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或条例,从法律上保证可再生能源(RE)的发展,这是中美两国共同作法,也是两国共同的特点。事实证明这是十分必要的。举例来说,美国所以能在风能、太阳能方面取得世界公认的成就并在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上进入世界的先进行列,一个重要原因是RE技术的发展很久以来就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技术和保护。如早在1978年美国"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中就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按可避免成本购买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这一政策为RE发电技术与化石燃料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到1992年,在"能源政策法"中,进一步对RE发展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到2010年RE提供的能量应比1988年增加75%;同时规定对RE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予投资税额减免,并授权能源部资助RE的示范和商业化项目。
1中美可再能源政策比较与分析K
1.1强制性政策的比较与分析SAJ:
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或条例,从法律上保证可再生能源(RE)的发展,这是中美两国共同作法,也是两国共同的特点。事实证明这是十分必要的。举例来说,美国所以能在风能、太阳能方面取得世界公认的成就并在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上进入世界的先进行列,一个重要原因是RE技术的发展很久以来就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技术和保护。如早在1978年美国"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中就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按可避免成本购买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这一政策为RE发电技术与化石燃料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到1992年,在"能源政策法"中,进一步对RE发展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到2010年RE提供的能量应比1988年增加75%;同时规定对RE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予投资税额减免,并授权能源部资助RE的示范和商业化项目。;d!JE
1995的中国政府颁布了首部"电力法",明确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此同时.原电力部还出台了"风力发电并网运行的管理规定"。无疑这些政策措施对促进RE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作用。zU[Ee
但是,相比较而言,两国在强制性政策的规定方面却显示了不同的特点:N
中国的特点是:注重政策的宏观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论述,它的优点是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有多种选择。缺点是如果没有与之相配合的实施细则(例如就政策如何支持,怎样鼓励,支持到什么程度,鼓励维持到什么时候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否则这些条文和要求将无法变为现实。UO_
美国的特点是:即有宏观性的论述,又有具体政策的规定,1992年的"能源政策法"即是一例。因而这些政策看起来明确具体、界限清楚、要求严格。EDGP
美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另一特点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紧密配合,既有联邦政府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又有各地区和州政府的特殊、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如根据联邦政府的"能源政策法"的精神,有些州政府又制定了"系统效益收费制"和"可再生能源设备通行权"等适用本地区的政策和规定。这样,上下配合,互为补充,从而形成一套完整有力的政策体系。E:$
美国政策的第三个特点是及时审视,随时调整。即根据客观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或制定新的政策,这一特点在其他几类政策上亦有体现。如为了适应目前电力工业资产重组和反管制改革所带米的影响和变化,有些地区及时地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配额制"(RenewableProtfolioStandard)的政策规定等。}w
1.2经济激励政策的比较与分忻/v.
尽管经济激励政策多种多样,但从中美两国使用的频率和广泛性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jI1q8
(1)补贴政策,0kn
这是中国常见的一种激励手段,美国则使用不多。一般而言,补贴有三种形式:G
一是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中国政府对地方小水电建设的投资即属于此类。美国过去对风力发电投资者曾实行过15%投资补贴,但现在已停止使用。对投资者进行补贴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增加生产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缺点是这种补贴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不能起到刺激更新技术、降低成本的作用。5o2TZ
第二种是产出补贴,即根据RE设备的产品产时进行补贴。中国目前还没有这种补贴政策。这种补贴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即有利于增加产品产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也是美国加州目前正在实施的一种激励措施(即对RE产生的电力给予0.6一1.0/kwh的补贴)~`
第三种是对消费者(即用户)进行补贴。这是中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刺激措施。除了在推广太阳能设备、微型风力发电设备中广泛采用外.在农村户用沼气池,高效率柴灶和其他生物质能技术试点示范也曾广泛采用。美国加州对购买PV系统的用户也采取了类似的鼓励措施。这一政策的理论依据是:通过刺激消费,达到扩大市场需求的效果,反过来带动生产能力的扩大,进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实践证明。这一目标的实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就RE而言,只有当消费市场足够人时,才可能达到目的,而足够大的消费市场需要大量资金,如果仅仅靠补贴则是难以实现的。]dEsbQ
但是,不管怎么说现阶段补贴政策毕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中美两国(特别是中国)可再生能源之所以有今天的规模和水平,同该项政策的作用则是不可低估的。然而,从总结经验角度来看,补贴政策的实施应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n)
补贴资金来源问题。根据美国和西欧的经验。一是通过系统效益收费来筹;另一个是征收化石燃料税,中国主要由政府财政支付;而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有限。需要补贴支援的事业很多,所以依赖政府财政的支持不是长久之计。<^OB[j
补贴策略问题,即应给谁予以补贴和以什么样的的运行机制进行补贴,如果对用户进行补贴,正如前述,不一定能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如选择投资者给予补贴,并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机制,则可能取得既扩大生产规模,又能降低成本的双重目的。rb>
(2)税收政策[
这是中美两国(尤其是美国)应用最多的经济政策,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税收政策:一种是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从理沦上说,减兔税收不需要政府拿出大量资金来进行补贴。只是减少一部分中央或地方的收入;而且,目前RE产业规模小,不会构成对全国税收平衡的影响,因而易于实施。只是由于大多数税种不进入生产成本(关税例外),只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实际上对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制造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没有直接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一旦这种优惠政策取消企业便生存不下去的原因所在。如美国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和销售。税收减兔政策取消后,其销售量从1980年的1746000m一下降到1990年1026000m,生产企业减少了近200家,又加世界闻名LUZ太阳能热发电装置也面临着联帮政府和州政府税收优惠取消后破产的威胁。B
另一种税收政策为强制性税收政策。如对城市垃圾和畜禽场排放的污水等物质。实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等即属此类。各国的实践证明,这类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收费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开发利用这类资源的作用,还能促进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作用。因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m8Nf
应指出的是,税收减兔政策的目的在于促进技术进步和技术的商业化,因而应对什么企业减免和减免税收后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经济的和技术的目的).则是实施这一政策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cG?0>
(3)价格政策e
由于RE产品成本一般高于常规能源产品,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RE价格实行优惠的政策。在美国"能源政策法"中规定公用电力公司必须以避免成本收购RE电量,同时美国的一些州还作出按净用量收费的办法。这些实际上都是电价优惠的措施,在中国,原电力部也就风力发电上网电价制定了较优惠的政策。$
但是实际上,两国所制定的政策的法律效力存在明显的差别。一方面美国的电价优惠政策覆盖了所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中国仅限于风力发电;另一方面美国的规定是由联邦政府以法律的形式而签发的,而中国的规定尚属部委一级批准实施的计划,而且未经过国务院和人大委员会的审议批准。:tn
理论分析和实践都已证明,价格优惠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激励措施,只要应用得当,可以起到促进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的作用。其关键性的问题有两个:y
一个是差价补贴的资金来源问题。美国、中国和其他国家通常的办法是:政府、电力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或全部由用户承担,如通过电费加价来筹集资金。现阶段由于RE产业规模小,补贴资金需求量小,这种做法是一种比较现实的办法。z|q%EN
另一个是价格优惠对象的选择标点其涵意与前述补贴政策基本相同,这里不再重复。r,.0
(4)低息(贴息)贷款政策~P<M(
低息(或贴息)贷款可以减轻企业还本期利息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缺点是政府需要筹集的一定的资金以支持贴息或减息的补贴,贷款数量越大,贴息量越大,需要筹集的资金也越多。因此,资金供应状况是影响这一政策持续进行的关键性因素。目前美国已没有这类的贷款政策,中国的实施规模也很小,完全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y
为了提高贴息贷款的经济效益,关键性的问题与提高价格政策和补贴政策的实施效应完全相,即要正确地选择贷款对象和实施科学的贷款程序。:V3ml
1.3研究开发政策的比较和分析*cR{/+
重视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工作是中美两国共同的特点。其主要表现是:s2B3|
(1)从70年代以来两国部实施了一大批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cZ/
(2)两国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用以支持RE的研究和发展;,S)Y
(3)建立并形成了一批部级的试验室和研究队伍。@}v
但是相比较而言,中美两国这方面政策的差别也是明显的:J~{
(1)资金投入强度相差悬殊。以"九五"(1990-1995)为例,中国政府用于"九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经费不足1.0亿元人民币,而美国政府投入RH研究和开发项目却高达14.56亿美元。两者的差距不言而喻。尽管中美两国经济基础不同,实力不在一个档次上,不能简单地直接相比较,但是从中国可再生能源及研究开发的实际需要和实际上已得到的支持来看,政府的投入是严重不足的。5j%T>
(2)在RE的研究开发方向,中国只有一个积极性,即中央政府的积极性,地方和工业界基本还没有介人或介人甚少: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实际投入RE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则屈指可数。美国不仅有联邦政府的投入,还有工业界、企业家和个人的投贤,一些州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整体上己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拥有世界最大的规模的风电场。太阳能热发电站和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依然对其研究和开发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提出并实施了一批新的规模宏大的开发计划,这不是偶然的,这跟该国宏伟的社会经济目标、环境目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现状以及对研究、开发的巨大作用的认识有着深刻的关系1
1.4市场开拓策略和措施的比较和分析S&:=
中美两国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开拓方面显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和策略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和经验;但是从RE技术商业化发展的需要来说,这些努力还是不够的,特别是在市场运行机制的探索上更显得不足。因为愈来愈多的实践证明,在阻碍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众多因素中,运行机制是一个比技术问题和经济成本更难以解决的问题。从技术来说,目前RE所遇到的各种技术障碍几乎都可以利用现有科学技术而加以解决,经济成本问题也将随着运行机制的改善而得到改善,而机制问题由于涉及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更加广泛而复杂的因素而难以解决,因此,市场开拓是中美两国尤其是中国今后应予加强和改善的方面。6cqL`
2认识和建议NHL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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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可以得到这样几个认识,即:中美两国为了推动RE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已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尽其所能,采取一系列的技术、经济、法律、市场和研究开发的政策和措施,大大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这己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是,从两国长远的发展目标和现实需要来说,RE技术还必须有一个更大的发展。这样就需要两国政府(特别是中国政府)应在总结过去国内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补充、修改、完善己有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措施。为此目的,结合以上的比较分析,我们愿为中国政府提供以下建议。供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政策时参考:bvJ
2.1加强立法,从法律上和政策上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一条己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目前中间的"电力法"和"节能法"都己肯定RE的战略地位,在明了政府热情支持和鼓励的态度。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政府的有关部门应立即根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要进一步明确各地RE发展的合理的比例。明确亨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亨受优惠条件后应达到的经济目标和技术目标。#,
2.2全面推行还本付息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1994年,电力部以部发94(461)号文件形式向全国各大电网,省、市、区供电部门发了风力发电并网运行的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提出电网必须就近收购风电场的电量,其上网电价按生产成本加还本利息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超出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采取均摊方式,由全网共同负担。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这一规定也有其不足之处,即没有定义全网的范围,由此在如何承担风电差价问题容易产生争论。建议将这规定修改和完善后,上报国务院,进一步明确风电上网电价高出电网平均价格的部分,由区域性电网厅覆盖的地区的电力用户承担,并将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扩人到其他类似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如沼气发电稻壳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的并网问题,均应按此原则办理。.WiK
2.3继续实施现有的减兔税政策,但运作方式应加以改进。具体建议是:;
(1)目前国家己对蔗渣和沼气发电等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实行为期5年内免交所得税的政策,建议对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及非电利用技术也实行类似的政策。%97qdG
(2)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较高,征收增值税后的上网电价将更高,以风力发电为例。通常将超过0.7元/kwh,这是电网难以接受的,另外,可再生能源发电不消耗燃料,没有进项税或进项税少,增值税不能抵扣或抵扣很少。因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增值税实际征收额远远高于常规能源发电。按全国统一的增值税率(17%〕征收是不合理的,也不利于与常规能源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建议实行与小水电一样的增值税税率,即6.0%。Z9^6
(3)制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含其他优惠政策)的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享受优惠政策后应达到的目标。2O
2.4增加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加速RE技术的进步和国产化。在这方面,美同等先进国家已先行一步,注入了数10亿美元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经费。中国RE技术基础薄,国产化能力低。要大模地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的高效利用,某些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国产化是不可缺少的。结合中同的条件和需要,建议设立以下扶持政策:G~K
(1)增加RE技术攻关和国产化资金,其财政拨款应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成倍增加;~9`M
(2)将RE技术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的重点扶持计划;Q!
