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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综述(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6 栏目:写作范文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1

[关键词]固体废物 污染现状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8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3-0273-01

一、前言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矿产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矿业开发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德兴市认真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污染防治原则,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努力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德兴市固体废物产生的现状和特点

德兴市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集中在采矿、冶炼等行业,2012年,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4008、45万吨;分别比2010年、2011年增长3、82%和9、95%;从产生区域来看,德兴铜矿居全市之首,2012年产生3666、04万吨,占全市产生量的91、46%;从固体废物的构成来看,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以废石和尾矿为主,分别占总量的38、5%和65、5%。但随着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的不断提高,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较大幅度地低于产生量,排放总量低于国家控制指标;按行业统计,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之首,占总量的91%,其次为有色金属冶炼业,占总量的3、5%。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固体废物潜在经济价值的不断重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逐年提高,2012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了24%,比2011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金山矿业居全市之首,综合利用45万吨,占全市综合利用量的54、97%。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全市以矿产资源开采的产业结构影响,加之一些技术设备落后、科技含量低、资源、能源、物料消耗高等原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多的趋势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压力在不断增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贮存处置还不到位,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与国家的标准还存在一定距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易发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散落,造成的环境隐患不容忽视。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途径和方式还不够多,技术含量较低,综合利用率还不够高。目前主要是对废石、尾矿、炉渣等进行综合利用,多用于制造水泥、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及基建铺路,但受观念、资金、产业链等制约,废物综合利用的规模还比较小,固体废物堆存量在逐年增加。另外,目前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废物综合利用政策,未能促进废物综合利用快速发展。

3、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涉及面比较宽,需要环保、城管、卫生、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但目前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对策

1、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大了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力度。要求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土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固废产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未实现达标排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被列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每年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在今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隐患严重和有重、特大环境风险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2、加快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步伐。德兴铜矿是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典范企业。经统计,建矿以来该矿坚持贫富兼采的原则,已利用了10637万t表外矿矿石(含铜金属量约22万t),充分回收利用了国家宝贵的矿产资源。该矿采用当量品位及合理配矿,入选矿石品位从设计的0、3%下降到0、2%,每年利用低品位矿石800万t,回收铜金属量2万t。对于低品位含铜废石,通过集中堆放,采用浸出―萃取―电积技术每年从废石中回收电解铜1300t。该矿把杨桃坞酸性水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利用,将其输送到祝家矿山废石场用于堆浸喷淋,扩大喷淋面,不仅处理酸性废水,而且提高了电积铜产量,年产电积铜约1002吨,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银山铅锌矿钙化砖厂利用尾矿综合利用开发生产钙化砖,年产量15万块,年均消耗选矿尾矿34000吨,目前该产品已广泛被周边市场接受。该产品符合《掺工业废渣建筑材料产品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的要求,并获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银山建设总公司绢云母厂生产的MCA系列绢云母粉是利用本矿选厂浮选回收金属产品后的选矿尾矿,主要矿物成分是石英砂和绢云母,其中绢云母矿物的含量约为30-35%,银山矿每年产生几十万吨尾矿,堆积在尾矿库中,是矿山安全、环保的重大隐患,该矿与湖南有色金属研究所合作,从选矿尾矿中回收绢云母,目前年产量已达5000吨,该项目属三废回收利用项目,同时缓解矿山每年对尾矿库扩容的压力。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

当前,固体废物的污染和资源浪费已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变废为宝,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力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政府、企业领导的教育力度,使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宏观经济决策能力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大力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减少经济增长中的资源浪费现象,按照绿色CDP的核算体系,发展绿色产业,环保产业。

2、强化对固体废物污染的环境监管。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固废污染的日常监督查处力度,对固体废物产生、储存、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控制,对暂不能利用的固废,要求产废单位分类贮存,严厉查处乱摊、滥倒行为。加大对危险废物应用单位和医疗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强制要求医疗单位到规定地点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3、大力倡导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生活。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立法步伐,建立并完善固废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的投入激励机制,出台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环境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节能减污和规范贮存,激发企业治理固废污染、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支持企业走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之路,建立企业良性生产的产业链,发展后续产业,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

