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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例(12篇)

时间: 2024-04-20 栏目:公文范文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1篇1

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

政研室是县委、县政府的“参谋部”,必须把加强学习理论修养放在首位,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室把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努力加强分析问题研究政策的能力,使政研室向县委、县政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切实可行,正真起到县委、县政府的参谋作用。

二、狠抓勤政廉洁不放松,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

我室严格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内容,紧密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让我室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拒腐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20xx年我室干部中未出现借乔迁、子女升学等借机请客敛财的不良现象。

三、深入基层,了解村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措施

我室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以“三农”工作为重点,及时、准确、有效把握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20xx年下半年,我室认真调研我县的林政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惠农资金的管理发放等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上交县委、县政府,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同时根据调研的情况结合××县实际,形成《××彝族自治县林权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起草全县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全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会议讲话稿等。20xx年10月份开始,用两个月的时间,由我室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农村低保、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良种补贴等有关惠农强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目前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全县除了大兴镇外,14个乡镇的农村低保清查工作已完成。通过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为今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四、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我室在认真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外,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

(一)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20xx年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了下派新农村指导员领导小组,继续建立健全县各级领导联系,部门挂钩试点村的工作制度,明确了试点村的责任人,保证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认真实施省、市、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根据省、市、县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20xx年全县实施1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其中省级试点4个,每个点投入资金20万元。市级试点4个,每个点投入资金30万元;县级试点6个,每个点投入资金10万元。目前各试点工作已做好前期启动工作。

一年来,我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室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政研室(新农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参谋”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和改进,但是由于工作经费紧张,有些课题难以开展调研。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克服困难,把我室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五、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室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年,政研室和新农办担负着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重要责任,因此我室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三农”的职能,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室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要以政治的高标准、思想上的高境界、业务上的高水平为目,认真抓好理论学习,要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新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各乡镇,调研居民跨县无序搬迁的问题;

(三)调研高山畜牧产业的发展思路;

(四)建设一至两个省级重点新农村建设村;

(五)调查研究我县如何加强村级干部管理;

(六)调查研究我县如何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政研网站;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村卫生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网络,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XX年,完成村卫生室规划布局,完善业务用房建设,配齐人员和必要器械设备;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真正落实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一次系统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65%,应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10年,8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率达到40%以上。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预防保健能力明显增强,诊疗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基础设置

(三)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调整村卫生室布局。每个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量不得低于800人,不足800人的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撤并。服务人口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不再允许按卫生室设置。乡镇卫生院驻地的村原则上不再设村卫生室。

(四)村卫生可由村民委员会、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举办。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协办村卫生。

(五)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村卫生室长对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工作担负组织、管理和领导责任。村卫生室长由乡镇卫生院聘任,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村卫生室要具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要具备适应工作开展需要的人员、业务用房和必要器械设备。

(七)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业务管理

(八)明确村级卫生组织职责。村卫生室承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服务工作,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有关卫生资料的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三)《就医证》管理和效期:实行统一编号,一律使用XX年建立的电脑数据库中的编号,在填写新的《就医证》时,换证不换号。签发下年度《就医证》时加盖“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印章,同时加盖签发《就医证》的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参加今年资金统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2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9月1日,在《就医证》有效期内参加连续交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6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年9月1日;没参加合作医疗的,就医时申请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合作医疗,交费之日为签发时间,签发的当年和下年度《就医证》有效期至XX年年8月31日,下年度的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1

第八条调整运转周期。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周期与上级要求和财政年度不符,从今年起进行调整。运转开始时间由每年的9月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结束时间由每年的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四章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实行封闭运作。各级政府补助基金和农民交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统一存入县财政专用帐户,县财政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上报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后,每月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专户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底汇总并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报表、凭证等有关资料,每月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专户拨付。

第十条建立公示制度。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在本院门诊明显位置张贴报销情况,各乡镇同时要在各村进行张贴,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定期向省、市、县有关部门部门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基金年终结算时,节余部分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由县、乡财政共同解决。

第五章就诊与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制度。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印制《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由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发放到户。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门诊病人就医直接报销,住院病人出院时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报销。病人应否住院,要根据病情确定。定点村卫生室承担参合作医疗报销,限定在家庭帐户范围内;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要求,并经县合管办、卫生局医政科验收合格的方可承担住院报销。

第十二条转诊。群众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在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病情危重的可直接到县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医院住院需要转市级或以上医院治疗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回县级医院报销。外出打工人员因病在外地住院,出院后持《就医证》、《身份证》、住院发票、治疗清单和所在单位打工证明到县合作医疗管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住院病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根据有关规定分段累计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持住院病人名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领款人签字凭证等有关资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住院按45%报销。

(二)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报销比例,小于3000元的按40%报销,3000以上按50%报销。

(三)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8000元。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产妇,实行定额报销,产妇出院后先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凭某县卫生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住院有关资料到原就诊医院报销,平产报销200元,剖腹产报销300元。

6、风险基金:从XX年年1月1日起,每年按筹资总额的3%提取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达到资金总额的10%后不再提取,提取的风险基金及时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户,用于意外情况应急。

第十四条不属补偿范围的:

(一)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者。

(二)未经批准到非指定医疗机构(不含县医院)治疗或未经批准自行转诊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

