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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风险防控(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6 栏目:写作范文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1

论文关键词:融资性担保,贷款风险,风险防控机制,担保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融资性担保机构是连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中间力量,其对缓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融资性担保贷款过程中,融资性担保机构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加之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较高,使得融资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必须有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其进行制约从而防范融资性担保风险。因此,对融资性担保贷款过程中风险防控机制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探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虽然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企业数目有别,但在多数国家,中小企业几乎都能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有些甚至高达99%,如德国为99、6%,法国为99、9%,韩国为99、3%,日本为99、8%。[①]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的50%,提供了75%以上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以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②]。但中小企业融资不足,融资渠道窄的问题仍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中小企业融资状况与现实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其发展的制约因素。

企业融资包括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两种方式。前者是企业从自身内部取得资金,包括留存利润、折旧和内部集资等。后者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指银行贷款。因此,从理论上讲,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途径。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大部分中小企业已由创业初期进入到成产期,自有资金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③]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的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场融资体系,基本是内部融资,自我滚雪球式的发展,致使企业难以形成规模生产。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有项目有盈利的企业由于难以筹措到必需的资金而不能最大规模地发挥其能力,这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④]对于中小企业,只能从间接融资方面寻求扩大企业规模的资金来源。从外部融资环境看,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格局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银行信贷融资约占融资总额的90%,直接融资约占10%的份额。[⑤]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自从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试点以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迅速发展,一些地方纷纷成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并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和一体两翼;的架构发展的。一体;是指城市信用担保、省级信用再担保和部级信用再担保(信用保险)组成的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中城市信用担保是担保体系的基础,省级、部级信用担保时城市信用担保的保证和分散风险的载体,这类信用担保机构以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为主要担保资金来源,再加上部分银行资金。这类担保机构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不以赢利为目的,发展到现在,此类机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总数的90%左右。[⑥]两翼;是指互助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政策性担保模式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市场化运作,但是要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是我国目前担保体系的主体。互助性担保模式是地方工商联、私营协会发起,会员中小企业自愿出资组成互助的担保基金,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性担保模式是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出资组建贷款风险,为企业法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的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化运作,亦可以经营投资等其他商业性业务。

而我国现有的二元金融体制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因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总额少、信用等级较低、缺乏历史信用数据、存在运营风险等原因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企业比贷款给大企业的违约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运作团队缺乏融资与信用管理专业知识,不知道怎样充分运用自己的资源条件去打通融资的关节。需要专业的担保机构去挖掘、整合客户的资源,帮助他们获得信贷支持。[⑦]因此,融资性担保公司便成为连接银行与中小企业的重要纽带。

二、融资性担保三方主体的定位分析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其中,贷款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是其他债权人。本文仅以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从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三者的关系入手,分析融资性担保中存在的风险。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2

一、廉洁风险的类型划分

通过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题问卷调查发现,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多面广,归纳起来主要划分为主观判断风险、体制机制风险、内外环境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四种类型。

主观判断风险:人的思想活动是复杂的,我们常说“一念之间”,说的就是人的主观意识判断对行为的重要影响,作为权利执行者和重要岗位履职者,他们的认知水平,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中对公私的界定、欲望的底线、道德的标准有清晰的划分,可是这种划分会随着利益的吸引而产生主观的偏差,可能造成权利执行者或重要岗位人员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直接或间接导致经营管理行为失控,使企业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大多出现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近年来,国有企业一直在不断的改革完善,在制度机制的变革中,难免会出现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产生的管理盲区,管理运行的不规范导致的漏洞。突出反映在企业管理中“三重一大”决策中领导集体或者管理者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职责行为失范,构成、,致使违规操作,大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的国有资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内外环境风险:对部分案例进行综合分析,许多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不具有连续性,大多是由于职位的变迁、岗位的变动导致的工作环境、管理节点发生的变化才产生,然后越陷越深。这里的内外环境主要是指内部和外部部分群体为了实现或延续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权力执行者和重点岗位人员施加非正常影响,导致当事人顺从内外环境中的既定“潜规则”而产生的违规交易和操作带来的廉洁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廉洁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包含了思想道德带来的主观判断风险、内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这种风险存在的比率较大,范围较广,他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员工素质的提升而逐步较少,如果说以上三种风险是个例,那么岗位职责风险就是共性,他是造成国企资产流失等廉洁风险的根源之一。

二、廉洁风险的防控措施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要切实查找在思想认识、内外环境、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预防的管理体系。

