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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业务(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3 栏目:写作范文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1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下称进口料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证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本实施细则所称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第四条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必须事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章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及分级审批

第五条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管理全区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工作,同时直接审批下列加工贸易业务:

(一)自治区直属经营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

(二)开展进口原料属于国家对加工贸易进口实行总量平衡管理的棉花、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胶、原油和成品油以及锌锭等加工贸易业务。

(三)经营企业因特殊原由,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转为内销,或用于内销产品。

第六条各盟市(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下同)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审批本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务。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指定较稳定的机构,选派称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加工贸易管理、审批工作。

(二)应具备使用计算机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加工贸易的条件,须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设备,加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并与外经贸部联网。

第七条各盟市外经贸主管部门须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统一规格、样式刻制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报外经贸厅统一上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八条除外经贸厅负责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外,其它加工贸易业务由经营企业报各盟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申请条件和材料

第九条经营企业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

(二)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五)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六)如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能说明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的合同、章程以及能确认已建成投产,投资方资金已如期到位,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七)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材料。

第十条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下列产品,除按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外,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生产出口地图制品、地球仪和其它附有地图的产品的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审批手续时,要提供国家测绘局的批准文件。

(二)生产出口音像制品(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印刷品(报纸、期刊、图书)的企业;应提供省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开展下列特定商品的加工贸易,除按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外,还必须按下列规定,相应提供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废旧金属或物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国家环保局出具的料件进口批准文件。

(二)开展进口料件或出口制成品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军民通用化学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定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料件进口或制成品出口的批准文件。

第四章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批

第十二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时,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审核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严禁“三无”(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并以加工贸易名义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对能够按规定提交各项证明文件和材料,且确有加工复出口能力的经营企业,由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核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见附件2);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作为海关等部门据以办理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相关手续的有效证明。

第十四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国家工业局制订并分批公布的全国统一的单耗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对尚没有全国统一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要严格审核企业所申报的单耗;征求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主管海关的意见后予以审批,海关凭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予以备案。海关监管中发现单耗不符的,将意见函告原审批机关,由原审批机关于以调整,海关也相应办理有关内容的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核《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各盟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严格查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签发《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必要时,可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六条除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和《加工贸易手册》办理出口许可证的商品以外;开展其它属于国家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由各盟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外经贸厅下达的出口配额许可证数量。进行管理审批。

第十七条国家将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类、B类、C类、D类(具体分类原则和分类目录按照[1999]35号文件的规定另行对外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国家对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和C类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应认真审核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和企业类别,如属于限制类商品或C类企业,应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备注栏内加注“实转”字样。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2

一、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现状与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及开放度的提高,我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出口呈现迅猛增长态势,资金和技术密集型新兴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显示,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582亿美元,增长18%。其中,出口744亿美元,同比增长19%;进口838亿美元,增长16%;由于旅游项目顺差扩大,服务贸易逆差自1999年以来首次下降到94亿美元,下降3%。据世贸组织《贸易发展报告》统计,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呈现以下特点:

(一)出口增速高于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速

过去二十多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5、9%,其中2001-2005年,年均增速为19、8%,约为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的2倍。

(二)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24、8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0、7%;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744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1%。二十三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近29倍,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提高了2、4个百分点。

(三)传统服务贸易出口保持增长势头

过去二十五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中传统运输类服务贸易比重明显下降,旅游类比重保持稳定,而其他商业类服务持续上升。与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发展趋势相反,近年来,由于货物贸易快速发展,中国运输服务出口占比呈逐步上升势头,旅游服务出口比重略有下降。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中运输服务占比上升到20、7%,比1997年增加了8、3个百分点;旅游服务出口占比为39、4%,比1997年下降了9、7个百分点;其他商业服务出口占比为39、9%,与1997年基本持平。

(四)部分新兴服务贸易部门的出口增速超过发达国家

1997-2005年,随着全球新兴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咨询、电影和音像等新兴服务贸易部门的增速加快,超过了其他部门,也超过了OECD国家相应部门的增长速度。其中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从8400万美元提高到18、4亿美元,增长了21倍,在全国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从1997年的0、3%增长到2、5%。

(五)中国对主要市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迅速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多元化分布,进口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2005年对美国服务出口99、6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3、4%;对欧盟出口74、32亿美元,增长45、3%;对香港特区出口84、5亿美元(不含金融服务)。

(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面临的问题

我国服务贸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2005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3533亿美元, 英国为1834亿美元,德国1429亿美元,分别是中国的4、7倍、2、5倍和2倍。其次,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较低,仅占约10%,全球的平均水平为 25%,而英国和美国分别占48、5%和39%。第三,自1994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存在巨额逆差,且差额呈现增大趋势,2005年比上年有所减少,但依然逆差94亿美元,而美国2005年顺差646亿美元。

二、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竞争力

当今国际服务贸易中,旅游和运输服务继续保持了最大部门的地位,但由于增速减缓,所占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计算机与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以及专利许可等现代服务部门尽管所占市场份额较小,但增长速度惊人,在全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产业政策对本国乃至全球服务贸易的产业导向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构成总体上与全球服务贸易存在共性:旅游、运输和建筑服务等传统产业出口占据主导地位,份额高于全球水平;在新兴行业的发展趋势上与全球服务贸易相比存在差异性,特许和专利权使用占比比全球低6个百分点;金融服务出口低于全球占比5、1个百分点,且现代服务贸易部门的增长速度低于世界水平。

(一) 按RCA指数衡量的部门竞争力

国际学术界通常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分析一国某产品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RCA指一国总出口中某类产品所占份额相对于该产品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的大小。其公式为:

RCA=Xe/X/We/W

其中, Xe为一国某类产品的出口额;X为一国所有产品的出口额;We为该类产品的世界出口总额;W为所有产品的世界出口总额。

一般认为,若RCA≥2、5,则具有强的竞争力;若1、25≤RCA

用RCA衡量我国服务贸易总出口中各部门相对于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竞争力,结果显示,建筑、旅游和其他商务服务有较强竞争力;运输服务有一般竞争力;其余部门竞争力较弱(见表1)。

(二) 按增长速度排序的部门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部门主要是计算机信息、咨询、影视、金融、运输、公告和建筑服务,年均增长率超过20%,其中前三各部门超过35%。

(三)用波士顿矩阵分析的部门增长潜力

以1997-2005年间年均增长率近似等于15%(全部服务的年均增长率为14、8%)、以2005年出口规模20亿美元为基准,用波士顿矩阵(由于缺少全球行业统计,我们用出口绝对数替代了市场份额)表示的中国服务贸易各部门增长潜力情况是:处于第一象限的属于基础规模大、增长速度快的部门,需要重点支持其发展,这样的部门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现实的和预期的贡献率都大;处于第二象限的属于基础规模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在促进政策得力的情况下,会有超高速增长,对整个服务贸易出口的贡献比较大;处于第三象限的属于基础规模小、增长速度缓慢的部门,近期内促进意义不大;处于第四象限的属于基础规模较大、但增长速度较低的部门,这些部门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贡献大,需要长期持续的支持。

用波士顿矩阵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规模大、增长快、有很大发展潜力的部门:运输、咨询、建筑和计算机信息服务;

――规模小、增长快、有发展潜力的部门:金融、保险、广告和音像服务;

――规模大、增长慢、需继续维持的部门:旅游和其他服务;

――规模小、增长慢、近期内发展潜力较小的部门:通讯、特许和专利权使用。

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选择来说,有无发展潜力,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而顺应全球服务贸易行业发展趋势则只是说明部门发展有更大的市场空间,但需要中国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否则不可以成为近期实现的目标。

