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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7 栏目:写作范文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1

关键词:房地产经纪行业 执业责任保险

一、 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

(一)行业现状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以存量商品房(包括住宅、写字楼和商铺等)交易为主体的市场,一般由房地产经纪人执行操作。深圳房地产三级市场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有20多年历史。截止2013年6月,深圳三级市场按交易面积计算占据70%的交易量,全线超过新房市场。同时也是全国占比最高的城市,其发展已具备了推行风险管理措施的基础。

(二)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风险特点

风险的解释有三种观点:一是将风险视为机会,风险管理的目的是试图测算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二是将风险视为危险;第三种观点介于前两者之间,将风险看作不确定性。本文沿用第二种观点。

房屋交易的特殊性在于:

1、 交易金额大,交易风险超出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的承担能力;

2、交易周期相对较长:特别是业主的房产证还处于银行抵押状态时。

房地产经纪人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a、对交易房屋了解不充分

1、产权状况

(1) 物业是否属于可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因为有可能是军产房、小产权房等;

(2) 房屋是否处于限制出售状态;

(3) 房屋是否存处于抵押、查封状态;

(4) 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5) 产权是否属于共有,共有产权的处置必须征得其它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若产权共有人非夫妻关系,必须将定金、首期款及其它楼款按房产证上列明的比例分别转付给产权人;

(6) 不清楚产权人对财产的处置能力,即该产权人是否行为受限权利人,若受限则卖方物业处分权归其监护人所有。

2、房屋其他附带条件

(1) 房屋是否带车位、学位;

(2) 房屋是否带租约出售;如属带租约出售的房屋,是否有租客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3) 交易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等。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明知该房屋存在上述情况而未尽告知义务,给合同一方(一般指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很多情况下,房地产经纪人也处于信息不对称一方。委托人(一般指卖方)可能刻意隐瞒交易房屋的真实情况或是制造虚假证明,此类行为往往导致另一委托人(通常指买方)将经纪方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告上法庭,经纪方因此而蒙受损失。

b、签约中存在的风险

房产交易合同涉及的条款众多,而交易合同中一些约定不明、未作特殊约定的事项往往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如:

1、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1) 首期款具体金额是否包括定金、定金是否包括诚意金,这几项费用的关系约定不明,导致不同款项的归属引起争议;

(2) 经纪方佣金与赎楼费用、担保费用、按揭费用等约定不清;

(3) 办理按揭时间、赎楼时间不合理,甚至前后颠倒,导致交易失败。

2、对买卖中的特殊情况没有做出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1) 没有约定交楼时间(包括业主、租客未能及时搬离),买方不能如期入住,造成买方经济损失;

(2) 带租约出售的房屋,没有约定租客租赁押金的交收时间;

(3) 没有登记物品清单,导致买卖双方交易后产生纠纷。

3、经纪方轻易做出承诺

经纪方为尽快促成交易,经常对经纪方不能控制的事情做出承诺,如银行按揭成数、赎楼费用、过户时间、卖方收款时间等。银行按揭成数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央行或银监会最新政策制定,时有变动;另外,买方的个人信用也影响按揭成数和利率的界定。而由于各银行对赎楼的要求不同,从而影响赎楼时间,因此过户时间、收款时间也难以准确掌握。一旦经纪方擅自许下的承诺无法兑现,则就容易引发纠纷。

4、买方主体发生变更时,没有签署书面文件

在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后,若买方主体发生变更,必须得到卖买双方的书面同意,但经纪方往往为了便捷而跳过这一环节。

c、经纪人处置失当

经纪人由于种种原

,很可能擅自处理敏感事宜,特别是交易资金部分。例如在对违约事实界定不明确或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经纪人员错误地将定金交由卖方没收或退还给买方。

d、佣金风险

佣金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经纪业务的合法报酬,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的。客户道德风险往往造成佣金收不齐或无法收佣。它是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对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客户违约跳单等问题缺乏有效约束,客户违约成本较低,这为一些信用不佳的客户逃避违约责任提供了便利。譬如,一些购房者通过和经纪人的多次接触间接套取房源信息,甚至在通过经纪方牵头与卖家取得联系以后,就跳开经纪与卖家直接交易,逃避支付佣金,这种行为破坏了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市场运行规则,严重打击了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信心。

引起佣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引起的纠纷;

2、交易过程中,一方中途退出交易而引起的佣金支付问题;

3、委托人以特定理由逃避支付佣金而导致无法收到佣金的风险。

e、行家竞争风险

除了客户道德风险外,经纪人还会面对来自行家的恶性竞争。一个经纪人员拿到盘源或带客看房后,会有其他经纪机构的业务员许以各种优惠抢盘或抢客。譬如,经纪人a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与客户基本谈妥,这时经纪人b以更低的佣金为诱饵,撬走客户。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尚属空白,因此目前对这种客户跳单和行家撬单的行为,还缺乏有效约束,这使得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成果难以得到保障。  f、政策法律风险

所谓政策法律风险,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是一种系统性风险。在房地产领域,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市场价格的变化,房地产交易从开始到最终完成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房产价格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很可能会引起卖家或买家的违约。

此外,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而经纪人又未能及时了解这一变化,或者经纪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从而导致签署的合同缺乏法律效力或者引发与客户之间纠纷,这也是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

(三)风险管理策略选择

如下图所示,根据风险发生的频率及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把风险分为四类:低频低损、低频高损、高频高损、高频低损。对应不同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由以上分析可见,房地产经纪执业风险发生频率相对于经纪人而言,可能是偶然事件,因为大多数的经纪人都训练有素,有一定的从业经验。然而一旦发生风险,就会造成比较高的损失。因此房地产经纪执业风险属于低频高损类的风险,可适用于“风险转移”策略。

二、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及其意义

保险是风险转移策略的一种方式。“执业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细分市场,它是指以专业人员在履行专业服务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其委托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的财产或人身伤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1]。“疏忽或过失行为”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因疏忽大意而未能按照职业要求的谨慎性标准行事,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2]。通常,执业责任保险人将被保险人有无“过失” 的行为作为理赔的一个要件,被保险人因无过失行为所承担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执业责任在我国适用“过错原则”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职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或”非确定性”[2]。

执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发展时日尚短,还主要集中在律师、会计、保险经纪等行业。“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是执业责任保险的子集。国内对“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尚无明确定义,在美国,有一种房地产过失与遗漏保险(real estate errors and omissions insurance),对房地产经纪人由于执业疏忽、过失而造成的消费者损失进行承保。借鉴国外及国内其他行业执业责任保险相关论述,并结合房地产经纪行业基本特性,本文将“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定义为:

“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是指以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其经纪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其委托人或利

害关系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执业责任保险。

笔者认为,由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繁杂、涉及法律法规众多、交易金额又往往较大,导致房地产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为转移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风险,保障委托人或其他利害人以及经纪方的合法利益,房地产经纪行业也可以考虑建立起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此外,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意义还在于:

1、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2、填补保险业在执业责任保险领域的一块空地,有利于其完善业务体系,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3、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房地产经纪执业责任保险具有明显正外部性特征,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制度设计

(一)保险对象

绝大部分行业的执业责任保险是以行业机构作为保险对象,如保险经纪人执业责任保险、保险人执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等。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推行执业登记牌照制度已有多年,但行业中没有拿到牌照的从业人员依然不少,由于执业牌照尚未实现完全覆盖,经纪从业人员流动性又比较大,对经纪人执业行为的监管比较薄弱,因此,以经纪从业人员作为保险对象推行执业责任保险比较困难。从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看,机构是市场运营的主体,也是承担风险的主体,建议以经纪机构作为保险对象。

