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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感想范例(12篇)

时间: 2024-03-13 栏目:公文范文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1

一、符号暴力的新形式:网络语言暴力

随着计算机和因特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在中国已广泛普及。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聊天软件的推出,使得网络成为了人们聊天的重要场所。网络的普及应用,语言沟通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语言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逐步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中。伴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语言的运用愈加广泛,然而网络语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沟通的手段,在负面效应上,网络语言经常扮演着暴力角色。

微博、互动贴吧和各种形式的网友留言,让网络语言充斥着整个网络,同时网络语言暴力现象也日益凸显。从娱乐界的演艺明星的绯闻到名人的负面消息,从微博名人的造谣互骂到“叫兽”、“脑残”等流行,从不堪忍受网络暴力抑郁到自杀的韩国女星到无法承受网络谣言轻生的中学女生,网络谣言不仅中伤着名人,同时也伤害着普通百姓。据相关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将近84%的重庆网民在网上曾经被骂过。对于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成因,社会说法不尽相同。有人认为网络发言人的匿名性是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主要原因,也有人从社会层面、个体层面以及网络传播等多个角度分析了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符号暴力”和“符号权力”能够解释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深层次原因。

符号暴力,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语言、文化、思想交流的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接受的“看不见的、沉默的暴力”,符号是社会群体的共同认可,这种认可是人的意识行为,并通过意愿的交流成为社会人群的共识。从历史角度看,符号暴力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中,语言和文字出现以后,符号暴力的形式逐渐增多。在现代社会,电脑的发明和因特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场所,作为社交场所的网络,出现了符号暴力的一种新形式,就是网络语言暴力。

二、网络语言背后隐藏的符号权力

以往只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暴力,现在也存在于网络中。网络游戏的暴力让爱好者沉迷于虚拟世界,现实社会各界人士对夹杂暴力的网络游戏嗤之以鼻,但是很少人注意到网络语言中的“隐性暴力”,实际上网络语言暴力带给网民的不只有虚拟世界的伤害,更能让人们感受到的现实中的伤害。有专家学者曾在人民网撰文,指出网络语言暴力是互联网不能承受之重,可见语言带来的是隐性的和深层次的,并非是想象中的“温和暴力”。网络语言不仅是跨时空的沟通手段,网络语言也是一种传递权力内容的媒介。

法国当代着名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语言关系总是符号权力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言说者及其各自所属的各种集团之间的力量关系以一种变相的方式体现出来”。网络语言体现出来的不只是个体之间的人际关系,网络语言中隐含的符号权力关系,其实是各类网民代表其所属的社会团体之间的力量关系。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来看,即使是最简单的网络语言交流也不是纯粹的沟通行为,网络语言总是涉及到言说者和接受者所属的社会团体之间关系,言说者往往被赋予特定的社会权威,而网络语言接受者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言说者的网络语言。在网络语言交流中,如果不考虑交流者的社会力量关系,那么很多时候往往理解不了当事人的行为。当社会中发生某女孩因为不堪忍受网络上对其辱骂和攻击的语言而自杀的现象时,人们经常会谴责那些人身攻击和造谣者的个体,同时惋惜青春生命的逝去,对现代社会年轻人心里承受力的担忧。在悲剧事件的发生中,网络语言的言说者实质上在扮演正义者的角色,无形中充当了社会强者,对他人进行指责,网络语言的接收者,在网络语言的洪水猛兽中,自觉的扮演了坏人的角色,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网络语言背后的符号权力,实际上来源于现实社会。网络语言交流的当事人各自扮演者所属社会角色,这种角色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但是交流者之间互相认可各自角色,并充当了其所属社会团体的发言者。网络语言依靠其背后现实社会的权力,往往能够建立起网络世界的发言秩序。网络语言在一定程度上,不应简化为沟通关系,同时也是网络社会秩序的支配方式和手段。网民是社会行为的主体,是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当他们受制于网络空间的网络语言时,他们真正受制的是整个社会机制和制度,当言语接受者认可网络语言对他们施加的社会压力时,实质上施加他们身上的是一种心理暴力。

三、从语言教育矫正网络语言暴力

语言是社会个体和群体可以自由和充分使用的,语言不会因为人们的使用而被消耗掉,语言可被视为公共载体。语言的背后隐藏着言说者的社会力量,语言交流者的身后是其各自所代表的社会团体力量的对比,在注意语言的符号权力关系的同时,也有关注语言的产生过程。所有的语言交流都包含着言说者和接受者,双方直接相互认可,至少认可各自对方言说的权利和隐含的身份力量。言说者在言说时,不仅希望接受者能够理解他,而且也希望接受者能够相信、尊重甚至服从他,按照布迪厄的说法就是“每一次语言表达都应视为一次符号权力行为”。

语言是一种社会实践,社会个体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交流,在实践中逐渐清晰了各种语境并能够很好的把握语言。每个社会个体都拥有社会资本和权力去运用语言,即使是力量最小的弱势群体都有权力去言说。语言的产生过程受制于各种语言的教育行动,童年时期的家庭教育中,父母的语言代表着权威态势;在制度化的教育时期,教育机构的教师语言代表着正确与否的标准,有时教师的语言还代表着价值观的准确判断;在社会交往的言语教育中,当社会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交往中,无形中吸收了各种形式的语言。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2

关键词:弹出式广告;视觉暴力;技术

中图分类号:F71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2-0268-01

一、弹出式广告与视觉暴力的内涵

(一)弹出式广告是指当人们浏览某网页时,网页会自动弹出一个对话框。这类型广告很大一部分是互联网广告经营者或网站管理者运用自身优势,未经用户同意,强迫其接收广告信息。

(二)对于视觉暴力目前还没有一种权威的定义,中山大学杨小彦博士认为,视觉暴力的定义是个广泛的概念,不仅仅指有关灾难、死亡、血腥和引起人们不安的视觉报道,而且还包括隐性暴力和强迫性观看,如铺天盖地的广告、城市中刺眼的玻璃幕墙、标语、招牌等。这些东西的设计有时看上去很美,却带有强迫性观看的性质,是一种隐性的暴力。

二、技术与视觉暴力的关系

(一)媒介是技术的结果。现今,人们借助计算机技术几乎可以无限止地复制全部的想象物。网络是基于技术发展的产物,网络广告包括弹出式广告在内也是基于计算机编程技术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这是一种关于视觉文化的悖论,现代文化的发展,尤其是媒介文化和影像文化的高度发展,人为的符号化已成为普遍的文化景观。

(二)技术延伸了人的视觉。眼球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图像符号成为了主要的传播交流符号,大量的可视广告占据着消费活动的主要位置,超过了文字符号。以传统书写为代表的其他媒介也渐行渐远,逐渐退出了人们的眼球。现代人更需要“容易理解、更便捷和更有效”的媒介表现形式,图像自然合乎这种潮流。

(三)技术带来的人为的视觉暴力。在黑白两色为主要色彩的显示器时代,荧幕上的一切都显得单调乏味。而彩色显示器时代的来临打破单色时代视觉暴力呈现的桎梏,丰富的色彩表现大幅提升了网页的画面质感。近年来发展如火如荼的3D影视技术,为视觉暴力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可能性。在这个技术建构的虚拟的真实世界里,人们的感官特别是视觉感官遭受着前所未有的颠覆。

三、弹出式广告的视觉暴力

首先,弹出式广告是一种基于强迫观看的视觉暴力。如果说强迫性的观看更是一种视觉暴力的话,那么弹出式广告正是通过这种强迫性的方式来达到其传播效果的。这种视觉暴力不是人们主动选择观看的,或是被广告信息所吸引,而主动点击阅读。问题是不论弹出式广告是否触及用户的兴趣点,它所采取的方式是强迫性的,它就是一种视觉暴力。

其次,弹出式广告是一种基于技术的视觉暴力。由于弹出式广告是基于计算机编程技术制作的,其优势之处就在于它可以未经用户许可,便可进入其浏览页面,引起用户的注意及点击。无论用户是否对其进行点击浏览,其信息传播效果已经实现了用户认知层面的初级传播效果。对于弹出式广告,网络用户无法跳过,也无法预测其出现,这就是技术带来的一种关于观看的视觉暴力。

再次,弹出式广告是一种基于内容的视觉暴力。其包括弹出式广告所呈现的图像、文字、音乐等,主要是指通过视觉画面所附加的视觉暴力。一些游戏类弹出式广告经常运用刺激视觉的图片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通过血腥的或是色情的场面吸引眼球,追求点击率。

四、弹出式广告视觉暴力的抵制路径

(一)以技术为路径,提高用户自身的防御能力

对于网络用户而言,安装屏蔽软件或过滤软件是一种简单有效的克服弹出式网络广告干扰的方法。目前很多公司也推出了相应的拦截工具,专门针对弹出式广告,用户可以通过具有过滤功能的浏览器安装,或是对个人电脑进行设置等技术方式,就可以对大多数弹出式广告进行拦截。

(二)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网络广告健康发展

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网络广告进行规定。因此,为了规范网络广告行为,促进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可将网络广告的有关条款纳入《广告法》中,或制定专门的《网络广告法》,从而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网络广告的制作与传播等问题。

(三)尊重网络用户意愿,改变网络广告的传播方式

通过改变网络广告的传播方式,把强迫性的方式转变为许可式的,根据网络用户的地域、年龄、性别、偏好、使用习惯等指标投放广告,并且给予用户相当的控制权,使他们对信息拥有充分的选择权和浏览权。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3

关键词:网络暴力,校园网络暴力,校园安全

2010年3月23日的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以及之后接连发生的几起校园凶杀案,将校园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甚至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家长、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都加入到了这场校园保卫战中来。论文大全,校园安全。其实,除了现实生活中的校园安全外,虚拟世界中的校园安全也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现在日益严重的校园网络暴力问题。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关于什么是网络暴力”,法律虽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但通常认为,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以键盘和鼠标作为武器,以互联网络为载体,发表不负责任甚至捏造的煽动性、攻击性言论、图片、视频等信息,丑化、诽谤、污辱、谩骂当事人,或者对某些自认为不道德的现象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搜索”乃至谴责,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当事人伤害的行为,表现形式包括网络骚扰”、网络攻击”、网络欺凌”和网络勒索”等。曾经在网络内外轰动一时的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最毒后怒事件”等等就是网络暴力的真实写照。

在网络暴力蔓延的今天,校园这片净土也不能独善其身。校园网络暴力就是网络暴力在以校园学生为主体的网络世界的延伸,甚至超载网络世界的界限,成为导火索,演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校园暴力。而且由于校园网络暴力发生在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学校这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后果可能更加严重,比如在大社会环境背景下,网络暴力公众事件的当事人身份相对模糊,茫茫人海,就算是进行地毯式人肉搜索”,也未必都能找到当事人;但学校相对整个社会来说就是弹丸之地了,学生要通过帖子内容的蛛丝马迹寻找始作俑者并不难,而学生群体更加容易表现出来的冲动性和从众性往往会对事件起着无风也起浪”的作用,使得校园网络暴力事件比社会网络暴力事件更加容易激化,当事人在相对狭小的校园环境中要承受更大的压力,暴力事件对学生的影响也从网络世界延伸到现实世界,部分当事学生会出现厌学、逃学甚至抑郁、幻听幻想等严重的精神问题,有时人身安全还会受到影响,进而学生人际关系恶化,校园气氛紧张,危害性不一而足。

另外,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除了传统的电脑上网外,学生喜欢新鲜事物的特点,使得手机和其它便携式网络设备在这个群体中日益普及,多元化的短信、彩信、飞信、QQ、电子邮件、博客等网络通讯工具,可以让学生基本上做到随时随地地交流信息,但如果出现校园网络暴力事件,这些工具无疑也会起到了放大和推波助澜的效应,科技的双刃剑作用也正在于此。

