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精选8篇)

时间: 2023-08-19 栏目:写作范文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1

一、科学税收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税收发展观,是指以经济与税收的相互关系为出发点,把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在执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税收与经济、管理与服务、治税与治队、改革与发展协调推进、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进步,进而更好地为“五个统筹”服务。我们认为,科学税收发展观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工作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是落实科学税收发展观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就不能落实科学税收发展观。正确的税收工作政绩观就是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政治观点、群众观点、发展观点、实践观点、全面观点来指导、推进税收工作。税收工作最大的政绩在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与时俱进,创新规范管理。尤为重要的是税务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在税收工作中,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要求,逐步缩小税收与税源的差距,真实地反映经济状况,使税收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保持税收与gdp的同步协调增长。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税收人才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国税事业发展的依靠力量,国税事业兴衰的关键都是在人,要牢固“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建立选贤任能,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造就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队伍。

第三,要树立科学的税收管理观。税务机关要把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作为税收管理的主攻方向,引进流程再造理论和精细化管理理念,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第四,要树立坚定的税收法治观。要以税法为准绳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将依法管理与依法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切实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要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第五,要树立现代的税收服务观。税收服务将逐步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把税收服务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道德意识上升为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通过服好务,体现“以纳税人为本”的要求。

二、当前国税工作与科学税收发展观之间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绩观念扭曲。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政绩观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事业的成败。应该说,当前国税事业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好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和正确引导。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近年来,由于税收改革的频繁进行,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领导,对待工作业绩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形成了种种错误观点。一是唯税论。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实行的是计划管理,完成税收任务历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第一要务,更是考核税务部门领导干部政绩唯一标准,自上而下一级考核一级,以任务完成情况论英雄,以收入数字多少定奖惩,于是有些税务机关领导干部一味追求这种“显性”政绩与“暂时”政绩,为完成收入而不考虑实际税源,不顾税收政策执行“过头”,对税源经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这样就导致税源萎缩的地方不得不采取预征预借、收“过头税”等办法完成收入计划,而税源充足的地方一旦完成了计划,则有税不收,甚至截留税款、转移入库。这些不仅直接影响了税收收入的质量,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税务机关领导因完不成任务而常常坐“冷板凳”,而经济发达地区的领导干部则因任务完成好而得到提升,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心理失衡。二是唯上论。信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认为只要上级满意就是最好的政绩,于是追求这种“邀功”政绩,工作未干就闭门造车,精心总结经验,哗众取宠,谋取一时的轰动效应,以引起上级关注,甚至追求“虚假政绩”,填假数字,报假情况,骗取上级领导一时的信任和青睐。三是迷茫论。不少基层领导对一轮接一轮的税收改革无所适从,导致把握不准工作前进方向,分不清工作轻重主次,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仅停留在一般水平,疲于应付,在处理完成任务与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与强化服务矛盾的过程中求稳怕乱,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开展工作,认为“现在保持稳定就是政绩”。四是短视论。不愿从解决税收工作中的基础性问题做起,认为上规模大的项目才是政绩,看不到默默无闻抓基础工作也是惠及长远的潜在政绩。

政绩观念扭曲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税收计划管理方式仍在沿用,税务部门不得不将注意力放在完成任务上,至于税收能否真正起到促进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则是次要任务。二是传统的政绩考核方式仍在沿用。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缺乏统一规范的综合量化指标考核,很大程度凭上级领导的个人喜好、主观印象来判断,很难对一个干部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

(二)人员素质堪忧。一是人员结构老化。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__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干部年龄在25岁以下的比例不到5%,甚至有部分县市干部年龄在25岁以下的比例仅为2%;干部年龄在35岁至45岁之间的比例较高,达到56、7%;离退休人员占在岗正式人员的22、3%。人员的老化,干部年龄结构不够合理,造成工作上的不思进取,不图创新,缺乏活力。二是领导者素质不强。随着管理方式的变革,相当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钻研业务不深,掌握政策不透,操作电脑不会,造成外行领导内行。三是整体素质偏低。从思想素质看,在少数国税干部身上,存在着政治理论修养不深、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较为严重等问题;从文化素质看,存在“高学历、低能力;高文凭、低水平”的问题,以__市为例,到20__年底,全系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高

