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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5 栏目:写作范文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1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督促抓好整改,推动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制度。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作风决定精神状态,作风决定执行力。抓住了作风就抓住了从谋划到落实的中枢环节,转变了作风就转变了工作徘徊不前的被动局面。从总体上讲,区建设系统作风建设的形势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建设系统作风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存在工作水平不高、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态度较差、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今年,区里把建设系统列为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部门之一,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城建事业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重视和关心。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建设系统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评改结合、综合治理、民主监督的方针,按照政风行风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切实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以良好成效接受社会各界和区行评办的评议,并按照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勤政意识、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机关作风,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建设系统的形象,确保区“三促进一保持”十大重点工程项目节点计划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建设系统行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区建设局机关、区土地中心、区新城办、区质监站、生物岛筹建办、区招投标办公室、区检测中心、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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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行评办)。负责组织协调建设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调研、计划制定、宣传报道、信息交流、材料综合、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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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议范围与内容

(一)评议范围

评议范围:区建设局机关及区土地中心、区新城办、区质监站、生物岛筹建办、区招投标办公室、区检测中心、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中心。

(二)评议内容

1、清正廉洁,建立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是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是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使本部门、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是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领导,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评议工作责任。

2、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树立“打开建设的门、办好企业的事”宗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建设系统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办事透明、服务规范工作,做到办事制度合法、公开、透明,按规定公开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对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核准等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优质高效办结。

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确立依法行政、依章办事思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是否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节点工程计划;结合城建城管业务工作,是否做好群众普遍关注的、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建筑行业管理;是否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是否做好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解决破除妨碍改革与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与时俱进意识,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以及管理真空问题,是否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等收费管理规定。

5、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是否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畅通市民诉求渠道,密切干群关系,要建立科学、高效的等案件处理机制,确保社会矛盾能够得到妥善、快速化解,群众切身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采取单位自评、社会评议、基层评议、行评团评议的“四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单位自评。局机关、局下属相关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评议内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敞开大门,广泛召开各种座谈会或采取函询、走访等形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广大企业、群众以及上级部门的意见。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社会评议。由区行评团确定社会抽样调查范围,发放调查问卷,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三)基层评机关。局下属相关事业单位结合本身业务,按照上述评议内容对局机关进行评议,并在区行评团到局下属各事业单位调查时,提出本单位对局机关的评议意见。

(四)区行评团评议。由区监察局组织区行评团,对区建设系统进行评议。

五、时间安排及任务

整个评议工作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31日)。

研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评议办),确定局评议办工作人员及分工。在5月底前召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会。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自评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围绕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十大重点工程以及年初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走访全区工业前100强企业、三产前10强企业时企业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广大企业、群众以及上级部门对建设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对照评议内容,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将征求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自身查找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整改的方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4、总结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报局行评领导小组,局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按区行评办的要求时间,分别报区行评办和区行评团。

5、积极配合区行评团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实地调查。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接受区行评团成员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明查暗访。接受区行评团对评议工作档案资料、宣传工作、机关办公环境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6、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二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三阶段工作并提出要求。

(三)综合评议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继续检查和督促落实第二阶段的整改事项。

2、继续积极配合区行评团对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实地调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区行评团汇报有关本单位基本情况、开展行评工作情况;接受区行评团对单位评议工作资料、评议宣传工作、机关办公环境、窗口部门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3、召开区建设局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大会,听取区行评团对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议报告和及各位行评团成员的意见及建议。

4、针对区行评团评议报告和各位评议团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整改。对这些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5、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三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四阶段工作并提出要求。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5日)。

1、对自评过程中查找到的和区行评团指出的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对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坚决整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区行评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效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行为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的不放过。

2、认真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局机关、局下属各事业单位评议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局行评办,局评议工作总结按区行评办规定时限前上报。

3、召开全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级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今年本部门、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层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局行评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评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真抓真管,敢抓敢管,确保成效。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2

一、民事行政检察建议运用中理论与实践的碰撞

(一)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存在现状

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以来,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工作实践中,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抗诉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注意摸索经验,讲求监督效果,探索出一种与法律赋予的抗诉职能相并行的监督方式——对于一审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证据充足、适用法律不当或存在漏判等问题的申诉案件,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再审或另案审理,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予以纠正和弥补,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

