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精选8篇)

时间: 2023-07-21 栏目:写作范文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1

一、标底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中有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的条款,该条款所包含的引伸含义可解释为标底的编制与否由招标人按实际情况确定。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则明确规定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 第二十三条又规定标底必须控制在上级批准的总概算内。如有突破,应说明原因,由设计单位进行调整,并在原概算批准单位审批后才可招标;。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为防止投标哄抬报价,或盲目压低报价,投标的有效标价在标底的上5%和下8%之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方可不受此限;。

我们知道,上5%;的限制,是限制中标价突破工程建安费用及预备费(5%取费率)之和,防止中标价突破上级批复概算,防止哄抬报价;下8%;的限制,是限制投标单位盲目压低报价,除不计正常的7%的计划利润外,还要无限度地压低报价,搞低于成本价中标,先中标拿到工程再说,不管压低报价能不能保证工程质量。

当然,招标人编制标底随编制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误差程度是不同的,正是为了削减这个误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了标底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持证的熟悉有关业务的概预算专业人员;,要求标底编制人员是持资格证的概预算专业人员,以减小人为误差。笔者认为,为了减小标底编制时的人为误差,除了要求标底编制人员持有资格证外,还应该要求其持有经水利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以保证标底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编制标底质量。

为了减小编制标底误差导致的评审误差,可以采取复合标底方法。招标人编制标底为A标底,取在A标底的上5%和下8%之间的有效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标底,复合标底为:cA+(1-c)Bc系数值在0~1之间用复合标底cA+(1-c)B作为评审用标底,修正编制标底误差,可以适当程度上的减小评审误差。

二、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书的评审分两个部分,即商务部分评审和技术部分评审。

1、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评审主要是评审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商务评审的分值在投标书评审总分值中要占一定比例,而水利工程招标的主要目的是购买造价低、质量好的建筑商品,即是物美价廉两者兼顾,笔者建议商务评审的满分值应占投标书评审总分值的50%左右。

商务评审中要注意的就是单价偏差问题,因为现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大多数是建立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工程量难以具体确定,很难搞总价承包,投标书工程单价对工程后期结算有很大影响。有些投标书报价总价可能不高,但如果投标人预计到将来完工时发生的某项工程量会比招标书中所给的大,它就会抬高此项工程单价,日后结算必会有利与它。所以,在商务评审中一定要认真评审和研究投标书中单价分析是否合理可行,和编制标底的单价分析进行比较,特别是对中标单位和候补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更要注意。

2、技术部分评审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2

[关键词]水利档案;管理水平;措施

在水利部门对日常事务进行管理以及建设水利过程中水利档案具有重要的查考价值,要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如图表文字以及声像等等对历史进行记载。水利档案来源于人们的日常治水实践积累,同时也使对水的处理工作有史可依。当今经济在不断地建设发展中,治水处于基础工业设施的第一位置,水利的发展情况关系到农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单位在日常工作中的记录归档对以后的水利建设经济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关于水利的档案特点描述

水利档案像其他的档案一样具有完整内容以及可以提供服务的科学记录,它同时还具有本身独有的特点。

1、1 综合性强

因为国家基础产业以及相关设施会受到水利的影响,原因是水利一定程度保证了供水安全、国家重要能源发展、生态环境等等一些与社会相关的运转,,涉及面广,包括了工农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工程等等,另外它还与水文、施工建筑、机械运转、气象地质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专业学科特别多,内容复杂以及工作涉及面广等特点。

1、2 原始数据价值永不衰减

在人们长期的治水过程中有很多的原始历史数据被积累了下来,比如具有很强随机性的气象地质以及水文资料等,经常会发生变化,在实施和设计一项工程时需要有这些相关的资料进行参考,以便通过历史记录了解工程基础并进一步延续,所以原始记录年限隔得越远越具有参考价值,这些都是不可再生资源。

1、3 地域性强

水利档案的地域性很强,因为自然界存在水的地方相当的广泛,并且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水循环规律,即使是江河的上游到下游也会有不同的情况。

2、水利档案的价值和意义

对水利档案的开发是在整个工作环节中属于很关键很有活力的,它直接导致了在社会实践中水利能否带来相应的服务,具有发展社会的重要意义。

2、1 为了更好地理解对水利档案建立工作的意义,在此举一例子,大量的水利工程自建国至今在孝义市被兴建了,涉及防洪排涝到灌溉供水整个工程体系初步形成,对水旱灾害、社会经济安全、工农业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孝义市还大规模的开展对水利工程的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建设,通过一次全面的加固除险现有的水利工程使得城市的整个水利工程换了新颜。想要做好管理水利工程的工作,要求水利单位认真做好自身的管理,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整理水利资料。第一,利用水利档案要准确把握并自觉遵循其特有的规律才可以使其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第二个,水利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工程完整性有影响,同时还影响到领导决策、质量的评定、人员借鉴和有关廉政的监督工作。

2、2 水利档案所带来的价值

来自水利部门的第一手水利资料其原始性是毋庸置疑的,并且是其他部门没办法完全掌控了解的。水利部门日常管理的建设工程中产生的这些对日后有参考取证作用的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资料必须要做好整理保存并成为该单位最宝贵的齐备的水利资料的工作。我们要谨记方案工作重心,在收集整理好资料的后对资料的鉴定加工也要重视,通过调整收藏结构为提高档案质量,开发创造有力条件。另外水利档案有它多方面的作用。首先是中为水利单位日常生活提供查考作用。拟定计划、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设计水利工程等都可以作为查找考证的依据。其次是当出现汛期时,档案可以为领导指挥防汛抢险提供历史的水情雨情和水利工程相关情况作为借鉴。接着对水利进行学术方面的研究可借助水利档案根据前人的资料得出高效的研究结果。跟着水利档案中的有效可靠的资料可以为经济创造更多价值。最后是通过水利档案可以知道历史的水利工作建设面貌,全面的对工程质量鉴定,查明追究事故原因和责任,并且在后人的使用维护或者扩建过程中提供历史依据。

3、提高水利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

当前,有几个重要问题存在管理水利档案的工作中:首先是主要管理水利工程人员不具备高度的档案意识,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其次是水利档案要求的工作素质和工作人员不匹配;最后是管理档案工作不尽人意,没有收集到很多的宝贵资料。对这几个问题要加强一下相关工作。

3、1 提高档案意识

主管水利档案人员要在自身的档案意识加强的前提下对属下人员也进行培训加强,使他们有水利档案乃国家宝贵财富,是治水以及治水过程的精髓,为水利的建设,树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并提供的决策依据,组成了管理水利工作主要内容,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各个水利领导都要加强管理档案,将水利档案工作作为发展本单位的计划之一,并对工作人员的配备、库房、设备、经费的问题进行解决,培训教育工作人员,为水利档案工作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

3、2 坚持同步发展水利建设与档案建设

将积累的水利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水利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列入有关部门以及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整个的工程从计划立项到施工竣工验收都要有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参与,对文件全面进行整理并在整理过程中提高资料质量,确保齐全完整有效的档案资料存在。做到档案与工程同步发展要求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档案的收集验收整理归档相关的工作必须和工程总规划一起制定,是总规划的一部分;其次是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在一开始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参与到工作中,帮助技术资料相关人员收集档案资料,指定要求,并且要经常和施工人员一起在第一线工作;接着是明确工程相关负责人以及施工人员的职责;四是齐全的档案作为工程的竣工以及质量验收的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整个工程的质量检测以及竣工验收工作都要求有档案的工作人员参与;最后是像《建设水利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管理水利材料办法》这类的规章制度是必须制定的。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3

