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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救灾(6篇)

时间: 2024-04-26 栏目:公文范文

防震救灾篇1

1.1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指导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我国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与救援)的指示精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城市整体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在区委、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坚持依法防震减灾和各司其职的原则,结合()实际震情,制订市区地震应急预案。

1.2编制目的

1.2.1加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增强抗震救灾指挥、组织和协调能力。

1.2.2提高抗震救灾快速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经济损失,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1.2.3坚持各司其职原则,确定地震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设置及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依法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1.2.4规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与实际震情相适应的应急处置体系,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化和决策科学化。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4)《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5)《市地震应急预案》;

(6)《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5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区、镇两级人民政府按照地震应急预案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及处置职责。

区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应急的主体。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区人民政府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应逐步形成广大群众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1.6基本情况

1.6.1历史地震概况

1.6.1.1及其邻近地区(N29°-34°、E118°-124°)介于华北地震区南缘和华南地震区之间,属我国中等强度地震活动区域。

1.6.1.2及其邻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5-5.9级地震44次,6-6.9级地震17次,7级以上地震1次。史料记载,行政区内陆地上最大一次地震是1624年9月1日的43/4级地震。

1.6.1.3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发生有感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总共有14次,主要分布在南黄海、太仓和溧阳一带,以及长江口和市行政区内。

1.6.1.4行政区域内也存在着地质断层,历史上也曾发生过多次有感地震,如1982年的1.5级地震,有感范围达11平方公里。

1.6.2区域地震孕育环境

1.6.2.1及其邻近地区跨越中朝准地台、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三大构造单元。研究查明地区至少有19条断裂带,其中有两条为晚更新世曾经活动的断裂。

1.6.2.2地区的断裂构造骨架中,南、北两侧为东西向构造带,其间斜向分布有北北东向、北东东向、北北西向和北西西向的断裂。

1.6.2.3东西向构造带中以西北的甪直-黄渡断陷较为重要,历史上发生过1731年5级地震和1678年的43/4级地震,中小地震也较多。

1.6.2.4斜向断裂以北北东向的廊下-大场断裂、北东向枫泾-川沙断裂(又称松江断裂)和北北西向的太仓-奉贤断裂以及罗店-新场断裂最为重要,这些断裂正好在市区附近交汇。陆域行政区内存在发生5级左右地震的地质构造,而长江口东海域曾发生两次大于6级的地震。

1.6.3地震发展趋势

1.6.3.1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将市大部分地区的基本烈度确定为Ⅶ度,2001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除崇明县、青浦、松江和金山区部分地区外,其它地区都确定为相当于烈度Ⅶ度的区域。1996年[1996]2号文件将列为未来十年或更长一段时期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1.6.3.2南黄海海域和周边地区的中强地震、台湾地区的大震,对会产生较大波及影响。

1.6.3.3地区存在着受及其临近区域发生中强以上地震波及和本区域发生有感地震的威胁。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震减灾联席会议

本区地震灾害的管理与就急处置的责任主体是区人民政府,区地震办公室负责地震的日常预测、预防和发生有感地震时协调。为更有效地实施地震的预防与发生地震后的应急处置,建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参与联席会议工作的有地震办、人武部、公安分局、民政局、建交委、发改委、经委、外事办、信息办、教育局、房地局、农委、水务局、科委、气象局、财政局、国资办、供电分公司、电信局等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办。

2.2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指挥部

当发生地震灾害时,成立区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整体转换),其工作任务是: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申请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协调兄弟区县协助救灾;接受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力量协调兄弟区县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工作任务是:汇集、上报震情和抗震救灾时展情况;提出搞震救灾具体措施和建议贯彻区防震减灾指挥部指示,协调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本区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跟踪震情动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和新闻统稿;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务类文书的准备和整理归档等。办公室内设有指挥协调、对外联络、专家咨询、震情信息和条佣保障等工作小组。

2.3应急处置指挥长

适应地震灾害的响应等级,对应确定应急处置指挥长。

当本区发生有感地震时: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地震办公室主任

当本区发生地震灾害时:

指挥长: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区府办主任

区应急办主任

区地震办主任

区人武部主任

区委宣传部部长

公安分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建交委主任

区卫生局局长

2.4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地震监测预报

不断完善区地震前兆监测手段和宏观观察点建设布局。依托现有地震观测台(网),建立和优化地震监测网络,利用现代化网络系统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存储和报送,为市地震局及相关分析预报机构提供第一手可靠数据。

3.2预警预防

3.2.1在中国地震局划定的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做好防震准备。

3.2.2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区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加强震情监视和前兆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3地震预警级别及信息

3.3.1地震预报

依据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地震预报。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对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3.3.2临震应急

3.3.2.1临震预报权限

临震预报由市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地震预报的规定统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3.3.2.2临震预警行动

市政府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本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公告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十天,必要时可以延长十天。

3.3.2.3临震应急反应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等级划分

本区地震应急实行分级响应

4.1.1.1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级响应,Ⅶ度以上(含Ⅶ度),有重大人员伤亡,并造成严重直接经济损失。

4.1.1.2一般破坏性地震灾害?级响应,烈度Ⅴ-Ⅵ度,有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建筑物和构筑物有破坏,造成一定规模的直接经济损失。

