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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论文(精选8篇)

时间: 2023-08-31 栏目:写作范文

中国科学论文篇1

数量第二但差距悬殊

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1年底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发表SCI论文12、75万篇(含港澳地区),排在世界第2位,但与美国同期SCI论文数量相差很大,中国的SCI论文数量在短期内不可能超过美国。

在科学界,“SCI”是一个耳熟能详牵动人心的名词,它是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创办出版的引文数据库,是国际公认的进行科学统计与科学评价的最主要检索工具,一个国家在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及这些论文的被引用次数,通常根据SCI即《科学引文索引》来统计,是反映一个国家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着该国科学研究的质量或影响。

据统计,截至2011年11月,中国热点论文数量为196篇,占世界热点论文总数的9、9%,居世界第5位,比2010年上升1位,但热点论文排名第一的美国,其数量达到1070篇。2011年中国国际科技论文平均被引用6、21次,比上年度提高5、8%,而当年世界平均值为10、71次,比上年度提高1、3%。在这一评定标准上,中国只居于中流。

《科学》拒稿率达98%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武夷山介绍,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平均每篇论文的被引用次数仍较低,在中国发表的所有论文中,有35%以上是零被引论文,也就是说,这些论文从未被引用过1次。

英国自然出版集团执行主编Veronique Kiermer和美国《科学》杂志亚太分社主编Richard Stone在访问中国时都谈到,中国学者在国际权威科学杂志上的量近年来呈现激增趋势,但优秀的论文凤毛麟角。Richard Stone说,《科学》杂志对论文质量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只有拥有真正价值,并在某些领域改变人们思想的科研论文才会被发表,其中瑞士的用稿率最高,而中国论文的拒稿率非常高,为98%。

人才选拔模式是内因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饶毅曾多次“炮轰”过我国科技论文现状,他认为,论文数量与质量没有同步,两者之差越大,问题也越大,中国当前科学基础不够坚实,发展水平低于世界先进、低于历史纪录、低于经费增长、低于公众需求的水平。

饶毅说,若论重要论文,中国目前可能还不及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当时他在海外求学,日本科学家已取得了4至6个诺奖级的成果,而中国诺奖级的成果要追溯到几十年前青蒿素这样的原创成果,就生命科学而言,中国目前的科研地位大约相当于1910年左右美国在全球所处的地位。

中国科学论文篇2

中文摘要: 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国古代科学史的研究?本文从“李约瑟问题”得到启发,认为如果把注意力从反问题“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发生”转移到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上来,则可以发展社会学与文化取向的中国科学史研究。这样的研究就不再仅仅是“科学事实”的考证,而是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视角,研究中国古代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以宋代为例,提出了一些可以照这一思路开展的研究问题。

关键词: 中国科学社会文化史 李约瑟问题 宋代科学与社会

“李约瑟问题”的启示

在中国古代科学与文明史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李约瑟的功绩是有口皆碑,不可磨灭的。他的鸿篇巨制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原名是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直译为《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博大精深,向世人证明,中国古代文明不但有科学, 而且在科学和技术的许多方面都领先于同时期的西方文明。由于李约瑟的工作, 西方科学史家再也不能漠视以中国文明为代表的“东方文明”中的科学而侈谈“世界科学史”。 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当代科学史学者对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进行全面的挖掘和整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李约瑟的工作的影响和启发。

李约瑟的影响之大,还在于他提出了所谓的“李约瑟问题”。李约瑟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用类似化学实验上所谓“滴定”的方法[1]([1],p、12), 对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科学技术发展历史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在“四大发明”之外,还有许多科学和技术上的发明都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历史的悖论:既然中国古代科技那么发达,为什么到了近代为什么反而落后了?李约瑟这样问道:“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产生而只诞生于欧洲?”“为什么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 中国文明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 ([1], p、190)

“李约瑟问题”一旦提了出来,不仅在科学史界,而且在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研究领域,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2]。有关“李约瑟问题”的求解、论证和质疑, 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然而, 中国学术界关于“李约瑟问题”的争论, 表面上看来轰轰烈烈, 但就中国而言,有多少是真正建立在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深厚研究基础之上?就比较研究而言,又有多少是基于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深刻理解? 对中国本身的科学传统的思想发生和社会来源不清楚, 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性质理解不深入, 对“李约瑟问题”的讨论就未免流于空泛。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加入对“李约瑟问题”的论争行列,而是要以“李约瑟问题”为启示,提出一些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国科技史研究的想法和思路,即:如何在中国传统科史研究上进一步创新,开拓新思路,提出新问题,采用新方法开展具体的、实在的研究?

其实,创新的途径已经隐含在“李约瑟问题”之中。 “李约瑟问题”本来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的, 可是过去的讨论, 过分注重反问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 而忽视了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只有探讨这一正面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中国古代科技与文明的实际情形之中,而不是一味纠缠于“没发生”、“落后”等消极而意义不大的问题。 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并用之于社会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中的智慧和经验, 必然有许多是值得我们今天来借鉴。 比如在宋代, 中国的科技发明达到了一个高潮,社会经济文化特别繁荣,宋代被国外历史学家们称为是“中国的文艺复兴(Chinese Renaissance)”[3][3],研究中国文明在这样一段历史时期中,知识如何被探求、知识活动如何被组织、知识又如何被有效地应用到社会需要与国计民生上, 不是更具有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吗?

这里有必要对本文标题所采用的比喻作一些解释。“百川归海”是李约瑟的比喻,用来比喻世界各文明中的科学知识与近代科学的关系([4])。[4] 他把近代科学如比作大海,具有普遍性、世界性和客观性, 不带有某个特别文化的印记;而古代各文明中关于自然界的种种知识则被比作是一条条科学的涓涓细流,都为近代科学的大海做出过贡献,并且最终要流入未来科学的汪洋大海之中。因此,在进行中国科技与文明研究时,李约瑟就必然要坚持要用近代科学的尺码来衡量中国文明的科技发展。这样,对中国传统科技史的研究就容易被简约成在中国古文献中寻找相当于近代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先例, 目的是要看中国文明之河向近代科学的大海贡献了什么。这一研究进路对中国的学者有特别的吸引力,因为对科技的贡献可以被 解读为文明优秀的标志。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无疑有增强民族自信心的现象意义,但是作为历史研究,却容易忽略对其他方面问题的研究, 一味追求科技发明优先权, 甚至会出现不顾历史的情境而夸大事实的情况。李约瑟本人的研究工作也不免于此。其实, 一个文明的优越性, 不应该以一些科技思想和发明为仅有的标志, 社会、政治与文化的许多方面都起作用, 必须综合进来进行考虑。 中华文明的优越性, 绝对不是“四大发明”所能概括得了的。 因此, 要对中国科技与文明有深刻的理解,就不能局限于欣赏“百川归海”的壮丽图景, 而是要溯流而上,领略河流的“两岸风光”。也就是说,要探讨中国文明之河中的知识流水是如何在中国的土壤中产生并滋润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土壤的。中国文明在其历史的演进过程中, 不仅有无数的个人对自然界进行的思考与探索, 更有个人知识的社会化过程:知识的追求是和社会的需要相联系的;知识的发生是在社会的实践中进行的; 知识的运用是在社会的文化中实现的。如果说李约瑟强调的是“百川归海”,把中国文明看作“百川”之一川,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中国科技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这就是说,对中国科技史的研究, 要进行社会学的转向:不但要研究知识发生的社会学, 而且要研究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实现这样的转变,可以有两种途径: 一是对李约瑟的工作进行继承和批判;一是批判性地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各种理论和方法,在对中国的科学与社会的研究中提出新问题。

对李约瑟工作的继承与批判

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看起来是一部对中国传统科技比照近代科学的“滴定”史,但在其后面提供动力的“李约瑟问题”却是一个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的问题。 社会学取向是他学术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李约瑟本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对于“李约瑟问题”,他拒绝接受“种族特征”、“环境气候”、“语言逻辑”、“时间观念”之类的种族主义、环境主义以及科学内在论的解答, 坚持从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中寻找答案。同时, “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也是受了李约瑟生活时代西方社会学思想的影响的。从十九世纪开始, 西方社会学的重大问题就是要解释西方社会的现代性。 马克思、韦伯等社会学家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西方社会何以发展到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他们都是以欧洲文化为中心来看世界的, 认为欧洲文明之所以超越其他文明, 是因为它具有其独特性, 其他文明与它相比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虽然李约瑟是个世界主义者,但在学术思想上也不能完全超越“欧洲中心论”的樊篱。“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实际上与韦伯的比较社会学有相通之处。 韦伯认为, 宗教改革而引起的“新教精神”是资本主义发生的重要原因,[5][5] 由此他进行了东西方宗教的比较社会学研究。 对于中国的“儒教”和“道教”, 他认为前者虽然“入世”,但强调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忽略对自然的改造,后者则过于“出世”, 因而都不能使资本主义在中国得到发展[6]。[6] 由此可见, 李约瑟关于“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的问题提法显然是受到得韦伯比较社会学的影响的。 李约瑟的解答, 说中国儒家官僚体制抑制科学发展,说中国没有宗教改革, 说中国没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 因而缺乏“人”和“神”之间的必要的张力, 这些也都有韦伯社会学思想的影子。 李约瑟能够吸收各种社会学思想和理论, 而对中国的科技与文明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 这正是我们可以继承并加以发展的。

但是,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大多数结论是可以商榷的。 关于儒家官僚体制, 恐怕不能简单说一定对科学的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 有些科学知识, 如天文学, 正是因为儒家政治而得到长足的发展; 不同时期, 儒家思想对科学的作用也会不同。李约瑟强调道教和道士对中国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可能有一定的道理, 但对此问题的社会学分析却是很成问题的: 中国古代知识人士的思想中,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成份都有, 很难说一定是“道家”成份对科学做出了贡献。关于这个问题, 美国学者席文(Nathan Sivin)有尖锐的批评, 认为把“道家”作为社会学概念来分析中国科学的发展, 其严密性成问题, 意义也不大[7]。[7] 再就是关于中国没有“自然法”的说法, 也值得商榷。美国中国哲学史家卜德 (Derk Bodde) 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中国实际上是有“自然法”的思想[8]。[8] 而且只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才能转变为“科学定律”的说法也是大有问题的。 指出李约瑟研究结论中的存在的这些问题, 目的不是要否定李约瑟的贡献, 而是要说明,按李约瑟的社会学取向, 已经提出的问题远没有解决,需要做更加细致深入的社会学研究;而且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关于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不断“温故而知新”。

西方科学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略例

通过第二种途径可以进一步深入对中国科技史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要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对当代西方的科学社会学有一定的了解。 西方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精彩纷呈。概而言之,不外乎是把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科学与文明的研究中去。 自从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科学的范式概念以来[9][9],科学作为实证的、普遍的知识体系受到挑战;科学知识的发生是受到许多社会性的因素制约的, 如习惯、约定俗成的概念与范畴、科学社团内部的行为规范等等。 科学认知上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则一旦被放弃,随之而来的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空前发展。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再局限于过去只能研究外部社会因素如何影响科学内在发展的进程,而是可以涉及到科学知识本身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科学知识的“黑箱子”被打开了。 科学社会学家们不断吸收和改造多种哲学、社会学和文化社会学的思想和理论而发展科学知识社会学。七十年代以来负有盛名、主要由“爱丁堡学派”提倡的“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 在很大程度上是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知识被看作是“意识形态”(ideology),具有阶级性,是与知识持有者的阶级利益相关的[10]。[10] 因此,对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仅那些在今天看来“正确”的知识值得研究, 而且那些在今天看来“不正确”的知识也值得研究;这就是“强纲领”所谓的“对称性原理”。再就是知识的产生一定要放到社会的、历史的语境中去考察,知识是社会构建的。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迪尔凯姆社会学的影响 (见下文)。

“强纲领”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当然是众多科学社会学理论中的一种,而且有严重的“相对主义”倾向。 这里介绍的目的, 不是为了宣扬其中存在的完全否定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极端相对主义倾向, 而是为了说明它在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还是可取的。当把科学看作是和其他知识体系具有同样社会特征的知识体系时,当把其他文明的科学和西方近代科学看作是同样有效的、各有特色的知识体系时,研究各文明的科学的思路便可大大开阔, 有利于吸取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启发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

现代西方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这里恐怕连皮毛也难涉及一二,而且也不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这里仅仅略微提及一些理论及其发展, 说明其在科学史、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与文明研究中的运用价值。 首先要提到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0世纪初, 苏联学者黑森 (Borris Hessen) 以英国近代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来说明牛顿《原理》中科学内容的产生[11][11]。这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进行科学史研究的典型例子, 在西方社会学和科学史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受此启发,西方学者开始从外部社会因素来研究科学的历史。英国学者贝尔纳 (J、 D、 Bernal) 的《历史上的科学》,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史[12][12]。 有些西方学者, 虽然不能完全接受唯物论,但也开始做研究影响科学发展的外部社会因素的科学社会学。 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其《十七世纪的英国科学、技术与社会》就是这种科学社会学的力作[15][13]。当然默顿是采用了韦伯的社会学概念。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时被认为是“经济决定论”,其实这是由于教条主义而引起的曲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提倡唯物主义的同时, 还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要在人的社会实践中证明[14]。[14] 这说明人的意识绝不能简化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被动感受, 而是能动性的创造。也就是说,知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受阶级利益、社会文化诸多因素影响。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发展,基本上照着这一思路发展的。 如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在20世纪30年代就强调“文化的主导作用(cultural hegemony)”,积极提倡创造无产阶级的文化。这种从精神与文化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促进了历史研究的发展,如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 (E、 P、 Thompson), 他研究英国工人阶级的产生,就不再是先认定一个“标准”的工人阶级,再到过去寻找符合“标准”的工人阶级的先例, 而是研究历史上各社会阶层的社会关系与文化活动,考虑“阶级经历”是如何通过传统观念、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而形成“阶级觉悟”。现在西方科学史家大都反对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的“辉格式”科学史,思想与此如出一辙。汤普森还提出,对历史研究来说,不但要研究那些今天看来“成功的”的现象,而且要研究那些“死胡同”现象和“迷失的事业”。[15][15] 这正是上述“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谓的“对称性”原理。

