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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精选18篇)

时间: 2024-01-07 栏目:话题作文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

时代的快速发展,不知不觉中也促使着文明加快步伐。人们逐渐习惯这种快节奏,进而成为一种惯性思维。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仿佛忘却了“永恒”的存在。

网络媒体的兴起,更是让五花八门的新闻日夜冲斥着疲倦的神经。一次次点击,跳跃式浏览,再退出,转而进入另一个页面……机械循环中,是海量的信息,变化无穷的字符,一张张不断更替的面孔。往日人们对于偶像的执着崇拜,渐渐演变成了短暂的追捧,似乎期待着更具魅力的偶像将会在下一个点开的页面出现。

久而久之,慢慢发展成一种流水式崇拜。

就拿阅读而言。最初纸质书籍为人们阅读的主要对象。人们可以抚摸触碰,感受到纸质的温度,嗅到油墨淡淡的香味,感受到字句之间富有弹性的张力;间或提笔在字里行间留下批注,划下感同身受的语言。这个时候,我们的心灵沉静的,灵魂与躯体同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体悟品味着作者的情感,由此引发共鸣。因此,当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诸如偶像人物、情感取向、价值观,我们都较为笃定,并产生一种执着与信念。例如为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而惋惜,为保尔

科察金的革命精神感动,亦或是为海上小美人鱼化成的泡沫动容……

然而,当阅读也成为一种流水式的“生产线”时,那么对于那些元素的崇拜与追求也就成了流水式。当你打开网络,不自觉地便进入了快餐模式。快速浏览,跳跃式阅读,的确有了一目十行的速度,但大量信息也不过在脑海中走了个过场,只有少部分被记住了。最后,你确实看了无数信息,而能被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是深度的记忆与感悟了。因此,在这种境况下产生的崇拜对象往往成了暂时的象征,在转瞬即逝间已改变西东。因为你关注着过多的人和事,当大片大片的浮云掠过,你面前的都成了过眼云烟。

这,都只因习惯于快速,习惯于流水式。他们在山头上一遍遍写下“某某万岁!”一次次奉以崇拜。而当雪落下,为山头蒙上一层厚毯时,他们又高呼:“雪万岁!”一次次的变更,已然磨灭了人们对于永恒的认知,而当山头的积雪融尽时,流水线上的崇拜者们又该对谁高喊“万岁”了呢?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2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

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3

你读过风靡世界的儿童文学作品《哈利波特》吗?你认识哈利波特吗?如果你对哈利波特还不了解的话,不要紧,让我来为你介绍吧。哈利波特可是我看过这么多小说里最崇拜的主人公哦。

哈利波特是一位体内流着善良、正义、不畏邪恶的优秀魔法师血液的孤儿。他的父母是在与黑魔法势力的决斗中英勇牺牲的,而伏地魔也因此被打得魂飞魄散,从此不能再横行霸道、作恶多端。但伏地魔还在不断修炼黑魔法,不择手段寻求可以再生的机会。

哈利波特从小寄养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在他11岁生日那天,在被告知自己身世的那一刹那起,他便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寄宿学校学习,他立志要完成父母没有完成的心愿——铲除黑魔法势力,并注定无法摆脱与黑魔法的纠缠。他在学校里学到了许多魔法知识,还成了优秀的魁地奇找球手,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一次次落入伏地魔的魔爪,又一次次凭着自己的沉着勇敢和美好的品德,有惊无险,死里逃生。哈利波特深知,只有自己才能最终战胜黑魔法,拯救魔法界,于是更努力钻研魔法技术,不断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巫师。

在第一学年时,刚刚接触魔法的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位好朋友为了拯救能使人永生的魔法石而冒着生命危险,破解了为魔法石而设置的重重防守,最终来到魔法石所在的房间时,他们仨都已筋疲力尽了。可前面等待他们的还有另一个同样冲破了重重关卡,而非常渴望得到魔法石的人。显然,他的法力要比自己厉害得多。但哈利波特并没因此而退缩,而是第一个站出来拯救魔法石。在争斗中,魔法石被摧毁了。但正因为哈利波特的勇敢和努力,避免了魔法石落入那位想偷魔法石而附在别人身上的伏地魔的手里。同时,伏地魔不得不离开了附生体,使邪恶的力量暂时得到压制。

