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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的意义(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8 栏目:写作范文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的结晶。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金融问题作为革命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命脉。历代党的领导集体中都蕴涵着丰富的金融思想,共同构筑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金融理论的基本精神。

1、牢固宗旨意识:秉持金融建设服务人民的价值理念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金融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金融建设的根本价值理念问题,即是把金融作为统治、剥削人民的工具,还是作为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认定金融事业是实现人民利益、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工具,“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的”[12]177。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党都致力于建立、发展、完善服务于人民生活需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级金融机构。在建设人民银行的过程中,党始终坚持抑制通胀,保持币值与金融稳定的货币政策,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金融价值观。

2、坚持阵地意识:始终把握党对金融建设的领导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金融建设在革命战争年代,事关人民参与革命的热情与革命政权的巩固;在和平发展年代,与社会团结、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息息相关。因此,金融建设不仅是重要的经济活动,而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所谓总揽全局,就是坚持党对金融事业的大政方针以及全局工作的政治领导,解决好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所谓协调各方,就是注重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金融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投身金融建设的积极性。

3、树立科学意识:金融建设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其领导金融建设的重要工作指针。纵观党领导金融建设的历程,什么时候立足国情,遵循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什么时候就开展好了金融工作;什么时候脱离实际,违背了金融发展规律,什么时候就阻碍了金融事业的发展。例如,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金融知识、人才的匮乏,邓小平同志号召积极学习“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7]373;江泽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加深对金融工作、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的了解,提高运用和驾驭金融手段的本领,增强维护金融秩序的自觉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而在社会主义曲折时期,金融建设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干扰,偏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盲目照搬苏联经验,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银行仅仅充当出纳、会计的功能,只充当计划和财政的附属物,片面强调计划管理的优越性,脱离了实际,违背经济规律,遂使金融管理体系被严重破坏。

4、明确创新意识:与时俱进,推进金融思想创新根据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领导金融建设的过程中,党立足回答不同社会历史时期金融建设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地推进金融建设,探索和总结各个时期金融建设的新经验和新成果,形成既一脉相承又富有创新性内容的金融思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保障革命胜利、巩固人民政权出发,提出了“把发展金融业当成党的重要任务”的中心思想。社会主义改革时期,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一重要理念。面对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的新形势,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创新前行,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是一个大课题”这一重要论断。进入新时期,面对经济全球化与国际金融危机,如何在保证金融核心作用发挥的同时,避免金融危机在我国出现,成为中国共产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制定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发展全局”的指导方针。这些思想成果深化了我们党对现代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实践的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制度的基本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道路与理论结晶的共同产物。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7]333九十多年来,党始终在把金融制度建设贯穿于金融建设的实践道路与理论创新中,对我国金融体制的组织方式、职能划分、运行机制、制度规范等进行全面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金融制度的基本模式。

1、灵活协调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有效管理是金融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金融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198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确立了中央银行制度的框架。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的重点是立法与立规并举,着重在进一步转变职能上下功夫,对银行体系进行重要的补充和完善。1998年我国开始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得以运用,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逐步确立。近年来,在应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中,货币政策操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得以增强,把信贷经营操作和国家整个宏观发展与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结构,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配作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多元合理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银行是重要的金融组织机构,必须发挥促进经济发展作用。邓小平曾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只是算账、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6]200。这为银行的管理体制改革指出方向。1984年以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成立。1990年以后,政策性银行从专业银行中分离,全国成立一批商业性股份制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以及证券中介机构等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了较大的发展,金融机构体系走向多元化。1998年,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机构党委成立。这是党在加强金融组织的党建工作方面的大胆实践,也是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经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组织机构的重要举措。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3、稳定高效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金融市场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渠道,是金融体系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提出发展经济要敢于大胆运用市场手段。1998年,江泽民在《证券知识读本》的批语中指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有证券市场。”[8]125此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开始兴起。在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成型的同时,信贷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相继出现,我国金融市场运行体系初步形成。1998年以后,进一步扩大银行信贷领域,发展信托投资,金融租赁业务;增加保险品种,发展保险业务。此后,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多,市场基础不断增强,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为主体的较为完备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规范有力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金融监管事关金融体系的安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分析了国内外金融形势,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决定对金融业实施分业监管,随后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基本确立并逐步完善,监管协调配合不断加强。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反洗钱法》等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的形成使我国的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真正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2007年,中央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将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的工作作为党管金融的重要内容,用科学发展观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发展。实践证明,这一整套监管体制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大体适应,我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2

【关键词】金融创新;内涵;制约因素

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一、金融创新概述

(一)含义

创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当时指新的产品的生产、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的应用、新的市场开辟、原材料新供应来源的发现和掌握、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实行等。金融创新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创新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有关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是根据美籍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观点衍生而来。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

(二)形式

按照这个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的变化。具体地讲,创新包括五种情形:1、新产品的出现;2、新工艺的应用;3、新资源的开发;4、新市场的开拓;5、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

(三)内涵

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无外乎有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忖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布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2、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

3、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二、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

(一)规避管制

逃避金融管制是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一个推动力。西方很多创新工具都是由美国金融机构创造的,其原因是美国金融业受政府管制较严。因此可以说,金融管制愈严,金融创新的推动力就愈大,金融工具创新也愈活跃。

(二)技术革新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开展并在经济领域中运用,金融全球化得到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不断进步与广泛运用,金融业有可能向客户提供各种质优价廉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服务,1990年芝加哥金属交易所和路透社控股公司联合开办了全球交易体系,它把全球电脑终端联结起来,使加入该系统的会员能在全球进行期货、期权交易。全球交易体系可以说是当今科学技术在金融界运用的结果。

(三)减少风险

如前所述,70年代以后,由于西方国家通货膨胀的加剧及浮动汇率的实施,企业及个人面临了巨大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金融期货、期权及互换业务等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都是为了满足客户减少利率与汇率风险,以达到保值或盈利的要求。要各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中,为减少利率与汇率风险而创新的工具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制约因素

(一)金融市场主体的自身因素

1、金融创新主体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主体,缺乏创新动力

从本质上看,金融创新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发展,主要是因为金融企业自身对经营利润的追求。我国当前的金融主体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不强,甚至完全没有。在金融创新体系中,金融市场活动主体的塑造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任何金融业务、金融产品的创新都是毫无意义的。