综合全球服务贸易的产业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发展潜力以及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多种因素,我们认为,近期内我国政府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选择应该按照“深度挖掘”和“重点培育”和“特别关注”三个层次进行。“深度挖掘” 类的部门包括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这些部门的出口基数大,在现有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对出口总额的扩大就会产生巨大影响,在当前和今后都是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骨干部门。“重点培育”类的部门包括计算机和信息、金融保险和特许专利使用,这些部门属于增长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部门,只要政策得当,会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产生重大影响。“特别关注”类的部门包括文化教育、分销和咨询服务等,是我国具有一定特色优势的部门,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56个民族的文化荟萃更增添了中华文明的吸引力。应该借鉴美国的做法,把拥有我国民族文化特色的体育(如武术等)、营养保健、中医、教育、哲学、戏剧、影视等分支部门全方位地推向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中华文明在世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总之,选择重点服务行业部门进行出口促进,是中国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调整的需要,是适应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格局、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期、提升中国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扩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措施

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服务贸易出口,不断提高服务贸易在全国外贸总额中的比重,兼顾服务贸易总量增长与收支平衡。为力争实现进出口平衡,服务贸易出口要实现超常增长。到2010年,服务贸易额(国际收支口径)达到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完善的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网络,要发挥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后发优势,就应当抓紧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出口。

(一) 推进重点部门的发展。

积极推进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出口与继续扩大旅游、运输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改善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促进中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稳妥扩大中国服务业开放与积极开拓国际服务业市场相结合,对内以开放促竞争,以开放促发展,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外大力实施服务业“走出去”战略,促进中国企业在外分支机构在当地提供商业服务,提高其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与优势区域和企业的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建设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业外包基地,优先支持中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企业出口。

(二)完善服务贸易出口的管理。

成立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小组”,全面协调,发挥合力。同时进一步明确商务部在服务贸易管理中的职能,加大商务部对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的协调、出口促进、多双边谈判的力度。

(三)加大发展服务贸易的资金投入。

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出口信贷条件和额度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范围内,积极为服务贸易出口项目提供保险支持。放松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用汇限制,简化其境外投资外汇审核程序,适当提高用汇额度。根据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具体情况,对服务贸易出口业务和企业予以税收优惠。例如,对服务型企业的人员工资在税前列支,避免两次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服务出口所得减免营业税。

设立服务贸易发展资金。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作用越来越大,需要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划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国参加展览、研讨会、境内外推介活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国际/重点国家资质认证、重大出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支持建设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业外包基地。

(四)尽快建立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制定服务贸易统计法规,以跨境贸易和附属机构两条主线采集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并逐步开展自然人流动统计。一方面要对现有的跨境服务收支数据进行完善。在现有BOP统计数据基础上,通过调查等方式完善运保费、旅游等项目数据,同时逐步采集扩展的国际收支分类(EBOPS)数据。另一方面,建立内向和外向FATS统计。在数据采集方法上要立足中国国情,保证“方向正确且操作可行”。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运行分析,实时掌握进出口的产业动态和国别市场格局。

(五)稳步推进对外开放。

在新一轮的WTO谈判中,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的承受能力和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实力,争取在自然人流动和海运领域的自由化方面取得成果,在其他领域采取审慎渐进的态度;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谈判,为中国尚未发育成熟的服务业提供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国内规章”谈判,通过谈判减少或消除海外贸易壁垒。

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中,积极发挥中国拥有的比较优势,在具有较强国内市场承受能力的服务贸易领域,协商推动互相放开市场准入限制。

(六)培育服务贸易出口主体。

根据中国不同地区服务贸易的特点和行业优势,建设部级服务贸易示范区,为示范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以服务贸易示范区为主,在服务贸易重点部门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予以重点支持。根据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和中国的比较优势与增长潜力,对重点企业(集团)实行动态调整。力争到2010年,重点企业(集团)达到500家。

(七)加强培养服务贸易人才。

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由商务部牵头组织协调高校、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贸易发达地区开展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培训内容既包括服务贸易的国际国内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又包括软件、技术等中国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

(八)建立中介组织,加强对发展服务贸易的宣传和协调促进工作。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整合企业力量,树立统一形象,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企业声誉,培育企业信誉,积极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市场行为,充当中国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纽带。

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优势,积极对驻在国(地区、国际组织)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制、政策法规、商业机会的调研工作,帮助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建立服务贸易预警应急机制,做好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九)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

建立全国服务贸易公共信息网站,介绍世界服务贸易总体情况,以及中国和其他主要国家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中介机构、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方便企业获取国内外信息。

举办国际服务贸易论坛,支持在国内外举办若干服务贸易相关的会议、论坛、培训和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十)放宽对服务贸易企业人员的出入境管理。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3