其次要提到的就是韦伯主义的社会学。韦伯的社会学可以说是与马克思主义对立的社会学。 对立并不等于否定 -- 韦伯本人也不这么看,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去看问题。马克思强调物质性的经济基础,韦伯则强调精神性的“意义”;马克思的社会学是要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其方法是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韦伯的社会学则是要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及其意义, 其方法基本上是解释学的[16]。[16] 韦伯的社会学是一种“精神”社会学, 这显然可以从反面来补充马克思的“物质”社会学。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学家, 为了有一套理论与影响巨大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相抗衡, 就认定了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在西方社会学界占有相当高的地位。 上面已经提到的默顿提出“新教精神”对科学的促进、科学活动的“规范”等等, 正是受到了韦伯社会学的影响。而在文化人类学方面,韦伯的影响表现为,要通过全面了解某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伦理、语言、宗教、习惯等等而对其中的社会行为进行理解。 用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葛尔兹(Clifford Geertz)的话来说, 就是要通过对文化的“浓绘”(thick description) 来达到对文化的理解[17]。[17]

再就是要提到迪尔凯姆(E、 Durkheim) 的社会学,其本质上是结构功能主义的, 就是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可以采取如自然科学上观察、实证的方法对社会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分析, 最终建立“科学的”社会学。按照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知识的结构和范畴, 不是如康德所说是“先验的”,也不是如经验主义者所说是感性的,而是由社会的结构决定的;社会的秩序决定了自然知识的秩序[18]。[18] 这种结构主义的社会学, 是对黑格尔、马克思历史主义哲学的一种反动。西方一些人类学家,不赞成历史主义的思辨哲学,强调直接观察和分析所要研究的社会,于是就采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注重对原始社群进行田野考察。社会、文化人类学起初是专门研究“原始社群”的,现在其理论与方法被运用到现代社会中各种人群。 在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上,则被用来研究特殊的科学家社群以及他们创造的科学知识的性质和结构。如法国的拉图尔(B、 Latour)[19][19]、美国的特拉维克(S、 Traweek)[20][20]、科勒尔(R、 Kohler)[21][21]等研究实验室里的科学家群体, 正是采用这种人类学的方法, 研究这一特殊社群的社会性结构、知识的结构、知识的生产过程等。

西方把二战以来出现的对科学与社会不断进步上升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的各种学术思潮总称为“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哲学与社会学流派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在科学史领域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富科(M、 Foucault)的后结构主义、社会构建主义、女性主义等。 富科所谓的“知识考古学”就是把知识看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在历史的“文本”中追溯知识的各种结构和谱系。这就是他所谓的“知识与权力”的研究命题,照此命题他研究过癫狂的历史、临床医学的历史、监狱的历史、性观念的历史等等。社会构建主义就是认为知识,包括知识的结构、权威性、合理性等,都是在社会文化的“语境”中确立的。知识与社会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互动关系: 知识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同时有制约社会。 女性主义不再把社会看作是男性主宰的单极世界,而是两性共有的世界。 把性别差别作为一种社会学分析概念引入社会、历史研究,使得对社会历史的认识更加丰富。

以上种种哲学、社会学思潮,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使得西方当代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越来越趋多元化, 学术上越来越趋圆熟,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大有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我们正可以从这种学术文化中,拿来一些合理的理论,结合中国的特点,把对中国科技与文明的研究推向新的高潮。

这里可以看一下席文对李约瑟的批评。席文指出:

要想对中国科学的研究有所突破,必须用完全不同的研究方法,必须深刻地综合地理解从事科技工作的人的各种事项: 他们在科技思想是怎样和其它思想结合在一起; 有什么样的科学界, 是谁决定哪些现象需要研究、哪类答案是合理的;科学界同社会其他群体的关系怎样,科技研究如何得到社会的支持; 知识人士对科学界同行的责任怎样同对社会的责任相协调;各门学科为之服务的更大目的是什么,这一目的怎样同中国社会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道德原理保持一致。[22][22]

这些问题正是从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角度提出的, 说明席文对“李约瑟问题”的批判,其根本意图是提倡采用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研究。

新思路下的研究问题: 以宋代的科学与社会为例

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期,宋代社会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教育的发展,科举取士制度的健全,使宋代社会根本上从唐以前的贵族社会转变为人才社会。宋代开国以后,重文轻武,促进了士大夫文化的发展。 宋代学术特别发达, 王国维曾说:“宋代学术, 方面最多, 进步亦最著。其在哲学, 始则有刘敞、欧阳修等脱汉唐旧注之桎梏, 以新意说经;后乃有周(敦颐)、程(颢)、张(载)、邵(雍)、朱(熹)诸大家, 蔚为有宋一代之哲学。其在科学, 则有沈括、李诫等历数, 物理工艺, 均有发明。 … 故天水一朝人智之活动与文化之多方面, 前之汉唐,后之元明, 势所不逮也。”[23][23] 陈寅恪也说过: “华夏民族之文化, 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24][24]在科技史上, 宋代的成就更是突出。 “四大发明”中有三项是在宋明。 李约瑟更进一步认为,宋代的“新儒学”综合儒、释、道, 在“理”和“气”的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自然哲学, 具有“有机论”的特点, 可以克服纯粹的“机械论”科学的缺陷, 说不定是未来“有机论的科学革命”前奏[25][25]。 宋代科技与文明达到这样一个顶峰,那我们可以从李约瑟的正面问题出发,探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特别兴盛?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做具体而细致的社会学的研究, 领略这一段中国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下面本文按照前面所述的社会学和文化人类的思想,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研究试着提出一些研究课题。 限于篇幅,不可能详细论述, 只能点到为止。

科学是特定文化中的智力和社会活动。要研究中国的科学,首先有必要确认中国科学知识的基本结构。科学知识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什么?科学新思想、新技术、新问题的社会来源是什么?科学知识与其它类型的知识界限何在?它们之间有怎样的关系?究竟有哪些社会因素和智力因素造成了或限制了科学技领域内的发展?显然, 不能简单地用现代科学的学科与概念去套中国古代的科学知识,而是要看它本身的内在的统一性。统一性可能是认知上的, 也可能是社会性质的。 比如说, 中国古代讲天、地、人“三才”, 或许正可以用作知识分类:关于“天”的知识中有天文、历法、占星、气象、音律等方面的知识;关于“地”的知识中有关于地理、生物、植物、农学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人”的知识中有医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和社会需求与社会理想之间的关系, 都是值得研究的。

其次,可以研究科学作为一种制度在宋代社会是如何进行的。 科学知识价值如何评价?谁来评价?知识如何传授?知识的追求与社会秩序的维持如何发生作用?科学活动如何由国家来组织和支持?什么样的个人参与知识的活动? 他们的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如何?知识活动有什么样的规范?谁拥有知识的权威?学者们在知识追求过程中的动机和期望是什么?宋代的知识活动特别的多,有大规模的天文测量,天文仪器的制作,医学经典的较正, 本草、方书修撰,大型类书的编纂等。这些多是由政府组织、国家支持, 许多官僚机构都参与其事。如果要论儒家官僚体制对科学的作用, 宋代所见恐怕多是促进作用, 而不是李约瑟所讲的阻碍作用。

再次,还可以对知识活动从事者个人进行研究。个人可能其对自然其独特的兴趣或好奇心,但他的知识活动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被认为有价值,这是由社会的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研究个人是如何把自己的求知兴趣和在社会上谋求出人头地的人生目标结合起来的,社会人生的价值观如何影响知识的探求?士大夫之间如何相互评价学问?他们对自然知识是什么样的态度?如沈括、苏颂、苏轼等人,都可以是这些问题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对象。 这是探讨士大夫文化或者说儒家文化与科技的关系必然要涉及的问题。

再次, 还可以研究宋代科学与政治、经济、宗教等之间的关系。宋代特别重视医学,是否同中央皇朝体恤民众的统治思想有关?宋代的多次改历、改元, 其中政治因素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里就有富科所说的“权力与知识”(power and knowledge)的关系问题可以研究。关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李约瑟的结论也不是定论。仅从思想概念出发来研究“儒教”、道家等与科学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进一步用有分析意义的社会学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比如说,也许可以用韦伯的“社会行为”(social action)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 宋代南方经济发展, 经济中心南移,政治文化播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这如何影响了有关自然资源的学科如本草学、植物学的发展?此类问题, 正是为了探讨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与科学的发展的关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宋代不是一个静止的社会,而一个改革不断、充满生机的社会。上面提及的各个方面, 当然是在不断变化之中。历史研究的任务,首先是要弄清这些变化,并提出解释,努力发现其中的趋势。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静态的历史,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

结论

本文认为,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继承李约瑟的工作,发展他的研究中的社会学取向。 但是,不必纠缠于李约瑟关于“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的负面问题, 而是要发展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正面问题研究。要问诸如下列的问题: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方面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为什么中国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是怎样的高峰?中国传统社会是如何把科学知识富有成效地应用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 一旦这些正面的问题提了出来,我们对中国科技文明的历史研究可能因此而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这就需要我们超越“唯科学”的历史观,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多方位的视角提出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研究,提出多元化的解释。超越“唯科学论”不等于是“反科学论”,而是要在研究方法上跳出科学“目的论”的束缚,研究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采用“两岸风光”的比喻,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能简单地按照“科学目的论”的观点研究科学史,视古代的知识活动一定是朝着现代科学的目标后浪推前浪地前进,从而认为科学史研究的意义仅仅在于展示“百川归海”的图景。其实对每一条河流的“两岸风光”的探究,历史意义同样重大。也就是说,要到中国人的社会实践和中国社会与历史的具体情境中去探讨和理解中国的科技与文明。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样的学术境界恐怕比脱离了历史情境的所谓“真面目”更为引人入胜。

近来中国科学史学术界似乎有这样一种疑虑,就是认为既然已经有了李约瑟的大部头的《中国科技史》,又已经有了中、外学者一个多世纪对中国科技史的专门研究,其中有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上世纪末主持的30多卷本的《中国科技史》“大书”,好像中国传统科技史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这实在是一种不必要的疑虑。若是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史研究,那可以做的工作可以说是永无止境,学术之路可以“日新,日日新”。拿一个西方的例子来说,西方学者研究“科学革命”,著作文章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同样以“科学革命”为标题的著作就不下十几种,对科学革命的解释,有特点、有份量的论点也有十几种,但在西方学术界看来,关于“科学革命”研究远没有完结,成果层出不穷。靠的是什么?正是学术思想与方法的日新不断。

最后,本文要略提一下这种研究的现实意义。国人爱讲“以史为镜”,可以想象,通过对中国科技与文明作这样的历史研究而可以得到经验和智慧将会很多。 我们现在提倡创新,要创造先进的知识,要建立先进的文化,要以发展生产力来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要“执政兴国”,那中国古代能把知识有效地应用于社会的经验,像宋代这样国家机构能积极有效地组织科技活动,为国计民生服务, 不正是我们今天可以借鉴的吗?创新要与活用相结合, 活用也是创新, 而仅这一个“用”字,在中国传统社会文明中有着无数宝贵的经验。 如果说李约瑟的反问题曾经有唤起中华民族觉醒的现实意义,那么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的今天,发展李约瑟的正面问题的研究,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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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论文篇3

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与财政法理念之转型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 这一点,对于中国财政法治建设而言,可谓直接指明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道出了财政法治的理念和精髓。财政,是一个多维概念,它是一个政治的范畴,也是一个经济的范畴,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然而,在时代,它首先是一个法律的范畴。财政直接关涉国家与其国民[3] 之间财产和自由权利之分割。

从直观和表象上看,国家的财政权及行动权力[4] 与国民的财产权、自由权利属于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从本质和深层次而言,两者又是对立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国家财政收入仰仗国民财富之创造和供给,由此决定国家财政权以国民财产权为存在之前提和基础;[5] 另一方面,国民的财产权有赖于国家财政权之保障。“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它所余财产的安全和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

[6] 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平稳发展以及公民的福利保障更有赖于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运作。因此,公民的自由发展权还有赖于国家财政权的有效行使。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财政权力并不总是能够时刻铭记国民财产权之基础性地位,同时,更常常基于权力趋于腐败和滥用的本性,走向国民自由权利之反面。因此,在理念上厘清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本末关系,在制度上保障国民权利之本源性地位,是确保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关系中统一超越对立,依存发展为良性互动的唯一路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一命题的破解是以取代专制政治,以权利本位取代权力本位,以人民、法治和人权保障作为财政权运作的宪法规则,以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作为财政权运作的目的和归宿,从而有效地确立公民权利的本源性地位,并将财政权驯服于公民财产自由权之下。我国在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之后,同样以人民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利益的本源性地位,并以财政权力的积极运作,确保人民基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可惜的是,国家权力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湮没了公民个体权利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使得公民权利成为臣服于国家权力、仰仗于国家权力的第二位的权利,公民义务则成为领先于公民权利的先在而受到过分强调。