(3)设立专用于RE技术的信贷资金,其中贴息贷款应在目前每年用于农村能源利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贷款1.2亿元的基础上有所增加;5T[;{Z
(4)凡利用国产设备兴建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可以优先得到国家政策银行的优惠贷款或贴息的支持;p
(5)凡使用国产可再生能源设备或零部件的企可免征或形成固定资产税,以降低国产可再生能源设备的造价,扩大市场销路,促进国产化。DI&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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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经济性;发展潜力;发展路线
中图分类号:F40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4-0064-04
一、引言
能源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事。传统能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力,成为经济发展加速器,如今,因其资源稀缺性日渐枯竭,经济发展动力可能不足,成为各国关注焦点;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更使人们认识到能源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引发了可再生能源思考;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寻找新的经济成长点,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争相投资发展的目标;再加上传统能源对自然环境都有一定程度污染,环保成本大,运输成本高,地域分布不均衡,采矿安全性问题,亟需找到解决途径;世界对低碳经济的呼吁等,都将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研究推上历史巅峰。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循环使用,不断得到自然力补充的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资源在中国分布范围广、储量大,具备资源优势;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污染,仅生物质能产生二氧化碳,总体温室效应小,具备低碳优势;目前,在传统能源价格日渐攀升趋势下,可再生能源替代成本逐渐下降,具备价格的潜在优势;另外,国家制定了各种政策,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扶持,具备政策优势,发展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发展可再生能源遇到一些问题,新闻报纸争相报道一些地方“产能过剩”,尤其风能,产业布局凌乱,巨额亏损,令人深思。分析原因大致如下,一是,产能相对过剩,各种可再生能源遍地开花,重复建设、造成产能过剩假象;二是,地域发展不平衡,各地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力度不同,缺乏具体指标;三是,缺乏合理论证和协调统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经验不足;四是,电网等配套设施不齐全,导致风电等项目并网出现问题,甚至产生了“弃风”的讨论,制约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合理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配置国家能源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科学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显得至关重要。
二、可再生能源分类及比较
可再生能源分为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对能源战略贡献意义大,非常具有发展潜力(不包含为边防哨所、灯塔等配备的用能,因为那些都不计成本)。
三、各种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
通过对可再生能源性质、需求替代、技术水平、经济性、环境性、发展潜力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考察,分别进行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
(一)风能
戈壁,半沙漠风能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地理条件、人为环境、生态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促进风能良性发展。沙漠风能在陆上风能储量最大、对自然生态影响最小。海洋风能储量最大,但海洋生态未知甚多,近海生态影响不可估量,影响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等的储量,改变海洋附近大气环流系统,还要考虑海防政策、军事安全因素等。
风能发展路线为:(1)优先发展戈壁、半沙漠风能;(2)加大沙漠风能科研力量,限制开发海洋风能,投资海洋风能技术和设备制造出口;(3)最后发展一般陆地风能,因人口相对密度较大,资源相对较弱,又临近城郊,发展规模小,不具有战略优先意义;(4)另外,风能丰富的I型区域或较丰富的II型区域中属于沿海重镇、航运港口和秀丽山川的区域,机会成本太高,不能用作风能开发备选区域。
(二)太阳能
太阳能是相当关键且有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会成为发电市场的主要替代能源,所以要掌握太阳能的核心技术,加强基础科研工作,提高太阳能转化率,降低硅材料和设备的造价,待时机成熟,跻身市场前列,使中国太阳能真正成为世界领先产业。
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路线为:(1)优先发展与风能互补的发电建设项目;(2)积极开展戈壁、半沙漠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3)适当发展建筑群并网光伏发电,在配电侧直接供用户消费电能后,余电并网,减少建筑光污染;(4)加大沙漠太阳能发电课题研究力度;(5)最后开发太阳光能较好的其他大型区域,确定机会成本最小,且不阻碍城市发展规划。
(三)水能
水能发展路线是利用而非创造,不主张主动单项开发,需结合风能、太阳能和水电基地开发步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投资项目建设。(1)首先安排西部水能开发,西部水能资源远大于中东部地区,开发程度不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下,积极配合“西电东送”工程;(2)稳步发展大水电,进行水能资源管理,科学论证,规划设计,梯度使用,有序开发,建设技术评价、环境评价、经济评价体系,增强安全管理、确立年检制度;(3)积极推广发展离网地区小水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配套开发为佳。
(四)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发展路线应被定义为是优化环境,而非向环境索取,是限制性推广能源,应利用非粮有机物,发展具有地区经济辐射性,外部效益大,对当地产业链有贡献作用,技术成熟或基本成熟、工艺简捷、转化效率高、污染小的项目,并积极研发生物基产品。具体为:(1)优先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例如垃圾发电,将原有治理成本(包括仓储、人工、运输、填埋、土地占用等)视为项目收益,由原治理单位支付给发电厂,单独列支;(2)加快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等沼气工程,产业链下放,变治污环保为创收方式;(3)大力发展农业废弃物(秸秆等)的回收利用工作,在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发展此下游产业,促进三农经济;(4)积极开发林产品剩余物利用,多样化产品产出;(5)科学论证森林废弃物回收可行性,加快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谨防主次颠倒,乱砍滥伐现象;(6)散户家畜粪便收集相对困难,易混合各种病菌,作自然肥或家庭沼气;(7)暂不新增用于非粮纤维素植物用地。
(五)地热能
地热能的深层地下开采,使地壳温度局部改变,破坏地壳热学平衡,进而可能改变地层地壳结构。类似于煤炭能源,虽三令五申科学开采,合理回填,但过度开采时有发生,因此,地热能开采要有谨慎、详尽的可远瞻性讨论。应限制性推广地热能,(1)优先发展缺乏前述各种能源且浅层地热能资源丰富区域,对地热各层利用统筹兼顾,综合规划,法定回灌和梯度利用责任;(2)大力开发娱乐、休闲、疗养等服务业,开辟旅游资源;(3)积极发展农业、渔业地热水利用,提高产值效益;(4)开展
地热资源开采副产品利用的相关科学研究;(5)限制发展改变地质结构的地表下深度开采行为,潜在小火山或水热爆炸等地热现象地区例外。
(六)海洋能
发展海洋能,(1)鼓励进行科学研究或试验项目论证,依次发展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其他海洋能,但不考虑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路径主要部分;(2)相近区域各种能源形式综合开采,与农业、渔业等依赖于海洋的产业和谐发展,开发副产品,提高项目总体经济效益;(3)大型水上作业平台(例如钻井平台或航空母舰)上建造海洋能电站,分摊建设成本;(4)借鉴早期风力机械能技术,提供沿岸农业、海港、码头、渔业基地等用能需求,从而节约用电,节约电网铺设成本,达到与海洋能发电类似的经济效益。
(七)能能互补
能源发展应协调、互补、共进。(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能互补技术。区域能源并不孤立存在,往往互生,尤其是太阳能和风能;(2)稳定上网电量,优化产业组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极度依赖自然环境,建设初期通过能能互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保证电网负荷稳定性,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效率;(3)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互补,在现阶段是必要的,而且将成为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主要形式。
(八)其他相关能源
核能是我国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必要支持,在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仍需分步分阶段进行时,可适度发展,但一定避免核能依赖。
氢能是一种能源载体,并且氢气环保,零碳、零污染,能够利用现有天然气管道,反过来也能促进天然气管道建设,节省投资,传输效率高(与电比较),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可适当发展氢能。
四、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的比例量化分析
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取决于资源储量、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发展潜力和能源消费习惯,发展机会多,困难也多。可再生能源随着技术进步、政策扶持、社会呼吁和市场认知程度的提高,虽然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尤其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但要制定出全面科学可靠的发展路线难度较大,目前还受制于国际层面既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低碳社会要求的影响。
(一)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例量化分析
基于第3章对6类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的定性分析,可初步确定技术水平、经济性和发展潜力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例权重大约为:40%,30%和30%。相应的各个可再生能源的综合比例量化对比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太阳能、陆地风能以及成熟的大小水电,其综合得分均达到了4.0以上,因此,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规划中可优先发展。地热能浅层开发利用难度较低,得分3.0以上,并且我国在此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因此,发展潜力次之,可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发展颇受争议,无论经济性、技术水平现阶段都不高,发展前景由于其污染性并不被看好,但对化石能源的排他替代性,仍然会在近阶段得到迅速发展,但预计很快就会被新科技替代,应为有限发展。海洋风能、深层地热能、海洋能得分最低,均在2.0以下,技术要求高,开发利用难度大,目前还处在科学研究或初步试验阶段,虽有成功案例,但资源个性化强,不具备普遍实用性,因此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尤其是海洋能,目前应以科研探索为主。
(二)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例量化预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光伏发电技术的效率会大幅增加,规模化成本会显著降低,是最具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其次是风电,风电技术较之光伏电成熟,起点较高,但由于资源限制,会逐渐退居光伏电之后,但仍然领先于能源供给领域,与光伏电一同最终将成为支撑整个可再生能源甚至能源领域的主力军。水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作为能源供给一需求的平衡角色,解决由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利用过程中能源相对短缺的迫切问题。生物质能由于其对燃料资源不可或缺的替代性,在前期因传统能源的枯竭会快速发展;而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引领能源需求新的变换,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额和重要性将逐渐弱化。地热能的开发与煤炭等传统能源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预示了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短时间内不可能太快。离网型小项目在城市化进程和能源网络的快速建设中会逐渐归并到整个可再生能源网络中去,其能源角色慢慢减弱。海洋能还处于能源的开发研究阶段,有很多技术需要质的突破,前景尚不明朗,较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还比较模糊。
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目前发展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各自的发展潜力,可以得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路线图,如图1所示。
五、结论
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以科研投入为主线,全面进行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共同发展,总体设计,统一规划,扬长避短,重点开发,合理配套,综合利用,区域合作,长效经济,加强科研,谨慎细致,试验先行,使能源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抓住世界发展机遇,借鉴他国成功经验,结合国内资源状况,稳扎稳打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调动全国科研力量,分步骤、分重点、分区域,向着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承诺指标快速前进,争取在这难得的历史契机中占领制高点,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准的制定者。
摘要当前,北京市再生资源处置压力巨大,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体污染严重。为解决区域内再生资源存在的问题,基于京津冀生态一体化的背景,以再生铅为例,对区域内再生资源产业链协作的需求动力和分工西作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结合北京市在政策、资金与技术方面的优势,以及河北省在产业基础、产能、一卜^游产业链方丽的优势,提出双方互利的协作模式,即两地合作建立回收网络、共同补贴回收处置企业、联合打击非法企业等;最后在双方协作的机制设计层而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京津冀城市圈;生态一体化;再生资源;再生铅
京津冀城市圈中,北京市位于中心,汇聚了各种生产功能、生活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服务功能,发展水平远高于周边城市。大量人口不断涌入,“大城市病”日益严重,交通拥堵、雾霾天气、垃圾围城等环境问题,将北京的城市生态承载能力逼向极限。
与此同时,由于优秀资源大量流向北京,河北省境内形成了“环京贫困带”。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加上经济落后、环保监管不力,密布的大量再生资源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高等问题,从另一个方面加重了京津冀城市圈的环境污染程度。近年来,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以及2013年北京雾霾严重时期,河北省各县市的再生资源熔炼回收企业被悉数勒令关停。京津冀地区因此逐渐由重视往来便利性的城市群一体化、经济协同分工参与全球竞争的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到重视区域生态共建的生态一体化阶段。
目前京津冀生态一体化研究处于机制探讨阶段,主要集中在绿化生态工程、低碳节能减排等方面,但针对区域内跨行政区划的再生资源产业链协作模式研究较少。京津冀地区生态一体化的发展,需要对各城市在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功能上进行分工协作安排。
再生资源产业链协作的需求动力
再生资源产业,指回收生产与生活中产生的各类有价废料,并将其加工成新的可用资源的产业,可以有效解决区域发展中出现的垃圾环境污染问题,并缓解资源压力,有利于地区的生态建设。再生资源产业链,包含对废弃物的回收、分类、加工与利用等环节,这些环节分布于京津冀区域,产业运行期间都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如果要清洁环保地利用再生资源,地区内城市必须进行有效的分工合作。
京津冀区域内各类报废资源量巨大,本研究以再生铅为例对区域内再生资源产业链协作进行探讨。
由于汽车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迅速增长,随之每年产生大量的报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典型的危险废物,如果处置不当会引起严重的环境问题,但由于铅金属良好的再生性,回收工艺较简单,也属于典型的再生资源。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产业链如图1所示,目前各环节均存在问题需要解决。
北京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据北京市交通局数据,截止到2014年3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51万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70万辆,每块铅电池重量在15~20千克,使用周期较短。另外,据有关研究显示固定型与动力型电池的报废量也较大,综合考虑各因素,估算北京市每年的废电池产生量在12万~15万吨左右,详见表1。而北京市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少,目前其回收量只占总报废量的10%左右。
北京新建厂址难以合规
根据2012年工信部新颁布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新建再生铅企业应远离居民集聚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安全半径距离至少达到1公里。由于北京市门头沟等生态涵养区难以发展再生铅等再生资源产业,而房山等城市发展新区的平均人口密度过高,达到1037人/平方公里。综上,目前北京郊县难以寻找到适合新建处置工厂的地址来增加产能。
北京回收市场无序混乱
据2012年北京市环保核查公布数据,目前北京当地只有3家正规废电池回收收集企业,分别是生态岛、鼎泰鹏宇与中首精滤公司,每年回收量极低,大部分废电池都经由地下非法商贩回收。总体看,回收渠道依然处于分散无序状态,大多数小回收商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大部分含铅废硫酸液被非法倾倒,严重污染水质和土壤;此外,这些小回收商往往趋利将废电池卖给回收价格更高的非法再生铅企业,从而造成二次污染。
河北正规企业处境艰难
目前区域内大型正规企业主要位于河北省,正规废铅处置回收企业,由于投入大量环保成本,总的处置回收成本显著高于地下非法小企业。一家无证非法回收企业,采用人工拆解、简单的熔炉就能进行铅酸电池回收,投入总成本不到10万元。而建成一个正规的铅蓄电池回收再生企业,投资却至少需要2亿元;此外,在处置期间,企业环保设施还需要高昂的运行维护成本。
正规企业回收成本过高,因此面临两个主要问题:第一是在最终产品价格不变甚至略降的情况下,回收成本比例过高,影响利润甚至导致亏损;第二是地下小企业因为环保成本过低,通过抬高废品价格大量回收废品,导致正规企业在合理价位收不到原料。
落后地区血铅事故隐患多
近几年来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保持高发态势。自2009年陕西凤翔血铅事件爆发后,截止到2011年初,我国涉及铅污染处理事件超过60起,媒体报道铅冶炼企业铅污染事件约24起。河北省是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大省,仅保定市就有大量的非法私人再生铅厂,虽然当地环保部门在加紧查处与取缔,但这些非法工厂的存在,依然是非常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再生资源产业链分工协作的可行性
鉴于缺乏完整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产业链中加工和再利用环节薄弱,北京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产业链亟需突破自身局限,建立起京津冀一体化的大产业链。要实现其中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协调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来弥补各自的缺陷,达到最优的产业链协作模式。这种协作模式的安排和部署,既能确保最小生态环境破坏和最低自然资源消耗,又能尽可能多的创造社会财富,最大化满足区域内人口的各种环境与经济需要。
北京的分工协作优势