(二)保障范围

房地产经纪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1、经纪人过失风险

此类风险是由经纪机构的雇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交易标的物的失察风险: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执业瑕疵,未能对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状况、产权人情况及房屋质量尽到明晰的查察义务。

(2)无恶意的道德风险:经纪人在从业过程中为促成交易行为,往往会做出一些承诺,而这种并无恶意的承诺很可能因为无法兑现而导致纠纷,此类风险亦可划为执业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3)合同过失风险:房产交易合同涉及的条款众多,而一些经纪人员因为经验不足,对交易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约定不明、未作特殊约定或做出错误约定,此类行为亦可划归执业过失行为。

(4)丢失重要文件风险:指经纪人员由于疏忽在交易过程中丢失重要交易文件而引发的风险。

2、雇员诚信风险

此类风险指由于经纪人员的故意、恶意行为所引发的风险,包括经纪人员私吞佣金,将客户定金或首期款挪为它用,隐瞒经纪机构做私单等行为。

3、机构经营风险

此类风险指经纪机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纪机构的客户故意拖欠或不给佣金;

(2)由于市场及政策原因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3)自身经营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

狭义的执业责任保险,其保障范围一般只包括执业过失风险。广义的执业责任保险,其保障范围则不仅包括执业过失风险,还包括雇员诚信风险、机构经营风险等。为简化操作,建议执业责任保险只包含执业过失风险。 (三)责任免除

纵观各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对除外责任的规定大同小异,一般而言,责任免除条款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

1、 保险公司对因不可抗力(战争、天灾、政策变动等)引发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2、 保险公司对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而引发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3、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非执业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与“保障范围”属互补关系,“保障范围”厘清后,“责任免除”范围也就基本可以确定下来。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规定,可以依循其他行业的惯例。

(四)保险费用

保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按赔偿限额收取费用

这种收费方案以赔偿限额为基础,根据赔偿限额确定费率,其计算公式一般为:

年保险费=赔偿限额*赔偿限额对应费率

2、按业务收入收取费用

这种收费方案以被保险人业务收入为基础收取保险费用,投保人预估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业务收入,以此计算预收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预收保险费=被保

险人预计当年业务收入*费率

实际保费超过预收保费的差额,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交,预收保险费超过实际保费的差额,由保险人退还给投保人。

3、按业务收入、赔偿限额综合确定费率

这种收费方案依据被保险人的业务收入及赔偿限额大小综合确定费率。

4、按专业人数收取费用

这种收费方案首先确定每个人的收费标准,然后根据投保人拥有的专业人数计算收取费用,计算公式一般为:

年保险费=每人收费标准*具有专业资格的人数

5、在基本费用基础上进行调整

这种收费方案的保险费由基本保费和调整系数构成,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为基本保费与调整系数相乘得到,即

年保险费=基本费用*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有许多种类,如营业性质调整系数、财务状况调整系数、经营水平调整系数、诉讼经验调整系数等。

如果投保期限不足一年,则应收保费在年保险费基础根据短期费率进行调整,即:

应收保费=年保险费*短期费率

四、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执行难点

执行难点包括过失责任的界定、投保人、保费收取方式、约定的赔偿限额等。

以理赔环节为例,理赔是联系保险公司和保户的重要纽带,是保险经营流程的重要一环。改进理赔服务,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该环节主要应注意改进理赔的服务流程;完善理赔管理制度;加强理赔信息管理;加快保险公估机构的发展。

香港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1990年2月,香港成立“保险索偿投诉局”,专责处理由香港居民持有的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投诉局的营运经费来自会员公司,为投诉人提供免费服务。

投诉局内组建“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目的是提供独立及公平的裁决,解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纠纷。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由独立人士担任主席,其任命必须先获得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的批准。委员会另有四名成员,其中两名来自保险业,其余两名是业外人士。

目前,委员会可以裁定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70万港元,承保商会员必须遵守委员会的裁决。倘若投诉人拒绝接纳委员会的决议,有权采取法律行为。委员会的决定并不影响其法律权利。

五、制度推行建议

(一)加大执业责任保险的知识普及

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全民保险的意识整体比较缺乏。为发展保险业,国务院第2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所以保险宣传,特别是老百姓不熟悉的执业责任宣传,更应开辟多元化的宣传途径。“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对于地产经纪和客户都是新兴事物,更应在初始化阶段加强宣传。

其次,保险宣传还应遵守银监会和保监会共同的《关于规范银行保险业务的通知》。宣传材料应到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得描述保险产品,在醒目位置对经营主体、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情况等五大要素加以提示。

(二)激励为主,提高行业购买意愿

前文已经分析了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应当保障的基本范围,即经纪人过失风险、机构雇员忠诚风险及相关必要费用三个部分。但是,就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责任保险保障条款中是否应完整包含上述三个部分,存在较大争议,因为保障范围与保费成本成正比,保障范围越大,则相应缴纳的保费也就越多。针对这一矛盾,本文提出两种模式以供参考:

1、全面保障模式

这种模式下,保障范围涵盖房地产经纪行业涉及的各类风险,包括经纪人执业责任风险、佣金风险、雇员忠诚风险等,通过一份保单即可提供最全面的保障服务。其优势在于,保障范围全面,覆盖范围广泛,符合我们转移行业风险的初衷,并且在保单设计和管理上也比较方便。其缺点在于大而全,保费成本较高,一些投保人可能只对部分保障感兴趣,却要缴纳全额保费,从而降低购买意愿。

2、菜单选择模式

这种模式下,可以根据不同风险类别,设计不同的菜单选项,由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及成本考虑进行自主选择。譬如,我们可以将一些普遍存在的风险列入为基本保障范围,对一些并非普遍存在的风险保障则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其优点在于:更灵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保障范围;更合理,投保人不需要为自身并

存在的风险买单;更便宜,投保人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自身需要的保障。不足在于,操作起来相对复杂,一些机构为降低保费而选择最低保障,导致风险难以转移。

(三)因势利导,慎重选择切入时机

建议制度的推行尽量选择在二手业务高位成交时,这样无论哪一种交缴保费的形式,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接受能力会较强。

参考文献

[1] 张洪涛、王和,责任保险理论、实务与案例[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p280、

[2] 许琼飞,《责任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11月第1版,p299,p309-311,p355、

[3]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01年8月、

[4]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

[5] 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1997年6月、

[6] 台湾,《不动产经纪业营业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及基金管理办法》,2001年6月、

[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2004年8月、

[8]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09年1月、

[9] 张洪涛、王和,责任保险理论、实务与案例[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p292、

[10] 联合国,《2009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年中报告)》,2009年5月、

[11] 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2009年)》,2009年5月、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2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分析方法;风险识别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由于各种难以预测的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地产投资行为主体的期望目标与实际状况之间发生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主要分析方法

目前,常用的风险分析方法主要有专家调查法、故障树分析法(fta法)、幕景分析法、筛选监测诊断法、影响图分析法等。

(一)专家调查法。专家调查法主要包括专家个人判断、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等10余种方法,其中,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是用途较广、具有代表性的两种。

1、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是以一个5~10人的专家小组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参加会议的人可以畅所欲言,鼓励不受任何约束发表不同意见。通过专家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启发,从而诱发专家们产生“思维共振”,以达到互相补充并产生“组合效应”,获取更多的未来信息,使预测和识别的结果更准确。

头脑风暴法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出风险管理需要的结论,在项目管理实施的过程中,也可以经常采用这种方法,对以后实施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见性的分析。该方法是建筑企业进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但它适用于探讨的问题比较单纯,目标比较明确、单一的情况。如果问题牵涉面太广,包含因素过多,就要先进行分解,然后再分步进行讨论。

