对稳健性的系统研究却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各国会计准则越来越多地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情形下才开始兴起。我国对会计稳健性的关注起步较晚,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初次将稳健性原则(或谨慎性原则)作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项基本原则。此后,我国逐步加大了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应用。从现有文献看,稳健性原则根源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为此,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性的高科技公司为研究会计盈余稳健性提供了极佳的研究视角。鉴于此,本文以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高科技公司的会计稳健性。

一、文献回顾

(一)会计稳健性的概念会计稳健性原则,又称为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基本原则之一。极端的稳健性定义可以表述为“预见所有可能的损失,但不预期任何不确定的收益”(Bliss,1924)。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稳健性定义为“是对不确定的审慎反应,努力确保商业环境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被充分考虑到。因而,如果未来收到或支付的两个估计金额有同等的可能性,稳健性要求使用较为不乐观的估计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定义为“谨慎性(Prudence)是在不确定的条件下,需要运用判断做出必要的估计中包含一定程度的审慎,如,资产或收益不可高估,负债或费用不可低估”。从上述定义可知,会计稳健性原则根源于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风险及其可能带来损失的客观性决定了会计稳健原则的客观存在。

(二)会计稳健性的国外研究稳健性作为会计的基本原则由来已久,但针对稳健性的系统研究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各国会计准则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情形下才开始兴起。最早对稳健性进行系统研究的是Watts(1993)。Watts(1993)认为,会计稳健性主要来自于会计的契约作用,并同时受到管制及法律的影响。1997年Basu提出了检验会计收益稳健性的盈余――回报反转模型之后,稳健性日益成为会计信息质量研究的核心之一,并涌现出大量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Watts(2003a)进一步将稳健性产生的原因归结于契约、股东诉讼(法律)、管制和税收等方面。目前研究主要集中于稳健性的契约和法律解说(Watts,2003b;Basu,1997,Holthausen and Watts,2001;Ball,Kothari,Robin,2000)。为进一步探究法律对稳健性的影响,学者进一步从国际间不同国家会计稳健性的差异进行探讨,试图从国家间的法律制度、会计管制等角度寻找财务报告稳健性的动因(Ball、Kothari和Robin,2000;Huijgen,2003;Bushman等,2006)。然而,Stephen G、Ryan在评述条件稳健性的衡量方法时认为,除了少数文献考虑了行业因素之外,很遗憾其他文献几乎没有涉及行业的因素。从目前研究看,结合行业因素加以研究的学者主要有Sivakumar,K、andWaymire(2002),Chandra,Wasley和Waymire(2004)等。其中Sivakumar,K、and Waymire(2002)研究了美国铁路部门实施统一的强制性会计制度后会计收益稳健性的变化。Chandra,Wasley和Waymire(2004)则研究了美国高科技公司的会计收益稳健性。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与其他公司,高科技公司的会计收益更具有稳健性特征,作者就其原因归结为美国的股东诉讼制度和会计管制的效果。

(三)会计稳健性的国内研究由于我国的经济与制度环境与国外有很大差别,国内学者结合我国特定的制度环境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进行了研究。目前我国会计稳健性研究集中在上市公司是否具备稳健性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但并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其中李增泉、卢文彬(2003)赵春光(2004)等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盈余存在着稳健性。而李远鹏(2007)、曲晓辉、邱月华(2007)持反对意见,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所表现的稳健性是亏损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表象。既然稳健性原则根源于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那么高科技公司具有的高收益、高风险特性为研究会计稳健性提供了极佳的研究视角。因此,对高科技公司的会计稳健性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会计稳健性的根源,拓展会计稳健性的研究领域。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规定,我国高科技公司涉及电子信息,现代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以及现代农业等11个领域。根据这一原则,本文选取了电子行业,医药行业,生物制品业,航空运输业以及信息技术业等行业的公司作为高科技公司样本。另外,为便于比较还选择食品饮料,造纸印刷,零售业,餐饮业以及旅游业等科技含量低的公司为低科技公司。在此基础上,删除ST、PT等异常样本以及关键财务指标缺失的样本,最终获得1414个高科技公司样本,1082个低科技公司样本。数据来自香港理工大学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CSMAR数据库,研究区间1998~2005年。