达97、2%,但绝大多数人的学历都是在参加工作以后,通过函授、委培等途径取得的,虽然学历教育在提高干部的文化层次上有一定效果,但由于某些办学机构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人员的学历“含金量”不足,而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的第一学历仅仅是初中,甚至是小学;从业务素质看,整体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差异明显,通晓税收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财会知识的人员比例不高,“通才”和“专才”奇缺,既懂执法程序、又懂税收法规,既能查清帐目,又能说服对方的“能人”太少,计算机、免费文秘网人才奇缺。四是创新能力太差。大多数国税干部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动应付的多,自主创新的少。究其原因,一是以往“进人”门槛太低,大量素质低下的人员涌进来,造成人员基数大,而国税系统需要的大量高素质人才却因名额限制无法进入,造成各种专业人才奇缺。二是分配制度不合理,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现象十分普遍,能者多劳不能多得,活力不足,激励不够,挫伤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教育培训考核不严,尽管近几年加大了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但对培训效果没有严格考核检验,使培训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提升素质的作用。

(三)管理质量与效率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征收管理失序。ctais上线后,征管工作虽然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由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变,但对税收的源泉控管则明显弱化,日常基础管理环节相当薄弱,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由于职责不清,职能缺位,造成税源管理失控。实行集中征收后,保留的农村基层分局,名义上履行管理职能,实际上只负责催报催缴和代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等工作,完全放弃了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导致纳税人户籍不祥,登记不实,管户不清。二是由于ctais软件的自身缺陷,导致税源控管乏力。纳税评估岗形同虚设,无法产生案源,传递给税收稽查岗位,这就给纳税人逃避税务机关的监控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漏征漏管屡查不绝。三是由于对政策的错误理解造成税源控管缺乏。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部分国税干部错误的认为免征就是免管,于是就放弃了对不够起征点的纳税人的管理。四是信息数据失真,导致信息管理失效。一方面由于国税部门尚未建立起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国税机关所掌握的仅仅是在ctais中所反映的孤立、静止的信息,无法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另一方面,基层国税部门为了片面追求机上征管考核质量,提高“五率”,在数据输入微机前,就事先进行了人工处理,制造该登记的不登记,并人为制造假申报、假停业,使相当一部分纳税人游离于ctais监控之外,导致信息数据失真,从而大大削弱了微机的监控作用。

2、行政管理失范。一是机构设置不规范。缺乏明确的设置依据与标准,往往是以加强管理为名,自搞一套,随意性大,以至于今年设,明年撤,机构时常处于变动之中,不仅带来一系列人员调整、职能调整的麻烦,而且使纳税人无所适从,影响国税部门在社会上的声誉。二是激励制度尚未建立与完善,制约干部发挥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在大多数干部政治前途渺茫的情况下,如何激励干部还没有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办法,人员苦乐不均、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国税事业发展的严重掣肘。三是行政管理透明度不高,政务不能实行完全公开,财务经费支出结构性矛盾突出,公用经费,尤其是招待费用和车辆费用支出过大。

(四)规范执法的体制、机制、人员素质还有差距。第一,执法体制不配套。尽管国税部门是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仍需接受当地政府领导,且方方面面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再加上现行财政体制“各管各”,在这种情况下,使国税部门听命于各级党委政府,难以独立执法,以至于行政干预执法。同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也迫使少数国税机关为任务而执法,甚至“靠税吃税”。第二,执法机制不健全。在管理机制上,税收征管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交叉或遗漏,税收征管基础设施跟不上,税收信息化协同不够,共享程度不高,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在监督约束机制上,业务工作制度缺乏衔接,协调性差,各执法环节存在一些“空隙”,在各工作系列内部也缺少严密系统的制约与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力。在执法保障上,办案经费不足与装备落后问题突出。第三,执法人员素质没保障。少数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许多人员的执法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执法素质的缺陷,导致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执法走样,造成执法偏差的情况。

(五)税收服务体系建设跟不上形势。近几年,国税部门越来越重视税收服务,尽管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来强化服务,但总体上收效甚微,服务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的要求,问题在于:一是管理出位。纳税人只被当作国税机关的被管理者来对待。优化税收服务并没有当作税务行政的主要内容,完成收入任务是硬指标,税收服务则是软指标。二是保障失位。税收服务应该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并且需要有效的计划和组织来保障实施。但长期以来,办税服务厅成为主要的服务场所,并没有专门的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税收服务没有保障。三是监督缺位。税务机关没有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纳税服务很大程度取决于行政领导的自身觉悟与管理水平。四是内容错位。社会化服务与税收服务不分,税务机构与税务机关“明脱暗不脱”,推行强制服务,获取部门利益,而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还处于较低层次,纳税人并不能得到真正需要的服务。

