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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理论(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9 栏目:写作范文

城乡规划理论篇1

关键词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地学思维 本科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长期以来,地理学已逐步从人们认识周围世界的有力工具发展成为改造世界的科学,它已是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重要的基础科学之一,为一系列勘测、设计和规划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以解决重大的国民经济问题。①为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教育部先后于1998年和2012年对地理科学专业进行了调整,在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地理学下属学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被拆分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这一专业的拆分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学科的要求。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作为地理学的重要分支,其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地理学。因此,笔者认为作为地理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重视对学生经典地理学思维和素质的培养。

1 地学思维

传统地理学提倡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和类比方法等,是地理学中最重要也最普遍的科学方法。②现代以来,地理学有了更强的整体性观念,更多地从地域系统的整体出发,注意从理论假设出发进行演绎,使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能够相互补充、辩证统一,并积极引进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逐步形成了一种复杂系统科学的思维方式。③

从具体研究方法来讲,现代地理学综合研究的两大方法为区域法和因素法,④即以区域为基础的综合研究和以要素基础的集成研究。但无论是区域法还是因素法,都要借助系统科学的方法论和辩证思维,以探究地理综合性问题的求解途径,这类研究方法和地学思维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

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发展现状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是理学地理科学大类下面的二级学科,前身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2年教育部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拆分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两个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依托于地理学、城市规划和管理科学,侧重于应用领域,着重培养我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规划与管理的专业性人才。⑤城市规划一般依托建筑学平台建设,侧重于技术领域,重视物质规划和形态设计,如建筑设计、住区规划与设计、旧城改造、城市设计、景观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规划等,其毕业生大多就业于大城市的设计院、政府部门、城市建设咨询和研究机构。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设立的目的是希望将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和管理之中,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之需且具有资源、环境与规划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人才。从专业设置学科背景看,全国大部分高校资环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前身)是在地理学学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南京大学黄贤金⑥等人于2011年对98所开设有该专业的高校开展了问卷调查、分析,结果表明98所高校中67所是以地理学为学科背景,占68%;11所高校以地质学为科学背景,占11%;以农学和测量学为学科背景的各为4所,分别占5%;其他以建筑、环境、林学、经济学等为学科背景的高校11所,共占11%。然而,在一些开设该专业的普通高校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专业重复建设、盲目扩大规模、人才培养缺乏特色、学科定位不明确、⑦⑧尤其是轻视对学生地学思维的训练,过分注重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培养目标向建筑类倾斜,无法凸显地学特点、展示专业特色,导致学生就业方向不明确、就业情况不乐观。

3 培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地学思维的重要性

3、1 有助于学生理解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科背景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是地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跟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也最具活力,该专业面向全球性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等,综合性与应用性都很强。⑨学生只有具备了全局与系统、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类比方法等地学思维方式,才能有效地理解并接受相关理论,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关于区域、空间、尺度的概念有具体认知和理解,在遇到具体问题时才能得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3、2 有助于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在生态环境问题凸显的背景下,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这也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具有全局与系统、分析与综合等地学思维方式,而学生仅通过城乡规划的理论、技术、方法的课程的学习是无法得到有效训练的,因此,需要重视地理学经典的理论教育。

3、3 有助于学生完成个人职业规划和目标的设定

有效的职业规划对于促进学生实现其人生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地学思维的特色之一在于训练学生综合考虑问题的能力,而这一点在学生制定个人职业规划和目标时尤为重要,有助于学生综合地思考问题,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客观全面地面对人生的每个阶段并不断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

城乡规划理论篇2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城乡规划理论篇3

关键词:城乡规划,体制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一、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

(一)缺乏有效的监督 城乡规划管理中明显存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够严格,而下级城乡管理部门又盲目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导致城乡规划计划随意更改。很多城市开展的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多数都是对领导个人意志的屈服,不仅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城乡规划也没有推进作用。

(二)缺乏管理职能和机制 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和机制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主要负责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和改善,对城乡范围内的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对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资源等进行维护和改善。但是,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机制都比较缺乏,导致很多部门无法配合或参与到城乡规划实施中去,无法有效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对机制完善力度不足 目前很多城乡规划的决策权掌握在市长、规划专家或书记的手里,对于城乡规划的裁量权和监督约束制度缺乏,导致最终决策仅仅是少部分人的操作。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主管部门不仅是决策者和管理编制规划单位的上级部门,也是管理规划者,这就导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都由主管部门决策,实际上属于单方行为。