在财政领域,尽管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解决了财政的政治合法性问题,但是国库中心主义、财政权力本位的观念占据了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过于泛化的财政权力大大限制了公民自由安排劳动财富并自主发展的权利和空间。[7] 在这种状况下,权利必然驯服于权力,敬畏和顺从于权力之下,难以确立自身本源性的地位和伸张自己自由发展的本性。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昭示着中国财政法理念的正式转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代计划、政府与市场职能的分工与互补,义务本位的法制建设逐渐转型为权利本位的法治建设;而财政,也在国有资产的大量退出和税收依存度的逐年上升中,逐渐从全面干预缩小和规范为公共物品提供的必要限度之内。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最初阵痛期而走向成熟和完善之时,将财政法的基本理念由国库中心、财政权力本位观转型为公民权利本位观是非常必要和适时的。

所谓公民权利本位观,即公民权利为国家财政权存在的全部意义和目的,国家财政权不仅以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为前提和基础,而且以实现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为目的和方向。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本源性和第一位的意义,而国家的财政权以及以其为依托的各项行动权,全部服务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公民自由发展权的促进。除此之外,国家财政权别无自身独立存在的目的和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必然表现为公共财政。即国家财政权作用的力度和范围,以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和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为尺度和界限,超出此界限和尺度,财政权就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并有腐败和滥用之危险。

德国在1995年6月22日的一项判决富有深意,法院认为,如对纳税人征税使其整体税负超过其财产收入的50%即违反德国宪法保护的财产自由处置权,而且这种违反并不属于社会福利目的的限制范围。[8] 此判决给我们最大的警示和启示是,税赋取之有度,即使高举社会福利之公益旗帜,也不能侵夺纳税人对财产的自由处置权。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从计划财政和计划经济转型而来,因此,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还需进一步界分,以此确定政府财政的量度,避免财政的过分攫取超越公民财产权承受界限,侵害公民自主处置财产和自由发展的空间。还有一个更为重要且需引起警示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体系很不规范,税收的依存度并不高,尽管自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连年超常增长,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就会发现税收、收费和国债呈三足鼎立的局面,明目繁多的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并未纳入预算收入的口径。

相对于刚性较强,立法较为健全的税收而言,尚未纳入法律控制的收费和国债等隐性税收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更为隐蔽和危险,前者常伴随着权力的腐败和滥用,而后者则易引发预算赤字和财政风险,而比这更为严厉和深刻的是,一旦政府的收入不必依赖刚性日强的税收,或者不必完全依赖税收时,公民也就失去了以财产权和征税的民主同意权对抗和制约政府的机会,也就难以监督和保证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服务于公益,服务于纳税人之所需。因此,当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财政法领域的贯彻和执行,不仅需要在理念上确立公民基本权利本

位,更需要在制度上切实保障这种理念之践行,而这种制度的选择只能是财政立宪。 所谓财政立宪,就是将国民生存发展所依凭的财产权和国家履行职能所需的财政权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且为保证国家财政权服务于国民财产权和其他自由权利,对国家财政权进行分权和限权,并以财政民主原则、财政法定原则、财政平等原则、财政健全原则予以宪法规制。 财政民主原则是指财政权力实行民主统制,它包括横向的财政分权和纵向的财政分权。横向分权,是指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权力在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横向划分。横向分权是实现财政权的民主统制的核心,它要求财政立法权为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所独享,即使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授权行政机关立法的必要,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确保财政立法的民主统制。

纵向分权,是为了反映地方居民在公共物品需求方面的地区性偏好,实现财政的纵向公平,在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基础上,将财政权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进行的有效划分。无论是横向分权,还是纵向分权,我国均未能很好地体现财政民主原则。目前政府主导立法在我国财政法律体系占据显着的地位,大量的部门规章更是侵蚀了立法的民主性和法定性。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也并未建立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而是由中央政府根据中央财政收入的需要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严重损害了财政的民主性和法定性。地方政府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必要的财权,是当前我国县乡财政极度困难,地方财政行为失范,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根源。

财政法定原则,要求将一切财政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避免权力作用的任意性和随意性,保障国民对国家财政行为的可预见性。财政法定原则与财政民主原则紧密相关,一体两面。要实现财政的民主统制,一定是财政法治;而要实现财政法治,一定是法律>:请记住我站域名/

财政民主和法定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所有的财政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除了继续加强税法执行的刚性外,收费、公债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均应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成为政府部门任意裁量决定的自由领域。另外,要提高税收的依存度,不仅是使公民在税痛感中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监督力,而且要使政府在收税难的税痛感中,真正认识到财政取之于民、服务于民的本质,从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慎运用。在税制的结构方面,也应该加强直接税在整体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间接税的一个弊端是使真正的负税人处于“植物人”的地位,不能以纳税人的身份行使权利,也无法对自身的税负有更确切的了解,从而使纳税人作为者享有的监督、控制租税国家的权利的机制难以实现。[9] 至于财政平等原则,是确保财政符合正义公平的法律理念,确保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法则。此处的平等不仅指形式公平,还是实质公平。

在财政收入面,税收应该遵循量能负担原则,以此将税收的缴纳与公共物品的获取相隔离,保障每一个公民基本生存权不受侵犯。财政的支出面的平等,则是保障全体国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而且对于弱势群体,财政的支出应该体现倾斜和更多关怀,确保他们能享有同质的平等发展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至于现在问题颇多的收费,应该严格遵循成本补偿原则,避免成为相关部门和个人垄断谋利的工具。[10]

财政健全原则,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是财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规模很大,累计发行的国债虽未超出国际警戒线,但是如果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国有企业的债务、社会保障的负担、银行的不良资产等隐性负债纳入进来,我国财政风险早已突破警戒水准。因此,当前需要调整财政政策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实现财政健全原则的要求。同时,应该修订预算法和制定国债法,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控制以及国债发行规模和结构的法律控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加强预算监督,防止政府部门通过不规范的“预算调整”来增加举债的数额,依预算法行使改变权或撤销权,切实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1] 财政健全原则事实上是财政民主和财政法定要求的延伸。如果政府不遵循财政健全原则,财政的民主和法治必然丧失殆尽,严重的还会引发财政危机,这既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会危害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财政健全原则是中国今后财政法治建设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原则。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与财政法制改革之取向

马斯格雷夫认为财政有三大职能:配置职能、分配职能和稳定职能。配置职能即基于公共需要和市场失灵而对社会总资源在私经济与公经济部门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分配职能即通过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分配和调节,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正义的分配状态;稳定职能,即利用预算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保持高就业率,稳定的物价水平和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12] 无论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还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均离不开财政三大职能的有效作用。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工与合作更为精细和紧密的时代,公民个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均需要财政三大职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挥作用,而不能有失偏颇。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以及人与自然的矛盾。为此,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下面,本文将结合财政职能的发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具体解析我国财政法制变革的方向。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的“三农”问题而提出的发展对策。“三农”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失衡的一个重要表现。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民增收长期迟缓,农民税费负担沉重,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这不仅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问题,还是一个国家容易引发合法性危机的政治问题。三农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仍是农民权利保障问题。对于财政法制变革而言,应该整合现有的财政支农政策,根据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财政的收入面、支出面和配套政策方面予以调整,充分发挥财政的配置和分配职能。在收入面,农业税费一直是农民不

能承受之重,也是治乱循环的症结。 自从2004年国家大规模减免农业税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备受指责的农业税已经准备提前退出历史的舞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因为农业税减免而造成的乡镇财政缺口如何解决,农村是否成为无税区?如何形成规范的农民与国家的财政法律关系?这是财政的分配职能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可行的方案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税制,将取消农业税后的农业收入、农用土地和农业产品纳入统一的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税等税制体系中,在税法上彻底改变农民身份的歧视性待遇,也解决依附于农业税的各种集资、收费、摊派等不规范的财政现象。乡镇财政缺口问题[13] 需要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这对于地方财政困难以及区域财政发展不平衡的解决均是一个重大的缺失。另外,法定的财政分权应该从省级进一步细化到县乡级财政,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权,以财产税制解决地方财政资金的稳定供给问题。

在财政支出面,突出需要解决的是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农民与城市居民最大的不公平待遇不在于收入面,而在于支出面。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公共支出,主要的两块是教育和医疗。其中,教育不仅涉及农民的减负减支,更关键的是涉及农民及其后代的发展权问题。因此,财政支农力度,不仅是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扶持和投入,更重要的是建立免费供给的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和农村公共医疗体系。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也应逐渐覆盖到农村和农民。此外,财政在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也应加大投入力度,不仅改善农民的公共服务质量,而且也使得农村与城市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促进农村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

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也是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的举措。发达国家对农业一般均给予特别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我国在涉农税收方面同样可以在税率、计税依据、税额核定以及征收方式方面适用较工商业税收更为优惠的规定,以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税负的实质公平。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经济发展失衡的另一个表征。这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及偏重沿海东部地区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极强的关联性。目前,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国家已经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基本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也逐渐从东部转向西部和中部。但是,当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主要是,过渡时期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资金管理不规范,而且受财力所限,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十分有限;其次,现行财政体制按“基数法”进行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不仅未能解决历史积累的地区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而且以体制方式肯定这种差距,不利于改善落后地区的财力状况

;第三,专向拨款和结算补助均没有规范的分配方式,随意性较大,导致东部地区的拨款实际仍多于中西部落后地区。

[14] 第四,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清,财权配备也不合理,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制约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使得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难以起到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作用。协调区域发展的财政法改革方向是,首先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建立以宪法为统率,预算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为主体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赋予地方必要和适度的税收立法权,规范财政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方式;其次,加大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因素法代替传统的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的比例和额度,将人口数量、城市化水平、人均GDP、人口密度等纳入因素法考量的范围,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客观公正性,使财政的支持力度真正体现在落后经济地区。

再者,简化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重新归并现行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专向拨款、结算补助等四种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专向转移支付相配合,特殊性转移支付为补充的复合型财政转移支付形式。[15] 第四,建立规范的省对地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省以下地方政府财政失衡和公共服务差距问题。最后,加快财政立法,在已有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加强财政支付的刚性,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稳定、规范的制度供给。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前经济的发展中,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均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失业问题严重,就业形势严峻。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另外,我国还大约有1、6亿的隐性失业者和1、5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借鉴国际经验,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可以包括:根据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原理,适当降低企业税负,鼓励投资,以增加就业机会;中小企业是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也被誉为“创造就业岗位的机器”,国家应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差别税率、财政贴息、财政担保、财政投融资等综合手段,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吸纳社会就业人员;对城市新弱势群体[16] 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者给予支持,大力发展灵活就业[17]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税收政策包括房产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改善劳动供给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由政府定期举办环保、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等公共工程,为下岗失业者提供工作岗位。

我国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方面,是巨额的历史债务,另一方面则是养老保险基金在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转轨中透支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基金,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此,作为短期政策,政府应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的财政预算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拨款机制。

通过征收环保税、遗产税或划拨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对国有股减持、资产置换、土地拍卖等国有资产变现收入,发行彩

票收入,社会捐赠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金缺口的补偿力度。[18] 长远来看,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以代替现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社会保障收费局面,使社会保障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同时扩大社会保障税的覆盖范围,将我国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作为雇主与其雇员一同作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公务员也不例外,但对农业人口则尚需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先将部分富裕地区的农民纳入试点范围,并逐渐探索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义务教育问题也是需要财政资金加大力度的一个领域。义务教育属于纯公共产品,它涉及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我国财政对教育整体投入严重不足,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重过低,现行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责任主体也不合理。当前我国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体制,义务教育经费由地方各级政府分担,大约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不足2%。由于县财政困难,实际无力保证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支付。因此,应尽快建立“以省为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资金管理体制,加大中央财政的拨款力度和教育经费的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承担至少50%的经费,对于西部地区和贫困省份,中央财政还得加大义务教育专向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全国各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的均等化。

[19] 对于日益加大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税收应该在量能负担和累进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的税制改革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和消费税税目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应该充分体现人权保障,除了提高生计费扣除标准外,还应将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赡养老人和子女抚养、教育费用等因素纳入扣除项目的考虑,同时结合经济的通货膨胀率,对费用扣除实行指数化,并允许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准偏高的地区,适当上浮扣除费用标准,在保证纳税人基本的生存需要的前提下,体现地区差异的纵向公平。在适当的时机我国还应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既进一步加大收入差距调节力度,同时调节代际公平、鼓励勤劳致富和鼓励社会公益捐赠。