(二)稳健性衡量与模型选取本文研究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净资产市场值法。稳健性意味着及时充分地确认资产价值的减少,但延迟资产价值的增加,这必然导致企业净资产价值的不同程度低估。因此,净资产价值的低估程度可以作为会计稳健性的度量尺度。在具体应用中可以采取市盈率P/E和净资产的市账率M/B两个比率作为会计稳健性的指标。Dechow等(1999)使用时间序列数据找到了净资产被低估的证据。Beaver和Ryan(2000)使用账面资产/市场价格比作为稳健性的度量找到了其存在的证据。

(2)盈余――股票报酬率关系度量法。瓦茨(Watts,2003)认为,稳健性原则要求在企业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对利得和损失采取不对称性的确认标准。其中,对利得确认的标准比对损失确认的标准更为严格,这一不对称做法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公司盈余反映坏消息的速度比反映好消息的速度更快。在此理论下,Basu首次采取盈余一股票报酬反应的不对称性系数来衡量会计盈余的稳健程度。其中,Basu(1997)的盈余一股票报酬关系度量法下的研究模型为:EPSit/Pit-1=α0+α1DRit+β0Retit+β1Rit*DRit+εit(1)其中,

EPSit为i公司t年的每股收益;Pit-1为该年度股票的首日开盘价;Retit为i公司t年度的股票年回报率,DRit为哑变量,如果调整后的股票年回报率Retit<0,则DRit=1,否则等于0;εit为随机扰动项。该模型中β1(称之为稳健性系数)反应了会计盈余确认坏消息较之于好消息的增量及时性;β0+β1,度量会计盈余确认坏消息的及时性,其比值(β0+β1)/β0。反应了坏消息较之好消息反应及时性的倍数。由于稳健性意味着会计盈余对坏消息的反应比对好消息的反应更为及时充分,于是稳健性会计下β1应该显著大于零,且(β0+β1)/β0的比值应该显著大于1。

三、买证结果分析

(一)市场价值度量法从(表1)可以看出,高科公司的MA3(4、0487)大于低科公司的M/B(5、2436),表现出高科技公司的会计稳健性高于低科技公司的稳健性。此外,独立样本非参数t检验的z=-3、148,p=0、002,表明高科样本和低科样本的市账率存在着显著性差异。但从分年度M/B比率来看,2002、2004和2005年三年中高科技公司市账率均低于低科技公司的市账率。因此,很难判断哪类公司的会计稳健性更高。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结果,其可能原因为:相对低科技公司而言,高科技公司受宏观经济影响更大。因此,当我国股市在2002~2004年间面临整体性的萎缩时,高科公司受到了更大的不利影响,表现在市账率上就是该比率下滑更为厉害;市帐率是公司净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比值,其比值的大小不仅受到公司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即净资产低估的程度),而且受到公司价值评估方法、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以及宏观经济等其它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通过影响净资产的市场价值而影响市账率的大小。2002-2004年间我国股市面临整体性的萎缩,加之科技泡沫的问题,使得资本市场普遍降低了对高科技公司市场价值的低估,进而使得市账率下降。

(二)收益――回报模型回归结果(表2)列示了全部样本、高科技样本和低科技公司样本的Busa模型回归结果。

从(表2)的分组回归可以看出,样本总体稳健性系数β1为0、022,“坏消息”的反应及时性是“好消息”的3、2倍,该统计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收益整体上表现出稳健性特征。这与李增泉(2003)的研究一致;高科技公司的稳健性系数β1等于0、03,“坏消息”的反应及时性是“好消息”的6倍,该统计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但低科技公司样本的稳健性系数β1等于0、008,“坏消息”的反应及时性是好消息的1、47倍,而且无法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一结果显示,我国高科技公司的会计盈余具备了稳健性特征,而且显著高于低科技公司的会计盈余稳健性。鉴于全部样本和高科技公司存在高水平的稳健性特征,而低科技公司不存在稳健性的事实,进一步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所表现出来的稳健性主要源于高科技公司。

为进一步证实高科技公司的会计稳健性高于低科技公司的会计稳健性,本文引入公司哑变量Higth(公司为高科技公司时Higthi=1,否则为0)及其与回报率等的交叉项到基本的Basu模型。于是,交叉项Higth*tRet*itDRit的回归系数β5反应了高科技较之其他公司而言对坏消息反应的增量系数。如果该系数大于零,则表明高科技公司较其他公司具有更高的盈余稳健性。从(表3)的交叉回归看出,β5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这就进一步证实了高科技公司较之低科技公司的稳健性程度更高。