参考文献:

[1] 鲍负[1];常前发[2]、尾矿利用是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矿业快报、2000、3-5、

[2] 王运敏;常前发、当前我国铁矿尾矿的资源状况利用现状及工作方向、金属矿山、1999、1-6、

[3] 王亚平[1];王苏明[2]、矿山固体废物的环境地球化学研究进展、矿产综合利用、1998、30-3、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2

关键词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污染

1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及危害

1、1水质污染

1、1、1工业废水的排放。多年来一些工矿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重生产,轻治理”,或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建立水处理设施,任凭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物质,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1、1、2化肥、农药流失造成的水污染。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农用物资一方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和水体的污染。

1、2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相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及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生物和大气的污染。

2防治措施

2、1水污染防治

(1)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和企业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环境,解决企业超标排污、城镇生活污水超标排污、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或生产线坚决关闭。

(2)科研部门要加强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强化环保配套服务,开展水域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走生物—生态治污发展道路。

(3)水文部门要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对重要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把有关信息传报给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水域的综合治理,从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出发,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对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和制定奖惩政策,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融化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们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环保作为一种习惯、责任和义务。

(5)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多施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剧毒农药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势头。

2、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农村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参照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对农户的固体垃圾实行以自然村庄为单位,集中收集处理。设立自然村垃圾卫生保洁员,负责农户垃圾的集中、分检,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沤还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类分别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户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户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厌氧池兼氧池过滤池缓冲区(湿地、农田等)水渠。

(3)养殖业污染源治理。这类污染主要是农户畜禽养殖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及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①一般农户人畜禽粪便处理流程:粪便池(禽舍、畜棚、厕所)沼气池农田。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流程:畜禽粪便干湿粪分离。

(4)水产养殖对水体污染的治理。提高饵料和药品利用率,减少投饵和用药量;设置增氧机;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撒播光合细菌,吸收降解和转化水中氮磷和有机污染物;定期清淤,减少鱼病进而减少施药量。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3

为了做好渔业水域预防污染的工作,渔政机构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污水排放单位,重点宣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媒体曝光的已经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的污染事故,作为典型教材来教育和警示排污单位,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律观念,并能换位思考问题,认识到提高经济效益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渔民的利益为代价,要舍弃先污染后治理、争功近利的旧观念,树立先治理无污染、从长计议的新思维,要对社会负责,给后代留下一方净水。要消除排污单位对超排污水存有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补牢”的教训,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治理污染。通过对排污单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传,提高了他们对保护渔业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他们防治污染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渔业污染事故与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渔业养殖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提高渔政队伍保护渔业环境的执法能力

针对这项执法难度大、业务技术要求高、责任心强的工作,渔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建设,努力学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和渔政执法的实体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经常和排污单位打交道,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遵守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的六条禁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实行针对性有效管理。为了适应当前预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准渔政机构检测水质的法定资质,充实水环境监测的专业人才;执法人员要经常到养殖水域监测、监视和评估水质状态,对上游来水及水源要加强监控,到了汛期要让渔民对养殖水体加强防护措施,为及时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广无害化养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为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稳定,减轻渔业污染危害奠定基础。

3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和海事、渔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情况和资料……”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确保渔业水环境的安全,渔政机构要促使排污单位认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要了解他们的生产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时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由事发地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上述法律条款明确了渔政机构的调查处理职能。为了依法维护弱势渔民的权益,有效地预防水质污染,渔政机构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制约违法排污活动,加大对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让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训,促使其积极治理污染。

4领导重视,加强配合,综合治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渔政机构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执法人员要积极、大胆、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努力把部门职能转换成政府行为。因为预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要加强同环境、水警、法院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争取水质检测机构的支持,引导渔民控制内源性污染,养殖低投饲、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种水产品,综合治理水污染,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4