2、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意识

我国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体质和管理模式,造就了人们低效率、按计划体制循规蹈矩的僵化思想。虽然这种思想观念伴随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就目前来看,尚有许多领导干部和员工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办事方式,对现代市场经济和市场金融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现代金融企业的知识,特别是对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认识不清。

(二)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因素、市场因素和技术因素。这些环境对于金融创新有明显的作用。

1、金融制度因素

金融制度包括规范金融交易行为的规则和作为规则承载体的组织结构,如金融监管当局、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这个层面影响产品创新的因素有:首先是金融管制严格,利率、汇率等资产价格的管制是的金融产品在价格方面的创新余地很小,行业准入受到限制,高进入壁垒使我国金融业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有效竞争格局无法形成,金融机构也因此缺乏产品创新的外部压力。其次是金融监管上创新滞后。最后是金融法律环境缺失。从法律环境来看,我国出台的一些金融法规,对于机构间的重组、兼并、业务交叉以及新金融品种和新技术应用所引发的责任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和界定。

2、市场因素

市场是促成金融创新的基本环境伊苏,我国的金融市场,从金融市场对金融创新的效率来看,却存在着发育不足、市场规模偏小、格局单一、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低,准入限制过多、价格管理严格、市场容量难以扩大、交易不够活跃和畅通、地区封锁、条块分割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市场需求受到抑制,金融创新难以很快得到市场认同,从而导致金融创新缓慢。

3、技术因素

科技进步引起的技术性金融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流和方向。技术因素对金融创新的限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技术投资风险。技术创新依靠技术投资,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网络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一些前瞻性的投资和软件开发,很快就被淘汰,从而形成技术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是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银行、网上交易在实际运行中,银行与客户的信息暴露在所有的互联网用户面前,信息的保密,系统的安全受到了挑战,信息的泄漏、修改等会使客户和金融机构面临风险。个金融机构间缺乏合作,存在重复建设,使金融创新的效率降低。

从上述分析可见,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国的经济特别是货币信用经济并不发达,客观上并不具备进行大规模独立性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尤其是受许多因素的制约,但是,也正是如此,我国金融创新的空间很大,前景广阔,具有旺盛的金融创新需求,这就需要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通过多方面吸纳运用他国的金融创新经验,为金融创新扫清障碍和创造条件,并通过新的思路和措施,改造和提高原有的金融品种和功能,实现以较低的创新成本增加收益,从而促进金融创新的大发展。

参考文献:

[1]满玉华、金融创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

[2]沙景华、投资学[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7)、

[3]林清泉、金融工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

作者简介: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3

参考文献

[1] 方梦之、英语科技文体:范式与应用[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 陈玉清、金融专业英语词汇的学习与掌握[J]、福建金融,2003,(2)、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4

一、金融工程的基本概念以及基本思想

个人以及机构在金融活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投资股票市场所面临的个股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这些金融风险对于不是从事金融业的公司而言往往是难以驾驭的,也是不愿意承担的;即使对于专门的金融机构,也并不是愿意承担所有的风险。我们可以设想,对于一家主要从事国内业务的商业银行,它愿意承担关于本国货币的一定的利率风险,但是因为不熟悉国际业务,所以一般不愿意承担汇率风险。因此,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得机构能够按自己的意愿承担相应的风险(同时具有潜在的收益),而金融工程就是一种具备如此功能的机制。金融工程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伦敦银行界,当时有的银行建立起专家小组,对客户的风险进行度量,并应用组合工具进行结构化管理。这一类工作被称为金融工程。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人们对金融工程的认识迅速拓宽,现在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解释金融工程,即金融工程是应用金融工具,将现在的金融结构进行重组以获得人们所希望的结果,它所用到的金融工具,主要是近年来出现的期货、期权以及互换等各种衍生证券。金融工程的核心思想是利用这些基本的金融工具,或是它们的组合,如期权期货等,达到处理金融风险的目的。一般有两种结果:用确定性来代替不确定性,即风险;用确定性的损失来代替不确定性的损失,即不利的风险。

二、保险的起源以及基本思想

保险是人们规避风险的主要手段,我们可以从保险的起源看出来。另外,寿险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社会并没有因噎废食,而是充分认识到了保险对于社会发展的进步意义,同时,保险业也制定了许多严密的规则。这样,一方面使得保险公司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证,更重要的是,使得人寿保险为社会所接受。在此,我们不局限于各种保险的细节问题,而是从保险的核心出发,探讨保险这个行业处理风险的基本思想。

我们以寿险业为例,考虑它的社会定位以及它处理风险的方式。寿险是为了满足个体规避失去劳动力或死亡时所带来的风险而出现的一种保险形式。而风险有两种:生存与死亡。简单的讲,生存的风险就是指个体本身的生存(养老)问题;死亡的风险是指如果个体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者,他的死亡或者丧失劳动力,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是灾难性的。下面,我们详细地说明保险业是如何规避这两种风险。

1、用确定性来代替不确定性风险

对于个人而言,他需要在具备劳动能力期间,进行一定的积累以备将来丧失劳动能力时维持生活。但是,他面临一个风险,即他并不知道自己能生存多少年,如果积蓄太少并且他的身体一直十分健康,那么,他的积蓄就不够维持他的生活;反之,如果积蓄相对于他的年龄而言太多的话,他虽然不必为老年的生活发愁,但是,对大多数人而言,这往往意味着青年时期生活质量的下降。总之,如果完全依靠个体,没有人会知道多少积蓄是适当的。生存年金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可以将这个不确定性的风险用一个确定性的支出来解决。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以趸缴或者分期交费的方式,购买一定数量的生存年金。这样,就可以确保自己在失去劳动能力时,还会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这就是将不确定性的风险用确定性来代替。

2、用确定性损失来代替不确定性的损失

在保险中,财产保险,寿险,以及健康险等多种保险都是以确定性的小的损失,即所缴的保费来代替潜在的可能出现的巨大的损失。我们还是以寿险为例来看一下这个问题。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对于一个家庭,主要劳动者的死亡会对家庭的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如何规避这种风险呢?死亡保险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一个家庭可以为