(三)实证结果的原因探讨 鉴于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且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制定了统一的制度规范,因此,高低科技公司稳健性差异不能归因于制度的差异,而应该将其主要原因归结不确定环境下投资者对稳健性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所致。从投资者对会计需要的差异来看,高风险性环境下,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的非对称性导致了投资者对会计稳健性的更高需求,这就使得我国高低科技公司表现出不同的稳健性程度。这一结论证实了不确定性和会计盈余稳健性之间存在着关联性,也进一步证实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质量不仅取决于会计制度,更重要地依赖于微观层面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6

关键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国际市场;案例研究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本文对湖北鼎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公司)进行个案分析,总结其依托科技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为我国中小型企业如何通过科技创新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借鉴。

一、鼎龙公司依托科技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的策略

湖北鼎龙化学有限公司是专业制造碳粉用电荷调节剂和专用着色剂的化学品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鼎龙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前沿化、市场国际化的企业发展战略,以科学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为依托,走外向型市场经济之路,产品90%以上销往欧、美、日、韩、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跨国大公司。鼎龙公司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递增50%以上,成为武汉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骨干企业之一。目前,该公司从一个注册资本仅为数百万元的小企业,几年时间发展成为年出口高新技术产品过千万美元、位居世界第三大电荷调剂类产品的供应商,同时拥有国内市场90%以上份额。由于该产品可替代进口,因此减少了国内碳粉行业对国外的依赖,并大幅度降低了原材料成本,促进了我国民族碳粉产业的发展。鼎龙公司作为一家中小型民营科技型企业,结合自身情况,依托科技创新,不断研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并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适应国际竞争,从而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其成功经验做法值得我们总结。

(一)以国际市场为导向,重视研发高附加值产品。电荷调节剂类产品作为碳粉中不可缺少的组成成份,产品附加值高,每吨价值数十万元人民币,但长期被日本企业垄断,全球仅日本东方化学及堡土谷化学两家公司生产,因此鼎龙公司率先在国内进行研发生产。2001年,鼎龙公司研发出水杨酸系列电荷调节剂新产品并成功实现工业化,以“鼎龙”品牌进军国际市场,一举打破日本企业在该行业二十多年的垄断,并得到欧、美等许多著名碳粉制造商的认可,成功进入国际市场。可见,该公司研发出发点不是先从自有技术开始,而是根据国际市场需要,选择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立项研发,因此一旦研发成功,较为容易进入国际市场,且产品附加值较高。

(二)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走“产学研”结合之路。鼎龙公司坚持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充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高校院所等技术资源,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公司通过国际市场确定研发目标和研发思路后,将许多技术细节及子课题分拆给相关高校院所完成,高校院所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撑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公司通过委托开发、合作研究、共同投资组建研发中心等多种形式与相关高校院所合作,通过“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科研条件和人才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开发,降低了开发成本。

(三)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鼎龙公司在技术开发的同时,及时在国内外申请专利保护。目前已申请7项中国发明专利(其中4项已授权)、2项日本专利和3项美国专利;同时公司陆续投入数百万元完成了4个产品的欧盟elincs、美国tsca及日本miti认证注册,2006年再次递交6个产品的认证申请,并计划陆续完成所有产品的国际认证注册。鼎龙公司通过建立专利、标准、国际认证等多种方式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成功打破国外同类企业的技术封锁,有效地消除欧美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取得产品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四)以科技促环保,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由于全球化学品新材料领域十分关注产品生产、应用及处理中环境保护、对人体无害等安全性因素,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均以法律法规方式对其加以控制和管理。为此,鼎龙公司以科技促环保,将保护环境和人体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所有产品从研发小试阶段就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加以控制,与国内相关院所联合进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控制。由于鼎龙公司产品在环保、卫生检疫等方面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一系列认证,保障了产品顺利进入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时,鼎龙公司投入数百万元进行工艺改造和污染治理,通过回收利用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对全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实现“对环境友好,对人体无害”的开发理念。

(五)建立高效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团队。注重以柔性引进等不同方式从国内外引进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高效的研究开发和国际市场开拓团队。目前鼎龙公司特聘3名国际碳粉行业的资深专家为公司的技术顾问,长期为该公司提出战略性的指导意见。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二十多人的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团队。鼎龙公司通过项目负责制及相关的奖励制度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创新,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打造了一支高效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团队。