关键词:饮用水源、低冲击发展模式、分区污染源控制与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初期雨水污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 S273 文献标识码: A

2012 年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建设贵安新区,贵安新区地处贵州省域地理中心地带,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红枫湖、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和阿哈水库的上游。

,贵安新区的开发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存在着非常突出的矛盾。现状贵安新区核心区涉及区域水源湖库 5 个,即红枫湖、百花湖、 阿哈水库、花溪水库和松柏山水库,该“两湖、三库”均为贵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 其中红枫湖和松柏山水库为新区的规划水源。核心区东侧和东南侧部分地区位于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的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核心区西侧的局部地区位于红枫湖准保护区内,核心区全部位于上述水源湖库的汇水区内。

在水源严格保护及水环境的高度敏感背景下,新区提出了低冲击发展模式、分区污染源控制与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一、立足生态,采取低冲击发展模式

传统的水源保护主要是依据饮用水源分级保护制度,局限于饮用水保护区的 一级到二级的保护范围内,对集水区的管制薄弱。水污染的防治以点源为主,缺乏有效的面源污染的控制手段。传统的排水工程体系以快速排出为主要目标,对城市的水环境和下游的防洪安全产生巨大压力。因此,传统的水源水质保护采用污染末端控制为主的工程手段,集水区内城镇产业布局与水环境保护要求不相协调,水环境恶化较为普遍,不能实现对水源地的有效保护,同时城市内涝问题没 有得到解决。

图-2低冲击开发模式示意图

针对贵安新区在水环境方面面临的突出矛盾,规划应立足生态,采取低冲击的发展模式,基于全流域对水源采取有效保护,城市排水措施应采取可持续的排水系统,对点源、面源污染协同控制,重点对雨水的初期污染进行控制、收集和利用。

结合排水分区,规划组团式的城镇空间布局。采取低冲击开发模式可有效实现水资源的多层次利用,水源水质的安全以及城市水环境的有效保护,降低开发对流域水文循环的影响。

二、分区污染源控制与综合治理

(1) 污染控制分区与控制策略

水环境污染与自然地形条件、流域分区、水系分布、水环境敏感性、污染源 类型及分布、用地布局与开发强度等要素密切相关。规划拟基于水源安全和水环 境质量目标,提出水污染防治的排水分区及其控制策略。

根据各流域片区的自然与规划发展特征,提出由强到弱的四级污染控制分区 及其相应控制策略。其中环湖片区、马场河片区为一级控制区,花溪片区、松柏 山片区、石板片区、麻线河片区、邢江河片区为二级控制区,清镇片区、乐平河 片区、安平片区为三级控制区,党武片区、半屯片区为四级控制区。各片区的发 展模式、污染源特征、规划排水模式及污染控制策略。

贵安新区水污染分区控制策略表

(2) 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基于区域水源保护及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即河流、湖库各断面水质达标), 规划按进入二级水源保护区时,断面水质达到 III 类水体水质要求进行控制。鉴 于新区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水环境的高度敏感性,对于新区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将遵 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状 况,必须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依靠科技进步,科学合理的保护水源和水环境质 量,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污染治理点面相结合原则,分析不同片区 主要污染源特征,针对工业源、生活源、城镇径流污染、农业面源等污染特征, 提出不同的污染控制策略和治理措施,实现点源治理与面源治理的有效结合;三 是工程措施和生态治理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取工程措 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按上述水质控制目标,针对不同污染源的特征与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 不同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城镇集中点源:以城镇生活污染源为主,其污染控制的基本模式为集中收集—污水工程处理—跨流域排放或深度处理后回用,深度处理方式包括再生水厂或 人工净化湿地等。城镇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厂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水污染负荷削减率 70%以上。再生水厂应采用深度处理工艺,以满足考虑景观、浇洒和工业用水不同的水质要求,各项水污染负荷削减率应达到30%以上(考虑不同的水污染指标)。

分散城镇生活点源:防治模式为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措施—湿地生态净化—回用/排放。