在第二学年时,学校里的学生接二连三地被石化,更不幸的是好朋友珍妮失踪了,学校面临着关闭的危机。哈利波特不计较因懂蛇佬腔而被师生们排斥和怀疑所受的伤害,和两位好朋友用尽办法,无惧毒蜘蛛的袭击,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密室。又是哈利波特第一个站出来,勇敢地与巨蟒搏斗,直到蛇妖毒牙刺进他的体内,他还是依然只身与法力高强的少年伏地魔继续拼斗……直到取得胜利,解救了整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四年级的时候,当哈利波特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在三强争霸赛中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三个惊险而艰巨的魔法项目,赢得三强杯时,出乎众人的意料,这又是一个伏地魔设下的圈套。伏地魔早已让他的食死徒把三强杯偷换成门钥匙,哈利波特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被带到邪恶的伏地魔身边。伏地魔跳入用哈利的血、彼特的肉、父亲的尸骨做成原料,熬成的汤,使自己得以再生。在哈利波特被折磨得大伤元气,而伏地魔终于强大得恢复人形之时,伏地魔竟提出要与哈利波特决斗。为了整个魔法界,哈利波特并没有过多地考虑自己,而是爽快地答应了伏地魔的挑战,并沉着应战。最后哈利波特在闪回咒的帮助下成功逃脱,再次凭自己的勇敢、机智和正义,与黑魔法抗争,打败了能力比自己强得多的大魔头。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被这个勇敢而顽强的“小英雄”所感动了呢?是啊,哈利波特在经历了这么多生活的磨砺,已锻炼出如此优秀的品质,怎么能不成为我们的偶像呢?还犹豫什么,今天就去看《哈利波特》呀。

我真的喜欢哈利波特,盼望自己将来也会像他那样机智勇敢,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4

我崇拜的不是明星,不是演员,不是科学家,不是作家……而是我的姐姐——李立倩。

倩倩姐姐这个学期上初二,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在小学时期的学习成绩也是很棒的。

在她六年级的时候,她的数学老师经常把一些成绩好的同学叫到家里面去培优,这种机会总会有姐姐的一份,这体现出老师对她的期望与信任。

倩倩姐姐的作文稿还曾经被《右江日报》采用过呢,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投过一片文稿,可是,倩倩姐姐刚刚十三岁时写的作文就已经被报社采用了,不像我,连写好一篇文章都不容易。

倩倩姐姐不仅学习好,而且还很勤快。

倩倩姐姐经常在家里帮她妈妈洗洗碗啊,拖拖地啦,擦擦窗户啊,炒炒菜啦……总之,倩倩姐姐是一位精通家务的女孩子。

倩倩姐姐每天吃完饭后,她都会把自己座位上的碗和骨头收拾干静,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三天就坚持不下来了,为这件事,我还头疼了一阵子呢。

其实,偶像可以不是明星,可以不是演员,可以不是科学家,每个人都可以当别人的偶像。我崇拜倩倩姐姐,因为她是我需要学习的榜样。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5

我最崇拜的英雄是沈星。听到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

在20xx年的5月13日上午,沈星带着妻子和三岁的小女儿路过南阳河边时,看到一名学生不慎跌入水中,马上就要沉下去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河里,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名学生托上了水面。那名学生得救了,但他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沉入了水底,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壮烈牺牲了。

沈星就算牺牲自己,也要救那名学生,他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和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崇拜他,就是崇拜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美好精神。

如果沈星当时并没有跳下去救人的话,那么那名小学生肯定就会丧失自己的性命。但沈星却并没有这么做,他明知道自己可能上不来,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了一名小学生稚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如果我们的世界有很多人都有像身形这么伟大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多么美好啊。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沈星,学习他那种美好品质吧!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6

现在先让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崇敬”是什么意思呢?对,崇敬是崇拜,敬仰。那大家觉得哪些人又值得我们崇敬呢?

