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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分析(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3 栏目:写作范文

采购预算分析篇1

[关键词] 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统计分析报告

一、前言

近年来,政府采购范围方面基本采取“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的模式;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相继建立,但各地区做法不一;地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逐步加强,规范性的法律规章及措施相继颁布实施;政府采购的原则框架已基本形成;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方式多样化,公开招标采购日益成为主要的采购途径;政府采购的作用效果从单纯功利性节支向多功能调控转变;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各具特色;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造;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1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73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53、2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78、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7%。

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1135、4亿元,实际执行采购金额1009、6亿元,节约资金125、8亿元。其中,地方采购金额7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中央单位采购金额221、6亿元,比上年增长43、4%。

2003年全国采购预算为1856亿元,实际采购1659、4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96、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6%,采购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64、4%,分别占当年财政支出和gdp的6、7%和1、4%,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中央单位和地方分别为262、8亿元和1396、6亿元,分别占全国采购规模的15、8%和84、2%。

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135、7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比上年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当年gdp的2%,比上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地方采购规模为1842、3亿元,比上年增长32%,6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24%。

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节约资金380、2亿元,资金节约率12、99%。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2005年工程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增长迅速。全国工程类采购132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5%,占采购规模的45、2%;服务类采购19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4%,占采购总规模的6、7%。2005年中央政府采购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采购规模达407、8亿元,比上年增长39、2%。(数据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1~2005年中国政府采购统计数据报告)

二、基于数据的分析

根据《2001—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统计分析报告》可知,我国现行的政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还有待提高。据统计,在2001年653、2亿元政府采购规模中,有50%左右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的。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招标信息只在地方性媒体披露,不在全国性指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披露的现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广度还很有限。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及其相互制约机制;对采购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对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内部的制衡机制不规范;

第二、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比较窄,采购项目结构单一。虽然2001年的政府采购规模比上年翻了近一番,但其规模也只占到当年全国财政支出的3、5%和gdp的7‰左右。货物类所占比重很大,工程作为财政支出的大项,其所占的比重(29%)仍然偏低。实现政府采购的规模目标,逐步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工程采购的规模是主要途径。政府采购制度配套改革急需加强。预算数字不实,导致资金节约率高;财政直接支付金额仅占采购金额的33、63%,财政直接支付对推进政府采购的手段和保障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受传统财政理论影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旧体制下的理财观念依然盛行:重收入轻支出、重生财轻用财、重开源轻节流、重分配轻效益。片面理解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只注重节约财政资金,而忽略其他多元化目标。对政府采购制度的系统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构成不合理。国际经验一般为gdp的10%或财政支出的30%。以2004年为例,我国分别占2%和8%;采购局限于一些财政专项拨款的、限额以上的、较为标准化的产品;采购对象构成货物类占49%,工程类44%,服务类7%,其中,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比例偏小,且以分散采购、自行采购为主;采购模式集中采购占60%,部门采购占21%,分散采购占19%。前二类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占59、55%。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预算方法和手段有待逐步改变。不同程度存在争盘子、抢资金现象,缺乏全局观念;预算编制粗枝大叶,随意性很大;编制采购预算时指定品牌和型号;上级下达的预算与单位的可执行预算不一致;财政部门分散审批、重复审批;预算审批的定额标准不统一;

第三、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还需加强。中央单位2001年的政府采购规模尽管比上年有显著提高,但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范围的拓展、组织形式和采购行为的规范、采购信息的反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采购资金管理弱化,监督失控。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约束力不强;政府采购资金总量分散、失控;政府采购资金运作效益低下;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控管不力;国库集中支付比例不高,缺少制约,2004年全国平均不到40%,江西12、5%,宁夏11、2%,宁波只有9、8%,西藏更为0。而且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增长速度低于地方。具体为:中央级政府采购活动没有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衔接;监督检查不到位;部门政府采购机构、人员不到位;统计中少报漏报。