2、德尔菲法。德尔菲法是由美国著名咨询机构兰德公司于五十年代初发明,经过多年的使用和理论上的完善已日趋成熟。该方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能够让专家自由地发表个人观点,能够使分析人员与专家意见相互反馈。在进行专家调查过程中,可以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专家的意见进行处理,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般经过两至三轮问卷调查,即可使专家的意见逐步取得一致,从而得到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判断。

该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其优点是在缺乏足够统计数据和原始资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定量的估计,缺点主要是表现在易受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强。

(二)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法也叫风险树法,也叫鱼刺图法,是分析问题原因时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其原理是将复杂的事物分解成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认识的事物。具体做法是利用图解的形式将大的故障分解成各种小的故障,或对各种引起故障的原因进行分解、细化。该法可以将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分解成许多细小的风险,将产生风险的原因一层又一层的分析,排除无关的因素,从而准确地找到对企业真正产生影响的风险因子。

该方法经常用于技术性强、较为复杂、直接经验较少项目的风险识别,其优点是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所有故障原因,包罗了系统内外所有失效机理,比较形象化,直观性较强。不足之处是适用于大系统时,容易产生遗漏和错误。

(三)幕景分析法。幕景分析法是一种能够分析引起风险的关键及影响程度的方法,一个幕景就是对项目未来某种状态的描述,它采用图表或曲线等形式来描述当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发生某种变化时,整个项目情况的变化及其后果。其描述方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某种状态的描述,一类是发展过程的描述,即未来若干年某种情况的变化链,可向决策人员提供最好的、最可能的或最坏的投资前景,并且详细描绘出不同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时间和风险。当各种目标相互冲突排斥时,幕景分析就显得特别有用。

(四)筛选-监测-诊断技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都较重视“灾变”新理论,高德曼提出的“筛选-监测-诊断技术”是比较实用的。筛选是依据某种程序将潜在危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类选择的风险辨识过程;监测是对某种险情及其后果进行监测、记录和分析显示过程;而诊断则是根据症状或其后果与可能的起因等关系进行评价和判断,找出可疑的起因进行仔细检查。筛选、监测和诊断是紧密相连的,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往往一次“筛选-监测-诊断”过程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诊断之后还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因此需要重新进行这一过程。筛选-监测-诊断技术应用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多,由于过程很复杂,所以技术应用的过程本身隐藏着许多主观臆断的可能胜。

总之,对于不同的风险识别方法,使用时应针对实际问题的不同特点结合不同风险识别方法的优缺点而进行选择,这些风险识别方法实际上是有关知识、推断和搜索理论应用于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

二、房地产投资主要风险因素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有多种分类方法,按风险的性质可分为:系统风险(市场体制性风险)和非系统分析(项目差异性风险);按投资周期可分为:投资决策阶段风险、土地获取阶段风险、项目建设阶段风险和经营管理阶段风;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经营风险。本文对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按照寿命周期的方式进行分类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风险。在整个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中,投资决策阶段最为关键,这个阶段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如政策风险、经济体制风险、城市规划风险、区域发展风险等方面。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由于政策的潜在变化给房地产市场中商品交换者与经营者带来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损失。政府的政策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趋向,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者的成功与否。房地产业由于与国家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控制,政府对租金、售价的控制、对外资的控制、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融资的控制以及新税务政策的制定,都对房地产投资者构成风险。在未实现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非常大。因此,房地产商都非常关注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处理由此引发的风险。

2、经济体制风险。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决定着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国民经济的结构比例以及经济运行机制。如果政府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降低,减少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资金,房地产商品市场的活动将会减少;另一种情况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房地产业内部结构发生改变,或者说是房地产业发展的模式发生改变,各种房地产市场在整个房地产业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会给有些房地产市场带来生机,则对另一些房地产市场带来损失。比如,一些城市工业结构的转型,导致对厂房需求下降,而对写字楼需求增加。

3、城市规划风险。城市规划风险是指由于城市规划的变动对已经建成的、正在建设中的以及将要建设的房地产商品的价值量产生影响,给房地产商品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的风险。

4、区域发展风险。区域发展风险是指由于周围环境的房地产商品发生变化而影响其他房地产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为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土地获取阶段风险。房地产发展的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获得土地,在此阶段,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费等社会问题,风险较大。主要风险来源有土地产权不清风险、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征地开发风险等。

1、土地产权不清风险。土地产权不清风险是由于土地的产权不清楚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土地产权不清,不仅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很多手续上的麻烦,而且有很多额外的损失,除了要花费额外人力、物力、财力等,有些还要诉诸法律,承担败诉后的经济风险,如我国经常出现的越权批地和非法出让土地等现象。

2、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一方面体现在变革使房地产商品的开发成本增加,如使用年限、补偿和收费的规定等;另一方面体现在政府改变使用土地的一些具体技术政策方面所带来的房地产投资风险。

3、征地开发风险。征地开发风险是指由于征地拆迁所带来的风险,一方面我国现行拆迁安置法规条例太笼统,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差;另一方面地块上原房产所有者基于社会的、心理的、经济的原因,可能不愿意出售。因此,征地拆迁很难顺利进行,最终投资者不得不付出比预期更多的金钱和时间,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

(三)项目建设阶段风险。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保证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目标的完成,这个阶段的风险因素较多,主要可以分为:开发费用变化风险、工程变更风险,项目质量风险和施工安全风险等方面。

1、开发费用变化风险。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风险源于开发的各个阶段。建设前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达95%~100%,越到后期影响程度越小。在规划设计中,方案陈旧、深度不够,参数选用不合理以及未进行优化优选设计,都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建设期间,国家调整产业政策,采用新的要求或更高的技术标准,也都会使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

2、工程变更风险。工程一旦发生变更,工期就很可能会被延长,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租售时机,如已预售,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损失、信誉损失;另一方面会增加投入资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费。所以,房地产开发商们都迫切希望自己的项目及早完工,以避免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工期拖延带来的风险。

3、项目质量风险。质量是建筑项目的生命,开发项目质量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美观与环境协调等方面。如果由于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落后、偷工减料,造成建筑结构存有安全隐患,质量不佳,就会严重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声誉和发展,有时甚至会产生法律纠纷,导致企业形象一落千丈,无法继续发展。

4、施工安全风险。施工安全风险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房地产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工作气氛并延迟工期。这些损失变成开发成本的增加,而且也会转移到商品的成本中而成为商品经营者的损失。

(四)经营管理阶段的风险。房地产经营管理阶段是整个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最后却又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项目开发完毕后,开发商应尽快将商品房租售出去以回收资金并获取利润;相反,如果已建好的商品房因种种原因不能租售出去,则会房屋滞销、资金积压,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这个阶段的主要风险来源有:物业管理风险和营销风险。

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是控制房地产风险的前提,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才能保证房地产投资的顺利进行,获得利润。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3

一、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1、储蓄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我国商业银行储蓄业务主要设置单人临柜或双人临柜,日常处理业务通过复核和事后监督确保业务合规办理。账实进行分管,单人临柜的每日进行对账查库,重要凭证设置登记簿。每日营业终了扎平账后要与现金核对相等。

2、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1)个人住房贷款。我国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只对签订合作协议的房地产项目开办个人住房贷款。其风险控制的环节,主要是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评估,一般只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才允许做个人住房贷款,对房地产项目重点审核房价和其前景,防止烂尾工程。对贷款申请入主要审核收入证明及其年龄,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签定回购保证书。

