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XXX
X年X月X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让专项治理工作“活”起来。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不间断地组织明察暗访,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我代表XX县委就扶贫开发问题做深刻检讨:
一、正视问题,全面整改
在2016年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出了XX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关于违规违纪案件高发频发问题。2016年,我县纪委查处惠农补贴、泥草房改造、扶贫救济领域积案件,其中2012年之前件、2014年件、2015年件(2016、2017年没有新发生案件),虽然违纪违规案件明显减少,但这也说明了我县在扶贫领域惠农惠民资金监管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监督检查不严、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二是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成效差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由于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手续进展较慢,危房改造审计验收较晚等原因,资金拨付及项目完工率没有达到国家要求。2016年的个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已于今年月末全部拨付到位,并将于月末全部完工。三是关于滞留套取扶贫资金问题。我县2014-2015年滞留和套取两项资金万元,其中,滞留资金万元已于2016年月被省里收回,套取资金万元已于2016年月被纪检监察部门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
二、端正态度,深刻反思
我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以上问题,影响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推进,损害了市委、市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不在外因在内因,不在客观在主观,我作为XX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再次向市委、市政府深刻检讨。认真分析,深刻反省,感到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重视不够。没有把脱贫攻坚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个主要原因在于我重视程度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产业发展和推动经济建设上,而没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当中。二是工作不细。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包括我在内,对相关扶贫政策和标准研究的不透,掌握的不细、把握的不准,在抓扶贫产业项目上力度比较大,忽视了监督管理,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三是问责不力。压力传导有层层衰减现象,而且在某些方面这种现象还比较严重。虽然我县2016年末下发了《XX县扶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但是,在相关问题督查和追责问责上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纪依规管党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一手抓扶贫和移民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贫困群众和水库移民满意、扶贫移民干部清廉,为推动我县扶贫和移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三进”活动。
1、廉政文化进机关。通过开展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月上一次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并利用扶贫简报、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2、廉政文化进项目合同。所有扶贫和移民项目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双方主要负责人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并且在扶贫和移民项目合同中要加入严格遵守廉政承诺书的条款,使项目合同既成为施工合同又成为廉政合同,并在群众和合同双方监督下兑现承诺。
3、廉政文化进培训课堂。把廉政文化内容列为扶贫和移民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开展廉政交谈,努力使扶贫移民干部牢固树立“扶贫和移民资金是高压线,碰不得!”、“扶贫和移民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捞不得!”、“挤占挪用贪污扶贫和移民资金可耻!”等思想观念,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营造尊廉、崇廉、助廉、颂廉的浓厚氛围。
(二)签订廉政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
2、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向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与项目合同一并向群众公开,接受各级监督。
(三)建立群众廉政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评议内容。扶贫和移民项目选择、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分配使用、补助标准、建设内容等情况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并公示公告,贫困群众要参与到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评价和后续管理全过程,项目的实施要按照规划、计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2、评议方式。在扶贫和移民项目覆盖区,选择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担任廉政评议员,在项目启动建设前、实施过程中和验收考核时,项目实施单位要采取集中座谈与到户征询相结合,个别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廉政评议,详细听取群众廉政评议员的意见。
(四)严格廉政考核,将廉政考核纳入扶贫和移民年度工作考核评先内容。
要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和施工单位履行廉政承诺的重要内容,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1、稽查中发现对不签订扶贫和移民项目廉政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审批启动项目实施。
2、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扶贫和移民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及时给予解决;对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50%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3、对不认真执行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违反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监管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出现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截留、虚报、骗取、冒领扶贫和移民资金等问题的,取消单位、个人评先评优资格,视情节轻重,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工作举措
我办切实把廉洁扶贫行动贯穿于扶贫开发的各项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四条有效措施,创新推进廉洁扶贫行动。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扶贫工作的实际,开展“倡俭治奢、倡勤治懒、俭朴从政”活动,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三公”管理。把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让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以制度规范权力、以制度约束权力的良好氛围。同时对股室干部职工及项目负责人的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明确了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