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合同履约
1引言
当前,我国建筑业已形成以“总承包为核心、专业分包为骨干、劳务分包为基础”的市场分工组织结构,并发展成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为主的工程建设承包模式。由于总承包单位基本没有施工作业力量,主要从事施工项目管理,由总承包单位承接施工总包任务,再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是目前建筑市场通行的做法。由此,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已成为总包单位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中,建筑业多年来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阴阳合同,合同条款不清晰引发争议,合同纠纷引发等。施工分包合同作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忽视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是导致上述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施工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对提升施工项目合同履约效果和风险管控水平,以及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及质量安全水平都至关重要;同时,加强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全过程监管,也是政府维护建筑分包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内容。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2、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政策法规建设现状
目前,国家层面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只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第124号令)。该管理办法对施工分包类型、施工分包活动、分包工程承包人资质、施工分包合同内容及备案、分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分包合同履行、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现场安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另外,各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为适应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需要,在国家政策法律指导下,制定了本行政区的涉及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例如,《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0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市〔2009〕610号)、《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京建法〔2005〕121号)等。
2、2建筑企业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实践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以合同和法律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施工分包管理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合同管理贯穿施工分包管理的整个过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实现建设意义重大。当前,大中型建筑企业和小型建筑企业在合同的管理思路、管理方法等方面可能有所差异,但合同管理大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2、2、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组织形式目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组织设置形式有(1)建筑企业在企业层面设置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2)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设置项目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3)对于一般项目、较小项目,设置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对于处于分包地位、承担工程量不复杂的承包商,一般不设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而是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职能人员;(4)对于一些特大型、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一般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是委托给专门的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2、2、2合同管理的措施手段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手段主要如下。(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合同管理。根据政府监督执法部门和企业调研反馈显示,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是中型以上企业为保证企业发展设置的必要组织结构之一,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结算全程参与管理,保证合同从分包单位选择、合同签订到履约过程依约进行。(2)制定专门的《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或在分包管理办法指南中明确合同管理规定。为了有据可依、较为标准、规范地开展合同管理,企业在政府文件指导下,依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制定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使得分包单位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常见纠纷的解决等问题较为有条理地进行。(3)借助信息技术支持合同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合同管理快捷高效开展提供了可能。目前,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信息化方面主要做法有:①开发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即在原有分包管理平台基础上添加全新合同管理模块或开发单独的信息平台,从企业已有的分包单位资源库中选择项目分包单位,降低用工风险,将合同内容录入系统,实时监控合约完成情况,依据设定可发出预警,但需要专人实时更新进展情况;②开发手机APP,即通过后台操作,实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分包单位现场用工情况、合约履行情况等,使项目和企业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4)与优质的分包单位达成长期合作。加强和重视对潜力队伍的培养,是施工企业规避分包风险、做强做大的重大措施。在施工中,发包单位通常做法是选用合作关系较长的分包单位,大型建筑企业一般都有企业内部的分包单位资源库,进行工程施工发包时,优先选用库内优质单位。因为对其人员配备等比较熟悉,所以能够很快制订出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计划,从而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双方的磨合甚至摩擦,从而可以避免很多市场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3、1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虽然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普遍增强,但在中小型建筑企业中,仍存在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合同流于形式等情况。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前的资质、诚信履约情况的审查不到位,甚至有些企业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很多分包合同签订后即被束之高阁,并不注意合同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履约过程中难以被重视。合同流于形式,忽视合同管理,施工分包管理也就失去了主线。
3、2施工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
施工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表现一是合同中文字不严谨,不准确,易引发歧义、误解和扯皮,如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常出现“等”,在后续执行和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容易因分包内容不明确而发生扯皮现象;二是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和漏洞,一些事项未在合同专用条款或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处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扯皮、引起纠纷。
3、3合同签订后未进行有效合同交底
很多分包单位对合同作用认识不足、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很多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和执行部门分离,中间缺少合同交底或交底不全面。履职人员对合同的一些具体关键条款并不知晓,合同内容与实际履行脱节,形成“两张皮”,不可避免出现因不了解合同约定,实务中误做少做而引发纠纷。
3、4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增项、变更的处理往往比较简单,不被重视。尤其是劳务合同,或是项目出现抢工,往往是口头说一下,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签订较为简单,很多具体条款并未明确,在结算时可能就量价双方各执一词导致纠纷。
3、5发分包双方风险分配原则不明确
在合同条款中,往往双方就常见风险问题的承担做了约定,但一旦出现约定外的情况,由于没有明确的风险分配原则,原本双方共担或分包方的风险完全由发包方承担,加重了发包单位的责任和负担。
4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述分析,本文提出完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这些建议按照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形成闭环(图1),可实现分包合同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并实现分包合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高、
4、1建立和完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履约能力的合格分包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基础。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并完善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分包企业和分包合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制定并不断完善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办法》、《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分包企业考核、评定及分级管理办法》、《专业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纠纷处理管理办法》等,形成涉及分包企业日常管理、分包工程招投标、分包合同签订与备案、分包合同履约过程、分包合同注销等全过程的一整套分包方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施工总包企业的分包合同管理水平和能力。
4、2施工总承包企业从《合格分包方名录库》中选取