关键词:罢工;价值证明;价值实体;价值标准;自由权利;社会秩序

罢工作为一个事实概念在中国无疑是客观存在的,自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罢工现象就一直存在,近年来罢工已经成为一个愈来愈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分析,从1995年到199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平均每年26、9%的速度在递增,根据劳动部专家的分析,我国从1990年到1994年五年中参加罢工的人数分别为24、3万、28、86万、26、84万、31、03万、49、56万,五年中增加了一倍,在统计的17个国家和地区中增长率最高。可以肯定的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这一行为上升的趋势还会进一步加快。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或动者的罢工权,这一法律规定上的不明确,加之实践中对罢工具体处理方式上的不统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缺少应有的预期,势必有损于法律的权威,造成不应有的混乱。究竟应该怎样认识罢工现象?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加以规定是否会导致社会秩序的不稳定?不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加以规定是否又有漠视公民权利之嫌?当前我国关于罢工的立法又该如何地与我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中的关于罢工权的规定相协调?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在理论上首先给出进一步的回答。

一 理论争议与证明方法

当前我国学界在罢工问题上的观点,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上加以分析,在应然层面上,学界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共识,主张应该赋予公民以罢工权;在实然层面上,即对当前我国罢工现象的认识评价以及所应该采取的立法措施上则分歧较大:部分劳学者主张通过修改《宪法》、修改完善《劳动法》、制定《罢工法》等方式,一步到位地实现公民的罢工权,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构建模式,我们称之为修宪说;[1]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对待罢工权应该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认为我国目前以法律形式直接规定罢工权的时机尚不成熟,不可以贸然将罢工权提升到法定权利的高度,进而主张罢工权应该缓行,我们称之为缓行说。[2]

如果我们将目光仅仅停留在争论的表面,将会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任何的法律争议的解决都依赖于从法律争论的背后得到解决的方法。分析修宪说和缓行说的价值目标,我们可以看出,两种学说之争,实际上是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权利的冲突。

修宪说之所以主张自上而下的规定公民的罢工权,是源于其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可侵犯的初衷,就罢工权的一般的法律性质而言,罢工权作为公民权或人权的内容之一,是作为一项宪法权利的形式而存在,这一权利所体现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权,是公民自由权的构成部分,所以罢工权又称为罢工自由权,罢工作为宪法上的自由权意义主要在于劳动者的罢工行为不被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滥为禁止或限制。设置罢工权的依据可以归结为劳动关系的不平衡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一方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并且往往凭借其优势地位压制劳动者一方,这种经济上的差异,造成劳资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不平等,而赋予劳动者以罢工权,则使得劳动者有可能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拥有足以对抗资方经济上强势的有效手段,使劳资双方的力量达到平衡稳定的状态,从而有助于劳动关系的改善,[3]从中可以看出,修宪说的提出是基于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权利的考虑。

缓行说则是将其注意力集中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上,认为逐步实现罢工权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统一与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为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必然要取决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只有劳动关系从总体上保持稳定,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法秩序的维持才是可预期的;罢工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对抗雇主以维护切身利益的主要抗争形式之一,作为工人阶级集体反抗雇主团体的主要斗争手段,它的行使必然会对社会的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冲击;逐步实现罢工权,可以减缓因罢工现象的大量出现而给劳动关系带来的冲击,为建立起有效的调整机制赢得时间,从而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护。概而言之,缓行说是为了追求社会秩序这样一个最为基本的价值目标,相反,如果迅速的实现公民的罢工权,我们可能所要面临的是一个无序的状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的消失,社会经济组织结构的有序性的混淆不清,社会生产的连续性被打断,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持自然就无从谈起。

因此,就罢工问题而言,两种学说争议的实质是在罢工问题上价值评价的差异,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价值标准考虑罢工权应该如何设置,以及罢工权的设置应该实现何种目标,社会秩序应该如何的维持,劳动者的权利应该如何的保护等问题,而这些无疑都是价值评价的问题。因此,罢工权设置的方式选择是一个属于价值判断的问题,关于它的证明也将是一个价值证明的过程。

所谓价值,是指客体所具有的利于或害于达成主体目的、实现主体愿望、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客体有利于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愿望而符合主体目的的属性,叫做正价值;客体有害于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而不符合主体目的的属性,叫做负价值。因此,价值便是客体中所存在的对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愿望的、达成主体目的的具有效用的属性,简而言之,便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从中不难看出,价值不是客体的固有属性,即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属性;无论事物自身独处还是与他物发生关系,该物所同样具有的属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是”、“事实”,而是一个关系属性,是事物固有属性在与他物发生关系时所具有的属性。因此,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便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客体的事实属性和主体需要、欲望、目的。前者是价值产生的源泉和存在的载体,我们称之为价值实体;后者则是从客体的事实属性中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衡量客体事实属性的价值之有无、大小、正负的标准,我们称之为价值标准。只有当价值实体与价值标准同时存在时,我们才有可能做出价值评价,仅仅从价值实体本身或只有价值标准决不能产生和推出价值。[4]

在罢工权设置问题上存在的价值评价的客体就是罢工这个事实,而主体则是对这一个客体做出价值评价的人,既包括了个人也包括了社会,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罢工所涉及问题的广泛性以及制度设计的不可确定的预期性,我们必须看到,在罢工问题上我们所关注的不是也不应该是其一个人的需要、欲望、目的应该如何的实现,而是在讨论将要得到普遍实施而且应当强制人们普遍接受的法律制度,因此,我们只能从社会的需要、目的出发进行制度的建构,而不能将目光仅仅集中在个体身上。相应的,罢工的固有属性便是这个问题中的价值实体,而对应的社会的需要、目的就构成了这个问题上的价值标准。我们讨论罢工权的设置方式的选择,也就应该从这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有关罢工权的制度建构也就只能通过社会的价值标准,从一切行为事实即罢工中推导出来。对这一制度建构本身的合理与否也只能通过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罢工权这一价值实体本身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实体;一是社会的价值标准是否真正是从人们的一定类型的行为事实推导出来的。如果两者都是真,那这个价值评价就是合理的,制度建构也就是合理的,反之,则是在价值论的证明中所不能成立的。

二 罢工权的价值分析

(一)罢工权的价值实体

罢工是指企业中一定数量的劳动者集体停止工作的行为。罢工权的法律依据是劳动者的劳动权的自然适用,劳动者的劳动权,其含义是指在劳动和工作问题上,劳动者有作为或不作为的选择,即劳动者可以选择工作也可以选择不工作,罢工行为就是劳动者集体停止工作的行为。

当前,由于对“罢工”这一论题学界没有统一的界定,往往会导致讨论过程中出现论证目标的偏差却没有理论上实质的分歧,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本文将要讨论的论题做一个明确的界定,我们所要讨论的“罢工”是建立在下面意义上的:

1、地域界定—本文的讨论仅仅限于“我国”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泛指,由于我国历史上对罢工问题认识上的偏差,传统观点认为罢工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与资本家斗争的有效手段,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也不应该存在着罢工现象,以至于长期以来,研究罢工现象在学术界处于敏感的位置,更不用说一般的社会生活领域了,这一特殊的国情使得我国对罢工问题的研究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色,也就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盲目的、机械的移植西方国家的有关罢工的法律规范。

2、时间界定—仅限于我国现阶段,而不是我国的任何一个时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社会意识、社会的法治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往往会导致不同时期的罢工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对不同时期罢工现象的认识也就不会是相同的。