那么校园网络暴力日益严重,学生这些花季少年也成为网络暴民”的原因有哪些呢?应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学生自身的特点。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高,正如前面所说,做事往往带有较强的从众性、冲动性、叛逆性等非理性的特点,对于校园网络暴力事件,学生中不乏主动挑起矛盾的先行者”,但抱着看热闹心态的跟风者”、打酱油者”的人数更众,后者对暴力事件的跟帖、转载等热炒行为无疑更加扩大了事件的影响。

二、网络自身的特点。互联网的重要特点就是虚拟性、开放性、隐蔽性,很多学生自认为,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依仗不记真名的ID和匿名的马甲”身份,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网络暴力,而网络的世界是没有警察的世界”,违法被发现的风险很低,加上网络沟通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性,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没有或者难以监管的世界里躲猫猫”,纵横驰骋、为所欲为,而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享受着风险趋近于零的所谓想说就说”的畅快和自由”,实质上是高举道德之旗,大行暴力”之实。

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论文大全,校园安全。在社会不断开放包容、信息交流日益方便频繁的今天,社会风气,包括不良风气对校园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学校教育一个钟,抵不过社会一分钟”是很多学校德育工作者的体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是社会的缩影,而校园网络暴力正是社会网络暴力在校园范围内的反映。比如,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不少网络游戏、动画片和电影等文化娱乐媒介,里面充斥了很黄很暴力”的镜头,渲染以暴制暴的所谓正义理念”,不仅让学生颠倒是非,看不清事情的本质与发展方向,而且容易导致激情代替冷静的思考,影响自我判断的客观与公正,使得对暴力的态度有可能从开始的憎恨、反感到默认和接纳,甚至是尝试。

校园网络暴力行为不断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演变为日益严重的校园安全问题,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那么如何有效降低遏制这类事件的发生呢?可以从网络管理、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法治建设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加强网络管理。从学校的方面讲,学校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学生,包括学生网络方面的管理,并且学生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学习生活在校园里(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校方有管理上的便利性和直接性。学校应该管理好自己的校园网,制作学生喜欢的栏目,随时关注热门网站论坛的动态,及时更新校园网内容,发现并解决学生在网络论坛上反映的问题,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干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发寓教于乐的软件,让学生在网络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尽量让学生乐于留在学校,减少校外上黑网吧的机会;学校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利用校园网访问外网时将影响较坏、思想低俗的网站屏蔽,或者限制上网浏览内容,培养学生自律、负责任和安全的绿色上网意识,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道德。

从社会的方面讲,网络是社会的网络,而不仅仅是存在于学校这个狭小的范围内,社会对网络的管理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国家要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管机制,健全网络暴力事件的管理规定。在近年发生的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往往没有尽到内容审查和监管的义务,在出现问题后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是导致暴力事件升级激化的重要原因。此外,报纸等传统媒体在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有时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报纸还援引从网络上获得的未经证实的信息,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网络暴力中去。对此,政府监管乃至惩罚的力度还要继续加大。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二、重视学生的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对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形成阶段的青少年学生来说,系统科学的学校教育作用无可代替,对学生进行人文、道德和法律教育,而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通过自我内化的力量遏制甚至杜绝校园网络暴力,意义重大。

人文教育的范围很广泛,其核心学科是传统的文、史、哲、艺等人文类学科。广博的文化知识滋养、高雅的文化氛围陶冶、优秀的文化传统熏染可以促进学生境界的提升、理想人格的塑造以及个人价值的实现,可以让学生的思想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学生的文化、文明程度提高了,其情趣修养也会越来越高雅,离低俗暴力自然也越来越远;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与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养成宽容、平和的心理态度,营造尊重他人、文明上网的社会氛围,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媒体信息交流环境。

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上网”,我们不能期望把网络世界打扫干净了再让他们进去,必须要教育青少年学生在网络面前学会自律,养成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习惯。学校可以通过上课、讲座、视频、墙报、辩论赛等方式,理性地引导学生看待网络,要让学生认识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也可以滋生潜伏暴力,在校园网络暴力事件中,当事人生活秩序被打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世界,但不是超越道德法律的虚无世界,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网络行为和现实行为一样,有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网络相关立法虽然还不完善,但并不代表现行法律就不能制约网络违法行为。造谣诽谤、毁坏他人名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已将保护个人信息作为修改的重要内容,个人信息也有望通过专门立法获得保护,这些法律规定,虽然并不是针对网络的,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但并不能说在网上违法就无法可依。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学校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自律能力,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在网络上正常行使个人的自由权利,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的界限,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要将现实中必须尊崇的道德和法律同样作为网络世界的规则,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做一个成熟、理性、负责的网民,让网络远离暴力,远离校园,不参与校园网络暴力,而在遭受校园网络暴力时,不能屈服忍让,也不能以暴制暴,要向家长、老师、学校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直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论文大全,校园安全。

三、加强法治建设。校园网络暴力严重的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例如侵犯隐私权等,但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等方面的立法保护还有欠缺,就算是对现在备受争议的、已成为网络暴力行为典型代表之一的人肉搜索”,以及提供人肉搜索”平台的网站,应尽什么样的义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处于互联网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迫切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先后颁行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方面的法律规范,但相对于网络的快速发展,这些法律规范无论从效力等级上还是在可操作性上都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可喜的是,随着网络方面立法进程的加快,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例如正在修改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就包括网络侵权方面的内容。

相信有了法律正义之剑的护航,加上严格的执法,以及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校园网络暴力行为能得到有效遏制,校园的网络天空更加纯洁,青少年学生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赵越,马兵.网络暴力犯罪的应对困境、原因及对策.职业时空.2003年04期

2.秦平.治理网络暴力需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法制日报.2008年9月4日第001版

3.刘敬,张志超.网络暴力”愈演愈烈:亟须运用法律和道德手段给予制止.中华新闻报.

2008年9月24日第C02版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1篇4

关键词:网络班级文化管理

一、当前网络环境的综述

1.网络的优势

在信息化的今天,网络以其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信息含量大,包容承载力强,更新更及时等优势,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我们生活中。且不说大人喜欢使用网络,就连幼儿园小朋友都喜欢网络,网络用语冷不丁地就会从嘴里冒出来。网络毋庸置疑成为教育学生的阵地之一。网络报道的先进典型事迹可以给学生传递正能量,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网络交流平台的包容性可以让学生畅所欲言,表达自己学习生活的点滴;网络空间个性化可以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展现学生个性特点;网络新闻的快速广泛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大事,增强学生时代感;网络的先进思想和先进理念可以让学生不断完善自我,实现自我快速成长;网络教育平台的方便快捷可以让学生更轻松地完成课业,弥补学校课堂的缺失;网络上的奇闻轶事可以让学生增长见识,开阔学生的视野;网络上生动的科教视频让科学在学生中流行起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个内向、其貌不扬的学生到了网络世界里,就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不再拘谨,不再胆怯,不再沉默,变得活泼,变得空灵,变得创意十足。不得不感叹网络的力量不可小觑。

2.网络的缺陷

网络在显示其强大优势的同时,逐渐暴露出非常明显的缺陷。大量网络暴力充斥着网络,学生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网络暴力可以分为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语言暴力,使用粗俗、恶俗、卑劣的语言进行谩骂,爆粗口,很容易让耳濡目染这些低俗语言的学生沾染说话恶习,忘却中学生的文明礼貌用语;行为暴力,使用拳打脚踢的方式解决问题,让接触这些行为暴力的学生很容易产生暴力倾向。网络上某群中学生放学后在某个角落对某个学生拳打脚踢地报复,某某学生暴力反抗教师的教育,对教师造成了人身伤害。学生正处在青春期,青少年心智发展还不够完善,很难抵御外界诱惑,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许多网络消极负面的泄愤,会把学生带入愤世嫉俗的心理状态,失去青少年的朝气蓬勃。此外,不怀好意的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毒害青少年。在网络这个大染缸里,我们要引导学生洁身自好、明辨是非,拒绝任何不良网络诱惑。培养学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道德情操。

二、网络环境下的班级文化建设

1.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室文化

每学期学校都要求每个所有班级做好班级文化建设,首要任务就是美化教室,让教室成为学生享受学习的殿堂。教室是学生除了家之外所待时间最长的地方,好的教室文化可以让学生身心感到愉悦,乐于待在教室。传统上,我们通常在搞好卫生的基础上,出好墙报,贴画报,想要更吸引学生,我们必须做出改变,建立新型教室文化,现在的教室基本都配备有多媒体辅助教学,我们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室文化。

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室文化,需要我们充分利用好多媒体。方法很多,大家可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我们的做法是:每周一播,每周一放,每周一学,每周一诵,每周一唱。每周一播,就是每周用多媒体网络给学生播放一周新闻纪要,让学生了解当今国家大事,组织讨论;每周一放,就是每周用多媒体网络给学生放送一段如《最强大脑》那样有意义的视频,让学生喜欢科学、热爱科学;每周一学,就是每周用多媒体给学生播放一段《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类的视频,让学生接受感恩教育,乐于奉献;每周一诵,就是每周用多媒体给学生播放优秀的诗歌朗诵作品,让学生陶冶情操,也让有诗歌朗诵兴趣的同学获得提升;每周一唱,就是每周利用多媒体网络配乐组织学生歌唱,师生共唱,其乐融融;每天课间的时候播放一些舒缓的歌曲,让学生疲劳的身心获得放松,让紧张的大脑可以休息。实践发现,这些教室新文化十分受到学生的欢迎和追捧,把所有学生都团结起来,形成非常好的班风班貌。

2.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新型精神文化

建立网络环境下的新型精神文化,主要还是以主题班会形式传承精神文化。过去教室没有多媒体网络的时候,开展主题班会形式比较单调,材料很贫乏,总是重复一些老掉牙的事情,对学生越来越缺乏吸引力。自从教室配备了多媒体网络后,一切都改观了。主题班会不再枯燥,因为我们可以配合班会课课件,配乐、配图、配文,无所不用其极。主题班会不再缺乏材料,因为我们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到很多好的主题班会材料,让班会课变得丰富多彩。主题班会不再守旧,因为网络上有很多先进理念和思想,让我们及时了解精神文明新风尚,让班会课与时俱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新风尚。

为了配合安全教育,弘扬爱校、爱家、爱自己的精神,我组织了一次《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的主题班会,在会上我充分发挥多媒体网络的优势,升华班会课主题。丰富的图片和生动的信息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段配声配图配文的温情小短片感动了在场所有学生,沸腾了全场,感动的泪花悄然落下,爱校爱家爱自己的信念在学生心里生根发芽。

三、网络环境下的班级管理

1.在网络环境下完善日常管理

班级日常管理是琐碎的工作,包括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生活情况、家校共建情况等。有了发达的网络后,有很多事情可以通过网络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资源。很多班主任会利用网络建立学生联系群、家长联系群等,跟家长沟通的时候,不用家访也能很好地跟家长联系,只要发个微信、发个图片便能及时清楚地跟家长沟通。即使没有特殊的事情,也可以每天关注彼此的状态,加深彼此了解,方便日后共同携手教育学生,达到切实可行的效果。

2.在网络环境下增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学生的安全,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安全管理必须常抓不懈。在发达的网络下,让安全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安全有效。现在的学校安全管理基本实现了网络化。在学校大门口,在教学楼的楼道走廊,在宿舍楼的入口,在实验室门前,在每个不起眼的角落等,都安装了很多摄像头,让我们能时刻了解学校情况,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好的苗头,就可以及时阻止,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安全管理效率。曾经减少学校出现过外来人员混入我校寻衅滋事的事件,还逃之夭夭,我们通过监控视频回放,很快找到可疑人员,最终圆满地解决事情。在网络环境下,安全事件减少很多,安全管理强化很多。

