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离任审计;审计风险;审计质量控制;经济责任审计
一、开展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1、开展离任审计是深化改革的需要。
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少单位和部门出现了一定的财务收支自主化现象,这就使一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脱离了财政监督的视角范围内,出现了不少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开展了离任审计工作,就能够大幅度减少这些不良现象的发展,减少腐败问题的出现,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廉政建设。
2、开展离任审计是改革干部制度的需要。
干部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具体来说,对干部的离任审计就是在其任职期满或者每次工作调动的时候,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全面的评价和监督其在工作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状况,除此以外要对整个组织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核查,以此作为评判干部工作真实情况的有效对照物,从而最大程度上的控制和避免各种人为的失误情况。
3、开展离任审计是离任和接任者的要求。
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可以作为一项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的利器,强化经济责任意识,敦促其在在岗期间最大限度上的尽职尽责,从而有效提高经济管理的业绩,改善其管理水平和能力。对任何寻求短期内的钻空子和弄虚作假行为务必要严格控制,有效控制任何弄虚作假以及权力寻租情况,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杜绝那些无故受到恶意诽谤和诽谤,有效纠正错误舆论,从而帮助广大群众明辨曲直。
二、作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宣传,使全单位上下共同重视起来这份工作,各级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从自己抓起,择选出有力的离任审计人员。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只有领导真正重视并落实起这项工作来,才能使这项工作在执行力的带动下完美的履行开来。另外,离任审计人员也应该从自身素质的提高这项任务开始做起,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工作,最大限度的执行实地审计,把学到的理论与工作实践中完美的融合。
2、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或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这是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离任审计评价活动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实际工作还存在着大量的先离后审,或者干脆不进行离任审计的现象。尤其是对已提拔到领导岗位的干部实施离任审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由于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不仅难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而且有走过场的嫌疑,影响了审计部门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有必要把任前审计同拟任干部的任前公示结合起来,使审计结论通过公示充分体现监督和制约作用。
3、处理好日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关键。由于离任审计区间长,难度大,工作量也大,为了更好的完成离任审计任务,有必要把离任审计和日常的审计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尤其是对于那些任职时间很长的离任领导,更是要充分利用日常审计过程中积累的财务信息和资料。这样,在离任审计时就可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平时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审计,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加强离任审计的权威性,使离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这是搞好离任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要切实做到这一点,就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力度。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任何过程都是为结果服务的。我们做任何工作也是这样,如果工作的结论在实践中得不到落实,那这项工作就是毫无价值的。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几乎每次发现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的,这是为什么呢?合理的解释就是每次检查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在被检查单位那里得到重视,并没有进行认真的整改。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一方面广大审计人员付出很多劳动,去加班加点的工作,而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听之任之,没有根据审计结论认真纠正错误,使本来很严肃的审计结论流于形式。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现状,首先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赋予审计人员更大的权限;其次审计部门要将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同级党组、行政领导,把处理结果记入干部的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实绩考核记录;第三、对于违法违纪资金和各种不合理开支等问题,除限期整改外,计财部门应根据监察部门的意见从其月拨经费中直接扣除;第四、开展离任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对于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监察部门应通过后续审计检验审计结果,监督部门领导认真整改,切实执行审计处理意见。
三、结语
各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届满,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通过对于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当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饱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单位经营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
参考文献:
[1]董博光.建立离任审计制度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J].辽宁财税,1997,(03).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会计之友.
