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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创新方法范例(12篇)

时间: 2024-02-29 栏目:公文范文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1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

党的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源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继承发扬,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要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当代大学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肩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是我们每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深思与研究的课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理想信念与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发展历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等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相结合,在科学继承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给我国思想道德传统文化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深化了对社会主义道德规律的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始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提炼便于培育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文化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系列成果的基础上,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创新了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相契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价值表现,提升了对社会主义价值本质认识的新境界。“三个倡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分别是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与准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进一步凝练与概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宏伟目标,代表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极大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清醒认识,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具有高度统一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凝练,把人的自由、平等,社会的公平、正义,国家的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特征和发展方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每位公民都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要求中华儿女要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忠于职守、克己奉公,诚实守信、互敬互爱,自觉报效祖国、奉献社会。“三个倡导”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共同的价值准则。

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全面提高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对于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保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大学生作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生力军,肩负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幸福安康的重任,其思想政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荣辱,理应成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群体。只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才能夯实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之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志献身民航、服务社会。

2、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90后”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主体,与其父母、师长相比,他们表现出更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观点,敢于对传统思想观念说“不”,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在学校、家长的共同教育下,大部分大学生对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同,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充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西方腐朽文化思潮与价值观念的冲击下,少数大学生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组织观念、纪律观念、集体观念等出现较为严重的滑坡,在困难、挫折面前停步不前。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三个倡导”融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增强他们对西方腐朽文化思潮与价值观念的免疫力。

3、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需要

高等学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肩负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重任。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来,在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孕育了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为中国革命与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与集中表达,是高等学校应对西方腐朽文化思潮与价值观念的冲击,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武器。面对国际局势风云变幻,高等学校必须认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主动践行。

三、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创新

1、注重文化培育,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阵地,校园文化是大学精神风貌、价值传统、人文环境与育人功效的集中体现,是滋养大学生心灵、激发大学生奋进的精神磁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与校园文化培育相结合,通过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校园文化中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校园生根、发芽,对大学生思想、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发动一切宣传力量,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工具,以多种形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广泛宣传,并热切关注学生的反响,及时给予正确引导与教育,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第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学术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专题活动,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形式,提高大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情。第三,注重大学生二课生活,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团学组织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诗歌朗诵大赛、参观革命先烈遗址、看望孤寡老人等积极、向上的团学活动,引领大学生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教育队伍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思想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败。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已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当务之急,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首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以及党的先进理论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练好基本功。其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不仅要自身素质过硬,更为重要的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使学生在思想、行为上都能够感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再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时刻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其培养的大学生将是明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需要他们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3、推进教育创新,建立长效务实的教育机制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教育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尤其面对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西方腐朽文化思潮与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当代大学生崇尚自由、追求个性的特点,必须创新教育方法,建立长效务实的教育机制,才能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向纵深发展。首先,建立高效的宣传机制,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尤其需要重视网络文化与虚拟空间对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重要影响,加强网络舆情监督与控制,净化网络资源,引导大学生养成健康、向上的上网习惯。其次,建立务实的创新机制,高等学校各单位、个人要具备较高的责任感,大力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观念、方法创新。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平时与学生接触相对较多,较为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更应该主动探索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再次,建立严明的监督机制,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等学校要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与控制,确保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尤其要注意对教育内容与教育成效的监督,保证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避免教育流于形式。

参考文献:

[1]孙涵.构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路径研究[J].理论观察,2013(10):104-105.

[2]吴恒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探究[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116-119.

[3]王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3,20(4):102-105,120.

[4]刘艳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路径探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27(1):41-43.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空间教育方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从国家层面确立并启动了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同步的网络强国建设伟大征程;当前,促进网络发展已成为党中央和国务院治国理政的新国家战略。基于此,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充分适应新媒体的环境,充分利用网络。

2014年5月4日,国家主席通知在北京大学的师生座谈会上讲到:“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在大学阶段,每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都要做好青年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培养工作,而在当下教师应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空间,正确发挥网络的功能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是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一、教师网络空间的特点

通过计算机网络,人们可以进行沟通和交流,网络上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环境,这个虚拟的环境我们将之称之为“网络空间”。教师网络空间指的是教师以实名制的认证方式注册属于自己的网络空间,主要的用途在于教学和学习,相当于一个教师的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库。

(一)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

教师可通过网络空间上的多种交互工具,如网上论坛、博客、留言板等与他人发生联系,同时也可以发起或者加入交流群组等,在网络中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交流。

(二)多样化的教学平台

教师进行日常的教学和学习,网络空间是必不可少的辅助平台,在目前的网络时代,网络空间教学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均可在网络空间中实施,如:第一,备课环节,备课环节中包含的电子教材、教学的课件、教学中使用的参考材料、教学环节及过程的设计等都可以在网络空间当中储存,教师在需要时可自行从空间中提取,也可以通过空间来分享,在网络空间中教师可以开展集体备课,以使备课资料更加完善。第二,讲课环节,可从空间中提取已准备好的课件,也可以搜索调用同行空间的教学资源,以进行互补,使得授课过程更加的完善。第三环节,布置和评阅作业,教师进过网络空间将需要学生完成的作业出去,学生再同样以网络空间的形式提交作业,教师在网络空间中收集作业后进行批阅,同时,教师也可以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学习差异不同的作业任务。第四环节,辅导,教师可以在空间中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也可以通过“交流群组”与学生进行“一对多”的辅导,为学生解答学习及生活中的疑惑。第五,考试测评环节,教师可以利用网络空间进行“在线测评”,方便教师了解学生对于课堂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便于帮助学生,同时“在线测评”也可以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大学生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

党的十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表达。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是中国梦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可以有效的帮助大学生更好的树立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价值的选择能力,让大学生在价值多元化的冲突中不迷失自我、突破价值的困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的成长,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人才基础。

(二)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谐社会是一项宏伟工程,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大学生提供了精神支柱和动力,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和文化的进步。

(三)是大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能够有效的促进大学生的个体发展,是大学生人生发张的重要支柱,对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取向起着决定性作用,现在受市场经济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功利化、物质化的价值观念在大学生中不断滋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大学生指明了价值观的方向,规定了价值的取向和发展目标,能够有力的促进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形成。

三、在教师网络空间进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方法、途径

(一)教师网络空间的建设

1.打造个性化学习空间

教师在提供学习资源时,将能用的资源尽可能多的整合在一起,建立“一站式”学习空间,在空间中形成一个强大的知识管理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程资源包括上课时使用的课件、视频、音频等文件,以及学生感兴趣的相关课外学习资料等,通过网络空间展示给学生,以方便学生学习,并将这些资源划分归类,如分成视频、课程资源、开放课程等,将学习资源版块设计能够让学生一目了然,方便学生找到所需信息,并收集学生对于版块设计的意见,请相关技术人员指导,将版块优化,既方便又美观,让学生能够眼前一亮,打造一个前所未有的个性化学习空间。