工业园区废污水(点源):按适度集中和专业化处理的原则,促进深度处理、 加强重复利用,其污染物排放受总量控制,并达到相应的标准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或直接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以分散就地处理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全处理,净化工艺因地制 宜,采用沼气池、生态塘、人工湿地等多种净化技术。

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科学施肥、降低农药化肥使 用量,使用低毒农药等方式,以及配合工程措施,减少农田径流污染的产生量。 通过加强种养结合,推广“三位一体”沼气池,提高养殖废水无害化处理程度等措 施,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城市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初期雨水径流,规划区主要结合河谷、池塘、洼 地、绿地等设置初期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在开发 强度较低的片区,以园区或地块为单位进行初期雨水的源头处理,强化初期雨水 污染削减效果。城镇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结合用地布局因地制宜地采取源头控 制措施,削减 50%—60%的污染负荷。

在确定各类污染源处理的技术路线和工艺选取时,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可靠性。

在有效发挥工程措施对水污染负荷的削减作用之外,应充分发挥自然生态对 污染物的净化作用,利用生态工程进一步削减污染,尤其是氮磷等营养物质,以 提高水源的安全保障能力。规划提出了人工净化湿地、生态河道和自然湿地等建 设方案。生态河道和自然湿地,应尽可能保留原河道的自然形态,在岸边设置一 定宽度的缓冲带,并结合地势地貌和用地布局,增设湿地、河湾、浅滩、深潭、 沙洲等用地,过滤截留地表径流和陆源污染物,减少污染源和河流、湖库之间的 直接接触,发挥自然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加植被覆盖 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水系环境。

图-3贵安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示意图

(3)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

贵安新区位于红枫湖、松柏山水库、花溪水库等重要水源地的汇水区内,处于水环境敏感区域,其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规划区乃至贵阳市的供水安全,因此新区必须进行最严格的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确保水源安全。

三、 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

贵安新区内的红枫湖、百花湖、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阿哈水库均为饮用 水水源地,马场河、车田河等最终汇入上述湖库,污染较重的初期雨水直接排放 会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必须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保障贵阳市及新区饮 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安全。

城市径流污染,即初期雨水污染,是贵安新区重要的水环境污染源之一。规划通过构建源头—迁移—汇集(Source-Transport-Sink, STS) 逐级控制的雨水水质 管理措施,在源头、迁移、汇集三个不同阶段分别采用适宜的污染控制措施,从 而实现城市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降低对受纳水体的污染,改善规划区生态环境 质量。

图-4贵安新区雨水径流及污染控制系统示意图

源头控制措施:常用的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有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地 坪等。规划区居住用地可采用源头措施来削减初期雨水污染,本规划后期将对 居住用地的初期雨水污染削减措施和削减程度给出定量的要求,作为居住用地 开发时的限制性要素。

迁移控制措施:迁移控制措施主要有下凹式绿地、雨水口截污挂篮、透水 性人行道、渗透型弃流井、下凹式道路隔离带和雨水调蓄池等,在雨水迁移过 程中削减径流量和径流污染。

图-5道路雨水污染控制措施示意图

汇集控制措施:汇集控制,也就是汇水区末端控制。规划区采用分流制排 水系统,因此可以在雨水系统排出口之前将初期雨水截流至汇集控制设施进行 处理。汇集控制设施兼具初期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主要包括雨水湿地、塘系 统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截流的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再排放至受纳水体,干净的中 后期雨水则直接排入受纳水体。

核心区内,规划在开发强度较低、三级水系或绿地等具备建设条件的区域, 结合河谷、池塘、洼地、绿地、湿地公园等设置雨水湿地或塘系统,实现初期雨水污染的削减。在已建成区(截留式合流制区域)或用地紧张的区域,可将初期雨水截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的规划设计中需考虑初期雨水的收集量,并预留初期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用地。

参考文献:

[1]陆建华,刘金清、关于水域水环境质量规划及水污染控制问题的探讨[J]、北京水利,2001,(4)、[2]吴季松、对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几点考虑[J]、水资源保护,2001,34 (2)、[3]张昕、关于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的思考[J]、环境保护,2001,34 (2)、[4]刘鸿志、新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分析和建议[J]、环境保护,2001,(1)、[5]灵舜泽,夏青,刘鸿亮、中国流域水污染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0,89 (2)、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5

系统思想的核心部分有三点,这三点都是治河所需要重点掌握的。

第一,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地看问题。掌握这一思想,对治河来说至关重要。治河最突出的特点是综合性,也就是说治河中的诸多问题是相互作用的,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治河人,无论解决哪些问题,都不能“单打一”,不要就局部而局部地解决问题,而应该从局部想到全局,从甲问题,想到乙问题、丙问题,等等。然后根据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取得局部和全局的双赢。譬如:河道防洪。现实中造成河道洪灾的因素很多,有自然方面的,有人为方面的。自然因素有气候、地势、降雨强度等。人为因素有毁林毁草加重水土流失、压缩蓄洪区和天然蓄水设施空间、逐步蚕食两岸使河道变窄、过量硬化护岸阻碍雨洪下渗、河道内设置障碍物影响行洪,等等。正因为造成洪灾的因素很多,因此,要求我们治河人在制定防洪方案时,要全面考虑,统筹兼顾,而不是只取一点,不顾其他,通过综合性防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不少地区,防洪“单打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较为普遍。一般而言,洪水冲毁堤防,决策者考虑的通常是单纯地加高加固堤防,再不然就是将河道裁弯取直,以利洪水快快离去。殊不知导致洪水决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非全是堤防的问题,如果两眼只盯着堤防而不管其他,其结果非但降伏不了洪魔,反而使防洪陷于“筑堤―毁堤―再筑堤―再毁堤”的恶性循环怪圈。而将河道裁弯取直的后果,是将洪水威胁由高水位的威胁转化为快流速的威胁。相对而言,洪水高水位的威胁还比较容易对付,而来自快流速、强冲击力的威胁,显得更加危险。因为快流速极有可能对河岸的某一点造成冲刷破坏。可见,“单打一”的治河法不可取,解决治河中的水问题需要全面地、综合性地谋划,而不是单一地、局部地考虑。

第二,连贯地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治河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关联性,治河中的各分系统和子系统之间,以及分系统与分系统、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关联性很强,具有“一拽耳朵腮动弹”的特性。这就要求我们治河人,在解决有关问题时,要连贯地,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追根求源找原因,从中找出矛盾的全部,然后根据轻重缓急,で笞罴训慕饩龇桨浮F┤纾汉恿魑廴疚侍饩褪且桓龉亓性很强的问题。其中至少存在着两方面的关联,一是河道内与河道外的关联。从表面上看污染物出现在河流内,但实际上不仅仅如此,河道外的地表水内同样存在着污染物。要治污,仅两眼盯着河流内不行,要以流域为单元,实行河道内与河道外结合治理。二是治理与预防的关联。除了各类污染物之间相互关联外,污染物与环境、与社会的关联也同样密切,特别是后者,其污染过程相互联系,其间既有社会因素这个大头,又有自然因素这个小头。为此,作为治河人,我们就应该高度重视治河的连贯性,要做到防治结合、突出“防”字。可是,在我们的不少地区,治理河流污染的做法往往是偏离“关联”这一思想。如:有些单位在河流治理中,认为只要堵住面向河流的排污口,只要杜绝向河流内倾倒垃圾等就完成任务了。可是,由于未按流域为单元实行河内与河外结合治理,结果是治了旧污染源,又来了新污染源,新旧污染源相互交织,使河流治污永无起色。如:有些单位抓河流治污重治轻防,仅满足于查堵了多少排污口,建了多少人工湿地等,而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治污,对激发社区群众共同参与防污却重视不够,结果边治理边污染,甚至是越治理越污染,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速度。实践证明,孤立地看待水污染是治河的一大忌,要想河流治污效果好,就必须树立“联系”的、“连贯”的思想。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6