3.在网络环境下优化师生关系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5

一、网络不良文化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网络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消极影响。互联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而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成长阶段,像一张白纸一样任人描绘,容易受到外来思想的冲击。未成年人对新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自身又不完全具备成熟的自我控制能力,辨别是非能力差,缺乏对事物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极易模仿网络中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被网络中的不健康内容误导和侵蚀,产生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行为。

(二)网络的虚拟性使未成年人的道德责任感缺失。网络本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上网者的行为不像现实生活中那样,一举一动都能得到监督和约束,网络空间里没有强制的道德约束,缺乏监督,各种违规行为很难被发现,基本靠行为人的自律意识,而一旦自律防线减弱或丧失,违法犯罪就可能发生。未成年人长时间上网,在人格上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态势,沉溺于个人的精神世界里,关注自我感受,逃避现实,漠视他人、缺失对社会的责任感。

(三)网络本身的应用环境淡化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罪恶感。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道德观念被淡化,违法犯罪产生的危害后果同样被淡化。在网络中许多未成年行为人并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甚至是犯罪,把能进入防卫严密的计算机系统看成是自我才能的体现,并从中获得成就感。

(四)未成年人从网络中极易学习到违法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在网络上有许多非法知识的介绍,这些介绍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受到教唆,同时网络上对犯罪手段和反侦查方式也提供了一些非法的介绍,这也加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二、未年人涉网犯罪的特点

一是涉网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比重较大。多个机构及政法单位统计表明,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达到六成左右。

二是暴力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区分良莠的能力差,易受网络游戏内容感染,盲目模仿游戏中带有色情、搏杀、武斗等暴力情节,痴迷其中,行为受到影响,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强奸案件是涉网犯罪的主流。在虚拟网络的暴力文化的影响下,许多未成年人漠视法律和伦理道德,对犯罪行为表现得出奇的冷静、平常。在犯罪手段上不计后果,犯罪方式成人化,而且犯罪后缺乏一般的认罪服法心理。

三是行为人文化程度偏低。初中文化程度占最多,占其中的60%,小学文化占大约25%,高中以上仅占15%。;

四是行为人所处的社会环境较差。一是单亲等特殊家庭涉网犯罪的未成年人较多;二是在学校成绩差、缺乏关爱或过早辍学的未成年人较多;三是农村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较多。

三、未成年人涉网犯罪主要有六种类型:

所谓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是指未成年人以网络为犯罪诱因或犯罪手段,以网吧及其附近为犯罪地点,以及所有与网络有直接或关联的犯罪行为。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

一是为获取上网费用,实施财产型犯罪。大部分未成年人为没有经济收入的在校学生,平时零花钱有限,而在网吧上网、聊天、打游戏等等需要大量金钱支持,当家庭不能满足消费需要时,有些未成年人铤而走险,不惜采用犯罪手段获取钱财,以满足上网之乐。这些学生平时不爱学习,经常旷课、打架斗殴,往往涉嫌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部分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网络游戏,无力自拔,最终因无力支付网络游戏费用动起歪脑筋,铤而走险。因而财物型犯罪在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中比例最高。一些长期“泡”在网吧里的未成年人,非常熟悉网吧和出入人员的情况,或将网吧选为作案地点,将出入人员作为犯罪实施对象;或在网吧内物色作案对象,伺机在外实施抢劫。我市某区一起案件:四名被告人家庭均比较拮据,长期上网玩游戏形成网瘾,经常随身携带尖刀不分时间、地点、对象,随时抢劫,作案十余起,目的仅为取得数十元的上网费用。

二是受网络游戏诱惑而犯罪。网络暴力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主要诱因。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网络暴力游戏,经过长时间的心理积淀,很容易淡化现实社会与虚拟世界的界限,一旦在现实中遭遇矛盾冲突,往往就会自然而然地按照游戏中的方式去做,即模仿网络游戏中的暴力行为,将游戏情景带入现实社会,在现实中体验暴力游戏的快感。有些未成年人由于长期上网、沉迷网络游戏,变得孤僻、冷漠,不愿与人交往,往往因为一点小事,便将虚拟世界中的暴力行为转移到现实生活中,有些未成年人在网上聊天过程中产生口角,互不服输,便在网下进行报复,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例如,我市某县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16岁的被告人在自己村里的黑网吧玩游戏时与被害人发生争执,相约出去说事,随后用携带的尖刀猛刺被害人数十刀,转身继续回去玩游戏,被告人供述自己实施犯罪时的心理时,称“捅刀时感觉和游戏里的场景一样,感觉还在游戏中,想着如何打游戏。”

三是由于色情信息诱惑而犯罪。有些未成年人浏览黄色网站,受到色情信息的诱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

四是以“网络结社”形式实施共同犯罪。由于未成年人个体力量、智力、胆量等相对比较弱,所以结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显著特点。一般为单个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想法,事先通过网络寻找合作对象,在网络上预谋、分工,改变了以往犯罪团伙多为熟人,聚集起来商讨犯罪的模式。这种方式更隐蔽,也更容易发展犯罪力量。也有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经常出入网吧,结识一些社会上品行不良的人员,被引入犯罪歧途。实践中存在多名未成年人以“帮忙打架”为业,以网络聊天方式得到信息,迅速纠集同伙实施犯罪行为,得到报酬后迅速离开。

五是利用网络销赃。由于网络信息量大且畅通,速度快,销售犯罪所得无需中介,即使交易不成也互不相识,不会有后顾之忧,一些爱好网络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联系陌生买家,处理赃物。网络扩宽了赃物的处理途径,也使得利用网络的犯罪更隐蔽。

六是“炫耀”型的高科技犯罪。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人掌握了较为全面的网络知识,有些未成年人出于“炫耀”技术的动机,成为少年黑客,非法侵入国家保密的计算机系统,继而实施攻击、恶意篡改网页内容,窃取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对国家、社会网络安全构成较大危害。

四、未成年人因网络而犯罪的原因分析

任何事物都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导致的,未成年人因为网络而犯罪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是未成年人成长阶段的自身原因:未成年人刚踏入青春期,自控能力差。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可塑性强。在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后,往往会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感兴趣,容易沉迷网络聊天和游戏。自我约束能力差,容易受到暴力、色情等信息的诱惑。同时,未成年人认识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对法律缺乏基本的了解,在网吧容易受到不良人员的教唆或者利诱,从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家庭原因:很多未成年人都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缺少父母关爱从而沉迷网络,有些家长到外地打工而忽略了对孩子精神生活的关注,或者教育方式粗暴,缺少与孩子有效的沟通,由于得不到家庭的关爱照顾,而这些青少年的邻里、同学等又对其另眼相待,使得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关爱,而网络的虚拟世界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导致孩子选择去上网,结果患了“网瘾综合征”不能自拔,最后导致违法犯罪。

三是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导致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实社会中的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不良影响,道德预防体系不健全,社会不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一个美好、和谐的环境,使未成年人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寄托于网络中精神世界。第二,社会对网吧管理不到位,让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生存的根基。网络经营者屡屡违规。目前网吧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屡屡违反相关规定,本来“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和“零点停止营业”是网吧的行业规范,可涉案网吧几乎无一例外违反了此规定,导致许多未成年人夜不归宿。第三,网络监管存在严重的漏洞。在互联网上这个虚拟社会里,由于管理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的信息能够被青少年轻易获取,又由于青少年人生经历短浅,他们由此而想入非非,不务正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五、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的增多,由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必须由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多渠道应对,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增多的趋势:

(一)加强网络教育,加强未成年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自律。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根本问题是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道德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使未成年人懂得基本的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完成道德的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规范,从而能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道德。一方面全社会要树立全新的与网络文化教育相适应的观念,让青少年在网络文化中充分吸收营养,为其健康成长服务;另一方面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进行合理调控和积极疏导,并以后者为主。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各大媒体包括互联网本身,大规模地宣传网络法律,报道网络案例,要让未成年人懂得网络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规范,从而努力做到严格遵守网络秩序,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和防范网络风险,树立起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6

关键词:网络暴力;网络暴民;网络公民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4-0032-03

网络暴力是伴随着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产生而出现的,是一种在网络上实施的“暴力行为”,它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暴力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大,并且对现实社会造成了一系列的影响。如何还网络一个干净的环境空间,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已经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一、网络暴力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

(一)网络暴力的含义、特点

网络暴力是在新媒体时代下产生的一个新的词语,顾名思义,这不是一个褒义词,具体来讲,“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其表现形式有: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1]。

2006年著名的“虐猫女”事件、2010年的“山西地震谣言”事件、2012年的“甄子丹赵文卓骂战”事件……越来越多的网民在遇到具有争议性的事件时缺乏理性思考,他们用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谩骂,用极具有破坏性和伤害性的暴力手段对他人进行攻击,对被攻击者造成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

(二)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很多,在这里笔者将此分为宏观原因和微观原因。

1.网络暴力产生的宏观原因。(1)社会环境转型。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几乎没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机会,话语权紧紧掌握在传统媒体中。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环境转型为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权利,人们急需释放自己被压抑已久的话语权,许多思想、观念喷薄而出,因此在遇到争议性的事件时,许多人缺乏理性的思考,只想着“一吐为快”,而未考虑这些行为的后果。(2)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优势。网络是新兴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如互动性、共时性等,而互动性是它相较于传统媒体最大的优势,人们能自由的网上发表自己对新闻事件的看法,并且相互交流,这样的互动性平台使得人们发泄自己的话语权有了技术的支持。(3)人们的公共意识不断提升。古时候,有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说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偌大的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公共意识不断提升,人们有能力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人人都可以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

2.网络暴力产生的微观原因。(1)极化现象。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区,当人们聚集在这个社区时,会感受到自己处于“圈子”里,“许多时候,一群人最终考虑和做的事情是群体的成员在单独的情况下本来绝不会考虑和做的。[2]”正是由于网民们同处于一个网络空间中,大家自由交流,当遇到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时,他们就有可能走极端,群体之间的感染、暗示使得他们做出了“暴民般”的极端行为。(2)匿名性。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环境,许多在现实社会中不能说、不敢说的事情到了这里都可以畅所欲言,人们的身份是隐匿的,大家都坐在自己的家里,对着电脑,“安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样的环境使得许多人放任了自己的言行。

二、网络暴力所带来的影响

网络暴力的行为虽然是在网络环境中进行的,但是这样的行为往往会对现实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和破坏。

(一)对当事人的影响

网络暴力的一个最明显的影响就是对当事人的影响,2006年的“虐猫事件”、2007年的“最毒后妈”事件,网友们围绕这些事情展开了人肉搜索,将其当事人的信息和隐私公布在网络上,对当事人和他们的家人的现实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当年“虐猫女”被人肉出后,不仅丢失了工作,精神也受到了巨大打击。

(二)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著名新闻学者李普曼认为,“所谓拟态环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信息环境,它并不是现实环境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和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3]”在传统媒体时期,我们所接触的世界通常是由传统媒体所提供的。而在新媒体时代,由于网络的互动性、便捷性等特点,网民既是受众,也是传播者。因此,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开始受到网民的影响,网民们的暴力行为会对人们认识世界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媒体时代,许多人开始成为“公民记者”,但他们并非专业记者,不会深究事件内在的原因,如2010年“我爸是李刚”事件,天涯等网站陆续出现了关于河北大学车祸的帖子,肇事者一句“我爸是李刚”更是引爆了网络,网民针对这一句话衍生出了对“官二代”这一群体的批判,但是据当地人讲,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河北大学保卫处处长对当事人李启铭有些印象,问李启铭是不是李刚的儿子,李启铭回答:“是,我爸是李刚”。事情真相如何,我们不能还原当时的情景,但确实给我们造成了官二代飞扬跋扈、草菅人命的印象。