2.建立共建共享平台

利用教师网络空间的特点,建立共建共享平台,并将平台的资源使用权向学生开放,学生科自由上传自认较好的相关资源,教师在后台筛选,将优秀资源供大家分享,这样既丰富了学习资源,又能够让学生在搜集资源的过程中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3.交流互动空间多样化

在网络空间中增设多个交流模块,如答疑室、讨论区、调查问卷、通知等,让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能够通畅,老师能够掌握学生的价值观动态及存在的疑惑,方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舆论的引导。

(二)优化学习资源

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要真正的感染学生、鼓舞学生、引导学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起到一个良好的效果,就必须找到适应大学生心理需求和成长诉求的教育方式,只有与大学生的心理需求与成长需求相适应的教育才能与大学生的利益相契合,才能被学生主动的接受,只有抓住重点才能打动内心,才能让大学生积极主动的接受和认同。作为教师要从信息和教育传播的立场出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代网络技术结合,将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化、生活化,打造出适应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产品。

1.设计梦想蓝图

每一个人都渴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尤其是大学生,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深入学生的心里,就要抓住这一点,要帮助每位学生去设计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梦想蓝图,使学生能够对关系自身前途的核心价值观产生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去规划和交流各自的人生理想。

2.将大道理具体化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付诸实践,就要使它具体化,如果核心价值观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停留在一般的、抽象的原t上,它就不能真正的成为一个国家的主流价值观,更不能成为社会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我们要推动传统文化与网络的融合,充分的运用现在微博语言和网络用语,以图片、视频、音频等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将抽象的大道理转化为大学生易于接受的故事等,让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更接地气,用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当教材,把特定意义的价值观念转化为有意思的电子作品,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关注,实现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目的。

3.开发富含时尚的电子产品

要充分利用现在网络的多样化的特点,打造含有艺术和时尚元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文化产品,开发与大学生身心发展相适应的文化资源库。

(三)开展混合式学习

将传统教学和网络空间的在校学习想结合,统筹安排,满足不同学习风格学生的学习需求,在网络空间中解决一下在课堂中无法解决的教学难题,为学生提供了具有亲和力的学习空间,让学生能够轻松愉快的完场学习。

参考文献:

[1]龚明斌.教师网络空间的探索与应用[J].专题研究,2013,(19).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3

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会治安难点热点不断出现……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破题攻坚成为当务之急。

2010年10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全国35个市(地)、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2011年2月19日,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3月5日,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社会管理列为2011年重要工作之一。中央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关乎全局,意义深远。

1.社会管理创新受困于僵化的管理体制

尽管各地正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但由于目前处于转型期的复杂环境,社会管理创新可谓困境与挑战并存。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存在几个困境。一些领导者和管理者的管理理念褊狭,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成“官”对“民”的管理,忽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社会管理体制僵化也是一大困境。专家认为,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一元化的管理体制与多元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如何建立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格局,是一个迫切的任务。一些地方党政管理者甚至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把某些管理体制固定化、模式化,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体力量积极性的发挥。当前社会管理的困境还体现在管理手段陈旧。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于以高压的手段处理社会矛盾尤其是突发事件,不仅难以化解矛盾和问题,而且有可能使问题增生、矛盾激化。有的领导干部还停留在一些陈旧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中,这些观念和方法,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管理成本超重也造成了一定的管理困境。一些地方由于尚未形成多元化的双向互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格局,手段方法单一,缺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因而在社会管理上往往事倍功半。尤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问题上,高投入、低效益的现象经常可见,严重增加了国家与人民的负担。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4

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

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讲师刘洋陈诺

【摘要】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加强依法行政,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创新社会管理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方式;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依法行政路径选择思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也日渐凸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也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既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同志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依法行政作为保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因此,我们只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才能确保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一、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作为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不仅在

基本要求、实现目标上高度一致,而且联系紧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社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对传统管理模式及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过程。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行政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行为。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都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它们的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不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自觉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到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另一方面,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社会管理创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确保社会建设顺利发展、社会管理合法创新。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有着相同的目标要求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是,不断协调社会关系,切实解决社会问题,认真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稳定安宁的法治环境。两者体现的都要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都是把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它们不仅基本要求相同,而且追求目标一致。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目标是,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断发展。依法行政的实现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由此可见,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依法行政都是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根本的实现目标。

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强依法行政

由于我国在社会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基础还比较薄弱,所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依法行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持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如果我们按照传统、老套的模式和方法进行管理,不但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比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弱势群体、虚拟社会管控等方面,如果单纯依靠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就不可能有效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社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复杂、任务艰巨的糸统工程,只有加强依法行政,才能使社会管理创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有效避免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管理局面。无论是承担主要管理任务的行政机关,还是参与管理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都离不开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党的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领导者,政府是社会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根据我国宪法原则和规定,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导者,“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的各级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一样,都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这也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同样,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政府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和谐,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创新。同志强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所有活动都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底线。

三、加强依法行政是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推进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彻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加强依法行政,是加快我国依法治国方略进程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社会建设健康发展、社会管理合法创新的一条有效途径。

第一、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是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诉求也愈来愈强烈,这就对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既是政府公务人员必备的基本素养,也是对社会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法制法纪的宣传教育,既可以增强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也可以提升社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推进社会管理能力建设。

第二、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是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决策的正确与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社会管理创新也离不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特别是对社会保障、公共设施、教育、医疗、就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定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才能有效避免违法决策和决策失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方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切实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

第三、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5

论文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法院管理创新定位分析

一、社会管理创新与法院管理创新的概念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一理念在2004年我党举行的第十六届四中全会中被提出,并且在2007年举行的我党十七大报告中被进一步强化。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发展到2009年底,在我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更进一步的提出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等同起来作为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做客人民网和最高人民法院网,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又提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完全可以有所作为”。更加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也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要议题,并且在大会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主张。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由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组成的一体化系统工程,它需要党、政、群、政法、团体等各行各业的参与和配合。

基层法院作为政法系统的一部分,在社会管理体系中,不仅仅是管理者,同时又是社会管理机制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者。基层人民法院又该如何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中基层人民法院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社会管理创新中基层人民法院的角色应该怎样定位?