第四、现行国库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不适应政府采购改革的要求:国库拨款体系与预算管理体系相匹配,不利于政府统一采购制度的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系和具体操作方法是按国家机构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确定的,年初经费层层下拨,年终层层上报;政府部门的设备配备没有统一标准,对采购要求的审核无所适从;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政府采购的立法层次较低;各地执行的标准不统一;相关的规定措施不配套;地方政府采购法规严重滞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信息的不规范,透明度不高;对供应商、承包商资质的审核不规范;具体的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采购品的验收、采购资金的结算不规范;政府采购机构的设置不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名称、编制不一,性质各异;政府采购管理决策机构与操作执行机构分工不明确,职责混淆;上下级政府机构之间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政府采购招投标机制不健全:没有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专家评委库人员空缺;招投标主体不明确,采购单位说了算;招投标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损公肥私现象处处可见;标书制作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恶意竟标、串标,合谋价格欺诈时有发生;缺少资质、质量、价格、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中介机构:目前大多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政府不具备相关的检测、认定、评价、控制能力;对供应商的管理与保护不够: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条件不明确,缺少必要的登记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保护不力,缺乏救济程序。虽然有些地方也有质疑、申诉和赔偿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还不足于使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缺乏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保护的政策目标:过多、片面的强调节支效益,缺乏对调节经济总需求和产业结构、培育本国政府采购市场等深层目标;许多外国厂商早已成为我国政府的供应商,而我国民族产业的产品却很难打入别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形成事实上的不对等;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对采购人员配备的专业素质考虑很少,有些地方甚至成为安置富余人员的去处;素质低下,专业知识贫乏;缺少对采购专业人员的培训制度;

三、规范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实选择

通过上文的分析,作者对当前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提出了以下的修改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制度建立集中采购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建立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各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步将投资额较大的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改变采购资金来源标准,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购买性支出都应实行政府采购及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合理制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第二、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法规的信息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信息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息管理政府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的信息管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建立一个高效的用人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制定政府采购行业自律条例。

第三、合理选择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一步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对供应商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监督检查要注重规范

第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遵循的原则明确界定政府采购预算对象范围规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法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机构的行为;改革预算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制度,使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实行采购资金财政统一集中收付管理:设立一个帐户实行两个分离强化三个控制建立四项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发展量化指标体系政府采购发展速度指标政府采购工作绩效指标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指标政府采购配合工作指标。

参考文献:

[1]《2001-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统计分析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

[2]《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翟湘 《商业会计》2006年02期

[3]《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 [j]《中国政府采购》2006年07期

[3]《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国际新趋势》[j] 徐焕东《中国政府采购》2006年07期

[4]《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全与完善研究》[m] 刘赛红 张汉江 

[5]《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j] 戈新美《中国政府采购》2006年07期

采购预算分析篇2

关键词:预算;绩效;评估

Abstract:Establishing budget funds perform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assessmen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budget management of the PBC、 In this paper,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tages and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the PBC i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mplement,it focuses on the preparatory work PBC did to establish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chanism、 It also takes the funds which used for anti-counterfeit currency as example,in order to e up with the proposal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expenditure,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BC budge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Key Words:budget,performance,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7-0047-03

一、人民银行预算绩效评估的内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部门使命、部门目标确定预算资金支出范围和金额的公共管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绩效管理的重点是看“花的钱是否值得”,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控制和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标为构建覆盖“事前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运行、事后绩效评估和反馈”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框架。其中,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完善的绩效评估制度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的关键。绩效评估是指通过选取合理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按特定程序和标准对一定时期内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估,从而反映其在评估期内的财务运行状况及其绩效成果。

人民银行的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应立足于中央银行职能特点,围绕履职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在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融为一体,实现人民银行预算管理模式从投入型向支出型的转变。人民银行绩效评估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预算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职能部门提高服务水平,节约运行成本,加强过程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民银行组织价值的最大化。

二、人民银行实施绩效评估的优势分析

(一)预算管理工作机制日渐成熟完善

人民银行自2006年实行部门预算,预算管理理念已较为普及,各级分支机构现已形成以会计财务部门为核心,办公室、科技、货币金银、人事、后勤等预算资金使用部门组成的职责明确、协调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预算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日益深化。同时,各级分支机构建立起预算管理责任与考核机制,对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评价,保障了预算编制、分配、执行等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为绩效评估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制度支持。目前,部门预算工作开展多年,各级分支机构已逐步培养出一批对人民银行预算工作比较了解、具有预算管理经验的人才,为绩效评估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人力支持。

(二)实施项目资金“追踪问效”,为绩效评估积累了一定经验

自2008年开始,部分分支机构制定了专门的检查辅导办法,对县支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实施、审计等实施“追踪问效”。中心支行根据“完成一个维修改造项目,即彻底改善一个县支行办公条件”的目标,要求县支行确定维修改造可行性方案、提报详细的资金预算并报分行备案,分行审查确定是否安排项目以及具体分配的金额,打破了以前年度对预算资金平均分配的惯例,体现了绩效评估的结果导向原则。中心支行全程参与对维修改造资金的使用和控制,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等环节的跟踪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合理拨付资金,确保以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事,体现了绩效评估的效率要求。分支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中介对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审计,符合绩效评估的公开、公正要求,保障了评估结果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绩效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持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多年,现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在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项目的立项、采购过程的评审、采购结果的验收、采购结果的统计分析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集中采购的多个环节体现了绩效管理的思想:一是通过分析需求,制定集中采购计划,体现了绩效评估的目标导向要求。二是以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确定最优采购方式,体现了绩效评估的效率要求。三是集中采购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和责任意识,为开展绩效评估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人民银行实施绩效评估所面临的现实困难