(三)对政府舆论导向的影响

网民们在网络上对社会事件进行讨论,大多数人不明真相,人云亦云,把关人的角色在网络媒介中弱化,当遇到争议性事件时,网民们倾向于相信同自己处于同一阶层人们的意见,使自己成为大众中的一员,正因为这样的状况,也由于网民们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冷静的分析,他们也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会对政府的舆论引导造成危害,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上三个方面均阐述的网络暴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凡事均有两面性,网络暴力虽然会给现实社会带来危害,但其仍产生了一些客观性的影响,比如面对争议性事件时,网络上讨论纷纷,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吸引了了更多人的关注。

三、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由网络暴民到网络公民

网络暴力是网络中不文明的行为,这不利于构建和谐、干净的网络环境空间,如何让暴力行为中的网络暴民变为网络公民,值得深思,笔者在此总结了几点建议。

(一)网民—提升自我和他人的素质

网民作为网络的使用者,应当提升自己辨别问题的能力,遇到值得关注的事件时,要以一种理智清醒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使网络更加的有规范和秩序。如2009年出现的人肉搜索公约,就是由网友自发组织制订的人肉搜索的相关约束与规则,目的是称将规范网络道德意识。此公约发出后得到不少网民的支持。人肉搜索公约的出现体现出一部分网民们开始对网络暴力进行反思。并且网民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也要以“平等”的身份对其他网友进行引导,相互帮助与提高。

(二)政府—构建公共领域

1.出台相应的、详尽的法律法规。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同样对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有着责任。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公共领域是在国家这个公共权威的领域与市民社会这个私人领域之间的一个批判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民众有能力对各种公共问题和国家政策进行批判性的思考。[4]”在新媒体时代,网络无疑是最便捷的公共领域,人们在此可以自由的交流各种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和引导,出善详尽的法律措施来规范网络中的行为,使网络真正发挥公共领域的作用。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真正详尽、健全的关于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只是零散的出台过一些关于网络安全、网络色情犯罪的条例,这是远远不够的。

2.通过政务微博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1)建立关于使用政务微博的相关规章制度。政务微博是近年来新兴起的热潮,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但同时许多虚假的信息也蜂拥而出。如2010年的“山西地震”谣言事件,由于虚假信息的,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恐慌,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在此背景下,政务微博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申请了微博,在验证了真实身份后,通过微博有关部门信息,各部门应当建立起统一的政务微博,通过日常信息的和交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避免网民受到虚假信息的蛊惑。并且有关部门需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政务微博的使用,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南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建设的意见》、新疆颁布了《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务微博应用管理规定》,更多地方应当积极借鉴,出台与政务微博相关的规定条例,这样才能更好的应用这一新兴媒体。(2)微访谈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目前有许多地方都申请了政务微博,但不足之处在于大多数都流于形式,偶尔一些消息,也不回复网民的评论,没有真正体现其互动性。而微访谈则能弥补这一缺陷,政务微博应当定期举行微访谈活动,请政府官员或者专家学者做嘉宾,回答网友的一些提问,既能够让网友问关心的问题,又能够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2013年10月10日,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在该市官方微博“佛山”进行“微访谈”,原计划1个半小时的交流,因为网友的热情提问延长至3个小时,真正的体现了网络的互动性。通过政务微博进行微访谈与网民交流,能无形之中引导网民朝着理性、客观的态度迈进。但在目前微访谈还没有被政务微博大力使用,各地的政府应当大力推广而行之。

(三)门户网站—商业浪潮下做好把关职能

网络虽然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人都可以传播信息,但这不意味着网络就是一个不可控制的空间。现在大多数网站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丧失了自己应尽的责任,有的网站甚至希望多一些网络暴力行为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以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如何让网站在商业化的浪潮下为净化网络空间出一份力,笔者在这里提几点建议。

1.把关人——履行好把关职能。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最早提出了“把关人”的概念,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者把关人的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在新媒体时代下,作为网络把关人的有网络编辑和论坛版主等。(1)网络编辑借助编辑语言进行引导。为了不引起网民的反感,网络编辑可以采用隐形导向,如巧妙的用一些推荐话题,和其他的把关人——网络论坛版主、聊天室主持人等等沟通,借助一定的编辑语言,如排版的空间、发稿的时间等等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2)论坛版主作为意见领袖进行引导。论坛版主作为网民中意见领袖,应当通过自己特有的引导能力来加强对网民的正确引导。如“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中,“天价烟”一帖登上“天涯社区”网站头条,从此它成为全国性新闻话题,此后又曝出许多关于该官员奢侈的消息,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周久耕最终被免职。此外,版主还可以对网民的言论加以监督,在发现有带有侮辱性的暴力式言论时及时与网民沟通,以免其“误入歧途”。(3)两者之间加强合作交流共同进行引导。网络编辑作为网络中最大的把关人,而论坛版主则作为网民中的意见领袖,两者应当加强合作交流,在遇到争议性事件时,论坛版主应当密切关注网民们的情况,从最原始的网民言论中了解其思想,及时与网络编辑沟通,让网络编辑了解更多的、更真实的、更基层的网民言论,对网民的思想动态有一个大致的把握,再进行进一步的监督和引导。

2.与政府合作进行舆论监督。网站应当加强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才能更好的进行舆论监督和引导,新浪网与人民网舆论监测办公室研究每三个月一次最近的网络谣言事件,在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后,对这些事件进行反思,从中获取经验。2013年9月5日上午,由人民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合主办的“CETTIC网络舆情分析师职业培训启动”新闻会在人民日报社举行,标志着双方携手推出的“网络舆情分析师职业培训”项目正式启动,网络舆情分析师作为一个新兴的职业正式在公众面前亮相。它从事互联网信息监测、网络危机处置等工作,为各级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互联网信息监测、分析和咨询服务。网站应当重视这个新兴的职业,加强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为网民提供更加健康、干净的网络环境。

3.开展网络互动会议履行舆论导向的职能。为了减少网络暴力的出现,在社会上发生值得关注的事情时,门户网站可以进行由网络主持人主持的网络互动会议,既可以给网民们一个自由讨论的空间,又有主持人在其中引导。在进行互动会议时,还可以邀请一些实事方面的专家来解惑,使大家在畅所欲言的同时又可以获得对事件的深入了解,在每一次讨论结束后,网络工作人员可以将讨论的内容精心整理,将一些有价值的话语放到网页上。这一点可以借鉴网络电视批评的《电视批判》这一论坛的组织形式。户外资料网就曾针对2010年发生的由于徒步旅行出现的“夏特案”进行过讨论,主持人介绍案情,网友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不足之处就是没有相关的专家进行专业的解答,但主持人在其中的引导也使讨论始终围绕着理性和思考。知名网站天涯中也有天涯杂谈、情感天地等多个讨论版块,在遇到很多争议性事件时,网友们就在此进行讨论,如天涯杂谈中的CY事件讨论转帖,达到361页之多,但是在此讨论中,没有一个正式的网络主持人,也没有邀请专家对事件进行解析,只是网友们泛泛而谈。因此,网站应当改进自身论坛的讨论方式,如在遇到争议性事件时设置议题,设网络主持人和专家,事先预告,定期讨论,并重视后期整理和总计而工作,使之更具有秩序,也更能使网民畅所欲言、理性思考。

四、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中,针对某一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而引发的一系列破坏性的活动,往往会对现实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这种现象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网民的心理也是分不开的,为了减少、避免这种网络暴力,网民、政府、网站应当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出一份力,这样才能使网络这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兴媒体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石磊.新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2](美)凯斯R桑斯坦.极端的人群[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7

【关键词】微博语言暴力成因

微博既是现代人社会交往的工具,也是公众监督公共权力的有力武器。它在让人类享受观点表达自由的同时,也暴露出大量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自微博勃兴以来,微博语言暴力就作为一种网络时代的负面现象而引起人们的关注。2011年内地一个小女孩在香港地铁吃东西,导致香港和内地网民在微博中“对骂”,更有学者以它的“舆论领袖”的身份,在“博里博外”大曝粗口……

作为一种“新新媒介”。微博具有即时传播与双向互动的特质,使它的用户对新媒介有一定的控制权,用户可以决定何时何地去获取新媒介提供的文本、音频和视听。①由于网络的匿名性,所有的人都可以褪去现实中的羁绊畅所欲言,然而就是这样的一种没有束缚的开放市场却引来了许多问题。语言暴力现象正是微博传播上呈现出来的最为突出的问题。网络作为微博的承载介质,其本身存在的种种缺点自然会在微博上得到更加显著的体现。而分析微博语言暴力的成因不仅仅要从网络的角度考虑,也要从作为“社会化媒体”的微博的角度考虑。

微博语言暴力,是网络自媒体时代,人们在微博这一平台上通过不合逻辑、不守法度的不公正的语言,对他人的人格、情感、自尊、心灵造成伤害的行为。

一、微博语言暴力是转型期个体心理宣泄的表现

1、社会分层,导致部分人的相对剥夺感

网络带给人们的是一个开放多元的、平等自由的信息环境,每个人在网络中都平等地拥有发言权。表面上看一个多元的社会要明显优于单一型的“金字塔社会”,多元社会打破了个体之间的界限,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但是,在金字塔式的社会中,即使身处底层的个体仍然是处在这个社会框架之中的。而多元社会就不一样了,相比金字塔式的社会,它更像是一个马拉松式的结构,个体不用担心他是否处于社会的底层。②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的逐渐分层,造成了部分人的相对剥夺感。网络给有相对剥夺感的人提供了不满情绪的宣泄口。微博语言暴力在这样的环境中表现得也就越来越明显。

2、转型期某些领域的不公被放大,仇富仇官心态严重

现实社会中某些不和谐的因素正在逐渐公开化。这些不和谐的内容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也让人们错将一群人、一类人的问题贴标签式地投射到某些个人身上。“人肉搜索”自出现便一直争议不断。借助微博,“人肉搜索”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某些领域的不公放大,人们产生了仇富、仇官的心态。

二、微博语言暴力是公众在群体状态下的行为

1、微博语言暴力是一种群体行为

微博的用户构成了微博的全部。可以说,微博是由微博用户的每个字、每句话搭建而成的。从整体上看,微博的用户共同构成了一个群体。在群体情境中,人们更可能抛弃道德约束,甚至忘却了个体的身份,而顺从群体的规范,即去个体化。勒庞在《乌合之众》中的认为:群体具有自然性,他们的集聚没有缘由、没有统一的目的。微博的用户在使用微博之前也不可能抱着相同的目的,很难用某种共性来概括这些微博用户。他们在微博上晒心情、发状态,互不干扰,如果没有特定的事件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几乎不会有任何的交集。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群体完全是一种情感领域的行为。能够激发他们相同情感的东西就是一个个社会性事件,对于某个社会事件的基本的判断是使他们成为群体的情感纽带。

在热点事件中,微博形成的社交圈有着群体性特征,个体为了得到群体的良好评价,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群体性思维,以便自己与他人一致。保持一致的看法让人们产生了一种群体的归属感,而在这样的归属感之下,语言暴力之类的过激行为被默许。在整个群体的保护之下,个人的过激行为并不会产生群体的反感,反而会引起群体内部更多不恰当行为的发生。所以无论是“郭美美事件”还是“卢美美事件”,当事人遭受到了比“人肉搜索”更为猛烈的群体攻击。

