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在“躲猫猫”事件备受关注的时候,云南官方邀请网友参与事件的调查,这是官方第一次正式邀请网民参加公共事件的调查。
继主席去年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友在线交流之后,今年2月底总理通过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截至访谈结束,网友的提问为105614条,涉及民生、教育、医疗等多个方面,同时两会期间众多网友也通过网站设立的频道或者专题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向总理提问。
网络民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第四媒体让公众多了表达的渠道和机会。从网友对“最牛钉子户”的声援到网上发帖引发对黑煤窑事件的关注和解决,从厦门PX事件中网络成为民众运动的助推剂到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网民逐渐通过网络监督促使事件得到关注和解决,但是伴随着这些也出现了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等极端的现象,网络监督也出现一些尴尬。有观点认为,网络民意形成网络舆论之后,并不一定就能起到监督作用,还需要与现行制度相对接。
网络优势催生网络监督
互联网进入中国20多年来,已经使得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传播,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将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叠加起来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的数量为2.98亿,其中网络新闻用户达到2.34亿人,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舆论阵地。而在社会参与方面,有41.9%的人认同互联网是自己发表意见的主要渠道,76.9%的认为上网后自己比以前更加关注社会事件。
作为用户自创内容的重要应用,博客自诞生以来,也保持着快速的增长势头,CNNIC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博客作者已经达到1.62亿万人。
正是这些数目庞大的网民通过论坛发帖和博客等形成了网络民意,网络民意进而形成对相关事件特别是公共事件的网络监督,而网络监督得以开展得益于网络媒体在具备传统大众媒体的特性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博客、论坛等,为公众表达意见并进行讨论提供新的平台。
网络的传播中心是分散的,特别是博客和论坛的出现,使得媒体之外的组织和个人的声音可以传出来,网络点对点的传播模式,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信息的控制模式。
而更重要的是网络打破了时空限制,进入网络中的“网民”既可以是信息的者也可以是信息的接收者,他们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可以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正是网民的这些讨论和看法汇集成了网络监督。
网络监督的兴起
网络监督在中国的长足发展也是最近几年的事。2003年,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和西北大学游行等重大事件,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一些热贴引发公众的关注。公众似乎已经开始习惯于在帖子上获取信息,信息通过网络形成舆论,进而形成网络监督。
袁辉在《青年文化评论》上撰文指出,2006年是中国网络监督的第一个分水岭,之前都是一种反思的状态,并没有形成全民的关注,也没有引发传统媒体的共鸣,但是这个阶段的网络监督已经开始引发对道德和民族情感等一系列问题的讨论和反思。
2007年在中国网络监督史上是重要的一年,有媒体将它称为“网络公共事件元年”,因为在这一年里“最牛钉子户”事件、黑煤窑事件、厦门PX事件和华南虎事件都得到从底层到中央,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的关注,并且公众在推动事件被关注和最终解决的过程中,在推进媒体的跟进报道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牛钉子户”事件和山西黑煤窑事件都是由网民在论坛上发帖引发网络讨论,媒体跟进报道,而厦门PX事件是在有传统媒体报道后,经由网络引发公众的网络舆论并促使最后解决。
2008年对于中国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而几乎在这一年的每件大事里网民以及网络监督都没有缺席,从公开公务员工资到奥运火炬传递风波,从汶川地震到毒奶粉事件,从娄烦矿难到天价香烟。
今年的“躲猫猫”事件更是网络监督的典型,这也是网民首次被官方正式邀请参加公共事件的调查。抛开引发争议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民意和网络监督越来越受到官方的关注。
网络监督作用明显
网民通过网络形成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汇集成网络监督,但是事情的最终解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依靠政府以及相关公权力的介入。
网络进入中国政治领域经历了一定的过程,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副院长袁峰教授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党和政府的机构及部门“上网”,并且在网络上逐步实现向社会的信息公开;扩展党和政府的网络功能,改善管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在网络上实现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在网络上赋予公民参政议政的可能和条件。
北京大学法学院毕洪海认为网络监督的内容有表达观点和提供信息两个方面,他认为网络监督在我国如此发达与其它监督机制一定程度的失效有关,主要有政治表达的渠道不够畅通,特别是农民和非主流群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表达。司法机关通过化解纠纷平息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过程的开放性不足,以及传统媒体的表达方式和表达能力也比较有限。
网络民意的凸显,一方面在于网媒的发展、公民意识的成长,另一方面更在于执政者对于网络民意的日益重视。官员公开表示要重视网络监督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08年,中国官员经受空前的网络监督洗礼”,新华网的时政年度特别报道里如是表述。
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的调查问卷显示,629名地方党政县处级以上领导中,25.28%的干部经常上网,41.67%的干部偶尔上网,也就是说有接近70%的干部在接触网络。这些干部的“触网”,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使民意的传达和监督,让网络成为民意诉求的渠道。
网络监督也是公民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时说,网络监督正日益成为公民行使监督司法权利的重要途径,网络监督工作的加强,也将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网络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网络举报。网友从周久耕开会的照片上“鉴定”出他抽高价烟、戴名贵表,然后将此公布在网上,后来他被免职。“一夫二妻”的前区委书记董锋也是在被网友发帖并被网站广泛转载后被纪委调查,然后被免职并移交检察院,后来以涉嫌“严重犯罪”被正式逮捕。
网络监督与网络暴力的界定
与网络监督一步之遥的就是网络暴力,那么如何来界定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呢?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做客强国论坛时,谈及自己对网络暴力和网络监督的理解。他认为网络暴力具有一定虚拟性,一般属于群体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从性,由于滥用和过度使用网络,给受害人带来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网络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是对一些非法和不好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提供公示和评价,主观上是良好的,同时所的情况应当是基本属实的。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教授陈力丹认为,即使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的人,在感觉自己完全没有被监督时自我控制力也会大大减弱。一旦处在一个没有管束的环境中,自律行为就非常弱,网络暴力现象就会出现。另外,网民中年轻人比较多,他们缺乏一些必要的交往道德,知识水平也相对比较弱,遇到一些问题往往情绪化,并且网络暴力主要发生在一些和社会性现象相关的问题上,如果是专业化问题,网络暴力现象就会相对少一些。
网络监督需要与现实制度对接
对于网络上所表达的民意,有网民认为它对现实生活并不是一定就会起作用,必须在撬动体制的某一关键点,引发体制内公权力的良性运行时,才可能推进问题得到解决。
网民自我评价,近七成网民自认心态“不太成熟”
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网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一直以来,对中国网民的评价有极大争议,有人说这是利用新兴技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无名功臣,有人说这是一群只会随意谩骂、不受监督的“暴民”;有人说这部分群体心态积极、阳光,有人说这部分群体心态阴暗、复杂……而面对种种评论,中国网民如何自我评价?