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伴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环境的改变正严重的损害着人类的健康,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环境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环境的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等等,其中大气污染是和人类联系最紧密的。近些年来衡水市的大气污染愈加严重,污染严重的影响了衡水市的环境,同时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大气污染不仅是我国各个城市环境中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对衡水市而言,更是重中之重。

1 大气污染的特征

大气污染不仅是影响衡水市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是需要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由于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不完善和治理过程中的困难,没有得到显著的治理效果,衡水市的大气污染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1 污染物较多

随着衡水市工业新区和其他一些工厂的发展,大气污染源在逐渐增加,工厂生产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气,以及私家车产生的尾气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污染源,PM2、5是近期各个城市中雾霾天气中的主要颗粒,雾霾天气更加剧了大气污染的速度。

1、2 污染范围较大

由于空气的扩散使污染物漂浮,同时受到风向和气候的严重影响,增大了大气污染的影响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

1、3 污染治理困难

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是十分复杂和繁琐的,需要完善的治理措施和有效的预防措施,但很难准确的控制污染源,并且没有完善的治理措施和监管制度,使整个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存在很多困难。

2 衡水市大气污染的原因

大气污染的来源可以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两类。由于衡水市工业新区的发展,工农业生产活动中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固定污染源;由于衡水市机动车的发展,私家车大量使用产生的汽车尾气属于移动污染源,两种污染源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并严重的威胁了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的健康,但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十分困难,大气污染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衡水市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衡水市的发展主要依靠工业生产,而传统的工业生产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污染物,产生的废气和污染物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2、2 居民环保意识的薄弱

当前衡水市居民的环保意识还很淡薄,多数居民认为只有工业废气才导致大气污染,没有意识到自身的生活中产生的废气也污染了大气,比如汽车产生的尾气、烟花爆竹产生的气体和生活垃圾等等,都污染了大气。

2、3 治理措施的不完善

由于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缓慢,且环保部门的治理措施不完善,使现有的治理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环保部门没有实时的对污染进行监测,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力度不够,监测范围不合理,导致一些容易控制的污染物释放到大气中,对大气治理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3 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

改善环境对于城市发展和人们的健康很重要,但治理大气污染是改善环境重中之重的举措,为了尽快改善衡水市的环境,能更好的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3、1 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造成衡水市大气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居民对环保意识的认识薄弱是重要的因素,应通过加强环保的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使居民提高对环保的认识,明确知道造成大气污染的污染源和重要原因,进而正确的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废物,自觉保护环境。

3、2 完善衡水市大气污染的治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衡水市的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手段对造成污染的工厂企业进行限期整理,并通过限制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方法要求工厂企业进行整改;市政府应该加快餐饮行业的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进度,减少油烟的排放,加大力度取缔或者整改露天烧烤;在完善治理措施的同时,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治理考核活动,将日常大气的督查情况应用于考核结果,并定时定期的公布衡水市大气环境的质量和排名。

3、3 采用科学技术减少污染物

在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应合理的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的源头做好净化防治工作,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烟尘的排放量,使污染物扼杀在污染源的摇篮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做好排污大户工厂的整理建设工作,并大力推行洁净且无污染的技术,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排放。

3、4 调整工业布局,搞好城市绿化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应将排污量大的工厂企业设置在城市的郊区,在郊区和城市之间建造防护林,并在城市中种植能吸收一些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有针对性的植物,以起到净化空气和保护大气环境的作用,降低大气污染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3、5 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衡水市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的监管力度,针对环境问题应出台相应的监管方案,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降低工厂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努力使污染物数量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并严肃处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工厂,从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遏制工厂的违规行为,确保衡水市相关部门的执法质量,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 结束语

我们对大气污染的特征和形成大气污染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治理大气污染是衡水市改善环境面临的重要问题,而治理大气污染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想真正的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应需要衡水市各个部门和居民的密切配合,认真分析大气污染的形成原因,并制定出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策,对大气环境进行实时的监测和科学的管理,从而提高衡水市的空气质量,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何静华、有关大气污染预防及防治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13(29)、