二、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届三种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等要求,所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十分必要;是城镇化广域推荐、以区域为主的城镇化的需求,城市建设范围逐渐扩展蔓延至乡镇,矛盾和冲突也就越来越多,所以改革势在必行;是《行政许可法》的需要,城乡规划面临很多问题,如经济、资源等方面轻保护重开发的现象等,行政许可抓住了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本质,要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向科学、合理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三、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省级规划管理职能力度 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针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明确要求: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立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原则和布局,如因特殊原因,选址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规划存在差异,须进行专门论证。论证统一后按照程序调整规划,将建设项目纳入到规划中并向批准机关进行审核。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项目,需要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同意,选址没有通过审核的需要及时纠正。必须将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纳入到可行性报告中,项目的建设地址必须符合选址意见书,不允许利用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取代选址意见书。

(二)建立健全规划委员会制度和决策机制 对于传统的城市管理多数人都认为是政府职能,但是现代城乡管理理论已经意识到,政府不是履行公共事务职能的唯一组织。实现科学有效的对城乡区域进行管理,可以对相关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主要由专家、公务员、非公务员和学者组成委员会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这样能够解决部分领导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使城乡规划管理更加民主和科学。

(三)城乡规划管理权力的统一 对于一些区域随意分配规划审批权,国务院提出要求:城市规划统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行,市辖区原则上不设立区级规划管理部门,但是如果有特殊需要,社区规划部门可以在市辖区设置分派机构。并且城市的科技园和大学以及乡镇的度假村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标准。

(四)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保证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的执行和实施的监督有明确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保证责任和权力的匹配。城乡规划管理行政负责主题主要由政府领导、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构成。如果城乡规划管理中出现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导致的后果向直接负责人和领导追究责任;如果后果十分严重造成的损失重大,要向主要领导追究责任;如果存在违法建设,而又没有依法查办,必须追究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层级监督制度 监督脱离了制度就是名存实亡的监督。要加强层级监督制度,也就是向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派驻城乡规划监督员,这是一种新型监督制度,上级部门派出监督员到下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制定好的规划对城乡规划事前和事中进行监督,对实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组织,能够降低由于不正规行为带来的损失。监督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权利向城乡规划审批、编制或申报部门提出调查取证、收集材料的申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结语

总之,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以科学发展为前提,结合实际加强投入力度,加快城市建设,强化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发展,协调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和地区政府要加强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这样才能更好的按照规划进行城乡建设。

参考文献:

城乡规划理论篇4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现状主要问题提升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本文简单的概述加强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并且分析探索了目前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同时,本文针对这些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可以提升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和建议,从而使得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水平以及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由此保障城乡规划设计方案能够在当地顺利实施开展,进而达成国内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

一、加强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

城乡规划设计是针对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因素进行合理控制与管理的一项活动,从而达成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目的。为了使得城乡规划设计活动顺利开展与进行,需要对其加强管理控制,为城乡规划设计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还能够保障规划活动有序开展与顺利进行,同时圆满结束。规划设计是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内容,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是保障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并且规划设计的效果会直接影响到城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为了保障城乡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则需要做好规划设计工作,以实现合理化、科学化以及有效化,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谐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并且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也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以至于严重影响了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所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索,并且针对这些问题而提出几点可以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水平的措施以及建议,从而达成推动城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试析目前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城乡规划设计前瞻性不足的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设计前瞻性不足的问题会直接造成城乡经济发展没有目标,城市有关部门往往对城乡的定位不清晰、不准确,以至于城乡规划工作缺乏系统性。另外,加上城市有关部门对农村的调查研究工作没有做出深入的调查了解,并且对农村在规划设计中的作用以及地位全面理清,以至于开展城乡规划设计活动时候,无法应用系统性、科学性的方式对各种资源进行优化整合。

此外,在对城乡进行规划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人文理念的问题,以至于城乡结合过程中的文化发展、产业升级、区域竞争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而无法实现协调发展。另外一方面,城乡规划设计活动中,相关设计部门过分注重经济的发展以及积极作用,而对人文精神方面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将精力倾注于城乡一体化形式与外观上,以至于当地的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无法得到显著提高。综上所述,这些存在的问题均会影响到城乡规划设计的质量,而且还会造成大量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关于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分析

1、 城乡规划管理调控职能作用发挥存在不足的问题

城乡规划对于其他规划活动而言,其对整个国家社会和谐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对城乡规划的时候,需要站立到一定的高度与角度上面,并且尽可能多的对各种资源进行统一配置与处理,然而实际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减轻管理强度,则将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直接安排于下一级政府部门活动中,以至于所得出的规划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规划设计出于自身的角度,以至于城乡规划设计统筹方面没有做到位,加上国内各个地区的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手段以及审批程序不同,最终给后期调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题,从而难以发挥规划管理的作用。

