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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4 栏目:写作范文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公路扬尘污染指标,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修订完善《XX国省干线道路日常保洁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细化保洁车辆路段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公路湿扫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率达到100%,同时辅以人工捡拾垃圾。凡遇到县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指数预警时,要快速响应,启动相应预案,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湿式保洁和冲洗路面频次,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和护栏清洗设备联合作业,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带、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示警桩等沿线设施,保持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科室:养护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监管力度,落实无尘化施工措施。按照《济宁市绿色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加大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监管力度,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组织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积极推行“无尘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督导巡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单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报县环境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牵头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进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头排查,营造整洁的路域环境。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线停车场、砂石料场及煤厂等涉路污染源,积极协同地方政府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重要交通运输路段、城区周边区域等,加大环保巡查频次,禁止占道经营污染路面等行为;利用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加强公路运输污染管控,保持整洁有序的公路环境。(牵头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环保措施到岗、到人、到项目、到路段,逐级、逐人、逐岗细化分解,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全面夯实“任务层层包保、责任层层传递”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牵头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各公路站)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2

一、把握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一)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出台实施方案。我队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吃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重庆市大足区2018年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应对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城管发〔2018〕11号),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三城同创”行动,扎实开展蓝天行动专项执法行动。

二、部署重点任务,打好蓝天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保卫战

(一)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工作。

1、 出台方案,明确运输要求抓预防。出台《大足区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方案》,对施工工地运输提出“四个必须”要求:一是必须确保运输车辆随车携带“三证”(工程渣土处置证、工程渣土转运证和道路通行证);二是必须确保车厢顶部按要求覆盖密闭;三是必须确保渣土装载不得高于栏板高度;四是车身(车轮)必须冲洗干净,并组织专职清洁人员进行必要的道路清扫。

2、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抓好源头管控。我区城区共有建筑工地38个,其中停、完工13家,在建工地25家,渣土车约60余辆(本地籍车辆49辆、外地籍车辆10余辆),其中标准渣土车43辆,中型运输车20余辆。向施工单位明确责任要求、管理标准及市容环卫责任,指导工地硬化出入口路面、设置绿色仿草皮施工围挡、配备冲洗设备等,签定《文明施工承诺书》25份。 

3、多措并举强化管控。一是严格执法管理。利用定点蹲守、证据倒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轮胎带泥上路、路面扬尘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案件87起,批评教育68起,立案处罚10起,罚款金额15400元。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交巡警、街道、社区等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抛冒洒漏、污染路面等情况,立即联系辖区城管大队进行查处。同时,建立路面污染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快速处理路面污染、增加环卫车辆冲洗频次等方式,将扬尘污染影响降至最低。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向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城市管理手册1300余册,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二)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污染监管执法工作。

1、开展户外烟熏腊制品、烧烤、焚烧垃圾、树叶、杂草等专项整治。利用网格化勤务机制,全天候全覆盖地进行露天焚烧、烟熏腊制品巡查,确保一有露天烟熏焚烧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正,第一时间查处。

2、严查油烟污染。一是通过严查违规烧烤、推广无烟烧烤炉具等疏堵结合方式对露天烧烤开展整治,督促餐饮经营户限期安装厨房外排油烟净化装置。累计共规范查处违规露天烟熏腊制品31起、烧烤37处,推广无烟烧烤炉具50余台,疏导设置烧烤大院6处,安置经营户41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0余套。二是开展餐饮行业环境污染清查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统计城区餐饮行业1200余家,目前800余家已经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设备。

3、集中整治夜市烧烤占道经营秩序。对城区夜市摊点进行摸底登记,印发800余份《大足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倡议书》。取缔无证经营,规范店内经营,对老建行、大足印象、润金玫瑰苑等路段露天烧烤多发、易反复的重难点区域实施重点巡查。共劝导占道经营130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9份,暂扣违规经营物118件,整治未准备垃圾桶和潲水桶经营户36户,督促夜市业主对污染路面进行清洗,共清理店外经营24户。协助商务局和办事处规划临时占道经营区域,目前正在调研规划24个区域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3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应急保障等有效措施,杜绝观音湖放水采运砂石期间产生扬尘污染现象,实现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市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船山区政府、三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负责。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船山区政府和三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辖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属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监管情况进行监督。

(三)市效能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市建设局负责加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城市道路保洁清扫工作。