三、进一步做好国税工作的措施

上述五大问题,在树立和落实科学税收发展观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逐步予以解决,当前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首先是要改进收入考核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将更多地依靠税收,在履行税收收入职能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将税收计划由指令性、行政性改为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并体现一定的弹性,弱化行政考核,强化依法治税,破除单纯考核收入数量的旧体制,将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统一起来,强化税收征管和执法质量的考核,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其次,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所谓全面,就是在考核一个

地方的工作时,对干部进行定性和定量双指标考核。不仅要看税收任务的总量,还要看税收增长的质量和效率;不仅要考核税收收入,更要考核税务管理;不仅要考核物质文明建设,还要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等。所谓客观,就是既要看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能动性,也要看客观条件的优劣;既要看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度,也要看群众的满意度;既要看领导班子集体的作用,又要看领导成员在集体领导中发挥的作用。所谓公正,就是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将政绩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改革进人机制,规范“入口”。以后进人一律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择优录用,改普遍招考为分类录用,在公务员招考中重点扩大稀缺人才,专用人才(计算机、法律、文秘)的招收比例,改善队伍素质结构。二是健全分流机制,疏通出口。适当放宽内退条件,对工作能力差,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不分年龄界限鼓励其内退,保留基本工资待遇,对需要分流的人员一律实行买断工龄制,减少国税系统人员基数,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三是改进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办法,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做到客观、公正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同时设立专门的督办考核机构,有专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实在在的考核督促。四是完善培训办法。在培训对象上,以中青年干部、业务上的新手、生手为主;在培训内容上,大力开展税务稽查、财务会计、计算机应用、法律法规、应用写作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应用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取网上办学、委托办学、联合办学等方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培训考核上,要建立培训必考的制度,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学什么考什么,把考试成绩与工作考核奖惩挂钩。

(三)强化税务管理。税收工作将逐步实行无计划管理,把考核目标多元化、内在化,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与新时期治税思想相贯通的税收管理体系,通过定岗、定责、定标,逐层细化,逐个量化,推行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岗责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并制定规范、明晰、流畅、高效的税收征管流程,建立各种信息传递制度,确保业务流程中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转和各岗位间的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征管格局;开发研制,建立起较为实用的计算机综合目标量化考核税收管理系统,实现税收管理过程的信息化与自动化。要建设新型征管模式,实施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改革,全面推行“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格局,理顺申报、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环节,严格收入监控。要夯实税源基础,通过实行税源户籍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做到户籍管理专业化、规范化。要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利用ctais信息技术建立重点税源的数据库,指定专人实行分户跟踪动态管理。

在内部管理上,要改革分配办法,推行能级管理,按照“三考一定”的思路,即通过考试、考评、考核,确定能级,将干部的能级与收入挂钩,彻底打破平均主义,改传统的按人头分配为按能级分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庸者少劳,少劳少得;懒者不劳,不劳不得”。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利用网络等媒介公开人事、财务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确保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四)严格税收执法。一是要把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作为保证税收执法质量的根本,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特别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二是要完善税收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三个环节”。在征收环节,通过推进多元化申报方式,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执法的网络化管理;在管理环节,通过加强对税收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以制度约束方式来突出管理质量考核,切实夯实管理基础;在稽查环节,努力实现稽查程序的规范化,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三是要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对内,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监督重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的依据合法;事中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的随意性,包括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抓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事后监督必须注重责任的落实,通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等。同时,要进一步抓好“两权”监督,强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在国税系统内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对外,要通过完善税务执法公示制、聘请社会税收执法监督员、加强、投诉举报管理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税收执法考核。要根据规定设立税收执法考核指标,如偷、逃税处罚率、税务保全强制措施执行率、税务违法案件移送率等指标,逐步代替单纯的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考核机制,此外,还要完善奖惩措施,将质量考核与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激励机制等结合起来进行。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2

一、机关效能制度建设工作必须长抓不懈

要进一步抓好《范县地税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在全县地税系统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和细化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员法规学习

积极应用各种渠道,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法规意识,组织一次全地税系统性的有关效能法规知识的学习竞赛活动,营造“人人懂效能、人人讲效能”的高效工作氛围。开展“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活动,通过切实解决地税系统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着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从而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地税系统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有利条件,为我县加快发展创造一流的软环境。