2、 城乡规划监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分析

监管制度是保证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以及施工过程等方面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活动中,很多政府对其管理监督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监管制度一直没有被完善,并且也没有设立相互监督管理体系,致使各部门之间缺乏一定的沟通与联系,从而使得城乡规划设计以及施工活动等方面均存在各种风险。

3、 乡镇规划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分析

为了确保城乡规划活动有效实施与开展,则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对其加大各种资源的投入,然而不少政府部门对城乡规划方面都没有足够的重视,对其投入的资源普遍较少,以至于乡镇规划机构大都存在着不健全的问题,例如:缺乏专业技术员工、监管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乡规划的发展。

三、探讨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水平的对策以及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监管制度

为了确保城乡规划设计活动以及施工活动有序开展,并且保证设计质量以及施工活动质量,则需要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监管制度,同时,还需要设立相互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使得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得到有效保障,进而推动城乡规划活动进一步发展与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机构

如果乡镇规划机构没有得到完善,那么当地地区城乡规划活动将无法开展与进行,并且实施的质量将得不到保证,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对其加大资源投入,以完善乡镇规划机构,例如:投入适量的技术人员、完善监管机制等,从而进一步推动城乡规划的进程。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加强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且将当前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介绍,同时,针对这些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几点可以提升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水平的建议以及对策,从而有效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以及质量,以确保城乡规划设计能够为城乡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继而推动国内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另外,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叙述能够为相关研究学者以及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从而保障城乡规划设计蓝图能够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进而进一步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汤春峰,朱杰,仇海囡、体制创新背景下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研究[A]、规划创新: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10、

[2]王永博,尹兆芳,张玉星,黄文军、黄金梨在河北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A]、全国第四届梨科研、生产与产业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5、

[3]赵丹,罗震东,耿磊、苏南地区乡村发展演进及其复兴战略研究――以常州市为例[A]、多元与包容――2012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1、小城镇与村庄规划)[C]、2012、

[4]王军,张伟、广域 转型 重构 指引 发达地区中心镇的转型发展与规划探讨[A]、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7、

城乡规划理论篇5

水资源承载力和污水治理是关系到一个乡镇城镇化、工业化的水平,经济发展决策的前提。乡镇给水排水规划是乡镇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党中央通过了十个关于”三农“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专业管网规划是乡镇总体规划重中之重,给排水规划是今后城镇建设基础之首,亦是保障乡镇人民幸福指数之一。

给排水规划是以水为主要社会循环和生态平衡为研究对象,保证乡镇健康有序的基石,为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经济”提出安全保证,也为今后乡镇基础建设打下一个技术可行的、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不仅改善乡镇居民生活用水状况、亦保障乡镇环境质量等方面对给水排水技术不同层次需求。

在当前辽宁省544个乡镇基本完成其规划成果,其结果有的方面差强人意,参差不齐,实质大于内容,有待改进的必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为了适应这一个时期,一些乡镇规划需要修编,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乡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农民并非被动进城,而是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客观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乡镇规划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保证健康有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化协调发展,以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乡镇规划也应适应形势的需求,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小城镇, 其今后的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对一些技术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的规划在重新修编是加以完善,来满足将来乡镇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

适合乡镇发展的给水规划安全性

水资源安全性十分重要,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从国家角度讲关系到国力及兴衰,从给水排水规划上讲关系到成败。

水资源就其自然属性来讲,是自然界最基本和最活跃的因素,是万物循环共生之源,是资源的资源,就其社会属性来讲,是工业的血液、农业的命脉、第三产业的经络;就其社会属性来讲,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生产力布局和水土资源不相匹配的基本国情和基本水情仍将长期存在;水资源配置能力整体上仍然偏低,现状人均供水能力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水资源利用率还不高,单方水GDP产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

辽宁省水资源总量2009年全国排名倒数第七,仅为860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倒数第九,只有600立方米,中西部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有600立方米,远远低于联合国认定的人均占有量1000立方米的贫水线。且水资源总量连年下降趋势明显。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全国的1/3,低于世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12,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之一。需要大量的、长距离调水主要供给城市,仅小部分供予县城和主要乡镇。虽然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仍是基本国情和水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每个乡镇水资源承载力各有不同,应进行论述和分析,找出适合的给水规划设计方案,保障供水安全可靠性。