论文摘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充分发挥其效能,必须要在国家不断完善对内部审计管理的过程中,选择最佳审计时机,完善内部审计机构,不断提高内审人员整体素质。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所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称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经营管理,保证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等方面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束缚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功效的发挥。
1当前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立法依据不充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当前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法规性文件。上述现有法规、规则的法律层次较低,可操作性不强,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甚至还有很多空白点,国家法律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报告内容、审计技术方法、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规定。
1.2缺乏健全明确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涉及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要关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考评当前经济效益及长远经济效益。由于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无法全面、系统地衡量经济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也很不准确。另外,影响经济责任人业绩的因素既有内部经营管理方面,也有外部环境方面。由于没有责任划分标准和评价标准,审计意见不能明确表述被审计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及经济责任人承担的责任。
1.3“先离后审”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
现行的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因任期届满、提拔、调动、免(辞)职及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特殊情况先离任后审计的,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但实际工作中,先离后审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离任者升迁去留极少受审计结论的影响,使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审事议人”的作用。
1.4内部审计力量薄弱执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现有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仍然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有些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不重视,内审机构不健全,内审人员由监察、财务人员兼任,甚至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过程中把内审机构撤销或合并。同时,内审人员不同程度的存在知识面窄、技术手段落后、缺乏职业操守现象,近几年内部审计也在由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转型,许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各专业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与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不适应。
2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2.1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逐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
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审计中的地位、作用,但仍把内部审计做为补充力量。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受制于法制不健全、制度缺位,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高层次、对全社会内部审计机构都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提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的法律地位,从而保证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履行职能。同时出台有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规范及相关的操作细则,明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范围、程序及方法,使其逐步走上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2.2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具有针对性、特殊性。因此,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保证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公允。审计评价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立足于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如企业经营规模、获利能力、职工收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定性指标是指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企业领导人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情况。对于定性指标要给以一定的权重,使其定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具有持续性的,不能只停留在离任时的账面负债上,还必须考虑资产质量、技术改进与市场开发程度等因素,凡是对现任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都要进行评价。同时,应建立外部因素影响的评价标准。通过调查了解,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外部事项,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调控宏观政策等,按照外部因素影响程度修正相关指标。
2.3选择最佳审计时机、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效能
(1)“先审后离”方式。可及时地评价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客观地考核企业领导人任期内功过是非提供准确依据,为今后对其做任、免、奖、惩决定提供支持。
(2)“先离任后审计再任职”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审计结果评价离任人的业绩、决定离任人任免升迁,但具有滞后性。
(3)年报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结合方式。能达到评价监督企业领导的目的,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控制企业风险,实现国家、集体财产韵保值增值。
关键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推进策略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的要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下简称“资源离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它即有利于了解当前自然资源资产的状况,也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生态健康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该要求为审计机关在新常态下的审计监督拓展了新的内涵,因此迅速成为了审计领域研究的热门课题。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是指在原始状态下就拥有价值的物体,例如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在当前的科技和认知水平基础上,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并且在核算中可以进行货币计量和确认的自然资源。资源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辖区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和保护情况的总体评价,其重要意义包括:
(一)有助于合理开发自然资源
目前,我国对于自然资源保护的管理机制仍在进一步完善之中,这使得部分领导干部为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放任对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地开发。通过实行资源离任审计,可以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的浪费行为,同时推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承担起合理利用并有效开发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一直以来,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往往是国民生产总值(GDP)及其增长率,这导致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而不顾及高污染企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实行资源离任审计,可以有效遏制领导干部漠视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推动领导干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政绩观念。
(三)有助于追责并全面掌握现状
实行资源离任审计不仅能起到事前预警的作用,还有助于事后的追责。通过对领导干部所造成的自然资源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打破过去“有人破坏无人问责”的怪圈。同时,对于继任者而言,实行资源离任审计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地了解当前的自然资源现状。