三、巩固深化公开办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做好公开办事制度的日常性巩固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首先检查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追究制和出勤考勤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强调各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我管理,把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其次是加大投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效能投诉受理办理工作,提高投诉件办理时效、质量和办结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投诉件的办理力度,突出重点,提高投诉办理时效和质量,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经济发展、投资环境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投诉件的办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搞好绩效考评工作

(一)在总结我县地税系统2003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加大“落实工作”部分(占38%)中的“1、县局重大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占15%)和“2、单位职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10%)两个子项的分数比重,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二)在全县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月度工作任务责任考核”的做法,在定岗定人定责的基础上,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月度工作任务责任表,实行每人每月一表,写明该工作人员本月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月终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确认工作成效,分管领导的月度工作任务责任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确认意见,确保绩效考评落到实处;(三)要求各分局、所依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尝试制订绩效考评标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并把考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促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版权所有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3

基于对形势的判断分析,按照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国税工作实际,**年,我市国税工作要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以提高税收工作能力和征管工作质效实为目标,建立税源监控、执法保障和绩效考评体系,着力优化资源配置、税收服务、工作环境、育人机制。

(一)紧扣工作主题。

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就是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这一主题科学总结了税收工作的规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紧扣税收工作的主题,要正确把握治税与带队的统一、把握抓改革与抓管理的统一,坚持连续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坚持前瞻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使国税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

(二)实现两个提高。

一是提高税收工作能力。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治税带队能力、国税干部的聚财执法能力、国税系统的高效征管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税务部门的整体税收工作能力。

二是提高征管质效。要树立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的新理念,突出科学化、精细化两大特征,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目标。

(三)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建立税源监控体系。以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为标准,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监管,大力开展纳税评估,加强税收与经济的比对分析,继续完善以“六率”为重点的收入质量考核,建立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税收信用体系和税收管理员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执法保障体系。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标准,以治内与治外相统一、治税与治队相统一为要求,以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重点,以税收信息系统的机控作用为载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

三是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以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结构优化、绩效显著为标准,以强化激励约束为手段,继续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能级+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客观公正、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四)、着力四个优化

一是以提高能力为核心,优化育人机制,实施人才兴税。发展靠人才支撑,政绩靠人才创造。实施人才兴税,是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国税工作顺应时展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强化人才为本的理念,以解决人才总量不足和人才结构不优的突出矛盾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六种能力”,为不断推进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首先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基础,全面推行述学评学制、任期目标责任、年度理论业务考试制,建立完善班子建设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奖惩机制和对空缺职位的竞争上岗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管理带队能力;其次建立一个“全员学习+分层培训+能手考试”的人才培育体系,全面提高队伍的税收管理、税收服务和科技应用能力;第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劳动组合,建立“能职匹配+双向选择”的人力资源管理格局,把人员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能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能手竞赛活动,形成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

二是以提高征管质效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是基础,是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能的总抓手,也是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根本途径。我们必须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拓展到整个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以此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力求实现税收管理的新突破。首先是优化征管流程,以环节制约为重点,全面推行专业化管理;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积极推进业务重组。其次是整合信息资源。要以纳税“一户式”税管理为契机,实现所有信息系统之间有效链接和数据实时共享,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地支持税收征管;建立统一的电子办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不断提高办税效率,以方便征纳、降低征纳成本。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4

一、加强思想教育。把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摆到突出位置,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始终。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先进理论武装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贯彻好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和发展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正确的政绩观同正确的权力观统一起来,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大力开展改革观、发展观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用权必须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使诚实守信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到诚信理政。

二、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切实把规范执法置于税收工作的核心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结合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规章,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该修订的要抓紧修订,该加强管理的要加强管理。

三、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完善征收、管理、评估、稽查之间的分工协作,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提高运转效率;将全程办税服务与“一窗式”管理模式有机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完成”;合理调整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切实解决以往分工过细、忙闲不均、难以考核的问题;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权限,重点是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整顿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快办文办会速度,精简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

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一是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业务辅导、工作交流于一体的12366税收服务热线和外网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人、失职追究制、无缺位制、以限时办结率和纳税人满意率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制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延时服务等办税窗口纳税服务制度。