我想大家崇敬的人无非是些名人和那些功成名就之人,他们的确值得我们崇敬。可是大家有没有关注到我们身边其实有许多人值得我们去崇敬,也许他们并不是名人,并不是有着在别人看来所谓的巨大成功,也并不是像爱迪生一样有着聪明的头脑。他们只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着。

就像我们的环卫工人,他们每天风吹日晒地在街上为我们的城市美容。无论春夏秋冬,他们都日复一日的工作着。虽然他们住的地方不到10平米,吃的也是最便宜的饭菜,但是他们毫无怨言。也许环卫工人在有些人眼里,是肮脏的,是毫无地位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美丽。而我最崇敬的人正是他们。

环卫工人的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见过,但是大家一定都能想象的到是什么样子,那双手一定是粗糙的,一定是布满裂口的,可是大家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这不难解释,环卫工人每天在街上扫地,手接触扫把时间长了自然就粗糙了。冬天的时候当我们坐在家里吹着热空调时,环卫工人却冒着严寒在外面工作,他们的手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裂口,但这双手是美丽的,因为这是一双辛勤的手。可以这样说,环卫工人的手虽然粗糙了,可是城市却因为他们亮了。

正是环卫工人每天在做着我们不愿意做的是,所以让我们由衷地对他们说一声谢谢,谢谢他们为城市所做的一切,同时让我们对他们表达我们最崇高的敬意吧!

感谢你们,亲爱的环卫工人!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7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什么伟人,也不是家财万贯的富豪,也不是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清洁工。

清洁工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们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去找在单位加班的爸爸,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象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一点钟,我和爸爸回家,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害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由于天气太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和爸爸躲的远远的,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清洁工们不怕脏、不怕累,在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她们认认真真的清扫着大街小巷,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别人的快乐,有一次我去问过清洁工阿姨,我问阿姨:“你们每天工作不累吗?”阿姨说:“累,但是看到人们对干净整洁环境露笑容的话,就值了!”多么朴实的话语啊!

清洁工们在人们工作、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带来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她们在默默的奉献。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个个朴实无华、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的清洁工。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8

生活中有很多人,有老师、有同学,还有爸爸妈妈……清洁工是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人,但是,我十分崇拜她。

这是冬季的一天。寒风呼呼的吹来,让人直打哆嗦。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了。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穿着薄薄的工作服,来到垃圾桶旁边,用手中的木棒伸到垃圾桶里,我想:啊,好恶心呀!那么多脏东西,她也敢用手掏。她一定是用手捂着嘴,紧闭着眼睛,哼,我一定要瞧个仔细!于是,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我看见她的手冻得红通通的,像红苹果一样红,她咬着牙,使劲地用木棒往外掏,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这时,她转过身,笑意顺着她脸上一道道弯弯的皱纹往外流,她的样子真美!她的眼睛是多么的炯炯有神,一闪一闪,大大的嘴巴,使人感到亲切无比。在她的头发里还有“银丝”呢!我的心中不禁由然而升一种佩服的感情,我想:我刚才那么对她,真对不起!在生活中我并不具备那种不怕苦、不怕脏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习!

夏天到了。中午,红彤彤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妈妈说:“今天太热了!你下去买瓶花生牛奶!”我爽快地答应了,我马上拿着钱冲了下去。忽然,我又看见那位清洁工,我想:今天这么热!你不热吗?我走进一看,一颗颗豆大般的汗水躺满了整个脸,一颗晶莹的汗水跟其他几颗汇成一大滴,沿着额头,“啪嗒”一声,汗珠掉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汗珠不停地掉了下来,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我想:这位阿姨是多么热爱她的工作,我一定要学习她,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习上,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名列前茅!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坚持不懈、不怕脏的清洁工!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9

说到病魔,我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海伦·凯勒。她是一个身残志坚的人,她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学会了摸盲文,学会了说话。

海伦·凯勒她在一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使她变成了一个盲哑人,当时她才是个一岁半的孩子呀!但是顽强的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不屈不挠的学习。

说话是每个人都想做的事,海伦·凯勒也不例外。在家庭教师的帮助下,海伦·凯勒日夜不停的学习拼单词,摸盲文。当别人在呼呼大睡时,海伦·凯勒在学习拼单词,摸盲文。

当别人在快乐的玩耍时,她仍然在学习。就连她那小小的指头都摸出了血来了,可她还是在学习,经过几年的学习,她终于学会了用手指来‘‘说话"。她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当她在十岁时,越来越想张口说话了。于是他的父母送他去了盲哑学校,刚去时,她连发音也发不出来,在老师的教导下,她学会了技巧。老师叫她摸着自己的脖子说:“apple”,海伦·凯勒则说;“august,april,angr……”海伦·凯勒回去后一直不停地练习“apple”怎么读,直到自己认为读对了为止。