4.1.1.3一般地震灾害?级响应,烈度Ⅴ度以下,震感明显,无直接人员伤亡。

4.1.2地震应急等级标准

4.1.3有感地震应急启动条件

本区(市)行政区域内及其邻近地区发生地震并明显有感,达到一般应急等级(Ⅲ级),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即启动。

4.1.4破坏性地震应急启动条件

本区(市)行政区内及其邻近地区发生中强以上地震,并有人员伤亡和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达到紧急应急等级(Ⅰ级、Ⅱ级),由区地震办建议区政府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4.1.5临震应急启动条件

市人民政府地震临震预报后(包括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区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启动临震应急程序。

4.2地震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4.2.1地震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4.2.1.1本区(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区地震办负责报告震情,建议区政府启动“区防震减灾应急处置(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即时转换”。

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流程见附图2。

4.2.1.2本区(市)发生有感地震时,由设在区地震办的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负责处置。

4.2.2专家辅助决策指挥

4.2.2.1成立区地震应急处置专家决策咨询组,主要由地震、建设、消防、交通、信息、管理等专家组成;

4.2.2.2根据地震等级,专家组相应进入指挥部或指挥中心辅助决策。

4.2.3信息技术指挥系统

4.2.3.1发生破坏性或有感地震时,依托市地震局信息技术系统,提供震情信息技术支持,包括:

a震情监测预警综合信息系统;

b地震趋势预测判定系统;

c华东地震信息网络系统;

d市防震减灾应急辅助决策系统(GIS应用);

e双向视频音频处置指挥系统;;

f与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实时建立震情及通报参数确定、灾情速报;

4.2.3.2发生破坏性地震时,依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的以下信息技术支持指挥系统:

a抢险救灾资源信息系统(主要救援力量);

b双向视频处置指挥系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市地震局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c抢险救援现场反馈系统;

d启动立体机动分指挥系统(空中、水上);

e与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建立实时震情及参数确定,灾情速报。

4.3地震应急处置程序

4.3.1有感地震应急处置程序(按时间顺序)

4.3.3抢险救灾行动

4.3.3.1破坏性地震抢险救灾

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3.3.2破坏性地震抢险救灾行动实施

震后二十分钟内,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启动各分预案和各镇(园区)地震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和程序实施抢险救灾行动。

4.3.3.3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及街道应急指挥遵循应急工作属地化原则,另行制定预案。

4.4震害实时评估与速报

4.4.1震害评估

震害评估分为两个阶段,震时震害评估是指震情发生后十五分钟至四小时内,进行不间断的速报;震后震害评估是指震情四小时后进行的报告。震害评估内容: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构筑物工厂设施、工程设施等损毁情况以及地表破坏状况、本地区烈度影响范围及等震线图、社情与民情。

配合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进行震害评估,各镇(园区)民政机构协助。如震害严重,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公安、建设等部门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帮助。

4.4.2震害评估速报程序与要求

震害评估负责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地震局、区委、区政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震害评估规定和要素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

4.5震情灾情公告报送与处理

4.5.1震情新闻规定

4.5.1.1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区地震办负责震情新闻稿拟定,内容为: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对于本市行政区外的地震可将地震三要素及时通告新闻媒体,新闻媒体可利用各种手段通告全体市民;震后6小时,根据初步掌握情况,完成灾情新闻稿。

4.5.1.2灾情与救灾新闻稿以及震情趋势判定意见由区委宣传部审定并。

4.5.1.3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区委宣传部、区地震办和区民政局按市有关规定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震情灾情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区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新闻。任何新闻媒体不得擅自报道虚假信息。

4.5.2灾情及地震预报

4.5.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将收集的灾情、震情及时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抄送市地震局,同时与兄弟区县及时沟通和传送相关信息。

4.5.2.2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报的规定》程序权限和要求严格管理破坏性地震预测工作。

4.6通讯

4.6.1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技术系统,利用公共网络和国家地震Apnet网获取破坏性地震信息,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实时保持与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的通信联络,获取地震灾害现场情况。区信息委迅速了解和掌握全区通信状况,并要求电信部门做好通信设施设备维护和抢修工作。

4.6.2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地震现场通信设备赶赴灾害现场,保持灾害现场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

4.7指挥和协调

4.7.1Ⅰ级、Ⅱ级响应

区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震应急工作。

(1)区政府领导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区地震办公室向区政府建议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部署本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与生命线修复工程等应急工作。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程度和规模,决策处理以下事项:

第一、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调动市地震紧急救援队、武警和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第二、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第三、指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园区)进行抢险救灾。

第四,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

4.7.2Ⅲ级响应

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区地办负责了解震情、灾情和民情,并报告市地震局。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地震应急队伍与其它相关灾种救援队伍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与指导,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4.9.1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2民政部门要迅速为灾民设置避难集聚地,紧急提供帐篷、帆布、毛毡等物资,组织灾民转移,妥善安置灾民。