采购预算分析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现状

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为职责,作为社会改革发展的引领者,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研究,充分挖掘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作用与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管理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具备合理性、科学性的预算支出体系,进一步对单位的运行费用进行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可有效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并促进财务运作透明化,满足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其次,行政事业单位作为社会改革的引领者,是直接服务于社会民众的单位,开展预算管理,能够杜绝资源浪费现象,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为建立节约社会奠定基础。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财务规范运作,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实现稳健发展的必然基础。

二、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现状

(一)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于单一

当前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很多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仍使用增量预算的方法,这种编制方法是以基期财务数据作为编制的依据,在充分考虑当期影响因素以及预算期业务量水平的基础上,加上对未来发展变动趋势的分析,在上期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的预算编制方法,又被称为调整预算法,具体来讲就是上一年的基数结合本年度的因素,这种传统的方法虽然节省时间、人力,但是过于粗略,缺乏规范性。同时由于人员缺乏预算管理正确意识,预算编制人员抱有‘护住总盘,仅做加法,不做减法’的滞后性陈旧理念,这种理念下编制的预算,结果缺乏可信度,不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会使单逐年预算不断的扩增。

(二)采购需求相互脱节,预算编制与执行随意性强

行政事业单位运营阶段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单位以预算为基础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活动,我国一些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期间,忽略了单位实际的资产需求,超标、重复采购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在调查中发现,一家行政事业单位为每一个部门都配备了摄像机和照相机,而实际上这类物资仅需要少量便可以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求。部分单位负责采购的部门,在表面遵循采购金额、物资数量完成招投标之后,却在背地里联合供应商私自将资产的数量、型号更换,同时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常年未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每年到了年末才开始申请采购,甚至一些单位会采取跨年物资采购的形式,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落实效率。

(三)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缺失、执行随意性大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核心内容,预算执行会对预算管理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虽然预算指标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权威性,但是很多单位,特别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执行预算阶段始终存在超额执行预算的现象,预算执行过程中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指标相互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行为经常发生,并且一些单位在上半年放慢预算执行进度,到了下半年加快预算支出速度,或是将原本完整的经济项目进行拆分,将拆分的部分纳入到不同的预算项目中,这种行为更充分体现了在预算管理中缺少有效的调控手段和监督强度,预算执行已经严重偏离轨迹。造成上述问题的主原因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其的监督力度过于薄弱,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及管理制度,但是上述问题仍然盛行于我国少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薄弱的监督力度是造成执行预算随意性大的主要原因,而监督力度薄弱的原因进行深究,是由于国家并未设定专职部门负责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这一多方管理的现状直接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监督能力薄弱的现象,虽然审计局负责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但是其并不承担处理问题的责任,这就进一步为行政事业单位随意执行预算提供了便利。

三、有效改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策略

(一)有效结合增量编制法和零基编制法

为了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行政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将增量编制法和零基编制法充分结合,零基编制法是在不考虑往期单位发生的费用金额、费用项目基础上开展预算编制,一切预算编制都将0作为出发点,站在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入手,逐一审议单位每一项费用的具体内容、资金额度是否处于合理范围之内,这种方式可以充分评估每一个预算项目的合理性,并对每一项支出金额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从而提升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率,但是由于零基预算法工作量较大,工作成本较高,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适当使用增量编制同零基预算相互交替的形式,例如实行一年的零基预算,随后连续实行二年的增量编制,这种二合一的编制方法,不仅可以保证预算编制具备准确、科学、合理的特点,同时行政事业单位每年也不会由于繁重的预算编制任务而花费太多的精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其他管理工作。

(二)厉行节约原则,加强采购监管力度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合理性,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开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阶段,必须严格以下一年度单位物资实际需求情况和实际配备的情况对物资采购数量、标准进行合理的规划,坚持杜绝浪费、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开展政府采购阶段,采购部门必须严格遵循采购指标,按照物资的用途、规定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采购方式,擅自超出采购标准,并且杜绝以任何方式要求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私自更换中标的商品或是服务形式的产品。同时,为了保证采购预算良好的落实,单位应该连同外部预算管理部门,如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内外结合,对单位的采购流程进行事前监督、事中把控、事后总结分析的全流程管理,保证采购预算始终具备严肃性、约束力和刚性,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预算指标约束性,增强监督力度