(2)汽车消费贷款。银行开办的汽车消费贷款主要是和汽车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消费者贷款买车,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证保险。银行主要审核贷款人收入证明及是否是本地户口。

3、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的风险管理重点是对信用卡申请人进行信用把关,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银行通过每日对信用卡透支情况进行跟踪,对发现的不寻常透支情况及时进行催收,通过催收情况发现风险点。

二、存在的

1、储蓄业务

(1)银行部分储蓄网点内部管理尚待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部分储蓄网点未健全相应的内控体系,没有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业务,责任不清,漏洞较大,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存在没有每日进行对账、印章重要凭证管理混乱、挂失未按要求进行查保等现象。

(2)对储蓄网点监控不力。银行对储蓄网点的检查监督管理较弱,致使储蓄网点不合规的问题较多,难以有效防范风险。如存在不按规定定期对储蓄网点进行检查,事后监督对传票审核不严格、不及时,存在封包积压等现象。

2、消费信贷业务

(1)对房地产项目缺乏准确评估。我国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审查其财务情况和即将开发的项目情况,防止工程项目烂尾。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财务状况审查较为容易,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查则较难,银行缺乏有经验的房地产项目评审人才,很难对开发商的项目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2)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难以把握。银行审查贷款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依据是其收入证明,但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较难判断,即使收入证明真实,其负债情况也无从了解,同时贷款申请人将来的收入变化也将直接其偿还能力。

(3)我国商业银行消费贷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面临许多技术性问题,形成了潜在性风险。一是汽车消费贷款要求消费者向保险公司购买保证保险,但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未向保险公司连续投保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窃险、自燃险的,保险公司将免除责任,即如果消费者脱保,保险合同将无效。二是个别地市,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未完全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办理土地使用证,使银行贷款存在较大风险。三是汽车消费贷款中,如果借款人将所购汽车先行变卖后逃逸,由于《担保法)规定必须先处置抵押晶再向保证人索赔,银行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款。四是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负责偿还借款人所欠款项,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逾期利息、罚息等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五是部分地市不能办理抵押预登记,开发商有可能将在银行办理房产按揭贷款的在建工程和所属土地进行再次抵押,或将同一套房产重复办理按揭。

(4)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出台明确的可操作的贷后检查管理办法,消费信贷贷后管理较为簿弱。

3、信用卡业务

(1)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作案猖獗,以冒名申请或运用高手段伪造信用卡骗取银行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防范案件任重道远。

(2)对信用卡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较难判断。银行对信用卡申请人的风险控制主要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但对信用卡申请人本人的信用状况无法评估,很难辨别其办卡意图,在风险控制上存在较大漏洞。

三、零售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

1、储蓄业务

储蓄业务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操作风险,可分为内部作案、外部作案、内外部相互勾结作案。内部作案主要是内部管理不严,不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如印章、重要凭证等保管混乱,每日营业终了不进行查库等,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外部作案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存折、盗取密码等手段进行冒领。内外相互勾结作案是利用银行内部管理松散盗取储户存款。

2、消费信贷业务

(1)操作风险。一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银行管理不严、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建立等问题,违规发放贷款,骗取银行资金所造成的风险。二是银行外部人员利用银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申请消费贷款骗取银行资金。如房地产开发商或汽车经销商指使工作人员向银行申请贷款套取银行资金,或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骗取银行资金。三是内外部人员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资金。

(2)信用风险。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由于我国住房市场以销售期房为主,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包括开发商的信用风险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对于汽车消费贷款主,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商的财务存在问题,或开发的项目超过其承受能力,或投资决策出现失误导致项目开发失败,致使后续资金不能跟上,房地产项目出现烂尾。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由于收入下降、失业等原因导致清偿力下降,难以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风险。

(3)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指我国商业银行办理的消费贷款业务在程序和合同上存在诸多法律滑洞,当借款人出现清偿困难时,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时在法律上将面临不利局面。一是银行办理住房消费贷款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回购协议,要求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将由房地产开发商将住房回购,偿还银行贷款。但由于《担保法》规定公司不能给个人担保,一旦发生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情况,房地产公司可凭此进行抗辩,银行难以胜诉。二是我国尚五个人破产法,当处置的抵押物不足以补偿银行贷款时,难以向贷款人继续追索。三是当贷款人出现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可能面临执行难的。如住房贷款,一旦银行要求贷款人交出住房,政府可能本着安定团结的目的进行干预,使银行的要求难以得到执行。四是贷款人申请办理消费贷款,银行无法辨别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果贷款人的资金来源涉及贪污等不合法渠道,将使银行债权落空。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价格风险,主要包括抵押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人民币币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指借款人的住房、汽车等抵押物有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风险,特别是汽车,一旦经过使用其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抵押物的价值评估也因评估机构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抵押物的价格下跌将使银行的贷款存在不能得到全额清偿的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指利率水平上升带来的风险。消费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贷款期限长达10—20年,当前我国利率水平较低,但从中长期看利率走势却不定,一旦利率水平出现上升趋势,有可能使银行出现利率倒挂的风险。在我国市场缺乏金融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的情况下,利率风险很难转嫁出去。人民币币值风险主要指人民币贬值风险,如果人民币发生贬值,将使银行中长期债权遭受较大损失。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当消费信贷额增长到一定水平时,银行将产生流动性风险。由于消费贷款为中长期贷款,需要中长期资金来源对应,在西方商业银行消费贷款达到银行资产总额的15%时,就有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银行头寸出现不足。我国当前以定期存款为主,消费贷款总量不大,不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但如果我国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规模增长过快,超过银行资产额的一定比例,一旦存款结构发生变动,活期存款大于定期存款,将使银行产生流动性风险。

3、信用卡业务

(1)操作风险。信用卡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犯罪分子利用先进的高手段伪造信用卡进行透支所造成的风险;二是在银行疏于防范的情况下,信用卡申请人利用假证件等申请办理信用卡所造成的风险;三是内部管理不严,不进行每日对账、不检查授权记录等所造成的风险,或内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实施信用卡诈骗所造成的风险。

(2)信用风险。对信用卡申请人审查不严,导致部分动机不纯的申请人获得信用卡,并恶意进行透支所造成的风险,或持卡人失业、收入下降等原因,难以归还透支款。

四、对策建议

1、储蓄业务

(1)加强对储蓄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定储蓄业务操作手册。加强对储蓄人员的岗位培训,应重点以储蓄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违章操作所导致的风险案例进行培训,使员工加强对风险的认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减少违章操作。同时银行应根据储蓄业务流程,制定标准的操作步骤,对每一环节的重点注意事项给予清晰的标明,使员工能够按照操作手册规范地办理业务,降低差错发生概率,有效防范风险。

(2)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储蓄业务员工轮岗制度。银行应加大对所辖储蓄网点的检查力度,健全储蓄网点的内控体系,严格储蓄网点的业务操作。建立员工轮岗制度,定期(如每年)对储蓄业务人员进行轮岗,加强风险防范。

(3)进一步整合储蓄网点,提高管理质量。我国商业银行储蓄网点较多,使得监督管理力量相对显得不足。银行应对一部分发展潜力不大,或管理上存在困难的储蓄网点进行撤并,而对有发展潜力的储蓄网点进行升格,优化银行营业网点结构,提高分理处以上级别的营业网点比例,有效加强管理。