在回答“您认为当前网民心态成熟度”这一问题时,41%的受调查者认为网民心态“不太成熟”、26%的受调查者认为“不成熟”,仅有2%的受调查者认为网民心态“非常成熟”。也就是说近七成网友认为网民心态“不太成熟”。
为何中国网民给予自己的心态这样的评价?这从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我们认为网民总是“唯我独尊”的刻板印象,表明中国网民对于网络的论战、围观、炒作甚至谩骂有自己更为清醒的认识,也对某些偏激行为有着较为客观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反省,而这恰恰就是中国网民心态逐步走向成熟的第一步。在问及参与网络骂战的心态时,27%的网民选择了“纯粹为了现实压力的发泄,缓解内心焦虑”、24%选择“就是凑个热闹”、17%选择“为了利益进行恶意攻击”,这表明在匿名状态下,网络“无责任心理”在网民心态上会有一定程度的显现。
心态矛盾复杂,39%的网民表示面对网络骂战会“围观”
在问及面对网络骂战的态度时,39%的网民表示会“围观”,14%选择“感兴趣的参与”、9%选择“积极参与”,这说明网络骂战依然牵引着不少网友的注意力及兴趣点,而32%的受调查者“不参与”表明了一部分网友对网络骂战“暴力舆论场”的无声抵抗。
有专家表示,每一次网络集体狂欢现象下的网民都会有一种因“自我”倍增而产生的兴奋感,集体兴奋力量异常强大,刺激和推动着网民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并乐此不疲地深陷其中。从众心理机制和集体无意识的投射、补偿心理机制是网络集体狂欢现象群体心理动力的两大推手。
在问及参与、围观网络论战的心态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改变话语权缺失的状态”(占比43%)、“真理越辩越明,为的是探究事情真相”(占比20%)、“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表明自己的利益诉求”(占比18%)。
为何“网络骂战”总是能牢牢吸引住部分网友?一个关键词就是“话语权”。Web2.0时代,话语权就是一切。如果你的粉丝超过100,你就是一本内刊;粉丝超1000,你就是一个布告栏;粉丝超1万,就是一份杂志;粉丝超10万,就是一份都市报;粉丝超100万,你就是一份全国性大报……这是微博上曾流行的一段话。而话语权的获得及对社会公平公正的需求,正是转型期“相对剥夺感”严重、缺乏民意诉求通道的民众所迫切需要的。
最反感炒作型争论,学术型争论受追捧
在回答“以下几种论战类型,您反感哪一种”时,53%的网友反感“炒作型争论”、而仅有5%的网友反感“学术型争论”。可见,网友对骂战的围观都有着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炒作型争论为何最被网友反感?在这样一个过于崇尚眼球经济的年代,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畏惧冲突与争执。相反,恰恰正是这样的口水战成全了不少人一夜成名的梦想。随着网民素养的提高,网民已经不甘于被一些媒体及个人所忽悠,滥用网络,透支网民信任、渲染病态思想的低级炒作只会自取其辱。
学术型争论网友为何得到网友的青睐?有网友表示,以前言语过激就会很追捧,但慢慢地就觉得这样的争吵除了发泄情绪,没有什么意义。现在反而会去“顶”一些有见地、理性的分析帖子。在大学生网民中非常流行的人人网上,一些抛弃表象、关注本质的“专业式”解读网帖,网民的关注度、分享率都非常高。
心态值得警惕,提防被网络推手利用操纵
您认为,网络骂战暴露的中国网民心态中哪些值得警惕?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容易被网络推手利用操纵,制造舆论热点(占比51%)、近乎“泼妇”状态登场,暴戾之气带来的是惊讶、失望、哗众取宠的观感(占比29%)、一元思维普遍存在,运用各种手段打压异已意见,理性、建设性被抛诸脑后(占比27%)。
近年来,随着网络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国互联网的媒体效应日益扩大,大量信息通过网络迅速传播,不少社会事件的真相因为网络和网民的积极介入很快得到澄清。但网络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一些网络推手恶意推动下,谣言借助网络快速传播,误导网络舆论,形成“网络暴力”,造成较大社会危害。而如今的网络推手,很会利用网民的好奇心理、反叛心理、娱乐心理等心理需求,让骂战升级,自己则坐收渔翁之利。
当参与两个公众人物的网络论战时,您会作出怎样的选择?“谁有理由支持谁”(占比83%)、“喜欢谁就支持谁”(占比2%)、“哪方力量大就支持谁”(占比1%)、“不好说”(占比15%)。
有人说,网络变得越来越有感情。在那片虚拟的空间,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喜恶而肆无忌惮地爱恨。爱就爱得没有质疑,恨就恨得让对方在自己的口水中消失。而这个调查数据却清楚地表明,越来越多的网友在面对网络骂战时,并不是一味地去盲从,一味地偏听偏信,而是有自己的判别标准和思考立场,这正是理性、成熟的起点。
关键词:网络流行语产生原因正负效应发展趋势
网络流行语的含义及特点
“网络流行语”,就是在网络上流行的语言,是网民们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它有两大特征:一是年轻化,二是有文化。“网络流行语”是网民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所运用的区别于现实生活语言的一种特殊语言符号,它来源于现实社会,又影响着现实社会。
近年来,“网络流行语”正迅速发展。比如,2008年在网上广泛流行的“躲猫猫”、“做人不要太CNN”、“叉腰肌”、“”、“打酱油”,等等,它们区别于现实生活语言,有自身的特殊性。
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及迅速流行的原因
网络媒体的出现引起了人们认知方式改变的外在表现。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表达的不仅仅是内容,它同时和人们的生活方式、经济水平、当前政治有着密切联系。上个世纪的“”时期,人们口中不离“语言”;改革开放以后,电视里广告盛行,人们口中又充满了“广告语言”;近几年网络盛行,人们自然是满口的“网语”。
任何社会行为的变革总能推动语言的变革,语言的发展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语言的流变是人们社会行为的外在表现。