政府关注环保问题。从2006年起,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涉及报废铅酸蓄电池的管理文件,包括《关于对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登记和实施目录管理的通知》(京环发[2006]3号)、《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和拆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0]147号)、《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京交运修发[2011]58号)等。这些文件为监督与治理报废铅酸蓄电池的整条产业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有利于在北京实施回收网络正规化工作的开展。
大量的资金投入。从2001年申奥成功到2008年举办奥运会,北京累计投入环保资金1400亿元;2013年开始,北京计划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投入7600亿元,在治理垃圾与污水方面投入848亿元。这些投入将为北京市及京津冀地区的环保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先进的技术支撑。我国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工艺的核心研发部门,主要位于北京市,如中国有色金属研究院等,这些机构和院所在再生铅产业的技术研发方面已达到国际水平。北京市丰富的技术资源可以使其在整个再生资源产业链中提供技术支撑。
河北的分工协作优势
以保定为例,其位于河北省中部,距离北京市区直线距离仅120公里,共有人口1080万人,约占京津冀都市圈总人口的12%。
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保定市工业基础牢固、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具有明显的低价商务成本优势、廉价劳动力优势和基础制造业优势,在工业上具有相当基础,但在产出上大都属于资源型初级加工的低附加值产品,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在发展阶段上适合与京津形成梯队差异性,产业空间布局有很大的互补性。
合法处置产能高。保定市安新县发展废铅回收产业有几十年的历史,是河北省再生铅产业重点集聚地。经过2011年至今的严格环保审核后,河北省仅存3家大型合法再生铅企业都位于保定安新县,分别是保定港安、安建与华诚公司,年回收能力分别为18万吨、10万吨、8.3万吨。其中港安公司为全国第四大再生铅企业,这些公司在回收规模、工艺技术、厂址选择方面都满足各项环保法规要求。
紧密连接下游产业链群体。保定市是河北省铅酸蓄电池制造业的重点地区,目前河北通过环保审核的50家铅酸蓄电池制造企业,其中保定市占到14家,电池制造组装能力达到1千万KVAh,其中保定风帆公司是全国第三大蓄电池制造企业。这些企业拥有非常成熟的市场经验,贴近下游产业链,产品可以方便地运输至下游企业。
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协作模式设计
从产业链环节看,根据北京与保定所具有的要素特点和未来发展规划,今后产业链将会形成以北京为主导统筹布局,提供产业链协作资助资金后,保定配合执行安全环保处置的模式。
联合建设回收网络
北京与保定应建立联合回收网络,对废电池进行全程监管,并按正规要求进行运输,避免其流人非法渠道。具体可以效仿国外的两种回收模式:一是由北京市政府部门出台文件,批准设置专门进行铅酸蓄电池废弃物收集的专业回收机构,专业回收机构将回收的含铅废弃物料统一收集后,在保证运输安全规范的条件下,将其运输至保定市拥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再生铅厂进行加工;二是北京市强制推行以旧换新、征收环保税、购买汽车预交抵押金等方式,批准保定市合法再生铅工厂,到北京直接进行回收。
共同补贴正规处置企业
日本的东京、大阪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均建有再生铅工厂,由于法规健全和环保资金充足,基本上不存在污染问题。根据美国2002年的统计数据,再生铅产业当年的铅排放只有46吨,在各类污染行业中排第六位,仅占总铅排放量的3.7%。因此,通过对相关行业进行合理规制,这一环保短板的消解是可以预期的。而目前国内呼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还处于讨论阶段,回收处置企业在运行阶段,没有从制造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因此,保定在帮助北京处置危废的同时,北京需要提供资金支持,来保证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行。
联合打击区域内非法企业
在双方努力构建合法产业链的同时,无论是北京市境内的无证小回收商贩,还是河北省境内的地下小型再生铅企业,都会提高整个合法产业链的运行成本,并影响其运行效率,同时也会对地区共同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因此两地应成立联合产业链负责部门,共同监督境内存在的非法问题。
相互协作的保障机制建议
京津冀地理位置上互相连接,在再生资源产业链中属于密不可分的共同体,但目前协作主要的障碍来自于不同的行政区划。
采取特许经营制度
建立再生铅回收利用企业的特许经营制度,形成有限竞争的长效机制。所谓特许经营制度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促使有限竞争的形成,又可以保障有限竞争的有序发展,是促使有限竞争长效机制形成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
建立环境押金制度
环境押金制度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该类产品时预先支付一定押金,只有当消费者将废弃物交回到具有特许经营资格的专门废弃物回收利用站点或企业时才能拿回押金。这种经济刺激制度会引导消费者主动将废弃物交回到专门的废弃物回收网点,一定程度上可以切断一些非法回收站点的原料来源,保障正规专业回收利用处理公司的原料供应,改变目前非法小作坊通过低技术设备投入甚至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获得的价格优越性排挤正规回收利用企业、垄断该行业的现状。再生铅回收也可以参照建立此制度,例如汽车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缴纳一定金额的铅电池抵押款,在汽车报废时将其交至正规许可部门可获得押金返还。
统一的监管标准与执行
因为所属行政区域不同,在环保标准制定与污染排放监管方面,各地区各自为政,地方政府在关注自身利益的同时,可能会影响临近区域的利益,并且在发现临近区域有污染存在的情况下,也无法直接高效地干涉。因此,建议改革现有的区域环境管理体制,京津冀地方政府成立联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区域内再生资源产业与环境问题,将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转变为以整个区域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来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首先,在污染排放方面实行统一标准;其次,打破地方保护,成立共同的产业监督部门,联合打击境内非法处置企业,对各地的企业进行统一监督。
实施生态共建资金支持
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目前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应形成区域生态共建机制。经济较发达地区与危废产生量较大的地区,应提供产业支持资金的主要部分,补贴处置产业所在区域,承担再生资源产业主要的环保投入资金,并参与处置区域的生态环境恢复建设工作。最终保证既能环保地处理北京市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又能控制周边河北省的高排放,实现地区生态化健康发展。
论文摘要:介绍了循环经济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模式,阐述了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提出了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的思路。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自身发展引来了越来越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恶化、水体环境的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灭绝等一系列的事件,使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面对挑战。人们开始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反思和批判,探寻新的经济发展道路。在这一背景下,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开始考虑形成并逐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甘j“宇宙飞船理论”,可以作为循环经济理论的早期代表。鲍尔丁的这一比喻凸显了地球的狭小、拥挤和资源有限性;必须避免毁灭性的冲突以及要像由不同的人组成的机组人员那样和谐共处.形成一种世界共同体的概念。可见在“宇宙飞船理论”看来。人类要想在地球上生存更长的时间.就必须要努力提高地球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力。但是即便如此。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们仍然更主要采取的是末端治理的环境保护方式.8o年代人们开始全面重视资源的回收利用以及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90年代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盛行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使得人们更加重视从源头进行污染治理,并且注重通过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提高经济增长效率。降低环境和生态成本。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该发展观形成的重要标志,循环经济的概念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了。
l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1.1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CyclicEconomy)的概念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清沽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一产品一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基本要点是:以生态思维傲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总体设计,使经济活动像生态系统那样,自我调节控制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傲到综合、反复利用资源.变以往末端治理污染为源头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保护自然环境,从而产生最大社会效益。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发出来,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如“伦敦烟雾事件”“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就是突出代表事件。与此不同.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l,2循环经济运行遵循的原则
作为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不但要求人们建立“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经济新思维,还要在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领域倡导新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著名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环(Recycle)”。“3R”原则是循环经济理论的灵魂和核心。“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3R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俗称“吃干榨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3R原则,3R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一再利用一再循环。
2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从世界范围看,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形成了以发达国家为主要代表的不同模式:
2.1杜邦模式—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
通过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
2.2工业园区模式
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问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一家T_厂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典型代表是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
2.3德国DSD——回收再利用体系
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是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营利社会中介组织,1995年由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以及垃圾网收部门联合组成,目前有1.6万家企业加入。它将这些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绿点”计划的基本原则是:谁生产垃圾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企业交纳的“绿点”费由DSD用来收集包装垃圾.然后进行清理、分拣和循环再生利用。
2.4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模式
日本在循环型社会建设方面主要体现3个层次上:一是政府推动构筑多层次法律体系;二是要求企业开发高新技术.首先在设汁产品的时候就要考虑资源再利用问题.如家电、汽车和大楼在拆毁时各部分怎样直接变为再生资源等;三是要求国民从根本上改变观念,不要鄙视垃圾.要把它视为有用资源。堆在一起是垃圾,分类存放就是资源。
3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对策
目前,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已经比较成熟,也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其巾有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1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主要经验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
(1)通过立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发达国家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是污染预防性.如美国、加拿大等国,此模式虽然比末端治理进了一步,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二是经济循环性.如德国和13本,它将整个社会活动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建立循环型社会,杜绝了污染问题。
(2)政府制定各种激励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政府奖励政策。发达国家政府奖励政策中比较有影响的有:一是美国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该奖1995年设立,为了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工业界有实用价值的化学工艺新方法,以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二是英国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该奖于2000年开始设立.用于资助在绿色化学方面卓有成就的年轻学者。三是日本的资源回收奖。这种奖项旨在鼓励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
第二,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有成就的企业,发达国家政府要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如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
第三,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有利的项目或产品.发达国家政府还要通过自己优先采购行为来予以鼓励,如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就占据优先地位。
第四,价格优惠政策。价格优惠是发达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又一重要政策。如日本有关法规中规定废旧物资要实行商品化收费,即废弃者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目前,日本规定的4种废旧家电的再商品化费用,每台电冰箱平均4600日元,每台室内空调器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2400日元。
另外,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循环经济的切入点、明确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申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循环意识等方面均是不错的经验。
3、2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推动经济发展的“3+1”模式,即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加上资源再生产业(也可称为第四产业或静脉产业)。
(1)小循环—企业层面。选择典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建立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物质小循环,根据生态效率理念,通过产品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等措施进行单个企业的生态工业试点,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2003年我国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和实施清洁生产新阶段的开始。目前,陕西、辽宁、江苏等省以及太原、沈阳等城市均制定了地方清洁生产工艺政策和法规。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40O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l万多人次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清洁生产培训班。有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I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
(2)中循环——区域层面。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在企业间形成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在区域层面.国家环保总局于1999年开始.在山东鲁北(化工)、内蒙古包头(铝业)、广西贵港(糖业)、新疆石河子(造纸)等地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目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已发展到l7个。其中行业类园区8个,占总数的47.1%.综合类园区9个,占总数的52.9%;西部地区(内蒙古、新疆、陕两、贵州和广西)6个.东部和中部地区l1个.另外还有十几家生态工业园Ⅸ正在规划中。
(3)大循环——社会层面.重点进行循环型城市和省区的建立,最终建成循环经济型社会。在社会层面,从2002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率先在辽宁省、贵阳市进行了循环经济省市的试点工作,2002年5月贵阳市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生态城市首家试点单位,同时也成为联合国环境规戈Ⅱ署全球唯一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目前已在东、中、西部地区开展了建设循环经济省市试点,由国家环保总局主持论证的循环经济试点省市达到8个,其中包括2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和6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分别为辽宁省、江苏省、辽宁盘锦市、山东目照市、河南义马市、河南鹤壁市、甘肃武威市和贵州贵阳市,其中东部省市4个,中部2个,西部2个。
(4)资源再生产业——建立废物和废旧资源的处理,处置和再生产业,从根本上解决废物和废旧资源在全社会的循环利用问题。目前我国在资源再生利用方面的主要障碍是缺少有效的组织,未形成产业规模,缺少技术研发。我国在废物的再回收、再利用、再循环方面存在较大的潜力,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形成产业规模,会较大地缓解我国资源紧缺、浪费巨大、污染严重的矛盾。
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破坏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循环经济理念应运而生,其特征在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并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发展逆向物流也已经成为企业提升竞争能力优势的途径之一。据统计,至2011年,中国民用汽车量已越过1亿辆,报废量超过400万,预测至2022年汽车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如果不及时妥当处置,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中国政府也因此颁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等管理条例,但中国汽车报废回收市场至今还很混乱,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力度不高。政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以提高废旧汽车回收效率。