海伦·凯勒这种身残志坚,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0

有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最崇拜的是平凡而又朴实的卖早餐阿伯。

一天早晨,阳光灿烂,风和日丽。阳光尽情地挥洒,周围的景物都笼罩在金色之中,仿佛都穿着金黄的衣裳,显得焕然一新。我漫步在市场内,打算去买早餐。这时,一个店铺立刻进入了我的眼帘,它不像其它店铺那样华丽,那么宽敞,只是搭了一个棚子,简简单单的装横,摆好做早餐的工具与材料。我的腿不自觉地向前走去,原来店主是个老阿伯。只见他一身棕,黝黑的脸上镶嵌着一双苍老的眼睛,老鬓斑白,眼角边布满了皱纹。“阿伯,请给我一份5元的饺子,谢谢。”“噢,好的,请稍等。”只听他用慈祥的语气说道。我心想:他家人呢?怎么可以让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出来做事呢!正纳闷着,只见他颤抖的手把饺子放进锅里,再添加一些材料,虽然动作缓慢,但透露出老人家的认真,细腻。我什么也没说,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那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啊!竹枝似的手指,手背上的青筋条条凸出,哎!真是令人心疼。

“做好了,小姑娘那好,小心弄洒了!”我把10元递给他,那一刻心想:反正阿伯都这么大岁数了,眼睛应该看得模糊吧!全部给他好了!于是我撒腿就跑,生怕他会追过来。跑了一会了,头望去,幸好还没发现,这下终于可以安心地走了。这时,一道声音传来:“小姑娘,等等!你的钱!”什么,我愣了一下,不相信地过头,只见老伯气喘吁吁,全身快要散架似的。我连忙跑上去,扶住她,只听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你跑得…太快了,俺…俺都快追不上了,你的…钱还没拿!”我说:“不用了,剩下的几块你拿着吧。”阿伯坚决地说:“孩子,俺们做生意是凭着良心的,一分钱一分货,决不会多拿别人的。”说着阿伯把钱硬塞进我的口袋里,那一刻我身体就像是定住了,眼睛不禁湿润起来,看着他的身影,心中默默祈福,祝他好运。

在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不贪钱的人吗?有一个年过花甲但依然正直、朴实的人吗?他的这种精神,正是令我崇拜的原因。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1

朱自清的诗句让我痴迷,许嵩的歌令我陶醉,梵高的画使我欲罢不能……但是,我还是喜欢那年老而朴素的奶奶,她是我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然而,她为我、为大家做的事情都让我深深的崇拜她这个在我心中最伟大无私的人。

奶奶满头白发,只有三颗牙齿了,一道皱纹,两道皱纹,无数道皱纹在她的脸上爬行,使她那质朴的笑容更添了几分慈祥。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穿着一件粗布蓝衣和一双杂草编的鞋子,爸爸和姑妈们怕她冷了,让她穿上厚厚的新棉衣,她却说;“人老了,怕什么冷?”我觉得奶奶的穿着看起来很穷,但是她的心不穷,不是她的东西她就不要,自己用双手的劳动去挣,这的确令人崇拜。

奶奶早年丧偶,晚上和她说什么第二天就会忘。而且她很孤独,在农村就逗逗小孩子玩,和亲戚们聊聊天,就这样一个人过日子,爸爸接她来城里住,不到三天她就发话了:“我住不惯,我要回农村!”态度十分坚决,爸爸拗不过奶奶,一点不敢怠慢,就把她送回了农村。她不习惯城里的奢侈,不违背自己的原则,点点滴滴的小事都令人崇拜。

无论是春风的和煦,夏风的狂热,秋风的萧索,还是冬天的肃杀,都不能抹去我对奶奶那深深的崇拜,因为,我崇拜她,爱她,还了解她。

奶奶我崇拜你,我下辈子还做你的孙女!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2

所谓文化,是什么?知识,又是什么?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历史是知识分子文化活动的结果。”

“一个人只要有耐心进行文化方面的修养,就不会蛮横到无可教化。”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说过。我们现在学习知识,学习的就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文化。知识使人聪慧,文化是人有教养。文化与知识将现代人与古代的野人区别开来。人类经过漫长的进化演变而来,知识也是经过时间的历练而发出金黄的色彩。

人本是散落的珍珠,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很柔弱又强韧的细线,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当公民社会不再依赖皇权或神权来巩固它的底座,文化、历史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文化很重要,毛泽东曾经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可能战胜敌人的。”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学习知识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未来的基石。而文化不仅仅是存在于头脑中的粮仓,深谷中的长桥,更是存在于一个人的举手投足。

一个有文化的人,当他走过一个树,树枝低垂,他不会随手把枝条折断丢弃,而是弯身而过;电梯门打开,他不会霸道的把别人挤开,而是谦让他人;当绿灯亮时,他旁边有个盲人,他不会漠视,而回搀扶那个盲者一把;如果是你,你会怎样?你如何与别人擦身而过?如何从买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整体气质又是如何?