二、提高乡镇给水排水规划设计水平

首先要转变观念, 认识到发展乡镇的意义; 其次要掌握最新的乡镇规划动态, 努力学习乡镇规划的新理论、新方法, 并在规划中加强“ 区域观念”、“ 整体观念”、“ 可持续发展观念”, 使规划原则的“ 钢性”与灵活的“ 弹性”相结合, 增强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做到有水可用,排有所去,绿色环保,因地制宜,最好达到零排放。

突出地域和乡镇特色,避免同质化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乡镇特色,保护特色乡土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 特色将带来发展, 特色就是生命力”。从一些规划成果来看,一些乡镇给排水规划未能把本市、本地区水资源承载力作为深入调查和研究,简单地就地建水源井,产生与农业争水或供水保证率达不到用水需求

与时俱进、去掉理想化与实际结合

现有一些基础设施在给水排水规划中符合将来发展需求应与保留,因 “二元化”体制未废除前,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困难,不能没有现在,只有未来。

适合乡镇今后发展撅去简单化

一个好的给水排水规划是今后乡镇建设的基石,应科学的、系统的并结合乡镇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完善给水排水规划成果。对于污水处理厂应充分利用当地可利用的方式来考虑。如土地处理、生物氧化塘、沼气池等诸多方式方法,最后才考虑建立污水处理厂。

三、提高乡镇规划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小城镇规划标准的混乱性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城市, 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也就是说建制镇的规划按《城市规划法》执行。而国家《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村庄、集镇,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这就产生了小城镇规划的双重标准, 要么完全照搬城市规划的作法, 要么按照农村居民点来规划乡镇, 由此产生了“ 农村不象农村, 城市不象城市”的局面。

用水量不够规范

现在没有一部适合乡镇的国标或省标,仅有一部水利部部颁标准,绝大多数规划成果未采用。现有用水量标准为城市用水标准是否适用乡镇给水值得商榷。城市用水标准与乡镇用水标准是有差异的。因为地域、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家电普及率均不同。

水利部2004年11月颁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所给出的用水定额不全,亦不适应乡镇给排水规划,缺少给水规划的基本要素。给水规划的基本要素组成不仅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还需有工业用水标准,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饮服务、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化等用水标准。

缺乏成熟的、系统的规划理论与方法

从八十年代中共中央提出建设乡镇是一个“ 大政策” 至今近20多年时间里, 乡镇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目前对乡镇发展和规划的理论研究极为薄弱, 大多停留在对乡镇地位、前景、政策等方面的论述, 缺少把乡镇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理论建构的探索。

4、乡镇人均用水量要符合现实

从省内近几年所编制的乡镇规划看, 即缺刚性,又少弹性。人均用水量指标偏高和偏低现象均存在, 无形当中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和与农业争水。给排水规划和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节水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加强乡镇公用设施建设,预防和治理“城市病”。乡镇规划必须摆脱模仿、抄袭大城市规划的阴影, 把理想与现实系统的结合。

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乡镇建设稳步健康有序地

当下,我国已经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2010年中,随着城乡统筹力度的加大,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一些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凸显、、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市圈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镇化。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在乡镇基础建设上,尤其给排水规划和建设应实行一元化领导,有利于城市与乡镇协调一致地发展,合理调配本区域的水资源和污染源的治理

应建立健全以建设节约型城市为导向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良性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监督城市规划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及系统性、可持续性,加强对乡镇建设中资源利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的监督,尽可能地避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或流失,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乡镇在当前已经成为乡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乡镇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小城镇, 其乡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

在客观上它处于城乡过渡的中介状态, 其定位在城市之未, 乡村之首。同乡村相比, 乡镇是一种发展和进化了的高级形态, 是一种以非农产业人口和非农产业活动为主体组成的社区, 在地域、人口、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既同乡村保持密切联系, 又有明显区别。同城市相比, 乡镇又具有的“ 乡土气息”, 其经济的集聚程度、结构的现代化程度、集聚所导致的效应均不如城市明显。

五、整合水资源管理,完善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乡镇在当前已经成为乡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 发展乡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配置、调度和管理。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源地建设、供水节水、排水治污及中水回用等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和水资源补偿机制,为水权交易创造一个良好基础。

六、培养乡镇技术和管理人才,适应新形势需求

乡镇缺少技术和管理人员;管理执行比较混乱,形成多龙治水,亟需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素质,培养适合乡镇建设的给水排水人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七、尽快建立适合乡镇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查监督机制

应建立健全以建设节约型乡镇为导向的乡镇规划和乡镇建设的良性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监督乡镇规划决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及系统性、可持续性,加强对乡镇建设中资源利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的审查监督,尽可能地避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或流失,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