二、鼎龙公司依托科技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的启示

(一)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是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工具

1、健全知识产权体系是产品进入国外主流市场的必备要素。鼎龙公司在公司成立的次年即研制生产出一种电荷调节剂产品,最初以为只要价格低廉、质量可靠就可以打开国际市场。但在向国外客户推销时,国外客户首先不是问价格和质量问题,而是询问该产品为何中国公司也可以生产,有没有抄袭日本公司的技术,同时明确表态作为国际知名的公司,不会采购知识产权存在异议的产品。鼎龙公司正是在国际市场开拓初期不断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促使该公司成立了知识产权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

2、知识产权体系不能狭义理解为专利申请。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体系的理解与国内是有很大差别的,其理解相对更为宽泛。发达国家认为知识产权体系不仅包括专利,还包括认证、标准等多项内容。因此,公司在成立不久即开始进行国内国外专利注册,为澄清其技术来源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为使产品在环保、卫生检疫等方面达到国际标准,适应欧盟、美国等公司的要求,不仅通过国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l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一系列认证,还专门聘请国外机构国际认证,为该公司产品在欧美等国顺利销售打下重要基础。更重要的是公司注意到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高层次其实是行业标准或产品标准,因此不仅申请将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另一方面也计划将最新研究成果联合国外大公司申报为国际标准。

3、健全的知识产权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国外大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时十分谨慎,不愿承担技术、环保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风险。但其主要工作人员不可能亲临中国进行现场考察,当他们看到许多由国际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以及国际专利时,逐步对这家以前名不见经传的中国公司开始产生信任感,并愿意尝试采购和试用中国公司的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在专利、认证以及标准等方面构建的知识产权体系,有效地抑制了竞争对手。截至目前,国内尚没有出现另外一家企业生产销售电荷调节剂类产品。可见,知识产权体系的构建提高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

(二)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研发模式是成功开拓国际市场的关键

1、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消化提高国外技术。国内多数企业通过寻求高校院所现有技术,然后引进该技术实现产业化。鼎龙公司充分借助同行业国外专家的指导,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消化提高国外技术为主的思路进行开发,因此该公司从研发一开始就立足面向国际市场和技术未来发展方向,而不是在国外公司的研发之后亦步亦趋。因而新产品开发一旦成功,与国际市场需求十分接近,与同类产品相比较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以企业为主体,同时借助高校科研资源。鼎龙公司创业初期,曾数次将具有较好国际市场前景的项目委托给国内高校进行研发,但效果不佳。原因是国内的高校更注重理论研究,其研究结果与生产要求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是国内高校对国际科技发展动态有所了解,但对国际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缺乏了解,因此相对缺乏开发适应国际市场新产品的经验。鼎龙公司将研发战略调整为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逐步建立企业自有的研发团队,由于该团队长期跟踪电荷调节剂这个细分领域,并与公司内部频繁出国的市场部人员经常交流,研发目标和过程控制非常明确。同时,公司注重借助高校的人力及设备资源,将部分检测、分析、合成等工序分解出来由高校的研究人员完成。这种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借助高校资源的研发模式能够节省开支,保证研发的顺利进行。

3、政府扶持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起重要推动作用。鼎龙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投入数百万元用于研究开发和仪器购置。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免税进口一批精密的检测设备,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分别给予科研项目补贴、产业化项目支持、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种形式的支持,直接弥补其研发阶段的资金不足缺口,在研发关键时刻政府支持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不断研发出新产品,并能实现国际市场销售,因此政府也不断加大对该公司扶持力度,并形成“企业研发——政府支持——企业再研发”的良性循环。

三、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契机,积极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紧跟国际市场潮流进行技术开发,政府应加大研发补贴力度,将研发补贴作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资金,推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二)针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应搭建交流平台,在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建立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有机联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

(三)促进国内企业建立专利、认证、标准等多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研发过程注重申请专利保护,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注重标准制订。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7

关键词 教育装备 营销含义 市场营销 swot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中图分类号:F405 文献标识码:A