分包单位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从本企业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库》中选取分包单位,切实保证有良好诚信记录和履约能力的分包单位进入总承包施工项目从事分包施工作业。
4、3规范施工分包合同的签订
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订要求,对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对等性至关重要,对保障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能顺利履约也至关重要,是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有总承包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分包合同签订管理办法,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订要求。
4、4以“补充合同条款形式”及时更新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目前,建筑市场形势变化较大,建筑业一些新的改革措施,譬如实名制管理、营改增、信息化管理、劳务企业资质改革、班组作业承包、建筑工业化等正在推广或试点,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必然会改变分包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影响到合同各方主体的利益格局。譬如,北京市住建委和工商局分别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14-0213)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09-0208),为规范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提供了规范性文件。另外,分包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保证合同双方履行合约的担保手段及具体要求。因此,为了保证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以“补充合同条款形式”及时更新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明确约定新政策实施而新增的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时防范新政策实施而产生的合同履约风险。
4、5全面跟踪和管控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
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合规地履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法合规履行的必要前提。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全面跟踪和管控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的履约过程,落实分包商的合同履行责任,分散施工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压力。
4、6开展对分包企业及关键人员的合同履约诚信评价
4、6、1开展对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诚信评价针对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过程和履约能力开展诚信评价,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给予相应奖罚措施,实际上就是发挥诚信评价制度的“奖优罚劣”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落实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合同履约责任,倒逼专业企业与劳务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和能力,分散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巨大压力和责任。4、6、2建立施工队长和班组长诚信评价制度施工队长和班组长是现场组织劳务作业的指挥者和组织者,是劳务企业履行劳务合同责任义务的基石,也是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明确建设工程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岗位性质、任职资格要求、岗位任务、履责要求等,为劳务企业选择合格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提供相关依据;同时建立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的诚信评价制度,从而强化对施工现场一线作业指挥人员的诚信评价。
4、7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分包合同的管控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大力发展,为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提供了极为有效便利的手段,建筑业信息化将是建筑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许多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在积极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手机APP、二维码技术、微信平台或微信群、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其不仅提高了施工企业对在施项目的管控手段和能力,也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的管控、落实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合同责任提供了很好的手段。企业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施工项目全过程的管控,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将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信息平台与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利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企业微信公众平台、项目微信群、二维码技术、手机APP、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提高对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管控能力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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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监理; 合同管理
[Abstract ]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for the pletion of a project and contrac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ainly refers to the supervision party missioned by the owners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engineer to owners and contractor both sides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as the basis, to ensure the project quality, and lower engineering cost to plete project for the objective, fair and reasonable to deal with both the right and the responsibility guidelines, to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 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 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 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但是, 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 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 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 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 业主不得随意干涉工程师的工作, 否则, 将被视为侵权性质的违约行为; 同样, 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 不得与承包方有经济联系, 更不能串通承包方及其人员侵犯业主利益, 否则, 业主将利用法律手段让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在过去一些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 由于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 有些业主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 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误解为雇佣关系。
另一种情况是, 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是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 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 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 左右为难, 无所适从, 反面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再一种情况是, 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 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 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 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 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因此,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 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方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 监理方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 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 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 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是正确的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 应阐明自己的观点, 书面通知业主, 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就必须对监理方给予充分信任, 对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为完成一致的任务目标, 达到预期的目的, 两者间仅分工明确是不够的, 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 无保留地合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 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 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 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应大胆放手, 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等。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 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 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监理方开工令是工程正式开工、合同正式实施的标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历天”计算, 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图、单项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验收竣工日期都以开工令之日为起点。