4.10次生灾害防御

4.10.1消防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4.10.2区经委、区建设与交通委、区信息委、区供电局、区燃(煤)气公司、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4.10.3区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4.10.4区房地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务、水利、交通、市政等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10.5区安全监管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4.10.6区疾病控制中心加强疫情监控,防止震后疾病流行。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镇(园区)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伤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4.11.2根据震情适时开展对口支援、救灾捐赠活动,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救灾捐赠工作。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4.12.1配合市地震局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做好地震现场协调工作。

4.12.2区地震办和民政局配合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在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在市政府宣布应急处置解除后,由区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2社会救助

5.2.1区民政局按市民政局和区政府的指示,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和外省市提供的紧急援助。

5.2.2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救助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参与灾害救援和救灾捐赠活动。全区救灾捐赠活动实行归口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受灾情况和灾民救济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予以实施。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有序进行救灾捐赠的义演、义赛、义拍、义诊等活动。

5.3保险

5.3.1由中国保监会局依法做好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3.2建立地震社会应急志愿者与区地震紧急救援队工作人员的保险机制。

5.4调查和总结

按照中国地震局制定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规定》和《地震现场工作规定》要求,区地震办和区民政局迅速提交震害、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综合评估报告,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呈报震灾评估报告。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区地震办可请求市地震局地震损失评定委员会和有关单位的相关地震灾害评估专家,协助做好全区的震害最终评估与统计工作。

6.应急保障措施

6.1震情信息保障与通讯保障

6.1.1区电信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区相关电信企业对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通信保障和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负责组织协调对受损通信线路、设施进行抢修和临时应急通信畅通保障工作。

6.1.2由区信息委和区应急联动中心通过无线集群通信网实施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区地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根据抗震救灾需要,组织协调灾害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

6.2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城市地震救援需要大型机械和特种技术装备(拥有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区有关职能主管部门,要重视抗震救灾技术装备建设,为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提供强有力保障。

6.3队伍保障

6.3.1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和重建以及地震科普队伍的建设与投入,建设一支与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综合管理相适应的队伍。

6.3.2公安、消防、武警、医救和生命线工程等部门是本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主要救援力量,承担本区的抢险救灾任务。必要时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市地震局请求地震救援队或向部队请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6.4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应急保障的组织与实施;水路管理部门负责水上应急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各交通运输部门保证抗震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6.5电力保障

区供电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保障电力供应,确保地震应急处置重要部门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转。

6.6医疗卫生保障

6.6.1区卫生局协调全区医疗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120医疗急救中心承担伤员院前抢救和转移任务。

6.6.2医疗单位应及时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做好伤员的收治工作,保证地震时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

6.6.3区卫生局协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组建应急救援医疗队,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参与做好伤员的现场救治工作。

6.6.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环保局积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工作,及时控制传染源,必要时做好现场消毒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加强生活饮用水与饮食卫生管理。

6.6.5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协调组织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械与药品,以备震时抢救伤员所需。

6.7社会治安保障

6.7.1区公安分局负责震时的社会治安维护和组织实施,防止和打击受灾区域各种犯罪行为。

6.7.2地震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对政府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防范以及治保工作,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交、巡警部门负责维持地面道路交通秩序,视震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保持应急救灾物资运输道路交通的畅通。

6.7.3开展群防联防,积极发挥社会保安组织在治安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6.8财(资金)物(救灾救济物质)保障

6.8.1区、镇(园区)两级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预留相应资金用于地震监测、工程抗震防御、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救灾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8.2在本区统一的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中,确保抗震救灾所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用品的应急供应。救灾物资储存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过渡,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严格储备物资的管理;积极开拓与兄弟区县及邻近省市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区在物资短缺时,可从兄弟区县及邻近省市迅速调入;必要时可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物资。

6.8.3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依法配置、统筹、征用救灾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质等资源,以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正常进行。

6.9技术储备系统保障

6.9.1紧紧依靠市地震局储备的地震应急专家组和自主培养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技术骨干力量,包括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维护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应急救援队及后备专家队伍建设,以保障并服务于应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损评估、烈度考察和房屋安全鉴定。

6.9.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加强监测、通信、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卫星遥感系统(RS)等先进技术手段的综合利用,在充分利用区应急办指挥中心现有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和提升,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损评估与动态跟踪,保证应急工作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6.9.3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要实现智能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确保决策科学高效。加快建设并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设施设备,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市地震局、市抢险救灾指挥部和震害调查现场之间的双向视频、音频系统可靠运转。

6.10供水保障

6.10.1地震发生后,区防汛指挥部、区水务局、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保障全区生活饮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给,承担全区供水管网的抢修与维护。

6.10.2地震发生后,区防汛指挥部、区水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防汛堤墙和海塘的加固与维修。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地震办、区规划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公众信息交流

区、镇(园区)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区地震办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加强市民避震、自救和互救技能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加强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

7.2培训

区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与救援人员、地震应急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7.3演习

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在地震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在区、镇(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地震办负责全区地震演练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及避险手段和方法,提高各部门综合协同能力,根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对地震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8.监督检查

由区地震办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9.附则

9.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动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况。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政府批准。

各镇(园区)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区地震办备案;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区地震办备案。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及时修订预案。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地震办负责。

9.3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区地震办视谣言范围大小上报区政府,委派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与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及时跟踪和反馈。对于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谣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平息。区地震局应及时将有关处理结果和过程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地震局和市政府。