(四)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的期望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文化、政治、社会以及经济建设的基础,涉及13亿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的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多地期盼优美的居住环境、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因此,开展资源离任审计,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也是政府的内在执政要求。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的资源离任审计刚刚起步,处于探索并逐步完善的阶段。现阶段资源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策法规的合规性与适当性
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是开展资源离任审计的主要依据。领导干部作为受托责任方,应当依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管理。领导干部离任时,通过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可以有效评价任期内的管理合规性。另一方面,审查结果还可以用来判断当前的政策法规是否适当,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
自然资源的管理需要一套合适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漏洞和缺陷、是否被不折不扣地执行都影响着自然资源的管理水平。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评价可以从审查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和有效入手,例如执行穿行测试。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审查,可以了解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是否尽责,同时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行使自然资源管理权。
(三)审查与自然资源有关的重大决策
与自然资源有关的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在维护公众利益方面的相关决策。因为领导干部可能为了提升个人政绩而罔顾公众利益,因此这类决策一直是资源离任审计的审点。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关注土地资源的开发,特别是占用耕地开发商业地产的行为;第二,关注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化工污染问题;第三,关注矿产资源的治理,特别是矿山建设资金投入方面。
(四)审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以数字形式衡量自然资源使用情况的有效载体。它可以依照一般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式,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分类、核算汇总,并最终形成报表。它既可以体现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也可以反映一定时间内自然资源资产存量的变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有助于使用者了解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状况,因此,对其真实性的审查往往是资源离任审计的一个关键步骤。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资源离任审计还没有规范成熟的模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来说包括:
(一)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界定困难
一般来说,自然资源资产应该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当中,可能出现集体或个人所有,这导致在开展资源离任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归属不清楚,不利于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进行编制。另一方面,许多自然资源资产都是跨区域的,具体权责难以界定,导致无法确定负责的领导干部。
(二)受到审计机构现状的制约
我的自然资源资产种类较多且分布广泛,如果按照资源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进行充分审查,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按照我国现有的审计机构配置,可能出现审计覆盖不足、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
另外,资源离任审计的对象是土地、森林、矿产、生物和水等各种自然资源,为了获取充分、客观和真实的审计信息,不但需要具备常规的审计知识,还需要充分了解与具体自然资源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将两者有效地结合应用。然而,在审计机构中,审计人员往往是以财务专业为主,综合型的人才较为稀缺。这导致在审计实践中,经常出现审计人员胜任能力不足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资源离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的信息碎片化
自然资源资产的信息一般包括资源的数量、质量、价值、变动情况、地理分布情况、开发利用情况等方面。具体的数据大部分都分布在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一些科研单位中,这些部门和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因此对于这些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资产并没有进行有效地整合,也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这种状况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审计人员对数据的采集,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导致审计人员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降低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困难
领导干部实行资源离任审计后,探索如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就成为了审计人员研究的重点。目前,要合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存在三方面的困难:第一,如何明确哪些自然资源资产应该纳入;第二,如何准确对这些自然资源资产进行计量;第三,如何列报并披露这些自然资源资产。
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建议
资源离任审计的有效的执行,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现阶段资源离任审计面临的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建议。
(一)制定相关准则或指南
建立一套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准则或指南,对于资源离任审计工作逐步实现正规化、制度化和精确化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可以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有助于审计人员顺利开展资源离任审计工作。
(二)加强审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资源离任审计不同于以往的审计活动,对于专业知识方面的胜任能力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各级审计机构要加强对专业领域的学习。通过聘请专业人士设置相关课程以开展广泛的培训,特别是环境科学、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方面。
另外,由于资源离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涉及到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等专业问题。当出现审计人员不能胜任的情况时,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机构可以选择聘请自然资源资产领域的专家来提供技术支持,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
(三)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共享平台
自然资源资产的信息碎片化是对资源离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首要制约因素。通过建立一个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对各类自然资源的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可以有效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帮助审计人员充分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情况,获取充分、客观和真实的审计信息,并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四)与政府部门协同开展资源离任审计
自然资源资产的复杂性决定了审计机构必须加强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信息掌握在各政府职能部门中,它们可以很好地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特别是通过与国土资源管理、水利、农业和环保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它们已经完成的工作基础,可以有效地提高资源离任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五、结论
资源离任审计作为一个新的审计领域,有效结合了我国自然资源的特点以及资源管理的情况,能够促成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良性互动的局面。本文从探讨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出发,结合当前开展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面临的问题,系统阐述如何更好地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随着资源离任审计的常态化,审计机构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出资源离任审计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推进资源离任审计的业务实践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金曦,钟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探讨[J].商业会计,2015(10).