所以, 在监理方开工令以后, 承包方应迅速地、不拖延地开始施工, 包括人员的到场、现场条件的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转运等。对于业主和监理方来说, 为了保证承包方能及早进入工地开始施工, 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 为承包方的进场准备好必要的条件, 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规定的道路、桥梁、电力、为承包方准备的住房、施工现场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项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 监理要适时合理地签发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复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 由于承包方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现严重、安全、环保隐患, 如继续施工将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损失时, 强制承包方迅速采取处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停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 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 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 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 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 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 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研究处理措施时, 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复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 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 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 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 会经常发生进度拖延的情况, 如果这种拖延影响合同竣工工期, 承包方又无延期的正当理由,或有正当理由, 但经双方协商后仍可采取措施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 这里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承包方, 采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满足期限要求。但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时, 则应将整个工程或局部工程的竣工时间作适当延期。第一, 增加了工程项目, 改变了工程性质或增加了工程量, 提高了工程质量要求。第二, 施工中遇到了罕见的恶劣气候条件。第三,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或妨碍了工程的进行。第四, 其他不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凡遇到这四种情况时, 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方磋商以后, 确定工期处长的期限, 并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另外,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 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 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 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 并已造成损失时, 虽然各方都有责任, 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 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 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 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 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 工程量的变化问题; 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 投标书中的问题; 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 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 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d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in the stage of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project and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s, the operation flow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proposal, the identification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savings , and how to share the savings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and the contractor , and gave settlements about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关键词:价值工程;合同;施工阶段;节余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contract;construction stage;saving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068-02
0引言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门应用特别广泛的管理技术,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价值工程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麦尔斯(L、D、Miles)是价值工程的创始人[1][2],1963~1970年美国营造业在施工阶段采用了价值工程变更建议(VALUE ENGINEERING CHANGE PROPOSAL简称VECP)制度,鼓励营建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建议方案,若蒙业主采纳,可分享某种比例的节省金额[3][4]。在美国,联邦合同在采用自愿价值工程激励条款的地方,要求政府与承包商按照50/50的百分比基数分享节约的成本。在计划是强制的情况下,政府/承包商的分成百分比基数为75/25[48CFR 48、104-1]。在稍低级别的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分享价值工程节余的原则在不同的州之间亦有所不同,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分享价值工程节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了,则公共机构必须将净节约的50%分给承包商[CA 公共合同代码7101][5]。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在14、2、14、3、14、4款中关于价值工程变更建议、工期及价格调整等方面作了规定[6]。
我国于1979年引进价值工程[7],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研究开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过30余年的研究和推广,价值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益。然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使用价值工程取得的效益分配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合同条款规定,这不利于激发建筑承包商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的积极性。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价值工程条款是一项亟待政府主管部门、建筑协会、立法机关等部门解决的问题。
1价值工程合同
价值工程合同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而制定的专门规定价值工程节余分配等发包人、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专用合同条款,以期调动承包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积极性。价值工程合同概念包括以下内容:①价值工程合同是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价值工程合同与施工合同是包涵的关系,即价值工程合同不是独立的一份合同,而是施工合同中的一款,它依附于施工合同。②价值工程合同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与其他合同条款一样,价值合同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价值工程节余分配问题,争议解决办法等。③价值工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这里所说的“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发包人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其带来其它利益。④在施工期间,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产品成本主要依靠承包商的能动性,承包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是建筑产品的主要实现者,因此,承包商对控制成本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鼓励其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施工阶段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成本控制的重点。为了使承包商深入参与,要求在合同上为承包商提供:1)有利的激励措施,以便于形成和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2)客观地、迅速地处理价值工程变更提案;3)合理分享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所得的节余。
2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流程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指为了节约发包人开支而又不影响产品关键功能或基本性能指标而提交的一项特殊提案。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应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2、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发包人递交价值合同变更提案意向通知书及初步变更方案。
2、2 发包人指定专人(或约定部门)对价值合同变更方案进行初步评价,决策是否同意价值工程变更。除风险因素外,通常根据下列费用评价是否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①前后单位成本比较;②研制费用与计划节余之间的关系;③技术合理性。
2、3 承包人递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当初步提案被同意采纳后,发包人会要求承包人提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详细变更提案要包含以下内容:①变更理由说明;②详细的变更提案;③变更前后方案功能评价;④ 技术经济分析;⑤工程进度分析;⑥方案实施计划;⑦风险评价。
