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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精选8篇)

时间: 2023-08-12 栏目:写作范文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1

关键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制度;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116-02

目前,事业单位(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例)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主要是参照2006年6月人事部、中组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而制定。[1-2]绩效工资制度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以员工的工作业绩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近年来,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提高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现针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如下。

一、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现状

(一)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根据《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疾控中心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疾控中心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疾控中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疾控中心将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两级聘任、两级分配,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即加强科室自身管理,落实对职工的日常岗位考核,将岗位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以充分体现科室管理、分配和奖励的自,充分体现职、权、利的有机统一。对科室、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按比例发放。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方法?

1、核定年度分配总额。将市人事部门核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考勤奖占 40% ,考核奖 占60% 。主要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的实施情况和收入完成情况,由疾控中心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2、核定原则。一是以“计分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为基础,按疾控中心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人均数作为基数,以总分 600 分计,其中考勤奖为 240 分,占 40% ,考核奖为 360 分,占 60% 。二是以日常考核和《疾控中心考勤制度》、《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及《奖惩制度》为依据,每周一统计考勤奖,具体方法:旷工半天扣 10 分,旷工一天扣 20 分;上班或下班不考勤计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计旷工半天;

(四)绩效工作考核内容

1、基础性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主要体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的技术含量和业务能力,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经过综合评价确定。职工受聘在什么岗位就执行什么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纳入考核,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生活补贴参考标准》。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奖励性部分,另一部分是上年第十二月的基本工资总额,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3、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指标:一是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四是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情况;五是安全安全及增收节支情况。主要考核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

4、考核方式。绩效工资考核采取科室平时考核与中心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室对个人进行月基础性和年终一次性考核,中心对各科室进行年终一次性考核,年终考核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最终结算结果,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科室对个人的考核结果。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难以实施下去。根据我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体会,具体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有待完善

实施岗位工资要先进行岗位评价,再以岗定薪,但由于单位岗位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实行岗位分析基础上的岗位评价工作难度比较大,同时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要符合国家总体控制标准,加之事业单位编制控制,科学定岗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岗位工资先于岗位设置“政策入轨”,造成单位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不尽科学合理。[3-4]

(二)绩效工资发放基础有待夯实

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是进行绩效评价,有了评价标准才有发放依据。绩效管理已在先进企业中普遍实施,但目前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没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发放,难免有失公正,缺乏说服力,容易引发矛盾。

(三)规范津贴补贴困难重重

目前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由于地方、行业性政策较多,根据单位自身的创收能力不同,单位的津贴水平和科目设置也很复杂,有的以实物形式发放,有的以折价形式发放。如何将合理地将津贴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缺乏与其他制度的配合,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任何一项工资制度都是整个管理制度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只有与其他制度结合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也有它的弊端。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出现单纯地鼓励职工之间竞争的现象,破坏职了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团队精神,职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出现争夺客户的现象。另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降低团队绩效,如果员工的绩效与团队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团队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此时绩效工资制度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此外,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是由单位领导发放,使单位领导的权力更大,从而可能导致单位领导滋生严重的腐败行为。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进建议

(一)管理部门每年应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

疾控中心是集防治与科研工作为一体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绩效工作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为管理部门(包括中心领导、人事科、办公室和财务科)、业务部门(包括中心所有业务科室)和后勤服务部门(生活服务科、老干科和车队)三部分。管理部门应更好地了解中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情况,每年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建议中心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

首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绩效考核,考核各科主任是否在科室或中心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带头到防治工作第一线开展防治科研工作;考核其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低,对业务能力差或管理水平较低者,可以在年底有中心领导、中层干部、中心高级中层干部参加的考核会上对业务能力较差的主任做出评价,免去该主任的职务或降低一级绩效工资,次年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上任。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后,再对科室各专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于专业职称不同者考核要求也不同,对达不到考核要求者,可以降低职称绩效工作标准。

(三)细化后勤服务部门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对后勤工作人员,应根据每年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由各业务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意识较差者,进行降低一级绩效工资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使其更加适合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应科学、合理,并在实施过程中把握准确难,真正起到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2

一、科室(单位)绩效管理考核

1、绩效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和考核方式

(1)、职能工作(60分)。2016年绩效考核指标注重关键节点,结合工作的难易程度,坚持跳一跳够得到的要求。考核由职能科室根据各科室(单位)职能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度对科室(单位)职能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即时扣分,年终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统计得分。

(2)、管理工作(20分)。按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严守道德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16项内容,设置24个考核评分点进行标准化管理。管理工作指标参照局效能办统一设置(见附件)。根据上级检查通报和职能部门平时检查、抽查结果进行考核打分。

(3)、民主测评(20分)。由分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科室(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按照工作实绩、内部管理、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4个指标进行。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每项为25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测评结果。

2、考核结果运用及先进单位评比

先进单位评比最终得分计算方法:职能工作考核得分+管理工作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达标(70-79分)、诫勉(69以下分)4个等次,科室(单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情况的,当年度科室(单位)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二个等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及明查暗访查到被媒体曝光属实的,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先进科室(单位)从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中依次产生;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认定负主要责任以及有弄虚作假,以及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完成的,考核结果在诫勉等次的,责成写出分析报告,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二、干部职工个人量化考核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履行职能为出发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落脚点,按照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分层负责,考评到人,奖惩严格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月考评、半年考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绩效考评与责任奖惩相结合的方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扎实推进“四化”建设,积极实现“四高”要求,充分调动分局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工商形象。