五、强化督促落实机制。设立督查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履行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职能,对机关效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即时督查督办。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使不讲效能、不廉政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和及时的揭露、查处。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5

素质效能建设是我局在坚持马列主义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实践中创新的名词,是我分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务工作的经验总结与理论升华,是蕉城区##局长为首的税收队伍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的大胆尝试,是我局创新税收工作、开创和谐税收局面的新思路,也是被实践检验证明的切实可行的新方法。素质效能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一个完备的科学体系。素质,是人的思想、品质、知识、才能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所谓素质效能,就是依靠人的思想、品质、知识、才能,展示工作实力、体现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开展素质效能建设,一要提升思想境界、提高思想认识;二要提升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要提升服务观念、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本领。素质效能具有“四化、三性”特征,“四化”即思想高度化、知识专业化、技能熟练化、言行礼仪化;“三性”即工作积极性、履职主动性和思维创造性。

二、时代呼唤素质效能建设

新时期税务工作的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素质效能建设是新时期推动税务工作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时代呼唤在税务机关进行素质效能建设。一开展素质效能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迫切需要。目前,纵观我们的税收队伍,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但税收业务理论水平和宏观经济知识基础薄弱,而且税收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也不够娴熟,税收管理能力和工作分析能力达不到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如何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能征善查的地税干部队伍,是当务之急。而素质效能建设既强调了对税收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又突出了机关和人员的工作效率的提高,对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机关的业务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二开展素质效能建设应对税务工作新挑战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同时暴露出了深层次的矛盾,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异军突起,税收工作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同以前相比,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面临的局势更加严峻;尤其是在近年来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税务工作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开展素质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助于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有助于提高税务人员处理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好地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改革中的矛盾。三开展素质效能建设是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税收党员干部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奢侈腐化、贪污堕落、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各种落后腐朽的思想随时有可能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影响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素质效能建设能够净化干部队伍的灵魂,帮助其在筑牢思想防线,远离与违规违章,促使其以高度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工作,推动建设廉洁、高效的税收机关。

三、科学推进素质效能建设

那么如何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科学有效地推进素质效能建设呢?下面,结合蕉城分局的工作经验,粗浅谈谈一些经验和体会。一把学习培训和能级管理结合起来,创新业务培训新途径。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的途径,也是传统的途径。但是如何确保学习培训的成效,如何评价干部学习培训后能力的提高,如何做到真正提高干部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把学习培训与干部业务能力等级管理考核结合起来,既能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能有效地促进了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加强业务知识和常规知识培训学习

通过集体培训学习、网上学习教育、业余自学、分类辅导、开展“一帮一,一对红”形式的“帮扶牵手”活动、坚持领导包片,机关挂钩基层制度等,强化岗位培训,培训的内容范围也较为全面,包括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包括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技能标准、规章制度等,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当然,在组织学习过程中需要注意按需施教,有针对性、有重点性、有目的性开展工作,准确把握税收业务培训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做到会抓能干,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2、建立税务干部业务能力等级管理考核办法

我蕉城区分局的具体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制定《蕉城区地税局干部业务能力等级管理考核办法》,将区局全体工作人员都列为考评对象,考核内容为总局、省局“三员”考试大纲及习题集、最新政策文件、实际工作案例、注册税务师习题集等。考核结果按成绩高低分别评定业务等级,等级分一、二、三、四、五、六级,并发给业务能力等级证书。级别界定:综合成绩在135分(含)以上的取得税管员一级任职资格,成绩在120分(含)—134分取得税管员二级任职资格;成绩在105(含)--119分取得税管员三级任职资格;成绩在90分(含)--104分取得税管员四级任职资格;成绩在75分(含)--89分取得税管员五级任职资格;成绩在60分(含)--74分取得税管员六级。成绩在50分(含)--59分取得税管员六级,49分以下不予以定级。每年举行一次考核,两年一定,按照两年平均成绩确定业务能力等级。同时坚持培训与考评相结合,把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纳入考核范围;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把业务等级与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挂钩,将业务等级考试成绩记入干部职工能力与业绩档案,作为评价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及税管员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把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与文明礼仪教育结合起来,树立高素质、高绩效队伍形象。