在行政事业单位执行预算期间,上级部门应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明确其预算执行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强力的监督,确保下级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出的要求,将预算指标作为上限对预算进行落实,加强开支的规范性、均衡性与合理性,要严格杜绝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改变开支形式,或是随意将预算资金挪用,指标挤占。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期间,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进行预算调整申请,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才可执行新的预算指标。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和检查部门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职能,从多方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监督工作,一旦发现预算偏离或是即将偏离,必须立即指明,并合理调整预算,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合理,提升预算执行阶段的均衡性。此外,针对多个部门同时管理的问题,国家方面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规范性,这里建议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联合审计局部联合承担,以开展联合突击检查的形式,由审计局审计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对存在预算执行问题的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整治和处理。

四、结语

本文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预算管理作出深入探析,通过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存在编制方法于单一、采购与需求相互脱节、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缺失的问题,针对问题研究后,提出了有效结合增量编制法和零基编制法、加强采购监管力、加强预算指标约束性,增强监督力度的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许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J]、交通财会,2016(11):36-39、

[2]谈利军、探究如何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J]、财会学习,2016(6):25-26、

[3]焦碧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策略的探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6(10):11-12、

采购预算分析篇4

1、1ERP的基本概念

ERP是英文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简写,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主要包括财务模块、生产控制模块、物流模块等。它们之间存在相互的接口,使他们成为一个集合体,为企业管理提供了数据的整合。ERP具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实现了各个部门、各种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了企业在此平台下的共同管理与监督的功能。而现在制造企业就是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根据产品的生产制造流程有效地将企业各部门、各种资源之间的管理联系起来。

1、2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

成本管理就是对生产成本进行成本预算与控制。成本管理的实施,可以为企业的运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是企业生产活动开展的保证,将企业的各部门、各项资源有效地调动并整合。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成本的年终预算,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时时的跟踪与控制,对产生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析,并不断地调整成本预算。

2制造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很多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把重点放在降低生产成本上。有效地实现成本控制是制造企业一直以来的一大难题,虽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企业的成本管理有明显的改善,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改进。

2、1企业内部信息流通不畅,无法及时为成本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成本管理部门主要是根据生产计划做出生产的预算,为此需要准确的了解到销售部门的销售情况,以及仓储部门的物料清单(BOM),以及物流部门的货物是否能够及时到货为生产部门提供充足的原材料。然而,在很多企业的销售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采购部门他们之间的信息流通较少。为此,成本管理部门在做成本预算和成本控制的时候需要他们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获得这些核算的基础数据。

2、2计算出的成本信息具有滞后性,不能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成本信息。但是由于制造企业本身的特点,产品生产的工艺较为复杂,数据量多而杂。虽然现在的企业基本都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由于企业决策所需的数据不同,也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所以主要还是需要人工核算生产成本。

2、3采用的标准成本管理体系所采用的数据缺乏准确性、动态性。企业通常以同行业的标准成本以标准,但是,每个企业自身的生产率以及所处的阶段是不同的,导致企业不能进一步核算出更准确的生产成本,也不能做出合理的生产成本差异分析。

2、4未能顾全大局,缺乏战略性的思想。企业的成本管理部门基本上把成本控制的重点都放在了企业内部的生产成本管理上,从而忽略了与供应商、经销商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3在ERP环境下成本控制的实施

3、1成本预算阶段

首先,需要弄清企业所处的阶段(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弱期),然后对比同行业、同阶段,成本管理模块做的较好的企业相比,结合企业自身的特征,以此来建立标准成本管理体系。其次,加强与销售部门信息交流,了解产品的销售情况,做出产品的生产计划以及详细的成本预算。利用ERP成本模拟的功能,做出每种产品的作业链以及BOM结构,再从作业链的每一个环节、BOM的构成的每个成本因素进行预算分析。另外,还需要全面地了解企业销售情况,以及原材料,产品的库存情况,产品的生产周期,废品率等,再根据做出的生产计划,倒推出每个阶段应该采购的原材料。保证原材料可以及时供应生产的需要,同时,又不会构成原材料和产品的库存积压的现象。

在ERP环境下,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仓储部门、销售部门的每位员工,要及时定期在ERP系统中更新成本预算和控制所需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便成本管理做出高效的预算决策。

3、2成本控制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成本预算的跟踪与控制。产品成本的构成主要是直接人工、直接材料,以及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最后可以形成一个产品成本清单,在归集成本比较全面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形成一个固定的成本计算模式。在生产阶段,对比每个成本因素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从原材料的采购入库、领料出库生产,产品入库,每个产品的成本都会发生变化。核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发现产品成本的差异并分析差异。主要包括对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对物料耗费的控制。