2、群体暗示性助长了微博语言暴力

对于一个群体而言,他们永远处于一种等待话题、等待能够激起兴奋的状态之中。群体的暗示性让他们迫切地需要某些话题来契合他们的观点。这在甄子丹赵文卓事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起事件从一开始与女星舒淇并无关系,直接导致她受到微博语言暴力伤害的是她在微博中支持甄子丹之后,作为支持赵文卓的一方针对舒淇展开了人身攻击,将其多年前的不雅照片放在微博上并对其进行了言语上的侮辱。深受打击的舒淇选择了暂时退出微博。舒淇成了这场微博大战的实际受害者,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微博语言暴力的破坏性。群体有着自动放大非理性冲动的能力——暗示的作用对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会起到相同的作用,这种作用随着群体的情绪链条传递会越来越强大,直到突破人的想象,仍然不会停止下来。③群体的暗示性催眠了整个群体,这样的催眠让群体能够轻易完成个体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同时也对微博的网络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3、群体行为容易分散社会责任

很多人在制造语言暴力的同时,其实也清楚自己伤害了别人。但是,人们往往认为,大家都这么做了,我也做,没关系,因为法不责众。在一个群体内部,个人的行为被弱化,个体也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风险转移的感觉。群体的观点相互感染,会让群体舆论更加极端。如人肉搜索中,当事人的信息是都是由网民提供的,而责任却由一个所谓的群体承担,并不会落实到某个人身上。这样的责任分散也使微博的语言环境愈加恶化。

三、一些意见领袖的有意挑拨是微博语言暴力的催化剂

微博是一个名人扎堆的地方。衡量微博名人的重要标准就是他们所拥有的粉丝量。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当你的粉丝超过了100,你就好像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了1万,你就好像一本杂志;超过10万,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0万,你就是一家电视台。④当名人遇上了微博,他们的力量不容小觑。名人微博往往能够对一些舆论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微博语言暴力。

1、意见领袖的语言暴力,是其特殊身份的结果

由于管理机制、把关人的缺失等问题,名人微博的质量参差不齐。在2012年初,微博上传出了一段“内地少女在香港地铁被骂”的视频。后经调查,内地女孩是由于在香港地铁内吃东西招致同车厢的乘客的不满才引起的对骂。事件一出,微博上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之后,这场讨论却变成了一场骂战,微博名人孔庆东在微博上多次用言语进行攻击和谩骂,甚至在自己的微博上贴出视频,大骂香港人是狗。此类极端的言论一出,舆论的方向随即发生了改变。在所谓意见领袖的带头之下,原本理性的讨论变成了无休止的对骂,各式调侃、讥讽式的段子、照片、视频不断出现。这一类型的语言暴力现象充斥着微博,带来大量视觉污染的同时也破坏了公共舆论平台的意见交流。

类似孔庆东这样的,这些微博意见领袖的某些煽风点火式的做法往往能产生舆论的轩然大波,而他们带头进行的语言暴力更是破坏力惊人。不客气地说,大多数人,尤其是群众中的大多数人,除了自己的行业之外,对任何问题都没有清楚而合理的想法。⑤或许勒庞的这个观点有些偏激,但是正是由于群体的无意识性,使得微博的意见领袖的语言暴力,在微博裂变式的传播作用下,影响被不断的放大。

2、为了商业利益,通过语言暴力获得点击率

意见领袖们在微博上制造的语言暴力现象还表现在过多地将一些个人的事务,个人的情绪拿来在网上发泄。这些情绪化的表达本身不具备多少社会价值,同时利用公共的平台来进行宣泄也是一种浪费。⑤而这些所谓的个人事务又与商业利益相关,借助语言暴力,“剑走偏锋”式地引发公众对某些内容的极大关注。语言暴力成为了一种宣传的工具,某些舆论领袖抓住了“哪里有冲突,哪里就有关注点”的眼球效应,在无形中获得了实际利益。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持一定的争议度也就意味着新鲜性,用语言暴力这样极端的方式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极大的关注度和点击率。

应当说,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中,的确需要微博来提供不同的声音,来监督和造就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需要通过一种理性、平衡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但是,微博语言暴力的泛滥无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无论是群体还是作为意见领袖的个人,都应该对微博的语言环境净化承担责任,微博的管理者也应该在其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这是一个社会化媒体迈向成熟的标志。

【本论文系江苏省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省级重点项目“微博语言暴力形成原因及净化策略”阶段性成果。项目主持人:陈新宇】

参考文献

①[美]莱文森:《新新媒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3

②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文献出版社,2003:3

③⑤[法]勒庞:《乌合之众》世界出版社,2010:13、100

④温素威,《善用“名人意见场”的强大磁力》,《人民日报》,2012-7-17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8

论文摘要:应对媒介及文化市场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已刻不容缓。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大力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媒介素养教育、加强媒介自律以及完善社会疏、堵机制等是有效的应对手段。

当前,媒介及文化市场已与未成年人的生活密不可分,深刻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方面,它使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思想道德观念、心理发展等方面烙有浓烈的时代印迹,并表现出新的发展和提升;但另一方面,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巫待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媒介和文化市场中不断泛滥的黄色信息严重腐蚀着未成年人

1.目前在我国,黄色信息正随着文化市场的扩展、大众传媒种类的增加以及传媒载体的普及而泛滥。如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足吧等场所中,不断充斥着色情及变相色情服务;文艺广告、文艺舞台、出版物、展览中出现的不正当的性暴露;影视媒介中的色情镜头;描写性暴力、性虐待等方面的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电话媒介中的黄色信息台;手机媒介中的“色情笑话”和“荤段子”等。尤其在网络媒介中,由于互联网上色情内容的制作成本更低、扩散传播手法更加容易和隐蔽,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网络色情业应运而生,未成年人已经是网上色情信息的重要浏览群体,而且有的人还利用网络介人实际的色情交易。www.133229.Com

2.媒介和文化市场中的黄色信息诱使未成年人形成错位的性爱观、早恋甚至性犯罪。首先,媒介及文化市场中对情爱、性爱的过度渲染给正处于青春萌动期的未成年人造成强烈的心理刺激和冲击,从而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的性爱观发生错位。主要表现为崇尚低级感官刺激,对性爱放荡不羁、无所谓。其次,导致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早恋。据某调查显示,受访教师有44.3%的人认为目前早恋的学生在增多,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色情信息的“启蒙”和推波助澜。再次,媒介和文化市场中的黄色信息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据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性犯罪未成年人都承认曾接触过不良书刊、音像制品,而且表示这是导致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关于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原因,国外学术界有一种观点叫“色情渲染论”,该理论认为未成年人性犯罪是因为他们过多地受到了色情的渲染,色情文化使部分青少年身心深受毒害,并导致其坠人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媒介和文化市场中的暴力内容对未成年人形成显性与隐性双重伤害

1.媒介和文化市场中所承载的暴力内容是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甚至是其暴力犯罪的重要诱因。据北京市少管所有关人员介绍,该所关押的犯抢劫罪、伤害罪、盗窃罪的未成年犯人中,有63%喜欢看电视暴力节目,喜欢看凶杀打劫的书刊录像。据统计,大约有77%的研究结果认为,媒介暴力会导致实际生活中的暴力。如1992年,美国心理学会发表其经历6年研究媒介暴力内容的观点认为:暴力内容增长对他人的暴力和攻击,会引发模仿的行为,以为暴力能解决问题。目前,暴力网络游戏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推广,它通过色彩艳丽的图片、悦耳的音响、活泼的三维动画等多种现代化手段的演绎,使未成年人在参与的过程中,多重感官同时获得感知刺激,犹如身临其境。他们在一次次暴力砍杀、射杀中,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受任何制裁,反而会得到加分、升级等鼓励和重奖,这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不言自明。

2.媒介和文化市场中所承载的暴力内容还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性格和心理等身心健康问题造成隐性的、远期的消极影响。从思想、心理方面看,由于媒介和文化市场中暴力信息的反复强化与刺激,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一种错误认识:以为现实世界充满了暴力,而使用暴力是解决问题、使对方屈服的有效方法,从而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用暴力作为解决问题方式的心理定式。从性格方面看,暴力信息的强刺激会对一部分未成年人形成粗暴甚至凶残性格产生很大的影响;还非常容易引发恐惧心理,使一部分未成年人的性格趋向懦弱。从远期行为上看,媒介和文化市场中暴力信息的强化,会直接导致部分未成年人产生日后的暴力犯罪。如从1969年起,美国影视及社会行为科学顾问委员会就曾对影视与青少年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为期10年的跟踪研究,研究指出,三年级男孩对暴力节目的偏爱与他10年后的犯罪行为有着极高的正相关关系。

三、媒介和文化市场中裹挟的西方腐朽思想文化冲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构建

媒介和文化市场中裹挟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念,正严重腐蚀着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成长的初期与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道德观的关键时期,有研究表明,目前青少年对于社会的基本认识,对“游戏”规则的把握,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的影响是来自传播媒介。在各类媒介和文化市场中不良信息高频度传递情况下,在大量未成年人毫无戒备的心理条件下,自然会导致未成年人对西方腐朽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以及各类不良现象习以为常,使他们的价值取向严重偏离正确方向。尤其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相当多的未成年人摆脱了现实世界的道德规范限制与自律,无诚信、欺骗、谎言、谩骂等道德缺失现象随处可见。

四、媒介使用不当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1.使用媒介毫无限制,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生理健康及学习生活。从生理上讲,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的时期,媒介使用毫不受限会对未成年人身体的正常发育起到破坏作用。据调查,73%的受访学生感到由于较长时间观看电视或坐于电脑前,使得眼睛疲劳、视力减退;引起头、肩、颈椎及背部疼痛。并且,由于客观上减少了肢体协调性活动,和户外运动,还会导致未成年人全身生理系统的不协调和不充分发育,会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2.过度依赖图像媒介,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思维方式。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图像媒介所引领的视觉文化,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富有娱乐化、游戏化成分的图像媒介非常容易接受,但是一旦未成年人对其过分依赖,就会逐渐对文字阅读这种有难度的活动不感兴趣甚至排斥。这不仅会造成词汇量减少、语言驾驭能力退化、语言缺失,而且不可避免地会抑制未成年人的理性思维、逻辑思维和抽象思辨能力,使思维简单化、平面化。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篇9

关键词:网络群体;网络舆论;群体心理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7-0031-02

一、古斯塔夫・勒庞与《乌合之众》

作为保守派社会精英,古斯塔夫・勒庞将“群体”这个概念看作是智力低下、粗鲁且狂躁冲动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群体的恐惧与鄙视。但是,他依然对作用于群体行为背后的群体心理进行了深入而精准的分析。勒庞认为,群体的形成就是个人意识被集体意识席卷、吞没的过程。通过集体的传染与暗示,群体意识迅速变化为一种夸张、极化的群体情感,在从众心理和匿名性的共同作用下,这种群体情感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超越个人利益的高尚英雄主义行为,另一种是野蛮与残忍的群体暴行。值得注意的是,勒庞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即“群体的想象力”。群体常常是在一种自我制造的“幻觉”中行动,他们常常创造出各种异乎寻常的传奇故事,“神化”群体领袖,这种脱离现实的想象力常常是引发极端群体行为的重要因素。

二、网络群体心理特征

新媒体的发展带来了传播方式的彻底变革,从以往点对面的线性传播方式到如今点对点的网状传播模式,网络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各种抒发个人观点和意见的舆论场,传播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舆论的形成与扩散机制。人们似乎真的拥有了一个“观点自由市场”,人们以各种各样的身份进入到网络文明中,传播的方式和波及面变化了,但集体心理这一根深蒂固的基因,以及某一共同圈内群体的基本特征却并无变化,相反,进入到网络时代,这样的群体观念越演越烈,网络高度的自由开放性以及低门槛的积极准入使得网络成为了群体聚合的最佳场所[1]。而在互联网环境中,由于海量信息的席卷和网络匿名性的进一步加强,群体在网络环境中也呈现出独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