法院作为政法系统中特殊的社会组织,在不同社会层面的创新中基层法院的创新是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法院管理创新这一概念,国内理论界目前的观点还存在着一些分歧,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认为法院管理创新的概念内容包括:培养创新观念是法院管理创新的前提,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是法院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种手段,创新从作风、管理体制、行政体制的角度入手进行法院管理创新,解放思想,有选择性的借鉴西方各级法院管理创新成果,努力建设新型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法院。第二种主要认为法院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强调法院管理创新是一个具有层次结构的体系,是从多方面创新之间的关联性出发,构造出不同层面的法院管理创新体系,不同的管理层次包括管理的人员、审判方法与手段为一层次,运行机制作为一个单独层次,其他层次主要为组织机构、行政体制、政治体制、社会治理结构、法院管理的系统哲学、社会假设基础等,法院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体系,这些层次之间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必须要全面的推进法院管理创新,而不是从单一层面推进法院管理创新。第三种认为法院管理创新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行政环境与行政任务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包含行政方式、行政作风、行政职能、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变化。第四种主要是指法院管理创新就仅仅是指探索法院行政方式的全新模式,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创造性改革。这些不同的观点虽然都在表达各自所强调的重点略有差别,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有很多的共同之处,大都注意到了意识、体制、方式方法和目的的基本内容上。

所以综合以上观点,我认为,法院管理创新主要是在现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法院在行政系统、行政环境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根据现在法院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从而重新整合这些管理要素,在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观念职能等方面进行全新的具有实践意义的调整,以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从而达到法院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法院管理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所要面临的问题

面对当前社会的全新局势,我党提出以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及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的三项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执法在三项重点工作中起到基本保障的作用,同时公正廉洁执法也是对我们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载体,同时也是我们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在这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中,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三项重点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值得我们人民法院更加关注的,同时也是我们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首先,我们要对司法权与社会管理这两者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从传统意义上来讲,社会管理的概念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社会政策与法律规范来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和规范。而司法权则的主体则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纠纷当事人,法院依照法律对纠纷当事人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并且以此来维护法律价值的一种终局性权力。以传统的意义上来说司法权只是一种判断的权力,它并不直接参与到社会管理上来,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们会发现不论从国家的产生极其功能出发还是从司法权的属性及其作用这一宏观视角出发,归根结底司法权本身就是为了国家实施社会管理而存在的一种有效手段。

与此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司法权本身就具有公共权力的属性,也正是由于这种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不能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超然于党派、超然于政治,更加不可能超然于生活。或许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司法权的配置与权限范围的大小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是我国乃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正是这一基本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乃是我党重要的执政权,我党领导人民与管理国家事务正是通过人民司法的方式来实现的,所以司法权不仅要满足基本属性同时还要服务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现在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由传统社会向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主体、理念、方式及方法也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仅如此,我们的社会生活也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而产生了多元、多变、多样的“三多”现象,这对我们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也是十分严峻的。面对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一部分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也理应有所作为。

其次,法院管理的创新也应在认清我们国家处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特点的前提下进行。第一,我国社会管理的最大创新就是由原来的“单位管理”向全新的“社会管理”的转变,一些新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社会阶层也在我国的这一特殊时期出现,原先人们都是“单位人”,他们的生老病死都由单位包办,但是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在人们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消失。第二,社会的治安治理也从以前的“单一治理”向着“综合治理”转变,社会治安的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也随着人口大量流动导致的单位管理越来越弱化而呈现出来,高科技犯罪作为科技发展过程中新兴的一种犯罪模式也对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提出新的挑战。第三,网络虚拟社会从以前的“边缘化”慢慢向着“主流”发展,公众意见的表达也随着虚拟社会的发展变得空前活跃,并且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了维持网络正常的、规范的发展,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也势在必行。

最后,法院必须认识到法院的角色的多重性,正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的角色定位是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的必备条件。法院不仅仅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同时法院还担负着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保障、为社会确立行动规则的行为导向、推动社会公共政策实施的“保障者”、“引领者”、“推动者”的多重角色。

“参与者”是指社会管理的首要目的是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实现秩序的稳定,虽然不同国家对法院功能的设置不同,但是解决纠纷是法院唯一共同目的,保持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为民众表达利益提供了一条重要渠道。“保障者”是社会管理最主要的主体政府,而法院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是通过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来实现的。“引导者”是指社会管理最主要的两个途径就是制定社会政策和行为规范,将各种不同的社会行为引导或者纳入预定的轨道中来,以此来避免社会的混乱与动荡,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政府这一管理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和决策的稳定性。“推动者”是指公共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司法的推动,这种推动主要从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途径是通过个案的裁判来实现的,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是司法政策的方式来实现的。

三、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的定位分析

法院管理创新的意义只有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中才能得到体现,从根本上来说法院管理创新还是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正确认识法院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是尤为关键的。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主要从职能性和功能性这两个大的方面来体现的。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1篇6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能动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步入快速转型时期,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经济持续、迅猛发展,另一方面造成了社会矛盾与冲突激化,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分化和重组,社会形势的改变客观上要求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在法治的语境下,社会管理的创新客观上要求法治的保障与规范。而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保障,因此,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的关系,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的关联

社会管理创新涉及整个社会治理体制的发展与转变,而司法是维护社会体制、调控社会秩序的根本法律保障,二者具有内在的联系。

首先,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司法的协同。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复杂工程,从本质上来讲,必须依法治理社会、管理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为规范依据,才能有序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要求各级政府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要求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法化解诉讼纠纷,还要承担起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职能。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纠纷解决和矛盾化解的主导作用,在现行法律的框架范围内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成为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力量。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用司法决策规制社会生活的实践越来越普遍,司法机关不仅要履行传统的解决纠纷的职能,而且要调控社会秩序、实施权力制约、规制社会政策。①特别是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在社会各领域法制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离不开司法工作的规范、促进和监督。

其次,司法能够助益社会管理创新。现代的社会管理需要各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并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司法权是重要的执政权,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司法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协调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中有所作为,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体系的一部分,本身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这是因为,确立规则是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核心要素,而司法就是通过化解矛盾纠纷确立规则,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司法的保障对于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价值。司法机关运用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来规制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引导社会风气,便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表现,其本质上是在倡导一种满足社会司法需求的回应型司法模式。

