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例(12篇)

时间: 2024-04-03 栏目:公文范文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1

1.社会与高校大环境背景下的因素

社会中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尚未完善;社会上渗透着很多道德失范、道德人格扭曲的丑恶现象侵袭大学生的头脑。高校道德教育与政治高度的结合,被时事教育、政治教育所取代,忽视了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整日受日常繁杂事务束缚,以行政管理行为的道德教育情况较为普遍。

2.家庭与自身视角下的因素

家庭教育是道德文明教育的起点,然而现实表明,家庭的倍受宠爱与溺爱,对品德塑造甚少;大学生住校,远离父母,家庭教育在道德建设中基本脱节。大学生人生价值观多元化、利益化的错误倾向,注重道德主义转向“实惠主义”;思想道德认识存在偏差,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有脱节现象,道德实践能力较差。

二、创新与完善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1.要充分体现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精髓的传承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非常注重道德伦理规范的国家,我国的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体系的精髓应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融合墨家、道家伦理思想以及其他各派思想家提出的伦理规范和完备的道德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德育工作体系要继承并运用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对心灵的塑造、价值观的形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君子怀德”“君子喻于义”“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仁义、忠孝”“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都诠释着做人的道德标准与社会公德责任,既能促使当代大学生继承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又是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工作的有效途径。

2.实施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分隔的方法

虽然道德与政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政治是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道德产生于人类社会的尊重需要,因此本人认为道德并不从属于政治,高校应当在相对明确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功能区域的前提下,不能把大学生的道德问题简单地看成是思想观念和政治觉悟问题,分别实施道德规范教育与政治思想教育,以切实提高高校德育的实效性;完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两课”学科体系,发挥思想道德理论课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科学设置、认真实施,针对大学生关心的一些道德热点与焦点丰富道德教学内容,避免一味地灌输和说教,引起学生的兴致,体现德育课程意义,就能使思想道德教学效果要真正深入头脑、扎根人心,转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推动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稳步地向前发展。

3.以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辅助思想道德建设

在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融入心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基础作用,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让德育与心理相挂钩,以人为本,注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与心理品质的协调发展,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实际出发,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征,防止心理问题的道德倾向化,创造适应社会实际的心理德育目标。法制教育也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保证,只有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通过法制教育课程与形式多样的活动,才能使学生懂得道德既受法律的严格约束,又有法律的及时保护,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增强道德观念的有效途径,促进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加速发展。

4.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高校道德规范提供理论依据,高校尤其需要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塑造,而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荣辱观,“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国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从现实表现看,它很好地体现了高校和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特点,对高校营造社会道德观、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时代新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可以不断牢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确立起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较好地为高校道德规范提供理论指引,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全面发展。

5.全校共同营造、重视德育的理论与实践环境

高校应进一步增强全员德育意识,思想道德建设不只是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工作,在这个体系中,学校从事行政与教学的每一位领导与老师都应在课堂与生活中对大学生的道德建设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全校上下要注重人文关怀,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将道德教育转化为规章制度,通过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充分发挥学生自律作用,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营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气息的硬环境与软环境。如果说理论教育是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那么实践教育则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可靠保证,做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统一,创新实践育人长效机制,重视社会化实践的道德功能建设;多方面提供有利于大学生对道德的认知和亲身实践体验的一切条件,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发展。

6.政工队伍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一线工作者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辅导员是完成高校培养人才任务,实现德育培养目标的一支重要队伍。德育的教师队伍在课堂上讲授道德理论,政工队伍则需要在日复一日的常规管理中从学生中身边的小事抓起,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培养优秀的道德品质,真正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大学生的品德是在其生活经历中逐渐形成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最直接和最泛的渠道,也是高校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策略的具体实施者;政工队伍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决定“隐性课程”的效果,这就要求德育的一线工作者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讲究师德,政工队伍的道德情操高尚、正直无私,无需歌功颂德,自然会得到学生的认可,成为他们在道德上效仿的楷模。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有机结合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549(2017)03-0058-02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两项重要内容是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但长期以来,道德教育是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比较重视的内容,而对法治教育却有所忽视。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是在大学期间,教育倾向不合理会对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提高产生不利影响。如果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会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甚至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路径的研究,对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意义重大。

一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关系

法治教育是指通过对公民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和发展公民法治意识及其用法治意识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1]道德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加道德影响的一种活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两者具有相通性。一般而言,刚性的道德教育与他律的道德教育接近于法治教育,柔性的法治教育与自律的法治教育类接近于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是辩证统一关系,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首先,法治教育的基础是道德教育。学者李交发在《法制建设论》中指出:“任何外在的刚性的法律只有诉诸于人的内心情感,获得人们自觉的道德支持,才会真正的发挥作用。[2]单纯依靠外在的强制力来保障法律顺利实施是不够的。法治教育必须以道德的自觉意志为基础,让守法成为人们的主动行为。道德教育只有得到了公众的自觉支持,法律的权威地位才能稳固,法治教育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其次,法治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保障。通过对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分析可知,道德发挥作用主要依靠劝诫、建议和自身觉悟等主观方式,那么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也是依靠个人内心的自律和良心的谴责。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是尖锐和复杂的,此时单纯依靠道德的“自律性”就会远远不够。法治教育则大不相同,因为法律后果往往伴随着国家强制力的执行,带有一定的惩罚性,正好弥补了道德教育的软弱性和局限性。

最后,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互渗透、相互补充。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不可分割。其根源是由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决定的。法律和道德既不是分离关系,又不是包容关系,而是一种各自独立、双向互动、相互交叉的互补关系。但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就是道德所禁止的行为;但凡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也就是道德所提倡的行为。

二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困境

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大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中理所应当地受到重视。大学生作为未来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法制教育成功与否事关国家的发展及民族的振兴。[3]反观我国高校法治和道德教育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尚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当代中国,大学生法治教育主要侧重于对大学生传授专业的法学知识和理论,并指导大学生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本身就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只要将它放在实践中并指导实践,法律就会发挥自身的价值和作用。但现实教学过程中很多院校把本来就讲解不多的“法律知识”再次减少,甚至有些院校将法律教育等同于道德教育,混淆二者的关系,并按照道德教育的方法来指导法律教育。这样不但造成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获得的法律基础知识极为有限,难以实现法治教育的目的性,更加难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长此以往,还将使校园法治教育遭受“冷落”,丧失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据了解,现阶段我国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宣传,除了最基本的课堂讲授外,也仅仅是通过邀请校内外的专家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相关报告。总之,法治教育方式狭隘的局限于课堂教学显然是不够的。这种单调的方式无法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和重视,更无法对营造法律文化氛围产生帮助。

(二)我国高校道德教育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教育方针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道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要超过单纯的文化课程学习。可是一些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一直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指“智育一手硬、德育一手”。以成绩代替一切、分数高于一切的“重智轻德”现象已经成为现代高校教育的主要弊端之一。这样做完全违背了我国提倡开展大学生法律和道德教育的真正目的――陶冶大学生精神情操、培养高尚品格、提高法律素养。另一方面和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相似,对大学生道德教育的过程也偏于程序化和模式化。高校的道德教育运作模式依旧以“一言堂”为主,教师和学生道德层次和精神层面的交流和沟通不够深入甚至出现欠缺,从而导致高校道德教育难以触动学生的感情和思想,难以引起思想道德上的共鸣。

造成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部分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没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甚至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割裂开来,这些就会使得道德教育缺乏法治教育的制度保障,法治教育缺乏道德教育的内在支撑,不能很好地促进和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的优势互补,最终导致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滞后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要求。总的说来,原因在于思想和行动两个层面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分离。

三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路径探究

从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现存问题来看,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已然刻不容缓。针对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大学生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学生形成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教学工作如果得以加强,必然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高校需要加强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思想认识的提高,在注重其它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也应该重视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课程体系的设置、师资队伍的配备、教学时间的安排等各方面,以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得以更好的推动。从大学生自身而言,也要高度重视自身法律意识培育和道德素养提升。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决定事物的性质;外因是使得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促进和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不仅要依靠高等院校和社会环境等外在条件的努力,还要从大学生自身角度加强法律意识与道德素养有机结合的培育。只有从内外两个方面相互结合共同努力,才会更好地促进事物的发展;只有全社会和高等院校以及大学生协同努力,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高校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才能由内而外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

第二,提高任课教师素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师起着主导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实现教育的目的是需要教师去实施的。教育活动是由教师来设计、引导和组织的,也就是说,整个教育过程的发展和教育目的的实现是需要教师开展和推动的。因此,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任课教师所起的作用是毋庸赘述的。一方面,高校要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引进工作,积极引进教学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的任课教师。完善教师队伍的建设,从而使得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另一方面,高校要重视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各种方式,例如:进修、访问、参加会议,等等,让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更新任课教师的知识和促进任课教师思维方式的转变,以便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另外,高校还要注重任课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以便任课教师的理论研究和学习得以完善,丰富自己的理论修养,以更好的开展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于社会实践之中。大学生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养成,既要靠教育来引导,也要靠法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有机运行的重要保障。西方发达国家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学校重视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德育的制度建设,促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借鉴和对照国内外的经验,促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实践中的有机结合,我们需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项基础性教育,融入到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中,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来约束大学生,使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更加理性和合乎社会的要求。社会实践教育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但是长久以来,我国各大高校的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偏向于基础理论的灌输,与社会实践相脱离,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社会实践法是一种培养受教育对象实际能力的教育方法。教育者要明确认识到社会实践对理论教学的互补作用,尽可能使更多的学生接触社会现实,结合社会现问题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道德和法治教育。

综上所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既具有各自的特点,又能够相互弥补,因此,教育者今后在进行法治与道德教育的教学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二者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各大高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稳定、高效、发展,最终实现各大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石雁.法治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J].观察与思考,2013(2):86.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1篇3

关键词:道德建设;守法意识;问题

人们的道德觉悟、道德良心,是守法的基础。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干部群众的道德觉悟,可以大大提高其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资源的相对有限性使得社会各种矛盾凸显,维护社会和谐、创建平安社会的难度加大,在加强道德建设促进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还面临许多的困难。

