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泰是民国时期的外交家,出生于晚清时期,毕业于巴黎大学,回国后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后从事外交方面的工作,先后担任驻西班牙公使、驻比利时大使、驻挪威大使、法国临时政府大使等等,解放后离职,定居美国,后居住在维也纳!
钱泰
1886年出生,字阶平,嘉善魏塘镇人。
1906年优贡。
1914年,法国巴黎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京师地方审判厅主簿。
1915年任北京政府司法部秘书兼统计司司长。
1916年任司法部参事。
1921年5月,任外交部条约司司长,并一度代理外交部次长。
1928年12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参事处参事。
1931年12月,任外交部国际司司长。
1932年5月,任司法行政部参事。
1933年5月,任驻西班牙公使。
1937年6月,任驻比利时大使;7月任国际联合会第十八届代表;10月任九国公约会议代表。
1938年8月,任国联第十九届代表
1939年7月,任国联第二十届代表;9月任第八届国际统一刑法会议代表。
1941年10月,任外交部常务次长。
1943年8月,任驻挪威大使
1944年6月,任驻北非法国民族解放委员会代表;11月任驻法国临时政府大使。
1947年2月,任签署对意大利和约全权代表;4月任中国出席国际邮政会议代表团团长。
1949年10月去职
1950年初定居美国。后迁居维也纳。
1962年逝世。年76岁。
主要作品
著有《中国不平等条约之缘起及其废除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