3、内涵界定—我们所讲的罢工是指典型意义上的劳动者以维护、改善劳动条件或获得其他的经济利益为直接、间接目的的罢工,而不包括具有政治性、革命性或其他性质的罢工。

4、外延界定—这里所要讨论的罢工,是指被招用的劳动者所为的工作上的停止,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参与罢工的劳动者是有组织的多数劳动者,这里的多数是指共同停止业务的人数要对用人单位一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压力,单个劳动者停止劳动的行为则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上面所讨论的罢工的范围的界定实际上构成了对罢工做出价值评价的价值实体的描述,成为社会对罢工权的设置方式做出价值评价的事实依据,对罢工权设置方式的选择应该也只能以此为依据来进行。

(二)罢工权的价值判断标准

正如前面所言,对罢工权做出价值评价的价值标准只能是社会价值标准。所谓社会标准是指社会衡量罢工权这一价值实体的价值之有无、大小、正负的标准,其依据是社会的需要和目的。社会价值标准是在不同的社会、在同一个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中有着不同的内容,取决于不同的社会需要之间的重要、迫切程度。

在社会秩序和公民自由权利二者之间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二者在这里形成了“鱼和熊掌的关系,在可能的条件下,我们当然希望二者可以兼得,但是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条件下,我们则只能通过对社会秩序和公民自由权利的比较与衡量中做出选择,而这所谓的选择问题,其实质上是一个价值评价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也就只能是社会的价值标准。如果上面的论述成立的话,我们就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社会的价值标准。价值标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社会的价值标准总是在变动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内容,笼统的讨论价值标准的普适性是没有意义的,确定一个时期、一个社会的价值标准,我们可以从影响价值标准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成员的意识、社会的法治环境等方面来考察。

三 制度构建的现实选择

(一)价值标准的影响因素

我们认为,在罢工问题上,影响社会价值标准的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即生产力发展水平。罢工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它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对抗雇主以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主要斗争形式之一,在市场法则的作用下,企业经营者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而企业的劳动者是以提高工资和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的天然愿望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这种经济利益上的固有矛盾,决定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罢工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取得发展和完善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计划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指示和制约的作用,企业劳动关系主体表现为国家和职工之间的直接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都以满足社会总体利益为最大利益,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故罢工权失去了其合理性依据。因此,罢工权的设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资双方矛盾的突显程度,而这又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是紧密相关的。

第二,工会的独立性。综观各国关于罢工权的法律规定,罢工权一般是由工会来组织劳动者行使的,由工会代表劳动者参加罢工谈判,这必然要求工会保持独立性,即要求工会不依赖于政府、不依赖于雇主而独立地代表劳动者的利益,惟有如此,才有可能为有关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前提条件;否则,工会就不可能代表劳动者的利益组织起有效的罢工,并保证罢工权行使的一致性,如此以来,由工会组织罢工所具有的减缓罢工给社会带来的冲击的作用也就不存在了。

第三,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相当长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过劳资双方长期斗争、多次博弈,已经积累了处理罢工事件的丰富经验,并以法律的形式作出了适当的规定,其关于罢工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的完备,其法律程序也相当的精细,没有这些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仅仅凭借在法律上设置单一的罢工权,其实施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第四,劳动者的罢工意识。法治的建立,当然需要强制,但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这就要求法律的规定与人们的意识有共同之处,而不能够相距甚远,否则,法律规定就只是停留在字面意义上的。因此,在设置罢工权的问题上,我们就必然要考虑劳动者的罢工意识,缺少了这方面的支持,罢工权是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实现,即使法律作出了规定。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工会职能设置、不同的法治环境和不同的罢工意识的情况下,社会评价标准是在不断变化中的。在我国当前情况要做出价值评价仅仅明确一般的社会价值标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考察我国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分析影响评价罢工的各种因素在我国的具体表现,然后才能做出恰当的价值评价。

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是:

第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所有制形式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贸然规定罢工权,无疑会对公有制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特别是当前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的国有企业。

在我国当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劳动者与企业的集体争议主要是通过“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措施来加以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集体上访的情况还是频频发生,如果一步到位的规定罢工权,给国有企业带来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这对于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第二,我国工会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

西方国家中的工会仅仅是作为社团法人而存在的,而我国工会并不仅仅是在社团法人意义上而存在的,工会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具有准行政机关的性质,其与政府之间并不具有完全独立的关系;另一方面,从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而言,我国工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全部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的经费,这一制度的设置使得工会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用人单位的制约。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工会并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并不能够独立的代表工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将罢工权交由工会来组织行使,由于其与政府与雇主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很难保证其能够真正的代表劳动者的利益来组织工人进行罢工。

第三,配套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有关罢工的经验和立法实践几乎是空白,《集体合同法》虽然已草拟了多年,但至今仍未正式颁布,而集体合同的签定则是罢工的直接目的,在没有相应配套法规来辅助的情况下规定罢工权就不会是完全意义上的罢工权。

第四,劳动者的罢工意识不成熟。如前所言,我国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对罢工一直抱有一种畏惧感,甚至站在社会意识前沿的理论界也视之为敏感之地,至于现实社会生活中在相当长时期内根本没有“罢工”这个概念,而代之以“闹事”,当然后者的范围较前者为广泛,还包括了游行、示威、集会等集体行为,以至后来仍然是以“突发事件”或“群体事件”称之。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的罢工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以法律规定罢工权必然是相距人们的意识较远,法律无法从人们的意识中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是很高,工会尚未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们的罢工意识还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印痕的状况下,通过法定的形式规定罢工权的条件尚不具备。

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因为罢工权在其他国家得到了普遍的实行就要求我们尽快的实现这一权利,而不顾及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法律移植,涉及法律与社会意识、法律与经济结构、法律与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对待法律移植就“不能恰如想象中的‘西洋权利之奔趋以成功’”,不能以简单“移植西洋权利法律之治具于此为满足,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等等,均为人类精神的自然流露,并服务于人类的。如果采行某种法律制度就因为它所谓‘先进的’,而全然不顾其能否造福于自家生活,否则是与法律、道德的最高精神相悖。[5](p66)因此,如果我们仅仅因为罢工权在国外得到肯定,就抛弃这一问题的价值实体和价值标准于不顾,而是满足于立法上的自我陶醉,一味地怂恿着将之移植到中国的土壤中,其结果往往是以水土不服而告终的;考虑到我国当前具体的社会状况,罢工权的实现不应该急于求成,罢工权应该缓行。

参考文献:

[1]赵德淳。关于我国罢工现象的立法思考[j]、财经问题研究,1999,(1):79-80。葛少英。我国罢工立法问题初探[j]、法商研究,1996,(3):34-38。

[2]史探径。中国劳动争议情况分析和罢工立法问题探讨[j]、法学研究,1999,(6):47-56。

[3]苏苗罕等。法律对罢工权的确认及规范[j]。法学,2001,(5):12-15。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4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特征及意义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允价值的英文意思是“公正的、公平的、正直的”,中文则将其翻译成为“公允”,意味着允当、公正。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型的计量概念,可以为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中所大量涌现的衍生金融工具、商誉等“软资产”提供更加可靠、真实的会计信息。各个国家的会计学者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有着不同的理解,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公正的交易中,彼此熟悉相关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地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三)公允价值计量推行的意义:首先,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推行符合会计的稳健性、配比性以及一致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和原则中的要求;其次,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为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市场竞争的有序开展提供强而有力的催化剂成效,而且符合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