一、道德价值导向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建设,主要在于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干部群众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铸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彰显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八荣八耻”。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扩大,西方文化不断融入或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想、观念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确立,以儒家伦理为主导的“自然道德”传统正受到挑战冲击,计划经济时代的道德体系也因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而失去其社会约束力和整合力。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教育群众的推进工作,需要不断的创新方法,部分干部学理论存在怕学、厌学,总用工作忙找借口;少数干部不能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而在基层,创新理论成果难以通俗化、大众化推进,群众接受难、难接受;由于经济发展快、社会正在深刻变革,对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等,至使道德建设的价值导向对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

二、道德调节社会人际关系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

在道德规范不被社会成员所信服、社会成员形成不了相应的道德良心的时候,法律则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底线”的行为规范,成为道德失范后维持社会秩序的盾牌。法制宣传教育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在调节社会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能够充分把握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社会青年外出或到外地方打工者较多,流动性较大,有些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比较少而且散,因而对社会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度较大,还有一定的死角和空白;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想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针对性和效性亟待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不足等,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思想道德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作用发挥。

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是目前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这将促使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法律起着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的重要作用。法律通过确认市场主体地位、调整各种具体经济活动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等,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虽然法律对经济和社会的这种保障和促进作用是巨大的,法律的规范功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着一个标准和模式,然而在纷繁复杂的实际生活里,法律的局限性也不断暴露无遗。一定意义上,“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弥补法律在调节作用方面不足的重要力量就是道德――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以及传统、习惯、舆论的思想观念和准则。制定得良好的法律,需要具备守法的思想道德风尚的、合适的人正确地去执行和适用,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需要他们对违法行为从道德上的抵制,法律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另外,法律本身有滞后性,难免不健全和存在漏洞,对那些不违法却有害于社会公德的行为,就需要具备一定道德约束力的人们的自觉遵守。因此,强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道德和法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矛盾是哲学范畴的“二律背反”命题。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及其道德元素的介入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立,使得传统道德与现代法律的悖论走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统一,成为市场经济常态下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相统一的哲学观念意识新形态。因此,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视角开展全民性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态下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系对应的社会主义道德法律哲学观,有着探讨性的理论启示价值和教育实践意义。

哲学思维下道德与法律对立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统一

哲学思维下道德与法律的“二律背反”是事物对立统一关系反映。“二律背反”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用语,指的是“两个互相排斥但同样可以得到论证的命题之间的矛盾”。“二律背反”用语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边缘属性话语。这一用语在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思维尚未广泛建立之前,处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边缘而并未常用。道德与法律就是一个典型的“二律背反”命题话语,如何解释这一“两个互相排斥但同样可以得到论证”的社会矛盾命题,就是哲学思维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应用范畴。反映了哲学思维下道德与法律的“二律背反”是事物发展关系中的对立统一,说明市场经济状态下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哲学关系。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范畴,而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哲学观和教育哲学观是一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命题。进而说明,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思维解析“二律背反”在当下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各种道德与法律矛盾对立现象,通过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分析和理论论证,就可获得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与法律之间“二律背反”的对立统一哲学解释。

“拒绝让座”引发道德与法律“二律背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解析。

市场经济常态下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二律背反”最为典型的要数“拒绝让座”事件,事件中某城市的一名大学生在公交车上拒绝给孕妇让座,其理由是“上车是投了币的,就算是有老人有孕妇站在我旁边,我也可以选择不让座。”这一案例是法律原则与道德原则产生悖论,道德与法律冲突时哲学上的“二律背反”问题。从认识论思考和分析问题,不违法的事不等于不违德;法律管不到的事道德要管。进而说明,市场经济建设所对应的法制建设可以使中国变得强大,而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建设所对应的道德建设则可以使中国变得更伟大。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的统一,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提示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本原则应以人本原则为逻辑起点,法本原则向人本原则的社会回归,是市场经济状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统一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体现。

哲学思维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法律哲学观的对应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律观具有一一对应的,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哲学关系,是关于荣的道德与辱的违法关系上的矛盾特殊性对立统一哲学的对应关系。是与非、荣与辱的观念,就是道德与法律一一对应的对立统一的哲学观念。它充分表明,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哲学观。进而说明,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道德法律哲学观的对应关系是哲学思维下的基本关系,是开展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育时,坚持以“社会为本”转化到具体的、“以人为本”的哲学认识。同时,这一认识揭示并证实着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法律哲学观的构建,即为哲学思维下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观的构建。

道德法律哲学观构建的社会认识基点

法制社会如果缺少道德和热情,未来社会将是陌生人的社会。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在谈论“陌生人社会”时指出,法制社会如果缺少道德和热情,未来的社会将是陌生人的社会。这句话绝非危言耸听,它提示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以法制保证和谐为前提,更要以德治促进和谐为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有机和谐统一。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治国方略上讲,紧紧抓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一根本中心不动摇,既要坚持依法制国又要坚持以德治国并举,既要讲法制,又要强调道德关注、道德建设热情。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凝聚的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化之道德法制文化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道德法律哲学统一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与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相对应的对立统一哲学观。因此,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法律哲学统一观,就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对应关系的哲学思维观。其核心就是站在经济建设对应的法制建设与社会建设对应的道德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正确处理和有效把握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条件下以市场经济为基本经济制度的政治经济关系问题。也就是市场经济状态下社会主义道德的张扬与法律的抑制关系调控、注重和强调的关系处理、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把握、义与利的是非调节、德治与法制的并举等基本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道德元素和荣辱观意识的强化。“拒绝让座”的问题,使得原本不属于违法的问题,成为“二律背反”的、不是法律问题的道德问题。充分说明道德的“立法”问题,即道德底线与法律基点的对接问题,必须是在认识和评价体制与运行机制上对接的哲学观念形态问题。因此,在教育观念上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荣与辱意识、是与非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含量,是社会主义道德元素作为消除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催化剂,是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观念上构建道德与法律对立统一哲学观的要素。它充分说明,荣辱观是道德与法律基本关系一一对应与应和,是道德与法律的哲学统一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与建设,就是社会主义现代道德“立法”的启示。

道德法律哲学统一观的构建路径

深化荣辱观教育。从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法律哲学观的基本对应关系可知,实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就是开展并体现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对立统一哲学观的教育,亦即为道德与法律统一观教育,揭示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观念形态就是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统一观念形态的存在。说明进行道德与法律哲学统一观教育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延续和深化,是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唯物辩证法的教育哲学观的构建。因此,开展公民道德体系建设和法制教育建设,实施以德治国和依法制国方略,要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观念体系教育逻辑依次展开,使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教育涉及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形成稳定的德治观和法制观,从而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主渠道。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5

(一)良好的思想素质

解决来华留学生的思想困惑,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树立良好的思想风貌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打铁先得自身硬”,完成这一任务要求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思想素质。“思想素质主要是指运用科学的理论观点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1]177科学的思想观念、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过硬的思想作风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思想素质要求。(1)科学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是客观事物及本质在人脑中的反映,属于理性认识范畴。思想观念具有能动性,反作用于实践活动。思想观念将直接影响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性质、方向和水平,因此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须具备科学的思想观念。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三观”不仅直接反映了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制约着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成效。唯有教育者有正确的“三观”,才能引导被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三观”。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须正确认识世界,分清真、善、美与假、丑、恶;树立崇高的人生价值观,自觉摒弃“金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其次,要树立开放的意识。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须打破习惯思维的束缚,站在世界高度审视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纠正传统思想道德教育只是针对中国学生而非外国学生的错误观念。最后,要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善于根据时代主题和条件的变化,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教育。善于打破已有观念的制约,不断推陈出新,探索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2)正确的思想方法。“方法是人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门路和程序,也即工具、手段。”[2]249思维方法将影响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和进展,因此,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备的思想素质。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掌握唯物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矛盾观点、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观点,全面深入地分析留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另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掌握逻辑的、历史的思维方法。坚持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从一般认识个别,通过个别分析一般;从部分认识整体,通过整体认识部分。善于利用历史的、经济的和社会的观点去认识和剖析留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的根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3)过硬的思想作风。“思想作风是指人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一贯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是思想素质的重要内容和综合表现。”[2]249优良的思想作风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备的思想素质,是提高教育效果、感动教育对象的重要保障。优良的思想作风主要包括:求真务实的作风,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科学认识和把握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在此基础上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开展教育活动;宽容的作风,即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有宽广的胸怀,大度的气概,能够容忍和谅解来华留学生出现的一些思想道德问题;民主的作风,即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倾听留学生的呼声和他人的意见;虚心学习的作风,即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坚持谦虚谨慎的学风,善于向其他教师、专家和留学生学习,始终坚持谦虚的学风;吃苦耐劳的作风,即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留学生思想道德过程中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苦中作乐,顽强拼搏,坚忍不拔;积极进取的作风,即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开拓进取,不局限于已取得的成绩,面对成绩不骄不躁,坚持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高尚的道德素质

“道德素质是指个人在先天基础上,通过后天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的内在的道德品质。”[1]177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的道德素质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力量,将直接影响到来华留学生的道德素质状况,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留学生,怎样培养留学生的问题。此外,教育者的道德素质也代表了国民的道德素质,直接影响国家的形象。因此,道德素质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的核心素质之一。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如下:(1)良好的道德素养。道德素养是人在长期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养成的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倾向。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求教育者必须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首先,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充分认识到道德对于人生的意义和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深刻理解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精神实质;坚持把道德素养放在人生修养的首要位置,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其次,自觉践行道德理念。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自觉将道德理念付诸行动,把德作为行动的准则,以德做事,以德服人,以有德为荣,无德为耻。在道德实践中,不断验证和完善道德理念。最后,有坚定的道德意志。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道德实践中,要克服重重困难,坚守道德底线,自觉践行社会道德要求,坚决抵制和批判各种不道德现象。(2)崇高的职业道德。崇高的职业道德是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的核心道德要求。首先,要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协调教育者与职业关系的基本准则。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热爱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入系统地研究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与特点,推动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不断前进。其次,要平等待人。平等待人是教育者处理与被教育者关系的基本准则。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平等地对待留学生,不因留学生的国别、肤色、性别和经济状况不同而差别对待。关心和爱护留学生,经常深入到留学生中去,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解决他们生活学习中的各种困难。用真心、真情去关心和爱护他们,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为人师表。再次,要团结互助。这是处理教育者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之间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共担风险,发扬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精神。彼此尊重,相互配合,顾全大局,营造和谐的氛围,共创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局面。最后,要清正廉洁。这是教育者处理职业活动中经济问题的基本准则。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不收受留学生的各种贿赂。在平凡的工作中,艰苦奋斗,不讲究个人得失,耐得住清贫,经受得起金钱的考验。