1 市场营销的概念与本质

市场营销是指个人或集体通过交易其创造的产品或价值,以获得所需之物,实现满足或需求的过程。广义而言,人类自从有了交换就萌动了朴素的营销,人类的营销历史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人类原初的交换,时至今日,营销已经发展成为了人类社会最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一,对于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存在,东西方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在西方第一本以“marketing”命名的教科书于1912年诞生,自此,西方学者们对营销本质的研究得以聚焦,见解,观点纷至沓来。美国学者菲利普·科特勒提出:市场营销是一个完整的企业活动,它识别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确定企业所能提供最佳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设计适当的产品,服务和项目以满足这些市场的需求。在东方,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是:在“天人合一”的有机世界观下,清代易学专家刘沅则解释:市场营销,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助,这种互助以产品交换为实现形式,值得一提的是,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用于交换的产品不仅包括物质产品而且包括精神产品。

2 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营销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教学装备综合方案解决商,提供包括从小学到高中的所有教学设备产品及服务,尤其是以电子白板和传感器为代表的新兴数字化教学产品。浪涛科技的宗旨是“服务教育,共创未来”,希望通过提供的教学装备,帮助实现科学教育、实践教育、自由教育的目标。浪涛科技拥有一支受过良好教育的队伍,分别负责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时,公司还从各专业学校和研究所聘请研究人员,帮助公司开发新产品。公司拥有多项技术专利,建立和执行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并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目前浪涛科技的用户遍布全球,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用户的需求而展开,为用户提供最先进的技术、最优良的产品和最专业的服务。

2、2 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营销现状

深圳浪涛科技公司目前旗下的产品有:各种教学教辅仪器,生化地实验室系列;教学家具,课桌椅系列以及电教设备系列电子白板,投影机,触摸电视电脑一体机等产品。近年来的一年的营业额大约在1亿元人民币。产品在行业内定位为中档,价格居中。公司下设西安分公司、衡阳分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公司营销组织结构见图1。

市场部的职能是根据上一年度销售部完成的销售额度与市场调研人员得到的市场数据制定相关的销售计划后,呈报公司副总,通过与销售部门三方的协调,由副总下达第二年的销售目标指令。并对每一年度的广告做一个详细的计划,网站广告主要在慧聪、投影时代等行业网站,展会广告则是参加全国每年两次的教育装备展览会。销售部门主要的任务是完成当年下达的销售指标。并在销售的过程中反馈来自市场第一线的变化的信息给市场部和产品部,包括价格变化,产品技术情况等,为其它部门提供参考,从而修正产品和销售计划;产品部门要根据销售部接到的订单,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订单,还要根据销售部和市场部反馈过来的信息,完善公司现有产品的缺点并开发出符合市场的新产品。

2、3 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营销存在的问题

其一:品牌不受重视,公司大部分利润来自普教仪器,而普教仪器不是企业所生产,是从浙江和江苏地区专业生产普教仪器的公司采购而来,买回来之后对其进行分类、组合、打包销售到国外市场,由于不是自产,产品固然都是中性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公司在打包过程也没有进行任何相关的处理,既不打上自己公司浪涛的logo,也不贴上各产品相应的规范标识,这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不利于公司品牌化的发展,其二,给客户没有档次感,留下小公司,小作坊的严重不良印象。

其二:市场调研不够完善,公司人员配置稀少,商务人员既要承担发货、收货、订单制作、账款的收付情况,还要进行市场调研,难免工作有疏漏和专注力不够,这就导致市场调研部分几乎等于一个形式,简单收集行业公司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度有多少,可信度有多少?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三:价格制定不合理,公司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价格制定方针和策略,以公司规定相应型号可卖最低价格为基准,也就是成本导向制,在提成微弱前提下,这就给市场销售人员提供了利用价格权限的机会,凡是在微小竞争或完全没有竞争状况下都以价格优势来获取订单,导致公司所有时候销售的价格都是公司规定的最低价格基准线。既损害了公司利益,也危害了商的积极性,导致经销商没有任何优势,利润空间窄小,也给经销商留下了公司发展混乱,没有前景的极坏印象。

3 深圳市浪涛有限公司的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从4PS营销理论到4C再到4R营销理念,市场营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背景越来越凸显其对企业的重要性,已经上升到了企业战略的层面,在当今,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厮杀中获得一杯羹,必须要做好企业的市场营销规划和市场营销战略,在各学者的精心研究下,对市场营销可以用很多的方法来进行分析,以帮助公司制定完善可行的营销策略,其中有stp分析法,pest分析法,swot分析法,五力模型分析法,本文以swot分析法来分析浪涛科技公司存在的问题。swot分析法是将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企业营销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法,分析出企业营销活动相关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3、1 优势