二、考评对象

分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个协、消协(不包括离岗退养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主要是从基本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监管创新、学习调研、宣传报道、廉政建设、内务管理、基层建设等内容考评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服务经济发展、监管创新、全面履行职能的情况。

德: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能:开展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监管水平、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学习情况、服务经济发展的举措。

勤: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情况。

绩:履行职能的情况、服务经济发展的成效、创新举措的价值、领导的信任度和群众的满意度。

廉:工作生活中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干净做人。

四、目标设置

(一)严格目标管理。根据分局的工作目标和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定内容详尽、重点突出的责任目标,坚持实行目标管理。

(二)细化责任分解,分局内设机构、基层分局所(队)、消协、个协,根据岗位职责的分工,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本科室(单位)、所(队)承担的责任目标,按职能责任目标和共性责任目标两部分分解落实到个人。其中职能目标主要体现工作绩效,具体包括基本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创新举措;共性目标包括学习培训、调查研究、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内务管理等内容。

(三)量化目标考评。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对目标实行量化:基本管理职能目标占70%,共性目标占30%,同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个人量化考评办法。

五、考评办法

主要采取个人自评、主要负责人点评、相互助评、考核小组考评的方法进行,考评以考绩、能为主,综合德、勤、廉,按优秀、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给予一次性评定。

(一)月考评。月考评由各考评科室、单位自行组织,由个人对照量化指标就本月岗位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汇报和自评,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然后相互评议打分,按主要负责人(分管包保领导)评分×60%+相互评议平均得分×40%的公式计算个人考评得分,对每个人给予等次评定。

(二)半年考评。半年考评只讲评,不评分,对照优秀找差距。

(三)年终考评。年终考评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各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评,由本人在分局中层干部会上做工作汇报和自评,参会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其它人员按月评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各单位绩效考评办公室根据个人月考评得分和年度考评得分(月考评和年度考评各占50%),并结合加、减分情况,提出评定等次意见,报分局考评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四)通报考评的结果。对年度考核的结果在分局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单位考评小组提出,由考评小组进行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回复。

六、考评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与工作年度考核等次对接。

(二)好的等次可作为考核称职人选。

(三)年度考评为一般的人员,一般作为基本称职人选。

(四)年度考核差的人员作为不称职人选。

(五)评先评优必须从优秀等次中产生。

(六)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七)推荐和选拔干部必须从优秀等次中上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分局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分局成立以局长陈砚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监察督察大队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副局长高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办公室负责分局全员绩效考核的汇总、核对、统计等日常工作,做好绩效考评组织和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落实绩效考评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

要严格执行考评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严禁放弃原则,搞同乐的好人主义;严禁敷衍塞责,搞欺上瞒下的形式主义。纪检监察和督察监察机构要将绩效考评的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督办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考评的,要重新依规进行;对考评中出现,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项考评方法及细则报分局审定备案实施。

*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机关科室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为客观评价分局机关各科室履行岗位职责的绩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学习型、服务型、监管型工商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扎实推进“四化”建设,积极适应“四高”要求,切实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打造一支“团结和谐、又好又快、文明廉洁”的一流机关工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分局机关各科室、个协、消协。

二、考评内容

考评各科室在履行基本职能、服务经济、监管创新、学习调研、指导基层、宣传报道、资料报送、内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绩。

三、考评方式

1、采取百分制的形式,以考绩为主。

2、考评按照科室自评,分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点评,科室、所(队)测评打分,月考评、半年考评、年终考评、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

3、月考评每月22日至25日,半年考评为6月15日至30日,年终综合考评时间为12月15日至30日。

四、考评等次及奖惩事项

考评分为先进、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下同)以上者为先进,80分-90分为好,60分-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严格按照考评细则的奖惩事项,经党总支集体研究后进行加减分值,确保公开、公正、严格、透明。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一)被评为“先进”的科室,科室的工作人员才有资格进入优秀公务员的评选。

(二)被评为“好”以上(含“好”)的科室的干部职工才能进入合格公务员的评选。

(三)分局推荐和提拔干部优先从先进科室中产生。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4

关键词:高职院校;奖励性绩效津贴;研究与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7-0235-03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开始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三步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已于2009、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分别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高职院校,我校从2010年起实施绩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后,教职员工除了按国家统一标准实行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外,还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行业特点、岗位职责、工作年限等因素统一确定。江苏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高校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量、实际贡献程度等因素自主分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绩效工资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动力,强化岗位职责,注重工作实绩;深化二级管理,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分配结构,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均衡发展,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的实施在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类别与职级,分类、分级设定岗位基本职责与津贴标准,依据岗位性质、任务与责任大小,结合学校现有津贴分配制度及教学、科研、管理、学工、教辅、工勤等各类人员的实际状况,并考虑适度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统筹兼顾,平稳过渡。

2、注重绩效原则。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基本工作数量与质量为依据,强化岗位责任,注重岗位绩效,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积极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多干事、创业绩、争贡献。

3、分级管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实行二级管理分配体系,降低管理重心,激发院系部办学活力。

4、利益共享原则。学校应根据国家绩效工资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与实际财力,对绩效工资总量实施宏观调控,保障教职工收入与学校事业发展同步增长。

三、实施范围

适用于学校受聘上岗的在编教职员工和人事制人员。经济独立核算的单位或部门,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四、岗位类别、聘任、基本职责与任务

