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指导思想:
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全年无大的火灾事故发生,无群死群伤和其它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全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具体措施: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我们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消防管理,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并以责任书形式,以学校单位与教职工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防火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2、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火险检查制度。日巡查做到:人员、范围、内容、频次四落实,火险检查每月一次。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对消防工作管理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和防火设施的配置是否齐全、各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的疏散、逃生、扑救等具体实施预案的排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学校将按规范要求,设置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明确维护保养责任部门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责任,定期对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设施的功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的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和开通率。
五、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预防和教育,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版报、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工具,利用教职工大会、学校大会、班会、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计划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讲座,使师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提高求生和脱险的技能。
六、建立消防资料档案和工作保障机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责任单位:各街、乡负责,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提供指导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五、时间安排
(一)对全区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咨询专家意见,完成编制全区社区应急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工作任务;开展社区应急演练;组织各街、乡及社区分管领导现场观摩;
(三)5月份:各街、乡,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编制相关社区应急专项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办;
【关键词】大型综合性医院消防管理主要问题应急对策
【Abstract】Dothehospitalfirefightingmanagementwork,istodefendthedepartmentofhospitalfacinglong-termtopic.Inthenewsituation,firesafetymanagementarenaturalnewrequirements.
【Keywords】LargecomprehensivehospitalFirefightingmanagementmajorproblemEmergencycountermeasures
广东省人民医院目前开放床位为2270张,职工达4300多人,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医院功能分布为:中山二路为院本部,外加惠福分院(地处广州市惠福西路)、平洲分院(地处佛山南海平洲)及合群门诊。全院布局为开放式,比较符合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布局。目前保卫科工作人员共有6人,其中分别驻两分院各1人,保安总人数90人,全院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共206人,经医院保卫部门的努力工作,2007年被广州市消防局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及卫生厅2006~2007年度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总结我院这两年来在消防管理方面所作的工作,将发现的不足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罗列如下。
1我院消防工作存在的不足
由于医院规模大,业务量较大以及历史的原因,整个医院的消防工作方面尚有较大的不足
1.1应急方案不够完善在一级或部分二级医院消防疏散及预警方案立足于消或散,即立足于扑灭火灾撤走病人。三级医院却面临着病人撤离过程中可能因脱离生命系统的维持环境而危及生命,或因行走不便、楼层高无法安全撤离等问题。我院于2006年,由医教处、护理部和总务处与保卫科联合召开了研讨会,主要解决建立消防疏散应急方案的问题,并本着“以防为主,消、防结合;以待援为主,待援与疏散结合”的核心,制订出了三级甲等综合性大型医院的消防疏散意见。目前,我们存在问题是虽有以上的理念和观点,但在应急预案中未能充分体现,表现在对方案编制能力不足,实操性不强,对消防意识宣传及方案执行力度不够,更没有处理过大灾害(含恐怖袭击)的指引及经验等。