1.网络群体形成的无组织性。勒庞提到,群体的形成是“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2]。”网络群体的形成,主要是大量的异质人群围绕同一社会议题的讨论而聚集,网络群体中的个人,虽然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但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作为个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有很大不同。他们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3]。

2.群体领袖力量的弱化与群体从众心理的强化。在传统的群体中,群体行动的方向主要还是依据群体领袖的领导和煽动。而网络世界中,海量信息铺天盖地而来,强势意见领袖对网络群体的影响逐渐减弱,所以网络群体的从众心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旦某种“优势意见”在整个网络群体中形成,个体为了避免被孤立,总是喜欢随大流,将所谓主流的行事规则引入并进行行为仿效,仿效的结果就是个体会追随群体观点而放弃自己的观点。

3.群体理性以批判为起点,但极化的倾向更加明显。勒庞认为群体是完全不存在理性的,是与个人理性和智力背道而驰的。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失去理性的狂热批判使得网络群体具有更强烈的极化倾向。群体性质,心理特征,信息选择心理结合网络的匿名性往往容易使得网络中个人的责任感消失殆尽,群体极化倾向严重,非理性言论泛滥,舆论无政府状态出现[4]。出于高尚的批判目的的群体行为,往往会演化成不计后果的偏执性暴力行动。

4.道德净化作用更加明显,但高尚的道德目的却趋向于以偏执,暴力的方式体现。如果说网络为群体提供了放纵自己低劣本能的有利条件,那么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网络群体的道德水平是相对低劣的。但正如剧院里的观众常常要求作品中的英雄有着超现实的夸张的美德一样,群体也常常能做出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5]。勒庞所提出的群体道德进化作用在网络社会中体现得更加明显,网民出于对社会事件的关照而聚集成为网络群体,但是这种高尚的道德目的却总是趋向于以偏执,暴力的方式体现。这说明根植在群体心理特征中的极化,偏执与专制依然会体现在网络群体当中。

5.网络群体更加富有想象力,群体幻觉与现实相互影响。

勒庞指出,“影响群众想象力的,并非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以及引起注意的方式[2]。”这句话无疑十分贴切地描述了网络中群体想象力的本质。网络将跨越时间和地点且纷繁复杂的事实都呈现在群体面前,事实的真相通常很难被群体所了解,网络群体会用他们的群体幻觉来构建现实中的事实真相,群体幻觉与现实行为相互影响,从而构建出一种“虚拟现实”。

三、网络群体心理对网络舆论的影响

基于群体心理学的视角,网络舆论的产生,扩散和消散的背后都有着网络群体心理的作用机制。总的来说,群体心理作用于网络舆论可以概括为由多源信息到单一意见的形成扩散过程。互联网时代所产生的海量信息,使得群体因为某一共同议题而聚集,在群体心理的作用之下,这种多样化的、理性、客观的信息渐渐地被单一极化情绪所代替,网络舆论走向狂热的非理性意见。网络群体心理对网络舆论的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

图1网络群体心理对网络舆论的作用机制

第一,基于网络群体心理的集体无意识与从众心理,网络舆论产生于难以控的狂热情绪

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个人无法主观地控制任何一个社会事件成为网络舆论所讨论的议题。在勒庞看来,群体是非理性和智力低下的,个人智力会在群体中湮灭。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从众心理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认知失调和对孤独的惧怕。群体的压力会让人产生失调,而从众是减少失调的一种有效方法[6]。所以说,网络舆论也是非理性的,网络群体在强大的“集体幻觉”的支配下,被狂热的情感所暗示和感染,个人理性言论被忽略和淹没,“沉默的螺旋”将开始压制个人意见,大多数人的非理性情绪将会占据上风。

第二,基于网络群体的异质性和冲动易变,网络舆论的扩散是一个异常迅速且趋向极端化的蔓延过程

简单,形象的意见是群体意见形成过程中最容易被接受的,某种简单极端化的舆论意见可以快速在网络群体中扩散,网络群体接受意见的过程,并不是客观和完整的接受,而是一个截取与简化的过程。群体易于接受的是一种非对即错,非黑即白的两级意见,而不是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理性地筛选出事实真相。这种单一的舆论意见使得网络群体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网络群体的形成是由大量的异质性人群组成,所以网络舆论的扩散并不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是一种如暴风骤雨般席卷的结果。网络群体所关注的是舆论本身所产生的方式和结果,而非舆论形成过程中的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一旦网络环境因素发生改变,网络群体便会迅速形成新的舆论趋向,群体信仰可以得到迅速的改变。

第三,基于网络群体的偏执、暴力心理,网络舆论的扩散是一个具有破坏性的短暂过程

群体总是狂热冲动的,群体总是急于要求改变和破坏。社会懈怠实验表明群体能扩散责任。一旦唤起和责任扩散结合到一起,常规的约束就会变小,后果可能令人震惊。从轻微的失态(在大餐厅里扔掷食物、怒骂裁判,在摇滚音乐会上尖叫)到冲动性的自我满足(集群破坏公物、纵酒狂欢、偷窃),甚至具有破坏性的社会暴力(警察暴力、暴动、私刑),人们都可能干得出来[7]。网络提供的匿名性特点使个体敌意而激进的行为会比面对面沟通要更多一些。所以在网络群体中个体更加容易产生去个体化,他们的自我约束就会减弱,而对消极的言论和行为的反应性就会加强,就易产生网络[8]。

随着大量信息的侵入与覆盖,新的议题便会很快吸引网络群体的注意力,导致关于特定事件的网络舆论的快速消失。可以说,网络群体在海量信息的迷惑和席卷之下,比传统的群体更加没有耐心,他们所关注的永远是更新的,更为狂热极端的舆论意见,网络舆论迅速的消失成为网络时代舆论的新特征,这也是群体心理作用于网络舆论形成机制而产生的直接结果。

四、结语

基于群体心理的研究,我们可以对网络舆论形成的复杂动因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我们更加需要关注的是,网络群体心理是如何影响现实环境,如何成为现实中的的心理动因,又会对的发生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

通过对网络群体心理对网络舆论的作用机制分析,我们认识到对网络群体的合理引导是解决极端的重要途径。首先应当合理设置报道框架,同时增加信息来源渠道,使网络信息公开透明,从根本上培育信息传播的良性土壤;其次,必须要建立及时准确的辟谣机制,扼杀群体极端想象力,发挥群体道德净化作用;最后,提高群体的媒介素养,特别是在网络媒介匿名性大大增强的情况下,防范由群体极端狂热情绪向群体性暴力事件直接转变的风险。

参考文献:

常宇星.浅析现代媒介环境下的网民心理―读《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J].新闻界,2011(7).

(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朱茜,张兴波,纪云卿.当代中国网络乌合之众的心理特征及其防范――种社会心理学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0(11).

欧阳小婷.网民群体极化倾向与网络舆论的非理性[J].现代视听,2009(1).

王金凤.网络群体的心理分析[J].社会心理科学,2010(5).

杨帆.论网络传播中的群体心理―以“铜须门事件”为案例[D].四川大学,2007.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1篇10

正如本文在前面所述,在网络文学消费时代中,文学的道德旨归在商业主义的浪潮冲击下被消解,感性至上、消费当下,作为一种时髦的亚文化生活方式,在这样一种氛围里,过去那种有着深厚的道德感和历史依托的作品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欲望化写作的出场,文学成了“游戏至上”、“身体写作”的试验场,越来越远离精神和灵魂。在网络文学走入千万大学生的手机和电脑中的时代,在大学生思想逐步成为各大网站争先夺取的阵地的时代,网络文学没有理由以自己的利益为唯一标准,用色情、暴力、低俗、哥们义气、黑道风云、种马后宫、意淫快感为噱头来吸引并毒害他们。

有人说:“网虫中许多人依恋于那种虚构的世界,对现实生活感到厌倦,于是网络文学普遍带有末世的孤独感”ii网虫们充满自信地出发,有可能走向一条逐步“非我”的不归之路。自由的无限会导致恣意妄为的道德丧礼,什么都行,什么都可以写,什么都可以看,什么都可以做,其结果将是非道德、非人性甚至非法的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而随之带来的结果将是道德恶魔的降临。有研究者指出:“现在又相当一部分文艺作品完全丧失了道德的判断和要求,以书写隐私或展览个人隐私为能事,一味投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甚至等而下之,诲淫诲盗,或欣赏残酷,欣赏人性之恶。这样作品的出现,恰好说明了作者灵魂的不洁,严重地毒化着社会风气。”iii这对网络文学创作来说是比较适合的,自由的过度必然走向它的反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文学的写作者和接受者主要是青少年群体,他们正处于人格观念的塑成期,他们的未来无疑会处于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创作的中心。这样,网络文学的理论道德的丧失将影响他们的道德人格的塑造,也进而影响未来社会的主流道德价值观念,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危机和问题。

不可否认,在网络文学中,的确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品,像《明朝那些事儿》、《鬼吹灯》、《诛仙》、《货币战争》等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作品不仅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同时在开拓大学生视野,树立独立自主的价值观念上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相对于网络文学有史以来产生的数百万部作品来说,它们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作品水平一般,其中很大一部分质量不高,即使是这些优秀的作品,也在点击率的迫使下,有着一些色情描写和暴力镜头。更不用说诸如《异世之风流大法师》、《艳遇传说》、《邻家有女初长成》、《我的美女大小姐》、《我就是流氓》、《兽血沸腾》等以色情和暴力为主体、夹带着哥们义气、黑道气质的小说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消解了主体的社会角色感,使任何写作者可以轻易地隐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而实现匿名写作和化名,这就为他们淡化或放弃道德承担和社会责任提供了可能性空间,同时,由于网络的自由传播体制打破了传统的单向线性传播体制,网络对于青少年尤其是大学生这样一个传播性最强的社会群体具有更大的影响广度,因此网络文学的道德弱化便在这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放大,我们看到,这些年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文学消费的主体,不断亮起道德失范的红灯,网恋及其带来的道德虚化、网瘾及其带来的社会群体危机、网络色情和暴力带来的犯罪青年化,在社会道德规范和信息伦理的意义上,这种状况会造成不良网络信息污染社会文化生态,危及青少年网民的心理健康,导致一些人社会道德和法制观念淡薄,放松对自我的道德约束,让失去他律的主体无以自律,致使网络上的道德失依行为成为现实社会中德行失范的诱因,结果丧失的不仅是道德自律和个人文明,还有社会的道德滑坡,这些与网络文学的潜移默化是不可分割的。

而在网络文学创作和阅读中所存在的游戏心态更是对社会责任的自觉规避,在时代高速发展,人们生活压力更加越来越大的时代中,网络文学对于娱乐功能的注重,使之进入一个文学的游戏时代,这种写作心态和基于对大学生心理的迎合,使网络文学愈发远离了复杂深刻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批判意识,从而导致网络文学道德失控累及大学生现实道德的虚化和弱化,网络文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对沉溺其中的大学生影像是潜移默化和根深蒂固的,此时网络文学中所描写的一些行为处事态度就可能被大学生所吸收。而在这种愉悦自己的过程中,网络文学正在以其无孔不入的广度和同好推荐的几何增长影响着大学生这个群体。因此,在网络文学中存在的色情、暴力、低俗、哥们义气、黑道风云、种马后宫、意淫快感等思想观念,便在大学生的阅读过程中渗入其观念中。