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标识着我国在正确认识自然、环境和资源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后,由“人类中心主义”向“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生态环境资源具有产权不明晰、强烈的外部性特征,因此存在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属于适宜由政府提供的典型的公共物品。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应该从行政管制转为更为有效地利用财政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以引导和促进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财政在此方面的作为包括两方面,在财政的支出方面,运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环保信贷、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清洁能源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的投入,帮助修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开发经营可再生能源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另一方面,在财政的收入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备环境税费体系,除了遵从受益者负担和污染者付费等原则建立环境污染排放和整治的收费机制外,更为重要的则应该是建立一套有机配合、公平、合理的环境税制体系,以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环境税制。以丹麦为例,1992年率先开征二氧化碳税,对含碳燃料根据含碳量的高低按差别税率征收;1996年为回应国际条约关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标准要求,开征了二氧化硫税,以增加使用含硫燃料从事生产的成本,降低整体能源消费,刺激以低硫燃料代替高硫燃料,减少排放量。其他开征的环保税则包括垃圾税、车用燃油税、自来水税、一次性使用餐具税、氯化熔剂税、杀虫剂税、镍镉电池税等。

[20] 在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环境税制,目前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现行的资源税偏重于对资源使用的级差收益进行调节,而缺乏能源节约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使用的刺激作用;对汽油开征的消费税也未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在增值税方面,对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碳制品、化肥、农药等适用的均是低税率,仅顾及作为生产的初级投入品和居民生活的必需品的低税负要求,而缺乏环保方面的考虑。此外,机动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在税制设计方面明显表现出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因此,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亟需建立涵括所有资源、污染物在内的公平、效益的环境税制体系。

改革的方向是健全资源税,改变资源税覆盖面窄、税负低的现状,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滩涂、地热、大气、水等资源的各个领域,同时要调整税率,不仅要将资源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纳入到税额中,而且还需将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其次,对污染物开征环境税,征税对象包括车用燃油、二氧化碳、氟里昂、一次性包装袋和餐具、镍镉电池、杀虫剂、农药、化肥等。三是充分利用差别税率,如对汽油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低碳燃料和高碳燃料,低排放量车辆和高排放量车辆,高回收产品和低回收产品进行能源消费的引导和调节。四是充分运用直接税扣除、减免措施,鼓励清洁生产、环保企业的发展。如与环境有关的资本支出包括防治污染、废物回收或利用等项目的资本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对环境无负效应的投资或旨在减少对环境负效应的投资按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抵扣,对控制和治理污染的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对环保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免等等。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无论是从经济的全球化,还是从中国加入WTO的现状来看,中国已经不能脱离世界经济的规则独立发展,而是必须积极主动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充分利用开放、循环的世界经济体系,在尊重和遵循国际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谋求自身最大的发展。当务之急是遵照WTO的要求,建立统一、公平、透明、高效的税制体系。统一是公平税负的前提,公平是税制的核心,而透明则需提高我国各税法的法律级次,将暂行多年的法规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同时增强规章性文件的公开性和规范性。高效应该是最具技术含量的税

制改革要求,无论是企业所得税的合并还是税收优惠措施的取舍,既要符合国际条约和双边税收协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对经济的稳定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例如,上文所提的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一个单纯考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的问题,而是必须统筹考虑国民经济的竞争力问题。 尽管美国、日本以及荷兰、丹麦等国家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甚至自身标榜为地球环境保护的领头羊,但在税制的设计上却非常顾惜企业的竞争力。例如丹麦开征的二氧化碳税,对企业适用较居民家庭为低的税率,并且对能源密集型企业以及总税负超过企业增值额3%的企业可以选择与环境能源部签署协议,获得减税。在能源密集型企业中,则选择参与国际竞争的钢铁、水泥企业采用低税率,而对那些竞争力影响不大的企业,则使用了世界上最高的二氧化碳税税率。此外,丹麦还实行绿色税收的返还,将全部或部分的绿色税收通过减少其它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以及使用补贴支持环保的方式返回企业。[21] 因此,我国在相关税制的设计时,也必须结合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竞争力的保持。仍以环境税为例,在课税对象上,结合资源优势,对影响本国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环境税缓征、少征或不征,对资源优势和工业竞争力不大的环境税收则尽早开征并适用较高的税率。

在课税环节的选择上,兼顾效益性和公平性,某些对竞争力影响大的税收尽量在消费环节征收而不是生产环节征收。在税收的减免退和补贴方面,则可以考虑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对用于公共服务、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保持工业竞争力的项目免税。[22] 另外,对企业的税负进行综合衡量,在提高环境税负的同时,适当降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税负。通过绿色税收的返还,减少企业对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以保持企业竞争力。再如时下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必要性已经无需多言,时机也不能再拖,关键是如何处理曾在吸引外资方面立过汗马功劳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问题。可行的策略是“先并再调”。

首先应果断地将两税合并为一税,统一基本的课税要素,包括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扣除标准等,以解决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的问题;其次,安排一个适当的过渡期,如2-3年,继续保留曾经适用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方面是兑现先前外资企业设立时的承诺,另一方面也给予外资企业调整、适应的必要时间,以期平稳过渡。再者,将普遍优惠的税收政策转为重点优惠政策。对我国急需的高新技术和短缺资源实行重点优惠,增强我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最后,还应充分利用WTO规则所允许的补贴规则,扶持本国经济发展。例如,对小型产业的普遍性补贴;资助由企业直接进行或通过与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签订合同进行的研究活动;资助国内落后地区;对企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保要求而产生的财政负担等给予资助。[23]

三、结语

中国科学论文篇4

我不知道现代的学科系统是否也像电脑的界面一样,变幻无穷。有些评论家用“寓言的机器”描述寓言叙述的多向性,把玩着语义。不过,任何一个寓言的界面呈现,极易成为文本的想象游戏。当中世纪但丁的地狱之行进入现代电脑的编码程序中,其途径经过在线数据库,得到的却是一张神秘的魔法般的空间图像。

美术理论,顾名思义,是对美术之理(或曰道)的思考与论述。道,既是规律又是途径,涉及本质问题,是通向形而上的思辨之途——以“道”为题,必然进入哲学的发问与解答。故理论一词,往往追究本质,探讨美术的发生意义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审美关系,探讨造型艺术自身构成的诸种要素及组合规律。在人文社会学科中,美术理论与美学最易接近,甚至被认为是美学的分支,似乎等同艺术哲学(英文ART就是指视觉的造型艺术,即我们所谓的“美术”)。当人们企图用“艺术哲学”这一学科概念代替“美术理论”时,是否表明他们就是站在哲学的立场研究造型艺术呢?

美学,德文Asthetik,最初叫“感性认识的科学”,(注:此为德国鲍姆加登在MeditationesPhilosophicae(“哲学的沉思”,1735)文中所提出的学科概念,词源来自希腊文αíσCησíS(感觉、知觉);1750年,又著附图一书。1742年,Metaphysica(《形而上学》,第二版)一书亦如是说("scientiasensitivecognoscendi"——感官鉴别的科学),至1757年第4版时,改称“美的科学”。参见[日]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池学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6页。)研究感性认识的规律。“美学”成为一个学科的概念,本身就表明一种学术意向——将一个哲学的认识论问题提升到科学层面上。稍后,康德就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将人们的感性判断纳入理性原理之中,并探讨其所谓科学的规则是一种错误的希望,它只能在“先验感性论”中得以保留。(注:康德以“统觉之先验统一”的原理,否认表象在经验直观中的必然联系,而认为“表象之相互关系,实由于直观综合中统觉之必然的统一”。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式译,商务书馆,1960年3月版,第105-106页。)但在20世纪初,康德的意见在东方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那时“科学主义”正风靡东亚,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日人以汉名“美学”对译德文Asthetik,并在1907年以前传入中国。(注:1907年10月创刊的《震旦学报》第1期“美学”栏目,刊载侯毅译的《近世美学》([日]高山林次郎著)。)时至1918年,北京美术学校创办,即在高等部中国画和西洋画两科设置“美学及美术史”公共课程,美术史分设中国绘画史和西洋绘画史,“美学”课程实为美术史学概论,近似美术理论。(注:《北京美术学校学则》(教育部指令,1918年7月5日),教育部总务厅文书科编《教育法规汇编》,1919年5月。参见章咸、张援编《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121-127页。)

若回溯中国美术理论的传统,始终未曾进入哲学内部,与其建立系统的联系(哲学或文学理论向美术理论渗透,是单向度的外部关系),更无“科学”一说。古代中国,具备理论形态的造型艺术,主要是画论与书论(雕塑业和建筑业,其理论多在技术规范,尽管亦有审美的文化的诸种意识贯注其中,但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理论体系)。古代中国的画论与书论自六朝后历代不断,前后相系,是专论,号称“画学”、“书学”,或“画论”、“书论”。以“理论”的性质而言,是密切联系创作实践的一种阐释体系,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体系。因为是阐释,一明源流,二重事理,三言观念,四讲品位,史论评三者共为一个理论整体,且与创作实践形成辩证的互动关系,这是中国古代美术理论的系统定位。

美术学是20世纪初出现的一个新学科概念,意味着“美术”研究将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但国人最初使用“美术学”,着眼点却在美术史学。1907年,国粹派的刊物《国粹学报》第26期“美术篇”栏目,发表刘师培的文章《古今画学变迁论》;第30-31期连载刘师培《中国美术学变迁论》(未完稿);第31期还刊登刘师培《论美术援地区而论》一文。(注:参见《国粹学报》第26期(第2年第1号)、第30-31期(第3年第5-6号),上海国粹学报馆,1907年3月4日、6月30日、7月29日。)这是由传统“画学”、“书学”概念转向“美术学”概念之最早例证。刘师培所用“美术学”,就是美术史研究,或称美术史学。这是当时的风气,受西学影响,对各种对象的研究,均以“学”名冠之(含有科学的名义)。所以,刘师培的“美术学”概念,并不是将传统的中国美术理论整体提升到学科层面上,而仅仅将中国美术史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若认真考究,中国人“理论”的概念弹性很大,可指称某种学问或学说,也可指称某种学科或某一领域相对于实践的知识部分。中国古代的美术理论多归学理研究一类,与创作实践相关。所谓相关,一及创作实践,二级欣赏与批评实践,故其技法原理、创作观念及评判标准等,都在此列。究尽中国画学,古时品评议论及理法文章,均属“理论”。1937年,于安澜将中国古代绘画典籍分三,先后编辑出版《画论丛刊》、《画品丛刊》和《画史丛刊》,其“论”、专指“画法画理”,而欣赏与接受理论,则以“品第鉴别”之类单列。1942年,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将理法著作与品评著作一并收入。这是在现代学科意义上,对中国古代绘画理论第一次系统的知识整理。

不过,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建制的还是美术史学(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史系),它基本沿用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美术理论因无学科建制,相关研究人员分散在普通高校哲学系、艺术系,或美术学院的理论教研室、美术研究所等单位,——作为纯粹思辨形态的造型艺术理论,往往进入哲学或美学系统;而作为一般造型技艺理论或与本体形态相关的阐释理论,往往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专门的美术院校。1978年后,在专业美术院校和艺术研究院设立了“美术历史与理论”的学科名称(简称“美术史论”),至此,美术理论才进入学科建设的门槛。

“美术历史与理论”正式改称“美术学”是1990年的事(这里无意将两者等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尚待讨论),而将“美术学”确定为“二级”或“三级”学科,则到了1992年(注: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目录调整会议决定,将“美术历史与理论”改称“美术学”,并向全国正式颁布。1992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代码表》,“美术学”以二级学科的名义出现,包括理论研究和创作研究等下属三级学科,原“美术历史与理论”亦以“美术学(三级学科)名之,但内涵有变。)。二级学科的“美术学”,基本上包含原先术科的“美术”系列,从术科到学科,意味着增强学术含量,全面提升学术品质。原先依附创作实践的美术理论同样提升到“学科”层面,而且和美术史学合并成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二级学科的大系统内,美术理论和创作实践还是一个整体,只是更强调了美术的本体性研究和学科独立性,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关系,促使技艺性学科在建制上不断完善。同时,作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概念的内涵上,绝不等同于刘师培时代的“美术学”(注:参见邓福星《关于美术学及其它》,《美术观察》1998年第1期,第55页。),在学术立场上,重新确立了中国美术理论“史论评”三位一体的传统。由此,美术理论亦开始以学科的名义真正进入学术系统,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其学科性质如何?学科规范何在?学术阈场如何界定?

如果说,美术理论进入艺术理论系统或美学系统,还有既成的规范(西方的)可以遵循,但到了“美术学”的新建系统,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链接,重新规范,重新定位。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是学科最明显的标识。在美术学院,除了美术史外,有关的理论课程为艺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色彩学等,均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的共同课,这种状况几十年不变。作为学科的基本理论,我们主要关注“概论”。早期的《美术概论》,有黄忏华的著述(1927年,参照日人及欧洲人的著作),20世纪50年代则搬用苏联教材(如涅陀希文著的《艺术概论》),事隔二十多年,又出几本国人编写的《艺术概论》,特别是80年代初文化部组织编著的《艺术概论》,几乎是通用教材。直至1994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理论教研室才编写出一本《美术概论》。一门学科,如果连“概论”的课程都不完备,还能说些什么?