1.2消防设施维护不力自我院总体改造开始,即对消防设备给予充分投入,烟感、喷淋、防排烟等各个消防系统都比较完备。中央指挥系统及各个终端网络建立也比较完善。相应系统的维护及年审检测也一应俱全。医院年度消防投入方面的支出在300万元以上。但经仔细摸查发现,在保养公司落实维护工作,工作人员认真督促保养公司进行维护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根据近几年的资料,维护保养公司、医院消防中心自行检测的结论与第三方检测数据有相当大的出入。按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的七大类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分类,仅门诊住院大楼故障总数为1101项。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就有577项,属A类的有563项,占检测总项数的8.14%;自动喷淋系统83项,属A类的有52项,占总数4.7%;防排烟系统263项,A类110项,占总数23.8%。数字显示,火灾初起时,如果报警系统无效或喷淋不生效势必会导致火灾蔓延;如待救援人员所处防排烟系统故障,那么我们所有的“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以待援为主,待援与疏散相结合”的应急预案就只是一句空话,其后果不堪设想。
1.3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医院各部门共有206名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年发出近40万安全奖金,但实际情况是召开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或学习到会人数往往只有10%左右,平时也很少主动开展本部门的自查自检,各部门对保卫部门检查提出问题也未能及时予以整改。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也没有落实到位,没有定期安排培训与轮训,部分岗位无证上岗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2我院总结过去宝贵经验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如何有准备的面对火灾,最大限度地保障病人与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速度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和生活秩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认为应将各部门整合成为重要有机单元;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保卫部门在消防措施、防火要求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进行统一管理。
2.1消防应急的超前管理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整个过程,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到实处。我院重新制订层级责任制,调整奖金模式,奖罚与责任挂钩,实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把可能发生事故的人、物、事、时等诸多因素处于受控状态,这样把静态的、被动的、滞后的安全管理变为动态的、主动的、超前的安全管理,变事故的事后处理为事先把关,使安全管理成为医院内激的和自发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故与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1.1完善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针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原有的制度和规程给予完善和补充,使其适应变化的形势需要。
2.1.2完善管理监督相关公司定期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完好有效;保卫部门对辅助消防器材统一定位、合理配置、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与更换。
2.1.3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职责要求与奖罚措施,按照火灾危险性特点、季节特点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日常岗位自检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在发现问题和控制事故发生的同时,起到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2.1.4组织多种形式宣教工作发挥多种形式、方法,定期由保卫干部或专业人士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病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技能,只有广大的职工、病人把防火工作作为自觉行动,才能防有基础、消有力量。
2.2建立岗位的应急对策分析每一起火灾事故,避免火灾初起阶段由于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造成的火灾蔓延,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在重点岗位实行一岗一预案,强化岗位消防安全技能,针对岗位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各岗位成员对自己岗位特点及其环境状况最为熟悉,安全生产经验最丰富,发动他们集思广益,将平时的工作经验对工作中有可能发生并能预见到的所有各类大小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及应急措施全部包含进去,归纳、整理并加以推广,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保障安全状况持续改进,这样最大可能减少火灾隐患,达成安全管理目标。