2、4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确定。
2、5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分配。
3价值工程节余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会对合同所涉及的建筑产品价值产生影响,为了确定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而得到的节余,将相关合同分类:直接合同、共存合同及未来合同[8]。直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当前合同(第一合同);共存合同:在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已订立的另外的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二合同);未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签订的所有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三合同)。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被采纳后能形成两种价值节余:采购节余、附属节余。①采购节余。1)直接合同节余: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该合同成本的纯节余,它等于单位成本节余乘以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有关的台数再减去建筑承包商接受津贴的研制费用。2)共存合同节余:是在接受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主管机构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的价格纯节余。3)未来合同节余:是指直接合同单位成本节余经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的校正后,再乘以分享期内的交货装置数。②附属节余。附属节余是由于采用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采办机构中关于生产、维护、后勤等方面的节余,但采购节余除外。
3、1 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采购节余和附属节余的分配有所不同,承包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享有采购节余,但附属节余是一次性报酬。在美国,价值工程按照自愿性项目和强制性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如表1所示。
前面对价值工程节余概念、分类作了介绍,此外,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还要确定节余额,下面举例说明节余计算过程及鼓励型合同节余的分配。通过计算,价值工程合同总节余736万,其中承包人可获得价值节余(或额外利润)342万元,发包人可节约投资(或获得额外效益)382万元。计算过程如表2,表3所示。
3、2 价值工程节余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节余分配比例分配价值节余,当双方关于价值节余及价值节余分配存在争议时,双方可:①友好解决。②双方约定争议裁决委员会裁决该争端议决委员会应由具有恰当资格的成员组成,成员的数目可为一名或三名,具体情况应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争议裁决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则合同每一方应提名一位成员,由对方批准。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由双方协商任命。任命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条件应:1)有从事价值工程管理经验;2)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在整个被任命期间独立于合同的任何一方;3)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行为公正,并遵守合同;4)包括合同双方(相互及对争议裁决委员会)做出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成员对其违背所接受任命的职责或合同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应保证争议裁决委员会成员与所裁决的索赔无关。③诉讼。当①和②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讼。
4结语
价值工程作为一门现代管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许多工程类系统及非工程类系统中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在实际工作中,激发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是管理者的目标之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值工程节余等权利义务关系是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价值工程将会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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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 施工合同 常规管理
一、现行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一些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由于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1)业主与监理单位为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非雇佣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而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因此在制约施工方的环节上监理方常处于尴尬、被动状态。
2、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1)监理工程师本着一切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①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
③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并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2)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为监理方的工作提供合理、平等的平台。
要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
总之,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就必须对监理方给予充分信任,对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为完成一致的任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两者间仅分工明确是不够的,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前文所述的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的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充分的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英杰 浅析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4(3)。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大多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解决城乡生活供水、工业供水、生态环境用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所以说水利工程对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要做好前期的施工合同管理。并且合同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效益的重要文件,而且我国大多数建筑行业都以合同形式签订相应的协议,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因此施工合同对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同时施工合同还对施工项目和施工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起到规范施工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管理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是以招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标环节决定了工程能否顺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完善,导致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例如:抬高招标竞价、串通联合竞标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不正规的操作手段破坏了建设市场原有的制度和原则,因此我们说招标不规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二)合同条文不完善
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合同上的每条条文都受法律保护,因此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保护价值,必须要仔细的核对每条要求,才能确保合同的规范和完整性。但是大多数建筑单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原则,甚至有的根本没有根据合同范本要求拟定合同。并且还存在合作双方以现场商定的形式形成一个合同,所以有的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是考虑不周,导致合同缺乏严谨性从而漏洞百出[1]。一旦合同中出现一些有歧义的文字时,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
(三)合同一方承诺无法兑现
合同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并且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合作双方必须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签订内容实施工程项目。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只要有一方没有及时的提供资源就会造成整个工程项目处于延后状态。并且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导致合同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从而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如果因为延迟施工进度而进入特殊自然灾害时节,就会为防洪抗旱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从而减少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文,有效地增加合同的规范性。并且合同审查的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工程等级要求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等内容。此外合同审查的同时还要对合同签订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信誉度、发展规模、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详细的核查,并与合同描述内容进行对比,防止遇见“皮包公司”上当受骗。
(二)加强合同执行力度