那么网络文学就应该像人们认定的那样,只会按着这样的道路前进,依靠这些低俗的东西去吸引大学生吗?大学生在阅读这些网络文学作品的同时,也清楚第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内容大同小异,缺乏深度,有些作品充斥着各种色情和暴力的因素,iv那么如何培植网络文学的道德情怀呢?根据欧阳友权先生的说法,网络文学需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其一、个人的网络写作自由与他人网络自由的关系……其二、网络写作的自由度与网络社会的行为规范的关系,网络上的文学行为自由必须在网络道德规范内实现,个人的行为自由度必须以整个网络礼仪为准则……其三、网络文学行为与道德意识的关系。文学网民是精神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应该扮演‘人类工程师’的社会角色,它需要崇高的道德意识和‘慎独’品格,做到为文先做人,实现文品与人品的一致,让自己的网络作品成为自身美德与灵魂健康的表征,并以此成为网络社会信息伦理的艺术标志。”v当然,欧阳先生对于网络写作者的要求是理想的,也是传统文艺工作者的基本道德准绳,出于对网络文学现实的考量,以及对于网络文学自由本质的尊重,我们无法要求网络文学像传统文学作品一样,为文载道,但是基本的网络伦理道德应该遵守,因此对于网络文学对于大学生的影响,我们应该从多方面进行思考,并作出对策,而不能也不可能一味地扼杀或者支持,应该多方协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而尽量限制和遏制其负面作用。

注释:

i《一年赚百万,大学生网络淘金》,http:/sieedu.cn/awln/news_.asp?news-id=555,

ii桑地:《质疑网络文学》,《光明日报》2000年4月6日。

iii宫苏艺:《为当今文学洗个脸》,《光明日报》网站,2007年1月3日。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差异性对策

网络暴力行为是网络主体借助网络媒介,通过BBS论坛、天涯、猫扑等虚拟社区,时刻关注网络动态,在不计后果、不分事件真实与否的情况下,发表攻击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甚或是披露个人隐私,以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侵扰等。经访谈与文献研究,笔者自编《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现状调查问卷》,问卷共48个项目,分为暴力行为特点、暴力行为动机与需求、暴力行为角色与规范、暴力行为媒介四个维度,试图通过对集美大学在校生的调查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差异性作出尝试性的解释。

一、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差异现状

(一)地区差异问题。

不同生源地大学生,在网络暴力行为特点、暴力行为动机与需求和对待网络正式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由于来自城市的大学生通过登录QQ、BBS、人人网等方式更加频繁地使用网络,他们采取网络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也会更大。在网络虚拟上投入时间较多,对网络事件的了解也会更深入。另外,在对待网络暴力行为正式规范方面,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比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会更加仔细阅读论坛公告。而在角色扮演上,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多扮演信息者的角色,而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较多扮演跟帖或网络看客。而在非正式规范上,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采取网络暴力行为时会比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多地考虑道德与社会的接受度。

(二)性别差异问题。

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网络介入、上网动机和网络行为角色与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谓网络介入,是黄少华依据青少年的网络使用频率和每次上网持续时间两个变量而建构的。笔者将青少年网络使用者分为一般使用者、中度使用者和重度使用者三类,调查显示,男性大学生的网络介入程度要高于女性,男性大学生为了宣泄愤恨、增加事件的娱乐性和证明自己的能力而采取网络暴力行为的动机高于女性大学生,表现得更为激进。而在行为角色上,男生更多地扮演信息者的角色,而女生较多扮演的是跟帖者或网络看客,男性的主体性意识会强于女性,自主与冒险精神会高于女性。而在正式规范上,男生在发表言论时会受到更多规则限制,而在非正式规范的各个项目上,女生在采取网络暴力行为时会更多地考虑道德与社会的接受度,体现了男女对道德关注度的差异性。

(三)年级差异问题。

在网络交流方式、网络介入、上网动机等方面,不同年级大学生存在差异。调查发现,大四毕业生比其他年级学生花费更多的时间在QQ、MSN、BBS、网络论坛和网络聊天室等虚拟网络中。而在角色扮演方面,高年级学生更多的是扮演事件者的角色,在论坛交流中起带头表率的作用,希望自己在网络上依旧可以和现实中一样具有影响力,可以证明自己的能力而受到尊重。

(四)政治面貌差异问题。

不同的政治面貌大学生在行为表现、行为动机、行为角色、行为规范上存在差异性。总体来说,党员身份的大学生在虚拟网络中会受到较强的规范的约束,会在较为理性思考后采取行动,社会责任感、集体意识会比较强。因此,在行为过程中,较多扮演网络看客或跟帖者的角色,言词也较缓和,只在需受道德谴责的事件中才会使用相对较激进的语言。在行为动机上,更多的是为了解事件本质和发展态势,对事件也比非党员有更全面与客观的认识,有是非判断力。在网络行为规范,党员学生会比非党员学生更多地感受到社会潜在规则与压力,自我约束性较非党员学生强。

(五)个体心理与道德差异问题。

大学生在参与虚拟网络时,常常会产生许多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认知、情感、意志、人格等方面。具体表现为:1.大学生过多沉溺于网络,降低了大学生对信息真伪的判断。正是由于网络的快速、便捷,使大学生更多依赖网络,一旦遇到困难,首要想通过网络解决。然而过于依赖网络,往往让大学生失去对网络信息真假的判断力;2.大学生已形成了“网络万能”的概念,大学生们宁相信网络,而不相信同学、朋友,对现实人际交往产生影响。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大学生将大量时间与精力投入到网络时,必将减少现实中与人交往的机会,慢慢造成同学之间、朋友之间的疏离;3.大学生耗费大量时间在网络上,无形中增多了接触网络事件的可能性。在网络环境的熏陶下,大学生不再认为谩骂、恶语相向、采取人肉搜索等行为属于不当行为。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为大学生释放现实压抑的心情提供了发泄平台;4.大学生在网络事件中,常常表现出较低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学生往往借网络自身开放、虚拟的特性,极大地解放自己。这种自由、开放性,淡化了大学生的道德和责任感,逐渐产生了随心所欲,不受约束的网络意识。

二、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差异问题原因分析

性别差异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它不仅包含了人类社会长期的文化积淀,还包括人们对性别角色的期待以及大众媒介对性别差异的强化等。男女性别的差异主要是程度和倾向的区别,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改造加以消除的。与此同时,差异并不完全由于性别本身的原因,它往往还与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传统文化等人文因素息息相关。

不同年级所体现出来的差异性并不完全是由于年龄的关系,还与主体意识、价值观等有关。依据高校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高年级学生拥有相对较多的时间与自由,在大学环境的熏陶下,高年级学生常常把自己摆在学姐学长的位置上,认为自己理应扮演较为有主见、有领导力的角色,在网络事件的参与中,高年级学生会努力表现出自己的“成熟与稳重”,希望自己的能力受到肯定。

不同生源地大学生存在差异的原因较为复杂,从城乡二元结构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城市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相反,广大的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网络发展相对滞后。具体而言,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生活在较发达地区的大学生比生活在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大学生,享受到更多的网络资源,思想也更为开放,这可能造成不同地区大学生之间的社会不平等。

不同政治面貌的差异性并不完全由于党员与否的这种身份差异,而是潜在党员标准的意识作用。一般高校都会成立许多党支部,而党支部中成员之间相对比较熟悉,在党支部大会上,成员之间都会有较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一个严格的时间安排与过程。一名普通的学生,经过层层洗礼与指导,在表现优异的情况下,经过时间与党组织的考验,才可以光荣入党。可以说,这一漫长的过程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大学生,使得党员分子凡事起带头表率,培养自律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等意识。

三、完善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差异问题的对策

(一)克服差异,加强自律。

网络自律能够促使网络环境的自我净化,规避网络暴力的产生和蔓延。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描述了一个实验,一个大礼堂中有千余人,实验者要求大家开始鼓掌,起初杂乱无章的掌声却很快节奏一致。互联网世界也是如此,它有一套自我调节机制,网络社会成员的合作趋势自发产生趋同性,而网络自律可以进一步促使网络环境的自我净化。如果文明、理性的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么那些惯于使用语言暴力和谩骂的攻击者也就会自动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

大学生可以通过多渠道向先进党员分子靠拢学习,通过接触,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良好的观念与意识,并使这种良好的思想与行为成为一种习惯,进而在虚拟网络中依然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用“君子慎独”的方法加强自我修身,在没人在场、个人独自活动时,依旧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不是匿名加入群体后就表现出暴虐和放纵。

(二)克服单一性,多元化生活。

针对年级的差异,我们可以发现之所以高年级学生会比低年级学生较多地采取网络暴力行为,在行为上程度也较高,究其原因是高年级学生相对而言拥有更多的时间与自由,而这正是高年级学生在接触网络频率上更高的症结所在。因此,努力让高年级学生走出网络这一单一的信息获取渠道,通过多元化生活,在转移大学生注意力的同时,让大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接触现实,在现实的基调上,形成良好的规范与行为。除此之外,高校也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助人的平台,让大学生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当然,在这种扩展化的活动中,也使大学生与同学、朋友、亲属的交流与沟通增多,间接缓解了社会的疏离性,满足了大学生的情感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此基础上,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活动时,也会注意自己的言行,始终会有一种责任意识在鞭策,进而规范网络行为。

(三)强化社会责任,建设网络社区。

从走入大学校园的那天起,大学生基本步入成年,已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也逐渐养成了自主判断的习惯。大学生有着较为丰富的网络知识,如果在此基础上努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那么大学生的价值性将得以翻倍的体现。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与作用,带头建设和谐、有序的网络社区。网络社区与社区成员息息相关,具体表现在:网络社区良好氛围的营造、发展与变化来自于社区每一个成员的努力,而网络社区环境也影响着每个社区成员。大学生是网络社区最活跃的群体,在充分发挥大学生群体优势的基础上,将对网络社区的构建与塑造产生积极的作用。针对高校环境,大学生可以从自己学校开始,从学校的BBS论坛开始,努力营造良好社区氛围,净化网络社区环境,让更多的学生群体加入到网络社区环境的建构中来,做社区的主人,对网络暴力事件和行为给予较为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当达到一定的水平后,可以从学校的BBS向外扩展,参与并协助协助更多的网络社区环境的净化与构建,让网民可以在网络上更为安全地交流和获取更为真实的信息。

如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学生的网络暴力行为问题,而虚拟网络是否良性发展与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没有及时关注与处理好,不仅对网络环境造成影响,还会对网民的现实生活带来危害,进而影响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因此,政府、学者以及社会各系统都对网络暴力行为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引导,而网络的消极影响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睦温馨的网络环境理念必将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黄少华.网络空间的社会行为——青少年网络行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0.

[2]王晶.性别差异在组织文化中消极影响的研究[D].福建:厦门大学博硕士论文数据库,2006(4):2-3.

