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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收集5篇)

时间: 2024-08-19 栏目:写作范文

离任审计篇1

一、稽核目的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增强农村信用社社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意识,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保障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稽核对象

xx农村信用合作社派会计xx

三、稽核范围

xx农村信用合作社

四、稽核期限

审计的时限原则上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点审计三年以来至审计日,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五、稽核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六、离任稽核内容

(一)任职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规及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

主要检查:

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2、是否独立行使会计职责,有效发挥会计确认、会计监督、会计反映、会计记录等职能。

3、是否对信用社的业务、财务活动情况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正确组织核算。是否真实反映信用社经营活动及经营成果。是否参与信用社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监督信用社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按月向联社报告以上情况,对联社负责。

4、是否参加受派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参与受派社业务、财务以及重大事项工作会议。是否对信用社重要经营事项的决策,从会计角度和经营风险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是否拒绝受派社违法违规及非正常事项的办事要求。并提醒和监督内部人员拒绝办理。

(二)内控建设和风险防范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履行内勤坐班主任岗位职责,认真记载内勤坐班日志。

2、是否建立健全了内控组织机构,实行相互制约;任期内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存在因执行不力造成损失或风险的问题。

3、是否认真按照会计、出纳、结算、信贷、储蓄等工作特点,协助社主任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责任、防止混岗、串岗和乱岗。

4、是否根据统一规定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受派社人员状况合理定岗定责,优化组合,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

5、是否落实授权制度,是否有越权的经营行为。

6、是否落实了保支付保稳定的各项措施。

7、案防工作是否落实,任期内是否发生了经济案件和责任性刑事案件。

(三)业务经营及会计核算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落实和执行联社统一制订的规范化、标准化营业服务标准,做好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是否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3、管理信用社日常会计、出纳、财务收支等业务活动,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如各项费用凭证填制,应收利息冲销,大额现金审批,大额和可疑支付的判定上报,大额汇兑业务审批,内部资金调转,银行账户审批,错账冲正,挂失业务,利率政策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会计印章管理、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已置换不良贷款管理。

4、是否落实和监督落实上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5、是否做好信用社内部会计出纳岗位人员变动监交工作,对记账员、出纳员、农贷会计、储蓄营业人员和分社储蓄所人员的变动,临时请假涉及的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贷款借据、抵质押品、重要物品等监督交接清楚,并进行登记备案。

6、是否按规定管理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抵债资产,并建立各种登记簿、管理卡。

7、是否按照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入档、登记、保管、移交、调阅和销毁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8、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进行岗位操作制度、规程、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辅导,并进行记录培训情况。按季对所辖分社、储蓄所进行账务检查、监督制度执行。

9、是否按年、季、月报送各种会计、统计报表,随时上报各种需审批的会计事项。如:费用支出、大额现金支取、大额汇款、调剂资金、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大额和可疑支付等。

10、是否配合社主任按规定做好考核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好会计年度决算。

11、是否组织实施会计信贷基础规范工作,努力使会计基础规范在两年内达到二极标准。

12、是否按照责权发生制原则,提取各项基金,根据费用核批限额据实列支,按季、月、年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缴纳各种应交税款事宜。

13、是否负责日常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信用社主任做好夜间值班工作。

14、是否参加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对信贷管理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四)会谈。通过会谈,向被检查人员所在单位了解被检查人的组织管理能力、道德品质、业绩以及不足。会谈方式可根据需要采取随机选取部分员工座谈方式,也可采取有针对性地约见有关人员的方式。

七、稽核时间及分组

(一)现场检查作业起止时间

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二)检查组组长及成员

检查组组长:xx

成员:xx

八、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事实负责,各检查小组组长对所形成的检查结论负责。

(二)检查组组长随时注意判断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检查进度。

(三)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并统一编号,《检查事实确认书》应在退出现场以前处理完毕,对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

(四)小组长负责小组内人员调配,并完成所负责部分的《检查事实与评价》和现场检查部分报告。

(五)各小组长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按时参加组长主持的碰头会,研究问题,交流检查经验信息。

(六)全体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主动接收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的监督。

(七)认真办理与被检查单位的资料调阅手续,对所有检查资料严格保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九、稽核依据