应按照流域分布情况,建立水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对上下游水资源分配管理,共同应对水危机。在建立同城化都市圈时,要按流域经济规划同城化,实现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和乡镇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通过流域管理,最终实现对流域内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土地资源在管理上的共享、制衡与互补。

尽管在规划界现在还对乡镇的问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 但勿庸置疑乡镇的发展已使我们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依靠大中城市发展的城市化道路, 堪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创举。乡镇将是21 世纪中国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与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作为“ 城之尾, 乡之首”的乡镇, 其乡发展趋势将至关重要。

八、乡镇规划发展中的困惑

从我国城镇发展的方针可以看出, 乡镇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乡镇更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在当前乡镇的规划与建设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面临着不解的困惑, 如不及早解决, 必将影响乡镇的健康发展。

1、乡镇规划标准的混乱性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城市, 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也就是说建制镇的规划按《城市规划法》执行。而国家《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村庄、集镇,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这就产生了小城镇规划的双重标准, 要么完全照搬城市规划的作法,要么按照农村居民点来规划小城镇, 由此产生了“ 农村不象农村, 城市不象城市”的局面。

2、缺乏成熟的规划理论与方法

从八十年代中共中央提出建设乡镇是一个“ 大政策” 至今近30多年时间里, 乡镇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目前对乡镇发展和规划的理论研究极为薄弱, 大多停留在对乡镇地位、前景、政策等方面的论述, 缺少把乡镇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理论建构的探索。

九、乡镇规划发展趋势

2000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发展小城镇必须坚持的指导原则:“ 尊重规律, 循序渐进”、“ 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 深化改革, 创新机制”、“ 统筹兼顾, 协调发展”。而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建设好乡镇, 促进乡镇健康发展, 首先必须规划好乡镇。因此乡镇规划必须摆脱模仿、抄袭大城市规划的阴影, 创造与时俱进的乡镇规划理论体系与方法是当务之急。

1、加强乡镇规划编制与建设标准的研究

作为同城市和乡村并列的独特社会经济现象的乡镇, 需要强化规划标准的制定。在这方面规划界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不久的将来乡镇规划编制及建设将能做到有章可循。

2、建构乡镇规划理论体系

面对发展机遇与挑战, 乡镇必须建构自己的规划理论体系, 必须在乡镇多元投资体制、乡镇发展机制、条件、制度及乡镇企业与乡镇发展、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乡镇发展、大中城市对乡镇的辐射带动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专题研究, 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揭示规律, 才能够形成乡镇独特的规划理论体系, 切实促进乡镇健康发展。

3、突出乡镇特色

我们所指乡镇特色, 包括三个层次含义: 一是指乡镇不同于城市, 它不是城市的简单缩影, 而是要充分体现其地位及构成特征; 二是乡镇应是本地区传统文化、生活习俗、自然风貌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优势的体现。三是乡镇应具有区别于省、市其它乡镇的特色, 这就应充分研究其自身的职能特征以及在宏观区域范围内所处的地位, 在继承文脉基础上不断创新。

创新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乡镇在政策制定、机制形成过程中由于受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 产生了许多的不协调。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水源规划建设、排水管网设计标准和污水处理上均不满足发展的需求,改革步伐落后于乡镇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健康协调的发展。

在乡镇给水排水规划建设中进行招商引资,尽快改善乡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环保意识。

城乡规划理论篇6

关键词 城乡统筹发展;小城镇总体规划;思考

城乡矛盾历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缩小彼此之间的差距,是各学科长期致力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对象与范围的界定

(一)、对象

小城镇作为乡村与城市之间过渡的载体,其不定性导致了人们对小城镇范围的理解存在分歧,这些分歧主要有两方面:①是否包括小城市;②是否包括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本文将小城镇界定为:对周边农村区域有确切影响的建制镇,不包括小城市及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

(二)、范围

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随着乡村人口非农化和乡村地域综合化发展,以及城市发展生态化和城市地域空间的扩张,城市与农村的分界日趋模糊,城镇和农村地域相互渗透的作用增强,形成了连片的城市化区域,即城镇密集区。而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城镇与乡村的发展差距仍然比较明显,乡村相对比较贫困。

二、传统规划思路

(一)、规划特征

目前,我国小城镇总体规划主要以镇区规划为重点。在规划内容上,总体规划侧重于镇区性质与规模的确定、用地功能的组织、总体结构的布局、道路交通的组织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安排等方面,涉及面比较广。总的来说,现行小城镇总体规划具有几个特点:突出镇区规划,弱化镇域规划;与广大农村腹地结合不紧密;忽视城镇与农村的相互联系和融合。