原材料的采购,在做成本预算的时,BOM中每项原材料都有标准的采购计划成本,具体包括标准的材料费和间接的采购费用。标准的材料费用是基于材料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未来市场价格走势的一个预估。间接的采购费用,具体包括采购人员的差旅费,以及材料的运输费等,也是在公司严格的规定下制定的费用标准。比如采购人员的差旅不能超过合理的价格,若超出,由采购人员自己贴补,杜绝员工利用公司的报销优惠从而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对于最终形成的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也要与预算做出对比,对于最终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以及选择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都需要做出合理的解释,同时,采购人员应该在采购前对备选供应商做出合理的分析,采购的原材料的性价比作出分析,以及时时跟踪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而这些也是需要采购人员在ERP系统里需要维护的信息,成本管理部门便可从系统里获得所需的数据。

物料耗费的控制,可以采用标准成本法,把耗费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相对比,并及时优化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工艺流程,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废品率。

3、3成本差异分析

主要从造成成本差异的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方面,企业主要还是利用的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在一定的期间,单位产品都会存在一个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制造企业需根据自身的特征,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比分析法、连环替代分析方法等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差異。间接原因方面,首先,成本管理人员应具有全局战略的思想,把握企业的运作流程,了解ERP里的每个数据后面所代表的意义。其次,保证ERP中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因为数据的不准确,影响成本差异的分析。

4结束语

制造企业中的成本管理模式各异,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制造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在ERP的环境下,逐渐改善存在的问题。因为篇幅有限,本文也只是简单的进行了成本预算和控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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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分析篇5

国有企业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国有企业采购将分散采购变成了集中采购,使过去习惯了部门自行采购、随意花钱办事的人从思想上难于接受。加之国有企业采购程序性强、不如自行采购方式灵活、时间短、节奏快,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实行国有企业采购产生了抵触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规模太小,国有企业采购优势不明显 。国有企业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由于受机关单位的数量和各单位财力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物品采购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单位对物品采购数量的多少、品值的高低随意性很大,造成同类物品数量较少而所需物品种类繁多,尤其是一次采购的数量与金额更小,难以形成大的招标氛围。 变动较大,国有企业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

二、国有企业采购的预算编制相对落后,采购活动缺乏计划性

第一,国有企业采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尤其是对采购预算的管理,还有待提高。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编制采购预算中还缺乏较为详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使得目前很多单位对国有企业采购预算资金的运用存在较大的误区,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第二,国有企业采购预算编制没有从全局出发,随意性、盲目性较大,整个预算编制看起来不仅粗糙,而且很多细节问题都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预算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在对国有企业采购资金的分配上,目前所采用的方法并非财政的集中调配方式,而是随意的进行资金的处置,从整个采购预算资金的使用分析来看,问题较多,缺乏严密性。总之,国有企业采购中对于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既增加了国有企业采购部门的工作量,又影响了其工作效率,浪费了资金资源,因此,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三、国有企业采购缺乏一个完善先进的法制环境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目前我国在采购方面的法律环境分析来看,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比如说,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都还处在低层次阶段,没有引起有关立法部门的重视,很多法律法规都只是部门规章,其作用也只局限于指导意义;另外,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分析来看,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的相关立法还存在着立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区个部门均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而颁发了一些法律法规,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则较为缺乏,导致各地区的法规文件缺乏一个完整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总的来说,从国有企业采购的法律环境来看,建立和完善其法律法规环境,对于完善国有企业采购,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此问题也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四、国有企业采购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和程序,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应该具备切实有效的监督效力,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采购监督体系分析来看,我国国有企业采购还存在着监督主客体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完善以及监督机制还存在着弊端等问题。尽管《国有企业采购法》中明确的规定了企业各级财政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主管部门,但是在国有企业采购的市场中,其监督主体却与其不相统一,尽管目前的法律中规定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力和职责,但是对于具体的如何进行监督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明,导致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权力没有得到切实的发挥和运用。

完善国有企业采购的相关对策

一、完善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采购预算编制

完善的国有企业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门不仅要参与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切实参与到国有企业采购的管理当中,让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得到实际的实行;同时,国有企业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还需要解决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改进其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活动,财务部门应该实行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即根据各单位所提交的采购证明或者合同,直接由财务部门想供货方提交货款,取消繁复的层级上报程序,这样不仅提高了财务监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对各事业单位的采购的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

二、完善国有企业采购的法律环境,加强国有企业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国有企业采购的规范化管理需要在现行的《国有企业采购法》、《合同法》等根本大法的前提下,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办法相关的实施条例或规章条例等法规,为国有企业采购提供完善的、详细的、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完善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的法律环境,规范各级部门的采购行为;同时,作为国有企业采购的各级部门,无论是企业单位、相关的财政部门还是供货商等,均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各单位的内部约束机制,做到内外结合,实现真正的规范化、次序化、法制化。