税务机关既是国家的管理部门,同时也是企业和社会的服务部门,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能力,就需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务的质量高低体现在哪里,服务能力的强弱表现在何方,高素质高效能的干部队伍形象如何向公众体现,廉洁、勤政、务实的政府机关形象如何渗透到每个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把文明礼貌教育与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结合,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将高素质、高绩效的干部形象外化出来,向全社会展示税务部门的良好风貌,不断提高税务系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蕉城区税务局在大胆的实践中探索了一条有效的文明礼仪教育模式,对税务系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是聘请专家授课。聘请著名大学的知名公共关系礼仪专家,系统地进行礼仪知识的全面教育;小到见面握手、问候的礼节,大到大型会议以及面对媒体记者的礼貌,组织系统的学习;二是以经验交流会的方式,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积极开展有效的而活动,比如开展“文明礼貌岗位之我见”等演讲、征文比赛,不断提高干部的文明意识和礼仪观念;三是通过多媒体观看礼仪课件,全方位、多层次接受礼仪文化的熏陶。四是制定税务工作文明礼貌常用语、接见沟通服务礼仪程序等,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日常言行;五是提倡学以致用,提倡同事之间、办公室之间、对外联系中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展示良好的职业风貌;此外成立了专门的兼职督导小组,强化对文明礼仪规范的运用和检查。一系列的做法使机关形象和干部队伍形象焕然一新,给前来办理业务的部门和群众耳目一新的感觉,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的好评。三把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素质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和谐征税的开展。素质效能建设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是一个不断深入发展不断总结完善的过程,需要以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为载体。除了积极开展考试竞赛、技术比武、征文演讲等传统活动外,还需要结合实际,以开阔的思路设计宏远的活动,真正在有效的活动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百日走访企业大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高例子。

要组织好这样规模宏大的活动,一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合力分工,科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挂帅,分片承包。如,蕉城区税务局在组织的走访活动中,就实行了这种办法。班子成员分别走访和基层分局片区服务队走访企业。现场解决纳税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实行局长与民营企业家的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广泛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利用交朋友、谈看法、多联系,建立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网络。二是采取多种多样的走访形式。除了亲自走访企业外,可以召开了一场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征求会,现场发放测评及意见征求表,经过无记名投票箱收回;可以实行局长接待日,集中征求意见,处理问题;可以建立网上沟通渠道,利用互联网充分进行对外沟通,采集信息。三是端正态度,明确责任。走访活动一定要虚心、要真诚,要带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认真征求意见建议。不要走过场,流于形式。在取得理解的基础上,努力得到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四是要随机扩大访问面积,广泛采纳建议。要积极主动地邀请当地党政领导、行评代表、廉政监督员,以及行业协会、纳税人代表等参加,走访的目的和重点是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记录、分门别类、及时处理,能现场解决或答复的,当场解决;因客观原因不能现场解决或答复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间表,限时答复纳税人,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四把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基层机关效率的提高。随着税务形势的发展,有些地方税务部门办公条件差,办公基础设施陈旧,办公环境不够理想,尤其的基层分局,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有的分局地理位置偏僻,给纳税人交税带来很多不便;有的分局电脑、打印机老化,经常死机或者停止运行,影响了工作效率。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整个税务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给素质效能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加以改变。

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使之与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同步进行,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效能。列蕉城区税务局非常重视基层分局建设,抓好基层四分局迁址办公各项工作,并于2009年12月17日顺利完成四分局搬迁工作;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硬件投入,全年投入25、9万元购置17台激光印字机、6台票据打印机、36PC机,并对原有的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更新,为进一步提升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还需要有加强行政管理,做到软硬件相得益彰,和谐发展。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定期通报公文考核结果,切实提高公文运行和信息传递速度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大力推进“平安地税”建设;要不断规范财务预算管理,加强内部财务审计,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保证机关高效运转。五进一步完善素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素质效能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业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密切相关的,它本身也是一个完备的科学体系,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胆探索,逐步完善体系内容,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素质效能建设体系,应包括以下体系。

(一)是规范体系

效能建设方兴未艾没有一定的定规,如何搞好效能建设要从建章立制做起,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因此,需要紧紧抓住绩效考评这个中心,首先完善考评制度,给各个不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依据充分;其次对各种行为进行规范,针对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一些制度,如《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制度》等;另外,还要注意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力求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如经费管理、接待费管理、车辆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都要全面考虑,使干部的各种行为有章可以,有规可循。

(二)是完善考评体系

对绩效考评内容要细化、量化,可以实行每月考评、年终总评制度以及建立部门和人员的绩效日记等,逐步完善考评体系,改进考评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综合考核,科学评估干部实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和创新意识,记录在案,建立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定管理员等级、评先评优、轮岗调动的依据,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心。