网络暴力的感想范文

【关键词】网络舆论暴力;群体感染;意见领袖;议程设置

什么是网络舆论暴力

随着网络的出现,网络舆论也逐步出现。网络舆论曾经作为一种建设性力量,对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诸如网络的舆论监督。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开始,人们对于网络舆论抱着莫大的期望。然而,一些热点事件经过网民的激烈讨论后,网络舆论往往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以一种偏激的、暴力的形式出现。对于具体什么是网络舆论暴力,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也没有统一权威的概念被普遍认可。本文试分析网络舆论暴力的内涵、特性来让读者了解什么是网络舆论暴力。

网络舆论,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得以实现。其一,网民可以通过自己设置议题来引发网络舆论的形成。网民通过向网络上传消息,或者是发起议题来进行议程设置,其他网民则通过对该消息的回复、评论,或者对于议题的态度表态,形成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一种对于该事件的大体一致的意见逐步占领上风并形成主流意见,也就形成了网络舆论。而网络舆论暴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网络舆论,具有以下特点:

言语上的暴力性,态度偏激。网络舆论暴力,通常言语上具有暴力性。网络舆论暴力的实施在于网民对于事件的看法往往以道德为批判的准绳,持一种黑白分明的态度,而不是基于理性的分析与探讨。同时在意见的表达中,往往爆出粗口、脏话,表现出言辞激烈、过于偏激的特点。

对敌对意见的肆意攻击。网络舆论除了意见的偏激与言辞的激烈外,也表现出对于持敌对意见的网民语言上的肆意攻击与谩骂。网络作为一个意见交换的平台,理应具有公平性。在舆论暴力的实施中,网民则表现出对于敌对意见的打压,群起而攻之,以谩骂等方式对敌对意见方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而不得不变为“沉默”或者是转移阵地。

对于当事人的言语侵犯甚至行为侵犯。网络舆论暴力,最核心的特点是对于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言语上的攻击、威胁,甚至通过公布其隐私或者私人信息等,引发一些网民对当事人进行骚扰等行为上的侵犯,给当事人造成生活工作上的不便。也会对其本人以及相关亲朋好友造成一定的压力,甚至引发悲剧。

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因素

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机制是复杂的,促成因素也是多样化的。本文从传播学的视角,对导致网络舆论暴力形成的各类因素进行探讨,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导致网络舆论走向暴力之路的。

(一)网络媒介的特性与言语上的暴力性

网络媒介的特性是网络舆论暴力形成的物质基础。网络的虚拟性和网民的匿名性,使得网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可以毫无顾忌地发表意见。在表达意见的同时,无须顾忌自己的身份、地位、名声等,可以肆无忌惮地发表言辞激烈的言论,也无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正是网络的这些特性使得网络舆论更易出现暴力倾向,这是网络所独有的现象。人们把这种现象叫做“去抑制行为”,在互联网中,抑制行为可概括为与现实生活的对应行为相比更少受抑制的行为,它包含以对自我呈现和他人评价的担心“明显”减弱为特征的任何行为。互联网上存在两种典型的去抑制行为,其中之一就是纷争,表现为攻击与谩骂。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时,人们可以因为一个小小的不同意见而立刻恶语相向,不惜偏离所讨论的问题而用各种言语攻击对方。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循规蹈矩的老实人,进入网络后也可能会变得粗暴和富于攻击性。正是这种“去个性化”,让网络言论的过激与偏执变为可能。

(二)社会信任危机与偏激意见的表达

由于对于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的存在,网民对官方的信息和观点,往往持不信任的态度和抵触心理。“官二代”、“富二代”等某些相关的词语极易引起网民的热点关注和批判。对于某些不明朗、未公开的事件等也极其敏感。一旦消息触及网民的敏感点,就容易引起网民狂热参与其中。由于社会信任危机的普遍存在,网民对处于舆论风暴中的事件的考量往往依据伦理道德,依据一时感情冲动来进行判断,失去理性的思考与判断,偏激的意见由此产生。而偏激的意见则确定了网络舆论的暴力性走向。

(三)网络环境中的群体感染与网民的群体模仿

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型,与网民的盲目跟风、非理性的判断息息相关。正是网民的非理性判断与非理性的意见表达,使得网络舆论朝着暴力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本着理流的原则进行。网络讨论一般以跟帖、回复、评论的形式进行,意见按发表的先后时间顺序的原则,或者热度等原则进行排列。当网络舆论逐渐形成后,往往绝大部分的最新版面已经被一方的意见所占领。随后加入讨论的网民,同集合行为中的人群一样,容易受到群体感染。勒庞在其著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提到,感染类似于一种催眠作用,所有的情感和行动在群体中,都具有感染性。在现实环境中,现场亢奋的氛围使得群体成员失去理智的自控能力,某种观念情绪或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并迅速引发整个人群的激烈行动。在网络环境中,群体感染则是由文字促成的,一致的意见在通过文字表达后形成了对于网民的一种群体暗示。网民在狂轰滥炸的一致化言论中容易先入为主,失去理性的自我判断,人云亦云,不由自主地加入暴力批判的队伍之中。

(四)主流媒体的失职与谣言的扩散

在网络舆论暴力中,恶意的谣言往往刺激了网民的神经,加剧了网络舆论的暴力化程度。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网民,则通过散布谣言来刺激网民,借以引爆舆论这条导火索。谣言的遏制在于权威信息的及时公开,而由于多方的原因,主流媒体却总是姗姗来迟或是缺席。由此,谣言四起,网络舆论也烽火连天,难以控制,从而走向暴力。

(五)意见领袖的误导与网民的盲目跟风

在网络舆论暴力形成过程中,意见领袖起着关键的作用。虽然具体什么人充当意见领袖并不明朗,一般来说是获得网民信任的人,诸如网络的斑竹,或是某领域的专业人士,或是网民喜爱的某公众人物,不得而知。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网络舆论中,存在着这样的意见领袖,他们对于网民意见的态度存在巨大影响力。意见领袖的误导,则使得网民在追随中,逐步偏离理性的轨道。

(六)议程设置的任意性与网站的炒作

网络舆论暴力由以上许多客观因素造成,而不受控制地走向暴力,当然也不排除存在某些个人或者某些网站的恶意炒作。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议程更多的是由网民自由设置。有些别有用心的网民,热衷于对某些事件的炒作。而作为把关人的网站,却因为利益的考虑,往往选择不作为,甚至是煽风点火,这无疑又催化了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

网络舆论暴力现象的解决之道探讨

对于网络媒介所出现的舆论暴力现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控制和防范。

(一)网络媒介相关立法的完善与实施

法律具备权威性和强大性,是控制网络舆论暴力的一种有效手段。网络舆论暴力往往是以侵犯当事人的隐私,甚至是骚扰当事人的生活为主要特点。无论是言语上的暴力,还是行为上的对于个人人身和隐私的侵害,都已经构成违法,政府应该加强对于个人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特别是要有针对网络媒介的立法,让网民意识到即使是在虚拟网络中的言行,只要侵害了个人隐私与生活,同样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受到相应的惩罚。“人肉搜索”第一案最后的宣判结果可以说给了网民一些警醒。此案中的原告,被网民人肉搜索和骚扰的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至法院,索赔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及公证费用2050元,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人肉搜索”中国第一案。最后两家网站被判侵权,王菲获赔精神抚慰金8000元。

此宣判结果一方面可以反映官方的态度,同时也是对于盲目参与道德讨伐的网民的一种警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底线。在进行道德批判的时候,网民应随时注意,否则一不小心就越界了。

(二)实施实名制或固定IP地址

许多网民认为在网络中是匿名的,没有人知道自己是谁。正是这种匿名心理使得“暴民”们肆无忌惮地对受害者进行辱骂和言语上的攻击。而事实上,这种“匿名”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匿名。这是人们对于网络技术特性不太了解的情况下的一种误解。从技术角度看,网民是可以根据IP地址被追踪的,只是成本较高,在网民活动没有引起太大社会影响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并不会采取追踪行动。

基于这样一种误以为“匿名”的心理,网民的自我控制能力减弱。因此,让网民有可被“看到”、可被追踪的意识,是抑制网民放任言行的有效渠道。有两种方式,一是实施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谈及新闻改革时所提出的,他建议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网络实名制能有效遏制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将更方便安全。第二种方式是固定IP地址。由于每一个上网者都拥有一个IP地址,对于网络管理者来说,他们可以通过IP地址来追踪某一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另一种缓解网络舆论暴力现象的技术方式,就是如果每个人在网上都有静态的IP地址,那么个人与IP地址之间固定的对应关系,让网络受众体会到,IP地址的固定让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再是匿名的,这会促使他们加强对自己言行的约束。

总之,这两种方式都能让每位网民意识到自己在网络中并不是隐形的,而是可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网民的肆意宣泄,从而抑制网络舆论暴力的产生。

(三)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与个人自律

如果说完善相关立法和实名制的实施是一种抑制网络舆论暴力的被动方式,那么提高网络受众的媒介素养无疑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防范方式。网络的监管不仅要依靠外部力量的监管,同时也要寄希望于网络受众的个人自律,让网络成为意见公平公开交流的“市场”,净化网风。由此看来,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势在必行。网络的媒介素养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是网民作为受众,应能够正确理解分析媒介信息,提出批判意见,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另一方面,网民作为传者,要具备制作和信息的能力,并且认识到信息后的社会影响,要自觉接受媒介素养教育,强化自身的传媒职业精神。

作为网络受众,网民在接收到信息时,要具备抵御能力、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意识。信息甄别依赖于自身的知识背景和一些与计算机相关的操作技术。诸如,对于图片是否经过计算机合成处理,网民需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来进行辨别,或者信息来源是否真实可靠,这需要网民进行相关的多方面的搜索来求证。具备这样的甄别能力固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网民要认识到鉴别信息意义的重要性,许多网民往往就是被一些片面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以及极端的观点所煽动,不是因为他们不具备鉴别的能力,而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信息筛选鉴别的意义以及必要性,无论真假都一味接受。所以增强网民进行信息鉴别的意识是有必要的。

同时,网民作为传播者,在信息和观点的时候,要具备职业道德。不因一己之私,甚至只是为了发泄,而不负责任的信息,或者发表极端的观点。

网友“渔翁”于2011年3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据有价值信息,日本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并不断地污染,请转告周边的家人朋友储备些盐、干海带,近一年内不要吃海产品。”超乎他想象的是,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不胫而走,直至演化为两天后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

作为一个传播者,他并没有核实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就贸然进行,并且没有考虑到该信息在非常时期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他违背了作为一个媒介传播者的职业道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人人都可以参与新闻的传播,而不可能人人都具有职业道德,也难以保证每个人都受到过新闻专业的严格训练,通过他们所传播的信息,很难说是真正的新闻,或是无知之见。”喻国明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网民素养亟待提高,再提高。传者媒介素养的提高,能够使网民了解传播的实质和意义,知道话语权的重要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格传播者。

(四)网站加强把关,注重信息的全面性

网站作为网络媒介的主要把关人之一,担负着对信息进行把关的职责。而许多网站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对于新闻来源的筛选。

信息既要注重真实性,同时也要注重全面性。全面性是指媒介要提供各方面的事实、情况、意见,不片面报道和隐匿事实。而往往网站或因为私利(为提高点击率,吸引眼球)或因为疏忽,没有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忽视了信息的全面性。很多新闻往往只是一方的观点和信息,而没有提供空间让另外一方有说话的“余地”。正是这种一面之词,容易误导网民,让他们易于激动而导致偏激的言语和观点。因此网站把好关,无疑可为舆论暴力的产生设置一道有力的屏障。

结语

网络舆论暴力,无论是舆论事件的当事人,还是参与舆论暴力的网民,抑或是整个社会,其实都是受害者。当事人要承受来自外界的压力甚至是侵犯,而参与舆论暴力的网民则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卷入本该远离生活的无关事件,参与一场不耻的批判与对他人的侵犯。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去努力遏制这样的网络舆论暴力。

参考文献:

[1]邓晓霞,王舒怀.对“舆论暴力”说“不”[N].人民日报,2007-08-10(16).

[2]熊欣,李玲.反思舆论暴力的成因[J].青年记者,2008(5).

[3]汪晓霞.试析危机传播中网络媒体的功能[J].传媒观察,2008(9).

[4]张海鹰,滕谦.网络传播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

[5]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6]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郭镇之,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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