文化是经过时间的历练,漫长的发展,历史人类的奉献而形成的,可是,纵观现在文化所处的境地,似乎只是利用的工具。

我们每天都被大量的知识灌输着,有时根本来不及消化,就随着大量的知识付诸东流了,在脑子里只是有印象而已,根本谈不上完全理解,熟能生巧。有时甚至为了得到成绩而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知识本是珍贵宝石的结晶,文化本是宝石放出的光芒,而现在,却没有人为了本真的文化而探索,剩下的只是为了一纸证书而学习知识的拼命三郎。我在这里敬仰知识,崇拜文化,可我们是否考虑过国家的现状,茫茫人海之中,还剩下几个只为寻找真正的知识而不求任何成就回报的人?作为学生,本应学习知识,让文化的光芒越发璀璨,可学生却已经成了只会接受知识的麻木机器人,不会思考,不会动手。文化之光已经越来越惨淡。

作为国家的新一代,我们敬仰知识,崇拜文化,但我们更应该思考思考,何为真正的文化,何为国家的栋梁!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3

哥白尼,一个不屈的人,一个执着的人,也是我所崇拜的人。了解哥白尼的人可能并不多,但只要对他的平生有过哪怕一丁点的了解,就会对他另眼相克,崇拜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哥白尼临终前一直都重病不起,但他一直支撑着,直到他的书出版,尽管他知道,书的部分内容肯定被教会蓄意篡改过了,但是他也知道这本书至少他把自己毕生研究的结果的大部分都告诉了世人,把自己研究的精髓部分告诉了那一些坚持真理的人们,所以,他终于闭上了他那双像宇宙一样深邃的眼睛,将无数的疑问抛给了后人。这就是哥白尼,他总是将事业至于任何事之前,甚至生命。教会曾对他威胁过无数次,甚至还把他抓起来过,可是这一个执着的人从未屈服过,也从未停止过他的研究。这一点正是我所崇拜的。可是看看现在的人,贪官污吏,有谁敢站出来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我和哥白尼一样,将事业至于哪怕只是金钱之前?为此我深感痛心。我们应该学习哥白尼,将他的精神传承下去。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4

我很崇拜我的班主任,因为——她像辛勤的园丁哺育着我们这些美丽的花朵。

我很崇拜我的班主任,因为——她像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这些嫩绿的树苗。

我很崇拜我的班主任,因为——她像燃烧的蜡烛照亮着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

我很崇拜我的班主任,因为——她像晶莹的露珠滋润着我们这些幼小的心灵。

啊!我的班主任,您像母亲一样伟大。

长大后,我也要成为你。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5

说到“妈妈”二字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好似一条黑色的瀑布从天而降,一双明亮的眼睛镶嵌在她那白净的脸上,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下面的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崇拜妈妈打字的雷厉风行。别看我玩起游戏来有模有样,可是上网一打字,我就神奇不起来了,找着一个字母打一下,找着一个字母打一下。有一次,我看见妈妈正在给我打作文篇(*)

在我的脑海里,有很多人令我尊敬。但是我最尊敬和崇拜的就是李老师。

李老师个子高高的,比较瘦。但是非常和蔼可亲,有时候很幽默,喜欢开一些小玩笑,常常逗得我们前仰后合。在我的眼里,他没有首席讲师的架子,很像我的一个好朋友。

知道李老师为什么令我尊敬和崇拜吗?因为李老师在给我们讲课,尤其是讲解题技巧课的时候,每次讲完了,都会一个一个问我们:“你听懂了吗?”甚至有时候会反复问我们好几次,因为他担心有的同学胆子小,不敢承认自己还没懂。只要有一个同学没有听懂,李老师都会不厌其烦的再讲一次、两次,一直到所有同学都可以完整的讲述了才会停下来。很多时候,到了放学的时间,李老师还会把成绩差一些的同学留下来补课,有的时候会到很晚很晚……