概论者,一为基本原理的阐述,二是历论的通诠,三是基本范畴的解说,藉此进入历史文本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代的美术理论,关注的不会是概论,而是时论。无论中西,真正能体现彼时彼地他者理论观和价值观的,不在概论而在时论。概论是总结,时论是现状研究,关注时下美术现象,以既定价值标准,审视与评判美术实践之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因此,时论既是批评文本,又是历史文本,在历史片断中直接传达创作观念与审美意识。事实上,在美术理论的发展历史中,概论之寂寂与时论之煌煌,对比极为鲜明。无怪乎,中国文学理论史,常冠名以“中国文学批评中”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注: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1927年版;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1979年12月新版,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批评,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如文论、画论、乐论等)并不相符。理论不等于批评。若论中国的美术批评,与其说它接近理论,毋宁说它接近品鉴。中国古代的品鉴就是一种时论,是理论最直接的应用与表述,其方式可点评可议论,可指正可判断或褒贬、品第。

二、学科概念

常言,美术理论是一门研究与考察美术活动和美术现象,探求其规律的人文学科,是一个关于美术的知识系统。研究者必须将他对美术现象的感受与体察之经验转化成理智的(intellectual)形式,将它整理成首尾一贯的合理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我国美术理论界目前又有多少首尾一贯的知识系统?

我们可以对美术理论进行整体描述,但总是模糊的。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对象,要有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在高校还要有相应的教学实体,包括教材。中国的美术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有教学和研究实体,却无教材无规范(技法理论除外),且研究领域涣散,一直无法走上正常的学科建设轨道。如果检测近20年来我国所有美术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你会得出什么结论?你能看到一个学科的外轮廓么?不可能。众多选题中,既有美学问题研究,也有形式本体问题研究、形态研究、批评研究、心理学研究等,还有一些跨学科的边缘性的研究选题。我们什么时候能从边缘地带划出一道清晰的学科界限?或在学科内部建立一道学术底线?解决这个问题,似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系统性处理,即将现有的各种知识系统化,寻找各个知识系统(小系统,模式块)间的相互链接。链接的情况还得进一步处理,分析其知识导向与基本局性,才有可能在学科图表上显示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各种关系。

不可否认,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比历史学复杂,可是否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就造成美术理论研究的不确定性?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有序化。一个系统的学科会建立自身的研究基点,确立基本范畴,建构一系列的学科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一再提倡美术本体研究,可为什么还是一再徘徊在学科边缘而无法进入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似乎学派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每一学科都存在不同学派不同学说,但都不会影响其学科的整体规范,不会淡化以至解构学科特征,至少在某一时期如此。每一学科也都会出现新兴的交叉学科,都会模糊、淡化甚至重复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样也不会改变本学科艺术质。美术理论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学科概念,却无明确的学科定位和学科规范呢?因为历来中国美术理论就缺乏一个大的系统建构。

当我对自己所接触的知识进行整理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所谓“美术理论”,都只是一个个“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没有自己的学科归宿,或者说缺乏一个系统网络接纳这些知识。追求系统知识,并非就是“唯科学主义”。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关系到人文学科(humanities)。显然,美术理论属于人文学科,研究重点在于人的情感、人格尊严及其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注重人的精神性、个体性和审美价值观,是关于美术现象的整体价值评述。但是,美术理论也涉及到人与对象物,人或对象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观察、统计与逻辑推理,这就涉及到“科学”,涉及到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代的美术理论,几乎都是品评赏鉴,或者说都在某种价值预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论评判(即“你能观察到什么,说明你拥有什么样的理论”)。在许多情况下,理论先于观察,有时则交替进行,先发现而后评价(不过是既定理论体系的补充、拓展与完善),一个总结性的评价将现象定性定位,构成知识点,随后便发生转移。以价值观为基点的系统性理论建构,应有一个时间维度。但我们又无法辨别当一个系统理论出现时,是否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开始抑或完结?譬如,我们该如何评价顾恺之的“形神论”与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是历史的决结,而谢赫是新时期的开端?我以为,无论何者,都只是一个“知识点”的问题,未成体系。理论体系与时期并无绝对的必然的对应关系。一种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一个时期的实践状况,也可以跨越几个时期,而一个时期也可能出现几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我们只能根据理论表述自身的性质决定体系的存在。文化系统比较好确认,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轴和区域空间的标定。美术也一样,作为人类造型的活动和现象,也从属于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而研究这些活动和现象的美术理论,也必须成为一个自在的体系,并在不同体系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关系。

在“美术学”、“美术理论”等学科概念上,中国和日本的学术界有着比较接近的看法。

可以对证以下两个文本:

(1)《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的“美术理论”词条,总定义是:“关于美术实践的科学总结。”后分两种含义:一是广义,泛指史、论、评三者:二是狭义,专指基础理论。以学科的概念论,当属狭义。美术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所有的美术现象自身(包括创作、欣赏、作品和作者)、美术与社会外部的关系、美术理论自身;其任务是:原理研究、技法研究、史学理论研究等。最后,串讲了中外美术理论的发展源流,比较两者间的形态和功用,结论:“由于美术实践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并且总是在不断地发展,所以,美术理论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独尊一说和凝固不变的。”(注:《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524页。)

(2)日本学者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其“美术学”词条言其概念相当于“艺术学”(德文Kunstwissenschaft,英文Scienceofart,法文Sciencedeart),表示很多含义。德文Kunst指造型艺术,日文无对应词,故以“美术学”相译。——“美术学泛称造型艺术的学问研究”,这是广义,其下属“体系美术学”和“美术史”两种。什么是“体系美术学”?“即研讨一般造型艺术的本质和意义,阐明造型艺术各领域的特征、界限、相互关系等”,且“关于美术史的原理论和方法论及风格论跟体系研究颇有直接联系”(注:[日]竹内敏雄,前引书,第197页。),最后,又特别说明“狭义上则除了美术史,专指体系研究”。

对学科性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用语是“科学总结”,竹内敏雄的用语是“学问研究”,均十分小心地避开“科学”或“人文学”的概念。我国美术界在1990年以前没有明确的“美术学”学科定位,日本学者在20世纪初就对应德文Kunstwissenschaft,明确提出“美术学”的学科概念,这概念相等于我国当时的“美术理论”,或者说,作为学科概念,其广义的“美术学”已等于我国现行的三级学科之“美术学”,而狭义的“美术学”,即“体系美术学”等于我国“美术学”下属之“美术理论”学科。

什么是体系美术学?竹内敏雄主编的《美学百科辞典》将其分为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美术是什么?”二是“什么是美术?”前者是哲学的发问,涉及美术本质;后者是在形态学意义上发问,涉及美术本体的基本构成要素、种类划分以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形态风格。那么,美术理论的研究领域是否就是本质论和形态学?美术理论就是放大了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知识系统?以逻辑推论至此,竹内敏雄的所谓体系美术学,狭义上就是美术基本理论研究,它的注意力不在于把握单个的美术作品,而是整体的美术现象,它的广义,也等同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美术理论”概念的广义之解。看来,“美术理论”的概念表明亚洲人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希望能以西方的学术规范(主要是西方的哲学规范)统摄东方的美术经验,从而建立一种跨文化的理论研究体系。

三、学科图表

美术理论的知识系统包括基本理论、应用理论与交叉学科三大板块(见下图:美术理论学科图表)。基本理论研究是学科基点,以原理论为核心。所谓“原理论”,即质性研究,规定美术的本质特征及其相关概念,回答“美术是什么”及“什么是美术”这两个最基本问题,由基本命题扩展出相关的概念群及系列范畴——直接以哲学化的思考确立某种艺术观。由原理论直接导向论方法论研究,其任务一是规定美术理论体系的总体建构方式,二是探讨理论的思维法则、研究路向、系统结构法,三是研究美术理论方法自身的历史现象与规律。此外,基本理论还向“学术阈”和“创作阈”延伸,一方面是实践主体的理论,阐述美术活动过程中主体的性质与作用,在人(创作主体、接受主体或批评主体)和作品(理论文本)之间建立一个阐释体系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是历史客体的理论,阐述人类历史中美术作品的发生原理、形态流变及类型性质,在作品(理论文本)和社会(历史语境)之间确认一个意义系统和文化类型。二者直接体现着理论的双重性——以历史性的眼光确认某种文化观,呈现出某种自在的社会性;以主体性的研究确立某种批评观,呈现出某种自为的实践性。显然,美术理论以原理论、实践主体理论和历史客体理论三者构成一个基本理论系统,其学科性质由原理论部分决定。传统学科就在原理论部分建构一元化的结构体系,其内限性强,相对封闭——如果这一部分遭到否定,便会导致整个系统崩溃(如表现论对反映论的否定,价值赋予理论对本质论的否定等等);而现代学科建制依然保持这种大结构框架,但基本理论部分却呈现开放的多向包容的态势,尤其是在本体的质问达到十分激烈的时候,原理论基本模块就会开裂,出现各种不同的学说与流派,重新形成多元组构的基础模态——种非本质论的外化倾向。

美术理论系统的开放性真正体现在外部边缘的两大学科系列:进入创作阈的右向系列为应用学科,进入学术阈的左向系列为交叉学科。二者的研究阈场可增可减,完全是动态的开放的,随着对象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随着区域的转换而变化。按常理,进入学术阈的学科模块其学术性较强,有较大的研究空间;进入创作阈的学科模块其实践性较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多受对象制约。应用理论的研究对象也是它的研究目的,即直接针对造型艺术自身的实践,为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持。说明性、可操作性和序列规范成为应用理论的研究特点,对象成为纯粹的研究客体,可使用科学的实验的手段,以实证或否证的方法进行研究。交叉学科的范围更为广阔,可变性大,性质最活跃。第一,与传统的人文学科或社会学交叉,如美术史学理论、美术社会学、美术心理学、美术人类学、艺术哲学或造型美学等;第二,与新兴学科交叉,如比较美术学、阐释美术学、发展美术学。另有一些两栖类学科,如美术思潮史、美术理论史、美术批评史等,论学科性质应属于史学系列,但研究对象的属性则在美术理论范畴(未列入学科图表)。交叉学科是学科分化的现象,处在学科外沿,也是学科的前沿,不断对外交换,激励学科发展,开拓学科视野,研究传统学科边界上的“遗漏问题”或传统学科无法包容的“新增问题”。

附图

美术理论学科图表

分析上列图表,可见基本学科模块亦可成为课程模块。众所周知,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第一步的工作。目前,应用理论和交叉学科两部分的课程容易切入,易于规范,因为有章可循(参照西方既有的学科课程),且又相对独立,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基本理论部分的情形却不相同,在西方也没有权威的或比较完整的美术原理著作。所有关于“艺术原理”的研究都在美学范畴内,研究对象几乎都是西方的造型艺术,极少涉及西亚或东亚地区。比较美术学的研究刚兴起,远未深入,未能阐释人类造型活动最普遍的规律并提出相关的艺术法则(是否存在普遍规律和通行法则,此处暂不讨论)。理论阐释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即特定的对象、特定的语境和特定的概念术语所形成的一系列规限性的表达。中国现代的美术理论面对的不仅仅是中国传统的书面创作体系(这是最低限度的说法),而是在中国本土由现代的中国人所进行的种种造型实践活动,或曰,与视觉相关的美术活动(暂且使用“美术”概念,既是约定俗成,亦无更加恰当的词可以取代),其中很大部分属于西学体系,或中西结合的现代实验。以怎样的理论话阐释这种美术现象?如何界定又如何评价?理论依据是什么?基本理论的问题最多最复杂,直接诉求个体的感性经验,一时难以澄清,故也无人问津,或无法问津。

四、学科话语

学科建制是对话语的限制。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身的命题,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殊的概念系统,通过学术体制确立知识-理解模式。它强调在特殊的语境中讨论理论问题,而不是先验地假定问题的答案,推行非语境化的脱离实践的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

学科概念系统的话语重构,曾流行的两种说法,一是实现中国古论话语的现代转换,二是实现西方现论话语的中国化。在中国,现代美术理论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外来学科,也不是一个纯粹的传统学科,传统中国或现代西方的学科概念和范畴都同时存在,二者碰撞,自然整合。但是,二者在量上或质上均不对等,交流的势态相差亦大。现在理论学科的系统框架是在西方理论思维模式影响下产生的,话语符号是中国的,言说对象是现代的,文化意识层面还有传统的观念,概念系统的话语方式与系统之间不是绝对的文化对应关系,中国古代的理论话语依然进入。系统是被开发的,话语是灵变的,其准则只在于自身的理论立场和对象的特性表达。

美术的概念与范畴是对美术样式的艺术功能、社会作用及审美规律的一种抽象表达。有关样式的分类、流变及艺术特征的理论,必然形成相应的范畴体系,样式的历史沿革又导致理论范畴的推移变化。在古代中国,就有三次大的变化:一从汉代的“君形”论到六朝的“畅神”论;二从六朝的“形神”论到宋代的“形意”论;三从宋代的“意象”论到明清的“逸兴”论。其中,六朝和宋代是两个转折点,而形神论的核心概念是“畅神”,形意论的核心概念是“意象”主流样式的审美特征转换与概念范畴的推移变化基本一致。问题是到了现代,一方面在文化守成主义思潮和狭隘的民族意识驱动下,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概念范畴泛滥成灾,失去了对象性;另一方面在文化激进主义思潮和开放的全球意识下,西方现代艺术中流行的概念范畴也泛滥成灾,同样失去了对象性。或许我们不能单纯地责怪现代中国美术理论的失范与混乱,因为创作实践本身都处在探索实验阶段,无所适从。旧范式被批判,旧理论被质疑,旧概念被颠覆,传统的语境丧失了,在“解构”和“多元”的现代世界中,在文化大批判的时代,我们能否期待一个共通的美术样式及其相应的概念系统?显然不能。因此,中国古代的理论话语是否需要实现所谓的“现代转换”?西方现论话语是否需要实现所谓的“本土化”?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简化——对古论话语的重新诠释,就是“现代转换”;在自我意识界面上接受西方的理论话语,在汉字符码上实现意义的重新组接,使之成为当下有效的理论工具,就是“本土化”。任何一次历史文化的转型或外来文化的输入,都存在这种现象。若究深意,在“现代转换”和“本土化”口号的背面,则隐藏着一个“新中心”论,或期待着一个新的话语霸权。本文提出的,“话语重构”,不是要建立威权话语模式,而是在清理(让概念系统进入各自的话语模式)之后,以大系统的链接方式建立一个新秩序,即在社会公共的话语空间实现某种理论定位,并以有序的方式进行对话。