传播学家麦克卢汉认为,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开创了人类认知世界的方式。认知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和语言等。因此,新媒介的产生,有可能影响着人们语言的表达方式。纵观人类传播史,传播媒介的变革引起的传播方式变革,改变了人类的感觉,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创造出新的社会行为类型。原始社会,人类是“口语社会”;文字和印刷媒介产生之后,人类转向“眼睛社会”;广播电视产生之后,人们的关系开始疏远。而网络产生之后,人类开始“参与社会”。在网络制造的“参与社会”里,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到媒介环境中来,自由发挥,表达思想,传播观点。于是,网络语言应运而生。网络语言的出现,是网络传媒引起人们认知世界方式发生改变的外在表现。
网络流行语是网民表达思想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网络的出现为人类改变语言表达方式提供了可能,如果没有网络媒体为信息提供传播形式,也不可能有“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和存在。网络的出现,使人类社会成为一种“参与社会”,人人都可以参与到互联网中来,表达思想,传播观点。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2007年中国互联网调查数据统计显示,当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达1.82亿,2008年中国内地网民达2.1亿,2009年网民已达3.8亿。在这些网民中,年龄在19~35岁的占83.1%,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占64.7%,上网地点在家、网吧、网校、网络咖啡馆等休闲场所的占60.3%。由以上统计数据可以得知,我国上网人口基数大,上网者大多是高学历的年轻人,上网时间多为休闲时光。这些年轻人思想活跃,思维灵活,喜欢新生事物,渴望交流,崇尚创新,追逐时尚,而不愿意承受现实生活中太多的约束。他们在休闲时光上网,在这样一个具有匿名性的网络虚拟世界,无疑给自己提供了一个尽情发挥的空间;他们熟悉英语及计算机语言,使“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具有了必然性和可能性。
以社会上出现的有强大影响力的事件为背景。每一句风靡网络的流行语,背后都有一个事件发生。比如,“做人不要太CNN”,源自在报道“3・14”拉萨烧事件中,美国CNN对中国的歪曲报道;“躲猫猫”,源自2009年2月12日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里一男子离奇死亡;上溯2005年的“凉粉”、“玉米”,源自当年娱乐界的大事件“超女”;等等。
无论是哪一个网络流行语的产生,都是以现实社会的大事件为母体,每一个网络流行语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事件,它与现实社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网络时代,网民对当下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大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谈自己的看法。有些观点、看法在当时的语境下传播,容易引起大多数网民的共鸣。
网络流行语对社会产生的正负效应
网络流行语产生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但它以现实社会为背景。因此,它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在不断地渗透。任何事物的产生都存在两面性,网络流行语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存在正效应和负效应。网络流行语给社会带来的正效应:
社会历史的记录者。“打酱油”、“躲猫猫”、“做人不要太CNN”,这些特殊、简单、幽默的语言背后,都蕴涵着或者复杂或者重大的新闻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有些体现国际关系的改变,有些记录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有些在展示经济方向的变革。网络流行语用自己独有的简单、幽默、生动、隐喻的方式,记录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虽然它不同于传统的大众传媒,没有传统大众传媒那种语言严谨、完整的叙事方式,但它同样担负着记录事实的角色。
公众的解压阀。网络流行语承担着“解压阀”的作用。部分网络流行语透露了网民对现实社会的思考、不满和发泄。中国内地的网民中19~35岁的占83.1%,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占64.7%,这部分人年轻有朝气,有文化,有思想,强调个人主义,有着强烈的民主意识,善于洞察社会现象,喜欢用激烈的语言表达思想,用夸张、自由的语言来表达心声。这种夸张语言在相同的语境下引起网民共鸣,迅速传播,引来网民纷纷跟帖,表达同样或者相似的感受。
便于提高网络世界传播的时效性。如今,人们生活在一个网状的社会里,各种各样的关系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占用了人们很多时间,以至于各种人际交往的时间也在被压缩。此时,简洁的语言显得十分重要。而网络流行语的简洁恰恰契合了人们这种快节奏社会的要求,一个字符代替一段话,一个句子代替一个故事,便于人们在短时间内快速交流。比如,一个“玉米”表示:李宇春的歌迷。“躲猫猫”讲述了一个长长的故事:2009年2月12日,24岁的云南男子乔明在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里离奇受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事后,警方称其是和狱友玩“躲猫猫”撞墙致死,同样深含着吊诡的语义,有关机关一定在掩饰什么真相。这一网络流行语表达了民众对公权机关失去信任的特殊情感。同样,“酱油男”除了可以代表一个故事,还代表一种心态、一种情感。
由此可见,网络流行语虽寥寥几字,含义却很丰富。在当前的语境下,运用网络流行语进行交流,传播思想,无疑提高了人际传播的速度。
创作者获得认同感和成就感。中国互联网2008年调查数据显示,年龄在10~29岁的网民占76.5%,这些网民是出生在80后的独生子女,在疼爱的目光下成长,一部分如今已到了步入社会的年龄。但他们缺少现实社会的关注,缺少社会的认同感,很难一下子展示自我,于是就开始在网络虚拟世界寻找舞台。