加强合同执行力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各个施工部门必须要遵守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还要与监督机制相结合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地解决措施,从而为有效地为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正规化奠定基础。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直接和合同管理效率挂钩,所以建筑单位必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管理培训,并成立相关培训机制加强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熟悉,从而做到有理、有据的执行合同要求[2]。同时还要与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相结合,才能有效地端正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依然存在许多棘手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改善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容乐观的局面。并且水利工程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在农业灌溉和防洪抗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将合同管理落实到水利工程实际施工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才能为我国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惠民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赔;重要性
建筑行业的市场随着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逐渐趋于完善和规范,同时又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效益不稳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署和管理愈加重要。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范围广泛,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经过的各个经营阶段大同小异,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获取最大的利益,签订工程合同就成了对该工程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协调和约束的基础条件。由于人为因素或是客观原因,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就需要相关的索赔措施进行补救,以便降低运营风险,控制工程造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调节社会矛盾。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完善索赔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1建设工程中有效发挥合同管理作用的重要性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是指针对施工合同中所签订的注意事项、履行条件和义务、违约情况出现、进行索赔事项及解除双方合同关系等各项内容和要素进行的管理。建筑工程具有跨度大、时效长、技术高、工程造价高、环境复杂以及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在施工伊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任务尤为重要,在整个建筑过程中起着保障作用,以便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其实际意义重大。(1)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利于使合同形式和内容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用来保障合约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在进行合同的签署时,务必要遵纪守法,对合同加强管理,保证其实施起来具有合法有效性,同时维护了利益,也可以约束自身的行为,为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保障。(2)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利于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是一个规范,也是一个引导,为项目的发展确立了方向,不仅可以为项目的进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从宏观角度上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调控和指引,而且也控制并规范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合同双方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2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之间的相互关系
索赔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一个词语,是指权益受到侵犯,必须要对此进行精神或物质赔偿的请求。反映在建筑行业施工合同中,索赔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无故违约、未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使一方受到损害而提出的赔偿请求。因此索赔就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而产生,两者之间具有密切关系。(1)合同为索赔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凭证,两者之间具有直接联系,合同就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对违法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的赔偿请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索赔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索赔也是对合同双方利益进行的保护,体现出了法律在合同中的约束力,无形中约束着双方的行为准则,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地履行,通过索赔,不但可以维护合同双方的权利,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也可对双方进行约束,规范市场行为,使双方当事人认真有效地履行合同,达到建设项目顺利完工的目的。(2)做好合同的签署管理工作,才能为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合同是对该项目的明文规定,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内容完善且面面俱到,因此在进行索赔时,才能够有足够的证据,使索赔工作有效的顺利完成。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赔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也仍旧被传统的经济体制所束缚,在加上建筑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在进行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存在不足之处。(1)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利益不平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也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法律的约束性,为履行合同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阻碍了工程项目的实施。(2)建筑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行业性质,因此索赔情况多发,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部分企业利用法律漏洞以及人们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造成了很多不平等的条款,从而为后续的索赔工作带来困扰。(3)索赔问题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过程,最常见的就是发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违约行为造成的费用索赔以及因工程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索赔。具体来讲工期索赔,包括顺延工期和赔偿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工程项目一旦无法按时完成,就必然延长期限,从而增加人工费用、设备使用费用等,最终反映出来的是费用索赔,综合而言,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同时存在的且具有密切的联系。
4综上所述
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是进行索赔的关键和基础,因此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管力度和执行力度,才能保证索赔工作的有序进行。那么,针对当前社会局势和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提议,以便规范整个建筑市场。(1)提升管理部门的思想水平,优化整体素质,组建高水准的专业人才队伍。针对目前建筑行业中合同的不规范不专业等问题,导致合同约束力下降的后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并加强现有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加强法律、建筑、合同等知识的学习,明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文化修养和工作水平。(2)施工合同的签署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并到达一致的目标,因此不仅有关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识和技能水平要提高,作为合同另一方的施工方也要充分地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强相关方面的知识,以便后续索赔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3)整合合同和索赔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加强审核和管理。在实施建设工程中,对索赔比较敏感,因此在合同双方进行协商时,应该整理好相关资料,进行分类保存,而索赔是否能够有效完成就归功于索赔资料的信息完善度和审核度。务必在出现索赔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一旦索赔处理完毕,双方签署人也要将一些关于索赔信息的资料存档,以便查阅和积累经验。
5结语
在进行具体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已经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实现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有关人员和部门到要做到按法律规定办事,增加法律意识,提高知识水平,成立专业性队伍,使合同规范化统一化,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保证索赔的顺利进行,实现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杨建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应用研究[J]、管理学家,2013(2)、
[2]张冠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18)、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27;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一、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为企业与各方发生经济往来的法律文书,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已成为企业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头戏。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就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签订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非常大,常常一个词的不同解释就能关系到一个重大索赔的结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须非常严谨和准确。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而工程的实施过程十分复杂,工程合同很难对它们作出准确地描述和定义,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现错误、遗漏、矛盾、二义性等问题。
