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从2018年3月以来,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项工作。现对本镇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工作
按照教育局的要求,2018年3月以来,在校长、支部书记的组织下,召开了多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其中有支委会,校委会,教师大会,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制定《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排查“校园贷”“套路贷”工作方案》等,全面布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2019年以来,针对本镇学校开展情况,于3月1日,5月24日、8月23日、10月12日、11月4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做到了对工作的再学习、再部署。二、强化工作领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
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委会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学校“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确定了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氛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心学校加强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一年来,召开各方面会议9场次以上,对工作进行布置、宣传;悬挂标语横幅4条;利用校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条;班主任利用家长微信群,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次;利用qq群向家长宣传2次;向学生家长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家长一封信3次;校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2次;张贴宣传画5处;利用教师微信群,qq群向教师宣传8次;利用晨会升国旗时间,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4次;全校召开“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队会二次;在教师政治学习中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并进行“应知应会”的测试;与家长、学生签订“预防校园欺凌承诺书”规范家长、学生的行为等。通过宣传活动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学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为收集线索提供有力条件。
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了“一案一整治”活动;校园周边线索摸排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工作;按照教育局的部署,落实“四个清单”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深入开展。
四、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整治工作
中心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整治和防控工作:
1.中心学校依据本校的实际,设计了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内容涉及到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学校一楼大厅设立一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同时公布两个举报电话,分为中学部、小学部各一个。
2.根据学校的条件设计了一张宣传单,发给学生,以起到对学生的教育。
3.组织全校在5月13日召开一次“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各班级采取讲解与问答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
4.在5月17日的“律师进校园”活动中,学校邀请律师在其讲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方面内容,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对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9月16日中心学校退休支部书记,为学生上了一场有关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的教育课,为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提供了依据,对学生起到了教育目的。
5.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活动。按照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特点,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承诺书”,要求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共同做出承诺。
6.在5月28日和9月6日,分别组织小学部和门卫安保人员学生进行了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通过情景设计,学生学会了在应急情况下,在班级教室怎样应对暴力突发事件。
7.利用初三家长会,初一新生家长,初一新生教育会的契机,由安全办、政教处对家长进行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家长会,让家长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防治方法,为更好地教育学生奠定了基础。
8.通过学校通过电子屏进行宣传,同时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责任状,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
9.学校两次召开教师培训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能力水平,遇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10.修改和健全了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的能够,建立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11.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常见的表现形式和应对方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12.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排查。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或倾向及时处理性、苗头性问题。对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危害校园安全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
14.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学校坚持落实校园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了责任到岗到人,坚决防止欺凌事件发生。经过工作全校没有出现一起欺凌事件。同时认真开展了管制刀具收缴等工作。各个班级做到了每日两次的管制刀具的收缴。学校由安全校长及相关人员每周抽查一至二次,并请驻地派出所民警到校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全学期没有收缴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五、加强摸底排查,对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学校下发家长一封信,动员学生家长按照线索摸排内容,向学校提供线索。中心学校由班子成员牵头,对周边的重点人群进行检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工作方针,对校园周边进行全面的入户排查,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掉一户的进行收集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学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启动联动机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中心学校积极联系驻地派出所,请公安民警入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及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同时配合镇安委会,镇扫黑办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联动机制,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村小的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的治理
在中心学校的指导下,各村小依法协助相关部门打击涉教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周边乱象,加强综合整治,实施有效打击,促进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
八、做好中、小学失学、辍学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一、当前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特点
2016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当年1月至11月全国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案件数据,分析这些案件,可以找到当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基本特点。
(1)从作案手段来看,以伤害和侵占财务为主。在罪名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达到80%。
(2)从涉案的年龄来看,以中学生为主。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报告,校园欺凌在各学龄段均有涉及,但以中学生为主,占到70%。而初中生的涉案往往以“团伙暴力”为特点,占到四成。
(3)从作案起因来看,基本是由小事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比如不小心碰撞、争执发生口角等引起的纠纷。
(4)从发生时间与地点来看,放学后发生率最高,还发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在寄宿制学校,则多发生于晚上。从发生的地点来看,多发生在校门口、厕所和宿舍。
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五道防线
1.家庭教育
防止欺凌事件发生的源头是家庭教育。首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对孩子影响最大,因此父母自身要做到谦和、理性,以身作则。
其次,家长要掌握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告诉孩子如何友爱同学,尊重对方,和平相处和如何谅解、忍让他人,以理服人。
最后,多与孩子沟通,及早发现孩子的错误认识与异常行为,及时干预。如果孩子欺凌了他人,要主动了解事实,采取道歉、赔偿等措施,千万不能袒护、纵容孩子。如果孩子被人欺凌,要认真倾听孩子的陈述,了解事实情况,还要与学校沟通,了解事实真相。然后指导孩子走出阴影,告诉孩子如何自我保护,再追究欺凌人的责任。
2.学校教育
孩子大部分的时间在学校度过,学校是教育孩子的最重要的场所。学校要加强三大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是让学生心中有标准,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这是基础;心理健康教育是让学生心中有钥匙,知道如何处理心理问题,遇到情绪不稳、内心焦急等情况,知道怎样调节,怎样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这是良药;校纪校规教育是让学生心中有戒律,懂规则与秩序,如果违反了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承担怎样的后果,这是防线。
全校师生要形成欺凌行为是不可容忍的共识,“欺凌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要扎根心中,防微杜渐,从根本上破坏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学校还应出台相关防止校园欺凌的制度,做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加强防范,学校保安管理严格,严格落实出入校门制度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
3.班级教育
班级是学生学习c生活的主要地方,班级文化的建设对学生成长至关重要。一个温馨和谐的班集体会让孩子懂得情义与感恩,从而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任课老师天天与学生接触,要特别关注“突然事件”,比如某学生突然成绩下滑、突然变得沉默不语、突然无故缺席、突然情绪反常等。对这些事情,老师要引起足够注意,发现问题,尽早判断,及时处理。
校园欺凌事件具有隐秘性的特点,往往是学生先知道而老师后知道或者不知道。因此,需要加强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就是当看到他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设想他人就是自己,从而主动帮助他人。
4.社区教育
社区也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社区需要广泛宣传防止校园欺凌方面的知识,营造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由于校园欺凌常常发生在社区的偏僻地方,所以社区需要重点监控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社区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是“判后教育”,帮助判缓刑的未成年犯罪者实行行为矫正,参加一定的社区服务。要让学生感受到社区的关心,从而实现内心感化,行为转化。
5.司法教育
一方面,发挥司法的惩戒教育作用,对于欺凌者,不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依法处理,让学生承担欺凌他人的法律责任,逐步将“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的观念灌输给学生,让学生树立起足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发挥司法警示教育作用、威慑教育作用,让校园欺凌犯罪者现身说法,警示其他学生,防止负面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