离任审计篇2

1.1理论研究成果较为丰富

1.1.1审计定义研究国内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研究较多,主要从不同视角给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下定义,但尚未形成一致定论。①考虑审计目标下定义,蔡春、毕铭悦(2014)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监督、证实和评价受托人在受托期应该承担的自然资源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3]陶玉侠、谢志华(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资源资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4]②基于审计内容下定义,董贤磊、余芳沁(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针对被审计者,在任期间受托管理的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的审计。[5]③从审计工作过程下定义,如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所管辖区域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及开发保护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6]1.1.2审计目标研究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研究颇多,众说纷纭,观点不同,主要观点有责任观、国家治理观、资源管理观等。①持责任观者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明确被审计者承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责任。持此观点者较多。蔡春、毕铭悦(2014)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3]。谢志华(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促进受托人履行好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责任,又使全社会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问题。[7]崔振龙(2014)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完善责任体系[7]。林忠华(2014)声称,总体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明确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领导干部的责任不可推卸,促使领导干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保证社会与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8]②持国家治理观者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落实。黄文静(2014)提出,从战略上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是促进贯彻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促使落实自然资源环境持续发展。[7]姜龙(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之分,宏观目标是推进国家整治生态损害问题,微观目标是考核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力运用的合规性、结果的绩效性和报告是否遵循公允性。[7]③持资源管理观者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是促进被审计者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陈献东(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直接目标是对受托人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和评价,促使受托人健全、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9]1.1.3审计范围研究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专家学者有2种看法,部分专家学者持自然资源观,另一部分专家学者持资源环境观。①持自然资源观者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是自然资源资产本身,这是观察自然环境的责任界定有难度、操作性较差之后得出的结论。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是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山资源、水资源等[6]。林忠华、崔振龙均有此种看法。②持资源环境观者强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是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资源与环境都是各级地方领导的受托责任,实施审计理所应当。谢志华(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以及由被审计者共同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7]许萍、何畅(2015)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覆盖森林、矿山、海洋、水、土地等资源及其环境。[10]1.1.4审计对象研究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专家学者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主要形成了2种观点,一种是一般意义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另一种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对象。前者的代表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及开发保护情况”[6]。后者的代表有陈波、卜琦、安徽省审计厅课题组等,陈波、卜琦(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对象是政府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11]安徽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是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2]1.1.5审计内容研究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进行了研究,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3方面。①从审计业务性质看。蔡春、毕铭悦(2014)指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有财务收支审计、合规性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绩效审计、政策审计。[3]陈波、卜琦(2014)提出,政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国家自然资源重大政策、战略、规划执行的结果,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综合效益。[11]②从审计项目视角看。这里所说的项目主要有政策、资金、工程建设等。刘西友(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13]林忠华(2014)提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涵盖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8]许萍、何畅(2015)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开发或建设中投入的资金及产生的经济收益,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状况,自然资源资产剩余价值,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修复自然资源的行为。[10]③从审计环节视角看。这里的环节涵盖自然资源资产使用、管理和监管。陈献东(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产权界定、生态补偿情况,国家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政策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如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管制、损害责任追究及其赔偿情况。[9]1.1.6审计理论基础研究对此问题,国内专家学者研究极少。蔡春、毕铭悦(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新兴的审计领域,其理论基础主要是审计学理论、会计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经济学理论、大循环成本理论、经济计量学与统计学理论7种。[3]1.1.7审计方法研究对此问题,专家学者主要有2种观点。①设立审计评价指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构建一系列指标进行审计。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认为,应按照审计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6]曹颖、曹东初步建立了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即采用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方法开展相应审计工作。谢志华(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此审计的依据,因而应先构建审计的微观基础,即通过编制补充报告建立企业层面资源报告体系。然后,构建宏观基础,即根据企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统计数据等,编制宏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7]王立彦、林溢、张颖等也持类似观点。蔡春、毕铭悦(2014)称,在现实尚未编制出价值量型、实物量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之时,可以先编制能够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和存量变化情况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动状况表,对此表审计,简单易行,但最终应当审计价值量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3]林忠华(2014)提出,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该检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存量及其变动情况,在国内外没有成熟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方法下,应该挑选重点的自然资源资产开展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试点。[8]综合以上七个方面看,我国相关专家学者研究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定义、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理论基础、审计方法等,从专家学者所持的观点看,基本上,对每个理论问题都有2种或2种以上的观点。从专家学者研究的广度看,对有些理论问题研究较多,对另外一些理论问题研究很少。从专家学者研究的深度看,对有些理论问题研究较深入,对有些理论问题研究较粗浅。大体上,专家学者不同程度上研究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及的多个方面的理论问题,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