(一)岗位类别与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编制管理与绩效工资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设教师岗、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与工勤岗四个岗位类别。岗位聘任按《江苏C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执行,聘期三年。

(二)岗位基本职责与任务

岗位基本职责与任务是教职工在受聘岗位上应该承担的基本工作责任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内容包括教学、教科研、管理和综合服务四个方面。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与任务按《江苏C高职院校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与任务》执行。

1、教师岗。根据主体工作内容与责任的不同,教师岗分教学主体型、科研主体型和辅导员三类。其中科研主体型岗位仅限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教师申报,且需经个人申请,院系部审核,学校批准后确定。(1)教学主体型岗位。受聘教师主要从事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并适当承担教科研与综合服务等工作。(2)科研主体型岗位。受聘教师主要从事教科研工作,并适当承担教学与综合服务等工作。(3)辅导员岗位。受聘教师主要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并适当承担学生思想政治研究、综合服务等工作,实行坐班工作制。

2、管理岗。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实行坐班工作制。

3、其他专业技术岗。受聘人员主要从事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并适当承担教科研等工作,实行坐班工作制。

4、工勤岗。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各相关工种的技能、勤务与管理等工作,实行坐班工作制。

五、奖励性绩效津贴总量与分配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教职工收入构成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绩效工资须在清理、规范津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实施绩效工资后,除国家规定允许保留的特殊岗位津贴和改革性补贴外,在职人员原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年度考核奖(第十三、十四个月工资)、夏季清凉饮料费、考勤奖,以及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自主发放的各类奖励、福利等一律归并,统一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实施绩效工资后,教职工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及其他收入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

2、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等。

3、其他收入:其他政策性补贴等。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津贴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组成,标准由省相关部门统一确定;奖励性绩效津贴的分配由学校自主确定。

(二)奖励性绩效津贴总量

奖励性绩效津贴总量=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

其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三)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

经过调研,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将奖励性绩效津贴分成岗位绩效与专项绩效两个部分。其中,岗位绩效约占奖励性绩效津贴总量的65%,专项绩效约占奖励性绩效津贴总量的35%。

1、岗位绩效。岗位绩效用于教职工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基本职责与任务的奖励。岗位绩效按照教职工受聘岗位的职级来设置,每份金额由学校根据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使用情况确定。教职工在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基本职责与任务、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取得岗位绩效。

2、专项绩效。专项绩效用于教职工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奖励。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教科研成果奖,年度目标考核奖,班主任津贴,高层次人才补贴,突出贡献奖,调节津贴,自主津贴,其他专项津贴等,各项比例与额度由学校根据当年工作实际情况确定。(1)超工作量补贴。①教职工超额完成岗位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超额部分可取得超课时补贴。超课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②教职工超额完成岗位规定的基本教科研工作量,超额部分可在同一个聘期内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③实行坐班制的非教师岗人员、辅导员、符合减免2/3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教学岗人员的超工作量补贴按专职教师岗人员超课时补贴平均值的80%执行。(2)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师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办法》等文件执行。(3)年度目标考核奖。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教职工,发放年度目标考核奖;对获得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与个人,学校发放集体奖与个人奖。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学校一次性奖励300元;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学校一次性奖励200元。各类集体奖按同级个人奖2倍计发。(4)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5)高层次人才补贴。用于对高层次人才(正高、博士、各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奖励,由学校按标准统一发放。(6)突出贡献奖。用于鼓励教职工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重大或突出贡献,获得相关荣誉的奖励。荣誉奖项特指受市级(含)以上政府奖励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奖励标准:部级一次性奖励2000元;省、部级一次性奖励1000元;市、厅级一次性奖励500元。各级集体奖按同级个人奖2倍计发。(7)调节津贴。用于学校重点工作推进等奖励。标准由学院研究决定。(8)自主津贴。自主津贴主要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对教职工承担岗位基本职责之外工作任务、日常加班等工作的补贴。自主津贴发放标准按院系部每320课时10个津贴分、党政管理部门每人10个津贴分核发到部门,实行二级管理,自主调节使用。(9)其他专项津贴。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确定。

六、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

1、岗位绩效津贴的核定与发放。年初,学校按教职工受聘岗位职级所对应的岗位绩效标准,分12个月计发,每月预发70%,由人事处统一发放。年终,各单位、各部门对教职工进行岗位考核与年度考核,并依据考勤情况、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对每位教职工的岗位绩效(连同预留的30%)进行最终结算,结算结果由人事处统一发放。教学岗人员,全年教学工作量不足规定工作量三分之二的,不享受岗位绩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按超课时计酬;超过三分之二但未满工作量的,岗位绩效按比例发放。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全年教科研工作量不足规定工作量三分之一的,岗位绩效按85%发放;不足规定工作量三分之二的,岗位绩效按90%发放;超过三分之二但未满工作量的,岗位绩效按95%发放。

教师岗、其他专技岗人员,其综合服务工作量不足的,由所在单位或部门从自主津贴中按一定比例扣发。

2、专项绩效津贴的核定与发放。(1)院系部专项绩效津贴的核定及发放。院系部专项绩效津贴主要包括超工作量奖、年度目标考核奖、班主任津贴、自主津贴、自主创收提成等,由学校统一核发到院系部,实行二级管理。各院系部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批后执行。(2)党政管理部门专项绩效津贴的核定及发放。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及直属单位的专项绩效津贴主要包括超管理工作量奖、年度目标考核奖、部门自主津贴等,由学校统一核发至各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3)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发放。高层次人才补贴由人事处按标准统一发放。(4)教科研奖的发放。教科研奖分别由科研产业处、高教研究所、教务处按相关规定于年终审核后统一发放。(5)突出贡献奖、调节津贴的发放。突出贡献奖、调节津贴等,由学校于年终统一认定后核发。各相关专项奖(非成果性)由各主管部门单列核发。