(三)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外伤、交通事故、突发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病人经会诊决定出院未出院的,自接到出院通知后的一切费用。

(五)患有先天性疾病、预防注射生物制剂、输血、器官移植、心脏换瓣、起博器、假肢(趾)、镶牙补牙、保健药品、美容、配镜等费用。

(六)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核磁共振、ct、彩超、直线加速器、高压氧等)费用。

(七)按规定公布的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八)按国家规定不能报销的医疗检查、药品和其他费用。

(九)特护费、空调费、高标准房间费。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县合管办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提高或降低报销范围、报销标准的;

(二)侵占、挪用、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管理不善,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严重亏空的;

(四)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经济损失;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属医务人员个人行为的,取消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方权,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按《执业医师法》及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行为时常发生,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基本用药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分解收费、乱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随意转诊,随意放宽入院标准,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滥用大型检查设备、重复检查的;

(四)医务人员不验证、登记而诊治,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开人情方、大处方,不按规定限量用药,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造假,将基本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

(七)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基本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名而发生医疗费用的;

(八)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暂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将本人的合作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二)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

(三)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四)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五)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3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县合管办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和预交资金的管理和督查,完善报销制度,规范报销行为。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交费机制,争取一次性交费成功,确保连续交费制度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专门的督查组织,按照督查标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巡回抽查的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运转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从严查办,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条原发《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解释,****年**月*日起施行。

(九)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制度、输液准入制度以及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传染病登记并记录完整。坚持“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输液有准入。卫生室必须做到技术操作规范熟练、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及时,严格无菌操作。人员注重仪表形象,着装整齐,穿戴隔离衣帽等。

(十一)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业务(含中医适宜技术)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XX年全部完成全县乡村医生首次系统培训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不予以年度注册,转为待聘。

(十二)落实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在岗的乡村医生要全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十三)鼓励县市、乡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加强技术、业务的合作和互补,鼓励乡级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开展服务。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使农村居民就近得到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运作机制

(十四)认真落实《德州市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办法》(德卫发[XX]3号),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机制。村级卫生组织参加并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尤其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XX年要真正落实管理一体化。

五、监督管理

(十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卫生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对诊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质量的绩效评估、考核监督。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管理和指导。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水平,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4)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经办机构设在县卫生局,所需经费列财政预算。各乡镇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并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招标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负责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

(四)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监督,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举报箱,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六)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七)负责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合作医疗相关信息,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第五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本辖区连续交费工作,为群众及时办理参合(参加合作医疗,下同)手续,做好登记和签发《就医证》等项工作。

(二)按规定及时办理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报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三)做好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建立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汇报工作,定期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六条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XX年凡我县农村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每人10元筹集,XX年7月31日前由乡镇政府一次性筹齐,上交县财政局专用帐户,作为合作医疗专项使用基金,实行乡筹县管。XX年9月1日后,实行连续交费制度

(一)交费

1、参合农民自XX年9月1日起,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用报销所得的费用,以户为单位,预交下年度参合资金,定点医疗单位在群众足额交费后,现场办理参合手续,发放下年度《就医证》。交费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参加2010年度合作医疗的,因周期调整须补交XX年年9到12月的参合资金,每人须交费13.30元,报销数额不足交纳参合资金的,可先进行登记,待下次报销后办理;农民交纳的10元参合资金全部记入家庭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最多报销15元。住院病人出院报销时,注销家庭帐户资金。农民参合后一直连续交费,家庭帐户资金一直没有报销的,家庭帐户资金可转下年累计报销使用。参合年度中断的,家庭帐户资金视为自动放弃。(5)

2、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门诊病人就医时申请办理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可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报销(交费后三个月内住院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全家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住院病人出院时申请办理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的,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当次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的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3

促进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局办公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两办及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水利农机中心工作,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前提,以搞好日常事务工作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围绕德才兼备,狠抓素质提高,加强队伍建设

为了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办公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水平,我办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一是政治从强抓学习。我们把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放在办公室工作的首位,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其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从而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立场坚定,经得起政治考验;甘于奉献,耐得住艰苦磨练,廉洁自律,抗得住各种诱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是业务从精抓提高。一方面,我们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公文处理办法等业务知识;另一方面,我们采取举办培训班、业务知识讲座、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办公室人员文字综合、新闻写作、调查研究、计算机知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办公室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办公室人员“拿主意、理关系、提笔杆”的能力,逐步实现了办公室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只满足于办好具体事务向善于抓大事、谋全局、当“高参”转变;由只注意做好当前工作向善于从实际出发,搞好超前服务转变;由疲于被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向自觉开动脑筋,主动提供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转变;由只注意搞好对内服务向增强开放意识,强化外联公关职能转变。