(三)过硬的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信仰的综合表现。”[1]176虽然在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中不宜过多涉及政治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素质可有可无。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的政治素质会影响国家形象、国家间的友好关系,会影响留学生教育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因此,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对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的基本要求。(1)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立场是在观察和处理政治问题时所处的根本地位和所持的政治态度。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去认识和解决问题。深入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留学生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保证政策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具体的留学生教育工作中,始终与国家步调保持一致。(2)浓厚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的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在与来华留学生的交往中不卑躬屈膝,不做损害国家形象的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严格保守国家相关政治、经济和文化机密,时刻保持警惕。(3)较高的政治水平。政治水平是指对政治事件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预测能力和解决能力。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工作中将面对不同国度、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留学生,不仅仅涉及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同时也涉及政治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因此,具备一定的政治水平是必要的。来华留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在与留学生进行思想沟通、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适度原则,内容不要涉及国家之间的矛盾和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防止引起留学生的反感甚至造成国际纠纷。同时,也要注意留学生之间的关系,对于涉及的国际纠纷问题要及时预判、解决,防止升级为国家间的政治问题。同时,对留学生的日常生活要有充分的了解,防止留学生中出现国外情报人员,若出现国外情报人员能够正确处理。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1篇6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道德观

一、当代大学生道德观的现状和重要性分析

当代大学生的道德观主要是指通过道德认知、情感、行为表现来的对自身、他人和社会所处关系的系统的认识和观点,它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是人们进行道德修养的根本所在。一个人如果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就不能找到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而一个社会如果离开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就容易导致混乱,因而无法引领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当前大学生道德观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也有些学生道德意志不坚定,呈现出一些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个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强调个性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往往有较高的道德愿望,并以较高的标准要求别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自己却不能一一做到,传统的道德观也日益被现代化精神所占据。

在新时期,应该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准确把握大学生的道德观状况的基础上,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加强大学生的道德观教育不仅影响着大学生个人的顺利成长和成才,更是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文明意识的重要内容,要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人才都离不开道德教育。因而,教育和帮助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道德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成为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职能

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政治思想教育为核心和重点,结合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的综合教育实践,它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品德和人格,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觉悟,使得受教育者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社会主义的完善人格,即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培养社会主义的思想品德、塑造社会主义的理想人格和引导人们产生正确积极的行为为目标。

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层次性,我们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根本性社会职能,另一种是具体性社会职能。从根本性社会职能角度来说,它包括为政治斗争服务、为生产斗争服务和为塑造人格服务。这是从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联系起来的角度来考察的,政治斗争和生产斗争属于社会的发展任务,而人格塑造则强调人的发展的任务。另一种具体性社会职能,它倾向于一般性的具体任务,包括灌输、转变、调节和激励这几种具体职能。

三、思想政治教育对当代大学生道德观教育的影响

大学生是国家的人才资源,新一代的大学生能否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仅决定着他们个人的顺利成长和成才,其发挥的巨大示范作用更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整体精神面貌。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道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性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加强大学生道德观教育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道德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职能之一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道德教育是一个重要的内容。道德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们依靠内心的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道德教育的过程就是将外在的规范内化成人们内心的的道德观念、情感和信念,进而外化为一定的道德行为,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的道德人格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的思想品德和理想人格以及引导人们产生积极的行为,都离不开道德观教育,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外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这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新时代的道德教育要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行为,按照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间的关系,注重保护个人利益,同时反对个人主义,教育人们以无产阶级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两课”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育人作用,结合专家讲座、社会公益服务等实践环节,宣传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关心和相互帮助,形成平等友爱、互助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道德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之一,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也就是道德观教育的过程。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对道德观教育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原理,如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等,也是树立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重要指导理论。

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全面进行人格素质教育,努力培育“四有”公民,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各学科的知识借鉴,如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行为科学等,对道德观做出较系统的理论阐述,进而明确当代大学生道德观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在综合分析和说明的基础上,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而,要树立大学身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道德观,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

(三)加强思想政教教育的德育环境建设

环境对人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的形成影响重大,人的思想意识和心理品德时时受着环境的熏陶和磨砺。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建设是一个重要的任务,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成功的不可缺少的条件,要想取得教育成功,必须建设和完善教育环境。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通常分为四种,即社会环境、学校或工作环境、家庭环境、社交环境。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德育环境建设,要与整体影响与社会的主文化方向基本一致,同时使德育环境与教育目标保持一致,最后社会的大环境和校园的小环境在方向上也要大致保持一致。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道德观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校园的文化、宣传、和人际关系环境,校园的风气、教风和学风都是健康德育环境建设的重点。

参考文献:

[1]韩俊彦.新时期大学生道德观教育的若干思考.学术探索.2003(5).

[2]张耀灿,郑永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7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建构;依据

思想政治教育涉及的内容极其丰富,要经过一个选择、建构和整合的过程,才能形成一个富有内在逻辑的结构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建构受社会发展规律、教育内在规律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所制约,依据阶级社会对其成员的根本要求、时代条件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继承借鉴和结构要求,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使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植根历史、立足现实、面向世界、前瞻未来,适应与超越市场经济,继承与创新传统文化,批判与借鉴西方文明,既有民族特色,又具时代精神。

一、阶级社会对其成员的根本要求

严格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特有表现形式。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类阶级社会中的一项实践活动,普遍存在于阶级社会的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发展阶段。其本质是统治阶级为巩固自己的阶级统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社会成员而进行的社会教化活动。第一,统治阶级的思想政治要求。在任何阶级社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尽管各个国家或不同历史时期对它的称谓不同,形式也是各种各样,但实质和目的是相同的,即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总是以本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去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使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一代成为符合统治阶级思想要求的人,从而巩固其阶级统治。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1](p98)社会主义国家同任何阶级性质的国家一样,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为了实现本阶级的统治,不仅要在政治上、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而且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统治地位。无产阶级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建设,是无产阶级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全社会的一种活动。在我国现阶段,虽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但社会生活中对人的阶级性要求依然客观存在,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必然要对其成员实施与阶级性有关的意识形态教育。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无产阶级思想意识武装全党,引导青年、教育人民。显而易见,基于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体系中,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导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性内容,这些内容体现着鲜明的价值导向。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坚持这些主导的、核心的、根本的内容,才能为培养“四有”新人提供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

第二,教育阶级属性的鲜明反映。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关系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涉及教育的阶级属性。在阶级社会中,教育总是具有阶级性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教育的阶级属性不同,为本阶级培养具有符合阶级所需要的思想意识的人,是资本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各自都具有的阶级属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肩负着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我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集中体现了教育的阶级属性。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关于教育发展的总方向和指导思想,是对教育性质、目标、任务、功能以及实现途径的总规定,是对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表现为教育“为谁服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等三个最基本问题,体现了教育的阶级性、民族性、时代性。在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完整体系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教育方针的根本特点,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教育的质量标准。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建构,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导向,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三,合格社会成员的素质条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追求的理想目标。而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2](p123)一个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全面的素质,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在现代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是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3](p530)实践表明,一个人的成长和成才,既有赖于其自身的智力因素,同时也有赖于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因素。合格的社会成员,既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更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合格社会成员的根本条件,而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实现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是由一定社会所承担的、旨在促进个体实现政治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一种教育活动。作为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要全面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就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教育对象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的一般规律而确定的,并随着社会发展进程而不断充实和调整。因此,要明确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坚持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的有机统一,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时代条件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4](p544)而“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p11)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和要求。面对国际背景、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传播手段的深刻变化,面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出现的新情况,面对教育对象思想实际的新特点,要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充实、深化、更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第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是一种新的经济体制确立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生成和建设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冲击着人们旧的传统思维方式,更新着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和行为方式,催生了一些反映时代特点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提出了许多新的道德要求。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极易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滋生唯利是图、权钱交易、损人利己、欺诈勒索等现象。这既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求我们在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时,要确立市场经济活动中正当求利、合法利己、互惠互利、公平竞争的基本道德要求,充分吸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伴生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各种意识、观念和行为,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注入新的活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气息。要深入研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公民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尊重个人合法权益相一致,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统一,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后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着力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

第二,与对外开放相适应。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我们面对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日益强劲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交汇激荡的思想文化态势、持续高涨的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诉求、相互合作谋求双赢共同发展的外交战略,向全人类提出了许多共同的问题。要适应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必须面向社会实际,面向整个世界、现实中国和社会生活,向当代世界性问题和时代性课题开放,改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陈旧、不能面对开放的社会格局和多元的价值现实的状况。要密切联系现代社会生活实际,引导受教育者了解当今世界特别是当代中国建设和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用历史的深邃意识和世界的全局眼光来关照事物的发展变化,努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感和现实性。要跟上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及时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注重对公民进行全球意识和全球伦理教育,使受教育者学会从全球利益角度去考虑问题,具有面向全球化所必备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形成对待和处理全球问题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律。同时应警醒的是,随着加入wto,我国将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向世界开放,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将更加密切,在利用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我们面临外来的和本土的、落后的和进步的、颓废的和积极的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各种思想观念的冲击,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复杂化。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增强政治意识,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

第三,与科技进步相适应。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科学技术不仅是创造现代物质文明的基本动力,也是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性力量。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提升了人们的思想层次。科学技术发展可以促进人们形成科学世界观,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变革人们的道德观念,革新人们的思维方式,提升人们的精神追求;使思想政治教育不断丰富新内容,增强新活力,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思想、知识和事实材料,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良好条件,有利于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战斗力;也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大量新的科学方法和手段,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和创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思想政治教育也提出了新问题和高要求,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精神动力和引导正确方向。我们要研究现代科技发展给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发展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发挥科学技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引导人们热爱科学、相信科学,用大量鲜活的思想、知识和事实材料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使思想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不断增添新内容、增强新活力,从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第四,与网络发展相适应。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社会,网络和信息技术已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为思想政治教育开辟了新渠道、拓展了新空间、注入了新活力,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但是网络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网上信息良莠混杂,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落后、迷信、黄色的内容。而青少年是网络社会的最大群体,网络文化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左右着青少年的日常行为选择。因此,要适应现代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知识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受教育者主体性、创造性的需要,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努力开发和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知识含量、科技含量、信息含量。要加强网络文明、网络道德、网络法制和网络安全教育,培养青少年的鉴别能力和选择能力;要建设具有正确导向的网站,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将知识经济时代倡导的知识价值观、科技创新观、终身学习观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之中,充分利用网络这一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拓展和延伸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空间。