1、查找廉洁风险点。权力运行到哪里、腐败可能发生在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在查找风险点环节要重点做好了“以个人(岗位)为点、以工作(业务)流程为线、以单位为面”的三个层面查找。一是对照岗位风险表现形式,通过“分析岗位职责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分析业务交往中存在的不廉洁现象”,认真确定岗位的廉洁风险点。二是在自我剖析的基础上,主动列出本职岗位的工作流程,细化分解成若干个环节,容易出现哪些风险等,通过恳谈会等方式,查漏补缺,补充完善。三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座谈讨论、共同查找的形式,确保业务流程清楚、工作环节明晰、风险查找准确。

2、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制定的防控措施要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科学界定职责分工,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权力使用的界限和归属;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认真进行梳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建立裁量标准,健全制衡和监督措施,实现有效控制;属于制度缺失的,要健全制度,使权力运行全程受控无盲点;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监控和防范,让权力运行留痕存迹,确保权力透明运行。

3、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是要强化制度的推进和执行。从领导层至上而下的推行,提高风险岗位人员的自律。二是要强化制度的考核和兑现。要做到有责必究,有错必改,追究制度,对于触碰风险点红线的行为坚决惩处,要狠要准,这样才能达到防控的作用。三是要强化动态防控。注重廉洁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补充和调整廉洁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对新问题、新风险点进行剖析,分析查找风险盲点或防控薄弱环节,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三、廉洁风险的防控关键

在探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建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查找、监控、惩处是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不同阶段,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追究是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同阶段的主要功能。要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等关键环节合力而为,才能建立健全涵盖企业全员、全方位、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抓住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人”。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否重视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实施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看到实施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

2、找准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点”。查找廉洁风险点是有效防控的前提,风险点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全,建立防控机制就会缺乏针对性、丧失实效性。然而,廉洁风险点往往具备单位、科室、岗位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所以在查找中往往不敢真找、真查,避重就虚、遮遮掩掩。只有通过对风险点的全面、准确查找,才能真正做到“敞暗箱、斩黑手”,才能更有效地破除权利运行的潜规则。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3

论文关键词 国有企业 廉洁风险 防控管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提高治理腐败力度和从根源上预防腐败相关文件的精神。近几年,国资委、中央纪委等部门全面部署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企业要正确认识并实施党中央要求,稳步、深入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而形成以建设制度为基础、以分析风险点为前提、以规范权力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覆盖为宗旨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有效解决企业滋生腐败的根本性工作,也是增强企业廉政建设水平的有效策略和措施。

一、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第一,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为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权力观,放松自身世界观改造,放松理论学习等原因,导致行为失范、权利失控,进而造成污染腐败、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二,业务流程与岗位责任存在的风险。指因为岗位职责具有的特殊性、制度机制不完善或缺失、设计的工作流程不健全、不根据控制要求处理问题、权力范围大及裁量空间大、没有严格监督制约机制或者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在职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或干脆不履行职责、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进而出现以权谋私、渎职、失职等较为严重后果的腐败风险。

第三,外部环境存在的风险。指因为服务和管理对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实施利益或其他诱惑等原因,导致权钱交易、渎职失职等后果的廉洁风险。

二、国有企业开展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工作的内涵

(一)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涵义

廉洁风险管理与防范的研究范畴属于管理学,由预防控制廉洁管理和廉洁风险点等概念组成的。一是廉洁风险点。其概念是公共权力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因监督、制度、教育缺失,领导不能自律而出现廉洁风险的岗位与环节。廉洁风险点是动态的,随着 岗位职能的转变与权力的变化而出现变化。廉洁风险是可防范的、可描述的。二是廉洁风险防范,是将质量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理念运用在实际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根据领导干部工作中会出现或正在演变的廉洁风险问题,运用制度梳理、岗位分析的手段,对各个阶段实施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根据计划、实施、考核、验证的管理机制,评估、识别权力行驶过程中潜在及已出现的廉洁风险,构建起国有企业工作业务与反腐倡廉间的关联机制,形成全面的源头治理、预防控制、科学化解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 廉洁风险以执行防控管理为核心

在分析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将防范风险的工作细分为预防、监控、处置三条防线。前期预防是日常化的预防性手段,减少出现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中期监控是实施工作检查和风险预警的动态性手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后期处置是根据监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惩戒性措施,纠正错误和偏差,杜绝廉洁风险发展成为腐败行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是基于违法行为尚未出现前的预防性体系,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出预防的价值,进而完成全面预防的目标。