9.4特殊时期戒备

当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区地震办组织戒备,震情值班,加强地震监测等工作,确定统一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9.5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9.6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地震办负责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区地震办负责解释。

防震救灾篇2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省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灾害救援准备工作。

1.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制定、完善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1.4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有关机构、人员应分别按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市监察局应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各单位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1.5在破坏性地震应急过程中,按《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条款,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循私舞弊,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组织指挥机制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警备区司令员、震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农业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供电局局长、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移动通信、电信、供气、供水等单位领导组成。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地震动态并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经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处理其他涉及抗震救灾的有关工作。

2.负责传达、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配。

4.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新闻会。

5.负责中央、省慰问团和外援人员的有关接待工作。

6.负责处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有关防震减灾方面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地震预报和临震措施

3.1地震预报的,严格按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向社会散布和泄露地震预测预报意见。

3.2在接到省人民政府的**地区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至20天)。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3.2.1全市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震情趋势。

3.2.2已地震短临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应及时向市政府、省地震局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依据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48小时之内的地震临震预报,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地震业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地震主管部门报告。

3.2.3根据震情发展,临震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2.4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

3.2.4.1地震预警级别与

地震预警依据紧迫程度分为Ⅲ级。

Ⅲ级预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地震中期预报)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

Ⅱ级预警:“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Ⅰ级预警:“临震预报”对10日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省内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已经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

市防震减灾局根据地震监测台网资料分析向省地震局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并将省地震局震情会商结果,“地震危险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地震临震预报”等地震预测意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3.2.4.2预警预防行动

3.2.4.2.1地震中期预报预防行动

根据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审批划定的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地震趋势及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按《**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及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做好防震准备。

3.2.4.2.2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召开全市防震减灾会议,通报震情,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必要时向预报区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各级地震部门启动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地震监测,适时报告震情。

(3)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要生命线工程痛紊趾υ吹姆阑で榭觥?o:p>

3.2.4.2.3地震临震预报预防行动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进入预报区指导工作。

(2)地震部门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在预报区加密流动观测与强震台网;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入紧急待命状态。

(3)预报区各级人民政府责成地震、建设、国土资源、水利、电力、公安等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4)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4地震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死亡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轻度地震,是指发生5.0级以下地震。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级别

人员死亡

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地震的震级

特大地震灾害

50以上

6.5—7.0以上级

较大地震灾害

20—49人

6.0—6.5级

一般地震灾害

20人以下

5.0—6.0级

轻度地震

5.0级以下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I级响应和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我市的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轻度地震,由震区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震情速报

**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或**市主城区有强烈震感),市防震减灾局在震后2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发震时间、震级、震中位置),30分钟内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

4.2.2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级地震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迅速派人收集地震灾情,按《灾情速报规定》报市防震减灾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局前方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收集、落实灾情,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局。

4.2.3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较大地震灾害和特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卫生、国土资源通讯、电力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大、较大地震信息后,在4小时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伤亡、失踪或被困的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

4.2.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根据逐步掌握的情况,适时公告灾情和震情。

4.3地震应急反应

4.3.1轻度地震应急反应

**地区发生5.0级以下地震的应急反应(或**市主城区有强烈震感):

(1)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本地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并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防震减灾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2)市防震减灾局及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根据灾情和震情趋势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3)市政府领导视情况赴震区了解震情。

4.3.2一般破坏性地震(5.0—5.9级)应急反应

(1)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地地震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2)市防震减灾局迅速派出前方工作组到地震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根据灾情和震情趋势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3)市政府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决定是否启动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部署指挥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如果破坏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通报驻军机关。

(4)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

(5)市政府领导视情况赶赴震区(若省政府领导到现场,协助省政府开展救援工作),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6)市级民政、建设、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协助救灾工作。

(7)市防震减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及震区有关部门协助省地震局进行震害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

4.3.3较大破坏性地震(6.0~6.4级)应急反应

(1)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机关。

(2)市防震减灾局立即派出前方工作组到地震现场开展工作,适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根据灾情和震情趋势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3)市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①立即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灾情的汇报,部署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②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作紧急动员,指挥现场救灾工作;配合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

③启动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迅速将第一批紧急救援力量投入现场工作,其余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④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省政府支援,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机关。

⑤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

⑥市政府领导立即赶赴震区(若省政府领导到现场,协助省政府开展救援工作),指导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⑦市级民政、建设、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派出工作组到灾区支援救灾工作。市级各部门对口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⑧按有关规定,市政府举行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新闻会。

⑨市防震减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及震区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省地震局进行震害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

4.3.4特大破坏性地震(6.5级以上)应急反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地区发生6.5级以上的地震,视为特大破坏性地震。

(1)震区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机关。

(2)市防震减灾局立即派出前方工作小组到地震现场开展工作,适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后方工作组24小时密切监视震情、及时会商。全局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并根据灾情和震情趋势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3)市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①立即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灾情的汇报,部署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②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作紧急动员,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③紧急启动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全部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施救。

④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请求国家支援。

⑤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地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同时请驻昆、武警部队支援。

⑥市政府领导立即赶赴震区,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⑦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

⑧市级民政、建设、水利、教育、卫生等各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对口支援灾区救灾工作。