第五,与和谐社会相适应。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不懈追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拓展了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科学内涵。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性和战略性思考。要加强和谐理念教育,引导受教育者正确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以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融入自然、融入社会;要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受教育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教育,通过教育使受教育者认识到促进社会和谐与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通过思想疏导、精神激励、人文关怀、利益协调、行为规范来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提高公民素质,化解矛盾冲突,实现社会稳定。

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继承借鉴

思想政治教育总是存在于特定的地域空间和具体的历史时间之中,蕴涵着鲜明的民族特性和强烈的时代特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是历史和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继承、借鉴,体现着发展的连续性。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p585)当代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在继承人类文化优秀成果和优良道德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人类道德文明发展的新境界。因此,科学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必须大力继承和弘扬中国思想道德教育的优良传统,正确借鉴和吸收世界思想道德教育的优秀成果,给继承的内容赋予时代内涵,使之具有时代价值,给借鉴的内容浸入中华民族底蕴,使之具有中国特色。第一,继承传统思想道德资源。思想道德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民族同一性的根源,是维系一个民族的精神纽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建构总是立足于中华民族根基,植根于民族文化沃土,有着强烈的民族性。在中国古代贤哲那里,他们自觉不自觉地运用着层次和结构概念,把“道”“阴阳”“天”“地”“人”看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强调“天人合一”。中华传统道德以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为主体,同时兼收了墨、道、法以及佛教等各家中的有关思想,经过几千年的扩展、充实、更新和演变,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系,其内容涉及价值观念、道德精神、情感信念、行为方式等各个方面。儒学是一个包含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等在内的庞大的文化体系,其中伦理道德是儒学最核心、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内容。儒学大致可分为以礼为基础的伦理规范和以仁为基础的德性原则两个层面。在儒学体系中,伦理之礼与道德之仁是两个不同的维度,礼是具有外在戒律性的社会规范,仁则为涵蕴内在目的性的生活意义和行为品性。孔子曾经把“恭、宽、信、敏、惠”视为仁的具体内容,后来孟子又提出“四德”即“仁、义、礼、智”。封建社会的共同道德或国民公德,集中体现为孔子讲的仁、智、勇“三达德”,管仲讲的礼、义、廉、耻“四维”,董仲舒集先秦儒家之大成而提出的仁、义、礼、智、信“五常德”。《大学》一开篇就提出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第一章)朱熹在注释中把这三者称为“大学之纲领也”。所谓“三纲领”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纲领”之间存在着一种递进的逻辑关系。这一关系表明了道德主体从“明明德”出发,经过“亲民”的发展,最终达到“止于至善”的理想境界。“八条目”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身功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修身的基本宗旨。“八条目”的内容是一个由内而外、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穷尽内圣外王之道的思想理论体系。宋代提出了“八德”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到了近现代,孙中山、蔡元培等提出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当时的国民政府在“八德”的基础上,加上了“礼仪廉耻”这“四维”,统称为“四维八德”。这些对我们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建构都具有很大的启迪意义,值得我们深入发掘。当今,有的学者主张用“忠、孝、诚、信、礼、义、廉、耻”作为学校德目体系,其中,“忠”是尽己报国的责任,“孝”是生生不息的爱心,“诚”是求真务实的品质,“信”是立身兴业的基点,“礼”是人际文明的规范,“义”是人间正道的向导,“廉”是清白正气的根基,“耻”是人之为人的底线。[5]这都表明中华传统思想道德在新时代的现实价值。总之,我国灿烂的文明史中蕴涵着深厚的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它们对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发展壮大起到过非常大的作用,直到今天仍然具有重大影响,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仍是不可偏废的重要部分。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建构要吸收中国传统道德的合理内核,活化传统思想道德资源,塑造民族共同价值观,同时又注入时代精神,体现传统继承性与时代创造性的统一。

第二,借鉴外国思想道德成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建构总是面向世界思想道德发展,有着鲜明的开放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也就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统一。我们所说的民族精神是一定时代的民族精神,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民族精神,而时代精神实质上是民族精神发展到一定时代的综合表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大胆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正确对待国外思想道德教育资源,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建构的重要参照。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事实上存在于世界各国,世界上其他的国家不仅有着事实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而且有着值得我们借鉴的多种思想道德成果。古希腊的“节制、勇敢、智慧、正义”四主德的品德要素结构思想,关于知、情、意、信、行的品德过程结构以及皮亚杰、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等,都存在许多可资借鉴之处。研究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可以发现,他们大都把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国民精神教育、共同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宗教教育以及政治社会化、道德社会化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美国,其“思想工作”发挥着“思想旗帜”和“社会水泥”的作用,爱国主义、宗教凝聚、法律规范、政策调节、教育推动、社会监督、道德感召等,是其“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6]。1990年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了各种族都能接受的五大价值观,即“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调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总之,思想政治教育虽然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阶级性,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发展,思想道德价值也具有愈来愈多的时代性和人类性的内涵,对外国思想道德中属于人类共同心理、共同美感、共同道德方面的成果,要大胆学习和有效借鉴。

四、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结构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本身是一个结构系统。建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体系,要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结构要求,正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要素结构与层次结构的关系,把握教育内容类型之间的互补关系和层次之间的递进关系,既体现内容要素结构的完整性,又体现内容层次结构的序列性,使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纵向上分层递进,在横向上整合一致,形成要素完整、层次分明、连续衔接、互动有序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体系。

第一,内容横向结构的全面性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多类型、多向度、多层次的统一的有机整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结构包括由内容各要素组成的横向结构和由内容各层次组成的纵向结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的全面性即横向延伸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同一层次的各个子系统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及比例关系,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横向结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在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整体联系上。首先,社会对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具有全面性。“思想道德素质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由多种要素构成,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纪素质、心理素质等。”[7](p102)一定阶级和社会总是对其社会成员提出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心理等方面的全面性要求,体现人的素质的多维性、丰富性、整体性,从而形成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组成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类型结构。其次,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个体社会生活来看,一般是以个人为圆心,覆盖家庭、学校、社会、国家和世界等各个层面,由此就有相应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例如,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中的道德教育就包含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个人品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和塑造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这一目标既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又反映了个体全面发展的愿望,体现了现代社会对人的全面性、多样性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对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的多方面要求。又如,我们国家颁布的中学、大学德育大纲涵盖了理想、科学、学习、考试、职业道德、公德、节约、为人、处世、合作、自尊、互助、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表明德育内容也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结构体系。这样,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所接受的教育内容必定具有多层次、多向度和丰富性、多样性的特征。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建构中,要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横向联系出发,从人与人关系的层面、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上确定对受教育者在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心理等方面的要求,并解决现存的内容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归纳整合类型相近的教育内容,删减重复性的教育内容,淘汰过时的教育内容,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第二,内容纵向结构的层次性要求。层次是表征系统内部结构不同等级的范畴,是指系统要素有机结合的等级秩序。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纵向结构的层次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构中高一级层次包含着低一级层次,低层次系统孕育着高层次系统,不仅内容诸形态本身具有层次递进关系,而且各形态内容的内部存在着认知层次、情感层次、行为层次的区别,即使在认知、情感、行为领域当中,也存在低层次和高层次、浅层次和深层次的划分。这就要求在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时,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纵向结构的层次性要求,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纵向衔接出发,构建循序渐进的内容系列。一是做到教育目标上的分层设计。我们可以把教育目标设定为培养健全的人、遵纪守法的公民、忠诚的爱国者、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五个层次。顺应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层次,教育内容可以相对划分为三个层次:较低层次的教育内容,即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性内容,如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等,它是“必须”的层次;较高层次的教育内容,即反映社会主导要求的教育内容,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等,它是“弘扬”的层次;最高层次的教育内容,即具有先进性、崇高性和理想性的教育内容,如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等,它是“追求”的层次。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呈现出由低到高的递进关系。二是做到教育对象上的分类把握。教育内容的层次性与教育对象思想的层次性是相联系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复杂多样的社会环境,造成了人们思想认识的多样性和觉悟程度的层次性。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从这个现实出发,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对不同层次的对象,设计、制订出不同要求的教育内容。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构建的过程中,要坚持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虑内容系统自身的完整性,使诸多教育内容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功效;又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以适应不同教育对象的实际和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三是做到教育内容上的分别实施。要区分不同的教育层次,根据教育对象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科学安排教育内容,用不同的内容和标准去教育和要求不同的对象,使教育内容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螺旋上升、循序渐进,形成从广泛到先进、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递进式的教育内容系列。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参见王殿卿.传统美德教育之我见[n].人民日报,2005-06-09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8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物质性;精神性;实践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对中国的思想文化、政治秩序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对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性格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及维系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宏伟进程中,我们仍有必要重新审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发掘它的当前价值意蕴。

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能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所创造的能促进社会生产力进步,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效应。人们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特别是对生产力所发生的作用,只能是一种以政治为中介的作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用。“以往在效率源泉问题的研究中,通常只看重经济因素与技术因素而忽略非经济因素与非技术因素,只注意利益的影响而不注意社会责任感与公共目标的作用,只强调物的价值实现而忽视人的价值实现。”[1](第50页)这显然是十分片面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根本任务就是要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人的思想水平、道德面貌、劳动态度以及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不仅直接影响生产力及其要素的作用方式和人自身的发展状况,而且还决定人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性质和方向,影响人的智力和体力发挥的程度,影响劳动者技术水平、劳动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价值的创造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动力价值。

这一命题的确立是基于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生产力,归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归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根据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起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而且,从生产力诸要素中最主要的因素劳动者来看,劳动者是指有一定体力和智力的人,是首要的生产力,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发展。此外,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来看,生产力由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构成。其中,人的因素是生产力最活跃、最具潜能的主导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所以,我们应该从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主要因素劳动者的作用去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着眼点首先在于培养人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激发和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加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还体现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必要性,从而使人们投入到变革生产关系的实践中去,最终使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第9页)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理论说服人,讲的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用;而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