最后,对于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的关系,需要把握好尺度,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司法保持能动性,以对社会的高度关切,运用各种可能的司法手段,回应或影响社会发展变化,起到正面的规制、引导、教育等功能,这是“创新”的必然要求。但所有这些手段的运用、职能的延伸,其主体只能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法院,因此,决不能脱离“司法”这个核心,不能对“中立裁判者”、“司法权威”、“公平公正”这些司法本质有所撼动。“强调能动司法,仍然必须遵循司法工作自身的规律,必须保持司法权最基本的特征。”②司法机关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不能盲目扩大职能,既要积极有为,又要合理适度,既不缺位、不虚位,也不越位、不错位,决不能包揽、代行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理性地立足审判,立足本职,合理适度地主动服务、积极作为才是正确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诉求

司法机关代表着国家和公共利益,担负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社会管理创新对司法提出了新的诉求,司法机关要继续坚持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的有效经验,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时期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司法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好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通过强化司法职能,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严守司法公正的底线。

司法机关必须严守司法公正的底线,将公正严格执法作为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正确行使司法权,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此,首先,要大力加强司法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其次,推行“阳光执法”,增强诉讼、审判等司法过程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三,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社会监督力度,广泛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的监督。最后,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营造高效、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7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完善和发展的“主发动机”。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系统,要确保其始终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建构相应的系统机制予以支撑。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理念等往往是引发启动该系统的机会或者契机,通过建立、组织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系统,形成、改进或者不断发展社会管理的机制或者制度,这又为下一轮社会管理创新系统的启动准备了条件。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管理是统一系统的两个侧面。社会管理创新依赖于既有社会管理,同时又是既有社会管理充实完善的动力;决策科学化和实效化有赖于社会管理创新,而社会管理创新有助于确保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有机结合,助推社会管理决策科学化和实效化。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

社会管理创新包括有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以及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

1.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

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

树立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应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树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关注社会困难群众的理念、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实施科学有效社会政策的理念、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变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理念,以敏锐的眼光洞察现实,以宽广的胸怀放眼世界,以高远的眼界谋划未来。

2.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

3.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

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难题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1.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2.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3.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4.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5.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1.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2.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3.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4.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5.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三、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共同任务。政法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任务。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终要靠一支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来完成。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政法部门要“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纲领,也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既包括了能力和水平、标准和规范,又包括了管理和监督、目标和途径,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和现实的结合,是政法机关最紧迫的工作任务。

因此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创新的职责,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检察管理创新,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并通过检察职能延伸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去,找准检察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广东公安管理创新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系统提出“六项创新”的工作要求:即创新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强力推进“大情报”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监管机制,强力推进“大网监”格局;创新打击犯罪举措,强力推进网上作战;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力推进“一证通”制度;创新队伍管理载体,强力推进“工作执法一网考”;创新和谐警民关系途径,强力推进“服务措施一网办”。以建设“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公安指挥中心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系统、政府各部门联网的信息资源系统)和“五个一网”(视频监管一网控、办案办公一网通、情报信息一网综、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执法一网考)为重点,在构建现代警务运作模式、实施情报导侦、加强流动人口和外国人服务管理、推行网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检察机关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

我国检察机关职能是实施法律监督,有效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但目前检察职能在制度和机制上不够完善,需要创新,适当合理地延伸检察职能,对于推动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过去,我们过于依赖成文法的作用,从一种理论构建一个制度,再从这个制度来形成一定的成文规则,法律实务者则根据这个规则进行各类法律实践。现在,这样的一条路径已逐渐被突破。从执法困惑、改革试点、全面推广到形成理论,推动司法改革,形成法律法规,这样一条路径更加体现了法律流动和鲜活的本性,诠释了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并非是逻辑,也能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对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避免法律理论走向不符合中国实情的误区。

近年来,检调对接机制、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新模式、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等一系列检察创新举措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由基层检察工作者在没有成熟的理论,没有既定的框架,没有统一模式的情形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检察工作创新,这些创新举措都很好地顺应了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

又如荷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农民工检察维权服务中心”,以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探索建立救助制度。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3月,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并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市检察机关都要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立检察工作室,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这个检察工作平台,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区县级领导和基层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据了解,为了稳妥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年3月,市检察院首先在河北区检察院率先开展了社区检察工作室试点工作。今年4月,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区县检察院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立检察工作室,并明确了社区和乡镇检察工作室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创建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已创建检察工作室60余个,有100多名检察干警在这个新的岗位上,忠诚履行着检察职能,为最基层人民群众服务。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找准切入点、运用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抓住着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这主要包括: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社保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联合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四方力量,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联合机关,推动依法行政。联合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联合社区,共建和谐社会。联合学校,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

关键词:统一战线;社会管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12)06004505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中共十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的一大法宝,是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它们本质上都是做群众工作,目标上都是增进团结和谐,任务上都是协调利益关系,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统一战线能够畅通利益表达、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整合社会力量。

一、充分认识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一)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战略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统一战线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规律,统战工作必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在围绕中心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职。在现代社会,各国政府的社会管理都呈现不断改进和创新的趋势,并成为现代国家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经济社会结构急剧变化,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我国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统一战线在这样的形势下承担着重要使命,就是要紧扣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凝心聚力。根据党的十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难得的历史机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改革发展,团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阶层的人们,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切实提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当前,社会关系变得复杂,利益冲突可能激化,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如收入差距、城乡贫困、城镇失业、劳资纠纷、人口流动、突发事件、社会治安、恐怖活动、老龄化、自然灾害等,这些都考验着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呈现出新的重要特征,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统战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这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高度吻合的。因此,做好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就能凝聚更强大的力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造一个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三)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彰显自身法宝作用的本质要求。统一战线作为被历史和实践证明了的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对理顺社会管理的内部关系,营造社会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积极的作用。面对转型时期产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政府就要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及早预测和充分重视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防范对策,适时调整社会政策,把影响小康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障碍和问题控制在最低限度。统一战线要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更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只有在动员广大成员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统一战线也才能彰显自身的战略价值和重要功能。

(四)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统一战线不断拓展工作领域的客观需要。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是宽为宜,宽有利,而不是窄有利。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必然对统一战线工作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统一战线虽然不直接从事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但社会管理创新涉及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统一战线都能找到自身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因此,统一战线要结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拓展新的工作领域、组建新的工作网络、探索新的工作手段,统一战线只有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才能不断拓展自身工作领域,才能及时把握统战工作的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特点,进而不断增强统战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准确把握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的独特优势

(一)统一战线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政治优势,能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民主政治的优势和作用,取决于政治制度的科学架构和有效运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发展为各党派、各阶层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反映意见呼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是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依托,具有重要的政治稳定功能。通过统一战线能够更好地体现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动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和监督民主相结合,增强统一战线成员投身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主动和创造性,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较好地保持我国的政治稳定,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统一战线具有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资源优势,能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力量之源。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特殊群众工作,其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统一战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囊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别的代表性人士,通过统一战线组织可以广泛地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阶层,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统一战线能够切实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认识、实际行动引导到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上来,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党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力量之源。