2、消费信贷业务

(1)资产证券化。将银行的消费贷款交由专业的资产证券化机构SPV进行组合设计、打包,在债券市场上出售给投资者,使该部分贷款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可有效化解银行消费贷款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我国应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扩大债券品种,支持银行开展贷款证券化,引导建立资产证券化的专业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2)建立客户信息查询系统。银行应把在该行办理储蓄、信用卡、消费信贷等业务的客户资料进行整合,建立一套客户综合查询系统,以方便银行全方位了解客户的信息,如资产状况、负债状况、业务交易情况等,对客户进行充分调查,有效防范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人民银行或银行业协会,联合各家商业银行对客户过去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整理,以形成统一的客户信用状况查询系统。

(3)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银行房地产项目评估和培训。银行应加强与资产评估公司、房地产开发以及行业内资深专家的联系与合作,聘请专业人士参与银行的项目评估,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对客户经理、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银行业务人员在工作和中不断得到锻炼,提高项目评估水平。

(4)建立客户信用评分系统。客户信用评分系统是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分决定贷与不贷以及授信额度的大小,使银行贷款审批具有客观的标准,是实行消费信贷业务人个审批制的基础。银行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发适合本地区的客户信用评分系统,以提高银行信用评估水平,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5)加大对消费信贷业务的资源配置,强化贷款“三查”制度。建立贷后情况调查台账,通过定期与客户取得联系,了解客户情况,及时防范风险。对消费信贷业务应配置更多资源,如增加人力,充分保证信贷员有更多精力投入贷款“三查”,特别是贷后管理。

3、信用卡业务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4

[关键词]房地产 开发与经营 风险 防范 对策

一、我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1、 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

近年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中国的经济支柱,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人们对房地产业的关注越来越密切,毕竟,住房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要求和保障。然而,现阶段房地产业发展地过于快速,以致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发展轨迹和一股房地产热。自1998年以来,房地产每年开发投资额平局增长率为22、6%,而国内生产总值平均价增长率为12、9%,由图1可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增长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带来了房地产增速过快、发展过热的局面。商品房每年新开工面积平均以19、6%的增速增长,具体见图2所示。

为了调控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业的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以降低房价,限制房地产开发,控制房地产业的不正常发展。尽管国家进行了大力度的调控,房地产发展过热的现象仍然存在。2010年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环比上涨0、2%。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5、07,比4月份回落0、59点,比去年同期提高9、13点,见图3所示。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为103、48,比4月份提高1、70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4、43点。

2、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商品房房价仍然过高,商品房空置率也在增加,房价与空置率之间处于一种不平衡的关系。房价产投资过快增长,连续几年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每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也以极快的速度增加。这些现象导致了房地产市场越来越热,继而带来一些问题。首先,房地产业的不正常快速发展必会引起国家的重视,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国家会采取严厉的措施来打压房价、调控市场。其次,炒房团应运而生,这些群体利用手中闲置资金,在大中城市大量购置房屋,再转手以高价卖出,赚取其中差额,达到投机的目的。炒房团的存在进一步导致了房价的居高不下。再次,房价过高导致普通消费者无力购买,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另外,投资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大量投资开发,这可能会带来资金周转链断裂的后果。

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影响因素

1、 主要风险

房地产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位置固定性、品质差异性、需求普遍性、供给稀缺性、使用的耐久性和用途的多样性等特点,而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具有开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房地产的经营往往会遇到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会给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会带来很高的风险。另外,我国房地产业过热的现状也会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基于市场调查的风险识别方法,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识别到以下几类风险。

(1)政策风险。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的政策风险主要有政治环境风险、经济体制改革风险、房地产业政策风险、金融政策变化风险、土地政策风险、住房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等。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全局性的。

(2)经济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导致房地产投资经营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包括市场供求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资金变现风险、开发费用变化的风险、税率变动的风险、地价变化风险、国民经济状况变动风险等。

(3)自然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不能移动、施工时间长、露天作业等特点,决定了其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比一般项目大很多。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有火灾风险、风暴风险、洪水风险、地震风险、雪灾风险、气温风险、地质状况风险等。

(4)经营风险。经营风险存在于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活动之中,主要有策划风险、管理风险、融资风险、合同纠纷风险等等。经营风险如果处理得不好,就可能导致整个开发过程前功尽弃,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

2、 风险的影响因素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存在许许多多的不确定因素,对所有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不大可能也没有必要,现选取几个对结果影响较大的风险影响因素,结合现阶段的具体行业情况分析。

(1)政策因素。政策因素中对房地产业影响较大的是房地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2010年上半年,国家推出的政策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4号)、《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由这些文件可以看出,国家正在积极地在宏观方面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使其能稳定、合理、有序地发展。对于房地产投资商和经营者来说,频繁的出台的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政策会带来开发方式、开发时机、开发规模选择的改变,也会带来开发成本、投资回收期限、实际利润等的变化,可能会导致房地产项目偏离本来的意图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可能导致亏损。

(2)市场供求。现阶段,市场对住房的需求的确大于供给,以上海为例,2006年上海市人口比上年增加了0、62%,2007年人口数环比增长了0、85%,2008年人口数比2007年增长了0、96%,2008年末达到了1321、7万人。可见,上海是人口呈现加速度的增长。每年都有大量外来人员进入上海工作或学习,因而产生大量对于住宅的需求,而上海本地人对住房的需求也是有增无减,因此,可以说,市场上对于住房的需求是极大的,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而事实上,许多开发出来的楼盘并不能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高房价使得大多数人望而却步、“望房兴叹”,而买房子的很多都是炒房团或投机者。这导致了另一种供求不平衡现象:一般收入的人需要的是中低档的、有能力负担的自住房,而开发商开发出的楼盘房价太高,买不起;开发商建造的住宅吸引来的不是住房的需求者而是投机者,只买不住,并抬高房价,转手卖出,造成空置率升高和房价的进一步上升,从而致使普通人更加买不起房。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房地产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风险。

(3)融资。房地产的开发是一项规模大、周期长的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的连续注入,如果资金链中断,就会导致开发过程不能正常进行,经营活动也就无从谈起了,也就无法保证资金的流动。因此,融资活动是保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石。资金的来源的渠道主要有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外商投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自筹资金来源安全、使用成本低,因而,使用自筹资金风险很小。但是,自筹资金数量有限,只能用于项目前期的费用支付,分析近十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见表)可知,其在所有资金来源中所占的平均比重不超过30%。银行贷款具有财务杠杆效应,但是银行贷款的限制条件很多,并且受利率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测算,国内银行贷款占融资金额的平均比重为21%。利用外资和外商直接投资在融资金额中所占比重较小,分别为3、19%何2、33%,故不予分析。剩余45、52%的资金来源于其他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股票和其他金融工具。这类融资方式比较灵活,没有沉重的利息负担,使用期限限制不大,可以有效地保障资金的周转。但这种融资方式相应地存在一定的风险,不仅仅有财务上的风险,还涉及公司形象等问题。

表 1999年-2009年各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单位:万元)

年份 国内贷款 利用外资 外商直接投资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小计

1999 11,115,664 2,566,022 1,804,807 13,446,210 20,631,956 47,959,012

2000 13,850,756 1,687,046 1,348,026 16,142,122 28,192,905 59,976,309

2001 16,921,968 1,357,044 1,061,150 21,839,587 36,705,562 76,963,877

2002 22,203,357 1,572,284 1,241,285 27,384,451 46,198,961 97,499,536

2003 31,382,699 1,700,040 1,162,667 37,706,891 61,060,503 131,969,224

2004 31,584,126 2,282,001 1,425,587 52,075,627 85,625,867 171,687,669

2005 39,181,000 2,578,000 1,714,093 70,004,000 102,215,576 213,978,000

2006 53,570,000 4,002,000 3,030,476 85,971,000 127,813,327 271,356,000

2007 70,156,000 6,410,000 4,853,862 117,725,000 180,487,514 374,780,000

2008 76,057,000 7,282,000 6,349,940 153,121,000 159,733,517 396,194,000

2009 112,927,000 4,697,000 3,917,000 179,060,000 274,592,000 571,276,000

(4)房地产经济周期。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一样,房地产业也存在这样一种周期性的波动规律,称之为房地产经济周期。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由供给与需求的周期性波动造成的(见图4)。房地产经济周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繁荣阶段、衰退阶段、萧条阶段、复苏阶段。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房地产经济周期对其开发与经营的影响说到底就是开发的时机选择的问题。如果开发时机选择不当,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效益,甚至可能有所损失。