网络流行语也是对传统语言的一种创新,它借助网络迅速传播。当这种新奇的语言得到快速传播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这些语言,创作者也从中获得了认同感、成就感。因此,网络流行语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那些80后的青年获得了社会认同感和成就感。
网络流行语给社会带来的负效应
影响传统社会的生活方式。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流行语”属于一种需要人类智慧的创造性劳动,而这种创造性劳动在得到认可时总能给人带来喜悦感。“网络流行语”在网络上疯狂传播,引起广大网民共鸣,使得创作者得到认同感和成功感。特别是那些80后的网民,他们在进入社会后,急需这样的“认同感”,通过创造“网络语言”而得到满足。也正是网络虚拟世界里的成就和现实社会中的失落,容易造成网民的角色冲突、角色异化,使个体的自我认识模糊、混沌,甚至影响到年龄较小的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结果是,那些年龄较小的网民往往容易逃避现实社会,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造成不良的后果。
语境不同易使人在交流中产生障碍。网络流行语,容易在传播中产生障碍。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但是由于没有共同的语义空间,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产生障碍,导致无效传播。
中国互联网2008年调查数据显示,年龄在10~29岁的网民占76.5%,这一代人恰好是我们所说的“电视孩子”。他们的出生和成长过程是电视的普及过程,电视语言影响了他们的思维和表达方式,语言中存在的跳跃的感性成分较多,思维跳跃逻辑性较差。如今再加上越来越隐讳的“网络语言”的使用,如果不放入特定的语境中,很难找出语言的逻辑。而他们的父辈,大都是60后和50后,他们是在纸媒介的包围中形成的语言习惯,充满了理性的思维,语言讲究逻辑。这种“感性”和“理性”、“跳跃”和“逻辑”在交流中相遇,难免会产生无效传播,交流产生障碍。
网络语言还影响着少年儿童的语言表达,现在的中小学生写作文满篇使用的网语,老师看不懂,家长不明白,已是屡见不鲜。
容易引起网络暴力问题。网络流行语在迅速传播的过程中和部分缺乏调查能力的网民相遇,容易引起网络暴力问题。
网络暴力是网民对已经证实或者未经证实的事件,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人身攻击,已经超过了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更将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违背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
曾经在网络上流行的“史上最恶毒的后妈”,在各大论坛上流行之后,刺激了网民兴奋的神经。缺乏调查的网民义愤填膺声讨“后妈”,甚至有网民声言要除之而后快。一时间,“后妈”成了前夫所指,经常接到辱骂电话,走到街上被陌生人拦下大骂。由于舆论压力,“后妈”曾多次产生自杀的念头。
后来证实,孩子的吐血是患病所致,后妈从未虐待过孩子。但是网络暴力已经形成,一句“史上最恶毒的后妈”的流行,引来无数“道德警察”给当事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最典型的例子当属在《新闻联播》中用“很黄很暴力”评价目前部分网页的那个北京小学生。一时间,“很黄很暴力”迅速成为网络流行语言,这个小女孩和家人的相关资料被网友公布到网上,部分网友还截取了新闻片断恶搞小女孩。可想,这样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
德国的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以《逃避自由》为题,探讨了人为了逃避责任而加入群体后表现出的暴虐和放纵倾向,他认为如果这种暴虐被加以正义之名,群体的放纵更会受到崇高感的鼓励而愈发的膨胀,并导致群体暴力。
未来的趋势
网络流行语虽然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广泛传播,但因其源于现实,所以与当前的社会密不可分。它虽然不属于大众语言,也不是主流语言,但它是时代的反映,是中国网络时代的反映,与现代人的生存状况、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密切相关。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形态下,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流行语必将进一步发展,并扩大其影响力。我们不必去推广它,也不需要禁止它,这是中国网络时代的必然现象。正如传播学家麦克卢汉说的那样:“每一个新媒介的产生都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流行语的出现,正是网络媒体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会随着网络的兴盛而兴盛,也会随着网络媒体的衰退而衰退。
参考文献:
1.约翰・维维安[美]:《大众传播媒介》,北京大学出版社。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尼尔・波兹曼[美]:《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9月15日,重庆在校女大学生陈易发出了一则题为“卖身救母”的帖子,帖子发出后,她的遭遇得到广大网民的理解和同情,很快收到各地网友超过10万元的捐款。但一封“揭发”真相的帖子随即在网络世界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一时间,抨击谩骂之声不绝,更有网友借捐赠者的身份前往重庆调查。然而,事情尚未尘埃落定,陈易之母病逝,一些人士遂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归结为“网友集体杀人”。
2006年2月28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图片迅速引起网友愤怒,随后踩猫女子的照片被制作成“宇宙通缉令”,愤怒的网民以各种手段、方式自发调查出虐猫地点及虐猫女子的身份并公诸于众。此后,网民们除了在网上进行批判之外,还以打电话等方式谴责、痛骂当事人,有的还进行人身威胁,其所在单位也不断接到要求开除当事人的电话。