我国服务贸易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 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 大。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44亿 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3044·5亿美元,26年间增 幅接近69倍。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规 模继续增长,但增幅出现回落。服务贸易出口额 达1464·5亿美元,世界排名由2007年的第七位 上升至第五位,同比增长20·4%,增幅回落12·7 个百分点;服务贸易进口额达1580亿美元,稳居 世界第五位,同比增长22·2%,增幅回落6·6个 百分点、 但同时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逆差进一步加 大。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增速快于出口, 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 115·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9%,是自1997年 以来逆差最大的一年。从行业来看,运输、保险、 金融、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这四个服务贸易 行业出现逆差。其中,运输逆差为119·1亿美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保险逆差为113·6亿美元,同比 增长16·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为 97·5亿美元,同比增长24·2%;金融逆差为2·5 亿美元,同比减少23·9%① 服务贸易规模居发展中国家之首。我国服务 贸易全面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运输、旅游等传 统服务贸易部门继续稳步发展,通讯、保险、金融、 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广告 等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开始兴起。在区域发展方 面,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天津等东部沿海省市, 发挥地理区位优势,立足于扎实的现代服务业基 础,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主力军;中西部地区、东 北地区发挥独特优势,不断加快发展步伐。② 二、发展服务贸易的意义和面临的挑战 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以及 国民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发展服务贸易是提高 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能力的新举措。“十一 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服 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一)发展服务贸易意义重大 1·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带动服务业的发展, 提升服务业水平。我国服务业的总体水平与发达 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大服务业引进外资的 力度,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有利于我们学习、借鉴和吸收外国在服务业管理、 市场运作等方面的经验,加快提升我国服务业水 平。目前外资服务企业占有的中国市场份额还相 当有限,从中国经济的实际发展需要来看,扩大服 务业市场准入范围,放宽准入限制,吸引外商投资 还应当有较大的增长,特别是在物流行业以及会 计、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和其它咨询服务业,发 展空间较大。③ 2·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 重,可有效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结构,改变货物贸易 与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的局面。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已经形成一些优势产业,具有一定发展基 础,旅游业、建筑业、其他商业服务业、运输业等在 国际市场的份额排名都比较靠前。根据中国经济 在世界经济地位的大幅度提升和国际经验判断, 中国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转 折性阶段。④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挑战 在服务贸易全球自由化的大趋势和全新的开 放环境下,仍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服务贸易面临 前所未有的挑战、 1·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呈现稳步增长的 趋势,但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规模相对较小。我国 服务出口额历年呈上升趋势,但占世界服务出口 比重仍十分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将长期 占据主导地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 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5%以上,其中美、 英、德三国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30%左右。美 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出口额和进出口总额均高居 世界第一,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 地位。⑤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越来越向资本和技术密集 型行业集聚,并已建立了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 制,立法机构、主管部门、中介机构有机协调,制定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并利用其服务贸 易水平领先的优势,通过各种多双边谈判要求世 界各国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 出口。服务贸易已经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以及 区域性经济合作谈判的主要议题、 2·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尽合理,传统服 务业旅游、运输贸易比重较大,并呈逐年上升的趋 势,占到了我国服务 贸易出口的半壁江山,我国服务贸易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海运、旅游等比较传 统的领域,旅游和运输服务的出口占我国服务贸 易出口的59·7%,而代表资本、技术、知识密集行 业的其他商业服务出口所占比重则呈下降趋势, 从1985年的53%下降到了2006年的40·26%⑥、 同时来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日 趋激烈。墨西哥、巴西和印度等多数发展中国家 服务贸易发展相对缓慢,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 比重较小,排名靠后,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但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纷纷调整发 展战略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服务贸易整体出口竞 争力逐步增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有所改 善。尤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世界范围内进行的 广泛的经济结构调整,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服务 的外包与离岸日益成为当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 和转移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这给广大发展中 国家带给了机遇。①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 鉴于服务贸易已成为世界经济竞争焦点,以 及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中国发展服 务贸易,可立足以下战略、 (一)扩大服务贸易重点行业出口 应鼓励重点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以提高中 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深度挖掘”包括旅游和建筑 服务。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第一大部门, 尽管近年来增长缓慢,但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的 39·64%,其每增长1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 口的总量规模,就扩大0·5个百分点,可谓牵一发 而动全身。建筑服务更是我国传统优势部门、 “重点培育”包括计算机和信息、运输、文化、 金融保险和特许专利等。对这些行业要制定发展 战略,重点推动。这些领域增长潜力很大、 “特别关注”包括咨询、音像、体育、教育、分销 服务等。这些部门尽管目前金额不大,实力不强, 增长不快,但从长远来看,需要支持和发展②、 (二)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 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尤其服务贸易发展 初期,政府有效介入十分重要,可起到保护新生, 促进成长,形成优势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服务贸 易发展,各发达国家在立法、政府管理方面,都高 度重视。中国的服务贸易要想快速发展,政府须 担负起重要责任。还可加大发展服务贸易的资金&nb sp;投入,设立服务贸易发展资金。同时在现有教育 资源基础上,组织协调高校、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 务贸易发达地区,开展人才培训。③ (三)加强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 可根据不同地区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和优势, 建设部级服务贸易示范区,为这些企业提供政 策支持,培育中国服务贸易增长带,以长三角、珠 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西部大城市为重点,培育服 务贸易出口主体。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美国 在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方面,主要由各州政府操作, 各州都制定了服务贸易战略。上海、江苏、广东、 北京等地,服务贸易已达相当水平,可在这些服务 贸易较发达地区,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同时在服 务贸易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 予以重点支持、 (四)按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开展促进活动 服务贸易是无形的,不能依靠实物样品开拓 市场,企业很难向市场证明其所提供服务的价值, 更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国际市场认可。要促进中 国服务贸易发展,就必须加快探索适合服务贸易 发展所需的促进手段和措施。首先是建立服务贸 易监管体制,创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 境,大力扶持国内服务业发展。其次是形成服务 贸易促进机制,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机遇, 立足中国国情,创造良好环境,完善管理机制,制 定促进政策,全面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搭建服 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再次是扩 大服务贸易出口 平台,充分利用广交会、深交会、厦洽会等平台,增 加服务贸易交易内容,举办国际服务贸易论坛,支 持在国内外举办若干服务贸易相关会议、论坛、培 训和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 机会、 提供经济师论文网****与发表 (五)完善服务贸易的立法制度 完善服务贸易立法入世以来,中国相继颁布 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律师法》、 《外贸法》等40多部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和 规章,涵盖了金融、分销、会计、法律、物流、旅游、 医疗、建筑等几十个领域,基本完成了服务贸易对 外开放的法规格局。这些法规从政策上看,拓展 了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内地的领域和地域范 围,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④ 但是,与服务贸易的广泛内涵及国际服务贸 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这些法规更多体现在规范市 场准入方面,服务贸易走出去的法规很少。中国 目前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 立法未形成体系。因此,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 规则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 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可先从服务贸易 单个领域的立法做起,如先服务贸易统计法 规、文化等行业走出去法规等、 四、结 语 随着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得到了飞 速发展,从而推动着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发展服务 贸易已成为世界各国实现经济增长的一条重要途 径。自中国加入WTO以来,服务业的开放与服 务贸易的发展日益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焦点问 题。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我国服务贸 易进出口总额将达到4000亿美元。因此研究现 阶段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对 于调整我国产业结构、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 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在传统的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的 服务贸易部门具有比较优势,但优势不明显;而在 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密集型的现代服务贸易部 门处于明显的比较劣势。因此,我们有必要探索 出一条改变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现状的有效 途径、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定势,服务 贸易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 根本保障。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滞后的情况下, 我们只有进一步弄清决定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 素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认识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 规律,深刻理解大流通带动战略,把政策的着力点 放在促进和优化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来,紧紧抓 住市场主体建设,就能够从根本上促进服务贸易 发展,加快我国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的进程、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证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下称[1999]3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下称进口料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本办法所称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第四条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必须事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管理全国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工作。

第二章审批机关及分级审批

第五条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审批本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授予部分地(市)和县(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工贸易审批权,但需事先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六条经授权审批加工贸易业务的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简称加工贸易审批机关,下同)须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统一规格、样式刻制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并由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统一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七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名单及其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印模)由外经贸部统一送海关总署备案。

第八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应具备使用计算机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加工贸易的条件,须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设备,加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并与外经贸部联网。

第九条开展进口原料属于国家对加工贸易进口实行总量平衡管理的棉花、食糖、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胶、原油和成品油等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由经营企业(包括原部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地省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各省级审批机关不得将审批权下放。

其它加工贸易业务由经营企业(包括原部委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地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

第三章申报文件和材料

第十条经营企业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格式见附1)。

(二)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格式见附3),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五)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一条如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除出具本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能说明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的合同、章程,以及能确认已建成投产,投资方资金已如期到位,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开展下列特定商品的加工贸易,除按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出具证明文件和材料外,须同时按下列规定相应提供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废旧金属或物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国家环保局出具的料件进口批准文件。

(二)开展进口料件或出口制成品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军民通用化学品的加工贸易,须按有关规定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料件进口或制成品出口的批准文件。

第四章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批

第十三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时,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审核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严禁“三无”(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防止企业以加工贸易名义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格式见附2)是海关等部门据以办理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相关手续的有效证明文件。对能够按规定提交各项证明文件和材料,且确有加工复出口能力的经营企业,由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核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

第十五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应认真填制《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格式见附2),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

第十六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须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国家工业局制订并分批公布的全国统一的单耗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对尚没有全国统一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要严格审核企业所申报的单耗,征求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主管海关的意见后予以审批,海关凭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予以备案。海关监管中发现单耗不符的,将意见函告原审批机关,由原审批机关予以调整,海关也相应办理有关内容的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必须认真审核《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严格查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签发《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必要时,可征求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国家将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类、B类、C类、D类(具体分类原则和分类目录按照[1999]35号文件的规定另行对外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国家对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和C类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

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应认真审核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和企业的类别,如属于限制类商品或C类企业,应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备注栏内加注“实转”字样。

第十九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均不得批准D类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得批准任何经营企业开展进口料件属于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第二十条A类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但其加工贸易合同事先仍需报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