其主要劳动者购买死亡保险,这样,如果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家庭则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从而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而如果一切正常,缴纳的保费不会为这个家庭带来任何收益。保险通过这种方式,使得人们可以将不确定性的损失(大的,且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用确定性的损失(小的)来代替。

三、金融工程与保险的定性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金融工程与保险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我们在此用一个表来说明一下二者的关系(详见表1)。

表1金融工程与保险的比较

附图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从金融工程与保险的目的来看,二者都是处理、规避风险的手段,只是它们的标的物不同。同时,它们本身并不能创造出社会价值,只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而已。换言之,如果一辆购买了保险的汽车发生车祸而报废,尽管它的所有人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社会财富确定是减少了一辆汽车,只是这个人规避了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样的道理,有人可能因为持有一份期货的多头而获利,这并不能说明社会财富的增加,因为持有这份期货空头的人会因此而蒙受损失,我们只能讲,持有期货多头的人在此风险的处理上是妥当的。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对于持有期货空头而遭受损失的人,我们也并不能认为他没有正确地处理风险。因为从他的公司整体来看,持有该期货的空头,可能避免了更大的损失,或者是在这方面出现损失的同时,他在另外的交易中取得了超额的利润,也就是整体规避风险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目标。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没有人会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没有得到保险赔付(即一切平安)而感到不快。因此,将衍生金融看作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我们才可以理解并容许在财务中出现由进行衍生金融交易而带来的损失,因为这可以看作是为企业支付的另外一种“保费”。

其次,金融工程与保险处理风险的基本方法是一致的,都是用确定性来代替不确定性或用确定性的损失来代替不确定性的损失这两种基本的思路。这两种方法是规避任何风险的基本方法,而风险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处理风险工具的不同。因为金融产品与实物资产以及人具有不同的特性,从而决定了处理金融产品风险的衍生工具必然同保险产品不同。事实上,因为实物资产与人具有不同的特性,也使得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产品是完全不同的。

再次,由于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并不具备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的特性(即当数量足够多时,会出现频率的稳定性,也就是满足大数定律),因此,不可能出现象保险公司这样一个可以将所有风险都承担的机构。但是,在金融市场中,大家对于同一个风险有不同的偏好,因此中介机构可以撮合双方达成交易,并用各种手段确保不会出现信用风险,期货交易中的盯市方法是最典型的一种。二者的特性也决定了它们不同的定价基础,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定价工具。

总之,保险与金融工程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二者都是处理风险的工具,并且处理风险的方式是相同的。它们的区别在于所处理的风险标的物不同。保险是处理实物资产与人为标的的风险金融工具,金融工程是处理以金融产品为标的的风险工具。正是因为标的物的不同,造成了它们之间的差别,但是,我们认为:尽管二者在表面上存在着差距,但就其本质而言,金融工程就是“金融保险”。事实上,保险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只是因为保险业的成熟,例如严格的监管,程序化的条文,才使保险业规避了这些风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通过对保险与金融工程的比较,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1、在中国发展金融工程是必要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工程与保险的作用是相同的,只是标的物不同。因此,发展金融工程,使得金融机构可以规避、转移金融风险,这是建立完备的金融市场的必由之路。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5

列宁通过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的深入研究,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一系列重要著作中,从“说明20世纪初期,即第一次世界帝国主义大战前夜,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在其国际相互关系上的总的情况”的高度得出了“垄断正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阶段’的最新成就”等一系列科学结论”。列宁认为,“20世纪是从旧资本主义到新资本主义、从一般资本统治到金融资本统治的转折点。”

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列宁经济国际化思想亦即全球化理论的集中表达。这一理论实质上是关于全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发展新时代的理论,是新时代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

列宁的《帝国主义论》等著作发表已近百年,笔者认为,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加速推进,全球化内涵的不断丰富,当代资本主义产生了许多重大的不同于马克思时代也不同于列宁时代的新变化。从发展的趋势看,资本主义在经历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到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以及由其转化而来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进而向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演进,或者说发展到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正如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的最深刻的变化在金融领域。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认为,列宁指的新资本主义即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也称之为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而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也经历列宁所论述的由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即从一般垄断到国家垄断阶段的金融资本主义阶段转变到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阶段的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这称之为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亦即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从本质上说虽然依旧是在列宁讲的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内的变化,但确实是重大变化,甚至是某种质的变化。

“注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研究是胡锦涛同志一再要求的,正如我们所认为的,在这个阶段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必将产生多种极不相同的与全球化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严重挑战,并非仅仅来自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骤然剧变,还有来自全球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

因此,如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分析垄断资本主义由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变化的实质和根源即转变的内在机制、影响及历史地位,不仅有助于我们把握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定位和阶段性特征,以便在扑朔迷离的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中把握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更主要的是对于我们在揭示和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和运行规律中,利用全球化的机制和发展规律、做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也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二、梳理与辨析

“金融资本”的概念不是时下才出现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早期研究可以追溯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著作中。“金融资本”的概念是由拉法格首先提出的。奥地利学者鲁道夫·希法亭首先对“金融资本”做了系统的阐述,并做出了卓越贡献。而列宁对金融垄断资本的概念、必然性、形式、特征等进行了科学阐述,全面、科学地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金融资本的理论,在这个意义上,有人也将列宁称之为“金融资本理论的集大成者”。

列宁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做的理论和历史的分析,证明了自由竞争产生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那么,马克思是怎样论证这种转变的呢?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著作,特别是《资本论》中,马克思从生产力发展基础上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必然导致的结果的角度,深入剖析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必然性。“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就是说,所谓垄断资本是由于资本集中而达到极限的资本。马克思不仅通过对资本积累历史趋势的分析,从理论上推断垄断的产生是必然的,而且敏锐地发现当时所出现的垄断组织萌芽。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为保证这种生产的顺利进行,资本家之间的原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方面形成的资本家联盟就是最早的垄断组织形式。恩格斯晚年沿着这一思路,更多地关注垄断资本形式问题。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金融资本”的概念,但他们关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和资本集中进而到垄断的形成、资本积累和资本主义信用、股份公司以及银行的作用、工商业关系的分析等,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研究金融资本问题奠定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进入20世纪,金融垄断已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导形式,金融资本垄断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中心课题。