三、监管与处罚

(一)加强对砂石堆场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所有砂石堆场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所有砂石堆场必须由市政和城管部门统一划定,并采取喷淋或者其它抑尘措施。

2、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砂石,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3、在堆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台及其配套冲洗保洁设施,车辆应当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堆场。

(二)加强对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三)加强城市保洁防尘工作。城市主要道路及重点部位清扫保洁,应采用机械化洒水保洁,增加主要干道洒水频次,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洒1次。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采砂石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

2、未经批准设置砂石堆场的;

3、砂石堆场防尘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运输车辆车体和车轮带泥土进入城市道路的;

5、运输车辆装载不严,造成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治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要想方设法确保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不出现扬尘污染。要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做到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新晨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4

2016年7月25日,县住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攻坚实施方案要求,有效防治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成立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腾出专门的办公室,抽调5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并任命周xx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被抽调到局扬尘办后,主动挑起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担,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团结同志、遵纪守法,深受领导、同事的好评。

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他非常重视提高扬尘办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经常组织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使全处职工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如组织扬尘办同志共同学习省、市、县各级有关扬尘防治的文件精神,把各级文件精神吃透领会透,并虚心向专家请教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开展扬尘防治工作。二是注重队伍团结。工作中,他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扬尘办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扬尘办的工作特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并参与编写扬尘治理验收资料、建立周报、日报制度,使扬尘办同志在工作上、思想上多沟通、多联系,求同存异,对同事多理解,少埋怨;多尊重,少指责。以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共同的目标团结职工,以自身的行动带动职工,从而推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在工作作风上,他以身作则,冒着醋暑带领扬尘办同志下建筑工地一线,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普及扬尘防治知识,不喝工地一口水,不抽工地一根烟,要求扬尘办同志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发扬“爱环境、做主人、奉献在岗位、满意在社会”的行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他的带领下,自扬尘办成立以来,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二、扬尘防治无小事,宗旨在心中

扬尘办成立以来,他感觉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他化压力为动力。首先他参与制定并下发了《新县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标准、时间要求等内容,实行层层负责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多次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报了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要求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并协助局党委与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和《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结合扬尘治理攻坚战方案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要求,建立了建筑施工现场网络远程监控平台,与全县各建筑工地监控对接,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督查制度。重点督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所有未达标的在建工地实行停工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的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在周xx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县48个在建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42份,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的工地有34个,搭建、翻新围挡3000余米,新增施工道路、场地硬化2万余平方米,新增冲洗设备31台,覆盖现场4万余平方米,新增安装摄像头工地31个,切实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机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不放过,严厉打击违法及不作为等行为,落实扬尘治理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专项工程造价制度。全力推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版面等形式,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悬挂宣传标语40余条,设立宣传展板8个,营造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扬尘治理常态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为了促进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到实处,他带领扬尘办同志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新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复查和“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已经扬尘治理合格的建筑工地不出现反弹,将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廉洁奉公,情系民生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人文、美丽画乡”为目标,以保障世园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通过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理顺扬尘污染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扬尘污染管理手段,使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以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迎接世园会的召开。

二、整治目标

(一)各类建筑工地现场必须有围墙或围挡,对围挡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工地渣土必须覆盖,工地内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必须硬化并保持整洁,各类拆除工程必须湿法作业,驶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开。

(二)所有贮存或堆放煤炭、煤矸石、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均采取入库存放、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贮煤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出入口硬化到位并设置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必须冲净车轮车身。

(三)对闲置土地和地面(道路)进行硬化或绿化,无黄土。对无人管理的堆土(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四)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绿化带内土层高度低于石沿高度10厘米以上。

(五)杜绝焚烧树叶、杂草、建材和垃圾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县城区、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及沣京工业园、滨河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草堂寺景区。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环保局

1、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县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县市容园林局

1、负责对整治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出入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未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建筑物的施工工地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3、负责对建筑渣土清运作业进行规范,并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出土(清运建筑垃圾)工地安装自动冲洗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做好道路保洁及绿化带“提挡降土”工作,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6、负责保洁人员教育,杜绝保洁人员焚烧垃圾、落叶。

(三)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2、负责对所属的市政、拆迁和管网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四)县经贸局

负责对全县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和杜绝焚烧废旧物资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污染防治效果。

(五)县公安局

1、负责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配合市容园林部门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整治。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公路养护人员按要求收集垃圾,不得焚烧树叶。