三是作风从实抓改进。一方面,我们确定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十字”方针,即热情、严谨、团结、奉献、创新,要求办公室人员树立正确的办事观,做到“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既为党组、局领导分忧,又为干部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身体力行,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另一方面,我们本着“情为群众所系,责为群众所尽,事为群众所办,利为群众所谋”的宗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克服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这一机关作风的顽症,实现了由管理者的角色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辛勤劳动,换来了丰收的果实,近几年来,办公室保持了局文明科室的光荣称号,所承办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基层建设、工会、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治思想宣传等各项工作均获得市、县有关部门的奖励和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办公室人员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辛勤的汗水是密不可分的,更与以及对人员的关心、帮助和培养分不开的。良好的工作作风,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为树立水利农机局良好的形象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围绕中心工作,狠抓综合调研,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积极参与政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水利农机中心工作和领导集体意图,本着不越位不掉队的原则,谋全局,抓大事,超前考虑,及早安排。如编制完成了《潼南县水利农机局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为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合理调配人员、有计划地培养实用性人才,为潼南水利农机可持续发展做到后继有人,起到了很好指导作用。又如近期完成的“潼南县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调研报告”,全文被市水利局呈报水利部,还有些调研文章直接被《重庆市水利》刊用。这些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上级部门和领导进一步了解潼南水利农机事业发展的现状,关心、关注和支持潼南水利农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大力加强信息工作,按照信息求真、求实、求严的要求,把从各个渠道得到的信息分门别类加以整理,突出典型性和实效性,为上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详实资料,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加强综合协调,保障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机关事务,千头万绪、纷繁复杂,我们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开展协调工作,加强了与科室间的沟通与协作。自2003年以来,我们实行全局工作月初安排制,各科室的主要工作及各种活动在月初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协调安排,经办公室综合平衡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使全局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三是全力搞好服务,在服务方式上力求创新。新的形势要求办公室工作要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践中,我们做到了“四个力求”,即:在对领导服务上,我们力求做到严谨超前,对重大问题及早准备、及时提醒;在对下服务上,我们力求积极主动,对来机关办文办事的的同志,做到积极、迅速、优质;在对内服务上,我们力求周到细致,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在对外服务上,我们力求优质高效,对外单位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全局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办公室延伸为主动询问制,做到了微笑服务和引导服务,是本室办理的及时办理,是其他科室办理的,要带领其到相应科室并帮助办理。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方面,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创建山水园林中等城市”的目标,全方位开展工作,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全面完成了从刊水库病害工程的除险加固整治工作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二是青岩子灌区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已全部竣工,近期将接受国家有关部门验收。三是全面完成了水土保持“长治”五期工程建设任务,2004年5月24日接受了市局领导和专家组代“长委”验收。四是田家、龙项等场镇人畜饮水工程和卧佛镇文曲村、梓潼镇卫星村、上和镇团山村等农村面上改水工程已竣工,解决了2.008万人的饮水困难。

三、围绕效率提高,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为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我们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工作格局,在完善管理体制,强化机关管理上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机关作风到位。我们以“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制度化约束,

文明化办公”为目标,根据机关实际完善了《潼南县水利农机局机关工作制度》。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由我办牵头对各科室实行了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并对机关干部职工定岗定责,从而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了干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紧迫感,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树立公仆意识,后勤服务到位。服务是办公室后勤工作的灵魂和核心。我们从小事入手,放眼长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平日做到了机关水电畅通,各项设施无破坏,安全防范无遗漏,车辆行驶无事故,让机关人员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在工作中得到良好的服务。年底,做到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从而实现了“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目标。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机关建设到位。2004年,我局克服种种困难筹措资金修建了机关综合大楼和职工宿舍,干部职工的办公环境和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变。同时,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机关文明建设,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重点,以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利用“五一”、“七一”、“十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节日,举办了诸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水利法规知识,宣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水利建设成就,鼓舞了职工士气,激励了职工群众奋发进取的热情。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局党组被县委表彰为“先进领导班子”,农机化目标考核连续10年被评为全市一等奖,水利目标综合考核2004年获得全市“三等奖”,结束了10年来未被评到奖的历史。工会、妇委会、团支部连年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水政执法、防洪抗旱、农机监理等业务工作均连年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局机关党支部获得了“五好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在踏踏实实地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之余,也还存在许多问题:

1、部门技术力量还比较薄弱,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人手也较少,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好地开展全县水利农机工作,还需要增加人手,明确人员的分工和职责,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努力钻研专业技术。

2、制度的实施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督察。

3、职能不够全面,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办公室在完成协调、运转、督办、服务等工作职能外,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需要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来加以解决。

4、在起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方面,主动性还不够;主动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阶段性工作还有差距。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斗志不减,活力不衰,不断开拓奋进,不断将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起点。

1、大力实施“386655”工程,即正确发挥办公室的中心、枢纽和窗口的3个地位作用;坚持准确、迅速、保密、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精简高效、严密科学和协作配合的8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办公室的指导、管理、参谋咨询、服务、协调和监督6项职能;努力提高学习、服务、全局、政务、事务和安全6项意识;做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管理相对人服务、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5个服务到位;使办公室的辅助性、政策性、综合性、开放性、服务性5性更好地相结合,切实做好办公室工作。

2、加强督察督办工作。继续做好深入调查研究等工作,切实将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到位,及时将各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收集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服务。做到每月都能到基层调研一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4

做好办公室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能够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培训学习,有8人次参加了区信息员、会计、政工培训班;利用网上学习各项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农机发展的新动向、新经验,不断提高了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确了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为中心领导和基层科室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今年在落实各项工作的时候,大家都能自觉注意工作方法,与各科室和谐配合,气氛融洽,工作顺利。每个人都能从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二、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工作到位