三、完善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全面的、广泛的监督机制;其次,完善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来实现的,如财政部门与采购部门之间的监督等;另外,还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检查部门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权,重视他们的监督效力;最后,还有切实发挥社会大众的全民监督,监督权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更应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敢于被社会大众提出问题和发出质问,以严格的要求来做好国有企业采购工作。

采购预算分析篇6

关键词:政府部门 财务管理 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行为也被称为公共采购,自从我国此项工作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中之后,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便成为了相关工作者所关注的焦点。所谓政府采购的基本定义,就是指国家中的政府部门或者其下属单位,以满足自身正常的工作需求或需要,在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管下,通过官方程序来完成相应的采购或者其他经济支出行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能够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约束力,对政府部门的腐败行为形成有效制约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现阶段我国政府中采购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

我国政府中的采购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其所在的政府部门提供相应的采购服务。但因为采购工作涉及到国家经费的使用,为了增强对政府中采购行为的监管力度,国家对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进行了一定限制,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这部法律中将政府的采购行为定义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的采购规模和种类也随之增加,如此一来,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便呈现出一些问题。

(一)政府采购缺乏科学的预算编制

目前我国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预算尚未财政预算编制的范畴,采购资金多集中于专项支出中,与部门预算脱节,预算编制较为粗略,导致采购机关难以全面把握本年度采购规模和各采购单位具体的采购资金额度,特别是一些专项开支,经常要在执行过程中才能根据主管部门的方案来确定是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在年初预算中并无法确定,造成政府采购预算存在很多随意性、临时性和不确定性。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不强,会使得采购资金的使用失去应有的约束力,导致预算追加频繁、超标采购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不规范

一些政府单位在财务部门完成款项拨付以后,很难对这些资金项目的流向进行追查,进而出现相关部门在上报采购支出时,上报金额多于实际采购金额,或者上报资金预算而没有真的完成采购的现象。政府采购资金在使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由专户完成采购机关与供应商的资金结算,而是采取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进行资金结算,削弱了政府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一些大额采购项目,由于缺乏采购资金的结算监督,致使这些项目出现超出预算等问题。

(三)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完善

政府采购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审查制度,导致采购项目的立项、招标,采购合同的有效性及履行情况,采购资金拨付,采购资金结算及采购商品的实际使用效果等缺乏约束力。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及制约机制,致使采购预算编制、资金结算、后续监管等都不规范,是属于职能上的缺位。

(四)政府采购缺乏专业化人才和完善的采购平台

目前在我国政府部门中,有很多负责采购工作的都是设立在财政部门的,由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采购工作,这些工作人员虽然具备一些财政方面的工作经验,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流程、法规以及管理知识显得较为生疏。同时政府采购还缺乏相关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若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尽快掌握与政府采购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并且在采购规模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缺乏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对政府部门中的采购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优化政府采购活动中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法

(一)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科学准确的采购预算

首先,政府采购制度的良好实施离不开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完整的预算编制,而且支出项目要明确具体,大额度的采购支出还要细化到项目,只有这样政府采购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其次,部门预算应把政府采购预算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可以依托部门预算来编制独立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可以有地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的规范化进程。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编制不仅应当按功能分类还应按部门来分类,这样做有利于体现预算的综合性和完整性,便于全面监控政府采购资金。再次,编制部门采购预算应从基层单位逐级编制、逐级汇总,然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使政府采购预算更加科学合理,也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

(二)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首先,政府采购资金应指定银行,并设立单一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反映,各单位和部门的政府采购资金都在这个单一账户下运行,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购支出由采购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减少了层层转拨的中间环节,使采购资金及时到位,从而有效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采购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运行,能够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严控采购项目的执行进度,从而减少采购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资金归口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使用、清算能够得到全面监控,不仅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还为政府科学编制预算计划及合理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第一,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经办机构和采购招标机构的监督。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应根据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采购反馈信息等对经办机构和招标机构进行监督,并且监督应侧重于采购计划的执行、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采购流程的操作规范,同时对招标机构和供应商准入资格的审查有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采购经办机构也要根据采购单位的反馈以及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审计机关对于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主要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及相关经费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政府采购中的监督,能够规范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出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应对政府采购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监察。行政监察有助于减少和杜绝政府采购中一些的现象,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廉洁、高效。

第三,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的主管部门应制定对外信息的制度和渠道,定期将有关的采购信息、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采购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从而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意识。