(二)、规划动因

1 理论意识

结合一些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现行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思路主要建立在城市化与增长极理论关于空间集聚的内核基础上。

(1)城市化集聚观。无论是从概念上还是从测度指标上都可以看出,城市化普遍被理解为要素在城镇空间的集聚,且城镇规模越大,相应的城市化水平越高。

(2)增长极理论。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J、Boudeville和其他许多学者一起将经济学家提出的“产业极”概念引入地理空间,他把增长极与极化空间、城镇联系起来,认为增长极是指在城镇区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将原来为某种推动型工业的“极”与地理空间上产生集聚的城镇这个“增长中心”相结合,提出投资应集中于增长中心,进而通过这个中心向周围地区辐射,达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的理论。

2 政绩驱使

依照我国《城市规划法》,小城镇总体规划由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于受政绩的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官员不顾发展规律,片面强调做大镇区规模,重“外延”,求“大”求“高”,不切实际盲目攀比,搞“形象工程”。

3 后果与弊端

由于空间所“关心”的主体为镇区,这就导致出现了小城镇的规模过度扩张,而农村地区则相对不景气,城镇经济发展以牺牲农村经济增长为代价等不合理和不协调的现象。很多地方出现了“盲目”的造城运动,镇区脱离实际,规模过大,发展速度过快,出现了大量占地较多的公用设施、超规模的基础设施(如宽马路、大广场)及大型工业园区,进而导致了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城乡二元化仍然突出,小城镇并没有起到规划预期中的对周边农村地域的扩散带动作用,这与总体规划的预期目标相违背。

三、规划新思路

(一)理念转变

目前,规划理念已从关注“空间变化过程”和“空间集聚过程”转到关注“空间关联过程”和“空间重组过程”,从城乡发展为线性因果发展理念转到城乡网络化协调发展理念。将小城镇与农村地区结合起来,把城乡统筹发展、网络化发展作为一个地区城乡有序化发展的前提条件,作为指导一个地区城乡全过程的基本模式。

(二)内容完善

1 产业空间统筹发展

(1)根据小城镇和乡村产业体系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结构模式,促进城乡之间的产业结构协调化和城乡内部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2)对城乡产业结构体系在空间层面上进行相应调整,促进城乡产业空间的有机融合与城乡空间产业的合理布局。

2 地域空间统筹管治

城乡规划理论篇7

一、专业定位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定位应从学科特色和学生就业方向两个角度来考虑,定位于地理学学科背景下的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

(一)学科特色第一,在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中,地理学一级学科下设地理科学、资源、地理信息系统三个二级学科。虽然2012年从资源专业拆分出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但新专业仍属于地理学一级学科,故以地理学为学科特色的高校仍应坚持地理学的基础学科地位。第二,新专业命名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事实上是强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结合。实际上,人文地理学正是用地理学的眼光来看待人文科学,属于理学的范畴。而城乡规划在学科划分中曾属于建筑学一级学科,授予工学学位,后来在学科调整中提升为一级学科,仍是工学学位,在业界认同其建筑学出身的同时,也在不断强化地理学思维在规划中的应用,所以在城乡规划教学与实践领域中,地理学出身的专业城乡规划人员越来越多,尤其是宏观层面的城乡规划,更加强调地理学的学科背景。另一方面,由于人文地理的理学范畴,使其更偏重于理论研究,在当下的实际应用中与其他学科的交叉部分较少。同时,旅游学又因为与各类自然和人文类的旅游资源天然的联系而成为人文地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人文地理学也专门有一个学科分支为旅游地理学。近年来,各高校在学科建设上强调面向市场的需求,有条件的高校纷纷在地理学的基础上设立旅游学院或在地理学院下设立旅游类专业,其中一大依据即是以地理学为基础的旅游规划与管理。当前的专业目录中并没有旅游规划专业,旅游规划行业的从业人员来源较广,旅游管理、地理学、城乡规划、园林景观等专业都成为旅游规划的相关专业,故从专业性和综合性两方面来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与旅游规划行业的切合度还是很高的。第三,在学科发展环境上,随着近年来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调整,在城镇规划与建设领域也不断提出新的理念,如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三规合一、数字城市等,均对城乡规划的地理学思维提出新的要求。同时,旅游业作为一项无烟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正是旅游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和地方均表现出对旅游业的极大热情,旅游规划无论是从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层面,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上,都正是用人之际,这其中对旅游地理学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二)学生就业方向从学生就业方向来看,以前的资源专业由于专业定位不明确,涵盖内容太多,学生的就业方向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包括在政府部门,如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测绘地理信息局等相关单位就业的,另有一部分进入规划设计单位的,还有很大一部分从事与专业无关工作的。考研的学生主要有三个方向,即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等。从以上就业方向可以看出,由于专业定位的不明确,该专业学生毕业后有较少的人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多数从事完全与专业无关的工作。由此说明,如果能明确专业方向,强化专业教学,将会对学生的就业产生极大的促进和影响,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专业方向在应用领域直接表现为城乡规划与旅游规划。