拉法格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第一个深刻把握“金融资本”精髓的人。他在1903年就发表了《美国托拉斯及其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一文,文中以美国为典型,通过对美国托拉斯及其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的研究,看到了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日趋结合的趋势,分析了金融垄断资本的基本特征。拉法格指出:“金融资本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控制着各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金融企业,在各种金融活动扩展的同时,银行作为新型的金融机构迅速发展起来,“金融业已成为强大的吸压泵,它把资本集中起来,再压进工商业各条渠道上去”。这样,工商业和银行业的关系更加紧密,工商业需要银行为其筹集资本,而银行集中资本只有重新回流到工商业中才能为其筹集资本;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二者间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是一个不断融合、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

由此可见,尽管拉法格没有明确为“金融资本”这一概念下一个科学的定义,但他已经明确地指出“金融资本”是垄断资本形成和发展的产物,其要旨在于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融合。拉法格还认为,金融垄断资本的产生是合乎规律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即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是对中世纪封建社会行会组织垄断的否定,而金融垄断则是由自由竞争所导致的“否定之否定”,垄断资本主义是一般商品经济规律运行的必然结果。

奥地利学者鲁道夫·希法亭首先对“金融资本”做了系统的阐述,并作出了卓越贡献。希法亭在1910年出版的《金融资本一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研究》一书中,以当时德国的银行资本为研究对象,明确提出了“金融资本”这一理论范畴,探讨了金融资本形成的原因、途径、运行规律及银行资本在金融垄断资本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第一个对金融资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和考察的人。希法亭由货币问题分析入手,着重考察资本发展的历史,把资本区分为三个阶段:高利贷资本、银行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围绕货币流通和信用发展,系统考察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信用、股份公司等。通过考察,希法亭将“金融资本”界定为“固定在产业资本中的银行资本”,强调在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融合的过程中银行资本的统治作用。

希法亭把金融资本的研究与现代资本主义的考察密切结合起来,将“现代的”资本主义与以前的资本主义相区别,他清楚地指出两者的密切联系。希法亭认为,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标志就是由银行资本同工业资本融合而形成的金融资本取代了产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中心地位。并认为“不懂得金融资本的规律和职能,就不可能了解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就不会有科学的经济学和政策”。他把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叫做金融资本的时代,而把帝国主义视为金融资本的对外政策。所有这些表明,希法亭已经了解了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到来。

列宁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对金融资本问题的研究,以及建构在金融资本科学范畴基础上的帝国主义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站在历史和时展的高度,对前人研究成果合理吸收、辩证扬弃、科学把握的结果。在金融资本概念界定上,列宁虽然较多受到了希法亭《金融资本一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研究》一书的影响,借鉴了他的一些观点,但不是照搬移植,而是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现实,给以科学改造。他不同意希法亭给“金融资本”所下的定义,他认为生产领域中资本关系的变化是金融资本形成的基础,即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发展到很高的程度,就会造成垄断,“现在,垄断已经成了事实”。而这一重要因素恰恰是希法亭所忽略的。列宁进一步分析认为,构成金融资本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大资本的发展和增长达到一定程度;银行的作用(积聚和社会化);垄断资本(控制某工业部门相当大的一部分,以致竞争被垄断所代替)”。列宁指出,随着银行的集中,大工业更加依赖少数大银行,同时大产业资本家为不被银行控制,也开始向银行渗透,因此,“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在列宁看来,金融资本是银行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的融合与混合生长,而这种融合与混合生长既可以以银行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也可以以工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列宁认为,垄断资本有多种形式,最简单的形式是短期的价格协定,一般的形式是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而典型形式或最高形式是金融资本。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时代亦即帝国主义时代五大基本特征的概括,准确把握了金融资本关系从国内垄断向国外垄断扩张的特征。

列宁认为,金融资本一经形成,就要实现对社会的全面统治。在经济领域,金融资本通过“参与制”来实现自己的控制;在政治领域,通过同政府进行“个人联合”来实现自己的控制。因此,“帝国主义,或者说金融资本的统治,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列宁对帝国主义历史地位做了准确概括。关于帝国主义寄生性、腐朽性、垂死性即金融垄断资本的“过渡性”,如列宁指出:“从自由竞争中生长起来的垄断,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向更高级的结构的过渡。”列宁在科学分析和把握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历史地位中,尤其重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及其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给予重点论证,并且揭示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与特征,既指出金融资本的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转变的资本主义性质,又指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人口”,为社会主义创造物质基础,表明它的发展对未来社会的重要意义。帝国主义战争是由于金融垄断资本对世界领土瓜分不均所导致的,而帝国主义经济政治不平衡发展则是基于对金融垄断资本主轴分析而得出的规律性的认识。正是基于这一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在帝国主义统治链条的薄弱环节首先取得胜利。“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理论到现实的飞跃,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无疑也开启了社会主义取代垄断资本主义的新时代。因此,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一国胜利学说,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十月革命作为把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制度实践是在“世界历史”或全球化趋势的推进中展开的一个过程,是在全球化浪潮激荡、砥砺运行中产生的社会制度效应。

因此,列宁的金融资本概念就其内核来说是科学的,列宁在金融垄断资本科学范畴基础上建构的关于帝国主义理论体系即金融垄断资本理论体系的基本思想、基本结论也是科学的,是马克思主义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重大发展,是当今指导认识和把握新时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特征和规律的理论依据。当然,肯定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并不等于说列宁当时所作的分析及所得出的结论就是绝对真理。恰恰说明,随着时展,不仅需要对金融垄断资本概念加以拓宽,也需要根据新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发展其帝国主义理论即金融垄断资本理论。这是因为:一是二战以后,尤其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了很大的发展,银行一统金融业的局面已被打破;二是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下降,其他行业如商业、运输业、公用业及信息产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三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金融自由化、资本国际化的趋势的进一步增强,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尤其是计算机、通讯、网络技术的大发展和广泛运用,一个规模空前、真正的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并迅速发展。

那么,在这种新时代背景下,金融垄断资本概念的界定如何既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精神,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包括当代西方学者、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研究成果,同时又能反映时代特征,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重大变化的现实呢?