近年来,逆向物流逐渐引起专家学者的关注,对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逆向物流库存管理、企业供应链废旧物资逆向配送[1~2]、再制造产品定价策略[3~5]、逆向物流网络设计和规划、逆向物流网络效率评价等问题[6~10]。中国学者对逆向物流研究起步较晚[11~12],且对废旧家电领域的研究较多,将环境因素引入逆向物流成本核算、优化与控制等方面的研究较少。目前报废汽车产业回收效率低下,二次污染严重,其逆向物流管理研究很有现实意义。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对汽车回收企业逆向物流成本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13]。因此本文结合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理念对逆向物流成本核算及分析方法进行了拓展,寻求一种平衡经济与环境效益的逆向物流管理方法对逆向物流过程实施控制,以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并以国内某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作为案例进行研究,提出成本优化管理建议。
1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企业逆向物流
1.1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
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是以肖序教授为领头人的研究团队提出的。其将资源价值细分为资源有效利用价值、废弃物损失价值、环境损害价值及资源附加价值。其核算是基于企业制造过程中材料、能源的投入、生产、消耗及转化为产品的流量管理理论,借鉴成本逐步结转方法,跟踪资源实物数量变化,提供资源全流程物量和价值信息的核算。在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下,循环经济价值流转核算比传统会计核算更具适用性,它充分考虑了合格产品与废旧产品正、逆流向和流量,并根据合理标准将资源流转价值分配于合格产品、废弃物之间,可以准确地确定资源流转的有效利用价值与损失价值[14~15]。
在企业资源物质流动中,不仅有正向的流动(正流),还有逆向的流转(逆流),由此构成资源流的双向结构分析模式如图1。
如图,资源流分为正向(实线)和逆向资源流(虚线)两大类。正向资源流是指在生产流程中呈单向线性流动特征,最终被一次性消耗或转化为正制品的资源流,其初始投入主要包括自然系统的矿石、燃料等原辅材料(Yi)和能源(Ei);逆向资源流指回流产品生产系统或自然系统的资源流,如再生资源流、二次资源流(Rs)、废弃资源流(Rw)等。其中,再生资源流可分来自企业外部的消费性再生资源流(Rc)和企业内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流(Rp),后者又可分为制造返还资源流(Rm)和功能返还资源流(Ru)两类。制造返还资源流指在生产过程中未达标而需重新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以及边角废料等;功能返还资源流指功能较为固定和单一,不随流程改变而改变,可在流程中重复利用的介质类资源,如水回流、蒸汽二次利用等;消费返还资源是属于生产出来的产品经过流通消费后已经报废了的资源[16]。资源价值流分析模型能记录企业各生产环节废弃物的产生、循环利用量及最终的处置量和处置成本,能很好的适应逆向物流成本核算要求。
1.2循环经济下逆向物流的内涵
物流管理协会在1992年为逆向物流做如下定义,其是一种包含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物处理和再制造等流程的物流活动。逆向物流流向跟传统物流相反,涉及企业的采购、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多个阶段。
供应链由正向物流与逆向物流构成,二者共同构成了一个闭环结构,包括内部与外部物流,如图2。正向物流(图2实线流向)代表了产品普遍交易活动,通过采购、生产、消费,满足市场客户的需要,是物流的主流向渠道;另一种流动方向如图2虚线流向,方向与正向物流相反,故为逆向物流。
1.3循环经济背景下逆向物流成本构成
传统意义上的逆向物流成本主要包括:(1)回收成本;(2)检测分类成本;(3)产品拆卸成本;(4)再制造成本;(5)废弃物处理成本;(6)运输成本;(7)管理成本,主要包括宣传费、研发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人工成本,收集、整理、分析、加工、传输物流信息花费,逆向物流系统运营管理成本和系统维护费等。但是在循环经济特征下,逆向物流成本还应考虑更多内容:(1)回收利用导致环境损害价值下降所获得的收益;(2)二次污染环境损害成本,对环境产生负效应。
2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企业逆向物流成本优化模型
企业逆向物流如果规划得当,应当能降低企业生产资源损耗和环境损耗价值,因此在逆向物流成本核算中,笔者认为可将企业逆向物流规划后的资源节约和环境效益作为逆向物流收益。在逆向物流效益核算中可结合资源价值流转分析的二元核算与分析模型,将企业内部资源废弃物的损失价值与企业资源耗损与废弃物排放外部环境损害价值计算结合,计算各成本中心成本。废弃物数量与其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相乘可获得废弃物外部损害价值。环境影响的外部损害价值核算难点在于单位损耗系数的确定,本文在综合比较了各种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后选择采用日本提出的LIME值。
在整个闭环价值链中,企业的逆向物流链分为企业内部生产性的资源循环流和企业外部消费性产品回收流。假设这两种流都将设置回收、检测、再制造等处理中心。企业逆向物流链流程如图3:
2.1逆向物流成本分析:
逆向物流的成本模型构建:
TC1为回收成本,TC2为检测成本,TC3为拆卸成本,TC4为再制造成本,TC5为废弃物处理成本,TC6为运输成本,TC7为固定成本,TC8为废弃物环境损害成本,TR9为环境收益。
(1)回收成本分两种情形,①企业内部生产性资源循环,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无需支付购买成本,购买成本可视为0;②企业外部消费性产品回收,公式为:
Ci为回收点i的单位回收运营成本(元/吨);Ni为回收数量(吨)。
(2)检测成本:
Cj为检测点j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ij为回收点i到检测点j物品的数量。
(3)拆卸成本:
Cr为拆卸点r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jr为检测点j到拆卸点r的物品数量。
(4)再制造成本计算公式为:
Ch为再制造点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rh为从拆卸点r到再制造点h物品的数量。
(5)废弃物处理成本
Cg为单位废弃物处理成本(元/吨);Njg为检测点j经检测不能加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数量;Nrg为拆卸点r经拆卸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Nhg为再制造点h新产生的废弃物数量。
(6)运输成本
DCij为回收点i到检测点j的单位运输成本(元/吨);DCjr为检测点j到的单位拆卸点r单位运输成本;DCrh为拆卸点r到再制造点h的单位运输成本;DCjg为检测点j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DCrg为拆卸点r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DChg为再制造点h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
(7)固定成本
FCi、FCj、FCr、FCh、FCg分别表示回收点i、检测点j、拆卸的r、再制造点h、废弃物处理点g的固定成本。
(8)废弃物的外部环境损害成本。
L为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元/吨)。
(9)环境损害价值下降所获得的收益:
本文将在综合考虑了各类物流成本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逆向物流成本控制决策模型。
2.2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逆向物流规划成本优化模型
逆向物流建设中各个物流节点的设置和运营对其运行效率影响很大。为帮助企业更好的做出建设决策,本文思考了逆向物流建设中各项成本影响因素,设置逆向物流成本优化模型。
为简化模型作如下假设:(1)废旧产品回收量、处理点投资量、处理能力和运营管理成本、各个节点间运输成本是已知且确定的;(2)回收处理中的材料损耗不考虑;(3)新建物流设施仅考虑已知备选地点;(4)各节点固定成本包括仓储费、固定管理人员工资费、水电费等;
企业逆向物流成本控制模型如下:
yi、yj、yr、yh、yg是0-1变量,表示是否在该地新建或扩建原有处理站,是取1,否取0。α为检测点的废弃率;β为拆卸点的废弃率;μ为再制造点的废弃率;I,J,R,H和G分别表示各点最大数量;Pi为废旧产品回购价格;LIi和UIi、LJj和UJl、LRr和URr、LHh和UHh、LGg和UGg分别表示各设施的最小和最大处理能力;
上述模型是一个MILP模型,可采用LINGO软件求解,得出一个成本最优的逆向物流规划方案,然后进一步进行成本测算,得到一个考虑了内外部二元成本耗费量数值,在综合考虑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优的运营模式。
3案例分析
本文以湖南省某废旧汽车回收D企业为例进行逆向物流成本决策研究,其主营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再制造业务。其为扩大规模,与当地一家汽车制造商签订了回收合同,负责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处置工作,运作流程如下图4。该企业主要负责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和金属车体粉碎三步骤,并设有2回收中心、2拆解中心和1金属粉碎中心。企业与省内某制造商和金属加工厂签订合作协议,将零部件加工再制造和金属加工两个环节交由它们处理。年废旧汽车回收量为5000吨,年耗费成本总量为11105875.5元(已运用外部环境损害价值核算方法进行调节)。
由于现有运营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业务上涨需要,企业决定扩大产能,在几个备选地区新增物流设施,可对原有设施扩建,也可在新地点建新设施。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流程,将前述成本控制模型进行适当的调整(企业不设检测点,增加一个金属粉碎点,再制造和废弃物处理环节不涉及企业业务,在决策中不考虑其运营和固定成本,只核算相关运费,废旧汽车经拆解后,约40%进入再制造处理,50%进入金属粉碎环节,拆解点和粉碎点的固体废弃物产出率都为10%),企业可用调整后的成本控制决策模型对废旧汽车回收物流运营模式、结构重新规划,实现物流总成本最优化。当前有4个回收备选地,I1、I2是企业原有可扩建回收点,I3、I4是企业新建候选点;4个备选拆解点,J1、J2是可扩建的原有拆解点,J3、J4是新建拆解点候选地;3个金属粉碎备选点,R1是可扩建的原有点,R2和R3是可新建点。再制造商H和金属加工厂M参与合作,固体废弃物统一运送至政府设立的废弃物处理点G。由于企业对其成本信息保密,我们很难从企业外部报告中获取相关数据,此处数据部分是通过内部访谈和估算得到。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L本文取值为650(借鉴日本标准加以适当调整得到)。其他参数如下:
利用LINGO软件进行求解,结果为:对回收点I1、I2进行扩建,对拆解点J2进行扩建、新建拆解点J4、新建金属粉碎点R2。按照新的运营方案,其运营能力最大达到了9474,比原来增加了89%,最小成本增加为7466430万元,只比原来增加了67%。实现了成本降低的目标,各节点之间的运量如下图所示:
由此可得,整个物流链总成本的增加值被环境效益抵消了一部分,而减少的这部分可以由政府环境补贴来弥补。从结果中还可以看出运营管理成本是整个逆向物流最大的成本消耗,而其中拆解点的运营管理成本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了47%,因此,进一步降低整个系统成本最有效的突破口将是提高拆解点的运营管理效率。
关键词:黑龙江;能流图;能源流向;结构;可再生能源;对策
一、综述
黑龙江省能源资源禀赋比较好,能源品种较为齐全,是能源生产大省,同时又是能源消费较大省份。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作为中国传统产业大省,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资源的消耗大户。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292028万吨标准煤(电热当量计算法),黑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为16418.79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的5.7%。黑龙江省新能源以风电为主,黑龙江省截止2012年8月份风电装机330万千瓦,但由于电网接入、风电消纳问题风电发展处于停滞状态。
(一)黑龙江省传统能源资源概述
煤炭:黑龙江省煤炭资源丰富,保有储量224.5亿吨,约占东北三省的73%,且煤质适于发电,其中褐煤储量约100亿吨。煤炭资源92%分布在东部的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地区。
石油:黑龙江省石油资源丰富,已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58.8亿吨,还有近38亿吨的剩余储量。
天然气:黑龙江省天然气资源丰富,已探明天然气可采储量1627.5亿立方米。
水电资源:黑龙江省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现有湖泊、水库6000余个,水面达80多万公顷。全省水资源总量652.1亿立方米,居东北之首,水能理论蕴藏量739.5万千瓦,可开发的水能资源装机容量603.2万千瓦。
为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能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作用,2010年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年开发利用量相当于500万吨标准煤,到2022年,相当于900万吨标准煤,可显著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节约能源资源,改善能源结构。但是目前,黑龙江省新能源开发利用不足。2011年,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很小。
(二)研究意义
黑龙江省市能源供应大省,但随着大庆油田、东部煤电基地的开发趋于成熟饱和,需要重新发展新的能源利用方式。本文首先对2009年黑龙江省能源流向进行分析,通过分析黑龙江省近20年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情况,探索和发现能源消费、生产及供需平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黑龙江区域能源发展建议和策略,尤其是新能源发展策略,对黑龙江省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其次,分析了黑龙江省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对于改善中国能源结构与利用水平有着现实意义;最后,根据黑龙江省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及实践,分析了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今后黑龙江省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黑龙江能流图
能源平衡表以矩阵形式的表格将各种能源供应、加工转换、传输损失及终端消费的数据集中在一起,反映各种能源在报告期内的流向与平衡关系。但是,虽能源平衡表能提供充分的数据量,却比较抽象,使读者难以对各种形式的能源的供应、转换、消费情况形成直接的印象。因此本文为克服能源平衡表比较抽象的不足,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0》中2009年黑龙江省能源平衡表(实物量)为基准,以调整后的2009年黑龙江能源平衡表为基础,绘制黑龙江省2009年能流图。
为更好的展现黑龙江省的能源流向,从左到右以一次能源的供给、转化到终端消费为主线,绘制黑龙江省2009年能流图,如图1所示。
三、发展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对策
(一)加政策推动和强科学管理
第一,政府加大力度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科学规范和管理,成立专门机构对全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工作统一领导,避免工作的盲目性、重复性和分散性。
第二,在2010年制定的黑龙江省新能源产业规划基础上,再适时修订和滚动落实。加快制定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行政法规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在林区和垦区强制每类行业依据自己的特点利用可再生能源。例如在林区加强生物质电站的原料管理,加快落实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强制新开发的建筑物以及学校、宾馆、医院等单位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实行政府采购和定购。在垦区加强用能管理。政府办公大楼及公共施率先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
(二)探索有黑龙江特色的多元化的可再生能源产业结构
由于当前能源约束问题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大意义。黑龙江省必须构根据自己富油、少气,并具有丰富风能资源的特点,创建多元化的可再生能源产业结构,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并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黑龙江省风能的开发利用方面发展较快,截止2012年底已有330万千瓦并网发电。相关产业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省内已初步形成风电产业链条。但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还未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黑龙江资源丰富,必须看到这些可再生能源的广阔发展前景。加大研发、引进新技术力度,尽快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步骤,努力挖掘出其巨大潜力,争取尽早突破。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从外部约束向自愿发展的方向转变,真正使可再生能源产业成为拉动黑龙江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发挥产业集群的优势
当前,以哈电集团为龙头的电站制造产业链条已初具规模。黑龙江省推出了资源换产业政策,上海电气和华仪电气、华锐风电已投资建厂。但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动态过程,技术更新换代很快,其核心是建立完备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和产业机制,形成包括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若干环节的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为达到做大做强产业,必须大力打造产业链集群。产业链是维系产业集群生存与发展的动力,黑龙江省可以依托省内丰富的风能资源,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形成区域内或区域间的配套企业集群。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担当产业集群的领头羊,在一些核心项目重大项目上带好头,起好步。政府示范项目要成功运营并不断做大,国有企业则要担负起占领市场、展示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果,拉动产业升级,带动产业发展的责任。通过政府政策完善,税收优惠,通过政府资金助力、大量培育和开发可再生能源市场,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链顺畅,发挥可再生能源产业集群的优势。
四、黑龙江风电发展战略选择
(一)进一步加强风电电源、电网统一规划
根据能源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区域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各地市电网消纳风电能力、负荷特性、电网及其他电源规划,制定统一的风电规划。风电规划阶段,坚持电网规划与风电发展规划相结合原则,高度重视配套电网规划和论证,保证风电送出和消纳;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发展相结合,在开发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同时,积极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积极开展电网调峰和风电消纳能力研究,通过建设荒沟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调峰、调频电源,改善区域电源结构,促进风电与其他电源的协调发展,满足风电发电大规模并网运行的需要。黑龙江省规划十二五末发展720万千瓦风电,为达成此目标应尽快落实较大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核准、建设。向国家能源局协调落实风电基地跨省区输电规划方案及调频调峰电源配套方案,与风电基地同步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和优化风力发电调度工作
黑龙江省电网网架薄弱,尤其东部地区负荷小送电半径长,风电接入难度大。在考虑市场消纳能力和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科学安排风电资源开发时序及建设进度,风电项目开发与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投产,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差异,保证风电项目与送出工程、输变电项目的协调推进,避免投资浪费和弃风损失。加强风电项目核准管理,坚持先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完成接入系统评审、获得接入电网意见函后再核准的管理程序。
科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发电计划安排,优先调度风电,协调电网之间的调度运行方案,力争实现更长时间范围内的开机方式优化,形成科学的开停机计划、备用计划,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的能力。深入推进建立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和风电场运行监控系统建设,提高风电调度运行的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风电场十五分钟、小时、日出力预测曲线,为电网调度部门科学精细化调度提供参考依据。加大跨省区调峰调度,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加强火电机组运行管理,深入挖掘火电机组调峰潜力,实时测算火电调节空间,鼓励火电参与深度调峰。
(三)重建市场机制,解决风电、传统能源、用能矛盾
