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医学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
高等学校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作为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笔者作为地方医学院教务工作者,主要是从事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学校贯彻落实大创计划中如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情况,来谈谈医学院校在加强大创计划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大创计划所要达到的目标
大创计划是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实施大创计划,促进高校能够切实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为我们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关于大创计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兴趣引导原则是实施大创计划的首要原则。参与大创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等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其次是自主实践原则。参与大创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其次是重在过程原则。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关于大创计划的基本类别
按照当前国家教育部关于实施大创计划的文件规定,大创计划主要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以及创业实践项目等三个方面展开:创新训练项目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大学生个人或研究团队,在学校大学生学业导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独立自主完成一些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学校大学生学业导师的指导下,使创业团队中每个参与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市场调研,制定出商业筹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的基本内容是大学生团队,在大学生学业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帮助下,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关于大创计划的日常管理
(一)组织机构
1、要成立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相关教务、科技、学生管理与服务、财务、国资等职能部门及各院系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创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
2、要成立大创计划专家委员会,由学术造诣深、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书,对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项目的实施、变更及结题验收;督促和帮助学校开设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选修课、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项目等选修课,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选修课程。
3、要成立各个二级院系的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层面领导小组的组成模式,也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管理、学生干部任成员,负责本院系大创计划的宣传、组织与管理等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
教务处负责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设创新创业训练及创新思维创新方法等选修课并对这些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核算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以及项目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题验收等组织工作;科技处负责组织师生开展学术交流,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负责协调各类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为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以及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学生处负责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开展相关活动;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配套经费的拨付等;校团委协助教务处进行项目管理,开展项目的评奖等工作;协同科技处组织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协助教务处进行参与项目学生的企业实践训练和就业推荐工作;各院系工作组负责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推荐、为学生配备导师,以及导师工作量及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分的初步认定等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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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专家组对部属各高校上报的《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各高校工作中存在的若干共性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供各高校在推进下一阶段工作中参考,尽快全面完成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任务。
建议1关于当前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2005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2006年11月教育部召开的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部属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函[2005]2号)的要求尽快完成下列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学校所投资的全部企业,弄清各校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2、清理并分析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已经或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以及企业经营风险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并制定应对和处置风险的措施及预案。
3、制定学校存续企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坚持产学研紧密结合和与社会相结合两条重要原则,将高校产业工作引导到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适合本校特点的文化产业这一方向上来,坚决退出与本校科技成果转化、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无关的一般商贸型企业,以及长期亏损、投资无回报、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大的企业。
4、对学校所投资企业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界定产权,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和机制。
5、设立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拟保留的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从学校事业法人单位剥离出来,全部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防火墙”;建立健全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
6、学校以“提高高校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营质量”为目的,制定对经营性资产整合重组、对全资企业改革改制的具体方案并付诸实施,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高校企业的社会化进程。
7、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学校的投资行为,规范学校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建议2关于清理高校所投资企业的问题