对于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来说,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包涵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却不具有法定的法律监督形式。它是以非法律监督的形式从事监督的内容,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背离。现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唯一手段,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然而在民事审判中出现的诸如程序方面的轻微违法等一般问题;在执行程序中出现的诸如对判决或裁定的执行极可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并不能通过这种单一的手段得到解决。

(二)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实践中存在问题之原因探讨

1、现行立法的保守与粗略是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业务难以开展的法律障碍。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在这一方面则显得过本文由收集整理于谨慎、甚至保守,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使得采用和开展民事检察建议工作困难重重。

2、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权力失衡是民事检察工作难以开展的体制障碍。民事检察监督权如何设置,直接关系到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效果,关系到具体的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具体运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抗诉权是民事检察监督权最主要的表现方式,但在实践中只不过是引起再审的一个条件,更不要说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权了。且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是否采纳以及何时答复,法律未作明文规定。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作为一种法律含义“暧昧”监督方式,法院当然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这种监督意见由被监督者决定的权力设置,不仅严重挫伤了监督者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达不到监督权设置的预期目的。因此在体制上保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权力均衡并使之得到立法确认是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业务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

3、检法两家的认识分歧是民事行政检察建议业务难以开展的观念障碍。从法院方面来看,长期以来形成的在民事诉讼中的独家办案、强调内部监督制约为主的格局,使之难以接受民事检察监督这一外部监督形式,甚至规避正面监督。在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的情况下,发展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工作阻力重重。

二、检察建议在司法监督的作用

依据检察建议在民事行政检察现阶段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将检察建议分为三种类型:

1、纠错型检察建议。是指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以及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建议人民法院自行纠正的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2、督办型检察建议。是指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具体案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建议该机关予以改正的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3、服务型检察建议。是指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具体案件过程中,对法人、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建议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回复的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三、完善民行检察建议监督的必要性

民行检察建议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强化公正执法的补充和拓展法律监督的新方式,有利于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和强化,它能弥补立法的缺陷,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减少抗诉案件、解决审级矛盾,更有利于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因此,应赋予民行检察建议监督民行检察建议监督相应的法律地位。但目前民行检察建议监督在立法上还未得到应有的法律地位,所以它的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民行检察建议监督还不是一种有效力的法律监督。再者民行检察建议监督还未形成一整套法律监督机制,反而需要审判机关的支持、配合甚至认可,使民行检察建议监督难以发挥有效力的法律监督作用。针对规范、完善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制度提几点如下建议。

1、将检察建议纳入法律规范,确立相应的法律地位。为了使检察建议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有效地运用,充分发挥其启动法院再审和纠错、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的重要作用,建议立法机关应当以法律形式确认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在相应的诉讼法中,予以明文规定。同时,要制定具

体的操作规范,做到名正言顺,才能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的民事执行活动,应

当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并通过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的方式对同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判决、裁定、调解,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不予再审的决定不当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检两家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对审判的法律监督,促进法检两家对检察建议实施的共同认识。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实践证明,运用检察建议启动法院的再审改判和纠错,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这一作法可以减少诉讼环节和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应当给予肯定。目前,由于这一作法未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应当极力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督机制,加强对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意见》第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应当依法履行,不得滥用监督权力;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应当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检察监督行为违法法律或者检察纪律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建议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回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建议正确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及时纠正。”《意见》加强对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落实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3、检察建议自身应规范、严谨。作为一种法律文书,首先格式必须规范,内容必须详实,语句必须严谨,适用方法要得当,决不能粗制滥用。检察建议的直接对象必须是原判决裁定的法院。内容上必须详实、客观地叙述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或采用的证据或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依照法律应当怎么判决裁定,有鲜明的观点和意见。同时语句表述要准确,逻辑结构要严谨。

4、适用条件和范围要准确。运用检察建议的条件和范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作了明确规定,主要靠在办案中认真的掌握、灵活运用。特别是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察件的条件掌握,对于“五类重点案件”不宜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我们认为,检察建议目前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操作尚不规范、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只能作为一种尝试。只适用于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经与原审法院协商,法院对再审和事实依法都认可一致的案件。尽管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明确,但与原审法院意见形不成共识的,不宜适用检察建议。对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或者对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但未影响实体处理的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双转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抓好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

(六)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由镇政府直接领导,镇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政风行风评议组(见附件2)。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督促,并负责日常工作。镇规划建设办、镇农业办、安监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分别组织实施。