1、做好办文、办会和办事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简单的说就是办文、办会、办事。首先是办文工作:我们克服人少文多的实际困难,完成局党总支、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农机系统五五普法规报告、农机人才工作报告和农机化十五总结及十一五规划的报告以及各种汇报材料等,较为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第二是办会: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重要会议的组织,配合市、区各项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的开展。如局业务工作会议、党政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及日常的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做到规范、高效、有序。第三是办事:主要是督促检查局党总支和局中心工作部署在各科室贯彻落实情况,即时传达领导指示,即时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上下政令畅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失误行为。

2、抓好信息报道,做好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农机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大力宣传农机战线上的好人好事,农机发展信息,科技信息,法制信息等各种信息。办公室确定了一名专职农机信息员,负责农机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提供信息,今年共农机简报14期;向区委办公室信息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供信息,到目前,已向区委信息科报送信息5份,采用15份;向政府信息科报送15份,采用13份,加强了对外宣传的力度,树立了我局良好的社会形象。

3、扎扎实实,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今年,办公室建全了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各类文件及时收集、归档,做到了分类存放,条理清楚,便于领导查阅;建立了农机局大事记收集制度,今年收集大事记件;制定了电话接收制度,做到电话接收有记录,处理有结果;另外还加强综合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向市农机局、区农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报送各种统计数据的工作,为领导提供大量信息数据。

4、优化人才结构,引进科技人才

为促进农机事业的发展,不断优化我局的人才结构,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引进科技人才,招收大学生来充实农机队伍。年初按照区人事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生源报名、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实际考查,共招收两名大学生,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一名派遣制工人。现已进入工作岗位,确保了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优化了农机人才队伍结构。

5、脚踏实地,做好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

机关后勤工作事务繁杂。为保证后勤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办公室一方面进行了明确分工,并按分工负责的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相互协作,工作氛围十分融洽,工作争先创优意识增强。对于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及时购置和发放,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做好机关卫生工作,为领导服好务。进一步加强了文件保密工作,加强文档管理工作,提高了文档工作人员防泄密意识,完善了机关文印、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度;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审验和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的年审工作。

今年,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节假日及夜间安全值班制度,定期组织集中安全检查隐患,重点抓制度和组织落实、检查值班出勤率、抓宣传教育、抓队伍培训;完善中心及下属单位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狠抓驾驶员思想、安全教育,坚持和完善车辆报修制和定点维修制度,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确保了机关公务用车。做好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及时做好农机系统驾驶人的年度审验工作。司机责任心强、服务质量高,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做好安全稳定、值班工作,从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

按照局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在完成日常党务工作的基础上,特别要做好“八荣八耻”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在今年三月份农机加油站党支部有两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机关支部已有一名同志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并顺利通过了结业考试,一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在“七一”前,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李长青同志被评为出席区的优秀共产党员;常俊江同志被评为出席系统的优秀共产党员的上报工作,并在中心党员中举办《学习贯彻知识竞答》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棋类比赛,来庆祝党的生日。

四、加强协调,保证沟通,互相补台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与其他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农机整体工作不出现纰漏。办公室有一条工作原则,属于办公室的工作要完成,不属于办公室的工作也要完成,要及时与其他科室沟通,不能让工作出现真空。一年来,办公室与各科室保持了良好的关系,科室之间的沟通也非常顺畅。

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依规办事,科学管理”的新理念。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5

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队伍,明确职能,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负责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尽快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街道、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重点加大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在蔬菜瓜果产区严禁销售、使用甲拌磷、氧化乐果等国家限用农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打击制假“黑窝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杜绝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三)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要坚持农业标准制定与实施相衔接、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原则,按照郭店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建立起现代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要推行“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强制认证,努力扩大“三品”认证覆盖面,积极推行“农超对接”行动,促进认证“三品”顺利进入市场。(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以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建立街道检测站、村两级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不合格产品报告及质量可追溯等制度,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结果要向社会公示,逐步做到检验检测程序化、生产经营管理档案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监管工作规范化。(五)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要进一步探索工商、农委、安检办等部门参与的农贸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进货查验,严把农产品进货关。对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准予销售。对未经认证且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禁止上市销售,有重点、分步骤、积极稳妥地依法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各项体系建设,搞好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尽快形成办事处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二)健全工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实行领导职务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具体抓,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出着及时有力。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在按预案规定程序上报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积极补救挽回。(三)依法落实责任。农产品种植户、生产加工企业对其生产、出手的产品负直接责任,要依法使用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不得违法添加禁用和有毒有害物质,保证生产、出售的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购销台帐、进货查验、自查自检、质量追溯等制度,确保所经营农产品来源清楚、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加大投入力度。街道办事处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执法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明白纸、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培训,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骨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1篇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按照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完善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认证监管体系和认证工作机制。认证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大力宣传认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全部获证。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市场准入作用,强化证后监管,切实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总数年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其中,节约、环保产品认证总数年增长15%以上,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明显增强。各行业要加大贯彻各类管理体系标准力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测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以持续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

4、认证从业人员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审核员和高级咨询师的比例明显提高。要加快认证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实现认证信息的资源共享。

5、面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依法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要依法申请资质认定,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进行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定期开展监督评审、量值比对与能力验证活动,保障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措施