各高校以往在投资办企业过程中,出资人名目繁多,出资形式多样,学校对所投资企业监督管理薄弱,企业经营风险情况不明,部分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已造成学校经济损失。长期以来,高校对所投资企业普遍没有进行过全面、深入的清理,因此,全面深入清理高校所投资企业的情况,是本次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在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中,已对运营中的科技企业进行了清理,而没有深入清理历史上曾经设立的而目前状况不明的企业、后勤等非科技企业,以及学校所属的二级法人如基金会、工会、附属医院和附属中学等所投资的企业。
建议各高校切实全面、深入清理本校投资的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因客观原因近期难以清理清楚的企业,一定要落实校内单位和专人负责继续追溯清理。在清理企业工作中,要特别关注企业创办时学校的出资形式、验资报告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法律风险和关联学校的责任。部分高校企业数量较多、经营性资产规模较大,特别是多校合并的高校,全面清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难度较大,有关高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动员工作,不仅要动员到企业,还要动员到院系所、部处以及学校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阐明企业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清理工作的措施和责任,建立企业清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各高校将资产产权关系归属本校的全部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清理清楚;对于学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所投资的二级控股企业也需要清理到。
建议3关于清理高校全资和控股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清理学校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经济、法律风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学校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或有债务风险,可能直接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并有损学校的声誉;学校直接投资的控股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或有债务风险,将直接导致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其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决策程序不完善、产权不清晰,有可能给学校造成经济上或声誉上的损失。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对所投资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诉讼和企业从事的高风险业务清理不深入,尤其对于这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尚未完善,对于债务的风险及或有债务的风险没有充分评估,甚至有的企业债务已逾期很长时间,但相关高校仍未充分认识其风险的客观存在。
建议有关高校对于企业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或有负债,特别是数额较大的,要逐笔审查其风险并分析其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制定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对于学校借给企业的款项,要限期收回;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向教育部报告。
建议4关于学校拟存续企业的处置方案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拟保留的企业数量过多,有些规模很小的全资企业仍准备保留改制;部分高校对于存续企业至今没有明确的处置方案;撤并企业的措施没有到位,力度不够。为此建议: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第2条和第15条的精神,对于不是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为目的而创办的学校企业,不具备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学校企业,以及长期亏损、投资无回报、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撤并或退出。
2、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0条的精神,要坚决破除院系办企业、院系管企业的观念,强化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的职能及权力,处理好学校与院系的利益关系。对于经营状况较好、对学科建设作用较大,但资产规模较小的原院系所办全资企业要进行整合重组后改制并划转到学校资产公司;对于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平平的企业则坚决予以撤销。
3、对于亏损严重、扭亏无望、债务沉重的全资企业,学校要组成专门班子进驻企业,控制企业现金流,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债务,尽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直接资金损失。
4、对于学校的全资企业,要贯彻“非改即撤”的原则。建议各高校尽快制定全资企业的改制计划和方案,并将没有明确可行改制方案的全资企业,列入撤销或退出的范围。
建议5关于高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教育部《指导意见》第5条要求高校对所投资企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其目的是为了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各高校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所投资的全部企业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
我们注意到,已开展企业清产核资的高校,普遍没有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特别是非科技企业以及暂未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的企业,大部分未开展清产核资,从而严重影响到学校开展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应严格按照清产核资的要求,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逐一盘点清查,界定各项资产产权,理顺企业资产归属关系,核实学校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总量。
2、考虑到学校参股企业要获得开展清产核资的股东会决议的难度较大,因此可以采信相关公司上一年度的决算审计报告;如中介机构对学校参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有异议,学校可以依据《公司法》对异议部分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资产(如校舍、科研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宾馆、招待所等),属于学校的非经营性资产,不能作为学校对企业的投资,已实施投资的应在清产核资时剥离回学校;企业在学校校园内投资建设学生宿舍、宾馆、招待所等设施,产权理应归属学校,应由学校与企业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例如采用BOT等方式,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批准,学校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变性,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
4、各高校在组织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对企业账外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清查,特别要重视对账外投资的清查,以保全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
5、对于拟撤销的高校企业,也应开展清产核资,清算工作完成后,须办理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
建议6关于设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个别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是在新的《公司法》实施前组建的,由学校和学校的一个全资企业作为两个股东出资设立。以这种方式设立的资产经营公司是不规范的,应尽快按照新的《公司法》规范改制为学校法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明晰的产权关系。
此外,部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完善:
1、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5条的要求,设立代表学校行使出资人权利的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该机构人数不宜过多,以5―7人为宜。根据各校情况,可由学校党委或行政的一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由学校党委或行政的常务副职担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分管干部工作、财务资产工作、科研和产业工作的校领导,以及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长组成。这个机构应当成为代表学校“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决策机构和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权力机构。
2、建议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由5~7名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企业经营决策能力的成员组成。除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外,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员一般不宜交叉任职。学校应确保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企业经营决策的相应职权。
3、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般由学校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和资产经营公司的职工代表兼任,切实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对公司经营行为、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监督职权。
4、对于暂不设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要落实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主管责任人,明确校内管理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建议7关于经营性资产划转中的一些问题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4条、第6条的要求和2006年11月份视频工作会议的精神,各高校应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建立起学校与企业间的“防火墙”,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的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进度滞后,资产划转比例不大,一些高校至今尚未开始办理划转手续;大部分划转企业没有办理产权变动登记,也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资人的变更登记。这些企业虽然划转了资产,但没有改变学校作为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达不到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建立“防火墙”的目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对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的文件,办理资产划转的增减调帐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尚未设立资产公司的高校,为加快工作进度,可以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第6条的精神,先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一个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中,然后将该全资企业依法改制为学校法人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者分步实施。
3、拟保留的学校全资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可先办理资产划转,再进行整合改制,不必等待改制完成后再办理划转。
4、已办理资产划转的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和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督促和检查企业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出资人登记手续。
5、由于特殊原因,今年内不能办理资产划转的学校全资企业,有关高校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限制这些企业的对外投资和经营活动,确保这些企业不会产生新的经济风险。
建议8关于学校财务部门对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的问题
由于高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高校财务部门没有对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在有关部门制订出台对高校经营性资产核算的新规定之前,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已经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等对校办企业投资,财务部门应在“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能在往来科目中长期挂帐;学校投资的全资企业,“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借方余额应与所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中学校投资超过注册资本金的部分之和相符。
2、各高校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将“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3、学校已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时,学校财务部门应将“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余额进行相应调整。
4、学校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等对资产经营公司增加投资,资产经营公司应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建议9关于高校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问题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出资人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依据,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需要,也是适应企业股权多元化、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均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我们注意到,部属高校中有不少高校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部分高校没有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所投资企业的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建议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学校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建议10关于全资企业改制中的一些问题
高校全资企业改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改制实现高校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各类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高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营质量;二是通过改制,建立健全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管理、决策的机制,有效规避学校和企业运营的风险。专家组建议:
1、全资企业数量较多的高校,应在学校主持下,对全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后改制,尽量减少改制企业的数量,否则难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改制的任务。从事一般商业性经营活动的学校全资企业,以及资产规模很小、难以整合的全资科技企业,应尽量进行关停并转,一般不再进行改制。
2、高校全资企业应尽量引入社会企业参与改制,加快高校企业的社会化进程,切实转换高校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除个别特殊行业的企业和资产经营公司外,学校一般不要将全资企业改制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3、学校在制定全资企业改制方案时,要切实把握四项原则: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主营业务要明确,符合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条的要求;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要落实,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匹配;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要落实,能够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近期(3~5年)的盈利目标要落实,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制。