第四,要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运作的配套措施。首先,建立政府采购定期报告制度,将政府采购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定期报送财政部门,为其日常的监督工作提供资料。其次,建立政府采购定期检查制度。采购部门应定期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可以进行定期重点项目抽查,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抽查情况,以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有效的进行。

(四)建立一个更加健全的政府采购工作机构

在政府部门已经拥有专业采购团队的情况下,就需要对自身采购部门进行一定规划。管理者应该根据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其下属采购部门的工作制度,在强化采购部门培训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在采购部门中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控制采购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同时,还要促进政府部门采购工作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在政府部门中建立政府采购平台以及安装相关的系统或软件,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电子信息化环境下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设备完成自身工作后,政府部门中的采购工作便能够实现全面信息化发展,在极大程度上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能够使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概率降至最低。

三、结束语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国家政府部门的带动。我国政府部门在采购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财务支出,只要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我国经济资源的严重浪费。在此,希望本文能够通过对我国政府部门采购财务管理工作的分析以及相应的工作改进方式,来为我国政府财务工作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向,进而使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高翔、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1(20):609-610

[2]孟庆蕾、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3(19):34

采购预算分析篇7

关键词: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 法律环境 监督体系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政府采购的状况分析来看,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相对落后,采购活动缺乏计划性

主要表现在:①、政府采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尤其是对采购预算的管理,还有待提高。由于我国政府编制采购预算中还缺乏较为详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使得目前很多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运用存在较大的误区,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责;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没有从全局出发,随意性、盲目性较大,整个预算编制看起来不仅粗糙,而且很多细节问题都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活动的顺利进行;③、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分配上,目前所采用的方法并非财政的集中调配方式,而是随意的进行资金的处置,从整个采购预算资金的使用分析来看,问题较多,缺乏严密性。总之,政府采购中对于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既增加了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量,又影响了其工作效率,浪费了资金资源,因此,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2、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先进的法制环境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目前我国在采购方面的法律环境分析来看,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比如说,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都还处在低层次阶段,没有引起有关立法部门的重视,很多法律法规都只是部门规章,其作用也只局限于指导意义;另外,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立法还存在着立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区个部门均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而颁发了一些法律法规,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则较为缺乏,导致各地区的法规文件缺乏一个完整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总的来说,从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来看,建立和完善其法律法规环境,对于完善政府采购,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此问题也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和程序,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应该具备切实有效的监督效力,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还存在着监督主客体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完善以及监督机制还存在着弊端等问题。尽管《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但是在政府采购的市场中,其监督主体却与其不相统一,尽管目前的法律中规定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力和职责,但是对于具体的如何进行监督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明,导致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权力没有得到切实的发挥和运用。

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讲到了关于目前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门不仅要参与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切实参与到政府采购的管理当中,让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得到实际的实行;同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还需要解决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改进其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活动,财务部门应该实行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即根据各事业单位所提交的采购证明或者合同,直接由财务部门想供货方提交货款,取消繁复的层级上报程序,这样不仅提高了财务监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对各事业单位的采购的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

2、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需要在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根本大法的前提下,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办法相关的实施条例或规章条例等法规,为政府采购提供完善的、详细的、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规范各级部门的采购行为;同时,作为政府采购的各级部门,无论是事业单位、相关的财政部门还是供货商等,均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各单位的内部约束机制,做到内外结合,实现真正的规范化、次序化、法制化。

采购预算分析篇8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预算;治理

高等学校(后文简称“高校”)内部控制,是指高校为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活动。规范内部控制是高校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高校内部控制失效的表现形式

(一)会计人员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不能真正落实,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近年来,有些高校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章、票据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等等。印章和票据分管措施实施不到位,给学校资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空白支票的保管和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为不相容职责,如果由同一人承担,可能出现付款金额或对象错误未被及时发现而错付款项,甚至出现学校资金被盗用或挪用的风险,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有些高校规定了“不相容职务之间实行定期轮换”,但未建立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没有明确要求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轮岗,轮岗操作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导和约束。校内多数部处目前人力资源稀缺,同时处内业务杂多而繁忙,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岗位从业能力的关键岗位轮岗备选人员较少,给关键岗位轮岗带来执行上的困难。这样可能导致学校未能及早发现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利于促进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能充分发挥轮岗带来的加强协作、预防舞弊、储备人才等作用。也不利于克服人员长期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疲劳效应。

(二)未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目前部分高校预算管理现状与财政部提出的内部控制预算监督与控制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上述现象可能导致以下风险: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目标难以实现;缺乏健全有效的预算反馈和报告体系,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和沟通,预算差异得不到及时分析,预算监控难以发挥作用;预算分析不正确、不科学、不及时,可能削弱预算执行控制的效果,或可能导致预算考评不客观、不公平;对预算差异原因的解决措施不得力,可能导致预算分析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管控作用。