1、建立认证激励和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从发展经济、促进贸易、增强区域经济实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认证工作的领导,把认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认证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推进我县重点产业中节能、低碳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分期分类举办重点行业的节能认证讲座,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步伐。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获得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荐获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清单,优先享受下乡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选购,并将获得认证的产品或企业作为名牌评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2、加强认证监管和行政执法。以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产品中的食品、农资及农产品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要加强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咨询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认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监管,依法查处实验室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伪造检测数据、重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完善认证信用体系。整顿规范认证市场,重点推进认证咨询机构、培训机构的行风效能与社会公信力建设。开展认证满意度调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的信用档案,纳入全县质量信用体系管理。鼓励和支持信用良好的实验室、认证机构和认证企业创立品牌,不断提高认证质量和社会信誉。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项目为平台,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建立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结构、集中投入。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对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业;同时,按照产业链条建设要求,优化投资项目的结构,促使产业各环节成龙配套。

(二)创新机制、提高效益。按照涉农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专款专用,将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结合,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提高投资效益。

(三)全程管理、把握重点。项目是资金载体,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管理部门要从项目的立项效益评估入手,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大“立项效益评估”和“竣工绩效评价”两个薄弱环节管理力度。

(四)农民为主、政府补助。产业发展投入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给予一定扶持,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

(五)分别验收、分类考核。对整合的项目,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的要求,实行分别验收、分类考核。

三、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制定及审批

(一)编制主体。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是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基础,直接关系着产业发展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制定主体构成要保持一定的广泛性,由市政府做出统一部署,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集思广益共同制定。资金管理部门抽调人员全程参与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编制方法。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按照“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确定整合资金扶持项目以及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内容。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要做到全面、科学,产业项目设计要成龙配套,覆盖产业各个环节。项目内容既要考虑种苗供应、基地建设,也要考虑技术服务、道路交通、水利设施,还要考虑龙头企业、市场营销等各方面。

(三)编制程序。1.市政府部署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提出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口径。2.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涉农部门,根据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市政府部署,在确定的项目实施区,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规模、内容并绘制板块示意图。3.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分类汇总拟订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初步方案报市政府。4.市政府审核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5.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完善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6.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主导产业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各部门单位优先上报项目类别及金额。7.各部门单位根据整合项目设计的具体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和掌握的资金信息,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上报项目管理

(一)建立会审制度。所有上报涉农项目的文本资料都要报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市财政部门盖章、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上报。

(二)优先上报整合项目。涉农部门上报项目,必须优先上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实施的项目。

五、资金用途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用途。整合资金主要用于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种苗补助、配套设施建设补助、龙头企业扶持、技术措施及技术应用补助等支出。

(二)整合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行政事业机构的开支和人员经费,招待费开支,弥补企业亏损,购买交通及通讯工具,其他与涉农资金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三)资金使用范围。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种苗补助、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技术措施及技术应用补助,农民是受益人;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限于市级以上与主导产业相关龙头企业。

六、账户资金管理

(一)账户管理。按照“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优势互补”的资金整合原则,纳入年度整合方案的资金,仍为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指标由各部门和市财政局双重记账,存款按现行办法统一管理,不得在银行另设资金账户。

(二)资金调度。市财政局依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分部门建立反映整合项目内容及所需资金规模的台帐,锁定并预留整合项目所需资金,保证整合方案资金落到实处。

(三)物资采购。整合项目需要的大宗物资,由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单位提出名称、品种、数量,供应商和价格由市政府采购办通过招标确定。

(四)资金支付。整合资金不再划拨到部门,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市财政直达项目单位或商品供应商。

1.面向农户项目资金支付。种苗资金受益对象为农户,资金支付按兑付惠农资金的办法办理。一是造册。将种苗发放情况,包括户主姓名、种苗品种、数量、苗木状况(裸苗、营养钵苗)等逐户登录《苗木发放情况表》,并由农户签字(盖章);二是公示。将《苗木发放情况表》以组为单位公示7天;三是汇算支付资金。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无异议的《苗木发放情况表》,汇总计算全市苗木发放情况,依照招标确定的苗木价格确定应支付种苗资金;四是支付资金。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调苗通知单和验收报告,市财政将资金兑现给苗木供应商。

2.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支付。按照资金预拨制、竣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的规定划拨资金。

资金预拨制。项目审批下达后、完工前,划拨一定比例(非全部)项目资金启动。

竣工验收制。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资金管理部门,对照项目设计要求开展实地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是否划拨剩余资金的依据之一。

资金报账制。项目单位将项目开支单据提交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划拨剩余资金最终依据。

3.技术服务类项目资金支付。采取审核拨付制拨付资金,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期拨付所需资金。

4.业主补助类项目资金支付。由出资部门、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见证方)与业主签订《项目工作目标合同》,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后兑付资金。

移民后扶资金划拨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注意与移民项目规划布局保持衔接。

七、资金划拨依据及程序

(一)划拨资金依据。市财政部门以市政府批准的涉农资金整合年度方案作为划拨整合资金的依据。

(二)预拨启动资金。项目准备工作到位后,市财政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涉农资金整合计划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启动项目,项目达到实施进度再按进度拨款。

(三)竣工验收。整合项目完工后,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等按项目管理现行规定分类分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验收结论由市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四)报账审核。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持项目开支凭证到市财政局报账审核。

