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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6 栏目:写作范文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1

2016年退休职工是否增加养老金,尚无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规定,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2015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

劳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

根据《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 记者了解,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2016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一览表

《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步骤

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非试点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2015年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建议: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a、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b、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注:

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老年养老金的年龄补贴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龄补贴率可以用于调整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关系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有无个人缴存的过渡性养老金问题)。劳动补贴率等于劳动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劳动退休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多少。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降低目前养老金水平,取1、4%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提高目前养老金水平。但是其结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适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可以有效的控制养老金缺口的大小。

个人储老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多少,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个人缴存部分,如同银行储蓄。由于个人缴存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才有的,以前没有的可以通过年龄补贴率进行调剂。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例)为增加值。

公式中:65为老年年龄;76为人口预期寿命;12为一年十二个月。

②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小于计算值,按计算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大于计算值,按计算值+(原个人养老金数值-计算值)/2的数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作为目前状况的一种“提低控高”方法,长远目的是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养老金与年龄和工龄有关;劳动退休金是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劳动退休金就多,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短,劳动退休金就少;个人储老金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首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强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联系,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缴费。随着退休人员预期余命的延长,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进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研究完善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

第二,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统筹考虑制度设计、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调剂基金余缺的能力。

第三,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第四,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变化趋势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年龄。

第五,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2

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xx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xx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40、50元。

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河北省养老金调整细则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

此次调整,是20xx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2次连续调整,也是在全省经济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带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3

关键词:转制 养老金 待遇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216-02

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仅关系着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华北石油局在体制上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1996年底以前系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1997年转制为企业,后又经历企业内部的体制变革。对于转制单位来说,如何妥善处理好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最大限度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显得极其重要。

一、客观评价转制前退休人员做出的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甩掉“贫油”的帽子,华北石油人发扬“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三光荣”精神,踏遍祖国的崇山峻岭,在施工和生活条件都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心甘情愿地奉献着青春和热血。先后发现了大庆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华北油田等,为国家的油气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99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由地质矿产部直属的8个地区性石油地质局、海洋地质局等,通过改组、改制,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了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华北石油局作为中国新星石油公司下属的单位之一,成为改制中的企业,实行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方式。2000年,新星石油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石化,至此华北石油局成为中国石化的直属单位。转制以后,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效益逐步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转制前退休人员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服从大局,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转制工作。

二、国家对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的有关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一直高度重视,有关政策是非常明确的。

1999年,科技部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规定,转制前已经退休人员,原退休费计发办法不变,退休费发放和日常管理由原单位负责。

由于执行过程中转制单位反映负担过重,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转制单位从转制之日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1年,国家两次增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只调整了一次基本养老金,转制前退休人员按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增加的养老金低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反映较大,要求执行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办法。为此,经报国务院同意,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规定,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从2001年开始,转制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的经费渠道安排所需经费;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规定,从政策上确保了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平衡,为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06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家对地方和部门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考虑事业单位情况比机关更为复杂,单位分类和财务管理等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先行开展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相应对机关退休人员发放了补贴,一些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有所提高。由于事业单位没有同步开展规范工作,绩效工资没有全面实施,相应的退休人员补贴政策没有出台,一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也相对偏低。同时,大多数省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不同程度地考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中央事业单位因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同,其退休人员不能执行地方政策,部分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低于所在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随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相应对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委于2010年颁发了《关于适当解决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4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0〕1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适当增加在京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京外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参照执行所在地政府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颁发了《关于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将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此两个文件的出台,引发了原新星石油公司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广泛关注,要求比照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的精神,予以核增退休人员补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转制单位的不稳定。

三、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措施

为了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维护企业和谐的大局,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健康运行,应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积极探索,平稳操作。

(一)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转制前退休人员是在事业单位工作并退休,转制后按照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的精神,虽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在中石化建立规范企业补贴制度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人社部发〔2010〕14 号的颁布实施,使这部分人员的现退休待遇与事业单位建立退休生活补贴制度后的退休待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差额。