(三)统一战线具有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组织优势,能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统一战线作为包容广泛的政治联盟,汇集了社会各界的杰出代表和众多的优秀人才,他们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可以对加强和社会管理创新发挥科学决策的“智囊”作用,特别是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司法等机关、组织和机构中担任社会职务和领导职务的统战成员,直接参与行使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可以就社会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建真言、出实招,使不同社会群体在制度制定和公共决策中充分表达和反映自身的利益,促进公民有序社会参与,为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当好参谋助手,为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四)统一战线具有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根基优势,能为社会管理创新夯实牢固的群众基础。同志指出:“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只有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才能不断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做群众工作,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得到全面、完整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要做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具有广泛、真实的民意基础。统一战线是党加强同各方面群众联系、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统一战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能为党和政府多做稳人心、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工作,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做出独特贡献。

(五)统一战线具有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功能优势,能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统一战线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是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新世纪新阶段,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呈现出复杂、多样的趋势,统一战线能够坚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同,存不同所有制和分配方式、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不同民族和宗教之异;坚持求爱国主义之同,存不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之异。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是实现社会和谐,总书记在专题班讲话别强调,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传递的正是这样一种崭新的社会管理理念。通过统一战线在全社会形成谅解宽容、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风尚,从而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

三、积极探索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的路径与方法

发挥统一战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既要在思路和理念上创新发展,在参与和服务上统筹推进,也要在一些关键点上求得突破,更要立足统战工作全局,对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进行系统思考和整体谋划。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抓手多、切入点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把服务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积极引导统一战线全体成员加强自我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取决于发挥人的作用。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主要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全体成员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要鼓励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提高社会管理的参与度,积极参加诸如社会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决策评估等活动,使公共政策更加符合民意和公众利益。二是要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参政议政中把视野投向自我管理,并通过他们的自我管理,对所联系群众乃至社会各方面成员产生积极影响。三是统一战线要鼓励和引导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具体行动,立足本职岗位,大胆创新,勇于尝试,为广大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留下足够的空间,鼓励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四是要组织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开展专题调研,在关注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政府对口联系和特约监督工作,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与派、工商联就一些社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政策、贴近群众,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献计出力。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派的作用。我国的派已经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派也不同于我国其他社会团体,具有紧密的政治组织特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功能更强。因此,要支持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一是要支持派积极参政议政,深入调查研究,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发挥派组织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特点,支持各派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保障派民主监督的功能,应让党派成员围绕社会管理和创新各项具体工作,行使好监督权力。通过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谐稳定社会的建设等具体事项的落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这篇大文章。四是发挥党派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社会服务。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非公经济组织,要从两方面研究探索工作思路和介入点:一方面研究探索党委、政府、社会对非公经济组织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引导带动非公企业探索创新企业内部管理方式。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在统战工作中要依托各级工商联组织开展非公经济领域的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包括: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发挥工商联对有关经济类社会团体主管单位的职能,在帮助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起促进作用;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发挥工商联党组织在协助组织部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开展对非公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统战工作中探索中,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行业性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以取得社会管理创新上的新成效。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深入推进新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新社会组织是新涌现出来的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要把新社会组织作为统一战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通过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新社会组织参与,按照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类别新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实行新社会组织中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统战部门以此行业协会为依托联系新社会组织人员,加强与新社会组织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按照“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加强队伍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培育树立典型等一系列工作,实现统战工作的全覆盖,使统一战线更好地为新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突出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既是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维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着力点。一是要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干部都能深刻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切实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工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夯实群众基础。要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实改善民生。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认真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大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针对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面临的突出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实施“帮扶解困”工程。三是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运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手段来协调民族宗教关系,解决民族宗教问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添新的活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制度,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促进各族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加强合作。要不断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切实引导宗教界营造积极健康、崇尚和谐氛围,增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能力,建立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机制,努力使宗教组织的规模、功能、作用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相适应、相匹配。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努力协调海内外同胞关系。正确处理好大陆同胞和海内外同胞的关系,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高度关注海外统战工作。一是要整合海外统战资源,健全工作网络,努力形成海外统战工作的大格局,不断增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与海外侨胞的向心力。二是应始终把联谊交友作为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重要抓手。三是要搞好服务,应更多地了解和关心回国投资兴业的港澳台海外朋友的事业发展,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引导“三资”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海联会理事特别是港澳台海外理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总之,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统一战线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总结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的特殊规律,准确把握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定位、对象重点、方式载体,努力形成推进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合力,不断推进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白晋虎.关于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的探讨[J].前进,2011(9).

[2]王考.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J].江苏政协,2011(7).

[3]马力.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中[J].共产党人,2011(12).

[4]王克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经济师,2011(8).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1篇9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学理论;创新

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公平,是政治家的奋斗目标,也是全人类、社会学者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和谐社会是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能够和平相处,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和谐相处,人能够敬畏自然的社会。正是由于实现这样伟大目标的急迫感,促进法学理论向此方向不断前进。

一、构建和谐社会为创新法学理论提供坚实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不断优化矛盾的过程,改革开放至今,已经经过40年,我国无论是经济、科技,还是社会等方面,发展都极为迅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由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构建和谐社会是全民的心声,是国家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显示中国梦的最短途径。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前提,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创新法学理论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其提供了一定保障。

其一,有社会就会有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能够有效解决法学理论创新的各种矛盾。法学理论创新与科学发展观共同发展,解决原有的矛盾,就会产生新的矛盾,表明了事物的发展总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理论认识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构建和谐社会实践能够为法学理论创新提供新思路、新想法,并解决实际理论问题。

其二,构建和谐社会能够为法学理论创新提供参考依据。和谐社会要符合时展要求,是高水平的社会。这些要求要通过法学理论创新体现出来,首先,法学理论创新要多元化。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也是对法学理论中义务、权利的庄严宣告,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理想状态的最佳蓝图。其次,法学理论创新也是标准评价系统。根据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创新法学理论应秉持人道主义和生产力双重标准,以及现实主义与历史主义的双重原则。

其三,构建和谐社会,还能在法学理论创新过程中,缩小人们的认识差距。各个民族之间文化、经济差异较大,使得利益关系较为复杂。这就造成了不同民族在对同一件事的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如在法学理论创新认识上就参差不齐。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为了缩短彼此间的差距,化解矛盾。在此期间,也为法学理论创新的连续性提供了一定保障。与此同时,和谐社会的提出,为法学理论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我们也要正确对待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学理论创新过程,此过程是动态的,是需要多次加工完善的,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静止不动的。即使完成了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学理论创新,也不能高枕无忧,因为事物的发展总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还在进行时,永远没有完成时。

