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村镇规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对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对村镇规划工作进行详细的了解,对村镇展开科学的规划,实现新农村的健康、稳定、快速建设,促进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之中,必须借助于科学的指导,而且展开村镇规划工作之中也需要正确的指导,主要实施村镇规划工作的就是政府,政府借助于宏观调控这个手段,对村镇规划进行指导和建设。规划村镇,能够有效的对公共利益展开维护,与此同时还可以对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进行协调,对资源配置进行优化实现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村镇规划的特点为战略性和全局性,兼具综合性的性质,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基础,能够推动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之中,需要重视村镇规划工作,可以有效的保证新农村各个建设环节的质量,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现阶段村镇规划工作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意识落后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民的耕作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机械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多数农民仍从事第一产业,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比较大,新农村建设难免占用一些土地,不过受传统意识的影响,多数农民意识不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规划建设与实际落实脱节,导致诸多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资源还存在着严重浪费的现象,这种现象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更低的非法侵占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闲置土地、生活习惯等方面,都使得土地资源出现了浪费。对城市化进程产生了阻碍,使新农村建设面临着挑战。
(三)政策不够协调
农民原有的耕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不愿意脱离现状。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增加跨组、跨地难度,要求农民放弃原来宅基地,搬到新的宅基地,不仅占用耕地,而且还需缴纳一定费用,加上村组织协调能力有限,使得农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另外,新农村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衔接不良问题。原有土地利用围绕居民点布局,规划小、布点多,而新农村规划减小布局点,增加布局规模,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尤其在相关手续的审批上两个规划的政策存在矛盾。
(四)村镇环境较差
由于村镇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并且建筑的布局十分混乱,因此,给建筑的规划施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方面,部分村镇规模小,居民点较分散,“有新房,无新村”现象较严重。另外,村镇生活能源、供电供水、村镇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共享难度大。另一方面,村民建房设计不够科学,建房面积不断增加,存在一定攀比心理,房屋更新周期越来越快,导致大量资源的浪费。
三、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问题的对策
(一)构建完善、统一的村镇规划管理体系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同时,要对规划的内容和层次进行明确,对村镇规划的关键问题进行突出,还应该结合村镇实际进行规划技术标准的设定,进而实现规划理论体系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国家应该继续完善村镇规划的相关标准,对技术标准进行明确,使相关人员可以有一个能够遵循的依据。除此之外,对村镇规划进行管理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基于部门,展开城乡统筹规划处的设立,还应该在乡镇地区设立一个规划管理所,监督村镇规划工作的进程和实施情况,进而实现规划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切合农村实际
当前村镇规划最大的弊端就是过于照搬城市规划的内容,严重脱离农村实际,造成农村像城市,城市像农村,缺少农村固有体貌特征,不可否认城市规划的建立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村镇规划的发展,它的理论内涵,它的理论方法及基本原则至今为村镇规划所沿用,但它毕竟不是村镇规划,就中国的农村而言,它具有于城市不同的发展道路,具有自己独立的个性和适用条件。因此,村镇规划的编制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更多地体现乡村特色和当地的自然风貌。同时,在村镇规划编制中要充分地尊重当地的民俗风情,要适应当地的传统社会文化。
(三)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要遵循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共同进步。规划建设重点村、镇的时候,还应该将经济方面发展较快的村镇进行提升。而且,国家需要对经济水平略低的地区进行扶持,对规划制度进行总结,实现城乡经济可以协调发展,促进村镇规划的经济型、全方位目的的实现。
(四)理顺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对于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而言,面对的最大问题便是基层组织的规划与管理单位主体不统一,造成管理上存在交叉重叠,加之乡村和集镇规划历史欠账大,主要表现因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够以及不完善,或功能性规划不健全,即便之前做过规划的也已不适应现阶段发展形势的要求。所以这就需要在不断拓展融资渠道的同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并建立新农村示范典型,让村民切实的感受到何为新农村,为什么进行城镇的规划管理,只有感受到规划管理工作所带给广大村民带来的益处,才能够激发其积极性,获得老百姓的?e极配合,以此来确保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一、村建所人员职数
二、村建所人员及工资来源
1、各乡镇村建所人员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13人(其中新城镇2人、池江镇2人,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浮江乡、内良乡、河洞乡各1人),不足人员从乡镇干部中调剂、从州农校定向培养的村镇规划专业毕业生中逐年解决到位。
2、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调剂到各乡镇村建所的13人其身份不变,人员工资由各乡镇发放,执行原来的工资标准,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拨付至乡镇,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
三、村建所工作职责
1、村建所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双重领导,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业务指导,并以委托方式赋予执法权。
2、负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文件精神。
3、负责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受理、初审、报批和证件的发放工作。
5、负责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具体做好乡镇村镇民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匠培训和发证。
6、负责做好环卫所和乡(镇)、村(点)两级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各项工作。
7、负责做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8、负责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和统计管理工作。
9、开展村镇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实施时间
1、8月1日前,各乡镇组建好新的隶属于乡镇政府的村建所,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管理制度。
2、8月10日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解决好13人,并封存原村建所公章;8月10日起,乡镇村建所启用新公章并挂牌,并按乡镇村建所的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3、各乡镇对所管辖的每个行政村指定一名村委会成员任兼职规划协管员,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新村办、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组建乡镇村建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同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组建工作。