三、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建立起系统严格的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制度存在的风险。国有企业存在管理漏洞和监督空档,企业管理中部门和个人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中也存在的廉洁风险, )亟待建立起完善、全面、严格、系统的制度体系,为预防和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让管控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很多管理者没有认识到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为其不过是宣传教育活动,在配合监管方面缺少主动性;而群众认为此工作与已无关,是管理人员的事,所以对其漠不关心。

(二) 没有建立完善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机制

尽管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环节有相关的制度要求,但只有企业纪委一个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及企业职工都没参与进来,难以形成完善、系统的防控体系,其监管效果比较有限。传统防控廉洁风险工作的效果较差,一些职工认为其就是廉政教育,不过是看录像、听报告、作表态等。这种情况难以符合全员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要求。

(三) 预防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工作的监管力度不足

国有企业经常出现腐败案件,落实制度程度及监管管理力度不足是其主要原因。纪检部门在约束监管干部的力度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对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社交和生活情况没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方式比较单一,难以全面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路径

(一)构建制度体系,为防范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

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责任、实施经营管理、制定和行使决策过程中,擅自违反法规政纪、党规党纪以及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规范,损害企业利益或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纪检部门和国有企业应该统一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意识、统一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列入到国家惩防体系中,重点建设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相关制度,不但要和国有惩防体系相统一,也要强调企业的特殊性。在制度内容方面,将风险排查、教育、预警、化解视为重要任务。在防控措施方面,将防控风险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在工作对象方面,以企业“一把手”及领导团队为重点,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提出针对性较强的防控要求,为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奠定制度基础。同时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空间和领域,也要从之前的业务流程拓展到全部流程中,以点带面进而实现全覆盖、全过程以及全员参与到防控廉洁风险的相关工作中。

(二)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防控风险的覆盖面

第一,对岗位职责进行清理,完善排查廉洁风险的相关机制。预防和控制廉洁风险首先就是要找准方向,根据定义的范围,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行政议事规则、任免重要干部、决策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投资项目、使用大额资金、物资材料的投票招标、党务公开工作等权力运行流程和议事规则,对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进行选择后,就进入排查风险的工作中。排查风险工作不但是全面工作的基础,也是制定预防控制策略的前提,工作的内容是调查并找到风险点。此工作的重点是查找风险,要根据行权环节和工作流程,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分析和查找。例如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邀请招标工作,其行政权力包括招标部门审核权、经营部门建议权、管理部门监督权,在分析风险点时要将工作流程与上述三个职责结合起来进行排查和分析。

第二,强调防控风险的重要性,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这是防控工作的中心内容,防控风险涉及到防与控两个方面。要运用正确的防控措施,让风险防控体现出事前防范、科学监控、有效化解的作用和功能。设计防控措施要以排查风险点为核心,并根据其特点运用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增强防控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决策风险,对领导议事规则进行完善,重视业务流程中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执行风险,建立健全岗位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策略;根据专项风险,制定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重视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的流程、重视监管资金运用的相关流程、重视监管物资购销的流程、重视监管工作项目建设等。

第三,充分体现出各方面管理的作用,完善权力监控机制。首先要对重大决策的监督控制予以重视。将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当作是领导人述廉述职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构建起决策通告制、情况记录制、票决制、集体决策制,促进企业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制定重大决策。其次重视国有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提倡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工资薪酬等群众较为在意的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最后重视对专门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的工作。

第四,以增强国有企业管理效能为中心,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的专项监察机制。首先对专项监察的内容予以完善。组织国有企业实施健全内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增强监察执行力的工作,研究并查找流程、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和意见。其次对专项监察的具体权限进行规范。专项监察管理人员经过审核批准,责令被检查人员和部门停止违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对涉嫌违法违纪者作诫勉谈话、廉洁约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还可以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处理。最后是对监察结果的运用进行规范。对于在专项监察中已经查实的问题,要签发监察决定书或者建议书,并跟踪与监督执行的具体情况。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获得实际效果

第一,制定全面的责任机制。国有企业要明确董事会、党委、经理等领导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中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党委负责人是防控廉政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领导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制定防控规划、完善制度、检查督办与组织协调等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具有协助设计方案、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安排进度等工作的责任,并做到认真落实防控工作。

第二,建立健全工作促进机制。积极建立生产经营管理、民主监督、重大决策、产权交易以及廉洁监察试点,运用以点带面的方法,逐步完成试点、推广及全面覆盖的目标。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4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方式的风险识别与防控