推进变革当前以发电计划电量为基础的电力运行管理模式,落实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在省内或东北区域范围内建立风电场对深度调峰火电企业的补偿机制,根据负荷特性,鼓励火电企业为风电低谷消纳进行深度调峰,解决传统计划电量的刚性约束与风电发展的系统灵活性需求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电力系统内各类不同的发电资源之间的利益冲突。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灵活作用,试点推进风火互补发电权交易。严格执行峰谷电价,在重点区域加大风电富集地区需求侧管理力度,改善系统负荷特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和培育中西部地区负荷,促进风电就地消纳。在东部双鸭山、牡丹江地区积极开展冬季低谷期风电供热、风电热泵等扩大风电消纳的示范项目,拓展当地风电的利用方式。利用智能电网技术,积极开展各类试验示范。尤其在黑龙江省冬季用热量大、煤田产量少地区建设风电供热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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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础上,1997年京都缔约方大会形成了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有关工业化国家均要限制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总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降低5.2%,同时也确定了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保护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和基本方法。为了达到减排目的,在京都议定书中引入了由国际排污权交易、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三部分组成“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京都议定书中做出定量减(控)排承诺的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以此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从发达国家获取必要的减排资金与技术,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实现社会经济的清洁发展。
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资源,同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一样,是完成经济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权利,等于对相应的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这种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与其他类型的产权类似,可以通过交易实现转移。环境容量资源可作为一种投资,在买卖排污许可证时,要对交易价格和污染削减边际成本进行比较。当许可证价格高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把资金投入到自行削减污染的措施上去;反之,当许可证价格低于削减边际成本时,它将转向购买排污许可证。
清洁发展机制就是利用环境容量资产产权交易来完成的。由于发展中国家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正在开发之中,能源技术普遍比较落后,可以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落后装备等形式,实现低成本削减。而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均已完成,更新改造周期长,置换费用高,因此削减成本也高。在这种形势下,发达国家为了避开高削减成本而到另一些削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生产削减额度。
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对已造成的全球温室气体效应不负历史责任,因此在公约中暂不承担减排义务。但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三大能源生产国,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每年消费的能源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10。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统计,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5%。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预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全球所占比例将继续增加,到2022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我国既不承担减排义务,又是世界主要污染源的特殊地位,使我国的能源发展态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面临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压力。
京都协议的实施,对我国利弊共存。一方面,由于国际环境容量的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我国是排放大国,因此在我国没有对减排作出承诺的条件下,清洁发展机制国际交易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会对我国有许多限制和制约,处理不当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环境质量恶化已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对我们实现上述目标有促进作用。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对吸纳发达国家对华环境投资和技术也会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最大环境空间的存在,我国不可能长期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因此,对减排作出承诺只是时间问题。为了减少排放就必须调整我国能源结构,限制煤炭的使用,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展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大力开发水电、风电、核电等替代能源的道路。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使发达国家履约所需的减排费用大幅度下降,从而形成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动力。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发达国家总减排量的20%~60%需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来实现,2008~2012年5年发展中国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渠道获取的投资将达250亿~850亿美元,其中60%流入中国能源及相关部门。这些数量可观的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二是加速水电、核电项目发展;三是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技术研制与大规模开发利用等。因此,我国在履行清洁发展机制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带来的机遇,将过去没有市场价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额通过国际市场交易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为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开辟多种投融资渠道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正确的战略选择
农村水电在我国可再生能源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优质能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挥资源比较优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作为替代能源之一的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具有五大优势:
1.农村水电资源总量的比较优势
我国拥有世界上得天独厚的水能资源。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76亿kW年电能为5.92万亿kW·h。可开发水电总装机容量为3.78亿kW占世界总量的13.22%。其中可开发小水电总装机容量为8700万kW,占我国水电资源可开发总量的23%,位居世界首位。相当于世界水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巴西全部可开发量的0.9倍、印度的1.5倍、美国的1.6倍,与加拿大基本持平。2001年我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为2626万kW,开发率仅为30.18%,存在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2.农村水电资源的区位比较优势
我国水电资源分布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当前我国正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实现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用电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问题。我国西部可开发水电资源为2.74亿kW,占全国总量的72%。目前仅开发了2693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9.8%。其中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5828万kW,占全国的67%。目前仅开发了892万kW,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15.3%。开发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极具开发潜力。
3.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比较优势
我国农村水电的突出贡献是:在中央财政非常有限和国家电网顾及不到的情况下,不消极等待,依靠地方集资、群众投工投劳,提前几十年为占国土面积1/2的边远山区的人民提供了基本电力的公共服务,解决了大量无电人口和无电区域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缩小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距,促进了区域间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我国农村水电开发利用的历史证明,发展农村水电不仅能够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而且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农村水电经过几十年发展,如今已成为中西部山区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以电气化带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到了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拉动内需的作用,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脱贫致富问题;在发展区域社会经济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大多是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在这些地区开发农村水电,用来代柴、代煤、代气,减少农民对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对不可再生矿物燃料资源的消耗,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4.农村水电开发模式的比较优势
农村水电的开发模式不同于其他大型发电设施。它主要是在远离大电网的地区进行分散开发,就地供电。基本属于地方项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由地方自行审批和投资建设。由于单站装机规模较小,资金量不大,工期短、见效快,有利于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开发模式,适合地方、社会、企业、外商、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开发。不需要像开发大型发电设施那样,由国家财政注入巨额资金。只要国家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水电进行科学的政策引导和适当的资金扶持,充分调动起地方自身的积极性和发展潜力,就能够达到推动农村水电快速发展的目的。
5.农村水电开发的技术经济比较优势
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及核电相比,农村水电具有发电技术成熟,商业化运作水平较高,建设、运行成本较低,电价便宜的优点。目前我国农村水电的科技水平日新月异,各种关键专业技术已经较为成熟,从研发、设计、制造到建设施工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单位千瓦造价在6000~8000元左右,较之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核电的单位千瓦造价低得多。目前农村水电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的97%以上,无论是发电量,还是电能质量都要比其他可再生能源优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水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上已经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因此优先开发清洁的农村水电资源,替代有限化石燃料应是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首选。
关键词:资源再生产业;产业集群;产业集中度;区位商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0)02-0139-05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2.024
世界性的资源枯竭危机已成为必然,而且人类将很快面临这一危机。据专家估计,人类常用的19种矿产资源中,12种的耗竭期在30年之内,5种在10年之内[1]。我国面临的资源危机形势更为严峻,全国400多处主要矿区都进入晚期,而对资源的需求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日趋强烈。“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资源再生产业是循环经济物质代谢形成闭环的唯一逆向物流产业,通过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把“吃老本”的线性经济,改变为“吃利息”的循环经济,是缓解因资源匮乏引发的发展瓶颈的唯一途径[2]。
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指某一特定产业的中小企业和机构大量聚集于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而形成稳定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集合体[3]。产业集群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的区域经济组织形式,具有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竞争与创新以及带来外部经济性等优势,使其成为近年来众多学科关注的焦点,也成为诸多国家发展区域经济时所倚重的重要政策工具[4]。目前我国关于产业集群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既有定性分析,也有定量研究,但这些研究都集中在制造业相关的动脉产业,而对于资源再生产业这一静脉产业,能否也如动脉产业一样形成集群化发展?目前在我国是否已经形成了资源再生产业集群?如何分布、如何实现产业集群升级?等等一系列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由现象到本质的科学研究思路,应该首先从实证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弄清楚我国资源再生产业集群是否存在,达到何种程度?因此,本文拟通过定量辨识产业集群的方法,对各省资源再生产业集群情况做定量的衡量,并结合产业实际布局和特征,做出定性分析和验证,从而在定量分析与定性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我国资源再生产业是否存在集群,为后续研究资源再生产业集群提供依据。
1资源再生产业发展
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可以说是一个“新兴的老产业”。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的“三年困难时期”,为解决当时国内的资源短缺问题,当时组建了16万个遍及全国每个角落的回收点,以“牙膏换牙皮”政策,形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完善的回收系统[5]。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大量的回收点由于经营不力而相继消失。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臻完善和对资源需求的日趋强烈,原有回收公司和社会体系在调整中逐步找到各自的市场定位,加工技术不断提高,产业规模逐步扩大[6]。“十五”期间,我国回收的主要再生资源总量约为3.5亿t,年增长率在12%以上,回收总值超过6511亿元,年增长率超过20%[7]。“十一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继续保持不断增加趋势,2005-2007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如表1所示,2007年再生资源国内回收总量已达到8884.3万t,同比增长了17.03%,回收总值达到2621.2亿元,同比增长了23.3%;与此同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和废船舶五个类别的再生资源进口量达到4076.7万t,同比增长7.74%[8]。
到2007年为止,全国资源再生产业共有企业30000多家,回收网点9000多个,回收加工厂1300多家,整个资源再生产业已经形成由再生资源回收流通、再生加工、设备制造、市场组织、科技开发、服务支撑、管理监督等不同角色企业构成的完整产业链结构,产业链上企业分工明确,并朝着逐步细化方向发展。但从企业规模来看,我国目前资源再生产业的企业规模一般不大,这主要是由于再生资源市场具有波动性大的特征,企业为了避免市场波动性风险,不会扩大自己的规模;但是,为了实现规模效应,这些小规模企业往往选择在特定区域聚集,从而形成扎堆现象,即集群化发展模式。目前在我国一些区域,资源再生产业集群特征已经凸显,从这些产业集群表现的特征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在市场机制驱动下,在全国已自发建立了许多区域性的集散地、交易市场和加工基地,如湖南永兴被称为没有银矿的“银都”、广东贵屿被喻为“电子垃圾之都”、浙江台州被称为长三角的“铜铁矿”等等;其二,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规划和推动下,通过建立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对从事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的企业实施“圈区管理”模式,也是资源再生产业集群的典型特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2期征和重要载体,目前由国家环保部批准建设的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已达10个。
2资源再生产业集群辨识
2.1辨识方法
国内外对于产业集群定量识别与判定形成了很多方法,主要分为两类:其一是从产业空间聚集程度来辨识产业集群,如产业集中度、区位商法、空间Gini系数、Herfindahl指数和地理集中指数等,可以在比较宏观的层次来判断一个区域或城市可能存在产业集群[9];其二是从企业间或产业间的关联程度来辨识产业集群,如投入产出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多元聚类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等,适用于中观或微观层面统计数据充分的区域[10]。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完美的定量方法来辨识产业集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由于资源再生产业特性和统计数据难得,因此本文采用产业集中度和区位商法,对资源再生产业空间的聚集程度在比较宏观的层面进行判断。
产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Ratio,简称CR)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厂商的有关数值(销售额、增加值、职工数等)占整个行业的份额[11]。其表达式为:
CRn=∑ni=1Xi∑Ni=1Xi其中:CRn表示某行业前n家最大企业的行业集中度,Xi为产业中的第i位企业的销售额、增加值、职工数等,n为选取的排名前n位企业数,N为行业内全部企业数。产业集中度是最简单常用的指标,它能够从企业数目及其规模分布这两个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方面,初步判断产业的集聚程度,因此本文先通过该指标判断资源再生产业是否集中在几个主要省份。区位商(LocationQuotient,简称LQ)是假定区域内某产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如果高于同一产业全国的平均水平,就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并且大于当地的消费需求,因此该产业可以把多余的产品出口[12]。其表达式为:
LQ=ei∑ni=1eiEi∑ni=1Ei
其中:ei表示某区域i产业的从业人数;Ei表示整个国家或区域i产业的从业人数。当LQ>1时,意味着给定区域i产业供给能力大于本地区的需求能力,可以对外输出,LQ值越大,该产业的专业化水平越高,存在产业集群现象;当LQ=1时,意味着给定地区i产业恰好能够自给自足;当LQ