(一)金融资产:随着时代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工具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关注。从新的会计准则来看,财务报表中首次出现了金融工具,并且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新的会计准则根据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进行计量和重分组,并且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交易性的金融资产融入到资产负债表中。具有交易性质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所带来的损益,无论收益或者损失是否实现,都能直接的纳入到当期的损益中,对于企业的利润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对于可以用来出售的金融资产,因为市场的变动而产生的差额被计入了资本公积,在金融资产终止并确认时转出,计入到当期的损益中,所以会对企业的利润以及净资产有一定的影响。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应的金融资产,不仅能够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提供更为有用、真实、有效的信息,而且也为投资者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企业所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风险提供必要的支撑,促使投资者能够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评价和分析。

(二)债务重组:科学合理的债务重组能够帮助企业扩大其生产的规模,引导企业的资产结构朝着更加光明化的轨道前进,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情况下促进了企业的长足发展。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所作出的大的让步能够在债务人的利润表以及负债表中给予及时的回应,为企业经营利润的增加提供不可多得的活力源泉。而对于实物性的抵债业务,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产生几种损益的债务重组情况。一般意义上来说,债务重组对于股票市场来说是利好消息,而利好消息受到了投资者的特别关注和重视,但是投资者也应当注意的是,这种业绩上的增长是不具备持续性的特征的。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业务的交换,要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的税费当作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也就是说以公允价值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会再计入到资本公积,而是被直接计入到当期的损益,所以会影响企业的利润。除此之外,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越大,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就越大,对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净资产和资产结构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资产减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和压力日益加大,有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日益下降,企业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净额会有可能比账面价值大,根据相关要求和准则,企业完全可以借助于比账面价值大这一点不计提减值,从而不估计现值,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资产价值就无法体现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情况,也不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最真实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有效地引导企业改正一些不恰当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标准,并且督促投资者做出更科学的价值判断。但需要注意的是,运用公允价值计量也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商誉问题,而无形资产中的商誉问题是很难及时把握和处理的,需要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工作进行必要的改革与完善。还有,公允价值计量还要求工作人员有着敏锐的职业判断,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态度等都很有可能使得“公允变得不公允”。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5

文化内涵与文化品位互为因果。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是指蕴涵于工程之中的文化内容表现形式,是建筑特点的独特性和完美程度,是工程的时代特色、地域文化特色等综合元素的鲜明标志。品位是指上述内容展示完美的综合标准。尽管文化审美的标准是多元而又多义的,但水利工程的经典之作同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具备了雅俗共赏的品质,具备了超越时空、流芳千古的文化感染力。水利工程是水利事业的成果,也是国家硬实力的体现。水利工程的实用价值和文化品位犹如一鸟之两翼,带动水利事业腾飞,是国家软、硬两种实力的综合体现。但是这个在现代水利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理念并非已经广为传知,致使国家水利事业发展的潜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开掘。因此,需要从水文化建设的长远意义辨析和阐述水工程与水文化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现代文化视野审视水利工程的涵盖范围,通过现代水文化引领,将视觉延伸向广阔的领域,以水为载体,依托水利设施、工程开发的水利风景区,把我国水文化产业纳入社会主义文化产业链条之中,制定水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战略,完善水文化产业政策及水工程文化奖励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 一、把水利工程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体系 水利工程是国家经济的主要载体,也是重要枢纽。水利工程文化是水利发展的思想结晶和智慧宝库,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窗口之一。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品位的宣传,是一项导向性工作,其直接指导水利工程提升的路径,关系着水利工程文化品位向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选择宣传的切入点,是宣传工作的核心问题,要协调中央宣传部门,通过联合签署相关文件等形式,把水文化宣传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宣传的重要内容,激发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水文化宣传的热情,营造全新的水利工程文化宣传的社会环境,开辟新的宣传路径。 1、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现代水利工程中的文化景观凝聚了现代水利科技的精华,展示了国家水利发展的思想和智慧。如长江三峡水库、红旗渠、浙江绍兴护城河、曹娥江大闸等现代水利工程中的文化景观,充分展示了水文化的光辉,在社会文化中绽放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光彩。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风格、智慧和能力,展示了饱满的现代化国家的水利形象。将这些经典之作的审美思想、文化内涵和工程所解决的社会问题上升为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宣传内容,必将使国家水利形象得到有力的提升。 2、有力促进城乡文化发展 水利工程由国家和各级政府投资,是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重属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近年,各地政府投资建设的河道治理项目,美化了水岸环境,奠定了地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拓宽了各地文化发展渠道。使水和人民生活有了更为广阔的联系,国家大型水利项目、水利工程为人民直接带来福祉。这些都是水利事业肩负社会责任、开拓现代水利发展视野的体现。同时也是我国人民遵照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水利工程的实证。这些成果凝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上述成果需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下,寻求广泛的宣传视野。使人们从现实生活中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认识。 3、带动文化惠民工程发展 现代水利工程景观,是水利现代化的主要科技成果。其作为水利部门建设与管理的公共设施,已在很大程度上强有力地支撑了各地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成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诸如景观附近的城乡人民在此获得文化商机,一些城乡因文化景观提升了知名度,土地、特产的文化附加值不断攀升等鲜活事例比比皆是。但目前提到文化惠民工程却忽视了水利部门建设的水利工程文化景观、设施等对于提升毗邻地域文化附加值的作用。因此,需要从水利工程文化带动文化惠民工程的发展入手,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下的宣传着眼点,便于水利事业获得社会广泛的认同,同时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内容,因水利成果的支撑而获得创新发展。 二、做强以水利工程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发展 以水利工程为基础的文化产业优势已形成。不论是历史时期建造的都江堰、坎儿井,还是现代的三峡水库等著名的水利工程文化,无不折射着时代文化光辉和地域文化灵魂。因其贮备和链接的各种有形和无形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得天独厚优势,产生的文化产业链条已随着外部条件和人民的创造热情在不断延伸。它是提升水利软实力的途径,是现代水文化发展壮大的组成部分。①建立水文化产业管理机构。在水利部相应机构设立水文化产业管理机构,制定全国水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计划,协调和管理水文化产业,待机构发展条件成熟时可升格为管理部门,以便于更进一步做好国际国内水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②建立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各省市都建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多数以贴息贷款形式扶持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和实体。建议水利部门协调国家财政部门建立水文化专项发展资金,扶持一些初具发展能力并有发展潜力的水文化产业项目,使其发挥更大效益,成为水文化产业的主导项目,引导各级水利部门重视水工程文化产业的开发,为水工程文化内涵注入现代文化的活力。③把国家水利风景区打造成国家水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经过10多年的发展、项目评审、目标管理,已走向了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国家水利风景区作为特色旅游项目已成为水文化品牌,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和认同感。但目前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仍无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后,各地都是自筹资金谋求发展,致使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获得项目后,由于缺乏发展资金得不到有序发展和科学化管理。应建立和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民营资金共同参与其建设和营运。④加强水利工程文化品位提升的设计管理。获得设计资质是水利工程文化品位提升的根本保障。目前,许多水利工程诸如河道治理景观工程、水岸城市建设的景观工程、水利工程中的文化景观设计都是由建设部门、旅游部门的设计资质管理单位设计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些设计单位对水文化内涵知之甚少,设计理念缺乏水文化意识,设计文本严重缺乏水文化元素,致使大量水文化精粹不能融入工程景观,而失去水利特色的光辉。因此建议通过法规建设确定管理资格,使水利工程文化景观设计权益落实在水行政主管部门。#p#分页标题#e# 三、创新水工程文化规划、设计和目标管理 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品位的首要工作是抓好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文化设计。其次是制定具体的目标管理,明确水利项目中的文化内容建设,这样才能使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问题有的放矢。①在水利工程设计中增加提升文化品位的指标。增加水利工程设计中的文化品位指标,是通过具体的水利设计管理手段来促进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的科学化路径。要考虑文化自身的规律和各地不同的特点、特色,指标制定要突出地域性、独特性,避免以景观奢华为提升文化品位的目标,重点考量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文化设计品位是文化专业人员的所长,并不是所有水利工程设计人员都能在要求下达到文化设计要求,产生具有文化品位的设计作品。尽管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科研院所承担了许多水利史研究项目,但文化创意项目策划、设计是一门独立性很强的新型学科,与历史研究还有很大区别,所以需要现有设计院所专门设立水文化创意设计部门,配备此类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工程文化景观设计。②在水利事业发展规划中增加水工程文化发展目标。水工程文化内涵与品位提升需要抓住时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及时制定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的具体目标和落实措施,通过目标管理把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问题落到实处。③在水利项目验收中增加水工程文化建设的具体要求。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均为单项水利项目,没有确立工程文化内容的建设项目与资金,是工程文化内涵与品位没有及时得到提升的主要制约因素。建议在水工程项目验收中,明确指出展示工程文化内涵的建设项目与资金。通过项目、资金落实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问题,并在验收中体现。 四、设立国家水工程文化优秀成果(作品)奖 水利工程是水利事业的成果,展示着水利人的智慧和精神。但国家各种奖项中一直没有水利成果奖,致使水利工程文化传播受到局限。为了弘扬水利精神,展示水利现代化成果,激发全社会积极创造水工程文化杰作的积极性,增强水利软实力,建议设立国家水工程优秀文化成果(作品)奖,并由国家委托水利部组织承办。 五、定期举办国际(世界)水工程文化博览会及论坛 水利工程是水利人的文化作品,需要在全球视野下展示和检验,以迅速提高创作和生产水平。世界水日;已像纽带一样把全球对水的关注联系在一起,但是短暂的一天无法把人类对水丰富的诉求愿望集中展示。全球水事活动迫切需要有一个主题来集中解决最突出的问题。水工程文化内涵问题当属于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文化大国中国应是最适合承担这一重任的东道主国家。建议以世界水日;为主题日,以中国水周;为活动周,定期举办国际(世界)水工程文化博览会及国际水工程文化高层论坛。博览会内容可以展示展销水工程(作品)模型,展示建设成就,可以展销水产品,展示其文化特色,可以搭建水工程文化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平台。博览会及论坛的投资形式可以是国家投资,也可以通过水工程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论坛的内容,既可以是以水工程有形文化载体为民造福的实例,也可以是水工程无形文化资源挖掘研究方式及成果,还可以是水工程文化产业开发研究思路。 六、提升水工程文化品位 活动经费应列入水利经费预算水工程文化品位提升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一项综合的文化建设体系。挖掘整理研究各地水文化民谣、民俗、民情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系统工程。整理挖掘地域水文化独特的文化事象,是水工程文化产业的生产力,是为水工程文化产业储备可开发的文化资源。挖掘整理的水工程无形文化资源越丰富,水工程的文化生命力就会越强。水文化产业是水利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以战略眼光来审视,以可持续发展的思维来决策,保护性开发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国家水利工程文化品位。而这一切,都需要经费的投入。因此,建议提升水工程文化品位的重点文化挖掘、整理项目按工程投入的8%~12%列入经费预算。文化的产出首先需要投入。提升水工程文化品位的研究需要每年列入水利工程预算项目,且逐年增加。近期急需研究的领域是:①水利工程文化资源战略开发与保护研究。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如何科学对待国家水工程文化资源系统并建设好这个系统?怎样以战略家眼光保护和开发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内涵独特的水文化资源?②水利工程与文化产业开发研究。以水利工程为核心的水文化产业核心层是水利工程文化旅游产业,相关层是水岸文化服务业,如何使各个产业层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③水利工程文化思想研究。水利工程文化思想,是水利人的精神文化资源,是指引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准则,包括制度、规范及工作作风,是建设者的精神品格,是一个行业的时代标志,这一精神文化资源需要各级水利部门长期研究。 七、结语 ①水工程文化内涵是深层次阐释水工程作用与意义的文化与艺术表达形式,而不是借助水工程建设资金刻意建设文化场所的奢华展示。②水工程文化内涵的核心是水利文化特色。③水工程文化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水工程文化内涵的时代性包括水文化的休闲娱乐特点和文化的消费性特征。⑤水工程文化产业的属性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轮驱动。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为代价,单独追求经济效益。⑥水工程文化是在国家文化安全体系下追求繁荣与发展的国家文化支流。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6