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市政府举行震情和灾情新闻会,表示接受外援的意向。

⑩市防震减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及震区有关部门协助省地震局进行震害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

5应急组织和及其职责

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震情及灾情,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5.1抢险救援组

组成单位:**警备区、武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

组长:**警备区首长

副组长:武警部队首长和**市公安消防支队首长

主要职责:调派部队及民兵寻找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的调运;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和排除险情;负责预防和扑灭火灾等次生灾害;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

5.2医疗、防疫组

组成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驻昆部队医院等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驻昆部队医院首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医疗所和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5.3震情监视组

组成单位:市防震减灾局、部分县(市)、区防震减灾局(办)

组长: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主要职责:判定地震类型;密切监视震情发展;预报强余震;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编写震情简报。

5.4物资供应组

组成单位:发改委、经贸、商务、民政等部门

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领导

主要职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5.5通信组

组成单位: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电信局、中国电信**分公司总经理、邮政等部门

组长: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领导

主要职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单位,组织力量及时抢修震区通讯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畅通。

5.6交通运输组

组成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局、市市政公用局领导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等有关交通设施;消除路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伤病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和灾民的疏运。

5.7治安保卫组

组成单位:公安、武警等部门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武警**支队领导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震区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负责保卫震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系统、救灾物资和监狱安全。

5.8工程抢险组

组成单位: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供电局、市防震减灾局、

组长: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市市政公用局领导

主要职责:调查震区重要水利、电力、煤气、供排水、次生灾害源等设施的破坏情况;评估震后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组织抢险、排险和修复,以及房屋的抗震加固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9灾民安置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

组长:市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10应急资金筹办组

组成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

组长: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市民政局领导

主要职责: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市政府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提出并经市政府批准向省、国务院申报救灾经费及向国内外请求援助计划。

5.11宣传报道组

组成单位:市新闻办、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

组长:市新闻办主任

副组长:市广播电视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向新闻媒体和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震情灾情的询问;做好经市政府批准的新闻工作。

5.12震灾经济损失评估组

组成单位:市防震减灾局、民政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等部门。

组长: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6宣传报道

地震宣传报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6.14.9级以下地震原则上不作宣传报道。但造成**市区有感的,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可由**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简要报道。

6.25.0-5.9级地震由**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作适度宣传报道。

6.36.0以上级地震各新闻单位按规定全力作好宣传报道。

6.4新闻稿必须先送市政府新闻办和市防震减灾局审查把关,或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通稿,方可报道。

6.5特殊敏感时间及敏感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闻报道由市人民政府视情况请示省人民政府后确定。

4.6涉外事务

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及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事宜,由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新闻办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在我省期间,由归口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

处于灾区的外国领馆及其人员、外国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华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协调安置;外国来华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7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

7.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都要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在**地区造成破坏的由市防震减灾局会同有关部门与省地震局共同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7.2恢复重建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各县区发生4.9级以下地震,由灾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灾区震后的恢复。

发生5.0—6.0级地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0.3%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灾区震后的恢复。

发生6.0—7.0级地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5%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0.5%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民政、建设部门统一部署恢复重建工作。

发生7.0级以上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2%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以上的,根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恢复重建工作。

8保障措施

8.1应急预案系列的完备

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是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工作的关键,市地震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市防震减灾局备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大中型企业、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医院、学校、监狱等单位和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报确定其作为制定应急预案单位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防震减灾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和监督,有关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防震减灾局负责。

8.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通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8.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应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应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8.4技术储备与装备保障

市防震减灾局储备地震应急骨干技术力量,同时,储备必要的地震应急装备,并建立全市特别是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以备调用。

8.5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8.6监督检查

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震减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9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9.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防震减灾局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9.2平息地震谣言

当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市防震减灾局应迅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并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和稳定工作。

9.3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防震减灾局要进行应急戒备,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10附则

10.1本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震救灾篇3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救援实战能力,提高人们的防震减灾意识,根据市政府应急办提议,经政府办公会同意决定举办**市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救援演练第三中学现场会”。

一、目的意义:实战性和观赏性相结合,提高实战技能,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疏散救援能力。

二、主办单位:**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铁东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区宣传部区安监局区科技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局区卫生局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鲍金双

副总指挥:莫子阳杨真

演练现场总指挥:姜丽霞

成员:各协办单位主管领导

四、演练时间:2014年5月

五、演练地点:**市第三中学

六、参加人员:

邀请:省地震局领导,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市直相关部门领导。

铁东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市直各学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两区各中小学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

七、演练内容:

(一)紧急避险自救

假想:学生正在上课,突发地震,教学楼发生剧烈晃动,学校领导紧急启动地震应急疏散救援预案”,拉响警报。全体教师立即相应进入地震应急疏散救援状态,其中,正在上课的教师马上组织学生在教室内避险自救,不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立即赶往班级,相关人员马上到楼梯口、走廊楼门口等重要地段准备迎接组织学生疏散。各指挥小组、疏散小组、医疗小组、搜救小组、消防小组、担架小组等迅速到位并开展工作。联络员向相关部门报告,拨打各类报警电话。