(1)公司组织成本费用低。大企业一般采取层级组织结构,阻碍了信息的快速流动,纵向和横向沟通较困难,其内部的组织成本比较昂贵。而浪涛科技公司为家族企业,企业员工又较少,对传统的层级组织没有依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有利于内部信息的传递和人员的沟通,促进内部员工的分工和协作,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成本大大降低。

(2)经营可调整性强。正如人们所说的“船小好调头”,浪涛科技因为规模小,经营更具灵活性。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随时根据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战略调整,与大企业的“谨慎经营”相比,浪涛科技的经营与发展更具活力。

(3)员工凝聚力好。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从生产到销售,从研发到采购,从财务到总监办,每一部门都有家族内成员,总经理下达的指令执行速度快,执行责任性强,避免了员工懒散作风导致的浪费时间,执行效果差的问题。

3、2 劣势

(1)缺乏成本优势。教育装备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生产能力比较低,不能发挥规模效应。与装备市场的龙头企业相比无明显的成本优势。

(2)融资困难。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采用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在内的直接融资,而获得政府支持的资金也极其有限。

(3)缺乏核心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在电子白板产品上技术团队薄弱,产品技术与市面产品大同小异,无核心特点,另一面,公司其它电教设备为,受品牌、厂商、市场的限制性强。

3、3 机会

(1)技术创新带来的发展契机。在原有电子白板的电磁技术、红外技术、压感技术之上,目前可以做光学影像技术,其优势十分明显,具有低成本、低维护、图像分辨率高等特点。另一方面,新技术带来了市场更具有竞争优势,为浪涛科技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2)专业化生产加强。在起初阶段采用模仿式多种技术同步的方式进行生产,生产成本高,技术故障率高,如今选择上述技术中的一种技术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研究,不但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产品的品质有了较高的保证。

(3)消费市场需求增加。教育是富民强国的基础,在21世纪,教育更是成为了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对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逐年加大教育装备费用的划拨,由薄弱地区率先进行,现今由中央电教馆以上亿元资金的薄弱省份学校改造工程正在逐步进行。

3、4 威胁

(1)市场竞争加剧。近年来,受经济增长和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因素的带动,我国多媒体教学销量以超过21%的年均增长率在递增。教育装备市场的繁荣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参与者,各路品牌群起逐鹿,使得各个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2)市场集中度增加。市场竞争越是加剧,其成熟度也将随之越高。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及政策的推动等因素的叠加使得教育装备行业低集中度现状被逐渐打破。由于行业整合及行业成熟度的提高,行业利润向大企业迅速集中,品牌也进一步集中。虽然目前市场竞争依然十分激烈,企业数目多,中小教育装备公司比例还比较高,但已有所减少,目前已出现了个别具备规模实力、资本实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如深圳巨龙、北京鸿合科技。在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的趋势下,大企业在采购、议价方面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深化,通过自身的扩张或外延式的并购,将可能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3)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由于电子白板的技术含量低,很容易就可以模仿市场已有品牌的产品,造成了市场上电子白板产品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电子白板产品的同质化必然导致价格大战,持续的价格大战造成了企业利润的下滑,极大地削弱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4 结论

中国的变化日新月异,经济是呈现一期又一期的高速增长,从简单到纷繁,也从完全卖方市场转变到了买方市场,中国经济体制也从市场计划经济逐步过渡到了自由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改变让经济的发展更加高效,行业的秩序也更加完善,但行业间企业的相互竞争也随之更加的激烈。教育装备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可以用两个阶段来概括,首先是稳步慢速发展阶段,其次是在21世纪初期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教学快速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经历时间较长,行业间各企业割据诸侯,都分到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各个企业都以各自的营销方式展开市场工作。市场营销体系简单,市场渠道更是杂乱无序,只要有客户就做,甚至与经销商形成共抢终端客户的严重不利于市场发展的现象。笔者正是从市场营销角度对浪涛科技公司进行剖析,深圳市浪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对于私营企业来说,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终的目标,这就要求公司把市场营销策略需要提高到战略的角度上来。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行之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成败。本文从市场营销理论出发,结合实际对浪涛市场营销用Swot分析法进行了关于其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营销环境全面分析。公司营销策略的决策的首要基础就是了解企业自身的情况,给自身一个正确的定位,从而做出正确的营销策略决策。