4、高校企业改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或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组织和主持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在全资企业改制中,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第17条的精神,注意妥善安置好改制企业富余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改制企业应尽最大努力安置所在企业中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
6、学校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必须纳入改制的范围。其产权的界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以及是否由学校投资进行。
建议11关于高校撤并企业和从公司制企业中退出股权的处理
我们注意到,各高校对拟撤销和退出的企业采取的控制措施不够有力,实质性的撤销和退出进度迟缓。为加快撤并进度,建议如下:
1、对于列入撤销清算范围的企业,学校应督促其尽快做出停业决议,并立即停业,不再开展新的业务;立即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有效控制企业印鉴、执照和财务;尽快注销税务登记并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手续。
2、学校应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学校企业的撤销、清算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学校应成立企业清算组处理撤销企业的有关经济、法律问题,尽量规避学校在撤销清算企业时承担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企业撤销、清算完成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撤销审批和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
3、学校出让企业国有股权,必须依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建议12关于取消企业冠用校名的问题
目前,还有相当多高校企业冠用高校校名全称。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4条的规定,加大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建议如下:
1、除了教育部许可使用校名的企业,以及由学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法人的机构(如出版社、建筑设计院等)仍可冠用学校校名外,其他企业包括学校全资企业,不论今年内是否完成改制,应一律取消冠用校名。
2、冠用校名的公司制企业,应于今年内向公司股东会提出取消企业名称中冠用校名的议案,并努力做好其他股东的工作;以校名作价出资占有企业股权的,或企业设立时学校与合作方有协议约定可以冠用校名的,应由学校向股东会提出取消冠用校名的建议,学校可以减持这部分股权,或者使用其他无形资产弥补这部分出资,取得合作方的谅解和支持,促成股东会尽快通过关于企业取消冠用校名的决议。
3、对于其他经济性质、与学校有关的企业冠用校名的,学校应责成与学校有关的当事人,积极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取消冠用校名。
建议13关于校级领导在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兼职的问题
各高校《自查报告》载明,仍有一批校级领导在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兼职,且一般兼任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要职。经审查,多数校级领导的兼职行为,不符合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3条的规定,专家组建议:
1、在企业兼职的高校校级领导,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应于今年内辞去在企业的兼职。高校校级领导兼任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辞职时应接受企业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个别校级领导因特殊原因必须在企业兼职的,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报请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在企业任职。
3、校级领导在企业兼职的履职情况,应由学校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考核,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
建议14关于学校建立、健全对产业活动和投资行为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
为加强高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19~24条和第27~30条的规定,建议各高校根据本校产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基本制度: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哪些资产可以投资,哪些资产不可以投资;明确对外投资的投资方向;明确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和手续;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的校内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对外投资的校内关系(学校或资产经营公司与院系所、技术完成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等);明确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学校各相关管理部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明确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明确国有股权处置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手续;明确投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2、学校向所投资企业派出干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向哪些企业派出管理干部;明确学校的哪些人员不能在企业任职;明确干部遴选、考察、委派的程序;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明确派出人员廉洁从业的要求;明确派出人员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3、学校对在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选派事业编制人员到企业工作的原则;明确事业编制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及人事审批手续;明确薪酬关系和社保关系;明确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关系等。
4、学校对产业和经营性活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学校与所投资企业在科研合作中,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明确所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冠用校名;明确学校不得为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明确学校对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投资、融资活动的监控制度等。
建议15关于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制度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设立后,应加强对学校所投资企业的监管,确保学校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下列基本的管理制度: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条例。
2、重大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内容包括:投资、担保、借贷款、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
3、公司干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干部管理的范围、任免权限和程序、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及奖惩办法等。
4、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以及董事、监事对任职企业行使经营决策权限的规定。
5、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
6、公司以及对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
7、公司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度。
8、审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