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微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作用日益增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银监会统计,截止2010年6月,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比23、7%和76、3%。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信用担保融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担保行业也暴露出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有效监管缺失、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不强以及违法违规抽逃资本金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需要引起担保行业、银行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银行应全面分析和识别这种全新担保方式下的相关风险期刊网,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

一、国家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010年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对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和发展产生现实和长远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办法》通过有关审慎规则的实施和对现有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有望使融资性担保机构乃至整个担保行业逐步走上依法审慎经营的轨道,这对于提高社会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对融资性担保业的认可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更好的支持和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发展。

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方式的风险识别

信用担保机构主营业务就是担保中介服务。即以专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为保障,以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及有效资产为基础,以各类担保债务自身类别、特点及代偿风险概率等为依据,在债权人认可的担保放大倍数;及债务额度内,向信用不足的经济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并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目前在我国按照服务对象和设立、管理政策依据的不同,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分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三类。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风险点有所不同,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议重点防范以下形式的风险。

1、出资不实风险。主要是防范少数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现实中,还有些担保机构出资人虽然没有前述不法行为,但是存在分期缴纳出资、出资迟延或者实物出资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等情况,也会影响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履行代偿义务的能力。

2、资产流动性风险。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专业性的担保中介机构,应该保持资产流动性,才能在需要履行代偿义务时迅速变现。但是有些担保机构却将其资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甚至直接发放贷款,或者是投资于房地产、股票等高风险行业,损害了担保机构的实际代偿能力。

3、反担保落空风险。主要表现为因反担保方式不合法、合同不完善、反担保手续不完善、反担保物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担保无效、超过担保期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担保物权、担保物灭失、担保物权无法实现等不利后果,最终导致代偿债务变成实际财产损失的风险。因此,该类风险情况也会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财产实力也构成重大影响。

4、专业人才配备情况。信用担保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风险管理经验。但是,由于我国担保行业发展时间短,而担保机构数量增加迅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缺乏,股东或出资部门直接委派任命非专业人士担任高管的情况较多。因此,部分担保机构高管人员专业性不强,专业知识和经验都比较欠缺,限制了担保机构自身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

5、风控机制是否健全。目前,有些担保机构还未建立审保分离、分级审批、追究责任等内控制度;还未建立健全担保和反担保业务的全程法律风险专业审查制度;还不能针对不同的客户性质、反担保方式,依法设计不同的、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形成完备的风险防范体系。具体经营担保业务时,主要由领导意志决定期刊网,缺乏制度规则约束,随意性较大,因此往往造成其担保业务风险管控和反担保效果等都无法保证。

6、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能力。一是看能否享受到外部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鼓励担保公司发展担保贷款。但是,由于相关条件、标准非常严格,因此,实际受益范围相当有限。二是看能否严格执行内部风险补偿金拨备制度,出资人能否增加补充出资。

7、监管体系不成熟,监管效果不理想。

一是担保行业的监管部门不统一,监管缺乏合力。目前,担保行业的牵头主管部门是工业与信息化部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还涉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税等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对于担保机构的监管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在此情况下,对于少数担保机构特别是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专业互助性担保机构的不规范操作甚至违法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往往难以落到实处。

三、关于加强担保机构担保方式风险管理的具体建议

鉴于当前担保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因此,银行尝试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防控风险。

1、注重对信用担保机构资格准入的审查。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之初应制订细则或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对信用担保机构准入的标准、资格应作以明确,注重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的审查,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17号)要求自 2011年3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省级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作为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应认真落实。

2、区分情况,限定适用范围。对于有不同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应结合银行的信贷产品确定其适合的担保范围,就农行而言目前阶段适当担保合作的业务范围,如:可优先考虑适用于三农;信贷业务、部分个人信贷业务,或作为补充担保方式与其他担保方式一并使用。

3、审慎控制担保放大倍数。目前,农业银行规定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10,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不超过15,仅为个人消费融资提供担保的不超过30。据了解,目前工商银行的做法是: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该担保机构在该行担保基金专户中所存担保基金数额的3倍,最高不超过5倍。近年来,各地担保机构对外实际担保债务余额基本不超过担保基金的3倍,甚至有不少银行对担保机构实际掌握的担保放大倍数不超过1倍。因此,建议银行在业务合作过程中结合担保机构的实力、自身不同的信贷产品对担保放大倍数按审慎原则确定期刊网,以有效防范因担保形成的信贷风险。