(三)高校招标工作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高校招标工作较为分散,负责不同类型采购业务的多个部处均涉及招标工作。例如,基建部门负责新建基建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修缮、改造类基建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类资产的招标采购业务,科技部门负责专利公司的招标采购业务,学校其他部处或学院在采购外部服务时也涉及部分招标采购业务。同时,关于各类招标采购的制度规定也分布在不同的制度文件中,例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对基建类项目的招标采购程序进行了规范,《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对仪器设备类资产的招标采购程序进行了规范。但其他类型的招标采购业务缺乏制度规定,学校尚未制定相关的制度文件加以约束。上述招标采购业务缺乏统一规范,一方面可能导致部分部处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指导,招标采购业务存在控制缺失或薄弱环节,无法发挥招标采购降低成本、防范舞弊的作用;另一方面,不同部处由于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的差异,也导致不同的招标业务控制措施效果强弱不一,降低学校对于采购业务风险的防范能力。

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治理措施

(一)完善并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

首先,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规则。高校内部各单位要对银行预留印鉴加强管理,财务专用章应有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学校应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银行预留印鉴和空白的结算凭证应由财务部门非出纳人员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控,不得由同一人保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如因借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由财务部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财务部门人员办理业务需要使用银行预留印鉴时,需将相关资料交由保管人员复核,确认事项真实、符合用印条件后方可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其次,建立完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一是对参与轮岗的“关键岗位”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关键岗位具体应包括预算编制、决算编制、绩效考评、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印章管理、采购和验收管理、资产保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债务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学校及各部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或发文的方式,明确哪些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需进行轮岗。二是开展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进行轮岗前,应挑选、考察合适的员工,确保员工具备一定的岗位从业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并与备选员工进行岗前沟通,向备选员工阐述工作内容、性质,程序等,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愿或建议。轮岗工作开展前应制定具体的计划,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目标、考核标准、轮岗风险评估及协调机制,避免实际工作的随意性。提前开展安排新岗位岗前培训。岗位调换后,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都与以前有所不同,学校应对接替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补充新知识,从而帮助员工平稳过渡至新岗位,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避免工作混乱、效率降低。做好轮岗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确保工作文件、进度工作、各项资源完全移交,方便接替工作岗位的员工能够迅速接手工作。

(二)建立综合预算执行的监控和分析体系

针对高校缺乏预算执行分析机制的管理现状,高校应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以及校内管理需要,建立综合预算执行的监控和分析体系。学校财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通报有关经费使用部门。一是定期对综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系统数据、财务月报等基础资料对综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和定期(每季度)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预算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差异分析及主要原因、对预算目标的影响、调整对策及建议、趋势预测及管理措施等。综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学校管理层审阅。学校财务部门可每半年召开综合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各部处/学院预算执行情况,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加强对预算分析流程和方法的控制,确保预算分析结果准确、合理。预算分析流程一般包括确定分析对象、收集资料、确定差异及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及反馈报告等环节。财务处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充分收集有关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支出、经营支出、项目支出、基建支出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部处/学院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 三是采取恰当措施处理综合预算执行偏差。学校应针对造成综合预算差异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因内部执行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与预算考评挂钩,并将责任部处/学院或责任人的改进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予以参考。

(三)统一规范招标工作

针对招标工作缺乏统一规范,高校应在综合分析各类采购业务事项的基础上,制定统一规范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采购业务的类型、负责部门、具体程序等内容,以规范各类招标采购业务,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以招标前期工作为例,具体做到:一是明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在详细梳理最近X年内学校层级及学院所有采购事项的基础上,确定适用于学校及学院两级组织的全部采购业务类型。在此基础上,根据重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参照外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规范招标流程,明确各采购业务类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图1所示。二是在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基础上明确各项采购业务采取委托招标方式或是自行招标方式的范畴。三是明确组织职能。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按照学校的招标业务类型及各部处的部门职责两方面确定各类型招标业务的对应部门及相应职责,优化组织职能。例如,按照学校现有分工明确基建类项目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类招标采购、外部服务招标采购的主责部门,保证各类型招标采购均对应明确的部门职责。另外,也可统一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招标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处负责人组成。其中,学校领导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招标工作小组由招标工作承办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律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招标工作承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计划及计划外招标工作的审批环节,负责招标工作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决策,根据招标工作小组的推荐意见,决定中标人。对于涉及“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招标项目,应由招标领导小组提出预定标建议,提交学校集体决策机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招标工作,组织建立评标专家库,按照要求完成开标、评标等各环节的实施。

参考文献:

[1]王祥、构建高校财务内控机制的措施[J]、会计之友,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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