(七)沣京工业园、滨河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草堂寺景区

负责对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拉运进行监督管理,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定期洒水。

(八)县监察局

负责对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31日至4月5日)。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结合集中整治内容,对整治范围内施工工地、煤炭交易市场(含煤炭储存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白灰场等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将责任和任务明确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并确定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6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本级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将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集中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县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由县监察局逐级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将直接关乎本届世园会举办的质量。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辖区实际全盘谋划、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6

一、工作目标

以交通工程建设扬尘防治和整治扬尘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方式。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部署到位,按时完成方案各项工作重点。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7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方案篇8

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列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梳理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职责,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以环保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复核、道路扬尘防治、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工作为突破口,不断强化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提升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精准治污思想为指导,对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市局分别于4月份和6月份召开全市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会议,听取各区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对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区县局进行了约谈,有关区县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各区县道路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点评,督促区县坚持工作精准发力和靶向治理。

二是细化工作职责。调整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道路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明确专班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清单,为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和省大气强化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问题44个。要求区县进行全面复核,并由市局领导带队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督促区县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假整改、真销号”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道路扬尘防治。对普通国省道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区县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将216km深度保洁普通国省道路段(含12个环境监测点周边3公里内的75km普通国省道)、部分重点农村公路及平交土路口、建筑工地出入口、弯道陡坡等易带泥上路和漏撒路段,纳入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将重点区域保洁里程、保洁频次、作业时间及保洁资金等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单位和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明确保洁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督促各单位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道路扬尘防治。强化路面维修,通过季节性小修和应急小修手段,提升路况质量,减少路面扬尘。 加强超限超载查处力度,严查路面洒漏,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867人次,检查车辆16238辆,查处扬尘撒漏违章车辆149台。

三是狠抓施工扬尘防治。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推行湿式作业法。沥青拌和站一律采用天然气加热。加强科技投入,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通过施工现场、拌合站摄像头对施工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拌合站安装PM2、5检测系统,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各项目拌合场站、预制场、中桥施工现场安装监控终端20套,拌合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5套。督促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国Ⅲ标准柴油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检查更换车辆尾气排放装置,安排专人负责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

四是持续推动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整治。对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再次全面筛查,摸清底数,全市共有国三柴油营运车辆9010辆。加强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宣传,入企入户讲政策,引导广大车主主动淘汰,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大型货运企业率先淘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1-6月,共淘汰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车辆1110辆。积极引导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实现DPF运行状态数据上传,公安部门对加装DPF车辆办理市区通行证,提升运输企业加装DPF的积极性。至6月底,全市加装DPF重型柴油营运货车637辆。

三、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多次对重点区域国省道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道路保洁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路面清扫保洁,要求道路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将工作压力传导到了一线执法人员、工程建设、养护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坚持开展好道路扬尘月度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县,督促问题整改到位。1-6月份共组织月度检查6次,发现问题113个;加强对高速路和国省道施工扬尘防治的检查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扬尘进行管控,安排专人不定时利用无人机对全线施工区域进行航拍,发现裸土覆盖不严及扬尘问题,及时进行覆盖、洒水降尘。1-6月份共下发检查表28份,发现问题50余个,全部整改到位。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仍然有待加强。公路两侧环境复杂,两侧的粉性物料厂企、建材厂、建筑工地、物流园、裸露土地等都是造成公路扬尘的重要源头,也是制约当前公路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例如:隧道至城区段多处营业户道路破损严重对国省道路面造成污染、恒星集团对过加水点对路面造成污染等。

二是道路漏撒查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部分货车蓬盖不严、车体或轮胎较脏,造成国省道路面污染,影响公路保洁效果。例如:张台线张店、淄川段部分车辆漏撒对路面造成污染、沂源县胶海线部分货车漏撒对路面造成污染等。

三是公路深度保洁保障措施有待落实。目前,道路深度保洁方案虽已制定下发了征求区县意见,但是市政府尚未正式印发。近期,与市城管委对接,道路扬尘治理方案需要等省级环保治理方案下达后再下达。

四是公路保洁投入保障方面有待加强。今年省批复国省道日常养护专项资金压缩了近20%(今年3065万元,去年3690万元),在确保现有公路保洁频次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其他项目开支,争取路赔、通行费等资金用于国省道养护补助,保洁资金压力巨大;另外,保洁设备存在部分老化,运行年限在8年及以上的占1/5,难以满足现代化高效率机械化保洁作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机关各科室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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