二、课程体系建设

就专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当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最大的三个方面的要求是专业化、实践性与文化内涵。

(一)专业化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专业化从两个方面展开,其一是地理学的专业化。此前的资源专业,虽然归属于地理学一级学科,但又不同于地理科学专业,故在课程设置上强调以地理学为基础,兼顾资源学、环境学、管理学、城乡规划等学科,开设的课程很杂,没有方向性,可以说缺乏明确的主干课程。如在某校资源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到地质学、自然地理学、测量与地图学、人文地理学、环境科学导论、土地资源学、遥感技术、经济地理学、资源科学导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地理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学、土地评价与管理、计量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经济学、区域分析与规划等,各各领域均有所涉及,但呈现出泛而不深的特点。在当前的专业定位下,地理学的专业化应强调自然地理的基础地位和人文地理的方向地位。首先,不论是城乡规划还是旅游规划,均是以对自然地理条件的深刻认知为工作基础,故自然地理方面的课程必须开足、开实,如自然地理学、地球概论、测量与地图学、地质学基础、气象与气候学、地理信息系统、地貌水文学、遥感导论等。第二,地理学与专业方向的联系在于人文地理,故人文地理的方向课需要做好,如人文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区域分析与规划、经济地理学、旅游地理学、计算机辅助制图、地理信息系统等。其二是城乡规划的专业化。原资源专业中,城乡规划仅作为专业中有限的一部分存在,并非专业的方向,故专业课程的设置很少。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中,城乡规划成为了专业的方向,虽然从专业性、学制年限、教师配备等方面难以完全照搬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但仍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城乡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开齐,如城市规划原理、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市政工程规划、区域分析与规划、建筑初步、建筑素描等。

(二)实践性地理学是一门验证性的基础学科,城乡规划则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所以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讲,实践教学是该学科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第一,在综合自然地理方面应延续地理学教育的实践性,让学生在学习了理论知识后有条件在现实中对其进行验证,取得相应的感性认识。第二,在各层次的专业规划上,更应强调其实践性,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必须以实践教学为主,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第三,在规划思想的表达上,应想办法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如手绘技法、色彩运用、CAD等。

(三)文化内涵地理学与文化融会贯通产生了文化地理、人文地理、历史地理、民俗地理、语言地理等分支学科。同时,城乡规划也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涉及城镇的发展历史、文化变迁、文物保护、人口迁移、地方认同、城市特色等方方面面。正是因为城乡规划超强的综合性要求,仅仅是建筑出身的从业者难以完全胜任城乡规划,也正是由于地理学者对文化大多有一些涉猎,使得地理学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深地理解规划,或者做出更有特色的规划。基于此,为发挥地理学在规划领域的优势,应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强化诸如文化地理、人文地理、历史地理等文化类课程,这也是城镇、乡村及旅游区特色最直接的彰显之处。

三、与现有教学体系的矛盾及对策

(一)教学课时不足新的学科定位下,要求开设诸多的城乡规划专业课及地理学专业课,这就面临着教学课时不足的问题。与城乡规划专业相比,工科的城乡规划为五年学制,有充足的时间来安排专业课。与地理科学专业相比,学制相同,但我们要留出相当多的时间来开设规划类课程和文化类课程。所以,很自然地,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会遇到课时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从现有的条件出发,有以下两个解决途径:一是尽量减少与地理学、文化类、城乡规划无关的边缘课程,将课时集中于核心课。二是在开设一些专业课时,提出更加明确的教学要求,不一定要按照该门课程自身的课程体系完全讲完,可根据专业定位对该门课程的需求来展开,相应地,该课程的课时也可以缩减。如对于GIS课程来讲,系统地学习该软件需要很多时间,但城乡规划日常使用到的GIS功能主要为缓冲区分析、坡度分析、坡向分析、日照分析等实用性非常强的部分,其他关联不大的部分则可作了解或直接带过即可,当然具体讲哪些、讲多少需要专业负责人与带课老师深入沟通,要小心把握这个度。三是让公共课为专业课让路。各高校现行的课程体系大多是大一上公共课,大二、大三上专业课,大四象征性地上课,使得大学四年中真正学专业的时间只剩一半。针对这种情况,国内已经有高校进行了课程体系的改革,将专业课提前至大一,从大一入校即开始开设专业课,公共课则每学期都开设,由学生自己挑选上课时间。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所面临的课时不足的问题较为严峻,对专业课时更有着迫切的需求。