在我们的识图记忆课上,开始的时候让我记住一百多块拼图的形状和编号真的很难。用到的记忆量真的很大很大。初次接触的时候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坚持下来。李老师耐心的教我们操作的步骤,告诉我们和普通的拼图的区别是什么,让我们先去完成记忆,然后才能动手。如果我们做错了,或者记错了编号,李老师总会对我们说:“别着急,现在是练习,不需要速度。”当有的同学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李老师会要求其他同学去帮助他。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那就是可以让同学之间的友谊更深更厚……

微风拂来,虽然我和李老师每周只相约在周日,但他在我脑海里的印象越来越深刻。这就是最令我崇拜的人——青少年专注力首席讲师李顺弘老师。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6

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放慢脚步,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一会儿又抿紧嘴唇,皱起眉头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时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笔来,写下了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刘半农。

刘半农,1891年生人,中国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学家。为什么他所作的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点就在题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国旧社会,女性没有权益,汉字中也没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称。后来西方单词“she”传入了中国,由于没有女性第三人称,给翻译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只能将“she”翻译成“他女”“那女的”,读起来十分不通顺。为了交流方便,刘半农便发明、使用并推广了女字旁的“她”。

刘半农所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他提倡白话文,参加新文化运动;他翻译外国作品,成为中国翻译高尔基、托尔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戏曲,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热爱摄影,写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摄影艺术的书;他搜集、保护方言,甚至还为此“以身试骂”呢!

刘半农为了编一本《骂人专辑》,在北京某报纸上刊登启事,征求各地“骂人语言”。语言学家赵元任和鲁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后,分别前去拜访刘半农,并用湖南、四川,安徽、绍兴等地的方言“大骂”刘半农。刘半农任大学教授时也向学生们征集“骂语”,因此不少学生都用宁波、广东话向恩师刘半农“破口大骂”。后来刘半农去拜访著名学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汉代和唐代的语言把刘半农“骂”了一顿,一边“骂”一边为刘半农讲解这句骂人话的典故。刘半农非但没生气,还和章太炎相谈甚欢,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这就是刘半农。

为百姓造“她”,为研究“找骂”;教我如何不敬他?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7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他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1827)是十八世纪后年叶以来世界最著名的德国音乐家。1797年后,贝多芬患了耳聋病,病情逐年恶化。对一个音乐家说来,再没有比这一打击更沉重的了!虽然他失聪,但是他于1803年完成的《第三交响曲》,说明他没有放弃他深爱着的音乐事业,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崇敬他的原因。

贝多芬是人类艺术上最伟大的创造者之一。他一方面有着卓越的音乐天赋、炽热的叛逆气质和巨人般的坚强性格;另一方面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产生的崇高思想,形成他作为音乐家的特殊品质。他通过自己的创作,特别在他的九部交响曲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伟大的人民运动和最进步的思想。他以时代和个人的命运为题,他的九首交响曲像珍珠一样永远闪闪发光。

我崇敬他的叛逆气质,崇敬他的坚强性格,崇敬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崇敬他对社会的责任感。

贝多芬,我心中的明星。

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篇18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崇拜的人,他就是爱迪生,一位举世文明的美国发明家,他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

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非常善于思考,经常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同学们嘲笑他,老师骂他愚蠢。爱迪生的母亲就把小爱迪生领回了家,亲自教他读书、写字。

爱迪生很喜欢做科学实验。他省吃俭用,用省下来的钱买实验用品,但这远远不够,他就到火车上当卖报童。有一次,爱迪生拿了一瓶黄磷,想做实验,没想到火车摇晃,黄磷被打翻,酿成了火灾,列车长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把他的耳朵打聋了。但他不灰心,没有放弃做实验。

后来,爱迪生长大以后,在新泽西州门罗园创立了自己的实验室,更加专心自己心爱的实验项目,由于他搞出了许多奇妙的发明,以致于人们称他为“门罗园的巫师”,用“巫师”来形容他的神奇。爱迪生在从事发明的过程中遇到了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都是坚持不懈地努力,从不放弃。其中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过程中,为了延长灯丝的寿命,他先后选用了六千多种材料做灯丝,最后终于找到了当时最适合做灯丝的材料——日本竹丝,使灯丝可以持续照亮1000多个小时,达到了耐用的目的。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个不屈不挠的人,一个改变世界的发明家。我决心长大以后也要向爱迪生学习,不怕困难、勤于思考,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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