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并针对演练效果及时评估、修正预案,不断提高其有效及易操作性,使应急预案在安全动态管理中实现既定的风险控制目标,使各岗位各类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及其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3整合消防应急管理合力
保卫科负责全院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单纯依赖保卫科来做是远远不够,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应将全体人员自觉、自律、自防与保卫科的统一管理相结合。事实证明,统筹兼顾,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3.1消防中心的管理消防中心是医院内部消防系统的监测、控制和信息处理中心,也是及早发现火情、指挥灭火、控制消防联动设备的中枢。消防中心的管理要求保证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使其真正成为防灾的中心。中心值班员作为特定岗位人员,对初起火灾的快速反应和正确处置起着关键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消防控制室报警程序》、落实《消防中心管理制度》、《消防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消防中心设备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值班员的行为,保证监控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值班员遇到火警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处理。
2.3.2消防队的建设义务消防队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群众性消防组织,是医院自防自救的骨干力量,它由保卫干部、各职能处室相关人员及保安员组成,保安部的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队的核心队员。灭火组必须做到熟悉本单位各安全生产的流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方法、以及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练运用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措施。并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合格,持公安消防机构的上岗证书,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制。
义务消防队还要进行平时的常规训练和定期的业务培训,熟知医院的建筑结构、安全通道和消防水源的位置,尽快做出反应。掌握“三知”:知防火任务、知本岗位易着火部位、知预防措施;“三能”:能扑救初起火灾、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
2.3.3综合预案的制订发生火灾时,要求各部门人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条不紊地做好灭火、疏散、隔离、抢救、警戒等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内容包括:①报警程序:制订消防监控中心对报警信号的处理程序;职工、病人发现火情后的报警方法;向119报警的方法。②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界定灭火组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完善灭火组人员的分工;强化灭火的主要手段。在接到报警后,义务消防队员要求在3分钟内到现场处理,非专职人员要懂得简单的处理火苗办法;当火警演化成火灾时,要懂得运用应急预案,保证病员安全撤离火灾区域,有可能的话使其协助消防队扑灭火灾。③消防设施、设备的启用程序:根据火势的发展和火场的实际情况,启用相关的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分隔火区系统等。在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利用临时灭火设备及逃生设施保证安全。实现我院任一部位都可抵挡大火达2小时以上。④疏散抢救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的;疏散步骤和顺序;疏散抢救人员的施救方法;对被困人员的施救方法;疏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疏散出去后的集合地点、伤员救治和人员清点。医院要求必须保持医院各分区之间消防通道的通畅,特别是要保持同层两防火区之间的通畅及相应的隔离。应将分区标识清楚,明确遇火疏散指引,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责任清晰等。在大型火灾发生时,将危重病人就近转移至其他病区,并立即维持其可生存的条件。其他病情较轻病人可向其他病区移动,尽量避免大规模的病人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火灾死亡。重点部门如ICU、手术室则强调自救措施,即应急照明、自备CPU电源及氧气、负压系统以保证病人生命安全。真正的大规模疏散必须明确指挥权限归属,一般来说不授权保卫人员下达相应指令。⑤安全警戒程序:确定安全警戒区域;明确安全警戒人员的分工和各岗位的任务。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新晨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关键词:消防;应急通讯;数字化模式
中图分类号:X9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2012)17-0000-02
现如今,科技不断发展,技术不断进步,社会各个领域都已经普及了计算机技术,无论是机关团体,还是企事业个体,或者是百姓的日常生活,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生活和工作的各个领域,现代高科技手段已经逐步应用于消防管理,层出不穷的新型建筑以及超大规模的建筑带来了许多新型的消防隐患,各式各样的火灾不断增加,还有,危险物品审核管理、灭火救援装备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化学品审核管理等,所有的这一切都给消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消防应急通讯中的(800MHzTETRA系统)数字化模式构建就显得十分关键,利用科学手段,有效提高消防调度能力。