3、特殊问题处理。(1)岗位目标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基本合格”人员扣发本年度3个月的岗位绩效,“不合格”人员不享受本年度岗位绩效。(2)缓聘、待聘人员不享受岗位绩效。(3)受学校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自处理之日起分别扣发1个月、3个月、5个月的岗位绩效;受党纪处分的参照执行;多重处分,按较重处分执行。(4)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到新岗位工作,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停发岗位绩效。(5)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人员的岗位绩效按《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6)经学校批准的培训进修人员的岗位绩效按《江苏C高职院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7)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七、相关问题说明

1、相关人员岗位绩效问题。(1)中层副职主持工作的岗位绩效按照本级与上一级标准之和的■执行。(2)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岗位绩效按副教授七级岗执行;未取得中级职称的硕士,岗位绩效按十一级岗执行。(3)“双肩挑”人员既可以申报党政管理岗,也可以申报教师岗,岗位绩效与考核按申报岗位标准执行。(4)被聘教育教学管理系列职称的管理岗人员,既可以申报党政管理岗,也可以申报其他专技岗(仅限起始档),岗位绩效与考核按申报岗位标准执行。(5)在聘期年度内职务(职称)变动人员,自任职的下月起一律按新任职务(职称)的起始档执行岗位绩效,年度目标考核按实际任职时间分段进行。

2、关于工作量核定。(1)以下人员申报教学主体型岗位的,减免基本教学工作量2/3课时;超出课时计入超工作量,80课时封顶。①党政管理部门“双肩挑”人员;②院系部中层干部;③党政管理岗人员;④被借用到党政管理岗工作的。(2)学校聘任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减免基本教学工作量■。(3)辅导员及非教师岗人员兼课的(中层干部兼课由分管校领导批准,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兼课由所在部门领导及授课课程归口部门领导同意,其兼课资格由教务处审批),教学课时计入超工作量,80课时封顶。(4)因学校重点工作需要,相关人员的工作量补贴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5)具有副高以上任职资格,距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内(含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级不变的,教科研工作量不作要求,教学工作量减免四分之一,超工作量限80课时。

八、结束语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一种全新的收入分配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破了原有岗位津贴的分配模式,强化了岗位和绩效考核结果在分配中的考量。因此,学校首先应该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和自身特点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应反复征求各个层面教职工的意见,努力形成多方共识,广泛宣传,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使奖励性津贴分配方案成为学校、教职工发展的助推器。其次,学校可成立专门的考核部门,强化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将绩效考核纳入学校的常态化管理,细化考核办法,而并不仅仅是年度考核。第三,有必要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严格用于奖励性绩效津贴的分配,否则奖励性绩效分配制度的设计就失去了本身固有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郎慧国、我国高职院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系再造[J]、中州大学学报,2014,(4):14-19、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5

财政科研项目支出(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是为了完成特定的科研任务或科研事业发展目标,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是指通过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支出情况的效益性、效率性和经济性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判与调整,对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最终通过考评结果为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全过程管理。可见,财政科研项目支出的绩效管理既不同于传统的结题验收、也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检查,更强调投入产出的全过程管理。从推进传统预算向绩效预算转变的角度看,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具有以下特征:1、科研项目资金投入对象和方式多元化。财政科研项目支出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按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中“科学技术”类下的全部项目支出。按投入对象的主体分,既包括直接的科研项目,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也包括以人为支持对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支出,还包括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支出、如对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以及野外台站的运行支出;按创新类别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从资金投入方式上看,既包括前补助也包括后补助,既包括全额资助也包括单位匹配等不同方式。2、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多维度、全方位。基于财政科研项目多样化的投入对象,不同的科研项目产出和成果的形式是不同的,因此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也应多维度、全方位。既可以按照投入主体设定,也可以按照创新类别设定。财政科研项目指标设计上应突出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咨询建议、科研服务的数量及质量、科研成果的国内国际地位以产生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等。不同维度、不同类别的指标赋予不同权重的考评分值。3、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方式、标准等错综复杂。首先,科研活动本身是一项公共行为,单一的量化的绩效标准或评价方式,必然不能准确反映公共行为的综合运行情况。其次,有的科研活动效益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体现出来的。如对人的支持,往往要经过长期历练和经验积累才能真正发挥其潜能;科研设施建设周期较长,其运行更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因此部分科研项目效益与预算周期不匹配。最后,科研项目具有不确定性,科研试验失败是正常现象,不能简单的认为失败了的试验是没有价值、无效的。再者,科研活动的根本在于创新、突破和引领前沿。因此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标准不能仅局限于历史、同行或者计划标准。