(三)是监督体系

除了设置专门的部门专职人员进行监督外,还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了日常的电话查岗、实地暗访、节日查值班、夜间查岗等方式进行检查督促,做到明察暗访常规化。另外还可以聘请各界人士担任廉政效能监督员,赋予随时检查监督的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

四、实践成效检验理论真理

小平同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近几年来,我蕉城区地税局把素质效能建设列为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专门的效能办公室,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在工作中探索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的新途径新方法,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税收服务,营造和谐氛围,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蕉城区地税局面对收入基数大但后续税费源不足、工作要求高但高素质人员不足、繁杂事务多但智慧与能力不足的困难实际,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下,2009年全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9043万元,同比增收4553万元,增长18、6%。入库税收收入21653万元,同比增收2159万元,增长11、1%,圆满完成了上级的任务。在逆境中取得如此的业绩,离不开高素质、高绩效的税收队伍,离不开领导班子对素质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视。素质效能建设在我局创建和谐税收的新局面中展示了独特的魅力,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显现出实实在在的成效;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理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6

一、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从世界范围看,公共管理理论在过去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许多重大变化: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直到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服务。在各种思潮中,对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影响最大的当属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西方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以管理,业绩评估和效率为标准,在公共部门中广泛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并引入竞争机制,把公民当作顾客,以顾客为主要导向,同时加强调整政府职能,优化和有效利用管理人员的风险的意识,使他们拥有合理充分的权力,适应激烈变化的外部环境,创造良好的管理绩效并强调对资源利用的节约性的理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来提升政府绩效,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客户导向特征。在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方面,把“视管理为服务,视公众为客户”作为公共管理理念,将“客户”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

从税务机构的实践来看,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主导的公共管理改革潮流对其产生的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把纳税人当成从属地位的“被管理者”转变到视他们为平等的“客户”,在管理理念上从以税务部门为中心转变到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税务管理绩效的标准,在管理方式上从注重执法转变到注重服务。

在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务工作实践中,广大税务工作者进行了许多制度化建设,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一)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建设

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管理,强化制约,主动、及时地公开涉税事项的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工作内容。税务机关将收集12366服务热线及网站上纳税人咨询或反映的税收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并进行研究和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

(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与标准,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提高评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资料库,共享信用资源。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开展个性化服务。总结、交流和推广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办税服务厅建设

统一办税服务厅标识,加强办税服务厅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设施规范,落实和完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全程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并规范窗口设置和服务流程,优化申报方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采取有效措施,延长申报纳税时间、改进申报方式等,防止排队拥挤现象的发生。

(四)资源整合建设

整合12366系统、网站、短信台的网络资源,使12366纳税服务系统、税务网站、短信台的数据资源能够共享,提升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及纳税咨询问题库,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纳税服务数据的统计、分析、维护和管理,强化咨询辅导。

二、纳税服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以纳税人为中心,税务部门在自身的建设和服务的提升上,可以说向前进了一大步。然而,对服务质量提升至关重要的服务评价体系的建设却一直比较滞后。就现有的情况看,多数是推广使用的纳税服务评价器,每台评价器上都设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的相应按钮。纳税人在办理完相关涉税业务后,可按照语音提示,对窗口人员的服务当场进行评价,各单位每月将据此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这一评价体系看似完备,但对于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流而言,却很难称得上是有效性沟通。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一套以建立和睦人际关系为核心的理论。交往主体凭借共同的背景知识和语言媒介,遵循共同的语言交往规则,在理想的言谈情景中为达到相互理解、共享知识、彼此信任、两相符合的主体间相互依存进行交往行为,以此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从而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进步。他主张人们以真诚的“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争端和冲突,以“对话”的方式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人们在“相互理解”基础上“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构建社会的和谐。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以“沟通”和“沟通行为”对沟通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他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或者满足自己的需求,人们会与别人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这并不能说成是“沟通行为”。一个社会行为是否属于“沟通行为”,主要取决于行为者所用的协调方法。如其所用的方法是在没有内外制约之下达至相互理解的沟通,并由此而协调资源的运用,这便是属于“沟通行为”。

在纳税服务当中,服务无疑就是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他们之间达至相互理解的“沟通行为”应当以纳税人的满意作为必要条件。因此,沟通的有效性是服务有效性达成的基础。