1、1价值工程概念

价值工程又称为价值分析,是以研究如何利用最少的寿命周期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象的相关功能为目的,进而致力于对象功能分析的一种具有较强组织性的技术经济思想和管理办法。

1、2价值工程的内涵

由价值工程的定义可知,价值工程是以满足研究对象的需求为出发点,主要针对其功能进行研究以实现对象自身价值的一种管理办法。其实质是以最少的投入成本换取研究对象最高价值功能的实现,并以此提高研究对象价值创造性的一种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该门科学以提高工业生产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为根本目标,进而对工业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科学指导。

2价值工程应用于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2、1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重要意义建筑工程设计是设计师依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用户需求,对建筑产品进行思想上的创作与完善。而价值工程理论则认为产品的价值在于其自身功能的实现。因此,可以将价值工程对工程设计的重要意义总结为如下几点:(1)价值工程可以帮助设计人员更好地控制工程的初始价值成本;(2)价值工程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工程企业的投资回报率;(3)价值工程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应用可以更好地提高工程设计人员的创造性。

2、2价值工程在施工组织阶段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是指全面安排并知道工程施工活动的经济与技术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进行价值工程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利于节约工程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而实现对工程造价成本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价值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的应用可以使工程施工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施工方案,从而保障施工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此外,由于价值工程是以实现研究对象自身功能为主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因此,其在施工组织阶段的应用还有利于各种资源的合理规划和配置,进而提高相关工程资源的利用效率。

2、3价值工程在工程材料选择中的重要意义

2、3、1降低工程造价并提高工程质量

作为构成建筑物的物质基础,工程材料不仅关系着工程施工的质量,而其对于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也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工程材料的科学选择不仅是保证建筑工程具有较高质量的必要手段,更是建筑企业实现降低工程造价的必经之路。价值工程认为,满足建筑工程功能的材料并不是唯一的,而是可以通过多种方案进行代替的,而在众多代替方案中,则必然会存在一种既满足工程功能有能保证支出费用较少的方案。因此,价值工程在工程材料选择中的应用不仅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筑工程功能),而且还可以科学地控制工程造价,从整体上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收益。

2、3、2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的工程人员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经济”的工程建筑思想,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过度地强调技术的实用性与工程的安全性,却忽略了整个建筑工程的经济性,这通常使得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过高而投资回报较少,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发展。价值工程在施工材料选择方面的应用不仅可以使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从功能与成本两个角度对工程材料进行客观分析,而且也可以增加其自身的经济观念,从主观的角度为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做出了较大贡献。

3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3、1价值工程在建筑设计阶段的主要应用

3、1、1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方面的应用

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工作,对建筑工程进行合理而科学地初步设计不仅关系到工程后续的建设情况,而且对于建筑工程自身功能的实现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用价值工程主要是为了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制定和优选,以期找出具有最大价值的设计方案。首先,相关设计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该考虑如何将抽象化的住宅面积和住宅结构以及住宅所带来的价值进行合理量化,进而建立具有较强科学性的住宅价值评价体系。相关人员可以利用层次分析法对上述问题进行合理分析并解决。一方面,将建筑物(以住宅型建筑工程为例)的住宅价值分解为可以量化评价的若干因素,并对当前建筑工程市场进行合理分析,进而制定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相关住宅设计方案。具体说来就是将住宅进价值行量化的因素选取为住宅的可居住性、可持续性以及可适应性,并分别从上述三点展开对住宅功能所对应价值的具体分析,进而制定出合理而科学的设计方案。