4、联系风险指标,优化计算方式。建议尝试把担保机构准入调查、评审和合作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问题或者正面积极因素进行分类,根据其对于担保机构担保实力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不同的系数,作为动态调整该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的重要依据。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还可尝试制订内部的信用担保机构评级体系,进一步优化信用担保机构和合作准入及担保额度确定标准。

5、动态监管,把好信息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威胁银行债权的致命因素,因此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合作过程中应加强有关信息的搜集和分析。(1)加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合作,建立担保机构信息共享机制,拓宽信息渠道;(2)明确对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货币资金的准入核实制度,建立对担保机构有效财产的随时核查制度,避免财产不实现象;(3)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合作库准入制度和不良信息曝光制度,增强担保机构竞争压力,设定信息监管条件,促进担保机构合规、合法、守约经营。(4)加强对担保机构各类存量担保债务额度数据的监测收集,避免出现银行准入审批时计算确定的担保倍数和担保额度脱离实际情况,无法起到风险覆盖的作用。(5)设定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监测和要求定期报告制度,提前控制和化解风险。

作者单位:农行咸阳分行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5

关键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11-0346-02

运用风险防控的理论和方法,在行风建设和营销服务领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切入点,也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的重要举措。菏泽供电公司选取营销业务中较为重要及电力客户反映问题较多的环节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提出的背景

1、构筑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适应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反腐败”长效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向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过渡。

2、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需要。

在当前社会各界对电力行业关注程度日益增加、广大客户对电力供应和供电服务期望值越来越高的大环境下,通过开展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客户认同,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3、保护干部员工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每个具体环节,使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岗位风险更加清楚、化解风险措施更加得力,对于干部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的内涵及主要做法

菏泽供电公司以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作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力求以行风形象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实践与成效,促进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做到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行风形象廉洁风险即在电网调度和供电服务领域影响行业作风和公司形象的行为表现。菏泽供电公司在成果实践过程中,采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和监督改进的工作机制(见图1),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并健全了组织保障、文化保障、技术保障和责任保障体系。其主要做法如下:

1、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识别。

为做到廉洁风险排查准、全、深,菏泽供电公司以岗位为基础、以部门为单位、以流程为依托,以八个途径为抓手,定期、不定期地收集行风形象廉洁风险初始信息,并进行筛选、提炼、分类、组合,为进行风险评估创造条件。

(1)行风形象风险收集的途径。

①坚持优质服务工作日通报、月例会制度。②坚持每月领导接待日制度。③坚持“一季一查一通报”制度。④完善“三公”调度监督体系。⑤落实“三项工作”要求。⑥积极参与各类热线上线工作。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联系。⑧坚持行风投诉举报季分析制度。

(2)行风形象风险提炼原则。

①通用原则。风险点应具有普遍性,是社会关心、群众关心、纠风和行风建设的重点,包含了“三个十条”的主要内容。

②侧重原则。风险点应主要反映对外与客户相关联的工作环节,或易引发客户意见建议的服务工作内容,不涉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内容。

③控制原则。行风形象风险点的提炼均应符合“可控、在控、能控”原则,对于已知风险点强化预防措施,对于新生风险点完善内控措施,对于未知风险点进一步识别与防控。

2、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评估。

此步骤即对于风险发生之前或之后,给企业形象、品牌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即量化测评某一行风风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结合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参考国网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本框架》中有关内容,采取专家咨询、研讨会、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数据汇总分析等方式进行评估界定其风险重要性水平,并在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分类登记汇总,建立台帐,制定防范措施,编制风险防控矩阵,通过办公OA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过此步骤,为确定廉洁风险的管控次序和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3、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控制。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对识别评估出的廉洁风险,按级别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在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控制时,可参考四种方法进行实施。

(1)风险回避法。

即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一般只有在其风险更低、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得不到足够的补偿等情况下才采用此方法。

(2)损失控制法。

即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于风险的控制主要采取该方法。

(3)风险转移法。

即通过合同和保险,将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主体的风险程度。

(4)风险保留法。

即风险承担,如果损失发生,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无计划自留即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而不是在损失前作出资金安排。有计划自我保险即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4、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报告。

将行风形象风险防控情况作为向监督工作委员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新型风险、突发性风险,做到即时报告。按照分层分类管控原则和岗位-部门-单位-上级归口专业部门及廉洁风险管理机构的次序,建立逐级廉洁风险信息逐级报告机制;以部门为单位,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实现岗位、业务廉洁风险信息共享,形成防控合力。

5、对影响风险防控行风廉洁因素进行监督改进。

业务部门、监察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每一项行风形象风险的防控流程特别是风险管理策略、解决方案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防控有效。建立各单位、部门自我评价与上级机关检查、抽查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廉洁风险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出评价。