五、学科建设

当代西方最流行的文化研究,不是划定学科界限,而是要建立跨学科的知识探索领域,打破传统学科的封闭性及其狭隘的话语生产方式,促使研究者从“技术知识分子”的角色中走出,提倡关心总体性的、传统的思想家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从而促使理论研究者能够批判性地介入公共的社会政治问题(注:HenryGiroux,DavidShumway,PauiSmith,JamesSosnoski:Theneedforculturalstudies:resistingintellectuaisandoppositionalpublicspheres,参见JessicaMunnsandGitaRajan编:Aculturalstudiesreader:History,Theory,Practice,LondonandNewYork,1995,pp647、)。对中国而言,这种文化研究的知识倾向非常接近中国传统儒家的“文人”品性,即家国政治的学术情结和广泛的人文关怀。但在现代的中国和西方,学术方面的诸种现象都有着相悖逆的发展倾向。比如,人文化倾向与科学化倾向,本质论倾向和非本质论倾向,整体的辩证的与局部的分析的,系统的与非系统的。在造型艺术方面,则写实的与抽象的(暂且使用这一对不甚确切的概念),具象的与意象的,视觉的与观念的等等,几乎都是逆向发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是否也存在着逆向现象?建立专门的知识领域,厘清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型,是现代中国学科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自然科学和一般的社会科学而言,一向如此(现今,亦开始将目光投向边缘地带,注意跨学科的研究,甚至跨越科学和艺术的边界);而中国的人文学科,尤其是艺术学科,却明显规范不足(中国学术界“史论结合”的传统就是一种文化研究的态度)。

美术理论研究要不要提倡文化研究?或曰,是否消解学科边界,进入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注:S·霍尔指出,文化研究是由多种形构组成的系统,拥有多种话语(在福柯的意义上,文化研究是一种话语的建构),具备一系列不同的方法与理论立场,且所有立场都处在争论中。参见StuartHailCulturalStudiesandIt’sTheoreticalLebacies,见L、Grossberg等编:CulturalStudies,Routledge,1992、pp、278、)状态?对照上述的学科图表,“交叉学科”部分就是跨学科的研究。新时期以来,中国美术理论界著述最多的,在交叉学科不在基本理论。在论文撰著方面,活跃的也是“边缘性研究”,这已成为现时存在的普遍状态。

中国科学论文篇5

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研究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前沿论坛”于2008年11月12日在广州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雄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高翔,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田丰,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前主席颜泽贤,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和《中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江苏社会科学》、《广东社会科学》等学术刊物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武寅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向此次论坛的召开及《学术研究》创刊50周年表示祝贺。武寅指出,在深入总结30年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重要时刻,在努力创造中华民族更大成就的历史新起点上,召开中国社会科学前沿论坛,为深化马克思主义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开了新的思路,为理论创新和学术进步搭建了新的平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林雄在讲话中指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加强学术研究与关注当下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途径,在广东举办“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前沿论坛”,必将对活跃广东的学术气氛、推动广东的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成就与前瞻”。改革开放3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实践,深刻地改变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面貌,党和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所创造的伟大成功经验。同样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建设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深入研究和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把党带领人民创造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理论,成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所肩负的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举办这次论坛的目的,就是通过回顾和总结30年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探讨社会科学的发展趋势和前沿问题,促进学科融合与创新,推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建设。与会学者深刻认识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必须在吸取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当代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根植于中国经验,提出中国问题,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只有这样,中国社会科学才能无愧于伟大时代,并对世界学术做出自己的贡献。论坛对以下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一)建设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

建设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以此形成当代社会科学的中国形态与中国表述,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近代以来,为了改变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和不平等的国际格局,一代代中国学人为中华文化的复兴、为中国学术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做出了不懈努力。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走出一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道路,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理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因此取得了空前的繁荣。但也不能不看到,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和当代中国现实所提出的要求之间还有距离,一些根植于西方经验、在别国行之有效的理论,运用到中国的现实和中国的学术往往如方枘圆凿甚至南辕北辙;僵化的学术体制所制造的苍白的学术泡沫,也日益严重地遮蔽着中国问题的本质。这一切都提醒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社会科学必须尽快树立学术责任感和紧迫意识,致力于立足中国现实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建设,形成中国学术话语的自主性,促进中国的学术自觉和文化自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马克思主义当展,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建设的核心命题。汪信砚(武汉大学)在发言中指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范式论意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要走向世界,要对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自己的贡献,就必须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术话语体系,这样的学术话语体系只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础上形成。赵敦华(北京大学)在提交的论文中着重论述了建设中国哲学现代形态问题。他认为建设中国哲学现代形态必须立足现实,实事求是,力戒各种形式的“土教条”和“洋教条”。中国哲学现代形态集“中西马”于一身,这是近一个多世纪的历史造就的事实,也是我们今后要继续推进的研究方向。朱立元(复旦大学)认为,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文艺理论最重要突破之一就是“文学是人学”命题的重新确立,这是立足于当时的现实,重新思考和认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取得的重大进展。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消费主义思潮和大众文化的弥漫,人性问题以另一种方式在文艺和审美中再度迷失,因而对这一命题重新解读和再度阐发,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学是人学”命题的时展。从一个侧面见证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推进过程,也揭示了经典理论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邹诗鹏(复旦大学)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年度总报告2008'’为题,介绍了当前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新动向。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无疑是目前国内外学界都在积极探讨的课题,它是目前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模式也是国外马克思主义感兴趣的领域,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要尊重中国道路的独特性,不能一概以西方话语分析和命名中国模式,但总的来说,国外很多研究缺乏对中国经验的解读能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性及其世界意义的解读与阐释,还得依靠中国的思想家与理论家。此外,王雨辰(中南财经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刘森林(中山大学) “从‘劳动’到‘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个核心范式的转变”、李恒瑞(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改革开放实践与中国共产党人的改革开放观”、李佑新(湘潭大学)“思想研究的现代化范式问题”等发言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当展进行了阐述。

在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应用学科领域,总结中国经验,建立中国表述,形成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当代中国学术体系,更具有现实紧迫性。颜鹏飞(武汉大学)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独特之处,阐述了构建中国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他认为,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社会发展模式,是无法用西方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型来进行诠释的。中国学术界尤其经济学界要从西方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就必须不断总结新的经验,提炼新的课题,提出新的理论,进行具有中国形态的“术语革命”,在时代性、现实性和实践性中实现学术自主性和原创性。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也同样认为,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和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经验不是既定的理论所能完全解释的。当前,各种理论争相解释中国经验,中国已经成为政治学理论的实验场,但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规模,决定了中国经验不仅是理论的实验场,还应该是理论的发源地。王新生(南开大学)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

度,论述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公平正义问题,认为当前的转型是一种从受理想性原则支配的社会类型向受利益支配的社会类型的社会转型,只有从这一特殊境遇出发,才能为考察当今中国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找到合理的路径。这就是在建构市民社会中公共领域的基础上形成协商性共识。周林彬(中山大学)从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外国化”与“本国化”角度,谈到我国法律经济学加强“本国化”研究的必要性。他认为,缺乏自主性是我国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应该从国外研究转向国内研究,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法律经济学问题。一般说来,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不具有国别性,“本国化”思路主要是指关注具有国别差异的中国法律制度、法治实践以及影响中国法治实践和法律实效的各种历史、文化、政治因素,而恰恰是这些因素的纳入,才是现代法律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关键,也是我国法律经济学理论走向成熟的关键。

建设立足于中国现实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是与会不同领域学者的共识。对“中国现实”的强调。并不是出于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更不是出于一种盲目的排外主义。恰恰相反,敢于直面现实,勇于担当责任,是当代中国学术找回自信和自觉的表现,也是当代中国学术走向理性和成熟的标志。

(二)促进学科融合与学术创新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如何实现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是本次论坛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正如颜泽贤在讲话中指出的那样,30年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新兴学科不断涌现,学科体系不断创新,但学科分化造成的学科壁垒,也严重地制约了学术的健康发展。本次论坛邀请不同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进行交流讨论,可以说是一次促进学科融合与学术创新的尝试。

学科体制壁垒对学术发展造成的危害,学者们深有感触。赵敦华认为,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在学科体制上“三足鼎立”,虽然曾经推动过哲学史文本研究及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但如果被强化到以邻为壑的地步,各个领域的哲学研究都难以深入,综合性的中国哲学现代形态就很难发展。事实上,三者都是用现代汉语研究和表达的中国学术,不可能是互不理解、没有交流的独立话语体系,因此,打破“中西马”的学科壁垒刻不容缓。蔡立辉(中山大学)也谈到当代中国行政学学科归属的困境,认为学科归属的混乱是当代中国行政学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蒋述卓(暨南大学)则从30年来文艺学的发展,谈到学科融合的重要性,文艺学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与活力,是和它博采众长、融会创新分不开的。其实,某些新兴学科的诞生,既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也是学科融合的产物。刘士林(上海师范大学)认为,近年来大都市与城市群飞速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学术领域,都市文化学就是其中之一。目前与都市文化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两大话语体系:一是以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研究,侧重于都市的经济社会基础;二是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研究,侧重于都市审美文化外观,两者基本上是相互割裂的。新形势下的都市研究需要打破各种分类框架与学术传统上的障碍,在两者之间找到一座桥梁,于是都市文化学应运而生。

(三)其他重要理论问题

中国科学论文篇6

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产生,除政治、文化及学术方面的原因外,还与我国学术界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自觉的民族性追求有关,与我国传统美学、文艺学遗产的特性以及我国传统美学、文艺学现代性转化的诉求有关。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文艺美学学科的建立,是我国传统美学、文艺学现代性转化的一个必然结果,是20世纪以来我国学术界几代学人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自觉的民族性追求的一个必然结果。

一、学术的民族性追求与文艺美学学科的建立

民族性是一个比较性的概念,是在世界文化的总体构成的视域之内,在与其他民族的彼此对比、相互参照中产生的。文化、学术的民族性问题其核心是在全球化或世界性的语境当中,民族文化建设、学术研究自我身份的认同问题。所谓身份认同,是指在世界性或全球性的语境当中,民族文化或学术身份的确立、定位,是对文化学术民族的独特性、存在的合法性的论证、认可与尊崇。民族性决定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在世界文化格局中所展示出的形象及其应有的地位,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世界文化格局的形成。”所以,近现代以来,随着世界性语境的形成,人们从事文化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民族性追求就成为了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文化建设、学术研究的最高境界是对普世性价值的追求、是能够向全人类说话。但是,脱离了民族性空泛地、抽象地进行文化建设、学术研究毕竟难以获得成功。我们考察中外文化史可以发现,任何有价值的对世界文化、学术研究有所贡献的文化成果,都是富有民族特色的,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也不例外。通观古今美学、文艺学的发展历程,真正有价值的世界性美学、文艺学话语,如古希腊美学、德国古典美学、法国实证主义自然主义文论、俄国革命民主主义美学、俄国形式主义、现代欧洲的存在主义美学、英美的分析美学、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文论等等,无不带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征和烙印。就此而言,民族性追求与世界性眼光与胸怀并不矛盾。只有首先是民族的,而后才有望提升为世界的。而那些企图抹去民族性的印记和痕迹,一味追求所谓的“世界性”的学术活动,通常是没有什么学术生命力的。所以,以全球化的视野做本土化的学术,就成为了近现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人一种自觉的治学原则。