第五章批准证变更及延期审批

第二十一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规定的出口制成品返销期限原则上按企业出口合同有效期审批,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其中,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和天然橡胶加工贸易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经营企业必须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规定的期限加工、返销制成品并办理核销手续。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延长制成品返销期限,须在规定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海关凭批件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三条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四条经营企业必须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规定的内容加工出口,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部分项目内容,须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规定的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海关凭批件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配额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五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原则上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胶和原油、成品油等加工贸易进口实行总量平衡和配额许可证管理。配额总量由国务院确定,具体分配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进口配额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按照加工贸易进口配额和省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签发加工贸易进口许可证。

加工贸易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规定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对需跨年度的,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

第二十八条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应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逐日向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上报加工贸易进口发证数据,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向外经贸部提供全国的加工贸易进口发证数据(包括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的发证数据)。外经贸部将对发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越权、无配额或超配额等各种违规发证行为。

第二十九条加工贸易制成品如属出口配额管理的,经营企业应凭出口配额和《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有效出口许可证验放。

第三十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出口制成品如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军民通用化学品,海关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料件进口或制成品出口的批准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章统计监督及跟踪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省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须逐日汇总本地区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和到期加工贸易业务的核销情况,并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统一上报外经贸部。

第三十二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加工贸易核销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要求经营企业在出口核销后的30天内将海关的核销通知单报原审批机关核销备案。对逾期未能办理核销备案的企业,要查清原因,并暂停批准其开展新的加工贸易业务。

第三十三条外经贸部对各地的加工贸易审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越权、无配额和超配额等违规审批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级加工贸易审批机关要积极与海关、税务、银行和外汇等部门配合,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加大对加工贸易的综合监管力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应全部加工后复出口。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或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按《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结转深加工复出口业务。但经营企业必须事先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按《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油、成品油除外),不受一般贸易进口经营分工管理规定的限制,经营企业可自行组织进口。

第三十九条外经贸部对违犯本办法的审批机关,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加工贸易审批权;对发证机关,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进口发证权。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5

关键词:中国;印度;服务贸易;比较优势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B

一、中印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印两国服务贸易总量情况分析

从服务贸易总额来看,2001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719、3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3 620亿美元,增长率为403、2%;而2001年印度服务贸易总额为365、9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2 270亿美元,增长率为520、3%。可见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中国要远远领先于印度,但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却高于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率。

就出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301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700亿美元,年均增速42、3%;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60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100亿美元,年均增速53、4%。就进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为35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920亿美元,年均增速39、5%;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进口额18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170亿美元,年均增速47、1%。由此可见,印度服务贸易出口、进口年均增长率都快于,同时,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率均快于自身服务贸易进口年均增长率。

就服务贸易占比情况而言,印度服务贸易占本国对外贸易的比重也高于中国。以2009年为例,中国服务贸易额为2 86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1、5%;印度服务贸易额为161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28、7%[1]。

(二)中印服务贸易地位变化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在世界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从1982年的第28位跃至2007年的第7位,2009年上升到第5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4;而进口排名也从1982年的第40位上升到2007年第5位,2009年上升到第4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3。同样,印度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也在不断进步,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第10;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7。由此可见,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将在国际市场上占居更加重要的地位。 (三)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逆差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从2000-2010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额为58亿美元,2010年服务逆差额增长到220亿美元,2009年高达-290亿美元,服务贸易情况持续恶化。印度服务贸易从2000-2004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4年印度服务贸易逆差额仅为6亿美元,2005-2009年印度服务贸易都呈现出顺差情况,2005年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额仅为39亿美元,2009年已达到了120亿美元,但2010年又出现了贸易逆差的局面,为-70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见,印度出现服务贸易顺差年份多于中国,因此,印度的服务贸易状态优于中国。

(四)中印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中国服务贸易在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其它商业服务上占优势。2009年,运输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18、36%和29、5%;旅游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30、9%和27、6%。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运输服务进出口额为70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0、9%;旅游服务进出口额为834亿美元,同比增长8、3%,贸易差额由去年的顺差46、9亿美元转为逆差40亿美元。2006年以来,运输和旅游这两个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下降,2009年这一比重下降至53、6%,低于2006年7、4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服务出口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9%,逆差107亿美元,为我国仅次于运输服务的第二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我国保险服务进出口额为12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8、7%,逆差97亿美元,下降14、6%;金融服务进出口额为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逆差3亿美元,同比增长20%。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2009年我国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见表1)[2]。

印度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集中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以软件业尤为突出,占世界出口额的比重为18、1%,顺差额为2 415、9亿美元,说明印度软件行业在世界软件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其他商务服务业异军突起,成为印度第二大出口部门。2008年,其他商业服务取得贸易顺差471亿美元。印度服务贸易差额在运输业、保险业为逆差。从服务贸易的进口比重看,运输、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保险业是印度的四大进口部门,2008年,进口额分别为414亿美元、350、9亿美元、326亿美元和320、3亿美元(见表2)[3]。

二、中印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一)中印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分析

根据2000-2010年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进口、出口和进出口数据,利用SPSS软件计算结果为表6、表7和表8。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和印度的出口额、进口额和进出口总额与GDP之间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这表明进出口规模的扩大对两国经济增长均具有促进作用;从回归系数看,中国比印度大,如中国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41个百分点,而印度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29个百分点。

四、影响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一)人力资源要素条件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缺少高级要素,如缺乏外语熟练、熟悉国际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才。由于印度高等教育作为政府的投资重点,在教育和研发方面投入的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高于中国,因此,印度拥有大量人力资源存量和后备力量。以软件行业为例,印度有约600多万人员从事软件开发设计,有近8 000所高校和许多相关企业为印度软件业提供了大量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实用人才。而中国基础教育中IT培训远没有印度普及,职业培训也较缺乏[4]。这也是印度的服务外包发展远远好于中国的主要原因。

(二)需求因素分析

一个国家需求的特性将会直接影响该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服务贸易的国家竞争优势来说,需求条件则是影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我国的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大于印度,因为我国人口和收入水平高于印度。2008年中国人均GDP为2 460美元,印度仅为965美元,我国人均GDP已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受传统“轻消费、重储蓄”及“轻服务、重物质”观念的影响,居民消费率较低;居民对商品的消费需求相对强劲,但对服务消费的比重偏低[5]。在国外市场需求方面,印度明显好于中国。目前,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计算机软件出口国,被公认为“世界软件的动力室”。内部需求不足和对外需求不强是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三)政府作用的分析

政府对一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印度政府制定了软件发展的长期战略,在全国建立17个软件技术园区,对进入这些高科技园区的内外公司实行优惠政策,如免除进出口软件的双重赋税,放宽中小企业引进计算机技术的限制,允许外商控股75%-100%等[6]。印度政府在产业政策上采取的是“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思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服务业的发展上也就是先发展了第三产业,再发展第一、第二产业。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采取的是沿着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服务业的发展道路,这也是印度在服务贸易增速大于中国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四)相关产业的分析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相关产业的支持与协调,这不仅包括服务业内部如零售、金融、保险、餐饮、批发、运输、教育、卫生等各行业间的相互支持,而且包括制造业、货物贸易的协调与扶持。但是我国服务业内部没有一个可以带动整个服务业发展的强势行业,而且我国工业的发展与服务业相脱节,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相互作用也不明显;印度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对其服务贸易的推动力大于中国,目前计算机及信息服务已成为印度在世界服务业中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由此带动了一大批服务业的发展,进而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