1.2应用研究不够成熟

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方面,因客观存在着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复杂、分散,审计方法不足等问题,此审计实际工作在艰难推进。截至2014年末,内蒙古、湖南、陕西、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山东、云南、江苏10个省市进行此审计试点,审计内容只是部分自然资源资产,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保护制度执行情况等。尤其是深圳市宝安区用7个月时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理论研究,形成一批初步成果,包括《宝安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及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及其编制说明等,其中,自然资源核算体系,设置了10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负债类指标是资源治理与保护的资金投入。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改进这种审计。目前,参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省市在较快增加。[14]1.2.1审计存在的问题研究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专家学者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可能出现的不同问题,持有不尽相同的观点,主要问题有:①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马志娟、宗新星(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问题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健全[15]。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提出,一些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滞后[6]。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不明晰。马志娟、宗新星(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不明确问题[15]。黄金曦、钟浩(2014)提出,此审计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难以界定问题[16]。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难以界定。祝素月、夏晶晶(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难以界定问题[17]。董贤磊、余芳沁(2014)提出,此审计面临领导干部责任难以区分问题。[5]④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复杂、分散。祝素月、夏晶晶、黄金曦、钟浩(2014)都认为,此审计存在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复杂、分散问题[17,16]。董贤磊、余芳沁(2014)强调,此审计面临的问题是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分散[5]。⑤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马志娟、宗新星(2014)提出,中央组织部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内容不详细,评价指标不明确,指标权重缺乏。[15]张爱民(2015)认为,此审计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18]。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强调,难以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6]。杨斌(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问题[19]。⑥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专业性强。祝素月、夏晶晶(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现有审计力量不足、专业性强问题[17]。黄金曦、钟浩(2014)也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董贤磊、余芳沁(2014)强调,此审计面临的问题是审计人员有限、专业能力不足[5]。⑦尚无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马志娟、宗新星(2014)认为,此审计存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尚未统一问题[15]。黄金曦、钟浩(2014)提出,此审计面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仍有难度问题[16]。1.2.2完善审计问题的建议研究①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蔡春、毕铭悦(2014)认为,应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3]陈波、卜琦(2014)提出,应完善政府官员的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统计和会计核算制度。[11]马志娟、宗新星(2014)指出,应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15]董贤磊、余芳沁(2014)强调继续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制度[5]。黄金曦、钟浩(2014)声称,应制定自然资源会计准则、审计准则[16]。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称,应改革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6]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祝素月、夏晶晶(2014)认为,为了审计人员方便利用复杂、分散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必须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17]董贤磊、余芳沁(2014)提出,应根据分散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建立起相关的资源资产信息系统[5]。黄金曦、钟浩(2014)强调,为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利于审计工作开展,应该建立一个自然资源资产信息数据库作为共享平台。[16]③构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2014)认为,应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的资源环境统计制度,可以按照审计重点内容制订考核指标,建立相应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6]杨斌(2014)认为,应根据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解,建立一套科学的、可行的指标体系。并运用这些指标考核。[19]④联合、协同审计。祝素月、夏晶晶(2014)认为,审计机关上下级或者同级之间相互合作工作,可以减少审计工作的重复性,增强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引进自然资源专家参与审计工作,可解决审计力量不足和知识结构的缺陷。[17]黄金曦、钟浩(2014)提出,各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着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数据,审计机关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其工作基础,可以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委托其自然资源专家参与审计,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处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方面的问题。[16]董贤磊、余芳沁(2014)强调,审计机关联合审计之后即可达成共享资源,减少重复工作,相应增加人力;组建以审计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审计小组,可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5]⑤探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马志娟、宗新星(2014)认为,应先制定自然资源会计准则;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当借鉴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先对各个地方的自然资源资产分类编制成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再汇总编制国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15]黄金曦、钟浩(2014)提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方法是先做实物量核算,再做价值量核算;先实行自然资源单项核算,再实行自然资源综合核算。”列表的方式应该做到数量、价值和质量并重。[16]综上所述,专家学者从宏观上研究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用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法规制度的,也有审计机制的,还有审计队伍的,又有审计方法的;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事实上,有的问题容易化解,对有的问题只是提出一些认知,如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方法,设置哪些审计评价指标,如何编制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者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不接地气,不具备可操作性。

1.3实证研究较少

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实证研究者甚少。张宏亮、刘长翠、曹丽娟(2015)构建了地方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管理责任的12项指标。他们以S市为例,收集有关数据,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指标权重,使用期初比较打分审计方法,建立了数学模型,以此模型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环境管理责任进行综合评价。[20]该研究设置的指标不一定全面、科学、系统,但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综合审计评价是一种尝试。总之,国内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较为丰富,但研究整体上处于初级阶段,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用研究的多个方面都不够成熟,实证研究成果较少。