二、财政科研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现状

我国自2003年推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以来,在摸索中不断前行,通过十几年的不断积累,在科研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总结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绩效管理取得的成绩(1)注重顶层设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国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预算法》为龙头、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为路线图、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为操作指南、以《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为抓手的制度体系,加强了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全过程指导。财政部教科文司在2005年就印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指导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工作。各个科研部门也相应完善了自身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如中科院在2009年就制定了《中国科学院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十二五期间,更是推进实施了《重大产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将资源配置和研究所评估紧密结合。(2)绩效理念深化,绩效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纳入绩效管理的资金规模是绩效管理推进程度的重要体现。2013年,中央部门“二上”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达到1182个,涉及资金约709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95%。[1]基本实现了“横到边、总到底”的全方位覆盖计划。在财政部的不断推动下,2015年,全部项目支出都要随同部门预算填报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已经达到100%。随着三年滚动预算管理的实施,绩效管理将实现与项目管理的同步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明确责任、提高效益,加强过程管理。(3)创新评价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保证评价质量的重要因素是评价的独立性。第三方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本质是真正的公共治理,它不但是体现民主和民意的一种理性方式,而且找到了公众有序参政议政、参与财政管理(监督)的制度化渠道[2]。在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中,招标第三方中介机构是常用的方式。中介机构根据委托方制定的评价方案,独立组建评价技术团队,独立收集和分析评价信息,独立开展现场核查及满意度调查,独立做出评价结论等。事实证明,聘请中介机构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客观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有效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4)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科研资金使用部门更能清楚地确定项目支出要实现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绩效评价,考核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努力打造和谐科研环境下,绩效管理是提高科研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内生动力。2、财政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项目管理与绩效管理未能实现有机融合。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基本分立项论证、执行和验收三个阶段。立项论证内容主要有立项意义、立项目标、技术路线和项目预算,而忽视了预算绩效关键内容。项目目标与绩效目标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项目目标一般要求合理性,即政策相符、职责相关、实施必要、目标明确。而绩效目标除合理性外还要求明确性,即目标的细化程度、指标值的清晰度、与计划的对应程度和资金与任务的匹配程度。目前,往往在论证环节资金与任务的匹配程度是缺位的,根本原因是“以钱定事”的预算分配制度没有完全转变,项目预算一般按照资金提供方的财力可能,既有高于成本也有低于成本的可能性。因此,为后续的支出绩效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执行管理环节项目执行强调项目预算执行率、项目任务完成度,项目预算总额一般不变,检查或评估时间不确定。而绩效过程管理强调的是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执行有效性和目标控制及财务监管,下一年度预算与上年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挂钩,绩效过程管理是持续的。目前,多数科研项目管理的各类财务检查和评估活动没有和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结合。验收环节是项目任务期结束后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一次性检查,绩效评价可以在项目执行中期、后期或按照年度进行,绩效评价的内容也要比项目验收审查的内容复杂、全面。(2)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成。一是,没有按照科研资金投入对象设立分类指标体系。目前,财政科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参考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但是绩效评价是涵盖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的,相应的绩效指标体系也应该有所差异。现行的个别指标体是不适合科研项目使用的,例如成本节约率、经济效益等。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以定性为主、量化不足。当前,财政科研项目使用的三级评价指标主要有17个,其中定性指标12个、定量指标只有5个,定量指标是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和完成及时率。在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下,很难客观评价财政支出的实际绩效。(3)绩效评价配套系统尚不健全。一是,评价方法比较单一。我国目前的绩效评价方式主要是借鉴美国“项目评价工具”(ProgramAssessmentRatingTool,PART),但是财政科研项目布局及管理方式错综复杂,评价方法应多借鉴绩效评价成熟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二是,中介机构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科研项目具有前瞻性、专业性和不确定的特点,且研究领域广。中介机构对项目的熟悉程度存在较大的不足,尽管可以通过聘请专家的方式予以弥补,但是所聘请的专家是否是小同行,也为客观评价项目带来一定的局限。三是,绩效评价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成。完备数据库是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技术保障,财政科研项目的绩效信息平台缺位,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申请与审核、项目库、评价指标库、专家库、资料档案库等的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技术支撑。(4)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预算绩效考评,最终目标是为了将财政支出的评估结果用来分析社会纯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与效益,即在预算安排上要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结合。但目前,一方面,财政部门并没有单独设置绩效奖励经费,即使科研部门资金分配与预算挂钩,也只能在现有预算盘子内采取此消彼长的方式调整安排;另一方面,绩效评价费用需由项目经费或部门公共运行费承担,但项目是没有绩效评价费用预算科目的。因此,无论从资金分配上还是从财务核算上都给单位带来了困扰,科研项目自主评价的动力不足。

三、关于改进科研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建议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6

目前,东阿县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共有253个。按照隶属关系划分,归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的26个,归主管部门管理的227个。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目标管理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实施。由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大部分也进行考核工作,特别是教育、卫生、城建、交通等几个大系统,每年由主管部门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但情况各有不同。

县教育局下辖24个中小学和10个乡镇(办事处)幼儿园。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县教育局每年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分为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6个大项,每项包含具体的量化指标,并列出了评估要点。在考核办法上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优秀的通报表彰。

县交通局出台了考核细则,制定了具体详细的考核标准,19个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与局内设科室统一进行。考核内容既有工作规划、学习教育、队伍建设等共性指标,也有突出各自业务工作的个性指标,指标体系较为完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和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县城建局对下属11个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参照目标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年先由各单位制定各自的业务目标,年底统一考核,通过量化打分排出名次,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奖励。

县卫生局2010年开始对所属8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绩效考核,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内容,确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和量化标准。每季度末,局有关科室组成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被考核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按细则要求和评分标准量化打分,最后汇总。考核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挂钩,80分以上的单位,根据名次适当增加经费,79分以下的单位,适当核减经费。