(五)划拨剩余资金。经审核,项目开支与项目内容吻合,资金开支内部手续健全的,项目单位提供开支凭证复印件后,市财政划拨剩余资金,项目开支凭证原件退回到项目单位。项目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开支与项目内容不吻合的,剩余资金待问题整改后划拨;提出书面整改要求1个月仍没整改到位的,市财政收回剩余资金由市政府另行安排使用。

(六)建立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现行管理的规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保证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到期及时划拨质量保证金;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不再划拨质量保证金,作为整合资金结余滚存使用。

八、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范围。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单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内容。对项目执行结果、可持续性发展、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管理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农民转移就业和增加务工收入为目的。

二、目标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12000人,引导性培训24000人。职业技能培训结业率达到100%,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劳务合同期限不低于6个月,转移就业单位用工规范、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就业环境好,市外单位月工资600元以上,市内单位500元以上。

引导性培训任务:禹州市7000人,长葛市3600人,*县3000人,鄢陵县3200人,襄城县3200人,魏都区2000人,市直2000人。

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按两次分配的办法。第一次7000人,依据县(市、区)富余劳动力数量、乡(镇、办)数量进行分配,禹州市1500人,长葛市1000人,*县1000人,鄢陵县1000人,襄城县1000人,魏都区500人,市直1000人;第二次5000人,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配。

三、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具有*市籍农村户口,年满16周岁,且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劳动力或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二)培训时间。一般要求15-90天,个别专业和工种可延长到6个月。

(三)培训内容。按照用人单位需要,重点开展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

四、资金安排

(一)培训补助资金

每人每期平均补助学费278元,共安排资金33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50万元,省财政150万元,市财政配套33.6万元。

(二)培训补助形式和标准

1、全市统一实行发放培训券的形式。培训券由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提供式样,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统一印制。

2、按照培训时间和工种,确定培训补助标准。培训15天补助100元,30天补助150元,45天补助200元,60天补助250元,75天补助300元,90天补助350元,90天以上不超过180天补助350元。耗材多的培训专业和工种在上述基础上酌情提高补助标准。培训时间15天的要控制在培训总任务的10%以内。

(三)工作管理经费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自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分别安排足量的工作管理经费,以保证开展工作的正常需要。

五、确定承担项目培训基地

(一)主要依据

1、已认定的培训基地。

2、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

3、培训基地同用人单位签订的订单数量

4、上年的培训数量和质量。

5、收费合理。

(二)基本程序

1、公告。*市发展农村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农民工培训办公室通过*日报公告。

2、提出申请。省市、县(市、区)所属各培训基地分别向市、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上同用人单位所签定单。为形成培训规模,打造培训品牌,每个培训基地结合自己的特色和强项,申请培训专业要适当集中。

3、材料受理。省市属培训基地由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查,县(市、区)所属培训基地由各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办公室对村料进行审查。

4、组织人员评定。市直的任务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小组进行评定,确定承担项目培训基地。县(市、区)的任务,由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评选确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并报*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审核。

5、公示。对市、县(市、区)评选确定的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在有关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分析原因,进行重新评选,最终确定能否承担项目任务。

6、签订合同。公示之后,各培训基地按照承担的培训任务,和市、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办公室签订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合同书。

六、规范项目管理

1、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名称、培训任务、培训补助资金标准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举报电话2965103。

2、推行“第一节课制度”。市、县两级农民工培训办公室组织2人以上,在每一班开班第一节课上,讲解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告知培训券使用方法并当场发放,学员签名,登记造册。培训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

3、规范台帐制度,实行网上查询。各承担项目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转移台帐,填写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收入情况、家庭和就业联系方式。除有纸质台帐外,还要在*农业信息网建立电子台帐,实行网上查询。培训基地法人代表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

4、建立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办公室按月统计各承担项目培训基地的培训和转移名单,每月5日前报*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市农民工培训办公室8日前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5、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每个班次结束时,市、县两级农民工培训办公室根据管理权限,派2人以上到培训班进行核查,掌握参加人数,看是否与开班时人数一致,做好记录。以核定的人数,收回的培训券数量,作为以后确定拨付资金数额的依据。核查时还要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对后续就业的学员,要采取就业跟踪或深入农户的形式,了解转移就业情况。对各班次的核查人数比例要高于5%。对检查验收合格培训基地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同时,坚持平时督导检查与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用人企业、学员家庭或学员本人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七、加强资金管理

1、严格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各级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培训补助资金只用于学费补助,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添置设备、项目管理等。

2、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学员在培训结业时,将培训券作学费交给培训基地。市财政凭培训基地与农民工培训办公室签订的合同、台帐、收费凭证、培训券、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拨付补助资金。

3、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培训基地、用人单位宣传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荣”致富的观念,宣传通过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率,增加就业收入,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宣传务工致富、务工创业的典型,宣传开展培训的先进单位,鼓励广大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转移培训和外出务工,吸引更多的培训基地和用人单位参与阳光工程的实施。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监管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组建村级监管员队伍,全面提升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建设目标

立足我县实际,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村级监管员队伍,明确公益性质和职责任务,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和规范的运行机制,具有保障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力争到2012年底,全县所有镇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套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资源整合的原则,根据我县农业发展实际现状,在全县22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办公用房设在各镇政府内,由各镇政府落实(办公用房两间,不少于40㎡),县农业局负责争取省市支持为各镇监管站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镇级监管站主要职能有: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的种养知识;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农业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二)配套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室