二、法学理论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内容

在法学理论创新中,“创新”最重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和谐”最重要。所以,在法学理论创新中,基本核心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要重视法律对人的调整作用,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其一,始终坚持主观与客观的高度一体化。法律想要调整好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主观与客观的高度一体化,也称为“人与人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有机结合”。要全面的思考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在关注人的前提下,还要关注物,并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研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同时,还要研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联系起来。将法律看作是一个整体,分为两个方面,即主体与客体,注重二者之间的转化与统一。

其二,法律理论创新要设置法律人格。以人为本的本质就是社会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合理的关系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追求高度和谐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才能走向和谐。

其三,对法律机制进行调整,使其更具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以法律为主体,将调整对象与调整行为进行有机结合,找到内在联系并进行统一运作。法律机制调整能够對调整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方式有很多,形式丰富多彩。法学理论创新要追求人与自然高度和谐,除了研究探讨了人与自然调整的理论方法,还研究分析了人与自然调整关系的制度与机制。这种新型理论方法,主要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调整关系进行整合,从某种程度来说,可将这种调整机制作为法律上调整人与自然的机制。首先,包含行政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其次,进行人与自然关系间的调整机制,并对其逐步进行完善。

综上所述,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为创新法学理论提供坚实基础,以及法学理论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内容这两方面内容进行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学理论创新的探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学理论创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显示我国伟大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要从实践出发,找到二者内在联系。

参考文献:

[1]冯艳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法学理论研究[J].当代法学,2017(3):14-24.

[2]田亮.浅析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学理论创新[J].甘肃农业,2017(6):27.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10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支撑。法律是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以及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体质的根本制度保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价值目标。

一、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社会管理创新迫切需要法治保障

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变化变现为两大特点:一是民众的各类诉求愈加具体化和权益化;二是诉求表达内容及途径愈加多样化。调解社会矛盾,必须强调法治。和谐社会建设并不是消除一切矛盾,而是将社会主要矛盾纳入法律解决范围内。法治就是通过弘扬一系列正义价值来规范社会关系,建立符合法治价值要求的社会秩序。因此,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必须走法治化道路,才能实现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依据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以改善和保障民生,法治仍然是其重要依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质就是实现法律制度的创新,而不是通过单一的政府管制或干预能够实现的。法治环境中的社会管理通过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这正是社会管理创新所追求的目标。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非常丰富,而且医疗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都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一部分,这些改革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最根本,最重要的驱动力是建立法治,这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政策。这些改革的结果,也只有固化为法律才能长久。

(三)法治是社会管理深入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用法治化手段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有序进行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可以避免随意性创新,减少和避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可以确保实现公民的参与权。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相关。如何引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此外,法治还可以有效推广社会管理创新成果、经验。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通过法律手段将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案、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可以减少创新的阻力。

二、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应坚持的基本法治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社会管理创新要真正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以确保有序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一是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要合法。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个人都应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创新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权力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必须符合法律实体规则和程序。这一原则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不受行政权力的非法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程序要合法。社会管理创新不仅要在形式上符合法治的要求,在内容上在实质上也要满足法治的规范。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健全的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系、法治规范程序为制度和环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并发挥持久效果。

三是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要合法。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序稳步推进。

(二)民主性原则

民主的原则要求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必须强调的是,政策执行者和行政相对人的选择自由,以及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问的倡导者,实现互动,相对的行政自主权,为参与行政和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践行行政民主理念,就是实行参与型社会管理,即:行政机关及其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等行政过程,尊重私人的自主性、自立性和创造性,承认私人在行政管理中一定程度的主体,明确私人参与行政的权利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创造互动、协调、协商和对话行政的程序和制度。坚持民主性理念,完善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对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三)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原则

社会管理的本质是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突出强调了保障人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这一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理念。

这一原则要求各种社会管理机构,特别是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人权的概念,慎用手中权力,有意识的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利,政治权利,自由和尊严的社会和经济权利。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观念,使公民的人的基本人权普遍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利受法律保护,无论是出发点的社会管理创新,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立足之地。

三、加快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

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活力源泉,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社会管理创新要实现法治化,必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

围绕社会管理和民生需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坚持法制统一与探索地方特色结合起来,立足区情实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自主性地方立法,加快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坚持立、改、废并重,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社会管理现状或与上位法不相统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适时研究国家新出台的法律并跟踪法律修改情况,及时制定或修改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防止其妨碍和束缚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开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要重新审视和梳理现有的社会立法项目,对需要补充、修改和废止的,应及时通过立法程序来完成,确保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符合法制统一原则,能够依法发挥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有效执法

法律能否长久有效存续关键在于公正执法,有效实施,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得到实现,并能为社会公众带来安全、自由和幸福。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实现不仅要重视立法工作,还要注意建立和创造能够使法律规范落到实处的机制和环境,以保证所制定的法律得以有效实施。这也是我国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法律不能得到公正行使和有效实施,止无法还要坏。我国在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光是法律不完善,而是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有效执法应是我们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工作重心。一要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二要细化办案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使检察机关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严密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指导。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在外部监督中重点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促进阳光执法,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要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执法为民理念,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注重教育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高素质执法和司法队伍。

(三)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监督机制

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依法推进行政,行政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监督,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以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在真正意义上维护稳定。要拓宽常规监督路径,自觉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尤其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凡是做出涉及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政决策,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以防止社会冲突的产生。积极构建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相互配合、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健全新闻制度,开通网上交流沟通平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强绩效管理,健全责任体系,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读职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推进问责法治化。

(四)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

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首先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这意味着要使公民意识到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应服从法律,认同法律及其权威,这是对法律的一种非人格化的普遍服从。要意识的在法治国家,法律地位高于权力,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任何社会管理主体不能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受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更要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坚持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增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水平,要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把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有序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向基层群众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和援助,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权益诉求,促进依法办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改进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方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戒形式主义,解决好普法与法治实践结合不紧的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得民意。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11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阶层利益

从2004年6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理念,本文就从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保障的的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进一步明确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

(一)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基本理论

1.社会管理及其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与发展,对社会运行系统的组成部分、机制、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从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出发,就是改革社会运行的动力、整合、控制、激励、保障机制,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