3、1、2价值工程在施工设计图方面的主要应用

作为建筑工人施工的重要依据,施工设计图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工程的质量和造价,因此,加强对施工设计图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促进整个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图纸中的建筑结构设计为例,在钢筋混凝土的设计过程中,多数建筑工人普遍存在一种习惯,即对建筑工程的各部分所应用到的钢筋均需要具有较高的强度。由于其忽略了对于工程建筑中的某些位置可以用较低强度的钢筋混凝土代替的情况,使得制成钢筋混凝土的相关材料严重浪费。此外,其对于钢筋混凝土的粉涮用量也超过了建筑的实际需要,过多的抹灰的涂刷增加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成本。价值工程在钢筋混凝土设计图纸中的应用则主要体现在利用木抹子分来代替抹灰,从而省去了不必要的建筑功能为企业带来的工程成本。

3、2价值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的具体应用

价值工程在施工组织阶段的应用具体体现在施工管理方面。建筑工程施工实际上是一个利用多种类型资源和技术进行的具有较强组织性的活动过程,其具体包括了施工转场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以及工程财务活动的具体过程。而价值工程在施工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就是对上述各个工程内容进行功能和价值的双重分析的过程,通过对建筑工程的价值和过程进行合理分析,从而合理控制企业的工程造价并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价值工程在施工管理阶段的具体表述模型为:V=T/S,其中T表示相关施工项目的目标成本,S表示施工项目的现时成本,V代表具体施工项目的价值率。如果V<1,则表示目标成本大于现时成本,当此情况出现时,表明建筑工程企业并未对其相应的施工项目进行系统分析和管理或其成本管理办法缺乏科学性,这严重阻碍了建筑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当V≥1时,则表示企业将施工成本有效控制在其计划范围内,对于其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3价值工程对工程材料的优选

价值工程在工程材料优选方面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了两方面。首先,工程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材料的选择工作时,应将用户对房屋的具体需求进行综合考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对于自身的住房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传统的住房功能不同,人们对现代住房的要求除了安全、美观和适用性,也更加注重住房的情感性、生态型和环保性等功能。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相关建筑材料的选择时,应将人们对现代住房的需求进行充分考虑,从而在不超出工程目标成本的基础上设计出具有较强功能的工程建筑。其次,建筑工程的设计人员在进行工程材料的选择工作时,还应将新型的建建筑材料应用到具体的施工项目中,以提高建筑工程的功能性和经济性。例如,在供水管的选择方面,可以选取以无规共聚聚丙烯为主要材料的给水管进行安装,从而在提高水质的同时,也延长了给水管的工作寿命,进而提高了工程的经济性并丰富了该项工程建筑的功能。