2006年4月13日晚,一网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民在网上发表帖子,声称其妻子“幽月儿”在玩《魔兽世界》的过程中,与游戏公会的会长“铜须”发生了出轨行为。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在尚未获知真相的情况下,不少玩家刷屏声讨丑闻当事人“铜须”,有人建议“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位丈夫做祭品”,甚至有人在游戏里组织起针对“铜须”所在公会进行静坐、游行、谩骂、集体自杀等抗议行动。很快,网友们动用了包括黑客在内的手段,将“铜须”的学校网站、真名、地址等等一切都挖了出来,用各种方式羞辱其尊严,把他逼出大学校园,甚至迫使其家人不敢出门和接听电话,天涯网站也贴出《江湖追杀令》,“铜须”的照片和视频,“呼吁广大机关、企业、公司、学校、医院、商场、公路、铁路、机场、中介、物流、认证,对XX及其同伴甚至所在大学进行抵制。不招聘、不录用、不接纳、不认可、不承认、不理睬、不合作。在他做出彻底的、令大众可信的悔改行为之前,不能对他表示认同”,当事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天涯、MOP大杂烩等各大相关网站论坛涌现出大量的“膜拜者”、“追杀者”、“谴责者”……事态往不可控制的方向扩散,为了平息事端,“铜须”用长达六分钟的视频来否认桃色事件,而那位“受害者”丈夫也承认对其妻红杏出墙的说法多有不实之处,从而请求网民取消追杀,但还是无法平息这场惊天动地的网络骚乱。
二、网络暴力内涵
由虚拟世界的道德讨伐到现实世界的人事惩罚,有一股强大的摧毁性的力量不能不令人警惕。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网络暴力与现实暴力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网络暴力的实施者,有人将他们称为“网络暴民”(网络暴民这一称呼本身就具有争议,在这里仅为了区分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实施者),他们在制造暴力事件之前,是否存在明确的暴力目的。笔者认为这一点是考察网络暴力的关键。
法律界定中,暴力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的时候都有明确的目的。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采取暴力手段,会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暴力是一种故意行为,它具有现实性、残忍性,可以表现为追求被害人受伤、死亡的结果发生,也可以表现为放任被害人受伤、死亡的结果发生。
综观“网络暴民”的行为,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在行为者看来这是一种“打太极”的传统文化,跟着起哄不仅很“正义”而且很安全。自古以来,中国人对惩罚通奸者和小偷都是很热心的,凑上去吐唾沫,乃至把小偷往死里打,仿佛在过节一般。但若没有第一个发起者也就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跟随者;其次,这也是一种“红卫兵思维”的惯性,即只要“大方向正确”,合乎社会主流的价值标准,至于采用的手段是否合法,是否会冤枉要“打倒”的人,那是无害的无所谓的“小节”;另一方面,根据弗洛伊德学说,人积累了心理能量“力比多”(按照弗洛伊德学说,力比多就是心理的性能力。它源于生存本能,即生活本能的群体。这种生活本能包括饥、渴、性,根据早期精神分析理论,重在第三者——‘性力比多是使人的心理得以活动的动力)总要找宣泄的出口,升华为自我实现的心理追求,要表现自己的才能。宣泄的“力比多”可以表现为恶也可以表现为善,如电脑黑客有本事破解官方网站和商业网站的核心机密,获得智力优越的“成就感”,但是他们通常不能获得正义感反而可能有犯罪感。挖掘“卖身救母”者真相,还可以说是维护网络诚信,而“铜须事件”的围猎者,一些网民事过之后恐怕也会觉得自己其实很无聊,竟然殃及人家无辜的女友和可怜的父母丨2卜那么所谓“网络暴民”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造成“陈易、虐猫女、铜须”等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甚至受伤、死亡的结果吗?是为了威胁或胁迫他们违背自己的意愿而按照他人的意愿行事吗?许多人在事件之后开始反思,他们的答案是否定的,实施网络追杀不是最终的目的,也不是原动力。我想第一个呼吁实施“网络调查”、实施“网络追杀”的人,他可能仅仅是维护道德的正义感使然,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思考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同娱乐至上是电视和网络时代的显著倾向一样,发生在网络中的这一系列“多数人的暴力”事件本身也带有明显的群体娱乐特征。那些积极的参与者其实未必真的痛恨一夜情、婚外情之类的现象,也许更多的是怀着一种惟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理,从被追捕的猎物的痛苦中取乐。于是,事态变得不可控制。
曾经参与过“卖身救母”事件完整调查的网友八分斋认为:很多留言的网友觉得自己在对别人进行道德监督。著名的社会学者夏学銮表示,“网络之所以频频出现这种集体行为,声讨、讨伐运动,尤其现在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一般是出于正义的义愤了。我一直坚持这种观点,这是一个社情民意的窗口,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家的各种想法、思潮。我认为这不完全都是消极的,应该说它有一定的正义性。但是呢,有的人对事物的判断往往牵扯了一些个人的事情,搅在一起了变成了一个宣泄的工具,在网络上寻找替罪羊,把平时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一些愤怒、不满转移、漂移到网络上来,转移到别人身上,随便找了一个替罪羊抓来进行发泄。我觉得这失去了网络批评的意义,这样就变味了”。
或者我们应该这样理解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行为人对某种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采用网络黑客的手段,公布个人隐私,从网上追到网下,并以无形的舆论压力,造成被害人心理上被强制,进而导致其生理上也被强制的状态,足以妨碍被害人意思决定自由与依其意思决定其行动的自由。
三、导致网络暴力的原因
为什么网络暴力屡屡发生,又为什么网络暴力者总能“逍遥法外”,重复着自己的网络暴力呢?