我国文化界、学术界民族性意识的产生与我国外缘性、后发性的现代性追求有着密切的关系。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朝帝国国门洞开,英法联军战争、中法战争、中日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等相继发生。打一次仗割一次地赔一次款丧一次权辱一次国,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中华民族陷入了一种亡国灭种的危难境地。为了拯民族于危亡,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向西方学习,以西方文化学术救民族危亡于万一,建立现代化的国家、建设现代性的文化,逐渐成为了中国近现代思想家们的共识与共举。所以,对于中国而言,追求现代性的过程也就是救亡的过程,同时也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而中国文化界、学术界的民族性意识的觉醒也就与这一过程相伴而生。具体到美学、文艺学研究,其情况也是这样。 随着现代性进程的启动,世界性眼光的形成,中国学术界的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也开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与中国整个现代性进程相一致,中国学术界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的变革与创新也是以对西方美学思想、文艺学思想的引入与介绍、学习和借鉴为契机的。回眸百多年来中国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的现展进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已经过去的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我国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几乎每一次变革都少不了有对西方理论的借鉴或者干脆就是对西方理论的移植。梁启超以西方政治文艺学作为理论参照倡导“三界革命”,王国维在康德、叔本华、尼采美学的影响下展开文艺评论,胡适改造美国意象派理论倡导文学改良,陈独秀运用进化论发动文学革命;五四以后,西方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唯美主义理论,建国后,以几个斯基为代表的俄苏文论等都先后被拿来奉为圣典。在全面“拿来”的文化策略下,中国的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发生了向西方文化的全方位移动。以至于百年中国几乎成了西方文化、西方学术的一个角逐场。与中国美学、文艺学的这一现代性进程相伴随,在西方美学理论、文艺学理论的强力压迫下,文化界、学术界还萌生了另一种文化焦虑、学术焦虑:那就是滋生于西方社会文化与文艺现实的美学理论、文艺理论是否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我们的引进借用是否可以不必考虑中国社会文化与文艺实践的特殊语境?我们大规模地引进借用西方理论,以西方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那么,我们文化、学术的民族身份何在?我还是我吗?我是谁?我何以是我?背离自我的传统规定性的这个我还是真正的我吗?未来应该向什么样的方向生成?所有这些问题一直与中国美学、文艺学的现展进程相伴随,并构成了中国学术界近现代以来几代学人们的一个根本性的困惑。这也就是民族性问题的困惑。问题的核心是,在引进借鉴西方美学、文艺学思想创生新理论的过程当中,我们如何才能确保新创生的美学理论、文艺学理论的民族文化归属、民族文化身份。围绕着这一问题,我国学术界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探索,并一再发生西化、传统、本位、体用之争。五四时期,学衡派力主中华本位调和中西以发展中国文艺;30年代,以左翼为核心发起了的民族形式的大讨论;抗战时期,提出了中国化的命题,倡导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建国以后,国外新儒家又提出了中西互为体用的发展模式。经过一个多世纪的论争、探索,尽管在许多方面还难以形成共识,但是也获得了一个大致一致的认识,那就是,我们引进西方理论,并不是为了代替我们的创造,而是为了“中用”、为了借鉴。我们的现代性美学建设、文艺学建设必须要立足于中国当下文化的需要、社会现实的需要。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实行改革开放。随着国门的又一次打开,新启蒙运动的广泛开展,我国社会文化领域又一次涌现了西化的大潮。各种各样西方新老美学理论、文艺理论以一种潮水般的气势涌人中国,与五四时期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存在主义、象征主义、意识流、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等纷纷登陆。在这样一种西方美学、文艺学理论强力压迫的文化语境下,中国美学、文艺学研究的民族身份问题再一次以一种非常激烈的方式凸显了出来。中国学术界应该何去何从?是认同西方理论的普适性而顺着西方说、跟着西方说,还是立足于本国文化实际与文艺实际“别立新宗”进行本土化的创造?这一问题一时成为了我国文化界、学术界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构成了当时乃至整个新时期文化界、学术界一个“基本焦虑”。前有中国现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史上的得失、我国几代学人所进行的学术民族化探索的经验可供参照;外有西方美学、文艺学理论的强力压迫;还有西方美学史、文艺理论史上的大量史实及一些规律性的经验可供镜鉴,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文化背景之下,任何一个拥有一定学术敏锐知觉的中国学者,其选择都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我们带着这样一种眼光审视20世纪70、8O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界所倡导建立的文艺美学学科,其文化史、学术史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建立文艺美学学科的倡议一经提出,便立刻获得了广

大学者的赞同、响应,并且其文化史、学术史意义也一再为广大的学者所论证。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谭好哲有一次在谈到这一问题曾深情地指出,“中国现代的文学观念以至文艺研究学科和流派,一般都是由西方移植过来的,其学术上的根子和渊源也在西方,而文艺美学是个不多见的例外。它是在现代美学和文艺学交叉融合的基础上,纯由我国学者自己开拓和命名并不断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文艺研究学科。这一新的研究学科的诞生和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表明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已走出了以往单向移入与摹仿的传统路数和思维定势,而步人了自主自主创造的新境界,标志着中国几代学人一直在追求着的文艺理论学科建设的民族化或中国特色终于有了切实的收获。”当然,也有不少学者立足于西方美学、文艺学学科谱系的角度,对文艺美学学科建立的合理性、科学性一再进行质疑。但是,倘若我们从中外文化史、美学史、文论史发展规律的角度,从文化、学术世界性与民族性关系的角度来加以审视,他们的言论是没有什么理论依据的。 二、传统美学、文艺学学术资源与文艺美学的建立

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之所以在中国产生,而不是在西方,这与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思想的历史形态有关。“它的出现实际上是文艺美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深厚的文化无意识底蕴的促动,这种促动呼唤着我们回到中国文艺美学悠久的、深厚的学术传统上去。” 由于历史背景和文化精神差异的原因,美学与文艺学在中国与西方分别有着不同的呈现形态。如果说西方美学更多地偏重于对于美与审美问题的哲学沉思,美学与文艺学的边界较为清晰的话,那么,中国美学与文艺学则更多地偏重于对于文艺实践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呈现出美学与文艺学相互融合的状态。由于受实用理性精神的影响,中国古人谈美、论艺,一般很少去刻意探讨什么“本质”,也很少从某一假设出发进行抽象的条分缕析,他们更为关切的是文艺的实践问题。他们往往是在文艺创作或阅读的基础上,将审美直觉中的神来之兴捕捉住,记下来,三言两语,却往往如沙中之金,闪闪生辉。也就是说,中同传统美学、文艺学关注的重心是“怎么样”、“如何做”的问题,而不是文艺与美“是什么”的问题。所以,我们今天翻阅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文献,看到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对如何进行文艺创作、如何进行文艺欣赏的感悟与说明,是对文艺存在样态及品格的感觉与描述。什么“立主脑”、“密针线”、“简头绪”,“心斋”、“虚静”,“原道”、“宗经”、“征圣”、“神思”、“夸饰”、“附会”、“熔裁”,“用事”、“取境”;“风骨”、“韵味”、“境界”、“豪放”、“雄浑”、“自然”、“婉约”、“典雅”、“飘逸”、“高古”等等这样一些话题或概念,可以说构成了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的主体。正因为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对于文艺实践、文艺状态品格的高度关注,以至于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很少能够脱离具体的文艺门类在抽象、种属的层面上谈美论艺。在浩瀚的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文献当中,我们看到基本上的是《诗品》、《六一诗话》、《石林诗话》、《沧浪诗话》、《诗薮》、《原诗》、《姜斋诗话》、《渔洋诗话》、《人间词话》等这样的诗话词话,是《毛诗序》、《昭明文选序》、《河岳英灵集序》、《古文约选序》等这样的选家序跋,是《画山水序》、《叙画》、《古画品录》、《历代名画记》、《林泉高致》、《画语录》等这样的画论画品,是《草书势》、《笔赋》、《古今书评》、《书品》、《书谱》《艺舟双楫》等这样的书论书品,是《乐记》、《乐论》、《声无哀乐论》等这样的乐论乐评,是曲话、赋论、文论、剧说、小说评点等这样的一些具体艺术门类的美学、理论,而基本上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那种具有很强涵盖性、抽象性意义上的美学、文艺学。非常明显,在西方,美学在更多情况下是与哲学相互伴生在一起的,而在我国,传统美学则更多地与文艺学相互伴生在一起。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中国传统美学就仅仅存在于历代诗人、画家、戏剧家、书法家……所留下的各种各样的“论”、“品”、“序”、“话”之中,中国历代的哲学家就不谈论美的问题。实际上,我国古代的哲学家也常常谈美论艺,在他们的哲学着作比如《论语》、《庄子》、《论衡》、《抱朴子》等当巾也都包含有很多的美学、文艺学思想。经史子集也是我国古代美学、文艺学的一种主要存在形态。但是,与西方美学、文艺学不同,中国哲人也一般很少脱离具体的文艺实践在抽象的层面上或从某一假设出发谈论美与艺术的问题。比如,孔子对于美的谈论就是这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螂“《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昧”如此等等。总之,在古代的中国,人们对于美的思索与把握大都是在具体的文艺活动中进行的。美学成果也大都是对文艺实践经验的概括与总结。所以,相对于西方美学来说,中国的传统美学准确地说更应该属于文艺美学的范畴。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学术的发展离不开本民族的文化、学术土壤,离不开本民族文化、学术传统的滋养。当然,也不存在不变的历史与传统,但是,也不可能存在发展链条完全断裂的历史传统。中华文化绵延数千年,在这数千年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美学、文艺学学术资源,形成了源远流长的文艺美学传统。这种资源与传统可以说为我们从事新的美学、文艺学建设提供了丰厚的前提与基础。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事美学与文艺学建设不可能脱离这种传统的影响来进行。文艺美学作为一个以文艺实践为研究重心、研究旨趣的学科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同产生,应该说与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所积累的学术资源、所形成的学术传统不无直接的因果性关系。

三、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现代转化的学术诉求与文艺美学学科的建立

文艺美学学科的产生与发展,是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在新时期发扬光大的需要,“也是中国学者长期思考如何总结中国古典美学经验,并将其运用于现代并介绍到世界的一项重要成果。” 建设立足于中国当下文化需要、社会需要、具有现代性、世界性品格的美学、文艺学,这是我国近现当代以来几代学人的努力方向。但是,现代性、世界性与民族性并不矛盾,传统与创新也不矛盾。现代性、世界性不可能脱离民族性而存在,创新也不可能在脱离传统的条件下进行。传统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创新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美学、文艺学建设,必须在继承传统美学、文艺学遗产的基础上进行。只有继承传统,才能确保我国美学、文艺学建设的健康进行,才能确保我国美学、文艺学建设的民族性文化身份。但是,近现代以来,在西学东渐的历史形势下,由于中国文化建设在总体上采取了“西化”的策略,而中国传统美学、文艺学与西方美学又有着完全不同的存在形态与意义模式,从而致使传统美学、文艺学在现代性美学、文艺学建设中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近现代以来乃至当下,我国美学与文艺学研究中所运用的美学、文艺学概念和话语主要来自西方。这种状况是不健康的,这种发展也是不能持久的。怎么样才能继承传统、激活传统,怎么样才能够把本民族有价值的美学传统和文论传统同现代性的美学、文艺学建设结合起来,于是就成为了中国几代学人苦苦寻求的世纪性理想,并为此做出了艰难的尝试和不懈的努力。

王国维是中国近百年来自觉尝试进行古代美学、文艺学现代转化的第一位伟大的学者。在《人间词话》里,他把西方美学理论与我国传统美学、传统文论相结合,创造性地建构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文论体系。宗白华是中国现代美学与文艺学的开拓者与奠基者之一,也是继王国维之后进行传统美学、传统文论现代转化的一位重要的探索者。宗白华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美学遗产拥有许多值得发扬继承的东西。在此思想指导之下,宗白华在进行现代美学的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吸取古代作家艺术家的美学见解,善于总结他们的艺术实践经验,并常常把古代美学、文艺学中的有关术语,如理趣、意味、神韵、风骨、飞动、空灵等运用于现代文艺批评,进而将中国传统的美学、文艺学理论的术语带进现代批评领域。与王国维、宗白华相呼应或相承续,还有朱光潜、钱钟书的美学与文论实践。朱光潜以中西文论相互结合的方式撰写出版了《诗论》,钱钟书则以评点感悟的传统模式撰

中国科学论文篇7

【作者简介】郑工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正文】

一、学科系统

我不知道现代的学科系统是否也像电脑的界面一样,变幻无穷。有些评论家用“寓言的机器”描述寓言叙述的多向性,把玩着语义。不过,任何一个寓言的界面呈现,极易成为文本的想象游戏。当中世纪但丁的地狱之行进入现代电脑的编码程序中,其途径经过在线数据库,得到的却是一张神秘的魔法般的空间图像。

美术理论,顾名思义,是对美术之理(或曰道)的思考与论述。道,既是规律又是途径,涉及本质问题,是通向形而上的思辨之途——以“道”为题,必然进入哲学的发问与解答。故理论一词,往往追究本质,探讨美术的发生意义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审美关系,探讨造型艺术自身构成的诸种要素及组合规律。在人文社会学科中,美术理论与美学最易接近,甚至被认为是美学的分支,似乎等同艺术哲学(英文ART就是指视觉的造型艺术,即我们所谓的“美术”)。当人们企图用“艺术哲学”这一学科概念代替“美术理论”时,是否表明他们就是站在哲学的立场研究造型艺术呢?