[2]陈智、浅谈城市大气污染极其综合防治[J]、科学时代,2013(4)、

[3]袁丽欣、大气污染的原因及治理措施探析[J]、科技资讯,2012(35)、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7

【关键词】土壤污染;立法效果;分散立法;专门立法

【正文】

提起我国现行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一般观念认为是空白,或认为很少、不值得认真对待。其实,我国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数量庞大,只是这些立法非常分散且没有规律,因而难以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然而,对现行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指出其成效与缺陷,是未来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前提,因为如果未来立法不顾现行规范而径直进行,会引起各法律在功能上的不协调,甚至体系上的矛盾。因此,本文将对我国已有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为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供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历史概况

(一)1979—1986年,立法原则性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阶段

我国最早明确在立法中提到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法律是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0条和第21条。其第10条规定:“因地制宜地合理使用土地,改良土壤,增加植被,防止土壤侵蚀、板结、盐碱化、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第21条规定:“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合理利用污水灌溉,防止土壤和作物的污染。”此后1982年《宪法》第10条原则性规定了“合理地利用土地”,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3条也作了类似规定。这些都是早期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原则性的宣言,没有具体的制度和规范,这可能与当时整个环境状况比较好、污染不严重的客观形势有关。

(二)1987—2004年,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大量分散性立法阶段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颁布,1995、2000年两次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颁布,1996年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颁布,2004年修订)、《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颁布)等专门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及修订提供了土壤污染源控制的专门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颁布,2002年修订)、《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颁布,2001年修订)、《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1991年颁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年颁布,2007年修订)、《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颁布)、《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颁布)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进一步控制土壤污染源提供了依据。恰如落叶归根,不管是空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或废弃物以及农业耕种所常常大面积使用的肥料及农药,都会沉降到地面,从而导致土壤污染。也就是说,其他污染都有可能是土壤污染的来源。因此,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虽然不是专门针对土壤污染的立法,但不失为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规范。

(三)2005年至今,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出现政策重视的高峰期

环保总局2005年11月的《“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要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2005年12月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在农村环境保护、健全环境法律和发展科学技术等三个部分都明确提出土壤污染防治问题。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6章第2节提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这些国家政策基本上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门立法的基调,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

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2004年12月《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2005年初,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5年先期安排启动资金2000万元。2006年更是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随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深入开展,有关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报告将陆续公布,我国土壤污染的实际状况会逐渐明朗,这将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奠定基石。

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2007年5月25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联合了《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共6章32条,包括污染场地的监督管理、污染场地的评估与认定、污染场地的治理及修复以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制度。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污染场地治理及修复的立法,为中央专门法律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可资参考的标本。而且该办法从6月1日开始实施,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因而该办法会在《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前有一段的执行期。通过这一段执行期,我们可以检验其效果,从而为中央立法提供启示。如果联想到此前环保总局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6月1日)对企业搬迁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规定以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3月29日)确立的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被污染土壤的修复制度,我们可以发现部门政策和地方规章越来越重视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出现土壤污染防治专门化的趋势。

二、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所涉及的具体制度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内容非常多,且由于分散而庞杂,在此不能一一列举其内容,故就所涉及的几项主要制度进行描述。[1]

(一)土壤污染监测、评估和报告制度。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和评估是了解土壤质量和土壤污染状况的依据,也是进行土壤污染整治的前提。现有的法律法规涉及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和评估的还比较多,但是很零散,没有系统性。涉及土壤监测的有:《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1991年2月22日)规定了对可能污染土壤的工业污染源进行监测的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第24条规定:“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用于灌溉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2006年2月8日)第12、9、7条和《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2006年2月8日)第12、9、7条分别要求定期对化学消毒处理厂和微波消毒处理厂周围的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28日)第28条第8项规定: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涉及土壤评估和报告的有:《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28条要求进行土地等级评定,而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具体规定了实施土地等级评定的制度;《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第18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可以对已经产生、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划定为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6月28日)第7条第4项规定“由于长残效农药在土壤积累造成农作物药害的,需提供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研究报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第10和14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联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5年9月7日)第2部分第3节第3条要求建立矿区土壤基础状况数据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15条规定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为禁止生产的区域。