(2)合同实施过程复杂。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从投标到签约,再到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经过一系列过程,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工程任务。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地、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3)合同涉及关系复杂。由于建设工程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它们之间联系紧密,关系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4)合同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使得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也相应的会变更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这就要求必须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风险,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签约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①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首先应审查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对于从事特殊生产经营的法人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其次应审查签约人员是否有相关授权,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主体的名义签订合同。
②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对于对方的注册资金、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确认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可订立。切忌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辞,就轻易的允诺相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2)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①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内容应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顾法律、法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将导致合同的无效,自身的权益也将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②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省事,将来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也相对少。但对施工企业而言,承担的风险将更大,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某建安企业承接的一项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业主未提供具体的施工图纸,只由招标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单,该企业根据这份清单做出了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提出要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企业为了打开这片市场,积累相关的业绩,提升自己的总承包能力,与业主签订了该合同。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原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因此遭受了极大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如业主方执意要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则应在合同中附加一条: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原来提供的工程量时,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调整合同价,超过该范围的则需相应调整合同价。另外,在审查过程中尽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对照,以发现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将合同风险控制到最低范围。
(3)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①做好合同交底,了解相关信息。施工企业的工程投标工作多数由企业职能部门承担,合同签订后再组建项目部。项目部的施工人员没有参与投标过程,不熟悉合同的内容、合同签订过程和其中的许多环节,以及与业主相关的许多信息。通过合同交底,使项目部对这些相关信息有进一步的了解,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投标阶段;合同实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e an important means of project management, which covers many aspects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igned contract, dispute settlement, risk management, claims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rom two aspects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quality、
Key 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bidding;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TU71
1、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的总体策划。合同总体策划的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问题,是确定合同的战略问题,它们对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有决定性的影响。合同总体策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实施中体现出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准备每—份合同招标,以及准备签订每—份合同时,在工程结束阶段时都应对合同总体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1、2招标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主要包括:1)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2)招标条件分析;3)招标工作时间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术文件分析。
1、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对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条款,对工程环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应有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历。一般来说,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1、4承包工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产生变化,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些变化会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全面分析、预测,以采取有效的对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发生和损失。
1、5投标文件分析。投标文件的分析是招标人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评标的凭证,也是未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审查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较投标报价、评审方案和其他评标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审查投标文件,才能正确地评标、定标。
1、6合同谈判。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盖未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同时,合同双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合同进行谈判和协商,进一步澄清和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双方在谈判中进—步地沟通,详细地交换意见。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合理分配合同风险和合同权利、义务与责任。
2、合同实施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要使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必须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与控制应贯彻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2、1参与落实计划。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2、2协调各方关系。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间、工剧、组与分包商之间常常互相推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末明确划定的工程活动的责任,这就会引起内部和外部的争议。
2、3指导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合同管理人员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且还要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2、4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按合同要求,合同业主及工程师等对工程所用材科和设备开箱检查或作验收,看是否符合质量、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验收文件的起草和验收的组织工作,参与工程结算,会同造价工程师对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账单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单进行审查和确认。
2、5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及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差;对合同屉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2、6负责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是指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科,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
2、7负责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管理包括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方面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8负责工程文档管理。工程文档管理是指对分包商发出的任何指令,向业主发出的任何文字答复、请示,业主方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查,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