美学,德文Asthetik,最初叫“感性认识的科学”,(注:此为德国鲍姆加登在MeditationesPhilosophicae(“哲学的沉思”,1735)文中所提出的学科概念,词源来自希腊文αíσCησíS(感觉、知觉);1750年,又著附图一书。1742年,Metaphysica(《形而上学》,第二版)一书亦如是说("scientiasensitivecognoscendi"——感官鉴别的科学),至1757年第4版时,改称“美的科学”。参见[日]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池学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6页。)研究感性认识的规律。“美学”成为一个学科的概念,本身就表明一种学术意向——将一个哲学的认识论问题提升到科学层面上。稍后,康德就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将人们的感性判断纳入理性原理之中,并探讨其所谓科学的规则是一种错误的希望,它只能在“先验感性论”中得以保留。(注:康德以“统觉之先验统一”的原理,否认表象在经验直观中的必然联系,而认为“表象之相互关系,实由于直观综合中统觉之必然的统一”。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式译,商务书馆,1960年3月版,第105-106页。)但在20世纪初,康德的意见在东方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那时“科学主义”正风靡东亚,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日人以汉名“美学”对译德文Asthetik,并在1907年以前传入中国。(注:1907年10月创刊的《震旦学报》第1期“美学”栏目,刊载侯毅译的《近世美学》([日]高山林次郎著)。)时至1918年,北京美术学校创办,即在高等部中国画和西洋画两科设置“美学及美术史”公共课程,美术史分设中国绘画史和西洋绘画史,“美学”课程实为美术史学概论,近似美术理论。(注:《北京美术学校学则》(教育部指令,1918年7月5日),教育部总务厅文书科编《教育法规汇编》,1919年5月。参见章咸、张援编《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121-127页。)

若回溯中国美术理论的传统,始终未曾进入哲学内部,与其建立系统的联系(哲学或文学理论向美术理论渗透,是单向度的外部关系),更无“科学”一说。古代中国,具备理论形态的造型艺术,主要是画论与书论(雕塑业和建筑业,其理论多在技术规范,尽管亦有审美的文化的诸种意识贯注其中,但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理论体系)。古代中国的画论与书论自六朝后历代不断,前后相系,是专论,号称“画学”、“书学”,或“画论”、“书论”。以“理论”的性质而言,是密切联系创作实践的一种阐释体系,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体系。因为是阐释,一明源流,二重事理,三言观念,四讲品位,史论评三者共为一个理论整体,且与创作实践形成辩证的互动关系,这是中国古代美术理论的系统定位。

美术学是20世纪初出现的一个新学科概念,意味着“美术”研究将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但国人最初使用“美术学”,着眼点却在美术史学。1907年,国粹派的刊物《国粹学报》第26期“美术篇”栏目,发表刘师培的文章《古今画学变迁论》;第30-31期连载刘师培《中国美术学变迁论》(未完稿);第31期还刊登刘师培《论美术援地区而论》一文。(注:参见《国粹学报》第26期(第2年第1号)、第30-31期(第3年第5-6号),上海国粹学报馆,1907年3月4日、6月30日、7月29日。)这是由传统“画学”、“书学”概念转向“美术学”概念之最早例证。刘师培所用“美术学”,就是美术史研究,或称美术史学。这是当时的风气,受西学影响,对各种对象的研究,均以“学”名冠之(含有科学的名义)。所以,刘师培的“美术学”概念,并不是将传统的中国美术理论整体提升到学科层面上,而仅仅将中国美术史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若认真考究,中国人“理论”的概念弹性很大,可指称某种学问或学说,也可指称某种学科或某一领域相对于实践的知识部分。中国古代的美术理论多归学理研究一类,与创作实践相关。所谓相关,一及创作实践,二级欣赏与批评实践,故其技法原理、创作观念及评判标准等,都在此列。究尽中国画学,古时品评议论及理法文章,均属“理论”。1937年,于安澜将中国古代绘画典籍分三,先后编辑出版《画论丛刊》、《画品丛刊》和《画史丛刊》,其“论”、专指“画法画理”,而欣赏与接受理论,则以“品第鉴别”之类单列。1942年,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将理法著作与品评著作一并收入。这是在现代学科意义上,对中国古代绘画理论第一次系统的知识整理。

不过,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建制的还是美术史学(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史系),它基本沿用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美术理论因无学科建制,相关研究人员分散在普通高校哲学系、艺术系,或美术学院的理论教研室、美术研究所等单位,——作为纯粹思辨形态的造型艺术理论,往往进入哲学或美学系统;而作为一般造型技艺理论或与本体形态相关的阐释理论,往往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专门的美术院校。1978年后,在专业美术院校和艺术研究院设立了“美术历史与理论”的学科名称(简称“美术史论”),至此,美术理论才进入学科建设的门槛。

“美术历史与理论”正式改称“美术学”是1990年的事(这里无意将两者等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尚待讨论),而将“美术学”确定为“二级”或“三级”学科,则到了1992年(注: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目录调整会议决定,将“美术历史与理论”改称“美术学”,并向全国正式颁布。1992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代码表》,“美术学”以二级学科的名义出现,包括理论研究和创作研究等下属三级学科,原“美术历史与理论”亦以“美术学(三级学科)名之,但内涵有变。)。二级学科的“美术学”,基本上包含原先术科的“美术”系列,从术科到学科,意味着增强学术含量,全面提升学术品质。原先依附创作实践的美术理论同样提升到“学科”层面,而且和美术史学合并成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二级学科的大系统内,美术理论和创作实践还是一个整体,只是更强调了美术的本体性研究和学科独立性,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关系,促使技艺性学科在建制上不断完善。同时,作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概念的内涵上,绝不等同于刘师培时代的“美术学”(注:参见邓福星《关于美术学及其它》,《美术观察》1998年第1期,第55页。),在学术立场上,重新确立了中国美术理论“史论评”三位一体的传统。由此,美术理论亦开始以学科的名义真正进入学术系统,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其学科性质如何?学科规范何在?学术阈场如何界定?

如果说,美术理论进入艺术理论系统或美学系统,还有既成的规范(西方的)可以遵循,但到了“美术学”的新建系统,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链接,重新规范,重新定位。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是学科最明显的标识。在美术学院,除了美术史外,有关的理论课程为艺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色彩学等,均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的共同课,这种状况几十年不变。作为学科的基本理论,我们主要关注“概论”。早期的《美术概论》,有黄忏华的著述(1927年,参照日人及欧洲人的著作),20世纪50年代则搬用苏联教材(如涅陀希文著的《艺术概论》),事隔二十多年,又出几本国人编写的《艺术概论》,特别是80年代初文化部组织编著的《艺术概论》,几乎是通用教材。直至1994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理论教研室才编写出一本《美术概论》。一门学科,如果连“概论”的课程都不完备,还能说些什么?

概论者,一为基本原理的阐述,二是历论的通诠,三是基本范畴的解说,藉此进入历史文本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代的美术理论,关注的不会是概论,而是时论。无论中西,真正能体现彼时彼地他者理论观和价值观的,不在概论而在时论。概论是总结,时论是现状研究,关注时下美术现象,以既定价值标准,审视与评判美术实践之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因此,时论既是批评文本,又是历史文本,在历史片断中直接传达创作观念与审美意识。事实上,在美术理论的发展历史中,概论之寂寂与时论之煌煌,对比极为鲜明。无怪乎,中国文学理论史,常冠名以“中国文学批评中”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注: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1927年版;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1979年12月新版,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批评,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如文论、画论、乐论等)并不相符。理论不等于批评。若论中国的美术批评,与其说它接近理论,毋宁说它接近品鉴。中国古代的品鉴就是一种时论,是理论最直接的应用与表述,其方式可点评可议论,可指正可判断或褒贬、品第。

二、学科概念

常言,美术理论是一门研究与考察美术活动和美术现象,探求其规律的人文学科,是一个关于美术的知识系统。研究者必须将他对美术现象的感受与体察之经验转化成理智的(intellectual)形式,将它整理成首尾一贯的合理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我国美术理论界目前又有多少首尾一贯的知识系统?

我们可以对美术理论进行整体描述,但总是模糊的。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对象,要有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在高校还要有相应的教学实体,包括教材。中国的美术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有教学和研究实体,却无教材无规范(技法理论除外),且研究领域涣散,一直无法走上正常的学科建设轨道。如果检测近20年来我国所有美术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你会得出什么结论?你能看到一个学科的外轮廓么?不可能。众多选题中,既有美学问题研究,也有形式本体问题研究、形态研究、批评研究、心理学研究等,还有一些跨学科的边缘性的研究选题。我们什么时候能从边缘地带划出一道清晰的学科界限?或在学科内部建立一道学术底线?解决这个问题,似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系统性处理,即将现有的各种知识系统化,寻找各个知识系统(小系统,模式块)间的相互链接。链接的情况还得进一步处理,分析其知识导向与基本局性,才有可能在学科图表上显示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各种关系。

不可否认,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比历史学复杂,可是否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就造成美术理论研究的不确定性?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有序化。一个系统的学科会建立自身的研究基点,确立基本范畴,建构一系列的学科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一再提倡美术本体研究,可为什么还是一再徘徊在学科边缘而无法进入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似乎学派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每一学科都存在不同学派不同学说,但都不会影响其学科的整体规范,不会淡化以至解构学科特征,至少在某一时期如此。每一学科也都会出现新兴的交叉学科,都会模糊、淡化甚至重复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样也不会改变本学科艺术质。美术理论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学科概念,却无明确的学科定位和学科规范呢?因为历来中国美术理论就缺乏一个大的系统建构。

当我对自己所接触的知识进行整理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所谓“美术理论”,都只是一个个“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没有自己的学科归宿,或者说缺乏一个系统网络接纳这些知识。追求系统知识,并非就是“唯科学主义”。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关系到人文学科(humanities)。显然,美术理论属于人文学科,研究重点在于人的情感、人格尊严及其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注重人的精神性、个体性和审美价值观,是关于美术现象的整体价值评述。但是,美术理论也涉及到人与对象物,人或对象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观察、统计与逻辑推理,这就涉及到“科学”,涉及到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代的美术理论,几乎都是品评赏鉴,或者说都在某种价值预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论评判(即“你能观察到什么,说明你拥有什么样的理论”)。在许多情况下,理论先于观察,有时则交替进行,先发现而后评价(不过是既定理论体系的补充、拓展与完善),一个总结性的评价将现象定性定位,构成知识点,随后便发生转移。以价值观为基点的系统性理论建构,应有一个时间维度。但我们又无法辨别当一个系统理论出现时,是否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开始抑或完结?譬如,我们该如何评价顾恺之的“形神论”与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是历史的决结,而谢赫是新时期的开端?我以为,无论何者,都只是一个“知识点”的问题,未成体系。理论体系与时期并无绝对的必然的对应关系。一种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一个时期的实践状况,也可以跨越几个时期,而一个时期也可能出现几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我们只能根据理论表述自身的性质决定体系的存在。文化系统比较好确认,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轴和区域空间的标定。美术也一样,作为人类造型的活动和现象,也从属于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而研究这些活动和现象的美术理论,也必须成为一个自在的体系,并在不同体系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关系。

在“美术学”、“美术理论”等学科概念上,中国和日本的学术界有着比较接近的看法。

可以对证以下两个文本:

中国科学论文篇8

1 医药档案的起源、形成与管理

1、1 医药档案的起源

出土卷于是出土医药档案的重要内容,其中以敦煌出土卷子数量居多,敦煌医学卷子的很大一部分保存收藏于海外。1900年,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内,发现了封存九百余年的近五万卷六朝和隋唐五代时期写录的卷子书籍,现称为“敦煌遗书”,其内容涉及我国古代文化的各个方面,是二十世纪人类文化史上的重要发现。这批珍贵文物在发现后不久即大量外流,其中以英人斯坦因和法人伯希和盗劫的卷子(今编号为s和p)最多,现藏英国伦敦博物院和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

医经残卷有十余卷,内容包括《内经》、《伤寒论》、《脉经》的片断及《玄感脉经》、《明堂五脏论》、《五脏论》和《平脉略》等。

针灸残卷有六卷,包括《新集备急灸经》和灸疗图等。

本草残卷有七卷,包括《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食疗本草》等。龙530卷,现藏日本龙谷大学图书馆。首残尾全,基本完整。《本草经集注》卷一,内容 包括弘景序、序例本文及陶注。抄写时间,一说据卷末所记为唐开元六年(718年);一说据不避唐讳及实物考证,为六朝写本。

医方残卷有三十余卷,共录方近千首。其中,有的题有书名,有的为唐人选录署名医家的医方,大多则不知书名及撰者。

藏医卷,是1983年罗秉芬和黄布凡编译出版的《敦煌本吐蕃医学文献选编》,经藏医学家强巴赤列审订,内收敦煌石窟出土的用藏文抄写的四卷吐蕃时期的藏医文献。

2、3 以石刻为主的地面遗存的医药档案

石刻,是先在石头上写字再进行雕刻来传播知识的一种载体。在石头上刻字是原始人的一种风气,至今能见到的有石窟、摩崖石刻、石碑乃至庄重的“石经”。

龙门石窟现存窟龛2100多个,碑刻题记23600余块,其中久负盛名的“龙门二十品”和唐代书法家褚遂良的伊阙佛龛之碑,则是魏碑和初唐楷书艺术的代表作品。窟群中的“药方洞”洞壁上载有治疗40余种疾病的民间验方,用药150余种。摩崖石刻也是传播医药知识的方法之一。位于广西桂林南溪山的刘仙岩上,以粗健的楷书,书刻了宋代宜和年间,当地防治岚瘴之气所致病的药方“养气汤方”的来源、组方、煮服法与治疗效果。石碑传播医药知识较多见,四川绵阳李杜祠的石碑上以隶书为主,书刻了汉代名医涪翁隐居涪水渔父村时曾用针石治病取效的情况。北宋医官王惟一为铸造针灸铜人模型,首先辑写了《新铸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不久将它用清秀的楷书写刻于石碑上,内容含十二经、657个穴位,供后人抄录流传,洛阳兴国寺的一块石碑上,用楷书刻写了宋代无际禅师留传后代的“换骨丹”药方。由于石碑上的宇可以不断地拓片流传,故为后来印刷术的发明打下了基础。

2、4 以编研成果形式保存下来的医药档案

档案汇编虽不是档案原件,但由于是根据档案编研而成,因此可以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原始性意义,它们也可被列为直接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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