4结论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7

人水关系的伦理价值观的反思,日益凸现于学界中心论域,现代水伦理价值观;与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则成为当代西方反思人水关系中提出的的两大代表性理论主张。对于正处于工业文明进程中的中国来说,如何面对日益严峻的水危机挑战,如何回应国际学界对水伦理价值观的现代性反思,将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既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对我国发展实践反思后作出的理论解答,也是对西方现代与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的整合与超越。 一、现代水伦理价值观: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工具主义价值观 现代工业文明以来,人类的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以自然的主宰者自居,凭借理性和科技的力量,坚定人定胜天;的信念,移山填海、围湖造田、拦河筑坝、乱排污水、乱采水资源、践踏水环境行为越演越烈。人水关系由农业文明时代的依赖关系转向了统治关系,被演绎为一场波澜壮阔的改造与被改造、征服与被征服的历史画卷。其中,人类中心主义成为工业文明时代主流的环境哲学,工具主义成为人们对待和处理人与水关系的主导价值观。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主要有五方面内涵:第一,信仰笛卡尔主客二分;式的哲学观。在人与水的价值关系中,抽象、单一和普遍的人;被视为唯一的价值主体,水环境只能是价值的客体;第二,在人与水主客关系中,人是水环境的改造者和征服者,而水环境则是被人任意主宰与征服的对象;第三,水价值取决于人这一主体对水的需要程度,取决于人对水的认识和利用程度,人是水环境价值的惟一尺度;第四,人与水的关系始终是目的和工具的关系,人自身具有的内在价值决定了人是水环境的目的,而水环境是人实现其自身需要和利益的工具和手段;第五,爱水、护水、治水和管水不是为了水的利益,而是为了人类利益和幸福的最大化,为了人类健康生存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则认为,主张工具主义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无疑是导致全球水环境危机的深刻根源,正是这种工具主义的价值观,使人把水当作任意处置的对象,使水成为个人或人类实现其自身目的的工具。也正是在这样的价值观指导下,人类对水环境的态度逐渐地由敬畏;走向了无畏;,由顺从;转向了征服;。现代水伦理价值观引发的这场深刻的水危机,正把人类推向难以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之中。为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7年发表了《关于环境伦理的汉城宣言》,明确指出了人类反思和改变传统价值观的紧迫性: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在的全球环境危机,是由于我们的贪婪、过度利己主义以及认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一切的盲目自满造成的,换一句话,是我们的价值体系导致了这一场危机。如果我们再不对我们的价值观和信仰进行反思,其结果将是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恶化,甚至最终导致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崩溃;。[1]36正是在对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反思中,在对工具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的批判中,后现代的水伦理价值观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西方环境伦理学界极具影响力的水伦理思想。 二、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生态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观 后现代主义水伦理价值观即生态中心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通过对人类中心主义工具主义价值观的批判性解构,主张深生态的水伦理价值观,即强调包括水在内的自然环境具有与人一样的内在价值;,而且自然的这种内在价值;是先于人类而存在,具有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因此,人类应当善待水等一切非人类存在物。 自然价值论;是生态中心主义的核心主张,是构建深生态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哲学家们普遍认为,当今各种形式的生态危机,都是因为人类长期以来坚守的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所致。由于人类否认自然的价值,使得人们在与自然的交往中,占有和征服自然成为人们唯一的选择。在生态中心主义者看来,自然价值在人类道德共同体价值体系中的地位缺失,是当代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直至不断走向冲突的深层根源。为此,批判和放弃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确立自然具有客观价值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成为破解包括水危机在内的生态危机的迫切选择。 生态中心主义先驱奥尔多•利奥波德倡导大地伦理学;,其中蕴涵的有机整体主义的大地价值论,是水伦理的重要理据。他在《沙乡的沉思》最后一章大地伦理;中首先明确提出了共同体;的概念,他认为大地伦理;就是要将道德共同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把大地上每一个成员,即人和非人类存在物都纳入到道德关怀的共同体之中,土地道德①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他们概括起来:土地;[2]201。作为大地生态共同体成员的水的价值,必然随着大地价值的认同而得到确立,水价值同样是水伦理得以构建的理论前提。大地伦理蕴含的整体主义的大地价值论,可以说是开启了后现代的自然价值论,初步构建起了后现代的水伦理价值观,从而为保护包括水生态系统在内的大地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的道德义务,提供了理论支撑。 深生态学者纳斯倡导生物圈平等主义;,主张生物圈内包括人和水在内的一切存在物都休戚相关,而且都是价值主体,均拥有平等的内在价值,这是一种直觉上明晰的价值公理;,无须逻辑证明。纳斯提出的自我实现论;认为,西方传统中的自我;是人类社会中原子式的分散孤立的小我;,而自我实现论;中的自我;是自然界由无数的小我;和大我;(包含生态系统中的一切存在物)组成的有机整体生态自我;。如果小我;有内在价值,那么大我;同样具有内在价值。自我实现论;的终极目的,就是要通过对生态共同体及其成员的价值认同,达到活着,让他人也活着;(他人包括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形式和自然过程)[3]的人与万物平等相待、和谐共生的道德境界。自我实现论;进一步从有机整体主义的角度论证了生态共同体中自然万物内在价值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从而为自然万物拥有平等的道德权利提供了理论依据。#p#分页标题#e# 罗尔斯顿则明确提出了自然价值论;理论。他认为,长期以来,人们普遍把价值看作是人拥有道德权利的根据。人类中心主义只承认人的内在价值和自然的工具价值,否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看作是唯一的道德关怀对象。因此,确认大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成为环境伦理得以成立的理论前提。罗尔斯顿认为,内在价值同样存在与自然界中,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自然物,都具有像人一样的内在价值。从狭隘的主观的角度看,我们可以说,大自然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创造并维持人的生命,因而它只有工具价值。但是,从长远客观的角度看,自然系统作为一个创生万物的系统,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系统的创造性是价值之母;大自然的所有创造物都是有价值的;;因而,惟一负责的做法是以一种感激的心情看待这个生养了我们的自然环境,正是它创造了各种各样的价值;。[4]269在罗尔斯顿看来,这种自然的内在价值不仅是客观的,不能以人的主观偏好为转移,而且在人类产生之前就早已存在了,人类这一价值评价者本身也是大自然价值演化和创造的结果。因此,倡导尊重、热爱和善待自然的环境伦理学,成为人类对大自然创造性的恰当回应,对地球的整体性伦理关照,是人类应有的道德选择。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无疑包含了对水;等一切自然物内在价值的确认,为把水;纳入道德共同体提供了伦理辩护,从而为水伦理的构建奠定了哲学基础。因此,随着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确立,水具有内在价值的水伦理价值观应运而生,成为水伦理得以构建的重要理论依据。 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尽管观点各异,却依然有着如下几点共识:第一,人类中心主义的工具主义水伦理价值观是导致全球水危机的深层根源。解构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确立新型的生态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是人类破解水危机并重建人水和谐关系的首要选择。第二,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有价值。自然价值不仅有其外在的工具性价值,而且更有其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第三,人与水是平等的价值主体,都拥有道德权利,人与水之间不是主客体的两极对立关系,而是主体间平等的和谐共生关系。第四,人是自然界中的普通公民,在生态共同体中,相对于人的价值而言水生态的自然价值具有客观独立性和先在性,而且水生态的整体性价值高于人类这一部分价值,具有优先性。这种以自然价值论为主要特征的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由此构成了生态中心主义;水伦理学的理论基点。 上述现代与后现代的水伦理价值观各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也都有其局限性的一面。就现代水伦理价值观而言,其局限性主要有:其一,它是单一主体中心论,这种主体(人)-客体(水);两极对立的思维框架,极易导致人对水的征服意识,把水仅仅当作是面向单一主体的被动客体而随意对待。其二,它是以大写的人为中心的同质性主体论。当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抽象为一个同质的类主体时,实际上被当成了个体的简单放大。其三,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中的人类;因被抽象;成为虚幻的类主体;,使得人类整体利益;难以纳入一个个具体的功利主义者的视野。[5]实际上正是西方普遍认同的个人所奉行的工具主义水伦理价值观,才造成了当下日益严重的水危机。因此,正是上述种种局限,使得现代水伦理价值观难以构建起倡导人水和谐的水伦理体系。 从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来看,表面上是生态中心主义的,但从其论证逻辑来看,依然没有摆脱他们批判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思路。生态中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共同体中的人因具有内在价值;而获得道德资格,水等自然物具有与人相同的内在价值;,因而它们具有与人类平等的道德资格。在此,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思路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想要彻底消解掉人类中心主义;是不可能的。而其主体(人)-主体(水);的主体际哲学框架,具有后现代哲学所普遍具有的泛主体;、泛价值;和泛道德化;倾向,从而极易使人们走向万物有灵论;或神秘主义;。他们主张的大自然中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价值的先在性和系统价值的最高性观点,极易导致人类价值和个体价值的自我贬低,使人们在人与水的交往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水伦理,水生态保护的原动力难以持久。[5]46因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和后现代生态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都无法使人类真正走出水危机,无法将人类最终导向人与水相和谐共生的伦理境界。只有整合并超越现代与后现代的水伦理价值观,构建以人为本;的新型水伦理价值观,才能和解人水矛盾,使人与水生态环境共同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主张,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6]26 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本质,也是构建新型人水关系的水伦理价值观的核心所在,是指导中国建设人与水和谐关系的总体性水伦理价值观。所谓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就是在处理人与水的关系中,一切以提升人的幸福度为根本旨归,一切以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满足为基础动力,一切以全面发展的人为价值尺度,一切的人与水的交往行为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用水权和赏水权,善待水环境,保护水系统,优化水生态,促进人与水的和谐共生与协调共进,实现人与水的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是以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交往实践观为理论依据的。所谓交往实践,是指诸主体间通过改造相互联系的中介客体而结成的社会关系的物质活动;。[7]55交往实践观具有以往实践观所没有的新特点:一是交往实践超越了单一的主体性,成为多极主体性的物质交往活动,交往实践中的主体际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伦理关系。二是交往实践是主体-客体-主体;多重关系的统一体。从静态的结构看,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发生主客关系;从动态运行的结构看,交往实践发生着多极主体间的双向变换、双向建构和双重整合。三是主体-客体-主体;的相关性模式。传统的主体-客体;相关性框架是以各主体社会交往关系相分离为特征的,而主体-客体-主体;框架是以主体间社会交往关系的统一为标志的。交往实践中,任何主体对客体的改造所构成的主客关系,都是主体-客体-主体;结构的一个片段或环节,主体作用于客体时,都将关涉和制约到由客体中介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四是双向建构、双重整合。交往实践既建构交往关系结构,又建构参与交往的主体;既交往整合各级主体的形态,又交往整合各级主体共同体。五是交往实践具有系统性,六是交往实践具有历史性。[7]60#p#分页标题#e# 科学发展观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正是建立在上述交往实践观基础之上的。首先,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包含了主体-客体-主体;这一新的哲学构架。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坚持的是主体-客体;二分关系,生态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主张的是主体-主体;的主体际关系,而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在此强调的是人(主体)-水(客体)-人(主体);的多级主体间的交往实践关系。当人;面对水;环境客体时,一方面,人与水;的主-客;关系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以水环境客体为中介生成了一极主体与其它多极主体的人(单个人)与人(多个他者);的主-主;关系,从而使水环境客体始终处在人类主体间的认识和实践关系之中。因此,人与水;的主-客;关系在主-客-主;关系结构中仅仅是一个片断,一极的主体(个人或组织)通过水环境客体的中介,或迟或早、或多或少、或快或慢地与多极主体(同代或后代人)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从而形成直接或间接的人与人;的主-主;关系。可见,作为中介的水环境,其价值总是对人而言的,总是处在主体际的利益关系之中的,进而在它相关的多极主体间获得价值认同和道德关怀。 其次,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重新确立了水环境的价值主体。水环境问题不在于坚持水环境要以人的价值为根本,人是水环境的唯一价值主体,这一点并的必要。破解水危机问题也不在于要确证水等自然物的内在价值,从而把价值主体范围扩展到自然界。人水关系能否和谐的关键,在于我们确立以什么样的人为水环境价值主体。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中的价值主体在此得到了新的规定,即不仅仅是指原来的单个人;和当代人;,也不再是单面人;和少数人;,而规定为全面发展的人;、当代人与后代人;、最大多数人;或全人类;,从而有助于避免长期以来形成的狭隘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主义或民族主义那种自私自利式的水态度和水行为,或者有助于矫正当代人急功近利式的治水与管水模式,进而促使人们从更全面、更长远的视角,以更谨慎和更尊重的态度与水和谐相处。 再次,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倡导新的价值尺度。在坚持以人的利益为价值尺度的前提下,对这一价值尺度予以重新修正:人与水的交往关系首先应当确立共时态价值尺度,即以全面发展的人;和最大多数人;的多样化利益需要为价值尺度。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往往会兼顾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经济需要与审美需要、眼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等多方面和多层次需求的满足,从而在与水环境的交往实践中,会注重保护水的多样性、长远性和整体性价值,自觉尊重水环境和保护水生态的安全性。人与水的交往关系也应当确立历时态尺度,即以当代人与后代人;同等的可持续健康生存与发展利益为水伦理价值尺度。任何改造水环境的行为,都必须兼顾同代人和后代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当代人的幸福指数提升以不影响后人的幸福追求为价值尺度。 最后,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蕴含了水危机风险防范机制。以往的水伦理价值观,由于主-客;框架和主-主;框架的局限性,使得水环境的价值评价只来自单一的主体。这种单一向度的评价往往带有主观偏好,难以避免水生态和水环境遭受破坏与污染的风险。而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由于内含主体-客体-主体;的完整结构,使得水环境价值及水伦理形成了三重评价向度:即自我评价、对中介客体即环境的评价,以及主体际互评;。[8]309这三种向度的评价,犹如三道水环境风险的防范网,水环境价值由此将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认同,人与水的交往行为将更加趋于理性,利用、改造和开发水环境的决策将更加科学,人与水的交往实践将置于更加广泛的监督之下,原来那种单一向度和片面评价所造成的生态风险将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四、结论 综上所述,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是历经反思现代与后现代水伦理价值观基础上构建的一个新型的价值观,它克服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两大水伦理价值观的局限性,在批判整合前两者中实现了水伦理价值观的理论超越,进而为水伦理学奠定了建构的理论基础,同时为坚定可持续发展信念,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在实践中,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为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扎实推进保护水生态环境运动提供了内在动力,为推动我国发展模式的转型,建设节水型社会,构建人水和谐的水伦理,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新选择。