(五)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因素分析

目前,中国大量服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起来,产权界定不明,而且由于政府垄断因素的存在,中国部分服务业,比如在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垄断现象,导致企业没有创新的动力,服务质量较差。印度则在全球的激烈竞争中,让大量的私营企业充分竞争,而且印度的服务业企业早就开始推行跨国经营的战略,印度金融业和软件业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一直被视为其超过中国的优势。由此可见,企业的战略、结构、竞争因素直接影响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

五、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

(一)增加教育投入,解决人才瓶颈

服务贸易属于人才密集型的领域,服务贸易提供者素质是决定服务贸易质量和服务贸易效益的关键,中国在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同时,应注重人才尤其是知识型服务贸易所需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升人力资本的素质。中国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努力增加国内服务需求和外部需求

国内市场是企业发展和获取竞争优势的推动力,如果服务消费比重过低或服务消费的层次过低,那么该国的服务贸易就无法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就中国而言,政府应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消费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从而扩大中国国内服务需求的发展空间;同时,应重视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面对新的服务贸易转移的机会,加强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

(三)政府应给与服务贸易更多的政策支持

政府对一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完善鼓励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努力扩大服务出口”[7]。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应进一步向服务业倾斜,在服务业内部向主要创汇部门倾斜的同时,更要加大对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应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等。

(四)加强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相互推进。因此,必须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抓好服务贸易相关及辅助行业的发展。例如,对我国工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应尽量加强与其相关的辅助的输出,协助其服务业开拓海外广阔的市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因此,我国可以通过促进货物贸易升级,带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和内部组织管理

我国各服务企业应尽快纠正落后的管理意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大力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实现企业规模经营效益,规划切合实际的跨国经营战略。另外,印度的服务业占据外国投资较大的比例,而我国长期吸引外商投资的领域在生产制造领域,因此,我国的服务企业应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外资带来的正面效应,以促进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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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 868亿美元[EB/OL]、[2010-04]、商务部网站、

[3] 王秀娟、中印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D]、山东理工大学,2010、

[4] 张家瑾、变竞争为互补、合作――中印两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优势比较分析[J]、经济视角,2010(10):10-12、

[5] 杜红平,司亚静、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分析及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2010(5):40-50、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6

中国发展服务贸易潜力巨大

服务贸易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演进而产生的,是服务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今后世界贸易的竞争将更多地体现为服务贸易的竞争,服务贸易竞争的成败将决定各国经济发展的未来。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具备了发展服务贸易的条件,发展服务贸易潜力巨大。

服务贸易发展前景广阔 近几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徘徊在40%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随着近年来中国政府重视发展服务业,中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远远高于中国经济的平均增速,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基础越来越坚实。

服务业跨国转移为加快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机遇 从世界来看,服务业在经过半个世纪的大发展后,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也在酝酿着世界范围的结构调整。随着产业链拉长,各个生产环节独立出来,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完成整个产业链。根据资源的配置,服务于各个生产环节的服务业,将为各国提供市场空间,这也就形成了外包等各种形式的服务贸易,发达国家服务业的对外转移和全球服务业外包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中国借发达国家向海外转移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之机,吸引外国投资,改善中国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有利于中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服务出口。

服务贸易出口大有可为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够合理,金融、保险和专利使用等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贸易领域比例偏低,许多部门出口远小于进口,滞后于中国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显现出了很大的增长潜力;中国巨大的对外货物贸易量为发展海洋运输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服务外包全球市场规模巨大,是中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发展新兴服务贸易的重要突破口,增长空间很大,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更多的中国服务领域企业将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的“中国服务”逐渐增多。

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措施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既面临着全球服务业跨国转移加速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激烈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为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将采取以下措施:

营造良好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要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服务贸易重大意义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使政府管理更加务实、高效。各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为企业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

完善保障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服务贸易出口指导目录,争取出台促进中国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丰富各项统计内容,拓展重点行业统计,加强重点行业境内外调研,完善专项统计。落实和完善各项吸引和培养服务贸易出口人才的政策,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强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各地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促进重点行业服务贸易出口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高附加值行业出口,发挥中国的文化传统优势,积极开拓对外文化贸易;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服务,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医药服务,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进一步发展旅游业,大力促进以海洋运输为主的运输业,扩大建筑服务出口。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品牌。

大力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全面落实八部委《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3号),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和创新扩大出口;为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持,重点支持能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

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作用,积极为国内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继续办好中国服务贸易大会,政府部门政策,企业直接洽谈交易,搭建促进中国服务出口的窗口和平台。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的作用,建立境内外及时沟通的服务贸易支持网络。要利用好大连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展会平台,支持和组织服务贸易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服务行业专业展会,寻找出口和对外合作的商机。

根据官方公布的最近年份(2007年)服务贸易发展情况

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达2509、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增幅提升9个百分点,高于同期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速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亿美元,增长29%。

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回落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逆差76、1亿美元,同比下降15%。其中,其他商业服务、旅游、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顺差规模最大的四个行业,合计实现顺差207、3亿美元。主要逆差项目为运输、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分别为119、5亿美元、97、6亿美元和78、5亿美元。

传统服务项目进出口占比有所下降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仍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项目。运输和旅游出,分别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5、7%和30、6%:进口分?e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3、5%和23%。传统服务项目进出口总额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56、4%,所占份额较上一年下降2、9个百分点。

进出口贸易业务篇7

关键词:服务贸易;对称的比较优势;贸易结构

一、浙江省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国际分工的深化,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逐年上升,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浙江省服务贸易自1997年以来发展速度十分迅速,但是整体规模较小。1997年到2001年间,每年服务贸易总额都不超过10万美元,由于服务贸易的规模较小所以1997到2001年间服务贸易的波动较为剧烈。从2002年起服务贸易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无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增长速度上,服务贸易体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到2004年浙江省服务贸易总额是1997年的10倍。可以看出,自2002年以来,浙江省服务贸易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分别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看,服务贸易进口相对比较稳定,一直呈增长的趋势,而服务贸易的进口波动较为剧烈,尤其在1999到2001年间,服务贸易出口出现了巨大的震荡。从贸易差额看,浙江省服务贸易的整体上处于服务贸易的逆差状态,只有少数年份,1998,1999和2006年服务贸易出现顺差。从2000年到2003年服务贸易的逆差数量来看,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渐减少的趋势,到2004年服务贸易出现顺差。

从浙江省2003和2004的服务贸易的结构来看,服务贸易出口方面,其它商业服务,运输业在浙江省的服务贸易出口中占有主导地位,两者总共占到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的90%以上,其中其它商业服务2003和2004年都超过了75%,根据以往的1998到2002年的数据看,也都超过了60%。运输业的出口位居第二位,2003年和2004年的比例达到20、02%和16、6%,需要指出的是,自2001年起,浙江省运输服务的份额正在呈初见下降的趋势,2001年到2004年运输贸易的份额分别是26、67%,20、09%,20、02%和16、60%。其次,旅游和咨询的服务贸易出口额所占比重比较低,而保险、金融、通讯、电影音像等项目的出口比重则微乎其微。这说明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比较单一,技术和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出口份额小,现代服务贸易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从服务贸易的进口来看,运输、其他服务业和咨询所占比重较高,其次是专有权利使用费、特许费、旅游、广告宣传和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其它服务项目的进口都不足1%。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服务贸易个项目的进出口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比较落后。

二、浙江省服务贸易发展的国际比较

为了更好的说明浙江省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寻找差距,本文对浙江省服务贸易的相关指标进行了国际比较。