6、风险防控行风廉洁管理的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建立了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依托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加强各职能部门、监督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防控合力;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到重要岗位,实现风险防控的纵向贯通。

(2)文化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坚持教育先导,循序渐进,逐步培育干部员工“我要找风险、我要化风险”的防控意识。充分宣传廉洁风险定义、开展防控工作的意义、风险防控主要措施、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和领会,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自觉开展防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了防控工作合力。

(3)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和ERP等系统的技术优势,将营销业务各流程、各环节实施情况及完成情况以文字或图表形式呈现在系统中,实现了在线、实时监控,防止了暗箱操作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责任保障。

菏泽供电公司将防控机制建设环节纳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过员工评议、询问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干部的评优评先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对失察、失管、失教或出现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问责。

三基于风险防控的行风廉洁管理的实施效果

1、维护了企业良好形象。

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以来,菏泽供电公司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数量持续下降,未发生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行风事件。先后获得 “全市资源服务型企业满意度第一名”、“全市最佳公共服务单位”、“2012年上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共服务类第一名”等多项荣誉称号和优异成绩,获得了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提高。

实施行风形象廉洁风险防控以来,菏泽供电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普遍提高,营销服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未发生各级人员腐败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风事件。先后荣获了“山东省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菏泽市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崇文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活动资料汇编[G]

[2]魏昌东、完善中国国家审计腐败风险控制机制之构想——基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考[J]、江海学刊,2010(06)

[3]谢一帆、关于廉政风险管理的理论思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04)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6

关键词:现代企业 内控管理 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

就在过去几年,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揭露了我国企业中的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上的种种不足,极大地挫伤了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实力和管理能力,迫使企业将改善内控管理与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这一议题列入了重点关注内容。金融危机过去之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仍然不断给我国现代企业施压,企业要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经营业绩,达到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要从内部管理中取胜,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才能达到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内涵

现代企业必不可少的便是内控管理系统,这是市场发展的要求,也是现代企业更好地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内容。现代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管理主要是为了协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达到企业制定的发展目标,同时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和财会信息的准确可靠性,保证企业资料完整和真实。内部控制管理之下的企业决策能够有充足的内外数据信息用以参考作用,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提高了企业可获得的效益限度,实现了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内控管理采用一系列的调整和控制手段来达到企业内部的自我调节和管理,但内控管理不仅仅是调整政策和控制企业,还包括了许多方面的工作,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的向下授权和指挥,财会队伍的会计核算等等一系列活动,甚至包括了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

而财务风险是指现代企业在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财务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与企业资产有关的风险。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只要有财务活动的进行,一切因素都可能造成企业的财务风险,以致企业无法达成发展目标,甚至会关乎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要提高企业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力度。而企业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是离不开企业的内控管理的,两者是互相作用互相促进的。

二、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现状与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够规范

企业整体内部控制制度不够规范,很多企业都习惯性将关注重点放在了如何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利益之上,往往很容易忽视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种财务风险。由于对财务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没有对风险进行提前的分析定位和做出防范。在这种不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之下,现代企业的企业架构肯定是有缺失的,内部控制制度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际内部控制的执行人员没有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相应配套的内控措施和章程制度等等也没有编制好,内部控制的约束力低下,不能对企业实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将企业整个暴露在管理失当的风险隐患之中。

(二)缺乏有力的落实与监督

许多现代企业不仅缺乏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意识,内控制度只是流于表面形式,还在执行内部控制的时候没有建立相应配套的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没有得到监督,落实情况因人而异,不能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管理作用。由于没有有力的监督机制,因此内控管理人员也就经常消极怠工,做事没有原则,拉关系做事的情况普遍。

这些无视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使企业的管理情况混乱,企业的管理者无法有力掌控住企业的各项运营项目和协调企业各部门,导致企业的内部风险不断增加。相关部门人员对于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机制也同样缺乏有力的落实与监督,财务活动的监督情况不到位,企业对于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不能完整真实的掌握,影响了企业决策的制定。

(三)相关人员的管理观念和风险意识严重不足

由于相关人员的管理观念和风险意识不足,所以无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无法灵活地进行内控管理,同时也无法对财务风险进行最有效及时的防范。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同样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认识不够全面,重心没有放在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之上,并没有充分挖掘内控管理为企业科学持续发展所带来的潜在效益。