2、一企一制,一企一策。严格执行中石化统一的企业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实际情况,参照地方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政策,用企业的办法解决本单位退休人员的诉求。鉴于2005年中石化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明确退休人员企业补贴一经固定不再变动,采用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的方式。

3、适度增加,统筹兼顾。在现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向退休早的人员倾斜,统筹考虑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维护退休队伍的和谐稳定。

(二)认真测算,分别确定各类退休人员现退休待遇与现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待遇差额

单位转制后,根据劳社部发[2000]2号、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精神,所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了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当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单位内部予以补发“差额”。此种“补差”制度一直延续到2005年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为止。

在测算时,以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为范围,以现地方统筹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补贴之和,与转制时事业单位的退休费和历年事业单位调整退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之和进行比较,逐年测算各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额。此差额为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适度增加养老金待遇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确定各时间段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

为了维护各类退休人员的利益,参照测算结果,统筹考虑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适度增加”的原则,首先确定了转制前退休人员增加的节日慰问费标准,以此为基准,采取“逐级逐年递减”的办法分别确定了转制后至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时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共设置了局级(教授级)、处级(副教授级)、科级(讲师级、技师级)、其他等4类标准。

(四)明确列支渠道和发放形式

为规范列支、统一管理,明确了按照“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四个节日分四次集中发放,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在退休人员退休费用中列支。

(五)制定方案,走足程序,上报实施

为了妥善处理,首先在调研、收集政策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演变情况、地方政府建立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情况、“差额”测算情况、增加节日慰问费的人员范围、标准及所需资金、实施时间及发放形式,还要客观地做出风险分析等等。方案制定好后,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办公会详细汇报,征求意见,经修改及时上报中石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妥善处理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思考

妥善处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平稳过渡,应把握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面对转制前退休人员这一群体,在处理养老金待遇问题上,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落实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作为保持转制前退休人员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中石化党组、华北石油局党委的关心及时落实到每一位转制前退休人员。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主管部门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转制前退休人员维稳工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主管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督促所属单位抓紧落实。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华北石油局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尽快将适度增加的慰问费发到转制前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维稳部门要密切关注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和中、中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步骤、湖北社会科学,2009(2)

[2] 赵立波,王江英、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2(3)

[3] 贾凤池、对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转制后养老政策的建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3(5)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4

关键词:退休年龄 制度设计 原则 路径 建议

对于退休年龄政策的选择应该是极其慎重的,既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实际状况,也要照顾到少数群体的合理要求;既要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要契合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一、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公平原则。就退休年龄政策而言,一要坚持性别公平。二是应坚持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公平原则。第三,应保证退休金待遇的公平。

2、渐进原则。依据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国家对退休政策的调整,尤其是延迟退休年龄都要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时期才能完成。以美国为例,1983年就出台了相关法律,计划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7岁,但直到2000年才开始正式推进这一制度,并计划持续到2027年,用差不多2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将退休年龄延长2年的目标。

3、慎重原则。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是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养老负担越来越重、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力资本周期后移所带来的延迟退休年龄的需求,另一方面又由于实际劳动力数量依然过剩,面对着巨大的就业压力,陷入了延迟退休与保全就业的两难困境中。在短期来看,延迟退休年龄确实会加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给就业带来压力;但从长期来看,退休年龄的高低与就业量的大小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这样的困境下,对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就要慎之又慎,既要考虑当下的现实需求,也要考虑长远的发展趋势,尽量减少对社会的冲击。

4、灵活原则。在制定退休年龄政策的时候就要注重灵活原则,充分尊重劳动者的个人意愿,并随着相关因素的改变而与时俱进。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允许提前或延迟退休,但要明确相应的惩罚和奖励措施,提前退休者要相应降低养老金待遇,延迟退休者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二、调整退休年龄的路径选择