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

镇政风行风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四、时间安排和评议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3月至4月为动员阶段、5月至7月为自评阶段、8月为助评阶段、9月为评议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为整改阶段。

动员阶段。成立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政风行风评议组,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自评阶段。各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镇政风行风评议组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助评阶段。镇政风行风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评议总结阶段。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

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出的问题逐一作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拟出整改方案。

(二)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自评工作。由被评议单位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一方面要对照评议内容,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另一方面,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派发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对照《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量化自评表》(见附件3)的评议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自评。

2、助评工作。分为政风行风民意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政风行风民意调查由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派发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或网上民意调查两种方式,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政风行风民意调查。评议代表评议由镇政风行风评议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3、评议标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其中满意票占半数以上)的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60%以上的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率达40%以上的为不满意。评议结果由政风行风民意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政风行风民意调查结果及网上民意调查结果占评议结果的30%,评议组成员投票结果占评议结果的70%。

(三)评议步骤

1、在评议前,将被评议单位的自评报告和《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量化自评表》,印发给各评议组成员,以便各评议组成员了解被评议单位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及自评工作情况。

2、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先由被评议单位的领导汇报开展政风行风自评、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然后派发评议表(见附件4)给各评议组成员进行评议。

3、在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各被评议单位需及时将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及时掌握评议工作动态并形成简报。

4、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会议。由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今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和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被评议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被评议单位要把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被评议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前,评议组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情况。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4

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民字[20__]107号)和《省民政厅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方案》(赣民字[20__]14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进入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在巩固前阶段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通过自查自纠,民主座谈,问卷调查反馈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对前阶段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促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真正把民政部门建成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行风严谨,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府机关,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确保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力争高分通过行风评议。

三、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内容

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通过向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上门走访调研、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共征得意见和建议20条,其中表扬4条,建议和意见16条。对于这些建议和意见,我们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分析,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为民服务理念,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充分发挥了“维护民利、保障民权、落实民生”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了全市“民生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了保障民生的各项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出谋划策,能够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建议全市民政工作者要更全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更多更深层次的农村基层群众的意见。三是反映全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打不开局面,管理不够规范。四是指出民政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少数同志思想观念陈旧,个别同志责任感不强,动力不足。五是为群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督导。要不断丰富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内容,拓宽领域,注重实效。继续加强基层民政所长和农村敬老院院长的培训工作,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七是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民政工作者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民政局多为他们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上的待遇,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民政队伍。

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认真抓好以下整改内容:

一是要重点加强对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团,按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要实现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要在全省民政工作中争先创优,更需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要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思路,开展新实践,创造新业绩。四是要充实基层力量。民政工作任务重,资金多,而且都要在基层落实。各县区要在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内部管理等方面争取重视,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力争年底全部达到省厅要求。五是要健全监督机制。民政资金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活命钱,是善款,是“高压线”。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增加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民政”,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体现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去。六是要加大基层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批制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格按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人情费、“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买卖股票、玩各类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发生。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民政部门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都是基层服务员的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思考,主动服务,尤其是要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加快基层请示件办理速度。凡是基层请示的事情,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答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是继续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把政风行风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效作为评价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萍乡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四、整改措施

(一)细化和分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重点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__]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

责任领导:周敏伟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彭宇明

2、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全面开展对救灾款的检查和自查,重点抽查部分乡镇的救灾款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所人员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喻兆安

3、加大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朱凤祥

4、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解涉及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矛盾纠纷;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杜绝婚姻登记搭车乱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责任人:何运波

5、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三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人:李世国

6、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继续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加大核查的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坚决克服层层分指标和一户保一人的错误做法,明确保障对象;增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用足用活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

责任领导:袁支乾责任科室: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责任人:朱清远

(二)加强整改监督检查。

一是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纳入下阶段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分析、定期督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下功夫治理,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限期整改”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科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帮助整改;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三)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筑“制度”防线。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约束惩治机制;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建立制度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制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努力消除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总结经验。

市民政局组织六个评议组开展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检查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对数据统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评议结果

报告。评议报告由各评议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及时反馈到被评单位,同时报送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活动的具体做法、工作经验、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总结,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五、整改步骤

7月25日至8月25日为整改阶段,全市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按以下步骤分段实施:

(一)8月5日前,各县区民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区管理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问卷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市局评议办。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