金融垄断资本属于资本范畴,是资本存在的一种形态,是资本运动发展的最高形态,它区别于非垄断资本,特别是非金融垄断资本,如果我们把列宁关于“金融资本是银行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的融合与混合生长,而这种融合与混合生长既可以以银行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也可以以工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称为

传统金融垄断资本概念的话,那么现代金融垄断资本则在传统金融垄断资本概念的基础上拓宽为:金融垄断资本是金融业垄断资本与非金融业垄断资本的融合与混合生长,金融资本既可以以金融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也可以以非金融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还可以由金融业垄断资本和非金融业垄断资本平行组成。这种业已拓宽了的金融垄断资本的新概念既是对列宁时代金融资本概念合理内核的继承,又是一个“时代超越”。

金融垄断资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垄断资本是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与现代金融垄断资本的总称,既是列宁所指的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的融合,通过银行与企业的相互渗透和参与而形成的金融垄断资本或垄断组织,也包括在传统金融垄断资本概念基础上深化拓展,即金融业垄断资本与非金融业垄断资本的融合与混合生长而形成的一种权势资本。狭义的金融垄断资本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债务工具、权益工具及其衍生的金融工具等具体形式。

金融资本是历史范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发展。金融资本的发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金融产品是最抽象的商品,它不同于其他商品,其区别在于它只有价格而没有价值。因此,金融产品是虚拟产品,金融资本是虚拟资本。金融资本作为资本演进的最高形态,垄断是其本质特征,表现为生息性、运动性和国际性等特性。金融资本概念的形成、深化拓展,或者说由传统金融垄断资本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的转化,揭示了垄断资本的实质、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向。

金融垄断资本概念的实质,体现在金融垄断资本作为极大的权势资本对经济社会的控制力上。金融垄断资本概念不仅揭示了私人垄断金融资本的实质和发展规律,即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必然引起集中和垄断,各种垄断资本必然融合为金融资本,而且还揭示了私人垄断金融资本的发展趋势,涵盖了国家垄断资本或国家垄断财团在战后的崛起,反映了国际垄断资本或国际垄断财团在20世纪70、80年代特别是90年展的新趋势,这个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也是金融垄断资本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力强化的过程。

因此,金融垄断资本概念、范畴的进一步厘定和拓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和实践发展的角度揭示了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金融资本理论的继承、深化、丰富和发展,也为当代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新发展提供了进一步认识的理论武器。同时,金融垄断资本概念的界定,也为我们进一步探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金融垄断资本全球化、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

金融垄断资本不等于金融垄断资本主义,两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金融垄断资本属资本范畴,是资本存在和演进的最高形态,它区别于非金融垄断资本。而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是属于制度范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形式,区别于自由资本主义制度,是属于垄断资本主义制度阶段内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而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现代金融垄断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的制度形式。除了区别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内制度本质属性相同外,还表现出垄断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不同发展的阶段性制度特点。因此,金融垄断资本与金融垄断资本主义两者有内在联系,但不能等同。

那么,金融垄断资本的全球化是否等于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呢?我们把金融垄断资本的发展置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考量,从金融垄断资本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两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系中可以更进一步的把握。经济全球化包含贸易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和资本全球化等诸多方面,其中资本(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这无论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历史还是从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素的结构来看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

从经济全球化的起源与发展过程来看,资本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无限追求自身的价值增值,而且通过不断运动,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对外扩张得以实现其自身价值增值的最大化,资本演进扩张的最高实现形式就是金融资本,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史就是金融垄断资本不断走向全球化的历史。或者说,金融垄断资本作为资本运动的最高形态包括从传统金融垄断资本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的演进,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经济全球化各个构成要素相互关系来看,经济全球化中的贸易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先导,生产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前提和条件,而资本(金融)全球化则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和灵魂。因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现代金融,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必然也是金融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发展到更高层面则演化为金融垄断资本全球化,金融垄断资本全球化是以经济全球化为基础、以金融垄断资本要素为主导的全球化。金融垄断资本全球化是在经济全球化基础上形成发展的,它既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全球化达到最高程度的集中体现。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金融垄断资本的内涵会愈加丰富,金融全球化的特征会更加凸显,但金融垄断资本的全球化或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不等于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或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全球化。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6

列宁通过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的深入研究,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一系列重要着作中,从“说明20世纪初期,即第一次世界帝国主义大战前夜,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在其国际相互关系上的总的情况”的高度得出了“垄断正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阶段’的最新成就”等一系列科学结论”。列宁认为,“20世纪是从旧资本主义到新资本主义、从一般资本统治到金融资本统治的转折点。”

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列宁经济国际化思想亦即全球化理论的集中表达。这一理论实质上是关于全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发展新时代的理论,是新时代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

列宁的《帝国主义论》等着作发表已近百年,笔者认为,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加速推进,全球化内涵的不断丰富,当代资本主义产生了许多重大的不同于马克思时代也不同于列宁时代的新变化。从发展的趋势看,资本主义在经历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到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以及由其转化而来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进而向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演进,或者说发展到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正如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的最深刻的变化在金融领域。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认为,列宁指的新资本主义即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也称之为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而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也经历列宁所论述的由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即从一般垄断到国家垄断阶段的金融资本主义阶段转变到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阶段的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这称之为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亦即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从本质上说虽然依旧是在列宁讲的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内的变化,但确实是重大变化,甚至是某种质的变化。

“注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研究是胡锦涛同志一再要求的,正如我们所认为的,在这个阶段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必将产生多种极不相同的与全球化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严重挑战,并非仅仅来自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骤然剧变,还有来自全球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

因此,如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分析垄断资本主义由传统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向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变化的实质和根源即转变的内在机制、影响及历史地位,不仅有助于我们把握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定位和阶段性特征,以便在扑朔迷离的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中把握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更主要的是对于我们在揭示和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和运行规律中,利用全球化的机制和发展规律、做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也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二、梳理与辨析

“金融资本”的概念不是时下才出现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早期研究可以追溯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着作中。“金融资本”的概念是由拉法格首先提出的。奥地利学者鲁道夫·希法亭首先对“金融资本”做了系统的阐述,并做出了卓越贡献。而列宁对金融垄断资本的概念、必然性、形式、特征等进行了科学阐述,全面、科学地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金融资本的理论,在这个意义上,有人也将列宁称之为“金融资本理论的集大成者”。