2国内研究展望

2.1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体系将日益丰富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体系涵盖审计定义、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理论基础、审计方法等。就审计范围言,目前,不同研究者分别持自然资源观、资源环境观2种观点。自然资源观是考虑现实中自然环境的责任界定有难度、操作性较差之后形成的。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立、完善,研究不断深入,自然环境的责任界定容易,操作性简单可行,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研究必然拓展到环境,自然资源观势必融到资源环境观中,关于审计范围的分歧将消除。就审计内容来说,目前,研究者是从不同的视角研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视角包括审计业务性质、审计项目、审计环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是“以财政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为基础,以绩效审计为主导”[11],政策审计作为补充[21]。就审计理论基础研究看。目前,研究者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理论基础研究极少,随着研究深化,又要借鉴其他理论,审计理论基础将进一步明确。

2.2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用研究日益成熟

目前,研究者已经初步探索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设置了一些指标,又探讨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并且将其付诸于实践,然后不断对其修改完善,这将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采用的审计方法有设立审计评价指标、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两种,实际上,这是总体的审计方式,具体的审计方法有多少种,分别是什么,适用于哪种自然资源资产,需要研究者探索构建一套适用于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方法。一个地方领导人管理的自然资源可能有许多种,对该地方领导人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的责任履行情况做出总体审计评价,需要采用综合评价方法,这要求研究者要探讨出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者尚未研究自然资源审计准则的内容,而自然资源审计准则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工作指南,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与研究者一起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自然资源审计准则。经过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不断深入研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审计方法、审计准则等问题,将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用理论日趋成熟。

2.3实证研究逐渐增多

离任审计篇3

关键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和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而产生的。在我国经济建设与组织结构中,领导干部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各级经济组织中担当“领路人”和“指导者”的作用。

加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经济监督,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状况和经济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我国社会经济有序的发展。

但是在目前我国离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解决好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一、我国离任审计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离任后审计显示其局限性

在现阶段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也就是对一种已成的结果进行的审计。

被审计人员离任后对其进行的审计,首先审计人员本身的思想重视上就不够。对待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以发现问题,促使其改正问题为主,而审计人员在进行离任审计时,首先想的是统计数据,落个顺水人情,给离任者一个好的结论。其次离任审计对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的发现。往往是在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后,才发现问题。

(二)多头管理,造成审计工作程序紊乱,很难保证审计效果

由于离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大多由组织部门确定,由纪检部门参与,审计部门往往处于被动局面,打乱了审计部门前期制定好的审计计划。对审计时间、审计力量的安排比较仓促,很容易在审计程序上出现差错。这样往往造成离任审计时间拖得过长,审计结果滞后,达不到离任审计应有的效果。

(三)审计方法不科学的现象依然严重,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离任审计往往把审计范围定得过宽,面面俱到,这样不仅没有突出离任审计的重点,而且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容易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因为领导干部任期一般都在数年以上.审计部门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对几年来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基建项目等各项内容实行全方位审计的难度较大,审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在具体审计过程中手段和方法不多,审计结果无规律可循,不同的审计人员对同一审计项目可能有不同的审计结果。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方法和评价尺度不统一。不同的角度反映不同的审计结果。

(四)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在我国虽然中央,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离任审计办法.但总体来说对离任审计的认识深度不够,甚至在有些领导,包括部分审计人员都错误的认为,离任审计是走过程的审计。这些思想的形成造成离任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不够。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部带来诸多不便。

很多时候往往是组织人事部门任命文件在前,审计工作在后,即使发现了办理了调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将有很大难度,有可能不处理,或者不了了之。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这些思想和工作方法使离任审计制度很难落实不到位。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事后审计”结合“任期中”审计

对于审计人们有一种误解,认为发现的问题越多,审计的效果就越好。其实能在错误发生之前的萌芽状态将其遏止那才是最好的审计结果。离任审计如果要达到好的审计效果必须将“事后审计”和“任期中”审计结合起来开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就要做好离任审计的准备,通过分阶段有计划的审计工作使离任审计提前进入审计阶段。在任期审计中也不一定要求每次审计都要做到事无具细,而应当每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从不同的角度开展审计工作。这样到离任审计时就会掌握大量的数据,审计评价时才会客观公正。

当然要加强“任期”审计,势必会增加审计工作的强度,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做好审计计划,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在不断的审计中探索审计规律和掌握科学的审计方法。

(二)要求人事部门做到“先审计,后离任”或“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的方法

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是以审计业务为主体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合性工作。在工作的实施中,不仅要在制定方案沟通情况等方面勤联系,更要在选定审计对象、具体实施,成果利用,扩大影响等方面合作运行,以求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最大化。

离任审计要想真正发挥在干部任免中的科学依据作用,就要求在干部任免时“先审计,后离任”或“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的方法。