一、今年开展*评议政风行风所做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领导班子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对各阶段的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并成立了行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下属学校开展行评工作。下属各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行评实施方案,做到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6月份,我局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座谈会。在系统内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为使整个*评议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并扎实有效,我局制定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评议政风行风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区文化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形象,形成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深入广泛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民人群众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单位”,促进文教系统的政风大发问和行风大转变。要紧紧围绕推动文化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师德师风、中小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文教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
同时,明确了今年的评议对象,除局机关外,还包括全区各中小学校和文化企、事业单位。为便于开展工作,局评议领导小组把今年评议内容的重点,确定为抓好在20*年*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和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和师德师风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单位建设。《方案》明确规定了今年*评议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即全面部署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8日);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6月29日至7月20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21日至9月18日);检查评估和总结表彰阶段。局属各文化单位、学校均制订了行风评议方案,并进行了自查,要求9月底整改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制订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了此次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编发了《工作简报》6期,并通过专栏、板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了*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传达了省、市*评议工作的精神。强调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都是文教形象,激励广大教师齐心协力搞好行风建设。
四是开门评议,恳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校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局领导和机关相关责任股室,于7月19日走上街头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对教育方面的一些问题,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在局统一安排下,各基层单位也采取了各种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并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与家长沟通,解决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三小的“百名教师走访千名家长”的问卷调查活动独具特色,效果明显。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建立了意见箱,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自查和意见、建议征集,经疏理共有7条意见被列为我局今年必须整改解决的问题。
五是边评边改,强抓落实。局行评办公室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类,局领导及时批转到局机关有关股室或局属有关单位,要求按照时间表、责任人方式及时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疏理出来的问题和省、市反馈来的意见、建议以及件,件件都制定了专门方案、明确责任人予以整改落实,做到了不拖延、不护短、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了边评边改。
六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评议工作中,我局根据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为切实改变作风,从建制度、抓长效着眼,出台了“七个严禁”、“五个查处”和“一个不准”,用铁的纪律确保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出实效。具体做法是:严禁机关干部的消费让基层埋单,严禁各单位集体组织用公款外出旅游,严禁单位内小团体经常处理单位钱物,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和场所进行,严禁到业务单位索要、吃喝,严禁以联络关系为由肆意开支,严禁经常用公款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查处大额资金开支不明情况,查处中心小学大额收缴村小公用经费、杂费补贴情况,查处挪用工程款项情况,查处专项经费的余额处理情况。不准收费补课。针对学校财务规范管理问题,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校长离任审计制度,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以此来逐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各类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年省教育厅回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省教育厅回馈给我局的20*年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内容涉及收取借读费、学校(教师)收费补课费和服务项目收费问题。
关于反映实验小学收取借读费和练习本费的问题,我局在收到回馈信件时,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家长反映的情况源于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对交借读费和练习本费问题存有疑虑。此问题在今年的*评议中进行了整改复查,已落实到位。
关于反映学生参保交费问题,我局已在去年的*评议中整改到位,在今年的自查自纠中,我局又把此问题列入了整改范围,对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工作明确了更严格更规范的操作程序,始终把学生的自愿放在首位。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其它反映学生交报刊费、学校(教师)收费办培训班、补课班等问题,我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实,有的问题是人的疑问,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也有反映不实的问题。但对所有的问题,我局都作了认真的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问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回复,全部进行了整改,都已落实到位。
2、20*我局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在20*年*评义政风行风工作中,我局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共11条,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方面5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2条,其他问题4条。这11条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落实、教师工资的到位、小升初学区的划分以及薄弱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此,我局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再一次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复查落实,把十一条问题分别落实到了财务股、普教股、人事股、办公室等相关责任股室。各责任股室高度重视,再一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访,分别写出了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意见,整改情况已全部到位。