参考文献

[1] 冯丽云、现代市场营销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2(1):251-259、

[2] 菲利普·科特勒、营销就是区别的艺术[J]、中外管理,2006(12):85-86、

[3] 万晓,王耀球、市场营销学[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2:143-149、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篇8

发展概况:全球“克隆”纳斯达克

近十几年,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纷纷探索设立二板市场,以建立一种有利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体系。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堪称国际二板市场的典范。它成立于1971年,是一个支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到1999年12月底,纳斯达克市场共有480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达5、2万亿美元。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约有近2000家高科技公司,比重高达40%左右。经过不到30年时间的发展,纳斯达克市场的成交额和市值等指标已与纽约证券交易所不分伯仲,并确立了成为全球最大证券市场的发展战略。

以美国纳斯达克为样板,欧洲、日本、加拿大等相继设立了为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满足了以高科技为主导的产业转型需要。1996年9月,为吸引新兴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欧洲12个国家90多家金融机构以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easd)为母体,成立了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市场(easdaq)。英国1995年6月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目前已吸引了200多家企业上市。1997年年初,德国交易所股份公司成立了面向中小企业的“新市场”,现已成为欧洲最为成功的二板市场。日本店头市场(otc)1991年模仿纳斯达克引入了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市场规模迅速扩大。1999年11月,东京证券交易所又推出了日本高增长新兴公司市场(mothers),主要针对比场外交易市场公司规模更小的创新企业。进入90年代后,加拿大温哥华证券交易所被定位为全球领先的风险投资证券交易所,转向为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并特别设有造壳上市方式,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有特殊的意义。

与此同时,亚洲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也仿照纳斯达克设立了专职服务于成长性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股票市场。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esdaq)于1987年12月正式启动,它主要为那些尚不能符合主板市场上市要求的公司而设立的。马来西亚吉隆坡证交所于1988年11月推出二板市场后,又于1997年5月成立了马来西亚自动报价市场(mesdaq),主要针对成长型尤其是高科技公司。1996年7月,韩国汉城股市在已有的场外交易市场基础上建立了“高斯达克”(kosdaq)。泰国证券交易所也于1999年6月成立了另类投资市场。

我国台湾的店头市场亦属二板市场范畴,1994年,它进一步放松了对高科技企业的上市标准,市场发展迅速,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场外交易市场之一,为台湾的产业结构调整起了积极的作用。1999年11月,我国香港创业板正式开始动作,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26家上市公司。香港创业板享有“东方的纳斯达克”之称,它将使香港经济的发展更具活力。

市场特点:降低门槛强化监管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两类模式。一类是“独立型”,即独立于主板市场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如纳斯达克市场;另一类是“附属型”,即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如新加坡的sesdaq。从其绩效看,成功的二板市场往往是“独立型”市场,而“附属型”市场多数交投冷清。

无论是“独立型”市场,还是“附属型”市场,从它们的实践看,与主板市场相比,都具有门槛低、风险高、监管严的特点。具体来说,二板市场有如下特征:

第一,前瞻性市场。二板市场对公司历史业绩要求不严,过去的表现不是融资的决定性因素,关键的是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是否有较好的战略计划与明确的主题概念,市场认同的也是公司的独特概念与高成长性。如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homenetwork公司,它的主要业务是利用公司在技术上的突破通过自己的网络提供因特网服务。独特的概念刺激了投资者的需求,公司股票发行首日涨幅就超过130%,市值达15亿美元。但是,当时公司亏损严重。显然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家“概念”公司,而不是一家盈利丰厚的成熟公司。尽管高科技企业在全球二板市场上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市场并不苛求申请上市企业一定是高科技企业,而是注重其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以及能否为投资者所接受。

第二,上市标准低。因为二板市场是前瞻性市场,主要面向新兴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因此其上市的规模与盈利条件都较低,大多对盈利不做较高要求。有的市场甚至允许经营亏损或者无形资产比重很高的企业上市。例如,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比以成熟企业为对象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宽松,有些指标比以新兴高科技中小企业为主的美国证券交易所还低,因而比美国证交所更有竞争力。有望获得在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上市条件是:全部资本400万美元,全部股东股本200万美元,公众持股量10万股,股东人数300名,最少庄家达2名,最低报价3美元/股,发行市值达100万美元。当然,由于这些条件相对宽松,上市公司规模小、业务处于初创时期,大多缺乏盈利业绩,因此,二板市场无疑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