2.2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产业集中度的定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产业规模角度出发,因此本文采用工业总产值进行计算,并选取n=4,即资源再生产业总产值排名前4位的省份。区位商法的基本表达式采用从业人数指标进行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产业特征,也会选择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指标替换。根据王芹(2006)对中国纺织产业集群实证研究结论,认为用工业产值方法计算的区位商比用从业人数可靠性更大,可信性更强[11]。同时考虑资源再生产业统计数据的完备程度,本文采用工业增加值指标来计算区位商。
资源再生产业与《国民经济分类标准》(GB/T4754-2002)中的两位数产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C43”相对应,但该产业统计数据严重不足,从2004年才开始在各省年鉴中增加该产业的分类数据,因此本文数据源采用2006-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统计年鉴中的相应统计数据,其中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数据为产业内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的数据。
2.3计算结果与分析
2.3.1产业集中度计算产业集中度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2005年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已经初步集中,而2006年和2007年集中度则明显增加,CR4均超过70%,表现出明显的集聚特征。从集中的省份来看,工业总产值排名前4位的省份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是产业规模却明显在这些省份集中。尤其以广东、浙江、湖南三省最为突出,2007年三省资源再生产业工业总产值均超过百亿,远远高于其它省份,三省的工业总产值就已经占全国的64.28%,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
2.3.2区位商值计算将计算得到的各省区位商值,按平均值由大到小排序,得到我国各省资源再生产业区位商值分布表(见表3)。对于产业集群的辨识标准,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
(2)表中未列出的省份,其年鉴中未提供资源再生产业统计数据。
产业集群的识别标准不易过于严格,否则可能不利于辨认潜在或初期的产业集群[13]。因此,我们以2005-2007年三年中任意一年LQ值大于1为识别标准,根据LQ值的大小可以发现:湖南省资源再生产业集聚特征最明显,浙江和广东两省集聚程度也较高,而重庆、湖北、天津、江苏、上海也初步显现出产业集聚特征。
2.3.3结果综合分析
综合比较产业集中度和区位商的计算结果可以发现,二者的结论完全吻合,我们可以初步判断:广东、浙江和湖南三省资源再生产业集群已经形成,而重庆、湖北、天津、江苏、上海也初具产业集群雏形。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一定量辨识结论,按照主流产业集群理论,从要素禀赋、地方需求、交易成本、运输成本和政府五个产业集群形成的影响构面,对出现明显产业集群现象的三省加以解析和确认。
广东和浙江两省资源再生产业集群是再生资源禀赋和地方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资源再生产业链与矿产资源采选业的特征相似,产业更多聚集在资源禀赋丰富的地域,而从再生资源禀赋分布来看,世界上85%的再生资源都分布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化时间比较短,再生资源禀赋比较低。但是,由于资源再生产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达国家较高的劳动力成本决定了其大量的再生资源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因此,以广东和浙江为代表的沿海地区省份,凭借其海运交通优势,以进口再生资源为主,形成明显的再生资源禀赋优势。但是,具有同样再生资源禀赋优势的天津、江苏、山东、辽宁、广西等沿海省份,并没有像广东和浙江一样形成明显的产业集群,其根本原因是地方对资源的需求程度不同。广东和浙江既是全国的经济大省,也是全国的矿产资源匮乏大省,同时还是一个资源消耗大省,在这种突出的需求矛盾主导下,两省借助再生资源禀赋优势,通过资源再生产业获取经济发展所需的原料是一种必然的选择。2007年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名单中,浙江、广东两省的企业数共226家,占全国总数的45%,进口再生资源总量达到2000万t,占全国进口总量的一半,两省的资源再生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34.71亿元,占全国的49%。由此不难看出,广东和浙江两省资源再生产业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产业集群。
湖南作为一个内陆城市,并不像广东、浙江等沿海城市那样具有明显的再生资源禀赋优势,地方对资源需求也并不紧张,但是却表现出明显的集群特征,其区位商值甚至远高于广东和浙江,表现非常抢眼,其成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要归因于湖南拥有“中南再生资源大市场”这个交易平台,交易成本优势明显,是其资源再生产业集群形成的强大动力。筹建于2000年的“中南再生资源大市场”位于汨罗市新市镇团山村,最初是自发形成的废品交易市场,经过几年的不断规划和扩建,到2006年底已发展成为占地面积近90hm2、再生资源交易量超过100万t、交易额70多亿元的全国三大再生资源市场之一。随着市场规模效应的显现,交易成本优势使得产业分工细化,产业链不断延伸,围绕该市场聚集了再生资源加工企业104家,其中规模以上的85家,形成了再生铜、铝、不锈钢、塑料回收加工四大板块,年加工废铜10万t、废铝15万t、废不锈钢8万t、废塑料20万t[14]。其次,在“中南再生资源大市场”的辐射作用下,湖南的地域交通优势凸显。湖南地处华中腹地,交通便利,运输成本低,凭借其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交易平台,在全国30多个省市建立回收网点1800多个,基本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实现对国内再生资源的聚集,从而形成了再生资源禀赋的静态比较优势。再次,政府扶持和引导功不可没。无论从硬件方面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筹建、“再生产业园区”规划和实施,还是“一所一会三公司”管理融资模式、服务咨询机构、信息平台等软环境建设,政府都通过积极的扶持和科学的引导,促使湖南的资源再生产业向集群方向发展[15]。因此也可以判断出,湖南资源再生产业集群已形成。
对于识别出来的初步显现出产业集聚特征的省份,由于产业集群特征不明显,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剖析才能辨识,有待后续研究完成,但是从潜在的产业集群角度来看,这些省份对整个产业的布局还是具有明显的启示意义。
3结论与展望
辨识产业集群的方法很多且各有利弊,虽然产业集中度和区位商法只能反映集群产业在市场的集中程度和空间区域的聚集程度,不能反映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的实质关系,但是从数据可得性和研究问题的实际出发,并不影响本文的结论,我们仍然可以辨识出广东、浙江、湖南三省资源再生产业已经形成了集群。同时,在分析这三省产业集群成因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广东、浙江模式与湖南模式具有明显不同,进一步深入剖析和比较这两种产业集群模式,对其他省份资源再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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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ResourceRecyclingIndustrialCluster
GUOTingzheng1,2DUANNing1,2WUChunyou1
(1.SchoolofManagement,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DalianLiaoning116023,China;
2.MEPKeyLaboratoryofEcoindustryStudies,ChineseResearchAcademyofEnvironmentalSciences,Beijing100012,China)
AbstractResourcerecyclingindustryisaneffectivewaytosolveproblemssuchasresourcesdepletion,energyshortageandenvironmentalpollution.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resourerecyclingindustryinrecentyears,industrialclusterhaveemergedinsomeareas.Inthisarticle,quantitativeanalysisoftheindustrialclusteratprovinciallevelusesconcentrationratioandlocationquotient.TheresultsindicatethatChina’sresourcerecyclingindustryhadcharacteristicofclustersandclustardegreeCR4of2007wasresource71.15%,recyclingindustrialclustershavecomeintobeinginGuangdong,ZhejiangandHunanprovince'sandtheirlocationquotientvaluesin2007were1.781,1.987,8.491respectively.Meanwhile,someprovinceshaveembryonicclusterfeaturessuchasChongqing,Hubei,Tianjin,Jiangsu,andShanghai.Theseresourcerecyclingindustrialclustercasesinprocincesabovecanbehelpfulfor
exploringthedevelopmentmodelofresourcerecyclingindustryfromtheindustrialclustersperspective.Furthermore,duringthecourseoffurtheranalysisandverificationindustrialclusterof
Guangdong,ZhejiangandHunanprovinces.WefindthatGuangdongclustermodeandZhejiangclustermodeisdifferentwithHunanclustermode.Theformertwo
关键字: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环境
一、煤炭企业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必然性
一般而言,我们把煤炭企业目前的发展模式归纳为传统经济模式和末端治理模式两类。前者是线性的模式,也就是从资源到产品再到污染排放的单向过程,而后者则纳入了治理的环节,强调在生产末端进行污染治理的发展模式,但它并没有真正地改变发展模式,而仅是传统经济在模式上的一种延伸。众所周知,投入高、产出低、排放高是目前煤炭行业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征,在这种模式下产生的经济增长无疑会大量地耗费资源,而且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那么问题就显而易见了,由于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有可能煤炭企业在还没有达到矿井的设计生产年限的时候,资源就已经枯竭了,就会无煤可采;此外,煤炭资源的开采过程也伴生煤层气等废弃物的产生,同时也会带来煤层的沉陷,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社会和环境的问题,影响煤炭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那么,煤炭企业就必须尝试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探索一种能够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发展模式,而循环经济模式无疑就是能够帮助企业实现长效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
二、煤炭企业走循环经济道路的意义
1.循环经济模式对于煤炭企业发展的意义
循环经济注重的是“循环”,不仅包括资本循环、劳动力循环,更重要的是对资源循环的研究,是要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降低排放、减少污染,从而维持一种良好的生态平衡。煤炭企业实施循环低碳经济模式,不仅可以降低治理污染的经济支出,又可挖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能够获得双倍的经济回报。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势在必行,要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减排,做好资源的再循环和再利用。一般而言,“再循环”就是对废弃品的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再利用”是对能够不断利用的资源进行多次的利用,以节约资源、降低浪费,在维系生态系统和自然和谐的基础上获得经济增长。换言之,在煤炭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尽量降低废弃物的产生,对于能够多次使用的物品尽量合理利用,对于能够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尽可能地做资源化的处理,对于确实不能够循环利用或不能再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一定要做好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所有生产流程中的废弃物能够得到合理的再循环和再利用,对无法阻止的污染和环境破坏要做好治理工作。煤炭企业要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挑战,探索经济的健康发展方式,努力做到利用资源而不浪费资源、开发资源而不破坏资源、依托资源而不依赖资源,通过再循环再利用的方式寻求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将宝贵的资源吃干榨净,使之得到最大化的价值利用。
2.循环经济能为煤炭企业提供新空间
对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煤炭企业要做出重要的转变,要慢慢转变以往的以生产销售基本煤炭产品为在主导的经营模式,转而发展新型的、优良的经济增长点,在改进煤炭开采技术,加大回采率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煤炭关联产业范围、延伸煤炭产业链。为实现低碳发展,煤炭企业的初始投资要增加不少,但长远来看,能够为自身的发展培育良好的产业空间和发展空间。
对循环经济进一步优化、提升,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众所周知,煤炭行业是一个产能大户,同时也是一个能耗的大户,当然耗能越大也意味着低碳经济的潜力挖掘空间也就越大。煤炭企业要主动适应煤炭工业集中化、产业主体相关多元化和安全生产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产业的比较优势,以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为突破口,以煤炭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为发展方向,努力把产业链拉伸,不断培育和发展电解铝、煤气化等延伸产业以努力提高自身产业的附加值。另外还可通过对采空区充填矸石,减少排放和污染,解决地表沉降等问题,实现绿色开采。此外,煤炭污染物的排放及碳的大量排放都是产生热能的环节,所以要不遗余力地提倡社会吃“煤炭精粮”。例如,提高煤矿申办许可门槛、限制小煤矿开发;大力提倡煤矿建设洗煤厂来生产洁净的能源;大力扶持煤矿发展坑口电厂,将洗选后的劣质煤炭转化为电力等洁净二次能源;鼓励社会其他生产用户改进设备与技术来提高煤炭燃烧效率。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许多煤企都寻找到了适合自身发展的产业结构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并在这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创新和进步,也尝到了发展循环经济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循环经济道路的路径模式
传统煤炭经济的路径一般是:资源-工业产品-污染排放,是一种线性经济模式,对于循环经济而言,就是要把煤炭生产过程和废弃物的利用过程有机结合,形成一条资源再循环再利用的路径,使其转变为“资源-循环利用型工业-绿色产品-再生资源深加工-绿色产品”的循环模式,使自然资源得到高效的再循环和再利用。
1.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目前的煤炭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存在很多问题,但最核心的问题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欠缺,无法满足产业链优化提升的需求。所以,必须提倡企业、研究机构、政府的三位一体创新机制,研究开发适合企业自身特点、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项目,如煤炭化工、煤炭物流、煤机制造、新型材料、废物回收与利用、节水技术、洁净煤技术等,探索煤企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出路与方向。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能解决煤企产业链优化中所遇到的产业结构趋同化、水资源不足和限制等问题,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另一方面能推动以煤炭产业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煤炭科技整体产业链,为促进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未来的经济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2.重构煤化工产业链
毋庸置疑,产业链的发展方向是产业链优化的核心。对煤企而言,其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价值创造和增值的主要方向取决于煤炭产业发展现状、煤炭资源赋存特征等因素,也就是方向主要还聚焦在煤化工领域。其中,煤气化产业的优势可谓得天独厚,因为其技术比较成熟,资源也非常丰富,既可满足民用市场需求,也可作为工业的洁净燃料,西气东输管道途经区域均可利用,向前延伸还可发展煤化工。所以,煤炭企业在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创造和优化中,煤气化可以作为煤化工发展的首选方向,煤气化产业的构建和发展可以首当其冲。此外,煤炭企业自身独特的产业特点,对于开发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水资源需求少的煤化工高端产品(尤其是精细化工类高科技产品)优势较为明显,同时也可借此占据煤化工产业链的高端领域。
3.提高煤炭工业园区产业链弹性
在优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优化过程中,煤企要加强产业链弹性来提高煤炭工业园区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煤炭工业园的开放与繁荣,不断吸引和接纳相关企业和产业,形成真正的战略联盟。要利用市场方法完善工业园区的管理,对产业链上的非重点环节进行外包,对于主业和关键产业要保证其主导和核心优势,强化管理和改革,建立和完善煤炭工业园区的风险保障机制,促进煤炭产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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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这就要求我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循环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面的支持,政府的推动和积极倡导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证,而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无疑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所以当前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循环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它关注的是资源减量、循环及再利用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尤其是财政税收政策,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起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1税收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和调控企业经济行为最有效的措施,政府制定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由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规则,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不是直接作为微观的主体加入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而是通过制度安排,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励生产者和消费者通过循环经济模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其中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适当提高资源税和改进计征办法,使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获得应有的收益比如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物品开征环境税,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或将费改税,从严征收,使环境成本内部化;比如扩大综合利用“三废”税收减免的范围,对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减免税收;比如加强对资源性产品和开发生产过程中高污染的产品进口关税或出口退税的调节力度,等等。总之,通过有增、有减的税收调节,起到限制和鼓励某种经济活动的作用,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2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资源利用环节
2.1.1对资源课税的目的局限于调节级差收入,其定位与当前循环经济的战略不相符合