3、20*年我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政风行风自查阶段,我局先后召开了多层次的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座谈会,自查中共疏理出7条意见和建议,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问题1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4条、反映收费问题1条、其他问题1条。在这7个问题中,涉及教育政策问题的是反映“个别学校民生工程款发放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责成纪检监察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主要是*中学对住宿生困难补助2万余元未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文教局及时进行了督查,学校也进行了整改,校长因此受到了行政警告的处分。关于极少数学校违规收费补课问题,我局已对20*年存在收费补课的*中和*中学校长分别给予了免职和撤职处分,今年以来未发生学校收费补课现象。对于学校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我局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全区中小学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出了问题和不足,要求改进;二是对财务管理规范的予以表彰,通报表彰了8所学校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三是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发至各校,在20*年9月起试行;四是对离任、调动的学校校长进行了离任、任职审计;五是召开了学校财务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学习、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关于“少数服务部门对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宣传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召开了服务部门负责人会,强调了开展服务性项目的要求和纪律。规定凡经区联席会批准可由服务性单位上门服务的项目,一律在开学后一周才能办理,由服务单位聘请非在职人员为代办员去开展,代办员必须有聘书、上岗证或委托书,学校不统一组织,不代收代办,不强行推荐,必须完全尊重家长或学生自愿选择的意愿。服务单位印制了《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于众。服务项目收费必须一人一票,票款相符,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在学校开展。同时,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分别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在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均已作了整改,并有专项措施予以落实。
4、20*年由市局收集到反馈来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由市教育局收集到的列为我局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共20条,分别是关于教育政策问题1条,关于教育管理问题3条,涉及收费问题16条。
反映教育政策问题,主要是指*中学20*年下学期国家下拨给住宿生的2万余元补助款,没有及时发到学生手中。此事已在我局自查时已进行了自纠,对有关责任人员已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3条意见,经我局纪检监察股、财务股等责任单位督查,有的问题反映不实,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调查结果均已在第一时间向市局作了汇报。
一、指导思想
开展行风校风评议,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和开展教育资助行动的有效载体,动员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人人重视行风建设、人人参与行风建设,把行风建设变成教育系统内部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校风工作,进一步加强广大家长和社会对教育行风校风的监督,督促教育系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也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对教育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市的教育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评议范围
根据行风建设属地管理原则,省、市分别确定参加省、市级联评的学校,各县(区)也要确定参加县(区)联评的学校,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开展行风校风评议活动,学校的自评率达100%。
四、评议重点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对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的情况,包括依法依规建校、办学、办班、开展教学管理活动,改制学校未达到“四独立”标准,但仍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等内容。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情况。包括有无中介机构参加招生、虚假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的问题;有无违反收费规定自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教辅材料、报刊杂志,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政治校的情况。包括办学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是否有力,有无治学不严谨、教学不认真导致教学质量不高,对学生缺乏关怀甚至体罚、歧视、侮辱学生,向学生家长、管理对象或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对象索要、收受礼品钱物等问题。
(四)学校民主管理的状况。主要看学校校务是否公开、透明,尤其是学校的财务管理、用人管理、招生管理、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等是否公开。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省、市、县(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参与的形式,通过开展评议,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方式,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促进系统行风和校风进一步好转。民主评议行风和校风自*年10月到*年9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至11月)
1.以“实施教育惠民、关注民生,加强教育管理,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结合林强同志和本市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报道整个评议活动的工作布置、动态和经验。各学校要通过校内的报刊、广播、墙版报、网络、各种会议、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等进行宣传。
2.召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
3.制定评议实施意见和评议标准,聘请行风评议员明查暗访、收集情况和意见。行风评议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无党派人士、特约教育督导员、离退休干部和新闻工作者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中聘请。
4.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市里的监督电话为*各区县和各学校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评议工作,做好聘请和培训行风评议员的工作,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12月至*年4月)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大”报告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行风建设的有关材料,提高认识。
2.各区县教育局和全市各学校按照评议重点进行自评自查自纠。
3.通过多种形式收集社会对教育的评议意见。
4.评议员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汇总分析,形成评议材料。
5.对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对继续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三)评议整改阶段(*年5月至*年9月)
1.召开行风评议会议,被评单位汇报自评自查自纠情况,评议员根据测评调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
2.落实整改。按照评议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写出整改报告,并把整改情况向评议员和社会及时反馈。