列宁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做的理论和历史的分析,证明了自由竞争产生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那么,马克思是怎样论证这种转变的呢?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着作,特别是《资本论》中,马克思从生产力发展基础上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必然导致的结果的角度,深入剖析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必然性。“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就是说,所谓垄断资本是由于资本集中而达到极限的资本。马克思不仅通过对资本积累历史趋势的分析,从理论上推断垄断的产生是必然的,而且敏锐地发现当时所出现的垄断组织萌芽。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为保证这种生产的顺利进行,资本家之间的原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方面形成的资本家联盟就是最早的垄断组织形式。恩格斯晚年沿着这一思路,更多地关注垄断资本形式问题。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金融资本”的概念,但他们关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和资本集中进而到垄断的形成、资本积累和资本主义信用、股份公司以及银行的作用、工商业关系的分析等,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势,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研究金融资本问题奠定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进入20世纪,金融垄断已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导形式,金融资本垄断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中心课题。

拉法格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第一个深刻把握“金融资本”精髓的人。他在1903年就发表了《美国托拉斯及其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一文,文中以美国为典型,通过对美国托拉斯及其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的研究,看到了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日趋结合的趋势,分析了金融垄断资本的基本特征。拉法格指出:“金融资本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控制着各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金融企业,在各种金融活动扩展的同时,银行作为新型的金融机构迅速发展起来,“金融业已成为强大的吸压泵,它把资本集中起来,再压进工商业各条渠道上去”。这样,工商业和银行业的关系更加紧密,工商业需要银行为其筹集资本,而银行集中资本只有重新回流到工商业中才能为其筹集资本;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二者间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是一个不断融合、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

由此可见,尽管拉法格没有明确为“金融资本”这一概念下一个科学的定义,但他已经明确地指出“金融资本”是垄断资本形成和发展的产物,其要旨在于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融合。拉法格还认为,金融垄断资本的产生是合乎规律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即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是对中世纪封建社会行会组织垄断的否定,而金融垄断则是由自由竞争所导致的“否定之否定”,垄断资本主义是一般商品经济规律运行的必然结果。

奥地利学者鲁道夫·希法亭首先对“金融资本”做了系统的阐述,并作出了卓越贡献。希法亭在1910年出版的《金融资本一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研究》一书中,以当时德国的银行资本为研究对象,明确提出了“金融资本”这一理论范畴,探讨了金融资本形成的原因、途径、运行规律及银行资本在金融垄断资本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第一个对金融资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和考察的人。希法亭由货币问题分析入手,着重考察资本发展的历史,把资本区分为三个阶段:高利贷资本、银行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围绕货币流通和信用发展,系统考察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信用、股份公司等。通过考察,希法亭将“金融资本”界定为“固定在产业资本中的银行资本”,强调在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融合的过程中银行资本的统治作用。

希法亭把金融资本的研究与现代资本主义的考察密切结合起来,将“现代的”资本主义与以前的资本主义相区别,他清楚地指出两者的密切联系。希法亭认为,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标志就是由银行资本同工业资本融合而形成的金融资本取代了产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中心地位。并认为“不懂得金融资本的规律和职能,就不可能了解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就不会有科学的经济学和政策”。他把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叫做金融资本的时代,而把帝国主义视为金融资本的对外政策。所有这些表明,希法亭已经了解了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到来。

列宁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对金融资本问题的研究,以及建构在金融资本科学范畴基础上的帝国主义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站在历史和时展的高度,对前人研究成果合理吸收、辩证扬弃、科学把握的结果。在金融资本概念界定上,列宁虽然较多受到了希法亭《金融资本一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研究》一书的影响,借鉴了他的一些观点,但不是照搬移植,而是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现实,给以科学改造。他不同意希法亭给“金融资本”所下的定义,他认为生产领域中资本关系的变化是金融资本形成的基础,即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发展到很高的程度,就会造成垄断,“现在,垄断已经成了事实”。而这一重要因素恰恰是希法亭所忽略的。列宁进一步分析认为,构成金融资本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大资本的发展和增长达到一定程度;银行的作用(积聚和社会化);垄断资本(控制某工业部门相当大的一部分,以致竞争被垄断所代替)”。列宁指出,随着银行的集中,大工业更加依赖少数大银行,同时大产业资本家为不被银行控制,也开始向银行渗透,因此,“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在列宁看来,金融资本是银行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的融合与混合生长,而这种融合与混合生长既可以以银行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也可以以工业垄断资本为中心组成。列宁认为,垄断资本有多种形式,最简单的形式是短期的价格协定,一般的形式是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而典型形式或最高形式是金融资本。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时代亦即帝国主义时代五大基本特征的概括,准确把握了金融资本关系从国内垄断向国外垄断扩张的特征。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7

利率市场化进程及其本质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从1978年真正开始,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而开始了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

1994年以后,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的正式确立,金融体制也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金融系统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的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同时,大力发展以扩大直接融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渠道和全方位的现代化金融体系。

1996年6月1日中央银行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的上限,拆借利率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状况自行商定为标志,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正式启动。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十年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且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紧接着于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再次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且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至此,到目前为止,除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还没有放开之外,政府已逐步放松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并取消间接影响利率水平的调控方式,让市场供求在利率水平决定中发挥主导作用,形成一个以国家间接调节为指导、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参照、市场利率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率体系。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国利率市场化总体思路就是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诚然,一个完善和健全的能够动态化反映资金真实价值的多元化市场利率体系,既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全面开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其本质也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意味着利率波动将随改革的深入更为频繁,利率风险给中资银行带来的冲击也更为突显。这也意味着原先由政府和国家承担的潜在和隐性的金融风险将会进一步的暴露和浮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本质上也是一个金融风险社会化和个人化的过程。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加之体制上还存在的各种缺陷,制度和措施上的不配套,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评估和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无论从国家层面上还是对各类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而言都显得极为重要。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推行的人民币利率互换试点工作,既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在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一个积极尝试。

市场化利率中金融风险的类型及其防范和控制

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自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都经历了一个利率管制到利率市场化的体制变迁时期,体现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国际经验来看,有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后出现了银行倒闭增加的情况。这一点就连金融体系较为完善的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从1982年开始到1986年3月,大约用了5年的时间完成了利率市场化,在这一过程中及其之后,美国遇到的最严重的问题是银行倒闭数量的增加。在利率市场化的初期,美国每年倒闭的银行达两位数,1985年达到了三位数,此后则急剧增加,在1987~1991年每年平均倒闭200家,最多的一年竟然有250家银行倒闭。