(二)应急疏散

约1分钟左右主震过后,总指挥紧急撤离指令,各方面工作人员有序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教学楼。到操场安全地点集合站队,各班级清点人数并报告。

(三)现场搜查报告救援

搜救小组开始在楼内搜寻是否有未撤离人员,及时报告灾情。消防、急救、公安等开始营救。公安人员对现场进行封锁,消防人员组织灭火救援。急救人员现场救治伤员。

(四)现场总指挥报告演练疏散救援总体情况

(五)现场总指挥总结性讲话

(六)有关领导讲话

八、相关部门职责

铁东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前一切准备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协调记者进行活动报道。

区安监局:负责演练活动的全程指导。

区科技局:负责协助学校在演练前对学生进行地震避险知识的宣传和引导,从专业角度对演练环节中的动作进行指导。

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演练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在演练中出动两台消防车及云梯、破拆工具、逃生气垫等,接到报警后3分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施救和演练。

区公安局:接到报警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负责现场维护秩序,拉警戒线,协助施救。

区卫生局:负责安排两台救护车和相关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配合施救人员进行伤者救治。

九、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严密组织,措施到位,确保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二)教育局要在演练前联系相关部门到现场考察,熟悉演练程序,提高应变能力;科技局提前对师生进行防震、逃生、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掌握正确逃生避难方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学校要会同安监局设计好演练路径,布置好重点部位疏散人员,加强对参演人员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按规定秩序、路线撤离,防止学生因嬉闹、拥挤造成踩踏事故。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防震救灾篇4

关于防震减灾活动总结社区2022

一年以来,我社区防震减灾工作,在区委、*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社区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基层作用

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我社区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本年度社区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

二、创新宣传方式,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一是按照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4月1日组织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居民参加了***社区组织的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并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醒目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增强民众防灾减灾意识;二是传达上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传达学习了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强调,要求:一是要有意识。要有预防各种灾害的意识;二是要有措施。要加强各方面的措施和准备;三是要有责任。要认清防灾减灾形势,加强责任心,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防灾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是大家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民众的防灾能力,防震减灾知识得到了大力普及,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社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努力推进防灾应急工作

为全面贯彻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区防震减灾工作,一是制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二是制定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应急机构。三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筹建起一支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了志愿者队伍的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四是制定了防震减灾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了预案。

四、切实加强防震减灾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搞好自身建设,不断适应防震减灾工作需要

在社区的组织下,进一步加强了相关人员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一是组织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业务指导,搞好震害防御、应急管理业务培训。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适应防震减灾工作需要,促进我社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

在5.12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7.1级地震,使许多鲜活的生命瞬间被无情地吞噬了,灾难给我们敲响了*钟。普及防震自救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以增强师生防震减灾安全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我校于5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等活动。增强了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开阔了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了学生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探索了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工作的新思路。现将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了学校师生对防震减灾教育意义的认识,激发了师生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的积极*,有力提高了师生对防震减灾的认识,深刻认识到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常抓不懈。

二、多渠道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以加强师生公共安全教育和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目标,根据《中华*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充分整合学校科普教育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学习科普知识,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提升,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震减灾教育重视活动体验原则,开展了以防震减灾为主题,以灾害防御科普知识教育为主线的系列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防灾抗灾意识和自觉*,提高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首先,把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

育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教学计划,重视学科渗透,将防震减灾知识引入课堂教学,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在每周校本课程时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其次,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横幅、展板、标语、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并组织学生观看了《唐山大地震》、《蟾蜍》、《地震揭秘》、《直面地震》等防震减灾录像,使学生一方面了解了地震小知识、防震自救互救的小常识,拓宽了知识面,另一方面看到了地震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第三,组织防震减灾专题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使学生对防震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有了较系统全面的了解。

三、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地震应急模拟演练实施方案,成立演练指挥部,确定了科学详实的活动流程、疏散路线及人员分工。于5月12日下午3时分别在罗坊中学、罗坊希望小学、下山桥小学三校进行了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校长亲自指挥,班主任及课任教师协同配合,顺利有序地完成了撤离疏散、安全保障、医疗救助等过程,结束后校长对演练过程进行了总结。进一步增强了师生防震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了抵御和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历时三十多分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师生防震减灾安全意识,我校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以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下去,创建*校园。

关于防震减灾活动总结社区2022

打造社区减灾平台,构建和谐美好社区。在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根据区委、街道办事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从防灾抢险演练活动、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三方面进行入手,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火灾现场抢险演练

为引起社区全体居民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结合本地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和我社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火灾现场抢险实施方案,细致安排部署活动的实施步骤和操作办法;假定演练背景,根据活动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社区及驻街单位在活动中的具体职责。

我社区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预设一居民楼发生险情,演练开始:报警器响起、社区的扩音喇叭播放、敲锣报警,紧急通知居民进行疏散转移,通知消防队进行救援,派出所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演练总体情况良好,群众顺利转移、疏散,但是也体现出一些具体问题,如群众和抢险队伍配合默契差影响转移速度等。

二、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周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社区通过展板、宣传栏等形式面向辖边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面向不同人群进行了宣传,司机朋友应如何面对浓雾天气;家中老人和少年儿童面对火灾应如何自救。针对辖区居民开展关于地震等灾难的相关知识。