(二)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内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长期整改内容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继续实施整改。市局评议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各科室的政风行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8月16日至8月25日,完成建章立制,自查总结。

1、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2、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对近期整改内容和中长期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实事求是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六、整改考核标准

1、各级民政部门要达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管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的。基层单位、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部门的满意度达80以上,机关单位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受教育面达100%。

2、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省厅、市局“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对照自查、整改,确保高分通过此次政风行风评议。

3、各级民政部门执法单位继续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改,使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综合满意度达80%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内容,认真解决,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二)认真做好政风行风问题举报投诉的接待办理工作。继续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系统行风状况,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5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抓实抓好,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城建、物价17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广旅游、经贸、教体、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管、农业、外贸、民族宗教、粮食、个私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20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10个系统。

4、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以上1、2、3类单位评议工作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4类单位评议工作由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

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乡镇为全县19个乡镇及长凌工业园区管委会。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

3、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服务行业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5个服务行业。

(三)参加全县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被评对象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联通公司5个服务行业,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年县“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参加全县“百名科股长”评议内容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类共47个市直系统对应县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类共24个县级系统对应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双评”办)、县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省、市教育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全县“百名科股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省、市统一部署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县里部署开展的“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召开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直参加全市民主评议的被评单位、各级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以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会及通过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文明行风热线”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

(三)收集样本,抽样调查。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由县统计局和政府纠风办参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直各被评单位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县统计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除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2、对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教体局按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卫生局按市卫生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县直部门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全县民主“百名科股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县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检查考评主要围绕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上报结果。县“双评”办会同县统计局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检查考评数据进行封闭统分,按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县“双评”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O、7、0、5。(2)督导考评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

2、根据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乡镇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乡镇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乡镇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县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县政府对方案中确定的乡镇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被评单位,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具体表彰范围为:县直对应级被评单位有19个的,表彰前3名的单位;多于5个但不足19个的,表彰前2名的单位;不足5个的,表彰第1名。县政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四位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

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由县“双评”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给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整改促提高。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三)规范数据统计。县统计局要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工作人员有保证,工作设备有保证;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框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数据采样、数据录入、数据管理、数据解密程序,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客观真实。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6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政协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对我局近年来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这既是对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鼓励。今天我局召开评议动员大会,我代表局党组并以我个人的名义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致以诚挚的谢意!

区政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这是政府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新时期创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正确对待、积极参与、大力配合。为确保区国土资源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依章、有序、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使我们每一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我们工作得到进步。今天,我受局党组的委托,向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真诚实意地表明态度。

一、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政协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发[2006]05号《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件和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的要求,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开拓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从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其决策和行政行为就是要依法办事、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人民政协依法依章程监督评议政府部门的工作,是受权于法、受命于民,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依法履行职责、拓宽民主渠道、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人民当家作主,创建和谐社会,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促进政府部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2、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度,深刻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必需性。政府部门是党和政府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前沿阵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党中央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要正确对待、全力配合民主评议工作,真心实意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检查、总结自己,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洁中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发扬优良作风、克服不良现象,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时刻想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时刻不忘权力是人民给的,理应竭尽全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为党为人民扎扎实实工作。

3、从切实加强部门职能的力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紧迫性。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理政的基本方略,其主体是人民,核心是依法,目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政协通过民主评议,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把我们在工作中对上级政府的政策、政令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充分履行职责,是否有不作为和乱作为,是否服从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是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否依法依程序办事,是否建立健全并切实优质服务措施,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高办事效率,是否廉洁从政,是否建设一支过得硬的国土资源工作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政府部门建设成工作服务型、行政法制型、人民满意型政府机关。人民政协来自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人民政协民主评议,更能广泛倾听意见和呼声,更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能有利于我们坚持产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能。

二、全力配合,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

民主评议工作意义重大深远,我们决不能只搞形式、走过场,必须按照区政协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开展、积极推进、认真整改,干部们有震动,工作上有推动。

1、正确对待,积极参与。要求全局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正确对待、积极参与,全面掌握民主评议的原则、要求和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对待工作成绩,认真寻找工作差距,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正确对待这次民主评议工作,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到:一是加强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把区国土资源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创造条件,搭建评议平台,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虚心接受评议意见,认真做好受评有关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做到不迁就自己、不干扰评议,真正使自己通过民主评议受到启发,得到提高。