一方面,个性化是网民行为最主要的特征。这种个性化在行为制约方面具体表现为:网民行为的整个过程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网民行为的执行者和调控者,甚至监督者就是他自己;因此,网民往往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当他认定一些人的行为与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不相符合的时候,就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采取一切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网民的行为常常缺少社会评价,许多网民的行为甚至是在社会无从知晓的情况下完成的,社会也无法对其作出评价,评价网民行为的主体只能是网民自己。再者,网络中个体常常会被淹没在群体之中。当个体自我认同被群体的行动与目标认同所取代,个体便会进入“去个性化状态”,这种状态将淡化个体的自我观察和自我评价意识,降低个体责任感与个人对于社会评价的关注。当自我控制力量减弱,暴力与反社会行为就随时可能出现。
另一方面,网络是一个匿名的自由国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匿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在人格上可分为超我、自我和本我,超我接受社会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约束,本我总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是人的最“真实”的人格,是被社会道德规范压制下隐蔽的层面。但是在网络空间中,网民可以通过匿名行为将自己的本我展现出来。当个体进入网络世界之后,一种融入群体而产生的安全感,使得他们倾向于放纵自己的行为,而且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惩罚,法不责众的古训也许是对此最好的诠释。网络匿名的特点恰恰契合了这种大众心理,甚至比现实生活有过之而不及。一系列的网络暴力事件,实质体现出一些人心理方面的不完善和在认知方面的不成熟。“爱起来惊心动魄,恨起来血肉横飞”,“一语不合,兵戎相见”。在法律约束和主流价值观的缺失下,人性的卑劣得到了充分的表演。一支支以隐匿的身份躲在暗处射出的带毒之箭,一滴滴群情激愤的网络口水,会在义愤填膺地护卫道德准则的旗号下,用一种暴力的方式伤害别人,侵害了别人的正当隐私权,淹没别人正当表达的权利,进而衍生成一种扭曲的广场式狂欢。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杨一平律师为,现实中骂人可能导致开骂者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网络上骂人给被骂者带来的名誉上的负面影响,可能比现实中更为严重,但是相对而言的惩罚却要少得多,特别是形成群起攻之的局面之后,人们看到的,更多的只是被骂者的窘境,起诉所有开骂者,总是很困难的。“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碍于脸面或体面,一般还都不敢肆无忌惮和为所欲为;但一到网上,由于其认为是虚拟世界,又不必留下实名,所以就变得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骂了。实践证明,在网上”大开杀戒’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名实姓,这些人的根本目的,无非就是起起哄、发泄一下内心的不满而己”在大量的论坛以及个人博客中,“群骂”现象不仅没有减弱,还有愈演愈烈之势。网络暴力的背后,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社会道德的扭曲。
网民的个性化行为特征和放纵式心理特征是衍生网络暴力的主要原因。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建立在互联网技术上的网络空间,其技术本质也是繁衍网络暴力的另一个“温床”有业内人士认为:网络群体暴力躁动的背后,有互联网新模式web2.0变迀的影子^“我们新浪博客采用的是3.Obeta版,加入了很多的功能,特别是群的功能,更加能够贴近博客需求”原新浪博客管理编辑认为:在一些原本严肃探讨问题的文章后面,因为一些网友在跟帖时随意谩骂甚至辱骂,使得学术探讨变成“力比多”现象的例子,举不甚举。
四、网络暴力解决之道
愈演愈烈的“网络暴力”事件引起了专家学者、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许多人表现出了担忧,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就成为必然。被要求实行网络实名制以来,由于社会趋于多元化和网络的开放性,网络实名制本身难以同网络时代相适应,从而没有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网络实名制在技术上也同样不易实现,以网吧实名为例,网吧经营者为避免替每个新来的用户输入用户信息的麻烦,往往会事先使用一些己经登记过的IC卡作为“临时”卡,供用户使用;又如QQ群的实名登记,事实上仅需在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三者中选择一个输入即可,由于大量免费电子邮箱和无记名手机卡服务的存在,这种登记实际上也是形同虚设。
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控制“网络暴力”的泛滥趋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展开:
(一)培养论坛“意见领袖”,强化“网络把关人”意识
在交互开放的网络中,由于各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同,大众传播时代留下的权威性仍将在网络中发挥作用。人们主动选择信息的行为往往遵循一种“权威法则”,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时,很多人无所适从,他们对于权威评论的依赖会更强烈,更需要“意见领袖”;意见领袖”这时能够充分发挥引导的作用,将网络舆论引向正确的方向。事实上,综观网络暴力的典型事件,我们发现在这些群体暴力事件中,大多数人是依附在某种话语之下的附庸。
同时,人们在网络中的信息接收也是有主动选择权的,可以自由地获取需要的信息。但实际上,面对网络的“信息海洋”,选择变成了超选择的选择,自由也就变成了太自由的不自由。当网络信息呈现出一种过剩、过滥的失控状态时,网络把关人在信息选择、引导受众上的作用至关重要。利用“意见领袖”、“网络把关人”设置好的议题吸引网民参与,可以促成正确舆论的形成。
(二)建立完善的网络立法及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