通过宣传,使居民不断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广大居民相信科学,不听信谣传,当好联络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形成全社区广泛参与的群防体系。

三、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必须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及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我社区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对居民的防火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体居民共同关心和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另外我社区通过加强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了准备。

四、存在问题

这次防灾减灾日”活动是比较成功的,但同时通过活动也体现出来一些问题。

1、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通过调查、宣传,我们发现一般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都有待大幅度提升。

2、防灾减灾活动不勤,训练时间明显不足。

关于防震减灾活动总结社区2022

今年5月12日,是国家第x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社区于5月x日至x日向居民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周活动

通过展板、宣传栏等形式面向辖边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面向不同人群进行了宣传,司机朋友应如何面对浓雾天气;家中老人和少年儿童面对火灾应如何自救。针对辖区居民开展关于地震的一些相关知识。通过宣传,使居民不断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广大居民相信科学,不听信谣传,当好联络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形成全社区广泛参与的群防体系。

二、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必须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及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社区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体居民共同关心和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另外我社区通过加强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了准备。

三、存在问题

这次防灾减灾日”活动是比较成功的,但同时通过活动也体现出来一些问题。

1、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通过调查、宣传,我们发现一般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都有待大幅度提升。

防震救灾篇5

针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近日市政府做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地震形势,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地震是预测难度最大、破坏程度最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最重的自然灾害,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要事,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变化,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地震知识宣传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但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震监测基础薄弱,地震预测能力较低,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系统基本没有建立,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还有待加强,社会民众防灾自救常识和技能急待提高,防震减灾专业技术力量较弱等。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县是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境内地质构造复杂,且处于南北地震带中北段区域,这里的地质构造环境就决定了我县是一个地震多发区,具有地震的活动性强、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灾害重的特点。近年已在我县及周边地区发生了多次中强地震,尤其年11月1日清晨与我市文县交界发生5.4级强感地震,11月2日01点18分岷县与漳县交界又发生4.5级强感地震,更说明了我县周边区域目前面临的震情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坚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能力,进一步增强震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全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科学预防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大监测预报投入力度,加强监测预报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测预报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防大震、救大灾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效率的工作、高标准的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要把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监测台网建设、运行经费的支持力度,要保证对监测预报所需经费的投入,开展地震监测预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促进地震监测与减灾技术成果的应用。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台网建设项目,加快设备更新,提高监测台网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要为地震监测台网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技术力量,健全监测队伍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测台网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基础作用。要加强企业地震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推进宕昌开源矿业等矿山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努力提高监测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监测预报机制。要完善地震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建全内部震情会商制度,及时研究我县及周边震情变化趋势,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地震部门要加强省市联动跟踪监测、市县互动监测、专群结合监测,定期会商震情形势,积极抓好地震预测基础研究工作,提高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在地震预测和震情会商工作中,要把握对地震趋势的严格控制和知情范围,严防地震传闻发生,做好震情保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快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加强地震网站建设,设立地震知识宣传平台,各乡镇都要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一般乡镇配备1名助理员,重点乡镇配备2名助理员,还要在社区和各村特别是重点村村干部中确定防震减灾信息员,确保队伍稳定。要建立地震信息报告制度,畅通群测群防信息通道。积极支持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设,科学规划、优化台网布局,建立覆盖全县区域的宏观地震监测网络。

三、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工程防震抗震能力

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前提基础,是防震减灾取得实效的决定性因素。一是要把抗震设防依法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地震安全隐患。二是要抓紧完成全县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依据活断层探测结果和震害防御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合理避让,科学设防。三是要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抗震设防措施,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要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监视防御能力,要加强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的排查摸底和更新收集工作。四是全面掌握城乡建筑设施抗震能力,建立城乡建筑设施抗震能力档案。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高于当地普通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要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逐级建立抗震能力档案。要求积极稳步实施城镇危房改造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抓紧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抗震加固措施。四是交通、水务、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各类工程的抗震设防措施,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除险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限期解决,力争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伤,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四、大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处置机制

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乡镇都要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指挥部及办公机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指挥部及办公室在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后,迅速有力地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县地震部门要承担指挥部办公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应急检查、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应急准备的具体内容、应急检查的重点方面、指挥调度的程序、协调联动的方法、信息共享的渠道、社会动员的方式,都要提出详细可行的操作办法,建立切实管用的地震应急指挥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一要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地震应急预案。交通、电力、通讯、水务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础设施地震应急预案,对震情发生时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抢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调度,抢险救灾工作指挥协调制定具体措施。二要大力推动地震应急预案向学校、医院、社区、乡镇、企业延伸。教育部门要指导县级中小学,乡镇初中、学区、中心小学都要制定科学完整的地震应急预案。县卫生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都要制定以伤员救治、药品器械调运为重点内容的地震应急预案。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各类企业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地震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和社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文体、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制定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预案。三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乡镇、社区、企业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查漏补缺,切实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各级各类预案在地震发生时都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着力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要积极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形成以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紧急救援队为中坚力量,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救援体系。要在现有防灾救援队伍基础上,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具有承担多种灾害救援能力的紧急救援队伍。县政府将为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县地震局要加强与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地震紧急救援工作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调用和协同配合机制。要定期组织开展地震紧急救援分散演练和联合演练,全面提升地震紧急救援能力,确保地震救援队伍在应急抢险中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广场、公园、学校等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教育、卫生、体育、运管等部门要在学校、医院、体育馆、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备。对已经建成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县体育中心),要加强对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地震等灾情发生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五)加强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县民政、商务、供销、粮食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以及抢险救灾工程机械调用机制,有效保障救灾工作应急需求,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能够在震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安置。县卫生、民政、疾控、交通、通信、电力、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服务、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体系,确保震情发生后救援有力、救治及时、安置迅速、疫情防控有效、气象服务到位,确保各类受损基础设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使用,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地震次生灾害。