三、风险防范的对策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其中政策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国际风险属于系统风险,对这类风险,投资者不易进行判断和控制;另一类是非系统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这是易于控制与防范的风险。针对以上提出的各种风险,结合我国房地产业现状,提出一些风险防范的对策。

1、 做好全面的市场调研,以尽量避免项目开发与经营决策的失误

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前,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找准切入点,正确选择项目的目标定位并确定目标群体。调查项目所处的政治、经济、自然、社会、文化环境,发现并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针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寻找应对策略,尽量回避或转移一些风险,对于无法回避的风险,制定详尽的风险管理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完备、全面、细致的开发前市场调研能有效地规避和认识风险,达到风险预防的目的。

2、 进行区域化、多样化投资,以分散风险

由于各个区域房地产供给与需求存在差异,因此,各区域房地产经济周期的波动也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处于繁荣期的同时一些地区可能正处于房地产衰退期,这为跨区域的投资策略提供了可能和前提。跨区域的投资策略可以均衡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同时可以减少地方性的经济动荡带来的风险。另外,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产品的风险及收益也有很大的区别,投资者可以采用组合投资策略,同时投资于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既能够获得可观的收益,又能够有效控制风险。运用这两种策略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目的。

3、 购买适当保险,以转移风险

对于开发过程中可以预测损失并且损失程度适当的一些风险,可以购买保险,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投保人缴纳了保险费后,如果发生了风险损失,保险公司必须分摊损失,给投保人以经济补偿。在这一过程中,可以购买的保险有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尽管只有限定范围的风险可以购买保险,但这一风险转移方式还是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一部分风险的。

4、 签订必要的合同文件,以转嫁风险

通过签订正当、合法的合同,可以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的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的财务负担或法律责任转嫁给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达到减少自身风险的目的。某些无法通过投保方式控制的风险,也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拟定来实现对其的控制管理。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常见的合同有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供销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房屋出售合同等。

5、 优化融资结构,以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不同的融资方式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合理地选择融资模式,选择最优的融资结构可以降低融资风险。首先,拓宽融资渠道,选择多种融资方式,实现资金来源分散化。其次,计算各种融资方式的资本成本,并估计其风险大小。再次,结合不同融资渠道,平衡各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提出多种融资方案。最后,选择资本成本低、风险小的融资方案作为最优融资结构。最优融资结构具备低资本成本、最大程度地融得资金、低风险的特点。

6、 缩短开发周期,以降低市场的政策风险

房地产开发的长周期是带来许多潜在风险的根源,开发周期越长,对开发期内的政治经济形式变化就越难调整,就越无能为力。因此,缩短开发周期也是一个控制风险的方法。当然,缩短开发期并不意味着工程质量的相应“缩水”,也不意味着以耗费更多的成本为代价。缩短开发期要求引进更高效率的技术、设备等,加强对开发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地控制成本。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期,国家正在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在这一时期的房地产项目面对着多种压力与挑战,投资者要能够识别出各种风险,并时刻关注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尤其要特别注意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带来的风险,应用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风险的防御应对工作,及时、合理地管理和控制各种风险,从而保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少君:房地产业发展面临风险的思考、城市发展研究,2009(12):页15-18

[2]兰峰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申立银 俞明轩:房地产市场风险、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6

[4]王新军 王 霞: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5

1 部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模式

以现代企业的管理理论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完善有效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实现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管理手段。

1、1 风控模式一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审计曝光后,建立健全有效的科学的风险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2 风控模式二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销售以及商业会展、酒店经营等相关行业。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由于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建立企业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较好地把控房地产企业各类风险与关键控制点,2013年荣获上市公司综合实力第二名,风险控制第一名。

2 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企业税收遵从的要求越来越高的环境下,专业科学的企业房地产税务风险控制模式非常重要。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房地产业再次成为指令性检查项目,房地产业已连续1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年度专项检查的行业。

房地产税务风险管理的不良表现:

2、1 内部控制缺失或风险管理不健全

房地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加工业、建材商贸、房屋销售业、广告、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不仅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的工作量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管理难度大。

2、2 税控风险管理手段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实际纳税遵从度时有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如隐瞒收入偷税、虚增供料偷税、虚列成本偷税、多列支出偷税、虚列成本偷税、多种手段偷税、虚假申报偷税、隐瞒二手房交易价格偷税等。

3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模式的建立

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要及时、全面地了解有关税收法规,或对相关税收法规的精神准确把握,在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愿望,纳税时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做,避免事实上的偷税、逃税,从而被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模式:制定税务风险控制方向、设置税务风险管理边界、组织税务风险控制活动、分配税务风险控制职责。使税务风险控制在有效的规范的房地产商业模式下。

3、1 外部风控模式的建立

国家税务总局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稽查管理,认为经常会出现很多问题。

3、1、1 房地产行业的收入虚假主要表现在销售价格收入偏低的问题

①未取得售房许可证收取定金,未按预收账款处理,隐瞒销售收入。

②关联交易销售款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开具收款收据,隐匿收入。

③代建转开发,少申报收入,少缴税款。拆迁补偿收入不按规定确认收入。

④坐支售房款少计销售收入。税前超标准列支成本费用,减少应税所得额。

⑤银行按揭贷款资金不及时结转收入。委托销售房产不按规定确认收入。

⑥假承包经营少缴税。假联营将房地产对外投资入股分得利润逃税。

⑦工程尚未决算,长期挂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不结转或延期结转应税销售额。

3、1、2 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虚假主要表现为建筑成本偏高

①建安成本重复入账,甲供材重复进入开发成本。

②收入费用配比方面不合理,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

③以假发票虚列成本。

④多结转成本等。

3、1、3 房地产行业的费用虚假主要表现各项成本的分摊费用的问题

①工资、福利费、业务宣传费超标准列支费用。

②税法不允许列支的项目。

例如,某企业开发项目当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6、5万元;次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第三年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4200万元。

企业财务人员作账: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8、5万元。

税务稽查:应纳所得税262、5万元。

3、2 内部风控模式的建立

3、2、1 一般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的主要环节

3、2、2 涉及主要税种

分为土地取得、建筑安装和成品销售三个环节,牵涉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项税种。

3、2、3 房地产项目投入大工期长

有些项目由于工程款项拖欠、资金困难或者工程未结算等原因虽然已经完工,甚至已投入使用多年,但长期不进行工程结算,也不进行税款申报。

3、2、4 税务风险控制模式的建立

通过建立“基础管理信息+风险统计分析+纳税评估管理+应税稽查准备”税务风险控制模式,从信息管理到技术分析,精细化运营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管控。第一道防控由业务运营和生产建设部门搭建,第二道防控由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搭建,第三道防控由稽核审计、统计部门搭建,第四道防线则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搭建。

企业报表的基本信息来源以及账面数字的变动趋势,基础信息、涉税信息、财务信息 、运营信息,其相互关联性可以测定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合理分布,有助于降低经营生产的风险。也是企业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的“目标责任书”。强化企业管理意识,特别要抓住关键的财务数据和相关指标,有针对性地研究企业公司税控管理和运营方略。