现阶段我国自然资源由国家垄断,而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必然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差别。而我国现行的资源课税体系是通过制定定额税率对经营过程中的级差收入进行调节,而对占用国有自然资源必然带来的收益未纳入资源课税体系,使各个经济主体竞相掠夺性地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从而影响我国循环经济战略的实施。
2.1.2现行税制对资源课税的范围窄,税收的调控功能无法发挥到位
目前,我国对资源课税范围仅限定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属于资源课税体系,仍然征收资源使用费,形成税费并存的局面。收取资源使用费,随意性很大,社会效益低下;资源课税和资源使用费给经营者带来的负担不同,产生不公平的问题;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严重,生态效益低下。
2.1.3资源课税的规定比较分散,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课税体系
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的规定主要分布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之中,各个条例都有自己的立法目的,税收政策体系不配套,无法形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成严密的调控体系。
2.1.4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
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对企业已经开采但未销售或未使用的资源不征税,直接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的资源积压和浪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耕地)面积,基本未考虑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及以后该地段的土地价格及收益情况,刺激了企业和个人占用好地以及繁华地段的土地,加剧了人类生存空间与土地使用的矛盾。
2.1.5税率的设计与价格机制不协调,无法实现立法初衷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按照市场机制原理,资源的价格必然会提高。但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税收制度大多数采用定额税率,使应纳税额与资源的价格相脱离,税率、应纳税额与价格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税收杠杆和价格杠杆均无法发挥调节作用。
2.2产品制造环节
2.2.1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该项优惠局限性很大。另外,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仅涉及煤研石、石煤、炉渣、粉煤灰、油母页岩等几项,这些只是循环经济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其他的循环链及相应的原料和产品未被纳入。
2.2.2消费税存在的问题
现行消费税对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从范围上看,没有涉及我国消费最主要的能源产品—煤炭,那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日常消费品如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容器等,也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而且从力度上看,现行消费税很难对重要战略资源(如石油)的消费起到限制作用。
2.2.3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首先,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目前所得税对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优惠期限为5年或1年,不符合循环利用企业的运行规律.因为循环利用企业从正式投产经营到形成一定规模并初见效益一般需要几年的时间,维护正常生产的成本也比浪费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成本高。所以,一旦优惠期过,企业面临的是同其他非循环企业一样的税收政策以及高于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很容易导致企业放弃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转向低成本利用原生材料生产的模式。同时,优惠方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其次,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管理很严,对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比例,摊销方法和年限都有严格的限定。
2.3资源再利用环节
2.3.1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在资源再利用环节,增值税没有形成合理的税负差距。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以低成本的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使用的废弃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然取得相关票据,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时,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状况,与其他非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相比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收。另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设计思路遵循的是“末端治理”的资源化原则。比如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其优惠程度回收企业明显高于生产利用企业,具有鼓励回收有余、促进生产利用不足的嫌疑。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促使一部分企业投资于对资源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中,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但这一政策只是促使企业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而没有考虑从输入端节约资源的减化和尽可能延长产品使用周期的再利用原则。
2.3.2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环节,企业所得税仍然存在着税收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在废弃物产生环节,没有设立适当的税种。目前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是以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排污费的形式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末端约束。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收费标准偏低、征收面窄、征收依据不科学、征收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且专向收费的收入功能在一些地区被异化,演变为收入第一、治污第二,在制度安排上不利于环保及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由于总体上企业的排污负担较低,一些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在副产品综合循环利用与排污两者之间选择排污。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优惠政策本身没有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税收理念,不利于政策引导作用的充分发挥;而涉及循环经济的主要税种调解力度不均衡、不到位,甚至缺位,不利于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3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完善
3.1资源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1)生产和消费要尽可能地从使用污染环境的原料和能源转移到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上来,从而奠定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废物资源化的基础,是再循环的前提。而且,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出,通过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减量化,也可以使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周期拉长,为自然资源的再生和人类寻找替代资源提供了一个较长的时间范围,从而促进自然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生产者应尽可能地生产可以满足消费需求的、可以直接再延用或回收再利用的包装材料、容器和其他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为再利用原则创造条件。显而易见,通过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的实施,反过来又深化了减量化的实施。而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中,资源课税是实现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所以,当前对资源课税的改革和完善也就成为了重点。
(3)建立一般性质的资源税,弱化其原有的调节级差收益的功能,向所有的自然资源开采、生产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改革之初,建议先将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和森林、草场资源的生态破坏问题。条件成熟时,将现行的其他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纳入资源税,并将其他资源(如海洋、地热、动植物等)纳入其征税范围。
(4)调整税率,对所有的资源应普遍提高单位税额或税率,使之与目前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相协调。通过对资源税的改革,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价格,有利于从物质输入端对物质的输入量进行控制,适当减少对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同时也有利于缩小原生.资源与再生资源的价格差距,促进对再生资源的再循环利用。
3.2产品制造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2.1增值税的完善
当原材料投入生产环节后,税源不容易控制。因此从效率角度看,不适宜作为重要的纳税环节。重点应该放在对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给与相应的税收优惠上。针对国家将要出台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产品目录,结合工艺流程特点、重要性、现实可操作性一要求,有选择地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产品适用面。重点是重化工产业部分产业链上的产品,因为这些产业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其税收优惠效应将会得到有效扩散,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引起我国经济结构和布局的变革。
3.2.2消费税的完善
要重点将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畴,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范畴产品的税负差距。应把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如一次性生活用品、高档建材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高能耗的享受型交通工具,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等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为了保护煤炭这一宝贵的战略资源,缩小其与石化能源的比价,可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对于资源消耗量小、能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3.2.3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在生产过程中积极购置机器设备防止污染,改进技术、工艺流程,生产高产出、低消耗产品,或者在资源开采和利用中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以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均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3.3资源再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3.1增值税的完善
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产品,除继续实行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所注明金额的10%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外,在企业能按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核算条件下,再按利用废旧物资的价值比例给予同比例减征增值税的优惠。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外部购入的废渣等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内部废弃物等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核实购入量、使用量等数据基础上准予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意义重大、但回收成本高、经营亏损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垃圾电厂、废旧电池处理厂等,可由他们在即征即退和免税等优惠政策中自行选择一种优惠方式,并上报主管税务局备案。
3.3.2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对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制定多种优惠方式。例如对于新成立的以废弃物为原材料的企业,可以采用在开始经营生产的五年内减免税收的方式;对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综合利用内部生产形成的废弃物,可以给予延期纳税或退税的政策;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请所得税优惠方式,税务机关予以审批。另外,对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综合税收优惠,以从源头上鼓励企业进行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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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制度的帕累托改进过程,是制度的更新替代、变换变迁、发展完善和联动交易的整个动态系统形式,从而走出“路径依赖”的传统老路。税收制度创新的目的,是要改变不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推动税制创新,就是要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并使同一税种内部及不同税种之间保持协调,就是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运行结构的调节,以减免税来激励劳动,鼓励储蓄,扩大投资,改善供给,同时在微观经济中,调节生产和消费,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税收优惠措施中,各国主要采用的有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减免和费用扣除四种。
一、促进教育、人力资本发展的税收政策
制定以人为本的税收政策是各个国家的共同选择。“我们同顶一片天,但你的天更蓝”(任运昌等《他们输在起跑线上》,重庆出版社,2005,9)。劳动力结构不合理呈现出教育的缺陷。发达国家高、中、初级工占劳动力比重分别为35%、50%、15%,而我国这一比例约为5%、35%、60%,同时这也是导致我国就业增长弹性呈现下降趋势的原因之一。加拿大的教育税是其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父母为子女教育储蓄的利息享受免税;英国对个人以提供奖学金名额等方式捐赠免税,并对向18岁以下或18岁以上但仍在上学的子女的赠与可免赠与税;美国对符合条件的教育支出和教育贷款可抵免和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为未满18岁的孩子设立“教育金”账户,给予一定限额的税前扣除;荷兰对从事研发的员工可获得税收补贴形式的工资补助。
我国为鼓励个人、家庭投资于教育,或人才培养,知识的更新和积累与人才价值增值,或为调动高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防止人才外流,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一是比照韩国的教育税、法国的学徒税和培训税等,研究开征教育税,专款专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在人才投资成本上增加个人特许扣除,如所负担的个人或家庭的教育费;对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可适当提高个税税前扣除额,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可参照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并适当扩大对创新发明成果奖励的免税范围,同样地也要体现在对技术入股的奖励中;增设教育费用扣除项目,对教育投入实行直接税收优惠,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考虑对学生家庭的学费减免税计划和教育税减免计划,引导家庭对其成员提供更多的教育投资;准予对教育培训捐赠条款的税前列支,以促进对教育的捐赠;建立针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税收政策。三是整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对人力资本支出、人才再教育的扣除。韩国对企业支付的技术和人才开发费用,可按一定比例从法人税和所得税中扣除;意大利对于聘请时间2年以上的博士后,按每个合同提供信用额度为1500万~6000万里拉,对于企业委托培养的博士生,给予的支持为奖学金的40%。我国必须加大税收政策包括房产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方面对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允许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鼓励企业和个人增加教育培训投入,改善劳动供给结构,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根据鼓励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需要,适时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根据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原理,适当降低企业税负,鼓励投资,以增加就业机会。
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根据我国首次的绿色GDP核算结果,2004年全国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建国以来,我国GDP增长了10多倍,而每增加1亿元GDP所需投资则高达5亿元。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OECD国家普遍实行了征收环境税的政策,包括在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方面征收。
我国目前主要是完善现行环保税制。掀起“绿色革命”,鼓励与限制并举,全方位、多环节引导能源资源利用向节约、绿色环保、循环使用、可再生、可持续发展,以体现国家政策导向,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一是调整资源税。根据矿藏的品质来确定资源税税率,在减免税项目中应包括对能源矿藏的勘探开发费用的抵扣,对企业为防止开采而破坏环境的支出予以抵扣,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支出的抵扣等;提高单位计税额,实行弹性差别税率,使资源的价值和稀缺性在税收补偿中得到体现,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和节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输出地的财力,支持西部大开发;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以及与使用资源的有关收费如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林政保护费、排污费、电力、水利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以开采量为计税依据,同时对外企征收;在合理划分资源等级的基础上,对重点矿山和品目的资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并据此对税额相应调整;针对我国能源含税价和价格含税率均大大低于OECD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逐步提高铁、煤炭、油品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税价,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对利用资源科技,以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率作为确定税率的重要参考指标,根据资源产品在不同时期的价格适当调节税率,为资源开采企业发展提供缓冲空间;对技术含量高、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清洁生产继续给予税收鼓励;对“绿色产