法律是公民行为规范的基准。网络虽然是一个全球性的媒体,一个虚拟的全新世界,但网络本身却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的,必然要受到社会法律的规范。因此,网络立法是控制网络情绪型舆论的有效保障。2003年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30多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共同签署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承诺自觉接受管理和公众监督,坚决抵制“有害信息”;同时,我国政府也积极地参与到网络发展的过程中,用现代法制规范网络。应该说,政府的参与和有效的网络立法己经发挥了重要的重要,在应对“网络暴力”这一新问题中,法律和宏观调控的作用依然会十分重要。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那些存在于网民心中的无风险心理将会逐渐消失,网络行为将会在法律的规范下逐步理智。
(三)逐步倡导绿色上网
虽然倡导绿色上网和实施网络实名制在当前的环境中还显得不是那么合乎时宜,毕竟社会文明程度还没有达到人人自律的高度。但应当看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才是根治“网络暴力”的最佳方式,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毕竟不同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很多方式在网络中无法实施,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谁也不能肯定在未来网络又会带给我们什么程度的“自由”。倡导网民的自律不仅能满足网民的“自我实现”需求,更能从根本上约束网络民众。
网络不文明用语
在网络世界中,网络的隐匿性,让大学生很容易放低自己的道德水平,抛弃平时的斯文面孔,在网络上放纵自己的言语,表现的和平时判若两人。在网上注册一个虚拟的用户名,在交流时平时不能说的脏话可以在网上出口成章,不文明的手势在网络上可以用符号缩写代替。网络上的不文明用语破坏了网络的秩序,在网络上对自己的放任,很可能加剧现实生活中的不文明用语。
网络欺骗行为
因为网络的特性,网络中的欺骗行为很泛滥。网络监管的不到位,网络法制的落后,以及发生网络欺骗后的法律追究的难度大,使大部分网络上的欺骗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是网络欺骗行为泛滥的主要原因。利用了高科技技术,网络欺骗的易实施性低成本也是网络欺骗泛滥的原因。原来中奖诈骗还要复印很多份,雇人发放和邮寄,现在只要在网上敲敲键盘就可以轻易地在网上传播,而且传播的更广。从小到网络虚假、欺骗信息,大到建立专门的钓鱼网站货网络传销网站,网络欺骗重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不仅仅是破坏了网络秩序,也会影响到网下的现实生活。
网络恶搞行为
网络恶搞是指以网络为载体对文字、图片、影视作品等进行的颠覆性地再创造性的行为。网络恶搞是一种青年亚文化,是一种和主流文化相悖的社会亚文化,是草根阶层对心理、情感的发泄,年轻人是主要的网络恶搞创作者。网络恶搞影响青少年产生随意性心理,获取消极社会文化,混淆社会主流文化。好的网络恶搞娱乐了广大人民群众,不好的网络恶搞会扭曲历史和事实的真相,侵犯到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冲击社会主流文化,腐蚀了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破坏网络文明环境。如对“红色经典”、英雄人物的恶搞。调查中有很多学生认为网络恶搞是一种道德的败坏,说明这种行为是不利于网络文明的。
网络黑客现象
本文指的黑客是英文cracker的意思,是指专门入侵他人系统进行不法行为的计算机高手。黑客利用自己掌握的高科技手段,窃取、偷阅和篡改他人的电脑资料信息,非法占有他人物质或精神财富为目的。黑客可以通过盗取别人网络银行的账户密码、或销售公司的机密信息等获得经济利益,也可以网上篡改相关信息或窃取信息维护或提高社会形象或地位,还可以通过偷阅他人电脑或控制他人电脑摄像头用他人的隐私满足自己的精神享受。大学生好奇心大,动手能力强,并具备相关知识基础,出于对黑客的好奇、崇拜或为了私人目的,能很轻易的从网络上学习黑客技术并成功实施。通过调查,黑客技术的低门槛性和大学生的本身的特质,使得很多的学生了解黑客,并做过黑客,而且大学生广大的人数基数,旺盛的学习能力,这将严重破坏网络文明。
网络色情暴力现象
网络是色情业发展的第二春,网络的开放性和传播的快捷性,让色情业在网络上迅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现在色情不仅仅是图片、影视还可以制作成小游戏,一点击网址经常会有色情游戏广告弹出或出现在网页右下角,让人防不胜防。大学生已成年,荷尔蒙分泌旺盛,对异性和性有着强烈的渴求和向往。面对网上轻易就可以获取的或视频等等,难免会浏览,甚至收藏、下载、截图等,并在朋友和同学中传播,引发更多同学主动去搜索寻找,让色情在学生中可以快速传播。
网络暴力现象大部分是通过网络游戏体现。热门的大型联机网络游戏绝大部分都是拳打脚踢或用枪、刀等武器,杀怪升级做任务,在网络游戏上打架、杀敌人司空见惯。长时间的玩网络暴力游戏容易增加青少年的暴力倾向。杀敌时的热血沸腾,对生命的漠视,让是非观念不清晰,法律知识缺乏的青少年移植到网下而造成严重后果酿成悲剧的案例屡见不鲜。
关键词:南京高校;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5)10-0041-02
随着网络日渐发展壮大,网络媒体正取代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成为大学生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网络媒介素养正成为当今大学生所必备的素养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受到知识结构、情感特征、社会阅历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大学生的网络媒介素养又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通过设计严密的问卷,调查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现状就成为本文主要解决问题。
一、研究设计
此次调研主要针对南京高校在校大学生,对南京高校在校学生进行随即抽样,通过问卷的发放和回收获取调研的主要信息。考虑到不同学校的学生类型有所不同,笔者对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挑选调查,以保证随机性和可靠性。