阿根廷、智利、乌拉圭、墨西哥等国家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引发了异常的高利率,究其原因,与这些国家的宏观经济与价格水平极不稳定是密不可分的。当宏观经济与价格水平极不稳定时,伴随着通胀率和名义利率的上升,事后方可实现的实际利率则变得难以确定,从而诱发银行产生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激发他们将利率定在更高、更具风险的水平上,异常高的名义利率也就难免,进而诱发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

当然,通过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促进金融深化和金融发展,继而推动经济发展的国家和地区也有很多。其中,典型的是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它们的经济稳定高质量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金融与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对因之而来的金融风险的有效监控。这说明了金融深化和利率市场化是否能稳健和有效的推进,是否能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不致给经济和社会带了巨大冲击,关键在于对这一过程中暴露和衍生的各类金融风险的识别,控制、防范和化解。

毋庸置疑,利率市场化过程所直接暴露和产生的风险是利率风险。按照《巴塞尔协议》定义,利率风险是利率的不利变动给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带来的风险。事实上,这一定义也同样适合于任何企业和个人,即利率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可能损失。通常,利率风险的产生取决于两个条件,即市场利率的波动和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根据风险的来源,利率风险又可以分为重定价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基差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所谓重定价风险是指资产、负债的到期日不同以及重新定价在时间上的不同所产生的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重定价利率风险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到期日(就固定利率而言)与重新定价(就浮动利率而言)的实施时间差,以至于市场利率变动,会给它们的收入和内在经济价值带来意外波动。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固定利率长期贷款的融资来源,一旦利率上升,银行就将面临由此带来的未来收入的减少与内在价值的降低。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收益曲线的斜率随着宏观经济状况和未来预期的变动而产生变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当收益率曲线的意外移位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收入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时,就形成了收益率曲线风险。举例来说,假设以5年期政府债券的空头为10年期政府债券的多头进行保值,那么,如果收益曲线变陡的话,即便已经对收益率曲线上的平行变动作了保值,该多头的10年期债券的内在经济价值也会骤然下降。

基差风险是指所依据的基准利率的不同以及基准利率之间变动的幅度不同所产生的风险。基准利率变动所产生的差异会给到期日和重新定价频率相似的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之间的现金流及收益利差带来意外的变化。比如说一家金融机构用1年期存款提供一笔1年期贷款,贷款按照1个月美国国库券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同时1年期存款按照1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在此情况下,该机构就面临着两种基准利率的利差发生意外变化的基准风险。

另外还有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来自于很多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包含的期权,即期权性风险。一般而言,期权性工具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某种方式改变某一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可以是单独的工具,也可以包含于其它标准化工具之中。虽然银行在交易与非交易账户上都使用场内和场外期权,但包含期权的工具通常是在非交易业务中使用。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的话,此类期权性工具会由于其不对称的支付特征,而给卖主带来极高的风险,因为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内含的期权,一般都是在对持有人有利而对卖主不利时才得以执行。

对利率类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就是在识别、度量不同风险来源和程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选择相应的对冲和避险工具。一般的说,控制和管理重定价风险和收益曲线风险可以使用的工具包括缺口管理、利率期货和利率互换等。化解、规避基差风险和期权性风险所使用的工具是利率期权。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国家对存贷款方面的利率限制的逐步取消,加之我国当前的社会信用环境现状和脆弱的金融体系,隐含于我国经济和金融系统中的信用风险可能会进一步的暴露和衍生。这既包括社会公众面面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方面的风险,也包括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激烈竞争的经营环境下面临的贷款不能回收和损失方面的风险。另外,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必然会促使和加快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金融创新一方面为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诸如对冲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其自身因为交易对手存在着不能履约而产生信用风险。可以说,信用风险将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另一种尤其需要关注的问题。对于信用风险的对冲和规避在技术和手段上可以使用的工具包括信用互换,信用期权以及以各种信用资产为基础的结构化衍生工具。

最后,从宏观层面上讲,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尤其值得关注和警惕的体系性金融风险包括名义利率对真实利率的结构性失衡以及因金融管制的取消和放松所引起的市场的非理性和投机所造成的剧烈波动。事实上,对体系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关乎到包括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内的金融体制完善和深化的战略性问题。为此国家需要全局上从货币、财政和金融监管方面加强协调和监控,保证经济、金融和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

结论及政策启示

利率市场化改革既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全面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宏观提控体系的需要,同时,在本质上也是一个金融风险社会化和个人化的过程。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中各种系统性风险有可能进一步的暴露和滋生。我们在正视它的同时不应妄自菲薄,应该从制度,监管和技术上加以监控、纠正和完善。

首先,在基础社会信用和风险管理和监控体系方面,始终坚持从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的大局着眼,具体入手的原则,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和风险文化为核心和重点。诚然,良好的社会信用和风险文化意识的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事,它是一系列的法律、制度长期运行和相互作用的沉积结果。为此,需要从具体的法律制度和社会信息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方面入手,在保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减少和消除因法制规范的模糊性和信息沟通不畅所造成的监管盲区,提高社会对政策和制度的预见性。

其次,从国际经验看,随着利率市场化向纵深推进,国家对存贷款利率方面的限制全面放开,可能会造成一段时间的异常高利率现象。对这种因市场的非理性和未来不确定性的骤然增加等原因所造成的异常高利率现象,通常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手段可能出现失灵,为此需要提前做好因应对策,以防范市场利率的剧烈波动,造成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巨大冲击。