离任审计不应该只是一个形式,也不应该只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目前我国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不是很强,往往在很多时候某个干部已经得到提升或者新的任命后,人事部门才通知审计部门。这时候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往往有种应付差使的感觉,审计人员对审计也没有积极性,甚至有的时候发现问题也不想深究,认为查出问题也没有多大意义。时间一长,有些领导干部就觉的离任审计也就那么回事,审计也就失去了它的警示作用。

(三)离任审计要重点突出,方法科学,保证工作质量

离任审计主要是对离任者任期的业绩、经营成果及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的审计,没有必要对整个部门或单位的全面工作进行审计,否则只能是泛泛而谈。离任审计范围的重点应包括:离任者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保值增值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政府要求审计的有关内容。一般来说,行政领导干部离任以财政财务收支为主进行审计.企业事业干部还要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有基建项目的要开展基建审计。在审计方法上.要在确定审计任务后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审计方案.运用统筹、抽查等审计方法.量化审计内容,抓住审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查清有关经济事项,分清经济责任,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审计手段,在不断审计过程中总结经验,对不同类型的离任审计要掌握不同的方法进行。进行评价时要加强审计的横向和纵向对比,也就是说评价一个领导工作好坏时要将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同前一任或者再前前任者进行比较,在比较过程中还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例如:物价因素,国民经济大环境,国家扶持的力度,被审计单位内部环境的变化等等因素。要做好上面这写工作就要审计人员做好日常资料的积累,建立离任审计“数据库”。不要审完一个领导就不再对审过的资料进行关注。要做到一次审计工作,同时也是一次资料的积累过程。

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影响审计效果的问题。如:如何区分领导个人行为与领导班子行为;如何区分领导业绩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同一项目不同阶段,不同领导人如何确认经济责任。上面的问题涉及到两个环境的问题,一是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二是单位内部环境的变化。

不同阶段的领导在任期内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是不同的,审计人员如果简单的以“数据”来评价任职者的业绩就显的有些片面了。但是宏观环境变化对任职者经济责任有多少影响很难确定。需要审计人员做长期的探索和研究。

单位内部人员结构、业务范围、领导班子结构等环境因素对审计评价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四)正确认识“离任审计”的作用,把离任审计的作用落实到实处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对我国干部的管理,约束,激励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离任审计的作用,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其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使离任审计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那些在经济建设中有所作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以及对于那些盲目决策,自身不廉,挥霍浪费,侵吞国家财产的领导干部公告于众,将会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同时社会的监督也会加大审计力度和审计落实。

综上所述,我认为离任审计中审计评价是重要的环节,也是难度较大的部分。简单的数据已经不能适合离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离任审计篇4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__〕17号)和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__〕12号)文件精神,结合__镇实际,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

一、审计主管部门及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内容包括: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4、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履行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情况及投资效益情况。主要审计: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请示报告规定及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镇党委、镇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工作要求。

镇经管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镇党委提交审计报告。镇党委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由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离任审计篇5

一、离任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即对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未连任的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村干部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农村越来越关注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做好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对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为民办实事的村干部。

二、审计的方式和重点

在对村干部离任审计的过程中,积极创新审计理念、优化审计方法、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整改,准确评价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创新审计理念。换届离任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也有别于专项审计。创新是推动这项工作的不竭动力。为此,为适应新形势和发展的要求,在围绕“创新理念、优化方法、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四个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审计过程中,除关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外,还重点关注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和绩效情况,将审计监督融入整个换届工作中,由原来的重监督轻服务向监督和服务并重转变。

(二)优化审计方法;首先由传统审计手段向现代审计手段转变,逐步强化计算机在审计工作中应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平台,提高审计效率,查找审计线索;其次由单一审计方式向多元化审计方式转变,除坚持直接审计外,还安排核算中心内部记账人员交叉审计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以促进交流,共同提高。再次由注重审计发现问题向促进解决问题转变,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加强对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绩效分析,对已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真正提高审计实效。

(三)突出审计重点。首先重点关注目标完成情况。针对换届时班子承诺的经济目标和主要指标,审查各项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及其真实性、审查村级组织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等情况;重点关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是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人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村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部分,是对村干部因任期届满、退休、调任、免职、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的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客观评价。但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看,村干部离任审计中存在着审计监督相对滞后问题,对审计的认识和方法还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认识上有偏差。由于换届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上届离任的村干部,有些基层组织存在着怕繁、怕难、怕得罪人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对已提拔的前任存有敬畏心理,万一审计出什么问题,怕担当不起。因此,无论在原始资料提供上还是在咨询上支支吾吾。使得审计人员工作只停留在仅有的原始资料上走程序,对问题查的不深、查的不细,削弱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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