1消防应急通讯中的数字化通讯系统及其建设思路
1.1数字化消防通讯系统
数字化消防通讯系统主要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以及呼叫求助和手机定位等实现数字化处理及运用。针对城市公共安全领域以及消防安全和基础消防设施重点进行信息整合,从而达到优化信息资源的目的。在现代化城市中,建立城市消防电子政务系统、电子商务以及消防公共服务系统、消防重点单位监控数字网络、电子政务城市消防系统、城市消防定位系统与地理信息等平台;并且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浏览器的多种形态表现性以及现代多媒体技术,创造出关于城市安全的丰富多彩的景象以及数字虚拟空间,消防系统管理打造现代化的数字管理工程,努力提高城市消防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1.2数字化通讯系统建设思路
“科技强警”是消防通讯系统数字化建设最有效的实施战略,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消防的防御能力,同时,提高消防的战斗力,构建数字消防系统建设的“科技强警”思路普遍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以及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的认可,现如今,许多地方的数字化消防通讯系统都是自成体系,没有实现有效地联网,属于独立信息系统,这种方式不但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且还会影响到未来的有效联网,成为消防资源共享的一大主要障碍。数字化通讯系统建设,要根据公安消防基层业务实际需要以及工作特点进行全面分析,要了解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发通讯软件,关键点应该放在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公安消防部队整体作战水平和高效、安全、出警力这一关键点,在整体上规划和设计消防业务的信息需求,数据间关系一定要明确,还要对数据通讯进行有效地规范设计,目标要明确,子系统与母系统之间的关系一定要分清,功能也一定要分清,使数字消防系统整体形成主次分明,目标明确。
1.3智能消防和数字消防的区别
智能消防与数字消防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智能消防主要的出发点是能够在重点单位建立灾害管理系统,使其具有检测、电子化监视、监查等功能,同时具有局域网建设功能,可以使各级消防队伍关注内部管理;而数字消防主要是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通讯消防管理系统。其次,智能消防主要强调智能化消防装备,开发一些支撑产品如“消防机器人”等,数字消防主要目的是对城市公共安全资源的使用动态和配置状态进行优化,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两者的共同点是在智能消防的基础上建立数字消防,提高数字信息资源的互动能力和共享能力,降低消防灾害的管理成本,提高消防灾害管理效率,提升社会救援服务能力。
2构建数字消防系统架构
数字消防系统一旦遇到特殊和紧急情况,就能在第一时间内作出迅速反应,同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这是一种应急预案框架管理结构,主要涵盖了几下四个部分:即基础信息、应急决策与应急救援行动、预测模拟与危险性分析、日常培训与演练。
相关的灭火救援信息数据以及相关的预案对象的消防安全信息数据和基础信息数据主要有对象的概况、对象的名称、对象建筑面积、建筑平面布局、毗邻周边的情况、建筑高度以及耐火等级等。还包括建筑内部、外部的水源、建筑内疏散出口、人员疏散通道以及其它设施,还应该有应急救援力量公安、交警、消防、医疗的情况信息。预测模拟与危险性分析主要是选择风险较大的一个或几个火灾场景为预案设定火情,结合预案对象环境条件以及基础信息,有效识别预案对象的危险源,有效利用动力学火灾模型,分析可能造成火灾的危险级别,给出危险性分析结果,提供有效依据。根据预测模拟与危险性分析以及基础信息结果制定应急预案、决策,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行动,利用输出功能和GIS空间数据处理、显示表达作为载体,决策与指挥充分应用运筹学、控制论、管理科学。在应急救援行动与应急决策指导下进行日常培训与演练,培训消防在岗人员,使消防官兵熟练地掌握并有效应用消防应急预案,使得数字消防系统的功能获得有效发挥,对灭火救援行动进行有效指挥。
3消防应急通讯中的数字化模式构建(800MHzTETRA系统)
3.1系统性能高度安全可靠
EADS在800MHzTETRA系统设计时,在高度冗余容错平台上建立所有系统部件,对于可靠性的高度要求能够给予重点考虑,采用冗余备份方式将全部重要的功能部件以及系统中主要的部件进行备份,使其可靠性达到了业内最好的水平;另外,我们根据消防通讯的需要,采用灵活的加密方式对链路进行加密,提高了网络安全性能,800MHzTETRA系统鉴权等级严密,严格预防非法分子开机,还可以采用端对端加密,设置特殊终端,以保证通信的安全性。
3.2频谱利用率比较高
800MHzTETRA系统支持更多通话组,三级消防通信组网需求可以满足,实现了现场调度网络的全面覆盖。800MHzTETRA系统具有高速传输能力,并且可以在嘈杂环境下有效使用,能够将现场背景噪音有效滤除,提供清晰的通信。800MHzTETRA系统,使消防指挥调度更加方便,它可以提供多种数据通信模式,使得任务下达清楚、准确,使消防应急通讯指挥调度更加精确化。
结语:现如今,科技不断发展,技术不断进步,社会各个领域都已经普及了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生活和工作的各个领域,现代高科技手段已经逐步应用于消防管理,,层出不穷的新型建筑以及超大规模的建筑带来了许多新型的消防隐患,各式各样的火灾不断增加,因此,各类火灾与灾害事故需要一支专业化、军事化队伍来及时应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工作性质以及工作内容决定了准确、迅速、不间断是消防通信的基本要求,所以,消防应急通讯中的(800MHzTETRA系统)数字化模式构建就显得十分关键,利用科学手段,有效提高消防调度能力。
参考文献
[1]何肇瑜.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系统的硬软件建设[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8),6.