展开来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物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保证价值。这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它对经济的发展起着导向和调节的作用。首先,它保证我国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产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其次,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我国经济基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定向导航作用正是体现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保值上。再次,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着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强大的政治优势的市场经济,这个政治优势既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又是使经济沿着正确方向有序运行的有力保证。

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生产力发展的环境营造价值。毋庸置疑,任何社会形态的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都要受到思想意识的支配,而思想意识又有先进与后进之分,那么要促使物质生产及经济建设的提高和发展,就必须破除落后的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之一,就在于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具体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促使人们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使人们的眼光从片面的、狭隘的纯经济增长的旧框框中解放出来,代之以全面的、系统的和发展的观念,为经济的全面进步提供总的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

确立“思想政治教育也出物质生产力”的新观念,要求我们在思想认识上应该注意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简单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发展生产力,搞“空头政治”;二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同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和生产力发展的“两张皮”现象。应当承认,思想政治教育与生产力的发展就其工作性质而言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生产力与物质生产部门产生生产力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但不能据此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经济工作简单地分割开来。相反,我们要看到思想政治教育

产生生产力的长效性和持续性,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物质生产力发展价值的潜在性。

一言以蔽之,思想政治教育对物质生产力的作用是间接的,同时又是客观存在的。在物质生产力的诸因素中,人是主体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从本质上说,它就是提高劳动者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工作,就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工作。虽然这种工作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它可以通过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间接地创造物质财富,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二、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价值

道德精神资源作为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观念、信仰等各种主体性因素。而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就是要通过引导人们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激发人的上进心和积极性,以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并最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程度不仅关系到个人,也关系到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水平。江泽民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与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3](第1版)

当前,在开发道德精神资源上,思想政治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面对新的精神环境生态,开发人的道德精神资源,提高人们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势在必行。

从宏观层面看,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凸现其人文道德关怀价值。以人为本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理念和思维原点。强调尊重人的道德存在价值、道德需求价值和道德发展价值,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精神资源开发价值明确指向以人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目标高度结合的必然结果。

就微观层面讲,思想政治教育者以理服人,从而满足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植根于生命体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人的这种内在道德精神需要是通过与思想政治教育接触的外化过程而表征的。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道德自律精神,它的价值创造要靠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来保证,这种保证使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获得自我要求水平和社会规定范畴上的提升。随着道德社会化的发展,人的生理需求会向道德精神需求自觉过渡。换言之,人类社会越是进步,就越是需要物质需求与道德精神需求的匹配和融合。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精神资源开发价值的体现。

当今条件下,受教育者是有思想、有情感、有精神需求的活生生的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现代化传

媒,引导现代人的道德精神走向。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使命就是关心他们的道德精神生活,关怀他们的道德精神发展,关注他们的道德生命的自由成长。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创造的着眼点就是在观念层面上引导中国实现传统道德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为其与世界现代道德文明相融合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思想政治教育者鼓励人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锻炼中,运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去分析社会问题及自身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自觉把正确的个体意识外化为良好的个人道德行为,从而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习惯。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价值“可以被当作一种道德上的确定性”[4](第27页)。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价值

从哲学上说,和谐是协调一致的统一,是对立统一的高层境界。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的最佳状态,这种状态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而社会关系的和谐,其实质是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即人际关系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不仅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即适当处理利益关系,合理分配社会利益,使每个人各得其所,各得其利,还包括人与政治关系的和谐、人与经济关系的和谐、人与文化关系的和谐等等。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主要是通过社会政治的整合、人际关系的改善及利益矛盾的协调而实现的。从政治功能来看,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和谐社会的构建价值是通过思想政治理论的宣传和灌输,统一社会成员的思想,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而实现的。其次,思想政治教育担负着特殊的育人功能,能够培育人们的合作意识,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法律素质,帮助人们遵守各种调节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行为准则,从而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倡导诚信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再次,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沟通、说服、宣传等方式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必要性,形成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发展的共识,使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能够从全局角度、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克服人们的心理偏差和模糊认识,从而使利益矛盾得到适当缓和乃至最终解决。

在当今知识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大小,直接关系到我国精神生产力的进步、社会主义三大文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重大问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当前价值。具体来讲,思想政治教育能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活动和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除了用法律维系利益关系的公平与和谐,思想政治教育对于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缓和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从而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聚力量、协调行动,形成谅解宽容、和睦相处、友爱向善的人际关系,构筑良好的人际环境。只有人际关系融洽,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政治教育最需要关注的是利益与道德的冲突问题。道德与利益之间,既有内在的结合点,又存在一定的张力。就个体层面而言,如何协调好利与义,统一好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社会层面,如何在现代化过程中,既激发个体的创造力,大力发展生产力,注重经济效益,又从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等,这些都是新时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当前价值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正视人的利益和提升人的境界结合起来,将发展先进生产力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的价值追求为实践指向,以“善”的行为规范为基本形式,为人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选择提供价值支撑和价值导向,从而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使全社会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第56页)马克思的这段话至少给我们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当前价值的生成作出这样的启示:实践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品格,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在实践中生成,实践是其价值的真正源泉。

思想政治教育的这种品格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此,思想政治教育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依据客观实践的发展而变化自身的内容与形式。思想政治教育是在与时俱进中产生和发展的,也必须在与时俱进中创造并实现其价值。

生活是伦理道德的生长点和作用点,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及在解决一系列道德冲突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前价值还体现在其生活化上。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直面现实生活的挑战,走开放式教育的发展道路。借此,思想政治教育才能“使精神中最深刻的东西成为可以观照和领会的对象”[5](第297页)。

[参考文献]

[1]厉以宁:《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江泽民:《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7年5月2日。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9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物质性;精神性;实践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对中国的思想文化、政治秩序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对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性格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及维系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宏伟进程中,我们仍有必要重新审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发掘它的当前价值意蕴。

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能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所创造的能促进社会生产力进步,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效应。人们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特别是对生产力所发生的作用,只能是一种以政治为中介的作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用。“以往在效率源泉问题的研究中,通常只看重经济因素与技术因素而忽略非经济因素与非技术因素,只注意利益的影响而不注意社会责任感与公共目标的作用,只强调物的价值实现而忽视人的价值实现。”[1](第50页)这显然是十分片面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根本任务就是要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人的思想水平、道德面貌、劳动态度以及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不仅直接影响生产力及其要素的作用方式和人自身的发展状况,而且还决定人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性质和方向,影响人的智力和体力发挥的程度,影响劳动者技术水平、劳动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价值的创造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动力价值。

这一命题的确立是基于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生产力,归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归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根据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起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而且,从生产力诸要素中最主要的因素劳动者来看,劳动者是指有一定体力和智力的人,是首要的生产力,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发展。此外,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来看,生产力由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构成。其中,人的因素是生产力最活跃、最具潜能的主导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所以,我们应该从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主要因素劳动者的作用去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着眼点首先在于培养人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激发和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加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还体现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必要性,从而使人们投入到变革生产关系的实践中去,最终使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第9页)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理论说服人,讲的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用;而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

展开来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物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保证价值。这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它对经济的发展起着导向和调节的作用。首先,它保证我国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产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其次,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我国经济基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定向导航作用正是体现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保值上。再次,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着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强大的政治优势的市场经济,这个政治优势既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又是使经济沿着正确方向有序运行的有力保证。

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对生产力发展的环境营造价值。毋庸置疑,任何社会形态的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都要受到思想意识的支配,而思想意识又有先进与后进之分,那么要促使物质生产及经济建设的提高和发展,就必须破除落后的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之一,就在于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具体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促使人们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使人们的眼光从片面的、狭隘的纯经济增长的旧框框中解放出来,代之以全面的、系统的和发展的观念,为经济的全面进步提供总的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

确立“思想政治教育也出物质生产力”的新观念,要求我们在思想认识上应该注意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简单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发展生产力,搞“空头政治”;二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同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和生产力发展的“两张皮”现象。应当承认,思想政治教育与生产力的发展就其工作性质而言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生产力与物质生产部门产生生产力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但不能据此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经济工作简单地分割开来。相反,我们要看到思想政治教育

产生生产力的长效性和持续性,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物质生产力发展价值的潜在性。

一言以蔽之,思想政治教育对物质生产力的作用是间接的,同时又是客观存在的。在物质生产力的诸因素中,人是主体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从本质上说,它就是提高劳动者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工作,就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工作。虽然这种工作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它可以通过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间接地创造物质财富,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转贴于二、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价值

道德精神资源作为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观念、信仰等各种主体性因素。而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就是要通过引导人们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激发人的上进心和积极性,以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并最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程度不仅关系到个人,也关系到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水平。江泽民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与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3](第1版)

当前,在开发道德精神资源上,思想政治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面对新的精神环境生态,开发人的道德精神资源,提高人们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势在必行。

从宏观层面看,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凸现其人文道德关怀价值。以人为本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理念和思维原点。强调尊重人的道德存在价值、道德需求价值和道德发展价值,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理论的重要特征。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精神资源开发价值明确指向以人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目标高度结合的必然结果。

就微观层面讲,思想政治教育者以理服人,从而满足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植根于生命体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人的这种内在道德精神需要是通过与思想政治教育接触的外化过程而表征的。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道德自律精神,它的价值创造要靠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来保证,这种保证使人的内在道德精神需要获得自我要求水平和社会规定范畴上的提升。随着道德社会化的发展,人的生理需求会向道德精神需求自觉过渡。换言之,人类社会越是进步,就越是需要物质需求与道德精神需求的匹配和融合。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精神资源开发价值的体现。

当今条件下,受教育者是有思想、有情感、有精神需求的活生生的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现代化传

媒,引导现代人的道德精神走向。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使命就是关心他们的道德精神生活,关怀他们的道德精神发展,关注他们的道德生命的自由成长。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创造的着眼点就是在观念层面上引导中国实现传统道德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为其与世界现代道德文明相融合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思想政治教育者鼓励人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锻炼中,运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去分析社会问题及自身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自觉把正确的个体意识外化为良好的个人道德行为,从而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习惯。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精神资源的开发价值“可以被当作一种道德上的确定性”[4](第27页)。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价值

