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基本途径。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公共卫生体系,是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省卫生厅、民政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创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紧紧围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网底,根植社区,贴近群众,为居民提供全面、快捷、质优、价廉的卫生保健服务,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状,以实践“三个代表”为出发点,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落脚点,全面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全方位构建“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真正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社区卫生工作新格局。
二、目标指标
(一)工作目标: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全面推动“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基本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科学,服务功能完善,人员配置合理,监督管理规范,满足社区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年将着力从“健全服务功能、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和构建信息平台”四方面入手,全程规范提升社区卫生的服务内涵、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力求从改善服务方式上强化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连续服务和主动服务能力;从优化人才培养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各种培训;从规范各项制度中,逐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责任医生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从而确保我区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一次性达标。
(二)主要指标
1、建成达到省定标准,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6街道办事处覆盖率>90。
2、全科医师配备率达3名/万居民,其中50达到中级职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80以上,每个中心公共卫生医师和中级职称中医执业医师1名以上。
3、以中心为单位开展社区卫生诊断,为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35岁以上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约率≥20。
4、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知晓率90以上,综合满意率85以上。
三、组织建设
1、成立区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和经费保障。
2、成立××区争创工作督导小组,重点落实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创建质量评估。
3、成立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技术服务小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带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机构人员完成组织制度建设、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信息以及20__年以来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汇编和汇报材料的制作等任务。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加强政府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以及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坚持以政府为主办好社区卫生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兴办社区卫生的格局。政府调整卫生经费支出结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投入,人均不少于5元。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协调建设,建立社区防控传染病的长效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机构业务用房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六位一体”功能服务的必要设施设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卫生部、省设置标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疗救治体系的双向转诊关系,制定转诊标准、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并有效落实。
(三)加快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防保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上级认可的规范化岗位培训(包括全科医师、社区
护士培训),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推行全科医师系列评聘制度,全科医师、公卫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配备率达到规定要求。(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
以中心为单位开展责任辖区内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及时制作社区诊断报告,完成健康促进规划及实施计划并有序推进。以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努力为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全面落实预防保健任务、开展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理,完成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任务。
(五)严格监管,保证质量
严把机构、人员、技术等要求准入关,制定各类业务技术工作内容、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及监督检查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制定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预案,定期进行法规、规章和医德教育,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主动服务理念,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有关要求,确保发展有序、服务优良、行为规范,实现让群众满意、让社区满意、让社会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本目标。
五、实施步骤
本次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4月)
由政府领导,卫生局牵头,建立创建迎检组织,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和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二)网络建设阶段(20__年4月-5月)
各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和《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指导标准》,全面启动和完成基本建设,合理调整科室设置,完善基本设施配备,健全功能相关制度,组织人员培训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开展临床医务人员“三基本”及院前急救技术考核测试。
(三)完善功能阶段(20__年4月-6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社区卫生诊断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中心完成6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在掌握社区基本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六项功能综合实施干预措施,在区卫生局行业监管和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妇幼保健所的技术指导下,各中心对辖区网络站点实施业务监管,统筹落实“六位一体”功能任务的分解和地段调整。
(四)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6月-7月)
区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按照评估验收细则,模拟省检查方式对各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争创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全区争创工作同步同质推进。
(五)申报和迎检阶段(20__年8月-)
在自查、整改、复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考核同意后,由市政府向省联合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区政府、各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和机构做好迎检省考核组评审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先进区创建活动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基本任务。它不仅是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解决社区居民60的基本医疗保健问题,以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真正体现了卫生事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卫生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争创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相关政策,对于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全面实现,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和创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区政府:将争创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工作列入20__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并先后两次充实调整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成立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帮助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困难,切实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和创建任务完成。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网络机构逐级建立创建班子,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推进,确保争创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2)卫生局:要科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布局规划,并负责业务上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宣传部:要积极做好争创活动的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为争创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宽松的外部环境;
(4)民政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指导开展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条件之一;
(5)财政局:在制订卫生经费预算时,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并逐步增加投入;
(6)人口与计生局:要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现有条件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及咨询服务,并进行业务指导。
(7)
物价局、社会劳动保障局、建设局、税务局、人事局、经贸委、科技、法制、司法、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明确办事人员,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顺利进行。(8)街道办事处及社委会: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协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社区健康教育工作;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并落实社区健康促进规划及实施计划,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困难。提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文件材料。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照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建立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组织阶段性自查自纠,保证工作质与量同步。区政府成立了争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督查小组,建立督导评比考核制度,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任务落实不力,推诿搪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通报,对影响工作整体进度后果严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督导工作既要控制质量,又要总结经验,督促解决问题,切实促进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各工作小组会同各有关单位以创建为契机共同研究,探索社区卫生服务长效发展的模式和管理机制,共同推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快速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从有利于责任落实、有利于绩效考核、有利于服务居民出发,建立以家庭成员为健康管理对象、以家庭健康医生为直接管理责任人、以片区责任团队为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的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逐步向家庭医生过渡,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质量内涵,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优质的健康管理和签约协议服务,促进社区卫生各项服务内容全面落实到位,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底,确保全区家庭健康医生与居民签约管理率达80%以上,签约对象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家庭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逐步实现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家庭全科医生,家庭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协调机制。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社区卫生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工程的组织发动工作,建立镇(街道)、村(社居)委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镇(街道)、村(社居)委人员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协调小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社居)委的有效沟通联系渠道,充分发挥村(社居)委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联络沟通与服务监督作用。
2、构建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片区责任团队,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家庭健康医生职责,片区责任团队实行团队长负责制,原则上由通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社区医生担任负责人,全面协调和管理团队服务工作,组织团队有效落实家庭健康医生反馈的居民服务需求。各镇(街道)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家庭健康医生与居民家庭的对应关系,根据服务区域常住居民分布情况,确定每名健康医生的具体服务家庭。
3、掌握基本情况。各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居)委、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志愿者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社区常住居民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好家庭健康服务签约工作。家庭健康医生要负责包干家庭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形成良好的家庭健康服务工作基础;要及时主动与包干服务家庭取得有效联系,主动介绍服务人员姓名、服务特长、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签订家庭健康服务契约;要全面开展对既往已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甄别、补充和规范整理工作,完成户、籍分离居民健康管理关系的有效转接;要掌握包干家庭健康服务落实情况及健康服务需求情况,督促其他服务岗位人员及时补充相关服务信息,确保常住居民基础健康档案信息的完整、有效。
4、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要以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和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在镇(街道)、村(社居)委、楼道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示家庭健康医生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组织网络、人员信息情况;要统一印制和发放家庭健康服务宣传折页、服务承诺和服务联系卡,规范家庭健康医生服务行为,树立家庭健康医生服务的良好形象,构建家庭健康医生与社区居民间良好沟通互动的和谐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工程是集中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成效和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内涵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实施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社区卫生家庭健康医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该项工程取得预期实效。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5.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床位,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2个社区所辖范围或1.5-2万常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出行20分钟可及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市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市级医院医师、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责任制。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综合考核社区责任医生业绩,按绩效确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的规范流程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机构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钩结对和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进家门、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医疗到医院、康复服务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发改、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区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浙政发〔20*〕35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2个中心、10个站。按照浙编办〔20*〕58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其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1)以市、乡二级财政补助和医疗机构自筹为原则,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省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现租房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出租房产权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产权不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收支情况,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全市城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个人负担的比例应分别低于二、三级医院的标准。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