有的管理人员对于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的防范只是应付式地做做样子,只是样子工程,各种错误观念的存在,大大约束了内控管理的发挥空间,财务风险的防范不足以引起企业人员的重视,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许多隐患。企业管理人员的内控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责任心不足,缺乏对风险的敏感度,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慌乱并做出错误决策,加重企业损失。

(四)企业盲目投筹资导致财务风险高发

有不少的现代企业为了达到高收益高效益,而大肆扩张企业规模。为了扩张企业规模,就对外大肆融资和投资,片面地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忽视了可能给将来带来的财务风险。盲目的投资和融资,容易使资金无法回收,大举外债,同时没有科学计划的投筹资容易损耗企业的财力,导致企业的财政状况混乱,在获得短时间的高收益后,极可能会反弹,成为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隐患风险。

三、做好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

(一)塑造良好的企业内部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环境

现代企业是否拥有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决定了企业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否成功施行并获得最佳效果,企业环境在其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为了保证企业的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够切实的得到落实和执行,企业要努力打造一个适合内控管理制度实行和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实行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一种新的机制以适应内控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通行。

首先,企业的高层领导者要正视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将两者列入企业重点发展内容中。其次是要建立健全企业的内控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两种机制都能切实地投入使用。同时要对企业上下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宣传,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内控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配合度,同时配以奖惩制度,对于服从内控管理和有效做出风险防范的员工予以嘉奖,惩罚无视内控管理制度和因为工作失误或人为因素造成财务风险的员工,以此约束员工的工作随意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制定相关决策事宜上,企业应采取集思广益的方式,提高员工的参与度,从而激发起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二)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的评价考核机制

设立专门的评价考核部门,对企业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机制进行绩效评价,不断评估每一个阶段的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的价值,以此来进行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的调整。过去的评价考核工作,企业都是将它编入了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中,这种要求财务人员身兼多职的方式容易使评价考核出现偏差和失真,因此应单独设立专门的评价考核部门,挑选聘用专业人员来进行评价考核。必要情况下,还应交由企业之外的第三方人员来进行评估。以此来保证对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的评价考核足够的客观公正。

只有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才能最真实直接地反映出目前的内控管理制度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才能使内控管理制度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动态地适用于现代企业,无论企业如何变化,都能快速适应。

(三)加强相关的监督和信息的沟通

在进行财务风险的防范的时候,企业上下要协调团结,一同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进行监督,保证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并且正常运作,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

对于风险防范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要动态同步的进行监控,根据当下出现的变化而调整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无论什么时候都有适用的防范措施来应对。另外,在防范财务风险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信息的交流,要不时对外收集新的信息,并反馈给公司的财会部门,收录在企业的数据库之中,以作为以后调整防范措施时参考使用的真实数据。除了将数据收归己用,还要加强对外的信息交流,友好的合作企业之间要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当风险发生时可以及时互相提醒或帮助,以此加强合作企业之间的友好关系。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要重视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要保证决策信息能够完整的及时的传达到确切的执行部门,以便执行部门能第一时间对财务风险做出反应。

四、结语

现代企业普遍存在着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若要放眼未来,保证企业可以长远发展,企业的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是必不可少的。只要企业内控管理工作做到位,得到确切落实并充分发挥它的管理作用,就能落实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且保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施展,从而保护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不受严重损害。

参考文献:

[1]隆晓玲、浅析企业内控制度下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2(12)、

[2]魏霞、浅议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J]、经济视野,2011(10)、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7

关键词:财务风险;预警防控;应急处理

全球金融危机与国内周期性结构的调整使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经济形势,遭遇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空前复杂的经济形势,防范、化解好处置企业财务风险,保证资金链安全好现金流畅通,已是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而企业集团因成员单位多、产业跨度大、产业链长、管理层级多,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控财务风险。

根据企业集团的特点,实际工作中,企业内部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为重点,着手构建财务风险防控体系:

一、提高控制财务风险的认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面对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加,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多变,提高财务风险控制认识、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可找出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促进企业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形成完整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好制约机制,提高风险敏感度,做到及时分析,准确评价和有效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可促进企业树立现金至上意识,正确分析,科学应对复杂经济形势,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资本的流动性。通过财务风险控制,促进企业增加收入,节支降耗,压缩应收财款与存货资金占用,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以保障现金循环顺畅,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财务风险的征兆,及时采取风险处理措施,避免和挽回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二、加强对控制财务风险的组织领导

企业应成立财务风险控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财务风险控制工作小组由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财务风险控制小组应按以下四项原则开展工作: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团型企业母公司应全面负责财务风险控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各所属公司分级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财务风险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和处置财务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督促企业各级财务风险责任部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监控要做到及时有效,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控制财务风险日常管理