(二)师资力量不足由于是地理学背景下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各高校在师资力量上普遍面临着地理强、规划弱的问题,尤其是在开设规划类专业课的时候,规划专业的师资力量更是显得捉襟见肘。针对该问题,现有可行的途径有两条,一是积极引进人才,如城乡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等;二是与其他院系合作开设一些课程,如请美术系老师开设手绘课程,请历史系老师开设历史文化类课程,请建筑系老师开设建筑类课程等,既实现了学科交流,也缓解人才不足的矛盾。

(三)实践教学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说,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勿庸质疑,当前的关键在于如何整合现有资源,将实践教学安排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去。针对当前高校课程设置的特点,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结合专业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这也是是简单的方式,但也存在与理论课抢课时的问题;二是在学期中专门安排一段时间用于实践教学,这需要对整个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且因为时间较短,只能组织参观式的实践教学活动;三是大幅度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出半个学期以上的时间用于集中式的实践教学,这是对实践教学最直接的落实,也是对学生实践能力最好的培养方式。以上三种实践教学的安排方式均对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模式产生影响,需要学校的专业负责人仔细斟酌。

(四)教学资源在传统理论课教学模式下,学校基本都能保证教学资源的投入,但现在涉及到专业教育、涉及到实践教学,对教学资源有了新的要求。首先,对机房的要求。规划专业的各类制图式的实践课程占到了实践课程的一半以上,对机房的使用率很高,需要专门的机房,保证上机时间;第二,对专业教室的要求。涉及到规划方案的教学与讨论、规划图纸的绘制,不仅需要有室内教学空间,而且对教室有专门的要求;第三,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如果能选择规模适中、有特色、有大比例尺地形图、有全面资料的镇、村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将其作为规划对象,开展实践教学,将对实际的教学工作产生极大的促进;第四,考虑与地方的规划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将其建为实习基地,既为设计单位降低生产成本,也为学生争取实习机会,增加日后工作的筹码。以上四项教学资源是当前地理学背景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普遍欠缺的,其中前两项需要由院系争取,学校提供,后两项则需要专业老师的努力。

(五)产学研互动产学研互动是对该专业建设的进一步考虑。产学互动方面,高校在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领域为地方的服务,既加强了高校与地方的联系,又能够为高校的教学提供一些素材,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的规划项目中来,对高校和学生都是很有帮助的。学研互动方面,城乡规划在中国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规划领域的科研成果不断涌现,为城乡规划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普通高校必须跟上这一潮流。同时,作为四年制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如想在这个行业里取得较高的成就,考城乡规划的研究生是必不可少的,对学生来讲,越早地参与到科研项目中去,对其考研就越有帮助。产研互动方面,任何一个规划设计单位想要迅速发展,都必须重视科研,以科研促生产,以生产带科研。在高校里,如果这二者产生了良性的循环,对教学的带动作用将不可估量。该环节对普通高校地理学背景下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讲,不是简单的矛盾问题,是整体水平较低的问题,必须三个角度共同发展,互相促进。

四、结束语

城乡规划理论篇8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级差地租

一、问题提出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城乡差距日益凸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中,城乡规划逐渐被提上日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问题

(一)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三、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应首先从土地价格的规范出发,一方面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管制;另一方面对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给予合理规制。

(一)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1、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根据地租理论,地租有级差之分,应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来确定地租。换言之,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此外,政府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Ⅰ应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级差地租Ⅱ应由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对土地征用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中,农民约得5%~10%,村一级得25%~30%,政府及部门得60%~70%。因此,规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现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2、征用土地的购地费确定。购地费应由被征购地块的地价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如实补偿,地价款可根据农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的用途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让农民分享额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二)对土地招标、竞拍、挂牌的规制。由于国家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

[1][2]

出让制度,从而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

根据科斯定理,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便会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产权确定,市场主体便会“议出”合理的价格。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

主要参考:

陆益龙、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J]、学习与实践,、

童霓、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问题浅析[J]、西部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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