1.国内背景

分配机制不够合理、贫富差距拉大。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飞速发展,但是政府积累的财富比重与个人的收入之间差距在拉大,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8:1扩大到了2009年的3.33:1,比城市落后了10到15年。经济建设中的土地征用和失地农民增加的问题增多,每征用一亩土地造成14个失地农民,现已有6000万失地农民,大量的失地农民涌入城市增加带来了一些列的社会管理问题。社会阶层结构不够合理,结构化、碎片化现象严重。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流动机制,阶层分化停滞、结构固化,出现了阶层的代际传递,不同阶层之间产生了不同的利益观和价值观,这些观念的冲突导致了很多的,整个的社会缺乏一种主流的价值观,不同的阶层之间以及不同阶层的内部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碎片化的状况。社会保障、保险、福利亦存在诸多问题。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现象也较为严重。

2.国际背景

当今世界纷繁复杂,多极化世界格局的出现导致了很多的国际冲突,谈及“殖民”已经不像是我们以前所接触到的“血腥与战争”,现在更多的是“没有硝烟的战争”,诸如更多的“文化殖民”和“经济殖民”,无形中蚕食了他国的历史和意识,这是很可怕的。任何社会发展都是整体的、综合性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是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任何单一的、片面的、失衡的发展虽然有时也能给人们带来一时的“奇迹”,但这种畸形发展最终的结果都将是惨痛的。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为此,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的关系

(一)法治保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

1.法治保障的首要目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决策的做出都要合乎法治的要求,社会管理创新也是一样的,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任务: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所包含的就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也就是公权与私权如何融洽发展的问题,而管理的权力合法性问题又必须是法律赋予的,其中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都是至高无上的,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的相应保障是密不可分的。

2.法治保障的根本目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民主性问题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尤其英国和美国这两国之所以至今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秘诀就在于法治与民主,尽管是资产阶级的法治与民主。其道理在于,一则法治为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运行提供了稳定科学的轨道,使其成为有秩序、有规则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不会失控和混乱;二则为重大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治渠道,避免了内乱和战争。民主则实现了从“家国”到“民国”的转变,由家族统治向全民政治转变。建立法治与民主的体制,这才是社会管理创新之道,也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3.法治保障的实践目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操作性问题

具有操作性是法治保障的又一个优势。法律是法治的基础。法律的内容不仅详尽,而且还利于操作,操作性比较强。我国已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已经比较健全,可操作性也比较明显。社会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包含了人、社会和自然等多个领域,内容复杂。而且,这还是一种非常具体的管理,需要与操作性较强的行为规范相适应。比如,依法进行创新交通管理,管理主体只要按照相关的交通规定进行创新管理,就可使交通管理有序。一旦发生违法情况,也可依法进行处理。如果不按相关的交通规定进行管理,这一管理就会无章可循,交通秩序就会失范,甚至会酿成交通事故。可见,法治的这种操作性十分便于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是社会创新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

(二)社会管理创新要体现法治保障的一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原则要求社会管理的主体在阳光下运作,创新管理需有较强的透明度。这样,就有利于民众知晓社会管理主体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律制度,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其中,人大要做到立法公开,监督公开;政府要特别注意信息公开,执法公开;司法机关要重视司法公开等等。在这些领域都要避免暗箱操作,引起人们不必要的猜疑,甚至引发流言,形成不利于社会创新管理的舆论环境。公平原则要求社会管理主体在制定政策、制订规则、处理问题等创新管理活动中都要以公平为宗旨,确保社会公平。社会管理主体特别要关注在社会管理中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避免偏颇,引起人们的心理不平衡,酿成热点事件。另外,要用有效措施帮助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努力做到实质公平,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公正原则要求社会管理主体在处理各种管理事务时一定要以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特别要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主体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办案,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2.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的原则

社会管理创新其实也是一门艺术,它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能否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为自己的这一创新服务。当前,社会管理主体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不少,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个人、家庭、学校、社区、国家机关等等。要运用好这些社会资源,不可忽略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的原则。其宗旨是: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使他们共同聚焦于社会管理创新,为这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加大社会管理的力度,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率。

三、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法治保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关于政府依法管理的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向度的管控向政府与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作治理转变。可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就是一场政府改革。主要表现为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的转变以及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其中,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要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坚持市场手段与法治手段相结合。政府要把经济生活“总指挥”的角色让位给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职能从以前重生产建设、重经济干预转变到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上来,从全面控制经济领域的管理中腾出精力和空间来完成那些因市场失灵而需要政府加强的社会管理职能,并且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通过法治的手段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调节和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公民的基本权利,达成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二)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关于政府民主化管理的问题

现代社会更加强调的是一种民主管理,强调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服务与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词是以人为本。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矛盾纠纷、积案,很多都是因为政府不依法管理,管理越位、缺位、错位导致的。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政府往往对“人治”的依赖大于“法治”,政府为了追求管理的高效率通常选择“人治”放弃“法治”。短期的高效率往往要付出管理混乱,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损害政府公信力的代价。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依法管理才能实现有序、长效、系统管理。所以,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就要依法管理,政府不仅仅是管理者,更是权力被监督者,被制约者,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防止以创新社会管理之名,导致公权力的滥用,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彻底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三)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提高公民和管理者法律素养的问题

公民的法治意识是指公民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意识。这“三大意识”表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在要求。只有全体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的普遍确立,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养成,才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土壤的形成,才能使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深入的推进。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实社会中还存在畏上、畏权、不畏法的情形,这些都说明了社会法治观念的淡薄。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公民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公民法治意识越强烈越成熟,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到位。所以在全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公民法治意识的养成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

法治是一种人的活动,这就要求社会管理人员也应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他们的法律素质决定了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成效。法律素质主要由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适用法律的能力等构成。其中,法律知识是基础。只有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才会形成法律意识,才能养成适用法律的能力。法律意识是灵魂,只有形成了这一意识,才会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是结果,学习法律知识和形成法律意识最终是为了具有适用法律的能力,依法行事,营造法治环境。社会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适用法律的能力,以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依法办事,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一步发展

(四)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关于司法有效运行的问题

司法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特殊功能、担负重要使命。司法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寻求公正的制度化途径,同时在社会管理中又是最具国家强制力的方式。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解决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纷争矛盾,监督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办事,本身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也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同时,司法活动将法律条文中所蕴含的一般的、抽象的公平正义精神贯彻到每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通过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规范和引导民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活动,对民众行为施加影响,促使其接受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意识,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进而提高社会管理品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因此,司法是通过法治途径实现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司法的中立性、统一性、专业性、公开性以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禀赋,使其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其他社会管理方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优势。

(五)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地域的差异性问题

在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面对很多复杂的问题,尤其在中西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情况也尤为复杂,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地区差别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管理创新与贫困落后交织在一起。