关键词:村镇规划;存在的问题;管理;建议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政策从“城市化”向“城镇化”转型,村镇规划建设日益提上日程,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加快村镇建设和发展,是各级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1准确把握村镇规划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村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通过科学的村镇规划进行引导调控,才能保证城乡一体化的健康发展。村镇规划的内涵十分丰富,狭义的村镇规划是指乡、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村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国家、市、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规划,以及村镇的历史、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合理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而制定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广义的村镇规划是运用规划学、策划学、市场经济学、现代行为科学、社会学、环境美学等理论方法,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人力、财力、物质、信息的最优分配和利用为手段,以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导向,建立一个人口、资源、科技、环境及区域定位、分工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所做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是村镇未来发展和建设的蓝图,是保证村镇建设时空连续性、整体性的依据,是管理的准则和法律。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对于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发挥城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村镇规划建设深化广大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和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2当前村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村庄建设一直是自然自发的过程,基本谈不上什么规划,处于自然推进的状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潮中,村镇规划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抓村镇建设就是抓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观念,真正把村镇建设作为事关农村改革与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目前村镇建设规划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一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基本成熟和规范。但村镇规划建设机构很不健全,各地机构设置不一,五花八门,再加上建设项目资金短缺,很多时候工作重点主要偏重规划编制。村镇没有专业的建设管理分工,乡镇一级大多没有专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室,即使专设也存在人员力量不足、兼职运作、素质不高等问题。还有的村镇规划机构人员工资无着落,机构运转艰难,对于庞大的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而言,显得很不适应。
2)村镇规划定位不准。表现在部分村镇规划建设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和区域协调政策与措施,各类村镇的职能和目标不够明确,发展重点不突出,存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小而全现象。一些地方的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3)村镇规划盲目攀比,“求大、求洋”。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不是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但不少村镇规划不切实际地用城市规划方法来进行村庄规划,在村镇规划中建生活安置小区、造大广场、宽马路、小洋房等,导致规划中出现很多形式主义工程,村镇失去原有特色。因此,村镇规划建设一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大拆大建,提倡生态文明。
4)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严。尽管国务院曾颁布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但由于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资金不到位,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足,《条例》无法很好贯彻执行。多年来大部分地方农民建房仍然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自留地甚至农田随意报建,面积不限,一户多宅、单家独户住房现象普遍。“农转非”户、进城就业户,所闲置的农村住房没有及时清理,土地浪费严重。
3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措施建议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抓住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适度超前,有序推进,实现村容整洁、青山绿水。
1)要超前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做到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充分调动政府、专业机构、农民的积极性,邀请地方建筑设计院所,结合当地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等因素,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村镇总体规划控制。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努力从单纯追求规模扩大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水平上来,适应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景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条件好的村镇要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2)要加强管理,确保各方责任到位。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搞好配合。乡(镇)重点负责做好规划经费的筹措,规划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技术论证、按程序报批、公示以及规划人员的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在乡(镇)规划经费到位的情况下,负责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提供、规划方案的技术指导、村镇规划测量、规划成果上报备案等工作。土管部门负责提供乡域和分村土地利用规划图纸等有关资料,提前做好规划建设用地和企业占地的划界定桩工作。村庄和农民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规划,在涉及拆迁、回购等问题上要服从大局,确保建设规划落地。
3)要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村镇的基本自然资源直接来自于它周边的区域,村镇规划建设中必须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村镇规划要尽可能地保留乡村原有的资源、地貌、自然的形态,生物的多样性及人与自然、生物之间的紧密不可分离的共生共存关系。要发展生态产业,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在加快农民致富的进程中保留一片青山绿水。
4)要加强配套支持,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各级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在市规划局单独设立村镇规划管理科,配备专人对全市村镇规划进行综合指导。乡镇也要建立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镇规划管理的专业人员,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工作。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和专业素质。严格把关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落实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查处违法工程,切实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法的宣传普及,在村镇试点工作中,加大对相关规划建设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