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价值篇8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社会思想文化交流交融较量形势下的新态势,是各个行业领域的思想引导者,发展和弘扬黄河文化,离不开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指导和引领。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黄河文化

黄河文化作为众多文化中的一种,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社会思想文化交流交融较量形势下的新态势,是各个行业领域的思想引导者。因此,发展和弘扬黄河文化,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引领。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黄河文化精神内涵的一致性

党的十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团结、务实、开拓、拼搏、奉献;涵盖着黄河文化的精神内涵,这种精神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在精神领域上是一致的,二者都是一种时代精神的象征。

1、1适应发展需要的精神产物

从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变化看,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和开放的进程中,各种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纷繁复杂,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就迫切需要一种主流观念的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应势产生的思想领域领航者,它正是适应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而黄河文化的精神内涵中:团结;是凝聚力、战斗力,是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务实;是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开拓;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创新精神,知难而进,锐意进取,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拼搏;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奉献;是一种真诚自愿的付出行为,体现了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黄河文化精神也是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发展的需要。二者有着相同的时代精神,对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意识形态的正确指导,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积极的正能量的引导作用。

1、2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求

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好价值体系问题,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掌握价值观念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引导人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道路。发展和弘扬优秀的黄河文化,是全面深化治黄改革的思想保障,全面深化治黄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黄河文化的深层底蕴是我国文化事业的强大支撑,是统筹自然、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部分。

1、3提升民族和人民精神的支柱

无论是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还是黄河文化的精神内涵,都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行动向导。对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一个人、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神领域的引领。

2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下弘扬黄河文化的必要性

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中华民族赋予了黄河丰富的文化内涵,黄河文化精神承载了黄河的记忆,记录了人类利用黄河、改造黄河、与大自然斗争的宏伟经历,传承了我国劳动人民治理黄河的事迹和成就。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黄河文化精神是十分必要的。

2、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弘扬黄河文化的精神基础

在宏观上,将黄河文化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黄河精神所提倡的勤劳勇敢、勇于风险、奋勇向前、开拓创新,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准确的精神实质。在微观上,黄河人都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黄河精神,思想上时刻指导自己,行为上时刻规范自己,才能真正做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黄河文化精神。

2、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弘扬黄河文化的社会意义

从物质形态的黄河文化看,根据治黄发展的要求,依照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新理念;目标,开展了一系列黄河水利工程建设,这些工程在为社会提供水资源、水电以及防洪安全保障的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风光各异的黄河风景区,黄河文化在水利建设中赋予了新的内容。从精神形态的黄河文化看,丰富的水利实践推进了治河思路的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治河思路和民生水利的理念不断丰富完善,推动了传统水利行现代水利转变的进程。自古至今,有关母亲河;的传闻、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传世画作《清明上河图》等,以及大禹的疏导;治水方法、贾让的治河三策;、潘季训的筑堤束水,以水攻沙;、三条黄河;、维持黄河健康新理念;等治河理念。这些都是黄河文化的人文思想构思与大自然相结合的产物,对中华民族的精神、风俗、习惯的形成发生着重要的作用。

2、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弘扬黄河文化体现出的作用

一是,体现黄河文化的凝聚和引导作用,黄河文化具有巨大的亲和力、强烈的感召力、持久的向心力,把个人的思想感情和命运与黄河事业的发展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将事业心和责任心相联系,形成干部职工的精神支柱,营造个人目标和整体目标相融合、思想理念与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工作氛围,激励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地为实现终极目标而奋斗。二是,体现了黄河文化的规范和支撑作用,黄河文化也是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对黄河职工行为无形当中有着一种约束力,引导和约束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行为。通过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来提高自觉遵章守纪的群体意识、自律意识,增强职工自己的自我规范意识,规范自我行为,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思想和工作作风,不断为治黄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三是,体现黄河文化的协调作用。黄河文化在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中,起到了良好的协调作用。天人合一,崇尚自然;,这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精神,认为人是自然繁育恩养的万物之一,是大自然和谐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黄河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见证了民族悠久的历史,虽然饱受风霜,历经磨难,但仍绵延不绝。这就是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作用所在。作为黄河人,我们要不辱使命,发挥好黄河文化的协调作用,坚持人和自然和谐,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增强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理解和信任,团结一致,集思广益,不断探索,使治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3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黄河文化研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导全国各行各业、全体公民的核心价值体系,黄河职工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黄河文化研究的全过程,把大力弘扬团结、团结、务实、开拓、拼搏、奉献;的黄河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为黄河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思想活力和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推动黄河文化健康和谐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3、1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

在确立治黄发展目标、谋划发展规划、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治黄实践中,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行政许可等治黄工作中,要符合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弘扬黄河文化精神中

把弘扬团结、务实、开拓、拼搏、奉献的黄河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各个岗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诠释黄河文化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在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观念中,在;治河为民、人水和谐的治黄实践探索中,不断审视人生目标、明晰发展愿景和锻造意志品格,做弘扬黄河精神的带头人、践行者。

3、3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黄河文化建设上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吉林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精选3篇)
  • 下一篇:弘扬好家教好家风心得体会(精选11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