通过调研发现,尽管大部分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考核,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在内容的制定、指标的量化、等次的确定、结果的使用等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只有卫生系统在实施绩效考核方面制度较为健全,体系较为完善。2011年东阿县已建立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难点

对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绝非易事。尽管已成立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但仍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难点一:考核内容确定难。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使其回归社会公益性,所以绩效考核的内容也要充分体现这一点。比如对县医院的绩效考核,不仅要考核药品零差价、先看病后付费以及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还要考核医风医德、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导医疗行业向社会公益服务方向转变。事业单位分属不同行业,同一行业各单位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在绩效考核内容确定上,不宜搞“一刀切”。拿学校来说,有小学、初中、高中,还有职业中专,同样是小学、中学,有的在县城,有的在乡镇;有的师资力量较强,有的师资力量较弱;有的实行走读制,有的实行寄宿制。在如此具体繁杂的状况下,如何确定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难点二:考评标准制定难。事业单位主要是以“事”为主,不可能像企业那样什么都可以量化,这就决定了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不能简单地用数字来衡量,而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比如对素质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什么样的素质教育符合“好”的标准,什么样的素质教育符合“较好”的标准,什么样的素质教育符合“不好”的标准,这项内容里面应该包含多少评价指标,应该包含什么样的评价指标,每一项指标的具体分值占多少,怎样设计这些指标才算客观公正,这些问题都是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不可回避而又必须认真解决的。

难点三:考核方法使用难。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进行绩效考核,关系到考核结果是否客观、真实、有说服力,关系到整个考核工作的成败。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考核指标能够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方法来掌握和判定,比如升学情况,硬件建设等,但有些考核指标评判起来就不这么容易了,比如卫生上的一些占人口比的考核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指标以及一些软件建设等指标,要想得到客观真实的考核情况就不能只通过查看资料这种方法了,可如果要追根求源地去调查、去求证的话,人力物力能否够用?时间精力又能否允许?

除以上三点外,在绩效考核结果使用方面也必须认真对待、深思熟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要提高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效力,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那么不同等次考核结果具体应该怎样对待?能否真正做到?以上这些问题处理不好,绩效考核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三、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学习研究。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目前最紧迫的是要组织、编制、财政、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加强学习研究。通过学习上级精神要求以及外地先进做法,把握政策规定,做好结合文章。要分类研究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特别是上级没有出台行业考核细则的教育、城建、交通等系统,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不等不靠,认真研究拟定本行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为下步实施打好基础。

二要做好准备工作。《东阿县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范围、程序、内容及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进行了明确。下步要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快工作步伐,抓紧拟定好本系统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报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也应做好相关工作,拿出如何使用兑现绩效考核结果的具体意见。

三要着手稳步实施。起初可把同一类业务性质相同、工作条件相当的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尔后再扩大范围,逐步推开。比如同在乡镇的农村中小学就可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等条件成熟时再向县城中小学扩展。要实现稳步推进,还要确保两个关键点:一是考评标准的公正性;二是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主管部门制定考评标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加强调研论证,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合理性。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努力通过多种考核办法掌握被考核单位的真实情况。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7

一、实行财政绩效管理的基本做法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学习和借鉴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的基本做法,成熟一项、推开一项,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初步构建了广覆盖、多维度的绩效考评体系。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程跟进督办。我局制定了督办规定,建立了督办制度,强化了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的工作计划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认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区分主办、协办,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中上级有新的任务部署,我们都对任务分解表随时进行补充和调整。每月、每季都对督办工作开展跟踪检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今年我们还认真总结往年效能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台相关规定,强化问责力度,同时还在办公平台上开发督办软件,实现督办工作的电子化,强化对督办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提醒和催办。

二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我们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奖励试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范了考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绩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办法,提出了考评的具体要求。在考评程序上,我们始终坚持按平时效能检查、每月个人自评、每季群众互评、领导点评、局效能办审核、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秀人员公示、发放奖励金的程序进行;在确定优秀人员的方法上,不搞“轮流坐庄”、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一刀切”;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把每月、每季的绩效考评成绩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只有在季度绩效考评中获两次以上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除了重点考核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我们还加强对其平时出勤情况、执行效能基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台账,与发放绩效奖挂起钩来。今年,我们根据统一规范津、补贴的实际情况,又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绩效考评奖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发放的对象、标准、发放形式及程序进行重新界定,严格规定并明确了不予发放或暂缓发放绩效考评奖的情形,充分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处室、单位的绩效考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初,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这两个《办法》都借鉴和参考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及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绩效考评的依据和评价指标的设置办法,规范了考评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考评结果的运用。处室及事业单位于年初依据本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局内部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局机关督办工作、内部制度规定和基础管理要求制定考评指标及分值;考评指标及分值可在第三季度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总计划的30%,经局效能办初审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局效能办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作出报告。各处室、事业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于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自评报告送局效能办,再由效能办集中报送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及局效能办根据实际对各单项工作做出评价;与此同时,由局效能办牵头组织的、相关处室参加的考核组深入各处室、单位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察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及事业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处室及事业单位领导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从而,强化处室领导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四是抓好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年底,我们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区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法律法规和市财政相关文件的遵守情况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方法,通过区财政局自评、市财政局复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从开始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进行考核,经过的考核实践,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又对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初,我们组织了对区财政综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同安区财政局在综合管理中成效明显。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同安区召开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同安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好的做法。6月11日,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同安区财政局召开,会议听取了同安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国企集团内部控制、镇街财务远程监控、村居会计镇街“四项覆盖”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和思明区财政局强化镇街财政管理、深化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化改革以及活跃机关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各区财政局也分别就各自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经验做法作了书面交流介绍。通过实施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各区财政局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在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提高了区级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市区联动、同步发展。