(一)强化现金管理

规范资金预算网络化申报及审批流程,加强付款审批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并实现良性运转。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坚持一切经营活动受控于预算管理,扩大预算控制范围,健全预算预警机制,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完善预算管理手段,强化预算过程控制,凡预算外资金一律不准支出。

(三)强化两金占用管理

除正常长期战略用户滚动结算外,其他用户一律不得赊销。严禁为确保开工组织生产,为确保销售进行赊销,对客户信用品质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在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与司法机关配合开展法律清欠工作,主动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做好存货管理工作,分析存货结构,分清正常储备及非正常储备。实行市场决定生产原则,以销定产,避免产品积压;严格追究产品残次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成本费用控制

全面实施成本费用定额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成本费用监控,以单耗管理为总抓手,做好主要产品成本控制工作。

四、做好控制财务风险的预警

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控制财务风险的重要内容,决定着财务风险控制系统的运行质量。企业应对所属公司进行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定期报告。通过分析财务风险形成过程,采用定性预警分析和定量预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切实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启动、早处理。

(一)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定期报告

保险业风险防控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一、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原因分析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与其他风险相比,法律风险产生以后会给银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都谨慎对待法律风险,积极规避法律风险。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因没有充分考虑其合规性而违反各种法律而可能产生并承担的法律后果。2、不规范操作。是指因制度不合理、操作程序有问题、投机行为、人员操作失误或故意行为等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3、法律制度不完善。比如因法律制度落后,导致现有法律规定不能满足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4、由信用风险以及其他风险转化而来的法律风险,包括交易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利率风险控制失当带来的法律风险等。商业银行应积极分析各类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积极应对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现状

1、对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识不足。与摩根大通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实践相比,我国在银行法律风险控制方面还有很多差距。比如摩根大通银行非常重视法律部的作用。法律部的负责人一般都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同时,在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汇报、考核使用等方面都提供坚强的保障。而由于对银行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部门建设还不完善,有的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有的是合并职能,法律部门的风险控制作用发挥不到位。

2、缺少系统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我国商业银行在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从上到下的防控体系。银行在经营中为保证利益最大化,在产品开发、推广和营销等环节对法律风险考虑不全面,用一般的风险思维开展经营运作,给银行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在银行经营过程中也缺少全面系统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控制,被动处理的情况较多。还没有建立一套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3、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需要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而我国商业银行法律人员队伍还比较薄弱,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缺乏系统性和独立性。

三、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建设的对策

1、自上至下统一思想,全面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银行间竞争也日趋激烈。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在世界银行舞台上角逐,就必须内强素质,提升形象,就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都是将依法办事作为银行经营行为的最高标准。可以说,依法经营管理的好坏也是衡量一个银行运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事实也证明,银行只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才能保证各项事业不断发展,才能实现各项预定的经营目标。因此,无论是银行管理的决策层,还是一线操作人员,只有树立了依法经营的理念,并在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保障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从银行的决策层起,不断提高对依法经营理念的认识,在决策过程中就要对项目和业务的合法合规认真研究,不断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践行法律要求。

2、明确职责,优化系统的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从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实践来看,还存在着法律风险防范有漏洞、风险防控不系统、风险防控不及时等现象。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做法看,一般都是在董事会指导下建立独立的法律风险防控部门,并根据职能分工从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防控和事后风险化解等全面实施法律风险防控。当然,法律风险防控涉及经营的各个环节,需要银行内部自上而下各司其职,全面防控,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建议商业银行首先要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其次,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比如,董事会决策层负责研究制定与银行发展相协调的法律风险管理总体政策,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将法律风险评估落实到各项重大决策中。在经营决策中,不但要进行经济上的可行性论证,还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保证在方向把握、决策制定、手段选择等方面不存在风险隐患,从根源上把控风险。法律部门要站位全行,制定全面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和程序,及时防范、协调和化解法律风险。各基层法律部门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总行的各项法律程序,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协助做好各类法律风险处理工作。

3、进一步优化法律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要优化组织机构建设,增强法律部门工作的独立性。要进一步明确法律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要从人事安排、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比如,明确基层各分行法律部门有权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汇报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等。二要建立集约化法律工作机制。要本着独立、专业、集约的原则,建立集约化的法律工作体制,强化法律部门作为全行法律风险管理中枢和核心机构的职能作用,为银行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炜、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建设对策研究[J]、金融论坛,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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