2、全力配合,努力工作。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

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以促进工作的心态对待民主评议,按照“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的要求,认真回头看、对照目标查自己、实事求是评自己,开展好自查自评;广泛听取人民政协的建议和意见,对工作中不足和差距,制定好整改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与开展好民主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决不能因本职工作耽误民主评议,也不能因民主评议影响本职工作。要积极采纳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出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要以良好的心理素质、务实的工作作风、求真的工作精神,接受政协评议,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突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这个重点,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紧紧围绕“产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进行一次自我总结、自我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辩证法,总结成绩、剖析问题,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评议中要准确深刻的查找问题,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一要自我揭短不怕丑。二要别人揭短不怕痛,对政协委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积极采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能以种种理由自己原谅自己、自己包庇自己。三要对发现的问题不心慈手软,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绝不能推诿、回避、影响问题的解决,失去民主评议工作的意义。四要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以达到真正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政府机关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增加发展动力的目的,收到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

同志们,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严肃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按照区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认识、端正态度、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履行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有法必依、政令畅通。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我衷心希望政协委员们和全体同志们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胆地提出宝贵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诫勉。局党组一定虚心接受,诚心改进,认真归纳总结地志们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下,为全面建设和谐某某、小康某某作出新的贡献。

《在接受区政协工作评议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来源于,欢迎阅读在接受区政协工作评议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以促进工作的心态对待民主评议,按照“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的要求,认真回头看、对照目标查自己、实事求是评自己,开展好自查自评;广泛听取人民政协的建议和意见,对工作中不足和差距,制定好整改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与开展好民主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决不能因本职工作耽误民主评议,也不能因民主评议影响本职工作。要积极采纳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出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要以良好的心理素质、务实的工作作风、求真的工作精神,接受政协评议,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突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这个重点,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紧紧围绕“产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进行一次自我总结、自我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辩证法,总结成绩、剖析问题,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评议中要准确深刻的查找问题,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一要自我揭短不怕丑。二要别人揭短不怕痛,对政协委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积极采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能以种种理由自己原谅自己、自己包庇自己。三要对发现的问题不心慈手软,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绝不能推诿、回避、影响问题的解决,失去民主评议工作的意义。四要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以达到真正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政府机关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增加发展动力的目的,收到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7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今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这是今年全系统纠风工作的重头戏。厅党委已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刚才,传明同志宣读了省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单位与省厅又签订了“责任状”。省政府纠风办和省直纪工委对我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纠风办刘仁洲副主任和省直纪工委王仁福书记亲临会议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讨论。

一、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

认识决定行动,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更加自觉。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列为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四个部门之一,这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是推动我们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机遇。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切实作为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要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抓好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我们这支队伍素质的优劣,执法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高低,行业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正是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队伍的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措施。因此,全系统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组织好,以优良的政风行风,向党、向政府、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广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近几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总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和政风行风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与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可以帮助我们认真查找和整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全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政风行风建设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司法行政部门的整体形象。近年来,全系统上下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政风行风建设,较好地树立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清新形象,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以执法者自居,民本意识不强,重权力轻义务,依法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未完全到位;有的在抓服务工作推进和落实方面,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缺乏“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的劲头,不同程度地存在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无效的现象,使服务对象未能完全享受到服务的成果;有的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效率不高,甚至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损害了基层的利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正是让群众充当“裁判员”,让行评代表“把脉治病”,帮助我们全面查找、深入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好机会。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以民心为镜,以民意为尺,激浊扬清,公正执法,服务为民,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在狠抓整改上下功夫

整改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把整改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始终,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

第一,要针对问题抓整改。要针对问题首先就要找准问题,找准问题是搞好整改的前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敞开大门,广纳民意。一要全面内访,要把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执法、法律服务工作者依规执业的情况,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执法执纪岗位、窗口单位、服务领域作为内访的重点,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开展“四查四看”:即查组织领导,看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力度大不大;查文明服务,看服务的质量、水平高不高;查公正执法,看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好不好;查行风监督,看落实制度严不严。二要开门接访,各单位要坚持领导接访日活动,要开设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采取网上咨询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各界看到我们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上门走访,各单位班子成员要作好分工,分头带领有关人员到上级部门、当地人大、政协、政府纠风办、行评团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走访,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找准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属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搞好整改。