五是抓好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我局制定的《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我局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始实施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和《细则》规定对200万以上的专项项目都必须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从预算编制开始,凡按规定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专项项目,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预算内不予安排资金,凡经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都应进行事后绩效检查。几年来,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扩大考评范围,明确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是抓好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我局自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以来,每年都有新的进步,特别是的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我局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并在48个参加绩效评估的政府部门中位列第一。去年,我们在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分析过去绩效评估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今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每年有绩效管理工作总结,通过积极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

二、抓好财政绩效管理的几点体会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些成绩,除了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效能办的直接指导、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外,就自身工作而言,主要还有如下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前提。

局党组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始终都将其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集体听取职能部门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局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注重将绩效管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特别是对自己所分工的业务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能够严格要求;黄强局长每逢集会,都要强调绩效管理工作,对倾向性问题还经常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领导也把做好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当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自觉按照局里的统一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几年来,我们始终都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财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副职领导配合抓、中层领导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具体由: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与实施,预算处为主负责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和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人事教育处为主负责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对内部处室(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对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效能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公室负责所有绩效管理的保障协调工作。

2、制度建设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基础。

我们除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外,还结合财政实际,抓紧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落实每日考勤制度。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安装自行研制开发的考勤软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通过对考勤软件的点击实施考勤,根据需要可以自动生成全局机关干部的考勤记录或统计个人考勤结果及去向显示。二是建立并落实效能督查制度。为强化财政干部的忧患意识和宗旨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财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们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监察事项、分工及工作方法,提出诫勉教育的六种情形和效能告诫的九种情形,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三是建立并落实绩效管理联络员制度。我们规定每个处室、事业单位都要指定一名负责综合工作的财政干部为绩效管理联络员,专人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管理工作从上到下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在专门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程度的行政过错追究范围、方式及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每年都有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轻微触犯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而受到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并落实责任分解制度。我们对每项绩效管理里面的每项工作指标,都进行责任分解,将责任直接分解到处室、事业单位具体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狠抓落实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关键。

有了好的规章制度,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我们充分发挥局效能办的职能作用,坚持落实每日网上巡查,检查有无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和超过办理时限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每周有2次以上到各个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在岗、服务公示内容等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并在单位、个人绩效考评中扣分。凡是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每项工作都纳入行政督办、效能督查范围,实时跟踪、动态监察;对重点工作,还组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效能监察,只要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都必须予以效能问责。

三、下一步抓好绩效管理的初步打算

尽管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差距还比较大,与其他单位相比差距也还比较大。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盯紧工作中还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我局将在现有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促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刚刚研究通过,明确了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内容、指标设置、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及应用,准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进行综合考评丰富了我局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同时,我们还将对其它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做好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工作。

要从清理和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检查权入手,规范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和行政行为,促进财政干部严格依法理财和依法办事。要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围绕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行政权力结构,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为。

3、完善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要真正建立起二级电子监察机制,担负网上审批(审核)任务的处室及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每日上网监控本单位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发现报审材料不全、审批流程不畅、审批时限抓得不紧等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及时处理,不能出现一起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审批的现象;局效能办也要加强网上审批、审核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担负网上在线咨询、电话对外咨询任务的处室及事业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答、处理群众咨询,不能出现一起让群众不满意的政策或业务咨询。通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科研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篇8

【关键词】高校 绩效工资 管理

绩效工资(performance pay)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新话题,但对于美国来说却是老调重弹。在2006年国家在事业单位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绩效工资是重要的、活的组成部分。当前,各高校关于是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的争论已尘埃落定。但是,其分配的原则和具体办法却五花八门,是一个急待研究的新课题。

一、什么是绩效工资

在2006年开始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可以理解为:

1、绩效工资的本来含义:从本义上说,绩效工资应是根据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劳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来分配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员工的实绩和贡献。其基本特征是将员工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2、绩效工资的理论界定: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工作人员薪酬的工资制度。从成本理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属于维持成本的范畴。

3、绩效工资的主要构成:根据人事部、教育部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绩效工资包括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等,一般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前者以岗位聘任为基础,包括岗位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项目;后者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可包括超工作量奖励、业绩奖励和特殊贡献奖励等项目。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团队绩效工资。

4、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必须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当前,国家对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性规定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坚持正确的分配导向,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

二、当前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习惯问题。近几年来,高校的人事管理模式纷纷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校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制度与现代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身份管理的影子挥之不去,收入分配中仍然存在“铁饭碗”(职务只上不下,在其位不谋其政照样享受待遇)、“大锅饭”(干好干坏差别不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挂钩问题。绩效工资尤其是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应该建立在科学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但是,当前各高校的考核制度五花八门,有些高校即使试行了绩效考核制度,最后也因各种原因而闹得领导不满意,干部不服气,群众有非议。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由于绩效考核这一基础不扎实,必然导致绩效工资分配倍受责备。

3、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匹配问题。从目前高校的情况看,绩效工资分配与考核评价制度一样,既遭受着科学性与合理性的质疑,又存在科学性、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匹配问题。有的分配方案虽然简单易行,但过于粗糙或明显不合理,难以服众和维持下去;而有的分配方案因为片面追求科学性和公平合理性,其操作性往往不强。以上两种极端都不利于绩效工资分配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影响到高校的健康发展与和谐建设,二者的匹配度值得深入研究。