4 结束语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6

[关键词]房地产 审计 特别风险

房地产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使其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成为会计事务所的重要客户,同时随着房地产大规模的跨地域扩张,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企业业务间关联的复杂性急速增加,以及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审计经验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多年的房地产审计经验,着重讨论在房地产企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的审计风险。

一、法律风险

房地产业涉及众多利害关系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购房人、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等。所以约束该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当多,如果房地产企业稍有不慎或未按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很有可能遭受法律方面的惩罚。所以在审计中应关注以下法律风险:

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未取得合规证件

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主要证件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应重点关注(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按规定房地产项目只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允许开工,但较多房地产企业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往往提前开工以提前实现销售条件;(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时间,按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款项。

故审计中应关注证件取得时间与开工、销售收款时间是否相符,以确定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工建设、销售的情况。若有,则必须考虑企业因违反规定而可能遭受的处罚,并考虑对报表的影响。

2、法律诉讼风险

房地产建设中主要涉及主体施工方、材料供应商与开发商的经济关系。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重大工程变更、各种无法预料的情况(如遭受经济危机,导致工程停工)出现后,双方很有可能在事项补偿金额上达不成一致,被审计单位通常不会对部分义务进行反映。

所以审计中应关注合同的履约情况,必要时到现场核实重点工程进度。注册会计师若发现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则必须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争议,同时做好与被审计单位律师的沟通,以判断相关事项是否得到准确报告或披露。

3、交房及办证风险

房地产企业对业主的重要义务有(1)按售房合同约定时间,将符合合同标准的商品房交付业主;(2)按售房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产权备案。故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还应关注交房及办证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的违约行为,若违约是否按售房合同约定合理预计了赔偿费用。

二、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主要的税务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企业所得税,二是土地增值税,三是个人所得税,注册会计师应予以关注。

1、企业所得税风险

所得税风险主要来自商品房交付后,房地产企业以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为由,不及时结转收入、成本,导致人为调整某些获利较大项目的所得税清缴时间,达到延迟纳税或平衡纳税的目的。

2、土地增值税风险

土地增值税风险主要来自商品房交付后,房地产企业以未实现100%销售不符合土地增值算主动清算条件为由,不计提已实现销售部分的土地增值税,造成报表反映不实和税务风险。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薪酬在各个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部分房地产企业为减少关键管理员工的个税负担,采用费用报销等多种途径进行逃税。故注册会计会在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不合理的礼品、服装、房租、会议费等大额支出,尤其关注费用报销较集中,票据报销经手人是关键管理员工的费用。

三、资金运作风险

1、不恰当使用贷款资金风险

房地产业是资本高度集中的产业,据统计,上市公司的房地产企业负债率在40%-80%之间,负债中较重要的部分则是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都是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贷款资金属于专款专用,不能跨项目、跨地区使用。但目前房地产企业是多项目、全国化开发,房地产企业主观上会尽可能的把受限贷款资金转为可自由支配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应关注被审计单位不恰当使用贷款资金的风险,对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银行罚息和提前收回贷款对报表的影响。

2、骗取银行按揭贷款风险

客户的按揭贷款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部分房地产企业在销售不理想、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会采取假按揭以骗取银行按揭贷款资金。故注册会计审计中,应重点关注按揭购房客户、首付款收缴的真实性,以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骗取按揭贷款的事项。

四、持续经营风险

在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企业之间的分化重组加剧,所以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以下方面的风险,来判断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1、财务支付能力

财务支付能力是房地产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有重大到期未偿还的工程款、材料款或银行贷款,且该种状况处于持续状态。

2、新项目生产资料土地的获取能力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7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分析方法;风险识别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由于各种难以预测的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地产投资行为主体的期望目标与实际状况之间发生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主要分析方法

目前,常用的风险分析方法主要有专家调查法、故障树分析法(fta法)、幕景分析法、筛选监测诊断法、影响图分析法等。

(一)专家调查法。专家调查法主要包括专家个人判断、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等10余种方法,其中,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是用途较广、具有代表性的两种。

1、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是以一个5~10人的专家小组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参加会议的人可以畅所欲言,鼓励不受任何约束发表不同意见。通过专家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启发,从而诱发专家们产生“思维共振”,以达到互相补充并产生“组合效应”,获取更多的未来信息,使预测和识别的结果更准确。

头脑风暴法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出风险管理需要的结论,在项目管理实施的过程中,也可以经常采用这种方法,对以后实施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见性的分析。该方法是建筑企业进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但它适用于探讨的问题比较单纯,目标比较明确、单一的情况。如果问题牵涉面太广,包含因素过多,就要先进行分解,然后再分步进行讨论。

2、德尔菲法。德尔菲法是由美国着名咨询机构兰德公司于五十年代初发明,经过多年的使用和理论上的完善已日趋成熟。该方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能够让专家自由地发表个人观点,能够使分析人员与专家意见相互反馈。在进行专家调查过程中,可以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专家的意见进行处理,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般经过两至三轮问卷调查,即可使专家的意见逐步取得一致,从而得到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判断。

该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其优点是在缺乏足够统计数据和原始资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定量的估计,缺点主要是表现在易受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强。

(二)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法也叫风险树法,也叫鱼刺图法,是分析问题原因时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其原理是将复杂的事物分解成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认识的事物。具体做法是利用图解的形式将大的故障分解成各种小的故障,或对各种引起故障的原因进行分解、细化。该法可以将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分解成许多细小的风险,将产生风险的原因一层又一层的分析,排除无关的因素,从而准确地找到对企业真正产生影响的风险因子。

该方法经常用于技术性强、较为复杂、直接经验较少项目的风险识别,其优点是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所有故障原因,包罗了系统内外所有失效机理,比较形象化,直观性较强。不足之处是适用于大系统时,容易产生遗漏和错误。

(三)幕景分析法。幕景分析法是一种能够分析引起风险的关键及影响程度的方法,一个幕景就是对项目未来某种状态的描述,它采用图表或曲线等形式来描述当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发生某种变化时,整个项目情况的变化及其后果。其描述方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某种状态的描述,一类是发展过程的描述,即未来若干年某种情况的变化链,可向决策人员提供最好的、最可能的或最坏的投资前景,并且详细描绘出不同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时间和风险。当各种目标相互冲突排斥时,幕景分析就显得特别有用。

(四)筛选-监测-诊断技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都较重视“灾变”新理论,高德曼提出的“筛选-监测-诊断技术”是比较实用的。筛选是依据某种程序将潜在危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类选择的风险辨识过程;监测是对某种险情及其后果进行监测、记录和分析显示过程;而诊断则是根据症状或其后果与可能的起因等关系进行评价和判断,找出可疑的起因进行仔细检查。筛选、监测和诊断是紧密相连的,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往往一次“筛选-监测-诊断”过程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诊断之后还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因此需要重新进行这一过程。筛选-监测-诊断技术应用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多,由于过程很复杂,所以技术应用的过程本身隐藏着许多主观臆断的可能胜。

总之,对于不同的风险识别方法,使用时应针对实际问题的不同特点结合不同风险识别方法的优缺点而进行选择,这些风险识别方法实际上是有关知识、推断和搜索理论应用于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

