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议案提案办理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结率。把议案提案
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办理,是近年我们在“两案”办理工作中探索取得的一条成功经验。因此,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提案后,要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提案办理纳入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走出去现场办理。为了使议案提案办理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使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理人员要深入实际,详细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本着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想方设法现场办理解决。
在每年的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中都要涉及一定数额的资金。根据我县的实际,在短期内全部解决这些问题显然没有这个财力。为了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议案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扎实工作,分四个层次对议案、提案进行办理,努力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是对于县城-管理、排危建校、人畜饮水、乡村医疗防疫、洛河污染治理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务求解决。
二是对于各类项目,要结合我县的总体项目规划,分别不同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对于已经立项和开工的项目,要作为办理重点,保证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已经做好前期工作的,要协调有关方面按照程序抓紧审批;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的,要帮助继续做好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暂时无法解决的,各承办单位要在答复中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清原因。
三是对于生态保护、文教卫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四是对于各类政策性建议和提案,如人才引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凡是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虽然解决这些问题不需要资金,但如果解决得好,同样会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