(一)国家的选区

本文选区了5各国家:韩国,印度,日本,美国和英国。印度和韩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日本,美国和英国则是发达国家的代表。

(二)比较指标的选区

本文选取对称的比较优势指数,劳伦斯指数和收益性结构指数对这几个国家同浙江省的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以及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动和优化进行测度。

(三)数据来源

本文选区了浙江省和5个国家1998年到2004年的服务贸易的相关数据。其中浙江省服务贸易数据来自于《浙江省统计年鉴》和《浙江金融年鉴》,其他国家的数据来自于联合国统计司的网站。

(四)指标的说明

1、对称性现行比较优势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将国部门产品的出口置于整个世界的背景中,与所有的竞争者进行比较,通过一国某各部门的出口在世界上的份额形成一个相对而又综合的比较优势指标,简便易行,因而被国际经济学界广泛接受,成为最常用的方法,本文分析所使用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之一就是以Balassa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但是,现性比较优势指数也有一个不足之处,即RCA以1作为判断比较优势的临界值,而在此临界值两侧RCA的值域却是不对称得,也就是说,缺乏显性比较优势部门其RCA值域为[0,1],而具有显性比较优势部门的RCA的值域为(1,+∞)的广大区间,这意味着衡量比较优势和劣势程度的标准不对称。

为了弥补RCA指数的不足,Laursen(1998)提出了对称性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S其表达式为

其中,为一国在年出口贸易额,为世界在年进口贸易额。

(五)测度结果

根据测度的结果,发现对每个国家和地区来说,在服务贸易各部门中都有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和具有比较劣势的项目。总的来看,发达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较多,而发展中国家通常只有1到2个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通常是资本或劳动密集型的部门例如韩国的运输部门,浙江省的其他商业服务,而印度是计算机信息与技术,这与其国内产业结构有巨大的关系,而发达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通常是技术和人力资本密集型部门。说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贸易程度的较大差距。表3把各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具有比较劣势的部门和优势/劣势不明显的部门进行了归纳。

从表4中,可以看出,韩国和日本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如运输和建筑,印度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是通讯和计算机和信息,与其国内计算机行业的发展是相一致的。美国和英国的服务贸易优势集中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体现了较高的服务贸易水平。浙江省服务贸易的优势在于其他商业服务,比较优势过于单一,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较多。

通过结构分析,可以看出浙江省服务贸易结构变化在减慢,收益性结构指数在两段期间都为正直,表明浙江省的服务贸易结构呈现优化的趋势。从整体上看,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较为成熟,服务贸易结构不易发生改变,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规模较小,服务业发展不稳定,所以贸易结构变化相对较快。从收益性结构指数看,浙江省、印度、美国的结构性收益指数大于0,说明这三个地区的服务贸易结构正在优化,而韩国的收益性结构指数都是负值,表明韩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不够优化。日本的收益性结构指数在2002到2004年为正说明结构较优化。英国的服务贸易结构的收益性结构指数由0、1868发展为-0、0233表明结构有所恶化。

(六)结论

通过对浙江省服务贸易状况的分析和比较,认为浙江省服务贸易在1997到2004年发展迅速,但是与国外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相比,浙江省服务贸易结构单一,发展水平较低,通过与五国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和结构指数的比较,浙江省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单一,存在比较劣势的部门较多,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低,但是浙江省的服务贸易的结构变化比较明显,并且结构有优化的趋势。

三、促进浙江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巩固已有服务贸易优势,发展服务贸易新优势

浙江省的服务贸易项目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浙江省已经取得一定的出口业绩,在服务贸易的比重中呈上升趋势,如其他商业服务,二类是虽然有少量的出口业绩,但比重较小的新型服务项目,如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三类是几乎没有出口业绩,但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项目,如金融、通讯邮电。根据自身的要素禀赋资源,发展浙江省比较优势所在的行业,扩大这一领域的服务出口,另一方面,根据浙江省服务业的发展状况,选择有发展潜力的服务项目。浙江省在其他商业服务具有比较优势,作为人力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这一行业的发展顺应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浙江省应该继续保持,继续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行业竞争力。而对于现代服务业的其他行业如计算机与信息、专利与特许、金融和通信行业则具有绝对的比较劣势。但是从浙江省服务产业的结构发展来看,上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较快,结构比重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基础看,浙江省人力资本和技术的积累速度也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可以看出,浙江省在这些现在还处于比较劣势的服务贸易行业还是有一定的潜力,通过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使之比较劣势的地位改变。

(二)发展服务贸易与优化贸易结构相结合,促进浙江省贸易结构升级

目前,浙江省产业结构的总体层次比较低,大所是产业处于价值联的下游,主要集中于低附加值的非核心部件制造和劳动密集型的装配环节。产业结构层次地,导致我国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出口壁垒越来越强,市场拓展日趋困难。因此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仅是提高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需要,对于改善浙江省的产业发展环境甚至国际关系,也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导致浙江省产业结构层次低的原意很多,但是,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特别是金融、保险、咨询、技术和市场中介服务业发展滞后,不仅加剧了浙江省服务业结构层次低的状况,也妨碍了浙江省产业结构升级,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产业结构整体竞争力的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驱动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作用。扩大专有权力使用和特许等服务的进口,先进技术或者技术密集型服务产品的进口,通过技术扩散,可以促进国内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吸引跨国公司来浙江省建立研发中心,加大对服务业FDI的吸引,并提高浙江省的技术吸收能力。通过服务贸易的发展,带动浙江省贸易结构的整体升级。

(三)按照因类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既要鼓励优势服务的出口,还要大力吸引先进服务业的进口

服务贸易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因此政府应当根据服务业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贸易政策方面,一方面政府要摒弃改革开放初期的只重视出口而忽视进口的贸易政策。对服务贸易而言,对于技术含量高和人力资本先进的服务业,浙江省应该鼓励进口,扩大专有权力使用和特许等服务的进口。先进技术或者技术密集型服务产品的进口,通过技术扩散,可以促进国内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吸引跨国公司来浙江省建立研发中心,加大对服务业FDI的吸引,并提高浙江省的技术吸收能力。另一方面,贸易政策要鼓励出口具有优势的服务产业出口。制定符合浙江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创建服务贸易出口的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提倡服务贸易的合理增长,既要体现服务贸易数量的增长,又要体现服务贸易结构的不断升级。另外,政府在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的同时,将服务贸易政策与服务业发展政策相结合,使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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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业务篇8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服务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世界服务贸易发展非常迅速,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服务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特别是大国竞争的焦点。我国于*6年底明确未来对外贸易发展方向将从偏重货物贸易转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近年来,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我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为加快推进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本文在分析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的同时,对服务贸易发展潜力和方向进行探讨。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和发展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各国的统计和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有两种:

1、国民经济核算和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简称BOP定义)

按照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其中,服务的出口由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进行服务的销售、易货交易或赠与所组成,而服务的进口则由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那里进行服务的购买、易货交易或赠与的接受所组成。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第五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一致,称为BOP定义,即国际服务贸易是国家间的服务输入或服务输出的一种贸易形式,是指跨国界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

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简称GATS定义):

1994年签订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把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方式提供的服务:①跨境提供服务,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②国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通过商业存在,即直接投资企业,提供服务;这是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即允许外国企业和经济实体到本国开业,提供服务,如在各国境内的服务业外资公司;④通过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暂时移动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该自然人并不取得法人资格。如A国律师、医生或教师以自然人身份到B国提供服务。

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目前为止最简单明了、最有助于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分类和描述的定义。