三、高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初步探索

1、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应包含以下基本原则:

(1)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发展目标服务的原则;

(2)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原则。

2、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办法。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很多,但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至少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确定二者比例的主要依据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当前高校的发展需要、绩效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及教职工的可接受程度等。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注重公平,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稳定,应惠及各岗位、各职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注重效率,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在绩效考核制度尚不够健全、不够科学的情况下,应以不超过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宜。

(2)要把握好教学科研岗、管理保障岗与工勤技能岗之间的比例关系。本次定编定岗文件设置了三类岗位,在设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三者适当的比例关系。同时,要切实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如通过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与标准,采取更为灵活和有效的分配办法等)。这是合理利用本校的优质资源,引导和激励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摈弃“学而优则仕”的旧观念,主动到教学、科研岗位服务的重要手段。

(3)要以引导和激励为主,赏罚分明。激励和赏罚的力度,直接关系到绩效管理的成效和高校的发展速度。对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效果不够好的人员,也要采取递减绩效工资等惩罚措施。处理赏罚关系时,应以激励为主,兼顾处罚。涉及处罚人员较多时,可采取导向不变、逐步到位的办法。

(4)要正确处理一人多岗的分配办法。考虑到高校“双肩挑”人员较多的历史和现实,实行绩效工资时应采取以本职岗位为主,兼职岗位为辅的计量方法。为了对各类岗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人尽其才,可通过逐步降低兼职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等方法来达到目的。

(5)要重视对突出贡献和团队建设等的奖励。对于为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学校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于打造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团队、科研攻关团队、创新创作团队等体现核心竞争力的平台或载体的人员,高校应根据学校财力和其贡献大小,给予特殊贡献奖。

(6)要视情况实行二级管理的办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大,不同高校对人员、财务等工作实行不同程度的校、院(系)二级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二级管理的办法有很多:比较保守(或学校规模不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执行;比较急进(或学校规模特别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全部交由院(系)、机关部门(或党总支)等二级机关执行;比较稳健或过渡的办法是,基础性的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发放,奖励性的绩效工资由二级机关执行,或教辅与工勤等人员的绩效工资先行下放给二级机关执行,教学、科研、管理等人员的绩效工资暂时由校级机关掌控等。

3、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当然是工作人员的实际业绩和工作效果。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科学分配和分析岗位,如何正确衡量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很值得商榷。例如,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究竟哪种方法更为科学;怎样评价显绩与潜绩;如何区分个人业绩与集体业绩;教师除了能计量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外,育人等工作要不要考虑等?

权变理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管理方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高校管理者只能基于自身发展目标,遴选出当时条件下的较佳方案并使它得到不断完善。我们认为,考评高校教职工的工作没有最好的模子和统一的标准,只能区别对待,“对症下药”:对于教学科研人员和技术工人,建议以量化考核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对于管理保障、政治辅导、一般工勤等岗位人员,建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当然,对于能标准化或量化的指标,应该尽可能标准化或量化。

4、绩效工资分配的配套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高校新一轮制度改革的重点,但若孤军深入效果有限,需要机构、干部、财务、物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整体推进,还需要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监控机制、现代手段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比如,很多高校存在的高水平人才难进来、“富余人员”难出去的“两难”问题。其实,二者共同的经济学根源很简单,即高校劳动力价格脱离供求关系、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高水平人才特别是紧缺专业人才供不应求,其价格当然相对高一些;一般工勤人员以简单劳动为主,供过于求,收入水平却远高于当地同类人员的收入标准,人员当然“难出去”。要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必须适当拉大收入档次差距。可见,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是新一轮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它只有与定编定岗、干部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套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应注意把握的几组关系

1、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宏观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绩效工资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高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适应高校质量内涵建设和现代管理需要,建议高校酌情借鉴先进企业的某些现代管理方法,适当加大绩效比重,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注重产出与投入的比例,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同时,高校要充分考虑到自身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历史使命和高校文化、人群的特殊性,较好地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应用领域和倾斜力度,使计量化、功利性的绩效分配与高校特殊文化共生融合。

2、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协调关系。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始终坚持学校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优先,同时要以人为本,尽可能兼顾教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当前利益。凡事皆有度,欲速则不达。当改革可能损害较多人的切实利益,并可能严重影响和谐校园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时,应尽量采取折中方案,分步实施,使高校的收入分配制度从保障型逐步向激励型发展。

3、要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配套改革的继起关系。高校体制改革要注意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一般的顺序应该是:机构改革(含机构定编)——干部制度改革(含任期更替)——人事制度改革(含岗位设置与聘任)——分配制度改革——各种配套改革。即,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应先期进行;而定编定岗,进一步规范管理之后,紧接着要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管理才能出效益,二者相辅相成。就拿种萝卜作比喻,坑、萝卜、水和肥料分别代表高校的机构岗位、教职工、校内津贴。不管坑的大小、萝卜与土壤的差异,浇一样多的水,施一样多的肥,这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先挖好坑,一萝卜一个坑,最后根据需要浇水和施肥,这才是比较科学的分配办法。

总之,绩效工资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大大提高管理效益,不用则难以解决管理效益低下这个“老大难”问题,用得不好又会制造新的麻烦与障碍。当前高校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有痛下决心,在绩效工资上做文章,向绩效工资要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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