按照科学合理原则,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全县各行政村都要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室。办公场所设在村委会或村信息站,每村选聘1名村级监管员,所需人员可从村级农技推广员、信息员,村组干部中择优选聘。主要承担对本村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种、养殖大户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协助基地建立生产档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工作,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反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

四、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局长王振刚兼任,工作人员由农业局协调,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由主管农业的副镇长兼任,副站长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兼任。镇级监管站工作人员从畜牧兽医站抽调一名,从镇农办抽调两名,分别负责日常畜禽产品和种植业产品的检测及监管工作。

(二)管理体制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构,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接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指导与任务安排,村级监管员由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领导,县农业局负责对镇、村监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实施步骤

全县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建设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与制定方案阶段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县农业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推进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成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立起来,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验收,完善提高。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县农业局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各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顺利实施。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

建设高效的董事会核心机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以《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出更加清晰、严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模式。

二是畅通“三会一层”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经营管理层面向董事会的经营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不定期报送相关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此外还建立了董事会调研检查机制。

三是强化“三会一层”履职评价。从建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制度入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办法,将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中着重增加了内部风险控制等内容,引导高管层重视资产风险、内部控制、综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健全“三会一层”监督机制入手,泰州农商银行着力构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股东大会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建设。泰州农商银行进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权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障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高管层、高管层对条线部门和网点充分授权,同时进一步明晰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权责,规范信息披露,使广大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发展现状。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11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提高专项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四川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范围内实施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建设的管理。

第三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安排专项用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资金。

第四条坚持以退耕农户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实施主体和受益对象的原则,非耕还林户不得实施专项建设和享受专项补助资金;坚持以村或组为单元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县级报帐制的原则。

第五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县人民政府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对单项检查验收办法的审定。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建设实施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单项牵头部门负责单项项目的管理工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局牵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由农能局牵头,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项目由林业部门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建设的组织协调、验收结果汇总和认定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各单项建设的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检查验收办法制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并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落实项目建设的工作经费。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是专项建设实施的责任主体,承担专项建设的具体组织发动、项目实施、管(维)护等工作。退耕农户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参与项目实施。建设项目不能由退耕农户实施的,在尊重退耕农户意愿和保障退耕农户利益前提下,可由村、社一事一议确定实施主体或由县级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巩固退耕还林计划包括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和单项项目建设规划。

第八条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规划由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农能局等部门编制,各单项建设规划分别由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农能局组织编制,经县政府审定后报省、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年度建设计划按上级批准的规划执行。规划的年度工程建设内容原则上不能变动,确须调整的,只能在单项项目计划内调整,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条在省、市下达年度建设项目计划30日内,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将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到项目乡镇,按照项目批复的工程建设任务和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到村。

第十一条根据县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计划,有关项目乡镇在30日内将年度计划建设项目通知到所属村,并在项目建设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将工程建设的范围、内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公监督。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年度任务计划,由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县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农能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县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和单项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审批。县级年度实施方案一经批准不得变动。

第十三条中央专项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基本口粮田建设600元/亩;农村能源户用沼气池1500元/口;后续产业项目:种植牧草50元/亩,种植中药材、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发展特色经果林等250元/亩,退耕地低质低效林品种改良及改造200元/亩,退耕地丰产措施150元/亩,家畜圈舍建设100元/平方米,蚕房及其他养殖建圈舍50元/平方米,食用药用菌培植1元/袋;补植补造种苗费不超过50元/亩。

第十四条专项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其本要求。

(1)基本口粮田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改田改土、10-25度的坡薄地实施坡改梯、改土培肥、修建蓄水池、蓄粪池等微型水利设施和修建小型提灌站、排灌沟渠、山坪塘等小型水利设施。由村、社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退耕户受益面不低于60%;

(2)农村能源建设主要是退耕农户建户用沼气池;

(3)项目包括种植业(种植牧草、中药材、森林蔬菜、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果林、品种改良改造及现有林竹丰产经营措施)、养殖业(家禽、家畜圈舍及蚕房建设)和培殖食用、药用菌等。专项建设资金只能用于项目种苗、肥料和工程原材料购置费用。补植补造主要是退耕地还林、配套荒山造林的补植补造,专项建设资金只能用于补植补造的种苗费支出。

第十五条退耕农户直接实施的具体项目,依据牵头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建设。以村或组组织集中实施的项目,须依据行业规定和规程,编制作业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须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达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招投标额度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第十六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查合格且资料齐备的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项建设牵头部门,依据县级单项检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各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级验收以现场检测为主,验收要对项目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限期处理好遗留问题,写出验收意见书。县级检查验收结果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报帐的基本依据。

第十七条专项建设必须建立规范完善的档案,专人管理,要建立电子和文本双重档案。

第十八条已建项目须制定详细可行的管(维)护办法或制度,没有制订详细管(维)护办法或制度,未落实管(维)责任和人员、不能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的已建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县财政局要做好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按照县下达的年度任务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第二十条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单位在县财政局指导下,建立专项资金专户或专账,明确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抵扣和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扶持龙头企业,不得列支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费用,不得作为其他中央和省补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第二十一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退耕农户直接实施的专项建设项目,资金以“一折(卡)通”方式,或以实物形式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以村或组组织退耕农户集中实施或业主实施的项目,资金直接补助到村、组或业主。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拨款基本程序为: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经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相关牵头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由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具体拨款方式由县财政局会同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项目牵头部门根据单个项目建设实际要求制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实行公示制。项目实施村须将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前须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地点、投资及构成、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单位、管理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等;项目实施后应公示的内容为:检查验收结果、报帐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实行分级监督检查制度。除国家和省市统一组织的监督检查外,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所建项目的自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施工监督,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单项工程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会同县级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适时进行专项抽查。