3、世界上现行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2年,由六大国际组织(联合国、欧共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共同编写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问世,标志着国际公认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基本框架的形成。按照该手册规定,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行的基本原则是,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确定以四种供应模式,即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作为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具体操作上,以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贸易(即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简称BOT统计)和通过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即FATS)两条主线进行服务贸易统计。

目前,各国在反映服务贸易情况时,大部分以BOT统计为主,辅以开展FATS调查。限于目前我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尚未建立,本文中的国际服务贸易相关数据是按照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口径(简称BOP统计),以*省国际收支申报统计表为基础,并采集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调整补充后汇总而来的,反映*省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同时,本文中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结构的相关分析数据都是基于上述口径进行分析和计算的。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特征

当前,全球服务贸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计,*6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为53304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1、6%,其中,出口为27108亿美元,进口为26196亿美元。

(一)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1980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为7675亿美元,1990年为16011亿美元,*0年为29718亿美元,*5年达到47760亿美元,*6年为53304亿美元,26年增长5、9倍,年均增长7、7%。1980至*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扩大到27108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4倍,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从1/7提高到近1/5。

(二)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在国际服务市场上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并呈现以欧美为主体的格局。据统计,*6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3874亿美元和3067亿美元,均比*5年增长9%,继续位居世界首位。欧洲服务贸易出口13820亿美元,比*5年增长9%;进口12230亿美元,增长8%。其中,欧盟服务贸易出口12470亿美元,进口11320亿美元,分别增长9%和8%。英国位居世界服务贸易出口第二位和进口第三位,其中出口2231亿美元,增长9%;进口1694亿美元,增长6%。德国服务贸易出口1642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三,进口2145亿美元,排名第二,增幅分别11%和7%。

(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逐渐上升。发展中国家虽然在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较发达国家明显滞后,但在资源、劳动密集型服务领域中,发展中国家则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取得了迅速发展,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尤其亚洲服务贸易增长最快。*6年,亚洲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增速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四个百分点,并已连续三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其中,服务贸易出口6140亿美元,比*5年增长15%;进口6660亿美元,增长14%。日本为亚洲最大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世界排名超过法国,均居第四位,其中出口1214亿美元,增长12%;进口1428亿美元,增长8%。印度由于软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6年,其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增速分别高达34%和40%。

(四)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二战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劳动力的输入输出,而二战后,由于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以旅游、运输、银行、建筑和承包为代表的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服务贸易结构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1990年至*6年,运输和旅游服务合计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62、5%下降到50、3%;而以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占比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9、7%。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改革开放后,*对外开放不断向纵深化发展,货物贸易规模日益扩大,招商引资质量日益提高,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省服务贸易逐步发展壮大。特别是加入WTO后,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重点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迎来新的机遇。进入21世纪,全省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提高,涉及领域日益拓展,贸易伙伴不断增多。

(一)总量规模稳步攀升,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1年全省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22、82亿美元,其中,出口12、02亿美元,进口10、79亿美元,*6年迅速扩大到60、84亿美元,其中,出口29、79亿美元,进口31、05亿美元,分别比*1年增长2、7倍、1、5倍和1、9倍。6年来,除*3年外(受“非典”影响),其他年份的服务贸易总额的增速均快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水平,尤其是*5年以后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增速均超过同期货物贸易的增幅(见表1)其中,*6年全省服务贸易出口比上年增长36、1%,为6年来最高水平,快于同期货物贸易出口增速17、7个百分点。与世界服务贸易增长相比,*1年至*6年,全省服务贸易总额和出口、进口年均增幅分别为21、7%、19、9%和23、5%,均快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高出同期世界服务贸易总额、出口和进口增幅9、4、7、3和11、6个百分点。

(二)服务贸易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保持稳定。*1年以来*服务贸易发展与全国水平相比,呈现出口慢进口快的格局。*1年至*6年,全省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幅与全国平均增长21、7%持平,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幅低于全国6、2个百分点,进口平均增幅快于全国5、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左右,*1年为3、2%,*6年仍为3、2%,其间波动不大。从出口和进口看,服务贸易出口占全国比重由*1年的3、7%降为*6年的3、3%,服务贸易进口占全国比重则由*1年的2、8%上升到*6年的3、1%。

(三)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的比重低。*1年至*6年全省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含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下同)出口比重低于10%,在5、6%和8、0%之间波动,其中*1年为8、0%,*6年为6、7%,比*1年下降1、3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更大,*5年*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比重为5、9%,低于同期全国比重2、9个百分点,不足世界平均水平(18、9%)的三分之一。

(四)传统旅游、运输服务贸易为主体,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这两项传统服务贸易上,*6年全省仅旅游和运输这两项服务贸易总额就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六成以上,达63、2%,其中旅游占43、1%,运输占20、1%,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占份额较小。从出口来看,*6年旅游服务出口14、71亿美元,运输服务出口6、44亿美元,分别比*1年增长56%和2、7倍,从发展趋势上看,旅游服务贸易虽然保持主体地位,但所占比重有所下降,*6年旅游服务出口占全省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分别由*1年的78、3%下降到*1年的49、4%,降幅达28、9个百分点,运输服务保持稳步扩大,*6年运输服务出口占21、6%,比*1年提高6、9个百分点。咨询、广告宣传以及计算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出口所占比例尽管较小,但规模明显扩大。*6年,全省咨询、广告宣传以及计算和信息服务三项出口总额分别由*1年的136万美元、96、6万美元和221、6万美元扩大到6515、3万美元、3262、0万美元和2360、2万美元,分别增长47倍、32、8倍和9、7倍,这三项服务出口占全省的比重由*1年的0、4%提高到4、1%。

(五)贸易伙伴不断增多,市场集中度较高。随着货物贸易伙伴和招商引资来源地的不断拓展,以及“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全省服务贸易伙伴也不断增加,市场日益拓宽。根据国际收支申报统计汇总数据分析,*5年,香港、美国、日本是我省服务贸易出口的前三大市场,仅这三大市场的出口额就占同期全省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3%;日本、香港、美国和新加坡是我省服务贸易进口的主要来源,*5年我省从上述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进口额均超过1亿美元,占全省同期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82、8%。

(六)服务贸易呈逆差格局,逆差项目主要集中于新兴服务贸易上。我省的服务贸易总体上呈逆差格局,*2年以来全省逆差规模表现为先扬后抑的“∧”型走势,*2年全省国际服务贸易逆差仅4847万美元,*3年为3、27亿美元,*4年扩大到6、96亿美元,*5年开始逐渐缩小,逆差规模为5、59亿美元,比上年缩小1、37亿美元,*6年全省国际服务贸易逆差进一步大幅缩小,逆差额为1、27亿美元,比*5年下降77、3%。全省国际服务贸易逆差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咨询服务以及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上,*6年这两个项目的逆差额分别为5、22亿美元和2、93亿美元。*6年,全省实现顺差的项目有旅游、运输、建筑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和保险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中的教育、医疗服务等。旅游项目是我省最大的顺差来源,从*1年以来,全省旅游服务一直是呈现净出口的格局,顺差规模除特殊年份(*3年和*4年)外均在3亿美元以上,同时随着服务竞争力的提高,几年来,全省运输、建筑、计算机信息服务也均陆续由原来的逆差转为顺差。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竞争力分析

进入21世纪以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但无论从发展的规模还是内部结构上看,都还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为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在全国的竞争力状况,我们引入贸易竞争指数(TC)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来分析我省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水平。