业”如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和水能资源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产品实行零税率。二是完善相关生态税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企业使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减排、清洁环保产业设备项目的国产设备,允许抵免所得税和加速折旧;对符合一定生态标准的生产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对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车辆,给以适当比例的车辆购置税减征优惠。消费税扩围时,应将高档消费品、奢侈品,以及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如豪宅、多套住房、高档服装、高档家具、主要大气污染源、高级高能耗娱乐消费、电池、煤炭、一次性产品以及一些限制类的建筑材料等纳入,并提高税率;在能源制约的大环境下,出台燃油税;对一些关键性的、价格高性能优、环保节能经济和社会效益异常显著的重大设备和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加速折旧和所得税税收抵免及某些增值税减免优惠;为保证征收链条的完整,增值税扩围可先将循环经济产业链企业、环保产业调整、产品更新、调整产品结构、工艺设备改造、通信设备、计算机、信息传输等作为转型试点,营业税其他项目短期内可保留,相应发生的投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给予所得税抵免。综合顺差过大问题,降低原材料、初级产品、半成品资源、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退税,以及取消资源型产品或投资过热的煤炭、磷矿、电解铜、原油、柴油、钢铁、水泥和一些矿产品等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高科技产品、具有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进口国内技术不达标或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生产节能产品的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境无害化技术、清洁汽车、清洁能源以及技术资料等,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环保节能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我国机电、轻纺、建材等一般加工业战线长、水平低、能耗高;汽车厂家有近130家,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总和,但年均产量并不大;第三产业占GNP比重较低,不到40%,而发达国家是60%~70%。后进国家赶超领先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采用“部门不平衡发展战略”,需要有潜力的主导产业,通过以创新为基础的主导部门与其他部门复杂的关联互动产生扩散效应来推动产业结构转换,从而加速经济增长。从上世纪60年代末到2000年间的统计表明,制造业获得美国专利的数量,占全美专利总数量的90%。这一异乎寻常的旺盛的技术创新活动,得益于其大量的投入、研发与工程应用。
根据我国产业政策和实现企业规模结构优化的需要,可采取一定的投资抵免与再投资退税,以及消除对企业股利的双重征税政策。企业所得税可设置累进税率来促进地区产业的合理布局,为保护西部环境,在鼓励企业环保生产行为的同时,更加要突出预防和惩罚污染环境的行为。为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实行差别税率,对东、中、西部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的收入实行低税率,对从事限制类产业的收入实行高税率,这样就促使一些不利于东部而利于西部地区发展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而逐步退出的是那些在各地区都不利的产业;应针对不同产业性质及税种本身的特点,制定适当的优惠期限,灵活安排间接优惠方式,以发挥扶植相关产业或地区发展的投资诱导作用;通过加大税收留成比例来促使资金投入到中西部地区的基础建设,并且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可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对适合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和一些制造业,应实行累退税率,促使资源向大型企业集中,使产业向重工业和采矿业集中的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推动国企规模经济发展,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使制造业成为技术创新最为活跃的行业,并且促进产业在区域间的合理分布。为了提升第三产业结构级次、增强竞争力,营业税的扩面,可增设“其他经济行为”税目,把保险、直销、拍卖、信托等一些新兴经济现象、新兴企业纳入,据此实现增值税扩围,最终将所有第三产业纳入,并在商品及各类服务的所有环节征收,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对辖区内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税收制度创新。增值税转型也会减轻工业企业、资源开发企业的税负,化中西部资源优势为竞争优势;将转型与产业政策相结合,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税负较重的行业或企业允许增量部分的扣除;对资源与能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实行税基式减免与税额式减免相结合,以发挥西部矿产、土地、水、旅游、边界资源的优势,促进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为减轻农民负担,在涉农税收政策中,提高农民销售农产品时的增值税起征点,对农民购进的农资等生产资料所含增值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针对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双重身份,比照企业,废止农村居民存款利息税;为推动非农化进程,对农副产品链式产业化开发的企业减免所得税。
四、促进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西部边疆低碳经济新增长点
一、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产业
1.发展低碳经济是时代需要
目前,世界正处于一场以能源和气候安全为驱动力的新工业革命,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已成为大势所趋。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行动指南;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和基石;提出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中国人对全人类负责的具体行动,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对此,欧美等西方国家以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为动力,积极行动起来并再造经济增长。边疆省区也应因势利导,抓住机遇发展低碳经济,发挥后发优势、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低碳概念包含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碳库储碳3大部分,边疆省区各有相对优势,可以整合成不同的低碳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以水能资源为基础的清洁能源。西藏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20136万KW,占全国的29%,居全国首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11000万KW,占全国的20.3%,仅次于四川居全国第二位。云南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0364万KW,占全国的15.3%,居全国第三位;年发电量9078.86亿KWH,可开发的水能资源达9000万KW,占全国的18.8%。广西水能资源经济可开发量在全国排第5位,可开发装机容量1992万KW。新疆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8178.7MW、装机容量16564.9MW。除滇、桂两省区已开发形成一定的“西电东输”优势外,藏、新两自治区的水能开发程度低,潜力巨大,是低碳经济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点领域。
(2)风能资源优势突出,可形成以风能为基础的新经济增长点。中国风能潜力世界第一。国家发改委拟按照融入大电网、建设大基地的要求,在陇、内蒙及冀、苏等地形成几个上千万KW的风能基地,实现2022年供电装机规模1亿KW。新疆风能资源富足,达板城、吐鲁番、小草湖等九大风区总面积15万KM2,风电可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KW。甘肃风能资源总储量为2.37亿KW,可利用和季节可利用区的面积为17.66万KM2,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在150W/M2及以上区域占全省总面积的4%,风能资源储量为3395万KW、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2667万KW。内蒙古风能资源居全国之首。国家气象研究院指出,全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为2.33亿KWH,内蒙古为1.01亿KWH,占全国的40%。另一统计数据表明,内蒙古风能总储量达10.1亿KW,可直接开发利用3亿以上。
(3)太阳能资源优势突出,可形成以太阳能为基础的新经济增长点。新疆太阳能理论蕴藏量(总辐射量1450∽1720KWH/M2.年,可开发利用的太阳能资源为100∽150Kg/M2.年。西部边疆的西藏、内蒙古、新疆、甘肃、云南等省区均具有日照时间长的优势。内蒙古总辐射量在115~167千卡/CM2之间,仅次于青藏高原居全国第二位。日照时数在2600~3400小时之间。内蒙古与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合作在鄂尔多斯建设一座拥有2000兆瓦发电能力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厂。广西太阳辐射量也在90~130千卡/CM2之间,年日照时数在1300~2250小时之间。云南全省每年接受的太阳能辐射能相当于730多亿吨标准煤。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板保有量已超过800万M3。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已超过10亿元。太阳能与建筑结合、太阳能与风能干燥、太阳能制冷级热泵技术的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太阳能供热与制冷联合循环、吸附式太阳能冰箱的研究已接近产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太阳能光伏发电在云南有所发展,不仅建成后年发电量达7000多万KWH、年减排约7万吨温室气体的技术最先进的石林66MWP并网光伏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第IMWP成功并网发电,而且,全省各地农村已建成50多多独立运行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红350万KW。
(4)以生物质能为内容的新型可再生能源经济增长点。西部边疆土地资源丰富,特别是未开发利用的山地可供发展生物质能作物种植。新疆生物质能(包括薪柴、农作物秸秆、农村人畜粪便、城市生活垃圾等)可开发量相当于3000万吨标准煤。广西积极建设全国最大的木薯乙醇生产基地。云南重点发展以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为重点的生物质能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生物柴油是用膏桐籽提炼,云南可在10年内建成总体规模达1500万亩左右的生物柴油原料林,形成年产近200万吨、产值超过35亿的新兴优势产业。而云南生产燃料乙醇主要原料为木薯、甘蔗、脱毒甘薯等非粮作物,成本低、产量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所长张跃彬认为利用云南拥有78655KM2的热区山地优势,发展专用能源甘蔗材料,开发生产乙醇,既可根本性解决云南乃至全国甘蔗糖厂干半年、闲半年的困境,又可形成专用能源甘蔗燃料乙醇产业。据规划,产量到2022年,可达400万吨、销售收入463亿元。
(5)地热能的潜在优势大,可形成不同类型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西藏地热资源丰富,1977年1月羊八井1000KW试验地热发电机组发电;1983年又建成3000KW的地热机组。目前,西藏羊八井地热电厂总装机容量达25180KW。但机组腐蚀结垢后及热田衰减问题有待解决。西藏拉萨地区1997年投入4台22500KW水力发电机组,使水电、地热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158980KW。此外,云南腾冲正在进行勘探,有希望成为我国第二个高温地热区。
(6)核能、潮汐能在广西已迈开步伐。2006年防城港白龙核电站立项后,又安置了红沙核电站、平南核电站、象州核电站。广西沿海岸5M深以内的近海海域约1万KM2既有利于建造潮汐电站水库,又可把电站建成发电、养殖、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新型电站,还可开发波浪能,推广微型波浪发电装置,建造航标和海上灯塔。广西已计划在北海白虎头安装1000KW小型潮汐发电站,前景可观。
二、发展以“森林碳汇”为基础的碳汇经济新增长点
广西、云南具有森林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52.71%、50%。森林、草原是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林木每生长1M3,平均吸收1.83吨CO2,放出1.62吨氧气。由于森林吸收CO2投入少,成本低,简单易行,森林碳汇功能非常显著。对此,内蒙古是碳汇大区。全区有13亿亩天然草原,固碳能力为1.3亿吨,相当于减少CO2排放量6亿吨;还有3亿亩森林;有5.6亿亩可利用的荒漠化土地,可种树1.2亿亩,种草2.8亿亩,可实现碳汇12亿吨。《京都议定书》规定,某些土地利用和森林项目能够起到固碳作用,从而可以被用于充抵减排义务。因此,该公约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既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又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机会。2006年11月,全球第一个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划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碳汇项目”获批实施,它是目前唯一获得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林业碳汇项目。云南既可争取CDM执行理事会将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碳汇向源头延伸为“中国云南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碳汇项目,”并将林业系统在腾冲、双江及保山市隆阳区开展的林业碳汇造林新模式试点扩展至民族自治州及各地自治县,以充分利用山区、半山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发展碳汇经济。总之,桂、滇、内蒙以其雄厚的森林资源及其相应的经济社会、科技文化优势,有可能建成巨大的碳库,提高固碳及储碳能力,以碳汇推行CDM计划,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发展碳汇经济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新疆、西藏以其广阔的国土面积具有发展碳汇经济的潜在优势。
三、西部边疆发展低碳经济对策
1.建立发展低碳经济战略。按照国家确定的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从各省区的实际出发,把握好低碳重点领域,确定战略目标、战略重点,进行战略部署,以尽可能低的经济成本和碳排放量,获取最大的整体效益,逐步实现本省区的国民经济“低碳化”。一要把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十二五”规划,突出优势、探求模式,在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要以低能耗、高能效和低碳排放的方式完成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城市化要围绕建设低碳城市发展以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为重点、以步行和自行车为辅的慢速交通系统的低碳交通系统;要发展低碳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充分利用太阳能、选用隔热保温材料,合理设计通风、采光、节能型取暖制冷系统,运行过程要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及各环节的节能减排。在国家制定的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适应民族地区的补充规定,建立相应的碳排放统计监测和管理系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考核体系等,积极参与碳交易。
2.致力持续创新,以科技进步发展低碳经济。一要鼓励产学研结合,加快开发低碳产品和低碳技术,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二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及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契机,在充分利用碳减排、能源安全、环境保护、新能源的先进技术上创新求发展,不断提高我国低碳技术与产品的竞争力,致力减少潜在的“碳锁定”影响,逐步向低碳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对此,西部边疆省区已有所进展:广西玉柴诞生了世界上首台利用现有零部件技术实现可再生空气温合动力功能的发动机及两款实现两级增压的低碳节能高效发动机并成功装车试运行;柳州五菱汽车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微型电动车并已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部的审查且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标志着该公司获得国内首个新能源货车生产资质。甘肃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推出的绿色镀膜技术,兰炼MAZ100汽油和MAZ200柴油清洁助燃剂等,都在节能减排上作出贡献。云南不仅在褐煤特别是劣质(低热质)褐煤气化领先,创新煤-气-电&化(气、油)多联产模式,而且在煤制油方面建成一套3500t汽油/a的工业示范装置并于2007年底投产。三要把低碳教育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体系。四要在体制创新上推行“绿色GDP”考核制度,建立适合国情、省(自治区)情的低碳经济指标体系,将现行的GDP指标扣除因环境污染、自然资源超标消耗、生态环境退化的损失;建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低碳考核制度,促进地方政府和企业重视低碳经济。完善低碳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建立“可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与资金支持新机制。
3.建立以社会生态文明理论为核心的低碳经济理念体系。要树立发展低碳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中国人对全人类负责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的思想观念,并纳入社会主义新边疆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一要创建边疆特色的“生态文明和谐”理念,强调生态道德观念,弘扬各少数民族的、传统的优秀生态文明文化,如内蒙古的草原文化、新疆的伊斯兰文化、西藏的佛教文化、广西的八桂文化及云南各少数民族的神林文化、本主文化、梯田文化、贝叶文化、东巴文化、茶文化等;建立生态道德规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使人们在良好的低碳环境中生产生活。二要加强宣传引导,针对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将什么是低碳经济、为什么要发展低碳经济、怎样发展低碳经济、个人如何参与与低碳经济、低碳生产生活等纳入宣教活动,以推动全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与行为的大转变。
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既要参与国家组织的国际上有关的低碳能源和低碳技术的交流合作,又要发挥边疆的独特地缘优势,发展与毗邻国家的有关低碳经济合作(如云南与缅甸、老挝发展替代种植合作),以充分体现“中国人对全人类负责”的精神;既要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理念、技术、管理和资金,通过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和体制创新,促进生产与消费模式的转变,又要发挥边疆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积极申请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CDM是《京都协议书》中提出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是作为全球减排和技术转让的手段,允许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称为附件I缔约方)与目前还处于发展中的国家缔约方(称为非附件I缔约方)联合开展CO2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数额,即CERs,可以被附件I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官方网站数字统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官方受理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项目256个,年预减排量约为101559640吨,如果这些项目在联合国全部注册成功,每年将为国家和企业产生约8.2亿美元的经济效益;已经在执行理事会(EB)成功注册的项目30个,其中在EB获得减排量的项目有8个。此外,较早进入CDM领域的华能集团在2006年10月26日与西班牙ENDESA电力公司签订了《核证减排量购买协议》,涉及3个风电CDM项目和5个水电CDM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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