[2]孙卫法.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几点思考[OL].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016.
[3]陈昕,孙默深,王英哲.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讨[J].商,2016(25).
关键词: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21日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背景及意义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干部离任审计的全新举措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2013年11月12日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部分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被正式确立。2015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这项备受关注的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试点方案的出台,将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了扩展,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生态资产,使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日趋全面和完善,是审计制度的进步;其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唯GDP论英雄”政绩观的全面叫停。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进行货币化价值评估,使之进入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清单,这将直接导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是纠正畸形政绩观的有益尝试;再次,我国是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流污染、大气污染、耕地剧减等环境问题日益加剧,在如此严峻的环保形势面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引入宣示了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是我国环保理念和环保制度的巨大进步。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部构成
审计对象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应涵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是审计的重点。
审计内容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使用、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并得以有效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是否发生破坏性变化,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
审计环节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坚持任前、任中、离任审计相结合,使对环境质效的追求贯穿于领导干部任职履职的始终。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基础方面。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水流、森林、山岭、矿山、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其次,各级政府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再次,各级政府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应注意的是,在确定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时应全面考虑当地资源环境状况,不能搞一刀切,尤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最后,各级政府应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三、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困难与对策
(一)存在的困难
一是信息数据基础薄弱、且提取困难。主要表现在:核算体系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会计核算中所涉及的会计目标、会计主体、科目分类、核算对象,确认计量标准、会计报告不明确,资产负债表编制滞后,加之由于管理职能划分条块分割、事权交叉,其数据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提取难度较大,甚至一些基础数据并不存在于管理部门,而存在于科研机构和企业,难以实现数据共享。即使审计能从一些主管部门得到一些信息和数据,也是零散的、支离破碎的,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真实性。
二是考评体系缺失。各地自然条件、发展理念、战略定位不同,地方党委、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与利用上本身就难以自身平衡。加之一个时期以GDP论英雄,造成了自然资源资产的过度开发开放,导致自然生态的恶化。同时,由于生态环境保护见效慢,注定一个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过程是漫长的、持续的,难以说是哪届党委、政府取得的成绩,只能用环境保护投入进行量化反映。
三是审计专业人才匮乏、没有成熟的审计模式和评价标准,都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点多面广,对审计人员的政策性、专业性水平要求极高,可以说是一项跨专业、超职能的审计工作,需要大量环境保护和土地、森林测绘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当前,审计机关具备的审计人员大多以经济管理、会计、计算机等和财务相关的专业人员为主,非专业人员占据多数,现阶段仅仅依靠审计机关自身力量难以独立完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
(二)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由审计、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发改、环保、统计、监察、组织等党政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机制,切实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升降、奖惩的依据,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测、调查和统计,努力实现监测全覆盖、调查无盲点、统计无遗漏,进而建立起完备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
2、加大问责力度,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随着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依法行政的观念也深入到了审计人员的内心,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仅要纠正错误的做法,更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不追究责任,那么就会有其他部门甚至司法部门来追究审计部门的责任,问责机制的普遍建立和被人们逐步接受的过程正在加快,逐渐形成了问责是正常,不问责是例外的思想意识。对地方政府官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企业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文明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也是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体现,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3、建立审计人员定期和专项培训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现有审计人员做好专项审计工作的能力。由于每年的审计工作量都非常大,审计人员平时都是在忙于工作,对于新领域的审计业务也只能够边干边学,几乎很难抽出专门的时间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在审计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时,往往会出现审计人员无从着手而不得不请教被审计单位人员的尴尬情况。因此,针对新领域的新业务,有必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并且形成讨论学习氛围,在沟通和交流中产生一些知识点和想法,给审计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结语
依法治国背景下,逐步增强的守法意识和逐步好转的执法环境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毕竟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国外有益的审计模式,因为国情不同、审计环境不同等因素,不能够照搬照套,只能作为参考,而我们只能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从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到全面推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发挥审计系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们国家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路。早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迎久.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国环境报,2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