从哲学上说,和谐是协调一致的统一,是对立统一的高层境界。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间行动关联及其模式化结构的最佳状态,这种状态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而社会关系的和谐,其实质是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即人际关系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不仅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即适当处理利益关系,合理分配社会利益,使每个人各得其所,各得其利,还包括人与政治关系的和谐、人与经济关系的和谐、人与文化关系的和谐等等。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主要是通过社会政治的整合、人际关系的改善及利益矛盾的协调而实现的。从政治功能来看,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和谐社会的构建价值是通过思想政治理论的宣传和灌输,统一社会成员的思想,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而实现的。其次,思想政治教育担负着特殊的育人功能,能够培育人们的合作意识,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法律素质,帮助人们遵守各种调节人际关系的社会规范、行为准则,从而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倡导诚信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再次,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沟通、说服、宣传等方式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必要性,形成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发展的共识,使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能够从全局角度、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克服人们的心理偏差和模糊认识,从而使利益矛盾得到适当缓和乃至最终解决。

在当今知识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大小,直接关系到我国精神生产力的进步、社会主义三大文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重大问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当前价值。具体来讲,思想政治教育能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活动和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除了用法律维系利益关系的公平与和谐,思想政治教育对于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缓和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从而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聚力量、协调行动,形成谅解宽容、和睦相处、友爱向善的人际关系,构筑良好的人际环境。只有人际关系融洽,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政治教育最需要关注的是利益与道德的冲突问题。道德与利益之间,既有内在的结合点,又存在一定的张力。就个体层面而言,如何协调好利与义,统一好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社会层面,如何在现代化过程中,既激发个体的创造力,大力发展生产力,注重经济效益,又从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等,这些都是新时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当前价值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正视人的利益和提升人的境界结合起来,将发展先进生产力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的价值追求为实践指向,以“善”的行为规范为基本形式,为人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选择提供价值支撑和价值导向,从而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使全社会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第56页)马克思的这段话至少给我们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当前价值的生成作出这样的启示:实践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品格,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在实践中生成,实践是其价值的真正源泉。

思想政治教育的这种品格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此,思想政治教育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依据客观实践的发展而变化自身的内容与形式。思想政治教育是在与时俱进中产生和发展的,也必须在与时俱进中创造并实现其价值。

生活是伦理道德的生长点和作用点,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及在解决一系列道德冲突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前价值还体现在其生活化上。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直面现实生活的挑战,走开放式教育的发展道路。借此,思想政治教育才能“使精神中最深刻的东西成为可以观照和领会的对象”[5](第297页)。

[参考文献]

[1]厉以宁:《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江泽民:《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7年5月2日。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10

关键词传统法律道德伦理礼法合一家族主义封建统治

作者简介:王平,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的两大社会调控体系,始终主宰着人类规范世界的命运。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始终处于法律的上位,而法律则是在道德不足时起弥补作用。传统的道德思想对当时的立法和司法都影响重大,在此种影响下,逐渐产生了伦理法。

古代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都是人们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一个重点问题。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三种关系:一是内在关系,二是外在关系,三是相互转化的关系。内在关系,是指法律与道德之间在血缘上的渊源关系和价值属性上的内在关联。外在关系,则是指法律与道德作为两个彼此分离的规范体系在各自的运作过程中所可能与对方发生的相互影响。而相互转化关系,则是上述两种关系的派生物,也是前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物或者过渡物;具体而言,则是指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

(一)内在关系

法律源于道德,且以道德为价值准则。首先中国古代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以伦理组织社会结构。而中国传统法律,即是伦理道德的产物。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财物为轻。因为中国法律一切都根据义务观念来设立,而并非权利观念。其次,法律在客观上必然体现出立法者的道德理念。在中国古代,儒学主张的是统治者必须有德性。有德的统治者对自己的人民施以温情,应该做到经世济民,在法律中也应当时刻体现出自己的道德理念。但仅此一点还远不足以让法律赢得其所需的有效性。法律一旦面向社会,其有效性就取决于承受它的社会。在整个社会中,如果人们认为法律与基本的伦理道德相违背,那么此项法律在人们看来就是不道德的,进而就会丧失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因此,人们所自觉遵守的法律,一定是在他们看来与基本的道德伦理规范相符合的。

(二)外在关系

法律以道德为社会支持。首先,法律与道德是两种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社会调控体系。其一,它们在调整范围上有着广阔的共同领域,它们调整的对象都是整个社会,包括社会中的所有个体;其二,它们在功能上都是一种对社会的价值导向。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最终的目的都是引导人们向善。只不过道德以教化为主,而法律以刑罚为主。但二者引导的都是一种向善的价值取向。其次,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全社会充分的道德支持为前提。根据我们的传统,法律的实施要依靠外界的强制来担保。当要依靠暴力将一项制度强加给大众时,必须有充分数量的成员自愿地接受它。一旦缺失了这种自愿,任何暴力强制都无法真正地发挥作用。而这种自愿,实则是与道德紧密联系的,是作为此项制度的道德支持。因此,只有确保社会充分的道德支持,才可能实现法治。否则,即使强行使用暴力强制人们接受法律,到头来法律也只会是一纸空文,无法切实地发挥其约束作用。

(三)相互转化关系

法律与道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在法与德的关系上,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认识和主流思想是德为本,法为末。当然,这并非是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全盘否定。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纵然德主刑辅的思想占主导地位,但法律与道德实际上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这也是一个道德法律化的过程。当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以后,它也成为了封建立法、司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原则。统治者利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推行其所提倡的道德,而儒家思想则作为道德规范对法律的进一步发展起着支配作用。

以上部分,分析的都是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德的关系,即礼法合一、德主刑辅的关系。而造成这种法德关系的原因,或者说影响这种法德关系产生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家族主义文化,另一个是封建君主统治。二者都在礼法合一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这两个方面分别阐述它们对中国古代社会法德关系的影响。

(一)家族主义文化对中国古代社会法德关系的影响

中国古代社会以家族生活为主。家族是由很多“家”组成的团体,同一先祖的男性后裔及其家属均是家族的成员,主要是一个血缘单位。中国传统社会重视家,在中国人看来,国与家在格局上和秩序上具有相当的雷同性,所以汉语中称国为“国家”,政府则有时称之为“公家”。老子更是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墨子则说:“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由此看来,国与家在治理的过程中,有着相当高的相似性,由此也构成了家族主义文化影响中国古代法德关系的重要基础。

中国古代家族主义文化起源于氏族制度。在古代中国国家形成时,由于商品经济并不发达,氏族制度在瓦解的过程中并不是十分彻底,最后仍然变成了一种文化。儒家文化后来也逐渐吸收了这种家族主义文化,其中法律也被包括在内。

在家族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法律呈现出三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亲属一体。无论是在定罪方面,还是在科刑方面,都体现出这一特征。例如容忍制度,在《论语子路》中提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汉宣帝时将其始著于令,为“亲亲得相首匿”。在中国古代社会,如果是父母犯罪,子女则有义务帮助其隐瞒。若是子女主动向官府揭发检举父母的罪行,便是违背道德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这与当代社会的法律规定是完全不同的,孝道的内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第二个特征是五服制罪。亲属关系上的差等,所定罪名不同;亲属关系的亲疏,量刑轻重不等。这同样是受到了家族主义文化的影响,一个人犯罪,整个家族受到牵连,只是根据家族中亲属关系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罪名,施以不同的刑罚。因此在古代社会,常常出现一人违法,家族株连的情形。而在当今社会,类似的情形则不会再出现。第三个特征是尊亲优越。由于“三纲五常”和孝道深深影响着中国古代人们的思想,在法律中尊长的地位和权利也被时时刻刻维护着,不容侵犯,相反,幼卑者的地位则完全得不到保障,更维护不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婚姻为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决定了一个年轻人的婚姻。对于地位卑微的年轻人而言,不听从父母之命,就是不孝。因此,他们的婚姻大事完全由家族中的长辈所决定。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主张自由恋爱的前提,便是人人平等思想的广为传播。年轻人不必再被传统的思想所束缚,能够平等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家长也不再能完全决定年轻人的婚姻生活。

家是国的基本组成单位,国家需要家长、族长来管理族众,从而稳定社会,稳固政权,为家族化法律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中国家族主义文化对中国传统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法德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统治者甚至有时候不惜牺牲司法权来维护这种家族伦理,因为家族主义文化有利于巩固统治者的统治,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在治理好家的基础上,国的稳步发展才能够有所保障。

(二)封建君主统治对中国古代社会法德关系的影响

中国古代统治者纵然推崇儒家思想,重视家族伦理,维护家族利益,但从根本上而言,统治者的最终目的并不是维护家族的利益,而是通过对家族的维护来达到国家安定、繁荣的统治秩序,维护自己的封建统治,儒家思想在战国期间无法得到重视,是因为统治者认为儒家思想无法实现统一,维持统治。而在后期,国家实现统一以后,儒家思想可以帮助封建君主维持自己的封建统治,才成为了中国的主导思想。儒家思想可以帮助民众树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观念,从而使得人们不敢逾越君臣之礼,从而维护自己的封建统治。

首先,法律虽然维护家族的利益,但当家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法律必然牺牲家族利益,而选择国家利益,这也就体现了法律存在的必要性。谋反、谋叛、谋大逆不适用容隐制度。在家族中,一般是不允许子孙告父母祖父母的,也不允许奴婢告主,但当父母、祖父母或者主犯犯以上重罪危害到国家的统治、危及到统治者的统治时,法律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国家利益。

其次,统治者时刻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对于皇帝而言,德本法末的选择实际上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虽然说,一直都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但真正实行的却很少。皇帝在盛怒之下,不用调查、不用审判,一声令下就能够剥夺别人的生命权。所以,皇帝始终不可能把法律放在太高的位置上,至少不能高过他的权力。进一步而言,在古代社会,法律只对臣民有效,对皇帝基本上是不适用的。而这在当今社会是不适用的。在当代社会,法律的地位不断提高,行政区、立法权、司法权的界限日益明确。我们越来越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不再享有特权,统治者也不例外。因此法律不会继续充当统治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继而能够使人们更加平等地适用法律,从而使大众能够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11