第三,推行做市商制度。所谓做市商(marketmaker),指的是承担股票买进和卖出义务的交易商。做市商制度也称为庄家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所有为某种证券交易“做市”的做市商必须报出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并随时准备按照自己的报价进行交易。做市商制度有利于二板市场资金流动和市场竞争,并保持市场的稳定性。如纳斯达克采用多层次的做市商制度,大大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在纳斯达克登记的做市商共有500多家。目前每家公司股票平均拥有做市商11家,最多的微软公司达52家。

此外,机构投资者是二板市场的中坚力量。由于投资高风险的特性,二板市场主要针对寻求高回报、愿意承担高风险、熟悉投资技巧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包括专项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基金以及有经验的私人投资者。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其资本总额的将近一半为机构投资者所有。对于资产总额在1~10亿美元以上的公司,纳斯达克的机构投资者比例明显高于纽约证交所;资产总额在10亿美元的公司,两个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则大致相同。

第四,市场监管更加严格。由于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小,交易不如主板市场活跃,资产与业绩评估分析的难度也较高,因而容易出现内幕交易和被少数人操纵市场的现象。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通常比主板市场更严格。例如香港创业板,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上市公司除了必须履行主板市场规定的责任外,还须交代“活跃业务活动”及业务目标;同时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季度报告而不是半年提供一次。在上市保荐方面,一方面提高了保荐人的资格要求,另一方面则加大了保荐人承担的责任。主板市场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工作完成之后即不再承担责任;而在二板市场,保荐人的责任期限为两年。此外,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也加大了管理力度。

第五,实行电子化交易。二板市场大多采用高效率的电脑交易系统,无须交易场地,因而具有交易费用低和效率高的突出优势,而且交易的透明度极高。如纳斯达克由场外交易发展而来,从一开始就没有集中的交易场所或交易大厅,而是通过电话和计算机网络进行证券交易。目前,纳斯达克已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6万个终端,形成了一个由复杂的计算机和电信网络组成的庞大市场。

市场功能:创新企业的“孵化器”

二板市场是为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超常规金融支持、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打开通道而设计的。它不仅是中小企业的龙门,而且是高科技企业的摇篮。

首先,为中小型创新企业的融资服务。通常,在发展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融资方面,依托主板股票市场存在许多不足。主板股票上市标准高,要求上市公司规模大、盈利稳定,不利于中小高科技企业。而在二板市场,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仅需几年,甚至不需要有盈利记录,这是对中小企业创业者的极大激励。

二板市场为中小创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它从风险投资家手中接过“接力棒”,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创新企业“孵化器”的角色。在纳斯达克市场上,高科技公司由小做大的例子比比皆是。以微软为例,微软创立于1975年,发行上市前的1985年,其总收入为1、62亿美元;1986年3月上市,股票发行上市为其增资扩张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现今,微软不仅跻身世界500强,而且其市值一度突破50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

其次,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通过二板市场,风险投资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投资家可以得到增值数倍的资本回报,创业人员也能得到较高的报酬。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投资采用这种方式退出。

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在美国雅虎公司的故事中可见一斑。90年代初,风险投资公司红衫公司和软件库公司对雅虎公司的前景看好,先后向雅虎投资。当时雅虎年度收益仅540万美元,但是纳斯达克还是张开双臂欢迎它。1996年4月,雅虎在纳斯达克上市。这样,风险投资在股市变现退出,获取高额报酬,而科技发明者与企业创业人员的价值也得到了承认。

再次,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二板市场的设立旨在增加资本市场层次,以调整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在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作为实体经济的支持体系,资本市场都体现出适应不同资本需求的多层次性。主板市场主要是为国内乃至全球有影响的大公司筹资服务的;二板市场则是为一些资金规模不大、但有发展潜力的快速成长型公司进行融资的;此外还有场外交易市场,对一些更小的公司在发展初期提供支持,美国甚至有第四、第五层次的交易市场。主板、二板和场外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依次递减,对应不同企业各有一个不同的筛选机制,使企业有可能递进上市或递退下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结构体系。

例如,美国资本市场的活力与高效率就是与其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分不开的。它既有针对成熟的大型企业上市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一直存在着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包括地方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与纳斯达克市场,这些市场促进了众多创新企业的发展,并因此得以发展壮大,同时一些企业还转入纽约证交所上市,为其提供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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