1、严格执行现行退休政策,杜绝违规提前退休现象。首先,应该加强对提前退休行为的管理,明确提前退休的合法程序和政策,封死政策漏洞。其次,应该调整和完善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引导人们自觉遵守退休制度的相关规定,减少人们违规的激励或诱因。最后还应该加大对违规提前退休行为的处罚力度,这当中包含两个处罚主体,一个是违规提前退休的个人,一旦确认,应对领取的养老金数额给予相应的减少,第二个是应对违规提前退休者所在的企业进行相应的罚金。

2、分步走战略,渐进推进策略。第一步从女性退休年龄切入进行调整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所引起的社会波动会更小,但同时还应考虑到仍处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女工的利益,这就要求在调整的时候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做到人性化。第二步是到本世纪中叶,用25年到30年的时间将男女的退休年龄都延迟至65岁,在延迟方法上仍采用与上面相同的策略。

三、制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建议

1、加强宣传和引导。关于退休年龄的话题一直是社会的敏感热点问题,学者们基本达成共识认为推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但社会大众却几乎是一致地反对。这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大众对学者们提出的退休政策不了解所致,这就要求学者和政府加强宣传和引导,在制定政策时兼顾各个社会群体的诉求和利益,正面回应推迟退休年龄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要对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正当性、合理性,以及具体的方案核心与细节向大众做出规范和耐心的解释,对于推迟退休年龄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利益损失和问题进行正确的引导,以期望得到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2、细化改革退休年龄的政策。在形成推迟退休年龄这个总体指导方案之下,应该尽快具体细化相关的改革调整措施。首先,应从总体上明确推迟退休年龄的最终目标和定位,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步骤和时间,使全社会对退休年龄政策改革的方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对不同职业、不同人群的退休年龄政策进行区别对待,在制度设计时要考虑灵活性,照顾到不同人群的不同现实状况,避免“一刀切”的简单措施。

3、推动退休制度的立法工作。在社会政策的形成方面往往都是立法为先,这也是经过了西方国家发展实践所证明的。在退休制度的改革领域,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指导性法律,将为改革提供法律上的保证,确保退休制度在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内运行。

参考文献

[1]李珍、关于中国退休年龄的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保险,1998(4):21-23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5

甘肃省关于20xx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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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山东省是如何考虑和设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答:按照国家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前后政策的衔接、省内省外的平衡等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测算和分析论证,形成了山东省方案。具体坚持了四项原则:

一是既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又与山东省具体情况紧密结合。

二是既体现制度统一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

三是既逐步化解历史矛盾,又防止产生新的不平衡。

四是既保持与周边省份适当平衡,又充分考虑山东省有关政策的特殊性。

总体上看,山东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问: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规定,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山东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20xx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问: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xx年山东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问:20xx年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一块与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问: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挂钩调整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为什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办法不同?

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调整养老金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因此,在定额调整体现公平的基础上,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山东省的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这一办法,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也按此执行,调整比例保持一致,体现了制度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实行不同的挂钩办法。山东省企业从去年开始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以促进长缴多得,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继续执行这一办法。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目前仍处在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因素还不能完全体现到养老金待遇上。为此,山东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与职务职称挂钩的办法,主要考虑国家对职务职称的设计,是与不同人员的待遇相对应的,也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总体上看,山东省挂钩办法合理兼顾了不同群体,既与以往政策相衔接,也是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虽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挂钩办法不同,但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问:山东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以往年度,山东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20xx年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今年,山东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也就是20xx年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例如: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今年是企业养老金的第十二次连续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山东省是如何考虑的?

答:经过多年调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们十分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调整办法的总体架构与往年相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我们根据当前形势和制度建设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总的考虑是:尽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两点:一是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这部分人员与正常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不同,往年都是单独出台政策。今年,为了体现制度统一,山东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统一的调整办法中,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在高龄倾斜上,其今年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累计倾斜标准也同样按这部分人员历年享受的标准确定。这样既保持了政策前后衔接,也符合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二是完善了企业退职人员的调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这部分人员定额调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确定。为保持政策统一,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20xx年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问:山东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6

20xx年攀枝花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据了解,这是该市连续第20xx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与过去不同的是,攀枝花市今年首次实现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和同方案调整,从制度上首次实现了并轨。