作者:黄松有江泽民同志指出:“应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党的十六大总结13年来的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之一。作为审判机关,要在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就必须树立起法官依法审判和以德审判的观念,并排除不适法的力量可能对此构成的干涉。法官应在忠实于法律和遵从道德的前提和基础上完成审判任务,从而切实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本文试以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论述为理论基础,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为指导,对法官道德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一阐述。一、以德治国的理论基础及意义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倡导的“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也集中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华民族文化以及现代化人类文明成果三大源头的综合创新。“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以德治国”是精神文明的应有之义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首先,以德治国的理念,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尤其是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其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主流之中。马克思开创的辩证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揭示了经济、政治、文化的辩证关系,其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则是经济基础与国家政治的能动反映。据此,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创新,不仅需要相应的政治体制的创新作为其制度保证,而且也需要新型思想道德体系作为其精神支柱。其次,以德治国的理念,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其思想渊源于中华智慧的思想主流。应当说,以德治国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上的优秀传统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炎黄时代中华文明的生成期。江泽民同志在为《中国传统道德》一书的题词中即提出:“弘扬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和革命传统,吸取人类一切优秀道德成就,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为此,我们在实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过程中,应该注意批判地继承我国古代优秀的治国伦理传统。当然,我们今天提出的“以德治国”,并不是对古代民族传统的简单重复,而是富于时代精神的理论创新。最后,以德治国的理念,也是对人类文明成果与正反历史经验的学习借鉴,其思想源流根基广泛存在于世界文明的成果之中。“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道德与法律同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这也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而德治则属于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尽管二者为不同的范畴,但在治国方面,其地位和功能却同样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当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而德治则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知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并共同为一国的法治建设发挥作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我国的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的治国方略,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将现代化的世界文明成果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成果融为一体的结晶,是中华文明二十一世纪现代复兴的强大精神支柱。二、以德治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德治国”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而法官道德建设的加强则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和关键的环节。因此,大力提高全体法官以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2001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法院队伍建设,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的县级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担负着全国法院80%一审案件的审理任务,80%的审判人员工作在基层,但80%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发生在基层。”据此可以认为,加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道德建设,应是我国法官道德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不可否认,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下,人民是“治国”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人民“以德治国”的主体性,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提高人民的“治国”能力。因此就司法道德的整体建设而言,其中还应当包括公民及当事人参与司法过程的伦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中国党是执政党,党在“治国”中处于领导地位,因此,司法道德建设也必须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唯如此,我们的司法道德观才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人民法院根据人民和宪法的授权,代表人民行使具有“治国”意义的审判权,因此,就必须提高各级法院法官行使审判权的能力,这其中无疑就包括提高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以使他们在“以德治国”的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就本质意义而言,“以德治国”在司法领域的贯彻和落实,首先就应当是指法官队伍的道德建设。法官道德是指各级法院法官在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总称,其中既包括作为个体的法官所应遵循的审判道德要求,也包括作为审判机构的各级法院和合议庭所应遵循的审判道德要求。我国的审判道德体系大体上应该由三个层面的内容构成:一是社会主义的审判道德观;二是审判道德尤其是法官道德的规范体系;三是审判道德机制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审判道德监督机制与法官道德生成机制。在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中,其核心应当是审判道德观。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认为,作为国家审判权具体和最终行使者的法官无疑也应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在民事审判领域,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便是审判道德观。这是因为审判道德观在根本价值层面上会起到影响或指导每一位法官实施审判行为的作用。概而言之,审判道德观就是法官在审判领域关于审判道德价值追求的总体观念,是其有关审判活动的道德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凝结与升华。其具体表现便是审判道德活动现象、审判道德意识现象和审判道德规范现象。就法官的社会角色而言,其既是审判权的行使主体,同时也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因此,法官既要具备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也要具备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道德。由于法官首先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然后才是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因此,法官首先要具备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道德,然后才必须具备作为法官的道德。换言之,只有既具备作为普通公民的道德同时又具备作为法官道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法官;而对于不同时具备该两种道德的人,则不能、也无资格成为法官。而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又决定了普通公民和法官道德的根本方面应该是一致的,二者并不冲突;只不过对于法官道德的要求比对于普通公民的道德要求应该更高而已。因此,我国现阶段有关法官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首先就来源于有关普通公民的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共中央2001年10月25日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另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还对公民的职业道德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法官道德建设应当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思想,并根据该《实施纲要》有关职业道德建设的指示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来具体和进一步地贯彻党中央确定的道德建设指导思想。三、实践以德治国,以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法官道德品质的最高标准实践以德治国和加强法官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贯彻审判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法官又是人民的法官,是人民的公仆,因此,理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对此,1993年9月江泽民同志为国家行政学院题词——“永做人民公仆”应该视为是我们党对国家公务员道德观的高度概括和根本要求。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不仅提出了“永做人民公仆”的思想,而且还身体力行,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首先坦诚地向全国人民表达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价值追求:“时代的召唤,人民的重托,使我深感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崇高而重大。我将忠实地遵守宪法,恪尽职守,竭诚为祖国为人民服务。”这种远大胸襟,无疑值得我们的法官们佩服和学习。党中央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对于法官道德的建设而言,就是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道德建设的核心,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实践“以德治国”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具体地说,就是应以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法官道德品质的最高标准。以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法官道德品质的最高标准,与笔者所提倡的新“两便原则”在理念和价值追求目标上是一致的。“便于当事人利用诉讼,便于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新“两便原则”即是以“便于当事人利用诉讼”作为衡量是否贯彻新“两便原则”的根本方面的。这无疑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总之,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求法官通过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正确而适当地行使审判权,以增强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并以此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改进法院的工作作风,最终让人民群众满意。只有从“便于当事人利用诉讼”的角度出发,人民群众才会满意我们的审判工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维护。法官是法律的解释者和实践者,法官忠实于法律和遵从道德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法官的审判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这是法治国家对于法官的当然和必然要求。法官的审判也只有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法治的秩序才能得到维护,人民才能信赖司法,判决的正当性也才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法官同样也必须具备“作为法官的道德”,也即是说,法官应当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及合乎道德的情感。个人良知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怀有公平的理念,居中裁判,不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或偏执等带入审判之中。法官忠实于法律和遵从道德是实现公正的审判不可分割的两个要素。法官只有忠实于法律,才能正确地解释法律、适用法律、认定事实和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法官忠实于法律有赖于法官对职业道德的遵从。不遵从“作为法官道德”的法官是不可能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的。一言以蔽之,法官遵从职业道德是法官忠实法律的前提,而法官忠实于法律是法官遵从道德的结果和目的。因为判决是经过法官道德过滤后的法律,所以,法官只有既忠实于法律,同时又遵从职业道德才能作出真正公正的判决。恩格斯曾经指出,“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法官作为审判活动的实践者也应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即作为法官的道德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我国法官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于2001年10月18日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准则》是现阶段指导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及国家的法治尊严等都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范文篇12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路径

一、引言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理所当然包括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与改革。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科技人才,因此,更要带头践行和落实党中央的这一决定精神。卓有成效地抓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提升大学生健全人格的有效途径。由于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较之从前在很大程度上不同,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迫切任务。

切实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要根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选择突破的路径,才能收到明显的成效。所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是指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对大学生施加思想道德影响,使大学生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导向内化于思想、外化于行为、融化于习惯,在“知”与“行”不断地转化升华中,完成思想道德模仿向思想道德自觉的转变。由此可见,要有效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既要注重和改进理论内化的教学机制,又要建立和运用道德实践的激励机制,还要培育和完善知行转换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要通过如下四条路径来实现。

二、着力构建贴近生活、具有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问题是用什么样的价值倡导去教育人、改造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具有极强的时代性、生活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也具有自主性、差异性,故此,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紧扣时代脉搏,构建一个贴近生活、具有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6号文件中提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三贴近”要求,是构建新时期价值观理论体系的总体原则。基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多元性和大学生思想复杂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的选择上,要在保留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仍有价值的基础知识和思想道德先进性的同时,特别注重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从当前社会的最新实践中吸取新的知识,增加具有时代性的内容,体现时代特色,这样才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

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关键在于承认并注重生活和学生存在的差异性,建立具有一定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观引导既坚持先进性,又具备适应性和实践性,走和谐德育之路。

高校的学生群体来自四面八方,由于城乡、地域、家庭、经济环境等千差万别,学生之间具有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差异性反映在对价值观的认同与践履上,必然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与行为。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既是对不同个体价值观差异性的认可,也是具有层次感、适应不同群体的价值规范。如果唯以“兼善天下”为道德准则,“穷”者无法践履,势必会产生对这个道德准则的反感与抵触。

在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中,主张“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协调一致,使人类社会朝着有利于个人和个人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健康发展”。所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避免疏离生活的道德规范,构建既张扬公共理想又兼顾个体追求的道德理论体系,使大学生乐于接受、勇于践履。比如在公私观的规范层次上,既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高级层次,又有“先公后私”、“公私兼顾”的一般层次,也有“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合法、合理地追求个人利益”的较低层次。有了这种有层次的价值观体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就能够在积极引导大学生追求道德最高层次的同时,约束大学生坚守道德底线;有了这种有层次的价值观体系,就能够适应和兼顾大学生群体的差异性,便于大学生根据自身的认知和条件,在守牢最低底线的前提下,奋力实践较高的道德层次。这样才能变浪漫的、无目标的思想政治教育为现实的、理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动态地把握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诱导,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真正的目的。

三、着力构建时间连续、形式多样的新型教学模式

道德思想的内化,是个人品德修养的前提。知识的内化过程,是人们将自己接受到的信息内容加以储备与使用过程,直白地说就是“记忆”。根据科学的解读,人的记忆包含了两个必需的步骤:第一步是“记”的过程――储备信息内容的过程。也就是心念将内心集结的信息资料,以某种格式保存在记忆的仓库里;第二步是“忆”的过程――使用信息资料的过程。也就是自我在内心进行回忆来重温过去的感觉,或者是将某一信息内容装载到感觉信号中,经由自己的身躯之器官来表达。在第一步“记”的过程中,必须有一定的信息量在大脑里不间断地复制,否则印象过浅,容易淡忘;在第二步“忆”的过程中,必须要求信息接受者本人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主动式反刍,避免储存信息的沉寂。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如何增加大学生对思想政治品德信息的感觉复制、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思想政治品德信息的反刍兴趣,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记忆”的有效途径。

教学的连续性。目前高校的“两课”教学,仅仅针对大一学生,而且真正涉及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则更是集中在第一学期。虽然大学校园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毕竟都是零散的内容、自愿的形式,不能进行系统的、必须的价值观引导,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教育内化作用有限。