3.跟踪检查。市里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对被评议学校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使全市各学校在新学年有新气象,校风、教风、师风、行风有明显改善和好转。
4.召开总结会,宣布评议整改结果。
六、开展行风校风评议的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教育系统联评行风校风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里成立教育系统行风校风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评实施意见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联评工作的协调督导。评议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联评工作机构,制定评议方案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本辖区学校的评议工作。各区县的评议方案于11月底报市教育局。
2.各区县纠风办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好对本区县教育系统和学校的行风校风评议工作。并结合实际,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团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将收集到的情况和意见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确保评议质量。
3.开展行风校风评议要紧密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与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等工作相结合。
4.要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评议程序,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一、民办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收支不规范
民办教育举办者往往以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为办学宗旨,这往往与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所要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宗旨有冲突。如培训收费标准不公示,超标准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公示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等。对于一些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不报备,没有履行报备义务,把办学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等。学费支出管理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设置独立账户管理学费,专款专用,办学支出随意浪费。甚至出现个别人员利用管理漏洞私吞学费等。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主要宗旨以非盈利为目的,有别于公司制企业,成立之初重教学轻管理,在诸如采购、付款、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营中常存在内控缺陷。如办学采购不规范,没有相应采购计划,或计划比较随意,缺少采购比价,采购合同制定存在商业回扣、滋生腐败等。付款缺少合同及发票支撑等或者合同及发票不全不规范。学校教学用设备和仪器,无专人管理,没有形成定期资产盘点制度等,缺少必要的资产保护措施。
(三)费用管理混乱,支出随意
违反财务制度管理相关规定,费用发生未取得发票,或者发票不规范。如外聘专家及其他务劳人员支出白条或仅有银行流水,未申请代开发票。业务开拓市场费用支出随意,违反中央相关精神要求,存在商业贿赂等法律风险。业务招待费支出中业务关系和私人关系混淆,造成支出浪费。缺少完备的出差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虚报出差费情况,如本可以电话网络解决的问题申请出差,甚至为办理个人私事以公家名义出差,虚列出差天数并申请出补助,甚至找关系虚开住宿发票报账等。
(四)未形成有效的预算制度
民办学校对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视不够,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未设置预算机构,各部门不参与预算的编制,认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只关注编制的预算能否为本部门带来更大的利益。由于各部门缺乏预算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在重大决策方面也与预算管理部门缺乏沟通,从而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效果,致使预算管理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的管理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五)财务人员素质低下,未能跟上培训学校发展
如领导随意安排自己亲属任职财务工作,相关财务岗位未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对业务不熟悉。导致财务部门只会听从于领导的指示,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法制观念也相当地淡薄,助长了一些违法财经法的行为。财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也导致了职校的财务管理不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求。
二、对民办培训学校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经费收支规范化,严格按照主管教育部门规定,科学合理制定学杂费收取标准,对学杂费收入专款专用,防止挪用甚至被部分人员侵吞。严格按照上海市八部委颁发的《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设置学杂费存取专户和最低余额保障金专户。保障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培训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规定必须公开透明,不得巧立名目高收费、乱收费。学生退学的,要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有关收退费规定核退部分费用。
(二)对内部控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院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一份符合培训学校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制度,并逐层落实,互相?M行监督。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资金使用、采购付款、资产管理等进行科学设定控制流程及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与约束诸如培训用酒店、车辆租用等需要有专人询价,并经分管领导确认,对于大额合同及资金支付需上院办公会集体决策。外聘专家课酬谈判需经两名相关人员参与谈判过程并形成书面记录并报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各个部门的职责与权力分工应明确,既做到互相监督又能互相激励,对于执行内部制度的态度及实际行动来决定奖罚,将工作与职务的升降相结合,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最终使内部控制机制得以严格的实施。
(三)对于费用管理,需要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根据学校具体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对于外聘专家课酬及其他临时人员劳务费,需要签订相应合同,财务人员据此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完税凭证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如业务招待费可以实行三单控制,即申请单、发票及菜单。在业务发生前需事前报批,包括招待人员人数,费用标准等。报销时连同发票及菜单作为附件,财务人员据此审核。尽量发现学校内部的潜力,使资金的使用合理化,开源节流,避免浪费,就能够提高经费的使用率,进而减少办学成本。制定完整的出差报销制度,出差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院领导签字,包括出差用餐及招待规格事前报备,住宿机打发票备注日期,出差招待费附明细清单等,从制度上防范虚列出差报销及补助情况。
(四)预算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学校财务活动可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制定预算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进行年度财务预算时要根据支出与收入情况,精确计算,对每项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在执行的时候也要建立相应的跟踪、分析机制,监督执行人按规定办事;在审批资金时也要严格控制,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批准。预算一旦实施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五)对于财务人员管理,需要学院领导足够重视,财务负责人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如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就把以往处理账目的繁杂变得更加准确和细致,节约了大量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别于公司制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培训学校需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处理及报表编制。按财务工作的特点和岗位需求,制定详细的部门考核方案。