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近两年不断上升,实际已超过了0.5,这是十分严重的信号。中国贫困人口数按照国际标准测算在世界上仍排名第二。我国政府2008年确定的贫困线仅为人均年收入785元,人均每天仅0.3美元,这与世界银行推荐的人均每天1.25美元的贫困线差距极为悬殊。在发达国家消费开支占GDP的比重达60%至75%。而我国消费开支占GDP的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由1985年的52%下降到2008年的35.3%。

中西部贫困问题尤为突出,贫困原因除区域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差异、贫困的恶性循环等外,究其发生发展的具体原因,目前主要有生态环境恶化、人力资本贫困、经济结构及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社会排斥、赶超战略影响以及财政支农不足等方面,而且还有产业结构差距,技术、知识积累和人力资本方面的差异以及战略、政策等制度性原因。因为贫困,所以在一些社会福利和资源享有上都是占据不利的地位,在创新体制中因为贫困导致基本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

西部民族地区的群众可支配的货币很少,经济收入和支出一般不以货币计算,而以实物―主要是动物计算,基本能解决温饱问题,但却无法与现代社会发生交换,造成西部民族地区普遍货币化贫困。所以大都数家庭无力支付子女的教育经费,从而使下一展受到阻碍,使这种贫困凝固化。这种向自然社会的倒退拉大了与主流社会的文化心理差距,也成为西部宗教生长的社会原因。

而且国家长期以来对民族地区都有较大投入,但由于城镇庞大的行政的逐级耗费和衰减,对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的投入在乡一级基本断裂,加上西部民族地区交通、通讯困难,基层政权的人、财、物相对虚弱,很难管理辽阔的西部民族地区,更不可能给贫困的农牧民提供经济发展导向和公共事业的直接支持,所以,在穷乡僻壤的西部民族地区,宗教仍是主要文化依托方式,因为参与宗教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相比仍然是成本最低的,而由于条件所限,事实上也别无选择。所以在中西部地区谈及社会管理创新难度更大,在管理的理念上、目标上、手段上

和制度上都应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不能搞一刀切的方式。

综上可知,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必须考虑多方因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加快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阶段。我们应充分把握和利用有利时机,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人性化水平,并且要不断的完善法治建设,使社会创新有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在新的管理格局之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标准、新期待。

参考文献:

[1]万军.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2-1.

社会创新方法范文篇12

关键词: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结合

在党的领导下,新时期内,我国政府正积极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基层管理方面都展开了科学的组织与建设。随即在党的十上:“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等观点也得到了人们的赞扬。笔者就在此对建设法治政府与推进社会管理与创新的结合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建设法治政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1.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必要准备

(1)建设法治政府可以促进社会管理的思想解放,将社会由传统型思想解放为新型的科学民主思想;

(2)建设法治政府还可以深化行政责任,深入落实监督与问责制度,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

(3)最后,建设法治政府还可以健全新时期的法律体系,缓解深刻的社会矛盾并将社会的正能量发扬光大,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重要法治力量。

2.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发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结果

建设法治政府,在原本的政府基本职能上结合了新时期的民族特质,不管是在经济、政治还是文化领域都需要政府的科学指导与管理,在法治社会方面同样也需要政府的科学指导与管理。强化法治观念、深化行政责任、崇尚民主科学是新时期内建设法治型政府所需要认真贯彻执行的三大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思想的解放,制度的保障以及法治的力量最后终将会促进社会的转型与发展,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的管理与创新。

二、新时期内建设法治政府所面临的难题

1.法治观念的落后

笔者对社会基层与各个职能部门的走访调查后发现,在我国的某些区域,有些政府官员极其缺乏法治意识,甚至都不了解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中心思想与内涵,总是在,不重视法律所带来的威严后果,更严重的是,在我国的某些地方,不少政府管理部门以依法治国的名义擅自颁发行政法规,主张采取严厉打击与管理的方式,突破法治政府建设的防线,对社会民生产生了极其不好的影响,使得民众对政府的印象恶化,对法律的意识淡薄甚至是恶化,这将会进一步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

2.政府职能并未执行到位

政府是我国的行政机关,人大对政府的基本职能做出了清晰的表示,希望政府在经济、政治、文化与民生方面积极发挥领导者与管理者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的治国方针。可是相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制度而言,政府职能在社会民生方面的具体实施还不够。现如今政府与企业不分家,共同管理社会经济市场的事情还时常发生,这会造成企业依靠政府的力量随意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正常发展。另外,不少政府部门本职内的事情也并没有管理好,民生问题与社会矛盾也在日益加剧。笔者建议现如今的政府部门重点要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得市场经济能够科学发展,社会管理与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3.社会矛盾并未合理解决

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新时期,这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社会矛盾的产生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朝着科学化、管理化与创新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则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以及民生问题的突出。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部门,应积极的改善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机制,使得部门行政权力的执行公开化、透明化。在处理民众上门申诉的相关问题时,也要认真听取建议,并且还要积极完善社会听证制度、民众利益诉申诉制度以及各种救济途径的发展。

三、如何促进社会的管理与创新

1.提升政府职能,创新申诉制度

目前,我国政府的职能还仅仅停留在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基层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在社会管理的其他方面,政府的号召力与监督力还远远不够,因此要想建设服务型政府,这就需要政府各级部门始终遵循依法行政的管理方针,将社会管理与民众服务这两个重要职能紧密联合起来,在为民众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政府职能,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在社会矛盾方面,可以加大社会制度的建设,将制度的救助与其他监督救助体制相斜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体制与救助体制的作用,促进我国申诉机制的科学发展,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2.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立法体系

现如今,新时期的中国在法律体系方面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笔者认为在下列三个方面的立法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1)完善社会管理与组织方面的法律体系,加强社会基层立法项目,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方面,养老保险以及社会救助方面都需要法律的严格保障。同时,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法律体系的创建与完善中,为我国的社会立法出谋划策。(2)在企业改革、土地征收、医疗保险、食品安全、交通事故以及一切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稳定的方面加大立法力度,完善已经建设的法律体系。(3)在保障社会特殊群体、弱势人群方面的法律体制同样也需规范,完整。对社会保障人口、流动人口以及一切需要救助与保护的人群采取特殊的对待,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加大对特殊群体,弱势人群人身健康方面的立法,这样不仅可以保障了特殊群体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发展,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不仅是新时期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本工作。笔者在此希望有关的政府部门能够清楚地认知到自己的职能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职能权力,积极建设法治政府;在思想上也要积极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创新出一条适合中国社会发展的管理与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黄笑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路径选择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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