第二,要突出重点抓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整改,特别是监狱、劳教单位的接见室、小卖部,法律服务的办证窗口等,要重点整治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要落实责任抓整改。各单位对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行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评议团指出的问题,要全程跟踪监督,做到“四不放过”:即发现的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行为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的不放过。

第四,要贯穿始终抓整改。把整改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始终,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即改。对近期能整改的,要抓紧整改;对近期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积极整改,各单位都要列出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因体制、机制等原因而整改不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解决。以认真负责、实实在在的态度抓好整改,取信于民。

第五,要建章立制抓整改。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是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各单位要把建章立制工作列为整改的重要内容。把“评?纠?建”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下去,建立健全适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机制和制度,使民主评议这一阶段性的工作发挥出长期性的作用。

三、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取得实效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和落脚点,我们不仅要在整改上用力气,更要在实效上下功夫。这次民主评议的目标是什么呢,归纳起来是“五个明显”: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明显提高,干净干事的风气有明显形成,监督管理的机制有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有明显进步。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精心组织。这次评议活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搞好,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省厅决定把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结果纳入对各地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凡达不到“满意”档次的,不予评为优秀档次。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措施“三到位”,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不能降低标准,防止出现“上热下冷,虎头蛇尾”的现象。各级“一把手”是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既要精心组织评议活动,又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现在抓起,从点滴做起,按照“治警先治长,强兵先强将,严下先严上”的要求,自觉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带头接受评议。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凡责任不到位,评议不合格的,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二要广泛宣传。宣传造势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注意用宣传开道,典型引路,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职能,及时报道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同时,注意正反结合,既要大力宣传和推广本系统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又要敢于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真实反映行风状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我们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和力度,表达我们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意愿,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统筹兼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是为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在行评工作中,各单位要做到统筹兼顾,自觉搞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推进“六个新发展”结合起来。围绕推进“六个新发展”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具体到一个单位,就是既要筹划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又要安排好业务工作,防止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要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以业务工作的成果来检验行风评议的效果,做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二是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三个走在前面”活动、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结合起来。并把“三个走在前面”和岗位练兵活动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激发干警积极性,促进这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两者的目的、内容、要求都是一致的,要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营造干净干事的环境,促进干警依法执政、廉洁从政。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8

6月14日,市财政局也相应在安陆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市局王淑华局长及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的行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工作。王淑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市行评办主任刘忠秋同志就财政系统如何重视这次行评工作,如何增强工作责任感,如何强化抓行风建设的思想意识以及在进一步加强管理等方面发表了指导性意见。

省、市政财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是: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我们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第一,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办法,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报,开辟行风建设专栏、编发行评工作简报等。第二,利用广播、报纸、网络、板报及公开栏大造舆论,形成了行评的良性氛围。第三,局机关已开始向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请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督导组成员到本单位、到基层财政所检查指导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予以采纳。第四,通过与先进性教育、觉风廉政建设及优化工作发展环境相结合,我们组织了多次捐款、献爱心、牵手结对、帮困扶贫等活动,把行评的影响深入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由于态度诚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获得了上级及行评代表的一致好评。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充分认识到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借口是任务重、工作忙,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评议轻整改的现象。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跟上了进度,有的把工作做在了前面,但有的所行动不够迅速,至今尚未启动。三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相关工作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个别地方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出现“两张皮”现象等等。

今年,财政部门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之一,这对我们是考验,也是鞭策。全系统财政干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度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部门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民主监督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担负着管理政府收支、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财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行政行为、理财行为是否规范,服务能力、工作作风是否过硬,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高兴不高兴为尺度,要由最有发言权的人民群众来评议。这就要求我们以诚恳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达到加强业务管理、规范政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

第二,从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委的指导下,我区财政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规范管理和廉洁勤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改进。但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因此,很有必要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的全面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找准并解决我们在工作作风、行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借助群众的智慧和监督的力度,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办事行为。

第三,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紧迫性和重要性。“内兴学习型机关新风,外树服务型机关形象”是新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财政部门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委托,承担着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等职责,相对掌握着较大的权力,财政部门也因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收支矛盾的焦点。相对的权力越大,风险也越大,监督和制约的需求也越大。因此,在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搞好自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这种有效的纪律制度,对财政政风行风进行全方位的检验和评判,以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总之,我们要把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裁判权毫无保留地交给人民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纠正错误,克服不足,优化程序,改进方法,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理财能力,促进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