二、房地产投资主要风险因素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有多种分类方法,按风险的性质可分为:系统风险(市场体制性风险)和非系统分析(项目差异性风险);按投资周期可分为:投资决策阶段风险、土地获取阶段风险、项目建设阶段风险和经营管理阶段风;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经营风险。本文对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按照寿命周期的方式进行分类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风险。在整个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中,投资决策阶段最为关键,这个阶段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如政策风险、经济体制风险、城市规划风险、区域发展风险等方面。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由于政策的潜在变化给房地产市场中商品交换者与经营者带来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损失。政府的政策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趋向,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者的成功与否。房地产业由于与国家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控制,政府对租金、售价的控制、对外资的控制、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融资的控制以及新税务政策的制定,都对房地产投资者构成风险。在未实现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非常大。因此,房地产商都非常关注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处理由此引发的风险。

2、经济体制风险。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决定着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国民经济的结构比例以及经济运行机制。如果政府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降低,减少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资金,房地产商品市场的活动将会减少;另一种情况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房地产业内部结构发生改变,或者说是房地产业发展的模式发生改变,各种房地产市场在整个房地产业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会给有些房地产市场带来生机,则对另一些房地产市场带来损失。比如,一些城市工业结构的转型,导致对厂房需求下降,而对写字楼需求增加。

3、城市规划风险。城市规划风险是指由于城市规划的变动对已经建成的、正在建设中的以及将要建设的房地产商品的价值量产生影响,给房地产商品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的风险。

4、区域发展风险。区域发展风险是指由于周围环境的房地产商品发生变化而影响其他房地产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为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土地获取阶段风险。房地产发展的最关键的环节就是获得土地,在此阶段,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费等社会问题,风险较大。主要风险来源有土地产权不清风险、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征地开发风险等。 土地产权不清风险。土地产权不清风险是由于土地的产权不清楚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土地产权不清,不仅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很多手续上的麻烦,而且有很多额外的损失,除了要花费额外人力、物力、财力等,有些还要诉诸法律,承担败诉后的经济风险,如我国经常出现的越权批地和非法出让土地等现象。

2、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风险一方面体现在变革使房地产商品的开发成本增加,如使用年限、补偿和收费的规定等;另一方面体现在政府改变使用土地的一些具体技术政策方面所带来的房地产投资风险。

3、征地开发风险。征地开发风险是指由于征地拆迁所带来的风险,一方面我国现行拆迁安置法规条例太笼统,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差;另一方面地块上原房产所有者基于社会的、心理的、经济的原因,可能不愿意出售。因此,征地拆迁很难顺利进行,最终投资者不得不付出比预期更多的金钱和时间,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

(三)项目建设阶段风险。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保证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目标的完成,这个阶段的风险因素较多,主要可以分为:开发费用变化风险、工程变更风险,项目质量风险和施工安全风险等方面。

1、开发费用变化风险。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风险源于开发的各个阶段。建设前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达95%~100%,越到后期影响程度越小。在规划设计中,方案陈旧、深度不够,参数选用不合理以及未进行优化优选设计,都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建设期间,国家调整产业政策,采用新的要求或更高的技术标准,也都会使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

2、工程变更风险。工程一旦发生变更,工期就很可能会被延长,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租售时机,如已预售,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损失、信誉损失;另一方面会增加投入资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费。所以,房地产开发商们都迫切希望自己的项目及早完工,以避免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工期拖延带来的风险。

3、项目质量风险。质量是建筑项目的生命,开发项目质量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美观与环境协调等方面。如果由于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落后、偷工减料,造成建筑结构存有安全隐患,质量不佳,就会严重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声誉和发展,有时甚至会产生法律纠纷,导致企业形象一落千丈,无法继续发展。

4、施工安全风险。施工安全风险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房地产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工作气氛并延迟工期。这些损失变成开发成本的增加,而且也会转移到商品的成本中而成为商品经营者的损失。

(四)经营管理阶段的风险。房地产经营管理阶段是整个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最后却又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项目开发完毕后,开发商应尽快将商品房租售出去以回收资金并获取利润;相反,如果已建好的商品房因种种原因不能租售出去,则会房屋滞销、资金积压,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这个阶段的主要风险来源有:物业管理风险和营销风险。

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是控制房地产风险的前提,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才能保证房地产投资的顺利进行,获得利润。

房地产行业主要风险点篇8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房地产贷款风险 风险防范

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很不发达,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单一,房地产开发从购地、施工和销售每一阶段都需要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银行信贷资金介入房地产业之后,在分享房地产利润的同时也承担了房地产风险。据有关资料测算,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70%以上基本来源于银行,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着比较大的风险。本文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经济面的风险

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整个全球的一场金融危机,中国随着入世的不断深化,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中国的金融机构的不断走向世界,世界上的经济震荡对我国的经济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是共生共荣的,只要房地产出现问题,我国的银行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来自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

首先,信用风险。商业银行的贷款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从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到房地产开发阶段,再到房地产销售阶段。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资金在不断循环流动中回收、增值,在三个阶段的循环中,任何一个阶段的资金链循环出现障碍,都可能导致商业银行贷款资金风险转化为商业银业房地产贷款的预期损失或未预期损失,因此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将在三阶段间进行传导。

其次,企业经营风险。房地产企业融资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介于存款人和企业之间起资金融通的作用,这样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好,银行、存款人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循环才能正常,反之企业效益不佳,拖欠贷款,银行就可能出现坏帐。因此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与银行房地产贷款安全密切相关。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就在于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的风险。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较高技术水平的高风险的经营运作。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一个有较长周期,项目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特点和过程中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构成了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具有较大的风险。

三、来自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

在房地产金融中存在的风险,最重要的风险还在于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银行自身操作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银行房地产信贷审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这主要发生于年前,因为中国的银行业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项目信贷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机制还没有建立;第二种银行房地产信贷操作不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主要发生在年以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成功,我国银行业信贷审批管理体制己有较大完善,房地产信贷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已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一套操作规范。但由于发放房地产贷款可带来可观的贷款利息收入外,还有很多如评估费用收入、保险费用收入、咨询管理费、后续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很多附加效益,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将房地产企业列为优质客户。一些商业银行为了争夺房地产客户,或为了完成短期的营销目标,往往对这些客户言听计从,对其贷款违规发放、管理,这样就对银行房地产贷款埋下了重大隐患。

四、个人住房贷款主要风险

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持续期较长(最长为30年),贷款风险往往在数年后才表现出来,特别是房价出现急剧下滑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将大量涌现出来。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要分险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主体之一,借款人自身素质与能力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还款能力风险和还款意愿风险两个方面。

其次,“假按揭”引起的相关风险。“假按揭”一般是以不真实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为降低财务成本、加快销售资金回笼等目的,利用内部职工或者关系人员冒充客户和购房人,将暂时无法、售出的房子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通过对风险的分析,本文综合许多学者的观点得出以下的防范风险的策略:

1、强化银行职员的贷款风险意识和严格把关贷款各个环节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人与制度并重的贷款风险管理思想,强化员工贷款风险管理意识;其次,强化措施和规范操作,把好房地产信贷审查关和抵押物风险防范关;再次,严字当头和加强创新手段,把好房地产信贷审批关和房地产信贷贷后管理关。

2、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贷款的外部环境

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自身努力是一个方面,同时需要建设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行业指导和宏观调控是根本,制度和产品创新是保障,信用和法制环境建设是基础。我国应该要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健全我国的法律系统。

3、完善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风险评级系统和监管机制

在对企业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业的评级,同时建立在行业中的相对地位的评级。

健全贷款审批制度,首先是建立以“三查”为基础的审贷分离制度。建立全方位的贷后风险监管体系,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

4、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只有正确分析判断房地产业发展形势,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房地产贷款预警机制,这样才有助于商业银行在做好房地产信贷业务同时更有效地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有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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