五、全面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专门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我县防御和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要不断完善工作机构,把防震减灾工作分解细化到有关部门,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加强监管、资源共享的协调配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常议常抓,充分发挥敢于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要着力解决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中的问题。

二要加大防震减灾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递增,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正常业务的开展。

防震救灾篇6

一、主要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为推动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XX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本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XX县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并征求发改、住建、国土等单位意见建议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二)坚持震情第一,夯实监测预报基础。为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境内所有地震观测站点,逐一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的巡查保护工作,与监测站(点)所在地的镇政府负责同志及村社干部就如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按照省市地震局的要求向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发备案函,确保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得到保护。在做好地震监测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的同时,及时关注本县以及周边地区的震情发展趋势,做好地震趋势预测预警工作。坚持震情值班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双岗负责制,全体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发生重要异常和地震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政府。止目前,宏观异常零报告40次以上,上报震情动态1期。

(三)依法加强监管和服务,切实提高震灾防御能力。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及农村民居房屋抗震指导工作。协同住建部门,针对各种工程重建设轻设防等现象,多频次开展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保障抗震设防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确认41项;根据全县企业遗留问题并联审批暨融资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协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门召集未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手续的企业开会,就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止目前,已为9户企业办理了抗震设防手续;结合权责清单内容,共疏理信息展示类公共服务事项2项,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在XX政务网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XX县地震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为,创新了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能;积极推行网上行权”工作,权责清单已在XX政务网阳光政务”栏目加载,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权力在行政审批”栏目加载。省、市地震管理部门下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事项后,我县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已纳入XX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止目前,已在网上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12项;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26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部署,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清理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执法程序流程、法制审核程序流程等,进一步细化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要求,明确了工作步骤,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大力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及示范社区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普及社区居民防震减灾知识,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XX县北街社区惠泽园小区整合现有资源,积极申报了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并被认定为省级安全示范社区,现积极申报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四)完善应急体系,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为了积极做好我县破坏性地震的应对工作,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地震事件,根据《XX省防震减灾条例》、《XX市地震应急预案》和中国地震局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县2017年专项抗震救灾应对方案》、《2017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同时,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17年地震重点危害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国震办〔2017〕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地震局《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围绕检查内容,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对照自查和整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政府办、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开展了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及示意图的绘制工作。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XX市地震局《2017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点》、《XX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2017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17年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做到了活动有计划、有安排,为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5月12日上午,在县城中心广场集中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县应急办、减灾办、民政、地震、国土、教育、气象、环保、住建、卫计委、农委、公安、工商等20多个部门50多人参与,通过发放防震减灾知识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自救互救、应急避险等知识,进一步营造了防震减灾的浓厚氛围。5月14日下午,在XX四中开展了地震应急避险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县城各中小学负责人及老师代表到场观摩学习。通过演练,使全体师生熟悉了震后学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学校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提高了师生在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开展防震减灾七进”活动,深入XX县三堡镇寄宿制小学开展了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知识宣讲活动,并发放了防震减灾宣传图册500份。在XX县北街社区惠泽园小区开展了以室内外避震、自救互救等内容为主的科普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和掌握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震前防御和震时避险等知识。组织开展了7.28唐山大地震主题纪念活动。7月28日,由XX市地震局、中共XX县委宣传部主办,县地震局承办,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县旅游局、县工商联协办的纪念唐山地震,创建平安XX”主题宣教活动文艺演出在我县丝路文化艺术园区同心广场举办。省、市、县相关领导及XX市地震局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六县区地震局的领导,各乡镇及县上有关部门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共6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防震减灾知识微信竞答活动,评选地震科普宣传爱心小天使”;开展专题文艺汇演;展出防震减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民众参与率,增强了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六)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为加强我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规范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管理,进一步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了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检查指导工作,积极推荐XX县三堡镇寄宿制小学申报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金山小学申报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同时,XX县三堡镇寄宿制小学被认定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XX县金山小学被省地震局、省教育厅、省科协命名为XX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震应急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广大公众对地震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地震应急救援建设薄弱,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防震减灾工作以党的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突出灾前预防,重视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震情第一,夯实监测预报基础。加强地震监测,做好地震趋势预测预警工作。抢抓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机遇,争取在我县南古镇建设一个地震预警监测台站和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发挥预警警报减震防灾的重要作用。新建5个远程宏观观测点,进一步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络建设。

二是依法加强监管和服务,切实提高震灾防御能力。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及农村民居房屋抗震指导工作,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依法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关。争取创建国家安全示范社区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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