二、大胆探索,稳健迈进,深入扎实地搞好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

第一,明确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的目标与任务。

全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解决财政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省财政系统行业风气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具体地讲,至少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见到明显成效:

一是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使当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认真查摆,各种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影响财政改革与发展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增强公仆意识。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干部职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意识明显增强,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三是激发工作热情。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为财政改革与发展多作贡献的积极性得到增强,自觉提高自身政策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是促进依法理财。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法规政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五是争取理解支持。通过评议,进一步增进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树立“廉洁、务实、高效、低调”的良好财政形象,为财政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第二,抓住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的重点与关键。

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分宣传发展和自查自纠、评议与集中评议、建章立制与全面整改三个步骤进行,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如果前面环节的工作抓得不深入不扎实,就会影响下一步的工作,进而影响到整个行评工作的成效。因此每个步骤的工作都要认真抓好,尤其是要抓好收集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整改和建章立制等重要环节。这是因为只有通过民主评议,广泛了解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风行风的意见和看法,我们才能对症下药,搞好整改;只有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才能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和办法,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再现和反弹。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我们要破除各种阻碍财政发展的陈腐观念和陈规陋习,改革不适应当前财政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制度和办法,改善不利于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使全系统财政干部职工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要按照便民、效率、公开、公平的原则,推行财政政务公开,规范财政政务行为,严格实行依法理财。

第三,搞好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几个结合。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评议,一定要找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切入点,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观念,端正行风,把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有机融为一体。二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实施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板报,大造声势,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各县市要制定相应的《公开承诺》,明确承诺范围,工作质量和服务标准,明示办事程序及规则,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到实处。三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两个文明建设相结合。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标准,依法行政,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廉政制度》、《学习制度》、《行风建设责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并把每项目标分解到人头,进行量化考核,提出工作质量标准,工作数量要求,并在工作中开展争先竞赛,比廉洁、赛业务,比创新、赛技能,形成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重担,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热潮。四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提高人员素质相结合。借这次民主评议的良好机遇,以人为本,着重对全体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开展以财政业务技能为中心的各种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文能武,高素质财税干部队伍。

三、上下联动,精心部署,确保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纠风办的规定,县(市)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得分,占市(州)财政局得分的一定权数,市(州)财政局得分相应占省财政厅评议得分的一定权数。这次会议,省厅的目标是保二争一,市局的目标是走在前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既是我区财政的一件大事,也是整个财政系统一项共同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当统一领导,全员参与,上下配合,共同推进。

第一,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前段时期,市、县财政部门已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和纠风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启动了本部门的行评工作。6月20日左右,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即将告一阶段。6月底,任务“双过半”的压力也将过去,我们要适当集中精力,根据行评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各财政所的实际,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个阶段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建立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主管,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抓、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严明纪律,加强考核。对在行评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料,并将这次行评的结果直接纳入年底的百分计奖。对问题严重的,除严肃处理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各所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三,开门评议,广纳群言。全省财政干部职工都要解放思想,端正态度,抛开顾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识。要通过公开承诺、发放调查问卷、开辟新闻专栏、公开举报电话、走访群众对象等形式,表明我们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态度和诚心,对反映出来的关于财政政风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的,要正视而不掩盖,整改而不敷衍,积极向上反映,确保群众的意识不走样、不变味,确保群众的建议得到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改。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过程中,要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把推进依法理财、提供优质服务、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要在搞好自查自纠和认真接受评议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整改,以争取行评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为省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五,加强交流,相互促进。全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要努力做到“互动、互学、互促、互赢”,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相互促进,全省一盘棋。各单位在行评这次工作中,既要注重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工作,同时也要及时向局行评办反馈情况,交流典型经验,报送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省、市财政行评办也要对各地行评工作进行必要督促和指导,及时反映和交流各地行评工作动态和经验,保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和平衡有效地推进。

四,立足当前,齐抓共管,努力做到行评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王淑华局长说:

第一,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双过半”。今年以来,在全市财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任务完成较好。财政收入一季度实现了“开门红”,但从近几个月的收入情况看,形势十分严峻,呈逐月下降态势。截止5月底,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248万元,占预算的40、1%,可比增长21、1%,进度和增幅分别低于全省2、3个和6、5个百分点,在全省列第7位和第10位。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省委、省政府对今年财政收入增长给予了厚望,要求增长20%以上。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双过半”、“硬过半”。从6月20日起,市财政局机关将对每日收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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