(一)国际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水平仍较低。为说明国际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水平,我们应用贸易竞争指数来分析。贸易竞争指数(TC),也称为比较优势指数或可比净出口指数。其计算公式为:TC=(Xij-Mij)/(Xij+Mij),其中,Xij为i国家(或区域)第j种商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或区域)第j种商品的进口。

通常,TC指数范围介于-1和1之间,一般认为,当TC指数大于0时,意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当TC小于0时,缺乏竞争力;如果TC为0,则可称之为中性竞争力。

通过计算,我们可以看出,*2年以来*服务贸易的TC指数都为负数,反映了这几年虽然*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有所加快,但服务贸易还是一个净进口省份,总体竞争力水平仍较低,处于比较劣势,其中,*1年至*4年竞争力呈下降走势,从*5年开始有所提高。与全国及上海比较,“十五”期间,全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的TC指数基本稳定,在-0、08和-0、06之间,比较接近于0;上海*0年至*4年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TC指数也在-0、09和-0、01之间,*国际服务贸易的TC指数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也明显低于上海。

(二)不同项目服务贸易发展的竞争力水平差异较大。为了反映不同项目服务贸易发展的竞争力状况,我们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来分析。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指一个地区某种商品出口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本国该类产品出口占全部出口产品份额的比率。用公式就是:

RCAij=(Xij/Xit)/(Xwj/Xwt)

式中:RCAij表示i地区j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地区j产品的出口额;Xit表示i地区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Xwj表示全国j产品的出口额;Xwt表示全国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

利用这一指标可以反映一个地区某项目服务贸易出口在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格局中的地位,并根据该数值大小来确定某项目服务贸易在全国服务贸易中的竞争优势。通常认为,RCA大于2、5,表明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介于1、25-2、5之间,表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RCA介于0、8-1、25之间,表明具有中度竞争力;如果RCA指数小于0、8,则表明竞争力较弱。

1、旅游项目的竞争优势最突出。*1年至*6年旅游项目的RCA指数一直保持在1、33以上,处于1、25-2、5区间内,表明旅游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全省服务贸易发展的主体。

2、运输项目的竞争优势也比较明显。*1年至*6年运输项目的RCA指数基本都保持在1左右,具有中度竞争力,而且与同期全国运输服务的RCA比较,数值高于全国水平(0、75),表明运输作为我省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项目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尽管竞争力还比较弱,但竞争优势开始逐渐显现。通过比较RCA指数可以看出,尽管我省新兴服务贸易项目的指数都还小于0、8,处于较弱的竞争力区间,但从*1年以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等的RCA数值明显提高,分别由*1年的0、13、0、05和0、04提高到*6年的0、25、0、27和0、25,表明这些新兴服务贸易尽管才起步,但竞争力水平开始逐步提高。此外,建筑服务作为我省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竞争水平也有所提高,*6年建筑服务的RCA指数为0、47,比*1年高0、15。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潜力和发展方向探讨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潜力

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从世界范围看,全球产业结构升级、货物贸易持续增长、国际投资倾向于服务业等三大主要因素推动世界服务贸易稳定快速增长。从国内看,在“十一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要达到4000亿美元,并提出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在这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只要*紧紧把握当前国际服务贸易转移的机会,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将呈现巨大的发展潜力

潜力一:服务业发展加快将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服务业是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我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6年,*省第三产业比重仅为39、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不仅大大落后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6年全省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占全国的3、2%,其中出口占3、3%,大大低于上海20%的水平。由于服务业原来的市场开放度很低,很多行业长期以来属于垄断经营,这一方面造成了这些服务业的低效率运营,另一方面也直接造成了服务业价格过高以及技术和创新水平低等问题,极大影响了服务的质量。目前,服务业发展滞后,也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十一五”期间,我省已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质量,并作为全省结构调整的重点,同时,由于先进制造业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服务性要求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崛起,都将为第三产业发展增加新的增长动力。服务业发展提速必将为扩大国际服务贸易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潜力二:服务贸易领域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将有效提升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加入WTO后,我国在分销、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法律、旅游、交通等众多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已得到落实,在WTO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已开放了100多个,但服务贸易领域还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5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占全国的19、4%。从我省来看,“十五”期间全省服务领域引资有所突破,*6年更是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正日益成为外商投资我省的重要新兴领域。*6年

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14、92亿美元,增长42、3%,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0、9个百分点,占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17、6%提高到19、1%;全省服务领域实际到资5、67亿美元,增长15、2%,占全省实际到资总额的17、6%。尽管服务领域引资在不断增多,但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与世界外国直接投资流动格局差异还是很大的,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心开始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全球经济总量中服务业已占60%以上,金融、保险、旅游和咨询等服务业是产业国际转移的重点领域,可见我省服务贸易引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WTO后过渡期,服务业进入深度开放,外资进入的地域、数量和股权限制都将被取消,市场整体开放氛围和开放强度都会提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以及系统、网络、存储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由业务流程外包(BPO)和信息技术外包(ITO)组成的服务外包正逐渐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目前,世界服务外包市场大约有4000-5000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约400亿美元左右。因而要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经营理念和经验,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构建资源消耗少、附加值高、吸纳就业多的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服务企业创新能力,有效促进全省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国际服务贸易的水平和竞争力。

潜力三: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大有可为,将成为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1年以来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出口虽然增长很快,但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够合理,多集中于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业上,而在金融、保险和专利使用等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领域则比例偏低,逆差规模大。从当今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上看,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的国际服务贸易,比如金融、保险、技术咨询等项目发展迅速,而且技术含量和服务质量也越来越高。进入“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兴服务贸易已开始显露发展潜力,发展速度加快,*6年,全省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的出口分别是*1年的10、6倍、6、7倍和47、9倍。当前要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扶持技术转让、设计咨询、金融保险、教育培训、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以及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同时,利用WTO成员对我开放服务市场的有利时机,鼓励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运输、建筑服务企业更多地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出口规模。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方向

根据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潜力,全省在进一步做大做强传统服务贸易的同时,要加快构建以信息流、科技流和资金流为基础的服务贸易平台,促进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1、打造旅游特色品牌,加快旅游和劳务输出型服务贸易发展。抓住我省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打造海峡旅游、滨海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核心旅游产品,突出旅游产品特色,提升旅游产品功能,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培植强势旅游品牌,加快旅游景区发展,不断满足旅游市场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提高旅游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旅游这一传统服务贸易。

2、以大型港口为依托,加快运输型服务贸易发展。运输也是我省传统优势服务贸易之一,目前,全球贸易中90%以上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国际间客运主要依靠空运。伴随着货物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海运服务市场需求量大,全省要加快建设以大型港口为依托,连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国家及省级干线公路和民航机场客货运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对接国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海峡西岸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增强海上和陆路对外对内交流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

3、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对外承包工程型服务贸易发展。全省要进一步加快对外承包和建设安装等“走出去”步伐,加强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能力建设,朝着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跨国公司方向发展,扩大对外承包和建设工程规模。

4、大力发展信息和信息关联产业,加快信息型服务贸易发展。信息产业是我省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信息服务贸易是新兴服务贸易之一,发展潜力巨大。要加快建设福厦沿海的信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以新一代互联网、软件、网络计算机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加大对进出口中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和系统集成的投入。着力提高市场中介专业服务水平,形成完善的、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体系,促进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

5、大力发展科技产业和科技关联产业,加快科技型服务贸易发展。大力发展工程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场咨询(调查)等具有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量大的技术咨询服务贸易,重点扶持提供战略性市场要素服务的管理咨询、规划咨询、市场调查与研究等技术咨询行业;积极促进特许和专利使用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制;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和专利国际申请的支持力度,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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