水污染防治综述篇8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共投入;综合防控;农业污染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基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局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呈现不均衡状态,相对于城市和工业的污染防控和治理而言,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的防控建设投资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当前,农业污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有很多专家和学者针对农业污染治理技术和综合防治政策做了的大量研究。但必须考虑到的是,农业污染及其防治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市场在该领域是失灵的。因此,综合防控农业污染,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政府的管理和调控作用。

一、农业污染防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一)农业污染界定及其主要来源概述

农业污染主要是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造成的农作物及土壤污染,人畜粪便等有机肥料对水资源的污染,大棚、温室种植中废旧塑料膜等材料不合理处置造成的污染,以及农业机械作业产生的粉尘、焚烧农作物秸秆等产生的烟尘造成对大气的污染等。农业污染危及农业生产乃至人类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用机械、农用化肥、农药的广泛应用,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业污染现象日益加剧。我国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类:化肥使用、农药使用、禽畜水产养殖排污、污水灌溉、农作物秸秆、农用塑料膜残留、农村生活废弃物、农村乡镇企业排污等。

(二)制约农业污染防控的因素分析

农业污染属于非点源污染,很难监测,治理难度也比较大。加之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农村薄弱的环保意识和管理的缺失,造成农业污染愈发严重。我国农业污染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约因素主要有:社会的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滞后、农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滞后、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村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农村的环境保护体制建设滞后;国家对农村的环保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环保基础设施以及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三)政府主导农业污染防控的必要性

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农业污染具有外部不经济效应,而农业污染防控具有外部经济效应。在现行污染防控政策体系下,由于农业污染个体不用承担生产造成的外部不经济这一成本,因此会更多地利用资源生产,并产生外部不经济行为,比如为了养殖方便,往河流中倾倒禽畜粪便,不考虑河水污染。而污染防控是整个社会收益,就个体来看,获益不明显,所以私人参与农业污染的防控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很少在农业生产中自觉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政府在农业污染防控上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农业和农村环保事业公共投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控制,落实优惠政策激励引导等措施,提高农村环保意识,综合防控农业污染。

二、构建完善农业污染防控政策体系刻不容缓

(一)建立农业污染防控激励制度

在污染防控与治理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一些城市对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低价或无偿征地,企业的排污费返还使用等等。而在农业和农村中类似的优惠政策还有待完善。针对农业污染防控也应建立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耕植时使用有机肥、综合利用禽畜粪便、减少化肥使用,既减少了化肥生产带来的污染,也降低了禽畜粪便的排放困难。可尝试对禽畜粪便加工企业实行免税激励政策甚至开设专项拨款,对使用有机肥的无公害农产品实行财政补贴,以及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可降解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开发和生产方面,给予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同时,对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畜禽养殖场等农业养殖户或集体组织给予投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调动社会各阶层主动参与农业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改善农业污染现状,保护农村环境。

(二)加强农业污染防控政策效率

我国关于农业污染防治方面已制定了相关法律,可是在《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中只是提出了该规定所规范的主题性内容,而对于这些内容却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应学习借鉴国外的政策措施。美国在农业污染控制方面有系统的法律框架,如美国环保局实施了非点源污染管理计划,农业部实施了乡村清洁水计划、国家灌溉水质计划、农业水土保持计划等。其他国家职能部门制定的如清洁水法案,最大日负荷计划、杀虫剂实施计划等,并积极鼓励农民对农业污染进行主动性控制,对减少面源污染起到很大作用。我国农业地区存在不同的污染程度,各地区土地利用类型也有很大差别,加上自然资源禀赋的区域差别,决定了农业污染防控必须制定较强针对性的区域政策。这就需要在中央的立法与政策基础上,各地方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和配套政策,提高污染防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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