据悉,此次调整共惠及攀枝花市18、5万名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每人每月至少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将于9月底以前发放到位。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

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xx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7

武汉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连涨

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上调至每月225元

[武汉退休养老金上调]xx期间,武汉市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五年连调连浮,每月人均养老金从1268元提高到23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3连调,从20xx年的人月均100元提高到180元。

武汉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表示,今年将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行养老金差别化调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25元。

在市民关心的医保方面,将研究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适当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做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社保卡管得更宽以后能刷卡坐公交车

[武汉退休养老金上调]刘志辉透露,去年,武汉加入新一代双界面社会保障卡全国试点,实施市民一卡通项目,31家部门17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今后的社保卡相当于市民一卡通,如同将一堆零散的钥匙换成了一把多用钥匙。它既是持卡人享有政府服务、领取待遇的电子凭证,也可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文化教育等公共领域作为银行卡使用。在搭乘公共交通时,还可代替武汉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23日,首批多功能市民卡试发行,经过实测,各项功能满足预期要求,待卡面样式获得相关部门授权后,将尽快正式发行推广。

至去年底,武汉社保卡持卡人已超过745万,现有的社保卡只能实现社保卡+金融支付+政务服务功能,不能刷卡坐车。预计在年内,市民可通过网络或在指定网点自愿申请换发市民一卡通。

武汉养老金最新报道武汉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蔡宏琪介绍,养老金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拿方案的,地市县都不能自己决定,只能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而在近几年的调整中,都对高龄退休人员有所倾斜。而延迟退休的问题,国家正在统一方案还未实行,但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里面有高级职称的女同志,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到60岁退休。

退休金的调整方案篇8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离退休费等三项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具体政策

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实施方案规定的政策外,其他有关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学徒期、熟练期待遇及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按闽人福〔1984〕119号文办理退职的人员和经批准按月领取退养费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按60元增发退职、退养生活费。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按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勤人员,按在职同等级同条件人员的增资额增加退休费;其中,增加退休费低于100元的,按100元增加。

(四)副厅级及以上职务退休的、1952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和大中小学教师中领取100%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按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的增资额增加退休费。

(五)比照机关办法套改确定离休费的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按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企业退休工人以及“5?12”退休干部,按机关同职务同条件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退休费;其中,增加离退休费低于100元的,按100元增加。

(六)从2001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年终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年1月份兑现。基本工资,机关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津贴及警衔津贴;事业单位包括职务工资、津贴及教护龄津贴;工勤人员包括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工资和津贴。

(七)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各设区的市和省直主管部门决定。

二、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所需经费,按现行工资和离退休费开支渠道解决。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由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解决;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解决,个别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部门酌情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参照机关事业工改的企业化管理单位,根据单位承受能力和效益情况确定,如要参照执行,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凡在职工作人员按调整档案工资后的基数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其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由机关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没有按增资规定缴费的,此次增加的离退休费由单位自行解决;企业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按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以及“5?12”退休干部,凡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社保机构负责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三、组织领导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也是继续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平稳进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的暂行规定》(闽政〔1999〕文164号),在工资政策的执行和工资发放顺序上,要保证国家出台的工资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今后不再新欠中央出台的工资和离退休费。

(二)凡有拖欠中央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市、县(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包括要用省、市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解决拖欠问题。其中,对2000年以来出现拖欠未补发到位的市、县(区),这次中央出台的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推迟执行,待全部补发到位后,再执行这次中央的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报省人事厅、财政厅核准;对1999年前历年存在拖欠的市、县(区),须于2002年底前全部补发到位,具体由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定出补发计划,并报省人事厅、财政厅备案。

(三)对于在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后仍难以按这次调整后的标准足额兑现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市、县(区),要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以优先保证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发放,确保国家工资政策的落实,取消的津补贴项目要报省人事厅、财政厅备案。其他市、县(区)也要认真清理、整顿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和原则,实行规范、严格、透明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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