故此,高校应在自身能够掌控的条件范围内,建立大学时期全程德育教育模式,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从现在的一个学期拓展到整个大学阶段,既搞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政治思想教育,又坚持安排“老生”的继续教育,形成从走入校门到走出校门的一条龙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根据各年级学生的特点,大一新生以个人道德养成教育为主,重点在启发刚跨入大学的学生明确个人品德修养对于人生的重要性,培养他们个人品德修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大一以后的“老生”应结合专业知识的传授,开辟“职业道德规范”课程,进行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行规”教育,既授技又授德,帮助学生在校园里打好“德艺双馨”的基础。大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年,是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将要进行实习、投档、面试等等个人工作生涯的前期准备,因此,对毕业生要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开设《社会道德与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掌握走进社会、进入职场的有关道德知识和基本规范,增强学生的社会意识。

教学的互动性。现代主体教育思想颠覆了“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的传统主体教育观,提出了“双主体论”的观点,即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教育行为的主体,学生则是学习行为的主体,现代教育过程是教师与学生双主体协同活动的过程。撇开“主客体”论不谈,单从必要性来讲,新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改变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性课堂灌输式教育的模式,提倡和鼓励德育民主化,教师要“充分认可学生的认识能力和分辨能力,主动与学生交流,与学生平等沟通,共同提高”,引导学生“消除对教师、家长的依赖思想,主动进行道德学习,与教师相互探讨,共同思考,日益走向道德成熟”,使德育由单向灌输向平等交流转变。

互动式教学途径与内容相当丰富,例如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演讲”等方式促进师生双方的角色转换,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教学主体互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将抽象枯燥的政治理论教学与生动具体的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不定期组织一些社会调查、专题报告会、观摩与评介等活动,实现课内与课外之间的互动等等。此外,还要探索将思想教育融汇于文娱活动的方式,开展公共道德、理想信念等德育知识竞赛和文化娱乐活动,变生硬的思想灌输为充满趣味的心灵体验,在美感欣赏、情感体验的过程中受到潜意识和形象化的教育,学生更乐于接受,思想教育也更见成效。

教学的多样化。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除前述实行互动式教学外,还必须在方式多样化上做文章。因为无论多好的形式,都不能长期、反复的运用,久之都有视听觉钝化的时候,因此要千方百计实行教育方式的创新。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虽然有其一定的规律,但教学方法却从来没有固定的模式,教师只有明察课堂,适时调控,灵活选择多样可行的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且网络条件非常便利的今天,可以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虚拟现实的激光技术等现代化工具,制作生动、形象、为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教育产品,进行电化教育,这不仅可以克服教育形式的呆板性,而且还可以大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多元影响的背景下,采取座谈会、个别谈心、结对帮教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好学生身边的实际问题,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校园文化日益开放的环境下,不定期的组织课外校外活动,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延伸到学生的校外生活中,结合社会生活推行真实教育。总之,新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涵盖影响大学生思想的多元环境,采取灵活生动的方式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劝化,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收到明显的实效。

四、着力构建知行结合、工学交替的道德外化环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道德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根本途径。

“道德规范,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道德只有和人的行为统一起来,才具有其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内化的知识如果不外化为行为,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对个人、对社会、对历史毫无意义。只有在对各种人际关系中用行为诠释道德价值观,才能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同时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硕果,增强道德践履的愉悦感与道德知识进一步内化的效能。由此可见,“躬行践履”是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重要方式。但在现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知行结合是最为被忽视的环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怎么“显效”的原因之一。

思想政治教育的特征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走知行结合的道路,必须着力构建工学交替的德育外化环境。唯有如此,方能增强大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意识,使大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感悟人生,构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理论上说,道德外化存在于一切时空之中,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娱乐、交游,无一不是展示道德行为的舞台,即使个人偏处一隅、独居一室,也是道德外化的环境所在。古人提倡的“慎独”,就是对失去外在制约的个体道德行为的外化要求。但这并不说明“构建”德育外化环境毫无意义。“自然”的道德外化环境,具有随意性、自由性,在这种环境里,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凭个人的好恶各取所需,环境对道德外化的约束功能相对较弱;而“构建”的道德外化环境,具有集中性、组织性、引导性和约束性,个人在这种“刻意创设”的环境中,由于受到外部(组织、规则或制度)的监督,其言其行只能按照道德规范去“模仿”,虽然这种行为具有迫使的成分,但通过不断的知行转换,个人思想道德的养成终会由模仿转变为习惯、由必然升华为自然。

高校创设道德外化环境的途径与内容相当丰富。例如在校园开办超市、物流、实用技术等实训基地,组织大学生定期到实训基地参与工作、管理、劳动,让学生在具体真实的职业环境中体会和感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对道德外化的理解和认同,使学生在实践中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主动与对口专业的校外企业合作,带领大学生到企业观摩工人的劳动并顶岗实习,在向工人们学习技能的同时,学习工人们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境界;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利用有关部门组织的节假日期间或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组织训练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活动,让大学生在浓厚的“正能量”氛围中既释放个人的道德魅力,又经受身边道德气息的熏染洗礼,净化和提升个人的思想道德境界。

总之,通过“工学交替”、“教学做合一”,把思想道德教育渗透在实训、实习、活动等各个实践环节,使大学生在教育中实践、在实践中自我教育,达到加强和巩固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育效果。

五、着力构建制度监督、法律约束的明刑弼教格局

2013年5月4日,在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上,引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来警戒广大青年。人的惰性普遍存在且难以克服,人要舍恶从善,除了内心具有强大的信念做“防护堤”外,还必须具有外在的约束与监督,才能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

扬善与抑恶,目的一致,手段迥异。扬善的本质是自律,抑恶的本质是他律。如何合理选择利用“扬善”或“抑恶”的手段,这实际上也是道德教育与传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张明澎在《中国人想要什么样的民主》一书中说道:中西方政治文化最大的不同,可以用“抑恶扬善”来概括:在西方,政治的目的和功用是“抑恶”;在中国,政治的目的和功用,主要是“扬善”。中华民族是一个谦恭礼让、与人为善的民族,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扬善”始终占据道德传承的主要地位。但先人们既然知道“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道理,于是也有“明刑弼教”的主张。在道德滑坡的今天,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的“扬善”,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要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高的实效性、要使社会风气得到根本的好转,必须重温古训、借鉴外国,在继续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基础上,辅以制度与法律上的“抑恶”,才能固守道德底线。

征信记录。征信在中国是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征信系统正在发展完善:2013年3月15日,国务院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以道德为支撑”而建立的全国企业征信系统(11315系统)业已投入运行……全国征信体系逐步构建与完善,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更有意义的是,通过征信活动,使人们产生对制度的尊重敬畏、通过他律的作用激活自律的本源,进而产生“明刑弼教”的效果。

高校与其它全日制普通学校不同,是集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交游于一体的场所,因此为了配合社会的征信活动,也为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起到“明刑弼教”的效果,高校应当建立校内大学生征信系统,对大学生特有的“考试作弊”、“逃课旷课”、“论文抄袭”、“恶意欠贷”等不良行为进行征信记载并定期向本人通报,让大学生感受到持续的压力而不是就事论事的批评;感受到如芒在背的污点负担而不是既往不咎的精神解脱,促使大学生进行自觉的道德修养与道德自律。

道德入法(制度)。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见危不救”入法、“常回家看看”入法、“公交让座”入法等等道德入法的尝试,并由此引发“道德问题能不能用法律来解决”的大讨论,虽然最终尚无一致的意见,但主流舆论认为,“三鹿奶粉事件”、“郭美美事件”、“小悦悦事件”等一再挑战中国社会的道德底线,很多人没有了对人性道德的坚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法律加以推动,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

诚然,道德标准要高于法律标准,道德入法也并非要“用法律代替道德”,但因某些人对于公众的普遍价值判断缺乏免疫力,因而他们无法感受来自公众的道德谴责,为了坚守道德的最低底线,就必须用法律的形式进行强制性纠正,达到惩戒当事人、警示其他人、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的目的。如果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可以轻易击穿,何谈道德的高尚性、先进性?人们都说西方国家公民的道德水平高,除了教育差异外,还与他们较为健全的法制、相当严厉的处罚作为“弼教”措施有很大关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法治建设能为良好公民道德的形成提供法治化社会环境,法治社会是公民美德形成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高校虽然不是制定法律法规的机关,但作为综合性的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在遵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制订校规、校纪,用以管理学校、端正校风,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人们在以往的认识中,认为道德作为校规校纪的依据,代表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支配着学生们日常最基本的行为,因此一个学校的风气与秩序,应该靠学生的自觉与理性来维系,而不是靠校规校纪强制性的支撑。之所以形成这种认识,直接来源于“高校是神圣的艺术殿堂、大学生是天之骄子”的盲目自信。殊不知,这些“天之骄子”来自于社会,来自于千差万别的环境之中,其道德素质难免参差不齐,其中也不乏“对于公众的普遍价值判断缺乏免疫力、无法感受来自公众的道德谴责”的个体,这些个体虽然比例很小,但影响力相当于围桶的“短板”,某种不健康行为如考试抄袭甚至可能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降低学校整体道德水平。“靠学生的自觉与理性来维系学校风气与秩序”,往轻了说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往重了说是粉饰道德整体水平。所以,要将最低层次的价值观(如考试不作弊、论文不抄袭等)纳入校规校纪范畴,通过《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寝室公约》、《实验室守则》、《绿色课堂公约》和《学生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约束大学生的行为,达到警示、激励、自我矫正的目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与其说是宣扬封建迷信的因果报应思想,还不如视为人们对建立良好社会道德秩序的美好追求,这个追求只有在法制社会才能变为现实。在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人们坚信无疑的认知和社会现实,道德底线才能固守,人们也只有站在道德底线的坚实基础上,才有可能沿着道德的高峰不断攀登。

(基金项目:本文属何桂美主持的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2013B29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何桂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与影响因素[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8).

[2]石凤妍、徐建康:论以人为本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道德与文明,2007(2).

[3]徐明森:论学校德育方法的重心转移[J].现代教育探索,2008(8).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竞选部长的演讲稿
  • 下一篇:提高演讲稿写作技巧的方法(整理13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