关键词:信息化技术;多终端;会议签到
引言
“十二五”规划以来,高校在校园网基础设施、数字化校园及应用、高性能计算平台及专业队伍等各方面逐步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提供了高效稳定的计算机网络、高性能计算环境和信息技术支撑平台,大幅提高了高校的信息支撑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些年来,高校的办公自动化需求越来越迫切,高校师生对信息化技术带来的便利越来越依赖。其中,高校会议越来越多,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会议规模也越来越大,加速凸显了现有传统会议签到模式的不足。目前为止,一般高校会议签到都是纸质签到,导致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都挤在一起在签到表上找自己的名字实现签到,操作不便,会前会场一片混乱,效率不高。会后会议管理员会议签到明细及统计情况无法及时提取、汇总,会议统计情况不够一目了然。建设一个有效、快捷、处理简单、提高会议签到效率、深受广大用户欢迎的会议签到系统是高校信息化的一项重要建设工作。
1研究意义
随着移动应用技术蓬勃发展,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的逐渐普及,无线网络带宽的不断增加以及成本的不断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移动技术在学校数字化校园中的应用,即建设学校移动数字校园的时机已经成熟。如何应用移动技术扩展出虚拟化的校园,让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都能方便、灵活、有效的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享受校园的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扩大学校学术和社会影响力,是移动数字校园建设所需要涉及的范围。
“微信”的使用已经覆盖的全国近80%的用户,“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企业服务账号,针对企业内部环境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它从侧面很好的解决了App在不同手机操作系统上的兼容性问题,为了给予高校师生提供更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提高用户体验,提出建设“微信门户”。
本文的目标是研究“移动端会议签到”,将传统解决方案业务场景,通过碎片化应用改造会议签到服务、变革管理模式、创新移动工作体验,从而提升校园信息服务技术含量,给教师全新的服务感受。
2关键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会议签到的模式也在不断的变迁,经历了从纸质签到到智能签到的变更。现在人们基本抛弃了效率低的纸质签到,都用上了不易代签、效率高、易保存的智能卡签到技术、二维码签到技术、生物识别签到技术。
本文提到的会议签到系统是现有OA自动化办公系统基础上应用扩展和延伸,将依托学校现有的数字化校园系统,以数据中心和各个业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为中心,从用户需求出发,整合校内外资源,进一步的将会议管理日常功能可使用碎片化的应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动,为教师提供一系列基于查询统计等应用服务。会议签到系统要在高校得到很好的推广和运用,需要实现多终端的考勤签到功能,涉及到的关键技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接高校校园卡系统。高校校园卡已用于学校的方方面面,其中主要的两个方面包括校园卡消费及校园卡身份识别功能。高校师生每个人都有且仅有一张代表自己身份的校园卡。会议签到系统对接学校的校园卡系统实现通过校园卡完成自助签到,签到信息及时入库是必须且需优先考虑的方式。目前为止,支持校园卡签到的设备有很多种,但是考虑到稳定、易用、携带便捷,本文介绍的是工业物联网手持终端。会议签到系统实现校园卡签到,需利用该手持终端设备的NFC识别功能,通过设备提供的相关接口,获取数据,完成校园卡签到功能。
(2)在“微信公众平台企业号”的基础上进行高校内部私有化的会议签到应用。通过高校企业号通讯录严格的控制人员的信息,仅在通讯录中的人员才可以进行关注使用平台的功能。集成统一身份认证通过“微信门户”进行“轻”应用的使用,并可进行多角度的信息统计汇总,更方便的为在校教师提供日常工作方面的服务。
(3)在“微信”的基础上进行高校外部人员的会议签到应用。如上所述,本文的会议签到系统是在“微信公众平台企业号”的基础上进行高校内部私有化的会议签到应用。高校内部私有化,对校内师生来说,可以通过内置在会议签到系统里面的“扫码签到”进行签到,而并不需要因为浏览了会议一些比较重要的功能,如:会议详情展示,资料,请假,等一系列功能,而再返回到微信首页扫码。但是,对于校外人员来说,他们就看不到被私有化的会议签到应用,于是只能通过微信自带的扫码完成签到。会议签到系统必须区分开扫码的用户是校内还是校外用户。不能混淆了用户。
(4)多终端考勤设备,用户考勤状态及数据的实时联动。对于参会人员来说,可以通过扫码签到也可以通过校园卡刷卡签到;对于会议管理员来说可以通过扫签、手工签等多种方式帮助参会人员完成签到。因此,会议签到系统的设计与实现需要考虑到多方式数据的实时同步。
(5)会议签到系统移动端展现通过H5页面的形式展现。为集成在OpenPortal客户端、微信企业号、第三方APP等多样的API接口提供技术支撑。
3系统设计
根据浙江某高校的校园网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现状,结合该高校会议签到系统建设过程的研究,遵循“统一架构管理、开放与资源共享、智能与精细运营、绿色与节能减排”的原则,凝练出一套适用于大多数高校的会议签到系统网络拓扑图和功能需求。
3.1网络拓扑图
3.2功能需求
充分考虑到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高校现有信息系统和已有数据库情况,以用户为中心、方便易用、给师生以良好的用户体验,满足校内师生迫切需求为宗旨,同时为管理服务人员提供便捷使用的操作界面,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3.2.1PC管理端
(1)系统登录。与高校信息门户集成,使用单点登录技术,使得用户只需通过输入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高校信息门户之后,即可登入到会议签到系统管理平台。
(2)会议管理。会议管理分为:会议、会议列表、会议签到信息和会议类型四个子菜单,每个子菜单对应着不同的功能。用户可查看自己创建的所有会议列表,并能对会议进行查询、新增、修改、移除、投影等操作。查询,可根据会议名称、主题、会议地点进行全字段模糊查询;新增,可跳转至会议页面;修改,可跳转至会议基本信息页面进行修改会议信息;移除,移除该会议;投影,显示大屏幕投影签到页面。
会议:对于不在OA系统中的会议,可编辑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议开始时间、会议结束时间、会议需到人数、会议举办地址、会议内容等信息。
会议参会人员:会议参会人员可从通讯录导入(集成校内数据中心,获取校内组织架构)。对于校外参会人员,也可先下载模板,然后对模板进行维护,维护好后,导入到参会人员中。可把已选择的参会人员从参会人员列表中删除,删除后可重新添加。可对已选择的参会人员进行授权,分配模块的管理权限,可增加或减少会议的管理模块使用权限。可把参会人员名单维护到通录中,下次可直接通过通讯录进行人员的维护。
会议资料:可添加、修改会议资料及相关附件。
会议日程:可添加、修改会议日程。
增加模块:可选择是否增加问卷调查、投票表决、意见反馈等模块。
会议投影:可查看会议的投影页面。
会议上墙:可进入到签到上墙页面,签到的信息会动态的显示在该页面,页面上的二维码动态刷新,签到的信息会依次显示。
会议统计:可查看会议的签到统计信息,汇总统计报表。
会议签到信息:可查询每个会议的签到明细,可对签到信息进行导出或修改签到状态。
(3)组织机构管理:包含角色设置、机构及用户设置、角色权限设置。
机构及用户设置:集成高校共享数据中心,同步获取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角色权限设置:可勾选该角色可用模块,达到权限控制。
3.2.2移动端
(1)会议列表。对接学校的企业号平台,关注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验证的高校企业号参会者点击“会议签到”应用,可浏览到待自己参加的所有会议列表,可浏览具体的会议详情信息。
(2)会议详情。点击对应的会议列表,可浏览会议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如会议签到、会议资料、会议请假、会议反馈、我的二维码。此页面的功能模块会根据管理员的配置而进行调整变化。
会议签到:校内参会者点击对应会议详情页的扫码签到,将扫一扫镜头对准会议二维码,然后进行识别,识别通过后即可完成签到。校外参会者可通过微信的扫一扫,直接进行扫描会议二维码,跳转到基本信息填写页面,信息填写完成,校验参会信息成功后,即可完成签到。
我的二维码:弹出我的二维码,找到对应的会议管理员进行扫码签到。
(3)管理员功能。管理员可在移动端进入到手工签到页面,选择或搜索要签到的人员,点击签到即可完成该参会人员的签到。也可通过“扫签”,扫参会者的身份二维码进行签到。
4结束语
“互联网+会议”概念下的会议签到系统建设,不仅实现了会前(会议发起、参会人员邀请通知、现场会议签到)、会中(资料分发、问卷调查、投票表决、会议反馈)以及会后丰富的多维度统计表的会议全周期管理,也可以为高校提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建设与应用下,满足教育数据采集要求的多端应用入口。建设移动校园在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引领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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