第二十五条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告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每月5日前要向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进度,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范文篇12

一、实行“四个统一”,明确责任分工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力、检验检测资源分散等问题,坚持政事分开原则,对现有涉农机构承担的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农产品准入准出、农产品质量跟踪监测等方面的职责进行梳理分类,按照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四大类进行统一整合。

(一)统一行政管理

实行“大农业”体制,组建统一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一方面,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及农机、扶贫、移民等职责,统一整合由市农业委员会承担;将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监管职责,由林业部门划转到市农业委员会。另一方面,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承担的渔政管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市奶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奶业行业管理,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承担的农村能源行业管理等行政职责,统一上收到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实现了政事分开。

各涉农区将畜牧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等农业行业机构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移民职责以及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监管职责,统一调整由区农业委员会承担。区农业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区农产品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方面的行政管理。

(二)统一行政执法

整合涉农行政执法职责,实行综合执法。将分散在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归并,同时将市农业委员会所属的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检疫站)、市奶业管理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市农药监督管理站、市肥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市武湖管理站等单位承担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渔政、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种子、农机安全、农村能源等执法职责剥离,合并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受市农业部门委托,负责农业领域、农产品市场执法监督,协调跨区域执法,承办重大案件查处等。各涉农区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区农业部门委托,对辖区内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种子等涉及农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统一检验检测

整合涉农检验检y职责,实行集中检验检测。将市农业委员会所属的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市水产科技推广培训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林业科技推广站等单位承担的种植产品检测、畜禽产品检测、生鲜乳品检测、水产品检测、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业环境检测、渔业环境监测、食用林产品检测等检验检测职责进行统一整合,组建武汉农业检测中心,承担食用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食用菌、生鲜乳、蜂产品、鲜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质量安全监测,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检验,农业产地环境检测和渔业环境监测等。各涉农区组建区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产地、辖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等。

(四)统一技术推广服务

根据农业行业特点,对市农业委员会所属9个承担技术推广服务的机构及其职责进行整合,按照种植、养殖、畜牧、农机等四大类,组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形成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各涉农区将分散的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等技术推广服务职责进行整合,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一承担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三个下沉”,加强源头治理

针对农产品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职责交叉扯皮、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持关口前移、触角延伸,推动日常监管责任、执法力量、检验检测资源向街道(乡镇)下沉。

(一)下沉监管责任

明确各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明确由区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下放农业和农产品行政事权,除生猪定点屠宰审批外,其他19项涉农行政许可全部下放到各区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收费、监督权限也一并下放。

强化街道(乡镇)的监管。各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评价指标。街道(乡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日常检查、应急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事故报告、案件协查和产地农产品质量一般性检验检测服务等工作。

(二)下沉执法力量

推行行政执法向街道(乡镇)延伸。各涉农区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监管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街道(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量。可按照行政区划或者区域配置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力量,也可将农业执法职责委托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行使,或者将农业执法职责与设在街道(乡镇)的其他执法监管力量统筹整合。各行政村(社区)可聘请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或者由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兼任,主要配合街(乡镇)承担协助执法、检测、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任务。目前,各涉农区已在72个街道(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各行政村均聘用了1名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形成了区、街(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

(三)下沉检验检测资源

市级负责定量检测。重点开展产地环境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农产品定量检测、校正检测、监督抽查检测、风险评估检测、应急处置检测、委托检测,指导区级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

区级负责定性检测和简单的定量检测。按照“范围全覆盖,品种全覆盖”的要求,重点加强辖区内农药、兽(渔)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假劣农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扩大例行监测、监督抽检、风险评估的品种和范围。检验检测由区农业检验检测中心承担,也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承担。

街道(乡镇)负责简单的定性检测。将农产品质量的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交由街道(乡镇)承担,通过筹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或采取流动检测车等方式,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检测室,履行主体责任。全市规模以上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开展出园(场)产品的自检工作。

三、坚持“两个不突破”,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确保机构限额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两个不突破”,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使用效能,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一)不突破机构限额

严格落实中央、湖北省关于政府机构限额的规定,严控机构个数,综合设置机构。改革后,市区政府机构限额没有突破。一方面,精简涉农行政机构。近几年,通过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市、区涉农行政机构只保留1个。市级组建了市农业委员会,先后撤销了市委农办和市畜牧兽医局、水a局、蔬菜办、市农机办、市林业局、市移民局等7个涉农行政机构;各涉农区组建了区农业委员会,撤销了区畜牧服务中心、区水产服务中心、区农机服务中心等3个行业管理机构和区委农办、区移民局、区林业局等3个涉农行政机构。另一方面,精简涉农事业单位。改革后,市级涉农事业单位,由20个精简为9个;各区对涉农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统一设置了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检验检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3个机构,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

(二)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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