金融工程的意义篇8

一、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发展的现状及其评价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学者一直注意跟踪国际上金融工具会计研究的最新进展,适时地翻译介绍与金融工具会计有关的会计准则和其他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外金融工具会计研究成果在我国的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针对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创新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出,如确认原则、计量原则、会计基本假定、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等,我国的会计学者们独立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比如,认为应对传统的实现原则加以修正或重新解释;认为应改进财务报表的结构,将资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或在现有基本报表基础上增加有关金融工具信息的报表;并且认为,应将这些方面的建议,在修改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时考虑进去。不容置疑,这些见解和建议是很有价值的,丰富了我国会计理论,同时也有助于将来修订我国的会计准则基本概念框架。但同时也应该承认,由于我国金融工具创新还处在初级阶段,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交易还没有达到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那样的水平和规模,对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具体会计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金融工具会计研究也需要“创新”。回过头来考察一下我国会计制度对金融工具会计所作的规定。就基本金融工具而言,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债券、股票等,现有会计制度对其有较多较详细的规定。但存在一些需要补充之处。以应收账款包括贷款会计为例。目前,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贷款转让,国有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债转股,一般工商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转让,都是目前会计制度中尚没有规范或虽有规范但不太明确的地方。从概念上讲,这些问题涉及到金融资产转让,具体包括:应收账款转让应确认为销售交易还是融资交易;转让的应收账款价值如何确定有没有考虑过缩水因素;如果属于销售交易,那么转让损益又如何确认和计量,等等。

就衍生金融工具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对其所作的规范还有值得修改或补充的地方。这里所指的修改或补充并不是指超前地规范一些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而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作修改或补充。比如,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虽然对此已有相关的会计制度对其加以规范,但规范本身的做法似乎值得再商榷。再比如,期货合约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是否考虑将其纳入表内核算和反映。另外,由于规避风险的需要,我国境内的一些商业银行或从事大宗涉外业务的工商企业往往通过银行,一般都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以防范汇率或利率的不利变化所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现行的金融性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对这种业务作出规范。各商业银行会计处理和反映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将其纳入表内核算,有的则不纳入表内核算仅作为表外业务反映,还有的根本就不反映。无论从信息反映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比性角度考虑,还是从增加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要求看,均有必要从会计制度上对这方面的业务进行统一、规范。

二、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总体设想

(一)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原则

1、循序渐进原则

今天,对许多人来说,“金融工具”已不再是一个新奇而陌生的字眼,金融工具会计也不再让人觉得离我们很远。金融工具确实已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金融工具会计也需要我们去面对和探索。但是,在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时,切不可忽视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以为可以把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会计理论和方法简单地“移植”到我国。我们需要做的,是适应中国金融工具创新的进程,逐步地修订和完善相关的会计规范。当然,强调循序渐进原则,并不意味着要教条地等某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已完全定型才来考虑其会计规范问题。事实上,合理的会计规范,对于规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发展,有时往往有积极作用。这一点,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尤其如此。国际经验已经表明,为了规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立法往往应适当在先。单就会计而言,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指出的那样,有关套期活动的财务会计报告准则的出台,将更有利于企业利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防范。

2、国际化原则

在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的前提下,发展我国的金融工具会计还应遵循国际化原则。这与国际经济一体化要求会计国际协调的原则是一致的。发达国家金融工具创新较我国先行若干年,经历过许多曲折,相关的会计规范也经历或仍在经历创新,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不少成熟的做法已逐渐为多数国家效仿,演变成为国际通用做法。此外,就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大多数并不存在地区或国家差别,比如,中国的小麦期货合约在设计、交易和交割等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小麦期货合约并没有本质区别。从这种意义上,在建立我国的金融工具会计时,对国外成熟的做法,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加以吸收和利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节约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惯例之间的差距。

(二)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理论准备

1、加强对我国会计概念框架研究

1992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准则符合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适应了当时会计改革的需要。但是,其历史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有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所有关于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的争论,最终都将落脚到一些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争论。比如,资产到底应如何进行界定,它有什么最基本的特征;负债的内涵是什么,它的基本特征又是什么,与业主权益有什么本质区别;收益的内涵是什么,它最基本特征是什么;资产、负债和收益的确认原则是什么,在财务报表上应如何列报,等等。有些概念和基本原则,从表面上看,似乎已很清楚,没有深入探究的必要。可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往往并不是那么简单。比如负债的概念,目前的流行的提法是,负债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如果现时义务是法定义务,那么判断起来要相对容易一些。企业要将其确认也很容易如果其他确认条件也符合的话。但是,如果现时义务是推定义务,那么问题可能要复杂的多。首先,推定义务指什么?在概念上并不容易界定;即使能够界定,在实务中也并不好运用。然而,恰恰是这样的一些概念问题,与金融工具的确认非常相关。再比如实现原则,传统意义上,收益的确认通常是以实现作为确认基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期末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算不算已实现?如果不算,那么潜在的理由是什么?此时,报表上应如何反映这些“未实现”的收益?如果算,那么潜在的理由又是什么?此时,报表上又如何将其反映?我曾专门就有关金融工具计量的问题作过讨论。结论是,基本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应确认为收益。如果将来我国的金融工具会计规范也认同这种做法,则有一个与现存概念框架协调或对现行概念框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问题。总之,无论是出于建立金融工具会计的需要,还是进行其他会计规范,都需要对会计的基本概念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当然,强调对基本会计概念和基本原则的研究,并不是说现在就应修改基本准则。相反,我们只有结合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进程,并作了充分的理论研究之后,才有可能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国会计概念框架体系。

2、深入细致地研究国外金融工具会计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原因

建立我国的金融工具会计,应吸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或国际惯例,但不是简单地“移植”。当前,对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要十分注重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研究;同时,由于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又是在一些发达国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协调形成的,因此,还应注重对具体国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研究,尤其是美国FASB公布的一些相关会计准则。事实上,如果不研究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清楚地理解国际会计准则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外,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在金融工具会计方面进行了较多的探索,并取得了有益的成果。尽管它们的准则在许多方面具有相似之处,但仍各具特色,其中尤以美国和英国的相关准则更趋突出。以美国准则为例,最初是通过制定的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52来规范外币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接下来又了规范期货会计处理的SFAS80,再就是后来的SFAS105、SFAS107、SFAS119和SFAS133、这其中的变迁,隐含着复杂的背景。无疑,要了解美国今天的金融工具会计,就必须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地做到“洋为中用”。

目前,IASC集中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在金融工具会计方面有专长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金融工具会计研究。对此,我们应予以特别关注,并力争通过各种方式参与进去。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较深入地了解其中的背景和原因,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参与来表达我们在金融工具会计国际协调方面的主张。

3、研究影响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建立的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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