1.研究方法。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的方式,问卷设计为结论性研究设计中的描述性研究设计,问卷主要包含多项选择型、混合型问题和开放性问题。问卷进行两个月,前一个月进行文献资料搜索、问卷试调查等方式获取初步的资料,后半个月进行问卷调查,然后,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系统的调查报告。通过SPSS软件的统计分析,我们将对南京高校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有初步的了解,并找出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中存在的问题。此次共发了500份,回收问卷481份,有效回收率为96.2%。男性占总数的41.79%,共计201人次,而女性受访者共计288人次,占总数的58.21%,女性的比例略高于男性。专业上来说,以工科、文科受访者最多。这也与高校所设专业人数有关,工、文、理、商占据了高校人数的绝大部分比例。年级来说,大二人数最多,占比40.96%,大三人群紧随其后,占比38.25%。
2.研究内容。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南京高校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调查目前大学生对网络上各种复杂信息的判断和做法,了解大学生对网络媒介素养的认识以及对自身网络媒介素养的评价,进一步分析当前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进步与不足。
二、问卷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从图1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群体经常及更高上网频率的人数占比为91.47%,占了极大多数的比例。由此可见,网络上已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花在网络的时间非常多。
图1大学生平时上网的频率(手机或电脑)
图2不同年级大学生的网络使用用途
2.交叉分析。由图2可知,大一至大三的学生使用网络的第一用途是聊天、社交,网络的性质更偏向于社交化。大一新生由于刚入校,对大学生活充满好奇与新鲜感,因此更愿意去加入一些社团或校级组织,面对面的与他人进行沟通,扩大人脉。而大四学生由于面临毕业,面对就业、考研或是出国的压力,更多的利用网络来学习与查阅资料。
从图3可知,大部分学生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时都会根据内容报道去判断其真实性,说明现在大学生在对待网络信息时还是较为理智与客观。
图3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怀疑程度
图4为大学生对网络上的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信息所持态度,由图4可知,男性大学生面对网络色情暴力等内容时选择反感但不会举报的人数占比为41.79%,远小于女性占比的64.64%。可见,女性本身的性别特质也在网络素养中有所反映。面对不良网络信息虽会反感但并不会去举报,而男性由于更大胆冲动选择举报的人数会远多于女性。
图4大学生对网络色情所持态度
图5大学生受困扰的网络问题类型
由图5可知,不同专业的大学生所面临的最受困扰的网络问题的类型也各不相同。文科、理科、工科最受伪专业文章的困扰;而商科与艺术的同学选择难辨真假的新闻报道最受其困扰;其他学科的同学更困扰于网络中的色情与暴力。可见,不同专业的特征潜移默化中也会对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有着一定影响。
三、研究发现
1.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较之前有了长足进步。其一,大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网络来获取丰富的信息。调查显示网络在大学生社交、学习和获取新闻信息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贯穿其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其二,大学生具有基本的网络认知素养。在面对网络中复杂多变的信息时,大部分大学生会进行理性的分析,会根据报道内容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已经具备基本网络认知素养;其三,大学生有一定的网络道德素养。在面对网络色情、暴力等内容时,大部分大学生对此类信息表示反感,能够明辨是非,主动的不接触,甚至会用举报来进行维权。
2.当前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仍存在不足。其一,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水平参差不齐。从问卷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大学生表示对于违反法律、道德的内容不能发,并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于网络色情暴力内容会表示反感和举报。但仍有不少大学生认为网络上发什么是自己的事,不受拘束。甚至有一部分大学生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对正常的生活学习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其二,大学生网络信息评估、甄别能力欠缺。在调查中,以新闻报道真假难辨和伪文章误导受众两种网络问题最困扰大学生。可见,大学生群体在面对复杂繁多的网络信息,在识别与评估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能力上有所欠缺。网络信息复杂多变,大学生群体在鉴别信息真假,分辨网络谣言,制止网络暴力等方面仍显不足,易受他人观念影响,缺少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其三,大学生网络法律素养仍显不足。大学生对于网络暴力色情信息表示反感,认为此种信息是不道德,违法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面对虚假、不健康信息时并没有进行举报等维权行为,可见大学生网络法律素养仍有不足。
四、结语
随着网络日渐发展,网络媒介素养将成为时代大学生所必备的素养之一。提升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网络知识运用水平,提高网络道德、法律意识,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净化社会不良风气。而要提升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也需要学校、政府、网络公司及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营造出健康优质的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媒介素养提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