由纳税人对服务做出评价和建议,税务部门根据相应的评价和建议做出适当的改进,改进的结果与措施应由纳税人再次做出评价。

三、纳税服务工作改进建议

评价体系主要由外部评价、内部评价和第三方(专家)评价共同组成。外部评价是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绩效的评价,其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方式获得;内部评价就是税务机关自身开展的评价,其评价信息的获得来自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内部资料记录等,主要是内部工作流程中的时限、质量、投诉、赞扬等记录信息;第三方评价是通过委托独立于征纳之外的专业评价机构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多方评价可以保证考核评价更具有客观性和全面性。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7

近年来,**县国家税务局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深入持久,务求实效,建成了一个既有一定档次和规模,又有丰富内容的窗口工程。从“文明办税八公开”着手,在全县六个基层分局和县局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推行面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阳光税务”已经遍及山区和川道。

一、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于纳税人的理念。

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于纳税人,是依法治国、依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及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于纳税人是相互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我们要始终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公开、在公开中服务的理念。

二、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国税部门政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以“文明版税八公开”为基础延伸至目前的十四类事项,即: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并相继规定了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机制。向社会和纳税人实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即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通过发送有关涉税文件、资料和书籍进行公开;

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活页式公告栏板、示意图以及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公开;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业务培训会,通报有关纳税事项和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通过税法宣传月活动和日常宣传、纳税辅导活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设立税务咨询窗口和税务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纳税人告知,解答纳税人的各种涉税问题;

通过**县国税局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相关政策法规等形式。

对内公开对象主要是国税系统内部的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任用领导干部、内部财务审计、经费支出、基建招标、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事项,公开的形式有局域网电子通告栏、局务会议、办公场所张贴通告等形式。另外还针对一定时期的专门事项设立民主监督小组会议,积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群众参与管理的主动性。

三、国税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和难点。

政务公开主要是解决政府及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问题,我们国税系统也不例外。我们政务公开只是初步的探索,国税部门的政务公开难点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政务大厅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数据共享程度的问题。国税部门的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应该加强研究,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需公开的事项进行清理,列出具体目录。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内容,分别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的事项目录。二是加强调研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提高政务公开理论研究水平和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税收执法方面的公开,主要在完善提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这个国税“窗口”和公开办理的重要载体作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行政管理权方面的公开,重点要在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事项公开的水平上下功夫,即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以及与干部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领域的事项公开程序、方式的研究,完善制度,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内部工作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四是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社会了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县局要加强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领导,把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税收工作和全县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一项内容。六是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要求得到落实。

四、 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1、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全员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对待此项工作。

2、为确保政务公开健康顺利运行,我们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如对外宣传制度、对内教育培训制度、便民优质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内部考核制度、社会监督和公开办税制度、奖惩制度、重要事项向纳税人通报制度等。并逐步探索国税部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保障运行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3、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我们在全系统积极推行绩效考核管理,通过绩效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处,利用政务公开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县局都每月把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作为绩效管理考核的必定检查项目。我们还研究出台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明察暗访小组,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各税所明察暗访,走访辖区纳税人,听取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税风税纪的反映,对公开栏模糊不清和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的及时指出,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故意瞒报重要信息,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的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列入年度绩效管理。同时,我局还聘请人大、政协、企业、行业协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渠道的18名特邀监察员对国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广泛的进行社会监督。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补充、完善、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4、在工作中,我们注重从群众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做到公开、及时、全面、真实。针对群众对个体定税过程中存在疑惑的问题,我们邀请了部分纳税人代表、协护税组织人员以及特邀监察员参与定税过程,他们和税务人员一起深入市场开展典型调查,进行税负测算,然后根据不同路段、不同经营规模合理确定每位纳税人的税负,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有效消除了纳税人长期以来的认识误区。同时我们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紧紧结合起来,实行落实服务承诺,认真执行优惠政策,有效地支持了企业发展。全力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

5、解决了办税不公问题。个体税负、违章处罚等是纳税人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极容易出现征纳双方矛盾和纠纷的环节。政务公开的实施,提高了透明度,把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有一个分局长是这样回答说情人的:“我们现在实行了政务公开,定税和征税每月都公布出去接受社会监督,你过了我这一关,过不了群众这一关。”

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篇8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合同存档管理(精选8篇)
  • 下一篇:研究生经济管理(精选8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